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荷马史诗《伊利亚特》主要围绕英雄阿基琉斯的两次疯怒展开,全篇一开始交待残暴、贪婪的阿伽门农王在一次议会中引发了卓越的阿基琉斯的愤怒,接踵而来的一系列事件又催发了特洛伊人最勇敢的赫克托尔杀死了阿基琉斯的同伴,如此激发了阿基琉斯的第二次愤怒,最后以阿基琉斯为同伴报仇,愤怒平息而收尾。
如此看来统领全篇的是阿基琉斯的两次愤怒,但是从荷马所叙述的一系列事件来看,左右了阿基琉斯愤怒的却是至高无上的神明——宙斯和赫拉的的内斗引发了神与神,神与人,甚至人与人之间的残酷战争。这是受那个时代神化传说的局限,并非出自荷马的意愿。
从目前的观点来看,特洛伊战争的导火索是海伦,一个貌美如天神的女人引发的。但从《伊利亚特》的情节来看,荷马似乎否定了特洛伊战争的导火索是海伦引发的,相反,他认为引发这场战争的罪魁祸首是至高无上的神明蒙惑了阿伽门农王的头脑,从而触发了阿基琉斯的愤怒,使得特洛伊人有机可趁。其实,那根本就不是神明的意旨,而是残暴的统治者,是他们为了各自的利益而纷争不断,这点我们可以从史诗中找到。当然,那个时代的人通常把统治者视若神明,以至于到了今天都有很多学者认为特洛伊战争是为了一个女人而爆发的,其实大错特错,也是荒唐可笑的,甚至一些学派,如精神分析法也为此奠定了理论基础,说来更是让大家啼笑皆非了。
荷马史诗所要表现的主题思想是复杂的,这是几经转手、改编造成的,《伊利亚特》并非出自荷马一人,所以根据书中的某些内容,很难断定作者所要表达的思想,但我们不难发现荷马在歌颂英雄无畏的同时,也提出了鲜明的反战立场。
荷马史诗最精彩的地方就是包罗万象的比喻了。其中,用真实的生活作形象的比喻,让人耳目一新。比喻中,诗人为读者展现了那个时代人们的文化、生活、习俗等各式历史图景,带有浓厚的乡土气息。尤其第十八卷写匠神赫菲斯托斯为阿喀琉斯制造铠甲的经过,诗人用了长达150行的诗句来描写阿喀琉斯盾牌上的图画,那上面反映了那个时代日常生产劳动的情景及诸多细节,其中包括大自然的景色,农村和城市的风光,战争、婚礼和宴会的情景,竞技场上的表演,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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荷马史诗《伊利亚特》主要围绕英雄阿基琉斯的两次疯怒展开,全篇一开始交待残暴、贪婪的阿伽门农王在一次议会中引发了卓越的阿基琉斯的愤怒,接踵而来的一系列事件又催发了特洛伊人最勇敢的赫克托尔杀死了阿基琉斯的同伴,如此激发了阿基琉斯的第二次愤怒,最后以阿基琉斯为同伴报仇,愤怒平息而收尾。
如此看来统领全篇的是阿基琉斯的两次愤怒,但是从荷马所叙述的一系列事件来看,左右了阿基琉斯愤怒的却是至高无上的神明——宙斯和赫拉的的内斗引发了神与神,神与人,甚至人与人之间的残酷战争。这是受那个时代神化传说的局限,并非出自荷马的意愿。
从目前的观点来看,特洛伊战争的导火索是海伦,一个貌美如天神的女人引发的。但从《伊利亚特》的情节来看,荷马似乎否定了特洛伊战争的导火索是海伦引发的,相反,他认为引发这场战争的罪魁祸首是至高无上的神明蒙惑了阿伽门农王的头脑,从而触发了阿基琉斯的愤怒,使得特洛伊人有机可趁。其实,那根本就不是神明的意旨,而是残暴的统治者,是他们为了各自的利益而纷争不断,这点我们可以从史诗中找到。当然,那个时代的人通常把统治者视若神明,以至于到了今天都有很多学者认为特洛伊战争是为了一个女人而爆发的,其实大错特错,也是荒唐可笑的,甚至一些学派,如精神分析法也为此奠定了理论基础,说来更是让大家啼笑皆非了。
事实上,特洛伊战争之所以会爆发,无非就是当时的统治者为了满足自己的私欲,为了统治更辽阔的疆土,联合各方的首领,而他们又各怀鬼胎,且都想从战争中捞到好处,或者说是得到战利品。攻城略地,洗劫一空,占为己有,同样,那个时代的英雄也是如此,抢夺肥沃的土地,俘虏他国的人民,让他们成为自己的奴隶。往往把战争美化的是那个时代的文人。然而,荷马却没有,他让我们清醒地认识到战争的惨烈和残酷,英雄战死沙场,妻离子散,白发人送黑发人的悲剧。他以悲天悯人的叙述力,感动了无数的读者,这就是荷马史诗最吸引人的地方,也是对后世的一种警告,他恸哭着一次次告诉后人,战争的血腥和残酷。
荷马史诗所要表现的主题思想是复杂的,这是几经转手、改编造成的,《伊利亚特》并非出自荷马一人,所以根据书中的某些内容,很难断定作者所要表达的思想,但我们不难发现荷马在歌颂英雄无畏的同时,也提出了鲜明的反战立场。
荷马史诗最精彩的地方就是包罗万象的比喻了。其中,用真实的生活作形象的比喻,让人耳目一新。比喻中,诗人为读者展现了那个时代人们的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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译序
喧闹繁华的伦敦几乎是他全部灵感的源泉。他从城市里的芸芸众生和平凡小事当中寻找富有诗意的东西,正如华兹华斯从乡间的山川湖泊、田野平民那里汲取自己的诗歌灵感。兰姆说:伦敦所有的大街小道全是纯金铺成的至少说,我懂得一种点金术,能够点伦敦的泥成金,那就是爱在人群中过活的心。换句话说,他以热爱人群、热爱城市的心,赋予伦敦生活中的平凡小事以一种浪漫的异彩。
不过,要说兰姆的随笔毫无社会内容和思想倾向,象佩特在他的论文《查尔斯-兰姆》中把兰姆当做一个为艺术而艺术的作家,那也不对。美国学者鲁宾斯坦博士在《英国文学的伟大传统》一书中指出:兰姆是十九世纪资本主义社会中职员、教员、会计、雇佣文人等中下层白领工人的代言人。这些人比上不足,比下有余,稍有苦中作乐的余暇,但在短暂的欢乐中又透出生活的苦辛。兰姆在自己的文章里有些话说的比较含糊曲折,但他在书信里有时候可就叫苦连天了。他在1822年给华兹华斯的一封信里写道:
三十年来,我为那些市侩们干活,可是我的脖子始终不肯向那个轭套屈服。你不知道,一天一天,每天从上午十点到下午四点的整个宝贵时间,我不能休息,不能间断,象被关禁闭似的只能在那四堵墙里呼吸,得不到一点安慰;这叫人多么烦闷唉,但愿在我从办公桌走到坟墓之前,能够有一两年自己支配的时间!办公桌和坟墓是一样的,区别仅仅在于你坐在办公桌前的时候是一件外加的机器。
由于自己的生活地位,兰姆对于穷人、妇女、儿童、弱者、残废人是同情的,并在文章里多次表现出来,明眼的读者不难找到。
正文节选:
过去,不拘冬夏,早上六点以后,我很少待在床上。我一觉醒来,神清气爽,脑子里总是转悠着一些快活的念头,心里总是回荡着一支歌儿,迎接那新的一天。可是,现在呢赖在床上不起,达到最大极限之后,骚扰心间的只有一个预感:沉闷无聊的一天又要开始了;这时,我就在心里暗中盼望还不如一直这样躺下去,或者,永远不醒。
生活,我醒来后度过的生活,就像做恶梦一样乱糟糟、闹纷纷、阴暗暗。大天白日,我好想陷入了什么巨大阴影的包围。
工作,尽管和我的脾气不那么合拍,但既然不能不做,总得高高兴兴去完成才好;而且,一开始我还是处理得挺麻利的;然而,如今它只让我感到厌烦、害怕、困惑。我满脑子里装的都是各种各样泄气的事情,不能胜任工作的念头折磨着我,我真想把这个给我挣来面包的工作辞掉。甚至,受朋友之托办一件微不足道的事,或者,履行自己份内的小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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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0字读后感范文一
将余华的《许三观卖血记》看了一遍,真是震撼人心的作品啊,读后,让人觉得这不是一部虚拟的文学作品,倒像是一个真真切切发生过的故事。余华的小说是一种主人公在苦难中微笑的小说,我的的情绪已经饱满得要爆发了,然而作者没有爆发,他只是娓娓道来,没有很华丽的辞藻,没有很煽情的对白,也没有很戏剧化的情节。我觉得这样的文章很朴实,很符合当时的环境,但依然可以将那些底层人们的生活状况及心理写得十分真实、透彻。
本书中主人公许三观父母早亡,幸亏他的四叔和爷爷才得以长大成人。许三观作为一个大男子汉拥有着强健的体魄,为何不靠着自己的力量去干一些体力活之类的工作而是靠着卖血来赚钱,娶妻子。那些村里人的思想总有一些古怪之处,认为只有卖血的男人身子骨才强,那些女人大都嫁一些经常卖血的男人。就这样,许三观出卖了自己的力气用这种村里人觉得光荣的方式娶了妻子。可是,我认为这是作为一个男子汉的耻辱,难道不应该凭借自己的胆识、勇气,去闯闯外面的世界呢?为什么不能凭借自己的双手开拓属于自己的蓝天?为什么必须得靠卖血养活家?我对许三观总有一种看不起的想法,认为他无能而且懦弱。
可是 ,当我再一次翻开《许三观卖血记》这本书时,对许三观这个主人公的想法又改变了。
许三观,作为一个极其普通的丝厂送茧工在那个动荡的岁月里,为了能使家人过得平安、幸福,一次又一次地靠着卖血来养活生计。许三观卖血的次数,第一次,卖完之后娶了媳妇。第二次,为了赎回别人拿走的东西。第三次,第四次。当一次次的卖血解决了许三观一次次的问题后,他发现这是一个十分而又没有办法的办法。虽然他明知道,卖血就是卖命。开始的时候,还是有一定的节制,到了最后,当卖血成为唯一的选择,当卖血已经成为一种习惯时,许三观已经将一切都抛至脑后了。在他的心目中,为了家庭、为了妻子、为了儿子,明知道卖血就像吸毒一样的行为,可是不这样,他还有别的选择吗? 当他的非亲生儿子一乐得了肝炎去上海治病,他要从林浦、百里、松林、黄店、七里堡、长宁,在这六个地方上岸卖血,也就意味着,他要一路卖血到上海。在卖血中,他看到了根龙的死,他体味到自己内心的悲凉与恐惧。可是他还是要卖血的,血是他的生命,可生命中注定还有比生命更真贵的东西:爱。他爱他的每个儿子,这恰是他光辉灿烂的地方。
当你看见林浦的居民都在吃午饭的时候,蒸腾的热气使窗户上的玻璃白茫茫的一片,一个50岁的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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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语读后感5000字
子曰:晏平仲善与人交,久而敬之。
子曰:君子食无求饱,居无求安,敏于事而慎于言,就有道而正焉,可谓好学也已。
子曰:晏平仲善与人交,久而敬之。这话有两个解释:一是晏平仲这人善于交友之道,与人相处时间越久,越让人感到尊重;另一个解释是晏平仲这人善于与人交往,与人相处越久,越对别人尊重。
驹于第二种说法,我倒有一个切身的体会。
话说浩然居士到这单位两年了,与一些同事渐渐熟识了。有一天一群同事没什么事,在一起闲侃,其中一位同事姓蔡,当时他拿我打趣,忽然我想起一事,记得以前看书,说有人给曾国藩写过一副对联:天子预开麟阁待,相公新破蔡州还。有人说以麟对蔡,对仗不工整,曾国藩气愤地说,蔡是灵龟,以灵对灵,有什么不工整?后来我查了字典,蔡字确实有龟的意思。
于是当时灵机一动。就拿他的姓名开涮,说知道蔡姓的来历吗?古汉语中,蔡是龟的意思朋友,你知道我说完后的结果吗?对了,那人勃然大怒,不欢而散。回头一想,这事确实是我不对,因为我犯了说话的大忌没有顾及人家的尊严。后来就找机会向这名同事表示了真诚的歉意。
语言就像是一把倚天宝剑,拿在武功高的人手里,可以行侠仗义,可以铲恶除一奸一。但是最可怕的就是让一个小孩子拿到这把宝剑,他可能会随意挥舞,一不小心就会害人害己。
看看上面的现金句一言可以兴邦,一言可以丧邦!这是对语言的重视,敏于事而慎于言这是对语言的态度。
在古代,有人主张干脆就少说甚至不说话,我想现在来看未免可笑。我们应当尽量成为语言的高手,让它为我们的生活服用,只是与人说话时要慎重,不论是单独谈话还是在众多的场合,都切记千万不要信口开河,就像一个拿着宝剑的小孩胡乱挥舞!
另外还有一事要注意,中国人过去有句话讲,熟而忘礼,这真是人的通病,我们对初认识的人,一般来说都能做到慎言,但是一旦日久天长,相互熟悉了,有时就无所顾忌了。其实不管是熟人还是生人,说话时都要维护人家的尊严,要慎言。所以要学人家晏平仲善与人交,久而敬之!
这一点浩然也做得不好,说出来这些心得,与大家共勉吧!
子曰:衣敝缊袍,与衣狐貉者立,而不耻者,其由也与?不忮不求,何用不臧? 子路终身诵之。子曰:是道也,何足以臧?
【易经】上说:天高地卑,乾坤定矣,卑高以陈,贵贱位矣。不错,古人所言不虚, 我们的社会并非平等,而是有贵有贱,有尊有卑。过去不是说三教九流吗?就是说人也是分三六九等的。
何者为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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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城读后感5000字范文一
《围城》这本书我读了很多遍,这次读完以后,对这本书又有了些新的认识。
有这样一说,方鸿渐就是作者的化身,甚至有的人还怀疑作者的博士单位是否也是虚构的。但无论如何,方鸿渐是个典型的知识分子形象这句话是无容置疑的。但正因为他是知识分子,而且是那种带着玩世的态度处世又有点良心的知识分子,才构成了他一生的第一圈围城.他希望做个大人物,这样的性格,似乎就决定了他的一生。
方鸿渐的第二圈围就是给他带来多灾多难的假学位。方鸿渐到底是个知识分子,在买假文凭之前,他也问问良心,他为自己起了最好的籍口:父亲是科举中人,要看报条,丈人是商人,要看契据。以他自己的口气,就是说了谎话,还要讲良心。说谎就说谎嘛,讲了良心这谎话就变得不伦不类了。既然讲良心,就干脆别买学位了。既然都不讲良心了,就干脆把学位发扬光大吧 害得自己当个副教授忍气吞声的,两头不着岸。
方鸿渐一生的第三圈围城,我想没有人会反对,是他在处理感情问题时候的玩世态度。也许从第,圈围城建立时,就决定了会有第二圈围城,就决定了会有第三圈围城了。在那个到处是小人物的时代,做个大人物并不是每个人都有能耐的。可是他还是希望做个大人物,买文凭时,希望自己能够使家翁感觉光耀门楣;买了文凭,又觉得有损道德。要知道,社会上只有两种人能够混得好。
种是真正大写的入,他们有他们独特的才能,他们有他们高尚的情操。他们是因为他们近乎模范的举止,才赢得别人的尊重。而另种,则是完全相反的。他们用旁门左道,说谎时,能够令自己都骗过来。他们深有城俯,他们的行为举止有时真是没有良心可言。而社会上更多的,是后者,从古到今都是如此。袁世凯用了多少手段才当上大总统 乾隆是如何登上皇位的 就连现在的企业在商场上竞争,也用尽手段,不是你死就是我亡。
可是,并不是所有人面对这些时都能够狠下条心的。多数的人都像方鸿渐样,有那么一点的良心,有那么点的虚荣。他们处处做小人,又不得处处提防小人。他们也知道世道的艰险,可是并没有好好地去接纳它。他们尝试去改变,就好像方鸿渐想知道韩学愈文凭的真伪,以此找回自己的公道一样。熟不知道,人家早就设定了陷阱等他踩进去。
或许《围城》的文学价值也正在此。它写出了人们不愿意正视的,真实的社会环境。
世道的艰险,可是并没有好好地去接纳它。他们尝试去改变,就好像方鸿渐想知道韩学愈文凭的真伪,以此找回自己的公道一样。熟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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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汤姆·索亚历险记》读后感
这个学期末,老师让我们读一本书,叫《汤姆·索亚历险记》,我听了老师的话以后,立即买上了这本书,如饥似渴的读了起来……
这篇文章主要讲了一个叫汤姆·索亚的孩子,经常搞恶作剧,让他的监护人波莉姨妈无可奈何,而他总能躲避惩罚,镇上的“坏孩子”哈克贝利·费恩和汤姆是好朋友,一天晚上,他们在墓地无意中撞上了一幕凶杀案,他们立血誓决不泄密……
因为厌倦枯燥的课堂和单调的生活,汤姆、哈克和村里另一个孩子乔·哈帕乘小船离家出走,他们在悄悄偷看村民为他们举行“葬礼”时才感动而归……
一次集体野外活动中,汤姆和女生贝基被困山洞,再次遇见杀人凶手。汤姆勇敢的鼓励贝基,直到村民赶来救援,凶手被封死在山洞里。最后,汤姆和哈克又回到山洞,找到了宝藏。
读了这篇文章,我知道了汤姆·索亚是个淘气机灵、有正义感、关键时刻挺身而出的男孩子。我还知道了我们应该勇敢的面对每一件事,不当缩头乌龟。这样,我们就会走向成功。
我不禁喜欢上了这本书。
篇二:《汤姆·索亚历险记》读后感
我读了美国作家马克·吐温的《汤姆·索亚历险记》。
汤姆·索亚是个调皮的孩子,她和同父异母的弟弟一起接受姨妈波莉的监护。他总能想出各种各样的恶作剧,让姨妈波莉无可奈何,而他也总能想尽办法来躲避惩罚。
这本书里的一个小故事——《光荣的刷墙手》,让我体会到,汤姆真不是一般的“聪明”。
汤姆的姨妈波莉罚汤姆刷墙,汤姆实在不想干,看见本·罗斯杰从远处走来。汤姆灵机一动,说刷墙是一两年才有一会的好机会,让本心甘情愿的替汤姆刷墙。每过一个孩子,都要嘲笑汤姆,却都留下来刷墙了。他即把姨妈交代的任务完成了,还从其他孩子那里“进账”了许多小玩意。
看完这篇故事,我不禁感叹汤姆的聪明。他用巧妙的语言让朋友心甘情愿的帮他刷墙,还从一个一贫如洗的穷孩子变成了一个“大财主”。从聪明这一点来看,汤姆简直能当第一了。
读一本好书,就等于收获了一笔财富。强烈推荐这本书!
篇三:《汤姆.索亚历险记》读后感
这几天我看了《汤姆.索亚历险记》这本书,它非常有趣。
文中的主人公汤姆是一个机灵又勇敢的小男孩,他不喜欢学习,经常在课堂上把河流改了道,把山川般了家。在与流浪儿哈里贝克.芬埋葬死猫时,发现了恶棍印江打死医生,又嫁祸于醉鬼莫夫.波特,对这件事他们心中很是不安......最后,汤姆在法庭上勇敢地作证,还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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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爱读后感5000字范文一
难道就因为我一贫如洗,默默无闻,长相平庸,个子瘦小,就没有灵魂,没有心肠了你想错了,我的心灵跟你一样丰富,我的心胸一样充实!
《简爱》夏洛蒂
《简爱》是英国文学史上的一部经典传世之作,它成功地塑造了英国文学史中第一个对爱情、生活、社会以及宗教都采取了独立自主的积极进取态度和敢于斗争、敢于争取自由平等地位的女性形象。
大凡喜爱外国文学作品的女性,都喜欢读夏洛蒂的《简爱》。如果我们认为夏洛蒂仅仅只为写这段缠绵的爱情而写《简爱》。我想,错了。作者也是一位女性,生活在波动变化着的英国19世纪中叶,那时思想有着一个崭新的开始。而在《简爱》里渗透最多的也就是这种思想女性的独立意识。让我们试想一下,如果简爱的独立,早已被扼杀在寄人篱下的童年生活里;如果她没有那份独立,她早已和有妻女的罗切斯特生活在一起,开始有金钱,有地位的新生活;如果她没有那份纯洁,我们现在手中的《简爱》也不再是令人感动的流泪的经典。所以,我开始去想,为什么《简爱》让我们感动,爱不释手就是她独立的性格,令人心动的人格魅力。
然而,我们不禁要问,仅这一步就能独立吗?我认为,不会的。毕竟女性的独立是一个长期的过程,不是一蹴而就的。它需要一种彻底的勇气,就像简爱当年毅然离开罗切斯特一样,需要风潇潇兮易水寒,壮土一去兮不复返的豪迈和胆量。我想,这应该才是最关键的一步,也应该是走向独立的决定性的一步。而夏洛蒂笔下的简爱却把她倔强的性格,独立的个性留给我们一个感动。所以她是成功的,幸福的女性。
简爱已作为独立女性的经典,我希望阳光下,鲜花里有更多的简爱走出来,不管是贫穷,还是富有;不管是美貌,还是相貌平庸,都有美好的心灵和充实的心胸,都能以独立的人格和坚强的个性生活。
她和罗彻斯特的结婚是有尊严的-------,同时也是有爱的。
小说告诉我们,人们最美好的生活就是尊严加爱。小说的结局按排的这是这样一种生活。虽然我觉得这样的结局过于完美,这样的完美有点浮浅。。但我依然尊重作者对这种生活的美好理想。就是-------尊严加爱
在现代的社会中,很少有人会象简爱一样,为爱情,为人格而抛弃所有,而且义无反顾。追求的全心付出,而且纯净的犹如一杯冰水
《简爱》是英国着名作家夏绿蒂勃朗特的代表作品,女主人公简爱是一个追赶求平等与自主的知识女性形象,本书以其感愉的对于一位灰姑娘式人物奋斗史的刻划而取胜,《简爱》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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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与黑读后感5000字
玖【红与黑】是一段太过漫长的过程,因为时间已给了作家和作品最无私而又公正的评判,我的阅读态度自不能像对畅销书那样肆无忌惮,又不能像对言情小说那样不置可否。我是在用心灵去与那个时代交谈,重点也放在历史以外的探究和思考。
引领我啃完着本书的是其本身的巨大魅力。作者从一纸简单的刑事案件资料中展示出那个时代广阔的社会画面,把一个普通的刑事罪行提高到对十九世纪初期法国资产阶级社会制度,进行历史和哲学研究的水平。小说令我看到在生硬的历史书上无法感受的,那段法国大贵族和资产阶级交替执政的关键时期的状况。我从中了解到现实主义作品的另一种艺术特色司汤达倾心的人的灵魂辨证法;这与以往我从【高老头】、【欧也妮?格朗台】中体会的巴尔扎克的造成一个人的境遇有很大不同。
全书最耀眼也是文学史上著名的人物自然是于连?索雷尔,平民出身,较高文化,任家庭教师,与女主人发生恋情,事露,一槍一杀恋人,被判死刑是他一生的骨架,追求幸福的热情和毅力、对阶级差异的反抗所表现出近乎英雄的气概就是动人的血肉。作者用淡化物质描写而突出心灵跟踪的手法强化的,正是于连处在青年的冲动下追求英雄的梦想经历,这是对那个社会形态的反抗,也是对碌碌无为、虚度青春的反抗。
在社会现实阻碍实现抱负时只有两种选择:退避或是反抗。那些当着小职员不求上进、整天抱怨生活乏味的青年就是退避者,他们或许平庸得舒适却被社会的前进所淘汰。能不断树立人生目标、决定实现人生理想的便是和于连有同样气概的反抗者。这个时代当然不欢迎虚伪的言行作为手段,但仍然需要对生活的热情来反抗空虚的度日。这样,于连悲剧一性一的结局除了昭示个人反抗行不通外,就有了对当今社会更实际的意义。
写至此,不得不引到这部小说的一个创举使于连与德?雷纳尔夫人心灵的一爱一情和于连与德?拉莫尔小一姐头脑的一爱一情相映成趣。尽管这两个贵族女一性一的一爱一情方式迥然不同,一个深沉,一个狂一热,他们在这两个基本点上却是一致的,那就是:对本阶级的厌恶,对封建门阀制度的叛逆。记得当于连发现自己的一爱一情正蜕变成虚荣的工具时说我把自己毁了,可之后的细节是一种高傲之间带着恶意的表情很快的代替了最真挚、最强烈的一爱一情的表情。这时的贵族小一姐却是摆脱了一向慢得像乌龟爬一样的生活,用丧失尊严的方法博得一爱一情。书中两段悲剧一爱一情的进展始终伴随着新贵的若即若离和于连的自卑带来的怀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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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0字的读后感范文一
《红与黑》是十九世纪中期法国批判现实主义小说的代表作之一,是19世纪欧洲批判现实主义的奠基作品,发表于1830年。故事的背景为大革命失败后,波旁王朝复辟时期,曾经被大革命打乱的阶层要开始再次排列,波拿巴前统治阶级回来,并且为了维护这个重生的次序而努力。于是宗教再次成为社会中不可缺少的思想工具,教士们恢复了地位。小说《红与黑》刻画了一个下层平民于连奋斗的典型,具有极其深刻的社会内涵和思想意义。《红与黑》被誉为欧洲文学皇冠最璀璨的艺术宝石,十九世纪欧洲文学史中第一部批判现实主义作品,被毛泽东誉为法国的《红楼梦》,充满政治色彩和人性光芒,作品涵盖了社会各个阶层对生存和社会的抗争,是法国社会19世纪的一面镜子。
小说虽然写的是于连的两次爱情经历,以这两次爱情的发展为主要线索发展开来。但是却是一本政治小说,因为于连的两次爱情都与他的政治瓜葛上,而且于连的动机就是要一步一步上爬到贵族阶层。
小说的主人公于连索莱尔出生在法国与瑞士接壤的维立叶尔城,这座小城坐落在山坡上,美丽的杜伯河绕城而过,河岸上矗立着许多锯木厂。于连是一个有着拿破仑式的梦想的,疯狂崇拜拿破仑的青年野心家,他渴望像拿破仑一样身佩长剑,主宰世界。他也渴望当一名神甫,因为当时的神甫的薪水非常高,三倍于当时拿破仑手下着名大将的收入。他是一个木匠的儿子,但是他不愿意做力气活。出生于农民家庭的他总是被人欺负,但是他年轻英俊,非常有才华,积极向上,意志坚强,精明能干,充满自尊心与野心,他从小就希望能够通过个人的努力和奋斗跻身上流社会。正是怀揣着这样的梦想,他能够一步步向上爬,而历史也给了他这样的机遇。凭借他自己惊人的记忆力,他把一本拉丁文《圣经》全部背诵记忆下来。这件事曾轰动全城,因而他得以在德?雷纳尔市长家里做拉丁文家庭教师。
德?雷纳尔市长的房子很漂亮,而德?雷纳尔夫人不仅漂亮而且是这个小城最有钱的人。但是德?雷纳尔夫人从小在修道院长大,对他庸俗粗鲁的丈夫没有什么爱情,甚至有些厌恶德?雷纳尔。因而她一心一意的教养着她的孩子,而生活也只是平平淡淡的过去。直到于连的到来才唤醒她心中的爱情,虽然最初她认为于连是一个乡巴佬,没过几天就会被辞职,但是从她见到于连的第一天起,她对他充满了好感,认为只有在于连身才有慷慨、高尚和仁爱。她心中的爱情已有几分被唤醒,而德?雷纳尔夫人的女仆也爱上了白皙又温柔动人的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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