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权益日活动策划方案

有目标的人生叫航向。当我们不知道如何去处理事情的时候,这个时候我们都会准备一份方案。方案的内容是涉及面是很大的工作,方案都是由哪些内容组成呢?你也许需要"消费者权益日活动策划方案"这样的内容,欢迎你参考,希望对你有所助益!

这篇《消费者权益日活动策划方案》,是小编特地为大家整理的,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每年的3月15日是“国际消费者权益日” (World Consumer Rights Day) ,由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于1983年确定,目的在于扩大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宣传,使之在世界范围内得到重视,以促进各国和地区消费者组织之间的合作与交往,在国际范围内更好地保护消费者权益。在20xx年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来临之际,应届毕业生策划书栏目的小编特地为您准备了20xx年消费者权益日活动策划书,供参考。

一、活动主题

消费与民生

二、活动宗旨

为迎接3月15 日消费者权益日的到来,我院青协将围绕法律宣传举行一次普法活动,以提高消费者的法制观念。

三、组织机构

主办机构:法学院青协

四、活动时间

20xx年3月15 日中午10:00——11:30

五、活动地点

XX社区

六、活动对象

XX社区居民

七、活动流程

(一)、前期准备:

(1) 在我院网站上做广泛宣传。

(2) 准备宣传条幅。

(3) 制作宣传展板和学生签名板。

(4) 搜集关于“消费者权益保护日”的起源、发展,目的意义等相关知识,制作成宣传页。

(5) 搜集有关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相关知识制作成A4 宣传板。

(6)搜集与法制有关的相关视频。

(7)联系电源。

(8)与其他部门协调。

(二)、具体活动安排:

(1) 上午 9:00,男生在食堂前集合,将物品搬至活动地点。

(2) 活动现场布置: 男生悬挂条幅,调试音响,向社区借桌子,进行布置。女生悬挂A4 宣传板 上午10:00 布置完毕。

(3)活动中,同学负责拍照。

(4)将提前制作好的宣传单页发放给广大居民。

(5)将相关视频通过音响播放,以吸引广大的注意。

(6)展示A4 板,并由相关人员对前来了解的居民作解说。

(7)设咨询台,为居民解答疑难问题,做好投诉记录,无力解决的问题做好记录并及时报告上级。

八、活动后期工作

召开部门会议,总结活动优缺点,对于不足之处深刻反省,优点则继续发扬,以求将以后工作做得更好。

九、所需物品

宣传条幅、宣传板、学生签名板、签字笔、A4 宣传板、咨询台、宣传单、笔记本电脑、音响、插线盘、插板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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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方案


最新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方案

下面是我们的小编给大家推荐的最新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方案供大家参阅!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积极开展3·15消费维权宣传教育活动,不断推进我市消费者权益保护事业发展,决定于3月15日前后,在全市范围内广泛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系列纪念活动。

一、指导思想

今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将以贯彻实施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下简称新《消法》)为契机,以着力改善和保障民生为宗旨,动员全社会力量,加强消费维权工作,改善消费环境,提升消费信心,为扩内需、保增长,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和推动社会和谐进步作出积极贡献。

二、活动内容

(一)开展新《消法》培训、宣传活动(2月至3月)。新《消法》将于xxxx年3月15日正式施行。为正确理解和把握新《消法》,更加有力地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将聘请专家对全市各消保分会负责人及企业监督站负责人进行培训,提高消费维权工作人员的法律法规政策水平和消费维权能力。(责任单位:市消保委、工商局)

(二)开展流通领域蚕丝被、羽绒服等产品质量的抽检比较试验(3月15日前)。为维护消费者的消费安全,净化我市的商品消费市场,将开展流通领域蚕丝被、羽绒服等产品质量的抽检比较试验,抽检试验结果将于3月15日在相关媒体公示。(责任单位:市消保委、工商局、质监局)

(三)开展网络、电视、电话、邮购购物消费者民意问卷调查(3月份)。当前网络包括电视、电话、邮购购物方兴未艾,随之而来消费纠纷不断。为更好地了解此类消费市场状况,有效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将开展网络、电视、电话、邮购购物消费者民意问卷调查,并将调查情况分析提供政府及相关部门。(责任单位:市消保委)

(四)对商品房买卖、家居装饰等行业行为进行点评(3月15日前)。针对当前商品房买卖及家居装饰行业中设立霸王条款、欺诈消费者的行为,以及普遍的合同、质量、价格纠纷,将依据新《消法》的有关条款进行点评,提出消费警示,规范行业行为。(责任单位:市消保委、工商局、法院)

(五)成立“太仓市家庭装饰行业消费纠纷联动调处中心”(3月初)。家居装饰是消费纠纷热点领域之一。为提高家居装饰消费纠纷调解的权威性和实效性,在前期调查、准备的基础上,依托市家装行业协会和有关商会,成立“太仓市家庭装饰行业消费纠纷联动调处中心”,下设“太仓市家庭装饰行业消费纠纷人民调解工作室”。聘请消费纠纷调解专业队伍,规范工作制度,构建工作机制,有序开展工作,为广大消费者提供法律服务及纠纷调解服务。(责任单位:市消保委、司法局)

(六)开播《有事我帮忙》消费者维权栏目(3月1日开播)。为了更好地为广大消费者服务,扩展他们的咨询、投诉渠道,在广播电台开辟《有事我帮忙》消费者维权栏目,于xxxx年3月1日正式开播。(责任单位:市消保委、广电总台)

(七)编辑出版纪念3·15特刊(3月15日前)。主要内容有:xxxx年消费维权年主题及新《消法》教读;消费者投诉热点、难点问题;刊登消费警示、消费调查和商品比较试验结果;流通领域严重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十大案例。(责任单位:市消保委)

(八)开展3·15大型广场宣传咨询服务活动(3月15日)。太仓市3·15大型广场宣传咨询服务活动主会场设在太仓万达广场,在南洋广场和大润发超市设分会场。活动现场将组织有关职能部门、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志愿者开展法律法规咨询和假冒伪劣商品展示,散发宣传资料,扩大社会影响。各镇(区)也要设分会场,在人流量大的地段设立展台、展点,开展法律、法规宣传和咨询、服务活动。(责任单位:宣传部、工商局、消保委、各区镇)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地要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3·15纪念活动的开展,落实专门领导具体抓,把主题活动落到实处。

(二)密切配合、搞好协调。各有关部门和新闻媒体要紧密合作、通力配合,动员更多的工商企业、行业协会、专家学者和志愿者参与3·15纪念活动。

(三)精心策划、严密组织。各地和有关部门要结合各自实际,开拓创新、精心组织,使3·15纪念活动开展得有声有色、丰富多彩。

315消费者权益日活动策划方案


这篇《315消费者权益日活动策划方案》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以下内容仅供参考!

一、活动名称:“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

二、活动时间:20xx年3月11日12点开始

三、活动地点:**市总工会大厦门前

四、具体内容:

(一)纪念活动仪式:

主要议题有:市工商局领导讲话、市政府领导讲话、诚信单位代表宣读企业公民道德建设活动倡议书、公布“打假维权十大典型案件”、公布“消费者投诉十大案例”、介绍各行政执法部门2011年案件查处情况及销毁假冒伪劣商品情况、宣布3.15咨询活动开始等。

参加人员:区、市两级党委、政府、人大有关领导,工商、质监、卫生、药品监督、环保等部门的领导及工作人员,企业及个体经营者代表(**区工商局组织并确定人数)。参会单位和经营者代表整队入场。

(二)3.15宣传咨询活动:

各有关执法部门按照市消协的统一安排设立咨询台,并选派懂法律法规、懂政策、业务素质好的人员参加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现场受理消费者咨询、投诉,展示有关假冒伪劣商品(有关资料、展品由各部门自行解决);有关企业展示名优商品(不得搞展销活动)、或诚信经营的做法。

(三)销毁假冒伪劣商品

各有关执法部门将拟销毁的假冒伪劣商品品种、名称、数量、案值等报送至市工商局市场经济检查大队(电话:6224046),各单位自行装车,3月14日由市工商局市场经检大队统一组织销毁。

(四)几点要求:

1、参加3.15活动的单位和个人,要在3.15活动领导小组和办公室的统一组织下,服从指挥,开展工作,严禁各行其是。

现场活动总指挥:***

场地布置、划分联系人:****;

记者现场采访协调人:***

2、着装要求:正式参加3.15活动的工商干部着冬装、穿大衣(不带毛领)、戴大沿帽。其他人员可着便装。

3、3.15活动(包括3.15晚会)期间,各工商局、所要加强值班制度,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消费者投诉及时得到解决。

4、如有变化另行通知,或与市消协联系(电话:000000)

五、具体分工

(一)市局合同消保科负责:

1、制定3.15系列活动的实施方案。

2、召开相关理事单位(工商、质监、卫生、药监、环保、农牧、烟酒专卖、发计委、经贸委、盐务等)参加的协调会,协商3.15活动有关事宜。

主要内容:通报前期准备情况,征求各相关部门的意见或建议;各部门确定3.15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名单和参会人员情况;各部门案件查处及没收假冒伪劣商品情况和销假情况;报送典型案例;打假维权成果板报展的要求;其他有关事宜。

上述工作3月1日底前落实完毕。

3、提供制作宣传车录音带所需文字材料。

4、收集、撰写工商系统及相关部门2011年打假维权十大典型案件。

5、收集、撰写市消协系统2011年受理消费者投诉十大典型案例。

6、整理部分食品安全典型案例在板报展上公布。

上述工作3月7日前落实完毕。

(二)市局商广科负责

1、负责与电视台广告经营部联系,3月份免费连续1个月滚动播出宣传口号。

2、安排宣传单的印制,协助区工商局做好广告经营单位条幅、横幅制作事宜。

3、会同市消协、办公室与电台、电视台、报社取得联系,做好3.15活动月的宣传策划。

4、联系市广播电台现场直播3.15活动实况。

(三)**区工商局、消协负责:

1、围绕“消费与环境”年主题,全权负责文化大厦门前活动现场布置(桌凳摆放、音响设备、主席台、主会标、各单位位置、彩门放置、热气球等)及活动安排(包括各相关单位的咨询台、受理台、曝光台的位置摆放及人员安排、参加活动的企业安排等);联系公安交警部门维护活动现场秩序。

2、动员广告经营单位义务制作悬挂宣传标语:(1)在允许悬挂的主街道悬挂若干条横幅,在文化大厦楼体上悬挂条幅(在活动现场前后挂出),悬挂时间7天左右;(2)负责3月15日活动现场(文化大厦)主会标的悬挂和摘取;(3)明确横幅条幅制作单位的具体数量及悬挂位置。

3、组织协调各部门制作打假维权成果板报展示,并制作市、区工商局及消协系统打假维权展板(部分内容由市局合同消保科提供),要求图文并茂、规格统一(展板规格:1.8米×1.2米)、摆放一致。

4、组织辖区内各大商业、服务企业在各自店堂门前悬挂宣传横幅。

5、动员各辖区规模大、信誉好的有关企业踊跃参加现场活动,进行名优商品展示(严禁搞商品展销)、宣传本企业在食品安全方面的做法、支持赞助3.15活动。

6、指定诚信单位“经营企业公民道德建设活动倡议书”发言人及审稿。

7、3.15活动宣传车的装饰及音响设备安装,确定行车路线。

上述工作均在3月9日前落实到位。

(四)市局市场经济检查大队负责:

1、做好局机关及各区需销毁的假冒伪劣商品统计上报工作(按规定时间完成)。

2、假冒伪劣商品现场展示(3月10日前落实)。

3、假冒伪劣商品销毁现场的组织安排(3月9日前完成)。

4、整理、汇总各行政执法部门2011年案件查处和销毁假冒伪劣商品情况说明。

(五)市局办公室负责:

1、撰写市政府领导和局领导在3.15咨询服务活动现场的讲话,消保科提供必要的素材(3月5日前完成)。

2、邀请市、区两级政府、人大、政协等领导参加3.15纪念活动(3月10日前落实)。

3、联系媒体(电台、电视台、报社)记者,并负责现场活动时记者的接送。协助消协、商广科和新闻媒体做好3.15活动宣传策划工作(3月10日前落实)。

(六)市局法制科负责:宣传录音带(维、汉两种语言)的录制(3月5日前完成),录音带由办公室提供,内容由消保科提供。

(七)市局组教科、纪检监察室、财务科、注册登记科、私个协会负责:宣传材料的发放。

315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方案策划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xx届三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宣传XX年"消费与服务"年主题,使全社会共同关注扩大消费与服务广大消费者、服务经济发展和服务社会和谐的关系,努力营造良好的消费环境,改善消费者的消费预期;切实加强对消费者权益的保护,增强消费者的消费信心;倡导科学、合理、健康、文明的消费模式,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活动名称及主题

"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消费与服务'年主题"宣传活动。

年主题是:"消费与服务"。

三、活动形式

1、设置"3.15"消费维权活动一条街。沿解放路两侧东至解放路与富强路交叉口,西至解放路与天中山大道交叉口。由参会各职能部门和企、事业单位设置展台和咨询台、板面、宣传材料及宣传横幅,并有3人以上工作人员负责宣传、咨询、投诉受理工作。活动时间为3月15日上午8点开始至下午16时结束。活动中心及投诉现场设在解放路原市委、市政府门前。

2、"3.15"活动现场设置10部(12315)热线电话(由联通公司提供),人员由市工商局、市消协、市工商局经济检查支队、专业分局、驿城分局、高新分局人员组成,共40人。

3、3月15日晚上7点,在新世纪广场举行"3.15消费与服务"文艺晚会,主办单位:驻马店市工商局、驻马店市消费者协会;驻马店市联通公司承办。

4、设3.15活动办公室、新闻中心。活动办公室由市工商局、市消协人员组成,协调"3.15"活动的有关事宜;新闻中心由省驻驻马店记者站、驻马店日报社、驻马店电视台第一、二、三频道、驻马店广播电台、天中晚报社、驻马店广播电视报社等媒体人员组成。

四、组织领导

成立"3.15"宣传活动领导小组,下设活动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消协。

五、参加单位

与消费者生活消费密切相关的行政执法部门和生产、经营、服务单位均应参加。通过这次活动,展示行政执法部门为群众服务,为消费者维权的宗旨,共同为广大消费者营造一个放心的消费环境和应承担的社会责任,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

3.15消费者权益日活动策划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xx届三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宣传XX年“消费与服务”年主题,使全社会共同关注扩大消费与服务广大消费者、服务经济发展和服务社会和谐的关系,努力营造良好的消费环境,改善消费者的消费预期;切实加强对消费者权益的保护,增强消费者的消费信心;倡导科学、合理、健康、文明的消费模式,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活动名称及主题
“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消费与服务’年主题”宣传活动。年主题是:“消费与服务”。
三、活动形式
1、设置“3.15”消费维权活动一条街。沿解放路两侧东至解放路与富强路交叉口,西至解放路与天中山大道交叉口。由参会各职能部门和企、事业单位设置展台和咨询台、板面、宣传材料及宣传横幅,并有3人以上工作人员负责宣传、咨询、投诉受理工作。活动时间为3月15日上午8点开始至下午16时结束。活动中心及投诉现场设在解放路原市委、市政府门前。
2、“3.15”活动现场设置10部(12315)热线电话(由联通公司提供),人员由市工商局、市消协、市工商局经济检查支队、专业分局、驿城分局、高新分局人员组成,共40人。
3、3月15日晚上7点,在新世纪广场举行“3.15消费与服务”文艺晚会,主办单位:驻马店市工商局、驻马店市消费者协会;驻马店市联通公司承办。
4、设3.15活动办公室、新闻中心。活动办公室由市工商局、市消协人员组成,协调“3.15”活动的有关事宜;新闻中心由省驻驻马店记者站、驻马店日报社、驻马店电视台第一、二、三频道、驻马店广播电台、天中晚报社、驻马店广播电视报社等媒体人员组成。
四、组织领导
成立“3.15”宣传活动领导小组,下设活动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消协。
五、参加单位
与消费者生活消费密切相关的行政执法部门和生产、经营、服务单位均应参加。通过这次活动,展示行政执法部门为群众服务,为消费者维权的宗旨,共同为广大消费者营造一个放心的消费环境和应承担的社会责任,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

3.15消费者权益日策划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xx届三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宣传XX年“消费与服务”年主题,使全社会共同关注扩大消费与服务广大消费者、服务经济发展和服务社会和谐的关系,努力营造良好的消费环境,改善消费者的消费预期;切实加强对消费者权益的保护,增强消费者的消费信心;倡导科学、合理、健康、文明的消费模式,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活动名称及主题
“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消费与服务’年主题”宣传活动。年主题是:“消费与服务”。
三、活动形式
1、设置“3.15”消费维权活动一条街。沿解放路两侧东至解放路与富强路交叉口,西至解放路与天中山大道交叉口。由参会各职能部门和企、事业单位设置展台和咨询台、板面、宣传材料及宣传横幅,并有3人以上工作人员负责宣传、咨询、投诉受理工作。活动时间为3月15日上午8点开始至下午16时结束。活动中心及投诉现场设在解放路原市委、市政府门前。
2、“3.15”活动现场设置10部(12315)热线电话(由联通公司提供),人员由市工商局、市消协、市工商局经济检查支队、专业分局、驿城分局、高新分局人员组成,共40人。
3、3月15日晚上7点,在新世纪广场举行“3.15消费与服务”文艺晚会,主办单位:驻马店市工商局、驻马店市消费者协会;驻马店市联通公司承办。
4、设3.15活动办公室、新闻中心。活动办公室由市工商局、市消协人员组成,协调“3.15”活动的有关事宜;新闻中心由省驻驻马店记者站、驻马店日报社、驻马店电视台第一、二、三频道、驻马店广播电台、天中晚报社、驻马店广播电视报社等媒体人员组成。
四、组织领导
成立“3.15”宣传活动领导小组,下设活动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消协。
五、参加单位
与消费者生活消费密切相关的行政执法部门和生产、经营、服务单位均应参加。通过这次活动,展示行政执法部门为群众服务,为消费者维权的宗旨,共同为广大消费者营造一个放心的消费环境和应承担的社会责任,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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