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裁的天价前妻》读后感1500字

如果说,一本书就是一个台阶,那么在人的一生中将有千万道台阶等着我们去跨越。想要学到新的知识,这些经典作品就不可或缺。作品是作者写的,读后让人很受感动,令人感慨良多,这个时候就可以将我们感悟和体会用读后感的方式记录下来,您抓住了作品的哪些精髓呢?你可以读一下小编整理的《总裁的天价前妻》读后感1500字,更多相关信息请继续关注本网站。

简介:

一夜缠绵后,她离开,他用全城最大的广告横幅出天价寻回全民广告逼得她不得不现身她气愤地问他:你要作什么?他无情残忍:那一夜,你有没有留下我的种?看着他森冷的双眸,她决断地回答他没有你最好不要骗我,因为你,承担不起我的愤怒。六年后!她成了金马奖最受欢迎影后,带着心爱的女儿登上颁奖台,向着全国观众展示她与女儿甜美的合影他坐在电视机前,脸色一凝,女人,你惹了不应该惹的人

主要人物:

夏雪:女主角,从小父母双亡,却依然要带着弟弟勉强生活,坚强勇敢善良,和男主一夜情后,遇到了男主的二弟,为了赚钱什

危险都不怕,只是为了能和弟弟好好生活,喜欢上了男主的弟弟,一个医生,在他的帮助下她知道自己有了宝宝,曾经一度

想放弃这个孩子,但在手术台上的时候,却放弃了,在她最困难的时候,她离开了所有爱他的人,去了一个小乡下,带着弟

弟生下了宝宝。

韩文昊:男主角,挺腹黑的一个人,大总裁,面对女主总是恶言相向,为了保护弟弟们不惜伤害女主,其实心里还是喜欢女主的

只是不愿意承认罢了。

韩宇文:男主的二弟,大明星,影帝,喜欢女主,女主是第一个走进他家的人,曾经人们一度以为他喜欢男人,,!哈哈,为了女

主什么都愿意去做,因为女主的离开,每日酗酒麻痹自己。。

韩文杰:男主的三弟,医生,女主喜欢的人,每次女主遇到困难的时候都给予帮助,他是第一个知道女主怀孕的人。女主喜欢他,

其实他也喜欢女主的,只是女主的离开让他和女友又一次的被缘分牵扯在一起。。

丹尼尔:法国总统的儿子,见证了女主生宝宝的时候,没有他就没有后来的女主,六年前偶然间去小镇拍戏遇到了女主就被他所吸引

了,后来知道他就是曾经的夏雪,便让女主陪自己回法国,并且悉心照顾,很喜欢很呵护女主,他们一起看海一起等来年的小松

鼠,一起见证女主女儿的成长,教导她成为淑女,并且教她弹琴,真的是神绅士,也很爱女主,为了女主的幸福,他狠心离开

女主成就她的幸福。。。

夏曦文:女主和男主的女儿,女主怀胎八月早产生下她,天天吃萝卜也能成就她180的智商,鬼精灵一个,看来遗传真的是不可忽视啊

o(_)o哈哈

读后感:

不得不说,读这本书的时候我真的是有点矛盾呢,又开心又失望的,刚开始的时候夏雪被最好的朋友设计和文昊有了他们的第一次,后来还以为自己要死了,但是去医院后遇到了文杰,听闻自己还能活下去之后开心了好久,渐渐的也就和文杰熟络了,之后在朋友的帮助下介绍了一份助理的工作,第一次和宇文见面就把他当成了色狼,哈哈真的是很好笑,明明人家就是在拍戏。那之后本来宇文不想再见到他,但是在夏雪的死皮赖脸下还是接受了她,在渐渐的生活中了解了夏雪,并且喜欢上她。女主当时似乎也知道,她很喜欢和宇文一起生活,接着女主为了生活不得不接一些危险的戏赚钱,宇文很心疼她,在拍一部电影之前,她发现自己有了孩子,本不想要但是放弃不了这个小生命,便离开了这个她熟悉的地方,带着弟弟待产。。她用自己赚来的钱在乡下开了一家咖啡馆,碰巧丹尼尔拍戏的时候遇到了她,并且在她生宝宝的时候陪着她,之后知道了她的身份后带她去法国学习演戏,精心呵护她和女儿,六年后,她回来了,回到了祖国的土地上,在这面发展,很成功,第一天就又见到了老朋友们,当然还有男主,但那是在男主的订婚宴上,当时他们还并不知道自己的心意,之后渐渐的生活经历,一直都是互相伤害的,丹尼尔,一个爱她的男人,呵护着她6年,向她求婚,她答应了,因为丹尼尔真的真的很用心,但这之后他和男主渐渐的明白了自己对对方的喜欢,丹尼尔看着女主为了男主伤心难过却还是为了女主着想,真的真的很绅士,我不得不说这才是真正的爱一个人吧!他们之间发生了很多事情,女主和男主总是一方伤害了另一方以后又去请求原谅,在所有苦难都过去后他们终于结婚了,所有的人也都幸福了,他们又生了一对双胞胎,不过他们却没有遗传到爸爸180的智商,遗憾的是不知道丹尼尔最后怎样了,他真的真的是一个好男人。

以后会再读这小说,因为真的太感人太感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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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剪花草的总裁》读后感400字


我读了《修剪花草的总裁》,这个故事讲了一个40岁的中年妇女带着他的儿子进入了一个公司的私家花园林,这个妇女是这个公司的一个经理,她和她的儿子坐在一个长椅上,不远处有个老园丁在修剪花草,妇女扔了个纸团,那个老园丁看见了,就把纸团捡起来,后来,妇女扔了六个纸团,园丁也都捡了起来,这是,妇女对她的儿子说:你一定要好好学习,不然,你只能和那个老人一样做这些卑微的工作。老园丁听了很不高兴,他说:能不能借你的手机用一下?妇女同意了,老园丁接过手机,打了一通电话,不久,一名男子走过来,老园丁说:我希望免去这位女士在公司里的职务。那位男士连忙答应。老园丁摸了摸那个小孩的头,说道:我希望你能懂得尊重每一个人。说完,他就走了,那个女士问:为什么您对那个老园丁如此尊敬?男士回答道:老园丁?他是公司的总裁!妇女被眼前骤然发生的事惊呆了。

这个故事告诉哦我们,尊总别人是良好的品德,毕竟尊重别人就是尊重自己,我们要尊敬身边的每一个人。

1500字的读后感


1500字的读后感范文一

很早以前,就听说过《钢铁是怎样练成的》是一本值得读的好书。所谓闻名不如见面,前不久,我就读了这本好书。

关于革命一类的书籍看得不是很多,但也涉猎过一些,但是这本书对我影响是最大的。这本书的主人公是一个名叫保尔 柯察金的青年。在他十二,三岁时,母亲把他送进了学堂。保尔的家庭很贫困,母亲在给别人做佣人,哥哥是一个电工,而父亲很早就死了。所以,进学堂对于保尔的家庭来说是一个非常难得的机会。但是,因为保尔对于教书先生的不公平,对于教书先生对他的百般刁难感到十分愤恨,因而做出一系列的报复行为。很快,他被学堂开除了。由于生活的无奈,母亲把他送到一个饭馆做伙计。在那里,他工作了一年多,也是在那里,他看到了这个社会的黑暗,这个社会的最低层。那儿简直就是人间的地狱。然后,在哥哥的帮助下,他被调到了发电厂做了一个电工。在那儿,他认识了一个名叫朱赫来的水兵。在他那儿,保尔接触到了一连串的新鲜事物,关于团组织,党组织以及革命。一些日子以后,保尔偶然得到了一把手枪,也因为杀了一个敌人,为了逃难离开了母亲哥哥以及生长的家乡。那个时候开始,他就参加了革命。以后的八年,他都热衷于革命事业。虽然只是八年,对于生命来说,太微不足道了。但是,与某些人的生命比起来,这八年比别人活了三辈子还要珍贵。一次又一次的病魔缠绕着他,他也一次又一次的克服着。后来,由于神经遭受破害,导致自己下肢瘫痪,双目失明。但他还是用他仅有的一点点儿生命写成了一部中篇小说《暴风雨所诞生的》。对于保尔来说,能写成这本书简直就是一个奇迹。因为他只读过三年书。以前写文章,总有几十处修辞有问题,但经过几年的大量阅读书籍,完成了一个对于他来说的奇迹。当这一本书发表以后,他的生命又重新燃烧起来了。

当然,这本书对于我们现在很多人来说,是有点儿看不懂的,这并不难明白。因为我们生活在一个和平的年代,但是,这样的精神还是可以延续的。钢铁是怎样炼成的呢?就像保尔一样,为了革命的事业坚持到底,无论多大的困难,多大的挫折都不屈服。这就是所谓的百折不挠。当然,现在我们这儿没有战争,但是生活中一样的会出现很多的困难,虽然不大,但我们仍旧需要用我们的精神去克服他们,我很喜欢书中的一段话:

人最宝贵的是生命。生命对于每个人只有一次。人的一生应当这样度过:当回忆往事时,他不会因虚度年华而悔恨,也不会因为碌碌无为而感到羞愧;在临死的时候,他能够说:我的整个生命和全部精力,都已经献给了世界上最壮丽的事业,为人类的解放而斗争。人应当赶紧地,充分地生活,因为意外的疾病或悲惨的事故随时都可以突然结束他的生命。

不要惧怕生活。它就像弹簧,你强它就弱,你弱它就强。

1500字的读后感范文二

元旦期间,一个偶然的机会,我阅读了莫言的长篇小说《酒国》。

提起作家莫言,很多人早有耳闻,或许亲自读过他的作品。他,1955年出生的年轻作家,1980年开始创作,著有长篇小说《红高粱家族》《丰乳肥臀》《檀香刑》等作品。1986年夏天,莫言与陈老师雨、朱伟合作将《红高粱》改编成电影文学剧本。

《酒国》是一篇意识流体裁的长篇小说,其中包括《酒精》等九篇围绕酒文化的短篇,可以独成章节,并以十八篇与学生李一斗的通信原件贯穿全篇。

《酒国》小说所描写的酒国文化,以几个典型人物为线索,写出了奇妙的液体与人类生活的关系,其中各阶层对酒的需求和应对截然不同。作者以丰富的生活根基为依据,写出比赛酒量的宴席场面和酒醉之后难受的滋味,是非常真实的,令人感叹的!

使我联想到自己前半生坎坷的生活阅历,很有同感。小说中的一些场面我也有过类似的经历和感受。我曾经喝醉过数次,每次都吐得不省人事,丑态百出。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情况呢?莫言的文字给出了答案。

我与许多小官吏是朋友,也跟着他们喝了许多不花钱的酒,这也是腐败行为。我知道,我深深的体会到,赴这种比赛酒量的宴席绝不是一件乐事,只要你还讲信义,好冲动,必定要被放倒。只有那些冷面冷心冷静的人,才能不被灌醉。而喝醉后的难受滋味,比感冒了难熬许多。我醉酒一次,脑筋要麻木起码一个星期。但一上酒席,三杯下肚,便忘了先前的痛苦,总是像英雄一样豪饮,像狗熊一样醉倒。其实也想回家与家人一起吃饭,但身不由已啊。一方面他们因用公费吃喝,酒海肉山地挥霍浪费而被百姓诅咒,一方面他们又深受酒宴之苦,这大概是中国的一个独特矛盾。

《酒国》小说所描写的《采燕》一节,使我受益匪浅。采燕一节细致地描写了采集燕窝这一古老而又濒临灭绝的行业,充满了神秘与传奇色彩,是一篇很好看的东西。

燕窝自古以来被称为大补之佳品。四大名著之一的《红楼梦》中记载生肺病的林黛玉,动不动就喝燕窝汤。在一个世纪前,有钱人家吃饭,燕窝还是酒宴上必备的珍品。但具体燕窝为何物?燕窝何人所采?燕窝怎样采摘?一般人包括我在内是不了解的。小说以大量的文字详细地讲述了采燕的历史,采燕的过程,采燕的艰辛与代价,赞颂了采燕人灵巧的体质,高超的技术,聪明的才智和丰硕的成果。据说现在在中国,燕窝以近绝种。为了满足人们的需要,只得从东南亚各国进口,导致燕价暴涨。现在香港市场上,每千克燕窝已值2500美元,而且还有继续上涨的趋势。这种昂贵的东西,今天的工薪阶层应该是没有操心的必要了!

《酒国》小说所讲述的主要内容:省检察院侦察员丁钩儿,接受了调查红烧婴儿真相的任务,从而引发了一系列曲折而离奇的故事。小说分别以《肉孩》《神童》《烹饪课》等章节分别描述了肉孩的养育买卖宰杀烹制的全过程。读完令人反胃、呕吐,不寒而栗!

小说反复强调从事上述活动的人们遵守的宗旨是:红烧婴儿是一种特殊的食品,这个婴孩已经不是人,是根据严格的两厢情愿的合同,为满足发展经济、繁荣酒国的特殊需要而生产出来的人型兽,他们同待宰的其他食用兽是一样的,因此不能滥用感情。

联想到现代的人们已经发展到无所不吃的地步,这种论调似乎是有一定道理的。

但是,人必定是最高等的生物,从法制社会的道德观念来看,这已经超出了法律和道德准绳的规范,是一种可耻的不可饶恕的罪恶行径!

虽然这是一篇小说,不是报告文学,小说中的情景是作者杜撰出来的,但愿无所不吃的人们不要发展到食用红烧婴儿的地步!而且人类健康长寿的秘诀与胡吃海塞是没有任何联系的。

读后感1500字《佐贺的超级阿嬷》读后感1500字


阿嫲很乐观的说我们家世世代代都是穷人,但是穷有两种,穷得消沉和穷得开朗。做有钱人真的很辛苦,要吃好的东西,要去旅行,忙死了,穿着高贵的衣服走在路上还得害怕摔跤,穷人习惯了穿着脏衣服,淋了雨,坐在地上,摔跤也无所谓,啊,贫穷真好

阿嫲的这番话,或许在现代人的眼中只不过是在自欺欺人,没钱当然只能说没钱的好处,但,事实上的阿嫲不是这样,阿嫲年轻的时候基本是没吃过苦,是嫁给了外公之后从知道了贫困的味道,正是品尝过富裕和贫苦味道的阿嫲,才真正的悟出人生的真谛。

大家都说,现在的世道很不景气,钱不够,不能去大饭店吃饭,不能出国旅游,买不起名牌的衣服。。。。因为这些原因,人们觉得不幸福,于是,挖空心思去追求所谓的幸福,甚至于不顾念亲情,在这些人眼中,钱就是万能呢,他们用自己的奸法去夺取原本不属于他们的一切,然后,再表面装得很高尚的来慰问你,这其实就是给了你一巴掌后再假心假意的来问你疼不疼。在我看来,这些人其实就是吐暴发户,就算你再有钱,也不显得你的人格有多高尚,反之,总有一天你会被你的良心整得无法生存,于是,这个时候你就只能多拜菩萨以祈求菩萨的原谅。当然,自私现实的还不止这些人,还有一些不顾正义的跟在这些吐暴发户身边阿谀奉承的小人,她们也是被金钱迷了眼,昧着良心说谎话。但是我始终相信,人在做,天在

看,善恶总有报。所以,我并不提倡当遭到人背叛时去报复,因为这样只会使自己的人品变得跟这些人一样低贱,所以,还是交给上天去惩罚吧。咱还是做个高尚的人好点。妈妈常常教导我们说,做事要对得起自己的良心就好,就算被外人再怎么委屈,咱也能够抬头挺胸的走。

也有人把自己某些低劣的行径归跟于世道,说什么都是被世道所逼的,其实,这只不过是堂而皇之的借口,改变的不是世道,真正改变的,只是人自己。我一直不信钱能使得鬼推磨,因为我相信,世上还是有真理正义存在,世上还是好人居多,并不是有钱就幸福。幸福是什么?我的幸福观就是一家人平平安安,和和气气的相处,在我看来,这远远一家人为钱撕破脸来得幸福多,就好比在单车上笑比在宝马里哭来得更快乐。当然,不止家人,朋友之间的相处也很重要,或许,就在你最落魄潦倒的时候,

是真正的朋友扶了你一把,这种你帮我,我帮你的温馨感觉不也很好吗?

阿嫲常说,人,本来就是赤裸裸的生下来的。没错,人生下来的时候一丝不挂,什么也没有带来,这么看来,无论是事业失败,还是失去房子,只不过是回到原来的处境。并没有什么大不了,只要生命还在,一切就能从头来过。所以,幸福并不是金钱所能决定的,完全取决于个人的心态。

还有一点,人生活在这世上,不可能做到每个人都喜欢你,也不可能每个人都讨厌你,所以,更不必为了讨好人而做自己不喜欢的事,按自己想要的生活方式活着,不是很好吗。

最后,套用阿嫲的经典名言:只要能说声再会就是幸福,如果能说改天见就更加幸福,要是能说好久不见就更加,更加幸福了。

其实,幸福就是这么的简单不是吗?人生苦短。何必为了那生不带来,死不带去的钱而伤脑筋呢?钱不必太多,够花就好,笑着过完每一天比什么都来得有意义。人生除死无大事,阿嫲说的,穷也要穷得开朗。

读后感1500字


看了《昆虫记》后,这本书使我如痴如醉,原来昆虫世界有这么多的奥秘,我知道了:凌晨,蝉是怎样脱壳;屎壳螂是如何滚粪球的;蚂蚁是怎样去吃蚜虫的分泌物。还弄清了:螟蛉之子是错误的,蜂抓青虫不是当成自己的儿子养,而是为自己的后代安排食物。是它带我遨游了昆虫的王国

心情略微激动地开始阅读一本书《昆虫记》,它是法国杰出昆虫学家、文学家法布尔的传世佳作,亦是一部不朽的着作。它熔作者毕生研究成果和人生感悟于一炉,娓娓道来,在对一种种昆虫、曰常生活习性、特征的描述中体现出作者对生活世事特有的眼光。字里行间洋溢着作者本人对生命的尊重与热爱。本书的问世被看作动物心理学的诞生。《昆虫记》不仅是一部研究昆虫的科学巨着,同时也是一部讴歌生命的宏伟诗篇。法布尔穷其毕生精力深入昆虫世界,在自然环境中对昆虫进行观察与实验,真实地记录下昆虫的本能与习性,他刻苦钻研,牺牲了自己私有的时间去观察昆虫。《昆虫记》详细地描绘了昆虫的生活:如蜘蛛、蜜蜂、螳螂、蝎子、蝉、甲虫、蟋蟀,等等。这给后世作出了很大的贡献,使人类社会迅速走了现代文明。

一个人耗费一生的光阴来观察、研究虫子,已经算是奇迹了;一个人一生专为虫子写出十卷大部头的书,更不能不说是奇迹;而这些写虫子的书居然一版再版,先后被翻译成50多种文字,直到百年之后还会在读书界一次又一次引起轰动,更是奇迹中的奇迹。就是这样一个奇迹让我深深地感受到:人类并不是一个孤立的存在,地球上的所有生命、包括蜘蛛黄蜂蝎子象鼻虫在内,都在同一个紧密联系的系统之中,昆虫也是地球生物链上不可缺少的一环,昆虫的生命也应当得到尊重。

而且,这本书有很强的可读性。它的行文生动活泼,语调轻松诙谐,充满了盎然的情趣。在作者的笔下,杨柳天牛像个吝啬鬼,身穿一件似乎缺了布料的短身燕尾礼服;小甲虫为它的后代作出无私的奉献,为儿女操碎了心;而被毒蜘蛛咬伤的小麻雀,也会愉快地进食,如果我们喂食动作慢了,他甚至会像婴儿般哭闹多么可爱的小生灵啊!难怪鲁迅先生将《昆虫记》奉为讲昆虫生活的楷模。

《昆虫记》也很有真实感,那些具体而详细的文字,不时让我感觉到放大镜、潮湿、星辰,还有虫子气味的存在,真的使人身临其境。被我因为厌恶而忽视太久的昆虫的身影,及它们嚣张的鸣叫,一下子聚拢过来,我屏住呼吸,然后,凭它们穿透了我心灵的幽暗。是《昆虫记》,让我重新喜欢上了这些小生灵,发现它们并不讨厌,相反,还有很多可爱之处;是《昆虫记》,让我看到了昆虫跟我们人类在生与死、劳动与掠夺等许多问题上都有着惊人的相似。《昆虫记》不同与小说,它是最基本的事实,是法布尔生活的每一天、每一夜,独自的,安静的,是几乎与世隔绝的寂寞和艰辛。

《昆虫记》的确是一个奇迹,是由人类杰出的代表法布尔与自然界众多的平凡子民DD昆虫,共同谱写的一部生命的乐章,一部永远解读不尽的书。这样一个奇迹,在人类即将迈进新世纪大门、地球即将迎来生态学时代的紧要关头,也许会为我们提供更珍贵的启示。

昆虫记》不仅仅充满着对生命的敬畏之情,更蕴涵着追求真理、探求真相的求真精神,给了我很大的启发:在生活中和学习中,我们要学习法布尔勇于探索世界、勇于追求真理的勇气和毅力,无论做什么事情都要像法布尔那样,要有一种严谨的科学精神,坚持准确记述观察得到的事实,既不添加什么,也不忽略什么。做任何事情都要坚持不懈,即使条件艰苦,也要为了理想而不断奋斗!

昆虫记真好看!

关于21岁当总裁的读后感


《21岁当总裁》这本书是我在书店无意间发现的,当时很好奇,21岁就当总裁,不会是唬人的吧!于是便打发时间似的翻翻,没想到,刚看了十几页就被这本书吸引住了,《21岁当总裁》读后感。这本书的主人公,也就是作者,她叫董思阳,这本书描写了她自己从一个不谙世事的小女孩,13岁只身留学海外,14因父亲破产边读书边打工,18岁拥有人生的第一桶金,21岁当上总裁的经历和认识。13岁,14岁,还是我们童年的黄金时代,我们还偎依在父母的身边撒娇,父母天天接送我们上下学,吃穿不愁。而董思阳已只身海外,父母不在身边照顾,还面临父亲破产,自己得照顾自己的生活起居,自己得赚钱付学费,自己得一个人承受生活和学习上的压力……美好的童年,艰辛的童年……她的梦想,是当一个企业家,为此,她必须努力,她必须锻炼自己的口才,锻炼自己的能力,她必须使自己充实,她必须在宴会上、公众场合,接上任何一个话题……所以她开始学习各种知识—高尔夫球、台球、……她必须样样熟记,因为这是她的梦想,她必须坚持,等到成为焦点的那一刻,她会暗暗高兴—她离成功又进了一步!或许这就是梦想的力量,不然,发高烧的她怎么会在舞会上面对璀璨的灯光和琳琅满目的大人物而重新振作,失去生病的感觉,再次成为焦点呢?董思阳,一个追梦的女孩,一个自信的女孩,一个坚韧的女孩!!!

[关于21岁当总裁的读后感]

《林徽因》的读后感1500字


今天读了一天《林徽因》,虽然对她有了更新更准确地认识,但我认为今天收获最大的还是加深了对徐志摩的了解!

他是一个追求完美的人,是一个对世事功利看得很轻的人,除了对最纯真的追求他在无杂心。无论是他的诗文还是他的处世态度,虽然与当时的社会格格不入,但却真诚地让我感动!

他与林徽因的故事是美丽的,又是酸涩的,他让林徽因感受到了初恋,并付出了最真的心!虽然林徽因选择了梁思成,但对于一切,他还是全不在乎的,竟然可以继续着维持与梁家的友谊!一如既往的表达着对林徽因的爱意!他,梁思成,这群中国现代最具智慧的人向我诠释了什么是真正的男人!虽然不知道和陆小漫结婚后王庚对他的态度,但这已经不那么重要了,因为我相信这群在国学熏陶成长起来后又接受西方最先进思想的男人们不会永远的嫉恨,至少不会向凌叔华那样一生的嫉恨,只为了自己的私心,让原本可以让后人了解更多他与林徽因在剑桥交往时的心生永远消逝,成为一个永远的谜!

让他被更多的后人误会着!或许这对于他来说不算什么,因为他在生前都不曾在意别人的批判与讥讽,更何况是他死后呢?唯一的遗憾与悲伤只能让现在喜欢徐志摩的后人承担了!

不想做太多的评论了,因为气愤地已经不知道该用什么样的词汇来表述了!

满脑的胀痛,满心的凄凉!

他从不算计别人的心让他把宝贵的康桥日记交给了一个它明知是小心眼的人,于是一本可以记述他一段最美好回忆的文字彻底消逝了!

他和林徽因在英国的日子一定是很美好的吧!而当林徽因随父亲回国后他的心也一定是伤痛到几点了吧!否则不会再面对已经和梁思成交往的林徽因时有一次出动心弦,在即将的分别中泪流满面!

他爱的执著,爱的疯狂,爱得让人感动!

这就是为什么它可以写下那么多美丽诗篇的原因吧!

他的一生充满了传奇,他可以不顾世人甚至是家人和恩师的反对离婚娶了有夫之妇的陆小漫,可以拚命赚钱养着老婆而不舍得买件外衣!这是他对爱最真挚的表达,这是他对纯真最完美的追求!要知道,在上海的陆小漫过的是一种多么奢侈的追求,而他却拼命的节衣缩食,或者说没有陆小漫,34绝对不会使她人生的终点!

突然发现自己的性格和她有几分相似,如果没有她,我绝对不可能读起诗来,就象没有林徽因、没有陆小漫他也不可能写下那么多真挚的直达心灵的诗篇!因为真正的爱过,所以字字真心!因为真正的爱,所以不求一丝的回报,毅然的付出,义无反顾的付出!

虽然我不曾真正付出过爱,但也可以理解他的所为!毕竟我也曾经爱过一个女孩,理解那种为了她可以付出一切的感受!

又想到了那本书,那本讲述林徽因的书,那本我读了一天的书,只因为徐志摩的退场而让我兴趣全无。或许对林徽因的兴趣不是缘于他和丈夫取得的成就,而只是好奇他和徐志摩的那份美丽而短暂的爱!

当看到寂寞的林徽因同徐志摩初识时便来了兴致,而当看到林徽因的家人全力反对时心中有几分揪心,或许林徽因真的爱国徐志摩,只是受家教的约束而不敢面对,而当他回国后又遇到了梁思成时或许已经对那份爱有些淡忘了,更何况那只是16岁的萌动,又怎能当真呢!

当徐志摩回来后,已经有了心上人的林徽因当然无法背叛从幼时便接受的家教,与世俗作斗争,他没有这种勇气,或许是因为她爱得并不深吧!因为很难相信十六岁的女孩会理解爱!于是徐志摩在摆脱了相思的痛苦之后又面对一个更让人绝望的事实,他已有了未婚夫,但即使这样,他还是毫不吝惜着自己的爱,依旧真心地对他,在分别的那一刻,在相信是永别的那一刻,他哭了,哭得让我心痛,哭得让我心碎!因为他知道他曾经的挚爱彻底的和别人走了!

尽管还可以书信联系,尽管她归来后经常在一起聚会,但那份爱注定在这次分别之后被判为死刑!尽管她还在执著着,追求着!但他不傻,他知道结果是什么!

飞蛾扑火般不顾一切,只为了那一丝光明与希望!就象林徽因在悼念徐志摩的文章中写得那样,他傻得可爱!如果不是这样,他也不会走进果林徽因的心中!

或许这就是命吧,为了让徐志摩创作更多的诗,为了让梁思成创造更多伟大的建筑,上天让林徽因担起了这个重任,,因为她有更重大的使命,让梁思成走入建筑这一神圣殿堂,让他们夫妻携手创造中国建筑新神话!

如果没有林徽因,就不会有雄伟的任命英雄纪念碑的浮雕,更不会有新中国那伟大的国徽了!

她改变了女人只能成为贤内助的传统,成为了一位建筑巨匠的引路人!

她是伟大的,是中国现当代最伟大的女性,她启迪了无数人,成就了无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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