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店》读后感

古人云: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凡是取得伟大成就的人,他们都对书有着不同一般的痴迷,在读了作者写的作品以后,不禁为作者精湛的笔法所触动,我们需要将这些感悟梳理出来,以加深我们对作品的理解。应该怎么写好一篇作品的读后感呢?考虑到你的需要,小编特地编辑了“《书店》读后感”,还请多多关注我们网站!

刚读完佩内洛普菲茨杰拉德的小说《书店》,书很薄,在网上看到的宣传是又一本爱书人的圣经,而且这本小说已经被翻拍为电影,均由老戏骨出演,所以入了坑,赶在半价剁手,三口气读完后,第一反应就是这本书的封皮实在是误导,因为:

虽然名为书店,但这本书与熟悉的《查令街十字街84号》《莎士比亚书店》《奥岱翁街》不同,首先这是一部完整、精致的小说,再者,小说中的地点和人物完全没有啥文艺范儿,书中也没有隐藏的书单,提到的书全是为了故事的展开。

女主角弗洛伦斯生活的小镇哈德堡,与中国内陆的一般乡镇有点相像。哈德堡民风保守,常年受海水海风碱蚀,没有什么可圈点的文化遗存,当地居民由于度假业的兴起才有了一些额外收入。小说发生的年代是还没有互联网只有BBC的时候,是《洛丽塔》问世不久的时候,想想我家邯郸作为一个四线城市,十年前开了一家席殊书屋,那门口春风文艺出版的杜拉斯全集从开张到关门的一年时间里,似乎一本都没卖出去,更别说乡镇了。

弗洛伦斯孀居,没有孩子,是为了生存为了自己养活自己而开一家书店的。从一开始就单纯地认为,作为生活的必需品,找一处屋子,即是店面又是家,进书,卖书,租书,虽然她自己也说不大清楚意义在哪。

一本好书是一位大师的呕心沥血之作,超越生命的生命,值得永久珍藏和怀念。这样的物品当然是必需品。这是弗洛伦斯给律师的信中的辩护。可是,正如小说的结尾,一个没有书店的小镇,也许并不需要一家书店;再引申一步,一个不读书的人,也许并不需要一本书---在实际生活而非理想生活里,一本好书并不是每个人的必需品。

如同书中老者布伦西迪对女主所说,她所得到的的帮助,就这么多:吉平克里斯蒂娜为其做助手,雷文的童子军在开业前组装书架,然后就没有了,其余的都是冷漠和阻力。然而,即便是善良的雷文,心地干净的克里斯蒂娜,也没有阅读的爱好。

文末大卫尼克斯的导读说书中虽没有明写,但阶级无处不在。在克里斯蒂娜没有考上文法学校后,吉平夫人说了一段话:她是我们家第一个没考上文法学校的,我们称之为死刑,我对技术学校没意见,但是,她没机会找一个白领小伙儿结婚来,除了体力劳动和失业的,她在没什么可挑的了,相信我格林夫人,一直到他死,她都得自己洗衣服。的确,围绕书店老屋的战场,加马特夫人无疑代表了新兴富裕阶层,这个附yong风雅,装模作样,自以为用了高明手段实则龌龊可笑的典型市侩,极想跻身上流阶层,因有了一定财富积累和刚刚发展起来的和她情形差不多的人脉关系,成为了最终使书店倒闭的凶手。

有意思的是加马特夫人时刻意识着自己与布伦西迪的阶级差异,分阶级,布代表着拥有社会地位和文化权威的旧贵族,他的到访意味着得到了整个哈德堡的全部的承认她意识到他与她用的是完全不同的一套逻辑,而这套逻辑一出手就将自己原先那份胜券在握的得意甩出好几条街,而这个老头竟然在数次婉拒自家宴会后,接见了寒酸的弗洛伦斯,竟还要在已经步步为营把书店逼垮的胜利道路上出来,跟她说我要求你别再使坏,她只是一个不再年轻的女人,想开一家书店而已,你和我之前想的一样,一点都不懂礼貌。本来看到这,以为大boss终于出现,女主的书店有救了,而就在这时,老头出门没走几步,就倒地没气了。而事实上,老头之前除了一封信,也并没有做什么别的。在弗洛伦斯拜访他的唯一一次,老头的一句话很好的说明了两个阶层之间的关系女士,我想你混淆了影响力和权力之间的区别。

大卫尼克斯在文中提出了一个问题,即到底是什么使引发了加马特夫人持续的恶意,小说中没有明确说明,表面上看,是因为她想用书店老屋成立一个能够持续供养自己虚荣的艺术中心,还有几次去店中挑衅未果,有一次竟被克里斯蒂娜这个小姑娘公平对待等等,但实际上想一想,老屋的地段并不好,房屋年久失修,以加马特夫人的经济力量,她完全可以另作他处考虑,书店暂时的正常营业也引来了生意不景气的街坊的妒忌,弗洛伦斯的坦然、坚持以及没有给她在其自己的认知世界里应给的面子,都是原因;在加马特看来,这种引领地方文艺风气这种有逼格的事,应该是她来做,而且,弗洛伦斯是一个从语言到行为她完全不能理解的物种,这个物种开了一家书店,而且竟然有人会去买书店里的书来看,竟然这种有文化的事让她干了,这也是她不能理解的,既然不能理解,那就是不对的,就必须想方设法消灭,将之改为艺术中心,这样才看着舒服我自己觉着会有一些这样人性的原因。作者有句话,大意是以道义行事,大多没有干什么道义的事。

当然,看罢全书,最心动的,还是单纯、善良、认真、勇敢的弗洛伦斯。当克里斯蒂娜因加马特夫人的故意挑事,不遵守租书规则,随意翻看他人租书信息,还弄乱了她的分类纸条而狠狠的用小棍子敲停了那只捣乱的手,加马特夫人恨恨离开后,本来,如果她立刻追出去,表达歉意,可能还有挽回的余地,但是她觉着,这时候更应该安慰的是克里斯蒂娜。书中也有很多冷幽默的地方,大卫尼克斯说了一些他觉着很幽默的细节,可能文化差异,自己觉着有一处很冷很幽默的地方是吉平太太去找弗洛伦斯说明克里斯蒂娜不能再来店里帮忙,之后弗洛伦斯觉着这时候该有酒,于是拿出了一瓶形状扭曲夸张的细高玻璃瓶,应该是宴会场合用的,两人各倒一杯酒,一起咽下了恶心的红色液体,哈哈哈真是写的好玩。

总之看完小说入了作者的坑,买了作者的另一本小说《天使之门》。老版2009年新星出版社,才13块,顺带一说,那时候书真便宜,真好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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岛上书店读后感


宠辱不惊,闲看书卷奥秘,去留无意,漫随书卷人生。阅书,读己,追随心灵的净土!在这个假期中《岛上书店》带我探知了那一则则关于阅读与爱的故事。

合上书的那一刻,书中的剧情仍萦绕在我的脑海里,久久不散。《岛上书店》讲述的是在一座与世隔绝的小岛上经营着唯一一家书店的老板AJ费克里与图书推销员阿米莉娅、警长兰比亚斯、妻姐伊斯梅和养女玛雅等几个人物之间发生的一系列故事。已近中年的费克里和妻子妮可经营着艾丽斯岛上的一家书店,本以为可以这样平静地度过后半生,但命运却从未眷顾过他,爱妻去世,书店危机,就连唯一值钱的宝贝也遭窃。他的人生陷入僵局,他的内心沦为荒岛。就在此时,养女玛雅的意外出现拯救了陷于孤独绝境中的费克里。随着孩子一天天的成长,费克里也渐渐学会了爱与被爱、付出与接受。他的人生终于走出了困境,迎来了转机。

《图书馆日报》有评:这是一本关于生命、救赎以及第二次机会的小说。有趣、温柔、感动人心,不时提醒着我们阅读与爱的理由。当一个人伤心失落时,当一个人深感孤独时,或许能让他真正走出阴云的,是爱,是继续生活的决心,而不是一味地自怨自艾,一个人消沉。在费克里养育玛雅的过程中,他不断地去询问亲人如何照顾孩子,亲手为玛雅换尿布,教她看书,育她成人。在这一过程中,费克里学会了如何去爱,去为一个人付出,去追求自己想要的爱情,最终走出人生谷底,养育出一个爱读书、冰雪聪明的玛雅。在玛雅的成长过程中岛上的人们也不断地给予她关怀,帮助他们走出了最艰难的时期,而小岛书店也成为大家常来的爱的聚集地。

玛雅说,书店是世界上最好的地方。没有书店的小镇不能称之为小镇,在费克里去世之后,兰比亚斯一家放弃安享晚年的生活,挺身而出,让这个充满爱的书店得以传承。

这本书提醒了我们,爱与被爱的能力、付出与接受的意愿,能拯救陷于孤独绝境中的我们。一则美妙、动人的故事,关于人生的救赎与转化,它会在你胸中回荡许久许久。爱可以让事情从复杂变为简单,也可以将冰冷的人心重返炙热,更可以感化世间的一切。学会爱,首先要学会发现爱、期待爱,要学会如何付出。终有一天,我们会在恰当的时机有所感悟。

《岛上书店》写的是书店老板的一生,但真正讲述的,是全人类的阅读、生活和爱。最后以一句话结尾:没有谁是一座孤岛,每本书都是一个世界。

《岛上书店》读后感


好久没有静下心来看小说了,正巧这次赶上搬家,才想着把家里的书进行一个分类整理,该扔的扔,该送的送,该收藏的继续收藏。找到这本书时并无什么感触,虽很久之前读过一遍,但对里面的情节早已经淡忘了。心血来潮,便想着再速读一遍这篇小说,然后将它转给需要的人。

翻开这本书的前几页,说实话并无很大的吸引力,但随着神秘婴儿的出现,主人公AJ的生活便开始转变,从沉浸在丧妻的痛苦中慢慢复活,他的内心开始变得柔软。当看到可爱的小女孩叫自己爸爸时,本打算将她送去寄养的AJ在那一刻便父爱爆棚,做出了他一生中最伟大也最正确的决定:收养这个刚刚丧母的孤儿,把她抚养成人。

自此,父女俩便相依为命,一起经营着AJ的岛上书店。女孩从小便爱上了读书,每天的大部分时光便是读书和给小顾客,AJ也从丧妻的痛苦中解脱出来,也开始追求新的爱情,组成了美满的三人家庭。虽然AJ最终因为患上了脑瘤离开了他最爱的两个人,但是他很满足,他很庆幸当年做出的决定。如果没有收养这个女孩,他可能因为长期酗酒早已经不在这个世界上,也体会不到现在的幸福。

这是一本现象级小说,它的独到之处,是将著名短篇小说的书名用自己的故事串联成一本新的小说,让读者在读此本书的同时能够了解到更多优秀的短篇小说,拓宽自己的视野,这对爱书之人无疑是一种很好的馈赠,对优秀的短篇小说也是一种很好的传承。作者的良苦用心,远不止如此,她写这本书的用意还在于想告诉每一位读者:人生总有一段艰难困苦的时光,在这段难熬的日子里我们可以寻找新的寄托:书、爱情、宴会和欢笑等等,也只有熬过了这段时光,人生将变得美好而辽阔。

治愈心灵的小说,都值得一读。而读书本身也是改变人生的一种方式,可以丰富我们的内心世界,让我们在遇到一切艰难困苦时都不再胆怯和退缩。

岛上书店读后感作文500字:岛上书店读后感


在阳台上的躺椅上读完了《岛上书店》,天气有些闷热。这就应是孙仲旭最后翻译的一本书,他选取这本书的目的,也许只是为了那种人物背景后的一种淡然的杯具性。看到书的第一面,那写着畅销25国的腰封,就好似看见家门口黄焖鸡的大字招牌:一只鸡的传说。把腰封拿掉后,读感就稳定下来了。那略带陈旧的书店门封面裸露出来,突然就有了一种莫迪里阿尼的调调。

《岛上书店》,一个岛上的书店,倒也没有孤独的风情,大能够想象成一个封闭的小社区等。故事说的是一位男性书店老板与一个遭遗弃的孩子,一位女性出版社推销者的故事。作为第三者的母亲无奈跳海,孩子被母亲丢到了店里,被店主收养。期间男老板最后与推销者发生了感情并结了婚。孩子长大了,打算成为一个作家。但男老板却得重病而亡。围绕书店这个故事发生地,展示了众多的读书者,烘托出整个岛的读书氛围。

在这种文艺清新的菜泡饭中,自然也要用一些书目的浮油加以点缀。出现了马克吐温、门罗等或旧或新等作家名称,以及我明白及不明白的美国作家列表,乃至有《魔戒》以及热门连续剧的名称。此故事的结局是封闭式的,对各色人物的纠葛交代的过度清晰,人物的刻画却很模糊,代入感并不强。

在我看来,只讲书店老板与孩子的故事就行,来点生僻的调调。不要《喜羊羊大战灰太狼》,但好歹要《三体》一回,不要陶朱公,来点老庄。可惜这么一来,留下唯一一条主线后,就成为怪蜀黍与小萝莉的故事了。

读后感1400字:岛上书店读后感


第一次看到这本书时,书上的这样一句话引出了我浓浓的好奇:没有谁是一座孤岛。为什么会有这样一句话呢我因为这句话,买了这本书。当拿到书后,书的腰封上有这样一句话:每个人的生命中,都有最艰难的那一年,将人生变得完美而辽阔。初见这句话时,这难道是本讲风雨过后会见彩虹的书吗或者说是心灵鸡汤的人生范本随后,我便开始了对此书的阅读。这本书的开头并没有如他封面的资料那么让我感兴趣,甚至能够说书的开头是很难懂的,无法明白他到底在讲什么,再加上书中会出现很多长长的名称使我很难对此书感兴趣。我突然想到以前看到的一句话外国人制造出的笑点也是我们无法产生共鸣的。

书中讲的是一位男性书店老板与一个遭遗弃的孩子,一位女性出版社推销者的故事。书中的男性书店老板名叫A.J.费克里。这个男人不是本地人,他与出生在本地的妻子妮可相识于大学,毕业后一齐回到了妮可的家乡艾丽丝岛,用她的一笔钱开了这家岛上书店。但是他的书店不景气,爱妻车祸丧命,价值不菲的古董书也被盗窃,他觉得自己跌入了人生谷底,每日都在酗酒苟活,他最大的愿望就是早日能在昏沉的酒精中麻痹自己苦难的半生,然后就此离去。你仿佛都能从书中嗅出他的酒味、感受到他的颓废,头脑中总是显现出一个穿着棕色的条绒西服、满脸胡茬的待在一个昏暗的房间的人,说不定还是个秃顶,当然这些都是我的幻想。本想书中的他会就此颓废老去。

当书读到第43页时,一切都开始变了,出现了不一样的风景。这一切变化都来源于一个遭遗弃的孩子玛雅。他收养了这个孩子,成为了一名父亲。一旦一个人在乎一件事,就发现自己不得不开始在乎一切事。玛雅一点点融化了A.J.费克里如荒岛般的内心,他变得温和好相处起来,不再是个堕落的鳏夫而是个绅士,是小岛中文学素养最高的人,是一位最好的爸爸。因为玛雅,他的人生充满了期望,同时,玛雅也成为了连接他和小姨子伊斯梅、警长兰比亚斯、出版社业务员阿米莉娅、小镇上的居民之间的纽带,将他的生命与许许多多其他的人串联起来。使他学会了去付出,学会了沟通。再也不是一个沉浸于自己阅读世界的书呆子,他成为一个愿意与人分享好书,分享阅读感受的小岛书店老板。本以为故事会这样开心的发展下去,所有的人会和书来个美丽的邂逅,但是现实很残酷,这位改头换面的书店老板却被诊断出患了罕见的癌症,并在很短的时间内器官衰竭然后离世了。对这样的结局我很感伤,因为我是一个很喜欢完美结局的人,不喜欢悲伤的结局。每次看到这种让人伤感的结局时,我总是感到遗憾,为什么就不能有一个好的结局呢这样一个改头换面的人,为什么要让他再次陷入黑暗中呢!但是,回过神来,却在想费克里的离世,或许并不仅仅仅只有伤感,他在离世之初,他是没有遗憾的离开的。因为在他生命结束之前,他学会了爱,他也感受了别人对他的爱。正如A.J.费里克在本文的结尾所说的一句话:我们不是我们所收集的、得到的、所读的东西,只要我们还活着,我们就是爱,我们所爱的事物,我们所爱的人。所有这些,我认为真的会存活下去。

A.J.费里克因为爱度过了自己最艰难的一年,人生开始变得有信仰,有追求了。他的生活中有了他爱的人和爱他的人。他学会了与人沟通,勇敢的去应对自己的感情。在现实中也是这样,无论是对亲人还是朋友,你只有去爱别人,别人才会爱你。如果你因为从心底害怕自己不值得被爱,才会独来独往,然而就是因为独来独往,才让我们以为自己不值得被爱。爱是相互,有了爱的人,才能坚持着度过自己最艰难的时光。

一本书看完。总觉得遗憾,不能在继续陪伴主角走下去,可人生就该是这样吧,看完一本又要打开新的一本,走入另一个人的人生,陪他一段路,去感受他的情感变化。有时快乐过,拥有过,珍惜过,无怨无悔就够了。

读后感1300字:岛上书店读后感


之前一向在犹豫要不要买这本书的。一般来说,我不爱买那些畅销榜名单上的书,因为觉得无趣,过于通俗。对于书,有时还是很挑剔的。书架里摆着一层专属于青春文学系列的书,那是我中学时期的取向,如今默默地摆在书架里,于我,代表着一个时代的结束,因为我就应不会再去看了。也不爱看外国翻译过来的小说,很简单,因为英文翻译成中文以后,那些文字和语言显得如此枯燥与空白,就好像菜里没有了盐。我也很厌恶各种怎样都记不住的英文名,这让我无法搞懂人物关系和剧情的发展。所以说,《岛上书店》这本书是我多年以后,读的第一本外国小说。

起先是在舅舅那里借来看的,便签夹在书的后篇部分,不明白他是没有看完,还是因为明白了结局不愿看完而停留了在那里。当我读完整本后,我后悔了,停在便签所在的位置就好。很巧,便签所夹位置的后部分,男主人公A.J患上了癌症并死去了,以前有过幸福的女主人公最后离开了岛上书店,能够说是杯具。而之前的部分,说的正是A.J在经历事业中落与丧妻之痛的人生低谷后所得的幸福,来之不易的幸福,那是喜剧。

至少我会认为结局会像韩剧里的主人公一样皆大欢喜,大家都找到了各自的幸福,永远地并完美地生活了在一齐,看来作者没看过韩剧。也许也正是因为这样的结局,岛上书店才有了真正的好处。在女主人公和孩子都离去了以后,在大家纷纷担心书店何去何从的时候,警官和他的后妻,也就是男主人公的前妻姐,最终接手了这个岛上书店。

也许岛上书店的好处就在于无论如何,岛上必须要有书店,无论主人是谁,岛上书店必须要存在下去。为什么因为岛上书店是一个充满了爱和产生爱的地方!有书店的存在,爱就会一向存在下去,对,就是这样貌的。

读这本书的时间花得有些长,没有囫囵吞枣般地看完,看得有些慢,几乎都把每句话很认真地看了一遍,甚至会翻到前面的部分看一遍,就剩没有做标注了,因为我不喜欢在书上画。很多话都写得个性暖心,看着看着就会觉得有一双大手突然间把你的心捂热了,温暖无比。有一句话我个性喜欢:想了解一个人,你只需要问一个问题你最喜欢哪本书很有道理的样貌,然后我把这句话发到了朋友圈里,各式各样的回复,但是很准!书里总是有许多点会莫名让我个性兴奋,比如,每一章节就像个短篇小说一样组成一整部长篇小说,恰巧男主人公很喜欢短篇小说;里面的每一个人都像是主角一样,哪怕是生活糟糕透了,幸福还是会降临的;书里的每句话都好像心灵鸡汤一样,暖暖的,蛮有道理的。

我很喜欢阿米莉亚,男主人公A.J的最后一个妻子,如果能够的话,很想和她做个朋友。隐隐约约中,我在阿米莉亚身上看到了作者,也可能作者就是原型,是我看到作者的相片以后发现的。阿米莉亚对书的热爱与挑剔,让我看到了另一个自己。无论是对书还是音乐,我都很挑剔,只要是我喜欢的,不管是什么途径,我必须要找到。很多人总是说我为什么成天买这么的书,很简单,对我而言,没有什么比书更为值钱,哪怕不吃饭也要省下钱来买书,这就是我。我也更加坚定了,没有什么比兴趣相投更为重要的,就像阿米莉亚和A.J,哪怕初次见面很糟糕,没有什么所谓的一见钟情。我不相信这些东西的,我相信:人与书是一样的,要读下去,才会更了解。

最后明白为什么这书会在畅销榜单里了,也明白为什么这么多人会喜欢上这本书。读完,一向在回味着书中的每一个细节,如果做心电图的话,可能会看到我的心脏像波浪一样跳动着。没有谁是一座孤岛,每本书都是一个世界。书,永远不会过时。

读后感作文1500字:岛上书店读后感


中年丧妻在《围城》中被调侃为文人美事,既省了一笔离婚费用,又多了一份专属自己写诗的心绪。但对于小岛上的书店老板A.J.费克来说,丧妻除了要忍受切肤之痛外,还面临着生活的全面崩溃。自从跟妻子来到小岛,他就一向任性地不参与社区的任何活动,完全躲在自己的阅读世界中。能这样孤冷地在一个小地方安然活着,背后的原因无非是妻子从容地打理好一切日常事务,从书店经营到邻里相处。

当人生遭遇变故时,一般人可能会选取逃离悲哀之地。而像A.J.这种长年愤世嫉俗的人,却是选取留下来,并且以什么事都没发生的面目示人。在妻子意外离世几天后,他准时开店、关店,好像一切如常。然而,夜里却用酒精来打发所有的悲伤与孤独,沉醉在旁人所不明白的软弱之中。

阅读于A.J.究竟意味着什么,在小说《岛上书店》中不甚了了。或许只是生活的习惯,最多也是给予愤世嫉俗一点点的力量。书中用一段长达3百多字的文字来列举了他所不喜欢的书籍,不管流行小说,还是厚重的非虚构文学、先锋色彩的后现代主义、魔幻现实主义,都遭到拒绝,强烈地表述了与世界的格格不入。孤独终老、悲惨地死去,或许是这一类人的命运,现实已经给过一次好运,还会给第二次吗?治愈系的小说当然会,事实上,从主人公书店老板的身份到一个度假小岛环境的设置,就向读者暗示,这将是一次温情脉脉的阅读。小说中最搞笑的段落,就应是A.J.在书店发现被母亲遗留的小女孩,然后帮她换尿布的过程。伶俐、可爱的小女孩玛雅,不能说在瞬间融化了他内心的冰山,但人情的快乐已经蔓延开了。这个39岁的单身男人决定收养小玛雅,由此,他开始跟社区接触,跟人世和好,这种变化虽然勉强,但也合理。而他与30岁出头的图书营销员阿米莉娅因为一本书的共同爱好,而慢慢酝酿的感情,与其说是由读书趣味相同而产生的爱慕,不如说是某种处境中男女感情的自然发生。作者硬是要把中年男女感情处理得那么清淡、简单,不是无视尘世的浑浊、情爱的复杂,而是书就是这本小说的故事线索以及精神归属。

《岛上书店》一共13章,每个章节的名字都是一篇小说(主要是短篇小说)的题目,题目下列有一段主人公A.J.的读书笔记。这些书和读书笔记,悄然穿插在整本小说中,不得不赞叹作者的用心。而帮忙小说叙述推进的则是A.J.收藏的价值四十万美元以上的《帖木儿》(埃德加爱伦坡最早的作品,首印只有五十本),从开头失踪到结尾出现,都是恰逢其时的情节。在宿醉中醒来的A.J.发现能够用来支付自己下半生费用的珍本不翼而飞,却正是他新生的机遇之后他收养一个已经跳海自杀的母亲留在书店的幼童;而当15年后他身患癌症时,前妻姐姐拿出偷窃来的珍本拍卖筹措手术费用,但手术并无法拯救他的生命。小说中所写到的几次死亡只服从情节发展的需要,并无其他的好处,这也是这本治愈系小说为人诟病的地方之一;其间,这本珍本还以前手小玛雅的母亲,一本书就串联起小说中多个人物的不同人生轨迹。

悬疑也是《岛上书店》在治愈系之外的看点,但并不会让读者在阅读过程中,被迷惑所笼罩,它们很自然地出现,简单地揭开。这种节制,有时会被误以为是低智力,其实是一种高明的做法,毕竟它所讲述的重点是,一个濒临自绝的男人如何在生活中一步步走向温情。关于温情,活着的人再怎样孤绝,一般还是乐意看到它浮此刻人世之上,折射着来自人性光辉的一面。但如果所有的温情都要借助书这一符号,那就显得有些可疑。在《岛上书店》中,看到了书、读书、读书会、写书的人,但却很少看到阅读所能抵达的境地,当A.J.在生命的最后这样说到,我们读书而后明白自己并不孤单。我们读书,因为我们孤单;我们读书,然后就不孤单,我们并不孤单时,也许就只剩下虚假的感动了。

如果说在《岛上书店》读出反讽,是有自虐倾向。那么,还是选取去相信书中这样的一段话吧玛雅明白她的妈妈把她留在小岛书店,但是也许每个小孩在某个岁数都会遇到这种事。有些孩子被留在鞋店,有些被留在玩具店,还有些被留在三明治店。你的整个人生都取决于你被留在什么店里。她可不想生活在三明治店。书店总比读书更能迷惑人,这也是《岛上书店》风靡的原因。

作文读后感500字:岛上书店读后感


在阳台上的躺椅上读完了《岛上书店》,天气有些闷热。这就应是孙仲旭最后翻译的一本书,他选取这本书的目的,也许只是为了那种人物背景后的一种淡然的杯具性。看到书的第一面,那写着畅销25国的腰封,就好似看见家门口黄焖鸡的大字招牌:一只鸡的传说。把腰封拿掉后,读感就稳定下来了。那略带陈旧的书店门封面裸露出来,突然就有了一种莫迪里阿尼的调调。

《岛上书店》,一个岛上的书店,倒也没有孤独的风情,大能够想象成一个封闭的小社区等。故事说的是一位男性书店老板与一个遭遗弃的孩子,一位女性出版社推销者的故事。作为第三者的母亲无奈跳海,孩子被母亲丢到了店里,被店主收养。期间男老板最后与推销者发生了感情并结了婚。孩子长大了,打算成为一个作家。但男老板却得重病而亡。围绕书店这个故事发生地,展示了众多的读书者,烘托出整个岛的读书氛围。

在这种文艺清新的菜泡饭中,自然也要用一些书目的浮油加以点缀。出现了马克吐温、门罗等或旧或新等作家名称,以及我明白及不明白的美国作家列表,乃至有《魔戒》以及热门连续剧的名称。此故事的结局是封闭式的,对各色人物的纠葛交代的过度清晰,人物的刻画却很模糊,代入感并不强。

在我看来,只讲书店老板与孩子的故事就行,来点生僻的调调。不要《喜羊羊大战灰太狼》,但好歹要《三体》一回,不要陶朱公,来点老庄。可惜这么一来,留下唯一一条主线后,就成为怪蜀黍与小萝莉的故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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