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00字的读后感

读书对于我们来讲,是一辈子不间断的事情。我们经常需要读大量有深度的书籍,它们是人类知识的总结。一个人在读过每一本书之后都会有一些收获和体会,此时可以抽出一点点时间写写读后感,分享自己的想法。一篇优秀的作品读书笔记是怎么写的呢?以下为小编为你收集整理的5000字的读后感,或许你能从中找到需要的内容。

5000字的读后感范文一

《红与黑》是十九世纪中期法国批判现实主义小说的代表作之一,是19世纪欧洲批判现实主义的奠基作品,发表于1830年。故事的背景为大革命失败后,波旁王朝复辟时期,曾经被大革命打乱的阶层要开始再次排列,波拿巴前统治阶级回来,并且为了维护这个重生的次序而努力。于是宗教再次成为社会中不可缺少的思想工具,教士们恢复了地位。小说《红与黑》刻画了一个下层平民于连奋斗的典型,具有极其深刻的社会内涵和思想意义。《红与黑》被誉为欧洲文学皇冠最璀璨的艺术宝石,十九世纪欧洲文学史中第一部批判现实主义作品,被毛泽东誉为法国的《红楼梦》,充满政治色彩和人性光芒,作品涵盖了社会各个阶层对生存和社会的抗争,是法国社会19世纪的一面镜子。

小说虽然写的是于连的两次爱情经历,以这两次爱情的发展为主要线索发展开来。但是却是一本政治小说,因为于连的两次爱情都与他的政治瓜葛上,而且于连的动机就是要一步一步上爬到贵族阶层。

小说的主人公于连索莱尔出生在法国与瑞士接壤的维立叶尔城,这座小城坐落在山坡上,美丽的杜伯河绕城而过,河岸上矗立着许多锯木厂。于连是一个有着拿破仑式的梦想的,疯狂崇拜拿破仑的青年野心家,他渴望像拿破仑一样身佩长剑,主宰世界。他也渴望当一名神甫,因为当时的神甫的薪水非常高,三倍于当时拿破仑手下着名大将的收入。他是一个木匠的儿子,但是他不愿意做力气活。出生于农民家庭的他总是被人欺负,但是他年轻英俊,非常有才华,积极向上,意志坚强,精明能干,充满自尊心与野心,他从小就希望能够通过个人的努力和奋斗跻身上流社会。正是怀揣着这样的梦想,他能够一步步向上爬,而历史也给了他这样的机遇。凭借他自己惊人的记忆力,他把一本拉丁文《圣经》全部背诵记忆下来。这件事曾轰动全城,因而他得以在德?雷纳尔市长家里做拉丁文家庭教师。

德?雷纳尔市长的房子很漂亮,而德?雷纳尔夫人不仅漂亮而且是这个小城最有钱的人。但是德?雷纳尔夫人从小在修道院长大,对他庸俗粗鲁的丈夫没有什么爱情,甚至有些厌恶德?雷纳尔。因而她一心一意的教养着她的孩子,而生活也只是平平淡淡的过去。直到于连的到来才唤醒她心中的爱情,虽然最初她认为于连是一个乡巴佬,没过几天就会被辞职,但是从她见到于连的第一天起,她对他充满了好感,认为只有在于连身才有慷慨、高尚和仁爱。她心中的爱情已有几分被唤醒,而德?雷纳尔夫人的女仆也爱上了白皙又温柔动人的于连,后来于连拒绝了女仆的爱恋,可想而知以于连的高傲的虚荣心是不会与一个仆人相爱的。爱丽丝因为这个原因离开了德?雷纳尔夫人的家。在一天晚上乘凉时,于连紧紧抓住了德?雷纳尔夫人的手,而德?雷纳尔夫人被道德和责任折磨的一夜未眠,她想对于连冷淡,却又无法制止自己对于连的思念之情。她从未有过这样的感情。而于连的心里也在想着:我应该再进一步,务必要在这个女人身上达到目的才好。如果我以后发了财,有人耻笑我当家庭教师低贱,我就让大家了解,是爱情使我接受这位置的。于是于连在半夜潜入德?雷纳尔夫人的房间,德?雷纳尔夫人与于连的爱情逐渐发展。

不久国王来到维立叶尔,在德?雷纳尔夫人的帮助下,于连又当上了仪仗队队员,他在这个小城是出尽了风头。之后,德?雷纳尔夫人的孩子生病而昏迷不醒,她认为这是上帝对自己不道德行为的一种惩罚,他深深地责备自己。后来,小城里到处流传着于连与德?雷纳尔夫人的绯闻,这对于他们是个很不好的消息。关心于连的神父请求 德?雷纳尔夫人让于连到省城贝尚松神学院进修。

离开维里埃尔,来到省城神学院,这里的学生绝大多数都是平庸的青年。而于连也渐渐认识到了一些东西,学习成绩也名列前茅。他受到院长皮拉尔的青睐,院长让他当新旧约全书课程的辅导教师。后来皮拉尔院长受到排挤辞职不干了,他介绍于连到巴黎的拉莫尔侯爵家任私人秘书,而且还特别对于连说你要十分注意,一个像我们这种行业的人,只有靠这些大人先生们才有前途在这样一个社会里,如果你得不到人家的尊敬,你的不幸是注定的了。于连离开神学院,万分高兴,马上回到维立叶城,翻越重重围墙,再一次见到了德?雷纳尔夫人。于连在她的房间呆了一整天,直到被发现才匆忙逃去。

拉莫尔侯爵是个极端保皇党人,法国大革命时,他逃亡国外,王朝复辟后,他在朝中取得了显赫的地位。于连每天的工作就是为他抄写稿件和公文,由于他的聪明能干,侯爵对于连十分满意,很快被侯爵视为心腹,获准和侯爵家庭成员共同进餐。 于连在贵族社会的熏陶下,很快融入了巴黎上流社会的交际圈。

玛蒂尔德是侯爵的女儿,她向往浪漫主义爱情。为了显示自己的与众不同,她爱上了与之地位悬殊且骄傲冷漠的于连,要求于连在明月下登梯爬进她的卧室。于连带着疑问照做了。当晚,侯爵女儿就委身于他了。此后,玛蒂尔德小姐对他若即若离,有时候甚至毫不掩饰的羞辱于连,并公开宣布不再爱他。于连听从朋友建议,假装去追求元帅夫人,用五十三封情书去感动元帅夫人,结果元帅夫人被感动了,还给于连回信,此时的玛蒂尔德再也忍耐不住了,她请求于连爱她,于连的虚荣心也获得了极大的满足,看呀!这个骄傲的女人,居然躺在我的脚下了!不久,玛蒂尔德发现自己怀孕了,她写信告诉父亲,要他原谅于连,并成全他们的婚事。盛怒的侯爵在爱女坚持下,一再让步。先是给了他们一份田产,准备让他们结婚后搬到田庄去祝随后,又给于连寄去一张骠骑兵中尉的委任状,授予贵族称号。 数天后,侯爵收到披露于连与雷纳尔夫人关系的信,当即拒绝女儿的婚事。这时恼羞成怒的于连立即跳上去维拉叶尔的马车,买了一支手-枪,随即赶到教堂,向正在祷告的瑞那夫人连-发两枪,夫人当场中枪倒地,于连因开枪杀人被捕了。

入狱后,于连头脑冷静下来,入狱后的于连,是大彻大悟的,他对自己行为感到悔恨和耻辱。他意识到野心已经破灭,但死对他并不可怕。德?雷纳尔夫人受了枪伤并没有死。稍愈后,她买通狱吏,免得于连受虐-待。于连知道后痛哭流涕。玛蒂尔德也从巴黎赶来探监,为营救于连四处奔走,于连对此并不感动,只觉得愤怒。公审的时候,于连当众宣称他不祈求任何人的恩赐,他说:我决不是被我的同阶级的人审判,我在陪审官的席上,没有看见一个富有的农民,而只是些令人气愤的资产阶级的人。结果法庭宣布于连犯了蓄谋杀人罪,判处死刑。后来于连才知道,德?雷纳尔夫人给侯爵的那封信,是由听她忏悔的教士起草并强迫她写的。于连和雷纳尔夫人彼此饶恕了,他拒绝上诉,也拒绝做临终祷告,以示对封建贵族阶级专制的抗-议。 在一个晴和的日子里,于连走上了断头台,那时的于连变得非常平静,同时并没有失去他的英雄气概,最后从容赴死,面对死亡的时候他终于剔除了野心,表现出真正的勇气与魄力。玛蒂尔德捧着他的头颅去安葬;而雷纳尔夫人曾答应不自杀,但最终在于连死后三天平静离世。

读完小说,我看到了一个农村出生的雄心勃勃的青年,为了自己的理想而一步步爬上贵族阶层最后死亡的过程。在很长的时间内,爱情被于连当作了一个工具,或一条捷径,爱情对于他而言更多的是一种满足感,而这种满足又来源于他内心早已根深蒂固的由阶级落差而生的报复心理。他内心充满了对那个上层社会的憎恨和向往,这种矛盾也就决定了他最终悲惨的命运。于连的一生都是在战斗的,出生的低微,家庭的冷酷,社会等级制度的根深蒂固,于是于连只能够奋斗去获取他所要的一切。他让自己变得虚伪。作者曾说过他与德?雷纳尔夫人的爱情是心灵上的爱情,而对于马帝尔德的爱情是头脑的爱情,这两种爱情都被他当成往上层阶级进军的工具,但最后,我们还是明白了,他也明白了,他是爱着德?雷纳尔夫人的。最让我叹服的是故事的最后,事实上仍然深爱于连的德雷纳尔夫人,想写信给拉莫尔侯爵澄清事实,于连拒绝了。那时,他的一切还有可能挽回。玛蒂尔德为他也做了一切,挥霍了金钱去请律师,于连却在法庭上说了批判资产阶级的话。在有可能推翻死刑的机会面前,他放弃上诉。那时,他也许正真明白了很多东西,我想最后的时刻,于连真正是为自己去活了,恢复了真正的自我。在狱中,他真正感受到了幸福,感受到来自那最单纯,最原始的爱情的幸福。可以说,于连的成功并没有给他带来幸福,反而是他的失败促使他走上幸福之路,这也许也是最好的结局吧。

5000字的读后感范文二

《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是捷克着名作家米兰?昆德拉的代表作。 第一次读它的时候,居然深感不安和迷惑――那是一部意象繁复的作品,字里行间闪烁着许多不解之辞――我的理解力居然很难渡过它艰深晦涩的语意之河。这是一部难于读懂的书!倚栏轩文学网

怀着自我挑战的心理,今年暑假又认认真真地把它重读了一遍。重读此书,却给了我完全不同的感受――好像我从来就未曾读过一样!那是一座感性与理性纵横交织起来的神秘幽深的城堡,看似简单的爱情故事,蕴含着丰富的哲理思辨,闪烁着耀眼的思想的光芒。作者用讥讽幽默而冷静的笔调,剖开人类生命的外衣, 探索灵魂的秘密,揭开人性深处隐秘的真相,展示了社会动荡和命运沉浮的人生图景,揭露了人类媚俗的天性。读罢掩卷,我的眼前仿佛出现了一幅现代主义的三维立体图画:破败的城市、游行的人群、缠绵的肉体、忧伤的眼神这一切杂乱地交织重叠成灰色的梦境,而这一切梦境的背后,则隐约可见无比温馨静谧的遥远的山村图景,那里斜阳暖暖,牧歌悠然。

这的确是一部值得反复读的作品。它就像一株枝繁叶茂的大树,以我浅陋的理解和愚拙的笔触,如果勉强能触摸到它的三两片辉煌的树叶,也算很侥幸的了!

一、轻重之间

如果我们生命的每一秒钟得以无限重复,我们就会像耶稣被钉在十字架上一样被钉死在永恒上。这一想法是残酷的。在永恒轮回的世界里,一举一动都承受着不能承受的责任重负,这就是尼采说永恒轮回的想法是最沉重的负担的缘故吧。

作家在小说开头第一章 ,便以一个哲学家高深莫测的姿态,抛出了尼采的永恒轮回说,并以大段的哲理思辨使我不得不陷入关于重和轻的凝重思索。

重便真的残酷,而轻便是真的美丽?

最沉重的负担压迫着我们,让我们屈服于它,把我们压到地上。但在历代的爱情诗中,女人总渴望承受一个男性身体的重量,于是,最沉重的负担同时也成了最强盛的生命力的影像。负担越重,我们的生命越贴近大地,它就越真切实在。

相反,当负担完全缺失,人就会变得比空气还轻,就会飘起来,就会远离大地和地上的生命。人也就只是一个半真的存在,其运动也就变得自由而没有任何意义。

那么,到底该选择什么?重还是轻?

是的,究竟该选择什么?重还是轻?直到小说结尾,这个问题依然悬而未决或许这是个连作家本身也尚未找到答案的人生谜题吧?我只能试图从作品的主人公身上,寻找作者思想的蛛丝马迹。

二、 人物小像

托马斯――原为布拉格着名的外科医生,生性自由,以交往众多情人为嗜好,同时深爱着特蕾沙。 苏联占领捷克后,携特蕾沙流亡瑞士。后又为了爱情重返布拉格。曾因政治迫害沦为玻璃清洗工,又在环境重压下隐居山村,当了一名卡车司机。他一生漂泊,不断地在生命的重与轻的漩涡中挣扎。最后与特雷莎双双死于车祸。

特蕾莎――一个柔弱,忠诚,纯真,善良的女子,一个不断审视自己灵魂的爱情信徒。原为布拉格附近某小镇乡村酒店的女招待,后为布拉格某新闻图片社的摄影记者,托马斯的妻子。深爱托马斯,不堪承受由于托马斯的不忠带来的嫉妒和痛苦,生活在噩梦和眩晕之中。也是一生漂泊,由小镇来到托马斯的城市布拉格,之后流亡瑞士,在感情的痛苦折磨中离家出走回到祖国,然后和托马斯一道隐居山村,做了一名牧羊女,最后和托马斯一起死于车祸。

萨比娜――布拉格年轻的女艺术家,托马斯的最重要的情人。弗兰次的崇拜对象。思想自由独立,生性叛逆,反对媚俗。她不断地背叛原来的位置:背叛家庭,背叛父母,背叛祖国,背叛爱情,抛弃了深爱她的弗兰次;她不断地叛己所叛,最后到了无可背叛的地步。她的生命无限轻盈,了无分量,没有何牵挂和责任,像漂浮在半空中半真的存在。她不停地流浪,从布拉格流亡到日内瓦,然后到苏黎世,最后到美国和一对喜欢她的画的老年夫妇生活在一起,而不久那对老年夫妇也将离开她到自己的女儿那里去。在无尽的背叛和漂泊中,她感受到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的残酷重压,在无限凄凉孤独和忧伤中,渴望着一扇遥远的童话中亮着温馨灯光的窗户。她是四个主人公中唯一存活下来的人,也是最悲惨的命运的牺牲者。

弗兰茨――日内瓦某大学的教授,梦想主义者,英俊健美,思想单纯,热衷于一切政治运动,崇拜并深爱着萨比娜。曾为了追求萨比娜而离开不爱的妻子,在萨比娜不辞而别之后,他又把年轻的女大学生当做萨比娜的影子,最后为了缥缈的爱情幻想投身到支援柬埔寨的国际医疗队伍的伟大进军中。他加入到伟大进军的理由也非常富有反讽意味――因为柬埔寨和萨比娜的祖国都是同样遭受被侵占的厄运的国家,他想:如果萨比娜知道他加入到支援柬埔寨的伟大进军,一定会感受到他对她的祖国遥远的支持和同情,她也就会因此而高兴的!当他终于从寄托在伟大进军上的爱情梦想中幡然醒悟的时候,却不幸被砸死于偶然的抢劫事件。

三、托马斯重与轻博弈中的真实存在

托马斯站在寓所的窗前,茫然地望着对面楼房的墙。-----他在脑海里回忆着和特蕾莎相识的情景,并反复思忖着:究竟该选择什么?是接受特蕾莎来和她一起生活,背负起爱情之沉重责任,还是继续享受以往的自由轻盈?这是故事一开始作者为我们描述的场景。而且这一场景在小说中意味深长地反复出现了多次。

人永远不知道自己该要什么,因为人只能活一次,既不能拿它和前世相比,也不能在来世加以修正。

所以,每当他面临生命中重与轻的抉择的时候,他都会这样茫然无措,犹豫不决。事实上,托马斯短暂的一生的确是在重与轻的抉择和倾轧之中渡过的。他是布拉格的着名的外科医生,原本活得自由洒脱,自从爱上特蕾莎之后,身上便背负起一个女人全部的爱的重量和责任,这重量使他不堪重负,不断地下坠,下坠,像一片空中漂浮着的飞絮被雨水打湿,坠入地面,和大地融为一体。他的生命也因此被赋予了意义。在他的观念里,灵魂和肉体是截然分开的,他追逐众多女性的嗜好丝毫不会损害到他对特蕾沙独特而深刻的爱。一方面,他深爱着特蕾莎,认为特蕾莎是漂在涂了油脂的篮子里的孩子,偶然漂到了他的床榻之岸,他对柔弱的特蕾莎有着深刻的同情和无法表达的爱。另一方面,他又不肯放弃以往自由不羁交往众多女友的生活方式,不断的背着特蕾莎和其他女友约会。 他生活在特蕾莎因嫉妒无助而产生的痛苦的噩梦的缠绕中,穿梭在谎言和爱情之间, 对自己不忠的内疚,对特蕾莎的同情怜悯以及深刻的爱,交织在一起,形成一股强大的漩涡,把托马斯这叶自由飘荡的轻舟,一次次不断带入命运的深谷。

托马斯追随离家出走的特蕾莎从日内瓦回到祖国,应该是他继流亡瑞士之后命运的一次重大转折,也是他在轻与重之间抉择的最为显着的例证。我在想,如果在特蕾莎出走之后,托马斯没有回布拉格找她,而是留在日内瓦继续风流他的韵事,享受自由甜美的生命之轻盈,那么他的命运一定会是另一番完全不同的图景。我们也就不会看到小说结尾的悲惨结局了。事实上,当他又一次徘徊在轻与重的十字路口,站在寓所的窗口茫然地望着对面楼房的墙,他内心深处却反复重复着一句贝多芬的乐句:非如此不可!为何非如此不可?这可能就是他灵魂深处的声音。在特蕾莎离开他的最初几天,他一个人流浪街头享受自由空间的短暂的甜美,但他无法再去接触任何一个女性,他的脑海里总是浮现出特蕾沙无限悲哀的眼神和痛苦的表情。他在心里感受并放大着特蕾沙的痛苦,他无法摆脱特蕾莎的柔弱对他精神和情感的强大控制,他无法承受离开特蕾莎之后的生命之轻。于是,他放弃了轻盈的生活,重新回到祖国,回到了特蕾莎身边――他选择了重。

特立独行的托马斯在无限自由轻盈的生命状态下,被一次又一次地拖入命运重的泥潭,而这重的泥潭,除了他的爱情之责任以外,还有一个重要的根源,那就是强大的无法抗拒无处可逃的 社会动乱和政治黑暗。作者似乎在告诉我们,平凡的个人在社会政治的强大漩涡中无异于一只弱小的蚂蚁,个人的生活在无序癫狂的国家机器的碾压之下会被轻而易举地碾成粉碎。他厄运的开始源自一封影射当局的信件:希腊神话中的俄狄浦斯在完全无知无觉的情况下,犯下了弑父娶母的大罪,当他知道真相后,深感罪孽深重,无颜面见世人,于是自挖双目,流亡他乡,以残酷的自我惩罚来为无知犯下的罪过忏悔。难道无知者犯下的罪过就不该承担责任吗?一些苏联共产党当局以当时什么也不知道来搪塞以逃脱罪责,他认为是应该受到谴责的。就是这样一封对他个人生活看似无关紧要的信件,彻底改变了他的命运。于是,他由一名外科医生变成了街头的玻璃清洗工。

然而,使他写下这封信的动机是什么?是对政治的单纯热衷吗?我觉得不是。以托马斯特立独行的个性来看,他是媚俗世界的恶魔,他是不会热衷于政治的喧嚣去参与什么激进言论的。使他写下这封信的更为隐秘的原因,来自他那 危险 的比喻,这同样关乎他的爱情。

他无数次的深刻地感觉到,特蕾莎是一个被放在篮子里顺水漂来的孩子,有一天偶然地漂到了他的床榻之岸。是他收留了她。这个危险的比喻使他对柔弱的特蕾莎产生了深刻的同情和无法表达的爱。这难道不是命运?而俄狄浦斯这个希腊神话中的赎罪之神,不也正是一个被放在篮子里顺水漂来的孩子吗?这和特蕾莎有着多么致命的相似!所以,有一天当托马斯偶然在书架上翻到《俄狄浦斯》这本书的时候,又联想到了那个致命的比喻。于是,鬼使神差地写下了那篇改变他命运的关于俄狄浦斯的文章。我想, 这就是所谓的命运 的阴谋吧?于是,当他以知识分子的率真和孤傲拒绝在脱罪文书上签字的时候,他被政治巨手紧紧攫住的命运便不可逃脱了。于是,他失去了医生的优裕生活,成了玻璃清洗工。

那个时期,布拉格正被笼罩在斯大林的共产主义运动的红色恐怖中。大街小巷到处是政治话语的喧嚣,每一个生活的角落,似乎都有秘密警察的耳目,人们说的每一句话做的每一件事,都似乎有被监视偷拍录音作为反动证据的危险。日复一日,人们惶惶然生活在这阴云密布的异常沉重的政治高压下。然而此时,托马斯的生命居然以空前的轻的形态展现出来。因为他终于卸掉了多年来一直郑重地信奉并身体力行的医生的拯救人类生命的神圣使命,一身轻松,一如继往甚至更为狂热地投入到探索不同女性的事业中, 用生命的解剖刀剖开不同女性身上的那神秘的百万分之一的不同, 乐此不疲。

这真是一支重与轻合奏的别具意味的的人生回旋曲!

当政治的混乱和社会的黑暗代替了人道和文明,当政治媚俗堂而皇之地跻身博爱民主的殿堂,渺小的个体,只能挣扎在不能承受的重与轻交织的漩涡中。我们很难用道德家的眼光来评判他,――-托马斯,在他身上,实在是存在太多的卑劣――放浪,好色, 不忠,欺骗,他有着一切被道德君子所不耻的无耻之徒的特性,然而在他身上,同时又存在着正义,善良,仁慈,悲悯,率真,清高,自由等许多可以称之为美好的东西。他是一个在生命之重和轻 的博弈中苦苦挣扎的真实存在。作者对他未加任何道德的评判,――在道德沉沦的世界,一切都被预先谅解了,一切也都被卑鄙地许可了。

五、 生命是一张成不了画的草图

没有任何方法可以检验哪种抉择是正确的。因为不存在任何比较。如果生命的初次排练就已经是生命本身,那么生命到底会有什么价值?正因为这样生命才总是一张草图。但草图这个词还不确切,因为一张草图是某件事物的雏形,比如一幅画的草稿,而我们的生命却不是任何东西的草稿,它是一张成不了画的草图。

小说主人公的悲剧,不仅是他们所属的那个时代的悲剧, 同时也是我们许多现代人的悲剧。或许,作者正是在托马斯他们的身上,寄托了自己对人生无限未知可能性的探索吧。当看到小说结尾,我已经不能轻松地微笑,一缕深切的悲凉从遥远的天际袭来。

正如作家所感慨的那样,生命的初次排练便已经是生命本身,生命永远是一张成不了画的草图! 生命之画图是如此的潦草,还未来得及修正,也根本没有机会修正,就画完了匆匆的那一笔。也许一切的结果,无论暗淡还是辉煌,都不值得追悔或者赞叹,一切的抉择也没有什么正确和错误的区别,那只是一道生命的轨迹,因为对于我们所选择的道路,我们根本没有机会比较其优劣!而使我们必须这样走的理由,便是无数偶然表象下的必然,是你命中注定的非如此不可。这非如此不可是加载在我们身上的一道命运的符咒,那或许就是你最想要而不能得到的部分,是你内心真正的渴望。我们总是会在一个地方反复犯着相同的错误,反复重演着同样的悲剧, 我们正是从这反复重演的悲剧中,看到了自己生命的潦草画图,看到了自己的本性。它无关道德,只来自人心。

f132.cOm更多读后感扩展阅读

论语读后感5000字


论语读后感5000字

子曰:晏平仲善与人交,久而敬之。

子曰:君子食无求饱,居无求安,敏于事而慎于言,就有道而正焉,可谓好学也已。

子曰:晏平仲善与人交,久而敬之。这话有两个解释:一是晏平仲这人善于交友之道,与人相处时间越久,越让人感到尊重;另一个解释是晏平仲这人善于与人交往,与人相处越久,越对别人尊重。

驹于第二种说法,我倒有一个切身的体会。

话说浩然居士到这单位两年了,与一些同事渐渐熟识了。有一天一群同事没什么事,在一起闲侃,其中一位同事姓蔡,当时他拿我打趣,忽然我想起一事,记得以前看书,说有人给曾国藩写过一副对联:天子预开麟阁待,相公新破蔡州还。有人说以麟对蔡,对仗不工整,曾国藩气愤地说,蔡是灵龟,以灵对灵,有什么不工整?后来我查了字典,蔡字确实有龟的意思。

于是当时灵机一动。就拿他的姓名开涮,说知道蔡姓的来历吗?古汉语中,蔡是龟的意思朋友,你知道我说完后的结果吗?对了,那人勃然大怒,不欢而散。回头一想,这事确实是我不对,因为我犯了说话的大忌没有顾及人家的尊严。后来就找机会向这名同事表示了真诚的歉意。

语言就像是一把倚天宝剑,拿在武功高的人手里,可以行侠仗义,可以铲恶除一奸一。但是最可怕的就是让一个小孩子拿到这把宝剑,他可能会随意挥舞,一不小心就会害人害己。

看看上面的现金句一言可以兴邦,一言可以丧邦!这是对语言的重视,敏于事而慎于言这是对语言的态度。

在古代,有人主张干脆就少说甚至不说话,我想现在来看未免可笑。我们应当尽量成为语言的高手,让它为我们的生活服用,只是与人说话时要慎重,不论是单独谈话还是在众多的场合,都切记千万不要信口开河,就像一个拿着宝剑的小孩胡乱挥舞!

另外还有一事要注意,中国人过去有句话讲,熟而忘礼,这真是人的通病,我们对初认识的人,一般来说都能做到慎言,但是一旦日久天长,相互熟悉了,有时就无所顾忌了。其实不管是熟人还是生人,说话时都要维护人家的尊严,要慎言。所以要学人家晏平仲善与人交,久而敬之!

这一点浩然也做得不好,说出来这些心得,与大家共勉吧!

子曰:衣敝缊袍,与衣狐貉者立,而不耻者,其由也与?不忮不求,何用不臧? 子路终身诵之。子曰:是道也,何足以臧?

【易经】上说:天高地卑,乾坤定矣,卑高以陈,贵贱位矣。不错,古人所言不虚, 我们的社会并非平等,而是有贵有贱,有尊有卑。过去不是说三教九流吗?就是说人也是分三六九等的。

何者为尊,有权者为尊,何者为贵,有钱者为贵。既无权又无权的小民,自然要自卑而下贱了。所以饭店的服务生见了经理难免唯唯诺诺,门卫见了大款总要点头哈腰。像子路这样,穿着破布袍子和有钱人在一起,不卑不亢,实在难得。

要我看,尊卑贵贱虽然是一种事实,但却是最不合理的地方。老子说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在上天的眼里,人都是平等的,每个的生的时候,没有唅着金子出生的,死的时候,上帝也不会为大款高官派专车。所以在上帝的眼里人并没有贵贱之分

我们人类号称是万物之灵,其实从亿万年的眼光看,我们人类何尝不是宇宙中可怜的过客?宇宙永恒,人生有限,有这样石火电光中论尊卑贵贱,有什么意义?

所谓的尊卑贵贱都是以势力的眼光看的结果,其实一个人干什么,能做多大的官,发多大的财,自己能把握的不多,不能不承认有很大的命运因素。所谓富贵莫强求是也。但是从人一性一上来看,就是众生平等,没有贵贱区别。

可是现实世界,毕竟是一个尊卑的世界。这也是个事实。陶渊明当县令要接见上司,就得卑躬屈膝,可是他终于不愿为五斗米折腰,于是隐居了,这是惹不起躲的起的哲学。多少有点消极逃避的味道。相比之下,子路既不躲起来隐居,又不卑不亢的与权贵交往,这样的境界要更高。

怎样达到这样的境界?不忮不求,何用不臧是也,就是保持平常心,凡事通过正当的努力,能成功就成功,不成功就算了,不做非份之想,不做非份之想,就能保持人格的独立。所谓人到无求品自高。

与西方人相比,中国的尊卑意识更强。还记得有一位作家出国后,看到白人青年器宇轩昂的干着清扫工的活,清理着草坪;看见门卫不卑不亢地为大人物开门。觉得非常惊讶。其实如果承认生命是平等的,这就没什么好奇怪的了。不管人是干什么的,本质都是一样的,况且小人物能把自己的工作做好,不偷不抢,能安身立命、养家糊口就很了不起了,有什么好自卑的?这一点,我们真应当向人家学习。

所以,见了大人物,见了大款,不要自卑,要有自己的尊严。生命是平等的,人一性一是平等的,为什么要自卑呢?小人物有小人物的命运,但小人物也有小人物的自尊。我们没有钱没有权,这的确不是件另人高兴的事,但如果既没权又没钱,再没有了尊严,那岂不是更输得一干二净了。

子曰:吾十有五而志于学,三十而立,四十不惑,五十而知天命,六十而耳顺,七十而从心欲,不逾矩

(一)

以前刚读【论语】的时候,最喜欢最后一句,前面其他的几句都忽略掉了。后来渐渐的发现,其实算算看,从志于学,到而立,到不惑,在真实修养上,都非常不容易的事。当然,最喜欢的,还是最后这句,从心所欲,不逾矩。

庄子里有一这样段:惠施说有个大树很大,但是什么用也没有,说庄子的学说就是这样,不被世人所容纳。庄子说,你有这样的大树,何不树之于无何有之乡,广漠之野,彷徨乎无为其侧,逍遥乎寝卧其下不夭斤斧物无害者

庄子的文辞非常美,可是仔细一想就会知道,这段话,本身就像惠施的批评一样,大而无用。为什么这样说?你看,树可以找得到无何有之乡,广漠之野其实严格来说,树都很难找到这样的环境人能吗?谁能离开其他的人独自生活?谁也不能,就像电一影【东方不败】说得那样,令狐冲要退出江湖,任我行道:有人的地方就有恩怨,有恩怨就有江湖,人就是江湖,你能逃到哪里副去?(注1)

向往自一由是人的本一性一,但是现实的社会又充满种种有形的无形的规矩,让人不能逾越,比如各种法律、风俗、礼数等等,这固然是社会所必须,但确实又让人感到约束,于是生活中总有许多想做的事而不能做,想说的话而不能说,这也是人生的一种痛苦吧。

驹于这样的种种有形的无形的规矩,有几种态度。硬是反抗,是一种,比如像有一句话说不自一由,毋宁死就有抗的味道。再一种就是屈从,彻底放弃自我,完全随顺社会。再有一种就是逃避,比如陶渊明似的形形色一色的隐士。

浩然觉得这几种态度都不如孔子的从心所欲,不逾矩境界高妙。孔子人这句话,实在是人生的最高境界,值得向往。因为他既成就了内心的自一由,又不违背世俗的规矩。

(二)

这句话也是许多艺术门类的高妙的境界。

拿围棋来说吧:初学围棋,一定要学定式,要背、要记各种变化,但围棋手无不向往行云流水的境界,可是,新手却只能老老实实地用定式来应对种种变化。

但一个新手渐渐成了高手的时候,他可能有一天就开始自创新招了,开始不走定式了,可能一开局就往天元随手下一子呢。对于对手的招式,他不会背定式去应对了,他会分析这棋到底是怎么回事,然后决定下在什么地方。这时,他会觉得棋怎么下都可以,于是很可能走出许多定式上所没有的东西,让人一大吃一惊。这时他就能体会出行云流水的意境,也能享受从心所欲的快乐。

但是这个高手继续成长,也许有一天,又到另一境界:下棋时,依旧是从心所欲、见招拆招、行云流水,但是应对的招数,在别人眼里,就是某定式中的招数而他自己却浑然不觉,早已忘了定式。这就是从心所欲不逾矩的境界。

再比如,初学琴的人一定要练习种种姿势,种种指法,这令初学者非常痛苦。但是真正的大师在弹琴的时候,会时刻留心指法或姿势之类的规矩吗?不会的,他只是全身心投入到曲子里,享受音乐的美妙之旅了。但是,从别人的眼睛来看,他的指法不会错,姿势也不会错。这也是从心所欲不逾的表现吧。

子曰: 父母一之年不可不知也,一则以喜,一则以惧。

这是孔子在论孝道,关于孝道,在论语里是个非常重要的话题,在中国的传统文化里,孝道也占非常重要的位置。所以论语里有很多处都在讲孝道,什么父母在,不远游了、什么三年改父之道,可谓孝矣了。

朋友,你发现没有:中国古语说父慈子孝,为什么在论语里,只看到关于子孝的讨论,却看不到关于父一爱一、母一爱一的内容?你看吧,一句你都找不到啊。

为什么孔子只提子孝而不提父慈?我的理解是,父母一爱一子女是天一性一,不须要提。尤其中国的父母,对子女更是一爱一的深,只是他们很少直白的表达出来而已。

就拿我自己来说吧,当我真正体会到父母一之一爱一的时候,我已经二十四、五岁了。记得再那以前,我的父母对我的生活处处一操一心,象其他父母一样,这种一操一心往往太过份了。我反而觉应自一由受到了干涉,就像其他大多数的子女一样,甚至对父母有一种反感。

当我二十四岁那年,忽然生了一声病,急病,心律非常快,而且非常难受。家里人惊惶失措,急忙送到地方医院,大夫怀疑是心脏一病,说观察一晚上,第二天转到本地最好的一家医院去。我就躺的病床上,母亲就在我身边,那天晚上,她怕我出事,一一夜没有合眼,现在忘了当时的原由了,反正后来她说了那样一句,孩子,你要挺住,要是你出了什么事,一妈一活着也没什么意思了。我实在想不到平时很少言语的母亲、总是对我很严肃的母亲,会说出这样的话。当时我才忽然间感受到,在这样一个世界上,在另一个人的心里,我,竟然是这样的重要,我的生命,甚至就等同于她的生命,这个人就是我的母亲。那时我的心里非常难过,我强做平淡的说,生死有命,要是我真有个三长两短,您就当从没有养过我好了。她,摇了摇头说,你不要再说了,当时我没有看到她流泪,但是我真的能感觉到闪烁在她心里面的泪光。

后来,我去了哈尔滨治疗,快出院的时候,父亲陪我去门口的一家药店买药,因为这种药医院也没有,当时大夫开了三种药,有贵的也有便宜的,父亲到了药店后,毫不犹豫的选择了贵的那一种。那几天,父亲正患感冒,成天咳嗽,我说正好你也买点感冒药,他说行,于是热情的服务员一会就把十多种的药放到桌子上,可是父亲挑来挑去,只拿了一盒止咳药,其他的都不要。我说不行,光是止咳不行,得加上感冒药,服务员也跟着劝,可是他很固执,就是不听,匆匆就去交款了。我对服务员说,真不好意思,他这人太犟了。服务员边收拾边说没关系,接着感慨的说,小伙子,我在这卖了十多年的药了,据我观察,大多数老年人给年青人来买药,都是挑好的、挑贵的,自己买的时候,都是挑便宜的。那时我回头看了父亲一眼,他正走向款台,只能看到他的背影,那时我忽然一下子想起了上学的时候学的朱自清先生的【背影】父一爱一总是那样深沉含蓄。

所以我的感觉就是父母对子女的一爱一几乎是一种天一性一,尤其在中国,不怕父母对子女没有一爱一,只怕一爱一得太浓。但是中国的父母不象外国人那样直白外露,不到特殊情况下,子女常常感受不到。所以有时我甚至感谢那样的一次病痛,让我能够知道我的父母对我一爱一得何等之深。

所以论语也没有关于父母一之一爱一的讲述,实属正常,因为实在没有必要去讲。须要讲的是对孝的提醒,为什么呢?因为痴心父母古来多,孝顺儿孙谁见了!你看,就拿孔子说父母一之年不可不知,这好像是在说费话,子女怎么会不知道父母的年龄?那你可是试试,走在大街上,随便问一个人,你家孩子多大了?他一定会给你一个一精一确到月份的答案,但是你问问年青的人,他的父母多大?是哪一年生的?你自己看看有几个能答上来的?

父母一之年实际是代表了子女对父母关心多少的问题。

检讨一下吧,父母那样的关心我们,而我们对父母的关心有多少?知道父母是哪年生的吗?知道他们喜欢吃什么吗?知道他们一爱一看什么样的节目吗?知道父母内心中的希望吗?

论语里说,孝是仁之本,而孝,首先是要去了解、去关心自己的老父老母。

围城读后感5000字


围城读后感5000字范文一

《围城》这本书我读了很多遍,这次读完以后,对这本书又有了些新的认识。

有这样一说,方鸿渐就是作者的化身,甚至有的人还怀疑作者的博士单位是否也是虚构的。但无论如何,方鸿渐是个典型的知识分子形象这句话是无容置疑的。但正因为他是知识分子,而且是那种带着玩世的态度处世又有点良心的知识分子,才构成了他一生的第一圈围城.他希望做个大人物,这样的性格,似乎就决定了他的一生。

方鸿渐的第二圈围就是给他带来多灾多难的假学位。方鸿渐到底是个知识分子,在买假文凭之前,他也问问良心,他为自己起了最好的籍口:父亲是科举中人,要看报条,丈人是商人,要看契据。以他自己的口气,就是说了谎话,还要讲良心。说谎就说谎嘛,讲了良心这谎话就变得不伦不类了。既然讲良心,就干脆别买学位了。既然都不讲良心了,就干脆把学位发扬光大吧 害得自己当个副教授忍气吞声的,两头不着岸。

方鸿渐一生的第三圈围城,我想没有人会反对,是他在处理感情问题时候的玩世态度。也许从第,圈围城建立时,就决定了会有第二圈围城,就决定了会有第三圈围城了。在那个到处是小人物的时代,做个大人物并不是每个人都有能耐的。可是他还是希望做个大人物,买文凭时,希望自己能够使家翁感觉光耀门楣;买了文凭,又觉得有损道德。要知道,社会上只有两种人能够混得好。

种是真正大写的入,他们有他们独特的才能,他们有他们高尚的情操。他们是因为他们近乎模范的举止,才赢得别人的尊重。而另种,则是完全相反的。他们用旁门左道,说谎时,能够令自己都骗过来。他们深有城俯,他们的行为举止有时真是没有良心可言。而社会上更多的,是后者,从古到今都是如此。袁世凯用了多少手段才当上大总统 乾隆是如何登上皇位的 就连现在的企业在商场上竞争,也用尽手段,不是你死就是我亡。

可是,并不是所有人面对这些时都能够狠下条心的。多数的人都像方鸿渐样,有那么一点的良心,有那么点的虚荣。他们处处做小人,又不得处处提防小人。他们也知道世道的艰险,可是并没有好好地去接纳它。他们尝试去改变,就好像方鸿渐想知道韩学愈文凭的真伪,以此找回自己的公道一样。熟不知道,人家早就设定了陷阱等他踩进去。

或许《围城》的文学价值也正在此。它写出了人们不愿意正视的,真实的社会环境。

世道的艰险,可是并没有好好地去接纳它。他们尝试去改变,就好像方鸿渐想知道韩学愈文凭的真伪,以此找回自己的公道一样。熟不知道,人家早就设定了陷阱等他踩进去。

或许《围城》的文学价值也正在此。它写出了人们不愿意正视的,真实的社会环境。

《围城》是钱钟书先生一生中唯一的一部长篇小说,堪称中国近、当代小说中的经典之作,这是一部读来如嚼橄榄回味无穷的奇书。在妙趣横生、妙喻迭出的幽默外表下,深藏着令过来人低徊轻叹、令少不更事者 然若失。因此,它是一部以看似超然的调侃语调述说人生无奈的笑面悲剧。

围城取自书中才女苏文纨的一句话,城中的人想出去,城外的人想冲进来婚姻也罢、事业也罢,整个生活都似在一个围城之中,人永远逃不出这围城所给予的束缚和磨砺。书中方鸿渐与苏文纨、唐晓芙、孙柔嘉的感情纠葛,每每因自己的怯懦,不敢多言,言亦不由衷,甚至一步步陷入工于心计的孙柔嘉的婚姻陷井之中,最后自食婚姻苦果。这座感情围城,曾经令方鸿渐向往,之后又无奈于城中的无聊。而在三闾大学着实是一座事业的围城,这里面充斥着尔虞我诈、明争暗斗,时刻让人感到压抑,令本性善良却怯懦的方鸿渐不堪忍受,但当他离开那里,面对的却是一个集父母的封建思想,家庭的责任,事业的衰败,多层混杂的社会大围城之中,让他更加觉得无所适从,似乎所有的一切都被一只无情的大手掌控着。本就无材的方鸿渐也只会牢牢地屈服于这只手,逆来顺受的承受朋友的施舍,义无反顾得踏入爱情陷阱,事业低谷。整本书中,除了他对唐小姐的追求尚显出些他试图征服命运的思想外,其余的,指示方鸿渐徒劳的思想斗争和软弱的行为罢了。所以也就有了如此悲凉的结局。

除了方鸿渐,追了苏文纨二十年的赵新楣总也踏不进她的那一座围城,之后却仍逃不出娶妻生子的命运;方家上下逃不出封建传统思想这座围城;两任老丈人也逃不出面子的围城。总而言之,文中所有人都有自己心中的一座围城,大多也仅仅是为了一点私立或者是一个面子,这也是民-国时期封建思想与崇洋思想的盲目结合所带来的弊端。

自然,70多年前的事,如今再提似乎也是陷入了历史这座怀旧围城之中。钱钟书先生以这样幽默的语调,除了批判当时之人或顽固不化或崇洋媚外的种种行为,调侃当时老人的迂腐、留学生的傲气,揭露无谓的婆媳之争、妯娌之争、情敌之争、同事之争外,真正要阐明的就是:生活本就是一座大围城,人永远逃不出无尽的压力和束缚,永远要在无形的四堵墙下过完一生。每一个人都逃不出这样的命运,只是在于你在这围墙下是否活得精彩,假如你始终想着去冲出围城,那你永远只能独守空城,更加失去了生命中的价值。

事实上,这座无形的围城始终是存在的,只是钱钟书先生把30年代的这座城具体形象化了,让身处21世纪的我们看清了书中城中之人的喜怒哀乐、悲欢离合,言之凿凿其实也是为了使我们看清我们身边同样的一座围城。当代社会,竞争激烈,高手如云,存在的明争暗斗、勾心斗角比书中更加激烈也更凶险。就那还算单纯的学生来讲,学校、家庭、社会,每一个环境都是一座围城,每一种行为都处于一个围城。同学间的友谊和竞争、家庭里的亲情和压力、社会上的光明与黑暗,从我们出生起就建造着形形色色不可逾越的诸多围城。我们只有在其中不断拚杀,始终保持着一颗积极的心去创造这座围城里的异彩,让围城中的生活变的丰富。我们不会也不可能逾越这座城墙,因为只要我们有生活,那我们就永远处于一座围城之中。

生活本就是一座围城,婚姻与事业、学习与娱乐、发展与落后、成功与失败,都是这座七彩城中的一种颜色,每一个人每一件事都是城中的一种元素。当一切人和事因为努力和乐观而变得美好,当城中的色彩都均匀和-谐时,那么这座围城就不再是一种可怕的束缚和压力,而是一个幸福的乐园。没有人会试图离开她,即使是自怜自哀的方鸿渐也会喜欢,假恶丑也会被同化为真善美。也许世界永远不会变得如此美好,但允许我心中永远存在这种美好的理想。

《围城》里,作者写的是现代中国某一部分社会、某一类人物。这类人,只是具有无毛两足动物的基本根性的人类。

《围城》的主角方鸿渐,买了假文凭的他由乘船回国,到与苏文纨、唐晓芙、没见过未婚妻面的岳家一一疏远,再到一行人同去三闾大学,再到方鸿渐与孙柔嘉这间为家庭和事业而发生种种争吵最后分开,不经意的使人对方鸿渐由了解而同情,由同情而关切。他与苏小姐、唐小姐这间的纠葛,是他身陷爱情的围城的时候所经历的,最终他与孙柔嘉结婚可又闹得不欢而散,方鸿渐面对的爱情的围城是不成功的。在三闾大学的经历可谓是方鸿渐事业上的围城了。在这一城里,充满了勾心斗角,方鸿渐也受到了不少的倾轧,最后还是离开了三闾大学,可见,方鸿渐面对的事业上的围城也是失败的。在整个故事中,方鸿渐先是在周经理银行工作,而后在三闾大学任教,接着在报馆资料室上班,每次都没有混得出人头地,也与他带着点玩世的态度处世有关吧。

确实,我们的生活中围城随处可见。不仅仅是恋爱婚姻、工作事业,还有学习生活、交友处世,无一不有一个城把我们围着。围城被围困的城堡,城外的人想冲进去,城里的人想逃出来。

钱钟书用幽默的语言、深刻的哲理、巧妙的比喻,站在一定高度俯看人生,批判了人性的丑恶、虚荣。如:夜仿佛纸浸了油,变成半透明体了,它给太阳拥抱住了,分不出身来,也许是给太阳陶醉了,所以夕照晚霞隐褪后的夜色也带着酡红、孙太太眼睛红肿,眼眶似乎饱和着眼泪,像夏天早晨花瓣上的露水,手指那么轻轻一碰就会掉下来、苏小姐双颊涂的淡胭脂下面忽然晕出红来,像纸上沁的油渍,顷刻布到满脸,腼腆得迷人。又如:我们一天要想到不知多少人,亲戚、朋友、仇人,以及不相干的见过面的人。人事太忙了,不许我们全神贯注,无间断地怀念一个人。我们一生对于最亲爱的人的想念,加起来恐怕不到一点钟,此外不过是念头在他身上瞥过,想到而已、一个人的缺点正像猴子的尾巴,猴子蹲在地面的时候尾巴是看不见的,直到他向树上爬,就把后部供大众瞻仰,可是这红臀长尾巴本来就有,并非地位爬高了的新标识。这些语句给我留下了非常深刻的印象,时而让人忍俊不禁,时而又想像着作者所描述的情景,给人深深的同感,仿佛身临其境、如见其人。

作者把人性的虚荣讽刺得淋漓尽致。对于大学教授,他们借着兵灾来吹嘘:汪处厚得意地宣扬他南京的房子;陆子潇流露出战前有两三个女人抢着嫁他;李梅亭在上海补筑洋房;方鸿渐也把故乡老宅放大了好几倍 日本人烧了许多空中楼阁的房子,占领了许多乌托邦的产业,破坏了许多单相思的姻缘。对于方鸿渐的两个弟媳,则是开了自己嫁装的虚账,调查孙柔嘉的陪嫁。人物形象是那么鲜明。

当我读完全文后,有一种怅然若失的感觉,感到意犹未尽,故事戛然而止了。是啊,一切就这样都结束了吗?对于主人公的故事,对于整个《围城》,让人去细细地思索、静静地品味、慢慢地鉴赏。全文最后一句话:这个时间落伍的计时机无意中包涵对人生的讽刺和感伤,深于一切语言、一切啼笑。这种时间上的巧合不正是反映了世事的苍凉与变迁吗。

《围城》读后感5000字范文二

在学完《窗》这篇课文后,钱钟书先生幽默风趣的语言深深地吸引了我,所以我又读了他的唯一的一本长篇小说《围城》。在《围城》的重印前记中,钱钟书提到自己有些另一本小说《百合心》,但因为手稿的丢失他就没再写了。他认为《围城》写得不够好,如果《百合心》写成了,那一定会比《围城》要好。在我看来,《围城》里的文字细腻,对人物的心理描写刻画得极为到位,而且我觉得《围城》里最精彩的要数那些妙趣横生的比喻。这些比喻很特别却又富有生活气息,这其中也充满了讽刺。

刚开始读的时候我并不理解为什么小说要叫围城,因为开始的一、二章,包括第三章的上半部分都没有提到围城。作者是在赵辛楣安排的一场饭局中,很巧妙的由诸慎明谈到自己与罗素的交往,赵辛楣祝贺诸慎明可以娶到一位好太太,但是却被学哲学的方鸿渐一口否定:哲学家从来没有娶到过好太太,罗素也离了好几次婚,这样引出了英国人的一句话:

结婚仿佛金漆的鸟笼,笼子外面的鸟想住进去,笼内的鸟想飞出来;所以结而离,离而结,没有了局。

而这句话在法国的比喻就成了城堡,这便是围城。纵观整本小说,作者都围绕这方鸿渐的爱情经历来写,但又不类似于《飘》、《傲慢与偏见》的着名的外国爱情小说。《围城》不仅仅是一本爱情小说,它更多的是融入了作者对人生的思考。

读完《围城》花了我不少的时间,因为我读它的时候不像读其他的书那样一目十行。《包法利夫人》虽说是经典之作,也对这个社会有着不满与讽刺,但读起来篇目过长,容易让人失了兴趣。福楼拜的语言再优美,用词再精确,在我看来却不及钱钟书一个生动的比喻,在充满讽刺之余可以令人开怀大笑。《围城》可以说是新时代的《儒林外史》,再加上幽默的语言,令我忍不住要细细品味,咀嚼其中的深意。围城中的每个人物都是社会形象的代表,每一个人物都是特殊的一派,但在当时的背景看来却又属司空见惯。下面就是我提取的书中一部分关键人物的点评:

方鸿渐

作者以两个亲戚的形象为原型:一个志大才疏,常满腹牢骚;一个狂妄自大,常自吹自唱。在此基础上再加上自己的经历,构造了小说的主人公方鸿渐。但有趣的事,作者的经历由于方鸿渐的经历大不相同:同是留学,但方鸿渐却是在国外聊以度日,最后弄了个假文凭,回国后还要被人嘲笑;回到上海后,未婚妻已经去世了,要住在岳父家里,在岳父的银行谋事,寄人篱下;爱情来了,但去得也像来时那样迅速,仿佛一切都只是一场梦;偶然中和辛楣成了患难之交,到了三闾大学后却又要分道扬镳;难得的婚姻在回到上海又有遭遇失败,一切都好像没有了终点。

对于方鸿渐而言,经历过的苦与累,别人对他的嘲讽与怠慢,都磨光了他刚留学归来时的才气。在与唐小姐还没有开始便结束的恋爱中,鸿渐受尽了失恋的折磨,同时也让他看清了周经理两夫妻的小人之心:一边说着鸿渐是个不可多得的好女婿,若是将来鸿渐结婚了,一定要让那女孩做自己的干女儿,在知道鸿渐恋爱后,对鸿渐的态度却变得越来越差,似乎鸿渐对不住他们已死的女儿。如此态度上的变化,难怪最后会闹翻。当鸿渐收到三闾大学的电报后,即准备动身到三闾大学任职教授,路上与赵辛楣成了莫逆之交,揭示了他人生中的另一半孙柔嘉。即使在三闾大学的生活并不愉快,也在那里与辛楣分道扬镳,最后回到上海更是受尽了气,与柔嘉的婚姻生活也不尽人意,但这就是围城,一切都在重复着,没有结束的一天。

对于方鸿渐,我佩服他的才气,小说的上半部分中充分显露了他的口才和余人打交道时的圆滑。后来的生活遭遇使他受尽委屈,本应是左右逢源的留洋学生,却被生活逼的脾气暴躁,也已收回了自己的婚姻与事业,令人可悲可叹。

苏文执

苏小姐可以说是一位巾帼英雄,若是说鸿渐的学位是可以乱真金的黄铜,那么苏小姐的学位就是24K的足金。无论是修养还是学识,这位苏小姐在小说的前半部分都代表了男人心目中理想的形象,有学问,家世好,人长得也漂亮,就是年纪大了点。

苏小姐喜欢鸿渐,这从一开始就表现出来了。她不喜欢看见鸿渐老是和同船的鲍小姐在一起,在鸿渐与鲍小姐在一起时她对鸿渐是冷淡的,等到鲍小姐在香港一下船,她便与鸿渐变得友好,事事为鸿渐着想。小说中有这样一段描写:

明天,他替苏小姐搬帆布椅子,有了些力,衬衫上迸脱两个钮子,苏小姐笑他小胖子叫他回头把衬衫换下来交给他顶钮子。

回到上海后两人便分道扬镳,过了好久才再次来往。当鸿渐主动去拜访苏小姐的时候,苏小姐对她的态度异常冷淡,那一次鸿渐碰到了苏小姐当时的未婚夫赵辛楣。苏小姐在辛楣面前说鸿渐的好话,惹得辛楣嫉妒,从此两人便结下了梁子。鸿渐也在那里认识了苏小姐的表妹唐晓芙,这个令他爱的痛苦的女人。后来的一段日子里,苏小姐与鸿渐的来往愈来愈频繁,终于有一天,苏小姐向鸿渐表明了爱意。鸿渐当时傻了眼,好久才恢复过来。隔天他在寄去的信里表明了决绝之意。苏小姐心灰意冷,与曹元朗结了婚。一年后,他们在香港再次相遇,苏小姐已变成了势利之人。

苏小姐纵使学位高,家世好,但她身上却有女人普遍拥有的嫉妒心理。在她与鸿渐来往时,她也千方百计阻止自己的表妹与鸿渐见面。在鸿渐向她表明自己已经心有所属时,她又到晓芙那里抹黑鸿渐,最终致使两人的恋情告终。加了一个自己不喜欢的人,在一个充斥着名利的世界中生存,使她变得势利,也看不起人。 苏文执也是可怜,自己的人生在她的嫉妒心和欲望的驱使下扭曲变形,也不只是活该还是可悲。

周经理夫妇

方鸿渐的留学费用是周经理夫妇资助的,留洋回国后也是住在他们家,工作也是安排在他们家的银行当一名小职员。周家可以说是对鸿渐这个没过门的女婿安排好了一切,而鸿渐则住在他们家顺便辅导未婚妻的弟弟的功课。

在留洋期间,鸿渐曾经写信要推掉父亲帮他准备的婚事,结果却被父亲一口回绝。不了自己的未婚妻却过世了,自己回到上海后便去周家拜访,周家的人喜欢她,便为他安排好了一切。周太太告诉鸿渐,以后他的妻子一定要做她的干女儿,这样鸿渐还会是她的女婿。话说得好,可是鸿渐在周家的生活却并不如意,他指导小舅子的功课,但是也受尽了小舅子的气。另一方面,周太太总认为自己是长辈,有责任从鸿渐的嘴里套出些什么,惹得方鸿渐避着她不见面。

虽说鸿渐未来的妻子要作舟太太的干女儿,但干的终究是不如亲的,在周太太知道鸿渐有喜欢的人后,说话变得刻薄,处处针对鸿渐,似乎鸿渐有负于她的女儿。再加上周先生,用现代人的话说就是个妻管严,事事顺从周太太。在周先生与周太太双重压力下,而且这时鸿渐又收到三闾大学寄来的电报,聘他做教授,一气之下他辞了职,离开了周家。事后周家人又反悔了,但一切都无法挽回了。

周家人这种类型的人普遍存在于各个时代,一气之下犯下了大错,事后又后悔不已,正是这类人的特征。虽说周家的人将鸿渐逼走不是大错,但是这种举动也不免伤了两家人的和气,可是这世界上没有后悔药。

赵辛楣

赵辛楣小说中的重点人物,他开始视方鸿渐为情敌,后来苏文执嫁给草原浪,他又和鸿渐变成了兄弟。赵辛楣学政治出身,到美国留学过,见识、家世都比方鸿渐要好。方鸿渐在 三闾大学的教授职位就是赵辛楣托校长高松年给的。而当他在三闾大学受了气,决定离开三闾到重庆谋事时,他的能耐再一次显露出来,他的人脉广,到哪里都很吃香,这也是方鸿渐所羡慕不来的。

赵辛楣刚开始时喜欢苏小姐的,但后来他认清了自己并不爱她,在她结婚的时候也就没那么心灰意冷了。他和方鸿渐还有孙小姐、李梅亭、陆尔谦一行五人,同去三闾大学任职。一路上困难重重,赵辛楣依然冷静应对。说实在的,我很欣赏他,因为他有主见,不像方鸿渐的鲁莽,也没有同路的李梅亭的奸诈与吝啬。

可惜,在方孙二人回到上海后,他很少回方鸿渐的信,似乎这段经过了困难重重的旅途所构建起来的友情并不怎么牢固。我顿悟,世界上本来就少有真心的朋友,再加上小说的背景是在十九世纪三十年代的中国,友情在大,也抵不过金钱的诱-惑,生死面前,难道还有情义可说吗?如果有,也早被军队的马蹄踏平了,被日本鬼子的刺刀刺穿了。亏得方鸿渐到最后还把希望寄托在那长久以来只有一封信寄来的赵辛楣身上,还有类似的想法:旧历年可以在重庆过、似乎一切会有办法。对于方赵二人的友情,我觉得更想买回来的东西,过了保质期,也许东西还能用,但功效却大不如以前。

高松年

高松年是三闾大学的校长,是一位科学家,专长是生物学。他自以为有很高的学识,满腹的经纶,却闹出了不少笑话。在他到三闾大学任校长前,他的朋友为他饯行,他的朋友觉得学校要出名,就必须要有出名的教授。对于这一个观点,高校长并不同意,他说:

名教授当然很好,可是因为他的名望,学校沾着他的光,他并不倚仗学校里的地位。他有架子,有脾气,他不会全副精神为学校服务,更不会绝对服从当局的指挥。万一她闹别扭,你不容易找替人,学生又要借题目麻烦。我以为学校不但造就学生,并且应该造就教授。找一批没有名望的人来,他们要借学校的广,他们要靠学校才有地位,而学校并非非有他们不可,这种人才真能够跟学校合为一体,真肯出力为公家做事。

本来只是信口胡扯,但是在朋友的恭维之下,他就把这番话当成了办学的理念。如此令人啼笑皆非的话,实在不敢相信是由一位大学校长,一位科学家所提出来。胡扯变成了真理,也实在是幽默与讽刺。

在为人方面,高松年就是说一套做一套的典型代表。李梅亭是他多年的同事,他答应了让李梅亭作系主任,可是到最后也只能做个普通的教授;再者,他发电报时说让鸿渐佐教授,到了三闾大学鸿渐也只能做个副教授。这两件事都说明了高松年的这个特点。高松年这个人心思慎密,但是和蔼的校长形象最终还是被人撕毁,小说中虽没有名讲,但从高校长的行动上可以看出,他喜欢汪太太,而且觊觎汪太太的美色。他办大学搞得一塌糊涂,汪教授辞职了,鸿渐夫妻被他逼走了,赵辛楣也走了。可谓失败,但这都是他一手造成的。

孙柔嘉

在长途旅行中,辛楣曾经跟鸿渐说过,结了婚再旅行不如旅行完再结婚,因为旅途中的相处最能看出另一半是否适合自己。这不是没有道理,但是这件事在鸿渐和孙小姐身上却不能很好地实现。经过了旅途,他们对对方都有了一定的了解,也不讨厌对方,但讽刺的是,他们的婚姻应该是以失败告终的(书中作者并没有明说)。

柔嘉长得不如唐小姐,也不如苏小姐,但鸿渐最终选择的却是她。她没有很好的家世,在方家人面前并没有留下很好的印象,也不能讨方家人的欢心,可以说不是一个理想的媳妇。她是一个大学生,有自己的主见,对鸿渐不会毕恭毕敬,这也许就是他们经常吵架的原因。 作为一个女人,生在重男轻女的家庭里,父母对她的态度冷落,只有姑母真心对她好,而她也是那个家庭里姑母唯一的追随者,这也难怪她会事事向姑母报告,事事听姑母的安排。

柔嘉与鸿渐之间,我读不懂他们之间的爱情,似乎并不存在什么爱情,只是两个人在一个特殊的情况下走在一起罢了。柔嘉愿意为了鸿渐而放弃在三闾大学的工作,是她为鸿渐着想的表现;但鸿渐对柔嘉,我觉得没有了当时对唐小姐的感觉。无论是结婚前还是结婚后的两人,都在吵架中度日。婚前的都是围绕着辛楣对鸿渐的影响以及身边发生的事情,浑厚就是互相攻击双方的家庭。鸿渐觉得孙家人看不起他,把对孙家人和自己家里人的气都发在柔嘉身上;柔嘉觉得方家的人处处针对她,重重压力下,又要忍受鸿渐对她的冷嘲热讽,只好发泄出来。

两人的婚姻不知可否算一个悲剧,意外的开始,意料之内的结束。我觉得造成这样的婚姻悲剧的因素中,双方的家庭给他们施加的压力占了很大的一部分。如果鸿渐不受气,他也不会拿柔嘉当出气筒,不会引起柔嘉的反感;如果柔嘉的姑妈不是一味的看不起方鸿间,恨铁不成钢,也不会让柔嘉对鸿渐施加压力。但世界上没有那么多的如果,故事的背景是在日寇横行无忌的中国,那时纵使已经有很多学生外出留洋,但老一辈人的脑海里依然有着坚实的封建思想,自由婚姻的思想也被人所排斥。而柔嘉的姑妈,是一位留美的博士,美国的民-主、平等的思想对她有着深刻的影响,而她的想法也影响着柔嘉。方鸿渐不希望事事靠姑妈,孙柔嘉不希望方家人打扰他们的生活,这本身就不可能会发生,所以两人的婚姻也只能以失败告终。

唐晓芙

唐小姐被人认为是一个美丽的梦。她不被卷入任何带有讽刺意味的事件中,在小说中她也只是出现了很短的篇幅,但是她所代表的与书中的其他人物不同。不只是为什么,作者令她与围城中的人不同。对此,有人认为她代表的是作者一个美好的梦,所以作者不忍让这个梦破灭。

方鸿渐爱她,但是却错过了她。唐小姐美丽、直率,是一个好女孩,她也喜欢鸿间。这从她收到鸿渐退回给他的信后,哭的梨花带雨就可以看出来。在这围城中,每个人都是可笑的,唯独唐小姐没有给人这种感觉,所以才会说她是一个美丽的梦。

如果细读《围城》,就会发现每个人物都有可圈可点的地方,每一个人物都是有趣的。在这围城里,一切都不会了结,书中的最后一句说了:

这个时间落伍的计时机无意中包涵对人生的讽刺和感伤,深于一切言语,一切啼笑。

这本书继承了《儒林外史》,但是在幽默的讽刺上,《围城》却远远的超过了《儒林外史》。而且我觉得这本书真正吸引人的地方,就是书中的比喻,那时无论读多少次都不会觉得乏味,每一次都给人眼前一新的感觉。也许有人会说钱钟书的一生只写了《围城》这本小说,可惜了他的才华。但我认为,好书,只要一本就够了。

红与黑读后感5000字


红与黑读后感5000字

玖【红与黑】是一段太过漫长的过程,因为时间已给了作家和作品最无私而又公正的评判,我的阅读态度自不能像对畅销书那样肆无忌惮,又不能像对言情小说那样不置可否。我是在用心灵去与那个时代交谈,重点也放在历史以外的探究和思考。

引领我啃完着本书的是其本身的巨大魅力。作者从一纸简单的刑事案件资料中展示出那个时代广阔的社会画面,把一个普通的刑事罪行提高到对十九世纪初期法国资产阶级社会制度,进行历史和哲学研究的水平。小说令我看到在生硬的历史书上无法感受的,那段法国大贵族和资产阶级交替执政的关键时期的状况。我从中了解到现实主义作品的另一种艺术特色司汤达倾心的人的灵魂辨证法;这与以往我从【高老头】、【欧也妮?格朗台】中体会的巴尔扎克的造成一个人的境遇有很大不同。

全书最耀眼也是文学史上著名的人物自然是于连?索雷尔,平民出身,较高文化,任家庭教师,与女主人发生恋情,事露,一槍一杀恋人,被判死刑是他一生的骨架,追求幸福的热情和毅力、对阶级差异的反抗所表现出近乎英雄的气概就是动人的血肉。作者用淡化物质描写而突出心灵跟踪的手法强化的,正是于连处在青年的冲动下追求英雄的梦想经历,这是对那个社会形态的反抗,也是对碌碌无为、虚度青春的反抗。

在社会现实阻碍实现抱负时只有两种选择:退避或是反抗。那些当着小职员不求上进、整天抱怨生活乏味的青年就是退避者,他们或许平庸得舒适却被社会的前进所淘汰。能不断树立人生目标、决定实现人生理想的便是和于连有同样气概的反抗者。这个时代当然不欢迎虚伪的言行作为手段,但仍然需要对生活的热情来反抗空虚的度日。这样,于连悲剧一性一的结局除了昭示个人反抗行不通外,就有了对当今社会更实际的意义。

写至此,不得不引到这部小说的一个创举使于连与德?雷纳尔夫人心灵的一爱一情和于连与德?拉莫尔小一姐头脑的一爱一情相映成趣。尽管这两个贵族女一性一的一爱一情方式迥然不同,一个深沉,一个狂一热,他们在这两个基本点上却是一致的,那就是:对本阶级的厌恶,对封建门阀制度的叛逆。记得当于连发现自己的一爱一情正蜕变成虚荣的工具时说我把自己毁了,可之后的细节是一种高傲之间带着恶意的表情很快的代替了最真挚、最强烈的一爱一情的表情。这时的贵族小一姐却是摆脱了一向慢得像乌龟爬一样的生活,用丧失尊严的方法博得一爱一情。书中两段悲剧一爱一情的进展始终伴随着新贵的若即若离和于连的自卑带来的怀疑,直至生命将要终结时,一爱一情才爆发出无济于事的原始的火花,令人感怀。

当我将落笔时,发现用意识写出感想的时间已可与用一精一神阅读原著的时间相比较了。我兴奋于自己得到反抗平庸的启示,感动于那些尽管扭曲而依然壮烈的一爱一情片段。当有人提及【红与黑】,我可以自豪地在回答我读过后面加上一句我也掩卷沉思过。

子曰:五十而知天命。现今五十岁上下的中国知识分子,很少不知道有一本法国小说叫做【红与黑】的,因为他们当中的许多人都在年轻的时候读过这本书,都怀着激烈昂一奋甚至矛盾的情绪对待过书中的主人公,无论他们是喜欢他还是讨厌他,是同情他还是鄙视他。他们后来也都被教导过怎样读这本书怎样看这个人。于是,喜欢这本书同情这个人的许多人改变了态度,有的是心悦诚服,有的是一陽一奉一陰一违,有的则是钳口不言了,当然也有人为这本书这个人付出过代价。一本书让一些人激动,让一些人愤怒,让一些人恐惧,也让一些人不惜兴师动众口诛笔伐强迫另一些人改变看法和态度,这就是【红与黑】在中国的命运。俱往矣,那个距离我们还不太遥远的史无前例的年代!还有那个虽非史无前例却已然开始有些离奇的年代!

不过,平心而论,对一本书提出怎样读的问题,本身并非别出心裁,更不是发明创造,当然也无可非议,这是所有可以被称做伟大的小说的共有的品格。例如【红楼梦】,有人读出了革命,有人读出了政治,有人读出了一爱一情,有人读出了人生,等等。或者就如鲁迅先生所说的那样:经学家看见【易】,道学家看见一一婬一一,才子看见缠一绵,革命家看见排满,流言家看见宫闱秘事,似乎亦无不可,只是请这些种种的家勿强迫别人见他们之所见,以怎样读为由在别人的灵魂里动刀动一槍一的。【红与黑】也是一样。自一八三年以来,一个半多世纪中,人们从中看出的东西决不比从【红楼梦】中看出的少。有学者说关于【红与黑】的研究已经成为了西方的红学,这不是夸大其词。在中国,关于曹雪芹的【红楼梦】,有所谓红学和曹学;在西方,关于斯丹达尔(他的名字曾经被译做司汤达)的【红与黑】,则有红学和贝学,因为斯丹达尔本名叫亨利贝尔。这里把两本书扯在一起,并没有打算作一篇比较文学论文的意思,实在是因为这两本书的因缘不单单在它们都有一个不寻常的命运,而是因为它们都有一个不寻常的怎样读的问题。曹雪芹写道:满纸荒唐言,一把辛酸泪。都云作者痴,谁解其中味。斯丹达尔则坚信五十年后【红与黑】才会有读者,他说:我将在一八八年为人理解。我看重的仅仅是在一九年被重新印刷。或者做一个在一九三五年为人阅读的作家。看来,怎样读才能解其中味,乃是这两本书面临的共同的问题。

研究者已经用丰富的事实证明了,【红与黑】真实地再现了法国波旁王朝复辟以后的历史氛围。斯丹达尔是个旅行家,足迹遍及巴黎和外省的许多地方,他利用细腻的观察和切身的体验,准确生动地描绘了外省生活的封闭狭隘和被铜臭气毒化的心灵。在小城维里埃,耶稣会横行霸道,资产阶级自一由派虎视眈眈,封建贵族则感到危机四伏;不过,从上到下从贵族到平民,最高的行为原则只有一个:带来收益。巴黎的上流社会则以烦闷无聊为特征,花天酒地,寻一欢作乐,夸夸其谈,但都掩盖不住他们对拿破仑的仇恨和恐惧。在巴黎,在外省,复辟的贵族和反动的教会都一样地害怕再来一次革命,这是一个停滞、萎一缩、丧失了活力的社会。自一由资产阶级也不见有更多的光彩,他们与封建贵族既相互对立又相互勾结。斯丹达尔在小说中设置了许多准确的时间参照,例如选举的时间、话剧【一爱一尔那尼】和歌剧【曼侬莱斯戈】的演出、秘密宗教组织圣会影射信仰骑士联合会等等诸如此类的史实,都令当时的读者一眼便可看出那是查理十世的治下。研究者还为书中的许多人物找出了可能的原型,例如德莱纳市长的原型是卡里克斯特德皮纳侯爵,斯丹达尔早年的一个同学;年轻的阿格德主教的原型是红衣主教德罗安公爵,不到四十岁就当了贝藏松的大主教;总理德奈瓦尔先生是德波利涅克亲王,一八三年的外交部长,当年又担任了总理;德拉莫尔侯爵的则是一爱一德华德菲茨雅姆公爵,贵族院议员,国王的亲信,等等。这一切都使【红与黑】具有一种历史的真实感。

研究者利用斯丹达尔本人的文字和当时报刊的材料,揭示出【红与黑】的副题【一八三年纪事】并非虚言,确为七月革命前夕山雨欲来风满楼的政治形势的真实写照。他们早就把目光把投向了书中有关秘密记录的四章,认为是作者以真实的政治事件为蓝本写出的,即一八一七年保皇一党一人密谋请求外国的军事保护,对付日益迫近的革命危机。晚近的研究则抛弃了这个蓝本,径直指出斯丹达尔于一八二九年和一八三年写给朋友的信中就站在共和一党一人的立场上谈论一八三年的内战危机,几乎用的就是小说中的语言。在当时报刊中的文章中已经出现了密使、秘密记录的字样,有的文章甚至列出了参加秘密会议的人的名单,其中就有刚刚上任的总理德波利涅克亲王。有案可稽,查理十世的政一府确有企图废宪的活动,而且把希望寄托在莱茵河的彼岸。著名的极端保王一党一人维特罗尔在回忆录中透露,保王一党一人在一八三年企图发动政变,用君主专制取代当时的君主立宪制。有的研究者甚至认为这几章是全书的关键,这当然是一种以阶级斗争为纲的观点,似乎是模仿第四回【红楼梦】的总纲的说法。

研究者无一例外地怀着极大的兴趣关注于连索莱尔的悲剧命运,因为他是小说的主人公,全部【红与黑】就是他浮沉升降兴衰荣辱的过程。一个孱弱腼腆的平民青年只靠着自己的聪明才智和坚韧不拔的毅力在一个等级森严的社会里奋斗,为了实现他那巨大的野心,他不仅要处处显示知识和能力上的优势,还要采取种种不大光彩的手段,例如虚伪、作假和违心之举。然而正当他爬上一定的位置,自以为踏上了飞黄腾达的坦途时,一封信就打断了他上升的势头,让他明白他仍然是一个汝拉山区穷乡下人。他曾经试图摆脱自己受欺凌遭蔑视的地位,以为在贵族社会里爬上高位就是实现了自己的抱负,然而他终于不曾放弃他最后的防线,即他的尊严。在这个人物形象的身上,作者打上了或深或浅的个人印记,读者也倾注了最复杂最矛盾也最激烈的感情。有的研究者在于连的身上看到的是心灵的诗意和社会的平庸之间的对立和冲突,是社会对个人的戕害以及个人对社会的反抗。有的研究者认为,于连的全部心灵都体现着一种与封建观念相对立的思想体系,一种以个人为核心的思想体系,这种思想体系决定了他和那个行将灭亡的社会之间的不可调和的冲突,也决定了他无可挽回的悲剧命运。有的研究者则认为,于连的悲剧是小私有者盲目追求个人利益的悲剧。于是,于连究竟是个个人主义野心家,还是一个反抗封建制度的资产阶级英雄,值得同情,还是应该受到批判,等等,就成了人们争论不休的问题。

研究者怀着同样强烈的兴趣关注于连的一爱一情,因为于连的成功以同两个女人的恋情为标志,他也是在这两个女人的一爱一情中走向死亡的。于连和德莱纳夫人的一爱一情始于于连的诱一惑,止于德莱纳夫人的征服;于连和德拉莫尔小一姐的一爱一情则始于德拉莫尔小一姐的主动争取,止于于连的消极排拒。一个是心灵的一爱一情,一个是头脑的一爱一情,结果是心灵战胜了头脑。对于连来说,一爱一情是手段,飞黄腾达、社会成功才是目的;然而于连毕竟是善良的,他不能在一爱一情中始终藏着心计,反而极易动真情。在试探中,在缠一绵中,在痛苦中,在激一情澎湃中,在感情的种种波折中,他都有真情的流露。他真诚地一爱一过德莱纳夫人,也真诚地一爱一过德拉莫尔小一姐。当他一旦明白社会成功并不就是幸福的时候,他离开了德拉莫尔小一姐,投入了德莱纳夫人的怀抱。于连的两次一爱一情经历,对于连来说,是破除迷障走向清醒;对斯丹达尔来说,则是一种一爱一情观的呈现,一爱一情不仅仅是肉一体的接触,更是两颗心灵的融合。德拉莫尔小一姐的感情固然也从造作走向真实,但其支柱始终是一种思想,为斯丹达尔所不取;德莱纳夫人的感情则始终是一种心灵的呼唤,是自然的,为斯丹达尔所赞许。如果说把【红与黑】称作一爱一情小说会给人一种偏狭之感的话,究竟还是比将其称作政治小说更为自然,不使人感到窒息。

喜欢考证的研究者提一供了大量的材料,证明了【红与黑】和两宗刑事案件的联系,一宗是于一八二八年二月宣判的贝尔德杀人案,一宗是于一八二九年三月宣判的拉法格杀人案。贝尔德的生活经历和于连的大体相似,斯丹达尔大概是拿来做了小说的框架,但是他显然不满意贝尔德在法庭上的表现,因为他试图获得法官的同情以求免于一死。斯丹达尔把拉法格在法庭上的表现移植到了于连的身上。拉法格是一个细木匠,他残忍地杀死了他的情一人,被判处五年监禁。然而他在法庭上极为镇静,坦然叙述犯罪的详细经过,斯丹达尔读过报道极表钦佩,多次在他的【罗马散步】中提及,并比之于奥塞罗,甚至将其与罗兰夫人、拿破仑等并列,称之为有高贵的灵魂。然而,这种联系毕竟是在写作的过程中发生的,而不是斯丹达尔看了案情的报道才有了【红与黑】的创意。早在一八二七年出版的小说【阿尔芒斯】中他就表达了描绘当代风俗的愿望,继而在一八二九年十月二十五日夜里萌生了以一个年轻人命运为中心写一本小说的念头,当时他给这本未来的小说起的名字是【于连】。那两宗刑事案件只给他提一供了故事的骨骼,而生气灌注的血肉,诸如历史氛围、社会现实、风土人情、人物心理等等,则完全出自他的艺术创造。应该补充的是,斯丹达尔本人从未提及【红与黑】和这两宗案子的关系,而在思想的高度和哲理的深度上,两者显然不可同日而语。

上述种种,就是研究者在【红与黑】中看出的主要东西,区别大约只在程度和色彩,如有的人看出了复辟和反复辟的阶级斗争规律之类。只看到其中一点,显然难逃以偏概全之讥,然而面面俱到,来个大汇合,是否就解了【红与黑】的其中味呢?我以为未必。因为读者看到上述一个或几个方面,甚至全部,并不是一件十分困难的事情,然而斯丹达尔却反复申明:他五十年后才能得到理解。当然,斯丹达尔五十年后甚至一百五十年后是否为人理解,看来仍旧是个问题,但这究竟意味着,【红与黑】必然有一个超越上述一切的东西存在,它超越了复辟贵族的倒行逆施,超越了反动教会的严密控制,超越了小城维里埃的三头政治,超越了巴黎十二人的秘密会议,超越了于连的一爱一情,超越了于连的死,总之,超越了一八三纪事。

在【红与黑卷上】的卷首,斯丹达尔引用了假托丹东的一句话:真实,严酷的真实。作为题词;在【红与黑卷下】的卷首,他引用了圣勃夫的一句话:她不漂亮,她不搽胭脂。作为题词,其意也在真实。【红与黑】的真实,如果单说历史的真实的话,那是有目共睹的,当代人也是承认的。然而斯丹达尔还有一句题词,置于全书总目录下,即用英文写的献给少数幸福的人,这可以理解为:【红与黑】这本书是为少数幸福的人写的,这就是说,幸福的人总是少数,只有这少数才能理解【红与黑】这本书。按照法国图书的习惯,目录是置于正文之后的,这样,三句题词在空间上就有了距离,这种距离会对读者提出一个具有冲击力和挑战一性一的问题:您是少数幸福的人之一吗?您能看出这本书的真实吗?您看出了本书历史和现状、行为和动机的真实,您就是少数幸福的人吗?这是三句题词之间隐含的矛盾,这种矛盾能够激励读者深思,倘若他是或者想成为少数幸福的人。这就是说,要理解【红与黑】,必须通过两道大门,一是真实,一是少数幸福的人。斯丹达尔所说的真实,不仅仅是【红与黑】的历史氛围、政治形势、人物行为,等等,而是一种不能为所有人一眼即能看出的真理和智慧。斯丹达尔所说的少数幸福的人,不是那种有钱有势的人,如市长主教侯爵者流,当然也不是关在收容所里的乞丐,不是受到父亲欺凌、市长轻视、侯爵指使的于连,而是入狱以后大彻大悟的于连,此刻的于连具有了少数幸福的人的基本品格。因此,要通过那两道大门,必须从于连开始,还必须再回到于连。这一圆圈的中心将是【红与黑】这个书名的神秘含义。

自【红与黑】问世以来,直到今天,这个书名究竟象征着什么,研究者一直没有一致的看法,聚讼纷纭,莫衷一是。或者认为红指红色的军装,代表军队;黑指教士的黑袍,代表教会。或者认为,红是指法国大革命和拿破仑战争的英雄时代,黑是指复辟王朝的反动统治。或者认为,红指以特殊方式反抗复辟制度的小资产阶级叛逆者于连,黑指包括反动教会、贵族阶级和资产阶级在内的黑暗势力,等等,其它种种看法大体上可以分别归入以上三类。三种看法之中,第一种符合斯丹达尔本人的意见。有朋友问他,小说的题目是什么意思,他解释说:红意味着,于连若出生得早,他会是个士兵;然而他生不逢时,只好披上道袍,这就是黑。不过,这里斯丹达尔也只是给了一个看问题的起点,并不能穷尽红与黑的全部含义。实际上,上述三种看法无论有多大的分歧,它们总有一个共同的基点,即把红和黑看作是对立的,矛盾的,水火不相容的,尤其是后两种看法。因此,第一种看法只是表面上符合斯丹达尔本人的意见,实际上仍是未解其中味。在斯丹达尔的解释中,红(士兵)和黑(道袍)不是对立的,而是平行的。其所以不同,乃是因为时过境迁,历史环境变化了。这不仅更符合于连的实际行为和他所处的真实环境,也可以从根本上解释于连的悲剧命运,从而呈现出那个超越一切的智慧和哲理。

【红与黑】的全部故事是按照时间的顺序展开的,然而斯丹达尔给出的时间参照,例如季节、物候、节日、着装等,却相当模糊,粗算一下,从于连的出场到被处决,大约有四年的时间,也就是说,于连快到十九岁时到德莱纳先生家当家庭教师,二十一岁左右进德拉莫尔府当秘书,二十三岁前后入狱,两个月后死。这四年中,于连唯一的念头是发迹,是飞黄腾达,进军队还是进教会,只是机缘问题。于连的方针已定:在有利的条件下,按照那时法国实行的风尚,当兵或当教士。在当时,两者都不失为一种好出路,例如,德莱纳先生就打算让他的三个儿子,老大进军队,老二进法院,老三进教会。因此,红与黑,对于连来说,不过是熊掌和鱼罢了,得到哪个都行。实际上,于连自打很小的时候看见几个从意大利归来的威风凛凛的龙骑兵,从而发疯般地一爱一上了军人的职业,后来在十四岁时又眼看着一个儿女成行的治安法官败于一个三十岁的副本堂神甫,就绝口不谈拿破仑了,立志要当教士。此后八九年当中,他实际上一直在士兵和教士之间游一移徘徊。用他的话说,就是:在拿破仑治下,我可能当个副官;而在这些未来的本堂神甫中,我则要当代理主教。总之,于连是要宁可死上一千次也要飞黄腾达。

不过,细心阅读的读者可以注意到,于连口口声声成功、发迹、飞黄腾达之类,时时处处羡慕有钱人的幸福,却从来没有说清楚他究竟要什么。金钱他当然是要的,他动辄想当今一个主教比当年一位将军多挣多少法郎,然而他关心和谁一起吃饭胜过拿多少薪

简爱读后感5000字


简爱读后感5000字范文一

难道就因为我一贫如洗,默默无闻,长相平庸,个子瘦小,就没有灵魂,没有心肠了你想错了,我的心灵跟你一样丰富,我的心胸一样充实!

《简爱》夏洛蒂

《简爱》是英国文学史上的一部经典传世之作,它成功地塑造了英国文学史中第一个对爱情、生活、社会以及宗教都采取了独立自主的积极进取态度和敢于斗争、敢于争取自由平等地位的女性形象。

大凡喜爱外国文学作品的女性,都喜欢读夏洛蒂的《简爱》。如果我们认为夏洛蒂仅仅只为写这段缠绵的爱情而写《简爱》。我想,错了。作者也是一位女性,生活在波动变化着的英国19世纪中叶,那时思想有着一个崭新的开始。而在《简爱》里渗透最多的也就是这种思想女性的独立意识。让我们试想一下,如果简爱的独立,早已被扼杀在寄人篱下的童年生活里;如果她没有那份独立,她早已和有妻女的罗切斯特生活在一起,开始有金钱,有地位的新生活;如果她没有那份纯洁,我们现在手中的《简爱》也不再是令人感动的流泪的经典。所以,我开始去想,为什么《简爱》让我们感动,爱不释手就是她独立的性格,令人心动的人格魅力。

然而,我们不禁要问,仅这一步就能独立吗?我认为,不会的。毕竟女性的独立是一个长期的过程,不是一蹴而就的。它需要一种彻底的勇气,就像简爱当年毅然离开罗切斯特一样,需要风潇潇兮易水寒,壮土一去兮不复返的豪迈和胆量。我想,这应该才是最关键的一步,也应该是走向独立的决定性的一步。而夏洛蒂笔下的简爱却把她倔强的性格,独立的个性留给我们一个感动。所以她是成功的,幸福的女性。

简爱已作为独立女性的经典,我希望阳光下,鲜花里有更多的简爱走出来,不管是贫穷,还是富有;不管是美貌,还是相貌平庸,都有美好的心灵和充实的心胸,都能以独立的人格和坚强的个性生活。

她和罗彻斯特的结婚是有尊严的-------,同时也是有爱的。

小说告诉我们,人们最美好的生活就是尊严加爱。小说的结局按排的这是这样一种生活。虽然我觉得这样的结局过于完美,这样的完美有点浮浅。。但我依然尊重作者对这种生活的美好理想。就是-------尊严加爱

在现代的社会中,很少有人会象简爱一样,为爱情,为人格而抛弃所有,而且义无反顾。追求的全心付出,而且纯净的犹如一杯冰水

《简爱》是英国着名作家夏绿蒂勃朗特的代表作品,女主人公简爱是一个追赶求平等与自主的知识女性形象,本书以其感愉的对于一位灰姑娘式人物奋斗史的刻划而取胜,《简爱》也是女性文学的代表作品,是全世界能阅读小说的妇女必读的经典之作。

刚读简爱时,觉得人生就是奇迹6简爱》,以19世纪早期英国偏远乡村为背景,用女主人公简爱的视角以自叙方式讲述了一个受尽摧毁、凌-辱的孤儿,如何在犹如儿童的人间地狱的孤儿院顽强地生存下去,成为一个独立、坚强、自尊、自信的女性的成长故事。

简爱是个孤儿,从小寄养在舅母家中,受尽百般欺凌。后来进了慈善学校洛伍德孤儿院,灵魂和肉体都经受了苦痛的折磨,但她以顽强的意志以成绩优秀完成了学业。为了追求独立生活,她受聘在桑菲尔德庄园任家庭教师。故事的重点是身份低下的家庭教师简爱与男主人罗切斯特之间历经磨难的爱情。这段爱情因男女主人公悬殊的社会地位和个性的差异而充满了激烈碰撞,也因两人志趣相同、真诚相爱而迸发出灿烂的火花。作者以简爱鲜明独特的女性视角和叙事风格娓娓道来,真实而有艺术感染力。特别是简爱的独特个性和思想,在打动身为贵族的男主人公的同时,也紧紧抓住了我们读者的心。

《简爱》读后感5000字范文二

近段时间一直在拧一些乱乱的文字,看得乱流突袭,开始发觉在生活中讲话都失去语感。于是产生了懒惰情绪,不愿意再在艰涩晦深的问题中继续停留,转而回身读一些小时候所看的东西。第一本看的,便是《简爱》。

《简爱》是这么一本东西。我的英文水平,是可以读原文的,但是看着那令人目眩的动辄三四行的长句,往往就望而却步。手头一个版本是黄源深翻译的。感觉还不错。随看随翻。在午后阳光和一杯乌龙茶的帮助下,我成功的做到了神游物外,逃避现实,重新回到初一时第一次读这本书的记忆中。

我在读初一前,看的大多是古书,或者白话文。所以我现在能用现代语写作和勾引MM,启蒙者是我初一暑假读的那一堆西方文学着作。这一点,我认同王小波的话:真正的现代汉语,是一群伟大的翻译家留下来的。从这个意义上来讲,他们是我语言的老师。

对于《简爱》,早先我是完全被它的语言所打倒。如痴如醉,魂牵梦萦,有段时间张口闭口都在学那种英国式优雅的口吻。小时候图个好玩,没对情节具体参悟,在心目中这就是一部完美华丽的诗歌。是记忆花园中最后的秘藏。但是重新读过一遍之后,语言的流丽依旧,却在情节与构思中发现了一些别的。

听过一个说法,就是《简爱》发表之初,有人认为它和《呼啸山庄》出自同一人手笔。如果现在来看,我得承认的是,《呼啸》的水平,怕是在《简爱》之上多矣。语言方面我没资格去斤斤计较英文还没到如此水平仅仅论及结构和流势,如此而已。

我在重读《简爱》的过程中,发现了一些令我不安的东西。那些东西附身于小说的夹缝之中。我之不安是在于:我已对其产生隐约的不满,而我又不想去忤逆我曾经至爱的经典。无论如何,我在行文之中,发现了一些不令我愉快的东西。

《简爱》被万众所热爱的,大约是其作者的自尊与平凡或者说,是夏洛特的自尊与平凡。那是一个灵魂炽热而外表简单的女子。这一形象无疑是不朽的经典。可是与其夫罗切斯特一样,这个形象始终在用一种类似于自傲的口吻言论他们对于他人的鄙薄,多多少少,曾经使我快慰,现在却令我不安。夏洛特托身于简爱,

这是我所知道的。但我所感觉到的是:她对于高层贵族的鄙薄与一种近乎敌视的态度,有些刻意了。反过来说,我从中读到了自卑的情绪。

简爱是个敏感而容易受伤的女子。开头用了太长的篇幅来叙述她幼时的情景。但是我感觉到的是,在叙述简爱这个人物时,夏洛特不曾将自己离开这个躯壳,所以她也没有用全知角度叙述。如此一来,她所描述的差不多可以认定是她的意见。那么,我在简爱中,看到的是某种情绪化的自卑,而后是近乎于传奇的爱情惟其传奇性,昭示了某种不真实与幻想性和最后一个几乎有点硬凑的结尾。她遇到了JOHNRIVERS。虽然前头有笔,但还不是那么自然。夏洛特对于简爱的处理,开头非常真实,中间段非常精彩,但是隐伏着不安,到了结尾,则几乎归于俗套一个我料到的俗套。最后无疑是皆大欢喜,带一点感伤。她的铺垫和衔接很完美,几感觉不到瑕疵。但是我隐约间感到的是,这是一个人间女子编造的故事。它已经缺少了令我战栗的小说结构更多的时候,我读到了简爱离开山庄,就没再读下去。如果我是夏洛特,或许我就会在那里结束。因为之后的一切,在我看来,比之于前,是很拙劣的。

比较于《呼啸》的急风暴雨,《简爱》的安静,其实倒象是装出来的。夏洛特和爱米利一样,其实是内心很TOUGH的人。她们的心必须在疾风中飞扬,因为过于容易受伤。爱米利一飞冲天,写下了真正浩荡的文字。而《简爱》,则在某种内在情绪的矛盾下,写出了一个自己在不断斗争的故事。这一方面,有些象雨果同样自我斗争的《九三年》。

《论语》读后感5000字


子曰:晏平仲善与人交,久而敬之。

子曰:君子食无求饱,居无求安,敏于事而慎于言,就有道而正焉,可谓好学也已。

子曰:晏平仲善与人交,久而敬之。这话有两个解释:一是晏平仲这人善于交友之道,与人相处时间越久,越让人感到尊重;另一个解释是晏平仲这人善于与人交往,与人相处越久,越对别人尊重。

对于第二种说法,我倒有一个切身的体会。

话说浩然居士到这单位两年了,与一些同事渐渐熟识了。有一天一群同事没什么事,在一起闲侃,其中一位同事姓蔡,当时他拿我打趣,忽然我想起一事,记得以前看书,说有人给曾国藩写过一副对联:天子预开麟阁待,相公新破蔡州还。有人说以麟对蔡,对仗不工整,曾国藩气愤地说,蔡是灵龟,以灵对灵,有什么不工整?后来我查了字典,蔡字确实有龟的意思。

于是当时灵机一动。就拿他的姓名开涮,说知道蔡姓的来历吗?古汉语中,蔡是龟的意思朋友,你知道我说完后的结果吗?对了,那人勃然大怒,不欢而散。回头一想,这事确实是我不对,因为我犯了说话的大忌没有顾及人家的尊严。后来就找机会向这名同事表示了真诚的歉意。

语言就像是一把倚天宝剑,拿在武功高的人手里,可以行侠仗义,可以铲恶除奸。但是最可怕的就是让一个小孩子拿到这把宝剑,他可能会随意挥舞,一不小心就会害人害己。

看看上面的现金句一言可以兴邦,一言可以丧邦!这是对语言的重视,敏于事而慎于言这是对语言的态度。

在古代,有人主张干脆就少说甚至不说话,我想现在来看未免可笑。我们应当尽量成为语言的高手,让它为我们的生活服用,只是与人说话时要慎重,不论是单独谈话还是在众多的场合,都切记千万不要信口开河,就像一个拿着宝剑的小孩胡乱挥舞!

另外还有一事要注意,中国人过去有句话讲,熟而忘礼,这真是人的通病,我们对初认识的人,一般来说都能做到慎言,但是一旦日久天长,相互熟悉了,有时就无所顾忌了。其实不管是熟人还是生人,说话时都要维护人家的尊严,要慎言。所以要学人家晏平仲善与人交,久而敬之!

这一点浩然也做得不好,说出来这些心得,与大家共勉吧!

子曰:衣敝缊袍,与衣狐貉者立,而不耻者,其由也与?不忮不求,何用不臧? 子路终身诵之。子曰:是道也,何足以臧?

《易经》上说:天高地卑,乾坤定矣,卑高以陈,贵贱位矣。不错,古人所言不虚, 我们的社会并非平等,而是有贵有贱,有尊有卑。过去不是说三教九流吗?就是说人也是分三六九等的。

何者为尊,有权者为尊,何者为贵,有钱者为贵。既无权又无权的小民,自然要自卑而下贱了。所以饭店的服务生见了经理难免唯唯诺诺,门卫见了大款总要点头哈腰。像子路这样,穿着破布袍子和有钱人在一起,不卑不亢,实在难得。

要我看,尊卑贵贱虽然是一种事实,但却是最不合理的地方。老子说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在上天的眼里,人都是平等的,每个的生的时候,没有唅着金子出生的,死的时候,上帝也不会为大款高官派专车。所以在上帝的眼里人并没有贵贱之分

我们人类号称是万物之灵,其实从亿万年的眼光看,我们人类何尝不是宇宙中可怜的过客?宇宙永恒,人生有限,有这样石火电光中论尊卑贵贱,有什么意义?

所谓的尊卑贵贱都是以势力的眼光看的结果,其实一个人干什么,能做多大的官,发多大的财,自己能把握的不多,不能不承认有很大的命运因素。所谓富贵莫强求是也。但是从人性上来看,就是众生平等,没有贵贱区别。

可是现实世界,毕竟是一个尊卑的世界。这也是个事实。陶渊明当县令要接见上司,就得卑躬屈膝,可是他终于不愿为五斗米折腰,于是隐居了,这是惹不起躲的起的哲学。多少有点消极逃避的味道。相比之下,子路既不躲起来隐居,又不卑不亢的与权贵交往,这样的境界要更高。

怎样达到这样的境界?不忮不求,何用不臧是也,就是保持平常心,凡事通过正当的努力,能成功就成功,不成功就算了,不做非份之想,不做非份之想,就能保持人格的独立。所谓人到无求品自高。

与西方人相比,中国的尊卑意识更强。还记得有一位作家出国后,看到白人青年器宇轩昂的干着清扫工的活,清理着草坪;看见门卫不卑不亢地为大人物开门。觉得非常惊讶。其实如果承认生命是平等的,这就没什么好奇怪的了。不管人是干什么的,本质都是一样的,况且小人物能把自己的工作做好,不偷不抢,能安身立命、养家糊口就很了不起了,有什么好自卑的?这一点,我们真应当向人家学习。

所以,见了大人物,见了大款,不要自卑,要有自己的尊严。生命是平等的,人性是平等的,为什么要自卑呢?小人物有小人物的命运,但小人物也有小人物的自尊。我们没有钱没有权,这的确不是件另人高兴的事,但如果既没权又没钱,再没有了尊严,那岂不是更输得一干二净了。

子曰:吾十有五而志于学,三十而立,四十不惑,五十而知天命,六十而耳顺,七十而从心欲,不逾矩

(一)

以前刚读《论语》的时候,最喜欢最后一句,前面其他的几句都忽略掉了。后来渐渐的发现,其实算算看,从志于学,到而立,到不惑,在真实修养上,都非常不容易的事。当然,最喜欢的,还是最后这句,从心所欲,不逾矩。

庄子里有一这样段:惠施说有个大树很大,但是什么用也没有,说庄子的学说就是这样,不被世人所容纳。庄子说,你有这样的大树,何不树之于无何有之乡,广漠之野,彷徨乎无为其侧,逍遥乎寝卧其下不夭斤斧物无害者

庄子的文辞非常美,可是仔细一想就会知道,这段话,本身就像惠施的批评一样,大而无用。为什么这样说?你看,树可以找得到无何有之乡,广漠之野其实严格来说,树都很难找到这样的环境人能吗?谁能离开其他的人独自生活?谁也不能,就像电影《东方不败》说得那样,令狐冲要退出江湖,任我行道:有人的地方就有恩怨,有恩怨就有江湖,人就是江湖,你能逃到哪里副去?(注1)

向往自由是人的本性,但是现实的社会又充满种种有形的无形的规矩,让人不能逾越,比如各种法律、风俗、礼数等等,这固然是社会所必须,但确实又让人感到约束,于是生活中总有许多想做的事而不能做,想说的话而不能说,这也是人生的一种痛苦吧。

对于这样的种种有形的无形的规矩,有几种态度。硬是反抗,是一种,比如像有一句话说不自由,毋宁死就有抗的味道。再一种就是屈从,彻底放弃自我,完全随顺社会。再有一种就是逃避,比如陶渊明似的形形色色的隐士。

浩然觉得这几种态度都不如孔子的从心所欲,不逾矩境界高妙。孔子人这句话,实在是人生的最高境界,值得向往。因为他既成就了内心的自由,又不违背世俗的规矩。

(二)

这句话也是许多艺术门类的高妙的境界。

拿围棋来说吧:初学围棋,一定要学定式,要背、要记各种变化,但围棋手无不向往行云流水的境界,可是,新手却只能老老实实地用定式来应对种种变化。

但一个新手渐渐成了高手的时候,他可能有一天就开始自创新招了,开始不走定式了,可能一开局就往天元随手下一子呢。对于对手的招式,他不会背定式去应对了,他会分析这棋到底是怎么回事,然后决定下在什么地方。这时,他会觉得棋怎么下都可以,于是很可能走出许多定式上所没有的东西,让人大吃一惊。这时他就能体会出行云流水的意境,也能享受从心所欲的快乐。

但是这个高手继续成长,也许有一天,又到另一境界:下棋时,依旧是从心所欲、见招拆招、行云流水,但是应对的招数,在别人眼里,就是某定式中的招数而他自己却浑然不觉,早已忘了定式。这就是从心所欲不逾矩的境界。

再比如,初学琴的人一定要练习种种姿势,种种指法,这令初学者非常痛苦。但是真正的大师在弹琴的时候,会时刻留心指法或姿势之类的规矩吗?不会的,他只是全身心投入到曲子里,享受音乐的美妙之旅了。但是,从别人的眼睛来看,他的指法不会错,姿势也不会错。这也是从心所欲不逾的表现吧。

子曰: 父母之年不可不知也,一则以喜,一则以惧。

这是孔子在论孝道,关于孝道,在论语里是个非常重要的话题,在中国的传统文化里,孝道也占非常重要的位置。所以论语里有很多处都在讲孝道,什么父母在,不远游了、什么三年改父之道,可谓孝矣了。

朋友,你发现没有:中国古语说父慈子孝,为什么在论语里,只看到关于子孝的讨论,却看不到关于父爱、母爱的内容?你看吧,一句你都找不到啊。

为什么孔子只提子孝而不提父慈?我的理解是,父母爱子女是天性,不须要提。尤其中国的父母,对子女更是爱的深,只是他们很少直白的表达出来而已。

就拿我自己来说吧,当我真正体会到父母之爱的时候,我已经二十四、五岁了。记得再那以前,我的父母对我的生活处处操心,象其他父母一样,这种操心往往太过份了。我反而觉应自由受到了干涉,就像其他大多数的子女一样,甚至对父母有一种反感。

当我二十四岁那年,忽然生了一声病,急病,心律非常快,而且非常难受。家里人惊惶失措,急忙送到地方医院,大夫怀疑是心脏病,说观察一晚上,第二天转到本地最好的一家医院去。我就躺的病床上,母亲就在我身边,那天晚上,她怕我出事,一夜没有合眼,现在忘了当时的原由了,反正后来她说了那样一句,孩子,你要挺住,要是你出了什么事,妈活着也没什么意思了。我实在想不到平时很少言语的母亲、总是对我很严肃的母亲,会说出这样的话。当时我才忽然间感受到,在这样一个世界上,在另一个人的心里,我,竟然是这样的重要,我的生命,甚至就等同于她的生命,这个人就是我的母亲。那时我的心里非常难过,我强做平淡的说,生死有命,要是我真有个三长两短,您就当从没有养过我好了。她,摇了摇头说,你不要再说了,当时我没有看到她流泪,但是我真的能感觉到闪烁在她心里面的泪光。

后来,我去了哈尔滨治疗,快出院的时候,父亲陪我去门口的一家药店买药,因为这种药医院也没有,当时大夫开了三种药,有贵的也有便宜的,父亲到了药店后,毫不犹豫的选择了贵的那一种。那几天,父亲正患感冒,成天咳嗽,我说正好你也买点感冒药,他说行,于是热情的服务员一会就把十多种的药放到桌子上,可是父亲挑来挑去,只拿了一盒止咳药,其他的都不要。我说不行,光是止咳不行,得加上感冒药,服务员也跟着劝,可是他很固执,就是不听,匆匆就去交款了。我对服务员说,真不好意思,他这人太犟了。服务员边收拾边说没关系,接着感慨的说,小伙子,我在这卖了十多年的药了,据我观察,大多数老年人给年青人来买药,都是挑好的、挑贵的,自己买的时候,都是挑便宜的。那时我回头看了父亲一眼,他正走向款台,只能看到他的背影,那时我忽然一下子想起了上学的时候学的朱自清先生的《背影》父爱总是那样深沉含蓄。

所以我的感觉就是父母对子女的爱几乎是一种天性,尤其在中国,不怕父母对子女没有爱,只怕爱得太浓。但是中国的父母不象外国人那样直白外露,不到特殊情况下,子女常常感受不到。所以有时我甚至感谢那样的一次病痛,让我能够知道我的父母对我爱得何等之深。

所以论语也没有关于父母之爱的讲述,实属正常,因为实在没有必要去讲。须要讲的是对孝的提醒,为什么呢?因为痴心父母古来多,孝顺儿孙谁见了!你看,就拿孔子说父母之年不可不知,这好像是在说费话,子女怎么会不知道父母的年龄?那你可是试试,走在大街上,随便问一个人,你家孩子多大了?他一定会给你一个精确到月份的答案,但是你问问年青的人,他的父母多大?是哪一年生的?你自己看看有几个能答上来的?

父母之年实际是代表了子女对父母关心多少的问题。

检讨一下吧,父母那样的关心我们,而我们对父母的关心有多少?知道父母是哪年生的吗?知道他们喜欢吃什么吗?知道他们爱看什么样的节目吗?知道父母内心中的希望吗?

论语里说,孝是仁之本,而孝,首先是要去了解、去关心自己的老父老母。

展开全文

相关推荐范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