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鼎记》读后感2000字2024

我们在一生的阅读中,一些经典自然而然地在岁月中沉淀下来。想要学到新的知识,这些经典作品就不可或缺。阅读作品后,我被作者描绘书写的情景吸引,印象深刻,此时就可以写一篇读后感,把自己阅读完毕后的想法写下来。写好一篇作品的读后感需要从哪些角度来写呢?考虑到你的需要,小编特地编辑了“《鹿鼎记》读后感2000字2024”,欢迎大家阅读收藏,分享给身边的人!

韦小宝的角色分析。韦小宝是个反侠形象,既没有绝世武功,也没有惊天能力,不识字,不读书,更多是靠一种耍无赖的方式混下来的,而且还混得那么好,不得不说是一个奇迹。

一来,作者想换种写作方式,因为怀有绝世武功这种惊天能力,想行侠仗义是比较简单的。好比现代有钱人想做慈善是比较容易,首先得有钱。作者以前的小说主角一般都是刚开始武功平平,受尽冤屈,后来机缘巧合之下学到了绝世武功,而冤屈最后昭雪,让人们更加佩服。令狐冲、张无忌、狄云等都是如此设计的。二来,作者在写作后期有了更多的思索,历史观的进步,以及对社会现代的进一步认识,让其对人物的设定有了更多的思考。

韦小宝的形象,代表的更多是国民的特点。多数出身普通,甚至连一般都没有的人,却有什么非常大的野心。想要身体健康,工作一帆风顺,赚大钱,讨到如花似玉的女人,子女个个都大好前程,正所谓生活美满,幸福安康。要实现这些想法,需要付出巨大努力,而这个努力却为多数人忽略,只看到结果的甜美,没有看到过程的艰辛。

想要身体健康,就要日常做起。该吃要吃好,该睡要按时睡,该锻炼要锻炼,平时少生气,心情要好。据我所知,身边有许多人是不吃早餐的,就没有做到该吃吃。许多人是熬夜的,作息不规律。有人根本就没有锻炼,做不到出出汗,排排毒。而有人脾气很差,动不动生气,如果你碰到这种人,一定要远离,不可深交,否则后患无穷。

想要工作一帆风顺,赚大钱。想法是好的,也是值得提倡的,做人要有理想。关键的一步是如何实现呢?我发现一个现象,同样是农民工,做着同样的工作,会动脑子的人赚得就比不动脑子的人要多得多。比如,会动脑子的人自己做包工头,而不动脑子的人就只会做点零工、散工。这是为什么呢?原因也简单,那就是要用知识。做包工头如此,其他的也八九不离十。而知识从何而来?当然来源可以多种多样,比如向人请教,花钱请人等等。这些不是最好的方式,最好的当然是自学成才。向内求而不向外求。简单讲,就是多读书,这是学习知识最快最高效的一种方式。现实生活中,却是这种现象,不喜欢读书,却喜欢赚大钱呢?好比画饼充饥,缘木求鱼。

想要讨到如花似玉的女人做老婆。光有死缠烂打是不够的,只会让人可厌,也丧失了男人的尊严。生活不是诗,首先,需要的是物质基础。物质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简单讲,要有钱。贫贱夫妻百事哀,做人做事举步维艰,因为动一下就要钱。对于没钱人来说,动一下就要命。想要钱,就要用头脑,多读书充实头脑。其次,需要的是沟通交流。这个就是情感互动了,有什么心事,一定要开诚布公说出来,对方接不接受无所谓,但至少不能打断别人,让人的情感得到充分的表达,多数时候并不是要解决问题,而是要通过说来把心里压抑的情绪表达出来,让个性得以表达,至于问题能不能解决,反而不是最重要的。这个很多人就做不到,大男子主义,泼妇,八婆之类,根本就不让对方开口,因为一开口就是吵架,这让人非常难受,如果你身边是这种人,趁早分开为妙。再次,要门当户对,共同进步。古人讲的门当户对,是非常有道理的。比如才华配美貌,金钱配权力,见识配阅历。如果一方非常高,别一方非常低,这种一开始就是错误的。我身边不乏其例,尤其是通过别人介绍认识的,相亲的。刚开始觉得还行,年龄也到了,那就凑合过吧。后来发现不对,一方发展迅速,另一方却在退步。经常听到一些风言风语,说过得不好,嫌弃另一方。门当户对是如此,共同进步就更好理解了。那种男人傍富婆,没有条件却要当全职太太的人,让人看不上。一个人,长期在家,不外出工作,那么这个人的见识、胆识、常识就会停滞不前,甚至倒退,严重与社会脱节,最后被社会淘汰。而这个人,由于长期在家,与小孩接触的机会多,无形中把没用的、过时的、有害的东西教给小孩,还自鸣得意,结果是又害了下一代。

子女个个都前程似锦。这个就涉及到家庭教育了。许多家长错误地认为,只要送孩子到名校,只要请家教,靠钱砸就行了。可惜是错误的,身边不乏这种案例。学校教的只是科学文化知识,而做人做事的道理是要靠家庭言传身教的,单单这点许多家长就做不到。另外,靠钱砸,上名校,请家教,一来会让孩子背上负担,花了这么多钱,不学好怎么对得起那些钱?二来会让孩子错误地认为,读书是为了父母而读,而不是为了自己而读。三来无意中会形成攀比之风,对孩子成长不利。

韦小宝的角色设定就是为了讽刺这些现象。小说有一个情节,那就是让韦小宝当皇帝,让流氓地痞当皇帝,结果可想而知,肯定是祸国殃民,因为韦小宝不是当皇帝的料。康熙是更适合的人选,但因为民族成见,宁愿弃之不用,还要反对他。情节是虚构的,本质是真实的。现实生活中,想要过得好,却用错了方法,不自内求,而向外求。当理想与现实发生巨大冲突时,韦小宝的成功让人在情感上得到了满足,这也是为什么那么多人喜欢读小说的原因。现实不能得到满足,那就过一把精神上的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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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爱》读后感2000字2024


平日里,对于我来说,我的小确幸就是,在一个阳光明媚的中午,悠悠闲闲的,品一杯茗或是泡上一杯浓郁的咖啡,安安静静的读上一本书。因缘巧合之下,我拿到了《简爱》这本书,变成了我午后休闲时光的调剂品。

在品读这本书之前,我曾久闻简爱的大名。我曾经从别人的口中勉强拼凑过简爱的形象,在我真正认识她之前,我印象中的她就好像是一个灰姑娘般的人物,有着和其他书本里的主人公们一样的主人公光环,在故事的结尾成为了事业、人生赢家,从此走上人生巅峰的人。说实在的,在最开始我浏览这本书之前,我并不认为我可以读完这本书,因为我知道结局是圆满的,读到一半的时候,我可能还会有果然如此和不就是那样这样的评论。然而,并没有。在作者19世纪英国文坛勃朗特三姐妹之一的夏洛蒂勃朗特的笔下,简爱是如此一个个性分明的烈性女子。

简爱是善良的。深爱她的双亲在她出生不久便撒手人寰,疼爱她的叔叔也在她年幼时便已逝世;于是,简爱只能和表里不一的婶婶、蛮横嚣张的表兄妹一起生活。她努力讨婶婶的欢心,换来的不过是冷眼与厌恶;她忍受表弟的侮辱与打骂,换来的只是更多的辛酸与误解。即使这样,她还是那样的善良与阳光,犹记得在她婶婶临死前她的话语那些无论我做什么去讨他们的欢心都始终厌恶我的人,我也应该厌恶他们;对那些不公平的惩罚我的人,我就应该反抗。她不久就要超脱于尘世风雨之外了,精神已挣扎着要脱离它物质的居所,而当它终于解脱出来之后,将会飞到哪里去呢?对于这个世界、那些人,她恨过、怨过,然而那些怨恨,简从未把它真正的放在心里,因为她说:生命太短暂了,不应该用来记恨。那些怨恨,简早已随着自己的离开,让它随风飘散了。她,是那么善良,对于婶婶对自己的深深地伤害,她无条件的选择遗忘;长途跋涉,在婶婶离世前最后一刻,她还是去看了她最后一眼,甚至还会为她着想她的灵魂,将会飞去哪里。简爱是善良的,所以她成为了罗彻斯特先生的天使,她收获了一段爱情。

简爱是勇敢的。她和罗彻斯特先生之间隔着的不仅仅只是年龄的问题、家世的问题,还有罗彻斯特先生的过去、简爱的坚持。然而 ,简爱并不是祥林嫂,她没有自怨自艾,她是一个坚强勇敢独立的小女人,她有自己的见解与个性,她不愿去做一只笼中鸟,在她看来,幸福不是某个人、某个阶层的专利,她属于芸芸众生的每一个人,只有两个相互对等的灵魂才能组成一份完整的爱情;她坚持,自身的独立与追求爱情的完整是不能分离的。所以,她含着悲痛离开了罗切斯特,去寻找自己的森林,仅仅是因为她继续留在罗切斯特的身边的话,她也就不会还是原来那个独立、平等的简爱了。

简爱是幸运的,而她的幸运是自己打拼的。如果仅仅看开头和结局的话,你会说简爱就像是灰姑娘,最后拥有了爱情与财富。然而事实并不是这样。简爱没有仙女这样的神助攻,也没有水晶鞋这样的神转折,她有的是她这个小女人的坚毅、执着。她说: 假如刮一阵风或滴几滴雨就阻止我去做这些轻而易举的事情,这样的懒惰还能为我给自己规划的未来作什么准备呢?她为生活而拼搏努力,她从不放弃希望,她有自己的小思想、小坚持,她勇敢而又独立。

简爱是洒脱的。还记得文中这样一句话,那是在当简爱对罗彻斯特先生的质问:你以为因为我穷,低微,不美,矮小,我就没有灵魂,没有心吗?你想错了--我的灵魂跟你一样,要是上帝赐予我美丽和财富,我就要让你感到难以离开我,就像我现在难以离开你一样,我现在跟你说话,并不是通过习俗,惯例,甚至不是通过凡人的肉体--而是我的精神在同你的精神谈话,就像两个人都经过了坟墓,我们站在上帝的脚下是平等的--因为我们是平等的。她并非自带光环的女主角,如她自己所说,她不是白富美;而与之相反,她很穷、长相平庸、身段也不够窈窕,但她还是成功得到了高富帅罗彻斯特先生的心。但,当她得知恋人已婚的身份以后,她选择毅然离去,不做半点留恋。我佩服也折服于她的毅然与洒脱。毕竟,在外人看来,简爱之于罗彻斯特先生而言是高攀的,就连罗彻斯特先生看来简爱也是不会离开他的。但事实证明他错了、我们也错了。简爱的举动大快我心,她踏出了一般有着传统思想的人敢想而不敢做的那一步;纵使罗彻斯特先生有钱、有颜还绅士、体贴,但是这并不能成为他隐瞒事实的借口或是原谅他的理由。简爱的洒脱来源于她的自信,也来源于她对于平等的权利以及心灵的契合的追求,可以说,就从她迈出罗彻斯特先生家门的那一刻,她已经成为了我的偶像。

短短的一周里,我领略了一个独立勇敢的小女人的一生,很值得,也让我很回味。真正的幸福,在于美好的精神世界和高尚纯洁的心灵。这是她的信念和行动展现出来的。夏洛蒂也独树一帜,文笔简洁而传神,质朴而生动。作者还在叙述中自然地使用了梦境、幻觉、预感和象征、隐喻等手法,使小说的自然境界扑朔朦胧、情节也更扣人心弦。也许是加入了作者自身的背景与经历,《简爱》在显示出作者丰富的想象力和诗人的气质的同时,语言与细节的描写十分引人入境,尤其是语言的描写就好像直抒胸臆一般,读起来让人畅快淋漓。

《目送》读后感2000字2024


《目送》这本书的扉页上写着一句话:献给我的父亲,母亲和兄弟们。这一句话让我想到了很多,每个人都会有自己的父亲母亲,在以后或许还会有自己的孩子。亲情是有温暖、充满温度的感情,同时作者用女性特有的细腻的情感书写了友情爱情,发生在身边的故事和日常琐事。跟随着作者的文字,她所表达的情感深深地打动了我的心。

给我感触最深的是书中写道:所谓父子母女一场,只不过意味着,你和他的缘分就是今生不断的目送他的背影渐行渐远,你站在小路的这一端,看着他逐渐消失在转弯的地方,而他用背影告诉你,不必追。是啊!我们都会长大父母也是一天一天地老去。小时候的你父母还可以经常围着你游戏,随着他们的苍老年迈,我们留给他们的只剩下身后的影子。而终将我们也会目送父母的背影,回忆他们的背影。

想起面对父母对自己唠叨时的不耐烦,心中时常会产生愧疚,过后也会后悔,可还是会将自己的负面情绪展现出来。电影《银河补习班》中邓超饰演的角色说过这样一句话:儿子,这是我第一次当父亲。但是我们做子女的何尝不是第一次呢?现在这些年还可以利用假期回家陪陪自己的父亲母亲,可一想到再过几年就要工作,夜深时躺在床上总会翻来覆去,心情焦虑。父母是真的会目送我的背影渐行渐远。

每次离家去车站,父母都会争着送我,最后时常是两位一起把我送到车站。接过他们手中的行李,道别。上车后透过车窗还能看到他们他们一直确认我安全的走了才放下心来。后来跟我母亲聊天中得知,她有时还会骑着电动车再跟着公交车行驶一段距离。

这些都是自己最深的情感体会,怎么不对《目送》产生共鸣?

印象中外婆是个性格刚硬的人,在身患癌症的那段时间依旧积极的面对生活。她和别人的聊天经常会谈到我,记得每个人的好。后来,老屋里站满了人,堆满了花,天气也是阴蒙的,我竟没有见到外婆最后一面了,只有那冰冷的黑色棺木。记得那天,我和母亲跟了灵车一路,最后母亲的嗓子都哭哑的说不出话来。这一目送,一转身,已是经年。

曾经日子很长,回想却又很短,毕竟生命是短暂又漫长的。有位作家说:小说讲故事,散文见人心。《目送》前半部分主要是在写龙应台女士自身的经历,或在不同的环境中,或与朋友,或是日常的琐事,而后半部分更多的是在写她的父亲。在这本书中,她所描写的不管是失败,或是放手,都包含了作者的真情。她想告诉我们的是爱,是亲情,是生活。为了不留下遗憾,让我们记住与父母相处的点点滴滴,且行且珍惜。

在文章的开头,作者是先写自己目送孩子第一天上学时,走进校门,直到看不见。书中孩子第一天上学的情景是小小的手,圈在爸爸的妈妈的手心里,怯怯的眼神,打量着周遭。文章的最后,又写了送父亲去火葬场的一幕,我掠开雨湿了的前额的头发,深深、深深地凝望,希望记住这最后一次的目送。这是一种令人心痛的告别:他用背影默默告诉你,不必追。

在人的一生中,或许我们都会感悟很多,但是随着时间的流逝冲刷,都会慢慢的变淡,我们所能做的只有当下的陪伴。

在《目送》这本书中,作者有颗慈爱的心,在父亲面前,虽然父亲留着口涎,甚至有排泄物,但她从来没有嫌弃过;在儿子面前,作者又有一颗敏感的心。每一本书读完都会给我内心一次震撼,合上书本那一刻,心里总会有一种沉重感。看完作者身上的悲欢离合,我心中便决定一定要让自己与父母之间聚多离少。

现在回想起来高一走读那年,经常在晚上十点放学后回家还要跑到父母屋里,跟他们聊白天学校里面发生的事情。虽然有时候我母亲会很不耐烦,嫌弃我打扰了她睡觉,但是现在想起来确是甜蜜,值得珍惜的。毕竟住校后,随着与父母的距离渐渐拉远,有时回家后会忘记自己平时在学校所发生的各种事。坐在一起聊天,也总会出现冷场,我心里想,这或许是我自己长大了,不是总说,少年不知愁滋味嘛?现在经历的许多事情都大多自己消化了,而长期不沟通,便会造成双方的不熟悉。但仔细想一想,庆幸父母有我们姊妹三个小孩,年龄差距也不小。对于他们来说,小孩子可以当作生活的调味品,用来充实每一天,这还算是一件好事吧。

但是于父母来说,一个个孩子的长大何尝不是要目送他们一个个的离开。我们总是站在自己的角度来感受生命,换位思考一下,站在父母的角度,就像作者龙应台女士一样,他们的经历相较于我们肯定更加丰富,那么关于人生的感悟他们可能深刻更多。家家有本难念的经,而家家不同的经可能印着同一份内容,那就是亲情。书中还有一段让我印象深刻的话,两个人一起走时一半的心在那人身上,只有一半的心在看风景。要真正地注视,必须一个人走路,一个人走路,才是你和风景之间的单独私会。

在外读书一年差不多只有寒暑假可以回家陪伴父母。虽然平常可以通过视频电话缓解对父母的思念之情,但是还会每次期盼回家的时光。趁着现在为时不晚,多陪陪自己的父母;同时每个人都要常怀一颗感恩的心,感恩父母,感恩他人,感恩自己。还有重要的是,拥有一颗敬畏亲情的心。而读《目送》,感悟到岁月如歌,感恩父母无言的爱!

《活着》读后感2000字2024


余华的《活着》一书,是唯一一本让我感到沉重的书。

主人公福贵叙述着他的一生,他那平凡又不平常的一生。

说他平凡,他并没有做出什么大事业,反而把自己原有的家财败光了,以后的生活也只是一个农民工的艰苦劳作日子,没有荣华富贵,没有花天酒地,更没有惊天动地。就像工厂的机器一样,周而复始地做着同样的事,然而,这个苦命老人失去了自己所有亲人。

福贵娘死时,我心中是怜惜。一个母亲临死前不仅见不到自己唯一的儿子,甚至连他在哪都不知道。不知她溘然长逝之时想的又是什么?是痛苦的自我麻痹着,告诉自己儿子没去赌钱,还是在怀念着从前的日子?

福贵儿子有庆死时,我心里有种忿忿不平的感觉。这不仅是在为有庆打抱不平,也是在心里抒发对当时无良庸医的憎恶。他们怎么忍心让一个如此阳光,朴实,又孝顺的孩子为了自己不一定存在的仕途而死?这些为了一己私利而视人命如草芥的人,就不配做医生这一高尚的职业。

福贵女儿凤霞死时,我只能为她感到悲哀和扼腕叹息。他和女婿二喜当时的绝望一定让冷心冷情之人都不禁为之动容。凤霞的死读的让人揪心,尤其当她还是一个朴厚老实,心地善良的聋哑女孩!

福贵妻子家珍死时,我只觉着惋惜,却又奇怪地松了口气。兴许是我当时已看懂了她伟大的理想:她得了软骨病,儿女都死了,只会觉得自己是福贵的累赘,活着就如同死去了一般无二,反而心里还沉甸甸的满是愧疚。她走得好,离开时没有痛苦,或许,更多是庆幸和豁达吧。

福贵女婿二喜死时,我感到身为人类面对灾难时的无力。他的一生勤勤勉勉,对岳父母如亲父母一样,对儿子更是寸步不离,最后却连尸骨都不完整。他说:苦根又沉了而不是苦根长大了。区区二字之差,却读出了无限辛酸。她被水泥板砸死时,心中念念不忘的是自己的儿子,硬是把偏头掰正了,大喊出来的也是苦根二字。

福贵孙子苦根死时,我还觉得做这夸大其辞,明白后却又倍感悲哀。我原本想:半锅豆子怎么吃的死人?后来才知道当时人吃不饱,胃都很小,豆子吃多了胀气,就活活撑死了。若不明白其中的道理,我只觉得他死了可惜;明白原委后,又觉得他活着可怜。父母双亡,外公不知什么时候也会离开,而他连顿饱饭都吃不上!

这些体现了书中真正令人痛心的,并非福贵生活的艰苦,而是他家人的离去。

一个人在这世上最希望拥有的是什么?自然是亲人和友人。从福贵每次家人死去时的怔愣和悲哀可以看出,家人对于他的重要性就如同明月离不开夜空,学生离不开书本,明成祖离不开朝堂一般密不可分,残忍就在于,就是拥有千丝万缕联系的两者终有一天必须劳燕分飞。

书中还有几个片段让我记忆颇深,感触也颇深,其中一个便是福贵被征入国民党军队。

行军打仗,苦是少不了的,但国民党军队的连长实在太像地主,士兵太像奴隶了!他所做的一切并非是对士兵好,而是在对自己好。形势尚算乐观时,吃喝赌博,瞧不起士兵;形势一旦不妙,卷了钱财夹着尾巴逃的,他是第一人。军人本应一身正气,他却拦路打劫,不肯放过一个平民,统统抓去充军。有道是:强扭的瓜不甜,他硬抓来的士兵人心也不会齐,也难怪会打败仗,然而,苦的是无辜的黎民百姓啊!

还有一处是家珍被检查出了软骨病。她并没有怨天尤人,而是心平气和的劝慰福贵:治不了才好。省得花钱。她死去时我脑海中出现了一句诗:空床卧听南窗雨,谁复挑灯夜补衣。贺铸写了《半死桐》来悼念自己的贤妻,不知若福贵会写诗,他的心绪是否像贺铸的一样?他会写出似《半死桐》的词追悼家珍吗?

在我看来,福贵可怜了一生。少时,他无知地没有珍惜当下,而是荒废年华;大些时已经穷了,没有机会再让自己翻身。这令我想起一句话:少而好学,如日出之阳;壮而好学,如日中之光;老而好学,如炳烛之明。

这便如同昔日的楚霸王项羽,别姬时是何等凄凉?同是在多事之秋,时代虽变了,但那只是掩盖残忍事实的布,揭开后,是同样血淋淋的悲剧。

但也却正是因为悲剧,它才更加深刻,给人以深思。

在一片黑暗中,却总有一些东西在闪闪发光,这光芒虽然微弱却足以给人以安慰和希望,家人的宽容奉献,相依为命,劳动者老实勤奋,任劳任怨,都让人感动敬佩。但有时现实却无比残酷,连这为数不多的美好,都会被毁灭。

可人总要生存,我们还是会选择活着。

小说的结尾引人深思。福贵唱着:少年去游荡,中年想掘藏,老年做和尚。的确,他少时过的浑浑噩噩,中年时想着发家致富,老年时想通了,发现平凡的活着未必不是最好的。争来争去有什么用?到头来反而赔上了一条性命。平凡地活着,不求大富大贵,只求一生平安,还不够吗?

阅读《活着》对我无疑是残忍的。余华不遗余力地展示着命运是如何摧残着人的生活,侵蚀着人的生命。却也因这摧残和侵蚀,使活着的意志成为福贵身上唯一不能被剥夺的东西。

这好似海明威说的:一个人并不是生来就要给打败的,你尽可以把他消灭掉,可就是打不败他。

这本书中值得敬佩的,是化解了困难,在晚年的生活中孤独但不寂寞的福贵这就是活着。

论语读后感2000字2024


说真的,一开始接触的《论语》,大多都是初高中必考的那么几句。曾经的自己甚至肤浅地认为,《论语》最经典的不过那么几句。现在想来,总觉自己有些天真,有些可笑。真正接触《论语》还是在大学书社孙老师的讲堂里吧!很喜欢这样的感觉:不带一丝目的xing,只是单纯地想感受孔子那个年代的东西。喜欢大清早在池塘边施施然读着《论语》的韵味,想象一下孔子和他的学生的日常,或争辩、或请教,有时,甚至会带着孔子些许的孩子气,让人忍俊不禁。《论语》真的有种独特的魅力,说不清,只觉得当你托起那么薄薄的一本书,就像托起了历史的一部分,中华文明的一部分,厚重,却又莫名的让人心平气和。《论语》的讲述在这学期就要结束了,心里总有些酸酸的滋味,但我认为这不是意味着结束,而是新的开始。它绝对是一部值得反复阅读的经典!

因为《论语》,我对孔子有了新的认识。这里的孔子是一个迂阔率xing、明知其不可而为之的孔子,一个多才多艺、诲人不倦的孔子,一个食不厌精、懂得生活乐趣的孔子。学贯中西的学者们常把孔子和古希腊哲人苏格拉底相提并论。苏格拉底是被雅典民主政权处死的,据说是自由精神阻止他逃亡。但我更喜欢孔子的直言不讳:道不行,乘桴浮于海,这同样是一种自由精神。打开《论语》去读,像是穿越几千年的时光隧道,看到群雄逐鹿,争霸天下的春秋时期。这样的年代,产生了孔子这样伟大的思想家、教育家。他的言行论述了小到治家、治学,大到治国、为政等诸多方面。自汉武帝罢黜百家,独尊儒术以来,儒学就一直被历代君王所推崇,在浩浩历史长河中闪闪发光。

简洁而经典的语句是中国古诗文的特点,正因如此,中国古诗文以其独特的魅力倍受瞩目。仁的理念几乎贯穿了《论语》的始终,就像冥冥中,孔子操控的一根线在牵引着整本书的发展。

作为一个未来的教师,更吸引我的,是孔子在言论中所传达的教与学的观念。

孔子认为:一个教师,必须掌握学生在学习上常犯的四种心理表现,即广泛而不精、知识面过窄、把学习看得太容易和有畏难情绪。只有了解学生的心理特点,才能给予帮助、补救。就是说,学生心理的差异xing,决定了因材施教的必然xing。

在教学上,孔子还提倡师生之间相互切磋,共同讨论,互相启发,以收到教学相长的良好效果。《论语》,实际上记载的就是他们师生间互相问对、讨论的情况。xing率直而鲁莽的子路,出于对孔子的爱护,常常向孔子提出批评xing的意见,孔子也不介意。还说,子路是能让他向上发展的人啊!有时候,想象子路反驳孔子的模样,真让人忍俊不禁。

治学方面,子曰:学而不厌,诲人不倦、发愤忘食,乐以忘忧,不知老之将至云尓、吾十有五而志于学。孔子一直活到了七十二岁,五十七年的经历使他仁德兼备,学问渊博,成为冠绝一时的大学问家,大思想家。以如此身份,当他的高足问他时,他的回答竟然是朝闻道夕死可矣,多么令人不可思议!这种终身学习的思想于今日简直不谋而合!可是,现今真正能够做到的又有几人?

为了学习,孔子可以三月不知肉味,这足以见孔子的勤奋。可如果仅仅是勤奋,恐怕孔子就不会如此得到世人的尊敬了。孔子的好学几乎表现在方方面面:三人行必有我师焉,这是谦虚;我不如老农,我不如老圃,这是实事求是;学而时习之,不亦乐乎,这是一种乐观。孔子能以最博大的xiong怀,去接纳包容世间万物,这就是我们所不及的。

除了教与学,三人行,必有我师焉也是《论语》中给我感触很深的一则。这句话包含着一个广泛的道理:能者为师。在我们日常生活中,每天都要接触的人甚多,而每个人都有一定的优点,值得我们去学习,亦可成为我们良师益友。我家里人曾一度为我担心:担心我将来从事幼教行业,心智会不会变得越来越小!可是,著名抽象派画家毕加索说过:每个孩子都是艺术家,问题在于你长大成之后是否能保持一个艺术家的灵xing。孩子身上,也有我们chengren所没有的闪光点。这也是值得我们学习的东西。我想,如果能抱着孔子这样的思想,我就永远不会退化。

孔子讲究孝道。(星辰ww)子曰:父在,观其志;父没,观其行;三年无改于父之道,可谓孝矣。事父母能竭其力;等。这里讲了什么是孝,但现在的孝,同事父母能竭其力又有些不同。虽然事父母能竭其力,但在社会上做事,或是贪污或是抢劫,触犯法律,使父母担心、忧心,这也不能算是孝。父母都希望子女比自己强,具有良好的品德,这是父母教育子女的出发点。所以为父母提供丰厚的物质不是孝的根本,如果能够按照父母的意愿、教诲行事做人,对得起父母才是真正的孝。

这些便是《论语》留给我值得珍藏一生的财富。我想,好书就如好茶,品过一遍,唇齿留香;再品,又别有一番风味。在这千年的智慧中,我渺小的就像一粒沙,渴望沾染上些许金光

《狼图腾》读后感2000字2024


看完了《狼图腾》,听朋友说是溯源文学,我不一定能给这部小说归类,因为我只喜欢里面的情节,能从里面得到感悟就可以了。图腾,知道意思但不清晰,查了下汉典,源出印第安语,意为他的家族,人们以某种动物、植物或其他物体作为家族或部族的标志。其中书中得出汉族的龙图腾源于狼图腾,狼图腾的深远意义以及对华夏文明的影响。我对于洋洋洒洒的阐述,没有兴趣。我只希望能让现在的人,有一个具体的信仰,有一种图腾,能成为其精神的积极动力,现在的人迷茫的原因,就是没有具体的方向,就像很多人赞美的唯美的雾,其实就是灰尘沾上水汽的外衣,是一种见不得阳光的意境。

我还是很喜欢里面的狼和人的斗智斗勇,感受着血腥和不折的精神,读来振奋。这是一种积极的精神,是优胜劣汰的法则的诠释,是残酷的淘汰,以保持一种相对的平衡,时髦的和谐的另一种解释吧!

和对手一起成长,感谢对手,感谢在激烈环境下的竞争。即使体无完肤,也心甘情愿。活出一种坦然,也就是所谓的亮剑精神。即使面临倒下,仍有不屈的意志,始终会战胜自己,而主宰自己。

自古以来,狼一直扮演着一个凶恶狡诈的角色,什么狼狈为奸、狼心狗肺,好像只有狼这个字眼才能更好的诠释坏的含义。而《狼图腾》却不一样,它没有通过人们长期形成的偏见来看待狼,而是描绘了一个独有魅力,一个虽聪明但不狡猾,一个神奇让人惊叹的草原精灵。

这本书讲述了这样一个故事:一个年轻的汉族知青陈阵在蒙古的额仑草原,跟随睿智、崇尚腾格里和狼图腾的毕利格老人和一些见多识广的蒙古人,在这个山美水美的地方,渐渐地崇拜上了狼图腾。窥视狼群狩猎、见识狼群偷袭羊群、挖狼洞、养狼崽、面临了狼灾这些让陈阵记忆犹新的事情慢慢扳转了长期对狼的不良印象,他仿佛看见了一个勇敢、智慧、顽强、忍耐、谨慎、有冒险精神的一个似乎有形却无形的灵魂。这灵魂让他着迷,让他不停的探索狼的奥妙。

当他看见老练的狼王带领身经百战的狼群,弹无虚发的狩获大量的猎物时,他被狼群的超群智慧所吸引,也被狼群种种奇怪的举动所迷惑;当他看见狼群陷入一个个艰难的窘境,却丝毫不胆怯、不退缩,反而齐心协力共同解决困难,他又为狼群非凡的组织能力和智慧而赞叹。狼是一种多么神秘的动物!它的智慧无人能比,它的组织能力超于寻常,它无与伦比的军事天赋仿佛与身俱来!它并非人类所想的那么坏,其实,在蒙古族人的眼里,它是毅力、勇敢、智慧、团结等众多品德的化身。

陈阵模模糊糊地看到且领悟到,狼图腾是一个强大、神秘、极具魅力和吸引力的图腾,它能在冥迷之中影响着一个人的信仰,让狼这个并不凶恶反而能让人痴迷的灵魂铸进人的心。

世上曾有一个未解之谜:为什么成吉思汗只有区区几万大军,却能够横扫东亚,建立一个强大而神秘的王国?许多蒙古族人都毋庸置疑地认为:这是因为成吉思汗是草原人。一个草原人,是必须与狼打交道到的,而与狼打交道,不知不觉中,狼的智慧就慢慢融入了成吉思汗的思维中。无论是狼训练的方式,还是狼打仗的计谋,或者是狼的毅力、勇敢、思维方式,都将给成吉思汗带来不可小看的威力。

这就是狼啊!虽然狼会偷食人类的牲畜,但这丝毫不能掩饰狼的非凡的威力,它捉食草原上的鼠类,使草原的鼠灾得到大大的缓解;它运筹帷幄,使人类学到了大量的计谋;它坚强现实,不白日做梦,只为目标而奋斗,比起这一点,我们人类逊色了很多。可许多人类不肯正确的面对狼的优点和缺点,事物都是有两面性的,绝不可能绝对,如果只死拽着狼的缺点,疯狂的消灭狼,恐怕,不久的不久,也将是我们人类的末日了。

狼也是为了生存,并非只有人类以食为天,世上千千万万的生物都是以食为天,这个世界绝不可能为了让一种生物活下去,而让另一个生物失去生存的权利,包括人类。大自然是由每一种生物环环相扣组成的,如果你剥夺了其中一个生物的身存权利,而你也将受到灭顶之灾。当一片片树林倒下时,随即而来的泥石流摧毁了人类的房屋,夺取了人类的性命;当人类放出污水,破坏了海洋生物的生活环境时,自己的生命质量因水质量的变坏,而得不到保证人类是自私的,他不能容忍任何一种生物来掠夺他的财产,而目光短浅的他不知道,在他残忍地残害了一个生灵的同时,大自然都将给他记上一笔永远不能抹去的账,而这笔账,在未来,将放大无数的威力,慢慢的偿还给他。陈阵懵懵懂懂的领悟了。

是呀,狼也许只是掠走了一只羊,但如果我们猎杀了一匹狼,就是掠走了一小部分人类未来的生存空间。每一个生物都该受到保护,它们是维持生态平衡的不可缺少的东西。像剑齿虎、渡渡鸟,这些曾被我们赶尽杀绝的动物,都不可能再开出绚丽的生命之花了。难道这些用死亡换来的警钟,还不能让人类醒悟吗?我们该丢掉残害生灵的斧子了。

可人类好像还没有醒悟,仍向在他们心中罪深恶极的生物,一次次举起了屠刀在这本书的结尾,讲述了一个如噩梦般的悲惨结局:由于狼遭到了大量的捕杀,曾经美丽的额仑草原已经是一个山不再绿,水不再清,草不再肥,生灵不再丰富,鼠灾严重的地方。再度来到这里的陈阵,心里充满了无法发泄的悲痛和失望。

人性的弱点读后感2000字2024


《人性的弱点》教会我很多东西,我们要时刻怀着一颗感恩的心,对待朋友,周围的人要善良相向。书中每个故事,每个事实,我都会让我想起我情深挚爱的朋友,让我知道没有他们,我的世界就不会如此的精彩。也许我们的人生并不是那么的充裕,并伴随着喜怒哀乐,但正是这千变万化的情欲组成了我最丰富的人生境界。

《人性的弱点》这本书讲了十个大的主题:1、与人相处的技巧;2、平安快你的家庭生活幸福快乐;7、如何使你变得更加成熟;8、走出孤独忧虑的人生;9、不要为工作和金钱而烦恼;10、防止疲劳,永葆活力。这十个方面涉及到的领域很多,关于家庭、关于工作、关于人生,通过这些文字,折射出通俗易懂的原则,这是我真正喜欢这本书的原因。

《人性的弱点》是卡耐基思想和事业的精髓,全书通过栩栩如生的故事和通俗易通的道理,从人性本质的角度挖掘出潜在人性的60个弱点。一个人只有认识自己,不断改造自己才能有所进步,并一步步走向成功。卡耐基写得并不深奥,写的都是平常小事,却处处透着他的艺术精髓,他对小事做出的反应是我从未想到过的,使我心灵深受震撼。地球并不会因为没有卡耐基而变得停止,但却因为拥有他而变得更加美好。

在书中,作者谈到了我们在生活、工作中要学会真诚的赞赏他人。卡耐基说:天底下只有一种方法可以促使他人去做任何事情给他想要的东西。在你每天的生活之旅中,别忘了为人间留下一点赞美的温馨,这友谊小火花会燃烧友谊的火焰。是啊! 卡耐基说:人就是这样,做错事的时候只会怨天尤人,就是不去责怪自己。也许这句话我们并不陌生,而且经常用到,只是我们将其作了少的改动而已,改动之后就变成了,他就是这样,做错事的时候只会怨天尤人,就是不去责怪自己。看似细微的差别,可是差之毫厘,谬以千里。当你用一个手指指着别人说这句话的时候,也许另外的手指正指着你自己!卡耐基一语道破人了这一劣根性。我们总是喜欢高高在上,谈论别人的是非对错,为什么就不能对照他们,审视一下自己呢?别人做的不好时,是否自己做的就完美无暇呢?当你认识到自己也会犯错误的时候,你又会上升到一个高度,总结出一个亘古不变的真理:人非圣贤,孰能无过?究竟病源是因为人们之间缺少理解和宽容。当我们每一天走在路上与别人不小心相碰到时,自己是什么态度?是怨气十足破口大骂还是饶恕别人善待自己?我们考虑事情总是习惯于站在自己的立场上去思考,于是别人所做的一切和自己的想法不一致时就觉得别人是错误的。如果双方都能站在别人的角度审视一下自己的话,结果会截然不同。站在别人的角度审视自己是需要理解和宽恕别人的素质和修养的,只有不够聪明的人才会批评和抱怨别人。我们要学会真诚的关心身边的朋友,才能赢得朋友们最大的信任。对朋友发自内心的真诚比帮助取得的实效更重要。也许你的帮助打动不了对方,但你的爱心和真诚一定能感动对方。对朋友要真心相待,如果心怀鬼胎,别人也会疏远你。在人际交往中的大敌是猜忌,那样既伤害了别人,也伤害了自己。对事情客观一点,理智一些,对别人信任一点,人生将是不一样的风景。

我们要学会以快乐的态度对待工作和生活。人的生命只有一次,任何能贡献出来的好与善,我们都应该现在去做,不要迟疑,不要怠慢,因为我们就这么活一次。书中说:不要忘记,快乐并非取决于你是什么人,或你拥有什么,它完全来自于你的思想。快乐源于心,我们不要老是想着自己的成就、需要,而应尽量去发现别人的优点,然后不是逢迎,而是发自内心真诚的去赞赏他们。要真诚、慷慨地赞美,而人们也会把你的言语珍藏在记忆里,终生不忘。寻求快乐的唯一途径是不要期望他人感恩,付出是一种享受施与的快乐。要追求正在的快乐,就必须抛弃别人会不会感激你的念头,只享受付出的快乐。现在的人们生活压力越来越大,这就需要我们学会放松,消除疲劳,不要浪费自己的精力。紧张是一种习惯,放松也是一种习惯,我们的疲劳往往不是由工作引起的,而是由于忧烦、挫折和不满。每天适时跟自己交谈,引导自己思考什么是勇气和幸福,什么是平安和力量,每天跟自己谈些需要感谢的事情,这样心灵会海阔天空,快乐欢畅。

通过阅读《人性的弱点》也让我认识到了自己很多的不足,在工作中,虽然我很认真负责,但是很多方面还是考虑有所欠缺。需要更加完善自己,提高自己,为公司尽心尽力。因此我要改变我自己,要学会以快乐的态度对待学习生活,卡耐基说:不要忘记,快乐并非取决于你是什么人,或你拥有什么,它完全来自于你的思想。我相信,快乐源于心。人的生命只有一次,所以,任何能贡献出来的好与善,我们都应现在就去做。不要迟缓,不要怠慢,因为你就活这么一次。让我们不要老是想着自己的成就、需要,而应尽量去发现别人的优点,然后,出自真诚地去赞赏他们。要真诚、慷慨地赞美,而人们也会把你的言语珍藏在记忆里,终生不忘。放眼当今社会,在这个竞争的时代,必须要把握机遇,先有平台的提供,才有自我能力的展示,而平台的取得并非轻而易举,需要我们的处世技巧和实际能力。

小王子读后感2000字2024


今天中午时候用kindle读了《小王子》,那些世界名著自己似乎都没怎么看过,因为这个篇幅短,又是童话,还是写给大人的,而且小程似乎很喜欢,自己也就看了看。坐在阳台上晒着阳光读完了这本小书。

小王子来自B612行星,只比他自己大一点。B612上有两座活火山和一座死火山,小王子每天洗漱完了就疏散火山,铲猴面包树的幼苗。猴面包树长得很快,如果在它幼苗的时候不铲除就会很快把整个行星吞噬掉。直到有一天不知道哪里来的风,吹到这里一颗玫瑰种子,在小王子的行星上生根发芽,她说自己是全宇宙独一无二的玫瑰花,小王子每天给她浇水,晚上给她用玻璃盖罩住。她只有四根刺,花的刺。玫瑰花美丽却有点多疑和虚荣,小王子和玫瑰彼此相爱却都没有说出,小王子和玫瑰花闹别扭了,借着候鸟迁徙的机会小王子走了,临走的时候玫瑰和他说是的我爱你,但由于我的过错,你一点也没领会。这没什么要紧,不过你也和我一样傻。

就这样小王子开始了他的旅途。他一路遇到了统治一个空荡荡行星的国王,一个爱慕虚荣的人,一个一直在忙着数星星以此来占有它们的商人,和一个点灯人,还有酒鬼和地理学家,最终小王子来到了地球,降落到非洲沙漠,碰到了因为飞机失事坠落在这里的一个飞行员,开始了他们间独特的友谊。

整篇小说都是以一个孩子的角度来叙述大人世界的离奇,还有小王子和玫瑰感人的故事。我记得看过茨威格的一个短篇,似乎叫《夏日小故事》,里面以两个小姑娘的角度写家庭女教师和家里堂兄的不伦事。在孩子眼里一切都那么古怪,大人们敷衍着欺骗她们,她们努力探求真相并假装做一个被大人蒙骗的无知儿童,令人忍俊不禁的同时也深思:大人和孩子哪里不一样。

《小王子》的开篇就是飞行员的故事:飞行员画了一个蟒蛇吞大象的图给大人们看,大人们都笑着说是帽子,他又画了剖面图给大人们看,大人们不以为然。从此,他就放弃了绘画并成长为一名飞行员。当他在沙漠遇到小王子的时候小王子让他画一个绵羊,飞行员又画了以前的那幅画,小王子说:我不要在蟒蛇肚子里的大象。大人和小孩究竟哪里不一样。

以前也想过这个问题,(星辰ww)成长是加法还是减法。加的是什么减是什么?我们越来越了解这个世界并掌握各种游刃于间的技巧,可是越来越大却遗失了很多儿时的美好和孩子的天真烂漫。孩子眼里的世界和大人眼里世界有多少地方是不一样的。孩子们开心会笑伤心会哭,爱你会拥抱讨厌你会离开。你儿时也这样,直到长大步入chengren的世界,你发现开心的时候不一定能笑出来,伤心的时候也未必可以哭,爱一个人有时也需要离开,讨厌他却要接近。我们越来越厉害,也越来越贫穷。

《小王子》中也有很多感人至深的画面和句子。来到地球后小王子碰到了狐狸,小王子叫狐狸陪他玩,狐狸说我不能和你一起玩,还没人驯养过我呢,

驯养是什么意思?

这是一件经常被忽略的事情,意思是建立感情联系

我明白了,有一朵花,我想她是驯养了我。

后来狐狸让小王子驯养它,并且教小王子如何驯养它:你先坐在草地上,离我稍远一些,就像这样。我从眼角里瞅你,而你什么也别说。语言是误解的根源。不过,每天你都可以坐得离我稍稍近一些

多么美丽的一段故事。配图下的一句话我很喜欢如果你能在下午四点钟来,那么我在三点钟就会有一种幸福的感觉。驯养这个词真有意思,也是这么个道理,想一想自己也是被自己心上的姑娘驯养,被朋友驯养,为了他们,自由的灵魂心甘情愿有所羁绊。

小王子在地球上看到一片玫瑰花园,里面全是玫瑰花,他觉得他那颗星星上的玫瑰欺骗了他,她根本不是全宇宙独一无二的玫瑰。小王子很伤心,不过狐狸告诉了他这个道理本质的东西用眼是看不见的他对玫瑰花们说:谁都没驯养过你们,你们也谁都没驯养过。你们就像狐狸以前一样。那时候的它,和成千上万别的狐狸毫无两样。可是我现在和它做了朋友,它在世界上就是独一无二的了,因为他被玫瑰驯养过,玫瑰便成了独一无二的花了。而且一个人要是被驯养过,恐怕难免是要哭的。他必须对他的玫瑰负责,小王子决定回到他的行星上去。

小王子走的凄美,他对飞行员说我回家的路途要比你远得多,也难的多,我没法带走这幅躯壳,它太沉了小王子告诉飞行员:当你在夜里望着天空时,既然我就在其中的一颗星星上面,既然我在其中一颗星星上笑着,那么对你来说,就好像满天的星星都在笑。只有你一个人,看见的是会笑的星星

那晚,小王子走了,回去了他的B612,回到了他的玫瑰身边。

看完书我又看了电影,也很感人。故事的设定是飞行员变老小王子长大后的故事,老飞行员的邻居小女孩驾驶同一架飞机寻找小王子的故事,也是长大后的小王子找寻以前的日子。最后虽然玫瑰已经随风飘散,但是小王子还是回到了从前,小女孩也回到了飞行员身边。似乎是在告诉我们:不要设定自己的人生,勇敢的面对大人们的世界。想起以前的一句话每个人心里都有一个死小孩,似乎是《龙族》里的台词。

我们终将长大,会加上很多负担,可当初的美好,怎么舍得丢弃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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