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溺水安全教育提醒微信群

防溺水安全教育提醒微信群。

防溺水安全教育提醒微信群 篇1

尊敬的家长,亲爱的同学们:

最近气温迅速回升,天气越来越热,预防青少年学生溺亡已进入关键时期。请各位家长认真教育,严格监管自己的孩子,严格遵守防溺水六不准要求,坚决防止溺亡悲剧在自己身边发生!

防溺水六不准

1、不准私自下水游泳

夏季马上就要到来,大家一定要时刻保持警惕,不要自己一个人独自下水游泳,这种行为是非常危险的,如果出现意外无法及时得到救援。

2、不准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

在放学回家的路上,千万不要与同学私自结伴一起去游泳,为了自己的生命安全也为了他人的生命安全。

3、不准在没有家长或老师带领的情况下游泳

在没有家长或者老师的带领下不准去游泳,家长和老师作为成年人有着监护的义务,跟着大人一起去游泳更加安全。

4、不准去没有安全设施或者无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

夏季游泳一定要选择有安全设施或者有救援人员的场所进行,如果出现意外,可以及时借助安全设施施救或者求助救援人员。

5、不准去不熟悉的水域游泳

对于一些并不熟悉的水域,一定要远离,不要为了一时的冲动而付出生命的代价,水下环境复杂,在不熟悉的水域游泳很容易出现意外。

6、不准盲目下水施救

在与朋友一起游泳的过程中如果出现意外,千万不要盲目下水施救,要尽快求助大人或者救援人员,大声呼救。

关注安全,珍爱生命是每个人的责任和义务,希望大家绷紧安全这根弦。祝你们幸福安康!

通知人:

日期:

防溺水安全教育提醒微信群 篇2

尊敬的家长:

您好!

盛夏来临,孩子们的快乐暑假生活就要开始啦!

夏季、暑假是每年溺水事故的多发期。事故源于麻痹、疏忽大意。为了预防学生溺水事故的发生,我校认真开展了各种形式的预防溺水教育活动,在此也希望您增强对安全事故的防范意识,特印发此信,请您仔细阅读,并与学校一起共同做好学生夏季安全工作。

一、充分认识溺水事故的危害性。溺水事故一旦发生,会给家庭带来难以挽回的后果,造成无法弥补的损失。因此,请您一定要选择正确教育方式,让孩子也能认识到溺水事故的危害,从而避免溺水事故的发生。如发现有学生在水边玩耍或私自游泳,不管是不是您的孩子,请您能及时进行劝阻,以减少意外事故的发生。

二、加强对孩子防溺水的安全教育,请您尽到监护责任,多抽出时间陪陪孩子,教育孩子牢记“六不一会一阻止”:

“六不”:不准私自下水游泳或者到水边玩耍;不擅自与同学结伴游泳;不在无家长或监护人带领情况下游泳;不到无安全设施的水域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不盲目下水施救。

“一会”:会基本的应急自救,求助,报警方法。

“一阻止”:遇到其他同学私自游泳,要及时劝阻或立即向家长汇报。

三、教给孩子预防溺水的技能。如有条件,您可以教会孩子游泳,让孩子具备溺水自救的能力。特别要让孩子知道:在发现同伴溺水时应立即大声呼救,不宜盲目下水营救,避免造成更多伤亡。

另外,暑假期间,请您在督促孩子认真完成假期作业的同时,引导孩子多读书,读好书,养成良好的读书习惯,积极参加有意义的社会实践活动,让孩子过一个愉快、健康、有意义的暑假。

祝合家幸福、安康!

通知人:

日期:

防溺水安全教育提醒微信群 篇3

亲爱的各中小学、幼儿园:

当前正值暑假,是学生溺水事故的高发期。各校务必高度重视,深刻汲取事故教训,进一步做好暑期防溺水各项工作,防止类似悲剧再次发生。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认真分析安全工作情况。

各学校要立即对20xx年以来部署、开展学生防溺水工作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分析,重点检查:学校是否开展防溺水专题教育,是否做到全覆盖;防溺水“致学生家长的信”是否发放到每一名学生家长手中,“家长回执”是否收齐存档;放假前是否对学生及家长进行暑期防溺水安全提醒。对于工作中存在的.漏洞和短板,要立即采取措施加以整改补救,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二、加强暑期安全教育提醒。

各学校要在暑假期间继续组织开展学生防溺水专题教育,充分利用教育部“学校安全教育平台”资源,指导学生学习防溺水安全知识,掌握防溺水“六不准”要求,增强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要采取多种途径和方式,强化暑期学生及家长安全提醒,定期向学生和家长发送防溺水安全警示短信,组织对留守儿童、民工子女等重点群体进行家访,督促家长切实做好对子女的安全教育和监管。

三、联动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各学校要按照防范学生溺水事故联防联控机制的要求,及时提请地方党委政府专题研究,协调各相关部门和基层组织开展重点水域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进一步完善安全防护设施和警示标牌,强化日常巡逻和安全管理,及时劝阻擅自戏水、游泳等不安全行为。

四、狠抓安全工作责任落实。

各学校要切实担负学校主体责任,落实落细各项工作措施,坚决维护暑期教育系统安全稳定。对因工作不落实、措施不到位导致学生群死群伤的,要依据有关规定严肃问责。

通知人:

20xx年xx月xx日

防溺水安全教育提醒微信群 篇4

各中小学、幼儿园:

当前,已进入溺水事故高发期。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xx年中小学生安全教育工作的通知》(教基一司函〔20xx〕2号)、《关于务必落实预防溺水事故提醒责任的通知》(教基一司函〔20xx〕23号)和《关于发布20xx年中小学幼儿园防溺水工作预警的通知》(甬教安体〔20xx〕122号)等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学校(包括所有中小学、幼儿园,下同)防范溺水事故工作,保障学生(含幼儿园儿童,下同)生命安全,特发布20xx年学校防溺水工作预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切实抓好有关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治工作

(一)提高认识。各校要充分认识防范学生溺水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增强工作使命感和责任感,把防范学生溺水工作列入年度学校安全稳定的重点工作。

(二)排查隐患。各校要制定专门的预防学生溺水工作方案,建立健全“三边”(校边、路边、家边)危险点排查预警机制,重点排查“三边”水域安全隐患,及时对接有关部门对可能发生溺水事故的水塘、水库、河流等危险水域设立安全警示牌,并加强重点水域的'安全巡查与监管,精心构筑学生校外安全防护网。

(三)落实责任。要进一步落实安全责任制,做好防范学生溺水的安全意识、安全知识和自护自救技能教育,做好家长安全监护的提醒工作,增强家长的责任意识,特别要求家长注意“双休日”、“节假日”期间孩子的游泳安全。

二、强化教育,认真开展防范学生溺水“六个一”活动

(一)建立安全教育制度。要建立健全预防溺水事故的安全教育制度,认真总结近年来学生防溺水教育的成功经验,分析学生溺水事故发生的基本规律,有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展预防溺水事故教育活动。

(二)组织开展“六个一”活动。各校要积极组织开展防范学生溺水“六个一”活动:以“珍爱生命,防范溺水”为主题开展一次专题教育活动;举行一次防范溺水国旗下主题教育讲话活动;发放一份《防范溺水告家长书》,回收率要求达到 100%;举行一次防范溺水为主题的班会活动;出一期防范溺水的专题黑板报;组织观看一次防范溺水安全专题教育片。

(三)及时发放告家长书。要及时将教育部《致全国中小学生家长的一封信》(附件1)及区教育局《防溺水安全承诺书》(附件2)发放到每一位学生及家长手中,要求家长和学生认真阅读并在回执上签字后交由学校统一回收保管,切实做好建档备案工作,做到人人皆知、应知尽知、不留死角、不留隐患。各校《发放及回收情况情况统计表》(附件3)于5月13日前报区教育局综合科。

三、健全机制,形成防范学生溺水的工作合力

(一)形成部门合力机制。各校要积极配合当地公安、安监、建设、水利、通讯等部门共同关注学生生命安全,排查学生上下学路边水域安全隐患,设立安全警示标识,加强重点区域的安全巡查与监管。

(二)完善家校联动机制。要加强与家长、社区(村委会)和街道的联系,完善家校社联动机制。要大力加强防溺水知识宣传,动员全社会都来关心预防学生溺水工作。要充分利用告家长书、家长会、家访、家校通、电话、微信群、QQ群等途径,加强与家长的联系,告知家长必须承担起监护人的责任,特别是在节假日、周末和放学后等学生溺水事故主要发生时段,务必加强对孩子的安全教育和监管,切实增强学生家长的防溺水意识和责任意识。

(三)及时上报安全事故信息。各校要严格按照安全事故上报制度,及时上报,不得瞒报,对于不及时报告的按照有关规定从严处理。同时,根据教育部要求,如发生学生溺水事故,在上报事故信息的同时附上家长签字回执单的扫描件或复印件。

四、强化督查,推动防范学生溺水工作不断深入

7月中旬,市、区教育局将对各校防范学生溺水安全隐患排查、责任制落实、“六个一”活动开展、教育宣传、教育部基础教育一司《致全国中小学生家长的一封信》和《防溺水承诺书》的发放及回收等情况进行检查。

通知人:

日期:

防溺水安全教育提醒微信群 篇5

亲爱的各学院:

天气日渐炎热,为着力构建预防学生防溺水工作常态长效机制,现就进一步加强学生防溺水安全工作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防溺水工作认识

各学院要从保障每个学生家庭幸福和切实维护社会稳定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学生防溺水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坚决克服畏难情绪,消除麻痹思想、松劲心态,将防溺水风险工作纳入学院工作职责范围,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具体职责,将工作细化到岗到人,抓实抓到位。

二、广泛开展防溺水“六不”宣传

学院要通过主题班会、宣传栏、公众号等线上线下媒体,广泛深入开展预防溺水和游泳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提高每一个学生的防溺水安全意识。向学生灌输预防溺水“六不准”安全教育,即不准私自下水游泳、不准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不准在无家长或老师带队的情况下游泳、不准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不准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护人员的水域游泳,不准不会水性的学生擅自下水施救。

三、进一步推进工作责任落实

各学院可成立学生防溺水“联防小组”,建立相互提醒机制,对同学私自下水和到危险水域玩耍行为,及时制止并向学校报告。

学生违反学校规定到校内外江、河、湖、塘等水域游泳,属违纪行为。一经发现,将依据《安徽工程大学全日制本科学生违纪处分办法》第十八条规定,对私自到校内外江河湖塘等水域游泳者,给予严重警告以上处分;召集其他同学到校内外江河湖塘等水域游泳者,给予记过以上处分;因结伴游泳造成伤害事故的,对召集游泳者给予留校察看以上处分,对同行游泳者给予记过以上处分。研究生违反学校规定到校内外江、河、湖、塘等水域游泳的,按照《安徽工程大学硕士研究生违纪处分办法》第十八条规定给予严重警告以上处分。

通知人:

20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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