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方案

博观而约取,厚积而薄发。为了保证下一个阶段工作质量,我们要为此安排好一份独特的方案。方案中体现了实现目标的正确途径。你知道方案的写作格式吗?下面是小编为你精心整理的“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方案”,希望能对你有所帮助,请收藏。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仙桃市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项目工作方案》的文件精神,争取上级主管部门对农村教育的扶持倾斜力度,深入实施项目带动战略,通过组织实施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工程、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工程、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学校办学条件标准化建设工程等,着力改善学校办学条件,加强师资队伍建设,促进我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工作安排

(一)学校建设改造

现状分析:

我校于20XX年建设完工,当时缺乏资金,建筑水平低下,时间久远,未能修缮。到目前为止,部分功能用房,辅助用房破坏严重,设施设备极其缺乏,已严重影响到学生和教师的正常教育教学秩序。配电房已丧失供电功能,教学楼、学生宿舍楼设施残缺,厕所已无法使用,运动场周围水沟存在安全隐患,草坪与学校布局极不协调,各种设施设备不尽完善。

第一期(20XX年)

1、彻底消危:

①、配电房。瓦面破损,椽檩腐朽,墙体倾斜,设施存旧,需改建危房资金4万元,配制室内设备1万元,计5万元。

②、学校围墙。计10万元。

2、全面翻新:

学生宿舍楼。宿舍楼阳台下陷,门窗残缺,墙面斑驳,围栏缺损,地面不平,设施差,供水条件设备差,布局不当,需翻新资金30万元。

3、迅速新建:

新建冲水式厕所,需新建资金20万元,设置配置5万元,计25万元。

新建校园文化广场,需资金5万元。

4、添置设施:

①、完善学校澡堂设施,需资金10万元。

②、完善技术装备。按高标准的要求配齐80%的仪器、设备和图书。

③、添置体育器材。严格按国家规定标准,基本完善所有设施和器械配备。

④、学生餐桌。需购置学生餐桌120套,资金5万元。

⑤、学生住宿用床。需购置铁床500套,资金10万元。

⑥、翻新七年级学生课桌。

第二期(20XX年)

1、翻新学校主教学楼。

2、改造建设标准化实验室。

3、完善学校主校道硬化,并将校门西移需建设资金10万元。

4、完善多媒体教室的配备建设。

5、建设网络教室,实行班班通。

6、翻新八年级学生课桌。

第三期(20XX年)

1、高标准建设全封闭式运动场,完成塑胶跑道建设。

2、添置体育器材。严格按照国家标准100%完善所有设施和所有器材配套。

3、完善技术装备。按高标准的要求配齐所有仪器、设备和图书。

4、建好电子阅览室。

5、翻新九年级学生课桌。

6、学校水网改造。资金8万元。

7、游泳池配套设施。资金10万。

(二)教师队伍建设

1、现状摸底

我校现有在职在岗教师65人,其中35岁以内的教师有30人,占46.2%,36-44岁的教师有10人,占15.4%,45岁以上的教师有25人,占38.5%,现有本科文凭的教师9人,大专学历教师38人,中专学历教师17人,厨师1人,具有高级职称教师3人,中级职称教师33人,初级职称教师29人。

2、转岗培训

根据市教育局教师与学生1:17的人员编制数的要求,我校教师人员编制数目前已经超编,但实际上由于我校教师人员配制复杂,有二三十名教师是通过民转公、直转等形式进入我校任教,有极少数教师由于能力水平和身休状况诸多方面的原因,只能安置在后勤岗就业或在家休息。目前,我校在一些小科如地理、生物、历史、政治这几科上就缺乏能胜任这些学科的专职教师,音美教师也偏少,鉴于这种情况,我们积极鼓励部分教师进行转岗,确保我校教育教学的顺利进行,另外,我们还定期地输送教师到农村小学进行支教,用以缓解我校教师暂时超编现象。

3、教师培训提高建议

⑴、利用休息时间,对教师进行计算机培训,以此推动多媒体教学

⑵、鼓励教师外出参观学习,提高教育教学能力。

⑶、订阅教师学习资料,认真学习,写自学心得,提高教师教学能力。

⑷、规范教学行为,学课标,学教育方针,充实自我,不断提高。

⑸、开展教研活动,学新的教学理念及方法,提高课堂教学效率。

(三)、素质教育推进方案

1、现状分析

①、基本按国家规定开设课程,但三级课程不能完全开齐,其一,在以分数为标准选拔人才的今天,还是没能脱离应试教育的框框,其二,由于没有很好的师资力量,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的开设的不全,校本教材有些是东拼西凑的内容,实用性不强,因此,有些课时用来学习中考科目。其三,开设校本课程,没有象样的实践基地,在我们乡镇上这些课程,学生家长也不理解,认为这是不务正业。

②、关心留守学生的健康成长一直是我校工作的重中之重,我校现有学生706人,其中留守学生就达560人,留守学生父母不在身边,他们的生活方式,思维方式与其他学生不尽相同,他们大多数由他们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抚养,由于情感溺爱和知识缺乏、引导不得法,隔代教育造成了许多孩子不能健康成长,他们表现在:

A、学习较差,一方面,打工父母对子女总体期待过低,缺乏硬性约束,将孩子的学业定位在完成九年义务教育上,将孩子的前途定位在外出打工上。另一方面,监护人对留守学生学习介入少。他们年龄大,身体差,文化不高,不但在学习上无法正确辅导,而且监护人与留守学生思想观念差异大,有明显的代沟,加之还要承担家务劳动和田间农活,根本没时间和精力关注孩子的学习。

B、性格缺陷。在外打工,他们的父母回来一次不容易,平时与父母沟通又少,缺乏教育,在校严,在家松,形成强烈反差,性格养成为任性,没有耐心,不愿与人有效沟通。逐步形成了畸形心理。

C、行为偏差。由于缺乏管束,他们的自律能力很弱,纪律散漫,不遵守规章制度,常有迟到、旷课、逃学、抽烟喝酒、上网吧和游戏厅,占染很多不良习气。

D、价值扭曲。打工经济的蓬勃发展,使农村生活条件明显改善,部分打式者急切致富的心态迅速膨胀,平时对子女的伦理道德教育、法制教育关注较少,特别部分父母们长期在外,因无法照顾孩子产生负疚感,于是采取“物质+放任”的方式在进行补偿,使得留守孩子拥有零花钱的数量增加,使用自由度提高,极易形成孩子功利主义价值观和享乐主义人生观,养成好逸恶劳、奢侈浪费、乱花钱、摆阔气的陋习,并直接导致“读书无用论”、“拜金主义”等错误思想抬头。据调查,部分留守孩子产生了厌学情绪,认为读书无用,自己父母也没读什么书,同样天南地北挣钱,部分学生开始把人生发展方向定位为打工挣钱,热衷于吃喝玩乐,在学习中往往缺乏进取心和刻苦钻研精神,得过且过,不求上进,成绩普遍较差。

③、教师年龄普遍老化,青年教师少。我校教师平均年龄是43岁,近5年来没有再进青年教师,相反部分骨干教师调的调,走的走,教师结构不是很合理。部分学科集中,有些专业却不够。

④、教师业务能力还不是很强,很多教师是民转公调进我校的,他们大多是中师文凭,没有初中教师任职资格,有些教师根本不能胜任初中教学任务,更有甚者无法驾驭课堂,他们上课时,有的学生更是视无忌惮,课堂上乱成一窝粥。他们上课比不上课更糟,在很大程度上制约着学校教学水平的提高。加大教师培训迫在眉睫,有部分教师通过自修与函授学习,提高自身业务素质。学校也组织教师在暑假期间到市学习,另外,学校也对教师进行自培,如:信息技术的运用,如何利用多媒体开展教学活动,如何制作课件,如何做好听评课,如何写教育案例,如何写教学反思等。如外派学习或参加外县市的教研活动时,由于学校资金有限,不能每次都能派人参与,只能在限范围内参与。因此,学校教师会失去学习先进教学理念的时机。

⑤、课堂教学形式比较单一,传统的一支粉笔一本书一张嘴的教学模式仍然占主动时,有相互抢占的现象,不够用)。青年教师有时还能利用多媒体进行教学,但中、老年教师几乎很少使用多媒体。

⑥、对学生的评价机制仍以分数为主,仍然在应试教育的模式下操作。受应试教育的强烈影响,以分定优,以分定校仍是学生被选秀的标准。因此,还没有合理的评价机制来全面评估学生综合素质。

2、目标与任务

学校面向教育和社会实际,主动适应新课程改革和社会发展的需要,树立以学生长远发展这为主的思想,在解决教与学、教与研、学与用的矛盾时,树立以鼓励改革创新为主的思想,面向全体学生,全员育人,以学生发展为本,使学生学会做人,学会学习,学会生活,学会创造,学会审美,学会健身,达到实施素质教育的目的。

3、主要措施

①、落实课程计划,全面贯彻教育方针

增强法规意识,坚持按课程计划开课,按教学大纲教学,坚决克服教育教学活动中的随意性。学校不得自作主张,任意增加课时,挤占其他课程或延长学生的在校活动时间。

②、坚持课堂教学改革,全面提高教学质量

加强教学常规管理,加强教学过程管理,确保课堂教学效率的提高,突出学生的主体地位,杜绝填鸭式教学,培养学生独立思考、独立获取知识的能力。不断改进教学方法,教学手段,培养学生的学习兴趣。

③、优化教育教学设施,实现教学手段现代化。

想办法筹措资金购买教学设备和建造教学环境,充分利用各种现代化教学设施,提高教学效率,丰富教学内容,为全面提高学生素质服务。

④、注重养成教育,教育学生学会做人。

通过学校与学校之间,家庭与学校之间,社会与学校之间的沟通与教育,加强学生行为规范教育、孝雅教育、心理教育,及爱国主义教育。全面提高学生的人文情智。

⑤、大力开展教研活动,全面提高育人水平。

多开展教研活动,包括市外市内及校内的各种活动。丰富课堂教学手段,丰富课堂实录,丰富新的教学理念,践行教学实际,逐渐提高教学能力。

⑥、大力加强教师师德建设,培养敬业上进的教师队伍。

深入学习教师新的《职业道德规范》、《教师法》、《八荣八耻》。提高政治素质,树立敬业爱岗,爱生爱校的职业新风尚。

⑦、抓好教师的继续教育,提高教师的学历层次和业务水平。

抓好青年教师的培养教育工作,尽可能满足教师外出培训的要求。多引进,再实践,再消化,再内化,达到学以致用。

⑧、加强绩效考核力度,提高教师工作积极性。

制定相关教学考绩考评细则、教研成果考评细则,师德考评细则、教师考勤考评细则,规范管理,公平操作,严格实行绩效管理,提高教师工作积极性。

⑨、建立建全学生评价机制,不以分数论英雄。

合理评价学生的好与差,要多方面考核,要从德智体美劳五方面来权衡,不要单方面来评价。要注重学生的个性与特长培养。

三、工作专班

市教育局指导工作领导、市教科研副院长:秦和平

中心学校校长:谢进军

组长:颜永华

成员:魏军金义新熊帮清李加军

F132.com延伸阅读

义务教育工作方案


义务教育工作方案

各中小学:

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是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关乎教育公平、关乎每一个家庭,也是我区实现教育现代化的重要基础。根据《xxxx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xxxx省教育厅关于对县级政府开展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的通知》(浙教督室〔xxxx〕2号),特制订本创建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教育科学和谐发展理念,维护教育公平,提高教育质量,深入推进县区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进一步强化我区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地位。督促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依法履行义务教育职责,确保适龄儿童公平接受良好的义务教育,实现我区义务教育的均衡、公平、优质发展。

二、创建目标

以建立学校均衡发展机制为重点,以提高我区教育优质、均衡为目的,通过xxxx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创建,高水平、高质量地发展我区义务教育,为我区在“xxxx”期间创建“xxxx省教育现代化区”打好扎实的基础。

三、实施步骤

1.第一阶段:初查阶段。(xxxx年12月1日--xxxx年12月15日)

要求:①相关科室根据标准进行自查,主要是明确差距、提出建议。

②召开第一次协调会议(12月初),研究自查过程

中须协调解决的问题。

2.第二阶段:自评、整改阶段。(xxxx年12月16日--xxxx年1月5日)

要求:①各科室及学校根据差距按相关指标要求进行整改。

②收集基础档案材料。

③填写相关工作用表。

④各科室起草相关工作的总结材料。

3.第三阶段:汇总、整理、上报材料阶段。(xxxx年1月6日--xxxx年3月15日前)

要求:①各科室提交各类材料。

②召开第二次会议。

③完成自评工作用表的整合工作。

④完成各类台帐的整合工作。

⑤完成自查自评报告初稿。

⑥向省市上报相关材料

4.第四阶段:迎检阶段。(xxxx年3月15日---xxxx年6月底)

要求:①做好迎接市对我区的评估检查工作。(3月15

日—4月15日)

②做好省抽查工作的准备。(4月15日—6月底)

(具体由办公室、督导室牵头做好迎检的各项准备工作,其他相关科室、学校参与并做好迎检工作。)

四、工作措施

1.成立组织,加强领导

加强对创建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区工作的领导,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局长为副组长,各直属单位相关负责人、学校校长为成员的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与实施创建过程中的各项工作。各校也要成立相关的工作小组,组织与实施相关自查、自评、自纠整改工作。

2.提高认识,增强紧迫感

创建xxxx省教育均衡区是我区全面实施“xxxx” 规划的重要开端,也是我局xxxx年度的重点工作,各校要明确认识创建工作的意义以及创建工作重要性,要发动全体教工全员参与,营造良好的创建氛围,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性。

3.明确职责,分工协作

根据xxxx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区评估指标体系,制定创建工作任务分解表,明确工作任务(见附表);各科室、直属单位、学校要相互配合、通力协作;在创建过程中要正确理解文件精神,抓住关键,突出重点,突破难点,高效率完成任务,扎扎实实推进创强工作。

4.认真自查,重在落实

由于时间紧、任务重,相关科室、直属单位要切实重视创建过程中的自查工作,对在自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整改,并做好与区政府相关部门的对接工作,力求做到边自查、边整改、边不断完善相关的学校均衡发展机制;学校要通过自查自纠,进一步完善学校制度建设和科学的管理体系。

附件:xxxx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区创建任务分解表

xxxx年二月二十二日

主题词: 创建 教育均衡区 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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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x市xxxx区教育局党政办公室 xxxx年2月2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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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xxxx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区创建任务分解表

一级指标二级指标评价内容备注

A1责任落实情况B1政府职责落实县(市、区)政府是本行政区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责任主体,政府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目标、步骤、措施明确,纳入区域教育发展的规划。符合上述要求的为达标,否则为不达标。办公室

B2部门职责明确发改、财政、建设、规划、土地、人力社保、公安、教育和镇(乡、街)政府等责任单位,建立目标责任制,依法履行教育职责。都建立目标责任制,并依法履行教育职责的为达标,否则为不达标。办公室

B3经费保障近三年生均教育事业费、生均日常公用经费逐步提高,按规定保障城乡学校教师的培训经费,学校维修经费进预算。符合上述要求的为达标,否则为不达标。基财科

学校

B4资源保障有与城乡建设规划匹配的城乡教育设施布局专项规划或者城市总体规划(县市域总体规划)中有城乡教育设施布局篇章,建立学校(幼儿园)建设与居住区建设相配套的制度,并依规划和依国家、地方有关标准进行建设。学校网点布局合理,班额不超过国家规定标准。符合上述要求的为达标;有低于10%的班级班额超过国家规定标准上限,其他都达到要求的为基本达标;否则为不达标。基财科

学校

A2均衡发展机制建设情况B5学校帮扶机制建立帮助农村学校或薄弱学校城乡学校互助制度,通过教育集团、结对帮扶等形式缩小校际之间差距。符合要求的为达标,否则为不达标。普教科

学校

B6 合理的招生机制有完善义务教育就近入学的政策措施,择校率控制在5%以下,没有发生择校乱收费现象;优质高中招生名额合理分配到初中学校的比例50%以上且措施有力。符合要求的为达标,否则为不达标。普教科

学校

B7教师交流机制建立校长、教师流动机制。实行校长、教师合理有序交流,新聘任的校长和高级职称教师以及名师至少具有两所学校工作经历,农村教师工作生活待遇不断改善。符合要求的为达标,否则为不达标。人事科

B8建立“减负”工作机制认真落实各项“减负”规定,义务教育学校切实遵守6项严格规定,建有6项工作制度。做得好的为达标,做得比较好的为基本达标,否则为不达标。普教科

学校

B9扶持民办学校机制建立扶持民办学校发展的机制。积极鼓励支持民办学校规范发展,保障民办学校教师合法权益,建有公共财政资助民办教育制度,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共同发展。符合要求的为达标,否则为不达标。基财科

B10保障“三残”儿童普遍接受义务教育的机制残疾儿童少年教育纳入当地教育体系,适龄三类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基本达到普通儿童少年水平;按规定建立培智学校,或在普通学校附设特教部(班),建有随班就读保障体系,合理配置资源教室;按规定配备特殊教育师资;教育经费达到规定要求。做得好的为达标,做得比较好的为基本达标,否则为不达标。普教科

学校

B11扶持困难家庭学生机制对困难家庭学生做到按规定标准做到“应助尽助”。符合要求的为达标,否则为不达标。基财科

学校

B12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学保障机制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读义务教育要求得到满足,且义务教育段在公办学校就读的达85%以上,民办民工子弟学校达到基本办学标准。符合要求的为达标,在公办学校就读的达到75%以上的为基本达标,否则为不达标。基财科

A3均衡发展水平B13学校建设所有学校基本达到我省有关建设标准,校舍确保安全,列入2019-xxxx年校舍安全工程三年规划中的项目100%完成的为达标,完成95%以上的为基本达标,否则为不达标。人事科

学校

B14教师队伍专任教师100%具备教师资格;小学教师专科及以上学历达到80%、初中教师本科及以上学历达到80%;校际生师比加权差异系数小于0.3;校际学生与中高级教师比的加权差异系数小于0.4。达到要求的为达标,有一项未达到要求的为基本达标,否则为不达标。技术中心

学校

B15数学科学仪器配备学校数学科学器材配备达到省定配置标准。95%以上的学校达到配置标准的为达标,90%以上达到配置标准的为基本达标,否则为不达标。技术中心

学校

B16音体美劳器材配备学校音体美劳器材配备达到省定配置标准。95%以上的学校达到配置标准的为达标,90%以上达到配置标准的为基本达标,否则为不达标。技术中心

学校

B17计算机装备与校园网建设学校计算机生机比达到7:1;校园网实现校校通。95%以上的学校达到配置标准的为达标,90%以上达到配置标准的为基本达标,否则为不达标。技术中心

学校

B18班级多媒体装备学校班级多媒体配备满足教学需要,班套比达到1:1。90%以上的学校达到配置标准的为达标,85%以上达到配置标准的为基本达标,否则为不达标。技术中心

学校

B19教学仪器配备均衡程度校际生均教学仪器设备值的加权差异系数小于0.6。符合要求的为达标,小于0.8的为基本达标,否则为不达标。技术中心

学校

B20图书装备学校生均图书小学达到20册、初中达到30册,新增图书按5元/生·年安排经费。95%以上的学校符合要求的为达标,90%以上的学校符合要求的为基本达标,否则为不达标。技术中心

学校

B21课程开设情况学校都能开足开齐规定的课程,不随意增减课时,且严格按教学进度组织教学;确保学生每天一小时的体育活动时间。所有学校符合上述要求的为达标,抽查发现有不超过1/5的学校不符合上述要求的为基本达标,否则为不达标。普教科

学校

B22学校管理水平学校办学行为规范,校园环境整洁,安全措施到位(包括“三防”措施),学校设施与教学设备状况良好,重视校园文化建设。所有学校符合上述要求的为达标,抽查发现有不超过1/5的学校不符合上述要求的为基本达标,否则为不达标。督导室

人事科

学校

A4均衡发展满意度通过召开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代表、教师代表和家长代表座谈会,并参考人民群众对教育局工作满意度的测评或行风评议结果。由评估组根据座谈会情况、满意度测评或行风评议情况确定达标、基本达标或不达标。 办公室

注:所有指标都达标的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县(市、区),有3项基本达标且没有不达标的为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县。

招募义务教育志愿者策划方案


虽然现在的我们已经是大学生了,看起来条件还不错,可是我们周围还存在着很多我们不知道的地方,哪里很多家庭生活困难,孩子们也没法送到很好的学校就读,只能到那些不是很好的幼儿园、小学就读,这对我们的祖国的未来是不好的,招募义务教育志愿者策划书.。
所以我们大学生就应该尽力的帮助他们,虽然我们也没钱,可是我们有知识,我们可以帮助孩子们提高他们的思想文化素质,这是我们力所能及的事情,我们有义务也有责任来教育他们,回报社会!
招募目的:
新的学期,新的义教。为保证这学期义教服务的质量,义教负责小组总结上学期的义教活动的收获和不足,重修新改了关于志愿者的招募方式。期待本学期的义教志愿者能够以更负责任的态度,认真对待本学期的义教。提高经济青协的形象,给校方留下良好的印象,争取与校方保持长期的合作关系。
志愿者招募要求:
1、应为本院学生(也可跨院组队参加,两人一队)
2、有爱心、工作负责任、态度认真
3、性格开朗,有耐心,善于与学生相处、沟通
4、知识面广,有较好的表达能力和应变能力
5、讲课思路清晰、敢于表达,熟悉课本知识
招募流程:
1、幼儿园:接受报名→收缴教案→筛选教案→参加面试→进行培训
2、小学组、初中组:接受报名→参加面试→收缴教案→完善教案→进行培训
招募开展:
1、3月4日晚给各班的志愿者委员开一次动员大会,主要介绍本学期义教的进展和志愿者招募的细节,并派发招募宣传单和报名表格。
2、3月5日青协干事早读时到各班级进行宣传,各派两名干事到饭堂门口派发传单。
3、3月5、6日各班志愿者委员向班里通知(至少两次),并接受报名(幼儿园组报名的同时上交一份教案)。
4、3月7、8日收缴各班志愿者委员的报名表格,并进行幼儿园组的教案筛选,通知教案入围者参加面试。
5、3月9日晚进行面试,分两组(幼儿园组和小学、初中组)进行面试。面试时,由干事根据针对义教的开展提出相关问题,再根据面试者的表现择优录取。
6、负责干事对通过面试的志愿者进行分组(小学组、初中组),随后根据志愿者的意愿和其它各方面考量,将志愿者分为两人一队,并由本批志愿者负责本学期的所有义教活动。
7、通知已入选为小学组、初中组的志愿者每队上交一份义教教案供义教干事审核,最迟13日收齐所有教案。
8、14、15日由干事针对收缴教案的不足进行修改,并联系志愿者,发回教案,准备各项义教事宜。
培训开展:
1、每次义教活动只开一次会议,但带队干事必须保持与志愿者联系,以便帮助志愿者做好义教准备。
2、初定于16日晚,由带队干事负责,根据义教的分组,分三组同时进行培训。
3、培训内容包括:介绍义教活动进程、简述本学期义教活动的目标和计划、介绍义教学校基本概况、提醒志愿者相关注意事项、重新熟悉教案等等。
注意事项:
1、每组要有一名干事负责联系通过面试的志愿者,通知开会的时间、地点其它事务。
2、面试时,有义教经验者优先考虑。
3、3月4日前制作好宣传单,并分配干事进行宣传工作;并准备好报名表,内容包括:报名者的姓名、班级、宿舍号、联系方式、爱好或特长等。
4、9日前申请到教室,作为面试志愿者的场所:一间小教室作为等候室,再由两间小教室或者一间大教室作为面试区(具体情况视报名者数量而定)。
5、教案要求:相当于备课;内容包括:义教主题、活动流程、讲授内容、注意事项等等。
6、各组所需要招募的志愿者的人数,须经过面谈后,按照向学校申请到的班级的数量而定。
7、准备好面试的问题,具体问题根据学校的情况而定;制定面试评选等级。
8、鼓励两人组队参加(也可跨学院、跨年级),只需在报名时注明,并且需要一起参加面试。
这是一次难得的机会,既可以帮助孩子们提高他们的思想文化,也可以使自己在教育孩子的过程中找到快乐,也可以使自己受到教育。我们的国家虽然经济在大发展,可是我们周围还是存在着很多的困难儿童,他们需要我们的无私帮助。

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


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

为全面落实省教育厅《关于切实做好全省2017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陕教基一〔2017〕10号)和《陕西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精神,进一步加强学籍管理,切实做好我区2017年秋季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情况

(一)幼升小。全区现有幼儿园大班(含学前班)适龄幼儿2641名(其中城区1689名、农村952名),秋季学期城区七所小学(张小、杨小、杨陵二小、高新小学、高新二小、邰城小学、张分校)一年级现有31个班,学位1395个,学位总量短缺294个。城西、城南、城东南三个区域人口密度大,生源集中,对应的张小、邰小、高新二小3所学校资源所限,开设学位远不能满足实际入学需求。今秋开学城区"幼升小"仍存在大班额现象。

(二)小升初。全区现有小学六年级在校生1981名,初一在校生2022名。城区及其周边8所小学共有六年级在校毕业生1532人(张小275人、杨小243人、杨陵二小98人、张分校62,高新小学406人、高新二小60人、邰城小学273人,杨村中心115人),城区四所初中(第二中学10个班、第三中学6个班、高新初级中学8个班、西农附中8个班)可设初一学位1600个,学位总量基本能够满足需求,但需要解决合理划片免试就近入学、师资短缺等实际问题。

二、免试就近入学的原则

(一)免试原则。所有公办、民办学校不得举行任何形式的招生入学考试,不得将各种竞赛成绩、奖励和各类考级证书作为入学的条件和依据,严格做到免试入学。

(二)就近入学原则。各公办学校依据学生户籍和家庭住址,按照"户籍登记为主、住房登记为辅、就业经营补充"的入学登记原则明确新生录取规定,规范招生程序,有序安排本片区适龄儿童就近入学。

(三)严格实行平行分班原则。义务教育段各学校原则上不招收特长生;严禁举办各种形式的"实验班""提高班""创新班""国际班"等快慢班;一律实行平行分班教学,严格保障学生平等享有受教育权利。

(四)全区统一录取分配原则。区局将统筹考虑校情生情,对新一届初一学生实行统一发文录取。开学稳定后以学校为单位办理新生录取卡,实行电子学籍和纸质学籍双管理。非杨陵学籍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小升初"于8月5日之前在区教育局登记,一并发文分配。

三、免试入学的具体措施

(一)小学新生入学

2017年秋,我区继续执行小学一年级新生入学年龄须满6周岁(2011年8月31日以前出生)规定,各校要确保学区内适龄儿童按时入学。秋季开学报名当天,家长携新生持相关证件(居民户口簿、房产证、购房合同及近3个月物业费发票、务工就业证明)到学区对应小学报到注册。

1.各镇(办)小学招生范围:户籍及居住地在本辖区的适龄儿童(含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2.城区各小学招生办法:

(1)招生顺序(依据区局下达的招生计划,按照规定顺序录取,录满为止,剩余学生由区局统筹调配至其他学区)

顺序依次为:户籍及监护人房产均在本片区内的适龄儿童;监护人房产在本片区内的杨陵户籍适龄儿童;房产在本片区内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居住地(以居住证明、营业执照或务工合同为准)在本片区内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2)学区划分及保障措施

张家岗小学学区:居住地在常乐路以北(含阳光尚都、科秦山庄),孟杨路以南(不含杜寨村),西农路以西(含路东侧家属区及张家岗村),杨凌大道以东范围内(不含陵东村)的适龄儿童。

张家岗小学五星分校学区:居住地在常乐路以南,水厂路以北(含陶瓷厂、棠樾湖居、沁园春、恒大城),邰城路以西,杨凌大道以东范围内的适龄儿童。

保障措施:按照"社会投入经营,政府购买服务,家长适当分担"的原则,在城南区域开通一条教育公交专线:南起棠樾湖居,途经恒大城、永安小区、法禧小区,到达张家岗小学五星分校,定点接送学生上下学。)

杨陵小学:居住地在陇海铁路线以北,凤凰路以南,常青路以西(不含鼎盛花园),西农路以东范围内的适龄儿童。

杨陵二小(原姚安小学):搬迁至第三初级中学(原姚安中学)南大楼,合并成杨陵区九年制实验学校。居住地在西宝中线以北(含御景国际、南庄村、下川口新村),凤凰路以南,常青路以东(含鼎盛花园),高速东出口引线以西范围内的适龄儿童(含邰北社区拆迁入住户2-6年级插班生)。

(保障措施:在城东区域开通一条教育公交专线:东起下川口新村,途经南庄村、邰北社区、新桥路什字,到达杨陵二小,定点接送学生上下学。)

杨凌高新小学:执行民办学校自主招生相关规定,优先录取农科教人员子女。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积极承担社会责任,按照地方教育行政部门相关要求切实完成好义务教育入学工作任务(具体招生办法详见高新小学招生简章)。

杨凌高新二小:执行民办学校自主招生相关规定,积极承担社会责任,就近招收适龄儿童入学(含邰北社区、邰南社区、胡家底村、陈小寨村、建子沟村、华电入区企业子弟一年级新生)。

西桥小学:居住地在西宝中线以南,渭河以北,东新路以东,漆水河以西范围内的适龄儿童(含千林世纪城小区)。

邰城小学:居住地在陇海铁路以南(含汽车站、火车站、水科所家属区、化建家园、东方明珠小区),朝阳医院以北,邰城路以东,东新路以西范围内的适龄儿童。

(二)初中新生入学

1.各镇办"小升初"招生范围

各镇(办)小学毕业生按照户籍和居住地,以镇(办)为单位免试直接升入所在镇(办)初中就读。第四初级中学、第五初级中学启用公寓化寄宿制管理模式,第三初级中学改建为杨陵区九年制实验学校。

2.城区各初级中学招生范围

第二初级中学:户籍在李台街道办、杨陵街道办,居住地在高干渠路以南、常青路以西、小偃路以东范围内及陇海铁路以南区域(含居住地在本片区内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的小学毕业生。

第三初级中学:户籍在杨陵街道办,居住地在西宝中线以北、常青路以东范围内(含居住地在本片区内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小学毕业生。

杨凌高新初级中学:居住地在陇海铁路以北、孟杨路以南(不含寨东村、杜寨村)、小偃路以西(含大寨社区)、杨凌大道以东范围内的小学毕业生。继续实行"公办全日制寄宿封闭式管理"办学模式。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附属中学:在保证农林科大职工子女入学的基础上,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严格执行地方教育行政部门相关要求,切实规范办学行为,完成好义务教育入学工作相关任务。(对后期补录入校就读的起始年级初一新生学校必须建立学籍)。

四、几点要求

(一)严格遵守招生工作安排。全区义务教育阶段各公办学校要保证招生工作公正、公开,程序规范,并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不得私自扩大招生范围。各民办学校开展招生工作之前,要将本校招生工作方案报区局审核,经批准后,方可执行。

(二)严格控制转学。学生不得以择校为目的随意跨片区转学。区内各学校之间原则上不允许转学,对于学校私自接收转入的插班学生,区局不予办理转学手续。毕业年级和休学期间的学生一律禁止转学。

(三)严格控制辍学。新生无故不报到或在校生无故不到校学习超过一周的视为辍学。学校发现学生辍学后,应及时联系监护人查明情况,做好劝返工作,切实落实《义务教育法》。义务教育阶段任何学校无权劝退或开除学生。

(四)严格控制留级。义务教育段学生一律采用"直升式",除随班就读的残疾学生外,其他学生不允许留级。全国学籍管理系统于每年8月10日24时自动升级一次。对于因病需长期治疗超过三个月提出休学申请的学生,各学校要严格审查各项休学手续,由学校主管领导签字、盖章后报送区局审批。严禁任何学生以休学名义留级;严禁公办初中招收初三补习生。

(五)统筹安排外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外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凭居民户口簿、居住证明(房产证、购房合同附加物业缴费票据、住房租赁合同)、务工就业证明(签订的一年以上劳动合同)等有效证件向片区内学校提出入学申请,由学校直接安排入学。

(六)认真做好残疾儿童的入学安置工作。残疾儿童入学年龄可适当放宽,各片区学校应按照"全覆盖、零拒绝"的要求,对有入学能力的残疾学生优先安置随班就读;对不能正常接受义务教育的残疾学生,应积极协调安置到特殊教育学校就读。

附件:杨陵区2017年秋季学期新生招收计划

(略)

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工作会议和《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1—2020年)》、北京市教育工作会议和《北京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1—2020年)》精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有关规定,为落实《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依据《北京市教委关于2011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的意见》(京教基二〔2011〕8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依法保障本县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权益,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2011年延庆县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坚持以党的xx届五中全会、全国教育工作会议和北京市教育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质量观,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积极转变教育发展方式,努力提高义务教育质量和学校办学水平,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不断完善义务教育阶段入学规则,保持入学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促进教育公平,维护社会稳定,努力办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工作原则

1.坚持免试、就近入学的原则。

2.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

3.坚持依法规范操作,保持政策连续性,维护社会稳定,促进教育公平的原则。

三、入学资格及相关要求

(一)小学入学要求: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的适龄儿童

1.凡年满六周岁(XX年8月31日以前出生)且具有本市正式常住户口的适龄儿童均须登记入学。

2.适龄儿童因身体原因需延迟入学的,由户口所在地学校报县教委小教科,由教委统一报经县政府同意后,上报市教委备案,可适当推迟入学。

3.在进行入学登记时,家长要提供儿童预防接种证,学校查验内容为:脊髓灰质炎疫苗、百白破疫苗、麻疹疫苗、流脑疫苗、乙脑疫苗接种情况。发现未依照国家免疫规划受种的儿童,应当向县疾病控制中心报告,并配合疾病控制中心或者接种单位督促其监护人在儿童少年入学后及时到接种单位补种。

(二)初中入学要求:有本市常住户口的小学毕业生,由县教委统一安排其到公办初中学校继续接受义务教育。

(三)无本市常住户口的适龄儿童、少年

1.下列情况的人员子女按本市户口对待

(1)持有县教委开具的《台胞子女就读批准书》;

(2)持有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开具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子女介绍信》及其父或母的《进站函》;

(3)持有部队师(旅)级政治部开具的随军家属证明及现役军人证件;

(4)持有县侨务办公室开具的《华侨来京接受义务教育证明信》。

2.无本市常住户口的适龄儿童、少年,因家长在本县工作或者居住需要在本县接受义务教育的,可申请在本县中小学校借读。

(四)凡属区县以上人民政府引进计划的海外归国人员、各类引进人才子女入学的,按相关规定,由县教委协调解决。对持有烈士子女、台籍学生、华侨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全国劳动模范子女身份证明的学生,在同等条件下给予照顾。

(五)凡报名入寄宿制学校寄宿学习的学生,入学时须向学校出示学生本人2011年4月份以后在本市区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一般性体检(含肝功化验)的体检证明。

(六)各校要根据适龄儿童少年的残疾程度,安排其入学并随班就读,对个别不适合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的适龄儿童少年,可推荐其到特教中心或市内其他特殊教育学校就读,确保其完成九年义务教育。

四、入学程序

(一)小学入学安排

适龄儿童由其父母带领,在规定的时间内持全家户口簿、儿童父母房产证到所属招生范围的小学进行入学登记。

实际居住地与户口不符的适龄儿童,要持全家户口簿和儿童父母房产证(无房产证的带购房原始发票),到实际住址所属招生范围的小学办理入学登记手续。

(二)初中入学安排

1.县城初中入学安排:坚持两证统一、以实际居住地为准的原则,划片入学。根据小学cmis系统提供的学生住址情况,进行划片入学,学生升入二中、三中、四中、七中、八中、十一学校,由学校对学生家庭户口簿和房产证明进行核验,核验之后,对于实际居住地不属于本片招生范围的学生,由教委统一调剂。

2.乡镇中学的入学安排:县城之外的各乡镇的小学毕业生,对口升入所在乡镇中学或农村寄宿制学校。

3.艺术、体育特长生的招生工作:延庆县第四中学今年初一招收艺术特长生 4个班(160人),体育特长生10人。特长生的招生工作在县教委的统一领导下,按照市教委统一部署进行,招生学校制定具体招生工作方案。特长生专项测试工作由教委和学校统一组织,测试内容只限学生所报特长,不进行文化课测试。

(三)申请到户口或家庭新住址所在区县升入初中的小学毕业年级学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在就读的小学填写“回户口或家庭住址所在区县入学申请表”,由学籍所在区县教委审核并加盖公章,再到户口或家庭新住址所在区县教委办理登记手续。该生由登记部门所在区县分配入学,原学籍所在区县不再保留其初中入学资格。

(四)“共建生”招生工作

按照市教委规定,县教委将对义务教育阶段入学中的共建行为进一步予以规范,严格控制共建单位数量和接收共建单位职工子弟数量,招收共建生的学校所招收的共建生不超过2011年数量和比例。

(五)无本市常住户口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工作

对于申请在我县借读的学生,须持由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提供的在京暂住证、在京实际住所居住证明、在京务工就业证明、户口所在地乡镇政府出具的在当地没有监护条件的证明、全家户口簿等五证,经暂住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确认后,开具在京借读证明,小学借读到暂住地附近的学校联系,学校接收有困难的,由县教委协调解决;初中借读到县教委联系, 由县教委统一安排到公办中学借读。

通过以上各种方式入学的学生,录取名单经县教委中、小教科确认后,即刻录入到中小学学生电子学籍系统中。县招生及学籍部门不得随意批准学校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也不得为其建立电子学籍。开学前两周和开学后一月内不得手工录入学生,电子学籍系统不再设置此项功能。

五、工作要求

1.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是基础教育工作中的重要环节,涉及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事关社会大局稳定及和谐社会首善之区的建设,要坚持在县政府的领导下,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管理,各校要统一思想,高度重视,精心策划,严密组织,规范操作,杜绝招生过程中违规现象的发生。

2.各校要成立学校招生领导小组,负责宣传招生政策,公布咨询、举报电话,耐心细致地向群众解释相关政策,接受咨询,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及时解决遇到的问题,维护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合法权益,树立首都教育的形象。小学要张贴招生通告。

3.面向社会做好宣传工作,一是宣传要准确,二是宣传要到位,三是宣传对象明确,要使学生、家长了解我县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的原则和时间进程,增强入学政策和工作程序的透明度,落实公示制度,积极争取社会对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的支持。

4.加强依法监督力度,坚持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一律实行免试入学,学校不得采取或者变相采取考试、测试、面试等形式选拔学生,不得将各种竞赛成绩、奖励、证书作为入学依据。

5.严禁在义务教育阶段收取入学报名费、择校费和借读费;文体特长生测试严格按照《关于测试小学毕业特长生收费标准的函》(京价(收)字[1998]第288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6.加强学校招生计划管理,按照学籍管理办法和新颁《北京市中小学办学条件标准实施细则》控制班额,学校不得超计划招生和超班额教学。

7.根据我县社会发展和县城地区生源变化实际,对县城地区中小学招生范围进行适当调整。学校必须接收本片内学生,保证本片内每名应依法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能够入校就读。各学校要严格控制新生的跨片流动和二次流动,不允许出现学生与学籍分离现象,严禁擅自接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新生,以保证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

8.每所承担义务教育任务的公办中小学校要公示招生学生结果名单。

9.各学校要严格执行县教委的统一规定和时间安排,坚持规范操作,杜绝违纪行为。对违反义务教育法,违规招生的行为要坚决予以纠正,对情节严重的要进行通报批评。

此工作方案经县教工委、县教委办公会讨论通过,并报延庆县人民政府批准,由县教委中教科、小教科负责组织实施。

推动完善义务教育管理体制实施方案


推动完善义务教育管理体制实施方案

下面是我们的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推动完善义务教育管理体制实施方案,请大家参阅!

各乡镇人民政府,现代产业园区(经济开发区)管委,xx职业学校,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明晰乡镇人民政府(园区管委)、教育主管部门和县直单位的义务教育管理职责,根据《xx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和省教育厅、省发改委《关于深化义务教育管理体制改革完善农村学区建设的意见》等文件精神,现就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管理体制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办人民满意教育为宗旨,坚持义务教育“由地方政府负责,分级管理,以县为主”的原则,进一步强化乡镇政府(园区管委)的监管责任,全面落实教育主管部门的主体责任和县直单位的相关管理责任,切实推进义务教育均衡、优质发展。

二、工作责任

(一)乡镇人民政府(产业园区管委)的管理责任

1、完善乡镇(园区)教育管理机制。成立由乡镇人民政府(产业园区管委)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分管负责人任副组长,监察、综治、财政、土管、卫生、建设、市场监管、公安、交警、城管等相关部门及学校负责人组成的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辖区内学校的教育发展规划,监督指导学校教育发展;实行乡镇(园区)领导联系学校制度,主要负责人要联系到实验学校(初中、中心小学),班子成员和其他干部要联系到村小学(教学点、幼儿园),并定期到学校指导、协调工作;建立健全乡镇(园区)对学校工作目标任务的考评机制。

2、积极推动辖区内教育发展。乡镇(园区)在集镇、新农村规划中要把教育发展纳入其中,并负责教育用地的报批、附属物拆除及“三通一平”等工作;承担布局调整学校固定资产处置等工作,统筹实施辖区内教育民生工程;贯彻落实《义务教育法》,积极组织学龄儿童入学(包括流动人口子女接受义务教育),严格控制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辍学,推动辖区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3、建立健全特困学生资助制度。严把贫困生、贫困寄宿生申报审核关,村级、学校申报的贫困生资助材料由乡镇社会事务办公室(园区社会事务管理局)审核后上报;协助做好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学生的审核和本息催收工作;积极构建并完善政府、学校、家庭、社会四位一体的关爱体系,确保农村青少年健康成长。

4、着力保障学前教育健康发展。规划辖区内乡镇(园区)中心幼儿园和村级独立(附属)幼儿园建设,明确办园布局;大力发展以村级为依托、公办与民办相结合的多种形式的学前教育和儿童早期教育,完善乡镇(园区)中心幼儿园对村办、私立幼儿园(班)的指导机制。

5、统筹协调教育招生工作。统筹辖区内学校的招生工作,严格执行招生工作纪律,打击非法招生行为,维护招生秩序;积极协助学校完成普通高中和职业学校招生计划。

6、落实学校安全管理责任。按照安全工作属地管理原则,落实“维护学校治安、安全、教学秩序和治理校园周边环境”职责。协调相关部门维护好学校治安,加强学生交通安全、防溺水安全、校舍安全、消防安全、食品卫生安全等管理;在危险地段设置警示标牌标语,加强防范,保障学生生命安全;加强校园周边环境治理,保障学校的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构建乡镇、村、家庭三级安全教育网络,做好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预防工作,优化未成年人成长的良好社会环境。

7、协助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注重社会舆论引导,努力营造尊师重教氛围。在教师节或重大节日组织开展慰问和表彰教师活动;对申报县级以上表彰的教师进行把关;配合教育主管部门做好学校校长的考核和任免工作;关心教师生活,稳定教师队伍,维护教师合法权益,改善教师工作环境。

8、落实对教育收费的监管。乡镇(园区)监察室要加强对辖区内中小学收费的监督管理,协助有关部门治理中小学乱收费;禁止有关部门向学校或通过学校向学生摊派和搭车收费,对辖区内出现的教育乱收费行为承担监管责任。

9、强化对学校财务的监管。乡镇(园区)监察室和财政所(分局)对辖区内学校教育经费的使用履行监管职责。学校一次性支出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日常性支出,需经校长、副校长联合审批后方可报销;进一步规范学校固定资产的招标与采购程序,凡学校采购物品超过10000元以上的,需校长、乡镇(园区)财政所长(分局局长)、监察室主任共同审批;学校每月要将财务支出情况报乡镇(园区)财政所(分局)、监察室备案;加强对学校预、决算编制工作的指导,财政所(分局)会同学校完整编制预算,严格预算执行,及时掌握学校财务状况,对不符合规定的支出提出整改意见。

10、加强对学校工程的监管。乡镇(园区)分管负责人对学校实施的项目规划、建设、决算审计等全程监督;学校项目管理的“三人小组”,必须有乡镇(园区)纪检监察部门人员参加。

(二)教育主管部门的管理责任

11、规范学校办学行为。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xx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和《xx省中小学办学行为规范》等法律法规,规范学校办学行为;加强师德师风教育,规范教师从教行为。

12、强化校园安全管理。督促学校配合乡镇(园区)抓好校园综合治理工作,定期开展学校安全工作检查,消除安全隐患;指导学校对学生开展安全知识教育,增强学生自我保护技能和自我防范意识;规范学校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安全管理责任,指导学校制定校园突发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严防安全事故发生。

13、严格教学常规管理。落实学校课程方案,要求学校开足开齐课程;加强教育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估;规范学校教学管理,指导学校教科研工作;推进教育信息化应用;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提升学校办学水平。

14、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做好教育人事编制和机构管理工作;做好校长任期考核和配备工作;完善教师队伍建设,合同编制部门在编制内均衡配置教师,杜绝学校有在编不在岗、混岗等现象发生;建立校长、教师定期交流轮岗制度和支教制度;加强教师研训工作,不断提高教师素养。

15、开展学校德育教育。建立健全学校德育工作考评机制,多渠道全方位开展德育教育;以师德教育和学校德育课程建设工作为抓手,提升学校德育教育的实效性。

16、完善学校财务管理。会同乡镇(园区)财政所(分局)做好经费预、决算和统计工作,落实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各项政策;加强学校财务管理,规范资金审核程序,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17、实施教育民生项目。规划县域内教育民生项目,会同乡镇(园区)组织实施本区域教育民生项目和学校标准化建设。监督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均衡配置教育资源,促进县域内教育均衡发展。

18、推行学校督导考核。制定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实施方案,完善教育督导机制;制定义务教育学校量化考核办法,严格兑现末位学校评先评优“一票否决”制度。

19、建立健全相关机制。要求学校定期向乡镇政府(产业园区)汇报学校工作情况和主要负责人履职情况,学校重大事项要及时向当地政府(园区)汇报;督促学校积极完成所在地乡镇政府(园区)交办的工作任务。

(三)县直相关部门的管理责任

20、明确部门工作职责。县发改委要积极向上争取教育项目资金和教育项目工程立项审批,负责学校收费的监督管理,协调相关单位治理学校乱收费;县编委办要加强教育编制的监管,核定全县学校编制总数,实行动态管理;县财政局要落实教育投入法定增长要求,足额安排教育预算经费、转移支付资金和教育附加费,加强教育财务监管;县人社局要配合做好人事制度改革工作,确保乡镇学校教师学科、年龄、职称结构合理,并在政策上向农村学校倾斜;县公安局要加强校园周边环境治理,形成治安网络,指导学校做好安全管理和安保培训等工作,维护学校正常教学秩序;县住建局要协助指导校园规划编制,参与教育工程规划、设计,加强学校项目工程监管;县交通运输局要协助相关部门加强对接送学生车辆的管理,规范学生乘车秩序;县卫生计生委要加强学校饮用水、教学环境等卫生监督,开展卫生知识宣传教育;县市场监督局要加强学校饮食卫生的监督,加强对学校周边流动饮食摊点的整治和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的整顿,依法查处教育虚假广告;县安监局要指导督促乡镇和教育部门落实学校各项安全措施;县国土局要按规定申报、办理教育发展用地的审批和无偿划拨工作;县文广新局(体育局)要加大校园周边网吧等管理力度,严厉打击黄色、盗版书刊进校园,支持学校体育设施建设,指导学校开展文体活动;县城乡规划局要做好学校布局配套建设规划等工作,将乡镇教育规划纳入集镇总体规划;县综合执法局要加强对校园周边环境的整治,确保学校外围秩序稳定;县审计局要加强对教育经费、教育费附加等方面的审计监督,纠正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县妇联、残联、团县委要建立关爱留守儿童、残疾儿童、贫困女童机制,积极开展贫困学生资助,保障困难群体接受义务教育的权益;县广播电视台要加大教育法规宣传力度,定期报道教育发展成果和先进典型。

21、建立部门联动机制。县直部门要按照县教育工作领导组会议要求,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制定切实可行的方案,定期研究工作中出现的问题,保证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三、保障措施

22、实施乡镇教育工作目标考评。县政府将教育主管部门、乡镇人民政府(产业园区管委)和县直相关部门的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纳入目标考核内容,进行督导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单位工作评价及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依据。

23、建立乡镇教育管理问责机制。县政府严格实行对教育工作管理的问责机制,在学校资金管理等方面出现问题或出现乱收费等违纪事件的,按相关职责对校长、财政所长(分局局长)、乡镇(园区)监察室主任和责任人问责;所辖学校出现安全等重大事故的,同时对乡镇(园区)相关责任人实行追责,做到乡镇(园区)与学校及县直相关部门同奖同罚。

24、完善各级各部门定期沟通制度。县教育主管部门要定期向乡镇(园区)和县直相关部门通报教育发展及阶段性重点工作,明确工作职责,细化工作任务;乡镇(园区)和各相关单位要根据职能和监管责任,确定专人负责,并将工作完成情况纳入个人年终述职和个人考评内容。

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为确保我区适龄儿童少年按时入学,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行为,维护教育公平,根据《关于安庆市区2015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意见》(宜教发〔2015〕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大观区2015年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精神,以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为依据,努力满足人民群众“好上学、上好学”的需求,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划片招生、免试就近入学制度,继续实行公办学校“零择校”政策,切实保障教育的起点公平,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确保所有适龄儿童、少年依法接受九年义务教育,切实维护中小学生的合法权益。

二、招生原则

(一)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全面推行“阳光招生”,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招生程序、招生方式、录取结果等信息全面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区教育局成立义务教育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统一组织实施辖区内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加强对招生工作的全程监管,严格审核新生入学条件,把好新生入籍关,加大处罚力度,严禁违规招生行为。

(二) 坚持“免试、就近、划片、对接”招生原则。严格执行义务教育法 “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入学”的规定,公办学校继续实行“零择校”,严格按“免试、就近、划片、对接”原则招生,保障辖区内每个适龄儿童、少年具有一个相对就近的公办学校学位。所有义务教育阶段的公办学校、民办学校均不得采取任何形式的考试(面试)录取新生,不得以学生的成绩或获奖证书作为入学的条件或依据,不得招收特长生。自2014年起,凡已用于学区(即一所学校覆盖的招生区域)生源资格认定的住房在小学阶段6年、初中阶段3年内,不再作为其他家庭新生入学资格认定的条件。对申请学区学校入学的适龄儿童、少年,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权证的发证时间须在当年的6月30日前。

(三)坚持“两个一致”原则。即: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地址与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址一致并单独立户;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地址与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房产证地址一致。符合“两个一致”的适龄儿童、少年到居住地所在学区学校入学。不符合“两个一致”原则的,按实际常住地认定办法及认定顺序(下面第四条),确定学区学校入学。

(四)坚持“三个一样”原则。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按“三个一样”(一样就读,一样入学,一样免费)的要求,和城区学生同等对待。

三、招生办法

(一)小学新生招生:凡户籍在我区、年满6周岁(2009年8月31日前出生)的儿童按时就近接受义务教育。学校原则上不接受未到法定入学年龄的儿童入学,若学位有空余,按出生日期排序适当放宽入学年龄,但不得接收2009年12月31日后出生的学生,对接收的小龄学生,要在校内单独公示一周。有学习能力和自理能力的残疾儿童为正常招生对象,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提出申请,按规定办理暂缓入学手续,并报区教育局批准。城乡小学一律按划定的学区进行招生,不得跨越学区招生。程序如下:

1、各小学于6月15日前将学校招生方案及材料初审组、接待组和材料复核组等招生工作小组材料送区基教科审核备案(乡镇由中心学校报送),并在招生前一周向社会张榜公布。

2、登记报名。7月25日至26日,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凭相关材料,根据公布的各小学学区范围,直接到对应的学校登记报名。报名时须出具以下材料:

⑴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

⑵户口簿;

⑶房产证;

⑷儿童出生医学证明;

⑸儿童预防接种证(须经疫苗接种地点查验盖章)。

3、招生学校组织审核公示。招生学校根据各自的学区招生范围和招生原则组织登记、审核、复核,同时校验房产证、户口簿等材料,对符合条件的学生名单予以公示,并于7月30-31日将审核合格并公示后的拟录取学生名单上报区教育局。

4、区教育局集中审核。区教育局组成联合审核组对各校上报的拟录取学生名单进行集中审核,并将审核结果下达学校。各校于8月10日集中发放新生录取通知书。

(二)初中新生招生:我区初中新生招生由招生学校按对接的学区和招生计划直接招生。程序如下:

1、导出打印小学学生学籍表。小学毕业生学籍表(姓名1)由小学毕业生所属小学负责从安徽省中小学学籍管理系统中导出学生学籍表正面姓名1打印盖章,并于6月25日前发放到学生手中,一生一表。对于前期因其他原因发放了学籍表的,学校要做好摸底登记工作,确保每名学生到一所民办或公办初中报名,若发现有学生持有两张或两张以上学籍表报名登记,将追究相关当事人的责任。初中招生学校将其作为入学资格条件之一,并作为学籍注册的依据,严禁个人提留、复制、造假。若学籍表中的家庭住址与报名时提供的实际居住地住址不一致,以报名时提供的实际居住地为准。

2、报名登记。小学毕业生所在小学(含乡镇中心学校、村小)通知学生家长,根据公布的各中学学区范围,于7月25-26日持小学学生学籍表、户口簿和房产证等材料(附件5)和复印件直接到对应的学区学校报名登记。乡镇需要外出的小学毕业生家长应委托人,按时做好报名登记工作。

3、招生学校组织审核公示。招生学校根据各自的学区招生范围和招生原则组织登记、审核,同时校验报名材料原件,于7月30-31日对符合条件的学生名单予以公示三天,同时将审核合格拟录取学生名单上报区教育局。

4、教育局集中审核。区教育局组成联合审核组对各校上报的拟录取学生名单进行集中审核,将拟录取名单上报市教育体育局后,市局下达批准的新生录取表到学校。审核结果下达后,各校方可退还学生报名材料原件,同时将报名材料复印件进行整理归档。各学校依据审批的录取表,于8月10日集中发放入学通知书到小学毕业生所在学校。

(三)民办学校招生:我区两所民办学校按照《关于安庆市区2015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意见》(宜教发〔2015〕6号)进行招生。5月28日前,民办学校须上报招生办法、招生计划及招生简章到区教育部门审核备案,并向社会公告。禁止在义务教育阶段招生中组织考试、测试,或以招收特长生名义将考级证书和竞赛成绩等作为入学的依据;禁止在超出教育部门核定的招生计划外进行招生和超班额招生。规范收费行为,按安徽省教育厅《关于依法规范民办中小学幼儿园办学行为的意见》(皖教基[2013]10号)等有关文件执行。以上行为一经发现要依法纠正,对于拒不整改的,取消其当年招生资格,直至吊销其办学许可证。

凡自愿到民办初中就读的市区小学毕业生,7月18日,持所在小学盖章的小学学生学籍表,户口簿等材料,直接到民办初中报名,每生限报一所民办初中,凡兼报者将取消报名和录取资格。7月19日下午,民办学校将录取新生花名册上报市教体局,并及时返还未录取学生的学籍表,到公办学校报名登记。

(四)特殊群体招生

1、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

按照以流入地为主、以公办学校为主的“两为主”政策,落实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入学。来市区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须提供以下材料:

⑴持居住证;

⑵初中新生持小学学生学籍表(在外地就读小学,需要到我区入读初中的,由流出地小学毕业生学校从中小学学籍管理系统中导出学生学籍表正面姓名1打印并盖章,到安庆市区实际居住地所在的区教育局基教科登记盖章);

⑶持市区经商或务工证明:所在企业证明或体现务工关系的劳动合同,个体户提供工商营业执照、营运证、登记证等;

⑷持适龄儿童、少年及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口簿;

⑸房产证(无房的,需提供房产局出具的无房证明、租房合同和居委会出具的证明)。

若现有的教育资源一时难以满足直接按学区就近入学的随迁子女,由教育主管部门统筹安排到招生学位有空余、相对就近的公办学校入学。

2、残疾儿童少年入学

确保“三残”适龄儿童少年按政策接受义务教育。公办学校不得拒绝接收学区内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三类残疾适龄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听力残疾、视力残疾、轻度和中度智障的适龄儿童到安庆市特殊教育学校就读。高花亭小学继续开设“智残儿童辅读班”。

3、留守儿童入学。实行留守儿童普查登记制度,把保障留守儿童按时入学作为控辍保学工作的重要内容,全面了解留守儿童学籍变动情况,建立留守儿童档案,将父母外出务工情况和监护人变化情况逐一进行登记并及时更新,准确掌握留守儿童信息,加强留守儿童受教育的全程管理。

4、外地返乡小学毕业生入学。在外地就读小学,需要回我区入读初中的,根据公布的市区各中学学区范围,于7月25-26日持小学毕业生学籍表(由流出地小学毕业生学校从中小学学籍管理系统中导出学生学籍表正面姓名1打印并盖章后,到安庆市区实际居住地所在的区教育局基教科登记盖章)直接到对应的学区学校登记报名。

5、石化职工子女入学

根据有关协议,适龄儿童、少年父母中一方属石化总厂正式在编职工子女可在石化中小学接受义务教育,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父或母为石化正式职工的上岗证(红色)、身份证

(2)适龄儿童、少年本人的光荣证

(3)户口本

学校要将拟录取石化职工子女名单在校内单独公示。

四、实际常住地认定办法及认定顺序

(一)实际常住地认定办法如下:

1、符合“两个一致”原则

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地址与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址在一起并单独立户,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地址与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房产证地址相一致,在实际居住地的学区学校入学。

2、不符合“两个一致”原则

不符合“两个一致”原则的,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房产证地址与其户籍地址不一致的,按照其父母实际居住地就近入学,确认实际居住地以父母房产证地址为准。

3、不符合第一条、第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实际居住地认定学区。

⑴适龄儿童、少年父母中一方户口不在本市区,其户口随另一方在本市区并实际居住的,以实际居住地(房产证地址)确定其入学学区。

⑵房屋拆迁户。拆迁未购房的无房户,凭拆迁协议,按其原居住地(原房产证地址)所在地作为其入学学区;重新购房的,以新购房产确定其入学学区;拆迁异地安置的,以安置地确定其入学学区。

⑶租住公房。租住公有住房人员能提供公租房证明、1年以上(含1年)缴纳相关费用的原始凭证及无房证明的,按公租房所在地安排入学。不能提供以上证明的,将安排到招生学位有空余、相对就近的公办学校入学。

⑷自建房户。自建房住户需出具房产信息证明(房产证、建筑许可证、宅基地使用证之一),并有乡、村两级出示的证明材料(若有房产证,则不用出示证明材料);若不能出示房产信息证明,则由教育主管部门和招生学校组成联合核查组进行上门核查,核查需留存图片、文字等核查资料,相关核查人为第一责任人。不能提供以上证明或核实情况不实的,将安排到招生学位有空余、相对就近的公办学校入学。

⑸挂靠户。挂靠户是指将适龄儿童、少年(或其法定监护人)的户口挂靠在某一亲友或其他户主处。适龄儿童、少年及其法定监护人在户口所在地属于挂靠户且确无产权住房的,将安排到招生学位有空余、相对就近的公办学校入学。

⑹儿童、少年户口随父母户口在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处落户,其父母双方均未购房(以房产局开具的父母双方无房证明为凭证),且实际常住(要有相关证明材料)、户口从未迁移过(以户口簿记载为凭证),第三代适龄儿童、少年可以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户籍、房产证确定其入学学区。

⑺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有两套(含两套)以上固定房产,按长期居住(登记表本人确认)的固定房产确定学区。每一位适龄儿童限报一所学校,凡兼报者将取消报名和录取资格,统筹安排到相对就近、招生学位有空余的公办学校入学。

⑻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同时有自有房产和租赁住房,以自有房产确定学区。

⑼已入住新购住房暂未办理房产证、户口未入的,凭购房合同及全额购房发票,以居住地确定学区;已购期房的,凭房产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可依据期房所在地安排入学,也可参照实际居住地情况,依据实际常住地认定顺序确定学区。

⑽适龄儿童、少年父母离异的,若是诉讼离婚的,按其法定监护人的住房所在地确定学区;若是协议离婚的,按其父母原住房所在地确定学区。

⑾军人子女义务教育优待依据《安庆市军人子女义务教育优待实施细则》(教基[2013]233号)执行,学校要将拟录取的军人子女名单在校内单独公示。

⑿非住宅房(如商业用房、工业用房、办公用房、阁楼、地下室、车库等)以及赠与和未发生法律效力的遗嘱房等,均不能作为学区房,即不能以此房产作为本学区入学依据条件。

⒀其它无法认定实际常住地的,将参考户籍情况统筹安排到招生学位有空余、相对就近的公办学校入学。

(二)实际常住地认定顺序

住房、户籍地址一致的

住房在户籍不在的

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无住房的爷孙户

未办理房产证但已入住的全额购房户

证件齐全的自建房住户

证件齐全的公租住房户

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无独立房产的共有房产户

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无住房的挂靠户(私租住户)

说明:各校视招生规模(学位情况),按以上先后顺序认定。在招生计划控额内,先招收本学区内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再招收就近安排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当学区内学生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时,由教育主管部门按先后顺序和相对就近的原则统筹调剂未录取学生到公办学校入学。此表中 所指为学校应接收的学生, 所指为统筹调剂的学生。

五、工作要求

(一)规范招生行为。认真执行《安徽省实施〈义务教育法〉办法》、《安徽省中小学办学行为规范》和《安徽省贯彻〈治理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的八条措施〉实施方案的通知》。各中小学要自觉维护招生政策及招生计划的严肃性,认真落实招生计划,不得擅自扩大招生规模和招生范围,不得提前或延迟招生,不得扰乱招生秩序,不得发布虚假招生信息,严禁通过考试、测试进行招生,严禁通过机构等搞变相招生考试、测试。严格控制班额,原则上小学一年级班额不超过46人,初中一年级班额不超过50人。我区公办中小学严格禁止招收跨行政区择校学生,严格控制跨学区择校;凡要求择校的小学适龄儿童和小学毕业生,可引导其到有资质的民办学校就读。严格实行“阳光分班”,严禁设立重点班、快慢班和各种形式的实验班、特色班等。

各校要规范报名秩序,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加强业务培训,按照公布的招生政策、划定的学区范围、实际常住地认定暂行办法、报名流程,组织新生报名登记。学校要做好宣传工作,应将学区范围示意图、报名材料清单、实际常住地认定顺序、报名流程等制成展板,放置或张贴于校园内醒目位置。对报名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要做好答疑工作。市教育体育局成立由市区两级基教科长和部分学校校长组成的初中招生协调服务组,8月11日至12日左右接受咨询并处理相关事宜。对报名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向协调服务组和小学毕业生所在学校反馈信息,切实为新生报名提供保障。

(二)加大宣传力度。为切实体现教育的公平、公正,杜绝不正之风,各校要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多种渠道将招生政策、招生程序、学区划分、入学资格、报名材料、报名时间、录取结果、咨询电话等信息向社会公布,获取社会和家长的理解与支持,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要倡导科学教育理念,让各界明白就近入学有利于适龄儿童少年健康成长,努力营造招生工作良好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要加大宣传力度,总结推广义务教育招生工作的先进典型和成功经验。

(三)加强学籍管理。各校要建立完善中小学学籍信息系统,并在基础教育管理中国共产党享,能够为基础教育管理和科学决策提供及时、全面和准确的数据。各校要严格执行“一人一籍、籍随人走”和“公办不择校、同城不借读”的原则,不得擅自招收未经教育局批准和已被其它学校录取的学生,未经批准的招生不予批准学籍,无籍生不享受在籍生的待遇,不得参加所在学校的各类评优,不予拨付违规招生的生均公用经费。各校要按学籍信息化管理办法做好学籍信息登记(新生报名登记表和房产证、户口簿复印件等材料应保留至学生毕业,以备查),学生转学、休学工作,落实好学籍审核、学籍管理责任。其中,学生转学一般应在学期开学后或结束前1个月进行。

(四)落实问责机制。各校要加强对义务教育招生工作的领导,制订实施方案,建立工作推进制度、划片决策制度、入学监督制度、信息公开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学校“一把手”要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明确岗位职责,加强协调配合,建立科学有序、运转高效、公正透明的招生工作机制。要向社会公布投诉电话,对于学生和家长有关招生问题的投诉,各校应及时核实情况,妥善处理。

加大查处力度,重点纠正违规考试招生、不按就近原则安排入学、随意接收择校生、利用虚假信息报名登记及乱收费行为。市、区教育督导部门将对招生政策实施情况进行专项督导,及时查处通报违规的单位和个人。有下列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安徽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等严肃处理。对公办学校责令限期改正、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对校长和其他直接责任人依法给予行政降级、降职直至撤职处分;对民办学校,一经发现要依法纠正,对于拒不改正的,取消其当年招生资格,当年年审定为不合格,并减少次年招生计划,直至吊销其办学许可证。

1、审核材料时徇私舞弊;

2、拒绝本校学区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或者跨越学区招生;

3、擅自超计划招生;

4、擅自提前或延迟招生时间;

5、将考级证书和竞赛成绩作为入学依据的,举行入学考试或其他形式的选拔性招生;

6、招收特长生、无学籍材料学生、以及通过挂靠户、虚假户择校的学生;

7、拒收学区内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儿童、少年随班就读;

8、拒收教育行政部门按政策规定统筹安排的学生;

9、利用招生入学收取择校费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费;

10、违规举办重点班、实验班。

(六)设立咨询、举报电话。

区教育局基教科5549577,5546107;区教育局监察室5531604;太平寺小学5571373;德宽路第一小学5564271;高琦小学5515166;德宽路第二小学5542615-803;公园小学5366111;石化三小5375078;高花亭小学5680506;集贤路小学5358002;石化二小5374578;皖河中心学校5910056;皖河中学5910050;十里中心学校5329448;十七中5368805;海口中心学校5247903;巨网初中5244913;红星初中5247911;山口学校5698658;全新学校8769955;独秀文武学校5348107。接受家长、社会的咨询和监督。

附件:

1、2015年大观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日程安排表

2、2015年大观区中小学学区范围

3、2015年安庆市大观区中小学招生计划

4、大观区2015年小学新生报名登记表

5、安庆市区2015年小学毕业生升学报名材料清单

6、安庆市大观区2015年小学学区划分示意图

7、大观区2015年小学新生报名简明情况登记表(含公示表样,共三个工作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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