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委会除四害工作方案

那些成功的人,对于未来或者重要的事特别注视方案的制定。为了如期完成工作,我们都需要做好万全的方案计划,方案是阐明具体行动的时间,地点,目的,预期效果,预算及方法等的企划案。写一篇高质量的方案应从哪些方面入手呢?下面是小编为你精心整理的“村委会除四害工作方案”,供大家借鉴和使用,希望大家分享!

为巩固和发展我区除四害全面达标的工作成果,控制和消灭病媒生物传染病,保护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改善和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环境质量,突出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为我区经济建设快速发展服务,特制定马庄村村委会2010年除四害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以除害灭病为己任,以创建国家卫生城市为目标,以全国爱卫会颁布的《灭鼠、灭蚊、灭蝇、灭蟑螂标准》为依据,以改造治理环境,消除四害孳生地为重点,以科学防治为手段,全面加大除四害工作力度,把四害密度指标始终控制在国家规定的标准范围以内。

二、工作目标

(一)灭鼠工作:通过开展春、秋两季的群众性灭鼠活动,使鼠密度降低并控制在国家规定的标准范围以内。大力开展综合防治,消灭鼠类孳生环境,进一步完善防、灭鼠设施。

(二)灭蟑螂工作:继续加大灭蟑螂工作的力度,适时组织开展大规模群众性灭蟑螂活动。要突出重点,对特殊行业加强监督检查,对灭蟑工作开展不力的单位,按有关法规强制性开展综合防治达标,把蟑螂密度控制在国标以内。居委会灭蟑螂达标率为95%以上。

(三)灭蝇工作:大力推动我区环境改造及建设,进一步完善公共卫生设施,加大对蝇类孳生场所的治理力度,消除蝇类孳生环境,强化综合性防治手段,始终把我区主要蝇种的密度控制在国标以内。开展灭蝇活动达标率为95%以上。

(四)灭蚊工作:加强对蚊虫孳生场所的综合治理,对大、中、小型水体要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治理。积极开展综合防治,消除蚊虫孳生场所,消杀越冬成蚊,进一步降低蚊虫密度,始终把蚊虫密度控制在国标以内。开展灭蚊活动达标率为95%以上。

三、防治标准

(一)灭鼠标准

1、15m2标准房间布入20cm×20cm滑石粉两块,一夜后阳性粉块不超过3%;有鼠洞、鼠粪、鼠咬痕等鼠迹的阳性房间不超过2%,重点单位防鼠设施合格率达95%以上。

2、不同类型外环境随机检查累计XX延长米,鼠迹不超过5处。

(二)灭蟑螂标准

1、室内有蟑螂成虫或若虫阳性房间不超过3%,平均每房间大蠊不超过5只,小蠊不超过10只。

2、有活蟑螂卵鞘房间不超过2%,平均每间房不超过4只。

3、有蟑螂粪便、蜕皮蟑迹的房间不超过5%。

(三)灭蚊标准

1、居民住宅、单位内外环境各种存水容器和积水中,蚊幼及蛹的阳性率不超过3%。

2、用500ml收集勺采集城区内大中型水体中的蚊幼和蛹,阳性率不超过3%,阳性勺内幼虫或蛹平均数不超过5只。

3、特殊场所白天诱蚊30分钟,平均每人次诱获成蚊不超过1只。

(四)灭蝇标准

1、重点单位有蝇房间不超过1%,其他单位不超过3%,平均每阳性房间不超过3只;重点单位防蝇设施不合格房间不超过5%;加工销售直接入口食品的场所不得有蝇。

2、蝇类孳生地得到有效治理,幼虫和蛹检出率不超过3%。

四、时间和步骤

根据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实施新的目标规划和今年创卫工作的实际情况,适时组织各项除四害专项活动。结合各自的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召开专题会议,加强领导,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强化措施,扎扎实实的把除四害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1、2—5月份、7—11月份,重点抓好巩固灭鼠成果工作,适时组织开展春季和秋冬两季的群众性大规模灭鼠活动。

2、4—8月份,做好灭蟑螂工作,适时组织开展好大规模群众性灭蟑螂活动,进一步降低蟑螂密度,防止侵害面扩大。

3、5—10月份,做好灭蚊工作,对蚊虫孳生地进行有效治理,抓好大中小型水体及各类存水容器的综合治理,消除蚊虫孳生条件,做好综合防治。

4、3—10月份,结合春季爱国卫生月活动和夏季卫生专项治理活动,大力搞好环境治理,消除蝇类孳生地,做好垃圾、粪便的处理,对重点孳生场所采取长远治本措施、全面进行防治。

五、措施和要求

(一)强化领导,更新观念。今年是我市实现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重要一年。我们要把除四害工作纳入全年工作的重点,树立长抓不懈的思想。宣传、动员、引导群众自觉参与到除四害活动中来,健全领导网络,加强对除四害工作的领导,确保除四害各项工作任务落实,推动除四害活动在我区深入开展。

(二)加强领导、明确任务、落实责任。我们要根据实际情况,按照今年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具体部署,加强对除四害工作的领导,实行目标化管理,做到责任清、任务明。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同作战、密切配合、依法治理、加强监督,确保全年除四害工作任务的完成。

(三)治本清源、综合防治。开展环境综合治理是消除四害孳生条件的关键环节,是治本的根本措施。必须抓住治理环境这个重点,消除四害孳生条件,把环境综合治理贯穿于防治工作的始终,树立社会大卫生观念,科学的根据四害的生态特点进行综合防治,探索新路子、新方法,科学、合理、有效地提高防治效率。

(四)突出重点,全面防治。对重点区域、重点孳生场所,要根据“四害”的生态特点科学地进行防治。辖区卫生防疫机构等要充分发挥专业队伍的作用,做好“四害”密度监测工作,做好除四害骨干队伍的技术培训,对各类单位进行技术指导。同时也要把防治知识教给群众,让群众参与配合,支持我们共同搞好防治。把群众来信来访反映的情况认真处理,及时反馈,推动我区除四害工作健康发展。

(五)增加经费投入,科学合理的使用各类消杀药械。要抓好除四害的消杀服务,合理使用消杀药械,使药械的合理使用完好率达100%。严禁使用国家禁用的急性剧毒鼠药,全区使用国家鼠害与卫生虫害防制专家委员会推荐和认定的药械。各街、要抓好除四害的消杀服务,合理使用消杀药械,要科学合理的使用各类消杀药物,防止抗药性的产生,提高消杀效果和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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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季除四害工作方案


秋季除四害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政府组织、地方负责、部门协调、群众动手、科学治理、社会监督”的方针;坚持环境卫生治理为主、药物消杀为辅的综合防制原则;通过孳生地治理,化学防制和生态防制,不断降低“四害”密度,降低传染病发生和流行。

二、工作范围

集镇建成区内的社区(镇郊村)、住宅小区、公共地带和所有机关事业单位。

三、职责分工

(一)镇爱卫办

负责全镇除四害活动的组织协调和检查督办。

(二)镇集镇建成区内所有机关事业单位、居委会、镇郊村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镇集镇建成区内所有机关事业单位、居委会、镇郊村负责本辖区的除四害工作。包括:辖区四害孳生场所调查;除四害活动的组织实施和检查督办;除四害活动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

各机关事业单位、居委会、镇郊村要在集镇建成区设置灭鼠毒饵站。集镇建成区范围内的每个村(社区)设置灭鼠毒饵站暂定300-400个(视面积大小),具体数量由各村(社区)、单位按附件1、附件2的要求调查摸底,最后以勘测设计和实际安装的数量为准;公共地带灭鼠毒饵站设置数量由镇村镇办调查摸底,最后以勘测设计和实际安装的数量为准。各单位毒饵站安装分布图留档并上报镇爱卫办,镇爱卫办汇总后上报市爱卫办。

(三)镇直主要职能部门

按照行业管理原则,承担相关职能。镇村镇办负责镇区建筑工地、公园、广场和主次干道雨水管网、绿化带、镇区垃圾箱(场、中转站)、公共厕所等场所的环境整治和除四害工作,确保上述场地四害密度达标,三防设施落实;负责督促物业管理型居民小区做好环境整治和除四害工作。镇中心学校负责镇区所有学校、幼儿园的环境整治和除四害工作,确保校园四害密度达标,三防设施落实。镇工商所负责集贸市场及市场经营户的环境整治和除四害工作,确保市场及经营户四害密度达标,三防设施落实。镇动物检验检疫站负责督促食品公司做好环境整治和除四害工作,确保四害必须达标,三防设施落实。镇食药监管所负责食品生产、流通、消费环节企业(经营户)的环境整治和除四害工作,确保其四害密度达标,三防设施落实。镇卫生院防疫站负责对镇区医疗卫生计生单位做好环境整治和除四害工作,确保其四害密度达标。负责除四害活动的技术指导、培训、杀灭前后的密度监测、档案资料收集整理工作。负责督导镇区经营性公共场所和供水(含二次供水)单位做好环境整治和除四害工作,确保上述场所和单位四害密度达标,三防设施落实。

四、开展除四害集中活动

(一)整治环境卫生

1.搞好环境卫生。清理室内外杂物,清除院内外杂草,堵塞鼠洞,用水泥封堵抹平建筑物孔洞和缝隙,减少老鼠蟑螂隐蔽场所。

2.清除垃圾、改造旱厕。垃圾、粪便是蝇类孳生的理想场所。环卫部门要及时清运垃圾,定期冲洗垃圾箱内壁(角),做好垃圾箱、厕所周围的地面硬化。对公共旱厕和居民户旱厕进行改造。

3.消除各类积水。积水是蚊虫孳生的必要条件,外环境要做好翻缸倒灌、平洼填坑、清除废弃器皿等相关工作;在建筑工地、地下室等处要及时排除各类无用积水;及时疏通下水道、沟渠、河道,保持水流畅通。

(二)完善防害设施

1.防鼠设施。(1)外环境设置毒饵站。(2)室内重点部位(通风口、下水道口)设防鼠网,网眼小于6×6mm;粮库、副食超市货物进出口、饭店、食品加工企业原材料仓库等应设高度不低于60厘米的挡鼠板;食品加工经营、餐饮业操作间、原材料仓库、单位食堂,医院、卫生室(所)的中药房以及幼儿园、农贸市场等重点单位、场所设鼠夹、粘鼠板等。

2.防蚊、蝇设施。配齐重点单位、重点场所的纱门、纱窗、风帘及灭蚊蝇灯等防蚊蝇设施,出售熟食品摊点设防蝇罩。

3.防蟑螂。堵三眼,即用水泥、油灰等堵塞水管、煤气管道、暖气管道等通过的孔眼。封六缝,即用水泥、油灰等封闭墙缝、地板缝、门框、窗台、水池、炉台的所有可容蟑螂孳生的缝隙。

(三)搞好物理防制

1.灭鼠。可用粘鼠板、鼠夹。

2.灭蚊蝇。灭蚊蝇可安装使用灭蚊灯、灭蝇灯;还可用粘蝇纸、蝇条、蝇拍、捕蝇笼等方法灭蝇;入口处可设置纱门、纱窗、风帘、风幕。

3.灭蟑。将粘蟑纸板放在蟑螂经常活动的地方;还可用开水直接浇灌各处的缝洞和角落,烫杀隐藏在其中的蟑螂。

(四)实行化学杀灭

1.化学杀灭方法

(1)灭鼠。采用抗凝血剂湨敌隆毒饵,统一时间进行集中消灭。在专兼职灭鼠技术人员或投药员的指导下,每个毒饵站放置20-30g左右的毒饵,日投夜查,按照吃多少补多少,吃光加倍的投药方法,每3天补投一次,确保毒饵站内毒饵足量。投放毒饵做到“四不漏”(即镇不漏单位和社区、单位和社区不漏居民户、居民户不漏房间、室外不漏空地),毒饵覆盖率、投药到位率和毒饵饱和率达到100%,切实保证灭鼠效果。

(2)灭蚊、蝇。灭蚊:水体杀蚊幼剂选用1%双硫磷杀虫颗粒剂;户外空间杀成蚊剂选用10%烯丙氯菊酯乳剂或毒死蜱乳油;家庭室内喷洒剂选用市售气雾剂。

灭蝇:垃圾类孳生地可选用毒死蜱乳油按1:100稀释后对墙面进行滞留喷洒,杀灭蝇蛆和成蝇。旱厕粪便类孳生地按每厕每次投灭蝇王20克的剂量,每隔20-30天投药一次,杀灭粪便中的蝇蛆。餐饮、农贸市场 、食品加工、酿造发酵、屠宰等重点场所外环境化学杀灭选用毒死蜱按1:100稀释,对以上重点场所周围50米内的墙面、绿化带每10天喷洒一次;室内可选用粘蝇纸或市售气雾剂灭蝇。

(3)灭蟑。使用灭蟑气雾剂或灭蟑胶饵等。

2.统一化学消杀时间

化学防制中要切实做到“四统一”(即统一时间,统一行动,统一药物,统一方法)、“四不漏”(即镇不漏单位和社区、单位和社区不漏居民户、居民户不漏房间、室外不漏空地)和“两个确保”(即确保杀灭效果、确保人畜安全)。

(1)灭鼠。9月20日—25日镇区外环境统一投药,以后每3天补投1次,连续补投3次。毒饵站投饵率98%以上,残饵保持到10月30日。

(2)灭蚊蝇。镇区外环境集中喷药3次,具体时间为:9月30日、10月10日、10月20日,之后视密度情况再行喷药。

(3)灭蟑。9月25日—30日,镇区各社区居民、机关企事业单位和重点场所集中开展室内灭蟑统一行动。

五、经费负担

(一)经费负担原则

按照有害生物防制“谁管理、谁负责”、“谁受益、谁负担”的原则和政府适当补助的原则执行。

物业小区除四害经费在收取的物业管理费中列支;公共地带(公园、绿地、公共厕所、垃圾场站、河道、农贸市场)由镇政府承担或聘请专业消杀公司实行有偿服务;机关企事业单位由各单位承担或聘请专业消杀公司实行有偿服务;个体经营户除四害经费由经营户负担,政府以奖代补。

(二)有偿服务收费标准

1.有偿服务收费标准参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局文件(鄂价费规定[**]15号)执行。一般行业单位外环境灭鼠1.2元/m2/次(含药物和人工,首遍投药后,以后每3天补投一遍,残饵保持15天以上);一般行业单位外环境灭蚊量0.8元/m2/次(含药物和人工,喷药3遍,每遍间隔期10-15天)。

2.各单位向专业消杀公司购买药物的,原则按市场价执行,但不得超过进价的20%。

(三)专业消杀公司推荐

1.干河、工业园辖区:**市康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2.龙华山、沙嘴辖区:**市安洁有害生物防治服务部()。

六、工作措施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部门、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对秋季除四害活动的领导,要层层组建专班,分解任务,落实责任,把秋季除四害工作落到实处。

2.广泛宣传,发动群众。各部门、各单位及新闻媒体要大力宣传除四害的意义、要求和方法,及时报道活动进展情况,动员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秋季除四害活动。

3.狠抓重点,分类指导。重点是清除四害孳生地,完善防害设施,搞好重点行业、单位、场所的除害工作。

4.强化考核,严格奖惩。为确保秋季除四害工作效果,镇爱卫办将对除四害工作进行专项检查,检查结果排名通报,并作为年度工作考核依据。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开展督导检查,确保辖区各社区(村)、单位、重点行业、重点场所落实除“四害”设施和四害密度达标。镇区各社区和单位要认真开展室内外环境整治,并督促专业消杀公司按照工作方案、技术方案的要求,落实公共环境除四害工作,每次投药时要派专人进行检查,并签字确认,确保按要求投药。专业消杀公司要在承包区域落实亮牌服务,建立公示栏,公示单位负责人、作业人员、质量标准、联系电话,接受居民群众监督。镇防疫站要组织专业人员开展灭前、灭后的“四害”密度监测,作出效果评价报告。

镇村委会换届工作方案


镇村委会换届工作方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和新修订的《**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及《**省村民委员会选举条例》(以下简称选举条例)规定,按照《中共**省委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全省第十届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通知》(**委办〔2016〕40号)、《**省民政厅关于印发〈**省第十届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方案〉的通知》(**民发〔2016〕179号)和《中共**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全市第十届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通知》(**委办发〔2016〕25号)等文件和市中区村(社区)换届工作会议精神的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加强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选举相结合,鲜明选人用人导向,严格执行换届选举相关法律法规和工作程序,大力选拔政治素质好、带领能力强、服务能力强的村(居)民委员会班子,为开创白马镇发展新局面、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夯实城乡基层的执政基础。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党的领导。坚持党的领导是做好换届选举工作的关键,是换届选举工作的政治要求和根本原则。要充分发挥村(社区)党组织的领导核心和战斗堡垒作用,把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贯穿换届选举的整个过程,体现在各个环节,确保换届选举的正确方向,大力提倡通过民主程序将村(社区)党组织负责人推选为村(社区)选举委员会主任,主持换届选举工作。

(2)充分发扬民主。要尊重群众意愿,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平等、竞争、择优和直接选举、差额选举、无记名投票、秘密划票的原则。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监督权,提高换届选举的公认度、公信度。

(3)严格依法选举。严格履行法定程序,认真按照**省新修订的《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实施办法》和《村民委员会选举条例》,把好选举委员会推选关、把好选民的登记关、把好村(居)民委员会候选人的提名关、把好村(居)组织选举关。切实贯彻落实好登记参选、委托投票、查处不正当选举行为以及村务监督、村民小组自治、村规民约、村干部履职等方面的新的规定,依法按程序做好换届选举工作。

(4)严格执行换届纪律。坚决落实“九个严禁、六个坚决查处”,用铁的纪律保证换届选举风清气正。着力防止和打击请客送礼或乱许愿、随意委托投票、不按规定路线投票、不设置或不使用秘密投票间、抢夺或毁坏选票或票箱、在选举现场起哄闹事等干扰投票、破坏选举的违法违纪行为。

(三)主要任务

选举产生新一届村(居)民委员会成员;推选产生村(居)民小组长、村(居)民代表、村(居)务监督委员会;制定新一届班子任期目标、修订完善村(居)民自治章程和村(居)民公约。

二、工作安排

全镇第十届村(居)民委员会换届工作在村(社区)党组织换届工作结束后正式启动,

2017年3月底前全面完成选举任务。

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采取直接选举的方式进行,村民委员会选举日统一确定为2017年3月4日、5日;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原则上采取直接选举的方式进行,社区居民委员会选举日统一确定为2017年3月10日。各村、社区按期换届率要实现100%,一次换届成功率均要达到100%。换届选举工作分为选举准备、全面实施、总结提高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选举准备阶段(2016年12月30日前)

1.调查摸底。村(社区)要对本辖区经济社会结构变化、人口流动、基层干部群众思想动态等情况进行了解,加强对群众外出务工经商、返乡创业、人户分离等情况的研判。通过调查摸底,全面深入了解村(社区)干部群众的思想动态及宗族、宗派、宗教等情况,分析可能影响换届选举的因素。要注重运用前期难点村(社区)的排查和治理成果,对村情复杂、管理薄弱、经济利益较多的“重点村”及撤村并村,有针对性地制定工作预案,实施“一村(社区)一策”,加强工作力量,加大指导力度。对干群矛盾突出及往届选举问题较多的“难点村(社区)”,加强分类指导,选派得力干部驻村(社区)指导,逐个分析村(社区)选情,对可能影响和破坏选举的重大隐患和已经出现的苗头性问题,提前进行专项整治,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

2.宣传培训,制定方案。村(社区)要采取多种形式,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实施办法》《**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实施办法》《**省村民委员会选举条例》以及《村民委员会选举工作手册》和省、市、区关于第十届村(居)委会换届选举的有关文件精神,建立换届选举工作指导小组,制定好选举工作实施方案等,抓好业务培训,广泛宣传,使广大群众明白换届选举的目的、意义,熟悉选举的程序及要求。

3.搞好村(居)干部离任审计。结合村(居)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在换届选举前由乡镇组织力量对各村(居)届期内“三资”(集体资产、资金、资源)进行清理,对村(居)两委班子在任期内的财务收支情况全面审计,审计结果及时公开。对群众提出的疑问,及时进行解答。严格执行村(居)民委员会主任离任经济责任追究制度,对查处的问题进行严肃处理。同时做好收章封账。

第二阶段:全面实施阶段(2017年1月—2017年3月上旬)

1.依法推选村(居)民选举委员会。

村(居)民选举委员会由5至9人组成,设主任1人、委员4至8人。由村(居)民会议、村(居)民代表会议或各村(居)民小组会议推选产生。提倡按照民主程序将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推选为选举委员会主任,主持选举委员会工作。

选举委员会成员依法被确定为村(居)委会成员候选人的,应当退出选举委员会,所缺名额从原推选结果中依次递补。

2.审议选举办法。镇换届工作指导小组向村(居)民选举委员会提出村(居)委会班子职数、选举程序和任职资格条件建议方案,由村(居)民选举委员会组织召开村(居)民会议或村(居)民代表会议审议通过。同时通过选举实施办法,通过选民登记范围、方式、阶段,通过选举工作人员名单,通过村(居)民委会成员候选人、村(居)民小组长候选人、村(居)民代表候选人提名确定办法,通过村(居)委会成员、村(居)民小组长、村(居)民代表选举投票办法、村(居)监督委员会推选办法等。

3.公布选举日和选民登记日。张榜公布镇上统一设定的选举日和选民登记日期,以及换届选举的程序、步骤、时间、地点以及候选人提名办法等,公布村(居)民委会成员任职资格条件。我镇村民委员会选举日定于2017年3月4日、5日,社区居民委员会选举日定于3月10日。

4.进行选民登记。切实落实公告公示、资格审查、提前通知、登记造册等法律程序及相关要求,做到不重、不错、不漏。凡是符合《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省〈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实施办法》、《**省〈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实施办法》、《**省村民委员会选举条例》、《**市社区居民委员会直接选举规程》中规定的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村(居)民,村民选举委员会都要按户逐人予以登记确认;社区居民选举委员会可采取以居民小组为单位设立登记站或由选民登记员上门入户登记的方法进行登记确认。要加强工作力量,加大宣传力度,依托各种适用方式开展上门登记和动员工作。选民名单在选举日20日前公布,并发放参选证。

5.提名候选人。

(1)提名村委会候选人。村委会设主任1名、委员2名,实行差额选举,主任正式候选人确定2人,委员正式候选人3人。

村委会成员候选人由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以单独或联名的方式直接提名。提名候选人时,要根据经村民代表会议通过的候选人资格条件,强化村(社区)党组织把关作用,引导村(居)民把奉公守法、品行良好、公道正派、热心公益、具有一定文化水平和工作能力的村(居)民提名为候选人。在村(居)民委员会选举中要实行女性成员“专职专选”,确保村(居)民委员会成员中至少有1名女性成员。

提名分两种方式:“一人一票”或“投票站”,具体采用哪种方式,由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每一选民提出的候选人人数不得多于应选人数。一人同时被提名为两个以上职务的候选人时,由候选人书面确定,或按提名人数最多的一项进行确定。初步候选人决定放弃候选人资格的,应向村民选举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

(2)提名居委会候选人。**社区属于集镇二类社区,居民委员会设主任1名、副主任1名、委员3名。居民委员会选举时,原则上实行差额选举,如初提候选人数和应选人数相等,可以实行等额选举。

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实行按职务在已登记的选民中提名产生。可个人自荐提名,也可由社区选民10人以上联名提名、各居民小组提名、各社区民间组织民主提名、驻社区单位提名等方式,并经社区居民选举委员会资格审查通过后,成为初步候选人。并按姓氏笔画顺序在社区张榜公告。

6.进行资格审查。乡镇换届工作指导小组指导村(居)民选举委员会对直接提名人选逐一进行资格审查。将初审后的资格审查表征求区纪委监察(镇纪委审查意见)、组织、公安、法院、检察院、卫计、防邪、维稳、信访、住建、规划、国土、环保等部门的意见,报区换届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复核,通过复核的,确定为村(居)委会成员初步候选人,并张榜公布。

7.组织预选。初步候选人数超过规定差额数的,由村(居)民选举委员会召开村(居)民会议或村(居)民代表会议,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预选。预选投票前,应组织初步候选人进行竞职演讲。根据得票相对多数、差额的原则,确定每一职位正式候选人名单,连同签订的《候选人竞争承诺书》报镇选举指导小组备案,并按姓氏笔画顺序张榜公布正式候选人名单。初步候选人的人数达到规定差额数的,初步候选人即为正式候选人。村(居)民选举委员会将候选人的竞选演讲承诺、简历等有关情况在村组(社区)公开栏上公开。

8.办理委托投票手续。文盲或者因其他原因不能填写选票的,可以委托他人代写,代写人不得违背委托人的意愿。登记参加选举的村(居)民在选举期间不能直接领票、投票的,可以书面委托本村(居)本届有选举权的近亲属代为领票、投票。每一村民接受的委托不得超过三人,并应当按照委托人的意愿代为投票。村(居)民选举委员会应当在选举前审核委托书,确认委托是否有效,并公布委托人和受委托人的名单。

9.正式选举。村委会正式候选人在选举日的5日前张榜公布,社区居委会正式候选人在选举日3日前张榜公布。正式选举采取一次投票的方式,选举出村(居)委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选举大会由村(居)民选举委员会主持,选举委员会主持有困难的,可委托镇换届工作指导小组派人协助主持。统一实行竞职演讲,先组织候选人以姓氏笔画为序发表竞职演讲,时间一般不超过5分钟。竞职演讲前,演讲稿须提交镇党委审核。

投票选举时,应当设立主会场或中心会场;人数较多或居住分散的村(社区)可以设立若干投票站。区域较大、交通不便的村,经镇换届选举工作指导小组批准后,可设置流动票箱作为补充投票形式,但仅限行动不便、又不能委托他人投票的选民使用。流动票箱的工作人员不得少于3人,名单不得事先确定。任何形式的投票,都必须在3名以上选举工作人员的监督下进行。投票结束后要当场密封票箱,集中到主会场或中心会场公开唱票、计票,当场宣布选举结果。经选举委员会确认选举有效后立即封存选票,填写选举结果报告单,报乡镇和区民政局备案。乡镇应当及时向当选人颁发《当选证书》。

居委会成员的选举,有召开“选举大会”、“投票站”二种方式,具体采用哪一种方式,由社区成员代表会议讨论决定。居委会召开“选举大会”的程序和方法参照村委会召开“选举大会”的程序和方法进行。

10.建立健全村(居)民委员会相关组织。

新一届村(居)民委员会产生后,应当在10日内推选村(居)民小组长、村(居)民代表、村(居)务监督委员会和村(居)民委员会下属委员会等。

(1)村(居)民小组设村(居)民小组组长1名,在村(居)民委员会主持下召开村(居)民小组会议,以直接提名候选人的方式推选产生。村(居)民小组长候选人应符合村民代表会议通过的任职资格条件,乡镇(街道)应对村(居)民小组长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鼓励村(居)民委员会成员依法按程序兼任村(居)民小组组长,提倡将党小组长依法推选为村(居)民小组长。

(2)村民代表由村民按每五户至十五户推选一人,或者由各村民小组推选若干人,总数由村民委员会确定,但是不得少于20人,原则上不超过80人,村民代表名单应予公示。村民代表具体名额、分配方案和选举方式由村民代表会议讨论确定。

社区成员代表由居民代表、驻社区单位代表和社区专职工作者代表组成,其中居民代表不得少于代表总数的三分之二。每个社区的成员代表名额一般为30至50名。

(3)村(居)务监督委员会由村(居)民会议或者村(居)民代表会议通过直接提名候选人的方式推选产生。村(居)民委员会成员及其近亲属不得担任村(居)务监督机构成员,村(居)务监督委员会负责人提倡按程序推选由不是村(居)民委员会成员及其近亲属的支部委员或其他党员担任。提倡要把政治觉悟高、群众威信高、监督能力强、勇于同不正之风作斗争、有一定财务知识的人选进新一届村(居) 务监督委员会。

(4)村(居)民委员会下属委员会主任一般由村(居)民委员会成员兼任。村(居)民委员会下属委员会成员、村(居)民小组长、村(居)民代表、村(居)务监督委员会成员的任期与村(居)民委员会成员任期相同,可以连选连任。

第三阶段 总结提高阶段(2017年3月上旬—3月底)

换届结束后,乡镇要组织新老班子在10日内完成工作移交,及时指导制定发展规划;及时总结选举情况,建立健全选举档案;组织开展新一届村(居)民委员会和村(居)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培训,全面提高履职能力。新一届村(居)民委员会班子要结合本村(社区)实际,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修订完善村规民约(居民公约)。

建设四害防治设施工作方案


建设四害防治设施工作方案根据《广东省爱国卫生工作条例》关于“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综合防治措施,改造卫生环境,消除老鼠、苍蝇、蚊子、蟑螂等病媒生物及其孳生条件”的规定,为本市从根本上控制好“四害”密度,进一步提高城市卫生水平,保障市民的身体健康,特制定本方案。第1一、工作目标
用三年时间,全面建设“四害”防制设施,争创全国灭蚊达标城市,从根本上控制全市的“四害”密度,保证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提高环境质量和人民群众的生活、工作质量,促进经济持续快速协调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
二、建设“四害”防制设施的主要项目
1、安装防蚊闸。凡排水管网的雨(污)水井和沉沙井的进出水口,以及电信电缆沟的检查口,一律安装防蚊闸,防止蚊虫、老鼠和蟑螂的孳生繁殖。
2、安装毒鼠屋。单位和住户的外环境,一律安装毒鼠屋,提高毒鼠药饵使用率,防止环境污染,保障人和禽、畜安全。
3、安装防鼠和防虫害设施。建筑物室外的管道、孔洞等与室内相通的地方,一律安装防鼠和防虫害设施,特别是食品、饮食行业,粮食、食品仓库等重点场所,防止鼠、虫等病媒生物进入室内。
4、密封排水管道及电缆电信沟。凡开放式的排水管道和电缆电信沟,一律改为密封式,防止垃圾倾入和“四害”孳生。
5、整改有积水的屋顶和反樑结构。凡有积水的建筑物的屋顶和反樑结构,一律进行整改,防止平时积水孳生蚊虫。
三、任务和责任分工
(一)建设“四害”防制设施按辖区管理责任原则划分:
1、区、街道办事处按行政区域划分;
2、住宅区、工业区、旅游区、仓储区、保税区、开发区、科技园按物业管理范围划分;
3、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按使用范围划分。
(二)新建(改造)城市基础设施和建筑物,按照《广东省卫生条例》关于“城乡规划、建设和旧城改造,应当同时规划建设防治病媒生物的卫生基础设施”的规定,凡新建的城市基础设施和建筑物,其“四害”防制设施,一律按同时设计,同时建设,同时验收,同时投入使用的原则执行。
此项工作由市规划部门负责。
(三)现有城市基础设施和建筑物建设“四害”防制设施的工作,责任分工如下:
1、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部队、学校、幼儿园、医院、老屋村、自然村等单位,由各区人民政府负责。
2、供排水管网、河道,由市水务主管部门负责。
3、电缆沟,由市供电局负责。
4、电信沟,由市电信局负责。
5、飞机场、火车站、长途汽车站、公共汽车站、港口码头,由市交通主管部门负责。
6、公共绿化带、环卫设施,由市、区城管部门负责。
7、特区一、二线,包括边防检查站,由市武警指挥部负责。
8、有线电视管网,由广播电视集团负责。
9、住宅区,由市住宅主管部门负责。
(四)、从本方案实施之日起至2005年12月止,建设“四害”防制设施要求达到30,其中市政基础设施、省市卫生村要全部达标;至2016年12月止,建设“四害”防制设施要求达到60,其中物业小区要全部达标;至2017年12月止,建设“四害”防制设施要求全部达标。
四、建设经费
建设“四害”防制设施经费的总的原则是:新建(改造)的城市基础设施及建筑物的经费,一律纳入建设经费。现有城市基础设施及建筑物的经费,按“谁主管、谁负责、谁受益、谁出钱”的原则执行。市属市政公共设施的经费,由市财政负责;区属市政公共设施的经费由区财政负责。市设立建设“四害”防制设施配套资金,对区财政投入的市政公共设施和非市财政投入的市政公共设施(主要包括电信、电缆沟,有线电视管网),按1:1的比例划拨。
五、保障措施
1、加强领导。市成立建设“四害”防制设施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由市爱卫会领导担任,成员由市爱卫会的成员单位组成,办公室设在市爱卫办。各区人民政府及市各责任部门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方案实施之日起,一个月内上报具体的实施方案。
2、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各级政府、各新闻媒体和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建设“四害”防制设施重要意义的宣传报道,要广泛深入发动群众积极配合、支持“四害”防制设施的建设工作。
3、依法行政。各区政府要组织开展《广东省爱国卫生工作条例》的专项执法活动,在做好宣传教育的基础上,对拒不执行“四害”防制设施工作方案,造成危害后果的单位和个人,依照有关法律规定进行处罚。
4、成立技术咨询、指导小组。具体工作由市、区爱卫办具体负责组织实施。主要职责是:成立落实“四害”防制设施技术指导小组,制订建设标准规范,抓好技术培训、咨询和指导工作;组织检查评比和考核验收。
5、开展达标评比活动。市设立落实“四害”防制设施达标辖区和月进度公告制度,以区和有关主管部门为单位开展达标评比活动。落实“四害”防制设施的工作与城市管理的所有检查建设四害防治设施工作方案

建设四害防治设施工作方案评比挂钩,全市于2005年、2016年年终分别两次对各责任单位进行考评,2017年年终进行全面考核验收。凡三年内达标的责任单位,市政府颁发奖牌和奖金。三年内未达标的责任单位、限期达标,并追究领导责任。
建设四害防治设施工作方案

社区村委会三八妇女节活动方案


我们偶尔会在不同地方参与一些活动,顺理成章的我们就要开始做一份活动方案了,我们应该根据情况来制定社区三八妇女节策划方案了,活动方案主要是为维护活动的展开,你对社区三八妇女节活动方案了解多少呢?下面是范文资讯网小编精心为您整理的“社区村委会三八妇女节活动方案”,但愿对您的学习工作带来帮助。

社区村委会三八妇女节活动方案【篇一】

一、活动时间:

XX年3月8日(如遇雨天,活动顺延,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活动地点:

二、活动主题:

三八妇女节,浪漫不浪漫!妈妈,您辛苦了!在这属于您的节日里,我衷心祝愿您身体健康,平安快乐!

三、活动内容:

xx村的妇女们,心动不如行动,赶快报名参加,名额限不限,报满即止。

奖项设置:

一等奖:2名

价值**元礼品一份

二等奖:5名

价值**元礼品一份

三等奖:10名

价值**元礼品一份

纪念奖:20名精美礼品一份。

内容不限,活动可以自拟。

以下为参考活动内容:

活动一:评选好妈妈5名(颁奖)

(遵纪守法、尊老爱幼、团结邻里、勤劳致富、妇女才艺、生活小妙招等评比。)

活动二:政策常识竞赛(计划生育、婚姻家庭等知识)

活动三:游戏比赛

1、快乐运动幸运呼啦圈转转转

快乐三八节,快乐转不停,走进新世纪,一起做运动,伸伸手,扭扭腰,呼啦呼啦转不停,让你体验旋转的乐趣,让你的身材更苗条、更迷人!

活动四:团体活动

①、拔河比赛

分队规则

1.分队规则。分以下12个队,每队10位妇女。

一队:一组妇女

二队:二组妇女

三队:三组妇女

四队:四组妇女

五队:五组妇女

六队:六组妇女

七队:七组妇女

八队:八组妇女

(以此类推……)

每队设队长一名,负责代表本队参加分组抽签等。

比赛规则

1)比赛分淘汰赛、半决赛和决赛等三个赛程。

2)比赛分组及比赛首场的站位选择由各队队长抽签决定。

3)淘汰赛:十二队抽签分成二组。每组比赛采用三局两胜制,每局后双方交换场地。当两局即可分出胜负时,比赛宣告结束。每组获胜者进入半决赛。

4)半决赛:二组淘汰赛的获胜者进入半决赛。二队进行抽签分组,其中一队轮空而直接进入决赛,另外两队按三局两胜制进行拔河比赛,获胜队进入决赛。

5)决赛:采用三局两胜制,胜者为总冠军。

②、集体跳绳比赛

比赛规则

分组与拔河比赛相同

比赛时间:三分钟

比赛人数:每队12人(2人摆绳、10人跳绳)。

比赛队员要从绳子的一边按顺序依次跳过绳子到另一边。如果跳绳者不能通过绳子,不计数但比赛继续进行。比赛结果以三分钟内通过绳子的累计总人数为最后成绩

说明:各个项目均以成绩最好者为胜,如比赛结果相同,将进行加时赛。

活动五:

1、踩气球

游戏规则:两人配合,把气球绑在两人腿上,每组五对,从规定的起点走到终点,每对之间可以互相踩腿上的`气球,以最先到达终点且腿上所剩余气球最大众健康网多者胜出。(如最先到达终点者腿上所剩余气球非最多,不算作胜出,取下一队,直至最先到达终点且腿上所剩余气球最多者胜出。)胜出者在奖券上盖章。

2、瞎子击鼓

游戏规则:鼓与参赛者距离10米,参赛者拿者鼓锤蒙上眼睛后,原地转3圈,走出去击响鼓者为胜,获奖者在奖券上盖章。(注:手先碰到鼓或桌子再敲鼓则算违例)

3、快乐呼啦圈

游戏规则:每场由4人上场比拼,比赛前每人分别领得1只呼啦圈、10根别针,比赛开始后一边在腰部摇着呼啦圈,一边将手中的别针大众健康网首尾相连串成一串,中途呼啦圈掉落需重新领取10根别针再开始,最先按要求穿够10枚别针,就算本场比赛的胜利者,并在奖章券上盖章。

6、抢凳子

游戏规则:十人一组,九张凳子,由裁判发令,进行抢凳子,没抢到凳子者淘汰出局,每进行一轮撤掉一张凳子,以最后抢到凳子着胜出并在奖券上盖章。

3、吸管运输(15人)

规则:分三组,每组各选5人上场。

每队五个队员按顺序站好。每人嘴里叼一支吸管,第一个人在吸管上放一个钥匙环之类的东西。比赛开始时,不许用手接触吸管和钥匙环,只用嘴叼吸管的姿势把钥匙环往下传,直到传到最后一个人嘴叼的吸管上,游戏结束。在中途如果吸管或钥匙环掉下来,则要从新开始。所以要千万保证严肃,否则后果自负。

哪组运输最快的队胜出。

社区村委会三八妇女节活动方案【篇二】

为了更好地展现街道妇女的风采,以健康向上,充满活力的精神面貌树立街道妇女形象,并培养我们街道、社区妇女团队合作精神,用健康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投身于工作中,特举办此次三八拔河活动方案。

一、活动时间:

20xx年3月6 日下午3点

二、活动地点

竹荫里社区文化广场

三、 参加人员

街道各科室和包联社区妇女为一组,共6只参赛队伍,每组参赛队员为10人(安监办并归于市容科)

四、活动项目:

1、拔河(每队10人)

比赛开始提前抽签决定顺序,比赛开始后,绳子两边的运动员同时发力,将对方拉过赛场规定的河界线为赢。

规则:比赛采取3轮次。

第一轮决出三支参赛队伍,第二轮决出两支参赛队伍,第三轮决出一支参赛队伍,每轮次比赛时间最多2分钟,2分钟内不能决出胜负者本局比赛结束。

1—2 3—4 5—6 决出三支队伍再次抽签决定顺序

1—2—3 三支队伍1—2比赛,胜者进入下一轮,输者和另外一对比赛胜者进入下一轮

最后两队决出冠军

备注:

1、参加活动的女职工均有奖品,奖品分发请于3月6日下午派一人在竹荫里社区领取。

2、活动会根据天气情况另行调整。

社区村委会三八妇女节活动方案【篇三】

一.活动目的:

三八妇女节是世界的传统节日,也是广大妇女的节日,为了体现社 区对女同胞的特别关爱,同时丰富大家的业余文化生活,特举办此次 活动, 同时将庆祝活动与加强妇女思想教育, 创先争优活动紧密结合,激励广大妇女满怀热情投身于工作当中,促进社区和谐发展。

二.活动主题:庆祝三八妇女节

三.参赛礼品:考虑到妇女生活习惯和喜好,活动奖励可选择妇女同胞适用的经济 实惠的物品,预计人均十元,如养颜补品,保洁用品,卫生用品等女 性为主的使用用品。

四.活动内容:

1.猜谜语(共三十无道谜语,十五道关于妇女节知识的节日,可为选 择题,提高大家对三八妇女节的认识。二十道关于脑筋急转弯方面的 一些简单的谜语)

2.转凳子

3.顶气球

4. 掂乒乓球(每次由 2 到 4 人进行,用乒乓球拍垫球来回一圈,中途 不能把球掉下去,谁先完成谁赢)

5.做动作,猜东西(2 人为一组,每次 2 到 3 组参赛,准备一个盒子, 盒子里面放上一些纸条, 纸条上写一些简单的东西, 比如拖鞋, 馒头, 蔬菜之类的.,然后甲乙两人面对面,先让甲抽盒子里面的一张纸条, 看完之后不能说出来, 只能通过语言或者肢体语言的描述让乙猜纸条 上写的是什么,2 分钟内哪个组猜的最多为赢)

6.齐心协力(2 人一组,每次 3 到 4 组参赛,用一根绳子绑住两个人 的脚,来回一圈,哪个组先完成哪个组就胜出)

7. 踩你没商量 (每次由 4 人参加, 每个人的双脚腕上都绑上 8 个气球, 然后相互踩气球,最后谁的脚腕上剩下气球了谁就胜出)

8.丢筷子(每次由 3 到 4 人参加,参赛选手坐在凳子上,脚下放一个 啤酒瓶,嘴里叼着筷子在离瓶口半米的地方对准啤酒瓶然后松开嘴, 看能不能把筷子丢到酒瓶里面,1 分钟内,谁丢的最多谁胜出)

9.叼皮筋(4 到 6 人一组,每个人最里面叼一根筷子,筷子都上勾着 一个皮筋,让用嘴叼着筷子由第一个人把皮筋传递给最后一个人,再 由最后一个人传递给第一个人, 中间皮筋不能掉, 看哪个组用时最少)

2006年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



2006年我镇村(居)民委员会任期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的规定,将按期进行换届选举。为了切实做好我镇2006年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按照 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06年村委会换届选举实施方案的通知》(政综144号),结合我镇实际,现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村(居)民委员会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搞好这次换届选举工作,对于加快农村发展步伐,维护农村安定稳定,调动广大群众当家作主的积极性、主动性,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2006年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和“”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十六届四中、五中全会以及省委七届十次全会精神,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历史任务,以法律法规为依据,以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扩大农村基层民主为目标,坚持民主、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真正把德才兼备、乐于奉献、群众信任的优秀人才选进村级组织,切实加强以村党组织为核心的村级组织配套建设,健全完善村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运行机制,为我县“十一五”规划开好局、起好步,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选举的时间要求
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应于2006年8月底以前全部结束。村民委员会届满均应及时换届,个别需要延期换届的,须报县村民委员会选举指导组批准。
三、选举程序和方法步骤
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分选举准备,选举动员及选民登记,选举村民代表和村民小组长,选举产生正式候选人,投票选举等五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选举准备
一、建立选举机构。
村级选举机构是村民选举委员会,它是村民委员会选举最直接的组织者和操作者,在选举中的地位和作用至关重要。
l、村民选举委员会的职数和条件
(1)职数。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由五至七人组成,设主任、副主任各一人。同时设候补成员二至三人。
(2)成员条件。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应是具有选民资格的本村村民,能模范遵守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密切联系群众,倾听村民意见,办事公道,作风正派,热心为村民服务。
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被确定为村民委员会成员正式候选人的,自被确定之日起不再担任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其缺额从候补成员中依次递补。
2、产生方式
(1)候选人提出。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采取村民代表会议方式推选产生的,其候选人由本村有选举权的村民单独或联合提出。
(2)选举程序。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由村民代表会议,采取秘密划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推选产生。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候补成员职数和推选方式,由村民代表会议确定。在推选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的同时,推选候补成员。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参加投票,推选有效。候选人或另选人按应选名额以得票数多的当选。
(3)选举结果公布
投票结束后,应当场公开计票,当场宣布选举结果。同时,召开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会议,推选产生村民选举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并公布当选的村民选举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委员和候补成员名单。
(4)村民选举委员会职责
①确定选举工作人员;

②开展选民登记;
③审查选民资格;
④公布选民名单;
⑤组织候选人提名和预选;
⑥确定并公布正式候选人名单;
⑦组织投票选举;
⑧公布选举结果。
村民选举委员会行使职责至新一届村民委员会产生时止。
二、确定选举日。一般先由镇选举指导组确定选举日,报县级指导组同意后实施,并以镇指导组的名义,用公告形式公布选举日。选举日最迟不得超过8月20日。我镇村级换届选举日定为8月17日、18日、19日、20日4天(各村居具体时间详见附表)。
第二阶段选举动员及选民登记
一、选举动员。各级选举机构应广泛宣传村(居)委会换届选举的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做到经常性宣传和阶段性宣传相结合,正面宣传和典型教育相结合,一般宣传和疑难问题解答相结合,把村(居)委会选举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原原本本地告诉选民,把选举的目的意义,程序步骤告诉选民,真正做到家喻户晓,人人明白。宣传教育要针对选举每个阶段的内容与特点,有所侧重,讲求实效。
二、选民登记
(—)选民登记日。选民登记日指开始进行选民登记的第一个工作日。选民登记日应当确定在选举日的二十五日以前(详见附表)。选民登记工作应在选民登记公告公布后的5日内完成。
㈡选民资格的一般规定。衡量一个村民是否具有选民资格,必须具备下列条件:1、年龄条件:年满十八周岁。计算年龄的时间,以本村选举日为准;村民出生日期以居民身份证为准;无居民身份证的,以户籍登记为准。2、政治条件:未被法律剥夺政治权利。判断公民是否被法律剥夺政治权利,以司法机关的法律判决书为准;对因各种严重刑事犯罪案、经济犯罪案而被羁押,正在受侦察、起诉、审判的人,应由人民检察院或人院作出“在被羁押期间停止行使选举权利”的文书认定。除此之外,其余人员均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3、身体条件:精神病患者、严重智力障碍人员,由于不具有行为能力和正常的精神状态,在其犯病期间停止行使选举权利。精神病患者精神正常后,应当恢复行使选举权利。认定精神病患者和智力严重障碍人员应以县级以上医院诊断证明为准,并经其监护人认可才能停止其选举权利。
(三)本村选民条件。村民除了具备选民资格外,还要同时具备本村的选民条件。根据《福建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规定,本村选民条件和选民登记工作可分两种情况:一是组织登记选民。即户籍在本村、户籍制度改革前属农业户籍、具有选民资格的人员,由村民选举委员会负责对其进行选民登记。二是选民要求登记。即户籍在本村的非农业户口或户籍不在本村但在本村居住的具有选民资格的人员,由本人在选民登记规定的时限内提出书面申请,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同意可予以登记。对于户籍不在本村但居住在本村的具有选民资格的人员,还应取得不在户籍所在地登记的证明后,方可登记。
(四)外出选民登记与参选。选民登记日前,因故离开本县具有本村选民资格的村民均视为外出选民,村民选举委员会应予登记,并在选民名单公布的同时,单独公布外出选民名单。选民登记后,村民选举委员会应及时向外出选民邮递一封信,告诉其选举日和开箱计票时间,希望其回村参加选举。同时,还要通知其家属或亲友请他们想方设法通知外出选民本人。外出选民因故未能返回参加投票选举的,则不计算在本届选民数内。
㈤公布选民名单。造册登记的选民名单,经村民选举委员会审核确认后,应以村民选举委员会名义,于选举日的二十日(详见附表)以前公布,公布时应规定受理村民申诉的截止时间。
㈥受理选民申诉。村民对公布的选民名单有不同意见的,应当在选民名单公布后的三日内向村民选举委员会提出申诉。村民选举委员在接受申诉后,应抓紧调查核实,在村民提出申诉后的四十八小时内依法作出纠正或解释。
第三阶段村民代表和村民小组长选举
一、村民代表选举
1、村民代表数额。村民代表具体数额由村民选举委员会按下列规定确定:
(1)六百户以上的村不得少于四十五人;
(2)三百

户以上不足六百户的村不得少于三十五人;
(3)一百户以上不足三百户的村不得小于二十五人;
(4)不足一百户且居住比较分散的村不得小于二十人。
这是法律法规规定的下限数额,上限未作规定。具体名额应按不违背法律法规,又便于发扬民主,便于开会议事的原则确定。没有设立村民代表会议制度的村,村中重大事项应召开村民会议讨论决定。
2、村民代表选举时间。村民代表选举时间应统一安排在村委会成员选举之前进行。
3、村民代表选举方式确定。由村民选举委员确定村民代表选举采取推选方式,还是采取直选方式。
4、提名村民代表候选人。村民代表候选人由本小组选民以单独或联合的方式,按分配名额等额提名。
5、投票选举村民代表。村民代表选举由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主持。选举时,召开村民小组会议,本小组有选举权的村民过半数或三分之二以上的户代表参加投票,选举有效。候选人或另选人按分配的名额,以得票数多的当选。
二、村民小组长选举。村民小组长选举由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主持。候选人由本小组选民单独或联合提出。选举时,召开村民小组会议,与村民代表选举同步进行,将村民代表和村民小组长选票分开,分别填写,并投入票箱。本小组有选举权的村民过半数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户的代表参加投票,选举有效。以得票多数当选。当选的村民小组长同时是村民代表。
第四阶段候选人的产生
一、提名初步候选人。村民代表会议确定村委会成员职数(3-7人)后,公布成员职数、条件,提名方式、要求和起止时间。选民按照提名权和被提名权对等原则,直接提名原则,公平、平等原则,等额提名原则,自主、属地原则,以单独或联合方式分职位按应选名额直接提名村委会成员初步候选人。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能代替选民提名。选民提名候选人采取书面形式署名提名,每一选民提名的人数不得多于应选名额。选民依法提出的所有的村委会成员初步候选人名单,应于选举日的十五日(详见附表)前按姓氏笔划顺序公布。初步候选人自愿放弃候选人资格的,应当在预选公告公布前由本人向村选委会提出书面申请,经村选委会同意后方可自愿放弃候选人资格。
二、预选确定正式候选人。由村民选举委员会确定预选方式,即全体选民或户代表或村民代表参加的预选方式。全体选民参加预选的,必须过半数选民投票,户代表或村民代表参加预选的,必须三分之二以上户代表或村民代表参加投票,预选有效。通过预选,按应选名额的差额数,以得票数多少的顺序确定正式候选人。并在选举日的二日(详见附表)以前,按姓氏笔划顺序以公告的形式公布。正式候选人自愿放弃候选人资格的,应在正式候选人名单公布后一日(二十四小时)内,由本人向村选委会提出正式申请,经村民选举委员会同意后方可自愿放弃候选人资格。因此造成正式候选人差额数不足时,应在原提名的候选人中按预选时得票数多少顺序递补。选举当日,正式候选人不能提出自愿放弃候选人资格。
第五阶段投票选举
投票选举是村委会选举工作的关键环节,是有选举权的村民行使民主权利的重要体现,法律性、程序性、技术性强,是违法现象和违法行为易发的环节。因此要加强指导,严密组织,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依法组织,保证选举工作健康有序进行。
一、投票准备:1、公布投票选举时间、地点和开箱计票时间;2、确定和训练选举工作人员。选举工作人员中唱、计票员各1人,监票员2人,代写员和其他工作人员若干人,具体人选由村民选举委员会确定,选举工作人员名单应于选举日前以公告形式公布;3、制作选票、票箱,布置投票现场;4、编制投票站选民名册;5、确定并公布流动票箱投票人员和无效票认定规则。研究无效票辩认条款和确定流动票箱投票人员等事项,并公布村民代表会议决定。
二、投票程序。1、工作人员到位(每个票箱必须有三人以上工作人员)。2、领取选票。必须办妥清点、登记和签章手续。3、当场当众检查密封票箱。4、投票选举。可以设固定投票点,也可以采用流动投票箱。5、结束投票分站投票。但末开箱计票前,允许选民继续投票。6、集中票箱。各投票分站票箱和流动票箱投票口签章密封后,由工作人员护送至中心投票站指定位置。7、报告选票发放情况。中心投票站和各投票分站主持人向总主持人报告各投票站的选民数和领回、发出、多余的选票数以及接受流动票箱投票的选民数和发出的选票数。8、各投票分站分别开箱点票。并向总主持人报告投票站收回的选票数和流动票箱收回的选票数。各职位收回的选票数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数有效,多于发出的选票数无效。9、总主持人当场宣布本次选举选民数、外出选民数、本届选民数、领回选票数、发出选票数、收回选票数、多余选票数和最低当选票数,确认本次选举有效性,即全体选民的过半数参加投票,选举有效。10、进行唱、计票。11、宣布选举结

果。候选人和另选人的得票数,经唱票、计票、监票人员计算后,当场由主持人报告计票结果,并由主持人、唱票人、计票人和监票人在计票记录上签字。总主持人宣布选举结果时,应先宣布候选人和另选人得票数,然后依据法律法规规定,宣布新一届村委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的当选名单和得票数。候选人或者另选人获得参加投票的选民过半数的选票时,始得当选。获得参加投票的选民过半数选票的人数超过应选名额时,以得票数多的当选;如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当就得票数相等的候选人或者另选人重新投票,以得票多的当选。当选人数少于应选名额时,不足的名额应当于十五日内另行选举。另行选举时,按应选名额的差额数和未当选人得票多少的顺序确定正式候选人。全体选民的过半数投票,另行选举有效,以得票数多的当选。12、填写《选举结果报告单》。13、封存选票。14、张榜公布选举结果。选举结果经村选委会确认有效后当场张榜公布。
四、建章立制、完善各项工作制度
建章立制是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内容包括建立村委会工作机构和健全村委会各项制度,以保证村委会工作正常运转。新班子产生后,各村委会依法健全人民调解、治安保卫、文教卫生、社会保障、计划生育等工作委员会和村务监督小组。本着实事求是、因地制宜、精干高效的原则来设置其下属的工作委员会。建立健全各项制度。
本次换届选举结束后,除凤山镇北门、东门、南门、西门、东区、闽凤六个挂社区居民委员会牌子外,其余村挂村民委员会牌子,取消原居民委员会牌子。
五、切实加强领导
村委会换届选举是我镇农村政治生活中一件大事,时间短、任务重、情况复杂,中央、省、市、县各级党委、政府对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都做了专项部署,因此,各村居要高度重视,切实将选举工作摆上议事日程,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把它作为今年一项大事来抓,确保在8月底前完成换届选举工作。在村居换届选举工作中必须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核心作用,对在选举工作过程中的经验和问题,应当及时向镇指导组汇报,选举王作结束后,应及时做好选举统计、选举档案整理工作,并写出书面总结上报备案。

民政局村委会换届选举实施方案


民政局村委会换届选举实施方案我县第X届村委会已于去年12月底任期届满,依照法律规定,我县应于今年元月1日至6月30日进行第六次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为了做好这项工作,根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省实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省村委会选举办法》和《省委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全省第X次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的通知》,特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换届选举时间:X年X月X日至X月X日。二、方法与步骤:整个选举工作分为五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组织准备阶段(时间:X年3月7日至11日,共5天)组织准备阶段是选举工作的前提和基础,充分做好准备工作,才能保证换届选举工作顺利进行。主要工作和要求是:1、搞好宣传发动工作。换届选举工作成功与否,关键在于宣传教育。有的放矢地搞好宣传发动,引导干部群众依法行使民主权利,把宣传发动工作贯穿于换届选举的全过程,是换届选举工作顺利进展的重要保证。要运用电视、广播、板报、标语、横幅、宣传车等宣传工具大张旗鼓地宣传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各级文件精神。2、成立领导机构,制定实施方案。乡镇成立村委会换届选举领导小组,由乡(镇)党委书记任组长,乡(镇)长、人大主席任副组长,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5—7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乡镇民政所),负责换届选举的日常工作。召开换届选举领导小组会议,根据县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结合本乡(镇)实际,对换届选举工作作出具体时间、方法、步骤、安排及每阶段的具体要求,制定实施方案,并以乡(镇)人民政府名义下发(《乡(镇)第X次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3、培训骨干。培训骨干采取集中培训形式,乡(镇)召开村党支部书记、村主任、换届选举领导小组和办公室成员及乡镇全体干部会议,以会代训。通过培训,使选举骨干明确选举的目的意义、指导思想、方法步骤和工作要求,掌握法律法规和选举规程,明确选举任务和选举中的法律程序,使整个工作有组织、有步骤、有计划地展开。4、推选产生村选举委员会和新一届村民代表、村民小组长。村选举委员会成员由村民会议或各村民小组推选产生,设主任1名,委员若干名。主任原则上由村党支部书记担任。村民代表由村民按每5户至15户推选1人,或由每个村民小组推选2至5人,村民代表中应有适当名额的妇女代表。村民小组长从本组的村民中推选产生。此阶段,各村至少应召开以下四个会议:(1)召开村、支两委会议,学习文件,统一认识,研究第六次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拟定村民代表数额和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方案。(2)召开村民小组长会议(或党支部扩大会议),学习有关文件,原则通过选举工作方案,明确选举目的、意义和步骤,部署推举产生新一届村民代表和村民小组长工作事宜。(3)各村民小组召开村民会议,学习有关文件,统一认识。推选产生村选举委员会、村民代表和村民小组长,并张榜公布。(4)召开第六届村民代表会议,主要任务是:①学习换届选举法律、法规及文件,进行动员,统一思想,提高认识。②第五届村委会主任代表本届村委会作工作报告。③村会计报告村财务收支情况。④通过村换届选举工作方案。⑤确定选举日(4月6日)。⑥推举产生总监票、监票、唱票、计票人员。⑦决定投票方式与地点。5、制作《海选票》、《选民证》、《委托投票授权书》。第二阶段,选民登记阶段(时间:2005年3月12日至16日,共5天)主要工作和要求是:1、选民登记是指村选举委员会按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对“凡年满18周岁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依法剥夺政治权利的除外)的村民参加选举资格的确认。2、选民由户籍所在地的村选举委员会进行登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由经常居住地的村选举委员会进行登记,但不得重复登记:(1)户口迁出本村但仍在本村居住并履行村民义务的原本村村民。(2)结婚后居住在配偶所在地的村,但户口尚未迁入,本人同意在配偶所在地的村进行选民登记的。(3)因其他原因不在户籍所在地登记的(本情形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在本村有居住条件,包括分配的住房或经济合法手续自己建房和买房的;在本村有稳定的职业和基本经济收入;履行相应的村民义务;居住两年以上。)精神病患者不能行使选举权利的,经村选举委员会确认,不列入选民名单。3、选民名单应当在选举日的20日以前张榜公布。对公布的选民名单有不同意见的,可向村选举委员会提出。村选举委员会应当在选举日前作出解释或调整。因故推迟选举30日以上的,应当对选民名单进行核实,并根据异动情况予以调整,重新公布。4、选民名单公布后应及时颁发《选民证》和《委托投票授权书》。第三阶段,提名候选人(时间:2005年3月17日至29日,共13天)主要工作和要求是:1、“海选”提名候选人村委会成员候选人的产生由“海选”直接提名。一般定为3名(即主任一名,委员两名,可根据实际情况需要可在其中设立副主任职位)。因此,候选人的提名是选举工作中关键的一步,是直接显示选民的选举意向,对选举成民政局村委会换届选举实施方案

民政局村委会换届选举实施方案败有决定性意义。提名村委会主任、副主任、委员候选人实行“海选”,分职务提名、按得票数多少直接产生候选人。即:由村选举委员会召集本村过半数选民以无记名投票方式提名,或者以村民小组为单位召集本组过半数选民分职务,以无记名投票方式提名,以得票数多少确定。村选举委员会召集选民提名,应当在提名当日公开计票,当场宣布提名结果并公布;以村民小组为单位召集选民提名的,提名结束,由选民推荐3名以上代表当众密封票箱,并随即将票箱护送至村选举委员会指定的计票地点,于提名当日集中公开计票,当场宣布提名结果并公布。2、对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依照《村委会组织法》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全省第六次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通知》的规定,候选人应当是政治可靠、作风民主、公道正派,能依法办事、热心为村民服务、有文化、有本领、有较强治村能力、带头致富、带领群众共同致富、受到群众拥护的人。但正在服刑和进行劳动教养的,选举前3年内受过劳动教养和刑事处罚(包括免于起诉)的,因经济或其他问题正被司法机关立案审查的,选举前3年内本人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拒不履行村民义务的,县级以上公安机关确定的重点治安对象,不确定为正式候选人。候选人资格审查由乡(镇)党委组织部门负责。3、候选人确定后,应在选举日前7天公布其名单以及简历。本人不愿意被列为候选人的,候选人的缺额按“海选”结果依次递补。调整后的候选人名单应在选举日的3天前公布。4、村选举委员会成员被列为候选人的,不再参与村选举委员会的工作。其缺额由村民代表会议决定进行补选。5、接受选民自荐。没有被列为候选人的选民自荐的,应当在选举日前5日以书面形式向村选举委员会提出,村选举委员会应在选举日3天前公布自荐人与选民见面,让其发表任职演讲,回答选民提问。6、制作选票。第四阶段:投票选举阶段(时间:2005年3月30日至4月5日,共7天)投票选举是选举工作的结果,投票选举主要是通过召开选民大会投票、设立投票站投票等方式进行。村委会成员实行差额选举,各项职务的候选人数应比应选人数至少多一人。主要工作和要求是:1、选举方式:本次换届选举,采用一票制形式。一票制,即把主任、副主任、委员候选人分职务、按姓氏笔划顺序排列在一张选票上,两名主任候选人应同时作为副主任候选人,主任候选人和副主任候选人也应同时作为委员正式候选人。同一姓名下栏内只画一次同意的符号。计算当选票时,可采用“上”往“下”加的办法,即主任的票数可加入副主任的票数,副主任的票数可加入委员票数。但不得采取“下”往“上”加的办法。2、投票方式。投票方式分为村选举委员会主持召开选举大会集中投票和分组设立投票站投票。集中投票和分散投票的场所均应设立秘密写票处。选民不能到投票现场投票的,可书面委托其他选民投票,但每一个选民只能接受一个选民委托,被委托人不得违背委托人的意志。被列为候选人的选民不得接受委托。选民确因健康原因不能到投票站进行投票,又不愿意委托他人投票的,经村选举委员会确认,可以使用流动票箱投票。村选举委员会应将使用流动票箱的选民名单于选举日前张榜公布;不属于使用流动票箱的选民,不得使用流动票箱投票;每个投票站和流动票箱应有3名以上工作人员负责。投票结束后,工作人员不得以组为单位开箱计票,必须在选举日当天统一集中在选举中心会场在村选举委员会的领导下,由总监票、监票、唱票、计票人员当众开箱计票。每张选票所选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人数名额的有效,多于应选名额的无效。书写模糊不能辩认的选票或不按规定符号填写的选票作废。3、候选人获得参加投票的选民过半数的选票,始得当选。获得过半数选票的候选人超过应选名额时,以得票多的当选。如因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当就票数相等的人再次投票,以得票多的当选。4、经投票选举,当选人数不足3人,不能组成新一届村委会的,应当在10日之内就不足的名额另行选举。主任暂缺的,由当选的一名副主任主持工作,直至选出主任为止;主任、副主任暂缺的,由当选的委员推选一人主持工作,直至选出主任、副主任为止。另行选举和补选缺额时,可按照未当选人得票数多少顺序确定候选人,也可以重新确定候选人进行投票,以得票多的当选,但得票数不得少于选票数的三分之一。5、村委会成员选出后,村选举委员会应当场宣布并在选举日当天张榜公布。当选人由乡镇人民政府颁发《当选证书》。各村应将选举所形成的各类资料、选票存档,上报资料至乡镇民政所。第五阶段:整章建制阶段(时间:2005年4月6日至4月11日,共6天)1、新的村委会班子成立后,要在乡镇人民政府指导下及时与上届村委会搞好工作交接,并依法建立健全村委会各下属委员会,建立健全全村委会工作制度、村民代表会议、村民会议、村务会议、村务公开、民主理财、民主评议等各项制度,制定村委会任期目标和工作规划,明确村委会主任岗位责任制、村委会成员岗位责任制、村委会下属各委员和村民小组工作职责。2、各村要制定或修订《村民自治章程》或《村规民约》,召开村民代表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予以制定或修订。交村民讨论,形成正稿,印发到户。3、召开离任干部座谈会,做好思想政治工作,肯定成绩,落实有关福利待遇。4、乡镇应做好换届选举验收、表彰工作和培训新一届村委会成员的工作。5、乡镇将村委会换届选举的统计资料和工作总结报县民政局。三、切实加强对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的领导。村委会换届选举涉及全县广大农民的切身利益,事关农村基层发展稳定大局。为切实加强对这项工作的领导,县委、县政府已成立xx县第六次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和指导小组。各级民政部门要发挥职能作用,切实做好具体组织协调工作。财政部门要妥善安排指导选举所需的工作经费。村委会换届选举前,各有关部门要做好村级财务审计工作,实行村务公开。在选举工作中,要严格依法办事,要把办事公道、遵纪守法、廉洁奉公、热心村务、能带领群众致富奔小康的优秀人才选进村委会领导班子,对换届选举中落选的原村干部要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对不按法定程序确定候选人的,不经选举委任村委会成员的,不按法定程序撤换村委会成员的,应责令改正,并对直接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对使用暴力、威胁、欺骗、贿赂、冲击会场、毁坏选票和票箱等手段破坏选举或者妨碍选民依法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对伪造选票、虚报选举票数或者有其他弄虚作假行为的,对控告、检举选举中的违法行为的人进行压制、迫害的,由县民政部门进行批评教育并依法给予警告;违反治安管理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治安管理条例处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各地在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中的经验和发现的问题,应及时向县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汇报,选举结束后,应及时组织检查验收和评比表彰。各地应将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情况于2005年6月30日前报送县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民政局村委会换届选举实施方案

村委会换届选举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专项审计工作方案


村委会换届选举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专项审计工作方案村(居)委会换届选举村(居)委会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专项审计工作方案根据市村级换届选举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县第七届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制定本方案。一、审计目的通过这次专项审计,进一步加强村级干部党风廉政建设和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客观公正地评价村(居)委会干部任期内的功过是非,帮助选民选出作风正派、廉洁公正、为民办实事的好干部,维护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利益,推进和完善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推动村级财务管理规范化建设。 二、审计主体及人员、经费安排各乡(镇)农业服务中心组织农经工作人员实施专项审计,农经工作人员不足的乡(镇)要向乡(镇)人民政府申请抽调相关部门的专业人员参加,同时申请解决必要的专项审计工作经费;县局农经站负责专项审计工作的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三、审计对象本次审计对象是全县行使村集体及村(居)委会财务审批权和参与村级经济活动决策的村(居)委会成员。四、审计涉及的时间范围本次审计涉及的时间范围原则上从2005年10月至2018年9月,即第六届村(居)委会成员任职期间的财务收支及有关经济活动,如果审计中发现重大经济问题的,可视情况向前追溯。五、审计方式本次审计采取送达审计和实地审计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一般情况下,以乡(镇)为单位,统一收齐各村(居)委会会计资料,集中在乡(镇)政府实施审计。对个别情况复杂、账目混乱的村(居)委会,审计人员必须进村(居)实施实地审计。集中审计过程中,发现有重大经济问题的,更要实施实地审计。对已经实行“村账乡代理”的,县农经站将对乡(镇)的审计情况进行重点抽查。六、审计内容和重点审计的内容主要是村级集体财务运行情况,审计重点包括:(一)农村经济责任目标完成情况1、任期内农民人均纯收入等经济指标是否增长;2、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是否完成;3、村级集体资产是否保值增值;4、村级债务是否下降;5、财务管理、资产管理、民主管理等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健全和真正发挥了作用;6、农民在办理建房、结婚、户口、外出务工等手续过程中,是否存在乱收费等行为;7、农民负担是否出现加重和反弹现象。(二)财经法纪执行情况1、各项收入是否及时、足额入账,有无侵占、挪用、私分集体资金和私设“账外账”或“小金库”等问题;2、是否存在通过虚增债权的手段来虚增收入以及将收入或非法收入挂在往来账上虚增债务等问题;3、是否存在滥用职权侵占、挪用、平调集体资产和长期占用集体资金的问题;4、是否存在未按民主程序,私下交易变卖土地等问题;5、实行“村账乡代理”的村是否实行报账制,有无按时记账;6、是否因财务管理混乱等问题引发群众信访和越级上访,发生的群众信访件是否已经得到了妥善调处。(三)农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1、集体资产处置。是否落实了资产台账制度,有无非法转让、转卖和侵吞集体资产的行为。2、债权、债务管理。(1)村级举债是否经村(居)民代表大会讨论,按规定的审批程序办理;(2)是否存在以办公益事业为由擅自高息借款;(3)是否擅自为企业贷款提供担保、抵押,导致新增债务;(4)是否存在借债进行达标升级活动和用于非生产性开支等情况;(5)是否发生新的不良债务,有无制定切实可行的债务化解办法。3、土地发包、承包。(1)农村土地承包合同是否全面签订,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是否全部发放到户;(2)是否存在违法收回和随意调整农户承包土地的做法;(3)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是否规范有序,有无强迫农户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和截留农户土地流转收入的现象;(4)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属地管理责任是否落实,有无将土地承包纠纷矛盾上交和扩大化的做法;(5)“四荒”等资源性资产的发包是否采取招标、拍卖、租赁、参股和公开协商等方式,有无签订规范的承包合同;(6)村级基建工程建设是否公开招标,有无“人情”承包和“以权”承包等;(7)农村土地承包档案管理是否规范、完整。4、专项资金管理。(1)上级划拨或接受捐赠的资金和物资的管理、使用是否符合政策规定,有无挪用、滥用现象;(2)土地补偿费是否实行专户管理,使用是否符合政策规定,有无截留、挪用、抵扣、平分行为;(3)粮食直补资金的发放是否及时、足额到位,有无挤占、截留、挪用现象。5、财务公开。(1)财务公开是否全面、真实、及时、规范;(2)村内“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的程序是否规范,资金收取是否超标准、超范围以

村委会换届选举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专项审计工作方案及资金的使用是否合理有效,有无以理事会、路委会、桥委会等民间组织名义要求农民超标准筹资投劳,规避“一事一议”项目管理部门监管的做法。(四)各乡(镇)党委、政府和农民群众要求审计或反应强烈的其他热点问题。七、审计步骤(一)审计准备阶段(10月10日前)这一阶段主要做好三项准备:一是组织准备。各乡(镇)要结合当地的实际情况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审计计划,安排好专项工作经费,抽调高素质的专业人员组成审计工作组;二是资料准备。各乡(镇)要了解村(居)委会的各项管理制度,下发审计通知书督促村(居)委会及时完成账务处理,按时提供有关财务资料;三是审计方案准备。各乡(镇)要制定具体的审计方案,明确人员分工和确定审计进程等。(二)审计实施阶段(10月11日至10月25日)这一阶段主要做好四项工作:一是审查会计账册、会议记录、合同协议等资料,从这些资料中发现一般性问题或弊端,并进一步查找问题线索和源头;二是对重点经济项目进行审查,如对土地补偿费、扶贫开发资金、道路房屋建造资金等专项资金进行重点审查;三是开展调查,通过召开群众座谈会,访问有关知情人员,对村(居)委会干部任职期间的整体情况进行了解,对群众反映的有关情况进行核实;四是搜集整理好相关审计证据。在这一阶段,县局农经站将组织督查组下到乡村进行督促指导和重点抽查。(三)审计报告阶段(10月26日至10月31日)这一阶段主要做好四方面的工作:一是根据所掌握的审计资料进行分析,对离任村(居)委会干部的经济责任作出客观评价,拟出审计报告。村(居)委会干部的经济责任包括经营管理责任、财务责任、财经法纪责任等方面,在评价时要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做到既揭露问题,也肯定成绩。在确定经济责任时,要分清前任与现任、个人与集体、主观与客观、失误与舞弊等责任界限。审计报告经审计小组全体讨论后,要与被审计的村(居)委会干部见面,征询意见。如被审计村(居)委会干部提出不同意见的,审计人员要进行复核,复核属实的应予纠正,复核无误的向被审计村(居)委会干部作出全面解释;二是对审计中查出的问题,依法作出审计决定或意见,报经领导批准后,要按照问题的不同性质,依法依纪作出处理。对党政机关干部和村(居)委会干部侵占集体资产和资金、以举债为名从中牟利以及铺张浪费等给集体造成损失的,要责令其如数退还和赔偿,并由纪检监察机关给予有关责任人党纪政纪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三是审计结果要以公开栏的形式向全体村(居)民公开;四是审计工作全部结束后,要汇总填制《**县第七届村(居)委会换届选举村(居)委会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专项审计统计表》(附后),并形成文字总结材料,于10月31日前以电子文档或书面形式同时报县局农经站和县换届选举办公室。八、工作要求1、各乡(镇)要切实加强村(居)委会换届选举村(居)委会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专项审计工作的组织领导,以求真务实的精神抓好这项工作,推进和扩大农村综合改革成果。2、审计小组至少要配备2名助理会计师以上职称或相当于助理会计师以上职称的人员担任主审。有条件的可由一名会计师主审,一名助理会计师协审。3、审计人员实施审计时要以会计制度和财经法规为依据,严格遵守审计程序,认真做好审计笔录,全面搜集审计证据,做到严肃认真、客观公正、实事求是、一丝不苟,不得主观臆断、马虎了事。4、审计人员在审计工作中要廉洁奉公,除必要的生活保障外,不准吃拿卡要,不准借机刁难,不准故意泄漏审计事项,以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完成审计工作。

居委会换届工作方案


居委会换届工作方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和新修订的《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及《四川省村民委员会选举条例》(以下简称选举条例)规定,按照《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全省第十届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通知》(川委办〔2016〕40号)、《四川省民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第十届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方案〉的通知》(川民发〔2016〕179号)和《中共乐山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全市第十届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通知》(乐委办发〔2016〕25号)等文件和市中区村(社区)换届工作会议精神的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加强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选举相结合,鲜明选人用人导向,严格执行换届选举相关法律法规和工作程序,大力选拔政治素质好、带领能力强、服务能力强的村(居)民委员会班子,为开创**镇发展新局面、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夯实城乡基层的执政基础。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党的领导。坚持党的领导是做好换届选举工作的关键,是换届选举工作的政治要求和根本原则。要充分发挥村(社区)党组织的领导核心和战斗堡垒作用,把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贯穿换届选举的整个过程,体现在各个环节,确保换届选举的正确方向,大力提倡通过民主程序将村(社区)党组织负责人推选为村(社区)选举委员会主任,主持换届选举工作。

(2)充分发扬民主。要尊重群众意愿,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平等、竞争、择优和直接选举、差额选举、无记名投票、秘密划票的原则。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监督权,提高换届选举的公认度、公信度。

(3)严格依法选举。严格履行法定程序,认真按照四川省新修订的《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实施办法》和《村民委员会选举条例》,把好选举委员会推选关、把好选民的登记关、把好村(居)民委员会候选人的提名关、把好村(居)组织选举关。切实贯彻落实好登记参选、委托投票、查处不正当选举行为以及村务监督、村民小组自治、村规民约、村干部履职等方面的新的规定,依法按程序做好换届选举工作。

(4)严格执行换届纪律。坚决落实“九个严禁、六个坚决查处”,用铁的纪律保证换届选举风清气正。着力防止和打击请客送礼或乱许愿、随意委托投票、不按规定路线投票、不设置或不使用秘密投票间、抢夺或毁坏选票或票箱、在选举现场起哄闹事等干扰投票、破坏选举的违法违纪行为。

(三)主要任务

选举产生新一届村(居)民委员会成员;推选产生村(居)民小组长、村(居)民代表、村(居)务监督委员会;制定新一届班子任期目标、修订完善村(居)民自治章程和村(居)民公约。

二、工作安排

全镇第十届村(居)民委员会换届工作在村(社区)党组织换届工作结束后正式启动, 2017年3月底前全面完成选举任务。

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采取直接选举的方式进行,村民委员会选举日统一确定为2017年3月4日、5日;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原则上采取直接选举的方式进行,社区居民委员会选举日统一确定为2017年3月10日。各村、社区按期换届率要实现100%,一次换届成功率均要达到100%。换届选举工作分为选举准备、全面实施、总结提高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选举准备阶段(2016年12月30日前)

1.调查摸底。村(社区)要对本辖区经济社会结构变化、人口流动、基层干部群众思想动态等情况进行了解,加强对群众外出务工经商、返乡创业、人户分离等情况的研判。通过调查摸底,全面深入了解村(社区)干部群众的思想动态及宗族、宗派、宗教等情况,分析可能影响换届选举的因素。要注重运用前期难点村(社区)的排查和治理成果,对村情复杂、管理薄弱、经济利益较多的“重点村”及撤村并村,有针对性地制定工作预案,实施“一村(社区)一策”,加强工作力量,加大指导力度。对干群矛盾突出及往届选举问题较多的“难点村(社区)”,加强分类指导,选派得力干部驻村(社区)指导,逐个分析村(社区)选情,对可能影响和破坏选举的重大隐患和已经出现的苗头性问题,提前进行专项整治,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

2.宣传培训,制定方案。村(社区)要采取多种形式,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实施办法》《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实施办法》《四川省村民委员会选举条例》以及《村民委员会选举工作手册》和省、市、区关于第十届村(居)委会换届选举的有关文件精神,建立换届选举工作指导小组,制定好选举工作实施方案等,抓好业务培训,广泛宣传,使广大群众明白换届选举的目的、意义,熟悉选举的程序及要求。

3.搞好村(居)干部离任审计。结合村(居)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在换届选举前由乡镇组织力量对各村(居)届期内“三资”(集体资产、资金、资源)进行清理,对村(居)两委班子在任期内的财务收支情况全面审计,审计结果及时公开。对群众提出的疑问,及时进行解答。严格执行村(居)民委员会主任离任经济责任追究制度,对查处的问题进行严肃处理。同时做好收章封账。

第二阶段:全面实施阶段(2017年1月—2017年3月上旬)

1.依法推选村(居)民选举委员会。

村(居)民选举委员会由5至9人组成,设主任1人、委员4至8人。由村(居)民会议、村(居)民代表会议或各村(居)民小组会议推选产生。提倡按照民主程序将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推选为选举委员会主任,主持选举委员会工作。

选举委员会成员依法被确定为村(居)委会成员候选人的,应当退出选举委员会,所缺名额从原推选结果中依次递补。

2.审议选举办法。镇换届工作指导小组向村(居)民选举委员会提出村(居)委会班子职数、选举程序和任职资格条件建议方案,由村(居)民选举委员会组织召开村(居)民会议或村(居)民代表会议审议通过。同时通过选举实施办法,通过选民登记范围、方式、阶段,通过选举工作人员名单,通过村(居)民委会成员候选人、村(居)民小组长候选人、村(居)民代表候选人提名确定办法,通过村(居)委会成员、村(居)民小组长、村(居)民代表选举投票办法、村(居)监督委员会推选办法等。

3.公布选举日和选民登记日。张榜公布镇上统一设定的选举日和选民登记日期,以及换届选举的程序、步骤、时间、地点以及候选人提名办法等,公布村(居)民委会成员任职资格条件。我镇村民委员会选举日定于2017年3月4日、5日,社区居民委员会选举日定于3月10日。

4.进行选民登记。切实落实公告公示、资格审查、提前通知、登记造册等法律程序及相关要求,做到不重、不错、不漏。凡是符合《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四川省〈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实施办法》、《四川省〈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实施办法》、《四川省村民委员会选举条例》、《乐山市社区居民委员会直接选举规程》中规定的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村(居)民,村民选举委员会都要按户逐人予以登记确认;社区居民选举委员会可采取以居民小组为单位设立登记站或由选民登记员上门入户登记的方法进行登记确认。要加强工作力量,加大宣传力度,依托各种适用方式开展上门登记和动员工作。选民名单在选举日20日前公布,并发放参选证。

5.提名候选人。

(1)提名村委会候选人。村委会设主任1名、委员2名,实行差额选举,主任正式候选人确定2人,委员正式候选人3人。

村委会成员候选人由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以单独或联名的方式直接提名。提名候选人时,要根据经村民代表会议通过的候选人资格条件,强化村(社区)党组织把关作用,引导村(居)民把奉公守法、品行良好、公道正派、热心公益、具有一定文化水平和工作能力的村(居)民提名为候选人。在村(居)民委员会选举中要实行女性成员“专职专选”,确保村(居)民委员会成员中至少有1名女性成员。

提名分两种方式:“一人一票”或“投票站”,具体采用哪种方式,由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每一选民提出的候选人人数不得多于应选人数。一人同时被提名为两个以上职务的候选人时,由候选人书面确定,或按提名人数最多的一项进行确定。初步候选人决定放弃候选人资格的,应向村民选举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

(2)提名居委会候选人。**场社区属于集镇二类社区,居民委员会设主任1名、副主任1名、委员3名。居民委员会选举时,原则上实行差额选举,如初提候选人数和应选人数相等,可以实行等额选举。

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实行按职务在已登记的选民中提名产生。可个人自荐提名,也可由社区选民10人以上联名提名、各居民小组提名、各社区民间组织民主提名、驻社区单位提名等方式,并经社区居民选举委员会资格审查通过后,成为初步候选人。并按姓氏笔画顺序在社区张榜公告。

6.进行资格审查。乡镇换届工作指导小组指导村(居)民选举委员会对直接提名人选逐一进行资格审查。将初审后的资格审查表征求区纪委监察(镇纪委审查意见)、组织、公安、法院、检察院、卫计、防邪、维稳、信访、住建、规划、国土、环保等部门的意见,报区换届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复核,通过复核的,确定为村(居)委会成员初步候选人,并张榜公布。

7.组织预选。初步候选人数超过规定差额数的,由村(居)民选举委员会召开村(居)民会议或村(居)民代表会议,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预选。预选投票前,应组织初步候选人进行竞职演讲。根据得票相对多数、差额的原则,确定每一职位正式候选人名单,连同签订的《候选人竞争承诺书》报镇选举指导小组备案,并按姓氏笔画顺序张榜公布正式候选人名单。初步候选人的人数达到规定差额数的,初步候选人即为正式候选人。村(居)民选举委员会将候选人的竞选演讲承诺、简历等有关情况在村组(社区)公开栏上公开。

8.办理委托投票手续。文盲或者因其他原因不能填写选票的,可以委托他人代写,代写人不得违背委托人的意愿。登记参加选举的村(居)民在选举期间不能直接领票、投票的,可以书面委托本村(居)本届有选举权的近亲属代为领票、投票。每一村民接受的委托不得超过三人,并应当按照委托人的意愿代为投票。村(居)民选举委员会应当在选举前审核委托书,确认委托是否有效,并公布委托人和受委托人的名单。

9.正式选举。村委会正式候选人在选举日的5日前张榜公布,社区居委会正式候选人在选举日3日前张榜公布。正式选举采取一次投票的方式,选举出村(居)委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选举大会由村(居)民选举委员会主持,选举委员会主持有困难的,可委托镇换届工作指导小组派人协助主持。统一实行竞职演讲,先组织候选人以姓氏笔画为序发表竞职演讲,时间一般不超过5分钟。竞职演讲前,演讲稿须提交镇党委审核。

投票选举时,应当设立主会场或中心会场;人数较多或居住分散的村(社区)可以设立若干投票站。区域较大、交通不便的村,经镇换届选举工作指导小组批准后,可设置流动票箱作为补充投票形式,但仅限行动不便、又不能委托他人投票的选民使用。流动票箱的工作人员不得少于3人,名单不得事先确定。任何形式的投票,都必须在3名以上选举工作人员的监督下进行。投票结束后要当场密封票箱,集中到主会场或中心会场公开唱票、计票,当场宣布选举结果。经选举委员会确认选举有效后立即封存选票,填写选举结果报告单,报乡镇和区民政局备案。乡镇应当及时向当选人颁发《当选证书》。

居委会成员的选举,有召开“选举大会”、“投票站”二种方式,具体采用哪一种方式,由社区成员代表会议讨论决定。居委会召开“选举大会”的程序和方法参照村委会召开“选举大会”的程序和方法进行。

10.建立健全村(居)民委员会相关组织。

新一届村(居)民委员会产生后,应当在10日内推选村(居)民小组长、村(居)民代表、村(居)务监督委员会和村(居)民委员会下属委员会等。

(1)村(居)民小组设村(居)民小组组长1名,在村(居)民委员会主持下召开村(居)民小组会议,以直接提名候选人的方式推选产生。村(居)民小组长候选人应符合村民代表会议通过的任职资格条件,乡镇(街道)应对村(居)民小组长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鼓励村(居)民委员会成员依法按程序兼任村(居)民小组组长,提倡将党小组长依法推选为村(居)民小组长。

(2)村民代表由村民按每五户至十五户推选一人,或者由各村民小组推选若干人,总数由村民委员会确定,但是不得少于20人,原则上不超过80人,村民代表名单应予公示。村民代表具体名额、分配方案和选举方式由村民代表会议讨论确定。

社区成员代表由居民代表、驻社区单位代表和社区专职工作者代表组成,其中居民代表不得少于代表总数的三分之二。每个社区的成员代表名额一般为30至50名。

(3)村(居)务监督委员会由村(居)民会议或者村(居)民代表会议通过直接提名候选人的方式推选产生。村(居)民委员会成员及其近亲属不得担任村(居)务监督机构成员,村(居)务监督委员会负责人提倡按程序推选由不是村(居)民委员会成员及其近亲属的支部委员或其他党员担任。提倡要把政治觉悟高、群众威信高、监督能力强、勇于同不正之风作斗争、有一定财务知识的人选进新一届村(居) 务监督委员会。

(4)村(居)民委员会下属委员会主任一般由村(居)民委员会成员兼任。村(居)民委员会下属委员会成员、村(居)民小组长、村(居)民代表、村(居)务监督委员会成员的任期与村(居)民委员会成员任期相同,可以连选连任。

第三阶段 总结提高阶段(2017年3月上旬—3月底)

换届结束后,乡镇要组织新老班子在10日内完成工作移交,及时指导制定发展规划;及时总结选举情况,建立健全选举档案;组织开展新一届村(居)民委员会和村(居)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培训,全面提高履职能力。新一届村(居)民委员会班子要结合本村(社区)实际,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修订完善村规民约(居民公约)。

配备村委会(社区)基层残疾人专职委员联络员实施方案


配备村委会(社区)基层残疾人专职委员联络员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意见》和《楚雄州人民政府关于配备村委会(社区)基层残疾人专职委员、联络员的通知》(楚政通〔〕79号)和《大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配a备村委会(社区)基层残疾人专职委员联络员实施方案的通知》(大政办发〔〕23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乡镇残联、村委会(社区)残疾人基层组织建设,及时解决残疾人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为残疾人提供优质的生产生活服务,促进残疾人事业又好又快发展,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意见》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云南省残疾人事业“十一五”发展纲要》目标任务,坚持贯彻“城市抓社区、农村抓乡镇”的工作方针,以选配社区残疾人专职委员、村委会联络员为重点,加强基层残疾人组织建设,提高基层残疾人工作服务能力和水平,推动残疾人广泛就业,促进全镇残疾人事业更好更快发展。
二、组织领导
为做好残疾人专职委员、联络员配备工作,镇人民政府决定成立镇配备村委会(社区)基层残疾人专职委员联络员领导小组。
组长:曾斌镇党委副书记镇人民政府镇长
副组长:钱正平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叶建平镇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成员:赵丽梅镇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所所长
胡云镇残联专干
陈玉珍镇民政所所长
杨胜文财政所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残联,办公室主任由镇残联专干胡云兼任,负责处理日常事务。
三、选聘条件和选聘名额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在残疾人群众中有较高威信。
(二)爱岗敬业,热爱残疾人工作,愿意为残疾人服务,有一定的社会活动和组织协调能力。
(三)具有本村委会(社区)行政区域内常住户口年龄在18周岁—45周岁之间,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身体条件能够胜任并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残疾人。优先聘用大中专毕业生、下岗、失业、无业以及零就业家庭中的残疾人。
(四)各村委会各选聘1名村级残疾人工作联络员。
四、选聘基本原则及程序
(一)选聘基本原则
1、选聘工作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公开宣传、公开报名、统一条件、公平竞争、公示结果的方式进行。在选聘公正中,要坚持任人唯贤,不搞任人唯亲,坚决杜绝“拉关系、走后门”等不正之风。
2、选聘工作要坚持就地、就近原则。选聘的村委会(社区)残疾人专职委员、联络员为本辖区残疾人。
(二)选聘程序
各村委会(社区)在辖区范围内的残疾人中进行提名,并将确定初步提名人选(一般为2人)上报镇残疾人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初审。经初审合格后,报镇党委、政府按照选聘条件进行考察,择优确定选聘人员,报县残联批准后,签订聘用合同。镇残疾人专职委员、联络员选聘工作于3月10日开始,3月19日前将推荐确定初步人选(一般为2人),上报镇残疾人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初审。经初审合格后,3月22日报镇党委、政府按照选聘条件进行审批,择优确定选聘人员。3月25日报县残联批准后,签订聘用合同。
五、残疾人专职委员、联络员的基本职责
(一)密切联系行政区域内各类残疾人,掌握残疾人基本状况和需求,代表残疾人利益,反映残疾人诉求,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按时填报相关报表及完成县乡残联安排的工作。
(二)宣传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倡导自尊、自信、自强、自立精神,团结、教育、带领残疾人参与经济社会建设和社会实践。
(三)村委会(社区)残疾人专职委员、联络员协助乡镇理事长、村委会(社区)组织开展残疾人工作,配合行政区域内各行政组织为残疾人提供康复、就业、教育、培训、维权、生活保障等方面的帮助和服务。
(四)利用“全国助残日”、“国际聋人节”、“国际盲人节”等节日,动员社会力量开展扶残助残和走访慰问送温暖活动。
(五)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活跃残疾人文化生活。
(六)完成上级残联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六、待遇和经费来源
(一)村委会(社区)残疾人专职委员、联络员按月计发补贴。社区残疾人专职委员补贴标准为400元/月,村委会联络员补贴标准为150元/月。
(二)村委会(社区)残疾人专职委员、联络员补贴经费由县残联按季拨入各乡镇专户,由镇残联代发,补贴中按月提出30元作为考核资金,年终由镇残联统一考核后,根据考核结果再发放。
七、残疾人专职委员、联络员的日常管理
(一)村委会(社区)残疾人专职委员、联络员由镇人民政府、村委会(社区)负责日常管理,具体业务归镇残联管理。
(二)镇残联制定残疾人专职委员、联络员考核奖励办法,每年年底结合工作开展情况

配备村委会(社区)基层残疾人专职委员联络员实施方案第2页

对残疾人专职委员、联络员进行考核测评,测评工作由县残联、镇人民政府统一组织进行。
(三)残疾人专职委员、联络员实行选聘制度,原则上聘用期为3年,根据每年年底考核、测评情况,对不能正确发挥作用的给予告诫或解聘。
八、相关要求
(一)由于选聘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村委会(社区)要高度重视,把选聘残疾人专职委员、联络员工作当作加强基层残疾人工作促进和谐社会建设的一件大事来抓,加强领导,采取措施,周密计划,抓好落实。
(二)选聘残疾人专职委员、联络员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直接关系残疾人的切身利益,各村委会(社区)开展残疾人专职委员、联络员选聘工作时,要做好协调、指导工作,把残疾人专职委员、联络员选聘工作纳入构建和谐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解决好选聘工作中出现的难点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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