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尔摩斯探案选集读后感400字:《福尔摩斯探案选集》读后感

开卷有益,闲暇时读一本好书,添一份雅趣,长一份才智,享一份快乐。人在阅读的过程中,知识与能力在同步增长。一千个人眼中有一千个哈姆雷特,人们在读过一本书之后都会有属于自己的心得,对于阅读过程中的所思所感,需要用读后感记录下来。您从作品中有哪些领悟呢?有请阅读小编为你编辑的福尔摩斯探案选集读后感400字:《福尔摩斯探案选集》读后感,相信你能从中找到需要的内容!

福尔摩斯是众多男孩的小说偶像,他破案无数,屡建奇功。那么今天,我们也来了解一下他所破的案子和他如何破案的过程。

《福尔摩斯探案选集》是他的朋友和得力助手华生记载的。短短七个题目,就富有强大的吸引力和神秘力。第一章是血字的研究,它是我之前知道的唯一的关于福尔摩斯的故事。而其它六个题目则是我新碰上的。记得刚看题目时,我对魔鬼之足最感兴趣,因为这个怪名字让我对它很紧张、害怕,我以为是魔鬼巨大的脚踩死了人,而看过这个故事的人则会耻笑我,我看过这个故事后对原来的想法感到很好笑,魔鬼之足在故事中是一种毒品,可制作药物,是一种很奇特的植物,它一半像人脚,一半像羊脚,所以取名为魔鬼之足。 七个题目,七个呀!那可是七篇长长的小说故事,在这里,你不仅可以欣赏到福尔摩斯的探案才华,与华生医生的无形默契,更可以体验生与死的对抗、智慧和较量。一百多年来,福尔摩斯已经成为无所不能的代名词,他的神秘与个性征服了一代又一代的少年心。

小说被译成57种文字,风靡全世界,是历史上最受读者推崇,绝对不能错过的侦探小说。如果你感兴趣,我可以介绍给你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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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尔摩斯探案读后感


福尔摩斯探案读后感

福尔摩斯探案读后感(一):

《福尔摩斯侦探小说全集》是欧美侦探小说的早期经典之作,它以跌宕起伏的情节,缜密的逻辑推理,细致的心理分析以及福尔摩斯这个家喻户晓的侦探形象,打动着我的心。

柯南道尔的《福尔摩斯探案全集》引起广泛的欢迎。这就不单单因为故事情节的吸引人,而是透过侦探小说揭示了社会的现实问题,并在艺术上开创了侦探小说的流派。他取得的文学成就,能够归结为四个方面:

(一)把社会犯罪与政治制度、道德观念结合起来。柯南道尔创作的侦探小说从多侧面反映了英国社会存在的问题。《血字的研究》、《四签名》揭示了英国对印度的侵略与掠夺;《布鲁斯帕廷顿计划》反映了欧洲的间谍案。而《巴斯克维尔的猎犬》、《六座拿破仑半身像》都涉及到图财谋命、作恶行凶,其他如巧取豪夺、通奸情杀、背信弃义、贪欲逞凶、专横跋扈、尔虞我诈这些犯罪现象,无一不与政治制度的黑暗与道德观念的败坏有关,柯南道尔还揭示了法律存在的种种漏洞与不合理,以及警察厅的无能、愚蠢与昏庸。由于这类作品宣扬了人道主义、善恶报应和天网恢恢,疏而不漏的理想主义观点,无疑受到了读者的广泛欢迎,也充分显示了柯南道尔进步的人生观与其作品的社会好处。

(二)塑造了鲜明的文学典型。柯南道尔的作品成功地表现文学是人学的观点。他笔下的福尔摩斯,是一个有血有肉的私家侦探,他脚踏实地地生活在英国社会中。

(三)创造了侦探小说的严谨结构。侦探小说最易犯的败笔是案情看来神奇,但缺乏逻辑推理。常常有神来之笔,结果让读者在回味中感到案情的不可信。而柯南道尔的70部侦探小说都建立在逻辑推理上,他善于在构思和布局上埋下伏笔,使整个故事更加曲折离奇、引人人胜。

(四)在情节和语言方面,构成了侦探小说独特的风格。读柯南道尔的小说,最初吸引读者的是离奇与神秘的感受,几乎每一件案子的发生都是不可思议的,在案件的发展中。又有许多变化,令人目不暇接。

正可胜邪,人皆懂之。这个道理在书中得到进一步的体现。侦探小说中的作案者无论多狡猾、多狠毒,总逃但是福尔摩斯锐利的目光,与他出色的推理潜力。世界上,总有像福尔摩斯一样为社会伸张正义的人。假如你犯了法,做了不道德的事,即使你有着高超的智慧,但你的邪恶也会出卖你,暴露你的一切。你逃得了一时,也逃不了一世,所谓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为,绳之于法便是你的下场。

福尔摩斯的正义感使我佩服,他坚持不懈的精神更让我肃然起敬!每接一个案子,福尔摩斯都会倾尽全力去解开谜底。其间不仅仅有案子本身的离奇,还有作案者的干预和阻止,被邪恶冲昏头脑的他们甚至想要结束福尔摩斯的生命当我们欣赏福尔摩斯的精神之余,别忘了,要成功,总该从坚持不懈开始,也只有坚持不懈才能带领我们走进胜利的殿堂!

读了《福尔摩斯侦探小说全集》感叹之际,我在心的底层也埋下了理想的种子要当一个坚持不懈为社会伸张正义的人,使世界少一份罪恶,多一份友善

福尔摩斯探案读后感(二):

《福尔摩斯探案》由英国作家阿瑟柯南道尔所著,本书收录了《血字的研究》、《四签名》和《巴斯克维尔的猎犬》三篇。小说以华生医生的自述的形式,展现了福尔摩斯在处理各个悬疑案件时缜密的逻辑推理,其故事跌宕起伏、情节引人入胜。

阅读这本书,我除了看到小说中描述的不合理的政教、婚姻制度造成的杯具,抨击人的财富欲望造成的罪恶与虚无,以及人们对财富的贪欲和费尽心机图谋占有的阴险毒辣等社会学的好处,我更关注的是福尔摩斯这个人物所表现出来的思维潜力和对于工作的无限热忱。在这点上,与我们的新闻工作倒有些相似之处。

福尔摩斯常常说,以事实为根据,永远是我们思考问题的出发点。新闻工作者也是如此,事实永远都是第一位的,抛弃事实及真相新闻将失去生命。新闻工作者是观察这天的人,同时也将是历史的记录者,尊重事实、探寻真相是他们的职责和义务。但是这天不少的新闻从业人员为了名利而编写虚假新闻,或是昧着良心说话,给国家、社会和人民带来了巨大损失。也许一条不真实的具有轰动效应的新闻给媒体带来了一时的关注度,但是之后赔上的确是整个媒体的公信力。

新闻不一样于破案,但是两者却有相近的做法不一样寻常的细节绝对没有使破案变得更困难,它们的实际效果是使破案变得更容易,在所有真相呈现之前,新闻都是有价值的,所以在采集新闻的时候不能光图快,那些细枝末节很值得我们关注,因为很多小事件可能反映出大问题。当你将细节告知受众的时候你的报道是十分具有说服力的。

其次,我觉得福尔摩斯有句话值得我们共勉阳光照着各色人等,但是我敢打赌,像你我肩负如此使命奔波的人,恐怕绝无仅有。我们的一点雄心、一点奋斗,在大自然的伟力面前是多么渺小呀!拥有一份自我热衷的事业是很幸福的事,福尔摩斯作为一名私家侦探就对破案有着非同寻常的热情,他也沉醉在他的事业之中。他很多时候是帮忙警察或者官方侦探破除谜团,他以专家的资格审查材料,提出权威意见,但他从来不与他们争功劳,他认为在专门的领域里发挥了专门的潜力,他从中就找到了乐趣,这就是给他的最高报酬。在物质生活充斥的这天,想要到达这种境界的少之又少,尤其在新闻工作领域。

我们没有把追寻真相、还原世界当做事业来做,它只是我们的工作,一个赚钱的工具。所以很多人只图完成任务,报道流于表面,更没有勇气和信心去发现深层次的东西。这样的我们真的很渺小,也真的很可悲。有时候我们需要停下来思考一下,我们真的热爱吗?如果不是,请你离开!因为每一份事业都是由热爱它的人用心来构筑的,别人的心血不就应被践踏,而你也不是最快乐的自我。多一些雄心,多一些奋斗吧,为自我,为梦想!

福尔摩斯探案读后感(三):

近日喜得一套侦探小说,信手翻翻阅,很快就被主人公歇洛克?福尔摩斯过人的胆量和智慧所吸引。

他没有动画中柯南的高科技用品,但他们都有缜密的思维和异常的耐心,一只手杖,一根烟斗,一身礼服。一身神秘的服装,也铸就了他神秘的行为和人格。他不畏艰难,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无论何种难题他都去接,敢于困难斗争,这让我就十分羞愧了。安逸的日子,养成了不良的行为习惯,让我一种畏难情绪。对于学习和生活的困难中的难题我很少尝试解决,不敢去解决,这也让我的人生少了些许刺激和精彩,所以他让我有所感触,也有了许多愧意。

同样他做事的耐性,也让我羞愧,一个人的毅力很重要,也正是这个毅力让他能发现常人个性容易忽略的细节,能让他一个人能够坐下想问题想一个下午,也正是他超常的毅力让我十分的敬佩。我也常问自我为何做事总不成功,缺乏毅力,又让我明白了这一点十分重要的人生哲理和生命中不可或缺的力量,也许我要为自我的鲁莽和草率付出惨痛的代价,但是他却正因为有了这一力量而破了一桩桩的奇案,缜密的思维是十分重要的。也许是四肢发达头脑简单,所以我做事总是任意妄为,不加思考。作为一个侦探,破解迷案的过程中推理是少

不了的。他在破案中的推理环环相扣,精彩至极,让人惊叹。他对细节的观察更是令人敬佩。例如在《斑点带子》中。他根据女士左臂上的泥和手中一张回程票的半截推断出,她是在到达车站之前,乘坐轻便马车驶过十分长的一段路程。正如破解数学题时,很多都是从细节出发进而得到了结果。故而他的每个亮点,组成了一个完美的推理天才。福尔摩斯是正义的象征,他的智慧深深打动了我

通读全书后更是被其所动,他是社会的一个折射点,表现出了人们对于这种人才的需求。也许只有在盛唐时人们才没有这种想法。虽然此刻是治世但是仍存着尔虞我诈,繁荣的现代社会,快速的生命节奏,让人们变得更为浮躁,心不静何以破解案件。何以公平的判案。真相永远只有一个,推开层层云雾,总能看见云天。但如今有许多人为了名利,总是铤而走险,祸国殃民,虽然有法律的威慑,但是他们有着侥幸心理。正因为如今的刑侦人员没有福尔摩斯般的传奇,倘若人人都能学福尔摩斯,谁人还敢伸出贼手。

福尔摩斯探案读后感(四):

英国著名小说家毛姆曾说:和柯南道尔所写的《福尔摩斯探案全集》相比,没有任何侦探小说曾享有那么大的声誉。柯南道尔因此成为英国侦探小说之父,成为世界畅销书的作家之一。我也有幸能够读到《福尔摩斯探案全集》这本书,柯南道尔塑造的福尔摩斯这一形象,以及福尔摩斯在故事中所表现的情节的张力,让我感悟颇深。

福尔摩斯不但头脑冷静、观察力敏锐、推理潜力极强,而且,他的剑术、拳术和小提琴演奏水平也相当高超,是一个全能侦探。一旦接到案子,他立刻会变成一只追逐猎物的猎犬,开始锁定目标,将整个事件抽丝剥茧、层层过滤,直到最后真相大白。华生医生是他的多年的朋友,他的传记作家,也是办案时的得力助手。福尔摩斯的相貌和外表,乍见之下就足以引人注意。他身长瘦小,显得格外颀长;细长的鹰钩鼻子使他的相貌显得格外机警、果断;下颚方正而突出,说明他是个十分有毅力的人;经常拿着烟斗与手杖,喜欢把情节弄得戏剧化。他那严谨的推理,丰富的想象力,仿佛要把世界迷倒。

我感触最深的,还是《回忆录》中的《最后一案》。《最后一案》讲述了福尔摩斯与全欧洲最大的犯罪分子,堪称犯罪界的拿破仑的莫里亚蒂教授之间进行的生死攸关的决战。在莱辛巴赫瀑布时,福尔摩斯早早料到这是一个骗局,但依然让自我的朋友华生走开,免于这场灾难,自我最后则与莫里亚蒂教授同归于尽。虽然在柯南?道尔之后的小说中证明了福尔摩斯的死里逃生,但他的敢于牺牲的大无畏精神仍然使我内心久久不能平静,他的职业精神,让我对他肃然起敬。

生活中,学习上,我们不正缺少这些可贵的精神吗?学会了仔细观察,就会有新的发现,往往一些奥秘都蕴藏在司空见惯的事物中;学会了遇事沉着镇定,就能少许多因急躁带来的失误,有时,一次小小的失误就可能带来终生的遗憾。

此刻的福尔摩斯已经成了名侦探的代名词,而且在现实生活中,好多人更将福尔摩斯当成了聪明人的代名词。坦白的说,福尔摩斯已经成了一种象征智慧的符号,一种预示着期望的精神支柱。

让我们记住他福尔摩斯大侦探!

福尔摩斯探案读后感(五):

《福尔摩斯探案集》讲述了一位侦探夏洛克福尔摩斯先生的经历,故事资料充满悬念,结构跌宕起伏,情节紧张曲折,扣人心弦,惊心动魄,使人爱不释手。还体现了一句意味深长的名言凡是勤奋的人,都有其而不舍的精神。

福尔摩斯这个人脑子有点怪,研究学问的劲头十足。他又是一个一流的药剂师。他研究的学问既杂乱又古怪,头脑里装了不少稀奇古怪的的知识。

当我刚翻开目录时,每篇的题目都让我毛骨悚然,比如说:血字研究、带斑点的带子、水力工程师断指案,听起来让我不禁打了几个哆嗦。但福尔摩斯透过不断学习、不断钻研和不断的实践才使自我有了惊人的侦探潜力。所以他进行的各种侦探既合乎逻辑,又合情理;他对各种案件的解释和决定才会头头是道,才会使一个悬而又悬的问题迎刃而解,才使一宗宗谜案拨云见日。所以,有他在就没有一个凶手能逃离法律的制裁。

自从我看完这本书后,受益匪浅。作者柯南道尔在写文章的时候,有超多的心理活动,神态变化、对话、动作、细节描述,使读者看得津津有味,不会感到枯燥无味。在心理活动方面,作者把自我的一切想法全部写出来了,不做一点保留,让我情不自禁地跟着作者一块儿推测、决定。比如说在《带斑点的带子》中的一段语句:你不必害怕,他探身向前,轻轻地拍拍她的手臂,安慰她说:我毫不怀疑,有什么事我们很快会处理好的。我明白,你是这天早上坐火车来的。如此说来,你认识我?不,我注意到你左手的手套里有一张回程车票的后半截。你必须很早就动身了,而且在到达车站之前,还乘坐单马车在崎岖的泥泞道路上行驶了一段长路。

那位女士猛地吃了一惊,疑惑地凝视着我的搭档。这些语句让这篇文章的语言更生动了,让我更加喜欢这本书。

虽然福尔摩斯在英国已成了名侦探,但是他还是不断地刻苦学习,一向研究侦探方面的科学和经验,他的这种不屈不挠的精神,值得我们少年学习。夏洛克福尔摩斯就是这么独特,这么有魅力,相信你看完这本《福尔摩斯探案集》时也会被他和故事的情节深深地吸引住。

福尔摩斯探案读后感(六):

这几天,我刚刚把《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完,心中有许多感悟。

这部小说是世界著名小说家,侦探悬疑小说的鼻祖阿瑟柯南道尔的得意之作。这本书汇集了柯南道尔笔下的大侦探福尔摩斯的所有案件。福尔摩斯是生活在雾都伦敦一座简陋公寓里的一位极具侦探天才的人物。他善于运用医学、心理学、史学、逻辑学,重视调查和研究。他目光敏锐,思维严密而独特,是跨时代的名侦探。

这本书完整得记录了福尔摩斯所破获的所有案件,全部体现了福尔摩斯的敏锐的观察力,缜密的思维,和他那无人匹敌的智慧。

让我们来看看福尔摩斯第一次见到华生的瞬间推理他如何在瞬间了解华生是从阿富汗来的:

我的思路是这样的:这位先生有行医的特征,但又有军人的气质,所以他显然是名军医。他刚从热带地区回来,因为他脸色黝黑;但他手腕那里白皙的肤色又说明那黝黑的脸色并非本来的肤色。他面容憔悴,说明他吃了很多苦,受过病痛的折磨。他的左臂受过伤,此刻还显得僵硬不便。一位英国军医可能会在什么热带地方吃尽千辛万苦而且肩膀受过伤呢?显然是阿富汗。这一连串的思考过程但是一秒钟,然后我就说你是从阿富汗来的。

在这本书中,福尔摩斯总是能利用他敏锐的观察力发现案情的蛛丝马迹,再透过他异常缜密的思维作大胆的假设,分析。

每当在案情的线索中断时,当人们一筹莫展时,总是他那智慧的火花让案情有了重大突破,最后成功地侦破案件。

我十分佩服福尔摩斯那判案的智慧!

福尔摩斯探案读后感(七):

寒假中,我读了《福尔摩斯探案集》这本书。

这本书主要讲了私人大侦探夏洛克福尔摩斯与他的助手华生与邪恶势力作斗争的故事。主要有这几件大案:血字研究、四签名、最后一案、空屋历险记、巴斯克维尔魔犬、红圈会等。我们就来讲讲这血字研究。

我们先认识一下作者吧,他的名字叫阿瑟。柯南道尔,是19世纪末的一个英国侦探小说家,由于成功塑造了福尔摩斯这个主角,而被称为侦探悬疑小说的鼻祖。

回到正题。这一篇《血字研究》是柯南道尔于1887年创作的小说,也是他第一部以福尔摩斯为主角的作品。这篇小说主要讲了华生和福尔摩斯经过华生的朋友介绍,在一个地下室里相见。不久,他们就在贝克街22号这栋房子里居住下来。福尔摩斯的侦探推理潜力令华生惊讶不已。不久,葛莱森上校请福尔摩斯侦破劳瑞斯顿花园街凶杀案,凶案现场死者的旁边有一枚结婚戒指;墙上用血写着RACHE即复仇字样。福尔摩斯出其不意地抓获了杀人凶手侯波。

这篇小说令我感触最深的就是福尔摩斯的勇气。他不怕困难,敢于斗争,能根据状况决定出当下的形势,更能对任何事情做出大胆的猜测。在那里摘录几句福尔摩斯的名言:1、我认为人的脑子本来象一间空空的小阁楼,就应有选取地把一些家具装进去。只有傻瓜才会把他碰到的各种各样的破烂杂碎一古脑儿装进去。这样一来,那些对他有用的知识反而被挤了出来;或者,最多但是是和许多其他的东西掺杂在一齐。2、一个逻辑学家不需亲眼见到或者听说过大西洋或尼亚加拉大瀑布,他能从一滴水上推测出它有可能存在,所以整个生活就是一条巨大的链条,只要见到其中的一环,整个链条的状况就可推想出来了。

由此可见,福尔摩斯是一个勇气+智慧+准确决定+传奇色彩的成功人士。

让我们向柯南道尔、向福尔摩斯致敬!

福尔摩斯探案读后感(八):

若我们随便在大街上拦下一个行人,问他知不明白福尔摩斯是何许人也,想必他十有八九会告诉你:他是最厉害的侦探。也许他们之中有相当多的一部分人没有看过亚瑟柯南道尔爵士的福尔摩斯的探案故事系列。

想想这有多了不起,一位19世纪末的侦探形象竟超越了时间、国界,成为家喻户晓的人物。请看下面一张简表:

姓名:歇洛克福尔摩斯(SherLockHolems);国籍:英国;出生年份:1854年;地址:贝克街221号乙;亲属:双亲均不详,祖母为法国人,有一兄名麦克罗夫特;最敬佩的人:艾琳艾德勒;惟一的朋友:约翰H华生;爱好:音乐、破案、化学研究;擅长:拳击、剑术。

在一个个探案故事中,我们常常为福尔摩斯的破案潜力所折服,几乎所有案件只要他一出马就能马到成功。在《红发会》中,他揭穿了一个隐藏在荒唐行为下的阴谋;在《绿宝石王冠奇案》中,他只用了一个晚上就调查出令人难于置信的真相;在《四签名》中,他与犯罪团伙斗智斗勇,最终将罪犯绳之于法??这些无不与他出色的观察推理潜力有关。福尔摩斯正是凭借着这种推理分析潜力才能侦破一个又一个神秘古怪、复杂离奇的案件。

如果福尔摩斯只是一位擅长破案的侦探,那么他根本不会有当今如此的影响力。拥有鲜明的个性特征才使他拥有如此巨大而又持久的公众影响力。

福尔摩斯的形象立体丰满。他有一个鹰钩鼻和一双犀利的眼睛。平日里经常倦怠、懒散,但只要一碰到案件,个性是一些奇案、怪liuxue86。案,他就会变成一个精力十足的大侦探,不辞辛苦地奔走在伦敦肮脏狭窄的街道上或苏格兰烟雾笼罩的古堡中。他把破案的过程当作是一种人生的乐趣,他甚至公然承认自我可不是为伸张正义才做私家侦探的。(《紫山毛榉庄园奇案》)

他生性傲慢,以个人为中心,但见人身处危难又自然拔刀相助。他对女性生来就有偏见,对艺术个性是音乐别有慧心。朋友华生曾半开玩笑地对他进行过概括:哲学、天文学和政治学是零分;植物学说不准;地理学,对伦敦方圆五十里内的土地了如指掌;化学很古怪;解剖学不系统;惊悚文学和犯罪记录,独一无二;同时身兼小提琴手、拳击家、剑术家、律师和嗜好可卡因和烟草的瘾君子。值得一提的是,福尔摩斯本身的性格在系列探案故事中不断地得到丰富和加深。

正是因为他有着立体丰满的形象,才使整个系列故事赢得了全世界广大读者的喜爱。如果说一八八七年是侦探小说迷们的节日的话,一八九三年就能够算是世界末日了。那一年所发表的小说《最后一案》中,福尔摩斯竟然死了!他与他的死对头莫里亚蒂,最后同归于尽了!在那个可怕的月份里,世界上到处都是抗议和呐喊,悼念这位著名的侦探。一九0三年秋,《斯特兰德杂志》刊登了《空屋奇案》,道尔最后让步了:华生被骗了,福尔摩斯根本就没有掉入悬崖。福尔摩斯又神奇的复活了。

能够说,他在侦探小说史上的地位简直是前无古人,后无来者!

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400字: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


最近我看了一本书叫《福尔摩斯》主要资料是讲福尔摩斯和他的好助手柯小南破案的精彩故事。

福尔摩斯是一个冷峻机警、坚强沉着,观察潜力和分析力超强,善于从细微处发现破绽;有丰富的解剖医学、毒剂学、动植物学等知识。

柯小南是一个开朗热情、有好人缘,对电脑、网络十分在行,脑子里存储着世界各国著名案例,而且对福尔摩斯、波洛、金田一耕助等大侦探的事迹如数家珍。

大侦探福尔摩斯足智多谋,小侦探柯小南胆大心细,他们共同开启了一个又一个谜题式的探案旅程,记得有一个故事是讲青天白日,富豪之子遭遇蒙面歹徒劫持,生命危在旦夕的事。福尔摩斯来到富豪家,他淡定、沉着,叫富豪不要慌,福尔摩斯首先了解状况,然后他们根据绑匪的电话,福尔摩斯和柯小南一一分析问题,虽然案情很复杂,狡猾的歹徒故意设下迷局,想诱使警方上当,但是福尔摩斯看清楚了歹徒的伎俩,没被骗住,最终成功抓住了罪犯

看了福尔摩斯和柯小南破案的技巧,我十分地敬佩他们,我想我要好好学习、学好本领,长大以后像他们一样,做一个足智多谋、胆大心细的一名好警察。

福尔摩斯探案全集读后感


福尔摩斯探案全集读后感(一)

一妈一一妈一最近给我买了一本书【福尔摩斯探案】。这本书我一开始觉得不有趣,可最近没书看了,只好看着这本我觉得没有趣【福尔摩斯探案】,可是我看着看着就着了迷,看了一星期就看完了。我没想到这本书的内容那么一精一彩。

这本书主要讲了福尔摩斯破案的经过,我看过最一精一彩的一个案件叫做血字的研究,案中讲了犯罪人物侯波为了复仇不惜杀害锥伯,用公平的方式:在一个盒子里装了2个药丸,这2个药丸其中有一个是剧毒的,另一个是无毒的,他和锥伯各选了一个药丸。锥伯不幸吃了那个有剧毒的药丸,而侯波吃了那颗无毒的药丸。侯波看见锥伯吃了那颗有剧毒的药丸,说:哼,就连老天也不帮你了,你活该,谁让你侮辱了我的未婚妻,让她忧郁而死。侯波正准备驾着马车逃走,他突然想到了别人杀人的时候一般都会在墙上用血写出复仇二字用来迷惑pol.ice以为这是某个帮派杀得。福尔摩斯得知这个案件以后来到杀人现场,他在检查一尸一体的时候突然从一尸一体上落下一个结婚戒指。他又在墙上看见复仇二字从而推断出这个犯人是一个红脸,身高六尺,又从路上的2个马车轮子留下的印子,发现被害者在被杀前是跟犯人是坐同一个马车的。福尔摩斯雇了一些流一浪一汉帮他打探消息,最终流一浪一汉发现了福尔摩斯推断出的犯罪人的样子长得很像的人。那些流一浪一汉跟那个福尔摩斯描述很像的人说:前面几栋楼有人要雇车,那人听了有人要雇车,立马就跟着去了。福尔摩斯听到那人来了,从一抽一屉里拿出一副手一铐,那人一上来就被福尔摩斯用手一铐铐住了。那个人说:唉,看来还是逃不出你的眼睛呀!那个人承认了自己就是侯波。并开始叙述他杀人的过程,他说这全是真的,没有一句谎言,因为他自己活不了多久了。可能连审讯都等不到。他说自己得了绝症。果然在监狱里的第二天就病竣身亡了。死的时候他满脸微笑,好像他完成了一项伟大的事业。

这本书都讲了福尔摩斯的探案推理经过,虽然这本书有点恐怖和悬疑,让我很期待看的每个案件的最后答案。

这本书告诉我们要对周围的环境多观察,多思考,遇到困难时要多想多看多观察,这就是这边本书里福尔摩斯给我的启发。

福尔摩斯探案全集读后感(二)

最近,我读了【福尔摩斯探案全集】一书,它主要讲了福尔摩斯探案的事。

这本书是从福尔摩斯的助手华生的视角写的,也就是说,文中提到的我,一般指华生。

福尔摩斯是一个一精一明、睿智、拥有极强的洞察能力和推理能力的人。他的身手不错,又很善良。他的能力使他像可以预知未来一样。华生是一个从阿富汗战场回来的士兵,他因租房子而结识了福尔摩斯,因为他们俩合租一个公寓。

福尔摩斯侦破的案件很多,我在这里先介绍一下【血字的研究】吧。罪犯是在花园街三号杀了被害人,凶手是个赤面人,他临走前用自己的鼻血在墙上抹了一串字母RACHE.(德文复仇的意思)。福尔摩斯在第二天得到消息,对被害人一尸一体进行了一番检查后,断定被害人是被毒死的。凶手是美国人,这一点也被福尔摩斯推测到。为了破案,福尔摩斯在报纸上刊登了一则失物招领的启示,凶手化装成一个老太太领走了戒指。通过这个计谋,福尔摩斯断定罪犯一精一通易容术,且还有同伙。后来,经过一系列的推理与考证,确定凶手就是赤面人。经过一番侦查,最终,逮住了凶手。

这整本书告诉我们,观察是很重要的。在生活中留心观察,能对你有很大帮助,或许,它就能使你成功。

在这里,我还要说一下作者阿瑟先生。他写的侦探小说严密、严谨,逻辑一性一很强;悬念设置巧妙,对读者很有吸引力;故事描写的细致,很容易给人身临其境的感觉仿佛自己就是华生。

我已经深深喜欢上了侦探小说!

福尔摩斯探案全集读后感(三)

最近,我读了【福尔摩斯探案全集】一书,它主要讲了福尔摩斯探案的事。

这本书是从福尔摩斯的助手华生的视角写的,也就是说,文中提到的我,一般指华生。

福尔摩斯是一个一精一明、睿智、拥有极强的洞察能力和推理能力的人。他的身手不错,又很善良。他的能力使他像可以预知未来一样。华生是一个从阿富汗战场回来的士兵,他因租房子而结识了福尔摩斯,因为他们俩合租一个公寓。

福尔摩斯侦破的案件很多,我在这里先介绍一下【血字的研究】吧。罪犯是在花园街三号杀了被害人,凶手是个赤面人,他临走前用自己的鼻血在墙上抹了一串字母RACHE.(德文复仇的意思)。福尔摩斯在第二天得到消息,对被害人一尸一体进行了一番检查后,断定被害人是被毒死的。凶手是美国人,这一点也被福尔摩斯推测到。为了破案,福尔摩斯在报纸上刊登了一则失物招领的启示,凶手化装成一个老太太领走了戒指。通过这个计谋,福尔摩斯断定罪犯一精一通易容术,且还有同伙。后来,经过一系列的推理与考证,确定凶手就是赤面人。经过一番侦查,最终,逮住了凶手。

这整本书告诉我们,观察是很重要的。在生活中留心观察,能对你有很大帮助,或许,它就能使你成功。

在这里,我还要说一下作者阿瑟先生。他写的侦探小说严密、严谨,逻辑一性一很强;悬念设置巧妙,对读者很有吸引力;故事描写的细致,很容易给人身临其境的感觉仿佛自己就是华生。

我已经深深喜欢上了侦探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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