鲁迅选集读后感5000字

鲁迅选集读后感(一)

鲁迅先生,从小学的【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就已经进入了我的意识当中,曾经有一段时间还特别喜欢鲁迅先生写的文章,那个时候还试着背过几个小疚,感觉挺有韵味的。

高中的时候,看过鲁迅先生的【祝福】,故事情节与人物一性一格给震撼到了,细微的描述与引人入胜的讽刺,让我们对那个时代有了情绪,我不愿相信旧时代的黑暗与欺压,可是在鲁迅先生的笔下,塑造的那一个个鲜明角色,让我不得不承认了现实,之后陆陆续续就开始更加关注他的作品了,鲁迅的选集故事很多,题材很多,人物很多,原本我以为我会将他们混淆,可是我记住了他们。鲁迅曾说:我的取材,多采自病态社会的不幸人们中,意思是在揭出病苦,引起疗救的注意。这种表现人生、改良人生的创作目的,使他描写的主要是华老栓、单四嫂子、阿q、祥林嫂、一爱一心这样一些最普通人的最普通的悲剧命运。这些人生活在社会的最底层,最需要周围人的同情和怜悯、关心和一爱一护,但在缺乏真诚一爱一心的当时的中国社会中,人们给予他们的却是侮辱和歧视、冷漠和冷酷。这样的社会难道是一个正常的社会吗?这样的人际关系难道是合理的人际关系吗?最令我们痛心的是,他们生活在无一爱一的人间,深受生活的折磨,但他们彼此之间也缺乏真诚的同情,对自己同类的悲剧命运采取的是一种冷漠旁观甚至欣赏的态度,并通过欺侮比自己更弱小的人来宣泄自己受压迫、受欺侮时郁积的怨愤之气。

真的猛士敢于直面淋一漓的鲜血,敢于正视惨淡的人生,我认为鲁迅先生作品最具价值之处,就在于其改造民族灵魂和中国社会的思想。鲁迅先生为现代文学刻划了一系列不朽的典型:既疯狂又格外清醒的狂人;作为国民弱点象征的一精一神胜利法的体现者阿q;带着滴血的灵魂走向地狱的祥林嫂;还有闰土、华老栓等等。他不但写出人物的血肉来,而且表现出人物灵魂的深。

在这其中,我最感到震撼的还有【狂人日记】,它是鲁迅先生【呐喊】中的一篇。【狂人日记】是中国现代文学史上第一篇真正的现代白话小说。翻开【狂人日记】,首先进入读者视野的是狂人臆想的世界,在狂人的眼中看到的是他人对他的迫害行为,在【狂人日记】中我们大多数人都可以很轻易地透过病例的假象,看到鲁迅以象征的形式对封建传统所进行的批判在这里。在作品中,也用狂人的自白清楚地昭示出来:凡事总须研究,才会明白。古来时常吃人,我也还记得,可是不甚清楚。我翻开历史一查,这历史没有年代,歪歪斜斜的每叶上都写着仁义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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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完《毛泽东选文集》的两篇文章----《关于西藏问题与台湾问题》和《不能把台湾问题上的国际问题同国内问题混淆起来》后,我发现毛泽东主席对解决台湾问题的思考真的很用心,他们一边通过战争边缘政策帮助蒋介石解决来自美国的压力,一边不停地与美国进行谈判维护国家主权。表面上,大陆与台湾是水火不容,但事实却相反,我们又怎么会骨肉相残呢?台湾同胞是我们家人,我们那舍得伤害他们。那只是演给美国人看的一场戏罢了,只为了保住台湾,免得它落入美国人的手里。可见,毛主席等领导人为了保住台湾,用心良苦啊。并且,后来为了统一国家,国家领导人由一开始的武力解决台湾问题,转为和平解决。这一和平统一政策对台湾回归有很好的推动力,一直到现在它还发挥着不容忽视的作用,可见这是领导人们多么正确的决定啊。

读完这文章后,我了解到台湾问题一直是国内问题,但一些台独分子却为分裂祖国而向老百姓鼓吹这是国际问题,想蒙骗台湾同胞,但是他们的做法收到只是同胞的反抗。这是因为台湾问题是中国内战的遗留问题,纯属中国内政,那是国民党的部分领导人败退台湾后,在美国的支持下武装割据台湾的结果。并且,台湾问题是中国政府和中国人民维护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维护民族尊严、反对外来干涉的问题。总的来说,台湾问题的本质是分裂与反分裂、"台独"与反"台独"的斗争,焦点是一个中国与"两个中国"的斗争。例如;台湾前总统陈水扁由于支持台独并且勾结他国反统一被台湾同胞推下台,由人们仰慕台湾之子变成了人人唾弃的台湾之耻,可见任何反两岸统一的活动都不会得民心,都不会成功。可能这是因为大陆与台湾同祖同根,不会因为这短暂的分开而中断几千年的感情吧!

每一个的问题产生都有自己的原因,台湾问题也例外,并且它产生的原因是很复杂的。我觉得国共内战虽然是当年台湾问题产生的直接原因,但是随着时间的流逝,这已经不是阻碍和平统一的主要问题了。因为2005年的和平之旅台湾国民党主席连战会见了胡锦涛主席,他们的历史性握手,并且恢复了九二共识,双方坚持只有一个中国的原则,台湾是中国的一部分,可见国共两党不再是阻碍统一的主要因素。并且,近几年,台湾国民党不断地访问大陆,加强与大陆的联系,可见国民党已经认识到只有坚持一个中国的原则才能有助他党的发展。看完毛主席的文章后,我了解到当年阻碍国家统一的主要原因是美国等反华势力的插手,他曾经说:看来我们和美国还要谈下去。它不赞成我们,我们也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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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大钊选集》读后感1000字   李大钊,他,一个在辛苦革命的历程探索和发展中最为乐观的革命家。因而全篇也以一种乐、观积极向上的笔调,以河流奔腾比喻生命的艰难进程。以   崎岖险路比喻成中华民族所逢的史路,并告诉我们应该在艰难的困境中毫不气馁。对革命抱有必胜的信心,要有豪壮的气魄。   忆往昔——   历史的道路,不全是平坦的有事走到艰难险阻的境界。这是全靠雄健的精神才能够冲过去的。正因如此先辈们才会不断进行无数次的摸索、尝试愿穷尽一生去寻一条光明的道路。来拯救即将危亡的中国。而这一切都并不顺利。   “一条浩浩荡荡的长江大河有时流到很宽阔的境界。平远无垠,一泻千里,有时流到很逼狭的境界,两岸丛山叠岭、绝壁断崖、江河流于其间、回环曲折极其险峻。”   民族生命的进程,其经历亦复如是,当时处境的艰难。国内军阀割据,国外虎视眈眈,而此时所涌现出来的大批青年革命家。对此依旧正气凛然。他们用笔作为武器。那铿锵的笔调和文字试图唤醒那正在黑暗中的人民。他们被视为“狂人”但内心具有至尚的爱国情怀化做坚强的后盾为他们在革命的探索中提供不竭力量之源。

  “中华民族现在所逢的史路,是一段崎岖险阻的道路。在这一段道路上实在亦有一种其绝的景致,使我们经过这段道路上实在亦有一种奇绝壮美的趣味。但这种壮美的趣味,没有雄健的精神是不能够感觉到的。”   在历史的长河中有过无数次的探索。从洋务运动到戊戌变法再到辛亥革命和后来的新文化运动。而这一切的探索、变革和斗争终于唤醒了黑暗中的人民。青年学生最先觉醒起来了,不畏一切。“五四”运动中他们风华正茂,书生意气,挥斥方遒,指点江山,激扬文字,粪土当年万户侯……而这一切都让我们看到了拯救民族的希望。正是他们恰同学少年促使了新民主义的革命开始。而中国共产党也因此诞生了。这群革命青年拿出雄健的精神。高唱进行的曲调,在悲壮的歌声中走过这崎岖险阻的道路。他们遇见的沙漠,遇 查看更多>>>

5000字读后感范文一

将余华的《许三观卖血记》看了一遍,真是震撼人心的作品啊,读后,让人觉得这不是一部虚拟的文学作品,倒像是一个真真切切发生过的故事。余华的小说是一种主人公在苦难中微笑的小说,我的的情绪已经饱满得要爆发了,然而作者没有爆发,他只是娓娓道来,没有很华丽的辞藻,没有很煽情的对白,也没有很戏剧化的情节。我觉得这样的文章很朴实,很符合当时的环境,但依然可以将那些底层人们的生活状况及心理写得十分真实、透彻。

本书中主人公许三观父母早亡,幸亏他的四叔和爷爷才得以长大成人。许三观作为一个大男子汉拥有着强健的体魄,为何不靠着自己的力量去干一些体力活之类的工作而是靠着卖血来赚钱,娶妻子。那些村里人的思想总有一些古怪之处,认为只有卖血的男人身子骨才强,那些女人大都嫁一些经常卖血的男人。就这样,许三观出卖了自己的力气用这种村里人觉得光荣的方式娶了妻子。可是,我认为这是作为一个男子汉的耻辱,难道不应该凭借自己的胆识、勇气,去闯闯外面的世界呢?为什么不能凭借自己的双手开拓属于自己的蓝天?为什么必须得靠卖血养活家?我对许三观总有一种看不起的想法,认为他无能而且懦弱。

可是 ,当我再一次翻开《许三观卖血记》这本书时,对许三观这个主人公的想法又改变了。

许三观,作为一个极其普通的丝厂送茧工在那个动荡的岁月里,为了能使家人过得平安、幸福,一次又一次地靠着卖血来养活生计。许三观卖血的次数,第一次,卖完之后娶了媳妇。第二次,为了赎回别人拿走的东西。第三次,第四次。当一次次的卖血解决了许三观一次次的问题后,他发现这是一个十分而又没有办法的办法。虽然他明知道,卖血就是卖命。开始的时候,还是有一定的节制,到了最后,当卖血成为唯一的选择,当卖血已经成为一种习惯时,许三观已经将一切都抛至脑后了。在他的心目中,为了家庭、为了妻子、为了儿子,明知道卖血就像吸毒一样的行为,可是不这样,他还有别的选择吗? 当他的非亲生儿子一乐得了肝炎去上海治病,他要从林浦、百里、松林、黄店、七里堡、长宁,在这六个地方上岸卖血,也就意味着,他要一路卖血到上海。在卖血中,他看到了根龙的死,他体味到自己内心的悲凉与恐惧。可是他还是要卖血的,血是他的生命,可生命中注定还有比生命更真贵的东西:爱。他爱他的每个儿子,这恰是他光辉灿烂的地方。

当你看见林浦的居民都在吃午饭的时候,蒸腾的热气使窗户上的玻璃白茫茫的一片,一个50岁的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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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要介绍一下林肯。 1809年2月12日林肯出生于肯塔基州哈丁县一个普通家庭,十岁母亲去世。 1832年参加州议员竞选失败(一生中仅有的一次在人民选举中失败)。 1846年当选为国会议员 林肯自学法律,迁居到斯普林菲尔德当律师,并且成为辉格党员。 林肯不高,还很瘦,平均体重只有一百八十磅。他是一个心情十二万分抑郁,但是却又生气蓬勃,乃至粗鲁的人。一个属于平民范畴,在小事上具有平民全部朴质,但在大事上却是高度礼貌的典范。他对不得人心十分敏感,但却情愿孤军作战,因为他十分清楚看到自己前面的目标。他是一个精明的政治家,又是一个无私的国务活动家,又是一个不妥的司令官,也是一个能体谅人类一切弱点的朋友。 《林肯选集》是一本很好读的书,主要收集了林肯的演讲稿和他写给他人的信,每一封信都是他内心真实情感的表现。信中的语言通俗易懂,比较好理解,所以这是一本很好读的书。 有几句记忆深刻的话:上帝为剪了毛的羊而把风变弱。是啊上帝是仁慈的,他不会把人逼上绝路的。当他给你关上一道门时,会给你开启一扇窗。林肯凭着这份乐观向上的精神一直坚持到最后,带领美国人民打赢了独立战争,解救了美国处于水深火热中的黑奴。 还有一句是:我们至少可以骄傲地安慰自己的良心和祖国失去的自由说,当我们赞许的事业,我们衷心崇敬的事业处于灾难、戴上镣铐、受尽折磨,濒临死亡之际,我们没有畏缩不前,而是挺身出来保卫它。林肯用生命来捍卫他的承诺,他为了祖国而失去了年轻的生命,让所有的人衷心地佩服他。如果我们也像他一样,为了自己的承诺奋勇争先,不畏艰巨,那我们还有什么实现不了的。 读了这本书感受还是挺多的,一定要坚守自己的目标,勇往直前,实现梦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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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莎士比亚选集》读后感

莎士比亚是位伟大的作家,在他的作品中悲喜剧皆有,可以说他的戏剧包含一着十分深刻的含义。正如文艺复兴时期其他杰出的作家、艺术家一样,他的创作中充满了对人一性一的关怀,如诗人一样满怀激一情的对白、如哲人一样深邃的思想,莎士比亚的四大悲剧正是其中的代表。

悲剧具有其独特的魅力,古希腊时代的剧作家,如索福克勒斯、埃斯库罗斯都是以悲剧扬名希腊。一部不朽的《俄底甫斯王》被后人研究了几千年也不能穷尽其中的奥妙,哲学、心理学、宗教学、文学都从这部剧作中得到了启发。莎士比亚的悲剧又是一个不可逾越的高一峰,他完全可以和古希腊多产的作家相媲美。这些作品就像甘泉一样不可干涸,总能让我们思考生命乃至宇宙的意义。

我认为悲剧应该具备以下四个元素,无论是哪出悲剧,或多或少都可以找到这四种基本的元素。第一,理想和现实的冲突。第二,人一性一的缺点所造成的不可避免的悲剧。第三,对所谓命运的无可奈何。第四,悲剧人物理想人格的彻底破灭,通常以悲剧人物的死亡而告终。

《哈姆雷特》是莎士比亚最具感染力的悲剧之一。读过后觉得其中悲剧产生的主要根源就在于理想和现实的强烈冲突。

哈姆雷特王子是个一浪一漫的理想主义……

篇二:《莎士比亚选集》读后感

我认为悲剧应该具备以下四个元素,无论是哪出悲剧,或多或少都可以找到这四种基本的元素。第一,理想和现实的冲突。第二,人一性一的缺点所造成的不可避免的悲剧。第三,对所谓命运的无可奈何。第四,悲剧人物理想人格的彻底破灭,通常以悲剧人物的死亡而告终。

《哈姆雷特》是莎士比亚最具感染力的悲剧之一。读过后觉得其中悲剧产生的主要根源就在于理想和现实的强烈冲突。

哈姆雷特王子是个一浪一漫的理想主义者。在外求学多年,他坚信自己理想中的世界,人都应该是正直的、光明磊落的,回国后却发现自己的至亲却与自己理想中的人格相去甚远,父亲去世不到两个月母亲就嫁给了叔父,而自己的叔父在得到王位并与自己的嫂子结婚后却

处之泰然。当哈姆雷特得知父亲真正的死因,这种冲突变的更加强烈,可以想象哈姆雷特所在的大学校园是很纯洁的地方,可是当他回到自己的国家他无可避免地卷入了一场宫廷一陰一谋中,他必须为死去的父亲复仇。如果是老道的政治家那他一定会不露声色地、有计划地夺回自己的王位,当自己的仇人死后他才会长出一口气,并向天下昭示仇人的罪行,自己也绝对能被马基亚维利当作经典案例来分析。

篇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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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尔摩斯是众多男孩的小说偶像,他破案无数,屡建奇功。那么今天,我们也来了解一下他所破的案子和他如何破案的过程。

《福尔摩斯探案选集》是他的朋友和得力助手华生记载的。短短七个题目,就富有强大的吸引力和神秘力。第一章是血字的研究,它是我之前知道的唯一的关于福尔摩斯的故事。而其它六个题目则是我新碰上的。记得刚看题目时,我对魔鬼之足最感兴趣,因为这个怪名字让我对它很紧张、害怕,我以为是魔鬼巨大的脚踩死了人,而看过这个故事的人则会耻笑我,我看过这个故事后对原来的想法感到很好笑,魔鬼之足在故事中是一种毒品,可制作药物,是一种很奇特的植物,它一半像人脚,一半像羊脚,所以取名为魔鬼之足。 七个题目,七个呀!那可是七篇长长的小说故事,在这里,你不仅可以欣赏到福尔摩斯的探案才华,与华生医生的无形默契,更可以体验生与死的对抗、智慧和较量。一百多年来,福尔摩斯已经成为无所不能的代名词,他的神秘与个性征服了一代又一代的少年心。

小说被译成57种文字,风靡全世界,是历史上最受读者推崇,绝对不能错过的侦探小说。如果你感兴趣,我可以介绍给你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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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迅在他的《故乡》一文中描述了一个他和闰土美好的童年,令人无限向往,但其结局却显得很悲惨,两个原本友谊很深的孩子,竟变成了一对熟悉的陌生人。读了这篇文章后,我才明白了:原来时间可以撕碎两个人的友谊。

历史总是不断地重演着,我和我的好朋友张凡不正好与鲁迅和闰土一样吗?

总以为我们的友谊坚如磐石,深比大洋。现在看来,那只是我们年幼时的幻想罢了。

我和张凡年龄差不多。小时候,我经常和他一起在村子里乱逛,我们会为在一起捅掉了一个马蜂窝而高兴。我们也经常一起爬到桑树上,尽情地享受着桑枣的美味,直到嘴唇、牙齿变为紫色为止,这时我们会望着对方紫色的嘴唇而大笑。我们也常常在一起分享个人的小秘密,比如,他曾经告诉我他喜欢的女生的名字,我也告诉了他我喜欢的女生的姓名。到现在,我想恐怕仍是只有我们两个人知道这两个女生的名字,我不确定他现在是否还记得这件事。我们也曾发生过小矛盾,但不超过几小时便和好了。在这七年的时光里,我们像亲兄弟一般,他到哪里,我就到哪里。总之,有他的地方便有我。

到了初中后,我和他的关系发生了急剧的改变。也许是我有了自己的目标,只顾着学习,放假时也很少到他家去,一个人在家里看书,做作业,渐渐地疏远了他,也许是我们都长大了、成熟了。我们再也不会两个人在一起,因为那是小孩子才做的事情,那是浪费时间,我们再也不会将自己的小秘密告诉对方了,我们开始学会了将心灵半敞着来面对对方,我们会觉得将自己的秘密封存在自己心里比较好一些。随着时间的推移,我和他在一起的时间越来越少了,去年寒假,我和他仅见过一次面,当我们在一起聊天时,我们也和闰土一样恭敬起来了,当他说起一些学校的事情的时候,我只是随着笑几声,那种笑仿佛是完成命令式的笑,不到一个小时,我们要说的都说完了,仿佛再也没有什么可聊的了。从那次见面后,我到现在也没有再见过他一面了。童年时的那种欢声笑语的场面已荡然无存。我很想和他恢复到小学时那种亲密的关系,但仿佛就像一切都已经注定好了的一样,我和他走在已设定好的路上,他向东,我向西,我们之间的距离越来越远了。如果命运可以由自己选择的话,我愿和他永远停留在小学那段时光里,我真的不想看到七八年的友谊就这样结束了。

我不敢想象,十年、二十年后,我们的关系会变得怎样

的确,时间可以撕碎两个人的友谊,这是我读《故乡》后的感悟。

鲁迅《故乡》读后感700字

读过鲁迅的《故乡》,先生所描写的故乡也许 查看更多>>>

  《离婚》这篇文章,我在初中的时候已经读过,那时老师告诉我们的说:作者叙述了一个人普通农村妇女婚后被欺凌,起来反抗夫权压迫又遭到失败的故事,表现了旧中国妇女在婚姻问题和家庭中的无权地位。主人公有与封建势力进行斗争的勇气和泼辣性格。但是她对地主官僚有天真幻想,终于在这些狼狈为奸、专横乡里的反动势力的沉重压力下屈服。   但是,重新接触过这篇文章时,我对爱姑的思想以及文章所要反映的意义不免产生了怀疑。我想爱姑应该是鲁迅笔下最为泼辣的一个形象。她富有强烈的反抗性,但是他似乎不是在反抗封建社会,而且她貌似不是一个普通的农村妇女,爱姑的父亲也可能是当时当地的一个名人。而且还挺拽的。文章中有一段描写(众人)看到庄木父女二人上船时,“船旁的坐板也空出来四个人的空位。”庄木三摸起长烟准备抽烟时,有人给他们点火,处处可见他绝非等闲之辈,就算当时庄木三不是特别富有,但是有六个儿子的他,在那个时候还是有一定的名气。可见爱姑并不是非常普通的农村妇女,   况且,旧时的婚姻讲究的是门当户对,爱姑的丈夫施家“小畜生”姘上了寡妇,要与爱姑离婚,爱姑不干,施家和庄家为这件事事吵了三年,而且“施家”也有一定的财势,而爱姑也没有受到极度的打压,那试想想爱姑家的家境也不会太差。由此均可见一斑。因而,解决这两家的纠纷就要找一个比他们级别更高的人,也就是文中后来提到的七大爷。   文章一开始爱姑的出场便是要讨回公道。而这个可以给她公道的人——“在这些中间第一眼就看见一个人,这一定是七大人了。

虽然也是团头团脑,却比慰老大爷魁梧得多,大的圆脑上长着两条细眼和漆黑的细胡须;头顶是秃的,可是那脑壳和脸都很红润,油光光地发亮着。”却并不注意她和她的公道。他们的注意在一个祖先用来塞屁眼的精妙古董上。而在当时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时代中,七大爷并不是什么政治大官,而是一个前朝遗老的“道德独裁者”。他们比军阀更加的可怕,他们随时可以改换自 查看更多>>>

  鲁迅《祝福》读后感1000字   祥林嫂,这不是一个普普通通的小说人物,而是一个无比深刻的艺术典型,是旧中国被侮辱与被迫害的广大劳动妇女的化身。祥林嫂的悲剧,正是呻吟在社会最底层的广大劳动妇女悲惨命运的真实而生动的写照。   ——题记   曾记得,在毛泽东的《湖南农民运动考察报告》一文中,提到封建社会的政权、族权、夫权是束缚中国人民特别是农民的四大极大的绳索。而祥林嫂就是被四条绳索活活勒死的一个屈死的冤魂!她悲剧的一生是对罪恶的封建社会制度和封建礼教的血泪控诉!   祥林嫂悲苦的一生,就如鲁迅在《灯下漫笔》一文中,概括的中国人民历史命运的两种表现形式:一“做稳了奴隶的时代”,二“欲做奴隶而不得的时代”。   祥林嫂第一次到鲁家当女工,可以说是“做稳了奴隶的时代”。她在鲁四老爷家出的是牛马力,吃的是残汤剩饭,工资十分低微,但她却十分满足。不仅卖力干活,而且“口角边渐渐的有了笑影,脸上也白胖了”。她并不认为鲁四老爷家压迫她,剥削她,反而对鲁家还有一种忠实得感激之情。这就是中国农民忠厚善良却缺乏阶级觉悟的悲哀。然而,连这样的时代也并不能维持太久,随之而来的是欲做奴隶而不得的时代。   由于封建的“夫权”,她被婆婆绑架回去,而且卖给了深山里得贺老刘。

好不容易和贺老刘在一起度过了两年对她来说已经非常幸福得时光。但很快,贺老刘病死,心爱得儿子阿毛也被狼叼去,大伯趁火打劫,前来收屋,她被封建得“族权”赶出深山,不得不再度到鲁家当佣人。而因为她的过去经历,在鲁四老爷心目中,她以成了“不干净”,“败坏风俗”的人,被无情剥夺了参与“祭祀’的权利。正当她困惑不解得时候,又受到封建”神权“的进一步打击。做了封建迷信牺牲品得柳妈得一番话,又向祥林嫂心灵深处狠狠得剜了一刀。当她支取历来积存的全部钱,指了门槛,她内心舒畅,坦然地回来,本以为一切都会好转,得到的却仍是“放着吧,祥林嫂”这样的拒绝。   祥林嫂 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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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迅选集读后感5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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