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生动物违法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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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经发办、派出所、工商所:

根据国家林业局、公安部、国家工商总局、海关总署的通知,在全国范围内开展集中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活动专项行动,代号为“飞鹰行动”,时间为年3月20日至5月31日。3月28日市绿化管理局联合市公安局、市工商局、市海关印发《关于贯彻<全国集中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活动专项行动方案>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部署在全市开展该行动的总体要求和具体措施。根据总体部署,区农委、公安、工商、海关共同制定“飞鹰行动”的实施方案,以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活动为重点。结合“迎世博迎奥运”主题活动,开展“爱鸟周”、野生动物保护宣传月等宣传活动,引导市民关注野生动物保护事业,培养市民热爱自然、保护动物的意识。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 “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紧紧围绕党中央关于建设生态文明的战略部署,充分发挥各部门的职能作用和广大群众的积极性,切实加强对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的专项打击和综合治理,有效保护野生动物资源,在全社会积极营造爱护野生动物的良好氛围,进一步树立正确的生态观念,全面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

二、工作目标

通过集中打击,坚决遏制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势头,维护我区生态安全和公共卫生健康。通过清理整顿,依法规范野生动物的驯养繁殖和经营利用,维护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市场的良好秩序,保护野生动物资源及其栖息地。通过宣传教育,形成市民群众自觉抵制野生动物违法犯罪的社会氛围。

三、行动重点

(一)重点打击整治的违法犯罪行为

1、利用投毒、网捕、下套等手段,非法猎捕、杀害迁徙候鸟等野生动物。

2、非法收购、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非法加工、经营、利用野生动物,非法猎捕、贩卖青蛙、蟾蜍、蛇类等野生动物。

3、以邮寄、随身携带、行李夹带、瞒报通关、绕关走私等方式,非法走私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

(二)重点打击整治的场所

1、候鸟栖息繁衍地、迁徙停歇地等鸟类集中地区,包括东滩野生动物禁猎区、各镇大型片林、林带、苗圃等地。

2、各镇农贸市场、花鸟市场、驯养繁殖场等可能发生违法交易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场所。

3、非法加工、经营、利用野生动物的窝点、餐馆、饭店、酒楼等餐饮场所。

4、车站、港口、口岸等重要部位,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重点运输路线和交通要道。

5、通过互联网或公开场所买卖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

四、各部门职责

林业:组织巡护野生动物栖息繁衍地、迁徙停歇地、迁徙通道及活动区域;清理整顿野生动物驯养繁殖场;全面清查定点生产、定点销售野生动物制品的企业,检查其执行野生动物制品标记制度的情况,检查定点生产企业的原料(野生动物及其产品)库存、管理、使用情况;依法查处各类野生动物案件,严厉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行为;在野生动物栖息繁衍地及活动区域开展生态宣传,加强源头保护。

公安:加强对猎捕、贩卖野生动物违法犯罪活动的打击;加强对网上贩卖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活动的监控与打击;加强猎枪管理工作,强化对猎枪配置的审批和配购证件的核发;交警支队、派出所要加强对公路、汽车站、港口等重点部位和交通要道的巡查,以及对可疑人员和车辆的检查与监控;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广大群众自觉抵制各类破坏野生动物的行为,发动群众以举报等形式积极参与专项行动。

工商:进一步强化对进入集贸市场的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的监督检查力度,健全野生动物及其产品市场准入管理制度,强化市场开办单位经营管理责任,严厉查处市场出售、收购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的行为,并追究市场开办单位的责任。加强对集贸市场以外经营野生动物及其产品行为的监督管理,坚决取缔无照驯养、繁殖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的违法行为,加大对违法出售、收购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等行为的查处力度。

海关:加强对进出口货物的查验,严厉打击以伪报、瞒报、伪装、藏匿等手段走私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行为;加强对出入境人员及物件的检查,严厉打击以随身携带、行李夹带、邮寄等方式走私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行为;对出入境人员开展野生动物保护宣传活动。

各镇经发办:对本镇的饭店、医药店、集贸市场等进行野生动物经营情况摸底,组织和配合本镇派出所、工商等单位进行依法查处。

五、主要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保障措施到位

为使整个行动得以顺利开展,我区成立“飞鹰行动”领导小组。

区“飞鹰行动”领导小组组长为区府办副主任高展,副组长为区农委分管领导、区公安分局分管领导、区工商分局分管领导和区海关分管领导。

下设办公室和联络员,办公室地点设在区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检查站,电话(传真):58022254,办公室主任:区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检查站站长周建明;联络员:四部门各设立一名。

2、向各镇及有关单位发出通知,明确我区开展“飞鹰行动”的重点及详细任务,要求各镇对本辖区内的野生动物资源和违法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的情况进行摸底排查和开展依法查处工作,并将依法查处工作报区“飞鹰行动”办公室。

3、根据摸底排查结果和我区滩涂湿地面积大,大型林地、林带、果园多,农贸市场多且分散,各种鸟类、两栖类、爬行类动物种类数量繁多的实际情况,在各镇依法查处的基础上,区“飞鹰行动”领导小组将组织联合执法队伍于4月1日-5月31日间开展执法突击检查,联合执法队伍由区公安、工商、海关及区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检查站等执法人员组成。依照候鸟迁飞规律和往年执法检查的经验,3、4月份为雁鸭类、鸻鹬类北迁的高峰季节,5月份左右为蛙类、蛇类非法经营贩卖的高发期,执法检查在4月份以打击非法猎捕、贩卖经营野生候鸟为主,一方面对沿海滩涂湿地进行不间断的检查,拆除、捣毁猎捕窝点,另一方面对农贸市场外围进行突击检查,严厉惩处贩卖经营野生候鸟的不法分子,并重点宣传1-2个典型案件,起到以儆效尤的效果。5月份以打击非法猎捕、贩卖、经营蛙类、蟾蜍、蛇类的犯罪活动为主,对情节严重的案件,必定严厉查处,从而确实保护好我区的野生动物资源。区突击行动计划如下。

“飞鹰行动”期间,邀请电视台、电视台、解放日报、新民晚报、报等新闻媒体对行动进行详细综合报道,向市民宣传保护野生动物的重要性和猎杀野生动物的危害性,引导市民建立科学饮食习惯,不食野生动物,提升保护生态资源的意识。公布举报热线,与市民互动,鼓励市民积极参与保护野生动植物资源活动。与此同时,结合“迎世博迎奥运”系列文明主题活动,重点开展第27届“爱鸟周”宣传活动,以展板、横幅、宣传册、实物展示等方式向市民和饭店及酒楼宣传保护野生动物的重要意义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和野生动物知识,引导市民关注保护野生动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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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治违法用地违法建设宣传工作方案


整治违法用地违法建设宣传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城区党委、政府工作部署,全面开展镇辖区20**年整治 “两违”工作,将“两违”危害、整治工作精神、整治成果、相关政策法规等内容深入宣传到位,确保年度工作有序开展,现结合我镇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严格按照“立党为公、执法为民”的要求,坚持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联动、社会协同的原则,采取执法与宣传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工作,结合辖区的人文社风、区域功能、违建形成特点开展既有统一导向、又有各具特色的宣传工作,及时普及宣传相关政策法规,及时报道镇“两违”整治工作的进展情况,及时宣传“两违”整治工作中的先进典型及曝光反面典型,切实发挥宣传教育的引导力,有效促进矛盾的依法合理化解及降低维稳事件发生率,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推动镇“两违”整治工作顺利开展。

二、宣传时间

20**年1月至20**年12月

三、宣传内容

(一)围绕城区“两违”整治工作中“一个抓紧、两个拓宽、四个理顺”主要工作任务的重点内容,把准重点打击区域和对象,抓住存量“两违”的分类处置与新生“两违”的严密查控,整治工作的疏堵结合,各类重点案件的处置及全城区部署开展的各项专项整治工作等内容,大力宣传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行为的严重性、危害性及开展“两违”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以及对我镇在“两违”整治工作中的表现、力度、成果、方式、重要意义、先进典型等方面的内容进行全面宣传。

(二)突出宣传有关土地管理、城镇规划和建设、房产的合法售买程序、建房与住房的消防与质量安全、“两违”整治方面的政策法规,以及宪法、刑法和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努力提高全镇广大人民群众依法依规用地及建设意识。

四、领导机构

(一)成立坛洛镇整治“两违”宣传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

组 长:**

副组长:**

组 员:**

**

以及各村、坡日常普法教育宣传专员。

(二)各部门分工职责

1、由镇宣委办负责指导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开展相关宣传工作,定期向各级媒体报送宣传稿件,跟进发布情况,并与各类媒体保持对接联系,建立长期合作关系,扩大宣传面与宣传效果; 在镇政务信息网建立宣传专栏,同时通过城区信息手机报、城区官方微信实时发布镇的相关措施和整治成果,同时结合专项整治工作曝光反面典型及表彰先进工作。

2、由镇整治“两违”办负责统筹协调各相关工作,督促宣传专员、信息报送专员等履职到位,及时向镇宣委办提供信息材料,定期向城区整治“两违”办报送简报信息宣传稿件材料,并完善镇宣传工作台账,编印镇宣传资料、编制镇工作简报。

3、由国土所及规划建设站负责将日常巡查与宣传教育工作相结合,将相关政策法规及宣传资料实地发放,并将巡查情况、案件处置及宣传效果等及时汇总与撰写信息稿件报送。

4、由党政办、各村队负责日常村民等思想动员与普法教育宣传工作,配合城区开展各类宣传工作。并将相关情况及时汇总与撰写信息稿件报送。

5、由镇组委办、综治办、司法所等予以工作指导,结合我镇工作实际情况,有针对性的适时举办法制教育等内容的讲座。

6、由镇财政所予以做好整治“两违”宣传经费保障工作。

五、工作计划

(一)动员部署阶段:(20**年3月20日前)

根据城区党委、政府的指示精神,结合20**年度“两违”整治工作计划,围绕主要工作任务重点内容制定与完善镇工作方案、计划及网格责任制度,并召开宣传工作动员部署专项会议,将宣传工作的各项方面开展情况及实效作为镇的考评工作重要内容之一,确保宣传工作落实到位,发挥引导力。

(二)集中宣传阶段:(20**年3月20日至12月31日)

1、第一季度:制定全年宣传工作方案、计划,并召集各村、坡宣传工作专员进行培训与工作部署,对辖区内的村、坡开展宣传工作动员,落实基层宣传工作制度及宣传工作考评制度。以整治“小产权房”为主要宣传内容,同时结合我镇实际开展的以高压态势控新生、对存在消防与质量安全隐患的“两违”进行前期摸排工作等内容进行普法宣传思想教育工作。

2、第二季度:以整治“小产权房”的工作推进及整治成果、居民小区违建专项整治工作为主要宣传内容,同时结合我镇实际开展的常态化控新生、整治“两违”消除消防与质量安全、“一户一宅”审批政策法规、严厉打击村民大面积违法用地建设行为相关工作内容进行普法宣传思想动员工作。

3、第三季度:以整治居民小区违建工作推进及整治成果、镇区超高超大经营牟利性“两违”专项整治工作为主要宣传内容,同时结合存量“两违”分类处置试点工作推进、依法行政等相关工作内容铺开进行普法宣传思想动员工作。

4、第四季度:以镇区超高超大经营牟利性“两违”专项整治工作推进及整治成果、仓储类及小型加工厂类“两违”专项整治工作为主要宣传内容,同时结合分类处置试点工作进度、法治化与人性化执法等城区实际开展的工作。

5、其他工作事项:一是每半年举办至少1次大规模专题宣传活动,活动以普法宣传为导向,以主题式宣传为举办形式,以城区部署开展及镇实时开展的各项工作相关政策法规及以人为本的思想教育为主要内容,以视觉宣传与听觉宣传相结合、静态宣传与动态宣传相结合、政策法规宣传与实际案例宣传相结合、正面典型与反面典型相结合为工作办法,引导群众依法报建、规范建房,自觉抵制违建行为。二是结合我镇工作开展实际情况,有针对性的邀请专家、领导适时举办法制讲座以及开展相关业务培训,加大对国家公职人员、村“两委”及其亲属法制教育,增强责任感,提高执法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与工作水平。三是定期编印镇级“两违”整治工作简报。四是积极配合城区计划开展的专项宣传工作集中展示活动。

(三)总结提升阶段(20**年12月31日前)

对各村的宣传工作进行年终考评,结合考评情况,深入总结镇全年的宣传工作情况,对年度宣传工作中形成的文件、资料、信息等及时收集整理并归档,汇编成册,认真梳理镇宣传工作的成效和经验,分析存在的不足及改进方向,结合工作实际提前做好20**年度宣传工作计划。

六、工作要求

(一)宏观统筹,高度重视。要提高“两违”整治宣传工作的认识,高度重视该项工作。协同镇宣委办,完善宣传方案,落实工作计划,将整治“两违”的责任及宣传教育工作的责任融入镇网格一体化管理体系,各村及各站所要积极配合城区、镇党委领导的“两违”整治宣传工作部署,结合各自实际开展既有统一导向、又有各具特色的“两违”整治宣传活动,确保工作落到实处。同时加强对该项工作的领导,切实抓好工作的开展。

(二)创新形式,抓出重点。主动发掘镇在“两违”整治工作方面中的特色,抓紧普法宣传引导工作的重点,围绕落实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服务人民群众、加强基层组织的目标要求开展宣传活动。将整治“两违”工作和项目进驻、危房改造、征地拆迁、卫片执法等重点工作方面的内容结合起来,将整治“两违”工作和镇规划建设、经济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全面发展结合起来,创新活动内容,抓出宣传特色。

(三)提高质量,讲求时效。要不断提高宣传内容的质量,宣传效果的质量,宣传反馈的质量,同时将质量与时效高度结合,加强各信息报送员之间的联系,及时了解“两违”整治工作动态,积极配合城区部署开展的专项整治工作,收集典型案例等宣传素材。实现“又好又快”的宣传工作。

违法用地集中整治工作方案


违法用地集中整治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镇土地管理秩序和城乡规划建设,有效遏制违法用地的行为,镇党委、政府决定从2016年1月12日起在全镇范围内开展违法用地集中整治工作。根据市纪委监察局《关于开展违法用地专项督查的工作情况报告》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和执行中央、省、市关于严格规范土地和建设管理、规范用地秩序的一系列重要部署,突出重点,严厉打击,防控新生违法用地违法建设产生,促进城乡土地和规划管理规范有序、长效化,为规范我镇城乡建设管理和依法用地创造良好的用地和建设环境。

二、工作目标及范围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集中整治行动,坚决遏制违法用地违法建设蔓延趋势,严厉查处违法用地违法建设行为。

(二)工作范围

重点对镇城规划区、高速公路沿线、主干道沿线等违法用地、违法建设行为进行专项整治。

三、整治内容

(一)重点整治镇城规划区范围内违法用地、违法建设行为。特别是城市主干道、城市进出口及城乡结合部违法用地违法建设行为。

(二)未按土地、规划、建设、林业审批要求进行开发建设的,或未经审批搭建的临时建筑物、构筑物的。

(三)在城市道路红线控制范围或城市基础设施安全控制范围内,占压城市市政管线兴建建筑物、构筑物的。

(四)村民自建住房和村民回迁安置房建设项目,违规组织向社会销售的。

(五)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违法用地、违法建设行为。

(六)主要整治对象。一是公路沿线,特别是镇城规划区内影响市容市貌的违章建筑。二是妨碍城市市政建设和重大工程建设推进的违章建筑。三是侵占道路、广场、住宅小区、农贸市场等公共活动场所的违章建筑,影响城边、村边、路边、岸边和景区内的违章建筑和影响洁化、绿化、美化、亮化的违章建筑。四是非法占用基本农田或采取欺骗手段取得审批手续的违章建筑。五是通过信访、举报、巡查等形式反映出来的,群众反映强烈的违章建筑。六是在单位范围内非法占用国有土地开展违法建设的行为。

四、工作步骤

(一)调查摸底阶段(2016年1月12日至2月12日)。各村(社区)、各部门要对全镇范围内的违法用地违法建设进行调查摸底,做到全面细致调查,定性分类准确,并按要求登记造册,建立违法用地违法建设台账。积极引导违法违章建筑当事人自行拆除。召开全镇违法用地违法建设集中整治工作推进会,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目标任务和工作要求,全面部署专项整治工作。利用宣传栏、广播电视、宣传车、政府公开信息平台等形式,加大对土地、城市规划等法律法规宣传,做到家喻户晓,营造良好工作氛围。

(二)调查取证阶段(2016年2月12日至3月12日)。一是调查确认。国土、城建部门在全面调查摸清基本情况的基础上,进行进一步核实、取证和认定,完善行政执法程序;二是限期自拆。国土、城建等部门分组上门对违法违章建筑当事人进行督促检查,动员自拆。同时向违法违章建筑当事人发出限期自行拆除通知书,由当事人在规定期限内自行拆除;三是停水断电。对经查实的违章建筑,由供水供电部门采取停水断电措施,促使违法违章当事人自行拆除违法违章建筑。

(三)集中整治阶段(2016年3月12日至集镇行动结束)。对超过自行拆除期限但仍未拆除的违法违章建筑,由镇委、镇人民政府组成联合工作组,坚决依法予以强制拆除。在强拆中出现无理取闹,阻碍依法执行强拆的,依法从快从严处理。

五、职责分工

(一)党政办、拆违控违办公室负责牵头开展整治违法用地违法建设专项行动期间的宣传策划工作,督促各村(社区)搞好宣传发动,充分利用宣传单、宣传车、宣传栏、横幅标语等手段,大力宣传与查处违法用地违法建设有关的《土地管理法》、《城乡规划法》、《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讲清违法用地违法建设行为的现实危害,宣传镇党委、政府打击违法用地违法建设行为的决心和举措,对顶风违纪的要公开曝光。

(二)国土部门负责违法用地调查摸底和调查取证,负责制止和查处违法用地行为,包括非法买卖土地、违法用地行为等。

(三)拆违控违办公室负责违法建设调查摸底和调查取证,负责依法查处镇域范围内的违法建设违章搭建行为;负责依法建设的监督管理;查处违法用地单位和施工企业非法建设行为。

(四)各村(社区)负责开展好本辖区范围内违法用地违法建设调查摸底,尤其是影响集镇规划的非法建筑,搞好入户宣传,积极配合强制拆除违法违章建(构)筑物,加强综合整治等工作。

(五)其他各部门按照各自职责配合做好集中整治相关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村(社区)、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集中整治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思想和认识统一到镇党委、政府重大决策部署上来,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周密计划、精心安排、严密组织,全力以赴抓落实。党政主要领导要亲自挂帅,对违法用地违法建设集中整治工作要亲自动员部署、亲临拆违现场、亲自协调解决整治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整治工作顺利推进。

(二)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党政办、拆违控违办公室、各村(社区)要搞好宣传发动,通过在大街小巷、路网通道、村组路口以及引人注目的地方张贴标语、贴公告、发放宣传单等方式,进行广泛宣传;要利用现代传媒手段,在新媒体上进行宣传,发布整治违法用地工作信息,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掀起全镇整治违法用地集中整治工作新高潮。

(三)明确责任,协同配合。各村(社区)、相关部门主要领导是制止和查处违法用地违法建设行为的第一责任人,要亲自安排,靠前指挥,研究制定行动方案,层层分解任务,责任落实到人,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矛盾和问题,确保集中整治工作取得成效。各部门要对照工作职责,扎实开展整治,主动沟通,加强协作,形成执法合力,确保整治效果。

(四)依法行政,维护稳定。整治过程中要坚持依法依规,对违法建设的整治要旗帜鲜明,态度坚决,坚持原则。要严格执法程序,注重执法细节,做到执法主体合法、执法程序完善、执法行为规范。同时,要做到疏堵结合,正确处理好依法行政与维护稳定的关系,做到无情“拆违”、有情操作,尤其对弱势群体和确有困难的群众,要落实各项帮扶措施,帮助解决实际问题。要制定维护稳定工作预案,对矛盾突出的案件要妥善处理,确保社会大局稳定。

(五)加强督导,严格问责。镇党委、政府将整治违法用地集中整治工作纳入年度绩效考评和督查的重要内容,由镇纪委、镇督查室适时组织督查、及时通报,党政办要跟踪督查情况,并作为考评依据。镇督查室适时对各村(社区)开展整治违法用地情况明查暗访,及时掌握动态,推进工作开展。对清理工作不认真、走过场的村(社区)予以通报批评;对违反土地管理、建设规划行为不制止、不组织查处或查处不力造成严重后果和影响的,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对有关负责人给予处分;对玩忽职守、压案不报、执法不力,导致重大违法案件发生或群体性上访的,要依法严肃追究责任。

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实施方案


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实施方案

下面是我们的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实施方案,请大家参阅!

为进一步加强全区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管理,巩固“创森”成果,建设生态xx,根据《xx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全区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精神,经研究,决定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开展夏季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专项行动。为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创建森林城市和建设生态xx、美丽xx等工作,认真开展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宣传教育,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事业的良好氛围;继续对涉林违法犯罪保持高压态势,从严查处一批涉林违法犯罪案件;进一步完善源头管理长效机制,加强森林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

二、主要工作

(一)积极开展宣传教育

各乡镇街要结合本地实际,充分利用村村通广播、宣传车、标语横幅、印发材料等多种形式,迅速在本地掀起宣传《通告》的高潮;要在本地政府及行政村(社区)办公区、车站、主要路口、旅游景区、农贸市场等醒目位置、人员流动量大的场所张贴《通告》,力争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区林业局要编印《森林法》《野生动植物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宣传材料,并在重点乡镇开展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巡回宣传。各相关单位要加强和新闻媒体单位的联系,认真做好有关新闻线索素材、影像资料的收集、整理及编报等工作,合力营造出强大的舆论声势;要将资源保护执法与宣传教育相结合,确保达到树立良好执法形象、震慑违法犯罪分子、教育广大群众的目的。

(二)认真开展摸底排查

1、全面检查审验涉林特种行业。对经过批准的木材经营加工、野生动物驯养繁殖及经营利用、林业种苗生产等单位组织开展专项检查。重点检查其业务开展情况、有无违法违规等行为,发现问题要依法责令整改,直至注销、吊销许可证件。一经发现未经批准非法从事经营活动的,要立即进行处理,限期申办证件或取缔。

2、全面检查林地、湿地征占用情况。重点检查国家林业局xx年8月开展专项检查以来新发生的案例,对未经审核同意的违法用地行为依法进行处理。

3、认真摸清乱砍滥伐(挖)林木(映山红、兰草)、乱捕滥猎野生动物案件和森林火灾案件线索,力争查处、破获一批案件。

4、认真开展森林限额采伐年度检查。对全区范围内xx年度林木采伐许可进行检查,重点检查林木采伐作业设计情况、是否移位采伐林木、有无超面积及超蓄积采伐、采伐迹地是否还林等,切实维护林木采伐作业设计的严肃性。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予以查处。

(三)强力开展集中整治

1、重点查处打击以下行为:盗伐滥伐、采挖林木(含林苗两用林采挖)、非法经营加工木材、非法毁林、非法占用林地湿地等违法犯罪行为;在野生动物繁衍栖息地、候鸟迁徙通道非法猎捕、杀害野生动物的行为,非法收购、运输、出售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行为,非法驯养繁殖经营行为以及通过互联网、微信等非法贩卖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行为。

2、重点治理整顿以下场所和部位:重点林区景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林苗基地;木材收购经营加工场所,木材运输的重点路线和交通要道;毁林开垦和采石采土、重点工程建设工地;野生动物栖息繁衍地、迁徙停歇地、迁徙通道等重点区域,集贸市场、驯养繁殖场、花鸟市场等场所,非法加工、经营、利用野生动物的宾馆、饭店餐饮场所等重要部位。

三、实施步骤

(一)宣传教育阶段。

区林业局印制《通告》、宣传册,录制宣传材料,制作宣传展板等;各乡镇街印发宣传材料、张贴《通告》、开展宣传,并积极配合区林业局开展集中宣传、巡回宣传;各相关单位要加强和新闻媒体联系,及时报道先进事迹、典型经验。

(二)摸底排查阶段。

各乡镇街负责本辖区的林业特种行业检查、摸底并及时上报摸底情况。区林业局负责对摸底情况进行排查,收集情报信息、深入问题突出的重点地区、部位和场所,搜索涉林违法犯罪线索。各相关单位要主动开展网上巡查,锁定一批存在非法交易野生动物及制品的网站和网络社交平台,获取案件线索。

(三)打击整治阶段。

对已经审批的林业特种行业单位依法视情给予年检或限期整改、注销证件,对涉嫌违法犯罪的要依法查处、吊销许可证;对未办理审批、但已开展经营活动的,依法处理后视情补办手续或取缔;对发现的案件线索,要集中力量查处,涉嫌构成刑事案件的,要依照林业、检察办案协作联席机制,会同区检察院开展侦办。

(四)总结完善阶段。

针对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和薄弱环节,相关单位要共同研究、制定和完善森林资源管理分工负责制度、日常性工作制度、源头保护管理制度等行之有效的制度措施,切实提高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管理水平。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区成立夏季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区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下设两个行动组,从区林业局抽调人员开展工作。各乡镇街要成立相应组织,明确专门人员,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狠抓落实,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二)密切协作配合。强化区乡联动,区森林公安、资源林政、执法大队等单位要加强和乡镇街联系,整合资源力量、编组开展行动。加强区域协作,对跨县区的案件要及时取得支持协助,积极开展区域间联合执法协作。密切部门合作,区林业、公安、市场监管、城管、交通、农委等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密切协作配合;区司法部门要积极参与、提前介入,发挥整体效能,合力打击涉林违法犯罪活动。

(三)严格督导检查。区效能办、政府督办室要及时跟进督查,对领导重视、工作扎实、措施有力、成效显著的单位予以通报表扬;对组织不力、行动迟缓、敷衍塞责、成效不大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对工作不主动、不配合、推诿扯皮、通风报信的要依法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四)及时报送信息。各单位要明确专人,及时将专项行动的工作进展、工作成效等情况汇总上报。各乡镇街要于x月xx日前报送《通告》张贴、宣传情况,x月x日前报送本辖区林业特种行业摸底排查情况。

区林业局要随时了解掌握专项行动开展情况,及时将重大事项、大要案件上报至区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违法违规占地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


滩头镇关于开展违法违规占地专项整治行动的工作方案

近年来,我镇违法违规占地行为屡禁不止,严重影响了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阻碍了城镇化进程和新农村建设的有序推进。为认真贯彻执行土地基本国策和土地管理法律法规,深入推进全镇“打非治违”专项整治工作,规范用地秩序,促进镇域经济社会平衡较快发展。经研究,镇人民政府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为期五个月的违法违规占地专项整治行动。为确保该行动取得实效,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坚持以党的精神为指导,以规范用地管理秩序为目标,坚持疏堵结合,专项整治与长效管理相结合的原则,严厉查处非法买卖土地、非法占用耕地建房等违法行为,依法查处一批典型重大违法案件,建立防违、控违、拆违长效机制,切实扭转乱占滥用土地特别是耕地的不良局面,持续稳定耕地面积与质量,促进镇域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整治内容

㈠村(居)民违法占地(特别是占用耕地)建房、乱圈乱占土地修建建(构)筑物的行为;

㈡非法买卖土地行为;

㈢非本村(组)人员违法占用集体土地建房的行为;

㈣以租代征、非法转让土地等违法行为;

㈤其他违法占地建设行为。

三、工作原则

㈠坚持依法整治原则

对已成型的个人违法建房,严格按照法定程序查处,对在建一层以下的个人违法违规建房,责令立即停止施工并自行拆除违法建筑,恢复土地原状,否则,采取有效措施制止。

㈡坚持分类处理原则

1、违法用地符合下列情形,可补办用地手续:

⑴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镇(村居)规划,权属合法,无矛盾纠纷,符合个人建房条件,且占用耕地不超过130平方米,占用荒山荒地不超过210平方米,占用其他土地不超过180平方米。

⑵土地如涉及公路、交通、林业、水务、电力等部门管辖范围,经相关部门签字同意的;或违法占用的土地在规划范围以内,经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处罚的;

⑶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可以补办手续情形的。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律强制拆除在违法占用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

⑴在镇规划区内采取改正措施不能消除对规划实施影响的;

⑵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镇(村居)规划,违法占用基本农田的;

⑶违法占用耕地,且属独立屋场,影响比较恶劣的;

⑷在土地综合治理项目区范围内违法建房的;

⑸自本方案下发之日起新出现的违法占用耕地建房的;

⑹属其他应依法强制拆除情形的。

㈢坚持突出重点原则

本次整治坚持对在违法占用土地上修建的建筑物控制一批、处罚一批、拆除一批,重点是农村村民违法占用耕地建房,严厉查处占用基本农田建房和独立屋场建房;严厉打击国家公职人员、村(居)干部参与非法买卖土地和违法占地建房行为。

㈣坚持严厉打击原则

对本镇的违法违规建房,需采取强制措施制止的,依法依程序进行,以镇为主组织;对于极个别违法性质严重、占地规模较大、群众反映强烈的,由县人民政府统一组织依法拆除。

四、组织领导和职责分工

㈠为切实加强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滩头镇违法违规占地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罗运河

副组长:谭邵益 钱国强 庞祥贵 陈高君 邓 新

钱垂华 廖昕炜 颜少江(常务) 周述忠

周小龙

成 员:漆恋恋 刘 军 王晓云 彭国顺 刘志强

肖 华 廖秋明 文苏龙 孙东华 刘华云

黄中期 刘小定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刘军兼任办公室主任,秦少辉兼任办公室副主任,从相关职能部门抽调精干力量组成。办公地点设国土资源中心所,具体负责做好日常组织实施、综合协调、督促检查工作。

㈡镇人民政府对辖区内违法违规占地专项整治工作负总责,镇长为国土管理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国土工作的副职、国土所长、行政驻村干部、连片驻村的国土员为直接责任人。各村(居)支部书记该村(居)国土管理工作第一责任人,各村(居)主任为直接责任人。

㈢镇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对辖区内的违法建设逐一摸底排查,登记造册,并上报县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完善违法建设巡查、制止、报告和拆除工作机制,确保已发生的违法行为得到有效处置,确保违法建设及时得到发现、制止和依法拆除。

㈣国土、城建、派出所、水务、林业等执法部门应当依法履行职责,加强协调配合,及时查处违法用地;纪检监察部门要严厉查处国家公职人员非法买卖土地和违法违规建房;公安机关要严禁打击妨碍公务和暴力抗法行为;财政所要做好专项整治经费保障工作;文体卫站要加强对违法建设专项整治工作的宣传报道,加大典型违法案件的曝光力度,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五、工作步骤

本次专项整治工作时间为:2014年4月1日至2014年8月31日,共分调查摸底、集中整治和整章建制三个阶段。

㈠调查摸底阶段(4月30日前)

镇人民政府召开专题会议,部署、落实村(居)民委员会及相关部门开展违法违规用地排查工作,对本辖区内的所有违法用地逐村、逐户进行调查摸底,全面摸清违法用地性质、数量、面积等,确保数据真实准确,并上报县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为集中整治工作提供基础数据。

㈡集中整治阶段(5月1日至6月30日)

在整治工作中,镇人民政府从实际出发,认真分析掌握本辖区内违法违规占地及建房现状,结合实际,明确整治重点,遏制违法用地行为,依法查处一批典型违法案件,持续保持控违高压态势。组建专门工作班子,安排专门工作经费,严厉查处、打击违法用地行为,有效扭转当前农村乱占滥用耕地建房的局面,并妥善处理好违法用地遗留问题,引导用地行为逐步走向规范。

㈢整章建制阶段(7月1日至8月31日)

及时总结本次清理整治工作成效和经验做法,建立完善日常巡查、举报受理、宣传曝光、违法用地监管等机制,严格审批程序,落实监管责任,加大监管力度,建立健全整治违法违规占地及建房的长效机制,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对村(居)土地管理工作年终绩效考核。

六、工作要求

㈠加强组织领导。各村(居)要加强组织领导,村(居)主任要切实履行起土地管理和耕地保护第一责任人的法定责任,有效组织开展本村(居)违法违规用地清理整治各项工作,各部门要加强协调,全力支持配合控建拆违工作,确保全面完成各项任务。

㈡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工作氛围。镇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制定出台专项行动宣传方案,利用横幅(制作横幅10条)、宣传展板、宣传车、新闻媒体等各种平台和形式深入开展以“保护耕地资源、规范用地行为”为主题的土地管理法律政策宣传教育活动,在全镇上下掀起专项整治的宣传高潮,形成强大的舆论宣传攻势;国土资源中心所要开展好土地管理法律政策宣讲活动,发放宣传资料等工作;各村(居)委会张贴标语不少于50幅,做到家喻户晓。

㈢强化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镇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协同镇纪检监察组织督促检查,及时掌握工作进度,对各村(居)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和考核,考核结果纳入作为各村(居)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加大问责力度,对各村(居)干部、国土员、行政驻村干部和相关部门单位的工作人员在违法违规占地专项整治行动中出现失职渎职等违规违纪行为的,要依法依规严格追责。

道路两侧违法建筑整治工作方案


道路两侧违法建筑整治工作方案

中心城区道路两侧违法建筑整治工作方案
区城乡建设局


为进一步推进城市管理整治提升活动的深入持续开展,打造良好的经济发展环境和生态人居环境,全面提升我区形象,根据《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中心城区道路两侧违法建筑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郑政办明电〔**〕154号)和《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金水区城市管理整治提升五年工作方案的通知》(金办〔**〕14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整治活动由金水区城市管理提升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组织实施,领导小组下设中心城区道路违法建筑整治工作指挥部。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负责专项整治活动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区城乡建设局局长彭英兼任,副主任由区城乡建设局副局长袁志刚、区城市管理执法局党委副书记陈亚文担任,区相关部门抽调专人参加,统筹协调违法建筑的普查、认定和拆除工作。
二、工作目标
按照高标准、高起点、高品位要求,通过对我区道路两侧建筑进行清理清查,全面掌握违法建筑现状,整治中心城区占压道路红线违法建筑,对现有存量违法建筑进行重点拆除、集中整治、还路于民,确保道路畅通,改善我区人居环境,实现我区城市面貌的整体提升。

三、整治范围
四环以内及城市道路红线以外20米(含20米)范围内违法建筑、违法加建建筑、到期的临时建筑和改变原批准使用性质的建筑。
四环以内城市道路红线以内所有建筑(其中合法建筑按相关标准予以补偿)。
四、部门职责
此项工作由区城乡建设局牵头,在市直有关单位的指导下,区直相关局委配合,各办事处组织实施。根据全区工作目标,将任务分解到区直各相关部门和街道办事处实施、按照网格化管理原则落实到人。具体职责如下:
1、各街道办事处负责辖区内城市道路两侧违法建筑的排查、拆除、整治和后期道路两侧管理工作。
2、区规划分局负责并协调市规划局提供城市建成区的范围和城市道路规划红线控制情况,并对相关违法建筑的性质进行认定,制定相关道路整治的技术导则。
3、区城管局协调市城管局并负责城市道路红线以内占路经营的清理整治、相关市政管线、设施占用道路的整治、清理违法报亭、早餐等占道经营,保证城市道路正常功能的发挥。
4市交巡警支队一、四、五大队和区城管局负责违章占道停车的清理整顿工作。
5、违反规定改变房屋使用性质进行出租的,由区住房保障管理局及区规划分局协调市相关部门按照《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建设部令20xx年第6号)进行纠正,恢复原使用性质。
6、区房屋征收办及区国土资源局按照《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国家建设征收集体土地青苗费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的通知》(郑政文【20xx】127号文)和《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郑州市国有土地房屋征收与补偿暂行办法的通知》(郑政【20xx】31号),负责制定建筑物拆迁的奖补标准。对在规定期限内自觉拆除的违法建筑予以奖励。
五、方法步骤
本次专项整治活动从即日开始,20xx年9月30日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按照“依靠群众、依法行政、稳步推进”原则逐步实施。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阶段(即日起至5月30日)。各街道办事处、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结合实际制定具体整治方案,召开动员大会,进行全面部署。加大《郑州市城乡规划管理条例》及《郑州市市容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和教育力度,切实调动各方参与的积极性,使广大群众做到知法、懂法、守法,为集中整治提供强有力的舆论支持。
第二阶段:专项清查及认定阶段(5月30至6月10日)。各街道办事处在全面调查、摸清情况的基础上,按照“边清查边认定”原则,对辖区的主次干道道路两侧及占用道路的违法建筑进行逐一核实登记造册(附普查情况统计表),并将排查情况报区道路两侧违法建筑整治工作指挥部。区规划分局对排查出的违法建筑的性质进行认定,形成书面意见,对需要拆除的违法建筑项目及时移交各办事处。区规划分局与各办事处加强沟通联系,技术上给予支持,积极配合整治工作的开展。
第三阶段:拆除整治阶段(6月10日至9月30日)。各街道办事处、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围绕专项整治目标任务,对辖区内违法建筑实施拆除并清理现场,确保目标任务完成。
第一步,利用两个月时间集中精力拆除道路红线内的违法建筑,以及红线20米以外的违法建筑和临时建筑。
第二步,在总结经验基础上,对改变原批准使用性质的违法建筑进行整治,全面查处整治范围内的所有违法建筑。
鼓励自行拆除,对在规定期间内自行拆除的给予适当奖励;对逾期不拆除的,要依法强制拆除,并公开曝光。

道路两侧违法建筑整治工作方案第2页

四阶段:检查验收阶段。指挥部对专项整治情况组织检查验收,重点检查各单位履职是否尽责、拆除是否彻底。此项工作纳入绩效考核内容,对工作组织得力、落实到位、成效显著的单位予以表彰和奖励;对检查验收不合格单位予以通报。
活动结束后,进一步总结经验,查找不足,并建立长效机制,坚决杜绝“占用道路违法建筑”现象。
六、实施原则
(一)严格按照郑州市总体规划、城市“六线”控制导则确定的红线控制标准,对占压道路红线的违法建筑、临时建筑及合法建筑的违法加建部分进行拆除整治。道路红线内所有违法建筑全部拆除,并对道路红线内的各类地上管线、设施实行迁移改建。
(二)对道路两侧红线外的其他违法建筑提出分期拆除、整改的意见,对近期需要保留的建筑,经指挥部认定后,签署限期拆除的协议,临时保留。
(三)由于道路红线拓宽导致原合法建筑占压拓宽后道路红线的,保持原合法建筑性质不变,除严重影响城市交通和道路景观的,一般情况予以保留,待城市建设需要时统一改造,需要拆除的按照相关标准予以补偿。
(四)按照先重点后全面的原则,先期开展城市主干路、城市重点街区的整治工作;本着“谁主管谁负责、属地管理”原则逐步推进。
(五)占压道路的违法建设拆除后,按照道路管理分工由市、区两级政府对道路进行拓宽改造或园林景观绿化,对保留的建筑物进行立面整治、景观提升,沿路成片集中居住的村庄结合城中村、旧城改造等一并实施。
七、相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抓好落实。各办事处、各相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此次整治活动的必要性、紧迫性和重要意义,把“占用道路违法建筑”整治活动作为近期的一项中心工作,切实摆上重要位置,集中时间和精力,打一场整治违法建筑的攻坚战。各办事处、各相关部门要按照统一部署,明确专人,抓好各项工作落实。
(二)明确分工,密切合作。各单位要在区政府统一领导下,按照职责分工,制定措施,明确任务,严密组织,密切配合。要强化执行力,不折不扣落实区政府决策部署,确保专项整治活动取得实效。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充分发挥新闻舆论的导向作用,要多形式、多层次、多角度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郑州市市容管理条例》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客观、准确、及时报道专项整治活动动态,公开曝光违法建设典型案例,形成强大舆论攻势和正确舆论导向,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四)依法行政,维护稳定。集中整治活动中,要做到疏堵结合,正确处理好依法行政与维护稳定关系,尤其对弱势群体和确有困难群众,要落实各项帮扶措施,帮助解决实际问题。要制定维护稳定工作预案,妥善处理矛盾,确保社会大局稳定。
(五)严明纪律,实现问责。要把专项整治活动工作绩效作为考核相关部门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的重要内容,按照条块融合、职责明确、联动负责、网格管理、逐级问责的原则,对监管不到位、工作不力、依法处理不到位、影响工作进度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和领导的责任。
各责任单位要认真总结每月的整治工作情况,并以文字和表格的形式于每月27日前上报指挥部办公室

重大动物疫病集中免疫工作方案


重大动物疫病集中免疫工作方案

小编寄语:下面是我们的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重大动物疫病集中免疫工作方案,请大家参阅!

(篇一)

为扎实抓好我镇2017年春季重大动物疫病集中突击免疫工作,防止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等重大动物疫情发生、流行和蔓延,促进畜牧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2017年国家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计划实施方案》及**、**市、**区《2017年春季重大动物疫病集中突击免疫工作实施方案》的精神和要求,结合本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按照“政府保免疫密度、部门保免疫质量”的要求,紧紧围绕“两个努力确保”的总体防控目标,利用一个多月时间全面完成高致病性禽流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牲畜口蹄疫、猪瘟、鸡新城疫等重大动物疫病的集中突击免疫工作。要求做到高致病性禽流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牲畜口蹄疫、猪瘟、鸡新城疫等五种动物疫病免疫全覆盖,应免动物免疫密度达到100%,免疫抗体合格率保持在70%以上。完成首免工作之后,全力开展二次强化免疫。

二、时间安排

集中突击免疫工作从3月1日起至4月30日结束,4月中旬开展免疫效果监测和查漏补免工作。期间区重防办组织督查三次,分别为3月27日至31日、4月10日至14日、5月5日至14日。

(一)准备阶段(3月1-14日)。成立本镇领导机构,制定突击月实施方案;召开专题会议部署春防工作;利用多种形式进行广泛宣传;对现有的冷藏设备进行检修或调换;备足注射用具,领取所需疫苗等物资。

(二)实施阶段(3月15日-4月30日)。

3月15日-3月30日:对免疫示范村、规模养殖场、公路沿线等重点区域的畜禽开展第一次免疫工作;

4月1日-4月20日:免疫工作向其他村屯延伸,确保应免尽免,不留死角;

4月20日-4月30日:对免疫示范村、规模养殖场、公路沿线等重点区域的畜禽开展第二次免疫工作。

(三)督促检查阶段。区重防办第一次督查时间从3月27日至31日,第二次督查时间从4月10日至14日,第三次督查时间从5月5日至14日;

(四)总结阶段(5月1日-5月15日)。对辖区内进行排查,发现漏免或者新增补栏的畜禽要及时补免。突击免疫月活动结束后,撰写春防工作总结,并同各种相关材料、报表按要求进行归档,以便备查。

(五)迎接检查阶段(5月16日—5月30日)。做好迎接市级以上检查验收的各项准备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防疫物资储备。一是结合季度生产报表,组织技术人员深入基层对辖区内的畜禽养殖情况进行调查,核算防疫物资、春防疫苗的计划使用量,为有序、合理储备物资提供依据。二是对上半年留存下来的疫苗、消毒药品等防疫物资进行检查,及时剔除过期、变质等不合格产品。三是根据计划使用量,及时采购、调配、储存防疫物资,确保防疫物资种类齐全、数量充足。四是及时检查冷藏设备,发现问题的及时维修或更换,确保疫苗使用质量。

(二)加强免疫技术培训和指导。镇畜牧站要加强对村级防疫员的免疫技术培训,严格按照免疫程序和免疫技术操作规范实施免疫。加强指导村级防疫员规范建立散养动物免疫档案。免疫过程中,发现有免疫副反应的,要严格按免疫副反应处置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三)强化重大动物疫病免疫注射工作。春季是多种动物疫病的发生和流行季节,全镇要全面加强高致病性禽流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牲畜口蹄疫、猪瘟、鸡新城疫等重大动物疫病的集中突击免疫工作,做到“应免尽免、不留死角”,确保免疫全覆盖,应免动物免疫密度达到100%。

(四)加强免疫效果监测与评估。4月中旬,镇畜牧站要及时采集血清送检评估,对免疫抗体不合格的畜禽必须进行补免,确保免疫抗体合格率保持在70%以上。

(五)加强免疫档案管理。要严格执行免疫档案及免疫标识管理制度。畜禽免疫后必须如实规范填写动物免疫档案,详细记录畜禽的免疫、存栏及出栏等情况,特别要做好所使用疫苗的种类、生产厂家、生产批号、免疫时间等的记录。牲畜免疫后要按照规定佩戴免疫标识,确保记录与标识要相符。

1、免疫示范村防疫档案管理。示范村的所有养殖户均规范钉挂免疫档案袋,要真实、完整填写免疫证及防疫档案,证与档的数据要一致,牲畜强制免疫后耳标佩戴率要达到100%;

2、规模养殖场防疫档案管理。辖区内的规模养殖场,要建立健全防疫档案,包括消毒情况记录、免疫情况记录、疫苗出入库记录及病死畜禽处理情况记录,牲畜强制免疫后耳标佩戴率要达到100%;

3、散养户防疫档案管理。畜禽强制免疫后要及时填写防疫档案薄,牲畜强制免疫后耳标佩戴率要达100%。

4、镇畜牧站防疫档案管理。建立健全疫苗进出库登记,完善冰箱、冰柜日温度记录,做好免疫进度记录。

(六)加强信息报告工作。镇畜牧站要落实专人,切实做好免疫信息收集、汇总、统计、上报等工作,及时汇报免疫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在集中突击免疫期间,上级要求启动春季免疫工作进展周报制,从3月7日起,镇畜牧站每周二10时前将免疫进展情况报送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和镇党政办。

(七)加强检疫监管工作。把好产地检疫、屠宰检疫、市场监督检查和流通监管,严禁无检疫合格证、无免疫耳标的牲畜上市,严禁屠宰经营染疫畜禽,对违章经营和调运者,要严肃查处。对病死动物要进行深埋等无害化处理。

(八)切实做好春季动物防疫的迎检工作。

一是做好辖区内防疫示范村、养殖场、沿路重点村的排查及补漏工作;二是检查证、档是否齐全、完善,证、档数据是否一致;三是检查牲畜是否有未挂耳标;四是整理好迎检材料,检查是否成立了领导机构?是否制定了工作方案?是否签订了全年的防疫责任状?人员分工是否上墙?各种记录是否齐全?五是检查冷链设备的使用、疫苗的保管等是否按规定进行?疫苗、消毒剂是否存在质量问题?六是入场检疫工作是否正常?档案等材料是否已完善?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当前天气昼夜温度落差大,是动物最容易发病的季节,要加强对动物防疫工作的领导,按照国务院规定的“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对本地区动物防疫工作负总责,政府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和“政府保免疫密度,业务部门保免疫质量”的要求,强化工作职责,层层落实责任制,及时组织人力、物力、财力投入到春季重大动物疫病突击免疫活动中,确保各项防控工作有力、有序、有效开展。

为切实加强工作领导,成立**镇2017年春季重大动物疫病集中突击免疫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卢**

副组长:韦**

成 员:刘**

****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畜牧站,办公室主任由曾运丰同志兼任。

各村委(社区)也要相应成立工作机构,加强工作领导。

(二)强化防疫管理,规范监督执法。一是加强对规模养殖场动物防疫工作的监管,继续推行“规模养殖场挂牌兽医责任制”工作制度,督促、指导养殖场业主按照免疫程序和要求实施免疫,规范建立动物防疫检疫档案,杜绝养殖场虚报免疫数据现象,确保养殖场真正做到“真苗、真打、真有效”,应免畜禽的免疫密度达到100%;二是加强对村级动物防疫员的监管,确保人员到位、冷链到位、免疫到位;三是全面加强动物检疫监管工作,着重抓好动物产地检疫,规范建立各种检疫台账,严格执行定点屠宰场动物凭证凭标进场屠宰的规定,按照检疫操作规程进行检疫出证,完善检疫工作记录,对没有检疫合格证明的畜禽及其产品,一律不能销售,达到以检促防的目的;四是进一步规范动物卫生执法行为,加强动物卫生监督执法案件查处力度,加大对辖区内动物及其产品养殖、屠宰、经营、运输、储藏等流通环节的监管,严厉打击逃避或抗拒检疫和贩卖病死动物及其产品的行为。凡是没有免疫证的,以未经免疫论处,不得出具检疫合格证明,不得进入流通领域,病畜禽及其同群畜禽的扑杀不得补贴。凡在免疫过程中弄虚作假,不免疫又出具免疫证明的要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工作氛围。要结合**市“双万”活动,通过利用广播、电视、版报、印发资料等形式,深入村屯、养殖场、集贸市场,广泛宣传动物防疫法律法规和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政策,使广大养殖者充分认识做好强制免疫的意义、义务和责任。

(四)强化督查工作,狠抓措施落实。在春季集中突击免疫期间,本镇也要组织督查组进村、入场开展督促检查和指导,确保免疫工作落实到位。并将检查结果作为2017年度绩效考评重要依据之一。

(篇二)

根据上级农业部门有关秋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要求,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我乡2017年春季重大动物疫病集中免疫工作方案。

一、主要措施

1、动员部署。2017年3月由乡人民政府组织召开会议,传达上级秋防工作会议精神,部署我乡秋防工作。

2、制定方案。制定《**乡2017年春季重大动物疫病集中免疫工作方案》,做到“五个一”落实:①发一份文件布置;②开一场会议部署;③建一支防疫队伍;④落实一笔防疫经费;⑤开展一次督促检查,确保免疫密度、免疫质量达到规定要求。

3、集中免疫。集中免疫的时间为:3月9日至4月30日。5月上旬开展抗体监测、补免和迎接上级检查工作。

4、抗体监测。根据上级要求,做好免疫抗体和动物重大疫病的监测工作,主要做好四种强制免疫疫病的免疫抗体合格率检测和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猪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血吸虫病、鸡新城疫、布鲁氏菌病、牛结核病、狂犬病的监测工作。

二、技术指导

乡人民政府组建2017年春防工作指导小组,由乡分管领导带队,对各村秋防工作进行技术指导、监督。

三、迎检工作

根据上级农业部门要求,落实各项防控措施,确保各项防控工作落实到位,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防控工作任务,迎接上级农业部门的监督检查。

(篇三)

为全面贯彻落实2月22日全国H7N9和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防指〔2017〕1号《关于切实做好春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的要求,确保全年无重大动物疫情和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发生,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

动物疫病防控事关养殖业生产安全,动物源性食品安全、公共卫生安全和生态安全。据国家卫生计生委通报,今年以来,全国共有16个省份报告人感染H7N9流感病例。其中,1月份报告病例192例,死亡79例,疫情规模明显超过去年,呈面广量大的趋势,防控形势十分严峻。各村及有关部门一定要站在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动物防疫工作的重要性、艰巨性和紧迫性,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强化组织领导,采取有力措施,切实把春季集中强制免疫工作抓紧、抓好、抓实,确保防控工作取得实效。

二、目标任务

按照农业部、财政部《关于调整完善动物疫病防控支持政策的通知》(农医发〔2016〕35号)、**农函〔2017〕26号文件和**防指〔2017〕1号精神,今年我镇继续对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猪瘟和小反刍兽疫5种动物疫病实行强制免疫,要求做到应免畜禽的免疫密度、免疫抗体合格率、免疫档案建档率、免疫证明发放率和牲畜耳标佩戴率“五个100%”。

按照农业部和省、市、区要求,春季集中强制免疫工作从3月1日开始,5月上旬全面结束,5月下旬开展免疫效果评价。各村及有关部门一定要突出重点,找准当前重大动物防控工作的着力点。各村要在茶季来临前,集中做好畜禽的免疫工作。**村、**村、**村、**村要加强对景区景点周边及旅游公路沿线区域养殖场(户)的免疫工作。各村在做好散养畜禽集中强制免疫的基础上,重点抓好规模养殖场饲养动物的程序化免疫工作。

三、精心组织,确保质量

要按照“政府保密度,业务部门保质量”和“乡不漏村、村不漏组、组不漏户、户不漏畜(禽)、畜(禽)不漏针”及“一畜一证一针一标”的要求,努力做到“五个100%、四个到位”。继续实行规模养殖场“政企、技企”联系制度,不断完善集中免疫与月月补针相结合制度。

要层层签订动物防疫目标责任书,实行领导包片、干部包村。及时组织开展村级动物防疫员和养殖大户的培训工作,全面规范免疫操作,提高免疫密度和质量。要结合各村畜禽饲养模式、地域特点,采取多种免疫推进模式,组织开展集中强制免疫,确保应免尽免。要加强政策法规宣传,强化养殖主体依法自觉防疫意识,指导规模养殖场实行程序化免疫,做好养殖和免疫档案记录工作。

四、工作安排

(一)时间安排。全镇春季集中强制免疫工作从3月1日开始至5月上旬前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3月1日至3月10日为动员部署阶段。制定春季防疫行动实施方案,做好存栏畜禽摸底调查和疫苗、消毒药品等防疫物资的准备工作。第二阶段:3月10日至4月下旬为具体实施阶段。各村要按照要求,认真组织实施免疫、消毒等防控措施。第三阶段:5月上旬为自查整改阶段。各村对照《**镇防控重大动物疫病目标责任书》的要求,开展自查自纠,查漏补缺,及时强化补针,做到“镇不漏村、村不漏户、户(场)不漏畜(禽)、畜(禽)不漏针”的要求。在做好自查补免的基础上,各村向镇兽医站上报春季防疫工作档案,由镇政府进行公示并组织人员进行检查验收。

(二)人员安排。各村要成立由村干部带队和1名以上防疫员组成的春季防疫工作队,深入村、组、户开展畜禽免疫注射工作。要集中时间,集中精力,保证强制免疫工作整村推进。

五、工作措施

今年春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要严格按照区《关于切实做好春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的要求,结合我镇实际,采取以下工作方法和步骤。

(一)召开一次春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会议。参加人员为各村村委会主任、各村防疫员和各村规模养殖户。会议落实春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措施,部署春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

(二)组织村级防疫员开展好免疫注射。各村防疫员要严格遵守免疫技术操作规程,按照“镇不漏村,村不漏户、户不漏畜(禽)、畜(禽)不漏针”及“一畜一证一针一标”的要求组织实施,保质保量完成春季防疫工作。全面实行免疫标识制度,抓实“免疫-挂标-登记”的各项工作。加大月补针工作力度,将每月的第一周定为月补针周,对新补栏畜禽和抗体检测达不到要求的畜禽要及时补免,保证免疫密度和质量。要规范建立健全防疫档案,加强对动物免疫情况监督管理。对不按技术操作规程操作造成免疫失败,致使疫情扩散的要依法追究防疫人员的责任。

(三)做好全镇规模养殖场(户)的防疫工作。对饲养量猪达到50头以上,禽达到500羽以上的养殖户进行登记造册,全面落实“政企、技企”联系制度,实行强制免疫村级防疫员包保制度,防疫员对规模养殖场(户)的重大动物疫病免疫工作要全程参与,同时帮助他们建立完善免疫档案。

六、保障措施

(一)全面落实免疫政策,确保免疫密度和质量

按照区《关于切实做好春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继续实行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猪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小反刍兽疫强制免疫,继续实行每月补针制度,大力推行程序免疫,全面落实重大动物疫病集中防疫工作要求,做到“领导到位、责任到人、冷链到底、疫苗到员、档案到户、标识到畜”,分片包干与集中服务相结合,将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任务和责任层层分解。

(二)加强监测,强化监督

各村要及时掌握疫情动态,充分发挥村级疫情报告信息员和村级防疫员的作用,建立定期巡查制度,了解每户养殖的畜禽的健康状况。切实做到早发现、早报告。要将消毒灭源作为一项基础工作来抓,切实有效阻断疫病传播途径,严防疫情发生。从3月10日起各村防疫员于每周三下午3点前将免疫进度情况上报镇政务服务中心**处。各村一定要高度重视,及时抓好督促检查工作。对因措施不力,致使防疫、消毒等各项工作落实不到位或造成疫病流行、影响畜牧业生产发展、影响人民群众身体健康,造成畜禽及其产品不能正常流通,将追究有关责任人责任。防疫工作结束后,镇政府将对各村防疫工作进行抽查,抽查结果与防疫员聘用协议挂钩,兑现奖惩。

重大动物疫病防治工作方案


重大动物疫病防治工作方案

动物疫病防治工作关系食品安全和公共卫生安全,关系社会和谐稳定,是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重要职责,是农业农村工作的重要内容。为切实抓好全乡重大动物疫病防治工作,根据《**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抓好2015年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通知》(〔2015〕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乡实际,积极探索动物防疫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和新举措,扎实推进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进一步完善动物防疫长效机制,确保全乡无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发生,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防治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用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以增加农民收入为目标。坚持跨越式发展思路,转变畜牧业生产方式和增长方式,大力发展规模养殖,做强做优生猪产业,突出发展肉牛、肉羊和鹅产业,加快发展禽蛋产业,全面提高畜牧业综合生产能力和市场竞争力;实现又好又快发展,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产业支撑,把畜牧业建成**乡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坚持“预防为主”和“加强领导、密切配合,依靠科学、依法防治,群防群控、果断处置”的方针,把动物疫病防治工作作为民生工程,提升动物疫病科学防治水平,使动物疫病防控全覆盖。加快养殖方式的转变,以维护养殖业生产安全、动物产品质量安全、公共卫生安全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实施分病种、分区域、分阶段的动物疫病防治策略,全面提升兽医公共服务和社会化服务能力,有计划地控制、净化和消灭严重危害畜牧业生产和人民群众健康安全的动物疫病,为**的健康发展、和谐发展提供有力支持和保障。

(二)基本原则

——政府主导,社会参与。乡人民政府负总责,有关部门各负其责,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形成政府、行业协会、养殖者和从业人员分工明确、各司其职的动物防疫工作机制。

——立足乡情,科学防治。结合全乡畜牧业发展特点,准确把握动物防疫工作发展趋势,科学判断动物疫病流行状况,合理设定防治目标,着力开展科学防治。

——因地制宜,分类施策。根据全乡不同区域特点,按照动物种类、养殖模式、饲养用途和疫病种类,分病种、分畜禽、分区域、分阶段实行分类指导、差别化防治。

——突出重点,统筹推进。整合利用动物疫病防治资源,确定全乡优先防治病种,明确各职能部门责权,突出重点区域、环节、措施,加强示范推广,统筹推进动物疫病防治工作。

——提升能力,强化保障。加强动物疫病防治工作能力建设,进一步完善政策措施,着力构建防控长效机制。

(三)防治目标

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加快免疫进度,规范免疫操作技术,提高免疫密度,保证免疫质量,消除免疫空白点,确保不发生区域性口蹄疫、禽流感、猪瘟、蓝耳病、狂犬病等重大动物疫情,其他畜禽疫病得到有效控制。

(一)牲畜口蹄疫、禽流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猪瘟、鸡新城疫、狂犬病等重大动物疫病的强制免疫做到应免尽免、适时补针,不留空白,确保应免畜禽的免疫密度达到100%。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等17种优先防治的动物疫病达到规划设定标准,家禽、生猪、牛、羊发病率分别控制在6%、5%、4%、3%以下。

(二)免疫抗体合格率常年保持在70%以上。

(三)大牲畜、猪、羊和禽的疫病死亡率分别控制在1.5%、3%、2%、6%以内。

(四)猪、牛、羊强制免疫应激反应率和死亡率分别控制在1%和0.3%以下。

(五)全乡动物免疫档案规范化管理程度达95%以上,其中规模场、养殖小区和养殖大户l00%,散养户免疫户口册90%以上。整村推进示范村(居)委会电子免疫档案建立达l00%。

(六)规模养殖场(小区)产地检疫率达到100%,农村散养户产地检疫率达到80%以上,屠宰场的屠宰检疫率达到100%,输出省外的猪、牛、羊耳标佩戴率达100%。

(七)积极建立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和动物卫生监督数字化系统。

二、总体思路

统筹安排动物疫病防治、现代畜牧业和公共卫生事业发展,积极探索“统一组织、分片包干、集中免疫、整村推进”动物防疫新机制和“三苗同步、两点注射、一次完成”防疫新技术(简称“321”防疫新技术)的动物疫病防治模式,着力破解制约动物疫病防治的关键性问题,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强化条件保障,实施计划防治、健康促进和风险防范策略,努力实现重点疫病从有效控制到净化消灭。

(一)重大动物疫病和重点人畜共患病防治

有计划地控制、净化、消灭对畜牧业和公共卫生安全危害大的重点病种,推进重点病种从免疫临床发病向免疫临床无病例过渡,逐步清除动物机体和环境中存在的病原,为实现免疫无疫向非免疫无疫奠定基础。基于疫病流行的动态变化,科学选择防治技术路线。强制免疫和强制扑杀病种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

(二)促进畜禽健康

按照国家使用动物健康标准,实施种畜禽场疫病净化计划,对重点疫病设定净化时限。完善养殖场动物防疫条件审查等监管制度,提高生物安全水平。定期开展动物疫情监测,推行无特定病原场(群)和生物安全隔离区评估认证。扶持规模化、标准化、集约化养殖,逐步降低畜禽散养比例,有序减少活畜禽跨区流通。引导养殖者封闭饲养,统一防疫,定期监测,严格消毒,降低动物疫病发生风险。

(三)防范外来动物疫病风险

配合**动物监督检查站,加强外来动物疫病风险管理,加强动物调运检疫监督管理,健全疫情监测制度和突发疫情应急处置机制,加强联防联控,强化技术和物资储备。完善引种风险评估、检疫、隔离、登记、可追溯管理等制度,全面加强外来动物疫病监视监测能力建设。

三、实施步骤

(一)一是宣传发动阶段,2015年1月14日乡政府召开由各村(居)委会主要负责人、畜牧站全体职工、各村兽医员的会议,进行动员宣传,高度统一思想认识。二是根据生产实际,落实好动物防疫责任。坚决实行绩酬挂钩。三是由畜牧站及时调运疫苗,器戒及相关防疫物资。

(二)免疫注射阶段:全面推行“统一组织、分片包干、集中免疫、整村推进”和“生猪三苗两点”注射防疫模式,高质量完成本辖区的动物防疫工作。春防集中免疫时间为:2015年2月至3月。秋防集中免疫时间为:2015年7月至8月,其余时间为常免补针工作。

四、主要措施

(一)明确职责。成立动物防疫领导小组,组长:董文龙,副组长:董学文,成员:唐忠碧、唐晓能、吕继飞、张家文、各村居(委)会主要负责人、各村兽医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畜牧兽医站,由唐忠碧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免疫期间的组织实施工作。具体到村,各村实行乡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组的责任机制,组织好乡、村动物防疫员开展动物免疫注射工作。

(二)责任到人,实行分片包干:第一组:负责发达、本块两个村委会的强免工作,成员由陈学长、徐进平、苗文碧、唐晓能组成;第二组:负责德沙、把左两个村委会牲畜W病的强免工作,成员由黄正能、朱祖平、张家文组成;第三组:负责**、石盆水两个村委会牲W病强免疫工作,成员由唐忠碧、毛付才、孔关柱、李兴武组成。

(三)强化免疫。各村要根据本地实际,制定出确实可行的办法,努力完成春秋两防免疫工作任务。一是抓好队伍建设,将工作责任心强、技术过硬、热爱本职工作的优秀人才充实到动物防疫队伍中来。二是包片人员要仔细、认真的态度进村入户对辖区内的动物实施拉网式的免疫注射,力争做到“五个不漏”,即乡不漏村、村不漏组、组不漏户、户不漏畜、畜不漏针,特别是规模养殖场(大户、小区)作为免疫工作的重中之重,不出现丝毫的免疫漏洞。同时,要随时掌握好畜禽进出栏动态,及时完成补免工作任务。三是要严把免疫质量关,组织乡村动物防疫员认真学习。四是完善标识制度,规范档案管理。要建立内容真实、具体、详细的免疫档案。对已免疫牲畜口蹄疫的动物佩戴免疫标识。五是尝试“抗体检测”,运用免疫抗体的整体水平,检测动物春秋两防工作的质量与效果。

五、工作要求

(一)各村要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立即行动,保质保量如期完成动物春、秋两防工作任务,确保我乡不发生重大动物疫情。

(二)各村要积极主动地对辖区内的动物春、秋两防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乡政府将派出督查组对春、秋两防工作进行专项督查和检查,并将结果在全乡通报。

(三)实行责任追究。对责任不明确、责任不落实、工作不扎实、免疫不到位而导致重大动物疫情发生的,将依法严肃查。

涉牌涉证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涉牌涉证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涉牌涉证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了净化我市交通环境,保护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结合全市正在开展的文明交通示范公路创建活动,根据省厅交管局《关于开展机动车涉牌涉证违法行为专项整治的通知》精神,支队经研究决定从月日至月日,在全市开展为期一个月的机动车涉牌涉证违法行为专项整治。

一、指导思想

全市机动车涉牌涉证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要以《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为依据,以打击涉牌涉证交通违法行为为重点,以实现我市基本消除涉牌涉证违法行为为目标,强化机动车号牌的管理工作,规范全市道路交通秩序,降低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率,改善道路通行条件,提高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能力,服务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涉牌涉证交通违法行为整治,努力实现以下工作目标:

(一)不按规定安装号牌、故意遮挡污损号牌和套牌假牌、挪用号牌交通违法行为基本消除;

(二)不按规定悬挂机动车号牌交通违法行为基本杜绝;

(三)无牌无证摩托车上路、无证驾驶摩托车交通违法行为大幅度减少;

(四)因车辆号牌被套产生的违法行为引起群众报警和投诉数量明显减少;

(五)因涉牌涉证交通违法行为导致的交通事故明显下降。

三、组织领导为了加强本次专项整治行动的组织领导,支队成立整顿工作领导组。组长由支队长……担任,副组长由其他支队领导担任,成员由交警支队各处室负责人、各大队大队长组成。整顿领导组办公室设在……,主任由……兼任。各大队接此方案后也要迅速成立相应组织机构,配齐配强办事机构,明确专人负责。

四、整治重点

(一)重点违法行为:

1、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机动车号牌、登记证书、行驶证、检验合格证、保险标志、驾驶证或者其他车辆号牌、行驶证;

2、故意遮挡、污损号牌、号牌不清或者不按规定安装号牌;

3、挪用、套用机动车辆号牌,随车携带其他车辆号牌;

4、车辆已经注册但不使用原车号牌、未注册但使用借用号牌、车辆及号牌与公安网注册的信息不相符;

5、盗抢、走私、假冒军车等嫌疑车辆;

6、制、贩假机动车号牌、驾驶证、行驶证窝点和违法犯罪团伙。

(二)重点区域、路段:

1、国道、省道;

2、城市道路、城乡结合部、高速公路与普通道路结合部;

3、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监控路段周边区域;

4、大型(重点)建筑工程施工工地周边道路;

5、无牌无证机动车、无证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集中区域和多发路段。

五、整治时间

机动车涉牌涉证交通违法行为整治时间为:月1日~7月31日。7月1日、7月11日、7月20日为全省范围内的集中整治统一行动日,7月5日、15日、25日为全市范围内集中行动日。

六、整治措施

(一)强化教育处罚。对机动车套牌假牌、挪用号牌、无牌无证、不按规定安装号牌、故意遮挡污损号牌等机动车涉牌涉证交通违法行为人员,在依法进行处罚的同时,各大队还可以通过组织参加交通法律法规集中学习,进行警示教育,通过观看交通法律法规和交通事故案例电视片、图片,民警宣讲,交通违法人员座谈交流等方式,让其深刻认识交通违法行为的严重性和危害性,增强法制观念和守法意识。

(二)实行责任追究制度。积极主动向纪检、监察部门汇报,研究建立涉牌涉证违法行为责任追究制度。对国家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涉牌涉证违法行为,一律抄告所在单位和上级纪检、监察部门,建议追究其党纪、政纪责任。

(三)实行有奖举报。各大队要广泛发动群众,尤其是鼓励收费站、加油站、停车场点工作人员积极举报涉牌涉证交通违法行为,加强社会监督。举报属实并查获的,给予物质奖励。支队设立涉牌涉证交通违法行为举报电话,电话号码为。各大队、中队也要在7月3日前向社会公布涉牌涉证交通违法行为举报电话或短信举报渠道和方式。

(四)强化查缉取证。各大队要坚持把主要警力部署在路面上,根据涉牌涉证交通违法行为的规律和特点结合正在开展的全市文明交通示范公路创建活动合理调整勤务,采取统一行动、突击检查、巡逻与定点执勤、联勤与联动相结合等方式,严格检查。要充分利用公路收费站、加油站等场所和执勤卡点,加强筛查,形成严管严查态势。对重点区域和路段,要组织拉网式排查,强化查处涉牌涉证交通违法行为。对故意遮挡、污损号牌违法行为,要发现一起严查严纠一起,决不放过。在交通事故处理过程中和在办理车管业务中,要注意发现涉牌涉证交通违法行为,依法严格处罚。

(五)严格依法处

涉牌涉证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第2页

罚。各大队要用足法律手段严厉处罚涉牌涉证违法行为,坚决做到八个一律,即:应当扣留车辆的一律依法扣留;应当收缴非法牌证的一律依法收缴;应当处罚的一律依法处罚;应当记分的一律依规记分;应当移交的一律按程序移交;应当销毁的一律依法销毁;应当报废的一律依法报废;应当吊销的一律依法吊销。对不按照以上规定办理的民警,将严格按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中相关规定给与纪律处分,并倒查领导责任。

(六)强化比对核查。各大队要充分运用全国机动车涉牌涉证交通违法协查通报系统,完善相关查缉数据库,方便路面民警查询比对。对拦查的涉嫌假牌假证、套牌、无牌无证等涉牌涉证交通违法行为的机动车必须先扣留车辆,对车辆和驾驶人要通过车驾信息系统、盗抢机动车信息系统、人口信息系统等信息系统进行认真比对,深入核查,查清有无盗抢嫌疑,责令补办相应手续。对使用假牌套牌、假证的车辆和驾驶人要依法查处。对伪造、变造、转卖机动车牌证的违法对象和窝点,要协同刑侦、治安部门坚决打击和清除。对发现有犯罪嫌疑的人员和涉嫌盗抢、走私及其它犯罪的车辆和人员,按程序移交刑侦或治安部门。

(七)强化舆论监督。对套牌假牌、挪用号牌、无牌无证、不按规定安装号牌、故意遮挡污损号牌等交通违法行为典型案例,通过在全市电视、报纸、互联网等媒体进行公开曝光,警示他人,震慑违法,努力形成对涉牌涉证交通违法行为的舆论监督和社会抵制氛围。

(八)强化源头管控。

1、严格机动车号牌补领程序。对机动车所有人申请补领机动车号牌的,要严格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3次对(含)以上补领机动车号牌的,启动嫌疑车辆调查程序,对申请补领号牌的机动车所有人及相关材料进行调查。

2、推进号牌专用固封装置安装工作。严格按照《关于贯彻实施〈机动车号牌专用固封装置〉行业标准的通知》(公交管[]263号)的要求,对新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核发新固封装置;对在用机动车办理核发检验合格标志业务时,要将新固封装置安装情况作为重点查验项目,对使用旧固封装置的的车辆统一换发新固封装置。

3、为被套牌车辆换发号牌。接到车辆被套牌报案后,应及时立案调查,对经调查确属被套牌机动车,当事人提出申请的,尽快换发机动车号牌和行驶证。

(九)做好奖惩与责任追究工作。对群众举报属实的要奖励,对查处工作突出的要奖励,对涉牌涉证违法少的区县要奖励。支队将在这次涉牌涉证行动中推出一批先进集体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对因涉牌涉证违法造成死亡3人以上的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要追责,对违规补牌补证的要追责,支队将在这次涉牌涉证行动中依法依规对工作滞后、事故高发、纪律涣散的部门领导予以惩戒,以期提高各级领导和民警对这次专项整治的责任感、使命感。

七、工作要求:

(一)全市各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要从公安交通管理的职责出发,分析经济社会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切实做到思想认识到位、组织领导到位、工作措施到位、宣传力度到位,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要制定切实可行的行动方案,细化工作目标、工作责任到每一个环节和每一个民警,确保整治工作落到实处。要取得当地党委和政府支持,按照政府领导、部门协作、社会联动、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工作机制,动员社会各界齐心协力,把基层交通安全组织动员起来,参与到专项整治工作中。

(二)要严密组织,科学安排。各大队要针对涉牌涉证违法车辆上路行驶的规律、特点,严密组织,科学安排本单位的执勤查控活动。

1、集中整治与各岗区、路段日常执勤查控相结合,定点查控与路面巡控、流动查处相结合;

2、充分利用交通监控等技术手段,及时发现、拦截、查控涉牌涉证违法车辆;

3、相邻大队要加强协作配合,互相沟通信息,适时组织联合协查行动。支队也将适时开展县与县交叉执法,解决地方小、熟人多、处理难的问题。

(三)要加强培训,提高民警查缉能力。各大队要加强对路面执勤民警的培训,认真学习公安部下发的《假牌假证识别方法教学片》和《机动车车牌证识别手册》,同时利用以实物演示、比对等多种方式讲授识别假牌假证的方法、技巧和排查盗抢等嫌疑车辆的程序步骤,提高民警识别和查处使用伪造、变造机动车牌证和盗抢等嫌疑车辆的业务技能。严格按照《交通警察道路执勤执法工作规范》《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处理违法行为,杜绝执法形象差、执法语言不文明、罚款不开票等行为,严防“公路三乱”的发生,与当前正在进行的执勤执法规范化建设相结合,强化民警规范执法及安全防护意识。支队近期准备组织各大队业务骨干进行一次涉牌涉证业务培训,来迅速提高一线民警识别假牌假证和问题车辆的能力。(四)要加强科技应用,完善服务群众的措施。在整治期间,执勤民警查处的涉牌涉证交通违法行为信息,要及时录入道路交通违法信息系统和全国机动车涉牌涉证交通违法协查通报系统,完善相关查缉数据库,方便路面民警查询比对。支队车管所、指挥中心和各大队车管所要在5分钟内将查询结果告知查询单位。支队要成立套用牌证违法处理窗口,协调做好跨区域套用牌证违法行为鉴定核实工作,对群众反映的套用牌证发生违法行为记录的问题,要及时调查核实,对符合规定的,及时删除违法信息记录,避免群众损失。

(五)紧密建立多部门整治协作机制。通过加强与工商、交通运输、海关、军队、武警部队的协作配合,共同加强对汽车修理作业、二手车交易市场的市场监管,加强对走私、假冒军警车辆打击,通过明确职能部门在专项整治工作中的分工,实现从工作机制理顺到常态管控工作的转变。

(六)全市公安交警部门应带头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正人先正己,坚决避免自身内部涉牌涉证交通违法行为的出现,做到遵法驾驶,文明行路,不开“特权车”,不开违法车,树立公安交警的良好形象。各单位要对本单位驾驶员从严要求,从严管理,自觉服从管理,对不服从管理的要按照党纪政纪给予处分。

(七)支队整治办将对各大队集中整治工作开展情况网上考核(以在“道路交通违法信息处理系统”中的录入量为依据每周进行统计考核并结合报表)进行综合排名,并派出督察组对路面违法行为进行明察暗访。各大队要确定专人认真做好报表上报工作,并将违法信息及时录入“道路交通违法信息系统”,对在整治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突发的重大情况及涌现出的先进事迹各大队要及时报支队整治办。支队确定由负责信息的统计和上报。整治期间,统一行动日结束后的第二天上午9时前,将统一行动小结及统计表上报秩序处ftp,并填报《整治机动车涉牌涉证违法行为工作统计表》(附后)月1日前,上报整治工作总结。市机动车涉牌涉证交通违法行为集中整治工作领导组办公室联系电话:;传真:。

附件:1、《整治机动车涉牌涉证违法行为工作统计表》

年六月三十日

附件1:整治机动车涉牌涉证违法行为工作统计表

*市开展查处土地违法违规案件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市开展查处土地违法违规案件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为搞好全市土地违法违规问题清查工作,根据监察部、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查处土地违法违规案件专项行动的通知》要求,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土地管理基本国策,按照统一部署、协调配合、及时处理、讲求实效的原则,全面调查核实、依法查处辖区内的各类土地违法案件。通过调查处理,进一步巩固土地市场治理整顿成果,增强依法用地管地观念,为全市经济快速健康发展提供有力保障。二、查处重点根据监察部、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查处土地违法违规案件专项行动的通知》要求,对2004年《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发布以来发生的各类违法违规用地进行清理,重点查处非法批地、未批先用、批少用多、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等方面的案件。应当首先查处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违反国家产业政策和侵犯农民合法权益的案件,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1)卫星遥感监测反映的土地违法违规问题。(2)2005年1月1日以来土地清理和土地违法集中整治中发现的,“以租代征”、别墅建设用地、城市规划区的非农业建设用地闲置情况等三类土地违法问题。(3)2005年1月1日以来信访渠道反映的土地违法违规问题。(4)近期国土资源执法动态巡查发现顶风而上违法占地问题。三、方法步骤此次查处土地违法违规专项工作采取政府督导,分片包干;镇街道自查自纠整改为主,典型案件重点查处相结合的方法进行。整个清理工作共分四步进行:(一)组织发动阶段(10月20日至10月23日)。各镇街道要认真组织学习国务院和国土资源部近期一系列政策及文件精神,提高保护耕地、依法用地的意识。并成立领导小组和办事机构,加强对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二)自查自纠、整改阶段(10月23日至10月31日)。各镇街道对辖区内违法占地面积较小,投资少、圈大院,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国家产业政策的违法用地,尽快组织拆除复耕。(三)调查处理阶段(11月1日至12月31日)。监察部门、国土部门在各镇街道的配合下完成对所有涉及违法违规用地的调查取证工作。面积较大、引起群众信访及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国家产业政策的,先期进行处理。11中旬对一批重点案件进行公开曝光。(四)结案整档阶段(07年1月1日至2月中旬)。对处理建议未落实、行政处罚未执行以及整改不彻底的,要积极完善到位。国土部门要把所有清查资料、法律文书档案整理好,以便上报和备查。四、处理原则对清查出的违法违规批地、用地问题[本文来源于第1-- 第1,帮您找文章],要按照监察部、国土资源部《关于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行政处分暂行办法》和《关于监察机关和国土资源部门在查处土地违法违纪案件中加强协作配合的通知》精神,对违法违规的有关责任人员,要严格按规定给予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对顶风违法违纪的,要依法依纪从重或加重处理。对暗中支持、纵容、默许导致土地被违法占用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要依法追究党纪政纪责任。五、几点要求(一)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实施这次查处土地违法违规案件专项行动,事关全市发展稳定大局,各镇、街道要切实加强对这次查处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区政府将下派督导组,对各镇街道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督促和检查指导。(二)实事求是,从快从严各镇街道要严格按照方案的部署和时限,并结合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最近一系列紧急通知精神,按照既处理事又处理人还要查找问题根源的原则,迅速从严处理到位,保质保量按时完成任务。(三)严肃纪律,密切协作此次查处专项行动,各部门要密切配合,通力协作;要严肃认真,廉洁高效开展工作,认真搞好调查处理。对决定立案的重大违法违规案件,监察机关和国土资源部门要通过联合办案方式,共同组织查处。*市开展查处土地违法违规案件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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