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加大两个力度,营造浓厚氛围
一方面,切实加大了领导力度。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对试点工作进行了专题研究,成立了以县长为组长的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各乡镇党政主要领导为试点工作第一责任人,对纪检、监察、法院、公安等职能部门在试点中的职责进行了具体分工。制订和下发了《关于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依法行政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关于规范人口和计划生育依法行政的实施意见》、《**县社会抚养费征收实施细则》、《**县关于开展社会抚养费非诉执行工作的实施办法》等14个文件。召开了试点工作动员大会,成立了人口和计划生育常年巡回法庭,安排了试点工作专项经费,为试点工作顺利开展奠定了扎实的组织基础。
二、抓住一个重点,推动工作发展
社会抚养费征收是计划生育依法行政工作的重点和难点。试点中,我们把社会抚养费征收非诉执行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加以突破,推动工作发展。主要从五个方面努力:
第一,规范执法文书。实行“一人一档案”,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做好问话笔录及取证工作,建立规范的执法文书,使非诉执行工作主体合法、程序合法,避免了因程序上的不规范而影响案件的执行。
第二,遴选非诉对象。明确规定每个乡镇须遴选出3—5个家庭条件较好、社会影响大、夫妻双方在家、有能力交纳但又拒不交纳社会抚养费的“重点户、难点户、神通户、钉子户”作为非诉执行对象,既可顺利执行,又可产生震动效应。秀谷镇里吴村熊建辉、郑花夫妻20xx年违法生育一胎,以建房借债为由拒不交纳社会抚养费,其他村民交纳还受其辱骂和嘲笑,在群众中产生很大负面影响,在试点期间将其社会抚养费一次性全额非诉征收,达到“执行一案,教育一片,震动一方”的效果。
第五,坚持分类指导。鉴于各乡镇征收社会抚养费基础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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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跟进三项措施,实行综合治理
三是强化流动人口管理。我县每年有近万名育龄妇女在外流动,成为人口计划生育管理的热点和难点。试点中,我们制定《**县流动人口管理办法》,健全工作机制,切实加强管理。一是采取乡村干部责任到人、每人包若干个流动人口重点管理对象的办法,主动与流动育龄群众本人或亲友保持密切联系,这样不仅有利于提高寄证率,还有利于做到流动人口“四个清楚”。二是主动与流入地加强联系,及时进行信息沟通和反馈,经常派员到流出人口聚集地进行跟踪服务和管理。三是全方位开展了一次免费“流动人口直通车零距离服务”活动,包括计生技术、政策咨询、环孕情检查等优质服务,同时跟进流入人员管理和服务,使受服务群众达4万余人次,深受群众好评。四是印发6万份《致全县外出育龄妇女一封信》至每个育龄妇女手中,要求育龄妇女外出前必须落实“六个一”的管理(即办理一份《婚育证明》、签订一份外出合同书、进行一次健康检查、约定一个联系方法、落实一项节育措施、外出三个月以上寄回一份环孕检证明),大大提高了办证率和寄证率。今年以来,全县环孕检寄证率达93%,《婚育证明》办证率和合同签订率均95%,网上信息反馈率位居全市前列。
四、规范五项管理,提升工作水平
一是依法规范行政行为。聘请资深律师为县人口计生委的常年法律顾问,严格实行亮证执法、按程序执法。制订《社会抚养费征收流程图》、《计划生育非诉执行流程图》、《执法人员工作规范》,规范了执法行为和办事程序。
二是依法规范社会抚养费“收支两条线”管理。抽调县纪检监察、审计、财政、人口计生委组成联合工作组,对各乡镇社会抚养费征管用情况进行了一次全面的清查核实,实现了社会抚养费“收支两条线”一次性落实到位。同时落实了社会抚养费在3个工作日进库、每月28日全额上缴县财政专户的管理模式,从根本上杜绝了“划片征收”、“片收片管”、“放水养鱼”等现象发生,有效地防止了资金流失。
三是依法规范生育证审批。严格生育证审批发放程序,《一胎生育证》实行个人申请、村(居)委审核、乡镇审批;《再生一胎生育证》实行个人申请、村(居)委审核、乡镇把关、县计生委审批。生育指标实行全面公开,《再生一胎生育证》公示发放。
四是依法规范技术服务。严格实行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和人员“三证”资格,并在批准的机构中执业。
五是依法规范管理制度。制定《**县人口和计划生育依法行政工作制度》,对涉及计划生育依法行政的持证上岗、执法程序、执法监督、评议考核等15个方面的问题进行了规范。同时,还规范了资料和档案管理,对所有违法超生对象和外出流动人口,实行“一人一档案”、“一人一台帐”管理办法。
虽然我县试点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工作中还存在许多问题和不足,离上级的要求还有很大的差距。我们将以这次会议为动力,积极借鉴兄弟县(区)的好经验、好做法,进一步理清工作思路,完善工作举措,加大工作力度,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真抓实干,为争创全省优质服务先进县奠定坚实基础,为20xx年进入全省人口和计划生育依法行政、便民维权试点县而不懈努力,为实施我县赶超发展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
人口和计划生育依法行政试点经验介绍责任编辑:飞雪 阅读:人次人口和计划生育依法行政示范街道典型材料
人口和计划生育依法行政示范街道典型材料第2页
规范计划生育管理。将计划生育工作中心下移到各社区,把计划生育纳入居民自治。各社区都实行了政务公开,将生育情况、违法生育处理情况等事项定期公开,生育政策、奖励优惠政策以及有关计划生育办事程序长期公开。一、加强宣传教育,转变群众婚育观念
大力营造计划生育宣传教育氛围,采取刷新国策门、国策碑、制作广告牌、宣传栏、在公路沿线和人群集中的公共场所、居民点墙壁刷写新的宣传标语等多种形式,充分发挥广播、电视、《张掖日报》等新闻媒体、镇村婚育学校宣传教育阵地作用,广泛深入宣传计划生育政策法规知识。一是结合镇村计生专干每月入户访视及育妇环孕检,开展面对面宣传。二是利用逢五赶集、世界人口日等有利时机,适时开展计划生育政策法规宣传教育活动。三是以人口学校为阵地,采取集中办班培训的方式,对村计划生育管理员、社自管小组长及育妇进行集中培训,计划于
3、
5、
7、9月集中办班4次,提高计生干部工作能力和重点对象的政策知晓率。四是刷新宣传标语,在公路沿线和人群聚集地刷写新的宣传标语,力争全年刷写新标语200条。
二、完善基础建设,夯实计生工作基础
一是加强阵地建设。按照村村建成一个生育文明综合活动室的要求,进一步加大村级阵地建设,今年计划新建大寨、宣威两个规范化的村工作室。充分发挥计生协会作用,对作用发挥不好的协会抓好组织整建,对原有的会员进行一次梳理,活跃协会组织,增强协会凝聚力。二是加强干部队伍建设。调整完善村级计生领导小组及协会组织,加强村级计生管理员队伍建设,配好配强社自管小组长,进一步落实职责、报酬,完善宣传、服务、管理等各项制度。加强计生办内部行风、队伍、思想作风和能力建设,加强日常管理,提高干部素质,严格考核制度,逐步建立优胜劣汰的用人机制。三是加强信息化建设,强化对微机操作的培训,突出提高信息员的综合素质,坚持以应用促发展的原则,以实现工作手段现代化为目标,加强完善WIS系统基础信息的采集、审核、录入、上报、变更、反馈等工作,进一步提高人口信息化建设和应用水平。
三、强化工作措施,提高计生工作水平
以整顿和规范生育、节育秩序为核心,确保低生育水平稳定。一是狠抓政策外生育,加大早婚早育和计划外生育的清理打击力度;二是建立健全符合再生育对象干部承包责任制,继续采取盯紧看牢包死责任措施,加强孕情跟踪和服务工作,严把性别比选择关,降低出生人口性别比;三是狠抓四项手术及时到位。做到有一例做一例,一例不漏;四是加大计生案件查处力度。对非法进行胎儿性别鉴定、非法引流产、非法接生、非法取环、非法销售终止妊娠药物等违法案件,实行有奖举报,一查到底。
四、突出工作重点,集中解决突出问题
一是开展出生人口性别比专项治理。根据《关于专项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失调彻底扭转我区计划生育工作被动局面的意见》、《张掖地区遏止出生人口性别比失调地暂行办法》等文件,采取盯紧看牢包死责任措施,分片承包,定期上门、定点接生等一系列有效措施,对重点生育对象进行全程跟踪服务,严格控制人流引产现象的发生,严厉打击利用B超等现代医学手段非法鉴定胎儿性别的违法行为。二是开展流动人口与计划生育专项治理。建立健全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协作管理、信息交换、信函协查、重点对象待查、通讯联系、服务证明回寄等一系制度,及时建立流动人口动态档案,强化对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管理。三是加强以社会抚养费征收为重点的行政执法工作。推进依法行政,全面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根据《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以及《张掖市计划生育行政执法文书汇编》,规范行政执法程序和法律文书,严格按照法规办事,大力推进依法行政、文明执法,加强依法管理。同时,加强与司法部门的协作配合,加大计划生育社会抚养费征收力度,全面提高依法行政工作的水平。
五、落实优惠政策,完善利益导向机制
严格按照政策要求,全面落实奖励扶助、二女结扎户养老储蓄、关爱女孩两免一补、特殊困难家庭救助等计生奖扶政策,完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引导群众改变婚育观念,推进计划生育工作再上新台阶。
六、坚持改革创新,全面提供优质服务
着眼于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以满足育龄群众需求、提高群众满意程度为目标,以技术服务为重点,开展以避孕节育、优生优育和生殖保健为主要内容的系列化服务,努力提高群众避孕节育措施的落实率、及时率、有效率,使计生服务所向着环境优雅、技术优良、服务优良、群众满意的目标发展,切实为生育对象和育龄群众提供优质服务。继续开展生育文明示范村创建活动,继续深化婚育新风进万家和生育文明进新村活动,为构建和谐社会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
xx村人口与计划生育村规民约
为建立人口与计划生育村为主的长效机制,进一步落实广大村民依照计划生育政策、法规及村民自治章程,通过民主决策、民主监督,对婚姻、怀孕、生育、节育等婚育行为进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计划生育管理体制,促进全村人口与计划生育健康发展。经全体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特制定以下村规民约。[公文写作网新农村十一五3.15报告述职汇报党建党委组织人事宣传和谐信访廉政演讲竞职文化旅游税文章- 找文章 到公文写作网新农村十一五3.15报告述职汇报党建党委组织人事宣传和谐信访廉政演讲竞职文化旅游税]
一、每个村民要学习宣传党和国家的计划生育方针、政策,自觉履行计划生育义务。
二、未婚青年必须自觉参加婚前相关优生优育知识培训,实行晚婚晚育,严禁早婚早育。
三、符合生育一孩政策的夫妇,必须要先依法登记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严禁未婚先孕。已达法定婚龄未依法取得夫妻关系怀孕的,14周内预征社会抚养费2500元,及时补办证件,14周以外原则上要求终止妊娠。
四、符合计划生育条例二十条规定,可以再生育对象且前一个子女满3周岁或女方满26周岁,必须要先领证后取环再怀孕,未领生育证怀孕的,14周以内预征社会抚养费500元,及时补办生育证,14周以外原则上要求终止妊娠。
五、计划生育待孕育妇,怀孕后必须及时向村报告孕情,怀孕3个月后一律不得外出,必须在家待产,自觉接受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隐瞒孕情超过14周要求终止妊娠。
六、实行定点分娩。生育地点为本县范围内的医疗、卫生、保健机构及计划生育服务站。县外生育或在家分娩视作生育不定点,合同履约金一律转为罚金。
七、严禁非医学需要进行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生育。计划内自然流产的必须有县、乡医疗卫生机构出具的有效证明,且在12小时内报告村书记、主任及计生专干,否则一律视为选择性生育,属一孩的视作已生育一孩,属二孩的取消生育指标,并相应落实上环或结扎手术。
八、生育一孩后的已婚育龄妇女,生育后42天以外,70天以内(剖宫产6个月风)必须自觉落实上环或皮埋手术,脱环、环位下移、政策外引流产要在60天内落实上环手术,生育二孩的已婚育龄妇女,生育后在60天内要自觉落实女扎手术,女方有禁忌症的要落实男扎手术。凡“四项手术”不及时到位,按计划生育合同有关条款予以征收合同违约金。
九、49周岁以下的已婚育龄妇女必须接受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无措施、上环、皮埋、男扎、女扎不到一周年的已婚育妇每年必须接受村专干四次孕检,属上环对象应接受乡服务所技术人员两次环检和一次生殖健康检查。每缺一次或逾期不到位,按照计划生育管理合同予以处罚,每逾期一周加倍处罚。
十、流出人口必须要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流出未婚男女青年,批生待育育妇,49周岁以下上环、皮埋、男扎、女扎不到一周年的育妇,外出前必须要与村民委员会签订一份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合同,留下一个外出地址,落实一个担保人,明确一个包保人,新婚、无孩、双农独女育妇须每半年回乡进行一次孕检,并与村包保责任人见一次面。逾期未参检或未按规定返乡参检的按照计划生育合同规定予以兑现违约金,每逾期一周加倍处罚,连续两次以上未参检的按政策外生育处理。
十一、每个村民必须自觉履行计划生育义务,服从计划生育统一管理与服务,接受群众的监督。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有村包组村干(村包保责任人),村民组长,亲属负责帮助落实,所需费用由对象户承担。
十二、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夫妇,不享受农村奖扶、扶贫贷款、保险、子女入学、参军、就业等优惠政策,不得评为遵纪守法户、文明户。
举报电话:
xx村民委员会
二OO五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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