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再看一眼》有感

静下心阅读一本书的时候,我们就好像进入到了另一个世界一般。读经典书籍作品对我们的成长道路上就有很大的帮助。对于网络推荐阅读作品,相信您在阅读之后会有专属自己的收获,我们也经常会从其他人的读后感中领略到作品的奥妙!写作品的读后感,该从哪些方面着手呢?经过整理,小编为你呈上读《再看一眼》有感,希望你能从中找到有用的内容!

光阴似箭,日月如梭,青春已不复当年模样,稚嫩而又天真的我们终要长大;长大,势必要经历撕心裂肺的痛,可我却多想留下来,看一眼这些年我们一起走过的痕迹,只一眼。

题记

静而静的不能再静的午后,韶华远逝,曾经的一切温馨,终究逝去。人生匆匆,终究也不过是一场繁华,纸醉金迷;梦醒了,燕飞了,人不在了,也无需再执着些什么,缓缓地阖上书本,享受着冷风袭刺的疼痛,细品着一丝清茶的馨香,思考着迷惘而又短暂的青葱岁月。疑惑,渐渐的在心中萌芽,转瞬间,不再有疑惑,剩下的只是一片沉思,慢慢地消失在无边天际中。

如果时间能够重新走过,一些事情能够重新来过,我能够重新在这世间活过,可否用我的方式留下来,用最短暂的时间再看一眼,用最深情的眼眸再停一刻,用最动人的微笑再活一番?《再看一眼》用最细腻、最梦幻、最绝妙的语言描写了爸爸出车祸后灵魂出窍用自己独特的方式对最爱的人再看一眼。或许,永远都不可能会发生这样的一段故事,在现实中终究不会成为现实。但在这本书中,最重要的不是语言,是感情。青春、人生、友情、亲情,永远都是人世的一个亘古不变的主题,而在这本书中,我感知到了它们的美好,它们的宝贵。

青春,永远都需要我们去经历,去感慨。有人说青春是美好的、是痛苦的、是迷惘的、是无奈的、是遗憾的。可我们谁都不知道青春是什么,我们只知道青春是我们每个人最美好的时刻;我们只知道青春是要我们去好好珍惜的;我们只知道青春对将来来说是非常重要的。当我们想到青春便也会想到人生吧,人生短暂,时间已不知不觉地偷走了我们年轻时完美无瑕的容貌,剩下的只是被岁月无情冲刷下沉淀的沧桑面容,人的一生,需要我们一点点去积累,一点点去领悟,人终究会老,我们终究会度过我们的人生。但我们绝不是一个人,家人永远都是我们最好的避风港,受伤了有家人轻轻地安慰我们,快乐时家人便默默为我们高兴,那种温暖没有人能够懂,每一个有家的人都会明白,那种感觉谁都给不了,唯有家人。亲情,我们一生都离不开,一生都需要,在这世界上,家人对我们的爱足以我们改变自己也足以改变他人。而朋友,给了我们最难忘的记忆。不得不说,友情跟亲情非常相似,朋友虽然不会像家人那样嘘寒问暖,虽然没有血浓于水的血脉,但当我们被人欺负无力反抗时,朋友总是会在这个时候拔刀相助;当我们痛苦悲伤时,朋友也总是会细心安慰我们。

如果说每天无忧无虑的活着是一种幸福;那么每天无牵无挂的活着便是一种潇洒,人生永远都不会让我们潇洒、幸福的活下去,我们注定要经历痛苦、挫折、失败这些所谓的折磨,而每一样都有可能会让我们在残酷的现实中不堪一击,希望破碎,灰心丧气;当然,我们也会有快乐、幸福的一刻,但这些终究是太过短暂,如镜中月水中花,一触即破。我们终要长大,终要面对自己的青春,走上自己的人生,我们终是要脱离亲情友情的庇护,终是要一个人走,没有了温暖,没有了依靠,这就是长大的代价,但同样,它也赋予了我们一种奇怪的力量,让我们不再懦弱,学会坚强。

青春,是美的,美得有点伤感;青春,是甜的,甜的有点辛苦;青春,是痛的,痛的有点残酷。有时候,只有学会不再依恋,才是真正的长大,才是真正的坚强。也许只有坚强,我们才配走以后的人生,才配过更好的生活,才配得到更多的成功。只有这样,才有资格面对我们的老师,面对我们的朋友,面对我们的家人。更重要的是,面对我们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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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第一眼是错的》有感550字


今天我读了一篇文章――《第一眼是错的》读后我深有感触。

这是一篇神话文,主要讲了这样的一件事。一个盲人和他的导盲犬一起到了天堂,可天堂只剩下一个名额,主人和狗必须有一个下地狱。主人忙问能不能让他来决定谁进天堂谁下地狱。天使生气地说每个灵魂都是平等的,要用比赛来决定。比赛是赛跑,越善良越纯洁的灵魂越快。好,比赛开始。主人并不忙着跑,到盲犬因为多年来养成的习惯,也不忙着跑。而是一直跟着他的主人一直守护着他的主人,和主人一起慢慢地走,天使用鄙视的眼光看着主人。在快到天堂的时候主人命令导盲犬向天堂走去,就在导盲犬快到天堂的时候,主人落向地狱的方向,导盲犬也急忙随主人一起去了一起到了地狱。天使想抓住导盲犬,但他追不上,原来主人是第一次见到导盲犬向多看看它舍不得它,才走得那么慢的。天使满心懊悔,久久地站在哪里。

读了这个故事不禁让我想到我们的生活,生活中像这样的事还很多。我们有时看到的并不一定就是现实,也许是误会。我们要去理解别人多为别人想象,不能冤枉了好人。不管什么事没有百分百地把握是不能乱下结论的。

读了这个故事我深受启发。文中的主人是一个多么善良的人阿!他全心为他的导盲犬着想,宁可自己下地狱也要把他的导盲犬送进天堂,他是一个善良的人,是一个为他人着想的人。我们应该向他学习,做一个像他一样为别人着想的人。不要只顾自己的利益。要做一个无私、纯洁、善良的人。

永远的亲情——读《蜻蜓眼》有感


“多读书,读好书”,暑假我得到好书推荐——曹文轩的新作《蜻蜓眼》,兴致使然立即上网淘了一本,便一头扎进书海中,细细品味品味起来。读完之后心中感慨万千,五味杂陈。

这本书文字优美,情节跌宕起伏,时空跨度极大,全文充满绵绵情致,堪称一部绝美佳作。小说以一奶一一奶一奥莎妮的小孙女阿梅的成长为故事线索,并从这个孩子的视角勾勒了在那个硝烟四起、人心惶惶的特殊年月中,一家人相扶相帮、相濡以沫的动人情景。那些美好、苦难的情景,在我眼前一幕幕掠过,美丽又壮观。

当读到“雨地里,她和一奶一一奶一各自举着一把红油纸伞,一大一小;雨大起来了,她们开始奔跑,一边奔跑,一边“咯咯咯”地大笑……”这些隽美文字,我的眼前仿佛出现了这样的画面:一老一少在雨中追逐着,欢笑着,鲜艳的红油纸伞在滂沱大雨中显得格外醒目。这时的阿梅和一奶一一奶一,拥有无与伦比的快乐。日子一天天过去,在这缩衣节食的时候,一奶一一奶一生了一场大病,要马上动手术,但是,钱呢?“她似乎突然明白了钢琴的去处。一胡一一妈一出现在她面前时,她已在楼梯上坐下。她没有哭。”阿梅最珍一爱一的东西,就属这架钢琴了。一奶一一奶一生病的时候,她却义无反顾地把它贡献出来,只希望一奶一一奶一的生命可以延续。这份孝心像金子一般在乱世中闪出光芒。

到了最最艰难的时期了,许多丧失人一性一的家伙在一胡一作非为,他们固执地认为一奶一一奶一是法国派来的间谍。于是一帮人雄赳赳气昂昂地组织起来,打着“光荣”的名号,对爷爷痛下狠手,一逼一着一奶一一奶一承认莫须有的罪名,还 夺走珍贵的传家之宝蜻蜓眼!

“爷爷!一奶一一奶一!”我在心里呼喊着,心中一阵绞痛。阿梅一家的悲惨生活在曹文轩的笔下栩栩如生,那么令人感同身受。这不禁让我想起了大舅曾给我讲起的他70年代的年少故事。那时候,家里条件艰苦。外公是农民家庭出生,做着乡镇会计的工作,外婆是家庭主妇,一有空就做着编织袋补贴家用,两人以微薄的收入支撑着四个子女的学业、生活。到了80年代家里生活才慢慢有所改善。外公在新华开了一家五金店,周末就去进城进货。一家人互一爱一互助,对生活充满了希望。渐渐地,子女们长年了,像长大的鸟儿可以展翅飞翔了。就在儿女们自奔前程的时候,刚过50周岁生日的外公病了,躺在病一一床一一上一卧不起。大家都为外公的病一操一碎了心。这时候,大舅的儿子——我的哥哥出生了。大舅抱着刚出生的婴儿,守在病榻前,颤一抖着说:“爸,您给他取个名字吧。”外公看到刚出生的孙儿,苍白的脸上终于露出了一丝笑容。他嗓音低哑地说:“山重水复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就叫‘一村’吧!”大舅听了,重重地点点头,像许下了什么庄严的承诺。

不久,外公安详地去世了,他对子女的一爱一永远留在了我们心中。那一爱一如山间清泉,鼓励着子孙后代活出自己的一精一彩。也许我们的故事不如《蜻蜓眼》般气壮山河,却值得我们后辈永远铭记家族一精一神。

曹文轩的《蜻蜓眼》以庄重忧郁的风格,诗情画意的意境,充满智慧的叙述方式,呈献给了读者一个真善美的艺术世界。它告诉世人:也许人类无法避免乱世的伤残,却永远珍视那颗初心,那份永远的亲情。

读《妈妈,我是你的眼》有感1200字


看着手中这本散发着油墨香气的书,我第一次这么直接的认识到人类最忠诚的朋友狗。因为小时候被狗咬过,正所谓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后来随着时间的流逝,才由原来的讨厌狗变成了对狗不冷不淡,直到看了这本《妈妈,我是你的眼》,我顿时发现了狗的可爱之处。狗对人忠诚、热心,在遇到危险时保护主人书中的导盲犬珍妮更是对主人陈燕忠心耿耿,做盲人的眼睛,成为盲人的朋友

《妈妈,我是你的眼》是盲人陈燕写的,以导盲犬珍妮为第一人称来介绍它和妈妈之间发生的酸甜苦辣。我很佩服陈燕,她从小因患先天性白内障被父母抛弃,由姥姥抚养长大。姥姥从小就教陈燕学会用听觉走路;陈燕喜欢画画,姥姥就买来画笔,让她摸着猫画画;姥姥还教会她包饺子吃;姥姥是陈燕生命中很重要的人,姥姥为陈燕日后成功有很大的作用。而陈燕是一个盲人,她却能成为中国第一位女盲人钢琴调律师、第一位出版个人自传的盲人、第一位盲人跆拳道手、第一位盲人独轮车骑手、第一位画猫的盲人她一个盲人,能分辨出钢琴八千多个零件,还能熟练地用刨子,锤子,钉子,在初练是经常受伤,可她想只要她成功便能让中国的盲人多一条出路,所以她每天呆在钢琴边十三四个小时她创造了这么多的第一,而且她一直在努力奋斗。在2011年4月陈燕领养了中国第十八条导盲犬珍妮,从此她多了一双眼睛,又多了一件奋斗的事:让中国人了解导盲犬。在她的努力下,在北京已经有一家超市、两家商场、一家医院、四十八家饭店允许导盲犬进入。

书中以导盲犬珍妮来叙述在寄养家庭,在大连导盲犬基地,和妈妈陈燕在一起发生的事。书中大多数以幽默的语言,让人感到轻松有趣。只有最后一章

我和你一起,呼唤爱让我很难过:陈燕带着珍妮去饭店吃饭、去超市购物都被拦在门口不许进。陈燕再三重复导盲犬不会咬人,不会乱咬东西,可还是被拒之门外。乘出租车时,就算是空车也不会在他们面前停下。还有一次陈燕带着珍妮乘飞机,被告知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办好后,却不知道在哪盖章,问谁都是不知道,要么答非所问。办妥了手续,却不让登机。一直忙了一天,都没有登机,陈燕还晕倒了最后经过一番曲折,终于到达了大连,可行李却不知道被丢到了哪里。陈燕据理力争,和机场领导一番理论后,机场的领导终于答应修改原来不公平的规定,现在珍妮和陈燕能乘飞机了。陈燕让中国人更多的了解了导盲犬,为以后使用导盲犬的盲人更加方便a。

我很佩服陈燕,她从小看不见,看不见春天鲜艳的花朵,夏天葱郁的树木,秋天美丽的落叶,冬天洁白的雪花但她能坚强地活到现在,并不以是盲人,看不见为借口颓废不振,她反而要做的更好,不让正常人把残疾人看扁;她写出自传《陈燕耳边的世界》激励人们,那些以一点点挫折失败就轻言放弃的人,一定要看!一定要坚信世上无难事,只怕有心人!请有些人不要鄙视嫌弃残疾人,残疾人也会有机会做得很好;也请残疾人不要妄自菲薄,只要有心付出行动,并坚持到底,一定会有所收获,相信自己会做到最好!

再看《三国演义》有感800字


怀着激动的心情,我第三次翻开了古典文学名著《三国演义》。曹操的诡诈,刘备的谦逊,孔明的谨慎,周瑜的心胸狭窄,每一个人物都具有不同的性格,作者刻画的淋漓尽致,细细品味,让读者仿佛进入了一种境界。故事的主要内容是以智和勇来依次展开的,但是我认为智永远是胜过勇的。比如:在西城,孔明用空城计吓退了司马懿率领的十五万大军。此种例子举不胜数。可是在故事中也有智不划谋,勇不当敌,文不拿笔,武不动枪的。像汉室刘蝉,整日饮酒作乐,不理朝政,心甘情愿的把蜀国献出,最后竟然上演了让天下人(笑逐言开)耻笑的事情,乐不思蜀。谁会想到一个国家的统治者能做出这样的时移俗易的事情来呢?有勇无谋,大敌当前,只能拼死征战。吕布,颜良都是典型的例子:如果吕布在白门楼听从谋士的计策,何必被曹操吊死在城门上呢?如果颜良把刘备在河北的事情和关羽说清楚,哪儿至于被义气的关羽所砍呢?古人云:大勇无谋,祸福占其,祸居上,福临下,入阵必中计,死无不目。再谈谈国家,魏,曾经煊赫一时;蜀,曾经功成不居;吴,曾经名震江东。这么来看,从国家就可以反映出国君的性格。曹操,欺压百姓;刘备,爱民如子;孙权,称霸江东。如果说魏国在三国里智谋最强,一点也不为过。曹操的用兵堪称举世无双,司马懿就更是用兵如神。但是两个人都有自己致命的弱点:曹操多疑,司马懿太过阴险。再说蜀国,首当其冲的必定是伏龙#0;#0;诸葛亮。他那过人的机智,娴熟的兵阵,无不让后人叹为观止。还有像凤雏#0;#0;庞统、姜维、徐蔗等等一些人物,但是我认为都不如孔明。吴,一个占据三江六郡的国度,能算得上是有谋略的,也就是周瑜了,少年时期的周瑜就熟读兵书,精通布阵。经过一番刻苦的努力,终于当上了水军大都督,总统水兵。不过他太过于嫉妒,死时年尽二十六岁。从这些人物和国家我们不难看出人的性格的重要性。性格关系着成功。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目标,只要踏踏实实,仔仔细细(的)地走好追求成功过程中的每一段路,相信成功一定会不远的。当我们羡慕地看着别人成功时,往往忽略了他在成功的道路上付出的艰辛。就像冰心说的:成功的花。人们只惊幕她现时的明艳!然而当初她的芽儿,浸透了奋斗的泪泉,洒遍了牺牲的血雨!简评: 文章是一篇不错的读后感,不仅概况书中的内容和人物,并对其人物性格进行归纳,得出自己的结论并发表感想。语言方面也很好,选词恰当,短句使文章简炼。不足之处:倒数第二段得出结论:性格关系着成功,那么最后一段应就此稍展开。现在的议论尤其是后一句话与冰心的诗,好象与《三国》关系不大吧?

读《人生》有感(一)


读《人生》有感

前几天在主教136阅览室偶然邂逅了路遥的《人生》,看了一些章节后发现自己根本停不下来,即使在听p1的串讲,心里还是对它牵肠挂肚的,仿佛他是我的一个爱人,给了我异常心动的感觉。

还是想谈一下这本书的主要故事情节。主人公高加林是一个有活力有丰富知识与文化的新青年。虽然他身在农村,但是见识非凡,因为他平时经常阅读,广泛涉猎,也通晓一些国际知识,因此在他被迫辞去农村青年教师的职位后,先后被巧珍和亚萍两位女性所爱恋。

巧珍是一个非常善良淳朴的姑娘,虽然出身商家,但一点都不势利,即使被父亲愚昧地阻止了上学,但内心极其渴望学习新知识,也从心底里喜欢像高家林这样有文化修养的男人。后来,巧珍终于找到了合适的机会向心爱之人表明了心意,而加林在如此真诚的巧珍面前深受感动,开始了两个人甜蜜的爱恋。那是一段乡村中最纯洁的爱恋,与大地紧密相连,那么踏实,让人感觉他们是永恒的恋人。

生活总是充满变数的,一波三折的人生才是最真切的存在。随着高家林叔叔的光荣回乡任职,想巴结他的乡镇领导就趁机做了个顺水人情,把高家林里直接任命到了城市的政府部门工作,当一个前线报道的记者。他在那里过得顺风顺水,甚至得意洋洋了,加上偶遇了高中同学兼好友黄亚萍,两人交谈甚欢,也情投意合,尤其是亚萍,很坚定地离开了她的现男友,疯狂地恋着高家林,最终,高家林为了自己的前途,放弃了巧珍。

分手的那一晚,他们都哭得很伤心,肝肠寸断,但是高家林已经像着了魔似的选择了和亚萍一起开始那所谓的浪漫爱情。这种爱是热烈而狂热的,也注定了它会像烟火一般只在夜空短暂绽放,之后便销声匿迹了。

一些不光彩的事情,总有一天会东窗事发。由于亚萍对前男友的抛弃,引起了他妈妈的报复心理。高家林通过关系上任的事情被他妈妈举报了。因此高家林面临着从天堂跌到地狱的窘境。是啊,生活真会跟他开玩笑,可是,这一切不都是他自己的选择吗?

年轻人呐,都喜欢追逐一些虚幻的东西,那些所谓的梦想使之蒙蔽的心智,脱离了现实。天空中出现的那道彩虹桥,它不是真正的桥,因为真正的桥不会五颜六色,只是朴实的水泥构筑的,它深深扎根于地下,是踏踏实实的。

我想起了自己的现状。在大学的我,总爱幻想,想着有一天能够去外国工作,去着名外企工作,或去有很好待遇的单位施展才能,可是现在的我真的有能力进去那些地方吗?我觉得自己总徘徊在理想与现实之间,一脚踩在理想的天堂,一脚已经触到冰冷的现实的土地。未来的我,该何去何从,我的人生是怎样一个走向,现在真的很苦恼。

哎,走一步看一步吧,要相信,船到桥头自然直,只要自己能够一直坚持不懈的努力,天道酬勤,我的人生会有意想不到的收获的!加油!


读《简•爱》有感(一)


许久未动过书的我,放假第一天就迫不及待地去买书。翻开书籍,感受那非凡的魔力,扑鼻的书香。我先读的书是如题所提到的《简爱》。

实不相瞒,我小学的时候听到过的简爱,说是书本,我就认为是一本关于爱的教育的书,没想到过它是一本小说。我今天读了第一章和第二章的内容。

这两章讲的是简爱的小时候(当然不只是这两章)。她是一个可怜的、身份对于盖茨海德府是低下的孩子,父母双亡,虽说在她亲舅舅对里德太太的遗嘱下应该把她当做亲生的女儿一样看待,但里德一家以及盖茨海德府中其他一些人还是对他不闻不问,漠不关心,甚至欺负她。令她又憎恨又害怕的约翰里德,就是这两章中出现的欺负简爱的少爷。

这位少爷一位伪君子,不允许简爱阅读书架上的书,还殴打她,最后出尔反尔,到里德太太面前装作一副可怜巴巴的样子。简爱作出反抗的行为我表示赞同,对待这种欺负弱小的行为、非正义的行为就应该去反抗,维护自己的尊严与安全!

在这可以看出简爱的反抗精神,更多的是一种勇敢来自正义、平等、不屈不挠的心灵。

读《一面》有感


在我们的人生中,匆匆而过的人肯定是不计其数的,人生中,总有无数次的偶然相遇,但是,有的人即使只有一面之交,却能给我们留下深刻的印象,有的人甚至只有一面之交,也能给予我们无穷无尽的力量。今天,我偶然间看到了一篇文章《一面》,看了之后,想到了很多很多

《一面》,作者啊累,当代哲学家、小说家、散文家。1936年10月19日,我国著名的文学家、思想家、革命家鲁迅先生在上海逝世。当时,举国上下,人们用各种各样的方式表达对这一位大文豪的沉痛的悼念,《一面》是作者啊累在鲁迅先生逝世当月写的,文中讲述了1932年秋天,作者为避雨来到了内山书店,发现了鲁迅先生翻译的《毁灭》,想购买可是苦于钱不够,这时鲁迅先生走了过来,向作者推荐了《铁流》,并把《毁灭》送给了作者的往事。

读了这一篇文章,我感动极了鲁迅先生和阿累不过是第一次见面,当时鲁迅先生的身体也不好,但是鲁迅先生却为阿累付了买书的费用,还把《毁灭》这本书作为第一次的见面礼送给了阿累,多么的难能可贵啊!从这篇文章中,鲁迅先生爱民如子的性格也就可见一斑了。

在《一面》一文中,作者与鲁迅先生素未相识,第一次见面,但是作者从鲁迅先生的外貌、言行举止,就推断出眼前这个站在前进行列最前面的我们的同志、朋友、父亲和师傅!憎恶黑暗有如魔鬼,把一生的时光完全交给了我们,越老越顽强的战士,就是鲁迅先生!这说明在当时那个黑暗社会里,鲁迅先生已经深入民心,人民老百姓对鲁迅先生是家户喻晓,更说明了鲁迅先生在当时对我们国家、对民族的贡献是不可估量的。

在《一面》这篇文章之中,作者与鲁迅先生虽然只有一面之缘,但是鲁迅先生的外貌和言行给他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与鲁迅先生见面到作者写这一篇文章的时候,已经有四年的时间了,在这四年里,作者历尽艰苦,受尽非人的虐待,作者咬紧了牙,哼都不哼一声,他对自己说:鲁迅先生是跟我们一起的!从这句话中,足以看出鲁迅先生带给作者足够的力量来面对当时的黑暗社会!因为与鲁迅先生的一面之缘,作者从中获得了极大的鼓舞、获得了生命的支柱!

鲁迅先生真的是一个伟大的大文豪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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