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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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范文

学前教育是终身学习的开端,是国民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重要的社会公益事业。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国发〔20XX〕41号)精神,推动本市学前教育科学发展,解决当前存在的“入园难”问题,结合本市学前教育发展特点,特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发展现状

(一)基本情况。

近年来,本市学前教育事业有较大发展。全市户籍适龄儿童学前三年入园率达到85%以上,常住人口适龄儿童学前三年入园率达到80%以上,边远山区基本普及学前一年教育。全市建成了一批社区儿童早期教育示范基地,面向0至6岁儿童和家长的多种形式的保育和教育服务格局正在形成,幼儿园保教质量普遍提高。目前,全市共有幼儿园1245所。其中,教育部门举办的347所,集体举办的234所,其他部门举办的219所,民办的445所;在园儿童27.8万人;幼儿园教职工37227人,其中,专任教师21677人,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任教师占教师总数的77.84%;学前教育专项经费逐年提高,“十一五”期间,市级学前教育专项经费累计达到5亿元,20XX年市级学前教育专项经费达到5亿元左右,幼儿园办园条件得到显著改善。

(二)面临的问题。

北京作为首都,学前教育发展在总体上还不能很好地满足由于经济社会快速发展、人口出生高峰到来、外来人口涌入带来的新增入园需求,学前教育的质量、布局、结构与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对高质量、多样化的学前教育需求还不相适应。存在的主要问题有:一是学前教育资源总量不足,“入园难”问题比较突出,户籍适龄儿童入园需求尚未得到完全满足,常住适龄儿童学位缺口较大,师资供给不足;二是城乡之间、区域之间的学前教育资源分布不均衡,住宅小区幼儿园配套建设不到位,农村幼儿园基础薄弱,局部地区“入园难”和入公办园难的问题更加突出;三是幼儿园运行成本日益增加,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明显偏低,现有投入不能满足其正常运行和发展的需要,部分幼儿园存在收费不规范的行为;四是城乡结合部地区无证办园在安全、质量等方面问题突出,在学前教育资源总量不足的情况下,治理难度很大。

二、发展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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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范文


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范文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精神,加快推动我县学前教育改革与发展,满足广大适龄儿童对优质启蒙教育的需求,结合县域实际,特制订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落实全教会和《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精神,把大力发展学前教育作为重中之重,作为贯彻落实教育规划纲要的突破口,以“促普及,抓规范,重特色,上水平”为总体思路,科学规划,强力推进,建立“政府主导、社会参与、财政支持、多元投入”的发展机制,加快普及学前3年教育,促进全县学前教育优质、健康、快速发展。

二、发展现状

全县现有人口31万,辖9镇1乡(20XX年计划撤并2个乡镇),共有学前教育机构27所,其中城区有县办示范幼儿园1所,青化、汤峪、齐镇3个乡镇各建有公办中心幼儿园1所,附设学前班的公办小学2所,21所民办幼儿园已覆盖全县所有乡镇。全县目前共有3-6周岁幼儿8287名,各类幼儿园在园幼儿7616名,学前一年入园率为98.7%,学前三年入园率为91.9%;全县现有保教人员349名,具备幼师资格的教师163人,专业合格率46.8%。据测算,全县每年新增幼儿约2100名,现有0-3周岁幼儿7260名。近年来,我县学前教育事业得到长足发展,基础建设力度逐年加大,内部管理不断加强,保教水平显著提升。但投入不足、优质资源短缺、办园水平参差不齐、师资队伍整体素质不够高、城乡发展不平衡等问题仍然制约着我县学前教育的持续发展,亟需采取措施加以解决。

三、发展目标

(一)、总体目标

构建政府主导、多元并举、优质协调、充满活力的学前教育社会公共服务体系,形成以县示范幼儿园为引领,以乡镇中心幼儿园为骨干,以民办幼儿园为补充的学前教育发展格局,实现教育发展的结构性新突破。用3年时间,共计投入6700万元,在县城城区建成3所公办幼儿园,每个乡镇建成2-3所公办幼儿园,保留12所办学条件好、质量高的民办幼儿园,实现学前一年免费教育,全面普及学前三年教育。

学前三年行动计划3篇


学前三年行动计划一: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

近年来,蓬莱市把发展学前教育,作为推动教育事业发展和改善民生的重要任务,纳入政府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先后出台《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关于健全学前教育管理体制的实施意见》,初步形成了政府主导、公办为主、民办补充的办园体制,推动了学前教育科学、快速、健康发展。目前,全市现有各级各类幼儿园82所,公办及公办性质幼儿园38所,省级实验园1所,省级示范园6所,烟台市级示范园21所,烟台市级一类园24所。全市在园幼儿9768人,学前三年幼儿入园率94.8%,学前一年幼儿入园率达到100%。幼儿教师(含园长)566名,学历达标率达到98.7%,专业合格率达到91%。20xx年6月16日,《中国教育报》第2版头条以《偏远农村孩子也能上公办园》为题,全面介绍了蓬莱市在学前教育建设方面的经验。

一是增加经费投入,落实教育惠民政策。一方面,市委市政府把学前教育作为重要惠民工程,逐年加大学前教育经费投入,其中20xx年投入700万元。同时,先后投入5000多万元用于园舍建设,共新建、改扩建幼儿园26所,建筑面积1.5万平方米,基本满足学前幼儿入园需求。另一方面,市教体局建立健全学前教育表彰奖励制度,每年都对学前教育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进行专项表彰,设立专项经费,奖励有突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同时,严格按照《烟台市学前教育政府助学金暂行管理办法》,将各项教育惠民政策落到实处。20xx年,安排专项经费34.78万元,对933名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给予资助,资助比例达到10%。

二是拓宽筹资渠道,扩大学前教育资源。按照“地方政府拨一块,幼儿收费取一块,社会赞助拿一块”的渠道,不断扩大学前教育资源,加快幼儿园建设步伐。一方面,引导小区配套建设幼儿园。在小区建设之初,根据小区规模,配套建设幼儿园,建成后无偿交由教育部门主管。二小幼儿园就是海梦苑小区配套幼儿园,建成后无偿交给第二实验小学管理,学校安排了一位专业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中层领导任园长,目前该园已交付使用。另外,和谐家园小区和半岛兰庭小区均配套建设6个班级以上规模的幼儿园,近期将交付使用。另一方面,鼓励社会力量举办幼儿园。为改善居民孩子上学条件,抹直口社区投资近3000万元,精心打造的一所省级示范幼儿园--华澳幼儿园,对本社区的孩子实行免费入园。5月份,该幼儿园又投资近百万元,新购置了两辆标准校车。

三是建设乡镇中心园,倡导普及学校办园。一方面,利用校舍布局调整的有利时机,根据学龄人口分布情况深入实际,科学测算入园人数,科学合理建设中心园。同时,每一所中心园,选派中心小学的中层领导担任园长,并培训部分专业素质高的年轻小学教师充实到幼儿教师队伍当中,不断提高保教质量。另一方面,采取召开专题会议、外出考察、参观等形式,不断提高小学校长学前教育工作的认识,倡导和普及学校办园,同时鼓励校长们多方筹措资金,努力改善办园条件,扩大办园规模。坐落在蓬莱市南部山区的王庄小学幼儿园是宋校长利用一年多的时间,硬是在一个废弃的厂房上改建起来的,前来检查验收的领导说:没想到在这么偏僻的南部山区,竟然能有一所这么漂亮的幼儿园,蓬莱的学前教育管理真是“横到边,竖到底”;龙山店小学幼儿园是利用中学富余校舍多方筹资,将原来破旧不堪的旧校舍改建成了一所花园式幼儿园,这两所幼儿园现都已通过烟台市级示范幼儿园的达标验收。目前,蓬莱市农村小学办园率达到84%,86%的学校办园达到了烟台市级一类幼儿园标准。


学前三年行动计划二:北京市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4698字)

学前教育是终身学习的开端,是国民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重要的社会公益事业。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国发〔20xx〕41号)精神,推动本市学前教育科学发展,解决当前存在的“入园难”问题,结合本市学前教育发展特点,特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发展现状

(一)基本情况。

近年来,本市学前教育事业有较大发展。全市户籍适龄儿童学前三年入园率达到85%以上,常住人口适龄儿童学前三年入园率达到80%以上,边远山区基本普及学前一年教育。全市建成了一批社区儿童早期教育示范基地,面向0至6岁儿童和家长的多种形式的保育和教育服务格局正在形成,幼儿园保教质量普遍提高。目前,全市共有幼儿园1245所。其中,教育部门举办的347所,集体举办的234所,其他部门举办的219所,民办的445所;在园儿童27.8万人;幼儿园教职工37227人,其中,专任教师21677人,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任教师占教师总数的77.84%;学前教育专项经费逐年提高,“十一五”期间,市级学前教育专项经费累计达到5亿元,20xx年市级学前教育专项经费达到5亿元左右,幼儿园办园条件得到显著改善。

(二)面临的问题。

北京作为首都,学前教育发展在总体上还不能很好地满足由于经济社会快速发展、人口出生高峰到来、外来人口涌入带来的新增入园需求,学前教育的质量、布局、结构与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对高质量、多样化的学前教育需求还不相适应。存在的主要问题有:一是学前教育资源总量不足,“入园难”问题比较突出,户籍适龄儿童入园需求尚未得到完全满足,常住适龄儿童学位缺口较大,师资供给不足;二是城乡之间、区域之间的学前教育资源分布不均衡,住宅小区幼儿园配套建设不到位,农村幼儿园基础薄弱,局部地区“入园难”和入公办园难的问题更加突出;三是幼儿园运行成本日益增加,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明显偏低,现有投入不能满足其正常运行和发展的需要,部分幼儿园存在收费不规范的行为;四是城乡结合部地区无证办园在安全、质量等方面问题突出,在学前教育资源总量不足的情况下,治理难度很大。

二、发展目标

学前教育发展应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保证基本、广泛覆盖,公益普惠、优质多样,保教结合、科学育儿,依托社区、就近就便”的原则。根据国家提出的三年有效缓解“入园难”的总体要求,按照本市“十二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中对城乡建设和人口格局要求,通过统筹资源、优化结构、合理布局、开放创新,规划建设并改扩建769所幼儿园,使全市幼儿园总数达到1530所左右,全市公办性质幼儿园占幼儿园总数的比例达到65%以上。

20xx年至20xx年分别增加学位约2.7万个、2.4万个、2.4万个,共增加学位约7.5万个。满足户籍适龄儿童入园需求,学前三年学位供给实现全覆盖,入园率由85.6%提高到95%以上;努力提高常住适龄儿童入园比例,学前三年学位供给覆盖率和入园率由80.8%提高到90%以上,使“入园难”问题得到有效缓解;对目前未能入园的在京适龄儿童及家庭,提供多种形式的学前教育指导服务。

三、主要举措

(一)实施三项工程。

本市将通过加大投入、扩大资源、改善条件,加强公办幼儿园建设,提供“广覆盖、保基本、多形式”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确保学前教育事业健康发展。3年内将启动幼儿园新建改扩建工程、幼儿园条件达标工程和幼儿教师培养培训工程等学前教育三项工程。

1、实施幼儿园新建改扩建工程。3年内,市、区县两级政府安排20亿元基本建设资金和18亿元财政专项经费。一是用于370所新建、改扩建公办幼儿园建设及设施设备的经费投入;二是用于将接收的147所小区配套幼儿园装修及设施设备的经费投入;三是用于扶持举办小规模幼儿园的经费投入;四是用于举办小学附属幼儿园、扩班等的经费投入。

2、实施幼儿园条件达标工程。3年内,市、区县两级政府将安排7亿元资金,根据本市幼儿园、托儿所办学条件标准要求,对250所左右的中央及地方各部门办园、街道和乡镇集体办园的房屋、设施、设备进行条件达标改造。

3、实施幼儿教师培养培训工程。3年内,本市将扩大幼儿教师的培养规模,加大幼儿教师的培训力度,确保幼儿教师师资供给,普遍提升幼儿教师素质。一是通过加强市属师范院校学前教育专业的建设力度,办好大专及以上层次的幼儿教师培养院校,建立首都师范大学学前教育学院,扩大招生规模,同时,通过公开招聘幼儿教师、中小学教师转岗等途径拓宽师资来源。3年内要培养和输送5000余名幼儿教师和4000余名保育员,确保基本满足师资需求。二是采取分层、分类和重点项目结合的方式,做好各类幼儿园管理者及教师的在职继续教育培训,包括非师范类幼儿教师上岗培训、农村富余中小学教师转岗为幼儿教师培训、新建小规模幼儿园管理者和教师培训、民办幼儿园管理者和教师培训、特殊教育师资培训、市级骨干教师及学科带头人培训、以园为本教研制度建设培训、结合教育科研课题研究培训等。3年内,市、区县两级政府将安排1亿元左右经费,累计完成3万人次的幼儿园管理者及教师继续教育培训。95%的幼儿园园长和85%的幼儿教师达到专科及以上学历水平。

(二)落实六项措施。

1、多种形式扩大公办学前教育资源。一是新建、改扩建一批公办幼儿园;二是利用中小学布局调整后的富余教育资源建设小学附属幼儿园,利用其他富余公共资源优先改建成幼儿园;三是鼓励、支持中央及地方各部门办园;四是扶持并稳定街道、乡镇集体办园;五是鼓励优质公办幼儿园举办分部;六是在农村地区每个乡镇建设1至2所农村乡镇中心幼儿园,同时根据本市村庄规划标准的要求建设乡镇中心幼儿园附属分园,覆盖到每个村。

2、做好小区配套幼儿园的规划、建设、接收、使用和管理。根据居住区规划和居住人口规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套建设幼儿园,并与小区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建设用地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保障。对未按规定安排配套幼儿园建设的小区规划不予审批。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作为公共教育资源,由区县政府统筹安排,举办公办幼儿园或者委托办成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在小区规划、建设、审批、验收、使用等各个环节落实配套幼儿园建设政策,确保小区适龄儿童有幼儿园上、上得起幼儿园。

3、进一步鼓励规范民办幼儿园。鼓励支持民办幼儿园的发展,特别是对面向大众、收费较低的普惠性幼儿园,要采取减免租金、以奖代补等方式引导民办幼儿园提供普惠性服务。同时,可结合实际,根据本市举办小规模幼儿园有关规定,积极探索创办小规模幼儿园,满足辖区内适龄儿童优质、便利、多样的入园需求。进一步规范民办幼儿园的管理,鼓励民办幼儿园进入分级分类管理范围。依法保障民办幼儿教师的合法权益,在职称评定、评优评先等方面享有与公办教师同等待遇。

4、加大政府投入,实施奖励补贴政策。落实财政投入“五有”政策,即“预算有科目、增量有倾斜、投入有比例、拨款有标准、资助有制度”。一是提高教育部门办园生均经费标准,由每生每年200元提高到每生每年1200元;二是参照教育部门办园生均经费标准,对中央及地方各部门办园、街道及乡镇集体办园进行定额补贴;三是对接受政府委托、办成普惠性幼儿园的民办幼儿园,采取减免租金等补贴政策,对连续两年考核成绩优秀的民办幼儿园,参照教育部门办园生均经费标准给予一定奖励;四是通过减免保育费等方式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儿童接受学前教育。3年内,市、区县两级政府安排3.6亿元经费对实施以上政策予以支持。

5、完善幼儿园收费管理机制。根据本市城乡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办园成本和群众承受能力,按照非义务教育阶段家庭合理分担教育成本的原则,由市发展改革委牵头,会同市财政、教育部门规范幼儿园收费,制定幼儿园收费管理办法,调整收费标准。同时,进一步加强民办幼儿园收费管理,完善民办幼儿园收费价格备案程序。实行幼儿园收费公示制度,加强幼儿园收费监管,接受社会监督,坚决查处违规收费问题。

6、形成幼儿园安全监管机制。进一步完善学前教育法律法规,规范学前教育管理。一是严格执行幼儿园准入制度。二是坚持实行分级分类管理,提高保教质量,尊重儿童发展规律,坚决防止幼儿园“小学化”倾向。三是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幼儿园年检制度,年检不合格的要限期整改,对社会各类幼儿培训机构和早期教育指导机构,区县教育部门要加强监督管理。四是妥善解决无证办园问题,未取得办园许可证和未办理登记注册手续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举办幼儿园;对目前存在的无证办园,各区县政府要进行全面排查,制定管理办法,加强指导,监督整改,经整改达到相应标准的,颁发办园许可证;整改后仍未达到保障幼儿安全、健康等基本标准的,要依法予以取缔,并妥善分流和安置幼儿。五是强化幼儿园安全防范,高度重视幼儿园安全保障工作,加强安全设施建设,配备保安人员,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责任制,落实各项措施,严防事故发生。相关部门要按照职能分工,建立全覆盖的幼儿园安全防护体系,切实加大工作力度,加强监督指导。幼儿园要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加强内部安全管理。幼儿园所在街道、社区和村民委员会要共同做好幼儿园安全管理工作。

四、工作要求

各级政府要加强对学前教育的统筹协调,健全教育部门主管、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的工作机制,形成推动学前教育发展的合力。要建立学前教育联席会议制度,及时通报学前教育发展情况。建立和完善学前教育督导制度,制定学前教育督导评估指标体系,加强对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的督导检查。市政府将在统筹制定全市学前教育发展规划等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基础上,加强对全市学前教育工作的宏观管理,将学前教育工作纳入对区县、乡镇(街道)工作考核内容,对学前教育工作先进区县给予表彰奖励。通过重点项目投入等方式,扶持经济欠发达地区发展学前教育事业,制定贫困儿童及特殊儿童的资助政策,促进本市学前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一)区县政府是发展学前教育的责任主体。负责统筹制定本行政区域内学前教育事业的发展规划、调整学前教育机构规划布局、公办幼儿园的建设、教师和设施设备的配备、各类学前教育机构的管理及学前教育经费的筹措,建立经费奖励扶持政策,确保辖区内3至6岁适龄儿童接受学前教育。制定管理办法,明确责任,形成合力,加强对无证办园的治理。结合区域适龄人口分布状况和变化趋势,科学测算入园需求和供需缺口,确定发展目标,制定本区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分解落实年度任务,到20xx年有效缓解“入园难”。充分发挥街道、乡镇在促进学前教育发展中的作用。

(二)各相关部门要完善工作机制,加强组织领导。教育部门要完善政策,制定标准,充实管理力量,加强对学前教育的监督管理和科学指导。机构编制部门要结合实际,按照国家有关部门即将出台的幼儿园编制标准要求,修订公办幼儿园教职工编制标准。发展改革部门要加大幼儿园建设发展力度,配合教育部门和各区县确保新建118所幼儿园落实到位,并会同财政部门和教育部门规范幼儿园收费,制定幼儿园收费管理办法,调整收费标准。财政部门要加大投入,研究制定支持学前教育的投入保障政策,确保本计划中提出的经费投入到位。城乡建设、规划、教育和国土资源等部门要认真落实本市关于加强小区配套幼儿园规划建设和管理有关意见,督促检查区县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使用情况。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完善幼儿园教职工的人事(劳动)、工资待遇、社会保障和技术职称(职务)评聘政策。综治、公安部门要加强对幼儿园安全保卫工作的监督指导与规范管理,整治、净化周边环境。卫生部门要监督指导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民政、工商、质监、安全监管、药监等部门要根据职能分工,加强对幼儿园的指导与管理。


学前三年行动计划三: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4445字)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精神,加快推动我县学前教育改革与发展,满足广大适龄儿童对优质启蒙教育的需求,结合县域实际,特制订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落实全教会和《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精神,把大力发展学前教育作为重中之重,作为贯彻落实教育规划纲要的突破口,以“促普及,抓规范,重特色,上水平”为总体思路,科学规划,强力推进,建立“政府主导、社会参与、财政支持、多元投入”的发展机制,加快普及学前3年教育,促进全县学前教育优质、健康、快速发展。

二、发展现状

全县现有人口31万,辖9镇1乡(20xx年计划撤并2个乡镇),共有学前教育机构27所,其中城区有县办示范幼儿园1所,青化、汤峪、齐镇3个乡镇各建有公办中心幼儿园1所,附设学前班的公办小学2所,21所民办幼儿园已覆盖全县所有乡镇。全县目前共有3-6周岁幼儿8287名,各类幼儿园在园幼儿7616名,学前一年入园率为98.7%,学前三年入园率为91.9%;全县现有保教人员349名,具备幼师资格的教师163人,专业合格率46.8%。据测算,全县每年新增幼儿约2100名,现有0-3周岁幼儿7260名。近年来,我县学前教育事业得到长足发展,基础建设力度逐年加大,内部管理不断加强,保教水平显著提升。但投入不足、优质资源短缺、办园水平参差不齐、师资队伍整体素质不够高、城乡发展不平衡等问题仍然制约着我县学前教育的持续发展,亟需采取措施加以解决。

三、发展目标

(一)、总体目标 构建政府主导、多元并举、优质协调、充满活力的学前教育社会公共服务体系,形成以县示范幼儿园为引领,以乡镇中心幼儿园为骨干,以民办幼儿园为补充的学前教育发展格局,实现教育发展的结构性新突破。用3年时间,共计投入6700万元,在县城城区建成3所公办幼儿园,每个乡镇建成2-3所公办幼儿园,保留1—2所办学条件好、质量高的民办幼儿园,实现学前一年免费教育,全面普及学前三年教育。

(二)、具体任务

--20xx年,投入2900万元,在县城城区新建1所高规格、标准化公办幼儿园,在 各改建1所乡镇公办中心幼儿园;充实提高 公办中心幼儿园内设配备,县示范幼儿园创建成省级示范幼儿园;初步建立县、镇两级公办幼儿园网络体系。实现学前一年教育全普及,力争学前三年入园率达到93%以上。

--20xx年,投入1400万元,建成1所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在 各改建1所乡镇公办中心幼儿园,全面建成县、镇两级公办幼儿园骨干体系。更新充实公办幼儿园内设,提高办园层次,创建一类园3所;实施师资队伍建设工程,力争幼师队伍专业化水平达到60%以上,促进学前保教质量不断提高;实施民办幼儿园标准化建设工程,规范管理,提高办学水平。力争学前三年入园率达到95%以上,解决“入园难”问题取得明显成效。

--20xx年,投入2400万元,在 各新建1所乡镇公办中心幼儿园,建成1所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在 各改建1所乡镇公办中心幼儿园;进一步改善公办幼儿园办园条件,优化保教管理,创建一类园5所,壮大公办幼儿园骨干体系;实施学前教育内涵发展工程,打造一批特色幼儿园;力争使幼师队伍专业合格率

达到85%以上,全面普及学前三年教育,实现学前一年免费教育,基本解决“入园难、入园贵”的问题。

四、行动措施

(一)切实加强对学前教育事业的领导和管理

1、充分认识学前教育的重要性。各部门和各乡镇政府要充分认识学前教育的重要性,依法将学前教育纳入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列入议事日程。县政府从20xx年开始起,将把学前教育的发展水平作为对各镇政府教育工作实绩考核的重要依据之一。

2、坚持实行“政府负责、分级管理、部门联动”的学前教育管理体制。县政府成立由主管副县长王丽同志任组长,教育、发改、财政、物价、人事、公安、卫生、建设、民政、劳动保障、妇联等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的学前教育领导小组,统筹全县学前教育管理。领导小组在县教体局设立办公室,由县教体局局长杨广利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教体局成立推进学前教育领导小组,明确责任股室管理职能。县政府建立学前教育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会议,及时研究解决学前教育发展中的困难和问题。教育局负责抓紧完善政策规定,严格准入要求,加大基础建设,充实师资,深化教研,加强对保教工作的指导,切实提高学前教育质量;编办负责根据国家要求,核定公办幼儿园教职工编制;发改局负责把学前教育纳入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物价局负责加强对幼儿园收费的管理;财政局负责制定落实支持学前教育发展的财税优惠政策,把公办幼儿园建设列入财政预算;建设局和国土局负责落实城镇小区和新农村配套幼儿园的规划用地;人社局负责制定幼儿园教职工的人事、工资待遇和技术职称(职务)评聘和教职工社会保障政策;综治办、公安局负责加强幼儿园安全保卫工作;卫生局负责监督指导幼儿园膳食营养与卫生保健;民政、工商、质量监督、安监、食品药监等部门分别根据职能分工,加强对学前教育机构登记、设施设备、餐饮和食品安全等方面的指导和管理;妇联、残联等单位要积极开展家庭教育、残疾儿童早期教育的宣传。

(二)加大投入,多措并举,全面推进幼儿园建设

1、强化政府职能,加大公办幼儿园建设经费投入。一是把公办幼儿园建设列入财政预算,积极筹措经费,逐年增加投入,建好、管好、办好公办幼儿园。二是实施项目带动,在落实县级配套、争取省、市“推进学前教育普及工程”资金投入的基础上,加大争资金、跑项目力度,参照《陕西省幼儿园建设标准》,按“新建1所500万,改建1所100万”的投入,建设一批公办幼儿园。三是建立多元投入机制,突破幼儿园建设资金瓶颈。采取“政府拨一点,幼儿园挤一点”的办法,分期付款,添置内设,自主滚动发展,不断提高办园层次和水平。

2、整合布局调整资源,解决公办园建设的校舍问题。采取“分类实施、撤并同步、功能转换、重复利用”的办法,在实施中小学布局调整中,统筹规划,充分利用学校撤并后的闲置资源,按照“把设施配备条件较好的初中改建成联合小学,把位于乡镇中心区的小学改建成公办幼儿园”的模式,改扩建一批乡镇公办中心幼儿园。

3、推进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在城区建设中,立足统筹城乡一体化大背景,按省级优质园标准,认真规划建设好与居住人口规模相适应的配套幼儿园,做到与其他建筑设施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从20xx年起,未按规定安排配套幼儿园建设的小区规划一律不予审批。对不具备配套幼儿园建设条件的城区住宅小区,开发商应缴纳幼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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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异地建设经费,由县政府统筹安排幼儿园建设项目。项目竣工验收要重点检查配套幼儿园建设情况,园舍经发改、建设、教育、卫生等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是教育事业的政策性投资,作为公共教育资源,属国有教育资产,应交由县教体局管理,不得改变性质和用途。

4、积极扶持民办幼儿园。坚持“公民办并举,两条腿走路”的方针,积极创设条件,鼓励和扶持民办学前教育发展。一是完善配套政策,落实税收、教育用地、园舍建设等优惠政策,采取经费资助、出租、转让闲置国有资产等方式,加大对民办学校的扶持力度。建立“以奖代补”机制,对办园质量较高的民办园给予适当的奖励。二是核算成本,根据市场需求实行弹性收费,适当提高民办园收费标准,保护和激发社会力量投资办园的积极性。三是由县教体局负责,落实“六同”待遇,把民办幼儿园教师纳入统一管理。

(三)规范学前教育管理,努力提高保育质量

1、规范办园行为。一是严格准入制度。完善和落实幼儿园年检制度,加大联合执法力度,坚决治理无证办园。二是实行分类管理。民办园按优质园、标准园、合格园,公办园按省级示范园、一类园实行分类定级评估,鼓励民办幼儿园开展特色品牌建设。三是加强安防措施。健全安全管理责任制,积极落实安保设施和人员设备。协同公安、交管和卫生、药监等部门,加大对幼儿园校车和食品卫生的联合监管。四是规范收费行为。公办幼儿园收费实行政府定价,费用纳入财政专户管理;民办幼儿园收费实行办园成本核算、报备、审核和公示制度,严厉查处取与赞助费和以开办实验班、特色班、兴趣班为由收取额外费用等违规行为。

2、提高保教水平。一是认真贯彻《幼儿园工作规程》、《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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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和《xx幼儿保育保教常规要求》,明确学前三年保教目标,规范使用幼儿教材,以游戏为基本活动,寓教于乐,保教结合,满足学前儿童多方面发展的需要,防止和纠正“小学化”倾向。二是健全教研网络,大力开展学前保育、教育研究,依托课题引领,推动学前保育水平提升整体。 三是坚持开展每年一次,两年一轮的学前教育督导活动。由县政府教育督导室牵头,组织人力,聘请专家,通过实地考察、查看资料、现场咨问、走访座谈等方式,对幼儿园设施建设、园务管理、保教管理、师资建设和卫生保健等工作进行全面的视导检查,努力打造一批特色示范幼儿园。

3、拓展服务功能。在县示范幼儿园开展面向社区家长的早期教育培训和咨询活动,逐步建立以社区为基础,以县直属示范幼儿园和各镇中心幼儿园为中心,灵活多样的婴幼儿教育指导服务网络。

(四)加强师资建设,努力提高幼师队伍整体素质

1、多渠道补充幼教师资。一是对公办幼儿园进行独立核编,按照“一班两教一保”的标准,核定配齐专业教师和保育人员。二是公开招聘具备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幼师专业专科以上学历毕业生,计划20xx年招聘30名,20xx年30名,20xx年30名,三年共配备90名幼儿专任教师充实到公办幼儿园。三是将撤点并校后在小学任教的幼师专业的教师进行分流,选拔一批热爱幼教、素质高的年轻教师到乡镇公办幼儿园任教。2、加强师资培训。制订和完善幼师队伍的培养和培训规划,逐步提高教师学历层次。大力开展以提高保教能力为重点的幼儿师训,建立三年为一周期的全员轮训制度。加强园长岗位培训和骨干教师培养,建设业务优秀、结构合理的骨干教师队伍。

3、保障幼儿教师待遇。严格执行幼儿教师和保育员持证上岗制度,幼儿教师须持有幼师专业资格证,保育员须具备高中以上学历并受通过保育培训。公办幼儿园教师与中小学教师享受同等待遇。参照公办幼儿教师工资标准,合理确定民办幼儿园教师最低工资水平。民办幼儿园举办者要与聘用教师签订劳动合同,按时足额兑现工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

(五)加强宣传督查,确保学前教育行动计划顺利实施

1、加强宣传。大力宣传学前教育的意义和学前教育的成绩,积极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学前教育的良好氛围,促进学前教育改革和发展。

2、实施专项督导。县委县政府督查督办室要依据《xx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对各部门、各乡镇实施情况进行督查,全面落实经费投入、资源配置、保教管理、人员待遇等要求,确保计划顺利实施。

3、健全多维监控机制。通过家长评议、专项督查和社会调查等方式对幼儿园办学效益进行评价,扩大幼儿园管理开放度,提高群众对学前教育的满意度。


市学校体育三年行动计划


合肥市学校体育三年行动计划

为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中发〔2007〕7号〕、《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 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体育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 发〔2012〕53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体育工作深化体教结合的意见》〔皖政办〔2013〕5号:),进一 步推动合肥市学校体育科学发展,全面保障学生健康成长,结合 我市实际,特制定《合肥市学校体育三年行动计划〔2013-2015年》〉。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党的精神,以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全面推进,牢固树立“健康第一” 的理念,围绕“提升青少年体质、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目标, 以中小学校为重点,以教师队伍建设为抓手,以基本条件达标为切入点,以重普及、促提高为原则,着眼培养青少年体育兴趣、 体育锻炼习惯和健康生活方式的养成,促进体育与德育、智育、 美育有机融合,不断提高学生体质健康水平和综合素质。

二、基本情况

合肥市现辖肥东、肥西、长丰、庐江4个县,县级巢湖市,

瑶海、庐阳、蜀山、包河4个行政区,拥有3个国家级开发区和一2一

14个省级开发区,全市总面积1.14万平方公里,常住人口752 万人。截止2012年底,全市有各级各类学校2118所,其中中等 职业学校86所,普通高中113所,普通初中250所,小学964 所,幼儿园698所,特殊教育学校6所,国防教育学校1所;中等及以下学校在校生114.8704万人,教职工1. 67万人。

全市中小学基本能按照部颁标准开设体育课,基本开足体育课时。坚持面向全体学生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组织开展 《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及数据上报工作。积极开展“体育、 艺术2 + 1项目”试点工作和“青少年校园足球”活动。制定下发了《切实保证中小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规定的通知》,督 促全市中小学推进阳光体育运动和课外校外体育活动,积极开展大 课间体育活动,丰富学校大课间活动内容,把体育课、早操、大课间活动、课外体育活动有机结合起来,积极营造“人人踊跃参 加、班班积极组织、校校形成特色”的良好氛围。

2010年,市政府办公厅转发了由市教育局、发改委、财政 局、人社局、卫生局、体育局、团市委、妇联等8部门联合制定的《合肥市加强青少年体育卫生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建立健全 了政府、职能部门统领学校体育工作的机制。坚持组织开展初中 毕业升学体育考试,不断调整优化测试项目和方式,将体育考试成绩作为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运动与健康”维度的实证材料,并计入升学录取总分。学校体育工作已作为对各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重点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内容之一。

我市学校体育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总体上看,仍有很多工作需要进一步改进和完善,学校体育仍是教育工作中的薄 弱环节。突出表现在体育工作整体发展水平与教育改革与发展的 要求不相适应,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还没有完全落实,农村中小学校体育师资、场地、设施和器材等教学资源与《国家学校 体育卫生条件试行基本标准》要求仍有差距,一定程度制约了青 少年学生的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

三、发展目标

力争到2015年,学校体育工作更加规范,城乡发展更加均衡;学生体质明显增强,体能下降的趋势得到有效遏制;学生体 质健康监测制度更加完善,学校体育评价机制更加完善,体教结 合机制更加健全;青少年体育竟赛活动日趋活跃,优秀体育后备人才不断涌现。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器材总体达到国家标准, 逐步配齐体育教师,基本形成学校体育持续健康发展的保障机 制。全面执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到2015年,普遍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基本要求,达到优秀标准的人数不低 于 20、

四、主要任务

(一)规范体育课程,丰富课外体育活动

1、开足开齐体育课程。创新方式、优化体育教学过程、提高体育教学质量。体育课时小学1-2年级每周4课时, 小学3-6年级和初中每周3课时,高中每周2课时。大课间活动 因校制宜,自主多样,全员参与;课外体育活动列入学校日常,没有体育课的当天必须安排课外体育活动;严禁挤占体 育课和体育活动时间。积极探索创新体育课与课外体育活动的内 容、方式和载体。

2、切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推进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提高课堂教学的质量和效率。落实学生作息制度,保证小学、初中、 高中学生每天在校集中学习时间分别不超过6小时、7小时、8 小时,让学生有更多的时间、更充沛的精力参加体育锻炼。

3、精心组织开展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扎实开展“体育与艺术2+1”活动,致力于培养每个学生学会至少两项终身受益的体育锻炼项目。

4、开展中小学生体育竟赛活动。市教育局、市体育局共同组织实施年度中小学生竟赛计划。各级各类学校每年至少举办一 次以田径为主的学校综合性运动会,因校制宜组织开展体育节(周〕、专项体育竟赛,增设竟技体育项目外的健身、娱乐类运动项目,广泛吸引学生积极参与阳光体育运动。

5、贯彻落实国家体育总局、教育部《关于开展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活动通知》(体群字【2009】54号)精神,打造我市校园足球特色品牌,创建合肥市高中校园足球定点学校,建立完善小学、初中和高中足球联赛三级联赛体系,促进青少年学生全面发 展健康成长。

(二)完善中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

1、中小学生体育学业水平纳入中小学生毕业综合素质评估体系中。将学生日常参加体育活动情况、体育运动能力以及体质 健康状况等记入学生档案,作为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重要指标及 毕业、升学的重要依据。

2、实施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逐步增加初中毕业体育考试成绩在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和中考成绩中的权重,探索将学生曰 常体育活动的情况纳入体育考试总分之中。

3、将高中学生健康素质纳入教育教学综合评价体系,建立符合素质教育要求的评价制度,发挥增强青少年体质的积极导向 作用,促进和保证体育课教学,以及早操、课间操和课外活动的 开展,有效促进学校体育工作的开展,发挥学校体育评价的重要作用,丰富高中教育教学评价体系内容,实现857。以上的学生能 达到《标准》及格等级以上目标。

(三)推进青少年体育后备人才培养

1、科学合理规划传统项目学校、体育特色学校布局,做好我市体育运动项目小学、初中、高中训练衔接体系,鼓励有条件的学校申办校办运动队,体育部门对承担参赛省级比赛和省运会的校办运动队队员,给予市级训练单位队员的同等待遇。

2、完善体育特长生招生政策。按照《关于规范中小学体育特长生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合教【2012】171号)要求,组织 体育特长生的招生工作。建立体育特长生“绿色通道”入学保障 机制;优化全市学校体育项目网络布局,创建国家级体育传统项目学校2所以上;国家及省级青少年体育倶乐部10所以上;省 级体育传统项目学校8所以上、体育专项特色学校2所以上;市 级单项训练基地10所以上。

(四)加强体育教师队伍建设

1、落实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运动员文化教育和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合政办【2013】11号)要求,多 渠道配齐配强专职体育教师,建立健全体育教师培养体系,到 2015年要对中小学和职业学校体育教师进行一轮。2015年,配齐中小学专职体育教师。

2、完善体育教师保障政策,切实提高体育教师待遇。按照同工同酬、按劳分配原则,科学核定体育教师工作量;将《国家 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与数据上报工作、课外体育活动、体育 竟赛、外出学习培训、运动队训练和管理等纳入体育教师工作量和绩效考核范畴。保障体育教师在职务评聘、福利待遇、评优表 彰等方面与其他学科教师同等待遇。

(五)加快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建设加大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建设力度,在基层公共体育设施建设中统筹规划学校体育设施,加大对体育设施建设和器材配备的 支持力度,逐步改善中小学校体育设施条件。将农民体育健身工 程、全民健身路径等公共体育设施安排在中小学校或周边。2015年,全市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初步达到国家标准;新建学校体育 场地、设施达到或超过国家标准。

(六)大力推动公共体育场馆和运动设施开放工作

学校体育场馆、设施在课佘和节假日坚持向学生开放,体育部门管理的体育场地设施和科研设备为学校课外活动、课佘体育 训练提供便利。全市〔区、县)公办中小学校符合开放条件的室 内外体育场所及其配套设施,在确保校园安全、维护正常教学秩序及满足体育教学和学生课佘锻炼需要的前提下,力争到2013 年底前全部向社会公众开放。各县(市〕、区政府将学校体育设 施向社会开放纳入当地公共服务体系,将学校体育设施的建设、维修、管理资金列入本级政府财政预算。参照市级学校体育设施 向社会开放经费保障办法,县(市〕、区政府设立专项经费,保 障学校体育设施向社会开放工作有序运行。体育部门每年从体育彩票公益金中划拨专项资金资助开放学校添置和更新体育器材。

(七)完善学生体质健康测试制度、学校体育工作评估制度 和年度报告制度

1、全面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完善中小学校测试及数据上报工作,公告《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数据,分析、评估学生体质健康状况。从2013年起,组织开展中小学体 育工作评估,各区、县级教育部门组织学校开展自评,市级教育 主管部门对评估结果进行复核检查与认定,评估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布。

2、实行学校体育工作报告和公示制度。重点报告和公示学校体育开课率、阳光体育运动情况、学校体育经费投入、教学条 件改善、教师队伍建设和学生体质健康状况和监督电话等。各县、 区教育主管部门逐级上报本行政区域学校体育工作情况,市教育主管部门对所报情况进行公示,定期通报学校体育工作情况。

(八)加强学校安全教育,健全学校体育风险管理体系 加强对学校体育安全的指导和监督,建立健全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学校体育风险管理机制与校园体育意外伤害事件的应 急机制,形成包括安全教育培训、活动过程管理、赔付等学 校体育风险管理制度,依法妥善处理学校体育意外伤害事故。各学校要制定体育安全管理工作方案,明确管理责任人,落实安全 责任制。加强对体育场馆、设施的维护使用管理,切实保证使用 安全。

五、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与分工

认真履行职责,将学校体育工作纳入本级政府年度工作,建立健全政府主导、教育部门牵头、体育部门参与,有关部门分工负责和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教育部门完善相关政策,加强指导 和监管,将体育工作纳入各类教育规划;发展改革部门把提高青 少年身心健康水平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支持学校体育和体教结合工作;财政部门完善支持投入政策,并给予必要倾斜; 体育部门在技术、人才、场地和体育组织建设等方面加大支持力 度。充分发挥市学校体育工作领导小组的作用,完善各项工作机制,布置、协调、检查学校体育工作落实与推进。

校长为学校体育工作第一责任人,确保各项工作任务的具体落实。

(二)完善体质健康监测,建立学生体质公告制度

各学校每年分别对所有学生开展一次健康检查及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并以检查及测试结果为基础,给每名学生建 立健康档案。到2015年,学校普遍建有学生体质监测室。建立 《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结果公告制度,按学生年级、班级、性别等不同类别在学校公布学生体质健康测试总体结果,并 向学生家长通报有关情况。加强管理,创造条件,保证学生体质 健康测试工作顺利开展。

(三)强化督导检查,健全学校体育工作奖恁机制

教育督导机构研究制定和实施学校体育工作和体教结合督

导检查办法,坚持督政与督学相结合,健全目标考核机制,定期联合有关部门开展专项督导。

健全学校体育保障机制和工作奖惩机制,加强学校体育工作 绩效评估和行政问责。把学校体育、学生体质健康水平和体教结合纳入工作考核指标体系,作为教育、体育等有关部门和学校领 导干部业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加强工作绩效评估和行政问责。对 体育工作成绩突出的县区、学校、个人进行表彰奖励,对学生体质健康水平持续3年下降的地区和学校,在教育工作评估、评优 评先、学校主要领导的业绩考核中实行“一票否决”。

(四)加强宣传工作,营造学校体育良好发展环境 认真宣传学校体育工作和体教结合的政策要求、典型经验和有效做法,釆取多种方式加强校园体育文化建设,广泛传播健康 理念,引导广大青少年、各级各类学校和全社会树立科学的教育 观、人才观和健康观,形成珍视健康、热爱体育、崇尚运动、积极向上的良好氛围。

合肥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3年9月2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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