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字》读后感作文

世界上的书多若星辰,总有那么一些经典让人们不断地传阅。人一生的进步都是和书籍的阅读相伴随的,每一个人在读过一本书之后都会有所感受,趁着自己的感触 ,最适合写一篇作品的读书笔记了!那么该要如何写好作品读后感呢?为满足你的需求,小编特地编辑了“《红字》读后感作文”,欢迎你阅读与收藏。

《红字》是美国小说家霍桑最杰出的代表作,也是整个美国浪漫主义小说中最有声望的权威作品之一。小说的故事发生在十七世纪中期加尔文者派统治下的波士顿,作者从当时的社会现状入手,通过一个感人的爱情故事悲剧来揭露当局对人们精神、心灵和道德的摧残。 海丝特*白兰是一个在婚姻上遭到不幸的女人,年轻美貌,却嫁给了身体畸形多病的术士罗杰*齐灵沃斯,夫妻间根本谈不上爱情,后来,罗杰又在海上失踪,杳无音讯,白兰孤独的过着日子。这时一个英俊有气魄的青年牧师,亚瑟*丁梅斯代尔闯入了她的生活,他们真诚的相爱了,度过了一段隐私但热烈的爱情生活。不久,白兰由于怀孕的隐情暴露,以通奸罪被抓,在狱中生下了女儿小珠儿。 按照当时的教规,白兰只有交代奸夫的姓名才能获得赦免,否则将受惩罚。然而执行审讯任务的却正是他的情人。白兰宁愿独自忍受任何惩罚,为了把她和丁梅斯代尔之间的爱情深深地埋在心中,她坚强的挺住了。 海丝特*白兰受到了惩罚,她必须终身穿着一件绣着红色A字的外衣。字母A代表通奸(Adultery)一词。白兰带着小珠儿离群独居,在郊外偏僻的茅舍中过者孤寂的生活。而用心险恶的前夫罗杰发现了丁梅斯代尔的反常表现,利用牧师痛苦和矛盾的心情,不断地折磨他,终于丁梅斯代尔在他即将升为主教的前夕,当众宣布了自己的秘密,丁梅斯代尔向周围的人们展露了这首爱情的颂歌。当他把自己的胸衣扯开时,一个猩红的A字烙在他的胸前。他在自己的爱人身边离开了人世。 海丝特*白兰,他坚强,有毅力,对爱情忠贞不渝。虽然被统治者认为有罪,但她是清白的、纯洁的。她的精神不断上升,成为真、善、美的化身。她的举动是对封建政权与教权压迫下的爱情、人权和自由的充分肯定。 丁梅斯代尔最初与白兰产生了炽热的的爱情,虽然他一度退却了,为自己能够隐蔽的安慰,但内心的痛苦并没有因他的安全而平息,相反,越来越强烈。他与白兰的约会,他在枷刑台上的自我忏悔,他们的逃跑计划,以及最后的公开演说,都成为了丁梅斯代尔向着爱情的祭坛一步步走近的脚印。最后他扯开上衣,人们见到了烙在他胸口的红色A字。这个A字实际上是烙在他的心上的,这是爱情的升华。 作者用蔷薇花象征美与善,用监狱象征死亡,用一道光,一只鸟象征丁梅斯代尔与白兰之间的爱情的结晶小珠儿,使作品充满着一股迷人的魄力。 在作品的最后,在白兰和丁梅斯代尔合用的墓碑上刻着这样一句话:一片墓地上,刻着血红的A字。这句话不可谓不意味深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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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字读后感系列


相信不少人在学生时代都会被要求写一篇读后感,阅读作者的作品时,我有很多感悟想写下来。读后感应该含着深刻的感情。范文资讯网的编辑经过整理,为你编辑了红字读后感,相信你能从本文中找到需要的内容!

红字读后感(篇1)

疫情期间在家无聊读了很多书,我觉得没事了读读书能让我们变得更好,今天我们就说说红字这本书。

《红字》是美国浪漫主义作家霍桑创作的长篇小说。发表于1850年。《红字》讲述了发生在北美殖民时期的恋爱悲剧。女主人公海丝特·白兰嫁给了医生奇灵渥斯,他们之间却没有爱情。在孤独中白兰与牧师丁梅斯代尔相恋并生下女儿珠儿。白兰被当众惩罚,戴上标志“通奸”的红色A字示众。然而白兰坚贞不屈,拒不说出孩子的父亲。小说惯用象征手法,人物、情节和语言都颇具主观想象色彩,在描写中又常把人的心理活动和直觉放在首位。因此,它不仅是美国浪漫主义小说的代表作,同时也被称作是美国心理分析小说的开创篇。

小说以两百多年前的殖民地时代的美洲为题材,但揭露的却是19世纪资本主义发展时代美利坚合众国社会典法的残酷、宗教的欺骗和道德的虚伪。主人公海丝特被写成了崇高道德的化身。她不但感化了表里不一的丁梅斯代尔,同时也在感化着充满罪恶的社会。

读了这本小说能让我感到当时社会的黑暗,更能理解现在生活美好的来之不易。

红字读后感(篇2)

《红字》是美国小说家霍桑最杰出的代表作,也是整个美国浪漫主义小说中最有声望的权威作品之一。小说的故事发生在十七世纪中期加尔文者派统治下的波士顿,作者从当时的社会现状入手,通过一个感人的爱情故事悲剧来揭露当局对人们精神,心灵和道德的摧残。

海丝特白兰是一个在婚姻上遭到不幸的女人,年轻美貌,却嫁给了身体畸形多病的术士罗杰*齐灵沃斯,夫妻间根本谈不上爱情,后来,罗杰又在海上失踪,杳无音讯,白兰孤独的过着日子。这时一个英俊有气魄的青年牧师,亚瑟*丁梅斯代尔闯入了她的生活,他们真诚的相爱了,度过了一段隐私但热烈的爱情生活。不久,白兰由于怀孕的隐情暴露,以通奸罪被抓,在狱中生下了女儿小珠儿。

按照当时的教规,白兰只有交代奸夫的姓名才能获得赦免,否则将受惩罚。然而执行审讯任务的却正是他的情人。白兰宁愿独自忍受任何惩罚,为了把她和丁梅斯代尔之间的爱情深深地埋在心中,她坚强的挺住了。

丁梅斯代尔最初与白兰产生了炽热的的爱情,虽然他一度退却了,为自己能够隐蔽的安慰,但内心的痛苦并没有因他的安全而平息,相反,越来越强烈。他与白兰的约会,他在枷刑台上的自我忏悔,他们的逃跑计划,以及最后的公开演说,都成为了丁梅斯代尔向着爱情的祭坛一步步走近的脚印。最后她扯开上衣,人们见到了烙在她胸口的红色A字。这个A字实际上是烙在她的心上的,这是爱情的升华。

作者用蔷薇花象征美与善,用监狱象征死亡,用一道光,一只鸟象征丁梅斯代尔与白兰之间的爱情的结晶小珠儿,使作品充满着一股迷人的魄力。

红字读后感(篇3)

今天,我读了《红字》这一本书,《红字》主要讲海丝特出身于英国的贵族家庭,由于家中落迫,被迫嫁给一个身材畸形的老者,途经荷兰,丈夫有事停留,让她先回去,两年后丈夫却杳无音讯。其间,海丝特暗中与年轻的牧师阿瑟丁梅斯代尔相爱 ,并生下了一个女孩。海丝特的行为触犯了教规,但是她坚持 不肯讲出她的同犯,当她怀抱婴儿在刑台上示众的时候,她的丈夫回来了。为了隐藏他和海丝特的奸夫以求报复,他费尽心机终于发现此人就是丁斯代尔牧师。他想尽一切办法折磨牧师,在精神 和肉体上摧残他,牧师经受不住长期的折磨而即将死去,死前他向全体市民讲出真相。海丝特死后,她和牧师合用一个墓碑,上面刻着一个鲜红的A字。

读完整本书,我对清教的虚伪和残忍而感到痛恨。记得论语 中有一句话:子曰:巧言令色,鲜矣仁,意思就是说:满脸是讨人喜欢的神情,满嘴是讨人喜欢的花 言巧语,这种人仁德是不多见的。也就是这种人一生都是虚伪的,难道你不可以展示你真实的面貌吗?你用你的虚伪出人头地,但是没过多久就会被人看破,你弄假,总有一天会被人识破的。我曾从电视里看过,有些人卖假酒、卖假烟,害死了很多人,不也是被人民识破的。 希望这个世界上永远没有虚伪的人。

红字读后感(篇4)

《红字》是我许久以后遇到的一本振奋人心的好书,因为文化风俗的差异,对外国的名著一直带着一种似是而非的解读,因此也就显得不伦不类。但是,美国作家霍桑的长篇小说《红字》却是一本比较容易读懂的书,因为它更是关于人性的。

《红字》讲述了17世纪清教殖民统治下,在波士顿发生的一个恋爱悲剧。女主人海丝特·白兰以为丈夫在海难中已经遭遇不幸。在孤独中白兰与牧师丁梅斯代尔相恋并生下女儿珠儿。白兰被当众惩罚,戴上标志"通奸"的红色A字示众。然而,在众人鄙视的目光中,白兰始终独自承担着所谓的"耻辱"与"罪恶",她不断热心接济和帮助别人,最终赢得了人们的尊敬,而经过多年的窥探,她的丈夫罗杰也认定了"道德伟大"的丁梅斯代尔牧师就是那个隐藏的同犯。于是他千方百计地接近牧师,旁敲侧击,冷嘲热讽,不停地在精神上对牧师进行折磨。最终,牧师被白兰的勇敢所感染,决定和她以及小珠儿一起离开这个地方。然而,牧师病情加重,在他生命的最后,他勇敢的走向了曾经白兰受罚的邢台,坦诚他所认为的"罪"。

海丝特·白兰,勇敢者,凭借爱情与其坚毅赢得生之希望,她对爱人的守望,对爱情那清晰明了的坚持,永不背叛。虽然她无法摆脱强加在她身上的耻辱,但她内心深处的感情却敬请澎湃,无法遏制。她认为追求爱情是自然的事,是人的本性,与社会、宗教、道德无关。"正是因为她和丁梅斯代尔先生的爱情,使她能够在众人的'白眼中坚守下来。

红字读后感(篇5)

红字是不朽的作品,历史背景虽然和中国没有丝毫联系,但是任何的好的作品都可以跨越种族和历史,而被世人所爱。

很多人认为红字是爱情故事,当然这是个关于爱情的故事,但是我认为霍桑只是把他的追求,他的思想,他的情感溶在那个故事里而已。

海斯特爱丁梅斯代尔,但是真的是一直都爱吗?那是否就是爱?那难道不是一种沧桑的感情吗?因为那些苦难彼此的心紧紧相连,所以他们才能够见面后自然而然的内心平静的交谈,但是那就是爱吗?如果是爱,为什么丁梅斯代尔当初要虚伪的质问?海斯特站在刑台上真的是出于爱要保护牧师,还是只是既然已经站在那里了,就让事情发展下去的无奈和无助?牧师后来总是要拷问自己,折磨自己,难道真的是出于爱,而不是因为自己的逃避和虚伪令自己厌恶吗?海斯特坚强的活着,帮助大家,难道不是出于生命本身的坚韧?那和爱究竟有多大关系?至于他们在树林里的谈话,那么自然而然,那么激情澎湃,是爱情的原因还是对自由的向往?

如果说到爱,我认为那孩子珠儿才是爱的花身,她狂放,她敏感,她被母亲所爱,也爱着母亲,并且善于反抗和自我保护,我认为她才是红字的主角,A字只是个束缚但同时也是个区别于他人的标志。我认为那孩子的一切品性都是霍桑的向往。海斯特胸前的A字,牧师放在胸前的手,都象征着束缚,我想霍桑真心真意的想冲破这种束缚,他内心挣扎,向往自由,可是时代不允许,世俗不允许,他的无奈表现在结尾,牧师说出了心中的积郁,他释放了自己的心灵,但是他死了,他始终无法和海斯特自由的生活。海斯特带着珠儿离开了,那么她自由了吗?她回来了,而且至死连墓碑上都刻着那个A字,并且它和牧师的墓中间还有一段距离,那是霍桑对自己的嘲弄,他对时代和命运的无奈。而那个孩子,自由的化身,珠儿却没有太多结局,我们从只字片语中猜测,她嫁人了,富有了,生育了,但是那不确定的语气是不是反映出作者的不确定呢?是否表现了作者的犹豫呢?是不是象征了作者意识到想要逃离那个时代的希望是多么的渺茫呢?而且珠儿的幸福远在不所知的世界,那是不是又象征了作者想要逃避的心理呢?

另外,那个医生,畸形的医生,化名罗杰·齐灵渥斯,人们把他想象成恶魔,但是他是否也表了一种束缚?一种世俗的束缚?一种法律的束缚?毕竟他才是海斯特的合法丈夫。海斯特和丁梅斯代尔的通奸行为至今在世界上也是被道德所不接受的,毕竟那是对家庭的背叛,且不说爱情,因为那个时代甚至当今也是存在无爱婚姻的,可是婚姻一经成立,是否该有应有的责任?这种责任是否可以那么轻易的以爱情的名义给摒除?所以我不认为医生是个恶魔,我愿意把他想象成冰冷的法律或是道德所规定的某些责任。他最后将全部财产给了珠儿,是不是也暗示了法律或是道德的无因性,即没有原因,只是应该那样而已。

红字中我还在意那个妖婆,那个地位很高,行动诡异的被人称为妖婆的那个妇人,我把她想象成上帝,她事事洞明,远离人群,是不是和上帝有些相像呢?但是她丑陋,她不受欢迎,那么是不是也侧面表现出作者对上帝的一些质疑呢?毕竟上帝是没有人见过的,他无所不能,但是他是否只是一个丑陋的老妇而已呢?上帝是那个时代的精神,但是这种精神是不是真的就是真理?是不是就是纯洁无瑕,牧师代表了纯洁但是他却虚伪并且懦弱,那么上帝是不是本身也不是什么纯洁无比的无所不能的呢?

红字读后感(篇6)

纳撒尼尔・霍桑是美国19世纪影响最大的浪漫主义小说家和心理小说家。18xx年7月4日出生于马萨诸塞州塞勒姆镇一个没落的世家。他的祖辈之中有人曾参与清教徒迫害异端的事件,为著名的1692年塞勒姆驱巫案的3名法官之一。这段历史对霍桑的思想产生了深刻的影响。霍桑的父亲是一名船长,在他4岁时去世。18xx年霍桑在亲戚资助下进入博多因学院,同学中有诗人朗费罗与后来当选为总统的皮尔斯等。1825年大学毕业,回到塞勒姆镇,从事写作。他曾匿名发表长篇小说《范肖》(1828)和几十个短篇作品,陆续出版短篇小说集《古宅青苔》(1843)、《雪影》(1851)等,逐渐得到重视和好评。

1836年和1846年霍桑曾两度在海关任职,1841年曾参加超验主义者创办的布鲁克农场。他于1842年结婚,在康科德村居住,结识了作家爱默生、梭罗等人。1848年由于政见与当局不同,失去海关的职务,便致力于创作活动,写出了他最重要的长篇小说《红字》(1850)。这部作品以殖民地时期新英格兰生活为背景,描写一个受不合理的婚姻束缚的少妇犯了为加尔文教派所严禁的通奸罪而被示众,暴露了当时政教合一体制统治下殖民地社会中的某些黑暗。作者细致地描写了经过长期赎罪而在精神上自新的少妇海斯特・白兰,长期受到信仰和良心的责备而终于坦白承认了罪过的狄姆斯台尔牧师,以及满怀复仇心理以至完全丧失人性的白兰的丈夫罗杰,层层深入地探究有关罪恶和人性的各种道德、哲理问题。小说以监狱和玫瑰花开场,以墓地结束,充满丰富的象征意义。

作为霍桑的代表作,《红字》最典型的体现了霍桑对待清教有着矛盾性这一特征。在这部作品中,他塑造了一个坚定而具有神奇般个性的女性――海斯特・白兰,由于和牧师丁梅斯代尔通奸,受到清教教会的谴责。她胸前被佩以红字A做为惩罚并当众受到辱骂和羞辱。红字A针针扎进了海斯特・白兰的心里,即使把那个记号遮起来,红字A是罪与罚的证明,是一个女人恶的体现。为了获得新生,海斯特・白兰公开承认了自己的罪行,携带女儿在郊外的一间孤僻的茅屋里开始了殉道般漫长的救赎之路。在霍桑看来,海斯特・白兰是有罪的,她犯了当时社会所不能容忍的通奸罪,但更关键的是她的欺骗罪,她和齐灵沃斯达成了一种交换,即齐灵沃斯不再问孩子的父亲是谁,她也不向牧师暴露齐灵沃斯的真实身份。这样的手段是值得怀疑的,尽管是为了爱。海斯特・白兰的初衷是为了保护牧师丁梅斯代尔,但也给他带来了更大的痛苦。而她努力用自己的善行弥补自己的过失,以至于许多妇女向她倾诉自己内心的秘密,寻求安慰和忠告。清教主义者认为,人拥有一种趋向于德性的自然倾向,不过,只有通过了某种训练,人们才能可能达到德性的完美。海斯特・白兰正是通过这种训练努力用自己的善行弥补所犯下的罪,最终净化了她的灵魂,并造就出一个比她失去的更纯洁,更神圣的灵魂。红字也不再是受辱和犯罪的耻辱火印,而是激励精神复活的标志和象征。

霍桑将海斯特追求自然人利益的思想表现得淋漓尽致。在海斯特看来,追求爱情这是个人的事,与社会、道德、宗教无关。所以她形式上虽然接受了惩罚胸前佩带红色A字,而在思想上却没有接受惩罚她的那些社会道德规范。而且这一罪之罚的形式标志A字也被她绣得光彩夺目,并成为她进入别的女人不敢涉足的领域的通行证。

《红字》中丁梅斯代尔是一个极其复杂的人物。作为牧师,却于海斯兰・白兰有了私情,这对于上帝的道德观是一种背叛,更重要的是他没有承认罪行的勇气,当海斯特・白兰独自站在刑台上被人羞辱责骂,他却高高站在露天看台,笼罩在所有人的信任与崇拜下。为了保住地位和名声,他成了隐秘的罪人。他在欺骗了所有人以至于上帝之后,竟然继续从事牧师的工作,不能不说是对公众的不负责和对上帝的亵渎。在这种情况下,他选择了自我惩戒:用血淋淋的鞭子抽打自己,绝食反省悔悟,私下在自己的胸口烙上火红的红字A,声音里已经含有一种忧郁预示着颓废的趋势了,再加上齐灵沃斯把一个丈夫忌妒时的愤怒全部发泄在丁梅斯代尔身上,丁梅斯代尔的精神和肉体都濒于崩溃的边缘,并终于走向刑台,在荣誉的顶峰,彻底坦白了自己,用最后一口气展示了胸口上的红字,倒在海斯特・白兰的怀抱里,从此也就从那个解不开的结中解脱了出来。霍桑让丁梅斯代而受到了长达七年的灵与肉的折磨,这比公开受罚更为残忍。从这一点来看,丁梅斯德已成为清教教义的工具。霍桑想要表明为实现生命的意义的不朽是要做出相应的努力的,从而才能使无依的灵魂和有罪之身获得精神上的安定和肉体上的愉悦。

齐灵沃斯,是一个由受害者变为罪人的人。就他与海斯特・白兰的结合本身来说就是一种罪,因为这种婚姻是错误而不自然的。另外他的罪还表现在对丁梅斯代尔的复仇上,霍桑认为后者是道德上的罪。他不停的周旋在妻子和妻子情人之间,为达到自己的目的而去侵害他人的灵魂、伤害他人的情感。复仇的种子深深的埋进了他的心里。他外表沉静温和,内心却有着深沉的恶毒。正如丁梅斯代尔所说:海斯特,我们不是世界上最坏的罪人!世上还有一个人,他的罪孽与这个亵渎神圣的教士还要深重!他阴险的侵犯了一个不可侵犯的心。然而,齐灵沃斯的生存是有赖于丁梅斯代尔的,一旦牧师死去之后,他也失去了活着意义,不到一年便萎缩的死去。罪恶深重的齐灵沃斯临死前将一笔数目可观的遗产留给了小珠儿,这一举动无疑包含了一定程度的悔悟。同时霍桑也向读者展示了一幅美好的图景:人与人之间是需要宽恕的,有罪之身同样可以净化自己不洁的灵魂,这也是能获得救赎的。

清教中人人都是有罪的,通过救赎来达到一种精神的超脱。我们能看到清教在净化人们灵魂的方面有着一定积极作用,但这毕竟是表层的。透过表层,我们也清楚的看到霍桑对清教有着自己的矛盾和疑惑,这是由于清教对人性压制的消极因素所决定的。

殖民地时期的社会在严酷的教权统治下,宗教与法律几乎等同,支配着人思想的不是个人的独立判断,而是教权。教权代替了人们的思考,教权代替了人们的判断。清教徒力图使社会宗教化,也许最初的动机是好的,但在具体实施的过程中不可避免地走向一种极端。当上帝的旨意成为某一部分权威的社会律令时,神性对人性的拯救就保不住在人为操作中丧失了本应具有的意义。在《红字》中,我们始终会感受到这种来自宗教压力的阴郁之气,也更直观的看到霍桑对清教伦理道德的怀疑与不满。

丁梅斯代尔,他是一个真正的僧侣,一个真正的宗教家,他的敬畏的情感发展得很高,而且养成一种心境,可以自然而然的沿着信仰的道路猛烈前进的人,但它又是一个活生生的人,有着自然赋予的七情六欲,对宗教的笃信与对世俗生活的追求,是他成为宗教禁欲主义的牺牲品。当丁梅斯代尔与海斯特・白兰的事情败露后,他的思想陷入了复杂的矛盾之中,使精神与肉体越来越衰败。霍桑塑造了丁梅斯代尔这一有着神圣加挲却暗中破坏节律的僧侣形象就是进一步对清教虚伪进行了嘲讽和批判。我们更清楚地看到,在清教社会中,人们把人类最真挚的感情当成最大的禁忌和罪孽,要去压抑人性的欲求,道德修养越高的人就会渐渐具有越来越强的神性,而他所受的压抑的扭曲也就越来越沉重。

红字读后感(篇7)

《红字》是美国小说家霍桑最杰出的代表作,也是整个美国浪漫主义小说中最有声望的权势巨子作品之一。小说的故事发生在十七世纪中期加尔文者派统治下的波士整理,作者从当时的社会现状入手,通过一个感人的爱情故事悲剧来揭露当局对人们精神,心灵和道德的摧残。

海丝特*白兰是一个在婚姻上遭到不幸的女人,年青美貌,却嫁给了身体畸形多病的术士罗杰*齐灵沃斯,夫妻间根本谈不上爱情,后来,罗杰又在海上失落,杳无音讯,白兰孤傲的过着日子。这时一个英俊有气势的青年牧师,亚瑟*丁梅斯代尔闯入了她的糊口,他们真诚的相爱了,渡过了一段隐私但强烈热闹的爱情糊口。不久,白兰因为怀孕的隐情暴露,以通奸罪被抓,在狱中生下了女儿小珠儿。

按照当时的教规,白兰只有交代奸夫的姓名才能获得赦免,否则将受惩罚。然而执行审判任务的却恰是他的情人。白兰宁愿独自忍受任何惩罚,为了把她和丁梅斯代尔之间的爱情深深地埋在心中,她坚强的挺住了。

海丝特*白兰受到了惩罚,她必需终身穿戴一件绣着红色A字的外衣。字母A代表通奸(Adultery)一词。白兰带着小珠儿离群茕居,在郊外偏僻的茅舍中过者孤寂的糊口。而专心险恶的前夫罗杰发现了丁梅斯代尔的变态表现,利用牧师痛苦和矛盾的心情,不中断地折磨他,终于丁梅斯代尔在他即将升为主教的前夕,当众公布了自己的秘密,丁梅斯代尔向四周的人们展露了这首爱情的颂歌。当他把自己的胸衣扯开时,一个猩红的A字烙在他的胸前。他在自己的爱人身边离开了人世。

海丝特*白兰,他坚强,有毅力,对爱情忠贞不渝。固然被统治者以为有罪,但她是清白的,贞洁的。她的精神不中断上升,成为真,善,美的化身。她的举动是对封建政权与教权压迫下的爱情,人权和自由的充分肯定。

丁梅斯代尔最初与白兰产生了炽热的的爱情,固然他一度退却了,为自己能够隐蔽的安慰,但内心的痛苦并没有因他的安全而平息,相反,越来越强烈。他与白兰的约会,他在枷刑台上的自我忏悔,他们的逃跑计划,以及最后的公然演说,都成为了丁梅斯代尔向着爱情的祭坛一步步走近的脚印。最后他扯开上衣,人们见到了烙在他胸口的红色A字。这个A字实际上是烙在他的心上的,这是爱情的升华。

红字读后感(篇8)

作者霍桑深受原罪意识影响。作品常常表现出人皆有罪恶的倾向与希望人心向善的愿望。擅长运用象征、隐喻等艺术手法。这本出版于1850年作品就是作者意识的代表作。全文运用了大量的细节描写(环境/心理)描写和独白讲述了一段新英格兰地区(北美)发生的有关伦理宗教讨论的故事。白兰与牧师的爱情冲破了世俗的束缚(牧师并不知道白兰有丈夫),但女儿的诞生将白兰置于伦理道德谴责的众矢之的,红色的“A”成为了对她不洁身份的强烈精神惩罚,牧师苦于身份地位而选择了隐藏但是看到在人群中被游行示众的白兰和女儿内心受到了强烈的自责。

白兰的丈夫是医生一开始不知牧师就是和白兰偷情的人,但通过诅咒让与自己妻子偷情的人身体虚弱同时在胸前产生血肉的A字。牧师身体的虚弱和工作交集让医生感受到了牧师的秘密同时在一个偶然的机会发现了牧师胸前的A字这个秘密。但他又通过医术延续着受诅咒者的生命,对其进行精神和肉体的双重折磨。最后是孤独生活7年的白兰在养育女儿,帮助贫苦人的过程中独自思考拥有了更加完善的精神和灵魂,帮助心爱的牧师冲破了精神的枷锁和束缚,实现了对原罪解放。这本书是塑造的环境是极度压抑的,让人读起来就感觉很透不过气。用宗教的口吻去研究宗教的内容去探讨伦理的精神,纵然有很多美好事物的描写但依然很压抑。

作者在最后对爱与恨的讨论是非常棒的“爱与恨,归根结底是不是同一种东西,这是一个值得观察和探究的有趣问题。这两种感情发展到极致时,都意味着亲密无间,心灵相通,使一方依附于另一方,以获取情感与精神生活所需的食粮。一旦爱恋或憎恶的对象不存在了,无论是热情似火的爱人还是恨入骨髓的仇人,都会倍感孤独凄凉。

因此,从哲学角度考虑,爱与恨在本质上似乎是相同的,只是爱碰巧笼罩着天国的光辉,恨则碰巧散发着朦胧可怖的微光。”我认为恨是从爱中产生的,爱而得不到就变得极端成为了恨。在这里佛曾说“一切恩爱会、无常难得久、生世多畏惧、命危于晨露,由爱故生忧,由爱故生怖,若离于爱者,无忧亦无怖。”但我们终究凡人,又有几人能无忧亦无怖呢。法律、道德、每个人对爱与恨的定义都会不同。但一定是爱,才能让人有力量去冲破原罪,得到解放吧。

《红字》读后感1000字


  《红字》读后感1000字
  《红字》是我许久以后遇到的一本振奋人心的好书,因为文化风俗的差异,对外国的名著一直带着一种似是而非的解读,因此也就显得不伦不类。但是,美国作家霍桑的长篇小说《红字》却是一本比较容易读懂的书,因为它更是关于人性的。
  《红字》讲述了17世纪清教殖民统治下,在波士顿发生的一个恋爱悲剧。女主人海丝特·白兰以为丈夫在海难中已经遭遇不幸。在孤独中白兰与牧师丁梅斯代尔相恋并生下女儿珠儿。白兰被当众惩罚,戴上标志"通奸"的红色A字示众。然而,在众人鄙视的目光中,白兰始终独自承担着所谓的"耻辱"与"罪恶",她不断热心接济和帮助别人,最终赢得了人们的尊敬, 而经过多年的窥探, 她的丈夫罗杰也认定了"道德伟大"的丁梅斯代尔牧师就是那个隐藏的同犯。于是他千方百计地接近牧师, 旁敲侧击,冷嘲热讽,不停地在精神上对牧师进行折磨。最终,牧师被白兰的勇敢所感染,决定和她以及小珠儿一起离开这个地方。然而,牧师病情加重,在他生命的最后,他勇敢的走向了曾经白兰受罚的邢台,坦诚他所认为的"罪"。
  海丝特·白兰,勇敢者,凭借爱情与其坚毅赢得生之希望,她对爱人的守望,对爱情那清晰明了的坚持,永不背叛。虽然她无法摆脱强加在她身上的耻辱,但她内心深处的感情却敬请澎湃,无法遏制。她认为追求爱情是自然的事,是人的本性,与社会、宗教、道德无关。"正是因为她和丁梅斯代尔先生的爱情,使她能够在众人的白眼中坚守下来。


可以说,海斯特·白兰包含了作者所理解的完美女性的一切优秀品质。读这篇小说时,我情不自禁的把她和夏洛蒂·勃朗特笔下的简爱做一番对比。她们都是女性中最具有独立人格的人,虽然海斯特·白兰的坚强掩埋在了她的柔弱与,美丽之下,但这份光芒永不会消散。
  丁梅斯代尔是无形的红字。与海丝特相比,他显得怯懦,但这是他受宗教束缚弥重的结果。他并非不想公开仟悔自己的"罪孽",但他的这种愿望过多地同"赎罪"'内省"等宗教意识纠缠在一起,因此行动上也只能处处受其局绊。他既要受内心的谴责,又要防外界的窥测;他明明有自己的爱,却偏偏要把这种感情视同邪魔。他在痛苦中挣扎了七年,最终虽然以袒露胸膛上的"罪恶"烙印,完成了道德的净化与灵魂的飞升,但他始终没再气承认自己爱的正当,更谈不到与旧的精神体系彻底决裂,与海丝特相比,似乎更加映衬出后者的高大。
  这仅仅是一本书的简介,因为笔者实在是不知道说了些什么,仅仅用来抛砖引玉,将《红字》介绍给大家。

  《红字》读后感1000字
  《红字》是我许久以后遇到的一本振奋人心的好书,因为文化风俗的差异,对外国的名著一直带着一种似是而非的解读,因此也就显得不伦不类。但是,美国作家霍桑的长篇小说《红字》却是一本比较容易读懂的书,因为它更是关于人性的。
  《红字》讲述了17世纪清教殖民统治下,在波士顿发生的一个恋爱悲剧。女主人海丝特·白兰以为丈夫在海难中已经遭遇不幸。在孤独中白兰与牧师丁梅斯代尔相恋并生下女儿珠儿。白兰被当众惩罚,戴上标志"通奸"的红色A字示众。然而,在众人鄙视的目光中,白兰始终独自承担着所谓的"耻辱"与"罪恶",她不断热心接济和帮助别人,最终赢得了人们的尊敬, 而经过多年的窥探, 她的丈夫罗杰也认定了"道德伟大"的丁梅斯代尔牧师就是那个隐藏的同犯。于是他千方百计地接近牧师, 旁敲侧击,冷嘲热讽,不停地在精神上对牧师进行折磨。最终,牧师被白兰的勇敢所感染,决定和她以及小珠儿一起离开这个地方。然而,牧师病情加重,在他生命的最后,他勇敢的走向了曾经白兰受罚的邢台,坦诚他所认为的"罪"。
  海丝特·白兰,勇敢者,凭借爱情与其坚毅赢得生之希望,她对爱人的守望,对爱情那清晰明了的坚持,永不背叛。虽然她无法摆脱强加在她身上的耻辱,但她内心深处的感情却敬请澎湃,无法遏制。她认为追求爱情是自然的事,是人的本性,与社会、宗教、道德无关。"正是因为她和丁梅斯代尔先生的爱情,使她能够在众人的白眼中坚守下来。

关于红字的读后感


这是一部关于灵魂的小说,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灵魂,但有的人维护着灵魂,有的人损害着灵魂,有的人丢失了灵魂,于是这个世界充满了千姿百态的人生和人的故事。

主人公海斯特·白兰胸前佩戴着烙有灵魂耻辱的红字——大大的一个A。在倍受折磨的道德鞭笞下,进行着灵魂的救赎。但她是一个不屈于命运的女人,在她的一生中充满了对命运的蔑视。她怀疑这世俗道德的合理性,但同时又矛盾的意识到灵魂的邪恶,人性的复杂可见一斑。这种宗教的感情纠葛,对于没有宗教信仰的人来说很难理解,我就是这样一个无法理解的人。宗教已经是西方人生活的一部分,离开宗教的生活,一定是很痛苦的。但我没有宗教经验,所以根本无法体会主人公的心理。这也是我理解小说的障碍,但我却是没办法去克服。

小说还表达了人要获得自由和解放就要去斗争的思想,这在海斯特·白兰的身上得到了体现,她一直抗拒着悲惨的命运,心里充满了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充满了无私的爱,这是难能可贵的一种精神。因为这样她才成为一个高尚的人,受到了人们的尊敬,从而洗刷了身上的耻辱,而那个红字也成了高尚的象征。在这里作家是和传统道德做着挑战,他把世俗道德拿出来进行了解剖,让读者不得不重新审视我们道德标准的合理性,以及其中最见不得人的阴暗面。这就是这部名着最耀眼的地方和流芳百世的原因。

小说中另一个主人公丁梅斯代尔牧师,是受宗教迫害最苦的人,为了救赎自己的灵魂,这个可怜的人受尽了精神的折磨,在自己的胸口用烙铁烙了一个红字,用来谴责自己,最后在无法忍受的精神压力下悲惨的死去,成为人类社会虚伪道德的牺牲品。人类的历史很短,但用各种名义迫害人的历史却很长,西方的宗教就是这样,看似光明,给人希望,但实际是残害人的工具,宗教的邪恶由此一斑。从丁梅斯代尔身上也表现了人在面对强大压迫下的软弱的一面,这是造成悲剧的根源之一。(.)

他们的女儿小珠儿展现了儿童的天性,这是世间最美好的东西,人的天性本该如此,这才是人的本来面目,然而我们用自己创造的那些教条,那些戒律,把自己变成了精神的奴隶,失去了人的本性,从而无比的痛苦,无可奈何地活在这个本应该是充满快乐的世界。这是我们必须反思的事,否则人的痛苦会延续下去。

反面人物齐灵渥斯是个没有灵魂的家伙,它本做一个可以宽容一切的人,因为他是有理由这样做的,但他没有。他不仅成为把海斯特·白兰推向了悲惨命运境地的罪魁过手,而且他不为自己的过错反省,去宽恕他人,却充满了仇恨,毒化了自己的灵魂,成为了一个最肮脏卑劣的人。这是一个被魔鬼占据了心灵的人。人如果心中只有仇恨,那么他的灵魂一定充满邪恶。

美国作家霍桑用他精湛的艺术手法剖析着人的内心世界,展现着人内在世界的秘密,这是小说永恒的魅力所在。

读《红字》让我感受到了压抑后的平静,痛苦后的快乐。

《红字》的读后感2000字


《红字》是美国作家纳萨尼尔霍桑的代表作。它以十七世纪北美殖民统治下的新英格兰为背景,取材于一六四二一六四七在波士顿发生的恋爱悲剧。初读此书,并未觉得它主讲一个惊天动地的爱情故事,而是深深折服于作者对人性的刻画,人物的塑造,及心理的描写。四个主要人物形象生动而鲜活,给人强烈的震撼,感慨颇多。因此,引发一些思考。谨以此文诉说交流,并诚挚向大家推荐此书。

彰显人性的光辉

主人公海斯特白兰,一个出身英国破落贵族家庭的美丽女子,却嫁给了一个畸形的年老学者。她在丈夫生死不明时,与一个牧师相爱并产下一女婴,因而为清教教义所不容。她被投放监狱甚至被判有罪,令她在刑台上站立三小时当众受辱,并终身佩戴一个红色字母A作为惩戒。当局一再逼迫她说出同犯,但她断然拒绝,并独自一人受着惩罚,独自抚养孩子长大。

首先,看到这里,会感叹她对于不合理婚姻制度的反抗,震撼于她的伟大爱情。或许,当一个女人爱到骨髓时也就是她会为此付出一切之时,可以用自己柔弱的身躯保护自己所爱之人,不惜牺牲一切也可以为之忍受一切并甘之如饴。而在这种牺牲里,她不在乎世俗的眼光,不计较利益的得失,彰显出真正的伟大和高贵。

然而我并不认为作者意在强调爱情的动人,我更相信他着重于剖析人性的美丑。

她是一个了不起的女人,我甚至找不出一个合适的词来形容她,但她真实的给我强烈的震撼,从未有过的震撼。在灾难性的惩罚面前,她不逃避也不用软弱去博取同情,她只是默默承受,即使这对于一个女人来说是那么残忍。她并没有像我们想象的那样去自杀,对于中国传统女性来说可能会倾向于这种极端的方式,因为羞愧而放弃自己的人生,妄想用死亡去结束这丑闻似的人生污点。她只是淡然接受着那些惩罚,继续追求自由幸福,高贵的不可侵犯地去俯视那些所谓的清教徒。

但还是很不幸,她是一个喜欢归罪于自己的人。当一个原本无罪的人,在这种畸形的社会里生活久了,也就生出了要强迫自己去相信自己是世界上最为罪孽深重的人。而此时,争取美好的爱情似乎变成一种错误。自由,被戴上了罪孽的镣铐,不堪重负。但这不正是说明她的良知还完好无损么,不像有些人身负罪孽还恬不知耻的活着。

作为一个女人,一个母亲,她更是了不起。她倾尽所有购得的唯一财富就是她的孩子珠儿。她爱珠儿,珠儿也就是她对美的追求。只是,她善良的心还在担心那莫须有的罪恶会降临在她的孩子身上。她因为爱去赎罪,服务社会公益,尽管那些人接受她的帮助却毫不感恩,她也坚持了下去。

真正的殉道者

阿瑟丁斯梅代尔,怎么形容这样一个年轻有为的牧师,同样是一个殉道者,敢爱却不敢承认的懦夫。他是个纠结矛盾的人,有点可悲,但总体来说是个好人。他在痛苦中挣扎,消耗着自己的生命,辛苦的扮演着圣人和罪人的双重角色。艰难的在识人不清时坚守内心的秘密,不敢公开自己的罪行却终生受着内心的煎熬。但,出于他的角度考虑,我想我们应该理解他,就像作者说的信仰既支持了他,又把他囚禁在铁笼里。

罪孽一旦在人的灵魂中造成一个罅隙,今生今世也便难以弥合。是的,就是那样不可磨灭的留下永恒的印记,去惩罚犯错的人们,无论是从身体还是心里都不能逃脱,那些魔掌将永远缠绕着不安的灵魂。而罪孽,至死都不会因为救赎而消失。只是很可惜,还是有人以这种极端的方式来寻求解脱。

疯狂的复仇者

老学者罗杰齐灵沃斯,这个真正邪恶的人让人不寒而栗。原本是一个有思想,博览群书有求知欲的老朽学究,却因为仇恨而走向罪恶的深渊。那仇恨化身的邪恶完全使他的博学成了凶器,也因为仇恨而使那些因博学而生的美好品质走向了另一个极端疯狂。

对他,我只是觉得可怜,更可惜。即使他本身是个无趣的人,但博学而平和,睿智而可敬,却因为仇恨而变得面目全非,变得邪恶,可憎,变得极端,阴暗,疯狂。不得不说这是一个悲剧。

自然人

小珠儿,美丽可爱的小精灵,简直是一个无法想象的存在,灵动聪慧的令人恐惧。正因为不知该如何形容她的存在,故且称为自然人。而由此,我想起《边城》中的翠翠,她的自然,她的宁静,与珠儿仿若两极却又有共通之处。

故事有一个些许凄凉但具真实感的落幕。牧师的死,齐灵沃斯的死,一切因果循环,有因必有果。或许,善良的人才真的能得到善终。

而海斯特的回归,继续用她的善良,帮助别人。她因苦难而坚强理智偏执,甚至无法形容她的思维行为模式,没有办法洞悉她这样一个传奇又极具魅力的奇女子。她是作者极力宣扬的美的化身。而这个红字,它到底又代表了什么,我还是不能给出一个确定的答案。是爱情的炽热燃烧,是牺牲的热血,又或是,不安灵魂的烙印?这不确定的答案,或许才是它永恒的生命力所在。我们,只要从中得到自己的启发就好。

《红字》读后



《红字》是美国小说家霍桑最杰出的代表作,也是整个美国浪漫主义小说中最有声望的权威作品之一。小说的故事发生在十七世纪中期加尔文者派统治下的波士顿,作者从当时的社会现状入手,通过一个感人的爱情故事悲剧来揭露当局对人们精神、心灵和道德的摧残。
海丝特*白兰是一个在婚姻上遭到不幸的女人,年轻美貌,却嫁给了身体畸形多病的术士罗杰*齐灵沃斯,夫妻间根本谈不上爱情,后来,罗杰又在海上失踪,杳无音讯,白兰孤独的过着日子。这时一个英俊有气魄的青年牧师,亚瑟*丁梅斯代尔闯入了她的生活,他们真诚的相爱了,度过了一段隐私但热烈的爱情生活。不久,白兰由于怀孕的隐情暴露,以通奸罪被抓,在狱中生下了女儿小珠儿。
按照当时的教规,白兰只有交代奸夫的姓名才能获得赦免,否则将受惩罚。然而执行审讯任务的却正是他的情人。白兰宁愿独自忍受任何惩罚,为了把她和丁梅斯代尔之间的爱情深深地埋在心中,她坚强的挺住了。
海丝特*白兰受到了惩罚,她必须终身穿着一件绣着红色A字的外衣。字母A代表“通奸(Adultery)”一词。白兰带着小珠儿离群独居,在郊外偏僻的茅舍中过者孤寂的生活。而用心险恶的前夫罗杰发现了丁梅斯代尔的反常表现,利用牧师痛苦和矛盾的心情,不断地折磨他,终于丁梅斯代尔在他即将升为主教的前夕,当众宣布了自己的秘密,丁梅斯代尔向周围的人们展露了这首爱情的颂歌。当他把自己的胸衣扯开时,一个猩红的A字烙在他的胸前。他在自己的爱人身边离开了人世。
海丝特*白兰,他坚强,有毅力,对爱情忠贞不渝。虽然被统治者认为有罪,但她是清白的、纯洁的。她的精神不断上升,成为真、善、美的化身。她的举动是对封建政权与教权压迫下的爱情、人权和自由的充分肯定。
丁梅斯代尔最初与白兰产生了炽热的的爱情,虽然他一度退却了,为自己能够隐蔽的安慰,但内心的痛苦并没有因他的安全而平息,相反,越来越强烈。他与白兰的约会,他在枷刑台上的自我忏悔,他们的逃跑计划,以及最后的公开演说,都成为了丁梅斯代尔向着爱情的祭坛一步步走近的脚印。最后他扯开上衣,人们见到了烙在他胸口的红色A字。这个A字实际上是烙在他的心上的,这是爱情的升华。
作者用蔷薇花象征美与善,用监狱象征死亡,用一道光,一只鸟……象征丁梅斯代尔与白兰之间的爱情的结晶——小珠儿,使作品充满着一股迷人的魄力。
在作品的最后,在白兰和丁梅斯代尔合用的墓碑上刻着这样一句话:“一片墓地上,刻着血红的A字。”这句话不可谓不意味深长。

作文读后感


作文读后感(一)

【中国小学生新作文】读后感

文/张旻喆

今天,我看了【中国小学生作文】这本书,内容非常一精一彩,一篇一篇认真读下来,使我有了很大的收获。

这本书里有对人物外貌的描写,如:脸面、眼睛、眉一毛一、耳朵、牙齿等;有对人物动作的描写,如:嘴巴、手臂、腿脚、腰身等;这里有对人物语言描写,如:独白、对话、赞语、恶语、语气等;这里,也有对人物心理描写,如:喜悦、焦急、思念、幻想、失望等;这里还有对人物神情描写,如:笑、哭、沉默、注视、思索、其它等等,每一个章节,都是刻画的那么细腻、传神,惟妙惟肖。

这本书里有许多优美的句子,比如:小妹妹的脸就像苹果一样圆;爸爸的脸色变得更加严峻了,像青铜铸就的一般。又如:一双水汪汪的大眼睛,嵌在她那红扑扑的小一脸上。他那明亮的眼睛,像清澈的湖水,都能照出人影来了等等。比喻用的那么贴切,把事物描写的活灵活现的,就像一下子就跑到了你眼前一样。

这里还有许多好文章,如:写自我的篇幅里有【我】、【我这个人】、【九点八十五】、【我来跑龙套】等。写父母的篇幅里有【我的爸爸】、【可一爱一的一妈一一妈一】、【给爸爸画像】、【粗心一妈一一妈一】等。写老师的篇幅里有【我敬一爱一的老师】、【我们的班主任】等。写同学的篇幅里有【我们班的女生们】、【大家都夸他】等。写其他人的篇幅里有【小老外】、【冤家路窄】真是内容丰富,题材齐全,角度多变,篇篇都是我学习作文的好范文。

这真是一本我学习作文的好书,是我提高写作水平的好帮手。差点忘了说了,这是姥姥送我的节日礼物呢!真是谢谢她老人家了,我一定要借用这些知识学好作文!

作文读后感(二)

【圆明园的毁灭】读后感

今天我读了【圆明园的毁灭】一文,我感受非常深:圆明园乃一座举世文名的皇家林园、世界上最大的博物馆、艺术馆。然而,它被毁灭了!这是祖国文化史上不可估量的损失,也是世上不可估量的损失!

圆明三园位于北京西北郊,是一座举世闻名的皇家园林。漫步园内,犹如漫游在天南海北,饱览中外风景名胜,仿佛置身于幻想的世界里。圆明园不但建筑宏伟,还收藏着各种奇珍异宝、历史文物。

可在1860年10月6日,英法联军入侵北京,闯进圆明园。他们把凡是能拿动的东西统统掠走,拿不动的,就任意破坏。为了销毁罪证,他们在园内放火,连烧三天。我国这一园林艺术的瑰宝,建筑艺术的一精一华就这样被化成了灰烬。

我对英、法联军的这一行为气得咬牙切齿。圆明园里的宝贝是我们中国的,为什么却被他们这帮贼抢走了呢?可见我们当时的清政一府是多么的腐败无能啊!圆明园内收藏着各种奇珍异宝,换句话来说也就是我们祖国历史文化的见证,我们祖国的历史文化都被他们抢夺走了,这可不是一件小事啊!绝是我国近代一百年一段耻辱历史的见证!

这个世界上的瑰宝圆明园现在已经成为了一片废墟,英法联军,你们所作所为永远记在我们中国人的心里,虽然现在已经过了很多年了,但是我们依然不辱国耻。当时圆明园被毁灭是因为当时中国人不强大,以后我们一定会渐渐地把中国发扬光大,让别人不能欺负我们!

作文读后感(三)

【窃书记】读后感

以前,我总认为,要是不用考试,傻瓜才会自觉读书,所以,虽然爸爸给我买了好多名着,可我总是随便翻翻了解一下书的大概就算完一事了,我还觉得自己已经做的很不错了。

今天,我有幸拜读了林海音的【窃书记】,这篇文章深深的震撼了我,想不到这世上居然有这么嗜书的小女孩,我不禁为自己而感到自责和惭愧,同时也为一些学生感到悲哀,我们拥有这么好的条件,为看一本书而站几个小时,也不用为看一本书而跑好几个书店,我们随时都可以看书,只要想看哪一本书,父母总会给我钱让我去买,我还不珍惜如此优越的条件,实在是太不应该了。

这篇文章我反复看了好几遍,作者那强烈的求知欲深深的影响了我,我的脑海里闪出了这样一个影片:在书店的一脚,有一个小姑一娘一,正翻着一本书,目不转睛的看时,不知过了多久,可能是她饿了,从口袋里拿出几颗花生米,塞在嘴里,一会儿,她又开始看书了,眼睛还不时的盯着柜台看,注意着售货员的反应和表情,脸上陶醉着幸福的表情。仿佛在她的心里读书是世上最最美好的事。

我不由的想起了鲁迅【孔乙己】里的孔乙己说的一句话:窃书不算偷也。因为两人的窃书目的不同,一个为了一饱口福,一个为了一饱眼福,所以我想将其改为窃书不算偷也。

如果以后有机会的话,我会办一个慈善图书馆,进去看书绝不要办任何手续,只要你怀着对书的一份真挚、热情的心。

作文读后感(四)

【球一爱一天空慈善打球作文】读后感

周末我从村少年宫的图书馆借到一本书,书的作者是老糊涂,一位即将毕业的优秀小学生,书的名字是【球一爱一天空慈善打球作文】,我深深地被其中奇妙的故事情节所吸引。

文中的老糊涂,有一颗灿烂的童心,活泼天真,喜欢幻想,一爱一动脑筋,充满好奇心,综观全文,他身上无不散发着一种美好的童真,正是这种童真,才他的作文如此充满趣味,一精一彩万分。

一个包子,他巧妙地运用了包子这个具体的形象工具,刻画出书中人物面对竞赛,那种复杂的心理活动。

两个差生,他耐心地帮助他们做作业,在学期小测验中,共同提高了学习成绩为班级增光。

三个心愿,他因为出价过高,没有拍到红宝书,他因为没有微博,所以没能买到R11,但他用奖学金买了一颗红果树,为国家奉献了大量的氧气,从而终于完成了他的三个心愿。

中国有个导演叫张一一毛一,张叔叔知道了这件事,用老糊涂的事迹拍了一部电一影【红果树】,感动了全世界。

驹于作者老糊涂,那个测验已经告一段落,但是对于我们,今天的小学生,我们的梦想才刚刚启航,当我合上书的最后一页,深深地体会到球一爱一天空的伟大意义,体会到作者的用心良苦,现在我快上三年级了,我要努力学习,做老糊涂那样的好学生!

读后感作文


《落花生》读后感

今天,我读了《落花生》这篇文章,其中蕴含的道理使我受益匪浅。

文中说的 人要做有用的人,不要做只讲体面而对别人没有好处的人。让我受到了很大的启发。我们当中有一些人,只顾及外表的美丽,却将内心的美置之不理。

父亲教导我们要像花生一样,虽然外表不好看,可是很有用。我觉得父亲的话说的太对了,如果光外表好看,但是什么也做不了,就像绣花枕头一包草,那有什么用呢?再如一个外表看起来又大又白的萝卜,但里面是空心的,这样能吃吗?外表虽然不好看,但一心想帮助别人为人们做实事的人,这才是有用的人。

《落花生》使我想到了常被人类忽视的蜡烛,因为它没有电灯、霓虹灯那样明亮、那样华丽,但是当停电时蜡烛总是挺身而出,用自己的生命驱赶黑夜,给人们带来光明。它是那样的平凡,又是那样的伟大。它不会因为自己而把火熄灭,一直到生命的最后一刻,它还是无私的奉献,它的一生都在为人类着想,为人类奉献,它的精神值得我们学习。

当前,确实有一些青少年,喜欢讲排场,摆阔气,表面穿得很洋气,似乎很美,但却不求上进,不愿好好学习和劳动,这是非常不好的。大多数青少年不是这样,他们能够珍惜今天的美好时光,立志取进,刻苦学习,努力工作,准备将来为祖国作贡献。我想,我自己以前有一段时间总是爱跟别人比吃穿,有时好表现自己,有些华而不实。

读了《落花生》这篇文章,我认识到自己以前那样不对。读完了课文后,我认真地思考了文章中的话,我们一定像花生一样,茁壮成长,决不辜负祖国的期望。《落花生》这篇课文,我反复读了多遍,越读越有味。现在,我已经能全文背诵了。我一定要牢记文中讲的道理,踏踏实实地努力学习,不断进步,将来做一个对人民,对社会有用的人。

《每个孩子都能成功》的读后感

《每个孩子都能成功》是一本西方教育名着,其作者是美国着名的学习问题专家托马斯阿姆斯特朗先生,他进行了15年深入的调查研究,写成了这本经典教育专着。他的研究成果表明,实际上根本没有天生的所谓学习上不行的孩子。在书中,他认真探析了学习这一重要的教育现象,它揭示了许多十分有学习天赋的孩子却被送进学业残疾班的令人震撼的悲剧根源,尤其是介绍了家长如何去发现你的孩子个性化的学习方式以及介绍了帮助孩子提高学习成绩的七种不同的方法。 这样的匠心独到的指导,无论是对孩子正在接受厌学煎熬的孩子的家长,还是差生的父母,或者是学习成绩优秀的小孩的家长,都有开阔思路、纠正偏差的效果。

本书中谈到一个叫比利的孩子,总是喜欢发明令人匪夷所思的玩意儿,例如让水沿着水槽流下,带着乒乓球滚入洞槽,轮番撞击数只铃铛鸣叫,使一头玩具小猪旋转起来,最后进入玩具鳄鱼嘴里。这样,一个鳄鱼似的小切削器便被启动了,你可以在里面削铅笔。他发明的一些其他机械,也是既富创造性又有实用性。然而,比利还是被勒令退学了,他似乎不会按学校的规定的方式办事,他甚至不会计算房间的面积。

成千上万的被认为有学业残疾的小孩,并不是真正的残疾,而是他们有自己独特的学习方式,而老师和家长并没有认识清楚。而且,数以百万计的孩子,之所以在校学习未能充分发挥自己的潜能、患有学校恐惧症或厌倦教室,是因为没有谁认识以及开发他们应该在学校表现出来的东西,也就是说他们特有的天赋与才华被教师和家长的傲慢与偏见彻底泯灭和忽视了。

教育是一门神秘的科学,需要耐心地探求和细心地分析。无论古今中外不乏许多大器晚成的伟人,中国就有齐白石,年少时只能以木匠为生,五十岁时开始学习绘画,终成一代国画大师;而外国就有爱因斯坦,年幼时数次不及格甚至零分,也没阻碍他成年以后智力的蓬勃发展,最伟大的发明家桂冠无可分非议的属于他。所以,我们要把每一位学生都当成一块玉,一块可雕之玉,对他们一视同仁,并要坚信在爱的滋润下,另类学生终有一天会成就自己,成为社会可用之材。无论进步、落后,都不要让我们的学生经常生活在否定中。一个学生如果很少得到表扬和激励,总是受到副面的评价,就会产生自我的负驱动,进而自暴自弃。关注缺点,只会让学生在充满挑剔的眼神下,变的越来越不自信、甚至绝望;关注优点,能让学生感受到教师的殷切希望,体验成功的愉悦,获取前进的动力,奔向成功的彼岸。应以全面的、发展的眼光去看待我们的学生。实际上人从愚昧到觉悟、由混沌到开化,总有一个过程。教师决不能因为学生的暂时混沌,便将其看扁看死;也不能为了让学生所谓的早日开化、醒悟,而不惜违背教育规律去拔苗助长。教师要坚信学生将被唤醒的必然,要学会等待。等待的过程,同时又是一个积极发现的过程。学生的品质、智慧、潜能,总会自觉不自觉地得以显现。这种显现,往往稍纵即逝,我们要有灵动的心与锐利的眼光,善于于无声处听即将响起的惊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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