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非治违,是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活动行为的简称。是以执法部门为主体,社会组织,民间机构和个人共同协助参与的一种清除社会不安全因素的行为。以下由小编为大家提供两篇打非治违活动总结,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
范文一
接到集团公司安委会《关于进一步深入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通知》后,汇能公司高度重视打非治违工作,通过加强领导,强化组织,周密部署,认真落实,在公司范围内开展了扎实有效的打非治违活动,现将我公司打非治违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领导重视,周密部署
为将打非治违专项行动落到实处,我公司领导高度重视,接到通知后迅速成立了以公司总经理麻凡为组长、副总经理马保全、副书记吴新才、副经理杨成山为副组长,各部门及车间负责人为组员的打非治违专项专项行动检查小组。
召开专题会议,制定了《汇能公司开展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明确了此次专项行动的目标要求、重点范围、重点内容和时间步骤等。将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与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以及与年度安全生产目标任务相结相结合;并组织各车间及相关部门进行学习,要求按照方案认真组织自检、自查和综合检查。
二、加强宣传,层层动员
在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期间,我公司安全部多次利用安全教育及各类安全活动进行宣传,并要求各车间利用班早会期间进行一遍又一遍的宣传;公司还利用安全生产月活动及《20XX年基础建设年》活动等大的专题活动加大宣传力度、注重宣传效果,动员和引导公司职工,全面理解、参与和推进专项行动,营造了浓厚的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社会氛围。
三、全面打击,突出重点
在活动期间我公司大力开展安全检查及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积极落实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层层抓安全管理安全的力度。公司安委会多次集中力量对公司各车间及所管理的28个施工队的各个工地进行全面排查。此活动中公司公司安委会累计检查施工工地约260余个,临时用电配电柜500余台次。在各类安全检查中发现的违法或违章行为,坚决进行打击;发现的隐患迅速安排整改,现场能整改完成的现场立即整改完成;不能现场整改完成的指定日期,限期整改;对于隐患较大的,现场停工进行整改,此活动期间共对施工队及车间下达隐患整改通知单18份、停工整改通知单7份,对相关违章违法人员或违章单位下达处罚单21份。通过此次打非治违专项活的开展,基本杜绝了我公司的违章作业。
四、主要经验做法
结合实际我公司,以点带面、扎实推进,抓住关键环节,实施重点突破,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经过认真总结分析此活动,我们主要的经验做法是:
一是领导重视,各部门及各车间对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高度重视,主管领导亲自抓,亲自部署,形成了好的领导机制。
二是措施有力,通过实行党政同责,将开展专项行动情况纳入年度工作考核,强化安全监管的权威性;通过加大执法力度,严格问责,推动打非治违责任落到实处。
三是标本兼治,把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有机结合起来,与安全生产达标创建结合起来,以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为契机,深化打非治违活动,全面推动安全生产各项重点工作,推动长效机制建设。
四是加大宣传,通过安全专题教育及各类活动进行动员,宣传报道好的做法和成功经验。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
1、施工队人员成份复杂,员工素质偏低,应加强培训、教育。
2、个别车间及施工队负责人,对施工进度重视较多,但对安全工作重视还有所欠缺,。
3、各项目、车间、施工队自查力度及效果,不强,不好。虽然这次行动取得了一定成效,仍与上级的要求还存在一定的差距,所以下一步我们将把此项工作继续深入开展下去,思想上保持高度警惕,工作上警钟长鸣。严肃处理三违行为,杜绝安全生产领域突出的非法违法行为,提高全体员工素质和安全意识,对打非治违行动中发现的隐患进行整改,确保所有员工生命财产安全,推动我矿安全生产工作稳定好转。
范文二
为了贯彻落实献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献县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献政办字[20XX]46号)要求和河北省道路运输管理局《关于转发省交通运输厅进一步深化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集中开展回头看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冀运管法[20XX]97号)文件的再部署,结合我县道路运输实际,我站扎实开展道路运输打非治违行动,现将打非治违如下:
一、加强领导,形成共识
运管站成立了以站长卢树杰同志任组长,赵全胜、黄传江、武宁任副组长的打非治违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负责打非治违工作的安排、检查和总结。每月初召开打非治违工作部署会议,月末召开工作小结会议,总结经验,查找不足,以利于促进下阶段工作开展。
二、健全制度、落实责任
打非治违工作时间紧、任务重、牵涉面广、情况复杂,需综合各方面人力、物力、财力,建立完善的制度,明确各项纪律,责任到人,取得实效,实现道路运输行业健康发展、有序发展。特别是接到河北省道路运输管理局《关于转发省交通运输厅进一步深化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集中开展回头看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后,充分认识打非治违工作的重要性、艰巨性、长期性和复杂性,进一步增强责任感、紧迫感、使命感,在抓好前一阶段打非治违工作的基础上,继续牢牢抓住安全生产工作,始终保持对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的高压态势,构建长效机制,提升管理水平。努力实现全年任务目标的完成。
(一)我站各分管领导牵头组织分管范围的安全隐患排查,对分管对象进行摸底排查,不漏一户、排查到位,然后对排查情况进行汇总,由站统一组织打击行动。
(二)各科室、稽查队负责辖区内道路运输日常管理,隐患摸排,情况收集,信息报送。按时报送相关统计信息。
(三)重点加强从业单位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建立完善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开展应急培训、建立隐患排查制度等情况的落实。
(四)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特别是重大事故隐患,立即落实整改,我站通过采取突击检查、重点抽查、跟踪督查等多种形式进行督促检查和工作指导。特别是回头看活动开展后,按照实施步骤,围绕重点领域、企业进行抽查,严格落实打非治违工作的高压态势,防止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维护安全生产的稳定形势。
三、明确目标,重点打击
打非治违工作按照上级部署,以深入排查营运客车出站时超员、客运车辆不按规定线路行驶、非法改装车辆从事道路营运、非法夹带危险品运输、旅游包车未取得包车证或持空白包车证等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为重点,在全县范围内有序开展,努力维护好我县道路运输安全生产形势。
(一)查处货运车辆驾驶人无从业资格证驾驶运输车辆60起;
(二)查处非法改装车辆从事道路营运6起.
(三)排查安全隐患4起,发出整改通知书4份,整改隐患2起。
(四)打非治违活动开展以来,召开经营业户例会4次,参加例会从业人员总数400人次,出动执法人员600余人次,执法车辆80台次,检查企业20个,检查营运车辆1000台次,开展专项行动宣传4次。通过检查,查找道路运输安全隐患,及时整改,促进了道路运输安全形势持续好转。
四、健全机制,常态管理
虽然通过阶段性打非治违,取得了一定效果,但是该项工作需要建立长效打击机制,实行有效管理机制,建立健全考核机制,推行从业惩戒机制,通过常态管理,实现道路运输行业加快发展,又好又快发展。
非煤矿山安全生产隐患排查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一、成立机构,切实加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
按省、市关于非煤矿山安全生产隐患排查专项整治的工作部署,切实加强非煤矿山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县政府成立了非煤矿山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常务副县长担任,副组长由安监、国土等部门的主要领导组成,成员由各相关职能部门分管副局长担任,从各有关职能部门抽调精兵强将组成工作组开展日常监督检查工作。各乡镇、部门也相应成立了组织机构,切实加强对整治工作的领导。按照“政府领导,部门实施,各方联合行动”的要求以及“分级负责,归口管理”的原则,层层落实责任,密切配合,协同作战,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确保我县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情况。
(一)政府监管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一是市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召开后,县政府立即召开了安委成员单位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参加的专题会议,进一步学习了和传达贯彻了常副市长,市安监局刘局长的讲话精神,认真分析了我县安全生产形势和存在的问题,指出了我县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方法和步骤。二是认真制定了《————县重点行业和领域安全处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以文件的形式明确了工作目标,工作重点,实施步鄹及工作纪律,工作要求,并落实了各个环节的工作人员。三是于6月15日召开了县安委常委会,县长亲自到会。重点安排部署了全县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随后,各乡镇、各行业主管部门也分别召开了专题会议,制定了方案,落实了工作任务和工作人员。四是实行部门挂片制,切实加大督办工作力度。即为加强落实工作责任制,加大督查督办力度和将督查督办工作当成一项长期性和经常性的工作来抓,县政府将安监、煤炭、国土、消防、交通、交警、质监等职能部门分别挂点乡镇,负责督查各项工作的开展和落实情况,有效地保证了各项措施落到实处。五是适时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检查活动。在各生产经营单位自查,各乡镇、各部门开展例行安全检查的基础上,由县安监局牵头,深入到生产一线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帮助企业制定整改措施,并督促整改,千方百计预防事故的发生。
为进一步做好非煤矿山安全生产隐患排查专项整治工作,扩大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成果,根据省、市的有关要求,我局制订了《————县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各乡镇政府、各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要求,采取有效措施,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严格实施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加大重大事故隐患监控和治理力度,严厉打击非法采矿活动,取缔、关闭了一批非法或不具备基本安全生产条件的矿山,查处纠正了大量违规违章行为,排查和治理了大量事故隐患,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条件有所改善,矿业秩序明显好转,遏制了重特大事故的发生,我县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趋向好转。现将有关工作总结如下:
一、我县非煤矿山的基本情况
XX年12月30日止,我县取得《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非煤矿山104个,其中石灰岩99个,砖瓦粘土矿5家。
二、非煤矿山安全生产隐患排查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情况
(一)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以来,我县共进行了2次非煤矿山安全隐患排查专项整治检查;对全县104家非煤矿山企业进行逐一检查,发现安全隐患235条,当场整改123条,限期整改112条,取缔非法非煤矿山企业4家;责令6家证照手续不全的停产整顿;国土部门发出《制止违反矿产资源法规行为通知书》27份,取缔了9个无证开采非法矿山企业,没收非法采矿工具32件,收缴雷管11枚,导火索40多米。
(二)严格非煤矿山市场准入审批管理。国土部门严格执行《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的规定,严格审批条件,规范采矿权申请、延续、变更、注销等审批程序。严格审查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凡不符合国家规划、产业政策和技术规范以及开采回采率低、矿产资源不能合理利用、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不提交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批复文件的,一律不予批准;对新建非煤矿矿山的安全设施设计未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审查同意的,不颁发采矿许可证。安监部门严把安全生产许可关,对证照不全、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不予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严格执行《非煤矿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与竣工验收办法》,未执行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
的新建矿山,不得开工生产。工商部门严格执行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的企业登记前置审批规定,对没有取得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新办矿山,不予以登记注册。公安部门严格爆炸物品的使用审批,对“三证一照”(即《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爆炸物品使用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不全或过期的,新建矿山安全设施设计未经安监部门审查批准的,不批准其购买使用爆炸物品。
(三)认真落实了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许可证》发证工作,依法关闭了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非煤矿山企业。自开展许可证工作以来,我局一直把许可工作摆在安监局自身工作的重中之中来抓。经过各方面的共同努力,截止目前,应发安全生产许可证矿山104家,已发《安全生产许可证》的104家,发证率100%,未发证7家,按 “三同时”监管,其中:3家企业按已“三同时”要求进入预评价。
(四)改善提高非煤矿山的安全生产条件,加强合法矿山企业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严把安全准入关,确保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证质量。通过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的实施促使非煤矿矿山企业加大安全投入,改善安全基础设施,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健全安全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应急救援预案,加强人员教育培训;加强日常监管,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地位,进一步明确企业的安全生产责任,把专项整治与提高企业自身安全管理水平、建立自我约束机制结合起来,不断改善企业安全生产条件,提高抗御事故的能力。落实重大安全隐患整改措施,对历次安全检查、督查执法中所查处的企业实施分级监控,监督整改落实。对不认真整改或拒绝整改的企业,依法严惩,依法严厉查处影响生产安全的违法违规行为。 (五)深入整治,坚决关闭不具备基本安全生产条件的非煤矿山,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行为和非法盗采行为。
坚决关闭在规定期限内未提出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和未在规定期限内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非煤矿山,对决定关闭的非煤矿山企业吊销所有证照,停止供电和火工产品等生产资料的供应。
今年以来,我县继续加大对非法生产经营行为和非法盗采行为的打击力度。共责令13个证照不全的擅自进行生产的非煤矿山停产停业整顿,取缔9个无证开采非法矿山企业,没收非法采矿工具32件,收缴雷管11枚,导火索40多米,有效遏制了非法开采行为。
三、我县非煤矿山安全隐患排查专项整治取得的成效
经过非煤矿山专项整治,我县的非煤矿山整治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一) 安全生产秩序明显好转,企业安全生产整体水平有较大提高。
(二)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制和机制进一步完善,提高了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基本条件;
(三)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杜绝了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四)非煤矿山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进一步加强,建立健全了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管理制度,安全生产设施和安全技术装备水平得到了提高;
(五)矿业秩序得到了进一步的规范,非法采矿得到有效的遏制。
四、存在问题
经过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我县的非煤矿山安全管理工作虽然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但还存在以下问题:
(一)仍然有部分非煤矿山在未办理完善相关证照的情况下非法组织生产。
(二)部分已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非煤矿山企业在生产过程未能做到严格按照国家标准要求开采,“三违”现象仍有发生,安全生产意识有待提高。
(三)负有非煤矿山企业行政审批职能的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还有待加强。
五、下一步的工作措施
(一)提高非煤矿山企业市场准入门槛,严格非煤矿山市场准入审批管理。
规范非煤矿山企业各行政审批的程序,严格非煤矿山企业的行政许可和行政审批的条件,清理纠正不符合行政许可和行政审批的证照,生产企业必须办理完善《采矿许可证》、《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需要使用爆炸物品的还要办理《爆炸物品使用许可证》以及其它合法手续后方能生产经营,证照不全或证照过期失效的一律不准生产经营。
(二)加强对非煤矿山企业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提高矿主和从业人员安全意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大基层监管力度,切实消除事故隐患,确保非煤矿山企业的生产安全。
(三)加大执法力度。对证照不全或证照过期失效的非煤矿山企业一律责令停产整顿,对非法生产经营和非法采矿、超层越界开采
等违法行为要予以严厉打击,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行为要予以行政处罚。采取更加有效的措施加强民用爆炸物品的监督管理,严厉打击非法制造、购买、使用和储存爆炸物品的行为。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印发介休市深入开展打非治违专项检查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进一步深化重点行业领域隐患排查治理和打非治违工作,城关乡在全乡深入开展了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和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坚持用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理念和各级人民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一系列决策和部署为指导思想。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坚决关闭取缔,治理整顿非法违法和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切实解决影响和制约安全生产的突出问题,规范安全生产秩序,坚决遏制和有效防范较大以上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减少一般生产安全事故,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为工作目标,切实加强领导,层层落实责任。全镇上下迅速掀起了打非治违专项活动高潮,为总结成绩,查找工作漏洞,巩固成果,现就城关乡20xx年打非治违专项活动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目标明确,措施具体
为确保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乡政府始终把安全生产工作放在重要的议事日程,采取了扎实有力的措施,加大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及时研究部署并成立了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专项行动领导组,由乡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安监办及各村负责人为成员的打非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乡安监办,明确了打非目标、要求、方式等,及时研究解决专项行动的热点和难点为题。大力宣传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重要意义,鼓励群众举报非法违法行为和事故隐患,坚持以预防为主,加强监管、落实责任为重点,强化打击措施,迅速掀起了打非治违高潮。使全乡在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专项行动过程中有条不紊地进行。
二、制定方案,周密部署
为确保打非工作取得实效,并由乡安监办制定下发《打击非法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工作方案》,为工作开展提供了依据。乡政府专门召开了全乡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工作专题会。乡长亲自作动员讲话和工作安排,强调打非要做到三个结合:一是将打击非法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工作与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相结合;二是将打击非法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工作与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相结合;三是将打击非法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工作与年初签订的目标管理责任书和年初制定的安全生产工作计划相结合。由分管领导亲自挂帅,带领工作组对辖区内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进行专项打击。
三、突出重点、打击到位、责任严格
根据市委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要求,结合本乡实际,把消防、道路交通运输、建设施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人员密集场所和特种设备作为专项行动治理的重点,着力打击各行业和领域内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
通过本次打非治违及安全生产大检查,我们认为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1、通过打非治违活动及安全生产大检查,进一步加强了各企业及其工作人员的安全意识。
2、多数企业能很好地配合工作,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当场予以排除,不能立即解除隐患的也能立即着手整改。
3、对无手续或手续不齐的企业,均表示接受工作组的处理意见,表态在规定期限内完善手续。对梁吉村居民幸保福非法储存经营液化气 、闫吉堡村居民李卫民非法储存经营液化气的行为,通过与城建部门联合,进行取缔,经复查,两户已停止经营储存液化气的行为。
四、强化宣传,营造声势
广泛宣传打击关闭非法违法行为专项行动,调动广大群众参与打击关闭非法违法行为专项行动的积极性,让广大群众知晓非法违法行 为的非法性和危害性。设立打击关闭非法违法行为专项行动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对经查实的举报人进行奖励。
五、巩固成效,未雨绸缪
1、进一步增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打击关闭非法生产经营决策部署的自觉性和坚定性,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理清思路,改进方法,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2、进一步落实责任,克服疲劳和厌战情绪,坚持打好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持久战,严格排查,从严监管,发现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一处,坚决查处打击一处。
3、用好法律上的处罚依据,加大行政执法力度,从严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坚决遏制非法违法生产事故的发生。
4、相关部门及时沟通、协调配合、联合执法形成长效机制,做到行动迅速、打击有力,从源头打击控制非法违法行为的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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