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维护法制统一,推进依法行政,切实加强对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的监督管理,落实《福建省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省政府第 号令)的要求,特制定我县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方案如下:
一、清理范围
这次规范性文件清理的范围包括:年月日至年月日,以下主体发布的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
(一)县、乡镇政府发布的,以及经县政府批准以县政府办名义发布的规范性文件;
(二)经县政府批准以政府工作部门名义发布的规范性文件;
(三)县政府工作部门发布的规范性文件。
二、清理原则
纳入这次清理范围的规范性文件分为以下两类进行清理:
(一)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发布的规范性文件,由负责清理的责任单位(指文件的起草或者执行单位,下同)在清理的基础上,提出需要保留的规范性文件目录,按程序报文件的批准机关审批后,予以公布,其他予以废止。
(二)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发布的规范性文件,由负责清理的责任单位在清理的基础上,按程序报文件的批准机关审批后,公布继续有效、废止和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三、清理标准
列入这次清理范围的规范性文件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予以废止、宣布失效或者修改:
(一)已经明显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海西建设要求的;
(二)与上位法的规定不一致,或者依据的上位法已修改或者废止的;
(三)规范性文件之间明显不协调的;
(四)与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等规范政府共同行为的法律、法规、规章相抵触或者不一致的;
(五)含有加重企业负担、地方保护、行业保护等内容的;
(六)其他需要废止、宣布失效或者修改的。
四、职责分工
(一)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发布的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由县法制办牵头负责,县政府各工作部门(负责清理的责任单位)配合进行。
(二)各乡镇、经县政府批准以县政府工作部门名义发布的规范性文件以及县政府工作部门发布的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由各乡镇和县政府各工作部门负责。
五、清理步骤
(一)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发布的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分为四个阶段进行:
、梳理阶段( 年 月底前完成)
县法制办结合历次清理规范性文件的结果,梳理形成《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发布的规范性文件清理参考目录》(以下简称《参考目录》),发送县政府各工作部门及相关单位。
、自查阶段( 年 月底前完成)
县政府各工作部门及相关单位根据《参考目录》,按照清理标准进行自查清理,形成以下初步清理意见:
()对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发布的规范性文件,认为确有必要保留的(含需要修改的),应填写《~ 年规范性文件清理报送审核目录(拟保留)》(见附件 )。
()对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发布的规范性文件,认为确有必要保留的(含需要修改的),应填写《~ 年规范性文件清理报送审核目录(拟保留)》(见附件 );认为需要废止或者宣布失效的,应填写《~ 年规范性文件清理报送审核目录(拟废止/失效)》(见附件 )。
县政府各工作部门及相关单位的初步清理意见,应经局务会研究同意后,于 年 月底前报县法制办汇总。县政府各工作部门及相关单位在自查清理中发现未列入《参考目录》的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发布的规范性文件,各清理责任单位认为有清理必要的也应当按照上述要求一并提出初步清理意见报县法制办。
、审查形成清理意见阶段( 年 月底前完成)
县法制办组织有关人员对县政府各工作部门及相关单位报送的初步清理意见进行汇总,形成清理意见(征求意见稿),发送县政府有关部门及相关单位征求意见。根据反馈的意见,认真对照清理标准,研究形成 ~ 年拟保留(含需要修改)的规范性文件目录和 ~ 年拟保留(含需要修改)、拟废止、拟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报送县政府常务会议审议。
、审议公布阶段( 年 月底前完成)
经县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后,应将 ~ 年继续有效(含需要修改)的规范性文件目录和 ~ 年继续有效(含需要修改)、废止、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向社会公布。
需要修改的规范性文件,可按照办文程序,列入工作日程适时进行修改。
(二)各乡镇、县政府各工作部门发布的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步骤,按照本方案明确的职责分工,参照县政府及县政府办规范性文件的清理步骤,结合实际安排,清理工作应于 年 月底前完成,并按照下列要求报送清理情况:
、县政府工作部门将本部门清理情况书面报送县法制办;
、全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由县法制办汇总报送。
六、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规范性文件清理与其制定一样,都是政府立法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由于一些法律法规出现前后不一致甚至相抵触或者被后法代替的情况,还有的适用期已过或者调整的对象已消失,也有的个别条款与上位法的规定不相一致。及时清理规范性文件,是维护法制统一、政令畅通的客观要求。《福建省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更明确规定,规范性文件有效期为五年,每隔两年组织对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因此,清理规范性文件是适应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扩大对外开放和社会全面进步的重要举措。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适时对现行规范性文件进行修改或者废止,切实解决执法规范之间的矛盾和冲突,切实做好这次清理工作。
2、确保质量。为保证这次清理工作的顺利进行,各级各部门要落实三句话要求:“讲责任,集众智,精修改”。讲责任,即,该废止的要废止,该宣布失效的要宣布失效,该修改的要及时修改,努力做到没有疏漏。集众智,即,要发挥全社会的力量,开门清理,把清理工作做得更彻底。精修改,即,发现问题,就要解决问题,切勿“重权力、轻责任,重管理、轻保护”。认真制定工作方案,确保清理工作顺利进行。3、沟通协调。各级各部门要各司其职,县法制办要加强综合协调和督促指导工作。部门之间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的,相关部门要协商解决;不能协商解决的,将处理建议报送县政府研究处理。部门联合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由主办部门征得协办部门同意后,研究处理。监督管理职责已调整的,由制定部门研究处理;制定部门被撤销的,由目前执行该规范性文件的部门研究处理。
干部人事档案专项清理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组部《关于对重点管理干部和组织部长的档案进行集中审核的通知》(组厅字〔**〕37号)、省委组织部《关于在全省开展干部人事档案专项清理工作的通知》(晋组通字〔**〕107号)和市委组织部《关于印发〈**市干部人事档案专项清理工作方案〉的通知》(临组通字[**]76号)精神,进一步加强干部人事档案管理,根据中组部、省委组织部要求和全市集中开展干部人事档案专项清理工作精神。现制定我县干部人事档案专项清理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按照全面覆盖、分步实施、分类指导、分级负责的要求,以干部“三龄两历一身份”信息为重点,本着积极稳妥、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全县所有在职干部档案进行一次集中审核和专项清理,切实解决干部人事档案材料缺失、管理不严、涂改造假等突出问题,确保干部人事档案信息真实准确、材料齐全完整、管理规范严谨,充分发挥干部人事档案在规范干部人事管理、整治选人用人不正之风的重要作用。
二、专项清理的范围
这次专项清理的范围是全县所有在职干部,重点范围是乡科级以上干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县委组织部负责审核县乡科级干部档案以及组织部管理一般干部的档案;县人社局负责政府系统部门和全县科级以下干部档案清理和审核工作;教育局要在县人社局的指导下,认真做好所管干部的档案专项清理工作。
三、专项清理的内容及要求
1、对于出生时间的确定,要严格执行《关于认真做好干部出生日期管理工作的通知》(组通字〔2016〕41号)要求,未认定的,要进行认定;已认定的,要按照政策进行核实。认定和核实结果要征求干部本人意见并签字确认。更改半年内的,由上级组织人事部门认定;更改半年以上或跨年度的,报再上一级组织人事部门认定。对档案记载与户籍登记不一致的,应当以干部档案和户籍档案中最早最先记载的出生日期为依据。如组织认定结果与干部本人意见不一致,干部本人无充分理由拒不接受组织认定结果的,以组织认定结果为准(必要时以适当方式进行公示)。对涂改严重无法辨认的,由组织人事部门到其原籍公安机关对户口原始底簿进行调查或通过调阅其直系近亲属的档案取证,必要时送公安机关进行鉴定。
2、对于参加工作时间的确定,要严格按照不同时期有关参加工作的政策规定进行认定,对个别因当时参军、参加工作时年龄较小不符合法定要求的,要按当时政策规定和本人实际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做出规范认定。严禁以当时入伍或参加工作时间不够法定年龄而将年龄填大等理由重新改回或改小年龄。
3、对于入党时间的确定,要严格遵守《党章》规定,特殊情况按照中组部《党龄的计算方法》(中组部组织局1997年10月编印)进行认定。
4、对于学历学位的确定,要严格按照教育部和《全省检查清理干部学历学位实施方案》(晋组通字〔2002〕40号)的有关规定进行认定,对学历学位材料存有疑义的,要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有关学历学位认证机构进行认证。
5、对于干部经历的确定,通过审核干部档案有关转正定级、干部任免等材料,或采取实地调查核实的办法,重点审查工作经历和任职经历是否真实,是否符合实际情况。
6、对于干部身份的确定,要严格按照进入干部队伍的方式分别予以认定。对统招统配的大中专毕业生,要审查其《派遣证》、《招生登记表》(或招生部门提供的《招生录检表》)以及有关学籍情况材料是否真实有效;对转干录干人员,既要审查是否符合当时政策规定的资格条件,又要审核批准单位的批复文件和其他依据材料;对军转干部,要审查其《军队干部转业审批表》是否真实有据;对新录用公务员,要审查其《公务员录用审批表》和《公务员登记表》是否真实有效;对聘用制干部,要审查其是否符合聘干资格和条件,《聘用制干部审批表》是否真实有效。
7、严格执行《关于实行干部任前档案审核制度的意见(试行)》(晋组通字〔**〕29号)等干部档案管理规章制度,凡拟提拔或调整干部(包括录用、调动、军转安置),在办理考察、公示等手续前,必须以“三龄两历一身份”为重点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严格进行档案审核,尤其要注意审核干部的档案材料是否涂改造假,干部身份、政治面貌和学历学位等重要原始依据材料是否齐全,工作经历是否真实完整,干部信息是否按要求进行认定以及认定是否符合政策规定,做到谁任用谁认定谁负责。凡档案审核有问题、有疑点的干部,在未查清前一律暂缓任用程序或停止办理有关手续。对发现干部信息认定失真失实的,除予以纠正外,要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8、严格按照《关于补充完善干部人事档案材料相关问题的几点说明》(晋组明电〔2016〕39号)的有关要求健全完善干部档案内容。对于短缺的重要依据材料,要采取责任递次倒推等办法尽量收集原始材料,并按照有关规定收集归档;对确实无法收集到原始材料的,由责任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实事求是地写出书面说明或出具证明材料,经有关部门和机构认证或认定后,归入干部档案。
9、切实加强干部人事档案的基础建设和规范管理,严格按照《干部档案工作条例》的规定保管保护干部档案。要开展干部档案保管保护情况的检查,重点看是否配置专用档案室、专用铁皮柜,是否由专人负责保管,是否严格按照规定查借阅档案,坚决杜绝无关人员进入档案室、本人自查自带档案等现象。要整合管档资源,集中进行保管,对不具备保管保护条件和能力的单位,要及时取消其管档资格,由上级单位代管。要完善管理制度,以组织部门为重点,积极推进干部档案信息化建设,切实提高服务效率和档案管理水平。
四、专项清理的方法及步骤
我县专项清理工作分自查、抽查和总结三个阶段进行。
(一)自查阶段(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3月15日)
自查阶段工作分五个步骤进行:
第一步,个人申报、审核登记。
干部本人如实填写《干部情况登记表》,经所在单位加盖公章后,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报干部人事档案主管部门。
干部人事档案的审核登记工作按照“2+1”模式进行。先由每个审核小组的2名审核员交叉审核,填写《干部档案审核情况登记表》并共同签字,再由1名复审员进行复审,复审员在《干部档案审核情况登记表》上签字后,该卷档案结束审核。
第二步,情况梳理。
对审核登记出的情况逐项逐条进行梳理汇总,对干部人事档案整体情况进行量化统计。
第三步,调查核实。
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审核登记中发现的问题逐项进行调查核实,提出初步调查意见。
第四步,上会认定。
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干部人事档案审核登记和调查核实的情况进行汇总,按照干部“三龄两历一身份”审核认定办法,召开党组(党委)会或部务会,对所管干部信息进行上会研究认定。
第五步,填表归档、规范整理。
管档科室根据上会研究认定结果,填写《干部基本信息审核认定表》,分别由审核人、干部本人和主要领导签字,签注单位党组(党委)会议或组织部部务会议讨论决定意见,与调查核实形成的依据证明材料一并归入本人档案,并按照最新干部人事档案整理标准进行规范整理。
县人社局和县教科局要在2013年3月15日前将自查情况向县委组织部作书面汇报。
(二)互查阶段(2013年3月15日至2013年4月15日)
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县教科局负责干部人事档案审核清理的各小组之间要互相交叉检查,对于发现的问题及时沟通解决。同时做好市县间的互查指标工作。
(三)抽查阶段(2013年4月15日至2013年5月15日)
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会同县纪委、县委党校、县公安局、县教育局等部门组成检查组,负责县人社局、县教科局的干部人事档案专项清理情况进行重点抽查,县委组织部要做好抽查和巡回督查工作。具体工作程序是:
1、听取汇报。通过听取汇报、召开座谈会、查阅资料等方式,全面了解被抽查单位干部人事档案专项清理工作情况,查找存在的突出问题。
2、抽查档案。按照突出重点的原则随机抽取一定数量干部档案进行重点核查,对管档1000卷以下的抽查30至50卷,对管档1000卷以上的抽查80至100卷。
3、审核登记。对抽取的干部档案要逐一进行审核,重点核查干部“三龄两历一身份”情况,并将核查结果填入《干部档案审核清理情况登记表》。对发现的入党时间不符合《党章》规定要求、参加工作时间不足法定最低年龄界限、参军时间与政策规定有出入、档案内容严重涂改且未按规定要求清理认定或存在造假材料的,要将材料原件进行复制或拍照取证。
4、情况反馈。检查组就抽查情况进行认真梳理和汇总,并向被抽查单位进行反馈,提出限期整改和处理意见(对发现的带有共性或规律性的情况和问题,由县委组织部根据政策依据和实际情况提出统一的政策界限和解决办法)。
(四)总结阶段(2013年5月15日至2013年6月15日)
对自查、互查和抽查中发现“三龄两历一身份”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尤其是出生时间涂改、入党时间不符合《党章》规定要求、参加工作时间不足法定最低年龄界限(运动员、演艺人员等特殊情况除外)、参军时间与政策规定有出入以及档案材料造假的,要严格按有关政策规定进行限期整改。
县人社局、县教科局要在2013年6月15日前将整改结果和专项清理工作总结向县委组织部作书面汇报。
五、组织领导和分工
为切实加强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加快干部人事档案专项清理工作进度,经县委研究,决定成立县干部人事档案专项清理工作领导组。领导组成员和职责如下:
领导组办公室设在县委组织部和人社局,办公室主任由李晋伟同志兼任,副主任由卢天蓉同志兼任。
各成员单位的具体分工为:组织部牵头抓总,统筹协调,督导落实;纪检委负责对重点违规违纪问题的查处;教科局负责对国民教育、学历认定及有关政策的解释工作;公安局负责对有关材料的取证、鉴定,以及涉及刑事问题的查处;人社局负责对有关干部身份和参加工作时间的政策解释工作,具体认定按干部管理权限由有关部门负责,党校负责对党校学历认定有关政策的解释工作。
各成员单位之间既要分工明确,又要沟通协调,全力以赴确保档案专项清理工作顺利进行。
六、工作要求
各单位要从全县工作大局出发,高度重视干部人事档案专项清理工作,将其作为“一把手”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要按照省委和市委、县委的统一安排,由干部人事档案主管科室牵头负责,成立领导组和工作机构,由主要负责同志担任领导组组长,有关负责同志和相关职能科室负责人担任领导组成员,抽调政治素质高、责任心强、工作认真负责、具有保密意识的同志成立工作机构,集中力量,统筹安排本单位干部档案专项清理工作。
组织人事部门要把干部人事档案专项清理作为明年组织人事工作的一项重要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抓紧抓好。从事干部人事工作的同志尤其是档案人员要牢固树立公道正派理念,不断加强职业道德修养,进一步强化保密意识、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严格执行干部人事档案管理的有关政策规定和干部人事档案专项清理保密制度,坚持原则,依法办事、不徇私情,认真把好干部人事档案材料的入口关、转递关、真实关、准确关,确保专项清理工作扎实开展并取得实效。对于因档案涂改、材料造假和信息泄密导致选人用人失误或造成社会负面影响的,要按照《山西省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规定》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工作人员的责任。
按照市政府统一安排,我县决定于20*年10月27日—31日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应急管理宣传周活动(以下简称宣传周活动)。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切实履行政府应急管理职能,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依法管理、正面引导,通过各种有效形式,广泛宣传和普及应急管理法律法规和相关常识,提高全社会对应急管理工作的参与意识和责任意识,促进《突发事件应对法》深入落实,为构建和谐新*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组织领导
县政府成立宣传周活动领导小组,由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孙洪军任组长,县政府办公室主任、县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主任姜文任副组长,政府办、应急办、农经、经贸、教育、公安、城建、民政、国土、交通、水利、海洋与渔业、卫生、环保、广电、体育、安监、旅游、动监、地震、气象、消防、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供电等部门和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政府应急办,负责具体组织协调工作。各乡镇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
三、活动安排
(一)组织形式。由县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牵头,各乡镇、县直各部门配合,新闻媒体参加,企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共同参与。
(二)宣传内容。以《突发事件应对法》为主线,按照自然灾害、事故灾害、公共卫生、社会安全等四大类别,分别开展领导论谈、预案解读、案例剖析、经验交流、专家讲座、科普宣传、设立宣传板等活动,并在县政府网站设置专栏进行宣传。
1、领导论谈。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负责人要接受县新闻媒体采访,结合部门和单位职能,介绍本部门、本单位抓好应急管理工作的经验及进一步贯彻实施《突发事件应对法》、《*县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文件汇编》下步工作安排。
2、预案解读。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结合《突发事件应对法》、《*县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文件汇编》,对本系统、本行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进行解读,并印成宣传单进行发放宣传。
3、案例剖析。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结合案例,深入剖析引发原因、处置办法等,并在宣传活动周期间向群众进行宣传教育,加强群众自救意识和本领。
4、经验交流。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形成工作经验材料,进行交流,促进工作。
5、专家讲座。邀请有关专家,举办《突发事件应对法》讲座,组织各乡镇、相关部门和单位进行集中学习。
6、科普宣传。县新闻媒体要设立专题、专栏,播发、刊载《突发事件应对法》以及有关应急管理法律法规和相关常识。
7、设立宣传板。10月27日,在兴隆三百门前设立集中展区,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分别制作宣传板,规格为长3米、高1.5米,要附带图片和文说明,每个单位要指派两名以上工作人员负责发放宣传单和接受群众咨询等。10月28日—31日,展板由各单位在本单位门前等合适位置摆放。县政府要在重点道路和显著位置悬挂标语横幅,各乡镇也要设立展板、悬挂标语横幅。
8、网站宣传。要在县政府网站上宣传《突发事件应对法》、《*县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文件汇编》以及宣传周活动开展情况。
四、活动要求
各乡镇、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此项活动,制定好活动方案,高质量制作展板、宣传单等,创新宣传形式和手段,在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下,加强配合,形成合力,认真开展宣传活动。县领导小组将组织有关人员对各乡镇和成员单位宣传周活动进行检查。
交警支队全力抓好今冬明春应急救灾保通工作方案应急工作方案(3)
为全面贯彻落实好会议精神,曲靖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结合全市公安交通管理工作实际,认真学习借鉴各部门应急救灾工作好的经验和做法,积极采取三项措施,全力抓好今冬明春应急救灾保通工作。
一、建立、健全和完善各类应急处置预案,奠定应急救灾处置工作制度基础
支队充分认识到建立、健全和完善各类应急处置预案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近年来先后研究制定了《应对特殊恶劣气候条件保障道路安全畅通工作预案》、《汛期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应急预案》、《曲靖市处置运载危险化学物品车辆交通事故应急预案》、《曲靖市烟花爆竹安全生产事故交通处置应急救援预案》、《曲靖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事故交通处置应急救援预案》等应急处置工作预案,从适用范围、组织领导、工作职责、工作流程、组织协调、应急措施等方面分门别类地作了明确具体的规定,并不断健全和完善,为科学决策指挥、快速协调反应、有效利用资源、合理调配力量、及时准确应对,切实做好道路保通工作,提供了详实的理论依据和制度基础。
二、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实现统一指挥、分工负责的工作机制
支队明确要求,在各类应急救灾处置工作中,全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要根据各级党委、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的安排部署,严格按照相应工作预案的规定要求,快速反应,密切配合,科学、合理地疏导交通,确保道路安全畅通。具体做法是:按照预案,支队、大队成立了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支队设立了应急救灾工作指挥中心,明确了各级各部门的职责、任务;在灾害或突发事件发生后,应急处置领导小组迅速运作,统一组织指挥;支队各相关部门和各大队按照既定的职责、任务,分工负责,坚持“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个人利益服从集体利益、一切服从应急需要”的指导思想,实行“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工作责任制,保证支队、大队上下服从命令,听从指挥,不折不扣地执行上级下达的指令。
三、快速、果断、灵活,全力做好应急救灾保通工作
一是加强应急处置工作。进一步加强与气象、交通、高速(高等级)公路管理、医疗卫生等部门的信息沟通,完善应急处置预案。通过每天在网上发布24小时天气预报和道路交通安全预警专题天气预报信息,及时将气象、路况等方面的信息向客运企业和新闻媒体通报,并根据辖区气象、道路条件,完善应急预案和协作机制;加强与全市高速(高等级)公路路政、施救及经营业主的沟通协调,协助高速(高等级)公路路政部门提前储备融雪剂、粗盐、麻袋、防滑链等相应装备物资,确保紧急情况下满*交通疏导、车辆和物资运输、医疗卫生救援等方面的需求。同时,各交警大队成立专门的应急处置领导班子,并组织人员深入交通流量大、天气多变、事故多发等重点区域,随时了解掌握天气、流量、道路交通情况,做好应对突发情况准备。
二是加强分析研判。充分认识冬季雨雪冰冻灾害和各类突发事件缓解后可能出现的交通流量激增、道路运输压力加大、事故发生几率增多的严峻形势,克服麻痹、懈怠思想,提前做好应对准备。通过加强对道路交通的情况分析,明确辖区重点管控区域、道路、点段,合理安排勤务,科学调配警力,以实施针对性的管控措施。
三是加强道路交通疏导工作。以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畅通为第一要务,紧紧依靠公路沿线各级党委、政府,紧密联系交通、公路养护、高速(高等级)公路管理等相关部门,深入发动群众和各方力量,对受冬季恶劣天气和各种突发情况影响的道路,加大道路铲冰除雪等安全保障工作力度。尽量减少封闭道路,只要能满足车辆基本通行条件的,尽量不采取交通管制措施。在道路具备安全通行条件的前提下,优先保障电力、通讯等应急救灾车队,以及客运、生活必需品等运输车辆的通行;采取间断放行、分段放行、警车引导、限量限速等多种方式和措施,引导车辆分批安全通行,做好交通疏导工作。对确实不具备通行条件的,坚决、果断地采取道路封闭措施,及时做好受困人员的服务工作,并抓住气象条件转好等有利时机,多采用间隔放行等应变措施,减少滞留车辆和人员。同时,提前做好道路通行工作准备,一旦道路状况好转,具备安全通行条件,尽快恢复交通。
四是加强路面管控。坚持以公路长途客运、货运车辆为重点,加强检查、加强提示,确保安全,坚决防止发生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对发生的道路交通事故能采取简易程序处理的,以尽快恢复路面通行为原则,一律从简、从快处理,做到快速处置、快速撤离、快
速放行;加强远距离分流,科学合理地选择分流点,避免形成局部堵点;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在积雪结冰道路以及弯坡、隧道、涵洞、桥梁、临水临崖等易发生事故路段增设安全提示标志和标牌,实施重点管控。五是加强与周边地市兄弟部门的协作。在应急救灾工作中,支队应急指挥中心及时与周边各地(州、市)交警部门联系,通过电话、传真等形式将全市的道路情况信息通报到相邻地(州、市)交警支(大)队,请求相关支(大)队帮助做好应急救灾车队出入、过境的协调工作,协助做好信息发布和告知,提前劝返、分流车辆,避免交通阻塞范围扩大;及时向电台通报,向各交通运输部门通报,及时通报到广大司乘人员。
六是加强交通安全宣传与服务。支队把交通安全宣传作为应急救灾工作中一项重要内容,通过“963”交通之声、曲靖日报等新闻媒体,采取媒体播报、发布短信、电子显示牌提示、发放安全提示卡等多种途径,提前向社会公告交通管制措施情况,加强对交通及路况信息的宣传通报工作,引导群众安全出行;注重结合执法工作开展宣传,坚持文明执法和热情服务,突出教育,减少处罚,主动为群众讲明工作情况,宣讲安全驾驶的相关知识,充分利用各交通安全检查服务站和执勤岗点,力所能及地为过往车辆和群众提供服务。同时,积极联系新闻媒体,加强对公安交警部门应急救灾保通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好人好事、先进事迹的收集、宣传和报道工作,营造良好的管理氛围。
七是加强值班备勤和信息上报工作。支队实行每周支队领导带班制,支队应急指挥中心24小时值班,及时处理全市应急救灾各项保通、疏导工作的指挥调度、信息收集、汇总和上报工作,并指定专人,认真收集每日交通管理工作信息和每日路况信息,及时上报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同时,支队122报警服务中心高效运转,保证有1名支队领导在指挥中心现场指挥调度,每间隔2个小时调度一次各大队辖区路面管控、通行条件等情况,为领导科学决策提供准确、及时、全面的信息。
初三中考工作方案
XX年中考、会考即将到来,为圆满完成中考、会考工作,根据晋江市政府文件精神和教育主管的要求,针对我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此工作方案。
一、中考、会考领导组:
组长:黄x
副组长:张x 曾x
成员:林x、李x
二、安全措施:
1.学校带队领导、教师实行分工负责制。确保了考生白天(除考试外)在二中考点及考点周边的安全。
2.重视对学生进行自我保护的教育。加强安全教育,对可能发生的各种安全事故做好充分的思想准备,并制定了详细的应急预案,使学生了解和掌握在紧急情况和意外灾祸面前的自救常识,并能正确处理突发事故。
3.召开考前的教师会、学生会、家长会,抓好师生、家长的思想工作和提高安全意识,还出台了中考会考安全工作预案,采取的应急措施等。
4.是建立中考安全联系手册。以班级为单位,将学生的姓名、联系电话、住址和监护人统一印制成册,建立畅通的通讯方式。
5.加强安全法规宣传教育,加强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教育,培养学生端正考风,严肃考纪的良好好习惯。
6.认真抓好疾病预防工作。组织师生认真学习流感疾病预防知识。
7.要求家长按时接送考生,考生回家后由学生、家长或监护人向班主任报平安,班主任向学校汇报考生回家情况,确保学生平安在家。
三、工作分工:
1.校长黄x(138x20396)总负责。
2.副校长张x(1365x686)和教导主任林x(1350x021)具体负责在二中考点内的学生安全。
3.教导副主任郑x(135x48516)、保卫组长朱x(1380x292)和年段长具体负责在二中考点大门和周边的学生安全。
4.教导主任和年段长在考前召开教师会、学生会、家长会,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
四、应急保障:
(一)中考会考安全事故处理领导小组有关职责要求:
1.发生安全事故时,领导小组成员必须在最短时间内到达事故现场,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积极组织抢救工作。
2.领导小组上一级因公干等特殊情况无法到达现场或不能履行职责,经授权由下一级 (副组长)代履行职责。
3.领导小组全体成员,在中考期间必须严格履行职责,按要求到岗到位,确保24小时通讯畅通,并且24小时内电话讯录中有一个与组长或副组长的联系记录。
4.全体参加中考的学生和领队老师必须服从领导小组的指导、调度,积极投身到相关抢救工作中。无论发生何种事故,都必须将学生放在第一位,先保护、抢救学生。
(二)发生安全事故应急方案
重大火灾安全事故:
1.领导小组成员及其他班主任按考点安排指挥学生紧急集合疏散,并及时将学生带至远离火源的安全地段
2.严禁组织学生参与救火,教师可利用一切救火设备救火,及时报告119、120请求援助。
3.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重大交通安全事故:
1.领导小组成员或班主任指挥学生紧急集合疏散至安全地段,迅速将事故信息报校长。
2.要迅速抢救受伤师生,在最短时间内将受伤师生送至医院救治,及时报警110、120请求援助,保护好事故现场。
3.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外来暴力侵害事故:
1.发现不良分子袭击、行凶等暴力侵害时,应及时报警110、120请求援助。
2.对受伤师生及时救治。
3.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高考、中考安全保卫工作方案中考工作方案(2)XX年度高考、中考在即,为切实做好高考、中考安全保卫工作,xx大队紧密结合本辖区交通管理工作的实际,以对广大考生高度负责的态度,周密部署高考、中考交通安全保卫工作,积极采取“多措并举”,全力为高考、中考保驾护航。
一是制定工作方案,落实各项责任。结合辖区考点分布情况,制定了科学的“高考”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方案,科学合理部署警力,明确了考点交通安全保卫工作相关责任民警及车辆。同时要求各中队要提前和考点取得联系,及时了解考点需求和周边道路情况,制定本辖区高考交通保卫方案和应急疏导预案,适时增派警力加强考点周边道路的巡逻管控和指挥疏导,切实保证应考学生、监考人员所乘车辆以及运题车辆安全畅通,确保不发生因交通堵塞延误考试的事件。
二是加强宣传,提高安全意识。深入开展交通安全宣传进学校活动,组织民警深入辖区各学校,利用摆放宣传展板、学校广播、发放宣传单等形式,对广大师生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力争在高考前使每一名考生都受到一次深刻教育,启发学生深入思考,了解和认识交通事故的残酷与无情,并从中受到警示,进一步提高广大考生遵法守规的自觉性和自我保护的能力,使广大考生安全顺利地参加考试。
三是部门联动,加强校车管理。对接送学生的车辆进行了调查摸底,建立了学生接送车辆管理档案,对接送车辆逐一进行了排查,并将车辆牌照号码、车辆状况、驾驶人情况一一记录在案,有效规范了管理。并开展对农用车辆接送学生、非客运车辆接送学生和无牌无证校车等违法行为的重拳治理,防患于未然。
四是加强管控,净化交通环境。要求各中队以正在开展的“集中整治” 活动为契机,全警下沉,集中时间和精力,对各类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大力度查纠治理,进一步净化道路交通环境。同时,进一步加强道路巡逻和管控力度,最大限度地将警力部署在学校周边的道路上,严防各类突发事件发生。
五是科学安排执勤警力,确保考生平安。 为保证考点周边交通秩序环境良好,高考、中考期间指派民警专门负责维护考点周边道路交通秩序、应急处置突发事件、为考生提供必要帮助,杜绝机动车违法停放、违法鸣笛等行为。还将认真做好考试前、考试后学生往返的交通安全工作,对学生集中往返的道路沿途设立检查卡点,对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切实消除安全隐患,全力确保高考、中考期间道路交通平安、畅通。
xx年中考、会考即将到来,为圆满完成中考、会考工作,根据晋江市政府文件精神和教育主管的要求,针对我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此工作方案。
一、中考、会考领导组:
组长:黄x
副组长:张x 曾x
成员:林x、李x
二、安全措施:
1.学校带队领导、教师实行分工负责制。确保了考生白天(除考试外)在二中考点及考点周边的安全。
2.重视对学生进行自我保护的教育。加强安全教育,对可能发生的各种安全事故做好充分的思想准备,并制定了详细的应急预案,使学生了解和掌握在紧急情况和意外灾祸面前的自救常识,并能正确处理突发事故。
3.召开考前的教师会、学生会、家长会,抓好师生、家长的思想工作和提高安全意识,还出台了中考会考安全工作预案,采取的应急措施等。
4.是建立中考安全联系手册。以班级为单位,将学生的姓名、联系电话、住址和监护人统一印制成册,建立畅通的通讯方式。
5.加强安全法规宣传教育,加强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教育,培养学生端正考风,严肃考纪的良好好习惯。
6.认真抓好疾病预防工作。组织师生认真学习流感疾病预防知识。
7.要求家长按时接送考生,考生回家后由学生、家长或监护人向班主任报平安,班主任向学校汇报考生回家情况,确保学生平安在家。
三、工作分工:
1.校长黄x(138x20396)总负责。
2.副校长张x(1365x686)和教导主任林x(1350x021)具体负责在二中考点内的学生安全。
3.教导副主任郑x(135x48516)、保卫组长朱x(1380x292)和年段长具体负责在二中考点大门和周边的学生安全。
4.教导主任和年段长在考前召开教师会、学生会、家长会,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
四、应急保障:
(一)中考会考安全事故处理领导小组有关职责要求:
1.发生安全事故时,领导小组成员必须在最短时间内到达事故现场,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积极组织抢救工作。
2.领导小组上一级因公干等特殊情况无法到达现场或不能履行职责,经授权由下一级 (副组长)代履行职责。
3.领导小组全体成员,在中考期间必须严格履行职责,按要求到岗到位,确保24小时通讯畅通,并且24小时内电话讯录中有一个与组长或副组长的联系记录。
4.全体参加中考的学生和领队老师必须服从领导小组的指导、调度,积极投身到相关抢救工作中。无论发生何种事故,都必须将学生放在第一位,先保护、抢救学生。
(二)发生安全事故应急方案
重大火灾安全事故:
1.领导小组成员及其他班主任按考点安排指挥学生紧急集合疏散,并及时将学生带至远离火源的安全地段
2.严禁组织学生参与救火,教师可利用一切救火设备救火,及时报告119、120请求援助。
3.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重大交通安全事故:
1.领导小组成员或班主任指挥学生紧急集合疏散至安全地段,迅速将事故信息报校长。
2.要迅速抢救受伤师生,在最短时间内将受伤师生送至医院救治,及时报警110、120请求援助,保护好事故现场。
3.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外来暴力侵害事故:
1.发现不良分子袭击、行凶等暴力侵害时,应及时报警110、120请求援助。
2.对受伤师生及时救治。
3.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为准确判断文物保护形势,有针对性地采取保护措施和为规划提供依据,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的通知》和闵行区《关于本区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结合我镇实际情况,制定镇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实施方案。
一、文物普查的目的意义
文物普查是国情调查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确保历史文化遗产安全的重要措施,更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建设,提高我国文化遗产保护管理水平的一项重大战略任务。
随着时代的发展,文物保护的范畴不断扩大,许多具有重要价值的文物没有被发现、登记和公布为相应级别的不可移动文物,从而在城乡建设中遭到不合理的拆改,甚至拆除、毁坏。因此,开展文物普查,有利于合理、准确划定文物保护范围,完善文物档案管理。我们要在思想上深刻理解文物普查的重要性,从建设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战略高度来充分认识和重视文物普查工作。
二、文物普查的目标任务
按照闵行区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的总体目标,将对地上、地下、不可移动文物进行普查,具体包括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石刻、近现代重要史迹与代表性建筑等。这次文物普查,以调查、登录新发现的不可移动文物为重点。
我镇这次文物普查的对象主要是传统民居、优秀近现代建筑、历史文化街区等。同时对镇内的不可移动文物作一次全面的复查,了解不可移动文物本体及环境的基本情况,包括不可移动文物的量化指标、保存与环境现状及其变化情况等。
三、文物普查的实施时间
按照闵行区《关于本区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我镇的实际情况,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年3月至4月,主要任务是制定文物普查实施方案,建立文物普查机构,组织动员、培训文物普查工作人员。
第二阶段:年5月至10月,主要任务是分三个工作小组,在全镇范围内全面展开文物普查,信息采集、资料登录,同时完成已公布的不可移动文物的复查工作。
第三阶段:年11月至12月,主要任务是整理汇总普查成果,上报普查成果;同时建立镇不可移动文物数据库。
四,文物普查的组织机构
根据闵行区《关于本区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和要求,我镇成立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文化管理站,办公室全面负责普查工作的组织协调、方案实施及普查情况信息的汇总上报。
五,文物普查的队伍建设
提高文物普查的质量,确保普查第一手资料的准确、全面、规范、科学,提高普查队伍的整体素质是关键。具体落实以下措施:
1、挑选具有专业知识的人员落实普查工作,同时抽调文化站工作人员充实到普查工作小组。
2、积极参加区级普查工作培训,同时组织我镇相关人员进行专门的培训,使工作人员全面学习文物普查的基本知识,掌握文物普查的基本方法和先进的普查技术。
六,文物普查的经费保障
根据闵行区《关于本区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落实好文物普查的专项经费,配备好所需的普查工具。
七,文物普查的宣传工作
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具体工程。要充分利用《之声》报、政务网和会议等宣传媒体,广泛宣传文物普查和文化遗产的重要性,使文物普查家喻户晓,努力开创我镇文化遗产保护事业的新局面。
镇文化站
年三月二十三日
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工作方案普查工作方案(2)
我县历史悠久,底蕴深厚,民族民间文化源远流长,各种非物质文化遗产遍布城乡,其中许多非物质文化遗产和文化形态有着极高的历史价值和优秀的艺术创造力,如南剧、地盘子等少数种类为全省甚至全国仅存或独有;扬琴、地盘子、干龙船、唢呐、吹锣鼓、民间刺绣、民间雕刻等民族艺术和手工技艺具有强大的生命力和鲜明的民族地域特色。它们深深植根于民间,为各族人民群众喜闻乐见,成为我县十分珍贵的文化遗产和不可再生的文化资源。这些非物质文化遗产,不仅是我们传承民族文化的根本载体,更是我们打造文化强县,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发展的重要依托。
清、掌握、了解我县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种类、数量、分布、生存环境、艺术传人、发展现状等情况,为建立我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目录和民间艺人档案信息库,进一步搞好保护、传承工作奠定基础,根据全国、省、州的统一部署和具体要求,我县将于XX年至三年间,开展长时间,大规模的资源普查。
为推动普查工作顺利开展并取得良好成效,现根据我县实际,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国发[XX]42号、国办发[XX]18号、文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工作的通知》、省文化厅(鄂文化办〔〕175号)《关于抓紧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普查并上报普查资料的通知》等文件精神,摸清、掌握、了解我县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种类、数量、分布、生存环境、艺术传人、发展现状等情况,增强全县人民对民族文化遗产的认同感和外界的认可度,为建立我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目录和民间艺人档案信息库奠定坚实基础,促进我县非物质文化遗产得到有效保护和良好传承。
二、时间安排
这次普查历时久、范围广、规模大、任务多、压力重,计划从XX年9月到底全面完成普查任务。
三、工作重点
1、组建普查专班深入全县各乡镇巡回开展田野调查,通过座谈、会议、问卷、活动等多种方式,按文、图像、视频、声音详细记载“非遗”项目个数、名称、特点、价值等,摸清、掌握、了解我县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种类、数量、分布、生存环境、艺术传人、发展现状等情况,为建立我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目录和民间艺人档案信息库,进一步搞好保护、传承工作奠定基础。
2、 整理普查资料,建立《咸丰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目录》和《咸丰县民间艺人档案信息库》。
3、 按照上级要求和部署,申报国家、省、州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目录。
四、普查范围
普查范围包括:口头传统,以及作为文化载体的语言;传统表演艺术(含戏曲、音乐、舞蹈、曲艺、杂技等);民俗活动、礼仪、节庆;有关自然界和宇宙的民间传统知识和实践;传统手工艺技能;与上述表现形式相关的文化空间。具体可分为:民间文学(口头文学)、民间音乐、民间舞蹈、民间戏曲、民间曲艺、民间杂技、民间美术、民间手工技艺、生产商贸习俗、消费习俗、人生礼俗、岁时节令、民间信仰、民间知识、传统医药、游艺、传统体育与竞技、其他。
五、实施步骤
1、及时将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工作向县人民政府汇报,争取重视和支持;
2、落实普查工作经费;
3、购置数码摄像机、照相机、录音笔等普查必需器材;
4、争取县人民政府下发普查专门文件,争取部门配合和乡镇支持;
5、举办全县文化部门相关单位和人员的普查业务培训;
6、正式开展普查工作。
六、普查工作专班
专班负责人:刘时义(文体局局长)
牵头人:彭家红(文体局文艺股股长,负责文、摄像)
成 员:罗忠成(文化馆音乐干部,负责音乐搜集)
杨华宁(文化馆摄影干部,负责图片拍摄)
邓红菊(文化馆舞蹈干部,负责舞蹈搜集)
乡镇文化站人员一律参与普查。
七、经费预算
(一)、购置摄像、摄影、采访等设备:
1套×4万元=4万元
(二)、生活费:5人×120天×50元=3万元
(三)、车燃费:1个组×200次×100元=2万元
(四)、冷饮费:8人×1203元=0.3万元
(五)、下乡补助:4人×12010天=0.96万元
(六)、下乡用具及工作用品:4人×200元=0.32万元
(七)、其它开支:0.5万元
合计:
八、 工作要求
普查工作人员要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敢于吃苦,乐于奉献。热爱民族文化,尊重民间艺人,尊重艺术规律。加强对普查器材和资料的保管,加强团结协作,力争圆满完成普查工作任务。
九、 普查顺序
清坪 忠堡 尖山 活龙 小村 黄金洞 大路坝
阳寺 高乐山 丁寨 甲马池
第六次全县人口普查户口整顿工作方案普查工作方案(3)为配合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使我县的户口整顿工作顺利进行,保证我县第六次人口普查工作如期开展,现根据《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办法》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第六次全县人口普查户口整顿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的
户口整顿要以稳定大局、服务于经济建设为指导思想。通过户口整顿,查清本辖区常住人口、暂住人口的底数和流动人口的情况和数据资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和有关户口政策解决一些应报未报、应销未销的户口问题,纠正户口登记中重户重口、漏户漏口和登记项目差错,为人口普查提供翔实的户籍资料,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户籍管理工作。
二、工作重点
户口整顿工作的重点是清理和掌握各户籍管理区域内常住人口、暂住人口和流动人口的情况和数据资料。对出生、死亡、迁出、迁入等未及时办理有关手续的,要依照有关规定办理申报户口、注销户口等登记手续;对没有申报户口的超计划生育的出生人口,要准予登记。
在农村地区,要按照农村户口城市化管理的进程,健全户籍管理制度。对无户口人员,要积极采取措施给予落户或恢复户口。
在城镇地区,要尽快落实新建房屋和新开发居民小区户口管理的归属。对常住地与常住户口登记不一致的,要逐人逐户核对清楚,区别不同情况加以解决,一时不能解决的,必须登记造册,掌握情况。
三、方法和步骤
(一)户口整顿工作方法
户口整顿工作采取入户核对常住户口和清理登记暂住人口的办法进行。常住户口核对要按照户口登记项目,逐人逐户逐项核对,要清理、登记和掌握本调查小区内暂住人口的住宿地点、人数等情况,配合人口普查办公室进行普查登记。已建立人口信息计算机管理系统的派出所,还要与计算机存储内容对照,努力做到调查小区内不遗漏一人一户,登记项目无差错。户口整顿的工作,大体分为三个阶段,即准备阶段、实施阶段和复查验收阶段。
1、准备阶段。主要是制定整顿工作方案,编写宣传提纲,组织好专门工作力量和划分调查小区等工作。
2、实施阶段。一是组织工作人员进行培训。通过学习户籍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统一认识,使参加户口整顿的工作人员明确户口整顿的目的、方法和步骤。二是宣传发动。召开各种会议,利用影视、报纸、书信等形式,广泛宣传人口普查和户口整顿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清除群众的思想疑虑,使广大群众理解、重视、支持和配合户口整顿工作。三是调查摸底。按照普查区图,落实工作责任制,摸清人户分离人口和暂住人口的基本情况,同时通过访查当地医院、接生员、计生员、查看妇女怀孕、生育登记簿,个别走访老住房、老居民以及村(居)民委员会干部等,切实掌握各户出生和死亡人数。四是入户核对。充分发挥现有户籍资料和访查资料的作用,逐人逐项核对无误,填好《户口整顿调查登记表》。
3、复查验收。通过召开老邻居、老住户、老居民等“三老”座谈会,切实弄清入户核对尚未弄清的疑难问题。户口整顿的验收,采取抽样检查,逐级验收的办法,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切实把好质量关。凡是走过场的要重新返工,本着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进行补课。
(二)户口整顿工作步骤
第一阶段,20XX年5月至7月底,在各级人口普查办公室中设立户口整顿工作组,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户口整顿工作方案,选调和培训户口整顿工作人员。县人口普查办公室定于5月初进行户口整顿试点工作。通过试点,摸索和总结我县户口整顿的工作经验,培训我县户口整顿骨干。各乡镇人口普查办公室,在自治区试点工作结束后,要结合实际开展户口整顿试点工作,培训基层户口整顿骨干,为全面开展户口整顿工作打下良好基础。
第二阶段,8月至10月中旬,全面开展户口整顿工作。
第三阶段,10月中旬至10月底。各地在全面检查验收后,将调查小区的现有人口资料报送当地人口普查办公室,填写《户口整顿情况统计表》逐级上报县人口普查办公室,完成户口整顿工作任务。
四、政策和原则
为严密户口管理制度,确保户口整顿质量,防止漏报瞒报,在户口整顿中应严格遵循以下政策和原则:
(一)对未申报户口的新生婴儿和超计划生育、非婚生育等原因未落户的子女,要按照国家法律和有关规定,准许他们进行人口普查登记和常住户口登记。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自立政策,限制落户。对曾经瞒报、漏报人口出生情况的单位,只要在这次普查中如实登记,均不再追究;对继续瞒报的,一经查实,要依法加以处理。
(二)对无户口人员,要按照有关规定,积极采取措施给予落户或恢复户口。对暂时无法解决落户或恢复户口的无户口人员,不论其居住何处,现住地户口登记机关均应造册登记,作为暂住人口管理,待人口普查登记结束后,再研究其落户问题。
(三)对常住地与常住户口登记地不一致的,要逐人逐户核对清楚,区别不同情况加以解决,一时不能解决的,必须造册登记,掌握情况。对新建房屋和新开发居民小区,要尽快落实户口管理归属,切实加强户口管理工作。
(四)对于重户重口、漏户漏口和各种登记项目差错,要本着实事求是的精神,切实解决。属于死亡、迁出、参军、出国、逮捕等未注销户口的以及出生、迁入、复员、回国、劳改释放和解除劳动教养未登记户口的,均要核对清楚,该注销的注销,该登记的登记。
(五)关于户口整顿工作涉及的门(楼)牌清理装订工作,由公安机关认真组织实施。
五、组织和经费保证
户口整顿是人口普查的重要基础工作,是保证普查质量的必要措施。各级人民政府要加强领导,将户口整顿纳入当地人口普查办公室的重要工作日程。
各乡镇人口普查办公室和公安机关要抽调文化水平较高、工作认真负责的人员,做好户口整顿登记工作,按照统一部署,认真组织实施。各级计划生育、人事、劳动、民政、教育、财政、工商等部门要积极参与,密切协作,共同做好这项工作。
户口整顿工作所需经费纳入人口普查经费预算,由各乡镇统筹安排,并保证所需经费的落实。对所划拨的经费,要本着节约精神,精打细算,少花钱,多办事,办好事,做到专款专用。
环保局5-12月服务基层工作方案环保工作方案(2)
为进一步深化创先争优活动,认真贯彻落实市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牢固树立环保为民、环保惠民理念,根据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委市直机关工委、市监察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关于在全市机关开展为基层群众办实事解难题争做人民满意公务员活动的意见》的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市委关于整治机关作风,坚持群众路线,更好地回应人民群众的诉求和期盼的要求,以推动科学发展、服务人民群众、凝心聚力、促进社会和谐为主题,全面加强环保公务员队伍和作风建设,切实增强服务意识和创先争优意识,进一步提高行政服务质量,以加速提升增效的务实作为,优异的工作绩效,为促进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打造碧水蓝天、宜居幸福的城市环境作出更大贡献。
二、活动时间、范围
本次活动从XX年5月开始,到12月底结束。范围包括:机关各处室、各分局、监察支队所有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含参公人员)。
三、活动内容
以改善环境质量、保障环境安全、促进民生改善、服务科学发展为重点,集中解决一批人民群众最急、最难、最盼的环保困难和问题。
(一)为人民群众办实事解难题。畅通12369环保热线、网络问政等渠道,积极听取市民意见,及时办理各类环境信访问题,着力解决油烟、噪声扰民问题;深入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坚决查处环境违法行为;加强复合型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推进重点流域污染治理,积极开展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工作,努力改善环境质量,维护好人民群众的环境权益。
(二)为服务对象发展办实事解难题。立足于率先科学发展、实现蓝色跨越,围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经济结构调整,深入实施“结构减排、工程减排、管理减排”三大措施,指导、督促企业加快污染治理,开展清洁生产,确保污染减排任务的全面完成;健全完善环评管理机制和管理制度,依法、科学、廉洁、高效地做好环保审批工作,进一步提高服务意识,为企业项目审批验收、产业升级等提供优质服务。
(三)为基层单位发展办实事解难题。根据市委组织部《关于党政机关干部深入基层联系服务群众活动实施方案》(本文是工作实用文档频道提供的范文)(青组〔XX〕6号),结合我局实际,深入组织开展“下基层、访民情、办实事、转作风”活动,建立基层联系点,选派“第一书记”,组织机关干部驻村蹲点,形成长效机制。通过了解情况在基层,帮促在基层,解决问题在基层,着力提高局机关服务基层的能力和水平,以此促进基层单位的全面发展。
四、主要措施
(一)加强教育。各单位要组织开展“恪尽职守,服务人民”职业道德专题教育活动。采取学习讨论、参观见学、实践锻炼等形式,引导公务员认真查找在恪尽职守服务人民方面存在的问题和差距,制定整改措施,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权力观、事业观,忠实履行工作职责,自觉投入到为基层群众办实事解难题的活动中,以实际行动践行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自觉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真正成为人民群众信任的公仆。
(二)提高本领。各单位要积极组织动员公务员深入困难企业、深入乡村社区、深入困难群众,深入开展调查研究,真诚倾听群众呼声,真实反映群众愿望,真情关心群众疾苦,拿出切实可行的解决办法,集中解决一批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基层单位迫切需要解决的困难、问题。在为基层群众办实事解难题中,转变作风,提高本领,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三)创新方法。各单位根据部门职能和服务对象的情况进行一次全面调查摸底,梳理出人民群众和基层单位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确定各自为基层群众办实事解难题的事项,研究解决的方案措施,明确责任部门、责任人、办理标准和完成时限,认真开展“承诺、践诺、评诺”活动,自觉接受群众监督。采取调查研究、座谈家访、民主测评、实地查看等多种方式,开展群众满意度调查,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四)营造氛围。活动期间,市局向全体公务员发出争做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倡议书,充分利用网站、简报等方式,积极宣传活动中创造的好经验、好做法和公务员队伍建设的新气象、新变化,把发现、树立、宣传、推广先进典型作为活动的重要抓手,抓好先进典型的培育,努力营造恪尽职守、服务人民的良好氛围。
五、有关要求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分工,制定措施,落实责任,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二)各单位将活动进展情况和好的经验做法于每月
20日前报送市局人事处,并把活动中创造的好经验、好做法用制度的形式固定下来、坚持下去,形成长效机制。此项活动的开展情况与年终考核挂钩。
(三)各单位要争创1-2项为基层群众办实事解难题优秀工作成果,11月20日前,各单位将“为基层群众办实事解难题成果汇总表(附件一)”、“申报表(附件二)”,报市局人事处。
环保局整治阶段工作方案环保工作方案(3)根据先组发()11号《关于做好第一批先进性教育活动整改提高阶段工作的通知》和市委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领导小组的有关通知精神,结合环保工作实际,现就我局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整改提高阶段工作提出如下方案: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开展xx省第九批特级教师评选工作的通知》(x教通〔xx〕x号)、xx市教育局《xx市关于开展xx省第九批特级教师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x教通〔xx〕x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为圆满完成本次特级教师申报评审工作,以公开、公平、公正的评审工作促进教师队伍建设,特制定此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三中、四中全会和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引,以推进素质教育和教育现代化建设为目标,以“师德的表率、育人的模范、教学的专家”为标准,通过评选特级教师,充分发挥其模范带头作用,努力建设一支师德高尚、学识渊博、业务精湛、在省内外有一定影响的名师队伍,推动我校教师队伍素质整体提升,促进教育教学质量不断提高。
二、评选推荐原则
1、公开、公正、公平原则。
2、民主评选推荐原则。
3、廉洁评选推荐原则。
三、参评条件:
依据《关于开展xx省第九批特级教师评选工作的通知》(x教通〔xx〕x号)、xx市教育局《xx市关于开展xx省第九批特级教师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x教通〔xx〕x号)文件(已在xx中学官方网站公布)。
四、评选推荐指标
根据市教育局有关规定,我校评选推荐的指标为2名。
五、工作程序
学习文件——制定方案——宣传动员——书面申请——资格审定——材料公示——职评会——校内公榜——领导小组审定——公榜上报。
六、日程安排
12月11日:党委会学习x教通【xx】x号、x教通办【xx】x号等文件;
12月12日:行政会再次学习文件,初步制定评审工作方案、宣传发动;
12月12日-15日:报名、提交书面申请并提供基本材料,15日上午8:30前报名截止;
12月15日:资格审定、有关部门核实材料;
12月16日—18日:资格合格人员按要求填写表格、整理个人材料;材料公示;
12月19日:学校考评推荐。评审委员会对自荐的教师按照评选条件核实材料,进行认真评议、推荐;评审领导小组审议确定;
12月19日—24日:推荐名单公示;
12月25日-26日:公示无异议后整理验收材料、组织鉴定、报送材料;
12月26日以后:市教育局考核推荐。由市教育局组织专家小组,对候选人参评材料初审,对符合条件的人员进行实地考核。程序如下:
一听取参评者完整的一节课(所在单位要同时按省教育厅规定进行全程录像)。
二看学校推荐过程的原始记录;看单位领导集体研究讨论的原始记录;对照评选条件看反映其基本条件、师德、教育、教学、教科研及发挥示范作用等方面的材料。
三根据相关的测评要求,分别在本校教师、学生家长代表和所教学生中进行民意测评。
四根据需要个别走访熟悉申报者情况的有关人员,必要时可采取召开座谈会的方式听取反映。
五考核小组对其情况进行综合汇总,对申报者提出初步意见,并形成综合考核材料。同时聘请两名以上相同或相近学科的特级教师或专家提出书面推荐意见。
六由教育局领导小组、考核小组、专家小组联合会议,根据学校推荐人的基本条件、考核情况及评审条件进行综合评议,提出向教育局党委推荐的名单。经市教育局党委研究,结合学科学段城乡比例等确定最后推荐名单。
七、组织机构
1、评审领导小组
组 长:翁x
副组长:潘xx
监 督:粟xx
成 员:瞿xx
下设工作办公室:
主任:瞿xx
成员:谢xx
2、评审委员会:由评审领导小组和部分骨干教师代表组成。
八、工作要求和说明
1、广泛宣传,充分发动。认真组织学习省教育厅、市教育局印发的相关文件精神,广泛宣传发动,组织符合条件人员积极申报。
2、坚持标准,严格程序。指标公开、条件公开、程序公开、评审公开、结果公开、确保公开、公平、公正。不说情、不送礼、不登门、看实绩;按要求所有表格、材料如实填写,不得弄虚作假,按日程操作。
3、未尽事宜,由领导小组解释。
xx市xx中学
xx年12月10日
根据市人社局职改办《关于开展XX年度全市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仙职改办[XX]30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中小学专任教师队伍结构的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立足我市专任教师队伍的实际,充分发挥职称评审的良好导向作用,坚持“三个面向”,面向基层农村,面向教学一线,面向优秀骨干教师;做到“三个服务”,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服务,为城乡教育协调发展服务,为提高全市教师职业素养和专业能力服务。
二、评审原则
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申报人员实行总量控制,各地各单位原则上在岗位空缺数内申报,对暂无空岗的单位实行“退一进一”办法处理。
三、申报对象
XX年度在岗且符合申报条件的中小学教师。
四、申报条件
(一)必备条件
1.符合《湖北省中小学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中规定的学历、资历条件,小学教师必须满足破格条件;
2.有1年以上农村学校或薄弱学校任教经历(农村学校指办学地点在全市15个镇的学校和城区三办村小);
3.任中级职称以来在省级及以上公开发行的刊物上至少发表一篇教育教学研究文章,刊物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新闻出版总署网站验证确认的正规刊物。或者具备以下条件之一:一是在省级及以上业务主管部门(专指国家教育科学研究院、湖北省教学研究室、湖北省教育科学研究所)举办的优质课竞赛中获得一等奖的;二是在省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举办的体育、音乐、美术竞赛活动中辅导学生获奖的。
(二)否决条件
近五年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
1.工作重大失职,造成恶劣影响的;
2.年度考核被评为不合格等次的;
3.伪造学历、资历或申报业绩弄虚作假,剽窃他人成果的;
4.从事有偿家教(家养),与书商勾结向学生兜售教辅资料被查实的;
5.参与、煽动闹事或在网上发布反党、反政府言论,破坏社会稳定的;
6.无故不参加全市统一组织的业务知识调考,不能按时完成市级及以上培训任务的。
五、激励政策
1.对培养拔尖创新人才作出突出贡献的高中学校及相关人员给予政策倾斜和奖励。当年毕业生高考总分居全省前三名或被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录取的学校,市教育局给予一定的中学教师高级职务申报岗位控制数(以下简称指标)奖励,由学校奖励给相关教师。享受奖励指标的教师可不需要一年以上农村学校或薄弱学校任教经历的条件。
2.在城乡教育均衡发展改革中作出突出贡献的二类优秀教师,市教育局安排专门指标直接申报。一是在“振兴九中行动计划”中经市教育局选派由仙桃二中、仙桃三中、仙桃四中到仙桃九中任教达一年且综合考核为合格的教师;二是在农村学校“启明星计划”中经市教育局选派到农村学校任职任教达一年且综合考核为合格的人员。
3.获得省级及以上行政部门表彰的优秀教师,市教育局安排专门指标直接申报。省级以上行政部门表彰的优秀教师专指国务院或省政府表彰的“优秀教师”、“农村优秀教师”、“农村优秀教育工作者”、“劳动模范”,省教育厅和省教育工会表彰的“师德标兵”,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联合表彰的“湖北省优秀教师”、“湖北省优秀教育工作者”。
4.现从事体育、音乐、美术、政治、历史、地理、生物、信息技术学科教学,且连续任教达三年以上的专职教师,市教育局安排一定数量的专项指标择优申报。符合条件的对象实行“双报”,既可以向市教育局申请单列指标,也可以在本单位申请分配指标。
5.在XX年高考中,完成了市教育局下达的高考任务的学校,市教育局将给予一定的奖励指标。
六、指标分配
市人事局向我局下达XX年晋升中学高级职称申报指标共95个。指标分配时首先安排22个指标用于符合“五类优先”条件的对象,安排19个指标对XX年7月以来有中高职务退休人员单位,采取“退一进一”的办法适当补充,安排10个指标用于小学教师的申报;剩余指标再按各单位(学校)专业技术人员人数、岗位空缺情况、符合晋升条件的人数三个因素统筹分配,其所占权重分别为50%、20%和30%。
七、学校职称评定工作的宏观指导意见
(一)各单位(学校)必须通过民主推荐,成立职称评审专家委员会,参评者不能担任评委,评委必须具有广泛的代表性。
(二)各单位(学校)必须制定切合实际的《教师晋升中学高级职称评定工作方案》,明确职称评定考核内容、计分办法、和组织工作。《教师晋升中学高级职称评定工作方案》必须经教职工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并且在校内公示。
(三)各单位(学校)在开展教师职称评定时要将以下四个方面的内容纳入考评之中予以计分。
1.有在农村学校或薄弱学校任教经历的;
2.有在村小支教2年以上经历的;
3.近三年学校绩效考核结果优秀的;
4.担任班主任工作5年以上,获得市级以上表彰的优秀班主任。
为鼓励教师合理流动,各校不得将教师在本校工作的年限作为计分项目。
(四)职称评定推荐申报的程序要严谨,审查要严格,过程要规范,结果要透明。所有申报名单必须在校内公示不少于7天,公示内容包括申报人的基本材料、评分结果。评委会要负责受理和公正处理有关投诉和举报。
八、操作程序
1.市教育局制定XX年高级职称评审工作方案,下达申报指标。
2.各地各校广泛宣传职称评审工作政策,在全社会、各中小学教师中,树立正确的舆论导向。
3. 市教育局组建高级职称专家评审委员会,制定评审标准,对“五类优先”单列指标及小学破格申报指标进行集中评审,公示推荐结果。(小学申报中学高级职称评分标准参照小科评审评分标准)
小学破格申报中学高级职称指标将向农村学校和薄弱学校倾斜,对符合申报条件的26个单位(18个镇办和8所市直学校)各安排1个推荐名额,对XX年秋季学期拟在新城壹号实验小学任教的教师安排5个推荐名额。市教育局将从推荐对象中评选10名推荐上报,其中实验小学、实验二小、沔州小学、仙桃小学、大新路小学安排2个指标,新城壹号实验小学安排2个指标,其它单位及学校安排6个指标。
4.学校开展分配指标的评审推荐工作。各中小学组成职评工作专家委员会(人数为单数,普通教师代表至少占1/3),制定学校职称评定工作方案,并报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审议。申报人员在基层单位公示申报材料,签订《仙桃市XX年中学教师个人申报中学高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诚信承诺书》(见附件3),接受群众评议。
5.各基层单位上报评审材料。
6.市职称评审中心集中审查申报材料。
7.省职称评审中心集中评审。
附:
1.仙桃市XX年中学高级职称“五类优先”单列指标分配说明
2.仙桃市XX年中学小科教师申报高级职称单列指标评审标准
3.仙桃市XX年中小学教师个人申报中学高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诚信承诺书及单位公示证明
4.小学教师申报中学高级教师职务条件
附1:
仙桃市XX年中学高级职称“五类优先”单列指标分配说明
具有下列五个条件之一者可以优先申报,且安排22个单列指标:
1、对培养拔尖创新人才作出突出贡献的高中学校及相关人员给予政策倾斜和奖励。当年毕业生高考总分居全省前三名或被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录取的学校(仙桃中学2个)。
2、在城乡教育均衡发展改革中作出突出贡献的优秀教师,市教育局安排专门指标直接申报。一是在“振兴九中行动计划”中经市教育局选派由仙桃二中、仙桃三中、仙桃四中到仙桃九中任教达一年且综合考核为合格的教师;二是在农村学校“启明星计划”中经市教育局选派到农村学校任职任教达一年且综合考核为合格的人员(仙桃九中3个)。
3、获得省级及以上行政部门表彰的优秀教师,市教育局安排专门指标直接申报。(省级以上行政部门表彰的优秀教师专指国务院或省政府表彰的“优秀教师”、“农村优秀教师”、“农村优秀教育工作者”、“劳动模范”,省教育厅和省教育工会表彰的“师德标兵”,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联合表彰的“湖北省优秀教师”、“湖北省优秀教育工作者”)(共4个:长埫口1人、沔城高中3个)。
4、现从事体育、音乐、美术、政治、历史、地理、生物、信息技术学科教学,且连续任教达三年以上的专职教师。(安排8个指标)
5、完成高考任务奖励指标5个(仙桃一中、仙桃八中、实验高中、彭场高中、毛嘴高中各1个)。
附2:
仙桃市XX年中学小科教师申报高级职称专项指标评审评分标准
序号
项 目
计 分 办 法
说 明
1
学历
初中教师有研究生学历计3分,高中教师有研究生学历计3分。
2
资历
一年记1分。
任中一年限
3
专业对口情况
第一学历专业与任教学科相同者计5分;
最高学历专业与任教学科相同者计2分。
4
行政表彰
国家级表彰计8分;省级表彰计5分;市级表彰计3分。
仅限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等,同类表彰只计最高分1次
5
业务部门表彰
国家级表彰计5分;省级表彰计3分;市级表彰计1分。
只计最高分1次
6
学术职位
国家级会员计3分,省级会员计2分,市级会员计1分。
只计最高分1次
7
学科职位
任职以来市级学科带头人计3分。
只计最高分1次
8
年度考核
一年优秀计1分。
只考核任中级以后
9
发表成果
任职以来:
在教育行政部门主管或教育业务部门主办的公开发行的报刊杂志上发表著作、文章、课件、教案等:国家级5分,省级3分,市级1分;
在其他报刊公开发表的教育成果,省级以上计1.5分,市级计0.5分。
在论文集上发表或参与编写学科资料的计0.5分。
同一节课、同一篇文章记最高分一次,不同的可以累加,看原件
10
学科竞赛
国家级5分、省级3分、市级1分
需与教育行政部门和教育业务部门对口;
辅导各级各类学科竞赛,以教师获奖证书为准
11
成果获奖
任职以来论文、著作、课件、教案、公开课、优质课受到市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或教育业务部门表彰的:一等奖国家级5分,省级3分,市级1分;二等奖国家级3分,省级2分,市级0.5分;其它等次计0.5分。
同一节课、同一篇文章记最高分一次,不同的可以累加
附3:
仙桃市XX年中学教师个人申报中学高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承诺书
本人系××××(单位)工作人员,现申报中学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本人承诺:
1、所提交的所有申报评审材料(包括学历、专业、职称、奖励证书及论文、业绩证明等材料)均为真实。并于×年×月至×年×月在××××(农村学校或薄弱学校)任教××××学科。以上信息如有虚假,本人自愿取消本次申报资格,五年内不申报高级教师职务。
2、一旦评审通过,一定服从组织安排,服务本地教育,服务农村学校,服务薄弱学校,并积极指导青年教师。五年内绝不申请调离我市。如享受了市教育局安排单列指标的,两年内不申请调出原任教学校。
3、一旦评审通过,严格遵守职称评聘政策,按照“评聘分离、有岗则聘”的原则,接受学校安排的岗位。
承诺人(签):
年 月 日
科技计划项目评审工作方案评审工作方案(3)为了做好科技计划项目的立项评审工作,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评审对象和组织方式
评审对象:
本次省科技计划项目的评审对象为各企事业单位按照我省度科技计划申报指南申报的各类科技计划项目。重大专项项目的组织和评审依照重大专项办公室的工作计划尽快组织完成。
组织方式:
(1)对重大专项、重点专项两个层次的申报项目以及部分定向组织的重点项目,拟采取专家逐项论证评审(或在网上统一评审的基础上,专家逐项论证评审)的方法。
(2)其他重点项目和引导项目,采取网上统一评审的方法。其中省直有关部门和单位申报的项目,以及国际科技合作项目,成果推广计划项目由厅统一组织评审,其他地市企事业单位申报的项目委托各地市科技局组织评审。
二、组织分工
厅发展计划处:负责本次评审工作的组织和协调。
各业务处室:负责相关领域项目的评审组织工作,包括项目的评审分组、确定评审专家入选条件、评审指标和权重确定,以及评审监督指导等工作。
监察室:负责按专家入选要求确定评审专家库,随机抽取专家,评审工作的纪律监督,受理有关纪律投诉。
广东省科技评估中心:协助计划处组织本次评审工作,承担具体的评审事务工作。具体大农业、工业高新技术、社会发展、产学研合作、成果推广、国际合作项目以及软科学研究项目组织评审的具体事务工作。
1、按照各业务处室要求建立网上评审专家候选子库、协助监察室随机抽取专家并通知专家。
2、协助专业处室确定各领域项目评审指标体系和权重。
3、监督落实项目评审进度,对专家进行指导。
广东省生产力促进中心:承担科技基础条件建设项目网上评审的具体事务工作。
1、按业务处室要求建立评审专家候选子库协助监察室随机抽取专家并通知专家。
2、协助专业处室确定各领域项目评审指标体系。
3、监督落实项目评审进度,对专家进行指导。
各地市科技局:按照科技厅的委托,对本市企事业单位申报的重点项目和引导项目组织评审。
省科技信息中心:业务综合管理系统的维护和管理工作,对各参与人员提供网络技术指导。
二、工作进度安排
本次评审工作将在4月份全部完成。
1、4月2日召开各业务处室协调会,介绍度项目评审工作方案并征求各单位意见。会后各单位抓紧有关准备工作。
2、4月3日各处室将对本工作方案的修改意见反馈计划处;各处室完成评审项目的分组类别和各组评审专家的入选条件,提交评估中心和生产力促进中心。
3、4月7日,评审中介机构完成评审专家侯选库建立工作,并提交厅监察室。
4、4月8日各业务处室在网上完成具体项目评审分组;提交《广东省科技计划项目评审专家意见表》和各指标权重;完成对每个评审组评审专家的评审指导意见。
监察室完成评审专家的抽取排序。科技评估中心和生产力促进中心按抽取结果通知有关专家。
5、4月10日科技信息中心、科技评估中心、生产力促进中心做好网上评审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6、4月11日开始网上评审, 4月25日前完成。
7、专家逐项论证的组织性项目评审工作在5月15日前完成。
8、省部产学研项目参照本方案有关规定,与相关单位确定具体时间和操作要求,6月30日前完成组织评审工作。
9、各地市科技局组织的项目评审在4月30日前完成,科技评估中心和科技信息中心提供相关业务指导。
三、其他有关事项说明
1、评审框架及指标体系
(1) 评审框架
工业、农业和社会发展三大领域的评审框架,如下图:
成果推广、国际合作和软科学研究项目的评审框架参考以上内容并结合项目的特点确定。
(2) 指标体系和权重
各领域具体评价指标和权重由各业务处室自行确定,参考指标体系及权重见附件。
3、评审专家的遴选和通知
(1) 专家的遴选采用从专家库随机选取和专业处室调整相结合的方式,具体采用以下程序:
评估中心按照专业处室提出的项目分组和专家入选要求,在厅监察室的监督下,从专家库中为每个评审组初选25名专家组成的评审专家候选子库并征求专业处室意。
各专业处室根据实际情况对候选专家候选子库进行调整,并可为每个评审小组指定1名专家入选。
评估机构将评审专家候选子库提供给厅监察室进行随机排序。
评估中心按照排序为优先顺序邀请5名专家参加评审工作(各业务处室指定专家不经排序即可入选)。
4、 项目分组
建议每个评审小组评审项目最多不超过40项。一个专家评审组中可以包含多个相近专题。
5、相关联络人:
发展计划处: 陈楚祥 83163838
条件财务处: 余 亮 83163891
政策法规处: 陈 晓 83163915
高新技术处: 陈 辉 83163877
农村科技处: 斯 恒 83163909
社发基础处: 张 玮 83163885
科技成果处: 陈丽英 83163928
对外合作处: 董 茗 83163865
省部产学研合作办公室:叶超贤 83163382
重大专项办公室:袁海涛 83163625
评估中心联络人:王亚萍 83557388
生产力促进中心联络人:陈振权 83163895
科技信息中心联系人:蔡桂兰 83163338
为进一步提高我区全体公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推动我区普法工作的深入开展,今年以《物业管理条例》的宣传为主要内容,以全区的法制楼组为主要对象开展系列活动,深入社区,引导他们行使好条例赋予业主、使用人的权利,履行好条例规定的义务,依法维护好自身的合法权益。
整个系列活动具体如下:
一、组织一次物业管理条例培训(4月——5月)
1、 在培训的同时,收集各法制楼组代表的电子信箱,为后续的网上送法上门、网上沟通做好准备。
2、 公布《长宁房地》门户网站网址,为以后登陆该网站提供方便。
3、 培训后组织一次讨论会,对如何促进物业管理工作、如何做好物业管理条例的宣传提出意见和建议。
4、 组织一次现场开卷知识竞赛。
二、在全区的每个小区张贴《物业管理条例》和《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宣传海报。(4月底完成)
三、利用门户网站开设网上物业管理法制宣传专栏,并及时更新。(5月开始),主要内容包括:
1、法律法规:包括国务院、建设部、上海市有关物业管理的法规、规章、文件。
2、案例分析:近期有代表性的案件。
3、便民问答:挑选常用的问题,以问答的形式分条发布。
4、网上调查:对市民关心的问题,进行调查。
5、网上竞赛:邀请法制楼组居民或代表参加,其他市民也可以参加。
6、房地万事通信箱:根据法制楼组居民或其他市民的提问,在二天内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回答。
四、在《时报》开辟专栏,宣传物业管理条例。(5月开始)
五、通过各个房地办事处对辖区内的物业小区经理业务培训一次,主要内容为《物业管理条例》、《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及配套文件,并通过小区物业公司加强对小区内居民的宣传。(5——9月底)
六、组织个别法制楼组和所在居委会同志参加违法搭建的现场执法活动一到两次,加深对法规的理解。(6——8月)
七、组织个别法制楼组和所在居委会同志参加业委会组建现场会议一到两次,加深对法规的理解。(6——8月)
八、每月一次送法到家,经最新的物业管理文件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送到法制楼组居民或代表的电子信箱中。
九、在《物业管理条例》实施二周年之际系列活动。(9月)
1、开设一次物业管理义务法律咨询。地点设在法制楼组所在小区附近,并邀请部分法制楼组的居民或代表参加。
2、悬挂横幅。
3、在长宁时报利用半个版面宣传物业管理条例。
十、召开一次成果检验大会,并聘请房地法制宣传助理员,举行授牌仪式,为法制宣传深入社区奠定群众基础。
安全护卫工作
一、安全护卫部工作质量目标
中控火灾报警处理率100%;
消防设备检测、完好率100%;
突发事件处理及时率100%;
二、安全护卫部各岗位职责
2.1安全护卫部主管职责
● 全面负责部门工作,对分公司领导负责。
● 负责大贺工业园消防设备的检验和防火安全工作。
● 负责消防监控室的日常管理工作。
● 负责大贺工业园的治安护卫工作。
● 组织部门人员进行周检。
● 负责对部门员工进行培训和考核。
● 负责建立、更新用户档案,负责标识的管理。
● 负责离岗、转岗人员的工作、资料、物品的移交事项。
● 负责部门受控文件的管理,负责建立本部门技术文件资料和钥匙档案。
● 负责本部门质量记录的管理和超保存期限记录的销毁。
● 协助相关部门处理突发事件。
●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2.2护卫员职责
● 负责站岗、安全巡视工作,确保所辖区域的安全。
● 做好本岗值勤登记工作。
● 指挥车辆按规定位置整齐停泊,不得阻塞交通,维护良好的泊车秩序。
● 对进出车辆作好登记工作。
● 对违章车辆要及时制止并加以纠正。
● 兼顾消防报警。
2.3护卫员岗位设置
白班 夜班
北门: 1人 1人
巡逻岗: 1人 1人
三、日常安全管理
3.1消防安全管理措施
● 消防安全管理是大贺工业园日常物业管理工作中极其重要的一项内容,分公司将对全体员工实施全员义务消防员制度,教育员工牢固树立“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的意识。制定《大贺工业园消防应急处理流程》,一旦接警立即按流程实施处理。
● 认真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建立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加强日常的消防安全巡视,定期进行消防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发放《整改通知单》给责任部门,限期整改,并追踪整改结果,不留安全隐患。
● 把预防和扑救工作有机地结合起来,按照《消防知识、技能培训计划》、《消防演习计划》,认真进行培训和演习,以提高全体员工遇火警时的应变处理能力和实际操作水平。
● 安全护卫部按照《消防检测计划》,每季度对消防报警系统进行检测,对检测出的问题责成有关部门立即解决,确保消防报警系统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
● 对大贺工业园的灭火器实施定点存放,编号造册管理。每季度对灭火器进行一次检查,对压力不足等不合安全要求的灭火器,立即进行充灌或更新。
● 严格执行动火申请制度。
● 动重点要害部位进行重点防范,增加巡视频率,采取切实有效的防范措施,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
3.2安全护卫工作管理措施
大贺工业园主要以办公、生产为主,根据这一性质,护卫工作拟采用“技防为主,人防、物防为辅,全面防范”的总体构想,充分发挥智能化保安系统的优势,辅以门岗值勤、安全巡逻、监控值勤的有机结合,使安全管理无盲点、无死角,确保该物业不发生治安安全事故。
●建立一支高素质的安全护卫队伍
(1)从优秀退伍战士和保安学校毕业生中选聘人员。
(2)对安全护卫员施行优胜劣汰制。按照《安全护卫培训计划》,定期对安全护卫员实施文明值勤,擒拿格斗等基本功的培训,并进行考核。对平时工作一般,安全护卫技能较差的护卫员进行淘汰,以提高和保证安全护卫员的整体素质。
●各岗有针对性地采取响应的安全管理措施。
(1)门岗安全护卫管理措施。
a、 门岗施行24小时安全护卫值勤制,负责甄别大贺工作人员和来访人员;对来访人员,帮其联系,在征得同意后、办理来访登记等有关手续并取得临时证件后予以放行。
b、 阻止闲杂人员进入园区。
c、 对进出园区的车辆、货物进行盘查、登记,手续完备方可放行。
(2)巡逻岗安全护卫管理措施
a、 巡逻岗施行24小时安全巡逻值勤制。
b、 巡逻岗安全护卫员要熟知园内各区域、部位的情况,特别是主要领导办公室、财务室、机房等重点部位的情况,在巡视过程中要重点巡查。
c、 巡逻岗的护卫员还作为机动力量,随时增援其他岗位,处理突发事件。
3.3突发事件处理预案
●火警处理预案
发生火警区域内工作程序:
接警后应立即到火警现场仔细观察,准确做出判断。
若火情没有蔓延趋势,属起初之火,应立即用灭火器进行扑救。
若火情有曼延趋势,用通讯工具报告消防值勤、监控室,请求支援,同时继续扑救。
监控值勤工作程序:
立即通知巡逻岗安护人员赶赴现场进行扑救。
切断火警层及上、下一层的电源。
向安护主管、设备主管、经理报告。
消防值勤工作程序:
启动消防泵、喷淋泵等设备。
及时拨打“119”电话报警。
用消防广播组织人员疏散。
经理工作程序:
赶到消防监控室指挥扑救工作。
调动全体义务消防员和其他工作人员赶赴现场参与扑救。
安护主管工作程序:
赶赴火灾现场参与火灾扑救及组织人员疏散、保护现场。
扑救完毕后组织有关部门查明原因,查明损失。
作好事故记录,并写出书面报告报上级之管部门。
设备维护人员工作程序:
配电房接报后,立即切断火灾区域的电源,确保消防应急线路的正常供应。
水泵管理员到泵房监护消防泵、喷淋泵的正常运转。
其余人员在设备维护人员的带领下,赶赴现场参与扑救。
公共事业部人员工作程序:
得知火灾后,必须放下手中所有工作,参与火灾扑救。
在各部门主管带领下,赶赴现场参加扑救,疏散人员。
安护人员工作程序:
维护好本辖区的一切次序,配合人员疏散工作。
禁止车辆及人员进入(消防员、消防车除外),并确保消防通道的畅通。
提高警惕,防止不法分子浑水摸鱼,趁火打劫。
●盗窃、匪警事件应急处理预案
1、 安全护卫员在值勤中遇有(或接报)公开使用暴力或其它手段(如打、砸、抢、偷等)强行索取财物或威胁人身安全的犯罪行为时,要切实履行护卫职责,迅速防止犯罪。
2、 当发生突发案件时,要保持冷静,设法制服犯罪,同时立即利用通讯工具呼叫支援。
3、 其他安全护卫人员听到呼叫后,立即赶赴现场支援,同时通知监控室对发案区域加强监控并录像。犯罪分子被擒后,由安全护卫部门送交公安机关处理。
4、 若犯罪分子逃跑,一时又追捕不上时,要看清人数、衣着、相貌等身体特征,以及所使用的交通工具等,并及时报告安护主管,视案件性质和情节拨打“110”电话报警。
5、 有案发现场的(包括偷盗、抢劫现场),要保护现场,任何人不得擅自移动案发现场任何物品,不得让无关人员进入现场,在公安机关未勘察现场或现场未勘察完毕之前,安全护卫人员不得离开。
6、 当事人或现场如有人员受伤,应尽快送伤者到附近医院救治。
7、 记录当事人及目击证人所提供的所有情况,记录被抢(盗)物品及价值,询问当事人是否有何线索,怀疑对象等情况,并立即报上一级主管部门和公安部门。
●斗欧事件处理预案
1、 安全护卫人员发现在辖区内有争吵、斗欧现象时,要及时制止。
2、 制止原则
a、 劝阻双方住手、住口。
b、 劝导争吵或斗欧的双方或一方远离现场。
c、 持有器械斗殴,则先制止持械一方。
d、 有伤员则先送伤员去医院救治。
3、 在制止争吵、斗欧双方过程中,要主意方式方法,不能粗鲁,不得恶言相向。
4、 安全护卫人员劝阻无效时,迅速报告安护主管出面劝阻。
5、 仍不听劝阻并造成后果的,由安全护卫部门报公安机关处理。
●值勤中发现可疑人员处理预案
1、 安护人员在值勤过程中,发现可疑人员应加强对其进行监督,一旦发现其有犯罪倾向或实施犯罪行为,立即制止。
2、若发现可疑人员,安全护卫员应立即通知监控室进行监控并录像。
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编制工作的意见》(亳政办〔xx〕13号)和省安全监管局《关于印发安徽省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皖安办〔xx〕25号)精神,为切实做好我市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现制定编制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理念和“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的红线意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全面认识经济社会发展对安全生产工作提出的新任务、新要求,明确“十三五”时期全市安全生产工作的思路和举措,以改革创新为主线,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责任,以减少事故总量、遏制重特大事故为重点,以实现到2020年安全生产状况根本好转为目标,科学、严谨地制定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指导全市安全生产工作。
二、编制要求
(一)总体要求。规划编制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现状为依据,深入总结“十二五”时期安全生产工作,科学分析面临的机遇和挑战,确定“十三五”时期安全生产工作的目标任务,做到目标科学、任务量化、措施明确,具有较强的前瞻性和可操作性;突出重点、开拓创新、统筹兼顾,提升规划对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效力,保障规划的有效实施。
(二)科学制定规划目标。立足到2020年实现安全生产状况根本好转的总体要求,研究我市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安全生产目标状况,提出科学客观的“十三五”安全生产总体指标,同时在重点行业领域设置相应的过程性指标,发挥规划的导向作用。
(三)明确主要任务和重大举措。突出解决影响和制约安全生产的主要矛盾、关键性与深层次问题,立足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并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明确 “十三五”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主要任务,提出预防控制事故发生,推进安全生产基础保障的工作对策和措施。
(三)开展相关课题研究。分析我市新型城镇化、工业化、产业聚集区发展带来的机遇和挑战,把解决当前主要矛盾与促进长远发展紧密结合起来,围绕重点方向、重点行业和领域、重点项目、重点区域以及重大工程等,加强基础性战略性研究,提出解决思路和政策措施。
(四)加强重大工程(项目)研究论证。研究安全生产工作责任体系完善、隐患排查、治本攻坚、科技强安、安全宣教培训、监管执法能力建设、监管手段创新等方面现状和需求,对在“十三五”期间拟实施的安全生产重大工程项目开展研究论证。
(五)做好规划间衔接协调。确保规划措施、重大工程项目等与国家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市经济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以及其他有关专项规划相衔接。
三、编制内容和任务
(一)规划的基本内容
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既是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的专项规划,也是全市安全生产工作的综合性规划,是全面谋划、统筹安排“十三五”期间安全生产各项工作的重要指南。规划的基本内容应包括以下5个方面:
1. 安全生产现状与面临的形势
总结“十二五”时期安全生产工作的基本情况,以及取得的新进展、新成效,深入剖析当前安全生产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结合“十三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和对安全生产的影响,分析研判未来五年安全生产面临的机遇与挑战。
2. 指导思想和规划目标
确定“十三五”时期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思想,科学客观的提出规划期内各类事故死亡总人数、较大以上事故起数、亿元国内生产总值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工矿商贸就业人员十万人事故死亡率、道路交通万车死亡率、特种设备万台死亡率、火灾十万人口死亡率、新发职业病例等各项目标指标。
3. 主要任务和重大举措。
根据地区与行业安全生产的现状、存在的问题和面临的形势,全面系统的提出“十三五”时期安全生产的主要工作任务和重大举措。
4. 重大工程项目
立足解决影响、制约安全生产的突出矛盾和问题,根据规划提出的主要任务和重大举措,梳理提出关系全局、意义深远、带动作用强,由政府组织实施的安全生产重大工程项目,带动规划任务的实施。
5. 保障措施
从制度保障,责任、任务落实,以及财政、信贷、保险等经济政策方面,提出实现规划目标和任务的各项保障措施。
(二)编制任务
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是全市安全生产的整体工作规划,涉及安全生产的各个行业和领域,需相关部门和单位按照规划编制要求共同完成。依据部门职责,市安全监管局负责规划的组织编制工作,市政府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负责各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规划的内容起草,并提供相关资料;市安监局机关各科室和直属单位负责规划中相关编制内容的起草工作。规划编制工作任务见附件。
请各地按照规划编制要求,做好本县区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并将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专项规划范围,推进安全生产规划的重点指标纳入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指标体系。
四、编制工作安排
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分为前期研究、规划调研、编制起草、征求意见、论证衔接、审定上报六个阶段。
(一)前期研究(xx年5月底前)
组织开展“十三五”规划主要任务、重大举措和重点工程项目的征集、汇总工作,梳理规划的基本思路,形成 “十三五”规划纲要框架。
(二)规划调研(xx年5月—6月)
开展规划调研,实施相关课题研究,全面搜集规划编制的基础资料。
1. 调研准备阶段。开展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编制的调查研究,针对“十三五”时期安全生产工作目标、主要任务、重大举措和重点工程项目,以及安全生产现状、面临的形势等规划的重点内容,确定调研课题。
2. 实施调研,收集资料。通过深入基层、开展专题座谈等形式,集思广益,做好基础调查、信息搜集、课题研究等基础性工作,收集规划编制的相关资料,形成调研报告。
3. 结合前期准备、调研和课题研究情况,完成规划纲要稿的起草工作。
(三)编制起草(xx年7月—9月)
按照规划纲要,起草完成规划初稿。
1. xx年7月,市政府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市安全监管局机关各科室和直属机构完成规划相应内容的编写工作。
2. xx年8月,规划编制工作组对各方面的规划内容进行梳理统稿,形成规划草案。
3. xx年9月,完成相关课题研究,修改完善规划草案。
(四)征求意见(xx年9月-10月)
通过调研、召开座谈会、网上公开等形式,广泛听取各县区、各有关部门以及专家学者和社会各界对规划草案稿的意见和建议,形成规划征求意见稿。
(五)论证衔接(xx年11月-12月)
组织专家开展规划评审论证,进一步修改完善规划内容,并与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国家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以及其他有关规划进行衔接,形成规划送审稿。
(六)审定上报(1月?br>按程序将《亳州市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送审稿)》 报市政府审定,并提请发布实施。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任务
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时间跨度大、涉及范围广,各单位须高度重视规划编写工作,把规划编制作为今年安全生产的重要工作,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任务,明确专人负责,保障编制经费,按期完成编写任务。市安全监管局成立规划编制工作组,负责规划的统筹编制工作。
(二)紧扣内容要求,保证编写质量
规划内容的起草编写应在对“十二五”时期安全生产情况深入分析评估的基础上,充分调研,细致研究,紧扣规划编制要求,做到结合实际、简明扼要,突出重点、任务量化,全面详实、数据准确。
(三)注重沟通协调,完善规划评审
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在规划编制工作中,要加强协调配合,在规划调研、内容起草、听取意见、修改完善等规划编制的各个阶段,加强沟通交流和工作研讨,共同完成规划编制。并邀请具有广泛专业代表性的专家、学者,对规划进行全面、客观、公正、规范的评审论证,切实提高规划的科学性、前瞻性和可操作性。
为有效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确保全市旅游行业火灾形势的持续平稳,根据《xx市防火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市夏季消防检查工作的通知》(洛防安〔xx〕11号)要求,市旅游局决定从xx年5月20日起,在全市旅游行业开展夏季消防检查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此次火灾隐患排查检查工作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总要求,坚持“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工作原则,持续深化“法治防控、重点防控、全民防控”体系建设,通过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确保旅游行业各单位消防工作实现单位底数澄清到位、火灾隐患排查整改到位,消防安全责任明确到位、督促隐患整改长效机制建立到位。确保旅游行业不发生有影响或亡人火灾事故。
二、组织领导
市旅游发展委员成立旅游行业夏季消防检查工作领小组,旅游发展委员会主任魏立峰为组长,副主任陈向涛为副组长,各科室及二级机构负责人为成员,办公室设在行管科。各县(市)区旅游局、旅游相关单位,也要成立相应组织,并于5月30日前报市旅游发展委员会行管科备案。
三、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5月25日前)。
各县(市、区)旅游局(委)、各旅游企业要制定隐患排查检查工作方案,层层签订责任书,逐级落实排查责任,明确工作任务和排查责任人员。广播、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要广泛宣传,告知火灾隐患排查检查的时间、目标、范围和措施。
(二)排查整治阶段(5月26日至9月10日)。
各县(市、区)旅游局(委)要动员辖区旅游行业力量,对辖区所有旅游企业展开拉网式检查,不留死角。建立台账,对每个单位逐一登记造册。对发现的火灾隐患要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限,并督促整改到位。每检查一个单位务必填写《xx市旅游行业夏季消防检查记录》和《 (县市区旅游局)旅游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台账”》,并由被检单位签或盖章。
(三)督导验收阶段(9月11日至9月20日)。
市旅游局将抽调相关部门人员组成督察组,对各县(市)区旅游局、各旅游企业的火灾隐患排查检查工作进行明察暗访,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及时通报,督促工作开展。
四、检查范围及内容
(一)检查范围
全市旅游星级饭店、旅行社、旅游景(区)点。
(二)检查内容
1、旅游星级饭店:是否办理消防安全许可手续;消防安全组织制度是否健全;消防控制室设备运行是否正常,无火警、故障和屏蔽;控制室人员是否在岗在位,持证上岗;员工是否经过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是否制定灭火应急疏散预案并进行演练;是否堵塞疏散通道、锁闭安全出口、在门窗上设置铁栅栏等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是否在营业场所违法使用明火、燃放烟花;是否违法使用、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是否埋压、圈占消火栓;消火栓是否有水;水带、水枪是否完整好用;消防水泵是否运行正常;是否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是否存在违章用电、用气以及私拉乱接电气线路;装修施工人员如:电焊、气焊、电工等特殊工种人员是否持证上岗,岗前是否经过消防安全培训;是否存在楼内违章使用明火施工;是否落实现场监护。员工是否掌握灭火器材使用方法和火灾逃生自救的常识;是否存在集住宿与生产、储存或经营合用的“三合一”现象。
2、旅游景区点:消防安全组织制度是否健全;控制室人员是否在岗在位,持证上岗;员工是否经过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是否制定灭火应急疏散预案并进行演练;是否定期组织防火巡查;是否在营业场所违法使用明火、燃放烟花;是否违法使用、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是否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是否存在违章用电、用气以及私拉乱接电气线路;员工是否掌握灭火器材使用方法和火灾逃生自救的常识;安全警示标识是否健全;是否建立义务消防队或专职消防队等。
3、旅行社:消防安全组织制度是否健全;是否制定灭火应急疏散预案;经营场所是否配置灭火器材;是否在营业场所违法使用明火、燃放烟花;是否违法使用、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是否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是否存在违章用电、用气以及私拉乱接电气线路;员工是否经过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是否掌握灭火器材使用方法和火灾逃生自救常识等。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县(市)区旅游局、各企业要务必认清严峻形势,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做好消防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将火灾隐患排查检查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认真履行消防安全职责,周密安排部署,全力推动隐患排查检查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明确责任,严格追究。各单位要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凡发生有影响或亡人火灾事故的,坚决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人员的责任,并取消相关单位年度评先资格。
(三)强化舆论,健全机制。各单位要强化责任意识,立足长远,明确监管职责。要通过此次火灾隐患排查检查工作,进一步巩固完善各单位火灾隐患自查自改,县(市)区旅游局督促检查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改机制,并运用到日常消防工作监管中,切实形成检查火灾隐患的强大合力,确保本辖区旅游行业火灾形势稳定。
各县(市)区旅游局从6月开始, 每月的20日上报本月火灾隐患排查检查工作小结,填写《xx市旅游行业火灾隐患排查记录》、《 (县市区旅游局)旅游安全隐患排查检查“台账”》,各旅游相关单位要认真将签订好的消防安全自查整改承诺书于6月10日前报备旅发委行管科。
联系人:张xx 电 话:633xxxx
传 真:63xxxxx 邮 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1:消防安全自查整改承诺书.doc
附件2:xx市旅游行业夏季消防检查记录.doc
附件3:旅游夏季防火排查整治台账.doc
随着社会的发展,旅游业已成为全球经济中发展势头最强劲和规模最大的产业之一,具有“无烟产业”和“永远的朝阳产业”的美称。旅游资源、旅游设施和旅游服务构成经营旅游业的三大要素,它具有广泛性、地域性、季节性、经济性、多样性等特点,是一项综合性的经济事业,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人民收入水平的进一步提高,人民对旅游消费的需求将进一步上升,国内旅游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和作用越来越重要,因而旅游业已经成为地方税收新的增长点。因此,研究和探讨我国旅游业营业税政策和征管对策,对加强地方税收的征管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关于旅游业的定义和构成范围
对旅游业的定义,具体有代表性的有两种。一种是“旅游业就是在旅游者和交通、住宿及其他有关单位中间,通过办理有关签证、中间联络、代购代销,通过为旅游者导游、交涉、代办手续,此外也利用本商社的交通工具、住宿设施提供服务,从而取得报酬的行业。”这种见解事实上是将旅游业等同于旅行社业。另一种见解,美国旅游学家唐纳德.兰德伯在《旅游业》一书中认为:“旅游业是为国内外旅游者服务的一系列相互有关的行业。旅游关联到旅客、旅行方式、膳食供应设施和其他各种事物。它构成一个综合性的概念——随着时间和环境不断变化的、一个正在形成和正在统一的概念”。
对于旅游业的构成,一般认为旅游业主要由旅行社部门、交通客运部门和以旅馆为代表的住宿业部门等三个部分组成。在我国,人们通常将旅行社、住宿业和交通运输业称为旅游的“三大支柱”。此外,从国家或地区的旅游业发展,特别是从一个旅游目的地的市场营销角度去认识,旅游业除上述三个部分之外,还应包括以旅游景点为代表的游览场所经营部门以及各级旅游管理组织。
二、关于目前我国对旅游者的统计范围的技术性定义
关于国际游客。为了统计的需要,国家统计局对国际游客作了以下界定:国际游客(入境游客)指来我国探亲访友、观光、度假、就医疗养、购物、参加会议或从事经济、文化、体育、宗教活动的外国人、华侨、港澳台同胞。同时并规定,游客是出于上述目的离开常住国到我国内地连续停留时间不超过12个月,并且主要目的不是通过所从事的活动获取报酬的人。
关于国内旅游者,国家统计局作了规定,国家旅游局作出了修改和解释。国内游客是指任何一个为休闲、娱乐、观光、度假、探亲访友、就医疗养、购物、参加会议或从事经济、文化、体育、宗教活动而离开常住地到我国境内其他地方访问连续停留时间不超过6个月,并且在其他地方的主要目的不是通过所从事的活动获取报酬的人。
目前我国对上述游客及旅游收入的统计方法,主要是通过海关的入境统计、星级饭店和旅游景点及旅行社的接待统计,进行综合考虑测算,最后计算出区域旅游者的数量及旅游收入。如据桂林市统计局统计,xx年度全市接待国内外游客人数1530.64万人次,旅游总收入85.51亿元。其中:国内游客1402.04万人次,旅游收入58.38亿元;国际游客128.60万人次,旅游收入27.14亿元。
三、我国现行营业税政策对旅游业征税之规定
按照《营业税税目注释(试行稿)》的解释:旅游业,是指为旅游者安排食宿、交通工具和提供导游等旅游服务的业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营业税的计税依据是以旅游业务的营业收入额作为计税营业额。但同时规定:“旅游企业组织旅游团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旅游,在境外其旅游团改由其他旅游企业接团的,以全程旅游费减去付给接团企业的旅游费后的余额为营业额”。为了公平税负,在营业税实施细则中规定旅行社组织旅游团在中国境内旅游的,以收取的旅游费减去替旅游者支付给其他单位的房费、餐费、交通、门票和其他代付费用的余额为应纳营业税的营业额,按照5%税率征收营业税。
目前,旅游业税收收入主要包括旅游景区与旅行社的税收收入。旅行社涉及的税种主要有以下几种:(1)营业税及附加:计税营业额(以下简称营业额)为向旅游者收取的旅游费减去代旅游者支付的房费、餐费、交通、门票和其他代付费用后的余额。旅游业纳税人组织旅游者在境内或出境旅游,改由其他旅游单位或个人接团 的,以全程旅游费减去付给该接团单位或个人的旅游费后的余额为营业额。(2)个人所得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所得、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承租经营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等应税项目、代扣代缴导游个人所得税。(3)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按现行所得税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四、关于旅行社及目前旅游业税收政策及征管存在的问题
世界旅游组织将旅行社定义为:“零售代理机构向公众提供关于可能的旅行、居住和相关服务,包括服务酬金和条件的信息。旅行组织或制作商或批发商在旅游需求提出前,以组织交通运输、预定不同的住宿和提出所有其他服务为旅行和旅居作准备。”我国《旅行社管理条例》规定:旅行社是指有营利目的,从事旅游业务的企业。并说明“本条例所称旅游业务,是指为旅游者代办出、入境和签证手续,招徕、接待旅游者旅游,为旅游者安排食宿等有偿服务的经营活动”。从行业关系的角度讲,旅行社应属于旅行代理业。它一方面为各旅游接待企业代理营销业务,另一方面也接受旅游者委托而办理各种旅行手续。所以旅行社是最典型的旅游中介组织。从行业工作特点看,旅行社向消费者提供的是服务,即旅行服务。综合旅行社的服务、代理的工作特点与旅游者的消费特点,我们可将旅行社定性为旅游委托代理服务业。旅行社是旅游的龙头,是一个国家或地区的旅游销售商。它为旅游者提供服务,是各种旅游服务供应者或生产者与旅游服务消费者(旅游者)之间的中介,它在旅游业中发挥着特殊的作用,是旅游业的重要组成部分。由此可见,旅游业是综合性、劳动密集型的服务型产业,而旅行社只是旅游业的重要组成部分。
由于现行的《营业税暂行条例》及《实施细则》关于旅游业的营业税政策运行了十四年之久,事实上当时只是将旅游业等同于旅行社业,与当今迅速发展的现代旅游业相比,在性质、服务范围、内容上都发生了较大变化,所以,现行旅游业营业税税收政策己跟不上时代发展的形势和要求。因此,给税收征管带来诸多问题。
(一)现行旅游业营业税税收政策给旅行社的税收征管带来相当难度。与旅游企业相关的最重要税收政策就是“计税营业额”的确定问题,根据1993年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旅游企业(主要为旅行社)的计税营业额以收取的全部旅游费减去替旅游者支付给其他单位的房费、餐费、交通、门票或支付给其他接团旅游企业的旅游费后的余额为营业额。之后国家又出台了一系列的政策,对扣除项目进行了明确,但在实际操作中难以完全落实,抵扣政策实际上给旅游企业提供了一个可以随意调节的空间,也成为旅游业税收流失的巨大黑洞。旅游企业利用政策空间,利用种种手段虚假抵扣,侵蚀了营业税税基,表现为:
1.以其他各类发票甚至假发票虚假抵扣。目前,与旅游业相关的抵扣票据的管理水平还相当不规范甚至于混乱,取得可以扣除的票据相当容易,加之消费者旅游基本跨县市甚至跨省、跨国,发票存根比对几乎不可能。且由于各地地税发票不统一,即使比对,也很难辨认发票的真伪。一些旅游企业为管理和组织经营所发生的自身应负担的费用进入了扣除项目进行了抵扣。如:导游及司机或管理人员所发生的住宿费、交通费、差旅费、企业的业务招待费等计入了扣除项目,进行了抵扣。部分旅游企业扣除项目中的交通费所取得的票据尤其不规范。使得这种票使用失控,各旅行社把这种车票当成调节营业税计税依据的工具,各旅行社把这种车票整本整本地放入扣除项目中,人为调控扣除项目,侵蚀了营业税税基,造成企业虚假亏损,以此偷逃营业税和所得税。这一现象的存在,严重影响旅游行业税收征管。
2.旅行社之间相互虚开发票,虚抵营业收入。根据《营业税暂行条例》的规定,旅游企业接团后转包给其他旅游企业的,以全程旅游费减去付给接团企业的旅游费后的余额为营业额,这也使得旅行社之间通过相互虚开发票,增大转包金额以减少计税营业额。一些合作相对稳定的旅行社之间相互虚开接团费发票甚至直接将空白发票撕下让对方自行开具以供抵扣。
由于部分旅行社财务核算不规范和有意无意违反税法甚至钻税法的空子,加之旅行社之间为争夺旅游市场,一些旅行社推出“零团费、负团费”接团,通过要求导游额外加景点和进店购物得回的回扣来弥补,形成恶性竞争,造成很多旅行社帐面利润很少甚至亏损,实际缴纳的所得税更是少得可怜,这样整个旅行社行业对地方税收的直接贡献比较小。
(二)旅游业和旅行社本身的一些特点给旅行社的税收征管带来一定难度。表现为:
1.旅行社内部的财务制度不健全,收入和费用难以核实。体现在以下方面:
(1)帐务处理不规范。据调查很多旅游企业没有按照财务会计制度进行帐务处理,记帐时所附原始凭证不全。如营业收入没有按取得收入时应开具的旅游业发票的记账联进行收入核算,而是按团单约定做收入;营业成本应以取得的合法原始凭证为依据,而有些旅行社是以与对方签订的结算单为依据入帐,缺乏合法性。记账凭证金额与所附原始凭证金额不符,据企业财会人员自己反映,有些团队人员多,定额发票包括景点门票、餐饮发票、住宿发票等量大,粘贴起来不便,为了省事,挑选几张做个说明就完事。这种现象严重违背会计准则,给税收征管带来了危害。
(2)收入核算不真实。大部分旅行社对单位组织的旅游活动因对方会索要发票报销,尚能在帐上如实反映这部分营业收入,但对自费旅游的个人因很多人没有索取正式发票的习惯,旅行社则以自制收据收取旅游费后未将这部分收入全部入帐,造成营业收入短少。有的旅行社在本地组团到外地旅游,以接团旅行社分游客个人开具的发票交给游客回单位报销,而这部分收入也不纳入组团旅行社核算,组团中赚取的差价另外以现金结算,从而逃避纳税。还有的旅行社对游客在行程中临时增加旅游项目和景点加收的旅游费未入帐反映。另外,旅行社取得的各种奖励收入、景点门票折扣收入、游客购物娱乐等自费消费项目的回扣收入基本上都未入帐核算。
(3)成本费用列支不合规。相当部分旅行社成本费用核算混乱,主要体现为:一是成本费用凭证不全,景点门票等凭证未全部装入会计凭证中;二是以不符合规定的凭证入帐;三是未将与游客签订的旅游合同作为原始凭证的附件装入凭证中,无法核实帐上列支的费用是否是游客旅行过程中的必要支出,与游客的旅游行程是否一致;四是没有按旅游团队分别核算收支而是将各个团队的费用放在一起,难以查实所列支出是否与收入相配比;五是收支核算不同步,特别是接团业务,为游客支付的费用早已在帐上列支,但未与组团社结算收入,造成虚假亏损;六是将个人开支记入公司帐上,由于旅行社基本都是私营企业,为了少纳税,许多老板将自己或家庭及亲朋好友的个人支出如通讯费、交通费、餐饮费、购物费等拿到公司报销,直接侵占了公司利润。
2. 旅游业定价弹性空间大,行业内的企业所得税难以监管作为新兴产业,旅游行业没有公认的利润率,定价弹性空间相当大,这使部分旅游企业利用这一价格弹性,对成本费用进行不实核算。如在结算成本时,把代游客支付的各种交通费、房费、餐费、门票等各项费用,按宾馆饭店和旅游景点打折前的金额予以全额抵扣,将企业自身费用列入替游客支付的费用中,以加大成本。
3. 导游个人收受回扣数额大,个人所得税流失严重。据调查,大部分导游都挂靠在导游公司或旅行社,他们一般都没有基本工资,导游的收入主要是靠额外增加景点和进店购物得回的回扣分成取得。因此,导游带团挣回扣已是公开的、不得已而为之的秘密。但由于对购物和娱乐消费场所的税收控管难以到位,无法掌握回扣支付的真实数据,导致购物回扣等收入被隐瞒,使税务机关无从控管,这也导致旅行社正常业务收入的利润越来越低和导游个人所得税难以征管的原因之一。
4. 大量现金交易为逃税“铺路”。旅游业作为一个新兴的服务行业直接面向消费者,有大量现金交易存在。对一些旅游企业来说,普通发票非但不难取得,而且在进行逃税方面大有用武之地。在旅行社发生成本的各个环节,不开发票的情况随处可见,旅行社不取,商家就不给,商家这么做的目的也很明确:逃税。一部分旅行社的不规范运作,采取现金收付不入帐的手段,不光自身偷税,也造成了运输收入、娱乐业收入、餐饮收入、中介收入等大量收入转为“隐形”,国家税款流失严重。
5. 旅游市场自身管理的不规范,使一些旅游企业长期游离于税收管理之外。一些旅行企业异地设立非独立核算的营业部,为其旅行社招揽零星客源,然后合并组团,营业收入没有单独开票核算,费用不能分割,计税营业额难以确定;而这些营业部基本未办理税务登记,也不申报纳税,造成机构所在地和劳务发生地的地税机关难以控管,存在税收征管空白点。
五、关于对完善旅游业营业税政策和税收征管的对策分析
(一)政策建议:完善现行旅游业营业税税收政策。实践证明旅游业“计税营业额”的政策成了税收流失的黑洞,而征管上又难以找出行之有效的监管办法,所以根本的办法就是改变这一规定。
建议:从根本上取消这一规定,改为按全额征收营业税。营业税本来是一种对营业收入全额征收的流转税,对旅游行业规定了较多的扣除项目实际是差额征税,但一直缺乏必要的监管措施,跟其他的营业税纳税人在税收待遇上有较大的区别,与整个营业税的征收环境不配套,因此,我们认为对旅游行业既要有一定的政策倾斜,也要堵塞漏洞,保障税收收入,建议考虑只规定扣除支付给接团单位的费用,取消《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规定的扣除项目,同时对旅游行业调低适用税率,适用税率设定在2%-3%为宜。
同时,由于旅游业是综合性、劳动密集型的服务型产业,而旅行社只是旅游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并且具有旅游委托代理服务业的性质,建议取消营业税税目“服务业——旅游业”子目,把旅行社归于营业税税目“服务业——代理业”子目征收营业税。
(二)统一旅游业行业税收管理办法。直面旅行社税收征管中存在的问题和漏洞,采取相应的措施和对策,主要体现可操作性。按照旅游业纳税人的不同情况,分别确定其营业税和所得税的征管方式,分类管理:对能按照规定设置帐簿,根据合法、有效凭证记帐,按期编制财务报表,并做到以每一旅游团队为单位分别核算其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和毛利的旅游企业,其应纳营业税可实行查帐征收;对能如实核算营业收入,但达不到核算要求的旅游企业,可按营业收入一定比例(建议为85%)核定扣除项目金额;对财务核算不健全的旅游企业,由地税机关从高核定营业税计税营业额,对开具发票部分的营业收入,根据开票收入定率扣除60%的扣除项目金额,其余额作为营业税计税营业额。如当月开票部分营业收入确定的营业税计税营业额低于或等于核定的营业税计税营业额,则按核定的营业额计算交纳营业税,如当月开票部分营业收入确定的营业税计税营业额高于核定的营业税计税营业额,则按开票部分营业收入确定的营业税计税营业额计算交纳营业税,同时责令限期改正。针对大多数旅行社虚假亏损不缴少缴所得税的问题,规定了查帐征收的条件,并制定最低税负率。
(三)积极引导旅游企业加强和规范财务会计核算。规范的财务会计核算是做好旅行社税收征管的关键。要求各旅行社必须严格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法规和制度进行财务处理和会计核算。根据旅行社的经营特点,特别要强调旅行社一定要做到按团队进行明细核算,一团一结,对团队的旅游去向、交通工具、人数、天数和所发生的费用都必须做到与旅游合同相符,记录明细清晰。为了提高财务核算水平,要求旅游企业必须聘请合格的会计人员,并加强业务培训,提高核算水平,对目前财务核算混乱的企业,要责令其建立健全财务核算制度,限期改正,但不宜片面主张核定征收营业税和所得税。因为这一行业的营业税是实行按营业收入与成本抵扣后的差额计税的,如果实行核定征收,纳税人对餐饮、住宿、交通费等相关支出可能不索取正式发票,这势必对整个大旅游产业链的税收造成流失。对那些目前会计核算达不到规定要求的旅行社,我们要通过从高核定计税营业额或收入额,使其比财务健全实行查帐征收的旅行社承担更重的税负,促使这部分纳税人建立健全账目,完善会计核算,为税收征管提供真实可靠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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