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发展现状
(一)基本情况。总的来看,我县学前教育发展相对滞后,公共学前教育资源严重缺乏,幼儿入园率较低,大多数幼儿园办园条件严重不达标。目前,全县共有幼儿园168所,其中公办幼儿园7所(含小学附设幼儿园5所),民办幼儿园52所,在园幼儿数41289人,学前三年毛入园率59.3%,学前一年毛入园率为93.01%;全县现有幼教从业人员2627人,其中公办教师110人。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以政府为主导的公共服务体系尚未形成。全县独立建制的公办幼儿园仅有2所(其中1所归口供销部门管理);仅有1所市级示范幼儿园,3所一级幼儿园。学前教育公共投入严重不足,民办园成了学前教育的主体,且规划布局不合理,大多规模小,发展后劲不足。二是基础设施简陋,办园条件不达标。第一,全县有89所无证幼儿园,大部分民办园特别是农村幼儿园既无场地设施,又无合格教师,几间民房就是一所幼儿园,少数接送幼儿的车辆和司机不合格,安全隐患大,保育质量得不到保证。第二,县城区住宅小区均未配套建设幼儿园。目前只有湖滨花园、现代城、金山角等小区由民间资本购买设立了民办幼儿园,且办园成本高(主要是园舍成本高,没有享受任何优惠政策),活动场所也不达标,发展比较困难。第三,前些年由于幼儿园的准入关把握不严,加之大量无证园的存在,我县绝大多数幼儿园的办园条件不达标,场地窄小、房舍紧张、采光不好、通风不畅、玩具缺乏、设施不安全、伙食标准低等问题普遍存在。三是师资队伍素质亟待提高。全县学前教育的教师学历达标率仅为32%,具有教师资格的只占教师总数16.4%,且绝大多数教师(含园长)未经过系统正规的幼儿教育专业培养,缺乏学前教育的理论修养和专业知识,对幼儿教育的规律所知甚少。四是幼儿园布局不合理。学前教育基本处于自办自管状态,没有规划,更谈不上布局,园挨园,一处多园现象普遍存在。五是办学理念亟待更新。由于园长既不是幼师教育专业,又未经过正规培训,是自办园自任命。加上一些幼儿园功利思想严重,一味迎合家长的心里,幼儿游戏活动和户外活动少,导致学前教育严重学科化、小学化。六是办园条件严重不达标。
二、发展目标与任务
(一)总体目标
努力构建政府主导、多元并举、优质协调、充满活力的学前教育社会公共服务体系。为适龄幼儿提供高质量的学前教育,保障幼儿健康快乐成长。坚持公益性和普惠性原则,因地制宜,从实际出发,为幼儿和家长提供方便就近、灵活多样、多种层次的学前教育服务。到xx年,公办幼儿教育资源占主体,民办幼儿园发展规范有序,幼儿园办园水平明显提升,保教质量显着提高,师资队伍学历达标率达80%以上,园长持证上岗,学前适龄幼儿均接受一年的学前教育,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65%以上,入园难问题得以缓解。三年共新建公办幼儿园12所、改扩建22所,扶持50所民办幼儿园的发展。
(二)具体目标
1、幼儿园建设。作好幼儿园的布局规划,加快标准化幼儿园建设。按照方便入园和规范办园的要求,完善幼儿园布局规划,加快定点幼儿园建设,通过新建、扩建、改建等方式,三年内,全县规划定点幼儿园办园条件基本达到幼儿园办园标准(规模:6—18个班;班额标准:小班30人以内,中班35人以内,大班40人以内;面积标准:占地面积15平方米/生,建筑面积10平方米/生,户外活动面积4平方米/生,绿化面积占30%以上,玩具、设施设备、图书资料均达到相应标准)。
2、教师队伍建设。确立公办幼儿园的独立法人资格,核定人员编制,按照国家标准配备幼儿教师(教职工:教职工与幼儿比为1:7,寄宿制园为1:5,每班两教一保,寄宿制幼儿园两教两保;园长:6—9个班配园长、副园长1名,10个班以上幼儿园配园长1名,副园长2名。)多渠道补充幼教师资。同时,各镇(区)通过适度聘用具有任职资格的编外人员,逐步缓解幼教师资不足的问题。严格执行幼儿教师资格准入制度,加强幼儿教师培训,xx年前对所有教师进行一轮全员培训,xx年专科及以上学历的教师达80%以上,所有教职工必须取得相应的岗位任职资格。
3、扩大优质学前教育资源。积极开展优质幼儿园创建工作,三年内创建省级示范幼儿园1—2所,市级示范幼儿园5—10所。到xx年,各镇(区)中心幼儿园全部成为一级以上幼儿园,其中市级示范幼儿园3—5所。
三、主要措施
(一)落实政府职责,完善管理体制。县政府负责全县学前教育的规划、布局调整,落实学前教育经费,统筹管理各类学前教育机构;各镇(区)政府承担发展本镇(区)学前教育的责任,负责新建幼儿园建设用地的规划、征用,积极筹措办园经费,努力改善办园条件;加强幼儿园周边环境治理,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建立由教育、发改、规划、建设、国土、人力资源、卫生、公安等部门相关负责人组成的领导小组,为幼儿园建设和发展服务,构建县、镇(区)共建和部门合作的学前教育管理格局。
(二)健全组织机构,加强业务指导。县教育局是县政府管理学前教育的职能部门,负责全县学前教育的管理和业务指导;各中心校配备专(兼)职幼教干事,负责本镇(区)幼儿园的日常工作指导和监查。同时,以镇(区)中心幼儿园为依托,加强对辖区内其它幼儿园的业务指导,并明确中心园分管教学的副园长为本镇(区)的业务指导员。
(三)科学规划布局,严格标准建园。按照覆盖城乡、不留盲区,保障适龄儿童接受基本的普惠性学前教育,确保保教质量的原则,规划幼儿园布局。县城区5000至7000人口设置一所幼儿园(6—9个班),5000人口的住宅小区规划建设1所幼儿园(6—9个班),落实居民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政策。农村按照“规范办园、规模适度、就近入园、方便接送”的原则,一般按服务人口3000人以上、服务半径2公里以内设置一所幼儿园(6个班)。加快建设公办幼儿园,原则上镇(区)政府所在地和曾经设乡的集镇建一所公办幼儿园,并按照国家和省标准进行建设,形成以镇(区)中心幼儿园为示范,辐射带动村办(或邻村联办)幼儿园的学前教育服务网络。
(四)多方筹措资金,保证经费投入。落实政府在发展学前教育的主导地位,各级政府切实担负起发展学前教育的职责,把发展学前教育列入政府的重大民生工程、德政工程,抓好抓实。一是将学前教育经费列入财政预算,新增教育经费向学前教育倾斜,并逐年提高,确保县城区和各镇(区)中心幼儿园的建设资金到位;二是各镇(区)政府要积极筹措资金改善辖区内定点建设幼儿园的办园条件,支持村办(或联村办)幼儿园的建设;三是积极争取省、市政策支持和资金扶持,加快定点园建设步伐;四是制订切实可行的政策,鼓励民间资本投资发展学前教育。
(五)落实优惠政策,扶持民间办园。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对民办幼儿园的各项优惠政策,鼓励社会力量以多种形式举办幼儿园。明确民办幼儿园在审批登记、分类定级、评先评优等方面与公办幼儿园的同等地位。加大对民办幼儿园的扶持力度。对布点合理、面向大众的普惠性、规范性(示范性)民办幼儿园,采取政府购买服务、减免税费、派遣教师、贴息贷款等优惠政策促其发展。按在园儿童数给予一定的资金补助,并保证每年有所增加;新建幼儿园减免税费(各种建设规费和物业管理费等);按幼儿园等级和办园规模,派遣一定比例的公办教师或代课教师,或按核定的教师数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助;比照下岗职工创业贴息贷款的政策,新建幼儿园按园舍总成本的三分之一给予贴息贷款;鼓励社会和企业捐资助园,企业捐资助园享受向慈善机构捐款的同等优惠政策;县政府设立民办教育专项基金,主要用于资助和表彰普惠性、规范性(示范性)的民办幼儿园。
(六)优化人员配置,加强队伍建设
1、严格实行幼儿教师准入制度。幼儿园园长、专任教师、保育员、保健人员等均应取得岗位任职资格,持证上岗。对不具备相关任职资格的在岗人员,通过在职培训、脱产进修、自学考试等方式在三年内取得任职资格,逾期未取得任职资格的不得上岗。严把保教人员入口关,新进人员必须是正规师范院校学前教育专业的毕业生,且具备相应任职资格。
2、积极拓宽幼教师资来源渠道。将符合条件的公办幼儿园纳入事业机构编制管理范围,合理设置机构,明确事业单位法人资格。根据学前教育事业发展需要,面向师范院校学前教育专业毕业生和在岗的编外聘用幼儿教师,研究制定优惠政策,鼓励优秀中小学教师从事学前教育工作。实施幼儿教师回归工程,整合现有幼儿教师师资力量。凡幼儿师范毕业且过去从事过幼儿教育专业的现从事其它工作的一律重新调整到幼儿园工作(担任领导干部和专业性很强的岗位除外)。
3、努力提升幼儿教师整体素质。完善幼儿教师在职培训制度。xx年前,对全县幼儿园教师和园长进行一轮全员培训。以后实行每五年一周期的教师和园长全员培训。鼓励幼儿教师参加学历进修学习,加强幼儿园名园长、名教师、特级教师的培养。xx年城区幼儿园和乡镇中心幼儿园专科及以上学历的教师达80%以上。
4、切实提高幼儿教师地位和待遇。制订编外聘用教职工的用工制度,实行统一规范管理。聘用教职工必须签订用工合同,且根据本区域经济发展情况合理确定编外聘用幼儿教师的工资待遇。在制定编外聘用幼儿教职工工资待遇方案时,注意与幼儿园评估等级相结合,与教职工的岗位、学历、任职资格、工龄、职称等相结合,与工作实绩考核相结合,并按劳动保障相关条款办理社会保险,其社保经费公办园由县财政和个人按比例承担,民办园由幼儿园和个人按比例承担。编外聘用幼儿教师享有在编教师同等的继续教育、职称评定和评优权利。
(七)加强规范管理,提高保教质量。
1、严格执行幼儿园准入和年检制度。年,对全县各类幼儿园进行重新审查和备案,重新核发《办园许可证》,并每年进行年检。对办园条件不达标的、不规范的、无证(含未按规定年检)的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予以取缔。制定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核定不同等级的民办幼儿园收费标准,加强民办幼儿园收费管理。
2、规范幼儿园教育行为。组织各级各类幼儿园园长认真学习《幼儿园工作规程(试行)》和《幼儿园管理条例》以及幼儿教育的政策法规,明确幼儿教育的宗旨、思想和理念,掌握幼儿教育的规程,规范办园行为和教育行为;组织幼儿教师认真学习《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3—6周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规范幼儿园课程设置,科学安排幼儿教育活动。引导幼儿园遵循幼儿身心发展规律,面向全体幼儿,关注个体差异,坚持游戏为主,保教结合,寓教于乐,促进幼儿健康成长。
3、加强交流与合作。建立城乡幼儿园对口支援和教育共同体建设机制,实施城乡“园对园”的合作助教项目。开展城区幼儿园与农村幼儿园、公办幼儿园与民办幼儿园、示范幼儿园与薄弱幼儿“结对帮扶”活动。加强医教结合,建立由卫生和教育部门等共同参与的幼儿健康水平监测和评估机制。构建“医生进幼儿园”工作与服务机制,加强对保健教师和家长科学育儿的指导。
4、加强学前教育督导评估。建立学前教育督导、检查制度。坚持教育督导部门提前介入,在幼儿园的布局设点、规划建设等方面进行业务指导。建立幼儿园保教质量评估监管体系,防止幼儿教育“小学化”。定期对各类幼儿园的保教和管理水平进行综合督导评估,加强对幼儿园安全卫生工作的专项督导。开展对学前教育热点、难点问题的专项督导检查。开展特色幼儿园和示范幼儿园创建活动。组织并指导办园规范、设施设备先进、保教质量优良、师资队伍达标的幼儿园(含民办园)创建省、市级示范幼儿园,并采取以奖代补的形式予以扶持和鼓励。
四、重大工程项目
(一)公办幼儿园建设工程。按照标准建设一批公办幼儿园,三年共新建12所、改扩建22所,重点加强镇(区)中心幼儿园建设。
(二)民办幼儿园规范与扶持工程。严格准入和年检制度,加强对民办幼儿园的规范管理;落实国家和省市政策,制定出台地方政策,采取政府购买服务、减免规费、派遣教师、贴息贷款等方式,加大对布点合理、面向大众的普惠性、规范性(示范性)的民办幼儿园的扶持力度。
(三)幼儿教师队伍建设工程。每年面向师范院校学前教育专业毕业生和在岗的编外聘用幼儿教师,公开考试优先招录幼儿教师。建立健全幼儿教师岗前培训、在职培训和研讨教训制度。xx年前,对全县幼儿教师和园长进行全员轮训。从xx年起,实行每五年一周期的幼儿教师和园长培训制度。
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
为巩固第一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成果,进一步加快学前教育发展,解决“入园难”问题,根据《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实施第二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的意见〉》(教基二〔**〕9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针,继续深化体制机制改革与创新,完善学前教育管理体制,健全和完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促进学前教育可持续、均衡、协调发展,推进教育公平,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学前教育的多元需求。坚持以幼儿发展为本,提高学前教育保教水平,切实保障幼儿身心健康、快乐成长。
二、发展目标
(一)总体目标
将学前教育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按照在农村每8000居民、城镇社区每4000-5000居民建设一所标准化幼儿园的要求科学规划布局全县幼儿园。突出学前教育的公益性、普惠性,加大公共财政对学前教育的投入,逐步建立起以公共财政投入为主的农村学前教育成本分担机制,逐步建成以公办园和普惠民办园为主体的学前教育服务网络。到**年,每个乡镇(街道)有1所公办中心幼儿园,举办适量的责任区、大村、联村幼儿园,有条件的村小开办幼儿班,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所数占全县幼儿园总数80%以上,公办幼儿园在园幼儿占全县在园幼儿总数的50%以上;幼儿园办园水平和保教质量显著提高,全县建成1所以上省级示范性幼儿园、4所以上市级示范性公办幼儿园,全县学前一年教育率达到98%以上,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75%以上。
(二)年度目标
1.**年度目标:完成8所公办幼儿园建设任务,其中新建桐木漯、荒塘、棉花坪等3所少数民族乡中心幼儿园;新建仁和镇李家铺责任区、水市镇梅岗责任区、湾井镇下灌责任区、九疑山乡鲁观责任区、鲤溪镇柏万城责任区等5所责任区幼儿园。
2.20xx年度目标:完成11所公办幼儿园建设任务,其中新建舜陵街道公办幼儿园1所;新建冷水镇、保安镇、天堂镇等3所乡镇中心幼儿园;新建中和镇新开责任区、禾亭镇琵琶责任区、太平镇岭头源责任区、冷水镇上宜责任区、湾井镇湾井责任区、保安镇中心铺责任区等6所责任区幼儿园;新建、改建扩建1所村级公办幼儿园。农村2所公办幼儿园创建成市示范性幼儿园。
3.**年度目标:完成9所公办幼儿园建设任务,其中在桐山、文庙街道各新建1所公办幼儿园;新建九疑山乡中心幼儿园1所;新建冷水镇东城责任区、云潭责任区,太平镇下坠责任区,九疑山乡麦地责任区等4所责任区幼儿园;新建、改扩建2所村级公办幼儿园。县机关幼儿园创建成省示范性幼儿园,农村2所公办幼儿园创建成市示范性幼儿园。
三、具体措施
(一)加快发展公办幼儿园,扩大学前教育资源
1.启动城区公办示范性幼儿园建设工程。县城社区公办幼儿园按照6班至12班的规模建设,以县财政投入为主,积极向省、市争取资金支持。通过补助办园经费等方式,鼓励支持企事业单位、街道利用国有和集体资产举办幼儿园;充分利用中小学布局调整后的富余教育资源和其他公共资源举办学前教育机构。
2.实施乡镇责任区公办幼儿园建设工程。按规划独立新建公办责任区幼儿园。乡镇责任区幼儿园建设资金以县财政投入为主,由县、乡镇人民政府共同承担,管理方式参照乡镇中小学校办法落实独立法人地位,按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乡镇人民政府要优先保障当地责任区幼儿园建设用地,可以充分利用人口相对集中、交通比较便利、环境适宜办学的责任区内的原供销社、粮站、畜牧站等闲置资源,并充分利用中小学布局调整后富余的校舍设施、教育器材及教师等资源。
3.实施农村村级公办幼儿园建设工程。着力扩大农村学前教育资源,举办适量的大村、联村幼儿园,有条件的村小开办幼儿班,重点解决好连片特困村、少数民族地区、留守儿童集中村学前教育资源短缺问题。努力实现就近入园、方便入园。各乡镇、街道要按照农村幼儿园办园基本标准和建设规划,优选区域,合理布点,推进公办村级标准化幼儿园建设。公办村级幼儿园建设资金以县为主,由县、乡、村共同承担,按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由本责任区的公办幼儿园管理。
4.加强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和管理。从20xx年起,县城、乡镇在新城开发、新建住宅区时,凡住宅小区人口5000人以上的,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规划建设好6个班以上的幼儿园。县国土部门优先保障幼儿园建设用地,将明确配套幼儿园的规划建设作为土地出让的前置条件;未按规定安排配套幼儿园建设的小区,不得批准建设规划;对改变性质和用途的,要限期整改,不能限期整改到位的,责令停工,将开发商列入不良信用记录,并在市县主流媒体通报,不予办理工程验收等相关手续。新建小区配套幼儿园与小区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不具备配套幼儿园建设条件的城市住宅小区,开发商应向县政府上缴幼儿园异地建设经费,由县政府根据全县幼儿园建设总体统筹安排,用于幼儿园新建或改建、扩建项目。城区小区配套幼儿园作为公共教育资源,产权国有,由县教育局统一管理使用。
(二)加强学前教育管理,全面提高保教质量
1.坚持科学保教,促进幼儿身心健康发展。加强幼儿园保育教育指导。根据幼儿园数量和布局,划分学前教育教研指导责任区,安排由各督学兼任专职教研员,定期对幼儿园进行业务指导。完善区域教研和园本教研制度,充分发挥城市优质幼儿园和农村乡镇中心幼儿园的辐射带动作用,及时解决教师在教育实践中的困惑和问题。构建幼儿园保教质量评估体系,建立科学导向,着重加强对师资配备、教育过程和管理水平等方面的评估;积极推进学前教育改革,遵循幼儿身心发展规律,面向全体幼儿,关注个体差异,坚持以游戏为基本活动,保教结合,寓教于乐,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促进幼儿健康快乐成长;要注重幼儿安全和习惯养成教育;加强对幼儿园教材、教师指导用书、幼儿图书和玩具、教具的配备与选用指导;健全学前教育教研指导网络,引领和倡导各类幼儿园积极开展课题研究与园本教研活动,满足幼儿健康、全面发展的需要;把幼儿园教育和家庭教育紧密结合,重视对家长科学育儿知识的培训和普及,共同为幼儿的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环境;坚持小学一年级“零起点”教学,采取有效措施坚决制止幼儿教育“小学化”现象,严禁各级各类幼儿园提前教授小学教育内容。
2.健全幼儿园监管体系,提升办园水平。要加强对幼儿园的监管,县政府履行主体责任,有关部门按职能履行职责,建立健全日常管理和随机抽查制度。县教育局要充实管理力量,落实幼儿园年检制度,加强对幼儿园办园资质、教师资格、办园行为、收费等的监管,建立幼儿园信息公示制度,及时发布幼儿园基本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要加强学前教育专项督导,每年要定期对全县幼儿园的建设和管理情况进行督查,并向社会公布结果。县卫生部门要切实把幼儿园的卫生保健工作作为公共卫生服务的重要内容,加强监督和指导,落实儿童保健、疾病预防控制、卫生监督执法等工作。县公安、质检、安全生产监管、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根据职能分工,加强对幼儿园的监督指导。幼儿园要建立健全定期自查自纠制度和家长委员会制度,对卫生、消防、园舍等方面的安全隐患及时发现并消除,对事关幼儿和家长切身利益的事项应充分征求家长委员会的意见。
3.加强幼儿园安全管理,规范办园行为。幼儿园要高度重视幼儿园安全保障工作,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责任制,加强安全设施建设,配备保安人员,落实各项措施,严防事故发生。县交通、运管、防疫等相关职能部门要按照职能分工,建立全覆盖的幼儿园安全防护体系,加强对安全工作的监管与指导;幼儿园用车要纳入全县中小学校校车管理范围,规范管理。幼儿园所在街道、乡镇和村民委员会要共同做好幼儿园安全管理工作。规范幼儿园收费管理。县物价、财政、教育等部门要依据《湖南省幼儿教育收费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结合我县城乡经济发展水平、办园成本和居民承受能力等情况,按照非义务教育阶段家庭合理分担教育成本的原则,依据幼儿园等级确定全县公办幼儿园、学前班收费标准和管理办法。实行收费公示制度,接受社会监督,坚决查处各种乱收费的行为。
(三)加强队伍建设,提高学前教育师资整体素质
1.足额配备幼儿教师,扩大幼教师资来源。县编制部门要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幼儿园教职工配备标准(暂行)〉的通知》(教发〔20xx〕1号)有关规定,核定教职工编制。要在三年内通过多种方式配齐配足学前教育机构教职工,满足学前教育正常教育教学的需要。对四个少数民族乡中心幼儿园和村级公办幼儿园教师配备要采取倾斜政策,列入事业单位编制。要健全幼儿教师、园长资格准入制度,严把入口关,多渠道扩大幼教师资来源。建立完善学前教育师范生免费教育制度,为农村幼儿园培养一批学前教育专业专科层次教师;适当聘任优秀的幼儿园退休教师,到教师资源短缺的农村学校任教或开展巡回支教;县教育局要做好乡镇中心校和责任区中学富余教师的分流工作,选择适合从事学前教育工作的教师经专门培训后转岗从事学前教育工作或后勤工作,其身份和待遇依法予以保障;引导具备相应资格的非幼教专业大中专毕业生,经专门培训取得幼儿教师资格证后担任幼儿教师;建立满足不同层次和需求的培训体系,**年底前完成对幼儿园园长和教师的全员专业培训。
2.依法保障和提高幼儿教师的地位与待遇。要完善落实公办幼儿教师的工资保障、专业技术职称(职务)评聘机制等政策。完善公办幼儿教师工资福利待遇保障机制,落实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通过生均财政拨款、专项补助等方式,支持解决好公办园非在编教师、农村集体办幼儿园教师工资待遇问题,逐步实现同工同酬。引导和监督民办园依法保障教师工资待遇,足额足项为教师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在边远山区工作的公办幼儿教师按政策享受边远教师特殊津贴。公办幼儿教师在评优评先、进修培训、职称评聘、福利待遇方面与公办中小学教师一视同仁。
(四)健全学前教育投入体制,多渠道加大学前教育投入
1.坚持以财政性投入为主。县财政要将学前教育经费列入年度预算,新增教育经费要向学前教育倾斜,根据需要每年安排20万元财政性资金作为幼儿教育工作专项经费。教育费附加和其他地方教育费附加中用于学前教育的比例应不低于10%。财政部门要在财政性教育经费预算中专项列支学前教育经费,财政性学前教育经费占同级财政性教育经费中的比例要逐年提高,到**年达到6%以上。确定公办幼儿园每期按生均200元的公用经费或参照义务教育生均公用经费财政性拨款标准拨付。县财政要把公办幼儿园购买幼教玩具资金列入预算,保证幼儿游戏够用。
2.积极扶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落实用地、减免税费等优惠政策,多种方式吸引社会力量办园。凡投入100万以上新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县政府按5-10%予以税费减免。根据普惠性资源布局和幼儿入园需求,认定一批普惠性民办园,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减免租金、派驻公办教师、培训教师等方式,支持民办园提供普惠性服务,参照公办园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对普惠性民办园给予适当补贴。出台并完善认定和扶持普惠性民办园实施办法,对扶持对象、认定程序、成本核算、收费管理、日常监管、财务审计、奖补政策和退出机制等作出具体规定。鼓励民办园提供多形式、多层次的学前教育服务,满足家长不同需求。
3.建立学前教育资助制度。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接受公办学前教育。完善学前教育培养成本分担机制,合理确定家庭分担学前教育成本的比例。
(五)完善工作机制,加强组织领导
1.增强责任意识,切实履行政府职责。落实县政府牵头、有关部门参与的公办学前教育联席会议制度,每年召开1至2次联席会议,通报公办学前教育工作情况,研究学前教育发展政策,协调解决学前教育事业发展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县有关部门、街道办事处和乡镇人民政府要加强对公办学前教育的统筹协调,把发展公办学前教育纳入城镇、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规划和社会公共服务体系,建立以县为主、分级管理、部门分工合作的公办学前教育管理体制。建立督导评估机制。将公办学前教育改革与发展纳入县政府落实教育责任考核的重要内容。各乡镇人民政府建立相应的考核机制,确保各项任务的落实。
2.完善管理机制,加强部门协作。健全教育部门主管、有关职能部门分工负责的学前教育工作机制,形成推动学前教育发展的合力。县教育局要完善政策,制定标准,加强学前教育的监督管理和科学指导。县发改委要把学前教育纳入全县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支持幼儿园建设发展。县财政局要加大投入。县编委办要结合实际合理确定公办幼儿园教职工编制。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要制定幼儿园教职工的人事(劳动)、工资待遇、社会保障和技术职称(职务)评聘政策。县住建局、国土局要落实城镇小区和新农村配套幼儿园的规划、用地。县物价、财政、教育部门要根据职责分工,加强幼儿园收费管理。县综治、公安、安监等部门要加强对幼儿园安全工作的监督指导,整治、净化周边环境。县卫生局要加强对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的监督指导。县妇联、残联等单位要积极开展对家庭教育、残疾儿童早期教育的宣传指导。充分发挥城市社区居委会和农村村民自治组织的作用,建立社区和家长参与与幼儿园管理和监督的机制。
3.建立健全表彰奖励和责任追究制度。县政府将行动计划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纳入各乡镇、街道年度考核指标,每年对各乡镇实施学前教育三年计划进行专项督查。各乡镇、街道也要制定相应的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县政府设立学前教育先进单位奖、幼儿园建设成就奖,奖励学前教育改革发展成绩显著和单项工作成绩突出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个人。对不承担责任,将学前教育推向市场,“入园难”“入园贵”问题得不到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乡镇(街道),要追究其主要领导的责任。
4.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全县各乡镇、街道及有关部门要认真学习贯彻《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实施第二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的意见〉》(教基二〔**〕9号)和本行动计划精神,充分利用报刊、网络、电视等媒体广泛宣传公办学前教育发展的方针政策,树立学前教育发展的先进典型,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学前教育的良好氛围,促进我县学前教育科学发展、健康发展。
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范文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精神,加快推动我县学前教育改革与发展,满足广大适龄儿童对优质启蒙教育的需求,结合县域实际,特制订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落实全教会和《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精神,把大力发展学前教育作为重中之重,作为贯彻落实教育规划纲要的突破口,以“促普及,抓规范,重特色,上水平”为总体思路,科学规划,强力推进,建立“政府主导、社会参与、财政支持、多元投入”的发展机制,加快普及学前3年教育,促进全县学前教育优质、健康、快速发展。
二、发展现状
全县现有人口31万,辖9镇1乡(20XX年计划撤并2个乡镇),共有学前教育机构27所,其中城区有县办示范幼儿园1所,青化、汤峪、齐镇3个乡镇各建有公办中心幼儿园1所,附设学前班的公办小学2所,21所民办幼儿园已覆盖全县所有乡镇。全县目前共有3-6周岁幼儿8287名,各类幼儿园在园幼儿7616名,学前一年入园率为98.7%,学前三年入园率为91.9%;全县现有保教人员349名,具备幼师资格的教师163人,专业合格率46.8%。据测算,全县每年新增幼儿约2100名,现有0-3周岁幼儿7260名。近年来,我县学前教育事业得到长足发展,基础建设力度逐年加大,内部管理不断加强,保教水平显著提升。但投入不足、优质资源短缺、办园水平参差不齐、师资队伍整体素质不够高、城乡发展不平衡等问题仍然制约着我县学前教育的持续发展,亟需采取措施加以解决。
三、发展目标
(一)、总体目标
构建政府主导、多元并举、优质协调、充满活力的学前教育社会公共服务体系,形成以县示范幼儿园为引领,以乡镇中心幼儿园为骨干,以民办幼儿园为补充的学前教育发展格局,实现教育发展的结构性新突破。用3年时间,共计投入6700万元,在县城城区建成3所公办幼儿园,每个乡镇建成2-3所公办幼儿园,保留12所办学条件好、质量高的民办幼儿园,实现学前一年免费教育,全面普及学前三年教育。
北京市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范文
学前教育是终身学习的开端,是国民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重要的社会公益事业。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国发〔20XX〕41号)精神,推动本市学前教育科学发展,解决当前存在的“入园难”问题,结合本市学前教育发展特点,特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发展现状
(一)基本情况。
近年来,本市学前教育事业有较大发展。全市户籍适龄儿童学前三年入园率达到85%以上,常住人口适龄儿童学前三年入园率达到80%以上,边远山区基本普及学前一年教育。全市建成了一批社区儿童早期教育示范基地,面向0至6岁儿童和家长的多种形式的保育和教育服务格局正在形成,幼儿园保教质量普遍提高。目前,全市共有幼儿园1245所。其中,教育部门举办的347所,集体举办的234所,其他部门举办的219所,民办的445所;在园儿童27.8万人;幼儿园教职工37227人,其中,专任教师21677人,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任教师占教师总数的77.84%;学前教育专项经费逐年提高,“十一五”期间,市级学前教育专项经费累计达到5亿元,20XX年市级学前教育专项经费达到5亿元左右,幼儿园办园条件得到显著改善。
(二)面临的问题。
北京作为首都,学前教育发展在总体上还不能很好地满足由于经济社会快速发展、人口出生高峰到来、外来人口涌入带来的新增入园需求,学前教育的质量、布局、结构与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对高质量、多样化的学前教育需求还不相适应。存在的主要问题有:一是学前教育资源总量不足,“入园难”问题比较突出,户籍适龄儿童入园需求尚未得到完全满足,常住适龄儿童学位缺口较大,师资供给不足;二是城乡之间、区域之间的学前教育资源分布不均衡,住宅小区幼儿园配套建设不到位,农村幼儿园基础薄弱,局部地区“入园难”和入公办园难的问题更加突出;三是幼儿园运行成本日益增加,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明显偏低,现有投入不能满足其正常运行和发展的需要,部分幼儿园存在收费不规范的行为;四是城乡结合部地区无证办园在安全、质量等方面问题突出,在学前教育资源总量不足的情况下,治理难度很大。
二、发展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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