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腐倡廉建设创新力打造心得体会

即使是读同一本书,不同的人都会不有不同的心得。心得是自己的理解,也可以是自身受到的感悟和启发。在日常的生活中,大家都写过心得体会吧,心得体会能够让人头脑更加清醒,目标更加明确。你是否会写相关心得体会呢?小编特地为你收集整理“反腐倡廉建设创新力打造心得体会”,供你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创新是社会发展进步的潮流,是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的强大动力。全面落实第十七届中央纪委第六次全会精神,推动反腐倡廉建设不断取得新成效,必须坚持在继承中创新,在创新中发展,把握创新原则性,注重创新系统性,提高创新实效性,使我们的工作更加体现时代特色、更加顺应群众期待、更加富有实际成效。

创新必须科学引领。反腐倡廉建设创新是一项探索实践活动,必须坚持用科学理论来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使创新始终沿着正确的方向发展。要强化服务大局的理念。把反腐倡廉建设放在党委、政府工作全局中谋划和推进,找准切入点和突破口,不断创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思路、内容和举措。要强化以人为本的理念。增强群众观念,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把解决反腐倡廉建设中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作为着力点,及时回应群众期盼和社会关切,尊重群众首创精神,夯实创新工作的群众基础。要强化注重实效的理念。突出实践特色,将科学理论与创新实践、上级要求和本地实际有机结合起来,从实践中发现问题,在实践中寻找办法,用实践来检验创新成效,真正做到创新来源于实践,又回归于实践,确保取得实效。

创新必须系统谋划。反腐倡廉建设是复杂的系统工程,推进反腐倡廉创新,必须整体规划、统筹推进、协调发展。要正确处理继承和发展的关系,注重衔接,合理扬弃,推动事业前后相连、持续发展。对探索总结出的各项创新成果,要进一步拓展工作内涵,抓好完善提高,不断推陈出新。要正确处理整体和局部的关系,坚持点面结合、条线并重,既注重单项工作的探索创新,又力求面上的整体推进,充分发挥体系建设在推进反腐倡廉建设中的统领作用,不断丰富和充实惩防体系框架内容,统筹推进教育、制度、监督、改革、纠风、惩治各项工作。要正确处理当前和长远的关系,既创新举措着力解决突出问题,又创新思路努力构建长效机制,不断巩固提高创新成果,彰显放大创新成效。

创新必须突出重点。反腐倡廉工作面广量大,各项任务千头万绪,需要解决的问题很多,能够创新的空间很大,只有瞄准目标,突出重点,集中力量,强势突破,才能产生创新的最大效应。我们要注重加强对重点领域突出问题治理工作的创新,从工程建设、土地开发、国有资产管理等问题易发多发领域入手,查找原因,堵塞漏洞,努力在创新重点领域预防腐败工作机制上求突破。要积极适应人的心理活动规律和不同岗位的特点,着力探索因人而异、因岗而变、分类分层教育的方法,提高教育的针对性、说服力。要围绕制约和监督权力,继续深化行政审批、财税管理、干部人事、金融、投资、司法、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等领域的各项改革,用制度管权管人管事。要注重查办案件工作的创新,深入研究新形势下腐败案件发生的特点和规律,积极探索、及时揭露、发现和查处违纪违法案件的新途径新办法,不断提高办案工作质量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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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腐倡廉心得体会-谈谈反腐倡廉理论和实践的创新


反腐倡廉心得体会-谈谈反腐倡廉理论和实践的创新
“实践没有止境,创新也没有止境。我们要突破前人,后人也必然会突破我们。这是社会前进的必然规律。”党的十六大报告的这段话,一语中的地说明了为什么要“创新”、什么是“创新”、以及应该怎样“创新”的问题。
当然正在深入开展的反腐倡廉,离不开创新,也必须突出创新。邵道生先生的《要“不断推动反腐倡廉理论和实践的创新》的文章,应该说抓住了问题的关键。正如吴官正同志所说的:“坚持制度建设、制度创新,是加强党内监督工作的根本途径,也是党内监督工作持续、深入、健康发展的重要保证”,“《条例》正确处理继承与创新的关系,突出了制度建设在党内监督中的核心作用”。
对于为什么不断深入开展的反腐倡廉工作离不开理论创新、也必须突出理论创新的问题,邵先生在文章中谈到了五个“因为”。笔者在此想谈的个人体会,是反腐倡廉理论和实践创新的着力点、着眼点和关节点。
反腐倡廉理论创新的着力点。近年来,在党中央的坚强领导下,我国的反腐倡廉工作取得了飞跃的发展,尤其抓住了制度建设这个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长期性的“牛鼻子”。这不仅是对长期开展的反腐败斗争实践进行总结的结果,而且也是不断发展的反腐倡廉理论的创新的结果,是与时俱进的产物。实践证明,“加强党内监督必须有严格的制度,保证监督的质量和效果”,“党内民主是党的生命,也是党内监督的基础,对人民民主具有重要的示范和带动作用。党内民主的状况影响和制约着党内监督工作的水平,如果党内民主发扬不够,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气氛不浓,监督就不可能落到实处”。因此,《条例》规定了一系列具体的监督制度。这些制度有的是对过去的规(更多精彩文章来自“秘书不求人”)定作了充实和完善,如“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重要情况通报和报告”、“民主生活会”、“信访处理”等;有的是把近年来实践中的好做法、好经验上升为制度加以规定,如“述职述廉”、“巡视”、“谈话和诫勉”、“舆论监督”等。《条例》还对“询问和质询”、“罢免或撤换要求及处理”作出了规定。由此可见,当前反腐倡廉理论创新的着力点,应该是对实施党内监督理论的总结、归纳、完善、提升以及“突破”,使各级党政领导干部从心底里都能搞清楚,为什么“党内民主是党的生命”、为什么它“对人民民主具有重要的示范和带动作用”、以及为什么“党必须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等诸多重大且现实的理论问题。
反腐倡廉实践创新的着眼点。当前反腐倡廉实践创新的主要着眼点应该在哪里?笔者认为,既然党中央公开颁布且已开始具体实施的《条例》已经明确规定出了一系列具体的监督制度(有的是对过去的规定作了充实和完善,如“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重要情况通报和报告”、“民主生活会”、“信访处理”等;有的是把近年来实践中的好做法、好经验上升为制度加以规定,如“述职述廉”、“巡视”、“谈话和诫勉”、“舆论监督”等。还对“询问和质询”、“罢免或撤换要求及处理”作出了规定),那求真务实地切实将这些制度规定付诸实施、落实到加强新世纪党的自身建设的伟大实践过程中去,应该就是当前反腐倡廉实践创新的主要着眼点。笔者认为,“不论你怎么说,就看你怎么干”。说一千道一万,对于各级党政领导干部来说,当前能否求真务实地着眼于对《条例》及其一系列制度规定的具体实践,是对其是否真心实意地坚持“三个代表”的最好检验,是对其是否在思想上切实与中央保持一致、始终坚持“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的最好考察,是对其是否真实地具备领导能力、领导素质、领导资格的主要考核标准。
反腐倡廉两大创新的关节点。没有及时进行理论思考和归纳总结的实践,可能是蛮干,可能出现漫无边际、缺失明确目标方向的状况,不会有实际的效果;而缺乏实践(或是不愿意紧密地去联系实际、游离于实践之外)的理论,则必然是无根之树、无本之源,不外乎“山间竹笋”、“墙上芦苇”,也不会有什么实际的效果。因此,不论是反腐倡廉的理论创新也好、实践创新也罢,关节点就在“结合”。本着“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不断循环往复的科学认识原理,反腐倡廉的实践创新,是反腐倡廉理论创新的基础;反腐倡廉的理论创新,是反腐倡廉实践创新的提升。用胡锦涛同志提出的要求来说,那就是要“求真务实”。这种求真务实,正如吴官正同志最近强调的:“《条例》公布后,一些同志担心这个条例能不能落到实处。这一点确实非常重要。贯彻实施《条例》,关键在抓好落实。各级党委要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精神,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把学习贯彻《条例》作为一项长期任务,切实抓紧抓好。要采取多种形式,认真学习和大力宣传《条例》,使党的各级领导干部精通《条例》,全党同志熟悉《条例》,全社会了解《条例》。党的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要切实担负起所在地区、所在单位开展党内监督的领导责任,抓好各项监督措施的落实。各级纪委要协助党委组织协调党内监督工作,加强对党内监督工作的督促检查,同时自觉接受党组织、广大党员、人民群众和舆论的监督,促使党内监督工作健康发展,努力取得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新成效”。无疑,这是当前检验我们各项工作的一条重要标准。
十六大强调: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是我们党坚持先进性和增强创造力的决定性因素。与时俱进,就是党的全部理论和工作要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于创造性。能否始终做到这一点,决定着党和国家的前途命运。人们普遍相信,有党中央的坚强领导,有全体党员干部的积极主动,有广大人民群众的支持监督,只要不断坚持理论创新和实践创新并使之有机结合,我们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必定会取得令世人瞩目的巨大成就,也必将会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伟大实践过程中发挥出越来越强的保证和助推作用。




反腐倡廉建设工作心得体会


创新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课题,也是纪检监察工作深入开展的活力所在。新的形势赋予纪检监察工作新的内涵,只有用创新的思维和举措,破解工作难题,才能真正把握工作的主动权,不断实现量的积聚和质的提升。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创新,需要正确把握三个方面的关系。

一是实用性与新颖性的关系。实用性是创新的基础。创新的目的是切实对工作发挥作用,而不是摆“花架子”、做“表面文章”,绝不能为了创新而创新。反腐倡廉建设需要真正意义上的创新,不论是理念、制度还是方法,必须在实际落实中容易操作、可行性强。因此,要通过对一些腐败现象进行深入具体的剖析,从现有的规章制度中找出漏洞,进行有针对性的修订完善,使新出台的制度内容明确、对准目标,真正起到指导实践、规范行为的作用。当然,注重实用性,并不排斥新颖性。新颖性不仅包括制度、措施本身之“新”,而且意味着以新的工作方式、新的传播手段来增强宣传效果,以喜闻乐见的形式,为广大干部群众所认可、所接受。这要求我们在坚持实用性的前提下,增强创新举措的“新颖性”,做到实用性与新颖性的统一,让党员干部看到更为严谨、更为科学的创新。

二是抓原创与善借鉴的关系。创新的核心是讲究“原创”,做到在谋划上有新点子、推进上有新路子、成效上有新样子,不断开创反腐倡廉建设新局面。但是,“原创”并不是“闭门造车”。任何一项创新,都是在现有制度、措施基础上来谋划新的思路,推出新的举措。因此,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创新既要善于“人无我有”,又要勇于“人有我学”,积极借鉴先进地区行之有效的创新经验和成果。这样,既可以避免走弯路,实现抄近路,又能够节约人力、物力和时间,从而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在吸收借鉴的基础上,要与本地实践相结合,寻求进一步做好工作、创造创新的途径,既不照抄照搬别人的经验、做法,又要吸收别人创新的精华为我所用。

三是抱“西瓜”与捡“芝麻”的关系。所谓“西瓜”,是指那些对多个领域产生重要影响的重大创新成果。而“芝麻”,则是指那些仅涉及某个领域或环节、影响面较小的创新。从宏观上讲,反腐倡廉建设创新要着眼工作全局,关键要通过出台重大的创新性制度来完善惩防体系,使反腐倡廉更好地融入大局、服务大局。从微观上讲,任何一个重大的管理机制,都需要有一系列小的制度做基础才能充分发挥作用。所以说,制度创新中的“大”与“小”是相辅相成的,不能“抓大不顾小”,也不能“抓小不顾大”,必须把“大”与“小”结合起来,做到既抱“西瓜”,又捡“芝麻”。一方面要立足于惩防体系建设,瞄准重点领域和突出问题,不断加大创新力度,用以影响和促进整体工作;另一方面,又应针对各个领域的不同特点,以点点滴滴的微小创新,通过日积月累来编织惩防体系之网。

以改革创新精神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心得体会


以改革创新精神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心得体会

以改革创新精神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心得体会
胡锦涛总书记在第十七届中央纪委第二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指出,要继续抓住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这个重点,着力加强反腐倡廉建设。对此,我们一定要在坚持做到“四个结合”的基础上,以改革创新精神扎实推进反腐倡廉建设。
坚持加强思想道德建设与加强制度建设相结合。正确的教育引导可以使人自觉从善,严格的制度约束可以使人不能作恶。加强反腐倡廉建设,必须不断强化教育的基础性作用,通过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理想信念教育、正确的权力观教育、党风党纪教育以及廉洁从政和艰苦奋斗教育等,促使党员领导干部提高思想政治素质,不断形成有利于反腐倡廉建设的思想观念、文化氛围。同时,要着眼于反腐倡廉建设面临的实际问题,进一步完善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行为规范,进一步增强( )廉洁从政规范的前瞻性和包容性;加强纪检监察机关职责权限、工作制度、工作程序等方面的法规制度建设,不断完善审理、申诉复查等制度,严格规范执纪办案行为;进一步完善民主集中制的各项制度,提高“四公开”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建立健全用制度管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规范从政行为的长效机制,使决策更加科学、执行更加顺畅、监督更加有力,既保证权力高效运行,又保证权力正确行使。
坚持严肃查办大案要案与切实解决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相结合。要突出办案重点对象和重点领域,努力突破一些大案要案和典型案件,充分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同时,要坚持以人为本、改善民生的执政理念,恪守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基本要求,把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紧紧围绕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进一步加大专项治理力度,重点解决生态环境保护、食品药品质量、安全生产、征地拆迁、上学就医等方面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拓宽群众诉求渠道,切实把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各项政策落到实处。
坚持廉政建设与勤政建设相结合。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目标,就是促使我们的干部既干净、又干事。要继续抓好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的落实,发现苗头性问题早打招呼、及时提醒,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对严重的顶风违纪行为要严肃查处,决不姑息。同时,要坚持正确的政绩考评标准和用人导向,建立健全有利于干部干事创业的有效机制。要围绕打造廉洁、高效和服务型政府,切实加强行政效能建设,完善绩效管理制度,健全政府责任体系,规范细化行政自由裁量权,加大行政执法过错和部门首长责任追究力度,不断提高政府的执行力和公信力,进一步优化经济发展环境。
坚持加强对干部的监督与发挥干部主观能动性相结合。要严肃党的政治纪律,重点加强对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特别是党的十七大各项决策部署情况的监督检查,围绕重大项目建设、节能减排等情况加强监督检查。坚决纠正违反政治纪律的行为。要认真落实党内监督制度,不断完善巡视督查、责任制考核、述职述廉等制度,积极探索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监督的有效办法。同时,要坚持宽严相济,严格区分一般错误和违纪违法的界限,严格区分改革中因缺乏经验出现的失误和违纪违法的界限,及时为受到错告、诬告的同志澄清是非,使他们放下包袱、轻装上阵,支持他们锐意改革、大胆创新,更好地发挥主观能动性。(作者系辽宁省辽阳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

反腐倡廉警钟长鸣---反腐倡廉心得体会


反腐倡廉警钟长鸣---反腐倡廉心得体会
3月29日下午,公司组织全体员工观看了“北京市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展”,此次展览以图文并茂的形式,重点展出了近几年来北京市各级纪检监察和司法机关查处的典型案例。这些案例涉及国有企业、党政机关、金融、工程建设等领域。进入展区的第一个案例,是原北京市首都公路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毕玉玺受贿和私分国有资产案。此案的导言为:“高速腐败,人生路上亮红灯”。展板将毕玉玺案件的全过程作了再现,向人们展示了一个党员领导干部如何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利用手中职权逐步走向腐败堕落的经过。展板上展示出毕玉玺向党组织忏悔时痛哭流涕的照片。毕玉玺的忏悔发人深省,虽然他也是曾经多年受党教育的领导干部,但由于长期不认真学习,不认真改造世界观,不接受监督,放纵自己,思想上逐渐发生变化,从工作上的懒惰,生活上的贪图享受到极端自私个人主义。随着地位的提高,权力的增大,私欲恶性膨胀,目无党纪国法。从而逐步走上犯罪的道路。展出的案件中,有的利用职权收贿受贿,有的罪犯为亲情犯罪,有的进行权色和权钱交易,有的不择手段侵吞国有资产,有的因个人贪利给国家造成巨大损失。不同岗位的典型案例,个个发人深省。在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中,警示教育和先进性教育相结合很有现实意义。观看这次展览,对于我们党员始终保持清醒头脑和高度警觉,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构筑牢固的思想道德防线和党纪国法防线,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非常有益。
共产党不允许任何人有超越宪法、法律的权力。唯有如此,才能纯洁党的组织,保持党的先进性,提高党的战斗力。典型案例中案犯的查处,充分反映了党中央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精神,大兴求真务实之风,继续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决心和力量。典型案例向我们敲响警钟,我们要加强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改造,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作为一名共产党员应该认真学习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认真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提出的“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艰苦奋斗、廉洁奉公,把最广大人民的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立足点。时刻按照党员的先进性标准要求自己、约束自己,做一名清正廉洁、遵纪守法的共产党员。
反腐倡廉警钟长鸣---反腐倡廉心得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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