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区夏季消防检查工作方案

机会都是留给有准备的人。我们接到工作任务不知如何下手的时候制定方案必须考虑发生问题的角度和方式方案会让我们的思维越来越清晰,能够更好的事半功倍的完成多项任务。那么应该如何去写一份方案?小编为大家呈上收集和整理的全区夏季消防检查工作方案,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为认真贯彻中央领导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公安部要求,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切实加强夏季火灾防控工作,把握消防工作主动权,确保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根据上级统一部署,区消安委决定从即日起至9月20日在全区开展夏季消防检查,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结合全区火灾事故防控综治治理体系建设和劳动密集型企业专项治理工作,集中开展以夏季火灾隐患整治、公共消防设施和消防安全宣传为主要内容的夏季消防检查,进一步落实行业部门监管职责,提高社会单位自我管理水平,夯实消防基层基础,增强全社会火灾防控能力,确保夏季全区不发生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重大活动期间不发生有影响的火灾事故。

二、检查内容

(一)夏季火灾隐患整治

1.重点企业。区安监局要牵头开展以石油化工、民爆仓库等易燃易爆企业为重点的消防安全检查,主要针对企业建立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消防设施运行和维护保养、日常消防检查巡查、防火防爆防雷防泄漏、灭火应急预案制定和组织演练、人员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等内容。

2.重点场所。安监、市场监管、文广、民宗等部门要对劳动密集型企业、商市场特别是大型商业综合体、公共娱乐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和寺庙等文物古建筑进行重点检查,督促重点场所建立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情况、人员培训、日常消防检查巡查、消防设施运行和维护保养、用火用电管理、违规设置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合用场所、灭火应急预案制定和组织演练等。

3.重点行业。安监、商务、住建、民宗、民政、文广、教育、旅游、卫生、电力等行业部门,要落实部门监管职责,负责本行业、本领域、本系统的消防安全专项治理,组织开展行业系统消防安全检查,制定行业消防安全管理标准和工作制度,实行标准化管理等情况。

(二)火灾事故防控综合治理体系建设

要进一步推动火灾等安全事故防控综合治理体系建设,教育、民宗、民政、住建、文广、卫生、旅游、电力等行业主管部门要落实监管指导职责,有效推动行业系统消防安全防范措施的运行;国土、住建、城管等部门科学规划、严控违章建筑;全面排查重点区域内各类企业、场所的消防安全状况,并逐一登记造册;制定消防安全整治技术标准,开展技术改造。

(三)公共消防设施建设

1.城乡消防规划编制情况。规划部门要会同消防部门,检查城市、县城和全国重点镇编制修订消防规划及其他乡镇编制修订消防规划(消防专篇);城乡总体规划调整或消防规划到期的,及时修订。

2.公共消防设施建设情况。水务集团要联合消防等部门摸清消防站、市政消火栓、消防通信、消防装备的“欠账”,逐项制定补建计划,按照年度任务加快建设进度;以 “五水共治”为依托,加强天然水源的消防取水口建设,加强公共消防设施建设、维护和管理责任的落实。

(四)消防安全宣传

各部门要开展有针对性的消防安全宣传,铁路、轨道、公共交通等行业主管部门要落实交通工具内宣传提示消防常识;娱乐场所、宾馆饭店、景区、文物古建筑、劳动密集型企业等典型场所主管部门要督促相关单位落实消防安全“三提示”工作,开展消防宣讲,确保所有员工掌握“一懂三会”;辖区影院、网吧、ktv等场所在放映或开机前播放消防安全提示情况。文化部门要督促区级主流媒体开设专栏,刊播夏季消防检查动态和消防安全常识情况;每月在当地有影响的电视、报刊推出一期专题报道,组织一次由媒体参与的隐患曝光活动情况。

三、时间步骤

夏季消防检查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5月底前)。各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职责任务,分行业专题部署,组织对所有检查人员进行培训,开展排查摸底,利用新闻媒体和社会宣传资源广泛发动,营造社会舆论声势。

(二)全面检查阶段(9月20日前)。安监、商务、民政、文化、旅游、卫生、住建等部门,对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企业、文物古建筑,公共消防设施规划建设管理等开展检查;推动相关行业部门制定本行业、本系统消防安全管理标准及工作制度,实行标准化管理。对检查发现的问题,逐一列出清单,落实整改责任、整改计划和整改任务,依法跟踪督促整改。

(三)总结考核阶段(9月25日前)。对检查工作情况进行汇总分析,统一组织考核。各部门要开展自查自评,认真总结经验做法,查找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建立提升火灾防范的长效机制,巩固、深化检查活动成果。

四、措施与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统筹。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夏季消防检查的重要意义,将其作为加强消防现实斗争、建立长效机制的重要举措,制定实施方案,逐级召开会议动员部署,认真抓好落实。要将夏季消防检查与火灾事故防控治理体系建设、劳动密集型企业专项治理有机结合、统筹推进,通过检查推动各地建立健全领导体制、主体责任体系、监管体系、责任追究体系、宣传教育培训体系、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全力提升社会火灾防控水平。

(二)部门联动,形成合力。各部门要认真贯彻中央领导“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重要指示,把夏季消防检查纳入工作计划内,多部门联动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加强指导培训,促进行业消防安全管理规范化。

(三)广泛宣传,营造声势。各部门要针对夏季火灾多发、易发的特点,广泛开展针对性强的提示宣传,进一步提升群众消防安全感和满意度。要注重从正反两方面进行宣传报道,推广典型经验,曝光重大隐患,营造浓厚氛围。

(四)严格督导,落实责任。各部门要根据工作进展情况,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适时开展督导检查,及时总结推广经验做法。对组织有力、成效明显的,要予以表彰奖励;对工作不落实、进展缓慢的,要严肃通报批评,并约谈相关领导;对发生较大以上亡人火灾的,要严格实行责任倒查,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严肃追责。

各有关部门制定的夏季消防检查实施方案请于5月29日前报区消安委办公室,每月23日前上报当月工作开展情况,9月10日前上报自查自评情况及总体工作总结。区消安委将结合每季度召开的工作例会,通报检查工作情况,推动各地落实各项工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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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夏季消防检查工作方案


按照xx大办政字[xx]7号文件“关于印发《xx大学夏季消防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为全面加强我院春季防火工作,坚决遏制较大和一般火灾事故的发生,提升消防安全管理水平,确保学院安全稳定,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xx大办政字[xx]7号文件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确保全院安全稳定为目标,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突出重点、明确任务、落实责任,最大限度地减少火灾隐患和火灾危害,为“构建和谐社会、共创平安校园”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组织机构
学院成立夏季防火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书记兼院长王xx同志担任,副组长由常务院长蒋xx担任。领导小组由指灭火行动组、支援消防队、疏散引导组、安全防护救护组和通讯联络及设施保障组五个部分组成:

组 长:王xx
副组长:蒋xx
组 员:李xx
三、时间步骤
xx年的夏季防火工作从5月27日起至9月20日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宣传教育(5月27日至6月20日)
各系办要积极行动起来,组织教师和学生认真学习《消防法》以及《xx木斯大学夏季消防检查工作方案》等材料,要结合本部门实际情况研究制定夏季消防检查工作方案和预案,明确目标任务,落实工作责任。利用条幅、板报、图片大力宣传防火安全常识,迅速掀起夏季防火工作高潮。
第二阶段:检查整改(6月21日至7月20日)
以系办自检自查为主,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改”活动,彻底消除各类隐患。具体检查内容如下:
1.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检查是否逐级落实了消防安全责任制,各个岗位人员是否认真履行了岗位防火工作职责。
2.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情况。加强对用火和电的审查工作,实行“谁审查、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
3.消防安全疏散设施情况。重点检查409办公楼各楼层的疏散通道、疏散楼梯是否通畅,不得将安全出口锁闭、封堵、占用,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灯是否被遮挡覆盖等。
4.建筑消防设施情况。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灭火系统、消防水源、消火栓是否完好有效。
第三阶段:检查验收(7月21日至9月20日)
学院将组成联合检查组,对重点部位进行专项检查验收。对工作落实到位的系办进行表扬,对夏季消防检查工作落实不到位的系办和个人进行批评。
四、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部门要严格落实防火安全领导责任制和工作责任制,掌握本部门的防火重点,重视夏季消防检查工作,全力以赴做好夏季的各项防火安全工作。
2.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夏季消防检查工作由学院统一领导和部署,各系办根据本部门工作特点认真贯彻落实,明确防火工作目标以及部门自管责任。
3.严格落实值班、值宿制度。对不履行职责,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不到位,玩忽职守,造成重、特大火灾事故的部门和直接责任人要追究责任,上报大学严肃查处。
4.夏季消防检查期间,各系办要认真研究自检自查中发现的不安全因素和隐患,制定整改措施,限期整改。对难以解决的重大隐患,要及时上报学院研究整改措施,落实整改方案。
5.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封闭和占用安全疏散通道,不得随意挪动消防设施,不准私接乱接电源线和改动电源线路。
6.学院将配合大学保卫处负责对学院的各种消防设施进行维护和保养,提高扑救初起火灾的能力,严厉打击和查处蓄意破坏消防设施的违法行为。
7.学工部门和辅导员应对学生进行防火宣传教育,增强学生的防火安全意识,使学生掌握火灾中正确的逃生方法,了解基本的消防常识,提高灭火和自救能力。
xx学院
xx年5月27日

社区夏季消防检查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领导重要讲话精神,切实加强夏季火灾防控工作,进一步提升防火和灭火救援能力,把握消防工作主动权,确保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碧海社区按照区消防大队要求,集中开展夏季消防安全集中整治行动。特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集中开展以夏季火灾隐患整治、监督执法、执勤训练、公共消防设施和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消防安全宣传为主要内容的夏季消防专项整治行动,坚持将消防检查与提升消防执法水平相结合、与提升部队科学施救水平相结合、与提升群众消防安全意识相结合、与提升公共消防基础建设水平相结合,进一步落实行业部门监管职责,提高社会单位自我管理水平,夯实消防基层基础,增强全社会火灾防控能力,确保夏季全区不发生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重大活动期间不发生有影响的火灾事故,确保全区火灾形势稳定。

二、检查内容

(一)消防安全制度完善,检查整改落实。

进一步完善消防安全制度,建立例会制度,完善《碧海社区消防工作制度》,“细化”了工作措施,有检查、有落实、有记录。发现消防安全隐患及时整改、汇报。在消防安全工作中,我们认为防火工作必须天天讲、时时抓,任何时候都不能放松。联合区安监局、质监局、消防大队,在辖区内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提高物业公司对小区安全工作的认识,确保辖区群众人生财产安全。

(二)配合辖区派出所,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

为切实提高社会火灾防控能力,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与碧海社区派出所共同对辖区内大型餐饮、酒店、小区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上报。

(三)大力开展宣传,增强群众意识。

为了进一步搞好消防安全工作,我们充分利用LED屏、横幅、社区网格室、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进行广泛深入宣传。

(四)继续开展消防安全日常排查。

社区组织居委会消防委员对各物业小区消防设施器材是否完备,是否有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等现象,检查消防通道是否畅通等,发现安全隐患问题,立即上报。

三、时间步骤

夏季消防检查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5月底前)。公安部、省、市政府召开视频会后,碧海社区组织开展夏季消防安全检查动员部署会,进行部署。

(二)全面检查阶段(9月15日前)。在政府统一领导下,联合区消防大队、区安监局、辖区派出所对辖区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做好日常消防排查工作,对检查发现的问题,逐一列出清单,落实整改责任、整改计划和整改任务,依法跟踪督促整改。

(三)总结迎检阶段(9月20日前)。认真总结经验,查找工作不足,建立提升火灾防范和灭火救援能力。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充分认识开展夏季消防检查的重要意义,将其作为加强消防现实斗争、夯实火灾防控基础、建立长效机制的重要举措,制定具体实施方案,逐级召开会议动员部署,认真抓好落实、抓出成效。主要领导亲自带头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切实推动火灾隐患排查、整改。

(二)广泛宣传,营造声势。各地要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协调,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各类渠道,针对夏季火灾特点,广泛开展针对性强的提示宣传。要掀起强大声势,既要宣传党委政府重视支持依法整治火灾隐患的决心和举措,也要宣传公安机关、消防部门服务企业、便民利民的做法和成效,进一步提升群众消防安全感和满意度。要注重从正反两方面进行宣传报道,推广典型经验,曝光重大隐患,营造浓厚氛围。

观山湖区碧海社区服务中心

20XX年6月2日

全县夏季消防检查工作方案



为切实加强夏季火灾防控工作,进一步打牢消防工作基础,根据《x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县夏季消防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新政办〔xx〕53号)要求,县政府决定从xx年5月22日至9月20日在全县范围内集中开展夏季消防检查。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属地管理,齐抓共管”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总要求,坚持政府主导、统一部署,坚持行业直管、归口负责,坚持公安主抓、消防主责,坚持全民参与、综合治理,集中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全面加强消防基层基础建设,进一步健全完善消防工作长效机制,确保全县不发生重大以上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确保重大活动期间、重要节点不发生较大亡人和有影响火灾事故。
二、检查重点
(一)人员密集场所。主要包括:宾馆饭店、商场市场、公共娱乐等公众聚集场所;医院、诊所,学校、幼儿园,养老院、福利院等。
(二)易燃易爆单位。主要包括:石油库、汽车加油加气站(点)、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储存仓库;液化石油气储配厂(站)、供应站(点);氧气站(厂)、乙炔站(厂);炼油厂、煤化工企业等易燃易爆企业。
(三)文物古建筑。主要包括:2个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2个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和36个市(县)文物保护单位等文物古建筑,以及2个博物馆、纪念馆。
(四)劳动密集型企业。主要包括:县政府安委会劳动密集型企业专项治理明确的整治范围内的企业;摸清产业集聚区劳动密集型企业底数,掌握整体消防安全状况。
(五)公共消防设施和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主要包括:城乡消防规划编制情况;市政消火栓、消防站、消防通信、消防装备等公共消防设施建设、维护和“欠账”情况;城市、乡(镇)专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和单位专职消防队建设及“欠账”情况。
(六)重点行业。主要包括:安监、商务、文广、教体、住建、民政、卫计等行业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检查的情况。
三、工作步骤
夏季消防检查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5月底前)。县政府制定方案、召开会议,对夏季消防检查进行动员部署。各乡(镇)、县产业集聚区和各行业部门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工作任务,层层动员部署,并利用新闻媒体和社会宣传资源广泛发动,营造社会舆论声势。
(二)综合整治(9月15日前)。由县政府牵头组织,督促相关部门和乡(镇),分行业、分区域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查处消防违法行为;社会单位全面开展消防安全自查自纠,自觉整改火灾隐患;组织对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和公安消防队、专职消防队建设发展情况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逐一列出清单,落实整改责任、整改计划和整改任务,依法跟踪督促整改。
(三)总结验收(9月20日前)。县政府组织对各乡(镇)、县产业集聚区和各行业部门大检查工作情况进行检查验收,认真总结经验做法,查找不足,建立提升火灾防范和加强公共消防设施建设的长效机制。
四、工作措施
(一)强化政府部门职责
1.落实属地监管责任。5月底前,各乡(镇)、县产业集聚区组织召开会议,部署本辖区夏季消防检查工作。要对本辖区消防安全形势进行综合研判评估,找准当前工作存在的薄弱环节,制定具体整治措施和计划,限定整治时限,确保工作实效。行动期间,要适时召开联席会议,及时研究解决影响本辖区火灾形势稳定的突出问题,并定期与相关部门共同开展联合行动,实施共同整治。
2.落实部门监管责任。要按照《x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行业系统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工作的意见》(新政办〔xx〕80号)要求,5月底前,各行业系统要制定行业消防安全管理标准和工作制度,部署开展“五个一”活动,即:制定一份工作方案、召开一次部署会议、开展一次全面检查、组织一次全员培训、进行一次专项督导。安监部门牵头开展对易燃易爆单位、劳动密集型企业的检查;教体部门牵头开展对学校、幼儿园、托儿所等的检查;民政部门牵头开展对养老院、福利院等的检查;卫计部门牵头开展对医院、诊所等医疗机构的检查;工信部门牵头开展对工矿企业的检查;商务部门牵头开展对商场、市场的检查;文广部门牵头开展对娱乐场所、文物古建筑、博物馆等的检查。公安、消防部门牵头开展对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检查和对日常消防监督检查范围内非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监督抽查。要建立落实信息互通制度,每个行业系统确定一名消防工作联络员,每月召开联络员会议,分析形势、安排任务、互通信息,推动开展夏季消防检查。各行业系统制定的行业消防安全管理标准和工作制度要于5月31日前报至县消防大队。
3.落实网格管理责任。各乡(镇)要按照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的要求,认真组织开展对整治范围内小单位、小场所(小生产加工企业、小商场、小歌舞娱乐场所、小美容洗浴场所、小旅馆、小网吧、小诊所、小养老院、小学校、小幼儿园、小餐饮场所、小加油加气站、小液化气换气点)的全面排查,并以行政村、社区为单位,建立排查整治档案。公安机关、消防部门要加强对乡(镇)消防工作的业务指导,组织消防监督人员、消防文员和公安民警逐一进行分包,督促指导开展消防检查。
(二)强化社会单位主体责任
1.全面开展自查自纠。6月份,各社会单位要开展消防安全自查自纠,发现问题,制定计划,限期整改,做到“隐患自查、责任自负”。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社会单位,要与具有资质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签订维护保养合同,落实每月维护保养制度。设有消防控制室的单位,要按照不少于6人的标准配备值班操作人员,并严格落实自动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单位责任卡、建筑消防设施检测合格证和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资格证“一卡两证”制度。
2.加强消防宣传和灭火演练。公安机关、消防部门要组织开展“五人一室”责任落实专项治理行动,7月底前,组织对社会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消防专兼职人员、消防控制室操作人员、保安“五类人员”进行全员培训、实名登记。各社会单位要组织单位员工开展一次全员培训和灭火应急疏散演练,建立培训演练档案,提高从业人员消防安全“四个能力”。
3.依法惩治消防违法行为。坚持“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依法加大消防执法力度。对不履行消防安全主体责任的社会单位和个人,要依据《河南省消防条例》从严从重处罚;对未经消防行政许可、损坏消防设施、堵塞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违规搭建彩钢板建筑、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装饰、违规用火用电、违规留宿住人等消防违法行为,要充分运用临时查封、责令“三停”、行政拘留、取缔等强制措施,依法严厉惩治。
(三)强力整治重大火灾隐患
1.科学判定重大火灾隐患。各乡(镇)派出所要在全面排查的基础上,认真对照公安部《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ga653-xx),对排查发现的火灾隐患进行筛选,凡符合判定标准的,一律确定为重大火灾隐患,依法督促整改。
2.实施集中挂牌督办。对整改难度大、严重影响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要上报县政府进行挂牌督办,逐一明确具体责任部门和人员,制定整改方案,实施跟踪督办;乡(镇)政府难以解决的,提请县政府挂牌督办。对政府挂牌重大隐患,要在单位主要出入口醒目位置,悬挂“重大火灾隐患单位”警示牌,提醒公众注意消防安全。
(四)加强公共消防设施和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
1.加强城乡消防规划编制。6月底前,各乡(镇)、县产业集聚区要开展对所属辖区编制修订消防规划,将消防规划纳入整体规划。
2.加强市政消火栓建设管理。进一步明确住建、水利和公安消防部门在市政消火栓建设、管理方面的职责任务。7月份,要开展对市政消火栓应建、已建和管理情况的全面普查,建立市政消火栓台账,做到“一栓一档”。
(五)严格检查验收和督导检查
县政府将夏季消防检查纳入对各乡(镇)、县产业集聚区、各有关部门xx年度消防工作的考核内容,7月份组织督导组开展专项督查,9月份进行综合检查验收。对因工作推进缓慢、成效不明显的,予以通报批评;对因责任不落实导致发生较大亡人火灾或造成较大影响火灾的, 严格实施责任倒查,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各乡(镇)、县产业集聚区、各有关部门制定的具体工作方案要于5月31日前报县消防大队,每月28日前报当月工作开展情况,9月18日前报整体工作总结。
联系电话:xxxxxxxxx 电子邮箱: [email protected]

夏季消防安全检查工作方案


夏季消防安全检查工作方案

为切实加强夏季火灾防控工作,维护全系统消防安全形势的持续稳定良好,特制定此方案。

一、工作目标

在局安全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动员各方力量,依法排查整治火灾隐患,广泛开展消防宣传培训,加强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全力做好灭火救援准备,不断健全火灾防控体系,确保全系统不发生火灾事故,确保重要节日、重大活动期间不发生有影响的火灾事故,为平安**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二、工作时间

2016年5月27日至2016年9月20日

三、组织机构

全局成立2016年全系统夏季消防检查工作领导小组。

四、工作内容及措施

基层各单位要结合实际,找准火灾防控薄弱环节,采取消防安全风险分组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相结合,消防安全专项治理与火灾防控基础工作相结合,行业部门要结合自身实际,切实提高全系统火灾防范水平,全面提升火灾防控能力。

(一)夯实消防事业发展基础

开展消防安全形势评估。基层各单位、各股室要组织开展一次消防安全形势分析研判和综合评估,摸清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掌握公共消防安全高风险区域情况,尤其是对易燃易爆场所、人员密集场所以及重大火灾隐患、区域性火灾隐患要做到底数清、情况明,研究提出针对性对策意见。6月25日前,基层各单位要将消防安全形势分析评估报告报局安监股备案。

(二)推动落实基层单位消防管理责任

在局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充分发挥全系统的议事协调作用,健全消防安全情况通报、联合检查等机制,推动落实消防管理责任。基层各单位、各股室要推进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有标准的要列出计划,没有标准的要尽快制定,组织开展集中培训,专项检查,督促落实标准要求,对不合格的,要重点帮扶整改。

(三)强化消防安全分类整治

夏季消防检查的重点范围是宾馆饭店、娱乐场所、旅游景点、文物古建筑等场所,全系统所有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要深入开展自查自纠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发现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单位要及时提请局领导小组督办,督促单位制订整改计划、落实安全措施。

专项治理以文化市场、文物古建、旅游景点、影剧院为检查重点,主要检查建立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消防专兼职人员、消防控制室操作人员和保安等五类人员培训,日常消防检查巡查,消防设施运行和维护保养,人员安全疏散,用火用电管理,违规住人,灭火应急预案制定和组织演练等情况。建立部门消防工作协调机制,定期研究、解决消防安全突出问题,适时开展专项整治。

(四)强化消防宣传教育

基层各相关单位、各股室要积极推动干部职工培训,将消防知识纳入培训内容,组织消防工作责任人、管理人开展消防安全培训及演练活动。

五、工作步骤

夏季消防安全检查工作按照县安委会组织部署、排查整治和总结3个步骤进行。

(一)部署阶段(2016年6月5日前)。基层各单位要制定消防安全检查工作实施方案,成立组织机构,建立工作机制,落实责任,细化措施。

(二)组织实施阶段(6月5日至9月10日)。基层各单位要加强对夏季消防安全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和检查力度,消防基层基础,提高火灾防控能力;要按各自职责,扎实推进夏季消防安全大检查,形成整治火灾隐患的合力。基层各单位要将夏季消防检查工作开展情况每月一次上报局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三)总结考核阶段(9月11日至9月20日)。基层各单位要对夏季消防安全检查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汇总分析,认真总结经验做法,研究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局安全领导小组将适时通报各基层单位工作开展情况。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基层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夏季消防检查的重要意义,将其作为加强消防现实斗争、夯实火灾防控基础的重要举措,既要通过夏季消防检查稳定火灾形势,又要带动基层基础工作、促进源头治理。在认真分析研判本单位消防安全形势的基础上,统筹部署开展夏季消防安全检查工作,并将夏季消防安全检查纳入工作考评重要内容。主要领导要负总责,分管领导要亲自抓,真正把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二)齐抓共管,形成合力。这次夏季消防安全检查工作。基层各单位要以抓火灾排查整治、抓消防基础建设为工作重点,实行部门联运,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认真履行消防安全职责,全力督促本单位开展夏季消防安全检查工作,确保本单位消防安全。

(三)强化督导,夯实责任。基层各单位要建立夏季消防安全检查工作常抓常议机制,定期总结推进,及时研究解决消防安全重大事项,并组织对工作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各级领导要靠前指挥,跟踪问效,带队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参与消防宣传活动。要进一步健全并落实消防工作行政问责机制,将消防安全工作履职情况、火灾形势稳定与否等作为追责主要方面。对工作不到位、不落实的,要及问责处理;对发生较大以上火灾的,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依法追究。

基层各单位于6月5日前将夏季消防安全检查工作方案报局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每月24日前上报当月工作开展情况,9月5日前上报夏季消防安全检查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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