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学习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去极端化条例心得体会

生活是多元的,一个阶段有一个阶段的想法,对于自己阅读过的书籍或文章的内容,然后写出自己的意见或感想,我们称之为心得。在日常的生活中,大家都写过心得体会吧,写心得体会为了更好的记忆,也是为了可以把这些感悟都记录下来。如何写好一份值得称赞的心得体会呢?为此,小编特意呈上“党员学习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去极端化条例心得体会”,欢迎大家阅读,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去极端化工作要解决的问题不是简单的从形式上、表面上同宗教极端思想作斗争,而应该让老百姓从意识层面,发自内心地对反对极端宗教。下面是小编搜集的党员学习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去极端化条例心得体会,欢迎大家阅读参考!

【党员学习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去极端化条例心得体会1】

近一个时期以来,去极端化工作一直是自治区的一项重要工作。但是,还有一部分人并没有认识到这项工作的重要性。自去极端化工作开始以来,在一些地区中,一些部门和部分人士,虽然从服从工作的角度,表面上接受了这项新的工作,但是在思想认识上却不以为然。他们认为,对于当前的新疆而言,打击暴恐活动和解决好民生问题,才是目前工作的重中之重。既然中央把维护社会稳定和实现长治久安,作为新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最主要任务,我们就应该不折不扣地执行好、完成好这项工作,而不应当分散注意力,去花费更多的时间和精力,解决什么去极端化问题。

这种认识的危险性在于:虽然去极端化工作,更多是集中于宣传文化领域,属于意识形态的范畴,但是它能否取得成效,首先还是要求各地各部门的公职人员,要充分发挥自己面对群众、服务群众的工作优势,首先发声,率先垂范。如果他们对这个问题认识模糊,工作敷衍,具体措施流于形式,那么去极端化工作的最终效果,无疑将会大打折扣。因此,如果不能够在思想上,端正对为什么要开展去极端化工作的态度,并在全社会形成共识,那么,各方对于解决当前新疆亟待解决的问题:通过铲除宗教极端思想对信教群众的恶劣影响,进而从根本上遏制暴恐活动,就不会产生实质性结果。

在新疆,去极端化工作需要解决的问题是,通过不断提高老百姓对伊斯兰教宗教知识和教义的正确理解,自觉抵御各种形式的宗教极端思想,进而切断非法视频和非法讲经人士散布的歪曲伊斯兰教义的宗教极端思想流向社会的渠道,引导信教群众自觉区分正常宗教活动和非法宗教活动。

从开展去极端化工作的出发点和所要达到的目的可以看出,它实际上是对打击暴恐活动,维护社会稳定工作最直接、最有效的支持。可以说,深入开展去极端化工作,就是对我们实现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的一个基本保证。当前,它不仅重要,而且还非常及时。只有真正解决了信教群众对宗教极端思想的认识问题,才能够彻底铲除宗教极端思想滋生的土壤,也才能够使以分裂祖国为目的的暴恐活动,因为动员失效而陷入过街老鼠人人喊打的境地。

无论是党政机关,还是社会有识之士,都要在开展和推进各地去极端化的工作中主动作为,不仅要在公开场合以身作则,更要在非公开场合主动发声,并且努力引领全社会能够共同响应。只有如此,新疆的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才能够在统一认识中如期实现。

【党员学习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去极端化条例心得体会2】

宗教倡导的社会关系应是和谐、和睦,宗教推崇的文化应是和合、宽容。宗教极端思想,就是歪曲宗教信仰的本意,以错误的解读、偏激的阐发,诱使人离开信仰的正道而堕入歧途

最近连续发生的暴恐犯罪事件,给社会秩序和民众心理造成极大危害。仔细观察暴恐事件不难发现,恐怖分子背后往往飘忽着宗教极端思想的幽灵,对其危害性和欺骗性,必须予以高度注意。

宗教本是人们对崇高和超越的精神追求,并体现着生动的现实关怀,如基督教宣称博爱,伊斯兰教强调和平,佛教追求觉悟。但在复杂的环境下,三股势力的作祟容易使纯正的信仰被歪曲,宗教思想被错误利用。所谓宗教极端思想,就是歪曲宗教信仰的本意,以错误的解读、偏激的阐发,诱使人离开信仰的正道而堕入歧途,干出破坏社会安宁甚至伤害生命的暴行。

恐怖分子把自己的极端行为视为圣战、作为神圣之举,其实他们的罪过既亵渎了生命、也亵渎了教众们所理解或信守的宗教本意。所谓圣战之说,有一种解释说源自阿拉伯文的吉哈德,但它在《古兰经》中本来是奋斗之意:我必定要试验你们,直到我认识你们中的奋斗者和坚忍者,我将考核关于你们的工作的报告。这里在涉及对真主的信仰时,主要是指为真主而奋斗、尽力,不怕艰辛。因此,强调和平顺服的伊斯兰教在其本真信仰意义上并不承认圣战。以圣战之名,行恐怖之实,本身就是违背伊斯兰教教义之举,与其信仰背道而驰。

早在1992年,包括伊斯兰教在内的众多教派代表就在瑞士召开过和平与宽容会议,并共同发表了伯尔尼宣言,号召宗教应在减少和制止民族纠纷及冲突上做出贡献。明确指出以宗教之名而犯下的罪恶,实际上是犯了反对宗教本身的大罪。2000年《世界宗教与精神领袖千年和平大会宣言》也指出,我们的世界被暴力、灾难、战争和各种毁灭行为所破坏,而这些行为常常被说成以宗教的名义。宗教极端思想在根本上是反宗教的,因而毫无神圣可言。

真正的宗教信仰,推崇的是劝善戒恶、仁慈宽恕、和谐共融、行德显爱。纯正的宗教文化,追求的也是人人和睦、天下一家、世界大同。利用宗教信仰从事和掩饰民族分裂主义,进行反社会、反人类的恐怖行为,是对宗教信仰及其核心价值的背叛和亵渎,也是对宗教基本道德观念和社会伦理的伤害和摧残。

在世界各种宗教寻求全球伦理及和平共在的底线原则时,被普遍看好的是和谐、谦让的中国中庸之道,而中国伊斯兰教学者也开展了对当代世界伊斯兰教中间主义的关注和研究。在前不久的新疆考察中,习近平总书记殷殷寄语广大宗教界人士,要旗帜鲜明反对宗教极端思想,通过科学解经引导广大信教群众正确理解宗教教义,这是宗教界应尽的职责。宗教倡导的社会关系应是和谐、和睦,宗教推崇的文化应是和合、宽容,宗教追求的目的是让人更加高尚圣洁,这些应当成为广大信教群众的共识和基本秉持。

为了有效抵制、清除宗教极端思想,我们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遵守国家宪法对宗教信仰自由的保障,让全社会善待宗教;同时我们要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使宗教活动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特别值得指出的是,我们要鼓励宗教界人士努力挖掘和发扬宗教中的积极因素,努力对宗教教义作出符合社会进步要求的阐释,积极弘扬宗教教义中扬善抑恶、平等宽容、扶贫济困等与社会道德要求贴近的积极内容。让宗教社团和宗教信众在建设中国和谐社会、促进世界和谐中做出有效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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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去极端化条例心得体会


信息全球化背景下,各种极端信息思想病毒的传播可谓无孔不入,单靠封堵防不胜防,最有效的方式是从青少年抓起,建立阻断和免疫机制。下面是小编搜集的精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去极端化条例心得体会,欢迎大家阅读参考!

【精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去极端化条例心得体会1】

过去一段时间,针对西南边境地区组织偷渡活动呈增多之势,境外势力利用宗教极端思想煽动境内人员出境参加圣战。根据这个情况,笔者对昆明、广州两地进行调研,就目前境内人员出境通道路线做了初步整理。

笔者发现,由于新疆境内反恐措施的加强,以及中亚相关国家与我国的合作,基本切断了境内人员从新疆直接出境的可能。境内人员随即改变了出境策略,选择了迂回出境的线路。其通道设计先借助正常的新疆人口流动与迁徙路线(京沪粤)作为掩护,随主流线路从新疆兰州西安抵达河南南阳,再以南阳为分化点,从黑龙江、广西或云南出境。

在前往出境地的路上,出境者的心理会随时间和空间的改变而发生变化,除少数为了参加圣战意志坚决的极端分子外,大多数出境者主观意愿并不十分坚定。在极端化的过程中,出境者首先有一个极端思想的节点,一般在原籍激发,使其萌发出境意愿,此时意图出境者还需要不断充实并确定此激发点,最终才会相信并实践极端化思想。

实际上,除少数实施暴恐行为的恐怖分子外,很多有极端化苗头的出境者,在出境前并未形成坚定而明晰的为了圣战而出境的极端思想。大部分想出境的人士,要么受外部势力或者周边朋友蛊惑,要么受完全极端化家人出境意愿的影响而胁从。大多情况下,境外极端组织是等这些人出境后,再对其洗脑,培训,指派任务,从而对他们实现完全极端化的规训过程。

也就是说,我们有一个对境内人员进行去极端化干预的最佳时期。他们的出境意愿一般在西安-南阳段最易发生动摇,犹豫徘徊不前,也有可能就此打消出境念头。但一旦他们在此时得到老乡或朋友的补给,顺利接近广州、广西、云南等出境地时,其出境意愿会随之得到极大的巩固和加强;随着边境的临近,其出境预期得以放大,激化了出境意愿,情绪高涨。在此阶段,轻微的外部因素或环境改变都有可能激化其极端暴行或非理性行为的突然爆发。因此,结合不同的空间地域,采取不同的服务、干预防范或者预防打击措施,将增加治理的有效性和针对性。

针对境内人员出境的心理变化情况,笔者认为,应该根据不同的地区类型给予区别化的干预安置措施,既保障流动人口正常的生活与工作,同时也防止有人假借迁徙流动之名,意在出境参加恐怖组织,干扰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

应该抓牢南阳等地去极端化最佳时期,对当地的流动人口作心理干预,为他们提供完善的服务,向他们介绍当地以及发达地区的创业机会,引导他们将这些地方作为目的地。同时,在国外的成功例子中我们发现,有些政府将去极端化的任务,交由已经去极端化的人员,因为他们更能理解这些人的个人诉求、思想轨迹,并能以亲身经历影响尚未完成极端化的人。

【精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去极端化条例心得体会2】

由于当前非法宗教活动、宣传品及其网络传播屡打不绝,已严重影响了社会稳定。去极端化要取得根本胜利,必须进一步加强类似专题片这种形式的社会教育。

首先,社会教育要从对家长的教育入手,让他们认清迁徙圣战的本来面目,认清宗教极端分子的丑恶本质。因为家长的意识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孩子的人生选择。许多市民在专题片中看到宗教极端分子强迫4岁孩童打枪的场景后,心里都很不是滋味。和田市市民麦提图尔迪伊敏尼亚说,把孩子训练成杀人工具,让孩子一生都活在恐怖和暴力的阴影中,这难道就是他们所说的天堂?

其次,要加强对教师的教育。新疆当下教育领域反分裂反渗透斗争异常激烈,学校成为三股势力与我们争夺下一代的主战场。做好教师的思想工作,让教师积极主动向学生讲清宗教极端思想的严重危害,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是非观、义利观、得失观,增强学生自觉抵御宗教极端思想的能力。一名高考生的成绩超出一本录取线30多分,但因轻信宗教极端分子许诺他到埃及上大学,放弃填报志愿,到了境外才知是去阿富汗等地参加圣战。如果教师能在这个孩子做出错误决定前引导他有正确认识,那么这个孩子的人生将会改写。

最后,要加强对收押人员的教育。收押人员中不少最终要回到社会,如果他们能深刻理解到美好生活只有靠勤劳创造、迷信宗教极端思想只会毁掉幸福的话,那么这些回归社会的人员就是一个个具体、形象的典型案例。专题片中,阿不力米提努尔敦在被诱骗到境外恐怖组织基地后,发现屋子漏雨、缺衣少食、医疗落后,他的妻子剖腹产后刀口感染。这些人若是将亲身经历告诉更多的人,那么圣战天堂的谎言将不攻自破。

总之,要破除宗教极端思潮,社会教育要具体化、形象化,突出针对性、有效性和长期性。同时,社会教育要与家庭教育、学校教育紧密结合,形成合力,营造良好的教育环境,使人们远离宗教极端思想、享受现代文明生活。

干部学习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去极端化条例心得体会


宗教倡导的社会关系应是和谐、和睦,宗教推崇的文化应是和合、宽容。下面是小编搜集的干部学习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去极端化条例心得体会,欢迎大家阅读参考!

【干部学习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去极端化条例心得体会1】

从全球范围看,近几十年来,宗教极端主义已经成为恐怖主义行动的重要诱因。这些宗教狂热分子被所谓圣战精神和殉教者所蛊惑,认为实施自杀式暴恐袭击后可进天国。恐怖主义者也利用这种宗教极端思想招募自愿者,成为恐怖主义的关键推动力之一。据统计,从黎巴嫩到斯里兰卡、车臣、克什米尔,超过95%的自杀式恐怖活动都有自己的中心目标,即摧毁正常国家的政治秩序和社会秩序。宗教极端主义、民族分裂分子的这种做法,无异于对宗教的劫持,即通过扭曲宗教与政治、社会与历史之间的正常联系,为自己的行动寻找正当性,并赋予殉教者们以荣耀。随着越来越多的人看清了他们的真实面目,宗教极端主义已经成为全球公敌。

恐怖分子把自己的极端行为视为圣战、作为神圣之举,而他们的罪行既亵渎了生命,也亵渎了教众们信守的宗教本意。衡量一种宗教是否是极端主义的,要看它是否符合人类的正常情感、是否符合社会中大多数人的信念、是否对人的道德有所助益,以及是否能够促进个人与社会的健康连接。宗教本是人们对崇高和超越的精神追求,并体现着生动的现实关怀。正如宗教学者威廉詹姆斯指出的,人性的羽翼飞至最高处所展现出来的慈悲、奉献、信任、耐心与勇气,是为了宗教理想的缘故而高飞。然而,当虔信和奉献失去理性的平衡,耐心与勇气被宗教极端主义的狂热所裹挟,人性的羽翼势必被折断,跌入泥淖。

宗教极端的目标,就是斩断人与世俗世界的最后一丝联系。按照这种极端教义,完全彻底地脱离尘世的惟一办法就是抛弃整个生命,这也正是包括自杀式袭击在内的极端事件的根源所在。正如著名作家爱德华萨义德在《报道伊斯兰》一书中指出的,恐怖活动的邪恶在于,它会与抽象的宗教、政治理念以及过度简化的迷思挂钩,而不顾历史脉络与理智。因此,铲除宗教极端主义肆虐的土壤,必须消除一小撮极端主义分子劫持宗教、垄断教义的行为,恢复宗教与社会的健康联系。对所有人而言,必须树立以下信念:人的生命至高无上,任何信念、任何神明与任何理由,都不能为滥杀无辜辩护。任何试图操控宗教教义以达到邪恶目的的极端分子,都是全体人类的共同敌人。

根除宗教极端主义存在的土壤,还要摧毁极端思想传播的链条。去年5月24日,新疆公检法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依法严厉打击暴力恐怖活动的通告》施行,明令严禁制作和传播有暴力恐怖、宗教极端思想内容的物品,这正是扫除毒源之举。那些打着宗教的幌子,披着宗教外衣,却大开杀戒、滥杀无辜的人,根本就不是宗教人士,而是恶魔附身。对各界群众而言,亟须认清宗教极端主义、民族分裂主义的本质,戳穿他们蓄意煽动、蛊惑的邪恶伎俩,使他们成为过街老鼠,形成各族人民人人喊打的强大合力。

【干部学习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去极端化条例心得体会2】

宗教极端主义不是宗教,不属于某个民族,是人类的公敌,也是一切宗教、一切民族的公敌。

反对宗教极端主义,我们要挺身而出。

深受其害的,不仅是被他们凶狠砍杀的无辜群众,不仅是被他们骤然破坏的和谐安宁,更是被他们所冒充、亵渎、糟蹋的宗教。暴恐分子如此恶毒、残暴、凶狠地反人类、反社会、反宗教,竟然打着宗教的旗号!哪一个宗教不向往和平珍爱生命?哪一个宗教会蛊惑信教群众煽动仇恨杀戮?伊斯兰教的伊斯兰,是阿拉伯语的音译,本意就是和平。《古兰经》说:信道的人们啊!你们当全体入在和平教中。宗教极端主义根本就不是宗教。但不幸的是,它偏要打着宗教的旗号冒充宗教。

其实这种现象,世界比比皆是。2000年《世界宗教与精神领袖千年和平大会宣言》指出:我们的世界被暴力、灾难、战争和各种毁灭行为所破坏,而这些行为常常被说成以宗教的名义。怎么办?宗教界应当以宗教的名义站出来,不仅要洗刷这种泼在宗教头上的污水,更要旗帜鲜明反对宗教极端思想。

深受其害的,更是他们所冒充的穆斯林。穆斯林应当勇敢站出来,不仅要撇开这种栽在自己身上的恶名,更要和各民族兄弟加强团结、并肩战斗,合力痛打豺狼。乌鲁木齐火车南站爆炸案发生后,11名维吾尔族大学生就拍案而起,发表《我们,不会再沉默》公开信,强烈谴责暴恐分子滥杀无辜的罪行给各族同胞带来的无尽痛苦和沉重灾难,呼吁维吾尔同胞勇敢地站出来,抵制邪恶极端,与极端思想作斗争。

反对宗教极端主义,我们要同仇敌忾。

宗教极端主义分子制造暴恐,绝不是民族问题和宗教问题,但也与民族、宗教问题有些关联。我们要悉心体察民族、宗教、社会、经济、政治问题的区别与联系。

从世界史看,宗教往往使一个民族具有某种凝聚力,而民族又往往使某种宗教具有生命力。民族借助宗教张扬其个性,宗教利用民族扩大其影响。当一种宗教被某一个或某几个民族基本上全民族信仰时,会出现特殊的两重作用:一方面强化某个民族的凝聚力,成为民族的神圣的旗帜;一方面强化狭隘民族主义和排它性,容易被黑暗势力所利用。当宗教极端主义与狭隘民族主义相结合时,就会产生很大的破坏力量。

新形势下,我们在民族地区的工作,要紧紧围绕促进发展维护稳定来进行。在发展方面,民族地区的工作应抓住一个根本集中力量发展经济,改善人民生活;在稳定方面,识别和处理涉及民族、宗教方面的事端时应高举两面旗帜维护人民利益,维护法律尊严。面对冒充民族、宗教的穷凶极恶的宗教极端分子,我们更要增强民族团结、促进宗教和睦,同仇敌忾,并肩战斗。朋友来了有好酒,要是那豺狼来了,迎接它的有猎枪!

学习《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去极端化条例》心得体会


4月1日起《自治区去极端化条例》正式实施,下面是关于条例的学习心得体会,欢迎阅读。

学习《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去极端化条例》心得体会1:

《自治区去极端化条例》是新疆首部去极端化方面的地方性法规,也是依法治疆、建设法治新疆的一项重要立法。《条例》将去极端化工作纳入法治化、规范化和日常化管理轨道,为深入推进去极端化工作提供了有力保障。为充分认识《条例》的重要意义,小营盘镇积极组织广大干部、党员、群众等学习宣传。

一是领导重视。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学习宣传《自治区去极端化条例》工作,工作到人、责任到人,同时,要求各联系村领导要亲自下到村队进行指导,带头组织学习宣传工作,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二是精心组织。扎实开展《条例》学习宣传活动。坚持先学一步、学深一层,做到学深学透、入心入脑,以集中学习为主,个人自学为辅,安排专门时间进行学习,确保学习不走形式,不走过场,切实把《条例》贯彻好、落实好、学习好、宣传好。

三是加强宣传。充分发挥去极端化宣讲队作用,把《条例》作为宣讲内容重点,加大宣传力度;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学习宣传,通过国旗下宣讲、专题讲座、座谈讨论等形式,组织机关干部人员进行学习;充分利用入户宣传的时机,向各族群众宣传,确保《条例》宣传到户,入心入脑,为《条例》贯彻落实夯实群众基础;充分利用横幅、、宣传栏、板报、网络等媒体,积极营造浓厚的学习宣传氛围,使《条例》的重要意义和基本内容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学习《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去极端化条例》心得体会2:

4月5日,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四师六十四团阳光社区组织辖区居民学习《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去极端化条例》。目前,该团各单位按照团党委学习安排,为有效遏制和消除极端化,防范极端化思想侵害,掀起了学习《去极端化条例》热潮。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去极端化条例》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17年3月29日通过,2017年4月1日起施行。《去极端化条例》指出了去极端化的主要表现,提出了预防、遏制和消除极端化的具体措施,明晰了相关部门的主要职责以及全社会各方面应当履行的责任,明确了去极端化的法律责任,这对去极端化工作提供了法律依据,提高了去极端化工作的法治化水平,也是依法治疆、建设法治新疆的一项重要立法。

在学习活动中,该团各党支部按照学习要求,通过三会一课、自学和宣传等多种方式进行广泛学习,让《去极端化条例》入脑入心做到人人皆知;要迅速把学习落实到行动上,严格按照维稳工作要求进行值班,全力做好去极端化工作,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要敢于担当,敢于发声亮剑,不利于民族团结的话不说,不利于民族团结的事不做,用实际行动做民族团结的践行者。

社区维吾尔族工作人员买尼孜拉伊斯热依里通过学习深有感触的说:去极端化条例的实施,明确界定了什么叫极端化,极端化有哪些表现方式,明确了法律依据,我们要进一步做好辖区居民的宣传教育,让居民明白,哪些事能做,哪些事不能做。

学习《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去极端化条例》心得体会3:

为了遏制和消除极端化,防范极端化侵害,实现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2017年3月30日,组织学习《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去极端化条例》。

极端化是指受极端主义影响,渲染偏激的宗教思想观念,排斥、干预正常生产、生活的言论和行为。

极端主义是指以歪曲宗教教义或者其他方法煽动仇恨、煽动歧视、鼓吹暴力等的主张和行为。

去极端化应当坚持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坚持宗教中国化、法治化方向,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去极端化工作实行领导责任制和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制。

学习宣传《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去极端化条例》是为了贯彻落实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坚持去极端化宣传教育到人、管用、有效的要求,

一是围绕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坚持依法治疆,坚持以现代文化为引领,以去极端化,维护民族团结为主题,加强宣传教育,有效延伸教育覆盖面;二是坚持疏堵结合、综合决策、齐抓共管的原则,以打防并举的工作思路,扎实做好舆论宣传、教育引导、文化引领、夯实基础等多种方式,让干部职工充分认识宗教极端思想的反动本质,增强判别力,提高抵制宗教极端思想的能力。搞好思想动员,明确职责任务,形成人人关注去宗教极端化工程,人人主动参与去宗教极端化工作的浓厚氛围;三是加强对客运站场、企业员工去极端化的宣传教育,增强各族群众免疫能力、最大程度地压缩宗教极端思想滋生蔓延空间,共同推进我市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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