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季除四害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政府组织、地方负责、部门协调、群众动手、科学治理、社会监督”的方针;坚持环境卫生治理为主、药物消杀为辅的综合防制原则;通过孳生地治理,化学防制和生态防制,不断降低“四害”密度,降低传染病发生和流行。
二、工作范围
集镇建成区内的社区(镇郊村)、住宅小区、公共地带和所有机关事业单位。
三、职责分工
(一)镇爱卫办
负责全镇除四害活动的组织协调和检查督办。
(二)镇集镇建成区内所有机关事业单位、居委会、镇郊村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镇集镇建成区内所有机关事业单位、居委会、镇郊村负责本辖区的除四害工作。包括:辖区四害孳生场所调查;除四害活动的组织实施和检查督办;除四害活动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
各机关事业单位、居委会、镇郊村要在集镇建成区设置灭鼠毒饵站。集镇建成区范围内的每个村(社区)设置灭鼠毒饵站暂定300-400个(视面积大小),具体数量由各村(社区)、单位按附件1、附件2的要求调查摸底,最后以勘测设计和实际安装的数量为准;公共地带灭鼠毒饵站设置数量由镇村镇办调查摸底,最后以勘测设计和实际安装的数量为准。各单位毒饵站安装分布图留档并上报镇爱卫办,镇爱卫办汇总后上报市爱卫办。
(三)镇直主要职能部门
按照行业管理原则,承担相关职能。镇村镇办负责镇区建筑工地、公园、广场和主次干道雨水管网、绿化带、镇区垃圾箱(场、中转站)、公共厕所等场所的环境整治和除四害工作,确保上述场地四害密度达标,三防设施落实;负责督促物业管理型居民小区做好环境整治和除四害工作。镇中心学校负责镇区所有学校、幼儿园的环境整治和除四害工作,确保校园四害密度达标,三防设施落实。镇工商所负责集贸市场及市场经营户的环境整治和除四害工作,确保市场及经营户四害密度达标,三防设施落实。镇动物检验检疫站负责督促食品公司做好环境整治和除四害工作,确保四害必须达标,三防设施落实。镇食药监管所负责食品生产、流通、消费环节企业(经营户)的环境整治和除四害工作,确保其四害密度达标,三防设施落实。镇卫生院防疫站负责对镇区医疗卫生计生单位做好环境整治和除四害工作,确保其四害密度达标。负责除四害活动的技术指导、培训、杀灭前后的密度监测、档案资料收集整理工作。负责督导镇区经营性公共场所和供水(含二次供水)单位做好环境整治和除四害工作,确保上述场所和单位四害密度达标,三防设施落实。
四、开展除四害集中活动
(一)整治环境卫生
1.搞好环境卫生。清理室内外杂物,清除院内外杂草,堵塞鼠洞,用水泥封堵抹平建筑物孔洞和缝隙,减少老鼠蟑螂隐蔽场所。
2.清除垃圾、改造旱厕。垃圾、粪便是蝇类孳生的理想场所。环卫部门要及时清运垃圾,定期冲洗垃圾箱内壁(角),做好垃圾箱、厕所周围的地面硬化。对公共旱厕和居民户旱厕进行改造。
3.消除各类积水。积水是蚊虫孳生的必要条件,外环境要做好翻缸倒灌、平洼填坑、清除废弃器皿等相关工作;在建筑工地、地下室等处要及时排除各类无用积水;及时疏通下水道、沟渠、河道,保持水流畅通。
(二)完善防害设施
1.防鼠设施。(1)外环境设置毒饵站。(2)室内重点部位(通风口、下水道口)设防鼠网,网眼小于6×6mm;粮库、副食超市货物进出口、饭店、食品加工企业原材料仓库等应设高度不低于60厘米的挡鼠板;食品加工经营、餐饮业操作间、原材料仓库、单位食堂,医院、卫生室(所)的中药房以及幼儿园、农贸市场等重点单位、场所设鼠夹、粘鼠板等。
2.防蚊、蝇设施。配齐重点单位、重点场所的纱门、纱窗、风帘及灭蚊蝇灯等防蚊蝇设施,出售熟食品摊点设防蝇罩。
3.防蟑螂。堵三眼,即用水泥、油灰等堵塞水管、煤气管道、暖气管道等通过的孔眼。封六缝,即用水泥、油灰等封闭墙缝、地板缝、门框、窗台、水池、炉台的所有可容蟑螂孳生的缝隙。
(三)搞好物理防制
1.灭鼠。可用粘鼠板、鼠夹。
2.灭蚊蝇。灭蚊蝇可安装使用灭蚊灯、灭蝇灯;还可用粘蝇纸、蝇条、蝇拍、捕蝇笼等方法灭蝇;入口处可设置纱门、纱窗、风帘、风幕。
3.灭蟑。将粘蟑纸板放在蟑螂经常活动的地方;还可用开水直接浇灌各处的缝洞和角落,烫杀隐藏在其中的蟑螂。
(四)实行化学杀灭
1.化学杀灭方法
(1)灭鼠。采用抗凝血剂湨敌隆毒饵,统一时间进行集中消灭。在专兼职灭鼠技术人员或投药员的指导下,每个毒饵站放置20-30g左右的毒饵,日投夜查,按照吃多少补多少,吃光加倍的投药方法,每3天补投一次,确保毒饵站内毒饵足量。投放毒饵做到“四不漏”(即镇不漏单位和社区、单位和社区不漏居民户、居民户不漏房间、室外不漏空地),毒饵覆盖率、投药到位率和毒饵饱和率达到100%,切实保证灭鼠效果。
(2)灭蚊、蝇。灭蚊:水体杀蚊幼剂选用1%双硫磷杀虫颗粒剂;户外空间杀成蚊剂选用10%烯丙氯菊酯乳剂或毒死蜱乳油;家庭室内喷洒剂选用市售气雾剂。
灭蝇:垃圾类孳生地可选用毒死蜱乳油按1:100稀释后对墙面进行滞留喷洒,杀灭蝇蛆和成蝇。旱厕粪便类孳生地按每厕每次投灭蝇王20克的剂量,每隔20-30天投药一次,杀灭粪便中的蝇蛆。餐饮、农贸市场 、食品加工、酿造发酵、屠宰等重点场所外环境化学杀灭选用毒死蜱按1:100稀释,对以上重点场所周围50米内的墙面、绿化带每10天喷洒一次;室内可选用粘蝇纸或市售气雾剂灭蝇。
(3)灭蟑。使用灭蟑气雾剂或灭蟑胶饵等。
2.统一化学消杀时间
化学防制中要切实做到“四统一”(即统一时间,统一行动,统一药物,统一方法)、“四不漏”(即镇不漏单位和社区、单位和社区不漏居民户、居民户不漏房间、室外不漏空地)和“两个确保”(即确保杀灭效果、确保人畜安全)。
(1)灭鼠。9月20日—25日镇区外环境统一投药,以后每3天补投1次,连续补投3次。毒饵站投饵率98%以上,残饵保持到10月30日。
(2)灭蚊蝇。镇区外环境集中喷药3次,具体时间为:9月30日、10月10日、10月20日,之后视密度情况再行喷药。
(3)灭蟑。9月25日—30日,镇区各社区居民、机关企事业单位和重点场所集中开展室内灭蟑统一行动。
五、经费负担
(一)经费负担原则
按照有害生物防制“谁管理、谁负责”、“谁受益、谁负担”的原则和政府适当补助的原则执行。
物业小区除四害经费在收取的物业管理费中列支;公共地带(公园、绿地、公共厕所、垃圾场站、河道、农贸市场)由镇政府承担或聘请专业消杀公司实行有偿服务;机关企事业单位由各单位承担或聘请专业消杀公司实行有偿服务;个体经营户除四害经费由经营户负担,政府以奖代补。
(二)有偿服务收费标准
1.有偿服务收费标准参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局文件(鄂价费规定[**]15号)执行。一般行业单位外环境灭鼠1.2元/m2/次(含药物和人工,首遍投药后,以后每3天补投一遍,残饵保持15天以上);一般行业单位外环境灭蚊量0.8元/m2/次(含药物和人工,喷药3遍,每遍间隔期10-15天)。
2.各单位向专业消杀公司购买药物的,原则按市场价执行,但不得超过进价的20%。
(三)专业消杀公司推荐
1.干河、工业园辖区:**市康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2.龙华山、沙嘴辖区:**市安洁有害生物防治服务部()。
六、工作措施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部门、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对秋季除四害活动的领导,要层层组建专班,分解任务,落实责任,把秋季除四害工作落到实处。
2.广泛宣传,发动群众。各部门、各单位及新闻媒体要大力宣传除四害的意义、要求和方法,及时报道活动进展情况,动员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秋季除四害活动。
3.狠抓重点,分类指导。重点是清除四害孳生地,完善防害设施,搞好重点行业、单位、场所的除害工作。
4.强化考核,严格奖惩。为确保秋季除四害工作效果,镇爱卫办将对除四害工作进行专项检查,检查结果排名通报,并作为年度工作考核依据。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开展督导检查,确保辖区各社区(村)、单位、重点行业、重点场所落实除“四害”设施和四害密度达标。镇区各社区和单位要认真开展室内外环境整治,并督促专业消杀公司按照工作方案、技术方案的要求,落实公共环境除四害工作,每次投药时要派专人进行检查,并签字确认,确保按要求投药。专业消杀公司要在承包区域落实亮牌服务,建立公示栏,公示单位负责人、作业人员、质量标准、联系电话,接受居民群众监督。镇防疫站要组织专业人员开展灭前、灭后的“四害”密度监测,作出效果评价报告。
镇村委会换届工作方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和新修订的《**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及《**省村民委员会选举条例》(以下简称选举条例)规定,按照《中共**省委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全省第十届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通知》(**委办〔2016〕40号)、《**省民政厅关于印发〈**省第十届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方案〉的通知》(**民发〔2016〕179号)和《中共**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全市第十届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通知》(**委办发〔2016〕25号)等文件和市中区村(社区)换届工作会议精神的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加强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选举相结合,鲜明选人用人导向,严格执行换届选举相关法律法规和工作程序,大力选拔政治素质好、带领能力强、服务能力强的村(居)民委员会班子,为开创白马镇发展新局面、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夯实城乡基层的执政基础。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党的领导。坚持党的领导是做好换届选举工作的关键,是换届选举工作的政治要求和根本原则。要充分发挥村(社区)党组织的领导核心和战斗堡垒作用,把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贯穿换届选举的整个过程,体现在各个环节,确保换届选举的正确方向,大力提倡通过民主程序将村(社区)党组织负责人推选为村(社区)选举委员会主任,主持换届选举工作。
(2)充分发扬民主。要尊重群众意愿,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平等、竞争、择优和直接选举、差额选举、无记名投票、秘密划票的原则。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监督权,提高换届选举的公认度、公信度。
(3)严格依法选举。严格履行法定程序,认真按照**省新修订的《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实施办法》和《村民委员会选举条例》,把好选举委员会推选关、把好选民的登记关、把好村(居)民委员会候选人的提名关、把好村(居)组织选举关。切实贯彻落实好登记参选、委托投票、查处不正当选举行为以及村务监督、村民小组自治、村规民约、村干部履职等方面的新的规定,依法按程序做好换届选举工作。
(4)严格执行换届纪律。坚决落实“九个严禁、六个坚决查处”,用铁的纪律保证换届选举风清气正。着力防止和打击请客送礼或乱许愿、随意委托投票、不按规定路线投票、不设置或不使用秘密投票间、抢夺或毁坏选票或票箱、在选举现场起哄闹事等干扰投票、破坏选举的违法违纪行为。
(三)主要任务
选举产生新一届村(居)民委员会成员;推选产生村(居)民小组长、村(居)民代表、村(居)务监督委员会;制定新一届班子任期目标、修订完善村(居)民自治章程和村(居)民公约。
二、工作安排
全镇第十届村(居)民委员会换届工作在村(社区)党组织换届工作结束后正式启动,
2017年3月底前全面完成选举任务。
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采取直接选举的方式进行,村民委员会选举日统一确定为2017年3月4日、5日;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原则上采取直接选举的方式进行,社区居民委员会选举日统一确定为2017年3月10日。各村、社区按期换届率要实现100%,一次换届成功率均要达到100%。换届选举工作分为选举准备、全面实施、总结提高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选举准备阶段(2016年12月30日前)
1.调查摸底。村(社区)要对本辖区经济社会结构变化、人口流动、基层干部群众思想动态等情况进行了解,加强对群众外出务工经商、返乡创业、人户分离等情况的研判。通过调查摸底,全面深入了解村(社区)干部群众的思想动态及宗族、宗派、宗教等情况,分析可能影响换届选举的因素。要注重运用前期难点村(社区)的排查和治理成果,对村情复杂、管理薄弱、经济利益较多的“重点村”及撤村并村,有针对性地制定工作预案,实施“一村(社区)一策”,加强工作力量,加大指导力度。对干群矛盾突出及往届选举问题较多的“难点村(社区)”,加强分类指导,选派得力干部驻村(社区)指导,逐个分析村(社区)选情,对可能影响和破坏选举的重大隐患和已经出现的苗头性问题,提前进行专项整治,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
2.宣传培训,制定方案。村(社区)要采取多种形式,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实施办法》《**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实施办法》《**省村民委员会选举条例》以及《村民委员会选举工作手册》和省、市、区关于第十届村(居)委会换届选举的有关文件精神,建立换届选举工作指导小组,制定好选举工作实施方案等,抓好业务培训,广泛宣传,使广大群众明白换届选举的目的、意义,熟悉选举的程序及要求。
3.搞好村(居)干部离任审计。结合村(居)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在换届选举前由乡镇组织力量对各村(居)届期内“三资”(集体资产、资金、资源)进行清理,对村(居)两委班子在任期内的财务收支情况全面审计,审计结果及时公开。对群众提出的疑问,及时进行解答。严格执行村(居)民委员会主任离任经济责任追究制度,对查处的问题进行严肃处理。同时做好收章封账。
第二阶段:全面实施阶段(2017年1月—2017年3月上旬)
1.依法推选村(居)民选举委员会。
村(居)民选举委员会由5至9人组成,设主任1人、委员4至8人。由村(居)民会议、村(居)民代表会议或各村(居)民小组会议推选产生。提倡按照民主程序将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推选为选举委员会主任,主持选举委员会工作。
选举委员会成员依法被确定为村(居)委会成员候选人的,应当退出选举委员会,所缺名额从原推选结果中依次递补。
2.审议选举办法。镇换届工作指导小组向村(居)民选举委员会提出村(居)委会班子职数、选举程序和任职资格条件建议方案,由村(居)民选举委员会组织召开村(居)民会议或村(居)民代表会议审议通过。同时通过选举实施办法,通过选民登记范围、方式、阶段,通过选举工作人员名单,通过村(居)民委会成员候选人、村(居)民小组长候选人、村(居)民代表候选人提名确定办法,通过村(居)委会成员、村(居)民小组长、村(居)民代表选举投票办法、村(居)监督委员会推选办法等。
3.公布选举日和选民登记日。张榜公布镇上统一设定的选举日和选民登记日期,以及换届选举的程序、步骤、时间、地点以及候选人提名办法等,公布村(居)民委会成员任职资格条件。我镇村民委员会选举日定于2017年3月4日、5日,社区居民委员会选举日定于3月10日。
4.进行选民登记。切实落实公告公示、资格审查、提前通知、登记造册等法律程序及相关要求,做到不重、不错、不漏。凡是符合《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省〈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实施办法》、《**省〈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实施办法》、《**省村民委员会选举条例》、《**市社区居民委员会直接选举规程》中规定的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村(居)民,村民选举委员会都要按户逐人予以登记确认;社区居民选举委员会可采取以居民小组为单位设立登记站或由选民登记员上门入户登记的方法进行登记确认。要加强工作力量,加大宣传力度,依托各种适用方式开展上门登记和动员工作。选民名单在选举日20日前公布,并发放参选证。
5.提名候选人。
(1)提名村委会候选人。村委会设主任1名、委员2名,实行差额选举,主任正式候选人确定2人,委员正式候选人3人。
村委会成员候选人由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以单独或联名的方式直接提名。提名候选人时,要根据经村民代表会议通过的候选人资格条件,强化村(社区)党组织把关作用,引导村(居)民把奉公守法、品行良好、公道正派、热心公益、具有一定文化水平和工作能力的村(居)民提名为候选人。在村(居)民委员会选举中要实行女性成员“专职专选”,确保村(居)民委员会成员中至少有1名女性成员。
提名分两种方式:“一人一票”或“投票站”,具体采用哪种方式,由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每一选民提出的候选人人数不得多于应选人数。一人同时被提名为两个以上职务的候选人时,由候选人书面确定,或按提名人数最多的一项进行确定。初步候选人决定放弃候选人资格的,应向村民选举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
(2)提名居委会候选人。**社区属于集镇二类社区,居民委员会设主任1名、副主任1名、委员3名。居民委员会选举时,原则上实行差额选举,如初提候选人数和应选人数相等,可以实行等额选举。
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实行按职务在已登记的选民中提名产生。可个人自荐提名,也可由社区选民10人以上联名提名、各居民小组提名、各社区民间组织民主提名、驻社区单位提名等方式,并经社区居民选举委员会资格审查通过后,成为初步候选人。并按姓氏笔画顺序在社区张榜公告。
6.进行资格审查。乡镇换届工作指导小组指导村(居)民选举委员会对直接提名人选逐一进行资格审查。将初审后的资格审查表征求区纪委监察(镇纪委审查意见)、组织、公安、法院、检察院、卫计、防邪、维稳、信访、住建、规划、国土、环保等部门的意见,报区换届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复核,通过复核的,确定为村(居)委会成员初步候选人,并张榜公布。
7.组织预选。初步候选人数超过规定差额数的,由村(居)民选举委员会召开村(居)民会议或村(居)民代表会议,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预选。预选投票前,应组织初步候选人进行竞职演讲。根据得票相对多数、差额的原则,确定每一职位正式候选人名单,连同签订的《候选人竞争承诺书》报镇选举指导小组备案,并按姓氏笔画顺序张榜公布正式候选人名单。初步候选人的人数达到规定差额数的,初步候选人即为正式候选人。村(居)民选举委员会将候选人的竞选演讲承诺、简历等有关情况在村组(社区)公开栏上公开。
8.办理委托投票手续。文盲或者因其他原因不能填写选票的,可以委托他人代写,代写人不得违背委托人的意愿。登记参加选举的村(居)民在选举期间不能直接领票、投票的,可以书面委托本村(居)本届有选举权的近亲属代为领票、投票。每一村民接受的委托不得超过三人,并应当按照委托人的意愿代为投票。村(居)民选举委员会应当在选举前审核委托书,确认委托是否有效,并公布委托人和受委托人的名单。
9.正式选举。村委会正式候选人在选举日的5日前张榜公布,社区居委会正式候选人在选举日3日前张榜公布。正式选举采取一次投票的方式,选举出村(居)委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选举大会由村(居)民选举委员会主持,选举委员会主持有困难的,可委托镇换届工作指导小组派人协助主持。统一实行竞职演讲,先组织候选人以姓氏笔画为序发表竞职演讲,时间一般不超过5分钟。竞职演讲前,演讲稿须提交镇党委审核。
投票选举时,应当设立主会场或中心会场;人数较多或居住分散的村(社区)可以设立若干投票站。区域较大、交通不便的村,经镇换届选举工作指导小组批准后,可设置流动票箱作为补充投票形式,但仅限行动不便、又不能委托他人投票的选民使用。流动票箱的工作人员不得少于3人,名单不得事先确定。任何形式的投票,都必须在3名以上选举工作人员的监督下进行。投票结束后要当场密封票箱,集中到主会场或中心会场公开唱票、计票,当场宣布选举结果。经选举委员会确认选举有效后立即封存选票,填写选举结果报告单,报乡镇和区民政局备案。乡镇应当及时向当选人颁发《当选证书》。
居委会成员的选举,有召开“选举大会”、“投票站”二种方式,具体采用哪一种方式,由社区成员代表会议讨论决定。居委会召开“选举大会”的程序和方法参照村委会召开“选举大会”的程序和方法进行。
10.建立健全村(居)民委员会相关组织。
新一届村(居)民委员会产生后,应当在10日内推选村(居)民小组长、村(居)民代表、村(居)务监督委员会和村(居)民委员会下属委员会等。
(1)村(居)民小组设村(居)民小组组长1名,在村(居)民委员会主持下召开村(居)民小组会议,以直接提名候选人的方式推选产生。村(居)民小组长候选人应符合村民代表会议通过的任职资格条件,乡镇(街道)应对村(居)民小组长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鼓励村(居)民委员会成员依法按程序兼任村(居)民小组组长,提倡将党小组长依法推选为村(居)民小组长。
(2)村民代表由村民按每五户至十五户推选一人,或者由各村民小组推选若干人,总数由村民委员会确定,但是不得少于20人,原则上不超过80人,村民代表名单应予公示。村民代表具体名额、分配方案和选举方式由村民代表会议讨论确定。
社区成员代表由居民代表、驻社区单位代表和社区专职工作者代表组成,其中居民代表不得少于代表总数的三分之二。每个社区的成员代表名额一般为30至50名。
(3)村(居)务监督委员会由村(居)民会议或者村(居)民代表会议通过直接提名候选人的方式推选产生。村(居)民委员会成员及其近亲属不得担任村(居)务监督机构成员,村(居)务监督委员会负责人提倡按程序推选由不是村(居)民委员会成员及其近亲属的支部委员或其他党员担任。提倡要把政治觉悟高、群众威信高、监督能力强、勇于同不正之风作斗争、有一定财务知识的人选进新一届村(居) 务监督委员会。
(4)村(居)民委员会下属委员会主任一般由村(居)民委员会成员兼任。村(居)民委员会下属委员会成员、村(居)民小组长、村(居)民代表、村(居)务监督委员会成员的任期与村(居)民委员会成员任期相同,可以连选连任。
第三阶段 总结提高阶段(2017年3月上旬—3月底)
换届结束后,乡镇要组织新老班子在10日内完成工作移交,及时指导制定发展规划;及时总结选举情况,建立健全选举档案;组织开展新一届村(居)民委员会和村(居)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培训,全面提高履职能力。新一届村(居)民委员会班子要结合本村(社区)实际,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修订完善村规民约(居民公约)。
我们偶尔会在不同地方参与一些活动,顺理成章的我们就要开始做一份活动方案了,我们应该根据情况来制定社区三八妇女节策划方案了,活动方案主要是为维护活动的展开,你对社区三八妇女节活动方案了解多少呢?下面是范文资讯网小编精心为您整理的“社区村委会三八妇女节活动方案”,但愿对您的学习工作带来帮助。
一、活动时间:
XX年3月8日(如遇雨天,活动顺延,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活动地点:
二、活动主题:
三八妇女节,浪漫不浪漫!妈妈,您辛苦了!在这属于您的节日里,我衷心祝愿您身体健康,平安快乐!
三、活动内容:
xx村的妇女们,心动不如行动,赶快报名参加,名额限不限,报满即止。
奖项设置:
一等奖:2名
价值**元礼品一份
二等奖:5名
价值**元礼品一份
三等奖:10名
价值**元礼品一份
纪念奖:20名精美礼品一份。
内容不限,活动可以自拟。
以下为参考活动内容:
活动一:评选好妈妈5名(颁奖)
(遵纪守法、尊老爱幼、团结邻里、勤劳致富、妇女才艺、生活小妙招等评比。)
活动二:政策常识竞赛(计划生育、婚姻家庭等知识)
活动三:游戏比赛
1、快乐运动幸运呼啦圈转转转
快乐三八节,快乐转不停,走进新世纪,一起做运动,伸伸手,扭扭腰,呼啦呼啦转不停,让你体验旋转的乐趣,让你的身材更苗条、更迷人!
活动四:团体活动
①、拔河比赛
分队规则
1.分队规则。分以下12个队,每队10位妇女。
一队:一组妇女
二队:二组妇女
三队:三组妇女
四队:四组妇女
五队:五组妇女
六队:六组妇女
七队:七组妇女
八队:八组妇女
(以此类推……)
每队设队长一名,负责代表本队参加分组抽签等。
比赛规则
1)比赛分淘汰赛、半决赛和决赛等三个赛程。
2)比赛分组及比赛首场的站位选择由各队队长抽签决定。
3)淘汰赛:十二队抽签分成二组。每组比赛采用三局两胜制,每局后双方交换场地。当两局即可分出胜负时,比赛宣告结束。每组获胜者进入半决赛。
4)半决赛:二组淘汰赛的获胜者进入半决赛。二队进行抽签分组,其中一队轮空而直接进入决赛,另外两队按三局两胜制进行拔河比赛,获胜队进入决赛。
5)决赛:采用三局两胜制,胜者为总冠军。
②、集体跳绳比赛
比赛规则
分组与拔河比赛相同
比赛时间:三分钟
比赛人数:每队12人(2人摆绳、10人跳绳)。
比赛队员要从绳子的一边按顺序依次跳过绳子到另一边。如果跳绳者不能通过绳子,不计数但比赛继续进行。比赛结果以三分钟内通过绳子的累计总人数为最后成绩
说明:各个项目均以成绩最好者为胜,如比赛结果相同,将进行加时赛。
活动五:
1、踩气球
游戏规则:两人配合,把气球绑在两人腿上,每组五对,从规定的起点走到终点,每对之间可以互相踩腿上的`气球,以最先到达终点且腿上所剩余气球最大众健康网多者胜出。(如最先到达终点者腿上所剩余气球非最多,不算作胜出,取下一队,直至最先到达终点且腿上所剩余气球最多者胜出。)胜出者在奖券上盖章。
2、瞎子击鼓
游戏规则:鼓与参赛者距离10米,参赛者拿者鼓锤蒙上眼睛后,原地转3圈,走出去击响鼓者为胜,获奖者在奖券上盖章。(注:手先碰到鼓或桌子再敲鼓则算违例)
3、快乐呼啦圈
游戏规则:每场由4人上场比拼,比赛前每人分别领得1只呼啦圈、10根别针,比赛开始后一边在腰部摇着呼啦圈,一边将手中的别针大众健康网首尾相连串成一串,中途呼啦圈掉落需重新领取10根别针再开始,最先按要求穿够10枚别针,就算本场比赛的胜利者,并在奖章券上盖章。
6、抢凳子
游戏规则:十人一组,九张凳子,由裁判发令,进行抢凳子,没抢到凳子者淘汰出局,每进行一轮撤掉一张凳子,以最后抢到凳子着胜出并在奖券上盖章。
3、吸管运输(15人)
规则:分三组,每组各选5人上场。
每队五个队员按顺序站好。每人嘴里叼一支吸管,第一个人在吸管上放一个钥匙环之类的东西。比赛开始时,不许用手接触吸管和钥匙环,只用嘴叼吸管的姿势把钥匙环往下传,直到传到最后一个人嘴叼的吸管上,游戏结束。在中途如果吸管或钥匙环掉下来,则要从新开始。所以要千万保证严肃,否则后果自负。
哪组运输最快的队胜出。
为了更好地展现街道妇女的风采,以健康向上,充满活力的精神面貌树立街道妇女形象,并培养我们街道、社区妇女团队合作精神,用健康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投身于工作中,特举办此次三八拔河活动方案。
一、活动时间:
20xx年3月6 日下午3点
二、活动地点
竹荫里社区文化广场
三、 参加人员
街道各科室和包联社区妇女为一组,共6只参赛队伍,每组参赛队员为10人(安监办并归于市容科)
四、活动项目:
1、拔河(每队10人)
比赛开始提前抽签决定顺序,比赛开始后,绳子两边的运动员同时发力,将对方拉过赛场规定的河界线为赢。
规则:比赛采取3轮次。
第一轮决出三支参赛队伍,第二轮决出两支参赛队伍,第三轮决出一支参赛队伍,每轮次比赛时间最多2分钟,2分钟内不能决出胜负者本局比赛结束。
1—2 3—4 5—6 决出三支队伍再次抽签决定顺序
1—2—3 三支队伍1—2比赛,胜者进入下一轮,输者和另外一对比赛胜者进入下一轮
最后两队决出冠军
备注:
1、参加活动的女职工均有奖品,奖品分发请于3月6日下午派一人在竹荫里社区领取。
2、活动会根据天气情况另行调整。
一.活动目的:
三八妇女节是世界的传统节日,也是广大妇女的节日,为了体现社 区对女同胞的特别关爱,同时丰富大家的业余文化生活,特举办此次 活动, 同时将庆祝活动与加强妇女思想教育, 创先争优活动紧密结合,激励广大妇女满怀热情投身于工作当中,促进社区和谐发展。
二.活动主题:庆祝三八妇女节
三.参赛礼品:考虑到妇女生活习惯和喜好,活动奖励可选择妇女同胞适用的经济 实惠的物品,预计人均十元,如养颜补品,保洁用品,卫生用品等女 性为主的使用用品。
四.活动内容:
1.猜谜语(共三十无道谜语,十五道关于妇女节知识的节日,可为选 择题,提高大家对三八妇女节的认识。二十道关于脑筋急转弯方面的 一些简单的谜语)
2.转凳子
3.顶气球
4. 掂乒乓球(每次由 2 到 4 人进行,用乒乓球拍垫球来回一圈,中途 不能把球掉下去,谁先完成谁赢)
5.做动作,猜东西(2 人为一组,每次 2 到 3 组参赛,准备一个盒子, 盒子里面放上一些纸条, 纸条上写一些简单的东西, 比如拖鞋, 馒头, 蔬菜之类的.,然后甲乙两人面对面,先让甲抽盒子里面的一张纸条, 看完之后不能说出来, 只能通过语言或者肢体语言的描述让乙猜纸条 上写的是什么,2 分钟内哪个组猜的最多为赢)
6.齐心协力(2 人一组,每次 3 到 4 组参赛,用一根绳子绑住两个人 的脚,来回一圈,哪个组先完成哪个组就胜出)
7. 踩你没商量 (每次由 4 人参加, 每个人的双脚腕上都绑上 8 个气球, 然后相互踩气球,最后谁的脚腕上剩下气球了谁就胜出)
8.丢筷子(每次由 3 到 4 人参加,参赛选手坐在凳子上,脚下放一个 啤酒瓶,嘴里叼着筷子在离瓶口半米的地方对准啤酒瓶然后松开嘴, 看能不能把筷子丢到酒瓶里面,1 分钟内,谁丢的最多谁胜出)
9.叼皮筋(4 到 6 人一组,每个人最里面叼一根筷子,筷子都上勾着 一个皮筋,让用嘴叼着筷子由第一个人把皮筋传递给最后一个人,再 由最后一个人传递给第一个人, 中间皮筋不能掉, 看哪个组用时最少)
居委会换届工作方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和新修订的《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及《四川省村民委员会选举条例》(以下简称选举条例)规定,按照《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全省第十届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通知》(川委办〔2016〕40号)、《四川省民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第十届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方案〉的通知》(川民发〔2016〕179号)和《中共乐山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全市第十届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通知》(乐委办发〔2016〕25号)等文件和市中区村(社区)换届工作会议精神的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加强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选举相结合,鲜明选人用人导向,严格执行换届选举相关法律法规和工作程序,大力选拔政治素质好、带领能力强、服务能力强的村(居)民委员会班子,为开创**镇发展新局面、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夯实城乡基层的执政基础。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党的领导。坚持党的领导是做好换届选举工作的关键,是换届选举工作的政治要求和根本原则。要充分发挥村(社区)党组织的领导核心和战斗堡垒作用,把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贯穿换届选举的整个过程,体现在各个环节,确保换届选举的正确方向,大力提倡通过民主程序将村(社区)党组织负责人推选为村(社区)选举委员会主任,主持换届选举工作。
(2)充分发扬民主。要尊重群众意愿,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平等、竞争、择优和直接选举、差额选举、无记名投票、秘密划票的原则。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监督权,提高换届选举的公认度、公信度。
(3)严格依法选举。严格履行法定程序,认真按照四川省新修订的《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实施办法》和《村民委员会选举条例》,把好选举委员会推选关、把好选民的登记关、把好村(居)民委员会候选人的提名关、把好村(居)组织选举关。切实贯彻落实好登记参选、委托投票、查处不正当选举行为以及村务监督、村民小组自治、村规民约、村干部履职等方面的新的规定,依法按程序做好换届选举工作。
(4)严格执行换届纪律。坚决落实“九个严禁、六个坚决查处”,用铁的纪律保证换届选举风清气正。着力防止和打击请客送礼或乱许愿、随意委托投票、不按规定路线投票、不设置或不使用秘密投票间、抢夺或毁坏选票或票箱、在选举现场起哄闹事等干扰投票、破坏选举的违法违纪行为。
(三)主要任务
选举产生新一届村(居)民委员会成员;推选产生村(居)民小组长、村(居)民代表、村(居)务监督委员会;制定新一届班子任期目标、修订完善村(居)民自治章程和村(居)民公约。
二、工作安排
全镇第十届村(居)民委员会换届工作在村(社区)党组织换届工作结束后正式启动, 2017年3月底前全面完成选举任务。
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采取直接选举的方式进行,村民委员会选举日统一确定为2017年3月4日、5日;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原则上采取直接选举的方式进行,社区居民委员会选举日统一确定为2017年3月10日。各村、社区按期换届率要实现100%,一次换届成功率均要达到100%。换届选举工作分为选举准备、全面实施、总结提高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选举准备阶段(2016年12月30日前)
1.调查摸底。村(社区)要对本辖区经济社会结构变化、人口流动、基层干部群众思想动态等情况进行了解,加强对群众外出务工经商、返乡创业、人户分离等情况的研判。通过调查摸底,全面深入了解村(社区)干部群众的思想动态及宗族、宗派、宗教等情况,分析可能影响换届选举的因素。要注重运用前期难点村(社区)的排查和治理成果,对村情复杂、管理薄弱、经济利益较多的“重点村”及撤村并村,有针对性地制定工作预案,实施“一村(社区)一策”,加强工作力量,加大指导力度。对干群矛盾突出及往届选举问题较多的“难点村(社区)”,加强分类指导,选派得力干部驻村(社区)指导,逐个分析村(社区)选情,对可能影响和破坏选举的重大隐患和已经出现的苗头性问题,提前进行专项整治,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
2.宣传培训,制定方案。村(社区)要采取多种形式,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实施办法》《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实施办法》《四川省村民委员会选举条例》以及《村民委员会选举工作手册》和省、市、区关于第十届村(居)委会换届选举的有关文件精神,建立换届选举工作指导小组,制定好选举工作实施方案等,抓好业务培训,广泛宣传,使广大群众明白换届选举的目的、意义,熟悉选举的程序及要求。
3.搞好村(居)干部离任审计。结合村(居)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在换届选举前由乡镇组织力量对各村(居)届期内“三资”(集体资产、资金、资源)进行清理,对村(居)两委班子在任期内的财务收支情况全面审计,审计结果及时公开。对群众提出的疑问,及时进行解答。严格执行村(居)民委员会主任离任经济责任追究制度,对查处的问题进行严肃处理。同时做好收章封账。
第二阶段:全面实施阶段(2017年1月—2017年3月上旬)
1.依法推选村(居)民选举委员会。
村(居)民选举委员会由5至9人组成,设主任1人、委员4至8人。由村(居)民会议、村(居)民代表会议或各村(居)民小组会议推选产生。提倡按照民主程序将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推选为选举委员会主任,主持选举委员会工作。
选举委员会成员依法被确定为村(居)委会成员候选人的,应当退出选举委员会,所缺名额从原推选结果中依次递补。
2.审议选举办法。镇换届工作指导小组向村(居)民选举委员会提出村(居)委会班子职数、选举程序和任职资格条件建议方案,由村(居)民选举委员会组织召开村(居)民会议或村(居)民代表会议审议通过。同时通过选举实施办法,通过选民登记范围、方式、阶段,通过选举工作人员名单,通过村(居)民委会成员候选人、村(居)民小组长候选人、村(居)民代表候选人提名确定办法,通过村(居)委会成员、村(居)民小组长、村(居)民代表选举投票办法、村(居)监督委员会推选办法等。
3.公布选举日和选民登记日。张榜公布镇上统一设定的选举日和选民登记日期,以及换届选举的程序、步骤、时间、地点以及候选人提名办法等,公布村(居)民委会成员任职资格条件。我镇村民委员会选举日定于2017年3月4日、5日,社区居民委员会选举日定于3月10日。
4.进行选民登记。切实落实公告公示、资格审查、提前通知、登记造册等法律程序及相关要求,做到不重、不错、不漏。凡是符合《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四川省〈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实施办法》、《四川省〈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实施办法》、《四川省村民委员会选举条例》、《乐山市社区居民委员会直接选举规程》中规定的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村(居)民,村民选举委员会都要按户逐人予以登记确认;社区居民选举委员会可采取以居民小组为单位设立登记站或由选民登记员上门入户登记的方法进行登记确认。要加强工作力量,加大宣传力度,依托各种适用方式开展上门登记和动员工作。选民名单在选举日20日前公布,并发放参选证。
5.提名候选人。
(1)提名村委会候选人。村委会设主任1名、委员2名,实行差额选举,主任正式候选人确定2人,委员正式候选人3人。
村委会成员候选人由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以单独或联名的方式直接提名。提名候选人时,要根据经村民代表会议通过的候选人资格条件,强化村(社区)党组织把关作用,引导村(居)民把奉公守法、品行良好、公道正派、热心公益、具有一定文化水平和工作能力的村(居)民提名为候选人。在村(居)民委员会选举中要实行女性成员“专职专选”,确保村(居)民委员会成员中至少有1名女性成员。
提名分两种方式:“一人一票”或“投票站”,具体采用哪种方式,由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每一选民提出的候选人人数不得多于应选人数。一人同时被提名为两个以上职务的候选人时,由候选人书面确定,或按提名人数最多的一项进行确定。初步候选人决定放弃候选人资格的,应向村民选举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
(2)提名居委会候选人。**场社区属于集镇二类社区,居民委员会设主任1名、副主任1名、委员3名。居民委员会选举时,原则上实行差额选举,如初提候选人数和应选人数相等,可以实行等额选举。
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实行按职务在已登记的选民中提名产生。可个人自荐提名,也可由社区选民10人以上联名提名、各居民小组提名、各社区民间组织民主提名、驻社区单位提名等方式,并经社区居民选举委员会资格审查通过后,成为初步候选人。并按姓氏笔画顺序在社区张榜公告。
6.进行资格审查。乡镇换届工作指导小组指导村(居)民选举委员会对直接提名人选逐一进行资格审查。将初审后的资格审查表征求区纪委监察(镇纪委审查意见)、组织、公安、法院、检察院、卫计、防邪、维稳、信访、住建、规划、国土、环保等部门的意见,报区换届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复核,通过复核的,确定为村(居)委会成员初步候选人,并张榜公布。
7.组织预选。初步候选人数超过规定差额数的,由村(居)民选举委员会召开村(居)民会议或村(居)民代表会议,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预选。预选投票前,应组织初步候选人进行竞职演讲。根据得票相对多数、差额的原则,确定每一职位正式候选人名单,连同签订的《候选人竞争承诺书》报镇选举指导小组备案,并按姓氏笔画顺序张榜公布正式候选人名单。初步候选人的人数达到规定差额数的,初步候选人即为正式候选人。村(居)民选举委员会将候选人的竞选演讲承诺、简历等有关情况在村组(社区)公开栏上公开。
8.办理委托投票手续。文盲或者因其他原因不能填写选票的,可以委托他人代写,代写人不得违背委托人的意愿。登记参加选举的村(居)民在选举期间不能直接领票、投票的,可以书面委托本村(居)本届有选举权的近亲属代为领票、投票。每一村民接受的委托不得超过三人,并应当按照委托人的意愿代为投票。村(居)民选举委员会应当在选举前审核委托书,确认委托是否有效,并公布委托人和受委托人的名单。
9.正式选举。村委会正式候选人在选举日的5日前张榜公布,社区居委会正式候选人在选举日3日前张榜公布。正式选举采取一次投票的方式,选举出村(居)委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选举大会由村(居)民选举委员会主持,选举委员会主持有困难的,可委托镇换届工作指导小组派人协助主持。统一实行竞职演讲,先组织候选人以姓氏笔画为序发表竞职演讲,时间一般不超过5分钟。竞职演讲前,演讲稿须提交镇党委审核。
投票选举时,应当设立主会场或中心会场;人数较多或居住分散的村(社区)可以设立若干投票站。区域较大、交通不便的村,经镇换届选举工作指导小组批准后,可设置流动票箱作为补充投票形式,但仅限行动不便、又不能委托他人投票的选民使用。流动票箱的工作人员不得少于3人,名单不得事先确定。任何形式的投票,都必须在3名以上选举工作人员的监督下进行。投票结束后要当场密封票箱,集中到主会场或中心会场公开唱票、计票,当场宣布选举结果。经选举委员会确认选举有效后立即封存选票,填写选举结果报告单,报乡镇和区民政局备案。乡镇应当及时向当选人颁发《当选证书》。
居委会成员的选举,有召开“选举大会”、“投票站”二种方式,具体采用哪一种方式,由社区成员代表会议讨论决定。居委会召开“选举大会”的程序和方法参照村委会召开“选举大会”的程序和方法进行。
10.建立健全村(居)民委员会相关组织。
新一届村(居)民委员会产生后,应当在10日内推选村(居)民小组长、村(居)民代表、村(居)务监督委员会和村(居)民委员会下属委员会等。
(1)村(居)民小组设村(居)民小组组长1名,在村(居)民委员会主持下召开村(居)民小组会议,以直接提名候选人的方式推选产生。村(居)民小组长候选人应符合村民代表会议通过的任职资格条件,乡镇(街道)应对村(居)民小组长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鼓励村(居)民委员会成员依法按程序兼任村(居)民小组组长,提倡将党小组长依法推选为村(居)民小组长。
(2)村民代表由村民按每五户至十五户推选一人,或者由各村民小组推选若干人,总数由村民委员会确定,但是不得少于20人,原则上不超过80人,村民代表名单应予公示。村民代表具体名额、分配方案和选举方式由村民代表会议讨论确定。
社区成员代表由居民代表、驻社区单位代表和社区专职工作者代表组成,其中居民代表不得少于代表总数的三分之二。每个社区的成员代表名额一般为30至50名。
(3)村(居)务监督委员会由村(居)民会议或者村(居)民代表会议通过直接提名候选人的方式推选产生。村(居)民委员会成员及其近亲属不得担任村(居)务监督机构成员,村(居)务监督委员会负责人提倡按程序推选由不是村(居)民委员会成员及其近亲属的支部委员或其他党员担任。提倡要把政治觉悟高、群众威信高、监督能力强、勇于同不正之风作斗争、有一定财务知识的人选进新一届村(居) 务监督委员会。
(4)村(居)民委员会下属委员会主任一般由村(居)民委员会成员兼任。村(居)民委员会下属委员会成员、村(居)民小组长、村(居)民代表、村(居)务监督委员会成员的任期与村(居)民委员会成员任期相同,可以连选连任。
第三阶段 总结提高阶段(2017年3月上旬—3月底)
换届结束后,乡镇要组织新老班子在10日内完成工作移交,及时指导制定发展规划;及时总结选举情况,建立健全选举档案;组织开展新一届村(居)民委员会和村(居)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培训,全面提高履职能力。新一届村(居)民委员会班子要结合本村(社区)实际,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修订完善村规民约(居民公约)。
配备村委会(社区)基层残疾人专职委员联络员实施方案
配备村委会(社区)基层残疾人专职委员联络员实施方案第2页
对残疾人专职委员、联络员进行考核测评,测评工作由县残联、镇人民政府统一组织进行。注意了,好的策划书不一定按某种格式,或许一篇好文案本身就是一部好的策划书。以上《村委会除四害工作方案》一文能帮助您解决策划书的撰写需求,如果还想阅读关于“除四害工作计划”相关内容,请访问“除四害工作计划”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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