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后感作文1000字

“活到老学到老”,可见读书是我们一辈子的事。人的成长离开不开书籍营养的滋养,在上学的时候,老师会经常要求我们会写读后感。我们需要将这些感悟梳理出来,以加深我们对作品的理解。怎么写作品的读后感呢?小编推荐你不妨读一下读后感作文1000字,欢迎大家与身边的朋友分享吧!

读后感作文1000字范文一

话说天下大事,合久必分,分久必合这句话大家一定很熟悉吧,什么,不熟悉?不会吧,那我就告诉你吧。此乃我国四大名着之一《三国演义》中的第一句话,现在知道了吧?

《三国演义》是中国古代第一部长篇章回小说,是历史演义小说的经典之作。小说描写了东汉末年,汉室衰弱,黄巾起义,各路英雄乘剿黄之机发展势力。曹操挟天子以令诸侯,实力最强。连年混战,弱肉强食。官渡之战,曹操灭袁绍,统一北方。赤壁之战,吴国大将周瑜大败曹操,使曹操暂无力侵犯长江以南,形成三足鼎立,相对稳定的局面。三国是曹操的魏国,孙权的吴国,和刘备的蜀国。曹操死后,曹匹称帝。大将司马昭统一全国,结束了三足鼎立之局面,夺魏为晋,建立晋朝。在广阔的社会历史背景上,展示出那个时代尖锐复杂又极具特色的政治军事冲突,在政治、军事谋略方面,对后世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三国演义》成书于元末明初,是由作家罗贯中根据民间传说和说唱故事,吸取《三国志》等历史资料,编写而成。《三国演义》是以战争为主要题材的小说,它描写战争的艺术非常高超。全书写上百次各种类型的战争,但都不相重复。从单刀匹马的厮杀,到千军万马的混战;从战场上的斗智斗勇,到营帐里的用计设谋,写得有虚有实,有粗有细,各具特色。小说不但写出了战争的壮烈紧张,而且在金戈铁马的争斗中,又不时穿插描写大江明月、饮酒赋诗、山林贤士等抒情场景,从而使故事有紧有弛,跌宕起伏扣人心弦。能够把战争写得如此有声有色,千变万化,并通过战争描绘人物的音容笑貌,塑造出一系列栩栩如生的典型形象。在近200个人物形象中最为成功的有诸葛亮、曹操、关羽、刘备、赵云、周瑜等人,差不多是老幼皆知。诸葛亮是作者心目中的贤相的化身,他具有鞠躬尽瘁,死而后已的高风亮节,具有近世济民再造太平盛世的雄心壮志,而且作者还赋予他呼风唤雨、神机妙算的奇异本领。曹操是一位奸雄,他生活的信条是宁教我负天下人,不教天下人负我,既有雄才大略,又残暴奸诈,是一个政治野心家阴谋家这与历史上的真曹操是不可混同的。关羽威猛刚毅、义重如山。但他的义气是以个人恩怨为前提的,并非国家民族之大义。刘备被作者塑造成为仁民爱物、视贤下士、知人善任的仁君典型他们的行为和道德品质无不引发了读者的爱憎。

《三国演义》七十余万字,结构宏伟,人物众多,情节错综复杂,小说中描绘的那些大事件,都是合乎历史真实的。但《三国演义》不是历史书,而是一部文学巨着。它是在对历史事件选择、加工的基础上,通过想象和虚构,来编织情节和塑造人物的。作品中那些脍炙人口的故事,象桃园结义、古城会、三顾茅庐。借东风、群英会、空城计等几乎是家喻户晓。在中华文学史上,《三国演义》与《水浒传》、《西游记》、《红楼梦》等长篇巨着一样,都是长期深受读者喜爱的优秀作品。其出色的文学成就,使它的影响事实上已深入到中国文学、艺术及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可以这样说,《三国演义》是一扇门,推开它,人生的奥秘尽在其中。

以上便是我对《三国演义》的读后感了。

读后感作文1000字范文二

读完《鲁滨逊漂流记》这本精彩的小说后,一个高大的形象时时浮现在我的眼前,他就是勇敢的探险家、航海家鲁滨逊。他凭着顽强的毅力,永不放弃的精神,实现了自己航海的梦想。

本书的主人公鲁宾逊,在一次航海中所乘的船在一个荒岛附近触礁,船上的水手和乘客全部遇难,只有鲁滨逊一个人幸存下来。海浪把他卷上了沙滩。在小岛上,他工具不全,缺乏经验,所以做任何事情都要花很大的劳力,费好长的时间。他做的许多事情都是白费力气,没有成功。但他从来不灰心失望,总是总结了失败的经验又重新开始。终于辛勤的劳动换来了令人欣慰的回报,他最后变得有船用,有面包吃,有陶器用,有种植园,有牧场,有两处较豪华的住所

读了这本书,我感触很深。一个普通的人,怎能在岛上仅用几支枪、一些数得清的大米小麦,甚至连鞋子都没有而生存二十八年呢!这是常人想都不敢想的事情,而鲁滨逊办到了。他曾在一连几天四肢无力,无药而发高烧的情况下,利用简单的烟叶、水和少量的食品,做成了一种可以吃的东西。他坚持到底,坚信自己的病一定会好的,在他的不懈努力下,在他坚强的与疾病的抗争下,他终于又恢复了健康。

鲁滨逊说过这样的话:我的脾气是要决心做一件事情,不成功决不放手的;我要尽全力而为,只要我还能划水,我就不肯被淹死,只要我还能站立,我就不肯倒下他的这番话,让我对这个面对困难毫不妥协的人有了更深刻的认识。鲁滨逊,一个人身陷绝境,竟能这样对生活充满信心,勇敢地面对生活,创造生活,实在是难能可贵。

这时我回想起自己航模训练的情景。一次次训练,一次次失败,有时真的心灰意冷,真的想放弃。看到我无精打采的样子,妈妈没有批评我,而是给我讲起我熟知的鲁滨逊的故事,回想着故事中的情景,脑海中闪现着鲁滨逊面对困难,知难而进的画面。是啊,我这点困难算得了什么呀?从哪儿摔倒的就要从哪儿爬起来,我明白了妈妈的用意。从这以后,不论是炎炎夏日,还是寒冷的冬天,我都坚持刻苦训练。在我的努力下,终于在航模比赛中获得了优异的成绩。当我手捧这来之不易的奖状时,我不禁感慨万分。

是啊,人不论何时何地,不管遇到多大的困难,都不能被困难吓倒。要勇敢地面对,并努力克服。始终保持一种积极向上、从容乐观的心态。只有这样,才能像鲁宾逊那样,永远是胜利。

看完这本书,我想:我的人生也会随着这本书而起航,勇敢前进,永不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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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文读后感1000字


近日阅读《理想点亮人生》这本书后,使我受益匪浅。我进一步明确了什么是理想?理想与现实的关系以及实现理想的条件。这为我以后在工作中坚定理想信念,持之以恒向着理想的方向不断努力奠定了坚实的理论基础。

理想,就是合理的想象。理想既不一样于幻想,也不一样于空想和妄想。理想是有计划性行动的一种思想观念,是需要逐步去实施的心中蓝图。理想是指引人生的奋斗目标;理想是人生前进的动力;理想能够提高人生的精神境界。要树立理想并不断实现理想,因为理想关系到人生的价值和好处。如果说社会是大海,人生是小舟,那么理想就是引航的灯塔和推进的风帆。没有科学的理想的人生,就像是推动了方向和动力的小船,会在生活的波浪中随处漂泊,甚至会沉没于急流之中。漫漫人生,唯有激流勇进,不畏艰险,奋力拼搏,方能中流击水,抵达光明的彼岸。

古往今来,无数的仁人志士志存高远,如以天下为己任的孙中山;以大无畏的英雄主义精神应对敌人的死亡威胁,仍高呼共产党万岁的李大钊;在狱中写就《可爱的中国》的方志敏;把旺盛的青春全部献给党,献给人民的雷锋;杂交水稻之父袁隆平这些可歌可泣的先人为我们树立远大理想做出了榜样,引领着我们年轻一代为理想而努力奋斗终生。

如果说理想是船,个人条件则是桨,损坏的浆就像人的短处,不及时更换修补,就可能给远航带来危险,只有长处这把坚固的桨才能支持理想的远航。我们在追求理想的过程中,必须要充分认识自身条件、潜力,充分认识自我的长处与不足,扬长避短、趋利避害,选取最适合自我的发展方向和实现理想的途径,在人生之路上更加顺利地远航。从口吃者到雄辩家的德摩斯梯尼、笃信马列主义的邓小平、中华民族类知识分子的典范钱学森等等,他们能够认识自我,挑战自我,选取了最适合自我的发展方向和实现理想的途径。

对我们青年人来说,要实现理想,靠的是实践,靠的是坚持,靠的是意志,靠的是勇敢,靠的是勤奋。然而,实现理想的道路向来就不是简单的,到达理想和目标往往也不是轻而易举的。为理想而奋斗,需要的是付出,付出的有汗水,更有坚韧。拿破仑说过:顽强的毅力能够征服世界上任何一座高峰。拿破仑当年之所以取得了成功,是因为他率领军队以万夫不当之勇攻城略地,甚至打败了神圣同盟军队的武装干涉,这与他这位主将性格与行为中那种毫不动摇的意志和坚忍不拔的毅力密不可分。

作为一名共青团员,我们就应树立用心向上的理想信念,在祖国经济突飞猛进的这天,作为祖国的接班人,我们要在这个群众中努力成长,要为群众利益牺牲个人利益,用实际行动践行共青团员的标准,调动所有用心因素,全身地投入到学习中去,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发展而贡献自我的力量。

读后感作文1000字:氓读后感


让我想想,氓之蚩蚩,抱布贸丝为我们生动勾勒出男女主人公年轻的感情,多么完美,乘彼垝垣,以望复关,不见复关,泣涕涟涟他们的感情多么深厚,似乎是专心的,专一,热烈,彼此都投入了全部身心,那种爱,把对方放进心里的爱真的很让人感动,真的很让人向往,古往今来的感情故事,无不是这样深刻这样让我们心动,让我们没有感情的人羡慕,但是,女主人公话锋一转,桑之未落,其叶沃若完美的桑树青葱的摸样,我们年轻的面容,属于感情的笑容充满了幸福的光泽,绿色的叶子呀,是你把人的心牵连起来的么,桑之落矣,其黄而陨,这些为你操劳的皱纹就再放不上你的心头了么,言既遂矣,至于暴矣,为什么就换了一副对我的神情?那里面到底有怎样的原委是你的心本就不真?是我们人本就有变幻无常的天性?是我自己的过错?我的心但是始终如一的,女之耽兮,不可脱也,我是那么勤劳呀,静言思之,躬自悼矣,在我们衰老之时待我们的心就变了,你们爱的,珍惜的,只是我们的年轻美貌么?真的,我给你的就只是这份外表么,给你带来的快乐和幸福都只是因为年轻的光芒而不是我的一颗心不是我魂灵里的品质么不是我对你的情意么,这一切该怎样理解?或者是我看错了人,你的本性并不值得我依靠,那么我也只能怨怪我自己?总角之宴,言笑晏晏,信誓旦旦,不思其反,这可怪的难以把握的生活,我没料想竟会有这天这样另一幅面孔的你,我算看清了,回想起来,那些完美的时光完美的话语,真切实在,我怎会想到有这天这样的天壤之别,岁月是要教会我什么吧,让我的眼睛不被永远的蒙蔽,教会我学着保护自己,学会争取自己的权利和自由?才不会遭遇如此的伤害?

千年的时间过去了,你痛彻心扉的哭诉回响在这个时代,你的觉醒在我们看来是那么可贵,你的心灵感受就是我们要为自己争取平等地位的自信自尊,我们是一样的有性灵有尊严的生命,不能够辜负玩弄我们的感情我们的心意,我们是独立的。

这语言,来自那么遥远的时光,我为这异常清晰的呼喊而惊讶,那么多年前,这个世界就有了和我一样的女子,在经历着她的故事,她的感情,在用和我一样的魂灵感受生活感悟命运,我真的很是惊奇,我和她必然有某种神秘的联系,我真心的为她所感动,真心的为这份跨越了千年的交流而激动。感情,这个古老的话题,我们的灵魂在那里经受洗礼和考验。我们生命的品质,终会在这样的觉醒里发出它的幸福荣光。

氓讲述了一个故事,那里面有生动的情节,有发自肺腑的抒情,有怨有悔,有不满有困惑,有无奈有伤感,更有觉醒之后决绝的坚强,既然你已待我如此,我也不必在为你挂念什么心思,用桑树,淇水起兴,显得自然贴切,展示了生活的自然场景,给人美的联想和感受,笔触细腻,赋的手法让简短的文字极有气势,以桑树叶落比喻女子容貌的衰老。整首诗讲述了一个故事,抒发了沉重的感情,表达了自己的心念,充分展示了语言的。

作文读后感1000字:青鸟读后感


每一个人都想追求自己的幸福,但很多人认为幸福远在天边。然而我却不这么认为。在暑假里,我读了一本书,书名叫《青鸟》。

看到这个书名,我猜你必须会说这本书就应是介绍动物的吧。那你就错了,青鸟的确是一种动物,它是一只神奇的动物,是幸福的象征。《青鸟》这本书讲述了一个用心灵寻找幸福的故事,是一段心灵的旅程。

一拿到书,就看到封面上写着青鸟无处不在,就在你我身边,这几个字使我很好奇:为什么青鸟无处不在呢?那里面又有什么惊险的故事呢?

好奇心驱使我打开了这本书,我打开书后仔细阅读了一遍,明白了事情的来龙去脉。这本书讲的是一个伐木工人的孩子迪迪和米迪在一个圣诞节的前夕受仙女的委托,帮忙她寻找象征幸福的青鸟,来救她女儿的故事。

这个故事情节十分巧妙,描述得十分生动。仙女到来之后,迪迪和米迪家的小屋不再宁静,所有的动物和静物都能够说活和走动。有矮矮胖胖的面包先生,有模样滑稽的糖果先生,有忠心耿耿的狗先生,娇媚无比的猫女士,脾气暴躁的火先生,温柔美丽的水姑娘,还有朴实无华的牛奶小姐和异常可爱、带着他们寻找幸福和快乐的光神。那里的每一个人物都可爱逼真,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特点,十分招人喜爱。

在寻找青鸟的旅程中,他们经过了充满思念的怀念国、恐怖的夜宫、神奇的未来王国、荒凉的午夜墓地、丑陋的幸福王国等各种光怪陆离、神秘难测的地方,每一段旅程都发生了搞笑的故事。在这些故事中,我最喜欢的是幸福王国的故事。因为在那里我结交了各种各样的幸福和快乐,有儿童幸福、健康幸福、空气清新幸福、孝顺幸福、蓝天幸福、森林幸福、阳光幸福、春天幸福有母爱快乐、理解快乐

青鸟象征着幸福,孩子们一路追逐,每当他们接近青鸟时,青鸟却奇异地消失。幸福似乎近在咫尺,却又如同天边的海平线,可望而不可及。幸福的青鸟看似捕捉不到,可它又恰恰在自己的家中。一路追逐,一路阅读,我才了解:原先幸福从未消失,一向以来它就在我们身边,只是我们尚未发现。

罗丹说,生活中缺少的不是美,而是善于发现的眼睛。生活中的我们往往抱怨的太多,赞美的太少,索取的太多,而付出的太少。当我们急功近利地追求着所谓的幸福时,殊不知自己已经错过了路旁所有的风景,荒废了自己最完美的青春岁月,只是白白做了一场辛苦而漫长的梦。最终梦醒了,青春也将散场了。

毕淑敏以前写过一篇名为《提醒幸福》的散文。她写道:常常提醒自己注意幸福,就像在寒冷的日子里经常看看太阳,心就不知不觉暖洋洋亮光光。是的,幸福需要提醒,因为幸福总是随着时间的流逝而不断变更。

当我们烦心时,当我们忧郁时,当我们苦恼时,我们需要常常提醒自己,提醒幸福。要明白幸福永远只会青睐懂得知足的人。

迪迪和米迪的旅程结束了,童话的故事散场了。可我相信我也找到了青鸟,因为幸福,一路跟随。

读后感作文1000字:《围城》读后感


秋天,秋叶随风而逝,车轮碾过路面不留一点痕迹,风悉悉索索的吹着,叶飘然落下,可你找不到他来过的影子,他已把自己奉献给了生他养他的土地

看钱钟书的《围城》我会不禁想起沈从文的《边城》,两本书都有个共同点,就是写某一部分社会,某一类人物。不过结局是截然相反的,一个是悲剧,一个是喜剧。就像钱钟书说的:随你怎么把作品奉献给人,作品总是作者自己,从两个故事的不同结局,我们可以想象他们的人生路。

在旅行的时候,人生的地平线在移近。翻开钱钟书的简介,他毕业于清华、牛津,从事于文学研究、翻译,他和夫人杨绛的婚姻也很美满,之中的辛酸我们不便乱加定论。跟他写的小说一样,故事的主人公方鸿渐和孙柔嘉从爱情到婚姻,从婚姻到为生活的点点滴滴吵吵闹闹,耍耍脾气也很正常。有痛苦不怕,有不堪回首的往事也不怕,过去的已经过去,记住现在最重要。

方鸿渐当初以为自己走进了唐晓芙的围城,苏文纨以为自己走进了方鸿渐的围城,只是城外的人想冲进去,城里的人想逃出来,有了门,我们可以出去;有了窗,我们可以不必出去。在没有窗前,想尽办法逃出去,当知道逃不出围城时,只好找适合自己的窗。

一个人到了20岁还不狂,为无志,到了30岁还狂,为无识。方鸿渐他为了能够获得家人,外人的认可,花了钱购买了克莱登大学历史学博士学位,却又怕这怕那的,不像韩学愈那样干脆果断做了就做了,又怕见不得人,最后被三闾大学请出了学校,韩学愈就不一样了,拿着假学位、带着外国老婆到高松年处求职,获得三闾大学历史系主任的职务,可谓功成名就。既然害怕又何必这么做呢,不是说,活呀活的痛快,死要死的干脆,他犹豫了。在当时中国人瞧不起蛮夷,近代西洋人瞧不起东方人,而中国百姓高捧留洋学者,看看方鸿渐就知道了。一回国记者包围,问东问西:报纸头条都是他的回国,去巴黎、法国、美国等获得的学位:又演讲又做媒的,满世界宣扬,就怕别人不知道。

不要说结婚要文凭,找工作要文凭,连买票都要证书,他们去三闾大学的途中,那接待他们的人,看到他们拿出的新闻编辑证,研究所证,秘书证,把赵辛楣误认为谁时,点头哈腰,阿谀奉承,尽说好听的,就可以看出。证书好比人的一个人的外表,人人都喜欢穿得体面,有条不紊的人。尺有所短寸有所长,他们把文科和理科看的很开,理科远远比文科吃香,一个天一个地,这也是世俗的眼观,世俗的评价,吃不到葡萄说葡萄酸。哲学家说:天下只有两种人。比如一串葡萄到手,一种人挑好的吃,另一种人把最好的留到最后吃。照例第一种人应该乐观,因为他每吃一颗都是吃剩的葡萄里最好的;第二种人应 该悲观,因为他每吃一颗都是吃剩的葡萄里最坏的。不过事实却适得其反,缘故是第二种人还有希望,第一种人只有回忆。我们剩下的是什么呢,可以想象。

诗歌是:民族的灵魂,文学是:心理建设的工具。每读一本书就是心灵的一次洗涤,把污垢去除,呼吸新的空气,新的氧气。

写读后感作文1000字


感情,是催生甜言蜜语的最佳引药。但凡有爱存在的地方绝对不会缺少感人肺腑、令人激动欣喜的言语。我听过、见过、看过无数至高无上的感情宣言,心里每每总是激起阵阵涟漪,然而当我看到这句台词,我感觉心里狠狠地震动起来,那就是我爱你,但和你无关!

短短的八个字,是整部作品的灵魂台词。奥地利作家斯蒂芬茨威格极其善于刻画女性的心理,在塑造女性形象方面有着自我的一套令人惊叹的方式。在他的笔下,女性形象具有更加强烈的情感,更富于献身精神和爱的潜力。小说的具体情节,我不想再长篇累牍的叙述,我只想谈一谈其中那种持久的、痴迷的甚至是偏执的爱。

当女主角注意到年轻作家之后,作家身上所有的一切都深深吸引着她,也给了她极大的冲击,给她黯淡的世界增添了一道刺眼的阳光。从此,作家的一切成了她的呼吸,成了她整天的必需品,她深深的迷恋却从不敢外露自我的感情,更从不诉说给任何人听。她时刻的关注着他,慢慢的进入了他的世界,以他的开心作为自我的开心,以他的悲哀作为自我的痛苦,她不停地幻想着一次次美丽的邂逅,可总是羞赧的不敢露面。在无尽的等待中,她煎熬的度过每分每秒,却又享受着这份得来不易的孤独。这种感觉想罢大家都不会陌生,因为我们都或多或少的有过经历。

恐怕这就是感情的萌芽,我们开始默默而又急切的关注着一个人,极其想让他发现自我关注着他,又极其的害怕被他发现,纠结的心理,往往使我们整天陷入郁郁寡欢之中。而最可怕的就是,我们的痴迷换来的却是对方的毫不在意。就像小说中的作家就从来没有记住过她,从来没有意识到她的存在,她的期盼最终换得了无言的心痛。谁说真爱不奢求回报?但凡我们付出了我们总是会或多或少的期望得到点什么,哪怕是对方对我们的淡淡一笑,这也是对我们价值的极高认可,我们也会觉得物有所值。

她深深的明白,这位作家一往情深而又用情不专,但是她的爱彻底而又持久,她从不懂得退缩,她爱作家的一切,即使明明白是缺点。她爱他健忘的样貌,毫不介意作家的滥情。这是一种偏执,这种爱是偏执的爱,这种爱,热烈而又绝望,纯洁而又伤感,但同时也有一点荒唐和不可理喻。

高尔基以前表示,他被小说中的女主人公深深感动。是的,这种爱生如夏花之灿烂,逝如秋叶之静美。这种爱,可歌可泣,伟大而又卑微,热烈而又孤寂。女人甘愿花费生命的力量去爱着这个无情的作家。我不想过多的评价这种偏执的爱是好还是坏,但我明白这种偏执的爱值得感动。痴情也好,肤浅也罢,深深的爱过一个人,并且在等待中感受着幸福,即使明白可能并没有结果,但我们也会时时在嘴角露出满足的微笑。

不求你爱我,只求你好好的,我爱你,但和你没有关系!我明白,这句话停在了我的心里,经久不散,历久弥新。那你呢?

《童年》读后感作文1000字


回忆童年,我们的童年是记忆深处的一颗火种,是人生初始的一段阳光,是小巷深处的一首歌谣,是高远天空的一只纸鸢。而对于高尔基来说童年他的一段悲惨遭遇,一段深情的回忆。

《童年》是高尔基以自身经历为原型创作的自传体小说。小说写于1913年,产生在风起云涌的革命时代。讲述的是作家一段沉重的童年往事。小主人公阿廖沙三岁丧父,跟随悲痛欲绝的母亲投奔到专横、粗暴的小染坊主外祖父家,随着家业的衰落,外祖父经常毒打外祖母和阿廖沙,狠心剥削手下的工人。甚至因为阿廖沙染坏了一块布将他打得失去了知觉。同时他亲眼目睹了舅舅们为了争夺财产而争吵斗殴的情景。这一幕反映了俄国下层人民沉痛的生活状况。在外祖父家,阿廖沙认识了占有特殊地位的小茨冈, 他懂行能干,外祖父很器重他。他常常在外祖父打我的时候,尽量地用自己的手臂挡着鞭子。他凭借着他的聪明给这个家带来了许多快乐,而他却逃不过死亡的悲惨命运。一次,两个舅舅和他一起搬运一个十分沉重的橡木大十字架。他绊了一跤,两个舅舅竟只顾自己保命,他却被砸死了。布满阴霾的日子里,只有外祖母保护和支持者阿廖沙,使他感受到了温暖和光明。她给我讲上帝、鬼神等故事,又常常向我回忆起当年我的父母相恋、共同生活的情景。然而生活远没有那么平淡,米哈伊尔舅舅放火烧了染坊,那一次外祖母头上顶着空口袋,身上裹着马被,直冲着火跑了进去,抱出了随时可能会爆炸的硫酸盐罐子,她又指挥闻讯而来的邻居,和家人一起扑灭了大火。而我却被舅舅摔昏了过去,苏醒之后,得知纳塔利娅舅母死了。灾难突如其来的降临,使我感到了恐惧。逃离恐惧的渴求主宰了我,自然想起了小茨冈的死。所有这些残酷的现实令我不堪重负。舅舅们分家了,为了争夺家产,父子相残,也因此打伤了外祖母。接着,外祖父就搬家了,我对新的生活充满了希望和新鲜感。阿廖沙认识了好事情,但大家都不大喜欢他,把它给撵走了。阿廖沙又和彼得伯伯和隔壁三个小朋友结下了友谊。后来母亲回到了家中,阿廖沙也感受到了温暖。

高尔基向我们展现了他的一段悲惨的童年生活,不是为了让我们同情他,而是让我们懂得:在逆境中 ,学会坚强。给他力量的正是像外祖母一样慈祥善良,聪明能干,热爱生活,对谁都忍让,有着圣徒一般的宽大胸怀的人。正如高尔基后来写到:在她没有来之前,我仿佛是躲在黑暗中睡觉,但她一出现,就把我叫醒了,把我领到光明的地方也有像好事情一样的普通人把各种生活知识送给了阿廖沙,使他心灵丰富,茁壮成长。高尔基在小说中写到但只要知识,就是蜜这是高尔基的一句名言。它说明高尔基对科学知识的极端重视、尊敬和赞美。

高中读后感作文1000字



《飘》,是我最喜爱的书。喜欢斯佳丽的勇敢坚强,喜欢瑞特的机智果断,喜欢玫兰妮的外柔内刚。
对于斯佳丽这个人物,我的感觉是矛盾的,是讨厌却又不得不敬佩她。她是个非常有个性的人物,她一生中爱了两个男人,而她却没一个是了解的。如果她了解阿希礼,那她就不会爱他;如果她了解瑞特,那她就不会失去他。她一直以来是辜负瑞特的,她只是不停追寻着自己梦中的王子——阿希礼。她只是把自己爱的特点认为阿希礼有,她只是做了一件华丽的衣服,让阿希礼穿上,而后爱上他。而事实是,她爱的只是那件衣服。
对于她,我是不得不佩服的,佩服她的坚强,佩服她对土地的执着,佩服她能在那中环境下放下以前所受的教育下田干活,佩服她能不顾社会上的言论而开创自己的事业。她生命有几个灵魂,一个是她的母亲。他的母亲是一位非常能干、温柔的典型贵夫人,是她最敬佩的人。可是,母亲为了救人而被传染伤寒,去世了。另一个,是她十几年来最爱的人——阿希礼。她能在逆境中站起来,有很大一部分原因就是阿希礼。她对阿希礼是异常执着的。还有一个,就是玫兰妮。在一起奋斗的十几年里,玫兰妮已经成为她生命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了。
我觉得斯佳丽就像个小孩子一样,对自己想要的东西异常执着,而对自己所拥有的东西却不屑一顾。一面在拼命让自己幸福,一面又不断地把幸福推离,把爱人推向深渊。
斯佳丽爱的是阿希礼,可是,阿希礼却不要她。就像瑞特说的,阿希礼是个君子,只是生在了一个和他格格不入的时代。他还是用旧世界的游戏规则生活,只会撞得一鼻子灰。斯佳丽不了解阿希礼,所以她爱他,想尽一切办法得到他,而当她认清他时,她再也不爱他了。
斯佳丽是个矛盾体,可又有谁不是矛盾体呢?她在生命的道路上一路走来,当她面对困难时,她选择迎接,当她面对责任时,她选择担负,可当她面对爱的抉择是,起初,他选择蒙蔽自己,当她终于认清,要面对时,却已为时已晚。而她,在无能为力时,就会告诉自己,明天是新的一天,明天一切都会好了,Tomorrow is another day。她在整个故事中,都是个充满生气、充满斗志的人。我最欣赏的,便是她的这句“Tomorrow is another day.”。永远充满了希望,充满斗志,永远不会放弃,永远不会绝望。这份精神,是最值得我学习的。所以,每当我遇到困难、心情不佳时,我便会告诉自己:“Tomorrow is another day.”。
书中另一个使我十分佩服的女性,便是玫兰妮。她是个外柔内刚的女性,她几乎拥有了女性所能拥有的一切美德。正如瑞特说的,她是他所见过的少数贵夫人中的一个。她是坚强的,她是爱国的,她用她的心爱身边所有的人。当她丈夫打仗时,她在后方默默守侯,做她力所能及的事,当北佬打进城而她又快要临盆时,她依然镇定,当她身体虚弱而没人下地干活快要没饭吃时,她和斯佳丽一样,放下过去所受的教育和优越感,拖着虚弱的身体下地干活,当她看到斯佳丽杀了一个北佬时,她没有惊慌失措,而是帮着掩埋尸体,搜查钱财,擦拭血迹,当战争终于结束,她痛恨的北佬士兵来到她门前要求照顾而她们自己也没有过多粮食时,她还是尽她所能地帮助他们,因为她希望在远方也有一个好心的北佬女人给她正在回家的丈夫一口饭吃。
如此一位坚强的女性,却又是如此的温柔善良和善解人意。她执着地相信斯佳丽和阿希礼,即使有人亲眼看见他们搂在一起,也执着地相信他们,保护斯佳丽。她明知自己的身体无法再承受生育的痛苦,却执着地要再为阿希礼生个孩子,最终离开了她爱了一辈子的亲人们。
真的是太伟大了,看着玫兰妮,使我想到许许多多的中国古代女性,她们也是如此的善良,任劳任怨,相夫教子,然后默默无名地老去、死去。
整部书中,我最为喜欢的人物就是瑞特。他勇敢、执着,他能那么深地爱着斯佳丽十几年不变。他想保护斯佳丽,宠爱斯佳丽,照料斯佳丽,让她事事称心,而斯佳丽却拒绝了。他说过,再永恒的爱也会有磨光的时候,而他的爱,是被斯佳丽,被阿希礼,被斯佳丽愚蠢的固执磨光的。他的心,死了。当他女儿离开他时,他的心,再也回不来了。他说过,他从来没有那个耐心把剪碎的裤子缝好,再告诉自己这就和新的一样,自欺欺人罢了。碎了就是碎了,再也回不去了,即使修好,上面仍然留有裂缝,再也不是原来那条了。
瑞特是个复杂的人,他有良好的家世,但却仍和旧时代格格不入,他有锐利的眼睛,可以在乱世找到自己的处身之道,他对国家有热情,即使他明知必败无疑,却仍在最后关头入了军。他爱斯佳丽,但他更了解斯佳丽,所以他从不说,只是通过行动表达,而斯佳丽却从来不想去了解他。最后,他绝望了,一次又一次的失望使他再也没有勇气再去尝试,他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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