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志们:
这次会议主要是贯彻落实全市跨越式发展工作总结及新三年行动计划动员会议精神,客观总结我区跨越式发展工作,全面部署新三年行动任务,进一步动员全区广大干部群众,认清新形势、把握新机遇、谋求新发展、开创新局面,努力实现我区经济社会发展新跨越。
区委、区政府对召开这次会议非常重视,年初开始,就专门组织有关部门和人员对新一轮跨越式发展进行了认真谋划,区委常委会、区长办公会也都进行了专题研究。刚才,书贤同志代表区委、区政府对三年来的工作进行了总结,对新三年行动计划讲了很好的意见,我都同意,希望大家认真抓好落实。会议还对20xx年跨越式发展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了表彰,借此机会,我也代表区委、人大、政府、政协向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表示祝贺,向全区各条战线为跨越式发展做出积极贡献的同志们,向所有关心支持金水跨越式发展的社会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
下面,就进一步做好新一轮的跨越式发展工作,根据区委常委会研究的意见,我讲三个方面的问题:
一、思想认识问题。要坚持把推进新一轮跨越式发展作为金水发展的一件大事来看待
跨越式发展,是市委、市政府20xx年贯彻胡锦涛总书记视察河南、视察郑州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中原崛起看郑州、增强郑州“六个力”、率先实现跨越式发展等一系列指示要求,积极顺应经济社会发展规律,制定并实施的一项重大发展战略。截止20xx年底,第一轮跨越式发展工作已告一段落,并取得了预期成效。
对跨越式发展取得的成绩,刚才赵区长已做了重点总结,给我感触最深的是我们的地区生产总值08年达到401亿元,比05年净增166亿元;地方财政收入19.06亿元,净增10.37亿元;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153亿元,净增82.6亿元;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26.3亿元,净增13.7亿元。特别是财政收入、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和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三项指标顺利实现“翻番”目标,尤其是财政收入连续三年位居中部六省城区首位。这些都是我们大力推进跨越式发展所取得的巨大成果。
实践充分证明,跨越式发展已不仅仅是贯彻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不仅仅是保持与上级党委、政府决策一致的必然要求;更重要的,它已成为符合我区实际、切实可行的战略选择;成为推动金水优势发挥、加快发展的内在需要。尤其是当前,在宏观形势的复杂变幻下,跨越式发展对于我们基层工作和基层发展而言,其重要性和必要性显得更为突出,已经成为我区发展的一件大事。
(一)从我区当前所处的发展背景来分析,是应对危机、促进转型的大事。自跨越式发展工作开展以来,金水区的跨越式发展工作得到强力推进,跨越式发展阶段目标任务圆满完成,我区经济社会的发展已经提高到了一个新的水平,推进到了一个新的起点。特别是通过近年来的持续快速发展,我区的发展已经步入了一个新的阶段。区委常委会在研究跨越式发展问题的时候,大家总体认为,当前金水的发展已经进入到了三个时期:即利弊交织的非常期、承前启后的拐点期、转型提质的攻坚期。一个非常、一个拐点、一个攻坚,充分表明我区发展已经到了非常关键、非常特殊、非常重要的阶段。
尤其从当前的宏观环境来分析,这场全球性的金融危机对今年的发展的影响已经超过了对去年发展的影响,对城区经济的影响已经超过了对县域经济的影响,对社会投资的影响已经超过了对政府投资的影响。尤其是党中央、国务院为应对危机影响专门提出了“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工作要求,并把“保增长”作为首要的工作任务,各地都把经济发展的速度作为衡量一个地区发展的重要标志。如前段时间省委、省政府召开的经济工作运行电视电话会议,就是把增速的快慢作为排序的唯一标准。因此,在当前的发展背景下,要想落实好中央决策,要想应对好金融危机影响,要想促进转型、保持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我们就必须大发展、快发展。而跨越式发展强调的就是高水平、快速度的发展,正好是应对危机的有效良策。我们只有坚持跨越式发展,才能从危机中找到转机,才能在挑战中把握机遇。
所以,推进新一轮跨越式发展在当前背景下,对于我们应对应对危机,对于我们坚定信心,对于我们加快发展,对于我们凝聚合力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从我区当前面临的发展现状来分析,是增强实力、确保领先的大事。通过前一轮的跨越式发展,虽然我区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都取得了显著成绩,保持了在全市、全省乃至中部城区的领先优势,但我们也必须清醒地认识到,面对日益激烈的区域竞争,面对竞相崛起的发展形势,我们与其他城区相比,存在的产业整体层次不高、集聚能力不强、内部结构不优、发展速度不快等矛盾还很突出,问题还很多,差距还很大,如不继续加快发展,我们存在的问题将不会有效解决,我们的竞争力将逐步削弱,我们的领
在区跨越式发展工作总结暨新三年行动计划动员会议上的讲话第2页
先优势将逐步丧失。FwR816.coM编辑精选
扫盲教育三年行动计划
为深入贯彻《关于进一步加强扫盲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基〔20**〕22号)、《**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扫盲工作的通知》(**教办〔20**〕42号)等文件精神,将扫盲教育纳入常态化工作范畴,通过采取切实可行措施,组织开展多形式的教育培训,全面提高人口素质,深入推进教育现代化建设,特制定《**区扫盲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年~20**年)》。
一、明确目标
开展扫盲教育是培养有文化、懂技术、守法律的社会主义公民的基本要求,是消除贫困和落后,提高人民生活水平、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条件,是一项长期性、持续性工作。扫盲对象为区域常住人口中的文盲人口。1997年,**区实现了基本扫除青壮年文盲的目标,获得全国“两基”先进区称号。20**年,**区制订了《**区进一步加强扫盲教育三年行动计划》(**教〔20**〕99号)。经过三年努力,全区共扫除文盲人口5475人,文盲率从2.68%下降为1.995%。新一轮全区扫盲工作目标是:20**年~20**年计划扫除文盲2**0人。其中,20**年扫盲1200人,20xx年扫盲520人,20**年扫盲440人。至20**年,全区文盲人口率控制在1.6%以下。“**”末,全区文盲率降到1%以下。
二、创新举措
(一)遏制新文盲人口产生。继续做好户籍适龄儿童入学工作,切实加强义务教育阶段学额巩固工作,努力提高适龄儿童入学率、巩固率、毕业率,控制辍学率。进一步做好进城务工人员子女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通过合理规划,积极部署,努力增加公办中小学、外来工子弟小学接收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就读学位,最大限度地减少新文盲产生。
(二)健全扫盲教育工作机制。积极筹措扫盲工作经费,进一步完善奖补机制,对承担扫盲工作任务的学校进行奖补,每年投入20万元作为扫盲教育工作经费,各街道(镇)按不少于50元/人标准予以配套;要将扫盲任务完成情况列入对街道(镇)、学校考核内容,确保扫盲工作保质保量按时完成,并对开展扫盲教育任务完成好、成效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和奖励;牢牢把握“以学技术为切入口,通过学技术带动学文化”这一扫盲教学改革方向,灵活采取多种措施吸引文盲人员参加学习,在省统编教材的基础上,结合文盲人员实际需求,不断改进扫盲的手段和方法;采取集中办班、送教上门、承包教学、子女教父母识字、以测代扫等方式灵活施教,充分发挥学校、农村中小学远程现代化教育设备作用,在教学过程中采用多媒体、肢体语言等方法,增加扫盲学员学习兴趣;根据扫盲对象对生产、生活的基本学习需求,积极探索利用文字、影像、声音、图片等多种途径制定可操作性强的脱盲标准和测试方法。
(三)加强扫盲教育队伍建设。加强对扫盲工作的组织领导、队伍建设、经费安排、计划完成情况以及建档和归档的情况进行督查和指导;将在职在编教师承担扫盲教学任务计入工作量,对超课时的给与一定补助;重点建设好扫盲教育的管理、组织、教学三支队伍,通过组织各级各类培训,提高我区扫盲工作队伍的理论水平和业务素质。
(四)实施文盲人口动态管理。各中小学校和成校要积极联系社区、村居,组织中小学教师和学生,按照“一名学生一个家庭、一名教师一个自然村(社区)、一所学校一个街道(镇)”的分工要求,走村入户,进企入厂,及时登记造册,不断健全与完善文盲人口档案资料。同时,做好动态监控,重点关注流动人员特别是外来务工人员中的文盲人口变动情况。
(五)提升扫盲教育工作实效。要立足于文盲群体,努力为文盲人口提供通俗易学、有助于生产生活且符合成人学习特点和需求的扫盲教育。要将扫盲教育与成人“双证制”教育培训、中职学校社会培训和残障人员教育培训有机结合起来,使脱盲对象掌握1~2门生活或生产技能,努力增强扫盲教育的吸引力和有效性,对考试合格的脱盲学员发放统一编号的脱盲证书。通过“以考代扫”提高扫盲工作效率,对人口普查中登记为文盲但具有一定文化知识的,又无任何文化程度证明的青壮年,可以组织他们直接参加脱盲考试,考试合格视为脱盲;对已经通过培训获得相应职业技术等级证书(或单项技能证书)的,经扫盲教学点学校考核认定合格,可视为脱盲。
三、落实责任
(一)明确职责分工。教育行政部门是扫除文盲工作的主要职能部门,要认真做好扫盲规划、扫盲教学和管理工作,深化扫盲管理队伍、教学队伍和科研队伍建设。要建立分片包干制和校长责任制,全区各中小学、成校要分工负责、密切配合,共同做好扫盲工作。各成校要在控制总量的基础上,根据上报计划数120%以上确定年度工作目标,持之以恒地抓好进度、落实保障,完成扫盲工作任务;各中小学要根据具体实施办法及教师需求计划,做好教师动员工作,积极推荐优秀教师承担授课任务,将授课任务折算成工作量(超课时的给与相应补助),并在年度评先、评优中优先考虑。要充分发挥学校团委、学生会和少先队组织的作用,积极开展“小手牵大手”活动,以团支部、学生社团、班级小组、中队、小队活动等形式,以小学高年级以上中小学生为主体,结合社会实践活动深入家庭、社区、村居开展扫盲活动。
(二)规范实施流程。组织开展扫盲试卷的编制工作;依规、如实填报《**区扫盲测试申请表》、《扫盲教育培训花名册》、《丧失学习能力文盲人口汇总表》、《**区死亡文盲人口汇总表》、《**区新增文盲人口登记表》等各类表格,进一步完善台账资料;继续实施好扫盲工作进展情况每季度一次的报告制度(即1月、4月、7月、10月的15日前);抓好扫盲培训、测试、批卷等各项环节的规范管理,及时将测试时间、人数、地点、监考人员等信息报区教育局备案,并接受抽检;进一步加强脱盲证书管理,各校测试完成后须凭《测试申请单》、《花名册》等材料参加验印。
(三)完善常态化工作机制。区社区教育学院、各成校要将扫盲教育纳入社区建设和社区教育常态化工作范畴,建立定期培训制度,不断加强管理、组织、教学三支队伍的建设;要将扫盲教育与社区教育“千百万”工程、“新**人学习之家”和谐工程建设等品牌打造工程结合起来,与新市民教育、农民教育、老年教育结合起来,与新农村建设、学习型社区建设结合起来,要把学识字与公民教育、道德教育、法纪教育、生活教育、健康教育结合起来;要从促进教育公平,实现教育惠民的高度出发,结合区域实际,认真制定符合片区文盲人群特点的教学计划、教学形式和具体实施办法,有计划组织扫盲对象参加学习。
(四)做好脱盲人员信息更改。各成校要与所在街道(镇)户籍管理部门进行对接,及时将脱盲人员文化程度变更为“小学”。在进行人口普查或其他统计时,学员出示脱盲证书等有关证明的,不再视为文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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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生三年行动计划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紧紧围绕“美丽中国”、“生态文明”及“城镇化”等主题,深入实施
“旅居兴县”战略,按照《**县“十二五”旅游业发展规划》总体要求,突出山水、文化、物产三大资源优势,强化旅游资源整合,促进旅游产品转型升级,推进旅游与相关产业融合,努力将旅游产业发展成为我县经济发展的支柱产业和惠民富民的民生产业,全力打造华东地区重要的乡村休闲养生旅游目的地。
二、发展目标
按照“多业融合,全县一景”、“原真文化,多点集聚”的发展理念,通过项目推进、服务提升、基础配套、体制创新等举措,力争到2015年末,我县乡村休闲养生旅游建设初显成果,基本建成“产业基础稳固、品牌特色鲜明、空间布局合理、产品体系完善、生态环境优美、配套服务优良”的华东地区重要的乡村休闲养生旅游目的地,并成功申报成为省级旅游专项改革试点县、国家级风景名胜区。
产业基础稳固:以我县目前旅游经济发展水平及趋势为依据,力争至2015年,全县旅游接待量超600万人次,旅游人均消费达到600元,实现翻番,旅游总收入超35亿元,实现旅游经济的倍增的目标。
品牌特色鲜明:以生态环境建设为根本,以乡村休闲养生旅游发展为主线,以环大盘山旅游区、东北台地旅游区、云山旅游度假区等核心区块为重点,全力打造“山水**,休闲养生好地方”的旅游品牌形象。全面推进旅游项目精品建设,力争成为全省高品质旅游景区(项目)最多的县市之一。
空间布局合理:综合开发**的山水、物产、文化资源,依托全县交通网络格局,形成一核(安文—云山旅游综合服务接待中心)、两翼(环大盘山旅游区、东北台地旅游区)、三线(皇家茶场、南孔阙里、山祖水源)、多节点(以管头、横路、大皿、榉溪、梓誉、马塘等为重点的旅游村落)的空间发展格局。
产品体系完善:注重旅游产品创新,契合市场需求,紧抓市场脉搏,大力发展乡村休闲、生态避暑度假、民俗文化体验,以及运动康体健身等四大主题旅游产品,同时积极引入自驾车营地、自行车旅游、徒步旅游,以及探索温泉养生、高山滑雪、攀岩、空中滑翔等新型旅游产品,形成类型丰富、内容创新、特色鲜明的旅游产品体系。
生态环境优美:继续坚定不移地推进“国家生态县”建设,严格控制生产、生活污染,切实加强环境保护,使全县的空气质量、环境质量、森林覆盖率等指标均名列全省前茅。
配套服务优良:打造覆盖全县的旅游公共服务体系,实现县域1小时旅游交通圈,通景公路全域覆盖;完善旅游交通服务,促进大众交通和旅游交通的无缝对接;创建智慧旅游系统,推进旅游服务和管理的信息化建设;提升旅游管理及从业人员的业务水平。
三、主要工作任务
(一)规划统领
1.明确总规地位。尽快启动《**县旅游业发展总体规划》(以下简称“旅游总规”)的修编工作,进一步梳理县域旅游资源分布情况,明确旅游产业定位及发展目标,完善旅游项目库,进一步强化旅游总规的统领作用。
2.完善规划体系。以全县旅游总规为指导,在科学策划的基础上,完成《专项改革试点县规划》、《全县休闲观光农业基地规划》、《历史文化名村保护规划》等专项规划的编制工作。
3.强化规划衔接。加强旅游主管部门对全县涉旅项目的前置审核,未经旅游主管部门前置审核备案的涉旅项目不予立项。强化旅游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环境保护规划以及工业、农业、林业、文化、商业等各类相关产业规划的衔接,力求各类规划兼顾旅游业发展的需要。科学整合空间布局,提高资源利用水平,避免重复建设,实现统筹效益最大化。
(二)项目推动
1.整合提升东北台地旅游项目。以管头村为核心,通过乡村绿道,串联横路、马塘、向头、佳村、陈界、廷潭岗、东里、大山头等村落,玉山古茶场、水下孔、十八涡、舞龙峡等景区景点,万苍金土地休闲观光农业园等景观农业,形成我县东北部旅游核心。整合各村落农家乐旅游产品,形成“乌石人家”统一对外营销品牌,逐步树立鲜明的市场形象。
2.推动环大盘山旅游项目建设。以大盘山为核心,积极推进花溪、百杖潭、灵江源森林公园等景区,以及榉溪、大皿等乡村旅游项目建设,大力开发漂流、溯溪等特色水上游乐项目,形成我县南部旅游核心。
3.提高城区商贸旅游功能。利用花溪景区、云山旅游度假区与县城之间的地缘优势,发展影院、酒吧、茶艺休闲、康体养生等旅游产品,丰富城区的夜游项目,拉长旅游产业链;加快西山、新兴街等区块开发,增强娱乐、消费等旅游功能;加强城市综合管理,整治违章停车、占道经营等现象,营造“文明县城”的城市环境;通过洁化、绿化、美化、亮化等手段,提高文溪两岸的景观风貌。
4.加快云山旅游度假区建设。加快度假区基础设施和广天休闲山庄、**养生不夜城、大盘山博物馆、中华养生园等项目建设,加大园塘、黄檀林场招商力度,加快温泉堪探、开发进度,力争三年之后出产品,五年之后树品牌。
5.创新旅游项目。以资源禀赋为基础,市场需求为导向,积极引入及创新旅游项目,重点探索发展云山旅游度假区的温泉养生旅游项目、青梅尖高山避暑项目、皇城湖区块旅游项目和鞍顶山等地高山滑雪、滑草、攀岩类体育旅游项目,以及云山旅游度假区、高二、维新、双溪等地的旅游养老项目。
6.提升现有景区品质。三年内,创建大盘山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大盘山国家地质公园、管头村全国休闲农业示范点;在现有基础上,力争每年新创国家4A级旅游景区1个、3A级旅游景区2个。
7.发展精品乡村旅游。以管头、横路、大皿、榉溪、梓誉、马塘等村为重点,发展精品乡村旅游。其中①管头与横路村主要通过农家乐产品的转型升级,积极发展精品乡村民宿、青年旅社、银发公寓等多层次乡村度假项目;②大皿村以明清古建筑以及丰富的民俗活动为核心,重点整治村落环境,完善旅游服务要素,打造“江南小凤凰”;③榉溪村以孔氏家庙为核心,开发以耕读文化为主线的乡村旅游项目;④梓誉村以宗族文化为核心,开发体验型乡村旅游项目;⑤马塘村以玉山古茶场为依托,开发茶文化旅游项目。加大其它19个历史文化村落保护力度,使历史文化村落成为今后乡村休闲养生旅游发展的重要节点。
(三)产业融合
1.旅游与农业的融合。充分利用我县茶叶、中药材、食用菌、水果、蚕桑、高山蔬菜等特色农业基地及高山梯田风光,通过景观营造、设施配套、线路整合等手段,使其成为集产业观光、科普认知、农耕体验、摄影写生、旅游休闲、采摘购物等功能于一体的综合性农业生产基地。同时积极探索家庭式的主题农场项目建设,创新农业旅游发展与运作模式。
2.旅游与林业的融合。通过全县的绿化、美化,加强不同季节花卉及色叶树种的种植,实现森林景观与人文景观有机结合,提高县域空间的景观效果,改善城市及村镇生态环境,促进城市、村镇、居民与自然的和谐共存,推进全县生态文明建设。
3.旅游与商贸的融合。结合旧城区改造、云山旅游度假区与新城区开发建设及尖山、双峰等城镇发展,加强旅游与城镇第三产业的融合,逐步打造集旅游商贸于一体的特色街区,提升城镇商贸旅游的比重与品质,大力发展城镇商贸旅游,发挥“旅游小镇”集散功能,集聚消费人气。
4.旅游与文化体育产业的融合。充分利用我县丰富的民俗文化资源,将玉山的赶茶场、高二的七夕节、深泽与双峰的炼火、万苍的谷将山庙会、盘峰的祭孔大典等非物质文化遗产转化成旅游项目,积极开发民俗文化节庆活动,推动“民俗文化旅游集聚区”建设。依托我县与横店影视城的地缘优势,积极接受其产业辐射,利用我县境内梓誉、大皿、榉溪、横路等原生态的村落环境及景观风貌,积极发展影视创作、书画创作等文创产业,推进文化旅游发展。凭借我县空气清新、水质纯净、环境优美,适合户外运动的优势,加强旅游与体育的融合,培育发展滑雪、滑草、山地自行车等户外康体运动旅游项目,与我县传统的山水观光旅游项目形成互补。
(四)设施配套
1.完善交通网络体系。加快县内交通网络建设,加强与周边县市交通对接,积极推进形成“四纵三横十六连”的区域骨干交通网络。完善城乡公共交通服务,开通**至主要客源地的旅游专线。三年内完成磐新线窈万段、42省道一期、40省道三期等公路建设,争取开工建设杭绍台高速公路。完善各景区、乡村旅游点的道路交通指示系统,健全旅游交通服务体系,加强公共交通和旅游交通的对接。建设县旅游集散中心和尖山旅游集散中心。启动东北台地玉山、尖山、万苍等地的田园休闲绿道建设,依托沿途的特色乡村、景区景点以及工农业生产旅游点设置服务驿站,为“骑友”和“驴友”提供配套服务。
2.提升住宿档次及特色。以“鼓励发展特色主题酒店,大力发展经济型快捷酒店,合理发展高星级酒店,提升发展社会及乡村旅店”为原则,实现旅游住宿接待设施多元化发展。重点提升以管头为代表的乡村民宿品质。支持城市商务酒店、度假酒店/度假村、主题特色酒店、经济型连锁酒店、青年旅社、汽车旅馆、露营地、民宿(家庭旅馆、农家乐)等旅游接待设施的建设,提高旅游住宿级配水平。创建1家四星级酒店、1家主题特色酒店、4家三星级酒店。
3.打造地方餐饮特色。培育一批“名店”和“老字号”餐饮品牌企业,挖掘具有浓郁地方特色的风味小吃和美食佳肴;推出特色菜肴系列,如绿色有机餐饮系列、中医药养生药膳系列、有机茶养生宴系列;培育城镇特色餐饮街区;积极举办美食节庆活动。
4.提高旅行社经营水平。规范全县旅行社运营机制,鼓励现有旅行社的兼并、重组,培育旅行社龙头企业。三年内争创四星级、三星级旅行社各1家。通过加强培训、强化管理等方式提升全县导游总体水平。
5.增加旅游购物比重。促进农特产品、工业品转化为旅游商品,大力挖掘和开发旅游纪念品和工艺品;重点培育6家以上集基地、收购、加工、包装、销售为一体的旅游商品龙头企业;以“浙八味”特产市场为依托,通过线路组合、设施完善、规范管理等举措,建立以中医药保健品为主体,包含茶叶、菌菇、果蔬等物产的旅游购物基地;加快城区、云山商业街区和综合性旅游购物商场建设。
6.丰富休闲娱乐业态。以云山旅游度假区为依托,新建高品位休闲养生街区,开发中药熏蒸馆、药浴馆、药膳馆、中医针灸馆、推拿馆等中医药养生保健项目,使之成为**高档养生休闲中心。整合创新民间传统文化节目,建立一支专业的旅游演艺队伍,打造一台特色鲜明的旅游演艺产品。
7.构建智慧旅游体系。建立涵盖县旅游局、旅游企业、旅游行业协会及乡村旅游点的网站体系,健全旅游咨询、信息发布、在线预订、行业管理等功能,构建**旅游服务信息数据库;以花溪、百杖潭景区为试点,推行智慧旅游景区建设,加快推进电子语音导游讲解系统建设;充分依托高速服务区、各主要景区、乡村旅游经营点等设置二维码信息咨询体系。
(五)营销服务
1.拓宽营销渠道。整合县域旅游相关营销资源,积极与周边县市区合作,提升联合推介、市场营销机制,实现渠道共享、客源互送。加强与杭、甬、温、台及沪、苏等主要客源地旅行社、旅游中介机构的沟通协作,鼓励本地旅行社积极开拓地接业务,并建立长效合作机制。积极与知名旅游电子商务运营商建立合作关系,构建旅游电子商务营销网络。
2.组建县旅游形象推广中心。由涉旅企业、政府共同出资,组建县旅游形象推广中心,负责全县的旅游景区、宾馆饭店、重点旅游村落、农业观光基地、休闲山庄等的统一营销、包装、推广,实现全县旅游营销一盘棋运作。提高**旅游品牌意识,加强旅游品牌商标注册。
3.创新营销方式。制作**旅游形象片,构建**旅游主题形象体系,在杭州、上海、苏南等主要客源市场的主流媒体进行播放。鼓励各旅游景区拍摄微电影,在本景区网站、全国知名旅游网站及门户网站上播放。积极鼓励旅游企业开展微博、微信营销。
4.提升服务水平。提高现有景区、旅行社、宾馆、饭店、旅游购物市场等的服务标准,提升我县旅游服务总体水平。增加与旅游类院校合作,加强各层次、各类型旅游人才的培训与引进。建设旅游诚信体系,深入开展旅游消费场所推荐活动,建立旅游行业协会组织和监管机制。
(六)管理统筹
1.构建大旅游管理体制。成立由县政府主要领导任主任,分管领导任常务副主任,县相关部门为成员单位的**县旅游发展委员会(简称“旅委会”),负责统筹、协调等工作,全面形成政府主导、部门配合的工作机制,旅委会下设办公室(设在县旅游局)。同时成立**县旅游协会,强化行业监督与自律。
2.启动旅游综合改革试点。整合利用行政资源,努力使我县进入浙江省旅游综合改革试点“1+6+X”行列,申报成为全省旅游专项改革试点县之一。
3.成立县旅游发展投资集团。整合全县涉旅资产,组建县旅游发展投资集团,为我县旅游发展提供投融资和创业平台,为我县旅游集约化经营和科学管理创造条件。
四、保障措施
(一)优化政策措施
整合美丽乡村建设资金、旅游发展资金等专项资金,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金融资本和工商资本积极参与投资旅游开发项目,积极鼓励农户参与旅游创业,县财政每年安排专项资金用于全县旅游的营销宣传等,有效保障乡村休闲养生旅游发展过程中的资金需求。
(二)纳入年度考核
落实各个项目的工作责任分解(见附件),确定年度工作计划,纳入县委、县政府对乡镇、部门的绩效考核体系。由旅委会办公室制定具体的评价办法、考核机制和阶段性工作目标,及时把握工作导向。建立乡村休闲养生旅游发展联席会议机制,定期研究推进工作,及时破解工作推进中的困难和问题,加大工作推进力度。
(三)营造工作氛围
充分认识我县乡村休闲养生旅游发展工作的重要意义,通过各种宣传载体使我县社会各界进一步了解建设乡村休闲养生旅游目的地的意义、任务和进程,提高全社会的关注度和参与度,形成各方齐心协力抓旅游、促发展的良好工作氛围。
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
为巩固第一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成果,进一步加快学前教育发展,解决“入园难”问题,根据《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实施第二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的意见〉》(教基二〔**〕9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针,继续深化体制机制改革与创新,完善学前教育管理体制,健全和完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促进学前教育可持续、均衡、协调发展,推进教育公平,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学前教育的多元需求。坚持以幼儿发展为本,提高学前教育保教水平,切实保障幼儿身心健康、快乐成长。
二、发展目标
(一)总体目标
将学前教育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按照在农村每8000居民、城镇社区每4000-5000居民建设一所标准化幼儿园的要求科学规划布局全县幼儿园。突出学前教育的公益性、普惠性,加大公共财政对学前教育的投入,逐步建立起以公共财政投入为主的农村学前教育成本分担机制,逐步建成以公办园和普惠民办园为主体的学前教育服务网络。到**年,每个乡镇(街道)有1所公办中心幼儿园,举办适量的责任区、大村、联村幼儿园,有条件的村小开办幼儿班,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所数占全县幼儿园总数80%以上,公办幼儿园在园幼儿占全县在园幼儿总数的50%以上;幼儿园办园水平和保教质量显著提高,全县建成1所以上省级示范性幼儿园、4所以上市级示范性公办幼儿园,全县学前一年教育率达到98%以上,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75%以上。
(二)年度目标
1.**年度目标:完成8所公办幼儿园建设任务,其中新建桐木漯、荒塘、棉花坪等3所少数民族乡中心幼儿园;新建仁和镇李家铺责任区、水市镇梅岗责任区、湾井镇下灌责任区、九疑山乡鲁观责任区、鲤溪镇柏万城责任区等5所责任区幼儿园。
2.20xx年度目标:完成11所公办幼儿园建设任务,其中新建舜陵街道公办幼儿园1所;新建冷水镇、保安镇、天堂镇等3所乡镇中心幼儿园;新建中和镇新开责任区、禾亭镇琵琶责任区、太平镇岭头源责任区、冷水镇上宜责任区、湾井镇湾井责任区、保安镇中心铺责任区等6所责任区幼儿园;新建、改建扩建1所村级公办幼儿园。农村2所公办幼儿园创建成市示范性幼儿园。
3.**年度目标:完成9所公办幼儿园建设任务,其中在桐山、文庙街道各新建1所公办幼儿园;新建九疑山乡中心幼儿园1所;新建冷水镇东城责任区、云潭责任区,太平镇下坠责任区,九疑山乡麦地责任区等4所责任区幼儿园;新建、改扩建2所村级公办幼儿园。县机关幼儿园创建成省示范性幼儿园,农村2所公办幼儿园创建成市示范性幼儿园。
三、具体措施
(一)加快发展公办幼儿园,扩大学前教育资源
1.启动城区公办示范性幼儿园建设工程。县城社区公办幼儿园按照6班至12班的规模建设,以县财政投入为主,积极向省、市争取资金支持。通过补助办园经费等方式,鼓励支持企事业单位、街道利用国有和集体资产举办幼儿园;充分利用中小学布局调整后的富余教育资源和其他公共资源举办学前教育机构。
2.实施乡镇责任区公办幼儿园建设工程。按规划独立新建公办责任区幼儿园。乡镇责任区幼儿园建设资金以县财政投入为主,由县、乡镇人民政府共同承担,管理方式参照乡镇中小学校办法落实独立法人地位,按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乡镇人民政府要优先保障当地责任区幼儿园建设用地,可以充分利用人口相对集中、交通比较便利、环境适宜办学的责任区内的原供销社、粮站、畜牧站等闲置资源,并充分利用中小学布局调整后富余的校舍设施、教育器材及教师等资源。
3.实施农村村级公办幼儿园建设工程。着力扩大农村学前教育资源,举办适量的大村、联村幼儿园,有条件的村小开办幼儿班,重点解决好连片特困村、少数民族地区、留守儿童集中村学前教育资源短缺问题。努力实现就近入园、方便入园。各乡镇、街道要按照农村幼儿园办园基本标准和建设规划,优选区域,合理布点,推进公办村级标准化幼儿园建设。公办村级幼儿园建设资金以县为主,由县、乡、村共同承担,按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由本责任区的公办幼儿园管理。
4.加强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和管理。从20xx年起,县城、乡镇在新城开发、新建住宅区时,凡住宅小区人口5000人以上的,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规划建设好6个班以上的幼儿园。县国土部门优先保障幼儿园建设用地,将明确配套幼儿园的规划建设作为土地出让的前置条件;未按规定安排配套幼儿园建设的小区,不得批准建设规划;对改变性质和用途的,要限期整改,不能限期整改到位的,责令停工,将开发商列入不良信用记录,并在市县主流媒体通报,不予办理工程验收等相关手续。新建小区配套幼儿园与小区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不具备配套幼儿园建设条件的城市住宅小区,开发商应向县政府上缴幼儿园异地建设经费,由县政府根据全县幼儿园建设总体统筹安排,用于幼儿园新建或改建、扩建项目。城区小区配套幼儿园作为公共教育资源,产权国有,由县教育局统一管理使用。
(二)加强学前教育管理,全面提高保教质量
1.坚持科学保教,促进幼儿身心健康发展。加强幼儿园保育教育指导。根据幼儿园数量和布局,划分学前教育教研指导责任区,安排由各督学兼任专职教研员,定期对幼儿园进行业务指导。完善区域教研和园本教研制度,充分发挥城市优质幼儿园和农村乡镇中心幼儿园的辐射带动作用,及时解决教师在教育实践中的困惑和问题。构建幼儿园保教质量评估体系,建立科学导向,着重加强对师资配备、教育过程和管理水平等方面的评估;积极推进学前教育改革,遵循幼儿身心发展规律,面向全体幼儿,关注个体差异,坚持以游戏为基本活动,保教结合,寓教于乐,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促进幼儿健康快乐成长;要注重幼儿安全和习惯养成教育;加强对幼儿园教材、教师指导用书、幼儿图书和玩具、教具的配备与选用指导;健全学前教育教研指导网络,引领和倡导各类幼儿园积极开展课题研究与园本教研活动,满足幼儿健康、全面发展的需要;把幼儿园教育和家庭教育紧密结合,重视对家长科学育儿知识的培训和普及,共同为幼儿的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环境;坚持小学一年级“零起点”教学,采取有效措施坚决制止幼儿教育“小学化”现象,严禁各级各类幼儿园提前教授小学教育内容。
2.健全幼儿园监管体系,提升办园水平。要加强对幼儿园的监管,县政府履行主体责任,有关部门按职能履行职责,建立健全日常管理和随机抽查制度。县教育局要充实管理力量,落实幼儿园年检制度,加强对幼儿园办园资质、教师资格、办园行为、收费等的监管,建立幼儿园信息公示制度,及时发布幼儿园基本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要加强学前教育专项督导,每年要定期对全县幼儿园的建设和管理情况进行督查,并向社会公布结果。县卫生部门要切实把幼儿园的卫生保健工作作为公共卫生服务的重要内容,加强监督和指导,落实儿童保健、疾病预防控制、卫生监督执法等工作。县公安、质检、安全生产监管、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根据职能分工,加强对幼儿园的监督指导。幼儿园要建立健全定期自查自纠制度和家长委员会制度,对卫生、消防、园舍等方面的安全隐患及时发现并消除,对事关幼儿和家长切身利益的事项应充分征求家长委员会的意见。
3.加强幼儿园安全管理,规范办园行为。幼儿园要高度重视幼儿园安全保障工作,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责任制,加强安全设施建设,配备保安人员,落实各项措施,严防事故发生。县交通、运管、防疫等相关职能部门要按照职能分工,建立全覆盖的幼儿园安全防护体系,加强对安全工作的监管与指导;幼儿园用车要纳入全县中小学校校车管理范围,规范管理。幼儿园所在街道、乡镇和村民委员会要共同做好幼儿园安全管理工作。规范幼儿园收费管理。县物价、财政、教育等部门要依据《湖南省幼儿教育收费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结合我县城乡经济发展水平、办园成本和居民承受能力等情况,按照非义务教育阶段家庭合理分担教育成本的原则,依据幼儿园等级确定全县公办幼儿园、学前班收费标准和管理办法。实行收费公示制度,接受社会监督,坚决查处各种乱收费的行为。
(三)加强队伍建设,提高学前教育师资整体素质
1.足额配备幼儿教师,扩大幼教师资来源。县编制部门要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幼儿园教职工配备标准(暂行)〉的通知》(教发〔20xx〕1号)有关规定,核定教职工编制。要在三年内通过多种方式配齐配足学前教育机构教职工,满足学前教育正常教育教学的需要。对四个少数民族乡中心幼儿园和村级公办幼儿园教师配备要采取倾斜政策,列入事业单位编制。要健全幼儿教师、园长资格准入制度,严把入口关,多渠道扩大幼教师资来源。建立完善学前教育师范生免费教育制度,为农村幼儿园培养一批学前教育专业专科层次教师;适当聘任优秀的幼儿园退休教师,到教师资源短缺的农村学校任教或开展巡回支教;县教育局要做好乡镇中心校和责任区中学富余教师的分流工作,选择适合从事学前教育工作的教师经专门培训后转岗从事学前教育工作或后勤工作,其身份和待遇依法予以保障;引导具备相应资格的非幼教专业大中专毕业生,经专门培训取得幼儿教师资格证后担任幼儿教师;建立满足不同层次和需求的培训体系,**年底前完成对幼儿园园长和教师的全员专业培训。
2.依法保障和提高幼儿教师的地位与待遇。要完善落实公办幼儿教师的工资保障、专业技术职称(职务)评聘机制等政策。完善公办幼儿教师工资福利待遇保障机制,落实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通过生均财政拨款、专项补助等方式,支持解决好公办园非在编教师、农村集体办幼儿园教师工资待遇问题,逐步实现同工同酬。引导和监督民办园依法保障教师工资待遇,足额足项为教师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在边远山区工作的公办幼儿教师按政策享受边远教师特殊津贴。公办幼儿教师在评优评先、进修培训、职称评聘、福利待遇方面与公办中小学教师一视同仁。
(四)健全学前教育投入体制,多渠道加大学前教育投入
1.坚持以财政性投入为主。县财政要将学前教育经费列入年度预算,新增教育经费要向学前教育倾斜,根据需要每年安排20万元财政性资金作为幼儿教育工作专项经费。教育费附加和其他地方教育费附加中用于学前教育的比例应不低于10%。财政部门要在财政性教育经费预算中专项列支学前教育经费,财政性学前教育经费占同级财政性教育经费中的比例要逐年提高,到**年达到6%以上。确定公办幼儿园每期按生均200元的公用经费或参照义务教育生均公用经费财政性拨款标准拨付。县财政要把公办幼儿园购买幼教玩具资金列入预算,保证幼儿游戏够用。
2.积极扶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落实用地、减免税费等优惠政策,多种方式吸引社会力量办园。凡投入100万以上新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县政府按5-10%予以税费减免。根据普惠性资源布局和幼儿入园需求,认定一批普惠性民办园,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减免租金、派驻公办教师、培训教师等方式,支持民办园提供普惠性服务,参照公办园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对普惠性民办园给予适当补贴。出台并完善认定和扶持普惠性民办园实施办法,对扶持对象、认定程序、成本核算、收费管理、日常监管、财务审计、奖补政策和退出机制等作出具体规定。鼓励民办园提供多形式、多层次的学前教育服务,满足家长不同需求。
3.建立学前教育资助制度。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接受公办学前教育。完善学前教育培养成本分担机制,合理确定家庭分担学前教育成本的比例。
(五)完善工作机制,加强组织领导
1.增强责任意识,切实履行政府职责。落实县政府牵头、有关部门参与的公办学前教育联席会议制度,每年召开1至2次联席会议,通报公办学前教育工作情况,研究学前教育发展政策,协调解决学前教育事业发展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县有关部门、街道办事处和乡镇人民政府要加强对公办学前教育的统筹协调,把发展公办学前教育纳入城镇、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规划和社会公共服务体系,建立以县为主、分级管理、部门分工合作的公办学前教育管理体制。建立督导评估机制。将公办学前教育改革与发展纳入县政府落实教育责任考核的重要内容。各乡镇人民政府建立相应的考核机制,确保各项任务的落实。
2.完善管理机制,加强部门协作。健全教育部门主管、有关职能部门分工负责的学前教育工作机制,形成推动学前教育发展的合力。县教育局要完善政策,制定标准,加强学前教育的监督管理和科学指导。县发改委要把学前教育纳入全县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支持幼儿园建设发展。县财政局要加大投入。县编委办要结合实际合理确定公办幼儿园教职工编制。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要制定幼儿园教职工的人事(劳动)、工资待遇、社会保障和技术职称(职务)评聘政策。县住建局、国土局要落实城镇小区和新农村配套幼儿园的规划、用地。县物价、财政、教育部门要根据职责分工,加强幼儿园收费管理。县综治、公安、安监等部门要加强对幼儿园安全工作的监督指导,整治、净化周边环境。县卫生局要加强对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的监督指导。县妇联、残联等单位要积极开展对家庭教育、残疾儿童早期教育的宣传指导。充分发挥城市社区居委会和农村村民自治组织的作用,建立社区和家长参与与幼儿园管理和监督的机制。
3.建立健全表彰奖励和责任追究制度。县政府将行动计划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纳入各乡镇、街道年度考核指标,每年对各乡镇实施学前教育三年计划进行专项督查。各乡镇、街道也要制定相应的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县政府设立学前教育先进单位奖、幼儿园建设成就奖,奖励学前教育改革发展成绩显著和单项工作成绩突出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个人。对不承担责任,将学前教育推向市场,“入园难”“入园贵”问题得不到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乡镇(街道),要追究其主要领导的责任。
4.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全县各乡镇、街道及有关部门要认真学习贯彻《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实施第二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的意见〉》(教基二〔**〕9号)和本行动计划精神,充分利用报刊、网络、电视等媒体广泛宣传公办学前教育发展的方针政策,树立学前教育发展的先进典型,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学前教育的良好氛围,促进我县学前教育科学发展、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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