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之书读后感

读书使人充实,思考使人深邃,交谈使人清醒。一个人想要获得成功,书籍就是他/她最可靠的朋友,阅读作者写的作品后,心中感触颇多,让人忍不住吐露出来,最好我们可以用读后感文章的方式,将阅读中的体验记录成文。如何在写作品的读后感时把自己的真实感悟写出来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沙之书读后感”供你阅读参考,并请收藏本页面!

沙之书读后感(一)

从未接触过,听到过博尔赫斯。更别说关于博尔赫斯的作品。在这堂课开始前,一切都是熟悉的。唯有博尔赫斯!玖了十几年的书了,不曾知道博尔赫斯不知道算不算是肤浅。大师级别的文章也多多少少读过一些。脑海里正搜寻着似乎听到的关于博尔赫斯的这个人。老师的开场白将我思绪打断!在博尔赫斯的小说中,隐藏在虚构故事中反复出现的主题往往是时间和永恒,存在的荒谬,个一性一的磨灭以及人对自身价值的探究和对绝对真理的无望追求。在短篇小说【沙之书】中,那本虚构的沙之书【圣书】没有起点,也没有终点,象征着无穷无尽,小说的主题揭示了人类面对着无限时,进入了无所适从难以摆脱的真实困境。至此将我引进博尔赫斯的世界。

博尔赫斯煞有介事地描述了一本无限之书。这本书像沙子一样无始无终,页与页之间总还有其他的页,无穷无尽。小说最出人意料的地方有两处:一是沙之书奇妙特一性一的显现;一是我将沙之书藏在图书馆里。在作品的开头,读者根本不可能想到会有这样一本沙之书;而当读者读到小说中间时,也根本不可能想到沙之书最后的结局是被藏在图书馆里。博尔赫斯的小说就是这样,总是让人充满期待和惊喜,让人不知道下一步会发生什么,而当读者读完全篇,又能有无穷的想像和回味。【沙之书】讲述一个波澜起伏的小故事。虽然短,但并不妨碍作者在如此短小的篇幅里施展他叙述的才能。

沙之书读后感(二)

沙之书是某种神秘之物,小说主人公我对待它的态度先是好奇,然后是钻研,然后发现对它了解得越多,则不了解的部分也越多,就越意识到自己的渺小;然后迷失于无法自拔的敬畏,再然后是恐惧,最后是逃避。这个过程前面的几个步骤和人类科学探索的步骤是一样的,只是最后一步:是逃避还是坚持显示了博尔赫斯与崇信科学的人的分歧对于笃信科学万能的人来说,他们会用进取的心态坚持;而对于相信神秘主义的博尔赫斯来说,在令人敬畏之物面前,他会选择停步。不管怎样,【沙之书】提一供了一个人遭遇无限之物的心理感受过程,这经验是新鲜的、独到的,因而是迷人的。

作为一个玄想型作家,虚构在博尔赫斯的写作中无疑占有重要地位。在【沙之书】里,作者虚构了一本现实中并不存在的沙之书。这是小说的核心意象,是整篇小说得以存在的支点。为了让这本书显得合情合理,作者设置了小说的其他附属情节:一个去过孟买的【圣经】推销员,交易的详细过程。我面对沙之书的先喜后惧以及沙之书的最后下落,这一切使故事丰厚起来。之所以把沙之书的来源地确定为印救的孟买,源于博尔赫斯对于东方的神秘想像,他的许多小说都是以东方异国情调为背景的。这之间有一个神来之笔:我想把它付之一炬,但怕一本无限的书烧起来也无休无止,使整个地球乌烟瘴气。这是典型的博尔赫斯式的充满幽默和睿智的想像,同样有助于使叙述显得煞有介事。在这些情节中,除了这本沙之书是非现实的之外,其他的都是现实生活场景。这些现实场景让沙之书也显得像一个现实之物一样合情合理。这里涉及到博尔赫斯对待虚构和幻想的态度:他想努力抹去幻想和现实的界线,让虚构嵌入现实之中,与现实浑然一体。似乎对他来说,幻想即是现实,现实也是幻想,生活之中处处有神迹。唯美主义作家王尔德曾说:不是艺术模仿了生活,而是生活模仿了艺术。对于博尔赫斯来说,同样可以说:不是小说应该遵循现实的逻辑,而是现实应该向小说靠拢。

【沙之书】开头一段博尔赫斯即表明了他对待虚构的态度:如今人们讲虚构的故事时总是声明它千真万确;不过我的故事一点儿不假。这里,人们可以理解为是那些主张写作忠于现实的人,他们的小说强调尽可能地贴近现实,但在博尔赫斯看来,反而可能是虚构的;而他的故事虽然看起来荒诞不经,但可能反倒是一点儿不假。这和博尔赫斯对虚构一向的看法有关。在【论惠特曼】一文中,他说:一件虚假的事可能本质上是实在的。对博尔赫斯而言,虚构是艺术创造的根本点,是抵达更高实在的方式;通过虚构,写作这门活动往往可以最大限度地接近心灵的复杂活动。

以【沙之书】为例,尽管我们在现实中谁也没有看见这样一本书,但我们都曾经被无限的星空所震撼,被无穷尽的人类历史卷入沉思。【沙之书】所表达的正是人类面对无限之物时心灵的真实深度。这样,沙之书便类似于一种透镜,它来源于人类的智慧,可以穿越现实的障碍。【沙之书】也证实了虚构作为一种写作方式的有效一性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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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物之书读后感


失物之书读后感范文一

《失物之书》是另一种穿越,希望引起我们的重视。--《序言》

当童话故事不再是令人感到美好而幸福,而是它与现实生活相比更显绝望,更悲剧。不由的感叹道:童话都让人心感忧伤,那我们该怎么办那?《失物之书》就像本黑童话,故事语言生动,引人入胜,但是揭示的道理却是以反面的黑暗的角度,发人深省,使人印象格外深刻!

戴维,一个失去了母亲的孩子。自此,他便带着仇视的目光看着家中的一切。后妈,和这个家中新出生的宝宝乔治无疑成了戴维眼中夺取他原有的一切的扫把星.之后,他循着妈妈的声音踏入一个奇幻的世界

在那个世界中,邪恶、、恐惧、黑暗、怀疑、残暴、嫉妒、自私成了主导。一张又一张被现实扭曲的脸,一个又一个被现实扭曲的心灵,让我瞠目结舌。可是总有东西可以克服这一切--爱。爱让戴维在面对利益的威逼利诱和保护自己一直仇恨抢走父亲的爱的弟弟乔治时,他坚决的选择:保护家人!这时,人内心中最本质,纯洁的天性就展露无遗。

有爱,何惧?

《失物之书》读后感范文二

这本书主要讲了在二战期间,男孩戴维的妈妈得了重病,不久便离他而去。此时,父亲再婚所带来的惊愕和冲击,对继母新生儿弟弟的嫉妒与憎恶深深的幽怨在戴维的身边织就一个幻灵的世界,他听见了书在说话。从小就和妈妈一起阅读的童话、神话与民间传说,从黑夜里、从林地里召唤戴维,呼唤他进入一个充满残酷、血腥、征伐的险境。白雪公主、小红帽、骑士罗兰在那里,故事中的美好人物以匪夷所思的面貌出现,一切如同真实的人生道路,充满了险恶和重重难关。惟有不逃避、惟有肯原谅,惟有找到神奇国度里那本被遗忘的《失物之书》,戴维才能得到新生。

这个故事看似在写一个穿越故事,而事实上呢,穿越,这是现代文学里多么响亮的核心词汇!但是这里面有差别,大多数穿越小说,小人物一旦回到过去或来到未来,小宇宙多半可以爆发,要么一统天下,要么将敌人打个落花流水,要么拯救了一切,而主角本身更是不用说了,拥有一切又一切力量或职位。总之,与我们的戴维是不能比的。戴维,同样是故事中的主角,但所有这些南柯一梦的荣华富贵与他完全无缘,他所要做的只是在这个险恶的世界中艰难地活下去,寻找着妈妈,寻找着回家的路。但是在这条充满坎坷的路上,他会知道一些事情,学到一些东西,认识不同的人。更重要的是,他会开始真正的了解自己,面对自己。

现实生活在童话故事中投下自己的影子,无论多厉害的变形,都能在现实生活中找到根源。最后,遭遇了那么多的主角,并没有像童话那样获得一个幸福的人生,我忘不了扭曲人对他的那些诅咒:你所在乎的那些人--爱人,孩子,会全部倒在路旁,你的爱也无法拯救他们。健康将舍弃你,你会变老,生病,最后在痛苦中死去

而戴维只能一直走下去,一直往前走,在乎的人倒在路旁了,也要一直往前走。直到生命的最后。

但他内心却温和平静。哪怕是一瞬间,在生命结束的瞬间找回了所有失去的,忽然之间这悲剧变成上天赋予的体验--悲伤,但却依然有力量。

丛林之书读后感


丛林之书读后感(一)

【丛林之书】的作者是诺贝尔文学奖的获得者小吉卜林。作者的这个头衔,让我对这本书充满了期待。

【丛林之书】分为了正篇和续篇,一共有十五个故事,每个故事都阐述了人与动物与自然不同的微妙关系,引人深省!

其中,书中有一个修行僧普兰的奇迹的故事,让我感触颇多。故事讲述了一个在印救地位很高的实权者普兰。达斯辞去了官职,舍弃原有的一切,来到一个宁静小山村的神庙里,成为了一个苦行僧。在神庙里,普兰。达斯跟周围的动物们朝夕相处。再往后,小山村遭遇到了一场山崩,所幸普兰。达斯在山崩到来之前,带着所有的村民和动物躲过这次灾难,不幸的是普兰。达斯却在这次山崩中去世了。

普兰。达斯之所以能在山崩到来之前感知到有灾难到来,是因为他平时与动物接触较深,让他知道了动物的不安情绪,是一种危险即将来临的信号。从而也让他救了一村人的一性一命。这个故事让我明白:生活中,很多时候,一些不起眼的的小事可能关乎一性一命。而很多时候,只要你肯接受、肯贴近动物和大自然,得到的可能是你意想不到的结果。

以前我们也听到过于普兰。达斯相反的故事,有人类肆意破坏自然,最后遭受大自然灾害的故事;也有不了解自然的探险者,不断挑战自然,从而葬身在自然之中的故事;还有生活在自然中的人们,无辜遭受自然灾害的故事。拿普兰。达斯的故事与之相比,很多人会把普兰。达斯归结为奇迹,可我却不这么认为,我觉得普兰。达斯是因为贴近自然,接受自然从而自然也接受了他,也给他指出了一条融入自然的道路,才使得他可以不同于别人,提早感知到灾难。

【丛林之书】的作者与其说他是在讲述故事,不如说他是在讲述一个个值得我们深思的人与动物与自然关系的问题。

丛林之书读后感(二)

这本书出自诺贝尔文学奖得主吉卜林之手。翻开书页,就好像进入了亦真亦幻的热带丛林,徜徉其中,亲眼目睹古怪又刺激的丛林生活。

印救樵夫的儿子莫格里,被老虎追赶,误入狼一穴一,成为了狼群的一员。他在抚养与呵护下渐渐长大,经历危险而大难不死,面对财宝毫不动心,也有许多辉煌壮举,最终成为了一个叱咤风云的山林之子。

本书虽然没有多么深刻的立意,但个人带来的却是美好的感受。一旦进入书中,就会感到心旷神怡,欲罢不能。

最令我佩服的是莫格里的勇敢与机智。他利用狂怒的水牛群杀死了老虎谢尔汗;引一诱红一毛一狗进入死亡地带,那里的野蜂让它们死伤大半;调集群兽,踏平邪恶村庄,让丛林淹没那里这一切都是人类智慧的体现。向动物们发号施令,身先士卒勇敢诱敌。这是本书最大的亮点。

这本书一直被当做童话来读,给无数人留下了美好的童年回忆。但在浅显的语言,新奇的故事背后,也有一定的寓意。

原始森林古老而神秘,其中生活着无数兽民。莫格里到来之后,在巴希拉的保护和巴卢的教育下,他熟知了森林法律;老蟒蛇卡阿智勇双全,在危险降临时出手相救;狼兄弟形影不离,关心他的安慰,为他提一供帮助森林好像一个大家庭,无时无刻呵护他的成长,让他成为一个勇武聪慧的少年。

相较之下,莫格里出生的村庄则是另一番景象。人们互相猜忌,嫉妒富有的米苏阿而以莫格里为借口说她是巫师,老猎人满口胡言,说莫格里是魔鬼他们一个个愚昧无知,肆无忌惮,令莫格里十分厌恶。

同一时间,文明的村庄与原始的丛林却形成如此大的反差。动物一团一结互助,人们却善恶不分。这无疑是一种辛辣的讽刺。

不管怎么样,丛林是美好的,动物也是美好的,这就是本书给人带来的纯粹的享受。

丛林之书读后感(三)

这个长假,我看了【丛林之书】这本书,这本书让我明白了法律的重要一性一!

这本书是英国诗人,诺贝尔文学奖得主吉卜林的一本着作,讲述了以狼孩莫格里为主题的9个故事,为我打开了一道通向神奇的丛林世界的大门,使我急不可耐地跟随莫格里进入亦真亦幻的热带丛林。

莫格里还是婴儿的时候,被老虎谢尔汗追逐,误入狼一穴一,被母狼收养,成为狼群的一员,丛林的故事就此开始。莫格里在狼群的抚养下逐渐长大,在他的周围,慈祥的狼一妈一一妈一,忠诚的狼兄弟,勇敢机智的黑豹巴希拉,淳朴善良的老熊巴卢,刚直的狼首阿克拉,智勇双全的蟒蛇卡阿等一群群鲜活的动物组成了一个温暖的集体,他们赋予了莫格里智慧,勇气和力量。在老熊巴卢和巴希拉的教育下,莫格里明白了对动物来说最重要的丛林法律,在他的生活中,有被猴子诱-惑而被饥一渴折磨的惨痛经历,也有被蟒蛇援救而大难不死,被奇异珍宝诱-惑而不为所动的成长传奇;有过在人与兽之间难以取舍,去意彷偟的心灵磨砺,更有智杀老虎谢尔汗,全歼红一毛一恶狗的辉煌壮举。他的成长历程,正如神秘的丛林一样,危机四伏而又风景无限,波澜壮阔而又纯净清新,就这样,莫格里成为了一个勇武聪慧的少年,一个叱咤山野的丛林之子。

在书中,吉卜林用显而易见的语言,隐身挥洒于从崇山峻岭,激流田野之间,美丽的大自然带着干湿两季的风雨雷电扑面而来,个个人物奔跑跳跃,恍如插身而过,一个人一兽穿梭,生机勃勃而又充满弱肉强食的梦幻世界跃然纸上,呼之欲出。

细细品味这一个个文字,作者的深刻寓意在我的品读下已经显出端倪。丛林中的豺狼虎豹正是人世间的芸芸众生,大自然正是作者心中的理想社会,而作者推崇的丛林法律,不正是作者心中的社会法则吗?

我明白了,原来良好的法律与秩序都是如此重要,在丛林中,丛林法律使动物们好好地生存,融洽地交流,组成了一个大家庭,而人类社会,也应该遵守法律,使人类社会变得跟美好!

【丛林之书】告诉我们一个小男孩在母狼的抚养下长大,长成了一个强壮,勇敢而又聪明的孩子。

男孩长大之后帮助狼群解脱了重重困难:他发挥自己的聪明才智,利用牛群杀死了与狼群有着不解之仇的老虎谢尔汗。

《沙之书》读书笔记800字


刚刚读完《沙之书》,终于明白了什么叫做散发着悲哀的气息,明明是白纸黑字,读起来却像是一片灰,污浊而混沌。

此时,突然想到结尾主人公藏书的地下室,一个阴暗的搁架渐渐在眼前清晰起来,搁架的一端有一团黑影,模模糊糊的,像是一本书我的内心油然而生一种恐惧,手开始颤动,变得剧烈,甚至不能控制,我在害怕什么?不,我在渴望,一种热烈的足以使人手舞足蹈的渴望《沙之书》是我的了。

我紧紧地把它攥在胸前许久,竟有些呼吸困难。我把它捧在手中,轻轻地吹去上面所覆盖的一层厚重的灰尘,隐约可以看到封面上所写的圣书二字。我从最中间打开了书,因为我知道,《沙之书》是无穷无尽的。我开始抚摸书页,的确印得很粗糙,好像摸在沙粒上。这时,旁边的书架咯吱响了一声,我吓了一跳,立即把书藏在了大衣下面。

我慌张地跑回家,生怕被别人看见。不知走开了多久,反正是到家了,我什么也不记得了,只是急切地打开《沙之书》,一阵乱翻。我感到自己的手开始向下陷,如同伸进了稠涩的沙中。我越翻越快,清楚地触及到每一个人翻过这本书的人的挣扎。我想停下来,但突然感觉四周变得好滑,一切都开始不停地向下陷,连同我的自私和欲望。

我仍然在幻想,世界上没有无底洞,只是流沙并没有因为我的幻想而停下来,反而变得更加的稠密、干涩

终于,我感到窒息了,就在这一刹那,竟有种如释重负的感觉。我要解脱了吗?此时的我什么也没有,什么也无所求,安稳得像个熟睡的婴儿,渐渐地,眼前出现了一本书,不,准确地说,是一本书的封皮,仅仅如此,一张书页都没有,我用尽最后的力气合上了那书皮,上面印着熟悉的两个字圣书

大风突然把窗帘吹开了,遮住了我桌上的书,我回过神来,吓了一跳,意以为那薄纱窗帘的是沙之书,揭起一看,原来是《妞妞》。

我时常想,或许沙之书就是人性自私、欲望的实体形式,无穷无尽散发着悲哀的气息。有时,我还会想,或许世间的孽是以沙的形式存在的,一旦陷进去了,就不能自拔,直至被湮没。

读后感1500字《失物之书》


在失去中成长

《失物之书》,一本重口味的童话书。早在高三的时候已经被书那美丽的封面所吸引,买了一本。封面是黑白的,可以展开成一张海报。其实从那混乱黑白的画面,已经可以预测书的内容不会那么美好简单。

那时候看完的感觉是,不适合小孩看。特别是,相信童话的小孩。看完他们会很失望的,因为,那会让他们意识到,他们所期待的美好童话,其实没那么美好。

逃跑了,再也没有人看见她的意思,就是被被吃掉了。那么从此以后幸福快乐呢?

很快被吃掉。

上次女生节的时候,班里男生帮女生实现愿望,于是我收到了一本书。很巧的,是我已经有了的《失物之书》。因为种种原因,拖了半个学期之后,我才把书,重温了一遍。

戴维,一个还没从失去母亲的悲痛中恢复过来便又接受父亲再婚打击的小男孩,在心中神秘声音的招呼下,进入了充满险恶的世界。在这个奇特的世界里,他遇到了路普(小红帽和大灰狼的后代,在那个世界中,小红帽是一个连大灰狼都逃避不及的女人),哈比女妖,恶搞侏儒,白雪公主与七矮人(白雪公主是他见过的最肥硕最高大的女人,七个充满阶级意识和反抗精神的小矮人因谋杀她未遂,被迫伺候她),喜欢猎杀动物和小孩并把他们的身体拼接在一起的恶心女猎人,吸引勇士去救她最后却杀掉他们的睡美人,最邪恶的终极大boss扭曲人。。。当然,他也遇到了好人,善良的守林人,和英勇却因某种不被世人接受的原因而被驱逐的骑士罗兰(其实,其实。。。他喜欢的是人是男的。。。)。。。

面对未知的恐惧,面对完全颠覆的人物,面对险恶的奇怪生物,面对朋友的死亡,面对要依靠自己的局面,面对。。。我们的主人公戴维,终究一步一步地成长起来,一次一次地坚强起来,一点一点得勇敢起来,最后,和众多主人公一样,成为了历尽艰难,突破自我,胜利归来的勇士。所以,这本书其实还是不忍心摧毁人们心中所有的美好的。虽然戴维严守他的小规则但还是无法挽救他妈妈的生命;虽然可怜的戴维因继母和弟弟的到来而感到孤寂;虽然小红帽,白雪公主和睡美人的形象在我们心目中轰然倒塌;虽然被罗兰和戴维所救的村民最后不但没有感激他们反而怨他们毁了他们的家园;虽然英勇的罗兰在找到拉斐尔下落的同时也付出了自己的生命;虽然乔纳森为了自己的怨恨而让一个女孩的心被扭曲人吃掉;虽然。。。。。但是,至少,戴维到最后,还活着,还能回到他的家中,重新找到幸福的家庭温暖。更重要的是,戴维完成了他的成长,有一个男孩,蜕变成一个男人。

这本书不仅是一本重口味的童话书,更是一本讲述成长的书。但是,还是不建议小孩看。这本书讲述的更接近现实,虽说它的内容是童话的。童话中缺少现实,同样的,现实中也没有童话,早一点认识现实的残酷,虽然能更早看清现实,但是,这却是一件很残忍的事,毕竟,谁忍心剥夺他人的童心,剥夺他人的纯真?

小时候的我是相信童话的,我庆幸我是在高三的时候才看到这本书,我庆幸我曾经相信的世界没有突然地被夺走。但现在的我不相信童话,我更相信现实。所以,我现在更喜欢这本书,多过于童话。因为它是一个不错的故事,同时也是一个本质接近现实的故事。

沙与沫读后感


沙与沫读后感(一)

驹比【先知】中的直面人生,【沙与沫】就显得较为含蓄,但它句句箴言,字字珠玑,表面凌一乱的文辞蕴涵着难以言状的深意。这也是许多读者挚一爱一【沙与沫】的重要原因。

一粒沙子就是一片沙漠,一片沙漠就是一粒沙子,现在再让我们沉默下去吧。

我在埃及的沙土上躺了很久,沉默着而忘却了季节,然后太一陽一把生命给了我,我起来在尼罗河岸上行走。

如此一抽一象的意境,更具有诗的韵味,品味愈久,回味愈浓。

当然,文中出现更多的还是作者对自然,对社会,对人一性一的思考。

求上帝喂养那些穷奢极欲的人吧!

一个伟人有两颗心,一颗心流血,另一颗心宽容。

纪伯伦在沙与沫的世界中将他的思想的大气展现得淋一漓尽致。求一句一反常态,改抨击为怜悯,使得追名逐利之人霎时变得渺不可及,也极好的反映了纪伯伦晚年顺从自然的豁达情怀。一个求字意境深远就连上帝都鄙视痛恨的小人,却博得了智者的同情,纪伯伦的胸襟是何等宽阔!绝一一句更是一精一彩中的完美:什么样才算是伟人?血染沙场,为国捐躯的是伟人;建功立业,强国富民的是伟人;指点江山,激扬文字的是伟人。然而,他们却拥有一个共同的人格特质,那就是容。海纳百川,有容乃大。或许他们面对的是敌强我弱、敌众我寡的困境,是国破家残、民不聊生的现状,是世浊我清、众醉我醒的痛楚。可是伟人从来没有看见自己流血的心,而是用另一颗心把做人的最高境界现实地演绎出来。

缥缈却可见,虚幻却真实。大自然的美学艺术就是光一陰一流转,日月轮回,就是凯库勒梦中巨蟒首尾相接的的经典时刻。

沙与沫读后感(二)

我们所有的词语,不过是思想筵席上散落下的碎食屑。纪伯伦曾这么说过。这部【沙与沫】就是他创作的,虽然我并不能读懂每一句,但却依然能从字里行间读得一些深奥与纪伯伦的沉思哲理。

纪伯伦是黎巴嫩阿拉伯诗人、画家,被称为艺术天才、黎巴嫩文坛娇子。这部【沙与沫】是纪伯伦用英语写的。有人说:在这部诗集中诗人以自然景物沙与沫为象征,暗喻人在浩瀚世界如尘沙般微小,诸般事物如同泡沫般虚幻。是呀!我们在这个宇宙中是多么微小,金钱、地位以及一切事物不过是浮光掠影罢了!如泡沫一样虚幻,即使美丽诱人,但终究一碰就碎,不能永久保存。

沿着海岸,我漫步了很久很久,在那细沙和泡沫之间,涨起的潮汐抺洗了我的足迹,海风也将泡沫拂掠而去,但是,浩瀚沧海与伟岸长堤将会永恒

我读了几百句,可就偏一爱一这句:粒沙即为广漠,广漠即为粒沙。也许诗人将我们比作粒沙,我们本是世界中的微小一份,可若没有这微小一份何有世界呢?兴许诗人也想告诉我们,我们或许是广漠中的粒沙,属于这个世界,或许世界不过是我们心中的粒沙,而我们则是广漠谁也不知是什么意思,但也许可以领悟一些。这仅仅是其中的粒沙,可这每粒沙中都蕴含一着一样的哲理。

这本诗集就是如此奇妙,令人不禁赞叹,却又舍不得放下。所以,去看看这本【沙与沫】吧!我讲得不过是沧海一栗而已,快随我一起探究去吧!

沙与沫读后感(三)

昨日是今日的回忆,明日是今日的梦想。亿万年前我是宇宙中的以太,亿万年后我是沧海中的遗珠,而现在我只是一粒沙,你脚踩着的那粒。题记

浮生若梦,朝歌夜弦,尘世中难得的一方净土便是沙与沫。

我们都只是渺小的虚幻的泡沫,没有人可以永恒。

沙与沫点醒了所有不可自拔的人。生命从何而来,又要到那里去?我们是谁,我们的过去抑或将来又如何?没有人能给我们答案。即使是被称为先知的纪伯伦也不能。他只能将他思想的碎屑轻轻地播撒在地球上,也许会有人悟出这大千世界的奥秘,也许会有人什么也没知晓。深邃的宇宙隐藏着太多我们难以理解的秘密。人类的存在有何意义,意义就是走下去,在这黑暗寂静的宇宙中走下去,走向那无人知晓的光明去,走向那我们无法预知的黎明去。我想,先知所做的仅仅是去思考,以超我的境界洞悉生命与一爱一的真谛。

所以,他是孤独的。

正是孤独的灵魂,才能清晰的看见这世界的空洞,心灵的矛盾。我们的心是一块海绵;我们的心怀是一道河水。然而我们大多宁愿吸收而不肯奔流,这不是很奇怪吗?醉酒的清醒,以寂寞的姿态瞥见了人一性一的弱点。纪伯伦写道:当人们夸奖我多言的过失,责备我沉默的美德的时候,我的寂寞就产生了。当我们难以理解那启迪众生的话语时,我们难以明白那指引前行的话语时,纪伯伦便寂寞了。可惜,在他的一生中,都没有出现那个可以与他对话,消除寂寞的人。过去没有,现在也没有。将来一定会有,只是他或者是她还没有出现。或许人们只是人云亦云的夸赞着他,但看过他作品的人多少都是有收获的。我们在这些文字里窥见哪怕一丝一毫,都足以让纪伯伦欣慰了。真理谁敢说纪伯伦就看透了呢?先知所做的仅仅是启发人们,他永远只说一半,另一半等待着人们自己理解,等待着那个懂他的人参悟。

树暝栖翼喧,萤飞夜堂静。遥穹出晴月,低檐入峰影。在每一个月夜里,纪伯伦是怎样醉着酒,孤独中求得一醒,又怎样回忆着在山野中静听着风涛阵阵与流水潺一潺的童年。他在白昼充满燃一烧的见解,在夜晚沉浸于梦幻的海洋。他得不到父亲的温暖,得不到一爱一情的慰藉,在接连失去了最一爱一的妹妹、哥哥和慈母,看到的是祖国富有欺凌贫穷,教士欺骗虔诚,婚姻牺牲妇女,传统压抑青年的黑暗。他呐喊,他控诉,他对着自己逆来顺受的同胞发出宣言,他痛斥着光天化日之下昂首阔步的恶棍,诉说着东方民族的奴一性一悲剧,叹息着阿拉伯民族的命运。纪伯伦的疯狂是十足的清醒。他没有用面具掩饰自己,赤一裸一一裸一地站在真理的一陽一光之下,以不可以阻遏的狂狷之气,掀起摧枯拉朽的叛逆风暴,打倒偶象,破坏那个用旧制度、旧传统维系的所谓完美的世界。

纪伯伦是如此一爱一恨鲜明,他狂一热于他那伟大的民族,厌恶着这肮脏的社会,他在帝国的勾心斗角间坚守着人类一体、地球一家。他把孤独化作一爱一送给了全世界,教会了我们大我。

我看了一些他的画作,立体的认识有助于我们对他的诗的理解。然而,他的画对我而言如此一抽一象。大都是冷色调,沉郁而压抑。此外似乎纪伯伦偏一爱一于从一裸一一体来表现人物的情感,但这一裸一一体绝不似我前些日子见的潘玉良笔下的丰润饱满,而是一种静谧的美的、纯洁的化身。他们或是哀痛,或是欣慰,都笼着一层稀疏的淡淡的氛围,叫人捉摸不透,却又异常真实。在画面上,常有作为衬托的人一体,总觉得有一股神圣的死亡的、纠缠的、郁苦的、忧愁的、沉闷的、恐怖的、扭曲的气氛,压得人喘不过气来。即使是鲜艳的色彩构成的画都有一种莫明的凄凉在其中。

沙与沫里有着纪伯伦对一爱一情的理解。他有一幅画叫做love,一对拥抱的男一女,背景好像是有着乌云的地方,深深地蓝,似乎有一圈圈光晕由两人向外散开,这些光晕又似乎幻化成灵魂,默默地注视着这对人。纪伯伦在论一爱一中写道:一爱一为你们戴上冠冕的同时,也会把你们钉在十字架上。这也许是他对他自己终生不娶的回答。但他已经追逐过一爱一,理解了一爱一。在沙与沫中,他写:许多女子借到了男子的心;很少女子能占有它。?每一个男子都一爱一着两个女人:一个是他想象的作品,另外一个还没有生下来。这世上本就是这样,人们为一爱一而死,又为一爱一而生。纪伯伦认为一个没结婚的女子生机勃勃,一旦结婚,就会使她身上生命的火焰熄灭,凋蔽。只剩下一个女人的形骸!先知所做的仅仅是欣赏美,而不是毁灭美,正如他与玛丽柏拉图式的一爱一。

当你达到生命心中的时候,你会发现你不高过罪人,也不低于先知。我们都是辽阔的仿若无尽的大海,都属于永恒。

纪伯伦,我一爱一他是一个孤独的战士,一个桀骜不驯的反叛者,一个更诗意、更温和的尼采,一个更激烈、更年轻的鲁迅。

走进纪伯伦,走进沙与沫,走进那个我们从未直面过的内心

《沙乡年鉴》读后感


《沙乡年鉴》是一本奥尔多利奥波德所作的书籍,写了作者在常人世俗简单想当然的想法外对大自然的记录,他是一位美国著名的理论学家,科学家和环境保护主义者,环保先驱人物,保护野生生物之父,美国野生生物管理之父,被称为美国的先知,被称为一个热心的观察家,一个敏锐的思想家,一个造诣极深的文学巨匠。

看完这本书感觉说要写读后感是比较困难的,不知道怎么写,也许是因为我看的不够认真,感觉零零散散的貌似的确没有什么可说的,不过我却想起了一个上次在阅读理解还是哪里遇到的,也许是课时上的,名字叫《给泥土洗澡》,如果我没记错的话讲的是英国建设体育场还是什么东西,要占很大土地,但这块地上的土壤并不干净,照常理来讲是挖去别处再把那里的净土运来,但这次英国人没有这个打算,他们花费了巨款给泥土筛选过滤,而后再清洗,排除有毒物,诸如电池神马的。这点我想是做的很对的,至于为什么会想到这个,因为*上面复制说到了他是一个环保主义者,还有著名的土地伦。里面我看见了,最可怕的想法就是认为粮食从杂货店出来,热量从火炉里出来。这一切归根结底还是源于土地,没有良好的土地也就没有粮食也没有树木也没有木炭也没有热量,所以土地是一切生命的起源,也是生命的保障,最近学过土壤的形成,者往往需要几百年来能形成一厘米厚的土,种种土壤危机和环境的破坏都把矛头指向了人类,英国人的做法看似很愚蠢,花钱不讨好,不仅费钱还费时,事实上并非如此,不要等到你出门一跤栽在沙坑中才知道土壤的重要性,才意识到要保护环境,所以把,和很多地方一样,保护环境材质当前的头等大事!

所以我想《沙乡年鉴》被称为美国资源保护运动的圣书也就不足为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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