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武松怒杀西门庆》有感400字

读读好的作品,追求的是一种气质、亦是一种涵养。一个人想要获得成功,书籍就是他/她最可靠的朋友,在读过了作品,对于里面的情节非常感兴趣,写关于作品的读后感,可以让我们再一次回味这本书籍。怎么样才能写好一篇作品读后感呢?以下内容是小编特地整理的“读《武松怒杀西门庆》有感400字”,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今天我看了《武松怒杀西门庆》后我的感触特别深。这个故事主要是这样的:

潘金莲是武大郎的妻子,可是潘金莲却跟西门庆搭上了。他们两个为了隐瞒事实而将武大郎杀了,武松知道了后气极败坏,将西门庆和潘金莲等人杀了,最后武松就到衙门自首了。

读了这个故事后,我觉得西门庆和潘金莲实在是太可恶,为了个人的利益就杀害自己的丈夫,但最后还是被武松给杀了。虽然武松杀死了西门庆,但他却自己去自首,不像那些贪生怕死的人一样,杀了人就逃跑。

这使我突然想起了一件事故。有一个晚上,一位司机撞死了一个人,但他却怕赔偿逃走了,导致那位伤者没能及时入院而伤势变得更严重。所以我觉得武松是一个很有责任心的人,虽然西门庆杀了他的哥哥,但他杀了西门庆后依然去自首。对比这位司机跟当事人并没有仇怨,但他却不想负责。他的做法跟武松形成了鲜明的对比,所以我很敬佩武松这种负责的行为。

《武松怒杀西门庆》教会了我如何做人﹑处事,我相信我今后一定会做个有责任心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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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江怒杀阎婆惜读后感


宋江怒杀阎婆惜读后感(一)

今天,我读了【宋江怒杀阎婆惜】这一篇,感触很深。

阎婆惜随父母流落到济州郓城县时,她的爸爸得病身亡,没有钱下葬,宋江施舍棺木又给了十两银子,她的一妈一一妈一感恩图报,将她送与宋江为妾。

晁盖等人劫生辰纲一事败露,衙门要去缉捕他,宋江通风报信,使他们逃脱。晁盖吴用一伙人逃去梁山,激林冲火并王伦,占据了梁山。晁盖命人送黄金给宋江报恩,宋江只收了一根,其余的退回。

因为阎婆惜背着宋江有外一遇,所以以此要挟宋江,要求离婚,住靠及房内一切不动产归她,宋江都答应了。她因曾见信内提到送宋江很多黄金,于是又向宋江提出将这些黄金送她。宋江并未收下黄金,所以拿不出来,阎婆惜又不信他的解释,他被一逼一无奈,才失手将她杀死。

从中可以看出婆惜是个无礼之人,还可以看出宋江丢三落四,如果他管理好自己的财物,婆惜也就不会有机会偷走财物了。

在我上五年级的时候,同学们都普遍的带零花钱来上学,有的同学甚至还带了大钞。在中午时分,有很少的人在教室里呆着,但是有很多人频繁出入教室,很多同学的钱都丢一了,为了避免这种现象在我身上发生,于是我就呆在教室里,所以,我的钱就从来都没丢过。

为了减少损失,我们应时刻管理好自己的物品,不要向宋江那样,杀了人,被官府抓去,惹了那么多不必要的麻烦。

宋江怒杀阎婆惜读后感(二)

宋江是因为怒杀阎婆惜而一逼一上梁山的。

阎婆惜是宋江养的歌一妓一,这个歌一妓一受了宋江的恩惠,嫁给了宋江,但是后来贪图美貌看上了一个叫张三的俊俏书生。这天宋江办完公事,在茶坊遇到了刘唐,收到了晁盖的信,随即回了一封信,交给刘唐带回去了。晚上,宋江来到阎婆惜处,在阎婆惜床边睡到五更,便向县衙走去,路上想起晁盖写的信忘在阎婆惜的床栏杆上了。此时阎婆惜早把信藏起来了,宋江想要回信,却被阎婆惜提出的第三个条件所困惑,阎婆惜要送宋江去官府。宋江听到官府二字,恼羞成怒,一气之下将阎婆惜杀死,随后将晁盖的信烧掉了。

玖到这里,我认为阎婆惜是死有余辜。我不赞成宋江冲动的做法,虽然宋江不喜欢阎婆惜,但阎婆惜不应该感情出一轨,毕竟宋江是买她的人,就应该对宋江忠心耿耿,阎婆惜的做法牵扯到了诚信的问题。言必信,行必果、信言不美,美言不信这些至理名言教育了一代又一代的人,宋庆龄一奶一一奶一就是一个影响我们一生、时刻提醒我们要坚守诚信的例子。20年前的一个星期天,宋庆龄一家用过早餐后,就准备到父亲的一位朋友家做客,小庆龄听了,高兴地一蹦三尺高。她最喜欢到那位叔叔家了,叔叔家养了鸽子,十分漂亮,那位叔叔还说要送她一只。小庆龄正准备和爸爸出门时,她突然想起要教好朋友小珍学做花篮,便停下脚步,小庆龄便把此事告诉了爸爸,爸爸和她姐姐都让庆龄明天教小珍做花篮,但庆龄说什么也要今天教,父亲听了心里很高兴,还对其他孩子说:要向庆龄学习她坚守诚信。父亲到了朋友家,把事告诉了他的朋友。那位叔叔也很高兴,还让父亲带回两只鸽子,算是对的小庆龄的奖励。

还有这样一则故事,足以告诉我们讲诚信的重要:古时候,有两位书生在赴京赶考途中相遇,一见如故。不巧,甲书生突然病倒,乙书生就留下来照顾他,眼看考期临近,甲书生担心乙书生误了考期,劝他赶快上路。乙书生说:舍弃朋友而追名逐利,非君子之所为也。于是,继续在病榻前服侍乙书生,端汤送水,煎药喂饭,无微不至。及至病愈,考期已过。甲书生深受感动,相约明年端午节,请乙书生务必到家中一聚,乙书生慨然应许,不见不散。第二年五月初五,甲书生杀猪宰羊,备下盛宴,等乙书生的到来。可是从早上等到晚上也没见乙书生的影儿,不免失望,这天夜里,甲书生看见乙书生大汗淋一漓而至,说:兄长,实在对不起,因琐事繁杂,竟忘了约定,突然想起已迟了,无论如何赶不到兄长处。听说鬼魂行路极快,就自尽化作一缕幽魂来见兄长,幸好如期而至,没有负约。甲书生听后,大吃一惊,心想,兄弟已死,从此一陰一一陽一相隔,活着还有什么意思?便自一杀身亡,与乙书生相聚去了。虽然故事是虚妄的,却也感人肺腑。为了实践一个约定――对今天的人来说毫无法律效力的口头约定,是不值得献出宝贵生命的,这种口头约定时常折磨那些等待不守信用的人。而在几百年前,古人宁可舍弃生命而决不食言,可以看出古人把诚信看得何等神圣,神圣得令万能的金钱也黯然失色。

诚实的人会赢得友谊,信任,钦佩和尊重,诚实的作风是我们人生中的一道风味大餐。【水浒传】这本书中有好多哲理,我看完这本书,收获了好多好多

宋江怒杀阎婆惜读后感(三)

文学是比鸟飞的更高,是比花开的更艳,是比天更蓝。这个暑假我用空余时间细细的品读了一遍又一遍,我从中深深的体会到一个又一个做人的道理。

这个故事主要讲了宋江帮助晁盖,晁盖的兄弟赤发鬼刘唐替晁盖给宋江一百两银子和信件,松江无论如何都不肯收下,准准备明早还给晁盖。碰巧遇到阎婆子。宋江人称及时雨,他马上支援,阎婆子又把自己的女儿阎婆惜许配给宋江。有一次,宋江带着自己的手下张文远去他家喝酒,从此,张文远和阎婆惜搭干上了。他们就背着宋江做一些苟且之事。阎婆子见宋江好长一段时间不来,想到自己母女以后衣食靠谁,变一硬把宋江叫回家里。宋江回到家后喝了几杯酒,便上一床睡觉,把招文袋挂在床头。雄鸡报晓,东方天明。宋江便上路了,他走在大街上,发现公文袋丢在家里,他想:这阎婆惜认识字,万一她发现自己与良善交往,那不就是完了。他匆匆忙忙地回家,只见阎婆惜敲诈他。宋江答应了阎婆惜前两个要求,便怒气冲冲的杀了阎婆惜。

我从这个故事中深深地体会到了:阎婆惜如此的不守分寸,如此的贪财,她只重外貌不重心态。宋江十分的善良,心肠十分的好,只要一遇到困难便愿意出手相救不肯接受任何回报。我想:我以后一定要做一个像宋江一样的好人,要尽做好事,做好事不求报偿,不能作何阎婆惜一样的恶人。

这个故事是我明白了一个道理:人要做一个善良的人。

读有感400字


眼睛是人生路上的一盏明灯,让我们欣赏人生路上的风景,让我们亲近光明,远离黑暗。

你有想过什么也看不见会有多么痛苦吗?我死后,也学外公将眼睛角膜捐给失明的人。这句话是永生的眼睛里面可爱的小温迪所说。她把死后捐献眼睛角膜解除盲人的痛苦看成是一件快乐的事,她是多么善良。当她听到捐献眼睛角膜时,并不像作者那样又哭又闹而是以它为荣。这是多么热爱生活的女孩儿,她可以画出栩栩如生的马儿,她可以体会盲人的痛苦,就像不让自己绘画一样。可不幸的是,善良的她却在一次交通事故丧生了。这种悲哀不是所有人都能体会的,她母亲按照她的遗愿将她的眼睛角膜捐给盲人,但她那处处为别人着想,以帮助别人为乐的高尚品质会根植于后人的心中,并世代相传。

是啊!任何人都无法逃避生、老、病、死,但在人生的尽头,若能将身上仍然可用的器官用来挽救、延续他人的生命是何等美好的事情啊!它体现了生命的美好,人性的真善美。

读《简爱》有感400字


读《简爱》有感400字

读《简爱》我感觉文中的蓓茜和阿博特小姐有着深仇大恨,并在逐步加深中。读:我一路都在反抗,这是我生来第一次,可以这样大大加重了蓓茜和阿博特小姐对我本来就有恶感,事实上,我有一点失常或者像法国人说的那样:忘乎所以了。我意识到,片刻的反叛了,经常使我难免要受到难以想象的惩罚。于是就像所有反叛的奴隶那样,我在绝望中下了决心,干脆反抗个痛快。从上段我读懂了蓓茜和阿伯特小姐的可能对对方都有很大的压力,我还觉得好朋友应该和平相处,互相帮助多一个朋友比多一个敌人好所以在生活中我们不要为一个小小的问题,而伤了友谊。闭嘴,这么闹法这让人讨厌毫无疑问他真是报有这样的想法。在他看来我这样早熟的演员,他当着把我看成是个既心怀鬼胎,又满怀恶意阴险可怕的角色。我当时痛苦万分,泣不成声,里得太太很不厌烦,等蓓茜和阿伯特一走,就什么也没说把我往屋里一拽,锁上门,不再理睬我,我听着他大步的走开了。她走后不久。我想大概昏厥了一次纠纷最后就以我不的不省人事而告终。从这两段我读出了两个人到了最后还是分开了。里德太太有一点不耐烦等她们两人一走进屋里就不理睬他们。就因为这场纠纷最后就不省人事而完了。

读《简爱》有感400字

我看的书很多,可令我喜欢的书却很少,但暑假中我看的一本书,让我真正感觉到身临其境,这本书名叫《简爱》,也许作为女生,我更能体会女主人公简爱的那种艰辛。

简爱是个可怜的女孩,比起我们大家,我们太幸福了。她从小失去父母,被寄养在舅舅家,过着寄人篱下的生活。如果舅舅还活着,应该对她还不错,可连他也死了。我们从小被家人保护,可简爱整天被表哥、表姐欺负。我天天有书看,她看本书也要躲躲藏藏,生怕被发现。后来就连她唯一的好朋友海伦也因病去世了。

简爱在寄宿学校过了八年孤独的日子。但当家庭教师时,爱上了罗切斯特先生,经过了多少风风雨雨,才得到了属于她自己的爱情。还有了一个儿子,眼睛和他父亲罗切斯特一样大,一样漂亮。

一个人之所以可以承受这么多苦难,到底是为什么呢?可能在她背后,一直有一股力量支持着她,鼓励着她吧!这股力量有可能是远在天堂的父母,也有可能是她自己。如果我们每个人都能像简爱这样,激励自己,让自己有勇气,也就没有困难可以难得住你,让你停下前进的脚步。

读《简爱》有感400字

读《简爱》有感我给你门介绍一本不容错过的好书,它的名字叫《简爱》

这本书讲述了女主人公简爱从小失去父母,被在舅母家。因受尽虐待,萌发了反抗意识。进入学校毕业后,到庄园当家庭教师后与庄园主人相互产生爱慕之情。结果发现对方是个有妻室的人,而前妻是被关在阁楼里的疯女人。伤心之余,简独自出逃,而后对其又念念不忘,又返回他身边。这时的男主人已双目失明,简依然和他相伴在一起的故事。

读完这篇文章,我对文学也有了新的理解。意识到文学是一种理想和抱负,也是聪明和智慧,更是一种信念。对我们普通人来说就是一种遥不可及的无价之宝,是一种可以发扬光大的传统,精神财富。

这本书能丰富我们的课外生活,同时也能提升我们的文学功底,锻炼我们在写作中好词好句的驾驭能力。作者也和我们说了,在成长道路上充满了阳光与滋润我们心灵的雨露。

我受益匪浅,你呢?

读《傀儡》有感400字


此书,说了一个胖狗,名为傀儡,讲述了它,它主人和它主人的牧场一起生活的故事。

傀儡绝对另类,它可谓是一只聪明的傻狗,它的所作所为,总介乎大智与大愚之间,令人哭笑不得,最后还不得不佩服它。

它也是一只马戏犬,因其与雄狮猛虎同台演出的经历,将所有飞禽走兽,家畜野兽多看做了配合表演的伙伴,它的天真单纯给牧场带来了无穷乐趣,也惹了不少危险。

正因为它是一只马戏犬,无畏猛兽,在招惹了牧场动物并成为好友时,也惹来了不少猛兽。一次,在傀儡逼公牛铁角时,跑的太远,碰上了比傀儡大一圈的金钱豹,它不仅没掉头逃跑,反而出乎意料的亲近金钱豹,当金钱豹不友好时,傀儡竟向金钱豹示威,让主人提心吊胆。

傀儡作为一只牧犬,没有排山倒海之势,也无嗜血之性,和许多小动物结成至交,甚至是臭名昭著的老鼠。在它的窝棚里有个老鼠洞,每当老鼠偷食时,它都离得很远,生怕惊动老鼠。三番五次后,它竟然与老鼠同吃一碗食。

更可贵的是它与它主人的亲情和傀儡对主人的忠诚,在主人遇到恶犬袭击时,傀儡奋不顾身的扑上去与恶犬厮杀起来。

傀儡有着天真纯洁的心,团结友爱的精神,和对主人的那份忠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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