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野《我在北京当记者》读后感1200字

阅读一本好书,就好像在眼前展开了一个新世界,读书,热爱阅读,是一个人成功的不二法宝,网络上,很多都在谈论作者写的作品,读了以后让人眼前一亮。写作品的读后感可以增强我们的印象,加深我们的领悟。该如何才能将一篇作品读后感写好呢?以下由小编收集整理的《石野《我在北京当记者》读后感1200字》,欢迎阅读,希望你能够喜欢并分享!

  对于记者这一行当,不同的入行人有不同的理解和追求。我曾经把它设想的很浪漫。“相机胸前挂,信步走天下。今朝名记者,他日大作家。”但在读了石野所著的《我在北京当记者》之后,这种想法便烟消云散了。一个政法记者在实际工作中摸爬滚打后写出的文字让我再次认识了“文字如刀”的概念。
  人生坎坷,步履维艰
  石野,出生贫困的“农村娃”,矿井里面挖过矿,砖瓦厂里搬过砖,也曾作保镖,也曾服过役。”这个没有编制的人,在南方、北方多家媒体做过记者,为了采访到有价值的“活新闻”,他费尽心机,乔装打扮,冒着生命危险潜入心狠手辣的抢劫团伙,危机四伏的大赌场,横行霸道的城郊治安队等,所采写的新闻也独具震撼力。由于深入“虎穴”卧底暗访,曾被人叫嚣“三十万元买人头”;被黑帮当做便衣警察,用两支枪顶着他的脑袋;收到过恶势力寄来的子弹头;被黑道追杀,为了逃生,被迫脱下羽绒服跳入珠江,在寒冷的江水中游了近千米才逃生。
  工作光荣,生活辛酸
  他为新疆的女民工讨公道,探清歌星毛宁京城被刺之谜,揭开假大校征婚骗了一百多名女性的骗局,帮助老摄影家状告TCL,道出诗人汪国真假新闻内幕。他敢直击包头“11.21”特大空难真相,却在父亲卧病时无钱医治,在朋友的资助下安葬父亲。这个梦想北京的青年让人想起了当年奔赴北京的鲁迅、沈从文,这样倔强,这样不肯服输,哪怕身陷囹圄,哪怕满身伤痕。


他不是名人,没有辉煌成名的经历,然而书中的字句都呈现血色,不只是向读者讲诉那轰动一时的新闻,不只是向读者展现新闻黑幕产生的过程,更是代表那些正在“冲锋一线”的记者们发出必要的呼号与诘问。
  他不是人们以为的笔杆子,他有思想有良知,他是一只“会思想的笔”。他怀着对新闻的敬意,做出人们最想知道的新闻,让人们正视那淋漓的鲜血。由于一直从事舆论监督,加上打过几场官司十几年来,他一直过着穷困潦倒的生活。他体会着“弃置复弃置,情如刀剑伤”的世态炎凉,却依然不忘为弱者说话,为真实作文,与强权抗争。
  侠之大者,为国为民
  金庸说过:“侠之大者,为国为民,此八字用于石野身上亦不过分。这位流浪“京城”九年的政法记者,为了说出真相,为了那些仍未了结的案件,为了那些了结了案件仍没有解决问题的当事人,为了那让人无能为力的人性尊严,他犹如赤脚行于刀尖上的侠士一样,以笔为刀,为那些弱势群体呼吁。他对于新闻事业的满腔热爱、他的社会良知让他无法停下自己行走的脚步。
  有人说,记者是社会直观现象的追逐者和永不疲倦的探索者。记者之存在价值就是为了挖掘真相。石野就是这样,他视现场为刀尖,为风口,他乐于在刀尖上舞蹈,在风口瞭望。“我站在刀尖上,开始一种锐利;我站在风口上开始一种审视。”

  对于记者这一行当,不同的入行人有不同的理解和追求。我曾经把它设想的很浪漫。“相机胸前挂,信步走天下。今朝名记者,他日大作家。”但在读了石野所著的《我在北京当记者》之后,这种想法便烟消云散了。一个政法记者在实际工作中摸爬滚打后写出的文字让我再次认识了“文字如刀”的概念。
  人生坎坷,步履维艰
  石野,出生贫困的“农村娃”,矿井里面挖过矿,砖瓦厂里搬过砖,也曾作保镖,也曾服过役。”这个没有编制的人,在南方、北方多家媒体做过记者,为了采访到有价值的“活新闻”,他费尽心机,乔装打扮,冒着生命危险潜入心狠手辣的抢劫团伙,危机四伏的大赌场,横行霸道的城郊治安队等,所采写的新闻也独具震撼力。由于深入“虎穴”卧底暗访,曾被人叫嚣“三十万元买人头”;被黑帮当做便衣警察,用两支枪顶着他的脑袋;收到过恶势力寄来的子弹头;被黑道追杀,为了逃生,被迫脱下羽绒服跳入珠江,在寒冷的江水中游了近千米才逃生。
  工作光荣,生活辛酸
  他为新疆的女民工讨公道,探清歌星毛宁京城被刺之谜,揭开假大校征婚骗了一百多名女性的骗局,帮助老摄影家状告TCL,道出诗人汪国真假新闻内幕。他敢直击包头“11.21”特大空难真相,却在父亲卧病时无钱医治,在朋友的资助下安葬父亲。这个梦想北京的青年让人想起了当年奔赴北京的鲁迅、沈从文,这样倔强,这样不肯服输,哪怕身陷囹圄,哪怕满身伤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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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爱北京读后感


我一爱一北京读后感(一)

北京是我们的家乡。北京的文化和历史吸引我们去探索。【我一爱一北京】这本书详细的介绍了北京的文化、历史、特色。详细的文字加上清晰的图片,就像时光穿梭,回归历史,让我们进入原先的老北京。

【我一爱一北京】这本书里的每一个单元,使我一爱一上了北京,一爱一上了北京的文化。尤其是第十九单元好客的北京人这一课。我国是礼仪之邦,自有许多的讲究。比如拥彗之礼,还有一些送客的一些礼仪就像是北京人为远道而来的客人递上的第一张名片,让世界都知道我们北京人的礼貌。

北京有三绝。第一绝就是我们的艺术瑰宝京剧。这本书的第十五单元曲艺杂谈充分的介绍了京剧的历史。第二绝就是北京的小吃。蜜三刀、豌豆黄、豆汁、面茶应有尽有。第十七单元隆福寺的小吃讲解了北京小吃的特点。第三绝那就是老北京人的住靠,那可是无人不知,无人不晓呀!这就是四合院。四合院在【我一爱一北京】这本书上用了大量笔墨。四合院也充分的出了北京人的聪明才智。

通过这本书我知道到了北京是历史悠久的古城,是文化荟萃的圣一地。但是现在有的名胜古迹已遭到破坏,所以让我们手拉手,一起保卫我们共同的北京吧!

我一爱一北京读后感(二)

【我一爱一北京天-安-门】讲述了堪小庆,闵大刚等小朋友和来宝爷爷一起制做国庆礼物一张超大的集体照。

影片中的小庆和小刚调皮、倒蛋,来宝爷爷先是他们的欺负对象,有次把来宝爷爷射成了落汤鸡,还把他的酒兑了水。后来,小庆知道来宝爷爷会照像,诚心诚意要拜来宝爷爷为师,他和小伙伴一起把爷爷的酒厂打扫得干干净净,还买了酒菜照顾爷爷,给爷爷按摩。爷爷刚开始不睬他们,后来被他们的真心打动了,教他们照像。小庆会洗像,一次无意中学会了合影,他执意要亲手制做一张全班同学到天-安-门的合照。第一次他洗出的像片很模糊,老师帮忙偷偷到照像馆洗了一张大约十二寸的像片,仍写上小庆和小刚的名字,但是小庆认为这是欺骗,仍执意自己亲自制做,来宝爷爷被他们感动了,教他们洗像。爷爷把他的酒厂做成了一个大暗房,利用放大镜聚焦、放大,正午强烈的一陽一光,制做了超大的像片。像片大约有窗户那麽大,很清晰,连一个同学的鼻涕都看得清,同学们的笑脸很明亮。

我喜欢影片中的小庆,虽然调皮,但执着、坚强,我也要亲手制做一份礼物祝贺祖国一妈一一妈一的生日。

我一爱一北京读后感(三)

北京是历史悠久的古城,是文化荟萃的圣一地。我们一爱一她,因为我们生活在这里。可是,你虽然生活在这里,但是你了解她吗?北京是古城、是圣一地。她有什么东西,你知道吗?接下来,就让我们打开这本【我一爱一北京】,去了解她吧!

这本书有19课。第一课,是周口店的北京人。这里讲述了北京人遗址的发现,北京人的生活,山顶洞人造化。看了这些之后呢,你就算了解北京的第一步。第2课,是古老的城墙,明城墙遗址。这是第二步。那么,第3课中轴线上的古老建筑。期盼街巷奠基础,一条中轴贯京城,古老建筑特色浓。第4课样式雷和宫廷建筑。这一课向我们讲述了一个宫廷建筑的匠事家族,一批独具风格的经典之作。第5课,明皇陵。在这一课里我知道了与自然和谐的陵墓群,规模宏大的长陵,神秘的定陵地宫。

第17课,隆福寺的小吃。在这一课中,我知道了老北京的韵味,京味小吃一精一萃,小吃里的故事多。第18课,京城的老玩意儿。有有趣的兔儿爷和一毛一猴,鼻烟壶内画春秋,代代传承葡萄常。第19课,好客的北京人。有迎客热情,待客真诚。

看完这本书后,你就会惊喜的发现,你已经对北京了解很多了,不过没有了解到的那一部分,就得让自己去寻找啦!如果别人问你你了解北京多少我就会自豪地说:我一爱一北京,我了解北京很多啦!但是没有了解到的,我会靠自己努力去寻找。

我希望大家,看看这本【我一爱一北京】,你会从中认识北京,了解北京,从中获得知识。

柔石《为奴隶的母亲》读后感1200字


  《为奴隶的母亲》写了浙东一带的民俗——典妻。
  我从四个方面来看这篇文章。
  首先,对于妇人来说丈夫是家中的顶梁柱,而女人的第一任丈夫呢,原本应是个勤劳本分的庄稼人,做点皮贩生意,农忙时也做点事的,但随着生活压力一天天重起来,他被一天天扭曲,沦落成一个只有动物本能的“人”了。男人把女人只当作生孩子的工具,当作家里的一件物品,适逢不济,便像家里随便一件东西一样典当与他人。在妻去秀才家之前,甚至说自己掉了几滴眼泪,这滴滴眼泪分明是鳄鱼的眼泪啊!那是要吃人的眼泪啊!等妻终于熬过三年,他的态度呢?冷嘲热讽,陌生冷淡,可恶之极!而女人竟是没办法的,只是哭,只有哭。
  其次,是第二任丈夫的态度。秀才嘛,总是有点官僚的意味,自然做人不会像皮贩那样直接无耻了,他表面看起来斯文,和气,其实也不过是一匹披着狼外套的伪君子!他的实际目的跟最底层的动物一样——传宗接代。他对女人替他生了个胖小子感到很满意,甚至也想过要把女人留下来作妾,但女人动了他的钱,女人病了,于是就让“到期”的女人回去,连一辆车都没有。
  再次,是大娘。大娘自己本身也是个社会的受害者,自己生不出孩子,顶着自古以来就说的“不孝有三,无后为大。”的压力,不得不帮丈夫张罗典妻的事宜,忍受着自己的丈夫和别的女人在自己眼皮底下过着幸福的生活,这就够惨了。然而这一切并没能唤醒她对女人的同情心,反而是更近一步的压迫地位更低的女人,甚至发疯般的指桑骂槐,含沙射影,迫切的等着三年期满,不顾秋宝有多可怜。


孩子与生母的血肉相连,硬生生把女人撵出大门。同为女人,大娘待少妇却如同厌恶瘟疫一般,丝毫没有同情可言。也曾为人母,却不惜拆散母亲与孩子来成全自己的私欲。
  最后一点,也是最为重要的一点,身为母亲,心中最放不下的当然是孩子。无论社会怎么待她,无论受多大委屈,只要孩子还好好的,就欣慰了,然而就连做一位母亲,女人也是悲哀的。三年前被迫离开春宝,三年后被迫离开秋宝,两个孩子是多么地爱她啊,“秋宝是天天成长的非常可爱地离不开他底母亲了。他有出奇大的眼睛,对陌生人是不倦地注视地瞧着,但对他底母亲,却远远地一眼就知道了。他整天地抓住他底母亲,虽则秀才是比她还爱他,但不喜欢父亲;秀才底大妻呢,表面也爱他,似爱她自己的亲生儿子一样,但在婴儿底大眼睛里,却看她似陌生人,也用奇怪的不倦的视法。”离开前春宝是白白胖胖的可爱的男孩子,三年后竟然是“穿着褴褛的衣服,头发蓬乱的,身子和三年前一样的短小。”连自己的母亲也不认得了,晚上被迫地躺在“陌生的母亲”的身边,只有睡熟了,才同原先一样依恋自己的母亲。我们甚至可以预见若干年后的秋宝,一定忘了深爱他的“婶婶”,某天在街上擦肩而过会像任何一位公子一样,淬口唾沫,大骂扫兴,嫌弃这样一个半疯的贫苦的女人。作为母亲,残忍的社会剥夺了她生活中唯一的精神支柱。
  那样一个层层压迫,层层被吃的时代,在最下面的穷女人被一点点蚕食。
  最惊心动魄的一处是女人回忆刚生完一个女儿的情形,女人死一般的躺着,还来不及看一眼刚出生的小生命,摸摸她好看的额头,吻吻她樱桃似的小红唇,帮她剪掉脐带,洗洗澡,然而男人来了,拎着一桶沸水,眼里满是丑恶与反感,将自己的亲生女儿扔进了沸水!
  这是一个父亲吗?连禽兽都不如的家伙!!!
  这就是那个时代的女性,刚出生就要任人宰割,好容易为人妻了,还得当物品一样被典当。
  这就是那个时期吗?女人连动物都不如,从身到心的一层层剥削,一次次蹂躏,却丝毫没有反抗的力量。
  憎恨那个时代,憎恨亵渎女性的男人女人们,憎恨着,却无力的,如同夕阳中的一个美好的手势却阻止不了太阳的落,于是,悲哀着,那个世界。

  《为奴隶的母亲》写了浙东一带的民俗——典妻。
  我从四个方面来看这篇文章。
  首先,对于妇人来说丈夫是家中的顶梁柱,而女人的第一任丈夫呢,原本应是个勤劳本分的庄稼人,做点皮贩生意,农忙时也做点事的,但随着生活压力一天天重起来,他被一天天扭曲,沦落成一个只有动物本能的“人”了。男人把女人只当作生孩子的工具,当作家里的一件物品,适逢不济,便像家里随便一件东西一样典当与他人。在妻去秀才家之前,甚至说自己掉了几滴眼泪,这滴滴眼泪分明是鳄鱼的眼泪啊!那是要吃人的眼泪啊!等妻终于熬过三年,他的态度呢?冷嘲热讽,陌生冷淡,可恶之极!而女人竟是没办法的,只是哭,只有哭。
  其次,是第二任丈夫的态度。秀才嘛,总是有点官僚的意味,自然做人不会像皮贩那样直接无耻了,他表面看起来斯文,和气,其实也不过是一匹披着狼外套的伪君子!他的实际目的跟最底层的动物一样——传宗接代。他对女人替他生了个胖小子感到很满意,甚至也想过要把女人留下来作妾,但女人动了他的钱,女人病了,于是就让“到期”的女人回去,连一辆车都没有。
  再次,是大娘。大娘自己本身也是个社会的受害者,自己生不出孩子,顶着自古以来就说的“不孝有三,无后为大。”的压力,不得不帮丈夫张罗典妻的事宜,忍受着自己的丈夫和别的女人在自己眼皮底下过着幸福的生活,这就够惨了。然而这一切并没能唤醒她对女人的同情心,反而是更近一步的压迫地位更低的女人,甚至发疯般的指桑骂槐,含沙射影,迫切的等着三年期满,不顾秋宝有多可怜。

《我已出发》读后感1200字


  读完闾丘露薇的《我已出发》,进一步的坚定了我要成为记者的梦想,同时也让我对记者的责任由了更深入的认识。通过一个个战场上的故事,闾丘露薇一步步拷问着当下这个世界,思考着这个世界出现的问题,用记者理性的视角分析美军的行为,用作为人的感性视角去感受灾难中贫民的痛苦。这,应该就是作为一个记者的责任吧。
  在巴格达,美军的坦克驻守在街头,或者在马路上轰隆隆驶过,总会有一些当地人,特别是小孩子兴奋地向士兵们挥手致意,而大部分美军看上去也相当自然地扮演并享受着英雄的角色。很多时候,闷得无聊的美军,会让当地的孩子们爬上他们的坦克车。……在我的眼中,这些美国士兵和当地平民百姓一样没有选择权,一样无辜。毕竟对于他们而言,来到遥远的伊拉克打仗并不是他们的本意,对于大多数美军士兵而言,他们只是服从那个命令,尽管能够理解那些平民的痛苦与愤怒,但他们别无选择。成为了军人,服从命令就是天职。但同时作为一个有血有肉有感情的人,他们也有自己对于这场战争的个人体验。书中有这样一个故事:一个美军,四十多岁的样子,看到伊拉克的孩子,就会从口袋里掏出一些糖果。他告诉我,他自己有两个孩子,他明白身为父母的心情,他也知道,对于一个孩子来说,成长的环境么的重要。他希望这里的孩子,不会因为战争而在他们的成长轨迹中留下阴影,但是他也知道,只要战争开始,他的希望就只是一个美好的愿望。他所能够做的,就是尽量对这些孩子好一点,让他们觉得,原来这些美国士兵并不可怕。


  闾丘露薇用自己的所见所闻,告诉全世界这些美国军人的真实面貌,他们并不是冷酷无情的战争机器,他们也有喜怒哀乐,也有对战争的理解与思考。所以,统治者们没理由为了一己私欲,凭借手中的权利,就可以随意支配这些军人的生命。记者在这里的责任便是让真相大白于天下,战争的真相,对战双方的真实状况,所有关心着这里的人都有权利了解这里发生的事情。
  当然,对这里的了解除了这里的美国军人,还包括生活在这里的普通百姓,以及这里曾经的统治者——萨达姆。书中有一段叫做《萨达姆情节》,讲了两个细节。第一个说的是在跟约旦的司机聊天时,谈到伊拉克的道路修建,说伊拉克的公路修的很好,因为如果修的不好,修路的工人会有杀身之祸;第二个说的是巴格达的一个翻译,他的女儿一直坚信萨达姆是好人,因为她学校的老师和课本都是这样说的,而且她不明白为什么美国人要赶走萨达姆。这就是所谓的萨达姆情节,其实这只不过是愚民政策的结果罢了。只有看过了伊拉克的贫民区,就会明白为什么当地人会对萨达姆表示不满,而这种不满是愚民政策无法彻底消除的。
  就在美军进入巴格达的头两天,国家博物馆被抢掠一空。萨达姆铜像的推翻,冲垮了人们的羞耻心。伊斯兰教义本来把偷窃视为要被惩罚的罪恶,但在强权消失的那一刹那,人的劣根性也在同一时间充分地膨胀。经历了战争磨难的旧皇宫,已经没有一块完整的玻璃,所有的吊灯被拆走,停在花园里面一辆来自英国的巴士,成为抢劫者发泄的目标,伤痕累累。这战后的满目疮痍应该被后人看到并记住,而记录这些是作为一个记者的职责所在。在作为一个记者出发之前,就必须确认自己是否准备好了带上这份责任。

  读完闾丘露薇的《我已出发》,进一步的坚定了我要成为记者的梦想,同时也让我对记者的责任由了更深入的认识。通过一个个战场上的故事,闾丘露薇一步步拷问着当下这个世界,思考着这个世界出现的问题,用记者理性的视角分析美军的行为,用作为人的感性视角去感受灾难中贫民的痛苦。这,应该就是作为一个记者的责任吧。
  在巴格达,美军的坦克驻守在街头,或者在马路上轰隆隆驶过,总会有一些当地人,特别是小孩子兴奋地向士兵们挥手致意,而大部分美军看上去也相当自然地扮演并享受着英雄的角色。很多时候,闷得无聊的美军,会让当地的孩子们爬上他们的坦克车。……在我的眼中,这些美国士兵和当地平民百姓一样没有选择权,一样无辜。毕竟对于他们而言,来到遥远的伊拉克打仗并不是他们的本意,对于大多数美军士兵而言,他们只是服从那个命令,尽管能够理解那些平民的痛苦与愤怒,但他们别无选择。成为了军人,服从命令就是天职。但同时作为一个有血有肉有感情的人,他们也有自己对于这场战争的个人体验。书中有这样一个故事:一个美军,四十多岁的样子,看到伊拉克的孩子,就会从口袋里掏出一些糖果。他告诉我,他自己有两个孩子,他明白身为父母的心情,他也知道,对于一个孩子来说,成长的环境么的重要。他希望这里的孩子,不会因为战争而在他们的成长轨迹中留下阴影,但是他也知道,只要战争开始,他的希望就只是一个美好的愿望。他所能够做的,就是尽量对这些孩子好一点,让他们觉得,原来这些美国士兵并不可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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