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主角海瑟,一位正值十六岁青春年华的女孩,因癌症曾经面临死亡,只希望不被刻画在太多人的记忆中,以免伤害自己所爱的人。
男主角奥古斯都,因骨肉瘤而带走他的半条腿,但他仍享受生命中简单的快乐。对生命唯一的恐惧就是怕被遗忘。
在随时都可能结束的人生中,两人面对生命的态度,被作者不知不觉地传达给我们读者,引发我们对于生活的省思。
奥古斯都经历过癌症,使他失去半条腿,但是他害怕被遗忘,总是希望可以留下更多更多美好的回忆,并且活在每个人的记忆里;而海瑟,甲状腺癌末期的患者,因医学奇蹟而使他的癌细胞不在复发,让她更有时间去思考生命,面对死亡,她只希望自己能够平凡的走过,不想伤害太多人。
我也曾经和奥古斯都一样,害怕被大家忘记,常常走在路上胡思乱想,想着如果下一秒我发生了什么意外过世,世界会不会因为我而有甚么改变,而我会不会在大家的记忆中存在着,用美好的形象记得着?
看完这本书之后,我非常欣赏海瑟,活的低调,人生路上走得轻巧,因为他难透了事实:我们有可能帮忙也有可能伤害宇宙,但其实这两者我们都办不太到,她让自己变得很微小,希望自己不要活在任何人的记忆里,不想在未来因自己离开伤害了自己爱的人。我们人总把自己想的很伟大,努力在争取名誉,希望死后自己能是独一无二,芳名能够被流传至世界各地,被所有人记住,但事实上,你死后,那些只会成为记忆里的伤痕,尤其是你所爱的人。
总有一天,我们每个人都会死。有一天,世界上没有人会留下来,记得任何人曾经存在过,或记得人类曾经做过任何事情。古代皇帝为了维护名声,而把所有反对他的人士斩首;候选人为了制造名声总发表吸引人的政策;我们为了创造名声,总爱讨所有人的欢心。但是,进了这么多的努力为了名声,宇宙并没有因你有任何改变,仍然持续地在膨胀,并没有因为你的名声,而使她更加速膨胀。总有一天,反对你的人民依然会窜起;吸引人的政策并不一定可行;不会所有你讨欢心的人都会喜欢你。我们总是希望做点甚么伟大的事情,立下丰功伟业,使大家心头都有你那美好的影子,但其实,我们应该踏实的好好为自己生活着,生命是自己的,更要活出属于自己的生活,而不是为了别人的眼光而存在着,海伦就是这样一步一步的,希望能够悄悄的、平静的走完她这一生,不去干扰任何人、不让所有人记得,只希望在死后能够让自己所爱的人不会为此受到太大的伤害;反之,代代明星在所有支持的群众的面前都是如此的让人难忘,且正面积极的,然而也因此,在萤光幕前总是光鲜亮丽的艺人欢欢,因走不出心中的阴霾而自杀身亡,然而她所伤害的,不只是她所爱的家人朋友,更有广大的粉丝群。
真正的英雄不是做事的人,真正的英雄是注意到事情的人。奥古斯都认为,海瑟就是这样的英雄。我们所知,发明灯泡的人为爱迪生,然而,其实真正发明灯泡的,却是英国科学家斯旺,斯旺先生当初只是纯粹为了本身实验方便而慢慢一点一滴研究出来的发明,然而众所皆知的爱迪生,只是改良了灯泡,让我们使用至今,鲜少人知道斯旺先生的贡献,也更少人知道斯旺这个名字。
本书的女主角海伦,对我们来说都是个英雄,如何静静活出自己的生命,我想我到现在也还学不来,我总会不自觉的注意着别人眼光底下的我,是不是个十项全能的学生?是不是个品学兼优的好孩子?但其实,倘若你认真的过着属于你自己的生活,荣誉不会算是甚么,能让自己的生活活的快快乐乐的才是最重要的宝藏。等到地球毁灭的那天,所有人都不会存在在任何人的记忆里,一切你生前所打造的美好形象都不算甚么的时候,你会不会后悔你生前平凡又或者是鲜艳的生活呢?
《生命中不能承受之轻》,初看书名就油然而生一种肃穆的感觉,不由得端正了身子,留意翼翼地捧起它来翻阅。
《生命中不能承受之轻》以医生托马斯、摄影爱好者特丽莎、画家萨宾娜、大学教师弗兰茨等人的生活为线索,透过他们之间的感情纠葛,散文化地展现了苏军入侵后,捷克各阶层人民的生活和情绪,富于哲理地探讨了人类天性中的媚俗本质,从而具备了从一个民族走向全人类的深广内涵。作者米兰昆德拉在这部小说中,围绕几个人物的不一样经历,经他们对生命的选取将小说引入哲学层面,对诸如回归、媚俗、遗忘、时刻偶然性与必然性等多个范畴进行了思考。这是一部哲理小说,与传统的小说不一样,它不再透过故事情境本身吸引读者,而是用将读者引入哲理的思考之中,透过生活中具体的事件引起读者形而上的深层思考。
生命的存在与价值的问题是任何一个人也无法逃避的问题,生命只是一个过程而已。在米兰昆德拉看来,人生是一种痛苦,这种痛苦来自于我们对生活目标的错误选取,对生命价值的错误决定,世人都在为自己的目的而孜孜追求,殊不知,目标本身就是一种空虚。生命因追求而变得庸俗,人类成了被追求所役使的奴隶,在追求的名义下,我们不论是放浪形骸,还是循规蹈矩,最终只是无休止地重复前人。因此,人类的历史最终将只剩下两个字媚俗。
读它时情绪很压抑,米兰昆德拉就像张爱玲,笔锋直指人类最原始的欲望,直接、犀利。可人们却不得不承认,这些欲望的真实和无德。我想米兰要说的是:无德为轻,轻让人们无法负载在生命的轨道上。
书里的一个情节个性让我感触良多:特雷莎的妈妈年轻时很漂亮,她有九个追求者。第一个最英俊,第二个最机智,第三个最富有,第四个最健康,第五个最高贵,第六个最会背诗,第七个曾周游世界,第八个会拉小提琴,第九个最有男子气概。特雷莎的妈妈最终嫁给了第九个,不是正因她爱他,而是正因她和他不留意有了特雷莎。她不爱特雷莎,她觉得特蕾莎是她的拖油瓶,害得她被迫呆在第九个男生的身边她一向在想另外八个都比第九个好。她在想她还没有追求过别人,于是,她离开了最有男子气概的男生,追求一个没有男子气概,犯过几次罪,有过两次离婚的男生。之后,她嫁给了他,从此,她开始沦落,渐渐失去美貌,变成泼妇。
这段我印象最深刻。就像造物主不会让某一个人拥有一切旁人所羡慕的东西,作者把九种特质分配到九个人身上,特雷莎的妈妈只能从中选一个。然而她谁都想要,同时她不知道自己最需要的是什么。她的贪婪让她来到一个一无所有的人身边。她开始失去,失去美貌,失去生活品质,失去灵魂。当特雷莎把门锁上,要求自己最基本权利的时候,作为妈妈的她暴跳如雷,她才意识到一切在离她而去,她在用最后母亲的身份,几乎是要挟她女儿留下。可这些都是徒劳的,正因她从没有承担过生命中的职责,无论是对社会、对家庭、还是对亲人。她死掉也只是轻轻地一闭眼,不会有任何重量,她失掉了灵魂。
另一方面,我在思考作者要传达的感情观。然而,我不懂感情。我以为,感情是纯感性的东西,如果你用太多理性思维去思维它,那么感情将不纯正。此刻这种观点几乎完全被颠覆。感情需要条件,需要理性的思考。人无完人,没有一个人能够拥有你所喜爱的一切特质。你务必要清楚自己最需要的是什么,找个能够满足自己需要的人,然后包容他的其他缺点,履行自己对对方的职责,这才是感情。作者说负担越重,我们的生命越贴近大地,它就越真实存在。大概伴职责走过的感情才是真实存在的感情。写到那里,我才发现执着地追寻一个自己想象的人是多么愚蠢,感情是在个性的时段遇到个性的人。
不知不觉写了这么多,但还有意犹未尽的感觉,《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很难读,每一句话都意味深长,读好它我可能得花上几年工夫,可它已经使我开始受益了。
深夜,我反复翻阅着《生命中不能承受之轻》,这本书太过深奥,轻与重的意义,也在生命的概念里同空气一样难觅其形。昆德拉在这本小说中不仅勾画了西方社会的人生百态,更是折射出人生的虚无与空幻,细品之下,犹如回响。
书中外科医生托马斯以六个巧合的机遇使他结识了后来成为妻子的特丽莎,并且成为走进他内心深处的第一个女人,也融入进他剩余的生命中,但一切并没有童话中那么美好,相反,书中的他只感到了忧郁与迷茫.正如永劫回归的人生太过沉重一样,充满巧合机遇的人生又显太过轻飘和荒诞,难以把握的同时,也难以承受。而事实上,我们在一边不满于这偶然性的人生时,却一边不得不承认,我们的生命正是由这一个个轻浮虚幻的巧合所组成的特殊事件而堆积组成的(或许,你的梦想本当一位艺术家,作家;可最后,却因种种巧合成为了我的阅卷老师。)也许只有死亡,才是必然的。而我又想到了金圣叹批《西厢记》:几万万年月皆如水逝,云卷风驰电挚,而疾去也。笔锋一转,写道既然天地偶然生我。,那么未生已前非我,既去已后又非我也,然则今虽犹尚暂在,实非我也。于是,以非我之日月,误而任我之唐突可也,以非我者之才情,而供我之挥霍可也。是了,人不再是中心,生命不过是宇宙运转几万万年月的偶然产物罢了,这生命实质之轻溢于言表。在面对生命的重大选择时,芸芸众生不过是被环境、利益等等的外界因素推着向前罢了,有多少人有着贝多芬式非如此不可的信念呢?
我相信这种信念是每个人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就赋予我们的使命。正如昆德拉在书中这样写道:这就是独一无二的我,时刻隐藏在人不可猜想的部分。我们所能想像的,只是什么是人的共同之处,这各自的我正是与这种一般估计不同的地方,也就是说,它不可猜测亦不可计算,它必须被揭示,被暴露,被征服。但在我们这个逐利又为利所逐的时代,又有多少人对自己的认识仅限于镜子中的自己呢?急功近利的社会风气下,又有多少人想要一歌成名,马上有钱呢?又有多少人可以停下来,听听自己灵魂深处的呐喊呢?在这媚俗的社会下,你的生命可以承受么?
书中主人公托马斯也意识到了这些,他知道这唯一性的人生,决不能随波逐流,可他却没有像居里夫妇一样找到自己的使命感,而是以放下负担的方式,拒绝媚俗的社会。可没有负担的他变的太过轻飘,反而难以诗意的栖息在这片大地上。因为他努力去感受凡夫俗子所享受的轻松,而承受着轻的痛苦。这种轻松的实质却是人生的虚幻。但事实上,这样的生活也绝非他想要的,他时常沉思于一句德国谚语:只活一次,等于一次也没有活过。只有一次的人生,用于享受也无法通过经验对比得知对错,毕竟追求不平凡往往是平凡的,反之,追求平凡就显得那么不平凡了。然而这种平凡并非是托马斯那样的放纵享受。如果想要生命不朽,就必须创造自己独立的人生价值,如果在此同时又不愿被世间的媚俗所感染,那就要向尼采说的一样:个体必须始终在社会中挣扎求生,才能使自己不致幻灭。那么这种超脱于媚俗的平凡就是像杨绛先生一样无名无位自在的平凡,超脱于世俗之外,又有着贝多芬式的非如此不可。这样的人往往有着平凡的,淡然的心态,也知道什么才是自己所想要的。相信他们的平凡,他们的执着,他们对自己的理解,会让他们在这宇宙的小小一角奏响生命的凯歌。
这轻飘的生命,充满了偶然与虚幻,回不到过去看不见未来,刚刚看破滚滚红尘,却也难逃岁月的流沙,想要生命不朽,只有释放自己灵魂的真善美,去完成自己的使命,才能超然于世俗,点亮自己的人生。这并非是《生命中不可承受之轻》的全部意义,但却是我感同身受的哲学内涵。
窗外,疾行的车流从一个未知,驶向另一个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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