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创建中国天然氧吧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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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创建中国天然氧吧实施方案

为深入推进全域旅游示范县建设,提升我县旅游品位,全面展示我县生态建设成果,着力提升人民群众生活质量。根据中国气象服务协会《关于印发“中国天然氧吧”评选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中气协发〔**〕22号)精神,县政府决定启动创建“中国天然氧吧”工作,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大力实施“生态立县”战略,依托我县舒适的自然气候、优良的生态环境,充分发掘高质量的旅游憩息资源,积极发展生态旅游、健康旅游、养生旅游,倡导绿色、生态生活理念,全面提升生态环境质量。

二、创建指标及职责分工

(一)创建指标。“中国天气氧吧”评价的指标主要包括环境气候舒适度、负氧离子水平、环境空气质量、旅游配套情况等。评选的基本条件是申报地区需符合以下四项指标:

1.一年中人居环境气候舒适度达“舒适”的月份不少于3个月;

2.负氧离子含量较高,年平均浓度不低于1000个/ cm3,具有一定的保健、疗养功能;

3.空气质量好,生态环境优越,年平均AQI指数不得大于100;

4.旅游设施齐全、服务管理规范。

(二)职责分工

1.县气象局:(1)负责负氧离子监测站的建设及日常运行管理工作,提供负氧离子监测数据记录表、负氧离子状况分析报告;(2)负责提供人居环境气候舒适度指数记录表、气候背景条件分析报告;(3)负责创建材料的组织整理、审核上报工作;(4)负责做好与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沟通协调工作。

2.县财政局:负责做好创建工作的经费保障。

3.县旅游局:负责提供旅游整体开发情况(含交通、安全、卫生、接待能力等配套设施)报告。

4.县环保局:负责提供环境空气质量监测数据记录表、《环境空气质量监测分析报告》。

5.县文广局:负责制作创建工作专题宣传片(汇报片),做好“中国天然氧吧”创建宣传工作。

6.县林业局:负责提供森林、植物资源报告。

7.县水务局:负责提供水文水质情况报告。

8.县国土局:负责提供地质环境情况报告。

9.县交通局:负责提供交通情况报告。

10.县农业局、住建局、卫计局、供电分公司:及时为创建工作提供必要的数据和材料,根据创建需要提供专题报告。

三、阶段安排

根据创建任务分解,将创建工作分为六个阶段:

(一)监测站网建设阶段。完成负氧离子监测站、人居环境气候舒适度监测站及空气质量监测站网布局及建设。

(二)数据监测记录阶段。根据“中国天然氧吧”评选管理办法和数据监测与处理指南,申报“中国天然氧吧”地区应提交近一年以上的空气负氧离子监测记录和空气质量监测数据及本地区近20年以上的人居环境气候舒适度观测资料。

(三)材料收集整理阶段。各有关部门、单位按照创建条件和要求,根据监测站网半年的的数据记录结果形成综合分析报告,筛选收集材料并整理建册。

(四)材料初步审核阶段。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相关单位负责人、专业技术人员,通过座谈交流、实地考证等方式,对初步撰写的材料进行论证审核、查漏补缺、充实完善后,由县气象局负责组织填写《“中国天然氧吧”申报书》《“中国天然氧吧”评选申报表》。

(五)材料审查上报阶段。相关创建材料报县政府领导审签后,由县气象局负责及时报送中国气象服务协会初审,并负责监测数据运行时段沟通解释和衔接工作。

(六)专家实地复核阶段。各相关部门分头做好准备工作,迎接“中国天然氧吧”评选委员会组织专家来柞进行实地复核。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夯实责任。为扎实做好“中国天然氧吧”创建工作,县政府成立由分管副县长任组长,县政府办、县气象局、县旅游局、县林业局、县环保局、县旅游局、县财政局、县文广局、县水务局、县国土局、县交通局、县农业局、县卫计局、县住建局、县供电分公司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柞水县创建中国天然氧吧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气象局,负责做好“中国天然氧吧”创建日常组织协调工作,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做好承担的工作任务,确保工作有力有序。

(二)提高认识,精心组织。创建“中国天然氧吧”对进一步提高我县旅游知名度、全面提升居民生活质量、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协调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切实提高认识,落实工作责任,安排专人抓好此项工作,确保创建工作顺利推进。

(三)加强沟通,密切配合。“中国天然氧吧”创建工作具有很强的科学性、专业性,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加强沟通,密切协作,严格按照《“中国天然氧吧”评选管理办法》要求和相关行业标准,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充分挖掘我县得天独厚的生态优势,及时准确提供相关数据,认真撰写申报材料,为创建工作提供坚强保障。

(四)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各镇办、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宣传手册、手机短信、微博微信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中国天然氧吧”创建工作。要在县电视台开辟宣传专栏,及时报道全县创建工作动态,使创建工作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努力营造人人关心、参与创建工作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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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创建省文明城市实施方案


县创建省文明城市实施方案

为加快推进**省文明城市(县城)创建步伐,不断提升城市品位,提高全县文明程度,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根据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和《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年版)标准,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十八大、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坚持科学发展观,落实“四个全面”,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深入扎实广泛地开展形式多样的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努力提高市民素质,优化人居环境,提升城市品位,为加快**振兴发展,建设美丽、文明、活力、法治**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和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工作目标

通过扎实有效的创建活动,奋力实现“四个提升”和“一大目标”。“四个提升”就是进一步提升城市管理水平,提升全县文明程度,提升群众幸福指数,提升**知名度;“一大目标”就是成功申报创建**省文明城市(县城),力争顺利通过省级测评验收。

三、组织领导

为进一步加强**省文明城市(县城)创建组的力量,充实后的创建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宣传部部长

副组长:

成员由县委办、县政府办、县纪委(监察局)、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委政法委、县文明办、县城管局、县卫生局、县爱卫办、县文广局、县新闻中心、县财政局、县工信局、县水利局、县城建局、县房管局、县国土资源局、县交通运输局、县环保局、县教育局、县体育局、县林业局、县发改委、县人社局、县民政局、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交管大队、县旅游局、县商务局、县药监局、县总工会、县妇联、团县委、县工商局、县质监局、县公路分局、县供电公司、县电信公司、县移动公司、县广电网络公司、县联通公司、县清泉水业公司、横水镇等单位、乡镇的主要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文明办,余烜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人员从全县有关单位抽调,负责创建**省文明城市(县城)日常工作。

四、工作措施

根据《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年版)的标准,重点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广泛宣传动员,大力浓厚创建活动氛围

围绕市民对创建**省文明城市(县城)工作的知晓率达到90%、支持率达到80%的目标,大力做好宣传发动工作。

1.加大群众宣传力度。各单位在全县召开“四城同创”动员大会之后,召开单位干职工动员大会,层层抓好宣传动员。各单位利用黑板报、墙报、宣传栏、标语等形式广泛宣传创建文明城市的意义。编印“市民必读”、“市民文明手册”、“创建文明城市知识问答”等宣传资料,发到每家每户。组建创建文明城市业余文艺宣传队,深入社区、企业、单位进行专场文艺演出。

2.加大舆论宣传工作力度。县电视台、《**旅游报》、《**手机报》、党务公开网、政府网等新闻媒体要开设“创建**省文明城市(县城)”专栏,每周刊出一期,使创建文明城市活动真正做到家喻户晓。从4月起在县党务公开网、县政府网开设“**文明网”专题网站。在县内各新闻媒体开设“曝光台”,定期对乱闯红灯、乱倒垃圾、损坏公物等不文明的人和事进行批评、曝光。

3.加大社会宣传力度。在城区重要路段、主要公共场所醒目位置设立一批创建文明城市和精神文明建设的公益广告,数量达到广告总数的30%以上。在县内公交车和出租车上张贴或安装LED屏幕滚动播出创建文明城市宣传语。在城区酒店、餐馆、服务窗口制作一批宣传台牌,在城区建筑工地围墙书写创建工作宣传标语。

(二)开展主题实践活动,全面提高市民文明素质

以提高城市文明程度、提高市民文明素质为目标,扎实有效地组织开展主题实践活动。

1.开展文明礼仪学习宣传活动。在全县干部群众中开展《**市民文明手册》学习宣传活动,通过街头宣传、印发宣传单、知识竞赛、宣讲报告会等形式广泛宣传二十四字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市民公约》和《市民行为规范》,在全县形成讲文明、树新风的良好氛围。

2.开展道德模范学习教育活动。组织好全国道德模范和县先进典型的推荐评选和学习宣传活动,组织道德模范巡讲进基层、进社区、进机关、进学校活动,广泛传播道德模范的善行义举,使干部群众对道德模范的知晓率达到80%。

3.开展学雷锋志愿者服务活动。加强全县志愿者队伍建设,不断壮大学雷锋志愿服务队伍。大力弘扬雷锋精神,充分发挥各类志愿者队伍作用,积极开展环境卫生清洁、文明卫生交通劝导、文明礼仪宣传等活动,引导市民改陋习、讲文明、树新风。

4.开展“**精神”表述语征集活动。发动全县人民积极参与“**精神”表述语征集活动,通过广泛征集、专家评选、公众投票等提炼出“**精神”,并通过新闻媒体宣传、印发宣传资料等形式加大“**精神”宣传力度,使“**精神”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5.开展系列评选活动。广泛开展**县“身边的榜样”、“文明单位”、“星级文明信用户”、“文明家庭”等评选活动,树立一批文明建设先进典型,带动提高全社会的文明程度。

(三)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完善城市功能

对照创建硬性指标的要求,大力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完善提升城市功能。

1.加强城市公共配套设施建设。进一步完善城区主干道公共设施,做到名称、公共图形标志规范,人行道道板、护栏等设施完好。加强对城区道路损坏路面的维修,确保路面无坑洼积水。城区主要道路建有盲道、缘石坡等无障碍设施。实施小街小巷建设工程,做到街巷路面硬化,无露天排水沟渠、路灯无破损。积极发挥县污水处理厂的作用,城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80%以上。加强城市垃圾的清运处理,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90%以上,城市公共消防设施达到国家标准,完好率达到100%。

2.加强文体设施建设。加强县图书馆建设,达到国家三级以上,馆内设立盲文及盲人有声读物阅览室。加强社区文化活动阵地建设,县城各个社区建有综合性多功能的室内文化活动场所,确保社区居民方便参加文化活动。加强县档案馆建设,达到国家二级档案馆的标准。每个乡镇设立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基层服务点,能登陆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平台。加强体育场地建设,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1.08平方米以上。

3.加强城市绿化。加快龙山公园、珠岭公园建设,抓好城区主干道、公共场所、城乡结合部等的造林绿化,开展单位、庭院、厂区绿化活动,使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40%以上,绿地率达到35%以上,人均公园绿地达到9平方米以上。

4.加强环境保护。加大环境保护执法力度,确保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达到310天以上,重点工业企业污染物排放稳定率达90%,城市水环境功能区水质达标率100%且市区无劣Ⅴ类水体。建立节能减排工作责任制,完成上级下达的年度节能减排任务,市民对城市环保的满意率达75%以上。

(四)实施专项整治活动,着力打造优美城市环境

围绕群众关注的、反映强烈的城市管理问题,大力开展五大整治活动。

1.开展户外广告整治活动。对城区主次干道、门头广告、违规在线杆、墙面、店前乱设的广告进行彻底整治,严禁各类乱设、乱拉的广告行为,做到规范统一,整齐划一,进一步提升城市形象。

2.开展农贸市场整治活动。下大力气整治城南、城北农贸市场等占道经营、摊点乱摆、货物乱堆的问题,全面提高农贸市场的管理水平,规范市场经营秩序。

3.开展“牛皮癣”整治活动。全面清理城区主干道、车站、广场、农贸市场、居民小区、小街小巷的“牛皮癣”,严厉打击乱贴乱涂乱画行为。

4.开展交通秩序整治活动。加强阳岭大道、章源大道、迎宾大道等主干道的交通秩序管理,对机动车及非机动车乱摆乱放的现象进行专项治理。在人行道上施划摩托车、自行车停车位,做到车辆摆放统一规范。以城区主干道、主要出入口、车站、交叉道口等为重点,大力整治乱闯红灯、横穿马路、攀越栏杆等交通行为。开展出租车专项治理行动,对车容不整洁、语言不文明、行车不文明、拒客宰客等问题进行整治。

5.开展环境卫生整治活动。对城区出入口、汽车站、主干道、农贸市场、城乡结合部进行大力整治,消除卫生死角,改变脏、乱、差现象。落实单位及个体工商户、城区居民门前“三包”责任,合理设置垃圾桶、垃圾箱,推行做到日产日清,对各社区乱堆杂物、乱倒垃圾等行为进行专项治理。发动各单位、广大居民广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集中力量清除“四害”。

(五)紧扣测评考核标准,奋力确保创建工作验收达标

按照有关要求,全力做好迎接**省文明城市(县城)测评的各项准备工作。

1.抓好资料收集。各责任单位要严格按照**省文明城市创建标准的要求,高质量地完成测评内容的材料收集整理工作,确保创建材料精细、周密、规范、齐全,做到不漏项、不偏差、不零乱,在测评中不扣分、得高分。各单位创建材料准备、收集工作于2015年8月31日前完成。

2.抓好实地考察。根据《**县创建**省第四届文明城市实地考察工作任务分解表》的分工,严格按照**省文明城市(县城)测评标准切实做好41项实地考察地点和21个“窗口”行业的准备工作。实地考察的准备工作于2015年9月16日前完成。

3.抓好问卷调查。大力推进文明社区创建的各项工作,切实抓好广大市民的宣传动员,组织社区居民开展文明城市测评问卷模拟测验,让广大居民熟知问卷调查内容,提高对文明城市创建的知晓率和支持率。

4.做好申报工作。要主动加强与省、市文明办的沟通联系,及时了解掌握**省文明城市(县城)申报的相关信息。认真做好申报报告等有关材料的准备,全力做好迎接全省文明城市公共文明指数测评组对我县的测评,确保申报成功。

5.做好模拟测评工作。按照**省文明城市(县城)的测评方式,8月以前邀请省、市有关专家和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干部群众在全县开展模拟测评,及时发现问题,查漏补缺,确保所有指标均符合《测评体系》的要求。

五、工作步骤

2015年我县创建**省文明城市(县城)工作分为四个阶段。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5年3月)

1.全县各单位进一步健全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召开干职工大会再动员,采取多种宣传手段和形式,加大创建宣传力度。

2.县内新闻媒体制作专栏、专题,大力宣传报道全县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情况,营造浓厚的创建氛围。

(二)重点推进阶段(2015年4月—7月)

1.对照《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年版)的标准,大力抓好材料收集、实地考察、问卷调查、网络调查等工作,全面完成工作任务。

2.强力推进市容市貌、交通秩序、环境卫生等专项整治活动,着力改善城市公共卫生环境和公共文明水平。

3.精心组织创建**省文明城市(县城)汇报材料和申报材料,组织制作创建宣传画册、电视宣传片等迎检资料,向省、市文明办提交参评**省文明城市(县城)的申请。

(三)自查迎检阶段(2015年8月—12月)

1.各责任单位对照标准进行自查自评,发现问题、对标整改、查漏补缺,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模拟测评。

2.制定《创建**省文明城市(县城)模拟测评工作方案》,高质量、严要求做好文明城市测评的各项准备工作,迎接省文明城市测评组考核验收。

(四)总结表彰阶段(2016年1月后)

1.对全县创建**省文明城市(县城)工作进行考评。

2.全面总结2015年创建**省文明城市(县城)工作成果,表彰在创建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单位和个人。

六、保障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创建文明城市是县委、县政府的一项重要战略部署,全县各部门单位要充分认识创建文明城市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创建工作的主动性,自觉把创建活动摆上议事日程。要成立领导机构,做到分工明确,责任落实,人员到位,工作到位。

(二)突出重点,攻坚克难。各部门单位要认真研究各项任务指标,并把各项指标层层落实到人,既要做好用详实的资料证明各项指标水平的准备工作,又要做好迎接考评组实地考察及问卷调查的有关工作。要对照《测评体系》,找出存在的突出问题,作为攻坚的重点,抓紧时间查漏补缺,努力争取做到硬件少失分,软件分分争。

(三)加大投入,注重实效。要把创建文明城市工作纳入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构建以财政投入、市场运营、社会参与等多元化投入机制。要加快大型公益设施和基层文化设施建设,对重大项目和重大活动所需经费给予保证。要科学规划,合理安排创建经费,努力做到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注重实效,多办实事。

(四)强化考核,落实奖惩。县委、县政府将把“四城同创”工作纳入全县重点工作考评,考评结果作为一个单位工作实绩的重要依据。对创建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按照目标管理责任书,予以表彰和奖励;对工作不落实、履行职责不认真、完成创建任务不及时和影响全县创建工作大局的,要追究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县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实施方案



为把全县宣传思想暨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会议精神落到实处,进一步提高认识,明确责任,把握重点,全面提升我县的精神文明建设水平,经文明委领导同意,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思路和总体目标
全县精神文明创建工作,以“百村万户文明示范工程”为龙头,以改变城乡群众落后的生产生活方式,树立文明新风为突破口,统一规划,合理布局,突出示范,点、线、面结合,网状式发展,乡镇、县直形成合力,整体推进。通过以项目带动各种创建活动的开展,充分体现部门特点,真正形成一乡一特,一村一品,户户有变化。使我县精神文明创建工作有新发展、新突破、新内容、新亮点,为实现“三个三分之一”奋斗目标提供强有力的思想保证和智力支持。
二、创建工作具体安排和要求
(一)文明集镇、文明村寨和文明农户的创建
文明集镇、文明村寨和文明农户的创建,为便于工作指导和工作衔接,全县三十五个乡镇划分为两个片区。亨地、鱼洞、黑树、林口、以勒、茶木、大湾、花朗、坡头、仁和、母享、堰塘、尖山、果珠、盐源、五德、干沟、牛场、坪上、花山、碗厂、杉树、场坝、以古、安尔等二十五个乡镇为一个片区。创建工作按照中国共产党镇雄县委镇通字5号文件的通知精神和2006年度精神文明建设目标管理责任书的要求组织实施。罗坎、李子、雨河、木卓、芒部、板桥、乌峰、中屯、泼机、塘房等10个参与“安全文明通道”创建的乡镇为一个片区,创建工作要把重心放在公路两侧并不断拓展深化。形成乡镇党委、政府牵头,文明委成员单位、县直挂钩扶贫单位共同参与的工作格局,切实把乡镇集镇、公路沿线的所有村寨、农户、学校以及有一定规模的企业分别创建成文明集镇、文明村寨、文明农户、文明学校和文明企业。
文明集镇的创建由乡镇党委组织实施,其标准是:美化、绿化、亮化工程明显改善,脏、乱、差现象根本好转,无卫生死角、无车辆乱停乱放和阻塞交通等现象,街面硬化、清洁,店铺整洁,星级文明户创建率达总户数的90%,挂牌率达总户数的85%。无“FLG”等邪教组织反弹现象,无黄赌毒,社会治安状况良好,有明显的文明集镇创建标志。
文明村寨、文明农户的创建由乡镇党委牵头,文明委成员单位和县直挂钩扶贫单位参与。文明村寨的标准是:有简易的卫生保健室、文化活动室。党群组织、群众自治组织健全,无“FLG”等邪教组织反弹现象,社会治安状况良好。“十星级文明户”创建率达总户数的85%,挂牌率达总户数的80%。文明农户的标准是:户均有一幢白房,有一块水泥院坝,有一条硬化的联户小路,有一排绿树,室内外卫生、整洁。遵纪守法,遵守计划生育政策,积极参加“十星文明户”、“五好家庭”“无毒家庭”的创建。
文明委成员单位、挂钩扶贫单位在参与乡镇创建文明村寨、文明农户的过程中,要根据部门的工作职能和特点,在所联系的乡(镇)中的主干线上,选择基础条件较好、创建水平较高的村寨,将其创建成能体现自身职能特点的示范点。
文明学校的创建由县教育局牵头负责,公路沿线的各学校具体组织实施。具体标准是:校园美化、绿化、亮化效果明显,保持环境清洁、卫生,教育、学生思想品德教育常抓不懈,各种宣传醒目、齐全,学生守则、教师职责装框上墙。有一个能基本满足教师、学生锻炼的体育场,有学习园地、图书室和国旗升降台,有明显的创建文明学校的标志。
文明企业的创建:由乡镇党委指导、企业自身组织实施,其标准是:厂内外环境卫生、整洁,的标语、警示醒目、齐全,环保要求基本达标,有 “职工之家”和“学习园地”,有一套规范的管理制度,有明显的文明企业创建标志。
(二)“安全文明通道”的创建
“安全文明通道”指镇雄至罗坎、泼机、中屯、塘房四条主干道,所涉及的乡镇分别是:罗坎、李子、木卓、雨河、芒部、板桥、泼机、中屯、塘房、乌峰等十个乡镇。创建工作由交通局牵头,公安局、交警大队、路政管理所、公路养护段和沿线乡镇参与。一是对交通秩序、超限超载、违章建筑、乱堆乱放、乱帖乱挂、侵占路产路权等问题进行综合治理。二是养护好公路,维护好路容路貌,杜绝重、特大交通事故和严重阻塞交通的事故发生。三是组织、筹集资金,在镇彝、镇威、镇赫公路交界处以及板桥、芒部、木卓

、塘房、泼机、乌峰等主干道适当地点设置来往迎送牌、道路指示牌、安全警示牌和安全文明通道宣传牌,烘托创建氛围。四是要求煤管局、公司、电信局、移动公司、联通公司、电力公司在镇雄至罗坎、中屯、塘房、泼机的公路中设宣传广告牌。
(三)文明社区的创建
文明社区的创建由乌峰镇、政协办牵头,民政局、经贸局、政研室、总工会、团县委、妇联等单位参与,把乌峰镇的文卫、龙井、西正街三个社区创建成具有较强示范作用的“文明社区”。具体标准是:基层组织建设明显加强,群众自治组织作用充分发挥,社区居住环境优美,治安状况良好,科技知识普及,文体活动丰富多彩,人际关系团结和睦,服务功能健全完善,星级文明户创建率达总户数的90%,挂牌率达总数的85%。各种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形式多样、效果明显。
(四)文明示范街的创建
由建设局牵头,公安局、交警大队、卫生局、文体局、电力公司和乌峰镇等单位参与,把世贵街(鱼塘口至大十字段)创建成“文明示范街”,具体标准是:绿化、美化、亮化、工程明显改善,全天候保洁,无脏、乱、差现象,无卫生死角,社会治安状况良好,无黄、赌、毒,无“FLG”等邪教组织反弹现象,行人车辆遵守交通规则,无车辆乱停乱放等现象,无违章建筑,无违反民本思想的广告,沿街灯箱、护栏,隔离栏定期维修、更换。人行道得到美化处理。经过创建,有醒目的文明告示牌和创建标志。
(五)诚信市场一条街的创建
由工商局牵头,国税局、地税局、质监局、电力公司和乌峰镇等单位参与,把中山路创建成诚信市场一条街,具体标准是:环境优美,无脏、乱、差现象,无卫生死角,秩序优良、服务优质、管理优化,广泛开展“讲诚信、反欺诈”活动,所有经营户合法经营,文明服务,诚实守信,无假冒伪劣商品,有明显的创建标志,有文明规范、挂置合理有序的宣传广告牌,有科学合理的管理制度和评比制度。
三、时间安排
2006年7月7日至10日,为完善方案阶段。各乡镇、各参与创建单位要通过调查研究,紧密结合实际,进一步完善和细化创建方案并报送县文明办。
2006年7月11日至8月11日为创建启动阶段。各乡镇、各单位要有步骤地组织好创建,全面掀起创建热潮,使整个创建工作初见成效。
2006年8月12日至10月12日为全面创建阶段,整个创建工作大见成效。
2006年10月13日至10月30日,为检查验收阶段。
在创建过程中,文明办将到各创建单位进行督查督办,并总结经验,推广好的做法和典型。

县创建省级双拥模范县实施方案


县创建省级双拥模范县实施方案

**县创建省级双拥模范县实施方案


根据省双拥工作领导小组2014年在全省开展新一轮双拥模范城(县)创建和命名表彰活动的总体安排部署,为了进一步提高我县双拥工作水平,迅速在全县形成创建省级双拥模范县新热潮,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以新一轮双拥模范县创建为契机,积极动员全社会力量,广泛深入开展“拥军优属、拥政爱民”活动,努力提高我县双拥工作的质量和水平,巩固发展我县军政军民团结的大好局面,为全县经济社会转型升级、跨越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二、总体目标
2014年,实现省级双拥模范县“四连冠”一举达标。
三、实施步骤
(一)安排动员阶段(2014年元月1日—6月10日)
制定《**县2014年双拥工作要点》和《**县创建省级双拥模范县实施方案》。健全完善各级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双拥办公室以及各双拥工作成员单位的职责和制度。5月中旬,县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召开全体会议,安排部署创建工作;6月上旬,县委、县政府召开“**县创建省级双拥模范县动员大会”,掀起创建热潮。
(二)全面实施阶段(2014年6月11日—8月31日)
各镇、各部门、各驻**部队对照创建任务,做好创建工作分解落实以及档案资料收集整理、考核点准备等工作。
1.强化工作措施
(1)要把双拥工作纳入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和部队建设总体规划,把创建省级双拥模范县活动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列入党政军组织和领导工作之中。
(2)县委、县政府要认真落实党委议军、军地联席会议制度,做到会议、活动有记录。
(3)县委、县政府领导每季度至少与联系部队联络一次。
(4)县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及时报送本单位年度双拥工作计划、总结和领导述职报告。
(5)各镇双拥工作领导小组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全体成员会议。
(6)村(社区)、厂矿企业、部队基层单位要建立健全拥军优属、拥政爱民服务组织,开展经常性活动。
2.突出国防和双拥两大主题教育
(1)将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教育法》为重点的国防和双拥宣传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及部队教育规划,列入宣传、教育等部门的年度工作计划。
牵头单位:县人武部
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教体局、县文广局、各驻**部队、各镇
(2)着力做好双拥宣传工作,持续办好国防双拥知识讲座和双拥专题节目,开展文艺进军营及电影周等活动,在全县播放军事题材影视片。县电视台在8月份和9月份滚动播出争创省级双拥模范县“四连冠”宣传片。重点宣传报道双拥工作经验、典型人物及有影响的双拥活动,努力提高我县双拥工作知名度。
牵头单位:县双拥办
责任单位:县人武部、县委宣传部、县文广局、驻**各部队、各镇
(3)2014年7月10日前,在县城和各镇重点路段或商业区制作大型双拥固定宣传标牌,营造浓厚的工作氛围。
牵头单位:县双拥办
责任单位:县市容园林管理局、各镇
(4)依托烈士陵园、纪念馆、国防教育活动室、民兵之家等红色教育基地,广泛开展国防教育和爱国主义教育活动,进一步提高地方支持部队和部队服务“第二故乡”的自觉性。
牵头单位:县人武部
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民政局、驻**各部队、各镇
(5)把国防教育列入党校教学计划,以《国防教育条例》、《兵役法》和《军事设施保护法》为教材,对党员干部进行国防知识教育。每年组织一次国防形势报告会。
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
责任单位:县委党校、县人武部
(6)教育部门要把国防教育纳入全县中、小学生教育内容,积极开展国防教育活动;驻**部队要积极帮助县内中、小学生搞好军事训练,增强学生国防意识。
牵头单位:县教体局
责任单位:团县委、驻**各部队、各镇
3.互办实事好事
地方为部队要办的七项实事
(1)积极探索军民深度融合发展新路子,大力支持部队开展军事斗争准备。
牵头单位:县双拥办
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各镇
(2)广泛开展科技、教育、文化、法律等拥军活动。
牵头单位:县双拥办
责任单位:县科技局、县教体局、县文广局、县司法局、县民政局、各镇
(3)积极支持重点军事

县创建省级双拥模范县实施方案第2页

工程建设,在规划审批、土地征用、设施配套等方面给予政策支持。
牵头单位:县发改局
责任单位:县国土局、县住建局、县交通局
(4)根据中央政法委、解放军总政治部《关于加强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工作的意见》,建立健全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机制,依法优先、积极稳妥地处理涉军维权案件和问题。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事设施保护法》,有效保护军事设施。
牵头单位:县委政法委
责任单位: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县司法局
(5)大力支持部队后勤保障社会化改革,按照有关规定减免配套费用,优先安排、满足部队粮、水、电、暖等需求。
牵头单位:县双拥办
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水利局、县粮食局、县供电分公司
(6)在车站、医院、旅游景点等公共服务场所设置“军人优先”“军人窗口”或“军人免费”等标识,积极主动提供服务。
牵头单位:县双拥办
责任单位:县交通局、县卫生局、县文物旅游局、太白山旅游区管委会
(7)以省军区“强军优属办好九件实事”和省民政厅“十项活动”为重点,不断加大惠军力度。
牵头单位:县双拥办
责任单位:县人武部、县民政局、各镇
部队为地方要办的七项好事
(1)制定拥政爱民计划,服从地方政府统一规划,支援地方经济建设、城镇建设和新农村建设。
(2)积极支持地方政府保障水资源科学安全利用等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完成拆除改造燃煤锅炉、关闭自备井等工作任务。
(3)把扶贫帮困、助学兴教纳入援建工作计划。采取多种形式援建贫困学校,积极开展结对助学和送温暖、献爱心等捐赠活动。
(4)充分发挥生力军和突击队作用,勇于承担急难险重任务,积极开展共建平安校园、平安社区、平安镇街等活动。
(5)积极参与“四创三迎两提升”活动,进一步扩大“国防林”、“双拥林”、“民兵林”建设规模,绿化美化驻地环境。
(6)配合做好宝鸡市文化旅游节暨太白山开园旅游文化活动周等重大活动的安全保卫值勤工作。
(7)模范执行党和国家的政策、法律、法规,严格遵守群众纪律,定期开展拥政爱民教育和群众纪律检查。
4.落实各项政策法规
(1)全面落实中省市县各项优抚政策,积极探索“优先+优惠”、“普惠+优待”、“保障+发展”三位一体优抚工作新模式,全面提升重点优抚对象生活质量和水平。
牵头单位:县民政局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卫生局、各镇
(2)落实军人优待政策。残疾军人免费乘坐县内公交车;现役军人按规定减免文物、旅游景点参观费用;路、桥、停车场对执行公务的军车免收通行费和停车费。
牵头单位:县双拥办
责任单位:县民政局、县交通局、县文物旅游局、太白山旅游区管委会
(3)做好部队转业干部、离退休干部、退役士兵、随军家属及军人子女入学等五项安置工作。
牵头单位:县民政局
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县财政局、县教育局、县编办
(4)加强烈士纪念建筑物保护单位和优抚事业单位建设,提高红色旅游质量和水平。
牵头单位:县民政局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文物旅游局、县编办
(5)严格落实征兵政策规定,保证兵员质量,无违纪和责任退兵。
牵头单位:县人武部
责任单位:县卫生局、县教体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各镇
5.开展经常性双拥活动
(1)引导军民积极参加创建全国文明县城、文明镇村、文明行业、文明社区等活动,不断提高军民思想道德素质和精神文明建设质量。
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
责任单位:县文明办、各镇
(2)坚持“八一”、国庆、春节走访慰问部队和优抚对象,组织召开“八一”军政座谈会、国防教育讲座等丰富多彩的双拥宣传活动。
牵头单位:县民政局
责任单位:县双拥办、各镇
(3)重点抓好军、警、民共建一条街、共建文明学校、共建新农村示范村等创建活动,做好共建公约、制度、活动档案资料收集保存工作。
牵头单位:县双拥办
责任单位:县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驻**各部队、各镇
(4)积极推动双拥工作向“两新组织”及窗口服务单位行业延伸,开展经常性军警民联防联治活动。
牵头单位:县工信局
责任单位:县工商局、县工商联、县卫生局、县交通局、各镇
(5)“八一”前,县双拥办负责组织召开县级双拥先进集体和个人表彰大会,评选并上报省、市、县先进集体和个人。
牵头单位:县双拥办
责任单位:县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驻**各部队、各镇
(6)继续组织全县党政机关开展“爱心献功臣行动”、“一帮一”、“多助一”结对帮扶活动,动员社会力量,为优抚对象多办实事、好事;
牵头单位:县双拥办
责任单位:县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驻**各部队、各镇
6.融洽军政军民关系
(1)各级党委、政府和全县广大人民群众,要拥护军队、尊重军人。驻地官兵要尊重地方政府,把驻地当故乡,热爱人民,支持地方工作。
(2)认真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国防建设和军政军民团结的政策、法规,完善地方性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公约、规定。
(3)加强军地协作,有效保障我县政治安全。积极预防、妥善解决军地矛盾纠纷和涉军上访。凡出现引起社会不稳定的较大军地纠纷的,各镇政府要及时处理和上报。
(三)迎接省检阶段(2014年9月1日—12月31日)
1.由县文广局负责,县民政局、县人武部配合,提供相关资料,由县电视台拍摄一部反映全县四年来双拥工作成果的专题汇报片。
2.由县双拥办负责做好考察点准备工作。
3.由县双拥办牵头,起草汇报、申报等创建材料。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创建工作由县双拥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各牵头单位、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各级党委、政府和驻**部队要把双拥创建工作作为事关全局、涉及长远的大事来抓。及时制订创建方案,明确任务,夯实责任,确保创建工作一举成功。
(二)深入宣传,广泛动员。各责任单位要通过新闻媒体、动员会、宣传栏等多种形式,宣传创建工作目的、意义、任务、要求,形成举县一致开展创建工作的浓厚氛围。
(三)强化保障,扎实推进。要切实加强双拥工作力量,保障创建经费,及时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实现创建目标。
(四)统筹兼顾,形成合力。全县各级各部门要把创建双拥模范县与四城同创等创建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军民同心,军地共创,推动各项创建工作扎实有序开展。
(五)加强督查,严格问效。县考核办要把创建任务列入各镇、各部门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县督查督办室要加强对创建双拥模范县工作的督促检查,对创建工作不力的单位,要予以全县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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