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真理读后感

书籍如同一把钥匙,它能帮助我们开启心灵的智慧之窗。想要学到新的知识,这些经典作品就不可或缺。网络上有很多关于作品的阅读分析,想信您在阅读后也有所得,此时就可以写一篇读书笔记,用文字把自己的想法记录下来。写作品的读后感,该从哪些方面着手呢?小编特别整理来自网络的论真理读后感,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动动手指请收藏一下!

论真理读后感一:《培根论人生--论真理》读书笔记

(886字)

“真理是什么东西?”彼拉多当年玩世不恭地取笑说。他提这个问题是不指望得到答案的。世人多数心随境变,他们认为坚持一种信念就等于自戴一种枷锁,会使思想和行为无法自行其是。虽然作为一种学派的怀疑论早已消逝,但持这种观点者仍大有人在——尽管他们的观念未必像古人那样清晰而透彻。

使人们宁愿追随诡言,而不去追求真理的原因,不仅由于探索真理是艰苦的,也不仅由于真理会约束人的幻想,而且是由于诡言更能迎一合人一性一中的那些恶习。后期希腊有一位哲学家曾探讨过这个问题,因为他不能理解,为什么一些欺世诡言竟能如此迷人,尽管它们既非像诗歌那样优美,又不像经商那样能使人致富。我也不懂这究竟是为什么——难道人们仅仅是为了一爱一好虚假而追求虚伪吗?也许因为真理好像一陽一光,在它照耀下人世间所上演的那种种假面舞会,远不如在半明半暗的烛光下来得梦幻和华丽。

对世人来说,真理犹如珍珠,它要在一陽一光的照耀下才变得明亮。真理不是那种红玉或钻石,需要借助摇曳不定的烛光而幻化出五色缤纷的浮光。

真真假假的诡言会给人带来愉快。假如一旦把人们内心中那种种虚荣心、虚妄的自我估计、各种异想天开的揣想都消除掉,许多人的内心将会显露出原来是多么渺孝空虚、丑陋,以至连自己都要感到厌恶。对这一点,难道有谁会怀疑吗?

感悟:谎言----虚伪的代名词(不包括善意的),文中说的一句话我很认同,人们之所以愿意去追随诡言是为了是“由于诡言更能迎一合人一性一中的那些恶习”,人一性一,一个强壮到不能再伟大的事物,,却又同时渺小到不能再脆弱,追随诡言,是在逃避,去逃避那些内心中的某些事物被活生生、血淋淋地揭开。文中说得不错,气炸地行为像蛇,只能靠肚皮爬行。没有任何罪恶比虚伪和背叛更可耻的!所以蒙田在研究“骗子”这个词为何如此可憎时说得好:“深思一下吧!说谎者是这样的一类人,他敢于狂妄地面对上帝,却不敢勇敢地面对世人!”

正是如此!曾经有一个预言,说基督返回人间的时刻,就是在大地上找不到诚实者的时刻——而谎言就是请求上帝来执行末日审判的丧钟之一声。对于虚伪和欺诈者们,这乃是一个严肃的警告啊!别真的让童年成为最“纯真”的时光,然后永远尘封在回忆最深的角落里。

论真理读后感二:培根随笔论真理读后感

(822字)

对于培根,很早便闻其名,也大概读过他的一些名言。而这一次是真正的接触了他所写的文章……《培根随笔集》。

《培根随笔集》共收录了培根58篇完整的文章。我觉得对于这本书,不能单用“读“的方式去品位,而应用”品“和“悟”这两种由眼睛到思想最后转到心里的方式去体会,因为书中所有的道理都是培根用自已的语言描述的,都是培根用自己的思维方式去理解,感悟而得,贯彻着他灵魂深处对真理执着追求的信念,只有这样才能达到与作者对话的效果。其实我觉得读通这本书的最高境界,就是在培根感悟的基础上,加以自己对此的看法,甚至是不同的见解;这也该是培根所期望的吧?

在这五十八篇文章中,带给我印象最深的其实是《论伪装与掩饰》。在我眼里,这篇文章写的很有趣。“伪装”和“掩饰”其实应该算是贬义词。在日常生活中,所遇到使用这种技巧的人也是数不胜数,这似乎已经成为现代人,在处理人际关系的方式和想要生活在繁华世间基本原则,几乎每个人都要带着这两层面具。“伪装”顾名思义就是假装的意思,而“掩饰”的意思是:想要伪装。这两个被人所唾弃,鄙夷的词。在培根笔下却没有就它们的坏处大批一通,而是十分客观的就他们的好坏做了理一性一的批判。

文章中这句话,我印象很深“最完美的人品素质需谦虚坦荡诚实的名声,守口如瓶的习惯,适当的掩饰技巧,以及在迫不得已时才使用的伪装能力”。对于这句话,我很赞同,在现在这个复杂的世界,城府太深的人会被人孤立,太过于天真的人会被人算计。像伪装,掩饰一类的技巧在为人处事中,常被人使用,但很少有人善用。只有慎重,适时的使用,才能达到最好的效果,也就是双赢:在不伤害到别人的基础上,保护自己。

一本好书可以使人明白一个道理,一本好书可以为人建造一条捷径,一本好书甚至可以改变人一生的命运!正如同培根索索:“读史使人明智,读诗使人灵秀,数学使人周密,科学使人深刻,伦理使人庄重,逻辑修辞之学使人善辩“从培根比重,看到的是对真理的透彻理解,希望这份透彻的理解也能尽早落在我的心中。

论真理读后感三:培根随笔论真理读后感

(718字)

《培根随笔》是英国十七世纪著名思想家、政治家和经验主义哲学家弗兰西斯培根所著。这位被马克思称之为“英国唯物主义和整个现代实验科学的真正始祖”的科学家,出生于豪门,自修获得律师资格并步入政界,几经波折后成为了国家重臣,最后又因一桩受贿案被国会弹-劾去职。

《培根随笔》主要讲叙培根在不同的角度看待事物的态度和想法。本书的内容涉及到政治、经济、宗教、一爱一情、婚姻、友谊、艺术、教育和伦理等,对于各种方面的内容培根都写出了自己的想法,从字里行间透露出培根的人生态度和处事方式。在这数十篇随笔中,给我印象最深的,是《论友谊》。他在这篇随笔中写到:“如果你把快乐告诉一个朋友,你将得到两个快乐;而如果你把忧愁向一个朋友倾吐,你将被分掉一半忧愁。”这说明在我们的生活中,朋友是我们身边必不可少的角色,他给我们的生活增添了一份色彩。当我们遇到困难时,朋友是一个可靠的支柱,让我们可以得到依赖;当我们跌倒时,朋友是一枝拐杖,扶助我们站起来,并告诉我们:“从哪里跌倒就从那里站起来!”当我们做事想半途而废时,朋友是一本备忘录,提醒我们一定要坚持到底;当我们获得成功时,朋友是一本字典,教我们下一步应该怎样做,且时刻告戒我们“胜不骄,败不馁”。朋友是可以倾诉、可以依赖、可以寻求帮助的人,我们应该珍惜身边所有的朋友,他们不仅是一种角色,他们还是我们的良师益友。

在这五十八篇随笔中,我们可以看出各有各蕴涵的深远意义,而且弗朗西斯培根曾说:“读书足以怡情,足以傅彩,足以长才。”一个好学深思的读书人,往往是一个才情并茂,文采飞扬的人。而培根正是这样的一个人,他的随笔展现了他的文采,展现了他的人格,也展现了他的论点。我们可以将这本书读多几遍,必定会明白其中的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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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根随笔论真理读后感


培根随笔论真理读后感(一)

驹于培根,很早便闻其名,也大概读过他的一些名言。而这一次是真正的接触了他所写的文章---------【培根随笔集】。

【培根随笔集】共收录了培根58篇完整的文章。我觉得对于这本书,不能单用读的方式去品位,而应用品和悟这两种由眼睛到思想最后转到心里的方式去体会,因为书中所有的道理都是培根用自已的语言描述的,都是培根用自己的思维方式去理解,感悟而得,贯彻着他灵魂深处对真理执着追求的信念,只有这样才能达到与作者对话的效果。其实我觉得读通这本书的最高境界,就是在培根感悟的基础上,加以自己对此的看法,甚至是不同的见解;这也该是培根所期望的吧?

在这五十八篇文章中,带给我印象最深的其实是【论伪装与掩饰】。在我眼里,这篇文章写的很有趣。伪装和掩饰其实应该算是贬义词。在日常生活中,所遇到使用这种技巧的人也是数不胜数,这似乎已经成为现代人,在处理人际关系的方式和想要生活在繁华世间基本原则,几乎每个人都要带着这两层面具。伪装顾名思义就是假装的意思,而掩饰的意思是:想要伪装。这两个被人所唾弃,鄙夷的词。在培根笔下却没有就它们的坏处大批一通,而是十分客观的就他们的好坏做了理一性一的批判。

文章中这句话,我印象很深最完美的人品素质需谦虚坦荡诚实的名声,守口如瓶的习惯,适当的掩饰技巧,以及在迫不得已时才使用的伪装能力。对于这句话,我很赞同,在现在这个复杂的世界,城府太深的人会被人孤立,太过于天真的人会被人算计。像伪装,掩饰一类的技巧在为人处事中,常被人使用,但很少有人善用。只有慎重,适时的使用,才能达到最好的效果,也就是双赢:在不伤害到别人的基础上,保护自己。

一本好书可以使人明白一个道理,一本好书可以为人建造一条捷径,一本好书甚至可以改变人一生的命运!正如同培根索索:读史使人明智,读诗使人灵秀,数学使人周密,科学使人深刻,伦理使人庄重,逻辑修辞之学使人善辩从培根比重,看到的是对真理的透彻理解,希望这份透彻的理解也能尽早落在我的心中。

培根随笔论真理读后感(二)

【培根随笔】是英国十七世纪着名思想家、政治家和经验主义哲学家弗兰西斯培根所着。这位被马克思称之为英国唯物主义和整个现代实验科学的真正始祖的科学家,出生于豪门,自修获得律师资格并步入政界,几经波折后成为了国家重臣,最后又因一桩受贿案被国会弹-劾去职。【培根随笔】主要讲叙培根在不同的角度看待事物的态度和想法。本书的内容涉及到政治、经济、宗教、一爱一情、婚姻、友谊、艺术、教育和伦理等,对于各种方面的内容培根都写出了自己的想法,从字里行间透露出培根的人生态度和处事方式。 在这数十篇随笔中,给我印象最深的,是【论友谊】。他在这篇随笔中写到:如果你把快乐告诉一个朋友,你将得到两个快乐;而如果你把忧愁向一个朋友倾吐,你将被分掉一半忧愁。这说明在我们的生活中,朋友是我们身边必不可少的角色,他给我们的生活增添了一份色彩。当我们遇到困难时,朋友是一个可靠的支柱,让我们可以得到依赖;当我们跌倒时,朋友是一枝拐杖,扶助我们站起来,并告诉我们:从哪里跌倒就从那里站起来!当我们做事想半途而废时,朋友是一本备忘录,提醒我们一定要坚持到底;当我们获得成功时,朋友是一本字典,教我们下一步应该怎样做,且时刻告戒我们胜不骄,败不馁。朋友是可以倾诉、可以依赖、可以寻求帮助的人,我们应该珍惜身边所有的朋友,他们不仅是一种角色,他们还是我们的良师益友。 在这五十八篇随笔中,我们可以看出各有各蕴涵的深远意义,而且弗朗西斯培根曾说:读书足以怡情,足以傅彩,足以长才。一个好学深思的读书人,往往是一个才情并茂,文采飞扬的人。而培根正是这样的一个人,他的随笔展现了他的文采,展现了他的人格,也展现了他的论点。我们可以将这本书读多几遍,必定会明白其中的道理。

培根随笔论真理读后感(三)

什么是真理?这个问题从古至今依然是困扰着人们的枷锁。问题的答案连最伟大的哲学家都百思不得。文章开头就提到,彼拉多当年提这个问题时,是不指望得到答案的。

与真理相对立的,诡言、人们的种种幻想反而为人所接受。明显的褒贬中,人们却宁愿追求幻想。也许真理总是不尽人意,致使人们总是想方设法地回避,而幻想却是美好的,尽管它不真实,但它却能带给人快乐,尽管极为短暂。在大千世界里,人总是渺小的,人的心灵更是脆弱的,生活总是有不尽人意的时候,如果有人这时还坚持真理,那就等于自戴枷锁。 在对真理的褒贬声中,培根给真理下了一个定义:真理既是衡量谬误的尺度,又是衡量自身的尺度。幻想是感一性一思维的产物,而真理则是理一性一思维的结晶。虽说没有人能保持永久的理一性一,但真理就是最好的控制感一性一思维的武器。尽管人世腐败,但只要人接触到真理,还是不能不被真理所征服。 对真理的探索,人类从古至今从未有停止过。当代的中国就曾经掀起过一股探寻真理的狂潮。光明日报在1978年5月发表的【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文章开启了真理标准问题的讨论。这场中国式的探索让人民对真理有了更高的认识,也给人民在探索真理道路中亮起了一盏指路灯。

培根在谈到实践中的真理时,说了这样一句话:伪善正如假一币,也许可以骗取到货物,但它毕竟不能体现真正的价值。欺诈的行为像蛇,它无法用足站立,而只能靠肚皮爬行。诚实是一种美德,美德也是一种真理。而可耻的虚伪与背叛,必将受到真理的严肃审判。

论自由读后感1900字:论自由读后感


19世纪英国著名哲学家、逻辑学家和自由主义思想家密尔所著的《论自由》,完成于1859年。该作品所论述的自由主要是公民自由和社会自由以及他们的权界关系。我国思想家严复把该书翻译书名为《群己权界论》。该书语句生涩很难读懂,我认真读了两遍,理出点头绪,理解感受如下:

密尔说:个人的行为只要仅涉及自身而不涉及其他人的利益,他就不必要向社会承担职责。其他人在为了自己的利益而认为有必要时,向他提出忠告、指教、劝说以致回避,这些是社会向他的行为正当的表示不喜欢或责难时所能采取的唯一举措。对于损害他人利益的行为,个人则需要承担职责,并且在社会认为需要用这种或那种惩罚来保护它自身利益时,个人还应当承当社会的或法律的惩罚。这就是个人自由和社会自由的权线界限。

密尔首先强调个人自由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他认为个人自由务必是出自本人本能的行动:包括一是意识的自由,良心的自由,在思想和情感方面,在实践和理论方面,在科学、道德、神学和信仰方面,在发表和表达意见方面的自由。二是自由制定个人生活计划,自由按照所喜欢的去做,实现个性的充分发展。三是个人之间联合的自由。

同时,他强调个性的自由发展不仅仅是促进社会进步的重要因素,而且是人性的本质要求。这是因为人的性格千差万别,最了解自身需求和内心想要的,只有自己最了解最清楚。如果用千篇一律的一个模子和传统习俗作为自己的行为准则,则使天下的人都变成相同的人或相似的人,个人没有了特点和棱角,丢失了独立思考的潜力,各种欲望和冲动也将失去,天才将被泯灭,社会日益同化,就会造就了碌碌无为的凡俗之辈,社会缺乏进取精神,失去了前进的动力,社会就会走向衰弱的命运。

相反,社会尊重每个人的特点和个性,个人自由的选取自己生活的方案,为了到达自己的目标,他就会使用自己的观察力去看,使用推论力和决定力去预测,使用活动力去搜集材料,使用思辨力去做决定,还要事前事后周密思考,对于实践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就会想法设法加以克服,以激发个性的充分发展,施展自己的潜能,实现自己最大的利益和价值,同时推动社会的进步和发展。

社会需要天才,因为天才是社会进步的不竭动力来源。但是天才只有在自由的空气里自由地呼吸才会发挥作用,并且天才本身就更具个性和特点。因此,社会在干涉个人自由时务必格外慎重,务必有严格的一个限度。因为那些决定在法律惩罚或者舆论支持之下大家遵守的行为准则,主要是社会的好恶,或者社会中一些有势力的部分人的好恶,制约人们行为的原则就是按照他们所愿意做的那样去做。社会和政府就应把能交给个人做的事情交给个人去做。这样不仅仅能发挥个人的活力,而且还能培养人们更多地社会实践经验和潜力,更加融入社会和政府之中,学会独立思考和处理问题的潜力,不是永远依附于社会和政府。

我觉得读书不能就读书而读书,就应学以致用,把书中的智慧多与现实联系起来并加以思考融通,以在现实中得到借鉴。透过读该书我有如下启迪:

一、家长与孩子的关系:家长生育孩子后,不仅仅满足孩子成长所务必的物质条件,还要把孩子培养成心智健康的社会人才。因此需要家长做到,不要给孩子很多条条框框,只要大的原则不违背,就应给孩子更多的自由成长发展空间,让孩子在无拘无束的自由环境中快乐成长。千万不要把自己的意愿强加给孩子,让孩子按照你所认为正确的轨迹发展。更为甚者,以为了孩子好为借口,强迫孩子务必听你的话,按照你的思维和思路教育孩子。这样做最后结果是好心办坏事。不要以为孩子十分听话就是好事,要学会让孩子有独立思考决定的习惯和潜力,不要怕孩子吃苦和失败,要让孩子能自己做的事情大胆的放手让他去做。千万不要做越俎代庖的事情。同时要鼓励孩子敢想敢做,敢于尝试新鲜东西,并且勇于担当的精神。不要做循规蹈矩、没有主见、人云亦云的庸俗之辈。更不要做被世俗和习惯行为所禁锢的好好人。同时对孩子所犯的错误,要有一颗包容的心,培养孩子建立一颗独立思考,勤于实践,敢于挑战权威,追求自由精神,富有激情创新的新一代。同时也要尊重孩子的活法,因为每个孩子都有每个孩子的活法。

二、政府与公民的关系:一个国家只要政治、法律与社会持续对多元化个性的宽容,社会就会充满个性、自主性与创造性。如果一个群体是由有个性、有生命、有活力的个人组成,这个群体就会充满活力和生命。社会就应宽容那些有强烈欲望、激情、活力乃至冲动的人,欲望与冲突是制造英雄的材料,也是推动社会进步不可缺少的动力源泉。19世纪欧洲的成功在于自由、在于个性和多样性。中国衰落的原因是缺乏自由、个性与多样性。欧洲的个人、阶级、民族之间,彼此都极不相像。他们都追求自我,敢于尝试,勇于突破,因此获得了快速的发展和成功。而中国的衰落在于国民的极为相似。在儒家文化一统天下,伦理道德、社会舆论成了人们头上的一项枷锁,以一样的格言和规则来管制着人们的思想和行动。把祖宗的东西变成永恒不变的法宝,墨守成规,夜郎自大,不思进取,在一片静止中走向没落。这不能不让我们痛心疾首。改革开放的实行,就是松绑了人们的思想和行动,才有这三十多年取得巨大成就。其实个人和国家一样。没有个性,没有追求,没有紧迫感,就会落伍,就会淘汰。

朋党论读后感


朋一党一论读后感(一)

前日,翻看汉文经典篇章,重读朋一党一论,赞叹文章简短明了概括一精一辟之余,更因为他叙述的道理深为感触。大学时代看它,是因为被作者的文笔所折服,今天看它,却和那时的心态大为同,其中表达的思想,显示了作者经过了多少思考和总结,意味深长,其规劝之道,值得今日之人广为借鉴。一精一辟章节,摘录如下:

臣闻朋一党一之说,自古有之,惟幸人君辨其君子小人而已。大凡君子与君子,以同道为朋;小人与小人,以同利为朋;此自然之里也。

然臣谓小人无朋,惟君子有之。其故何哉?小人所好者利禄也,所贪者财货也;当其同利时,暂相一党一引以为朋者,伪也。及其见利而争先,或利尽绝交疏,则返相贼害,虽其兄弟亲戚,不能相保。故臣谓小人无朋,其暂为朋者,伪也。君子则不然。所守者道义,所形者忠义,所惜者名节;以之修身,则同道而相益,以知事国,则同心而共济,终始如一。此君子之朋也。故为人君者,但当退小人之伪朋,用君子之真朋,则天下治矣。

贴切的描述,短短几句,讲出了君子与小人之交的深刻含义,虽然在发展社会的今天,再用简单的君子小人之说来概括人际交往显的片面,不过从段时间的交往及实际生活来看,贴切之意丝毫未减。小人因为利益而成为朋友,小人的追求是利益和金钱,当利益和金钱来临时,他们成为了朋友,当这些得到的时候,他们甚至成为了敌人。对于索取和欲一望的无限追求数千年来,几乎遵循了相同的模一式。而君子,为了发展和事业,为了梦想和追求,一精一神享受的追求在许多时段内占据了上风,而欲一望的满足在衡量之间得到控制,这就是所谓的理一性一把。

大概也因为这样的原因,人们才说只有永远的利益,没有永远的朋友。而这句话更被国际关系用为惯例。成为国际关系变化衡量的一个重要参考。

是非好坏之间,是辨证存在的,没有绝对的界限,只有对一个利益群体而言进行相对的判断,所不同的是,在维护和取得利益的方法有所不同而已,而这些方法和过程才反映了一个人行为判断的重要参考!

朋一党一论读后感(二)

天下之事,岂可一概而论,必有其辩证也。凡一物,用之众人则为利,用之一人则为害。凡一事,观其过程,察其动机,利害之论,实难断矣!

朋一党一之争,古来有之。然并非一无是处。朋一党一者,有君子之朋,有小人之朋。君子之朋者,修养自身,可相互提高,成就事业,可同舟共济;小人之朋者,以利禄相附,见利争先,利尽交疏。

故凡成大事,欲建功于当世者,莫不以成就君子之朋,斥退小人之朋做为政之根本也。昔者汉武帝征伐匈奴强敌,亦先用董君罢黜百家,独尊儒术之议,统一思想,举国一心,而终败胡数役,鲜有二心者。唐太宗麾下谋臣如云,举凡一事,各有所见,然太宗终能使得上下一心,而谋臣之间,亦专以事物针锋相对,从不做攻击人身者末流之争,诚为君子之朋矣!

然后世帝王,以为平衡之术可玩群臣于鼓掌之间,使得清流实权间杂朝堂,诚为守制之君而非开拓之主也。嘉靖皇帝尤好道术,不以全力经略天下,而思省时便利之法,使严嵩父子与海瑞之流同处朝堂,以相互制衡。近世蒋公,最善制衡,仅以中统军统之互相掣肘,即已失用间之先也。此二人者,或糜烂天下,或身死国灭,不为朋一党一之戒乎?

故曰:朋一党一之争,擢拔君子,黜罢小人。用君子之朋,则成就大业,用小人之朋,则分崩离析。故曰:万物皆有善恶,唯明达之人,乃善用者也。

朋一党一论读后感(三)

一个王朝进入衰暮晚景,总是积弊深重,内外上下的官员跋前踬後,动辄得咎。为了私利,也不排除为了良心,官员们一党一同伐异,争吵不休。为了置对方于死地,最有效的办法就是诬陷对方为朋一党一。

因为皇帝最怕朋一党一。有了朋一党一,皇帝甚至会怀疑亲眼所见的一头鹿究竟是不是一匹马,更弄不清外省、基层的是非曲直;有了朋一党一,皇帝的陟罚臧否就会混乱,被一部分官僚所俘获,最终丢掉宝座。所以,皇帝对朋一党一总是严加防范,坚决打击,中外皆然。

欧一陽一修与范仲淹走得很近,难免招致物议,被指为朋一党一。历朝一党一争,总是一个迅速极化的过程。两个人可能本来素不相能,但既然被指为一伙,也只好相互提携了。政治与外交是一样的,孤立就意味着死亡。就像今天网络上左右交讧一样,朋一党一之争让舆论僵化激烈,是社会病态的表征。

于是欧一陽一修写了【朋一党一论】,他把朋一党一分成君子之朋与小人之朋,落入儒家俗套。农耕帝国的人总喜欢自居君子,然後胜者通吃,剥夺失败的小人的名誉、财产及生命。互相进行道德指责,无法说理,只好动粗。商业文明的人则不然,承认人既有神一性一亦有兽一性一,时而为君子,时而为小人,这样,能把自己的利益讲透,把彼此的共同利益讲足,从而进行合作。一旦利益受损,便会反目成仇!这是朋一党一的共一性一!

《论学习》读后感


我时常在学习这条道路上迷茫,不知所措;有时甚至会怀疑我为什么要学习;学习有什么好处;为什么要读书好多好多的令自己烦恼,却找不到问题的答案。

不能说为自己的父母学习,而我们也没有像周恩来那样,信誓旦旦的说为中华崛起而读书。毕竟我们眼中的世界还非常小。这一切一切的难题一直困扰着我许久许久。开心时,就能忘掉一切,并常勉励自己要好好学习;难过时,那噩梦般的问题紧缠着我。

我们到底读书是为了什么,到底有什么目的,让我们对学习不离不弃呢?

《培根随笔》是一本关于培根对于某些观念、问题的自己的想法和看点。里面就有一篇《轮学习》。这里面就这样说到:

读书学习是为了获得享受,培养斯文的气质,培养发展的才干。他所获得的享受,主要是表现在独处的时候;斯文的气质,主要表现在谈吐上;所发展的才干,主要表现在处理事情的决断上。因为,经验丰富的人固然能做事,也许还能洞察细节末枝,但统领全局和运筹帷幄上的才干,则只是出自那些博学的人士。

读到这儿,我不禁联想到当今的社会,只有你有学问,不愁找不到好工作;你有气质,谈吐大方,为人谦逊,人人都会尊敬你,爱戴你;你有才干,才不会被人轻视,你可以借着自己的真实才干获得自己喜欢的工作。学习对我们来说是有用的。

读书的目的,并不只是为了提出相反意见和进行驳斥,也不是要完全相信书中的内容,将其视为真理,也不是为了寻找谈资,而是为了在心中进行衡量和斟酌。

而我的学习却是死脑筋,十分的喜欢吹毛求疵,往往少了省查和思想,更别提什么衡量和斟酌了。而读书应该有选择地阅读。有些书应该粗读,有些书则应该细读和精读。我往往喜欢那些故事情节较重的小说,而不是被冠上名著之称的那些书籍。每当我读完小说时,则有种看了一部电影一般,毫无收获,只当看完了一篇故事。而我现在才发现我当时错的多离谱。我不应该对名著产生抵触,丝毫不愿意去阅读。我可以学学里面的有用的知识,而那些小说则可以当做休息的娱乐节目,可以安安静静的看一篇故事。

学习使人变得充实,讨论使人变得机敏,写作能够使人变得精准。

一个思维不能够集中的人,可以研究数学;不善于推理的人,可以研究法律案例;缺乏分析判断能力的人,他可以研习形而上学这种心灵上的缺陷,都可以通过学习来得到改善。

这样说来我的难题解决的差不多了。这样来说学习很重要,我觉得我豁然开朗了,学习上的难题都不算什么,因为我有伟大的理想,我要获得享受,拥有斯文的气质和傲人的才干。

《情爱论》读后感


  之所以读这本书,其实很大程度上跟我们的哲学概论课有关。一开始看这本书的时候,边看边笑。一开始,觉得很震撼,居然还有一本书可以把“性”拿出来,很平静的讲。一开始看的时候感觉就像看的是禁书一样,当然这样说难免有些夸张,我想这就是之前看外国名著太少的缘故吧。
  读这本书的时候有一种捅破窗户纸的痛快之感。因为它把很多本身只意会,不言传的东西,很明确的表达出来。给人感觉很过瘾。而看完情爱论之后我想谈论的主题是爱情的最高境界到底是什么?我个人认为爱情的发展要经历4个阶段,这样的爱情才是完美的。
  首先,在彼此相识阶段,被对方某方面的才能或品质吸引,或者对方的某些价值观人生观是你欣赏或认同的,在这样的情况下,两者会成为朋友。这样的感情进一步深化,细化,敏感化,二者之间的关系越来越亲密这就使得二者的关系更近一层,友情上身为爱情,从而变成了情人。当双方一情人的方式相处,变得越来越亲密,潜移默化中,双方俨然已成为彼此的亲人。俗话说世界上没有永恒的爱情,只有当爱情转化成亲情,彼此的感情才会天长地久。但是,当对方已经成为你的一种习惯,只是习惯了你的生活中有他或她的存在,至于彼此之间的相互关爱或者激情,也许也都所剩无几。


而陪伴在自己身边的只是伴而已。这样的情感,好像彼此只是需要身边有一个人而已,而至于这个人是不是必须是你,那就另当别说。所以说爱情的最高境界,在我看来其实是友情,因为恋人之间彼此相互吸引,在某种程度上其实是由于对方的某个方面或某种特质是自己认同或者欣赏的。而这恰恰是两个人能够成为知己最最重要的前提。因此我认为爱情始于友情,终于友情。
  当对方是你的灵魂伴侣时,你们彼此的感情才不会因为岁月的流逝容颜的消逝而淡化,只会因为彼此之间的相互感悟而让两颗心走得更近。

  之所以读这本书,其实很大程度上跟我们的哲学概论课有关。一开始看这本书的时候,边看边笑。一开始,觉得很震撼,居然还有一本书可以把“性”拿出来,很平静的讲。一开始看的时候感觉就像看的是禁书一样,当然这样说难免有些夸张,我想这就是之前看外国名著太少的缘故吧。
  读这本书的时候有一种捅破窗户纸的痛快之感。因为它把很多本身只意会,不言传的东西,很明确的表达出来。给人感觉很过瘾。而看完情爱论之后我想谈论的主题是爱情的最高境界到底是什么?我个人认为爱情的发展要经历4个阶段,这样的爱情才是完美的。
  首先,在彼此相识阶段,被对方某方面的才能或品质吸引,或者对方的某些价值观人生观是你欣赏或认同的,在这样的情况下,两者会成为朋友。这样的感情进一步深化,细化,敏感化,二者之间的关系越来越亲密这就使得二者的关系更近一层,友情上身为爱情,从而变成了情人。当双方一情人的方式相处,变得越来越亲密,潜移默化中,双方俨然已成为彼此的亲人。俗话说世界上没有永恒的爱情,只有当爱情转化成亲情,彼此的感情才会天长地久。但是,当对方已经成为你的一种习惯,只是习惯了你的生活中有他或她的存在,至于彼此之间的相互关爱或者激情,也许也都所剩无几。

《正义论》读后感


《正义论》读后感


在写读书笔记之前,我想谈谈读了这本书几节之后给我的感受。拜读罗尔斯的《正义论》,个人认为理论性太强,又太深奥,大多没有读懂,只是了解了许多新的概念,虽然有的是过去知道的词语,但罗尔斯都有赋予了它们新的内涵,诸如,正义,正义观,公平的原始状态,契约论等等,很简略地将书翻了一下,涉及的范围很广包括了哲学,经济学,伦理学,法学等多门学科。初次接触这本书的第一章的前几节,虽然就像之前说的看不太懂,但是很感兴趣并且有耐心去研读,也希望自己在读书的过程中获取丰富的知识,懂得很多道理。


罗尔斯在开篇论述正义的作用时就直接认为,人类社会的第一美德有两个方面,一是真理,一是正义,并且二者是不可调和、决不妥协的。其中,社会基本结构是正义的主题,人们在达成其他协议之前,首先要就社会制度的原则达成协议。然而这种缔约不是一种实际的历史行为,而是在假定的原初状态中的选择的结果,它是互相冷淡的个人在无知之幕背后的选择。下面,我想就公平正义原则的原始状态和证明进行简要分析。


罗尔斯说过:公平的正义并不是一种完整的契约论。因为契约论的思想显然可以扩大应用于选择一种或多或少完整的伦理体系,就是说,扩大应用于一种把不但对正义而且对所有美德也同样适用的原则包括进去的体系。也就是说,正义即公平观以及它所体现的有普遍代表性的那类观点所涉及的范围是有限的。而且可能有人会提出类似的结论,这些结论可能更加吸引和新颖。然而要像罗尔斯一样,要证明这些具有相当普遍性的道德常识,尤其是具有理性上的说服力,却是异常艰难的。因此,我们只是在意罗尔斯的结论是远远不够的,我们还要知道罗尔斯是如何证明的,即这些结论是怎样得出的。只有这样做,我觉得我们才能够真正理解罗尔斯的思想;亦只有这样,才能够避免一些错误与批评,因为罗尔斯在正义论中的论证体系是非常严密的,逻辑性非常强。


首先必须对原初状态要有正确的刻画。原初状态相当于社会契约论中的自然状态,它在历史上并不真实存在,它只是在思维中的一种状态,但是由它所得出的结论却对现实有巨大的作用和参考价值,我想这就是罗尔斯要提出原初状态的重要原因。罗尔斯是这样定义原初状态的:它是一种期间所达到的任何契约都是公平的状态,是一种各方在其中都是作为道德人的平等代表、选择的结果不受偶然因素或社会力量的相对平衡所决定的状态。当然,原初状态必须具有一定的背景环境,而且也会有一些可取的限制,使我们排除受到偏见指引的偶然因素的察知。


原初状态目的在于建立一种公平的程序,从而使达到的每一个同意的原则都将是正义的,也就是试图通过程序上的正义,达到实质上的正义。我们必须以某种方法排除使人们陷入争论的各种偶然因素的影响,引导人们利用社会和自然环境以适应他们自己的利益。基于此,罗尔斯假定各方都在无知之幕之中。无知之幕中的各方并非一无所知,而是有所知有所不知。他们不知道自己在社会中的地位,也不知道他在先天的资质、体力、智力等方面的运气;甚至不知道他们的特定的善的观念或他们特殊的心理倾向,但是他们知道自己正在经受环境的制约,他们也具有选择正义原则所必须的一般知识。


因此,无知之幕的假设,使原初状态摆脱了历史和现实的性质而成为纯粹理性的虚拟,也最终排除了订约各方的特异性,使他们成为抽象的、一般的人,排除了一切会影响到原则选择的来自自然和社会的偶然因素,排除了一切会妨碍人们达到意见一致的冲突因素。这就使契约已完全不是现实的契约,订立契约的行为变成了对原则的选择,这种选择实际上已不是在各方之间进行,而是在一个人的脑子里进行。也就是说,一个知道自己的人会明确的选择对自己公平的原则。但是如果他们对自己的此一无所知,那么他必须代表全部人选择最有利于自己利益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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