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省级园林城市目标任务考核工作意见

为了提升自己的能力,工作升职加薪,我们需要先了解的是怎样去写工作计划。我们工作计划的写作基调是:可操作、能交付。你对写工作计划有什么见解吗?请阅读由小编为你编辑的创建省级园林城市目标任务考核工作意见,更多相关信息请继续关注本网站。

创建省级园林城市目标任务考核工作意见

文章标题:创建省级园林城市目标任务考核工作意见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市各部门参与年度工作目标考核有关规定,为了依法管理城市绿化,促进全市各部门、单位和房地产企业积极创建,推动我市创建园林城市工作,提高城市生态环境和人居环境,确保20xx年把我市建成省级园林城市,经市政府研究,提出创建省级园林城市目标任务考核工作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创建省级园林城市为目标,以“全面发动,各尽其责,齐抓共管、奖罚分明”为原则,动员全市上下各方力量,从讲政治的高度,积极完成市政府下达的年度绿化工作目标,为创建省级园林城市共同努力。

二、总体思路

围绕市政府下达的20xx年度绿化工作目标任务和市各有关部门、单位、房地产企业向市政府递交的“创建省级园林城市目标任务承诺书”所承诺的内容,限期完成、及时验收、公开考核、奖惩兑现。

三、考核内容

1、贯彻落实:各单位和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府20xx年城市绿化工作会议精神,在本部门单位迅速传达,做到人人明白。

2、组织领导:各部门、单位必须建立健全绿化工作领导班子,“一把手”负总责,分管负责人具体抓,做到组织健全、领导有力。

3、制定计划:各部门单位和开发企业应根据市政府下达的绿化工作任务和创建目标,结合本部门单位工作实际,制定出详细的工作计划和绿化项目规划,并按计划有序实施。

4、资金保障:各部门单位和开发企业应根据绿化工作任务和绿化规划设计,制定详细的投资预算,保证绿化建设资金充足、拨付及时。

5、项目建设:各部门单位和开发企业,应迅速启动绿化建设项目,必须紧抓春季绿化季节,有条件的要在春季全面完成年度绿化任务,暂不具备条件的,应部分完成年度绿化任务。在建设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绿化设计,不得擅自更改设计方案;创建省级园林式单位和园林式居住区的单位和居住区,必须切实按照国家规定的绿地率标准进行建设,保证绿化面积不缩水、绿化质量不降低,小品设施要齐全。

6、绿化管护:各部门单位和居住区,要加大绿化管护力度,做到“专人、专责、专项资金”,绿化养护应达到国家三级标准,绿化成果成活率和保存率分别达到90和95以上,确保绿化效果。

四、奖惩措施:

1、各部门、单位违背承诺,未按时保质、保量完成绿化任务的,在年终部门考核中实行“一票否决制”,不得评先评优。对其主要负责人,市政府将基于领导能力、信用程度、公信力甚至人格等诸方面考虑,将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或行政处分,直至提请市委、市人大作出相关职务调整和任免。

2、在经济上,对违背承诺的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给予处罚,扣除部分至全部奖金。如发生以房占绿现象,则按规定应缴纳的绿化易地补建费由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承担。

3、对未兑现承诺的房地产企业,在验收后不达标的,经吊销其房屋预售许可证,不得核发房屋产权证;不得接水、接电;对拒不采取整改措施的,将取消其享受的相应优惠政策,基于信用度的考虑,其企业今后一律不得进入我市房地产开发市场。

4、市规划、建设主管部门应加强跟踪服务、指导和监督,及时提出相关整改措施并备案,如因监管不力、服务缺位而导致单位、开发企业创建园林式单位和园林式居住区不成功的,一律追究领导责任和相关人员的责任,处罚程序和依据参照以上相关条款执行。

5、对及时兑现承诺,按时、保质、保量完成绿化建设任务的,部门单位在年终考核中,给予优先加分;同时对单位和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给予经济奖励。

6、对兑现承诺、及时完成绿化建设任务和创建目标的开发企业,市政府将予以通报表彰,同时,在落实相关优惠政策上予以适度倾斜;在今后的土地竞拍等经营活动中,作为信用度较高的企业,将予以优待地位。


《创建省级园林城市目标任务考核工作意见》来源于网,欢迎阅读创建省级园林城市目标任务考核工作意见。


Fwr816.COM同步阅读

市园林城市创建活动工作计划


市园林城市创建活动工作计划

近年来,各县(市)按照全市城镇面貌“三年大变样”的总体部署,坚持把创建园林城市(县城)活动作为改善城区生态环境、塑造特色、提升品位、加快推进城镇化进程的重要抓手,精心谋划,强力推进,狠抓落实,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与先进城市相比,我市在创建园林城市(县城)活动中,仍存在一定差距。为贯彻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和省政府关于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县城)和省级园林城市(县城)的要求,不断加大创建活动力度,推进创建活动深入开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认清形势,明确创建园林城市(县城)活动目标任务

目前,我市仅有辛集市、藁城市为省级园林城市,占县级市总数的40%;仅有栾城县为省级园林县城,占县城总数的8%;全市尚无国家园林城市(县城),这个数量及比例与我市省会地位及经济发展水平极不相称。为此,各县(市)要高度重视,找准差距,把握时机,以强有力的措施,大力推进创建园林城市(县城)活动,促进城镇面貌“三年大变样”上水平、出品位。

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创建园林城市(县城)为载体,以推进园林绿化建设、管理为手段,力争用3至5年时间,使各县(市)园林绿化水平显著提升,县城功能更加完善,生态环境明显改善,综合竞争力显著增强,实现城镇面貌“三年大变样”上水平、出品位的目标。

目标任务:20xx年,鹿泉市、正定县、高邑县3个县(市)跨入省级园林城市(县城)行列。20xx年,辛集市和栾城县跨入国家园林城市(县城)行列;新乐市、晋州市、赵县3个县(市)跨入省级园林城市(县城)行列。到20xx年,5个县级市均建成国家园林城市,建成国家园林县城5个以上,建成省级园林县城5个以上,真正形成省政府确定的“省会园林城市环”的新格局。

二、全面推进,加快提升城区园林绿化建设和管理水平

(一)科学布局,高标准编制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城市绿地系统规划是搞好园林绿化的依据。各县(市)要将绿地系统规划的编制作为创建园林城市的首要工作,鹿泉市、正定县、高邑县、新乐市、晋州市、赵县等6个重点推进县(市)要在年底前编制修定完毕,其他县市要在明年底前编制修定完毕,尽快改变绿地建设“无本可依”现象。规划要注重前瞻性,立足本地的经济发展水平和地域特色,切实解决园林绿化用地不足、绿地范围不清等问题,明确近期、中期、远期建设目标,科学规划各类绿地,做到合理布局,均匀分布,保证城市绿化建设的科学性和超前性。要增强规划的可操作性,在全面分析气候、地形、植被、水源等条件和特点的基础上,科学确定绿化方案,做到乔、灌、花、草相结合,点、线、面、环相衔接,更好地适应城市园林绿化建设发展的需要。

(二)加快建设,完善绿地体系。充分挖掘土地潜力,合理利用土地进行绿化建设,千方百计增强绿量,扩大绿地面积。“三绿”指标是创建园林城市的基本要求。增绿重点应当放在公园绿地、居住区绿地和道路绿地上。按照要求规范每年要新建一批公园绿地,高标准做好道路绿地建设,打造城区优美风景线。加强社会绿化,向单位要绿,向居住区要绿。针对薄弱环节,采取有效措施,消灭绿化盲点,积极发展阳台绿化、屋顶绿化和立体绿化,向空间“增绿”。

(三)严格质量,打造精品工程。切实增强精品意识,重大园林绿化项目建设要按照精品工程目标,坚持一流的规划设计、一流的建设队伍、一流的施工质量,力争每一项工程都要建成主题特色鲜明、文化内涵丰富的园林精品工程。各项园林建设要体现节约、环保、生态的要求,挖掘内涵,传承历史文脉,体现文化特色,提高文化品位,展现现代都市的艺术魅力。

(四)强化管理,充分发挥绿化效应。将“绿线”管理列入建设项目“一条龙”审批程序,切实落实建设项目审批和竣工验收“绿色图章”审批制度。不断完善各类绿地管理保护、检查考核等规章,建立专职执法队伍,将已建成的和规划的各类绿地作为城市“绿线”管制的重点部位,严格监督管理,使各类绿地得到有效保护。坚持建管并重,建立市场化养护模式和多元化管理机制,做到建一块地、活一片绿、成一个景。建立专业养护队伍,重点管好公园绿地和道路绿地。严格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切实发挥全社

市园林城市创建活动工作计划第2页

会管护积极性,努力营造全民动手和爱绿护绿的浓厚氛围。

(五)加快设施建设,不断完善城市功能。在增加城区绿量的同时,要注重其他设施建设和功能的完善,统筹安排基础设施建设,着重抓好交通运输体系、循环体系、环保环卫体系、垃圾处理体系、防灾安全体系等建设。扎实推进供热计量改革和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全面落实园林城市各项标准。

(六)统筹推进,全面提升创建效果。把创建园林城市(县城)工作与提升城区容貌整体水平有机结合起来,经常开展市容卫生、交通秩序、河道水源等专项整治活动,以“四个延伸、三个覆盖”目标,即由城区主要道路两侧向小街道、社区、单位和城乡结合部延伸,实现绿化美化、专项整治、文明环境全覆盖,进一步提升创建园林城市的总体效果。

三、强化措施,确保创建园林城市(县城)活动取得成效

(一)切实加强创建工作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创建园林城市(县城)领导小组,市委常委、副市长王大虎同志任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董玉辉同志、市园林局局长李英波同志任副组长,成员由市直有关部门主管负责同志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园林局,办公室主任由市园林局局长李英波同志兼任,办公室具体负责创建活动的组织、协调、督导和检查。各县(市)也要建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形成政府部门协作、社会广泛参与的创建工作机制,落实责任分工。各县(市)要参照新乐市的做法,在建设局、城管局或公用局的基础上,单独设立二级局,统称园林局,落实机构、编制和职能。要根据创建目标任务,对照创建标准,因地制宜,制定创建活动实施方案。栾城县和辛集市要抓紧制定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县城)实施方案;鹿泉市和正定县、高邑县要认真对标、抓紧整改、积极做好省级园林城市(县城)资料申报和评审考核准备,力争年内申报成功;新乐市、晋州市和赵县要制定20xx年创建省级园林城市(县城)的实施方案;其他县(市)也要结合实际,制定创建省级园林城市(县城)实施方案。

(二)不断加大园林绿化建设投入。坚持“人民城市人民建、绿化事业大家办”的方针,把城区园林绿化建设纳入社会发展规划,完善以政府投资为主、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投入相结合的多元化投资体制,切实加强对园林绿化建设的投入。改革绿化建设投入机制,按照多级投入、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积极吸引社会资金投资绿化建设。不断创新园林绿化用地拆迁工作新举措,加大协调调度力度,确保城区绿化用地需求。

(三)充分调动全社会力量参与创建活动。开展创建活动是一项社会工程,各县(市)必须坚持全民动员、社会共建的原则,充分发挥各方面的积极性,调动全社会力量参与绿化建设,形成专业绿化、单位绿化和全民义务绿化相结合的齐抓共建格局。继续抓好“拆违建绿、拆墙透绿、拆硬还绿”等工程,积极开展创建省、市级园林式居住区、单位庭院和街道活动,丰富园林绿化景观。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导向作用,广泛宣传创建工作的意义、经验做法,努力形成浓厚的创建氛围,引导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创建活动,共同为创建活动献计出力。

创建全国法治城市工作意见


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创建全国法治城市工作意见的文章,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法治是社会现代文明的重要标志,法治环境是新时期城市竞争力和软实力的重要指标。积极创建全国法治城市,对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保障经济持续发展、提高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和树立城市法治文明形象具有重要意义。为深入推进法治XX建设,积极创建首批全国法

治城市,按照全国普法办《关于印发〈关于开展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的意见〉的通知》(普法办〔2008〕7号)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印发〈XX市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2011—2015年)〉的通知》(成委发〔2012〕1号)精神,现就创建全国法治城市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新形势下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和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新要求,紧紧围绕“发展、科学发展、又好又快发展,奋力打造西部经济核心增长极”的总体定位和发展方向,坚持法治XX建设与文化强市建设和创新社会管理相结合,法制宣传教育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和公民意识教育相结合,进一步优化全市法治环境,深入推进城乡公共法律服务和法治文化建设,为加快建设城乡一体化、全面现代化、充分国际化的世界生态田园城市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工作目标。力争到“十二五”末,基本建成中西部地区“法治环境、法律服务、法治文化最浓”的法治XX,社会活力充分激发,社会公平正义充分彰显,公民的主体感、责任感、幸福感明显增强,XX法治文明形象显著提升。
——法治环境进一步优化。各级政府依法行政水平显著提高,司法公正高效,公共安全体系有效运转,社会组织依法有序参与,社会主体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障和有效维护。
——法律服务中西部。加大政府公共法律服务供给,培育服务力和竞争力强的现代法律服务业,建成在中西部具有较强影响力的法律服务市场和城乡一体法律服务体系,人均法律服务资源拥有量接近沿海发达地区水平,城乡居民享有优质均衡的法律服务。
——法治文化深入人心。积极培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打造一批综合型法制宣传教育服务平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广泛传播,全市公民的法治意识、法律素质和依法参与公共事务管理能力显著提升,依法治理工作进一步深化,全社会形成依法办事、守法光荣的风尚。
二、进一步优化XX法治环境
(一)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完善公众参与立法机制,建立健全听证、专家咨询论证和公开征求意见等制度。健全重大行政决策规则,完善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程序,建立重大行政决策实施后评价制度。深入推进政务中心标准化建设,落实行政审批项目动态清理机制,优化审批流程,减少审批环节。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强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强化执法评议考核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完善行政调解程序,推进行政调解网络建设,健全专业性调解组织,发挥行政复议、仲裁工作在调解中的作用。加强行政权力的监督制约,全面推进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和政务公开。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健全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管理制度,强化备案审查和定期清理,实现报备率、规范率、审查率、审查后文件合法率达到100%。完善政务承诺制度,依法履行政府机关签订的各类合同,完善行政补偿制度,进一步提高政府诚信度。
(二)深化民主法治建设。坚持“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原则,深入开展法治区(市)县、依法行政示范单位、诚信守法示范企业、依法治校示范校、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活动,促进城乡法治建设均衡发展。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开展窗口行业“依法办事、诚实守信”主题创建活动,推进各行各业法治和诚信建设。创新社区治理机制,以还权、赋能、归位为目标,进一步推进社区居民自治,保障社区居民依法行使民主权利,管理社区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把社区建设成民主自治、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文明祥和的社会共同体。坚持培育发展和监督管理并重,建立健全社会组织管理体制,发挥其提供服务、反映诉求、规范行为的作用,完善社会组织扶持政策,鼓励、引导社会组织依法有序参与社会管理和承担社会事务,推动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完善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制度,支持职工参与管理,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三)提高公共安全水平。深化食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和食品安全信息预警体系建设,依法理顺监管部门职责,建立食品安全问题发现及处置工作机制,加强食品在各环节的质量监管,依法查处违法行为,及时披露违法信息。健全药品安全监管机制,推行药品生产企业质量安全信用分类管理,加强药品流通市场监管,依法查处生产、销售假冒伪劣药品、医疗器械等违法行为。依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

创建省级卫生县城指挥部创建目标任务分解


创建省级卫生县城指挥部创建目标任务分解

文章标题:创建省级卫生县城指挥部创建目标任务分解

一、组织管理与任务
1、制订全县创建工作的长远规划、年度计划、负责全县创建工作的检查、评比、监督检查目标管理、评比、总结、资料档案、会务等日常创建工作。
责任单位:创建办
2、落实爱卫办的机构规格、编制,按照《河南省爱国卫生条例》《河南省卫生城市检查考核标准》要求落实。(爱卫会组织健全,爱卫机构、编制、人员、经费、任务落实,具备与工作任务相适应的工作条件,能够组织、协调各委员部门完成各项爱国卫生工作任务)整好各类创建档案资料。

责任单位:卫生局、爱卫办

二、健康教育目标与任务

1、加强健康教育机构的建设。健康教育机构、人员、经费、任务要四落实。形成健康教育网络。制定健康教育计划,经常检查评[找材料到 -www.da mi shu.com-网上服务最好的资料站点]比、总结健康教育工作。年底建成一个居民健康教育示范小区。主要街道要有永久性的健康教育专栏,并经常更换内容。县城区域内取消所有烟草广告。

责任单位:卫生局、教体局、盘龙镇

2、加强系列健康教育。幼儿园、托儿所、中小学健康教育开课率达100(有教师、课本、教案、课时、评价,设有健康教育专栏);工人、中老年、妇女健康教育率达75。

责任单位:教体局、卫生局、盘龙镇

三、市容、环境卫生管理目标及任务

1、主次干道、主要入城路口、公共场所,背街小巷要有足够的闭式垃圾箱、果皮箱,符合标准的垃圾中转站。环卫设施完好率达98以上,定期清扫、消毒,周围无遗漏暴露垃圾,无蝇蛆。逐步推广垃圾袋装化。按照《河南省卫生城市检查考核标准》《城市公共厕所规划和设计标准》及《城市公共厕所卫生标准》要求,垃圾中转站应为10座,(目前我县垃圾中转站7座;)公厕(无害化)应有24座;(目前我县现有公厕12座其中水冲式公厕5个,旱厕7个。)依据标准,应再建水冲式公厕12座和垃圾中转站3座。改造旱厕为水冲式厕所7座,并设隔断墙,做到有专人管理,经常消毒,制度上墙,无异味、无污水、干净整洁。

责任单位:建设局

2、专业清扫保洁人员要定人、定岗、定责,制定有效的奖惩制度,清扫保洁率达98。保证全天垃圾不落地。

责任单位:建设局、盘龙镇、三里河乡

3、垃圾日产日清,清运率达100,粪便做到及时清运。

责任单位:建设局

4、门前五包责任制全面落实。签订门前五包责任书并督促执行,严禁垃圾落地。

责任单位:各街路长单位

5、市容清洁整齐、街道路面平整,无污水坑凹、乱堆乱放、乱挖乱占、乱搭乱建、乱设摊点、乱挂衣服、乱写乱画乱贴、随地吐痰等现象,标语和广告牌统一规划,重要街道楼房阳台整洁,封闭规范。

责任单位:建设局

6、按照《城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技术标准》、《生活垃圾填埋污染控制标准》、《粪便无害化卫生标准》制定垃圾粪便无害化处理规则,垃圾处理率达50以上,粪便处理率达60。无害化垃圾处理场要做到有围墙、大门、房子,有人员制度、有垃圾进出记录。

责任单位:建设局

7、三里河河道要彻底治理,做到河岸整齐,岸两侧规划合理,达到绿化、美化、硬化、无垃圾、河水清洁,水面无杂草、无漂浮物。所有明暗涵渠全部疏挖。

责任单位:三里河管委会

8、地下通道、各种桥梁清洁卫生,排水排污通畅,用防锈油漆经常维修。

责任单位:交通局、建设局

9、城区内的铁路两侧无垃圾、无杂物、站台(场)内各种货物堆放整齐,广告内容健康,字迹规范,设计合理。

责任单位:火车站、相关街路长单位

10、城乡结合部区域内的村庄卫生整洁,无乱堆乱倒、乱贴乱画、乱搭乱建等现象。

责任单位:三里河乡、盘龙镇

11、严格施工管理,城市建设工程项目、公用设施建设项目等必须达标,搞好临时建筑围墙设置工程概况(工程名称、基本情况、用途、设计单位、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工程开工日期、竣工日期、工程效果图)。

责任单位:建设局

12、全县各党政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坚持周末卫生打扫,要求机关庭院、居民区干净卫生,容貌整洁,环境优美,严禁散养家禽家畜。

责任单位:县直及驻确各单位、盘龙镇、三里河乡

13、城区绿化。建成区绿化覆盖率≥25,人均绿地面积≥4平方米,基本消

创建省级卫生县城指挥部创建目标任务分解第2页

除裸露地面。重点搞好主次干道、公共场所、主要入城路口、公园、广场、街头绿地游园、河道两侧的绿化美化。

责任单位:建设局、盘龙镇、三里河乡管委会

四、环境保护目标与任务

1、认真贯彻落实《环境保护法》,建立健全环保机构,环境监测站、环保监理站。

责任单位:环保局

2、城市环境综合整治有规划、有目标、有措施、有完善的控制重大污染事故的应急处理系统,不发生重大污染事故,环境保护效果明显。在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中,多数环保指标达到省级标准。要有完整的近几年环境治理档案资料,有水厂、水泥厂、医院等重点单位的监测资料和数据。

责任单位:环保局、供水公司、卫生局、发改委、 盘龙镇

3、污水处理厂项目要争取今年完成全部前期工作,档案资料齐全争取明年资金到位。

责任单位:建设局

五、公共场所卫生目标与任务

1、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各类公共场所和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严格执行卫生许可证制度,有证率达100。公共场所直接为顾客服务的从业人员均获得健康证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有证率达100,并依法按时组织对从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法定职业禁忌症患者调离率达100,从业人员卫生知识培训率达合格98以上,并两年复训一次。

责任单位:卫生局、药监局、工商局

2、各类公共场所要建立健全卫生制度,有专职清扫保洁和监督检查人员,室内外环境绿化美化,干净整洁,经常开展卫生检查评比竞赛活动。主要卫生指标应达到《河南省卫生县城检查考核标准》,合格率达90以上,并逐单位签订责任书。

责任单位:卫生局

对重点单位要求如下:

①宾馆、旅店、酒店:公用茶具、毛巾、拖鞋进行消毒,被套、枕套(巾)、床单等所有床上用品一客一换,长住旅客每周一换,无洗浴设施的客房,每床配备有不同标记的脸盆和脚盆。

②影剧院:场次间隔时间不少于30分钟,禁止吸烟并设有禁烟标志;800座位以上的应有机械通风或空调装置。

③歌舞厅:有机械通风或空调装置,禁止吸烟或设有吸烟室,茶具面巾进行每客用后消毒。

④公共浴池:有消毒间或消毒设施,公共茶具、拖鞋、毛巾进行使用后消毒,床上用品洁净,有禁止传染性皮肤病患者就浴的措施及标志,不准设女用大浴池,有男用大浴池者应有淋浴设施。

⑤理发店、理发刀用具及时消毒,不得检出有病菌或病毒。配备专用头癣或皮肤病的理发用具要有明显标识,毛巾一客一换一消毒,其细菌总数不超过20个/平方厘米,工作人员操作时要穿洁净的工作服,清面时要带口罩,烫发场所应有机械通风装置。洗发、染发用品要符合卫生标准。

⑥各类商场,面积大于800平方米的应有机械通风或空调装置和公厕,出售食品、药品、化妆品的柜台应设在清洁的区域内。农药、油漆、化学试剂应有单独的售货室,禁止吸烟,环境整洁,有足够的果皮箱,仓库应有防鼠设施。

3、公共场所禁烟。要有明显的禁烟标志。

责任单位:卫生局、教体局、文化局、交通局

4、集贸市场(包括夜市摊群)卫生设施齐全,配齐专职清扫保洁监察人员,保持干净整洁,物品摆放整齐有序。南山菜市场、官庄市场以及其他农贸市场内宰杀鸡鸭鹅鱼的场所要在固定密封的房间内进行,配齐污物容器,严禁乱倒污水和乱堆杂物。

责任单位:工商局、市场发展中心、卫生局、建设局

六、饮用水卫生目标任务

按照省政府有关饮用水水源卫生防护的规定,确保城市饮用水的质量。饮用水末稍水和二次供水总合格率达98以上。落实二次供水的卫生规定,保证二次供水的水质和监督频率符合省级规定。供管水人员每年要进行健康检查,有有效的健康证,传染病患者及时调离率达到100。取消关闭单位自备井。水厂检验室要记录齐全消毒措施操作规范。

责任单位:供水公司、卫生局

七、窗口单位卫生目标及任务

火车站、汽车站要达到室内整洁,空气质量达标,禁止吸烟并有禁烟标志,室外绿化、美化、硬化,有足够的垃圾收集设施,日产日清,有符合卫生标准的水冲式公厕,鼠、蚊、蝇密度控制在省级标准以内,食品、饮用水达标,有专门负责卫生、保洁的队伍和制度,有专人负责健康教育,有固定的宣传阵地和内容。

责任单位:交通局及各有关交通场站

八、食品卫生目标及任务

1、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均持有有效的卫生许可证,健全卫生操作规程,食品抽检合格率达85以上。行业卫生状况达标率、餐具消毒抽检合格率达85以上。从业人员岗前健康体检率、培训率达98以上。持有效健康证上岗,定型包装产品的标识合格率在90以上标明生产日期和保持期;并积极开展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实行量化分级管理的学校食堂要达到100,其它餐饮业要达到60。

责任单位:卫生局、药监局

2、饮食摊群、早夜市从业人员要有健康证、卫生许可证,做到亮证经营,要有储排水、冷藏、消毒、垃圾处理等设施,并有专门的卫生制度。饮食门店要坚决杜绝前灶后厅,生熟食操作要分开,灶台干净,要设立消毒池,备有消毒液,污物桶和防鼠、防尘、防蝇设施(门帘或风幕机)大食堂每个房间要有消毒柜。

责任单位:卫生局

九、传染病防治的目标及任务

认真贯彻《传染病防治法》,做到有部署、有检查,成效显著。城区各医院要有肠道门诊、发热门诊。做到制度健全、登记清楚,杜绝瞒报漏报现象、病房要干净整洁,外环境要美观卫生,计划免疫接种率达到95。一次性医疗器械要及时销毁焚烧,导诊台要有宣传栏,宣传单。

责任单位:卫生局

十、城区除四害目标及任务

各级除四害组织健全,分工明确,有长远规划、年度计划,措施得力,效果显著,灭鼠、灭蚊、灭蝇三项达标,苍蝇密度不超过国标三倍。灭鼠工作要达到无鼠迹、鼠痕、鼠咬痕,实行搬家式大扫除,必须通过省级灭鼠达标的验收。

责任单位:卫生局、爱卫办

十一、党政军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居民区卫生目标及任务

有健全可行的卫生制度,积极开展健康教育,室内卫生整洁,室外绿化、美化好,垃圾收集和厕所卫生达标,食品卫生符合要求,不准饲养家禽家畜。

责任单位:县直单位及驻确各单位,盘龙镇及各居委会、三里河乡城乡结合部六个村

十二、优良秩序目标及任务

城市主次干道、公共场所、单位内部、居民楼院有专门治安执勤人员,并佩戴明显标志,安全防范措施落实;全县刑事案件、治安案件减少,违法犯罪率下降;沿街交通标志明显、齐全、标准,交通指示灯齐全,交通民警衣着整齐、指挥动作规范,文明执勤、礼貌纠章,无车辆乱停乱放,道路畅通,交通事故下降;集贸市场规划合理、清洁卫生、文明经商;各文体场所,无色情服务不健康书刊和音像制品出售及放映。

责任单位:公安局、交通局、工商局、文化局、广播电视局,盘龙镇、三里河乡

十三、优质服务目标与任务

完善“窗口”行业和执法管理部门的行为规范,开展多种形式优质服务活动,做到遵守职业道德与纪律,礼貌待客,文明服务,不说服务忌语,积极推广文明用语50句,打击欺行霸市和兜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计量标准,质量达标,价格合理,争创一流服务水平。帮助市场发展中心搞好各专业市场的管理。

责任单位:工商局、商务局、粮食局、供销社

十四、城市细胞的优化建设目标与任务

在全县广泛开展文明单位、军(警)民共建文明单位、文明村镇、文明路、文明系统、文明小区评比活动,力争每年创市级以上文明单位10个,县级文明单位20个,文明路1条,文明系统1个、文明小区1—2个。

责任单位:文明办

十五、新闻单位责任目标与任务

县电台、县电视台等新闻媒介,影剧院、主要街道、公共场所、旅游景点根据创建标准和要求,要大力宣传创省级卫生县城的目的、意义和活动进展情况,表扬先进典型,曝光落后典型。使创建活动达到家喻户晓,人人明白。

责任单位:广电局、文化局、旅游局

十六、民意调查目标与任务

各单位和居(村)委会要定期召开居民座谈会,征求意见,召开大中型企业职工座谈会评价创建工作,创建办召开城镇居民、新闻单位座谈会,征求看法和意见,满意率要达到90以上。


《创建省级卫生县城指挥部创建目标任务分解》来源于网,欢迎阅读创建省级卫生县城指挥部创建目标任务分解。


欢迎阅读范文人网《创建省级园林城市目标任务考核工作意见》内容,我们还为您精心挑选了关于2024工作计划的优质专题,请访问:文明城市创建方案

展开全文

相关推荐范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