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食品流通领域食品流通许可证、卫生许可证两证并存的弊端和监管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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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食品流通领域食品流通许可证、卫生许可证两证并存的弊端和监管建议


《食品安全法》和《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分别于20xx年6月1日、20xx年7月20日正式实施,《食品卫生法》也于20xx年6月1日废止。总局颁发的《食品流通许可证管理办法》规定原《食品卫生许可证》继续有效至有效期届满,导致食品流通领域原《食品卫生许可证》与现行《食品流通许可证》并存,给工商部门对流通领域前置许可的管理带来混乱,也给食品经营主体带来一定困惑。对此,××市工商局××区分局安排有关科室专门进行研究,以期提出较好的监管建议供上级决策参考。
一、食品流通领域持有食品流通许可前置的现状
在《食品安全法》实施以前,食品生产经营、流通的前置许可工作是由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实施。以××市××区为例,20xx年6月1日以前,通过卫生行政部门许可发放的《食品卫生许可证》为3925户,其中城区*户,农村地区*户,领取《食品卫生许可证》的经济主体占全区经济主体总户数*户的*%。在领取《食品卫生许可证》的经济主体中,从事餐饮经营的*户,占《食品卫生许可证》户数的*%,从事肉、禽(也就是通常说的卖肉的、卖白条鸡、鸭的)*户,占《食品卫生许可证》户数的*%。另外,从事米、面、农产品干货、蜂蜜等属于商务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农产品连锁经营试点的通知》规定的食用农产品范围注释规定的农产品经营户,领取了《食品卫生许可证》的占《食品卫生许可证》户数的5%左右。上述已领取《食品卫生许可证》的经营主体,按照《食品安全法》规定,应由工商部门发放《食品流通许可证》前置许可的为*余户左右,占*%左右。
二、流通领域中《食品卫生许可证》和《食品流通许可证》并存的弊端
(一)原《食品卫生法》和《食品安全法》调整的范围有所区别,导致前置许可范围不一致。原《食品卫生许可证》是依据原《食品卫生法》,由县级以上卫生监督部门依法对从事食品经营的主体实施许可的行政行为。原《食品卫生法》第四条第一款界定的调整范围为 “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的,都必须遵守本法。”第二款“本法适用于一切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容器、包装材料和食品用工具、设备、洗涤剂、消毒剂;也适用于食品的生产经营场所、设施和有关环境”。这两款则界定了原《食品卫生法》调整的范围。《食品安全法》第二条界定的调整范围为:第一款: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下列活动,应当遵本文 守本法:(一)食品生产和加工(以下称食品生产),食品流通和餐饮服务(以下称食品经营);(二)食品添加剂的生产经营;(三)用于食品的包装材料、容器、洗涤剂、消毒剂和用于食品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以下称食品相关产品)的生产经营;(四)食品生产经营者使用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五)对食品、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的安全管理。第二款:供食用的源于农业的初级产品(以下称食用农产品)的质量安全管理,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规定。但是,制定有关食用农产品的质量安全标准、公布食用农产品安全有关信息,应当遵守本法的有关规定。从新旧两部法律调整的范围看,《食品安全法》较《食品卫生法》更加具体,职能部门职责更加明确。
(二)部分《食品卫生许可证》的行政许可在《食品安全法》中已不需实行行政许可,导致对许可监管范围扩大。卫生行政部门对销售粮食等可供食用的各种植物、畜牧、渔业产品及初级加工产品等经营主体按原《食品卫生法》实施的《食品卫生许可证》的行政许可,按《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已不属卫生行政部门行政许可范围,也不属工商部门食品流通许可范围,而这部分经营主体仍持有《食品卫生许可证》从事经营活动。《行政许可法》第八条第二款“行政许可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修改或者废止,或者准予行政许可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的,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变更或者撤回已经生效的行政许可。” 《食品安全法》第二条第(二)款“供食用的源于农业的初级产品(以下称食用农产品)的质量安全管理,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规定。”和第五条第(二)款“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依照本法和国务院的规定确定本级卫生行政、农业行政、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本行政区域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卫生行政部门可依据《行政许可法》和《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撤销对如销售粮食等可供食用的各种植物、畜牧、渔业产品及初级加工产品等经营主体的《食品卫生许可证》行政许可。
(三)两证并存实际工作中弊大于利。具体表现:其一,《食品安全法》已无《食品卫生许可证》一说,但卫生行政部门核发的《食品卫生许可证》有效期限一般为四年,如20xx年核发的许可证,要在20xx年才期满。但卫生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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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部门已不再是食品流通领域的监管主体。其二,流通领域的食品安全监管任务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承担,对流通领域食品经营实施行政许可的职能也由工商部门承担。许可证的发放是工商部门按照《食品安全法》实施行政监管的重要手段之一,但对现继续在有效期内的《食品卫生许可证》的管理,工商部门没有法律依据。卫生行政部门对《食品卫生许可证》的管理实施的是年检制度,如餐饮行业现持有的有效的《食品卫生许可证》,卫生行政部门按照原有规定实行年检管理。流通领域的《食品卫生许可证》,卫生行政部门就不再年检,由工商部门进行日常监督管理。现行的法律法规没有规定工商部门可对流通领域的《食品卫生许可证》实行年检制度。这样,同一行政部门实施的行政许可,由两个行政主体来监管,而且监管的方法和手段不一致,容易使被许可人产生误解。其三,继续有效的《食品卫生许可证》与《食品流通许可证》长期并存于法不严谨,《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第(二)款明确规定“其他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在依法取得相应的食品生产许可、食品流通许可、餐饮服务许可后,办理工商登记。法律、法规对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食品流通许可证》是流通领域食品经营者依法应取得的前置许可,《食品卫生许可证》已不是现行法律的规定,它的存在对《食品安全法》的法律严肃性构成歧义。其四,给经营主体造成管理混乱。经营主体执行的是《食品安全法》,持有的是《食品卫生许可证》,卫生行政部门对《食品卫生许可证》实行的是年检制度。《食品安全法》实施后,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对流通领域的《食品卫生许可证》不再管理,也就不再年检。如果经营主体经营的范围多样化,就可能产生诸如餐饮经营范围的《食品卫生许可证》要到卫生行政部门参加年检,流通领域的《食品卫生许可证》不年检,从而无从适应。据该局荔枝工商所对××商贸流通领域的新世纪××商都、新大兴爱家超市两家企业的走访了解,他们也不赞成两证并存,而是赞成按照《食品安全法》的规定,规范为《食品流通许可证》。
三、对食品流通领域两证并存的监管建议。
一是当地政府要加强对实施《食品安全法》的领导和协调,注重对两证并存现象的调研工作;同时应进一步加强对食品安全监管“一部法律、一个条例、两个办法、八项制度”的宣传力度;三是工商部门要加强与卫生部门、食药监部门协调、联动和沟通,在两证并存监管问题上保持步调一致;四是建议总局以规章的形式规定强制对流通领域从事食品经营所持有的原《食品卫生许可证》换发为《食品流通许可证》,并规定换证时限,可在20xx年年底前换完,尽量缩短两证并存的时间。五是以立法或修改法规的形式设定《食品流通许可证年检制度》,规定不按时参加年检的处置措施,此制度可在工商部门对经营主体年检、验照中一并进行。工商总局《食品流通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三)款虽然有“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办理企业年检、个体工商户验照时,应当按照企业年检、个体工商户验照的有关规定,审查食品流通许可证是否被撤销、吊销或者有效期限届满。对食品流通许可证被撤销、吊销或者有效期限届满的,登记机关按照有关规定,责令其办理经营范围的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的规定,但此条并未明确就是工商部门对《食品流通许可证》的年检,也未规定审查后应在许可证上做何印记,为此,此条并不能理解为工商部门对《食品流通许可证》的年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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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事关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事关我国市场经济的健康有序发展。近年来,我市大力开展食品专项整治工作,深入实施“肉菜粮放心工程”,积极构筑食品安全监管网络,严厉查处各种经济违法行为,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市场环境得到了一定程度的净化。但从整体上看,目前,商品质量尤其是食品安全问题仍然比较突出。
一、当前我市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的现状
目前,我市的食品安全形势仍然比较严峻。近年来,食品质量安全问题突出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有毒有害,如,毒木耳、毒大米、毒奶粉、病死猪肉、毒火腿、毒香肠,蔬菜农药残留等。二是“三无食品”,即无厂名、无生产日期、无质量标准的食品,也有冒用商标、伪造标识,欺骗和误导消费者。三是变质劣质,主要是以次充好、掺杂使假,坑害消费者。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五个方面:
_、食品流通领域缺乏必要的质量安全准入机制。主要表现在,一些食品批发市场、商场、超市缺乏有效的安全检测手段和质量控制措施,使造假售假者有机可乘;食品经营企业管理制度不健全,识假辨假能力差,使不合法食品进入了流通领域;一些经营者贪图私利,蓄意购进和出售低劣食品,不讲信誉,缺乏良好的商业道德。
_、食品加工环节存在的问题比较多。目前,食品加工企业具有多、小、散、乱的特点,小作坊比较多,不具备生产合格食品的必备条件,有的甚至无证无照。少数生产者受利益驱动,想方设法降低成本,谋求最高利润,甚至不惜以身试法。在农产品方面,非法使用违禁药物的现象严重,导致有毒有害的产品进入市场。_、消费者的质量意识亟待加强。当前消费者对商品质量安全意识比较淡薄,不能做到科学消费、理性消费,有的一味贪图便宜,对生产经营单位的信誉极少关注,也不在意商品是否有合格证、保质期,质量是否过关,客观上使假冒伪劣商品有了销售的市场。
_、各地领导的重视程度不一。领导重视是抓好食品安全工作的基础和有力保障。目前,各级政府对食品安全问题认识本文 程度不一,有的认识高一点,抓得紧一些;有的时紧时松;还有的政府很少出面,只是部门各自为政,各自行动,形不成合力,形不成声势。
_、食品质量监管体系没有形成。流通领域食品监管工作更是面广量大,容易出现监管的盲区和盲点。如,农村市场,城乡结合部,以及宾馆、饭店、学校等集伙单位。目前,食品安全涉及到工商、卫生、质监、农林、食品药监、粮食等__多个部门。各部门之间存在着条块分割和管理领域的交叉,没有能够形成一个分工明确、信息互通、合作密切、相互配合的有机整体,没有能够编织起生产企业和流通领域食品质量监管的互动网,监管的整体效能不强。现在,人民群众对食品安全问题极为关注,强烈要求有关部门健全监管网络,强化执法力度,严厉打击不法行为。在流通领域内构筑起放心消费的环境,是执法部门的职责所在,更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二、加强我市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的建议
食品质量安全问题是当前人民群众十分关注的问题,抓好食品安全是实现科学发展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是执政为民的具体体现。日前,××省政府出台了《关于切实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力争通过_年努力,使××的食品生产经营秩序得到明显好转。《实施意见》强调,食品安全工作列入《××省平安县(市、区)评审条件》,作为对各地的考核依据。各地建立了食品安全委员会和相应的组织协调机构,实行了各级政府食品安全工作监管责任制,市、县(市、区)、乡(镇)政府主要领导是本地区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对质量问题严重的区域,有关部门将按严重程度发布食品质量安全警告或警示,直至整治合格后解除。《实施意见》要求,在生产领域,按照国家规定的品种,实施强制性的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在流通领域推行以经营企业自律为主的商品准入制度。实施“千镇连锁超市”和“万村放心店”计划,每个行政村在现有的各类小商店中,确定一家将其改造成"放心店",带动其他商店规范经营。同时,还建立统一的食品安全举报奖励制度。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参照××模式,现提出如下建议:
_、加大对食品质量管理的组织领导力度。《××省食品卫生条例》提出,“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食品卫生工作的领导”。去年,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监管工作的通知》中再次强调,各级人民政府为当地食品质量管理的第一责任人。根据以上要求,建议市政府将食品安全纳入政府职能工作之中,成立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负责制定食品安全实施意见,明确阶段性工作目标、具体措施及各部门的职责任务;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建立食品安全预警机制和控制体系,努力消除影响食品安全的危害因素;督促有关部门制定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确保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时能有条不紊地进行救援处理;抓好食品安全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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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中的部门协调,形成齐抓共管、行动快捷、步调一致的工作格局。同时,建立食品质量监管的考核细则和责任追究制度,将食品质量监管作为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的考核内容之一,推动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认真履行职责。
_、积极实施食品放心工程。在近年来实施“肉菜粮放心工程”的基础上,进一步总结经验,抓好拓展,将豆制品、卤制品、水产品、畜产品、食用油、调味品纳入放心工程范畴,建立相关的标准、制度、规定,加强监管,保证质量。扩大无公害农(水)产品生产基地,充分显现无公害肉禽、蛋禽、生猪、奶牛基地的规模效应,形成比较全面的无公害农副产品生产体系。在农贸市场、超市设立无公害农产品专营区,通过产地挂钩,引入市场,引导消费。同时,积极推行现代流通方式,建立放心食品销售网络体系,在乡村、社区开设“放心连锁超市”、“放心店”,扩大放心食品的覆盖面。
_、健全食品质量监管网络。紧紧抓住生产、流通、消费三个环节,形成事前、事中、事后全方位的食品监管体系。一是在生产领域把好产品质量关。按照国家规定,建立食品质量标准体系,实行质量认证标记,对未获得质量认证的食品不得进入流通领域。加大对农产品、畜产品、水产品使用药物超标的治理,积极引导农(水)产品基地建立以自检为主的速测网络。二是在流通领域把好市场准入关。推进商品质量监管关口前移,引导市场、商场、超市和食品经营户建立《进货索证索照索票》、《进货商品质量检查验收》、《供货企业食品质量保证承诺》、《不合格食品撤柜召回》等制度,监督检查企业建立完整的购销台帐,保证各环节进货渠道合法,加强检测检验,把好食品进货关和销售关。三是在消费环节把好卫生检查关。切实抓好餐饮业和学校的食品安全卫生管理,对餐饮业按照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的规定,确定重点环节进行监管;在学校依法建立健全食堂食品卫生责任制,并建立重大责任追究制度。
_、强化食品安全行政执法工作。设立“食品安全举报奖励基金”,拨出专款用于食品安全的举报,构筑起广大群众监督网。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各司其职,严厉查处违法生产销售食品的行为。一是取缔无证无照生产经营食品行为。由市、县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对城乡结合部非法加工经营点进行拉网式检查,清理无证照生产经营食品的行为。二是大力开展专项整治行动。选择问题多、群众反映大的食品,集中查处生产、加工、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有毒有害以及在食品中掺杂使假、以次充好、以不合格食品冒充合格食品的违法行为。对重大恶性事件,依法追究制假售假者的刑事责任。三是加强食品质量抽检工作。根据时令季节特点和消费者反映的热点,进行食品质量抽检。通过抽检及时发现和查处违法行为,曝光重大食品案件,及时发布消费警示,提醒广大消费者慎重消费。
_、加快市场诚信体系建设。通过多种形式、多种渠道开展食品质量安全教育,提高生产者和经营者的自律意识,增强消费者的自我保护能力,积极营造全社会关心食品质量安全的良好氛围。设立企业信用网站,由政府牵头,汇集工商、税务、银行、公安等各部门的信息,建立市场主体信用信息数据库,供社会各界查询。建立严重失信企业披露公布制度,使其生产经营受到制约。大力开展“放心一条街”、“放心购物市场”、“重合同、守信用企业”、“诚信经营户”的评比活动,促进广大市场主体依法经营、守法经营,形成诚信光荣、失信可耻的社会氛围。

区药品和化妆品流通监管工作计划


区药品和化妆品流通监管工作计划

小编寄语:下面是我们的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区药品和化妆品流通监管工作计划,请大家参阅!

为了进一步落实20xx年省、市食品药品监管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准确把握药品化妆品监管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要求,切实做好20xx年药品化妆品流通监管工作,现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基本形势

近年来,通过贯彻实施新版GSp认证和监管力度的逐步加大,药品经营企业质量管理意识普遍增强,医疗机构药品使用进一步规范,药品流通秩序逐步好转。随着国家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深入推进,“两票制”的逐步实施,将对现有的流通模式产生较大影响。互联网+药品流通模式逐步推行,“网订店取”、“网订店送”等新型配送方式逐渐兴起,具备条件的药品经营企业和机构开展药品三方委托以及疫苗配送的新业态形成等,这些新生事物产生所引发监管模式的改变,将对监管工作带来新的挑战。同时,存在于行业内部的非法销售回收药品、虚开和未开增值税发票、挂靠经营等行为依然存在,零售药店不凭处方销售处方药、执业药师及驻店药师在岗在职率不高等问题始终没有得到很好解决,药品运输过程中质量管控成为整个GSp实施过程中的短板,这些风险因素在很大程度上影响药品质量安全。化妆品流通监管制度尚不健全,监管方法和手段需要进一步提高。当前基层监管体制屡次调整,药品、化妆品监管的专业化程度受到了削弱,为我们解决药品、化妆品流通领域的问题带来一定困难。

二、工作目标

坚持以问题为导向,以解决系统性风险为目标,针对药品、化妆品流通领域存在的主要风险,扎实开展监督检查工作,实现辖区内本年度无重大药品、化妆品流通质量安全事故发生。做到辖区内药品经营企业GSp认证跟踪检查100%覆盖,整改到位率100%;特殊管理药品经营企业检查覆盖率100%;对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和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企业至少每半年飞行检查一次;辖区内医疗机构检查覆盖率100%;辖区内化妆品经营企业检查覆盖率100%,对大型商场、批发市场等重点区域内化妆品经营企业定期巡查。

三、主要任务

(一)扎实开展GSp认证跟踪检查,进一步巩固认证成果

对本辖区两年内通过新版GSp认证的企业开展跟踪检查。检查工作要有计划、方案、记录及整改报告。重点检查通过认证后法人、仓库、质量管理人员等关键要素发生变更及委托第三方药品储存、配送的企业,监督企业严格执行规范,做到持续合规,防止认证后企业经营质量管理水平滑坡。此项工作由药械科制定检查方案、分组并和稽查大队统一完成。检查完成后,由稽查大队将检查资料和数据上报药械科,由药械科统一汇总数据、总结并上报市局,此项工作在20xx年10月30日前完成。

(二)加大飞行检查力度,着力解决药品流通领域突出问题

要积极开展飞行检查,重点对无证经营、挂靠走票、货账票证款不一致、数据造假、非法销售回收药品等突出问题进行检查。做到三个必须查:上一年度新开办的企业必须查;上一年度检查中存在问题的企业必须查;因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受到处罚的企业必须查。检查范围包括批发企业、零售企业以及医疗机构。及时发现问题,精准打击,尤其是针对非法销售回收药品行为,一经发现要严肃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公开曝光。此项工作由药械科、稽查大队按照事权划分完成。

(三)加强特药经营企业监管,逐步建立特药经营资质淘汰机制

要对辖区内一类精神药品、麻醉药品、二类精神药品、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等药品批发企业进行专项检查,重点检查特药经营企业是否存在使用现金进行交易的行为;是否存在款项来源与药品流向不一致的情况;是否存在超剂量、无处方或向未成年人销售第二类精神药品的行为。同时对特药经营企业的销售品种进行抽查,核实票、账、货、款是否一致,销售流向是否做到真实、合法、可追溯。逐步建立特药经营资质淘汰机制,对有违法违规经营特药、安全防控措施不严、管理混乱等严重情形的企业,一律取消其特药经营资格。此项工作由街办食药所、稽查大队、药械科按事权划分完成。

(四)规范药品委托配送行为,确保药品流通过程质量安全

随着国家取消药品第三方委托审批,以及疫苗流通配送方式改变,允许具备条件的药品经营企业及社会机构承担药品(包括疫苗)的配送业务。我区要做好委托与被委托企业的监督检查,本年度不少于两次。重点检查是否按照委托合同开展业务,核对货、账、票、证、款等是否一致,检查有无体外循环。要开展药品运输过程中执行GSp情况的检查,重点检查车辆是否具备承担药品运输能力,药品温度是否达标,特别是加强生物制品、疫苗、体外诊断试剂等冷链运输产品的检查。同时加强对非专营药品的物流公司擅自设置仓库存放药品、配送药品的检查。此项工作由药械科完成。

(五)聚焦突出问题,针对药品流通薄弱环节,有重点的开展各项监督检查

针对本辖区药品监管薄弱环节,扎实开展专项监督检查。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结合GSp跟踪检查、专项整治、飞行检查等工作,完成对辖区内药品批发企业的100%覆盖检查,不留盲角,发现问题,要求及时整改,整改率达到100%。二是随着“两票制”制度落地,要开展配送企业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购进销售是否严格执行两票要求,并做到票账货款相一致。三是组织开展辖区内零售药店处方药销售、执业药师在岗等专项治理,积极探索有效解决办法,大胆尝试使用执业药师管理系统,从严查处执业药师挂证现象,督促执业药师充分发挥作用,最大限度地确保人民群众用药安全便捷。四是加强对医疗机构药品使用环节的监督检查。要对辖区内医疗机构实现100%覆盖检查,确保药品质量管理制度以及“两票制”的落实。五是开展城乡结合部以及农村地区小药店、小诊所药品质量整治。针对城乡结合部与农村地区监管薄弱、乱象较多的现状,组织开展以销售回收药品为主线的专项整治行动,规范购进渠道,强化质量意识,切实保障基层群众用药安全。六是加强对辖区内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网站的监测,原则上每季度监测一次,按时填写《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网站监督检查表》。发现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网站,按照相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或者采取相应行政措施,并留存记录,同时将监督检查表及处罚记录上报市局药品化妆品流通监管科。对辖区内已发证的互联网药品交易网站每月监测一次,填写《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网站监督检查表》并及时上报市局药品化妆品流通监管科。

(六)加强对化妆品流通企业的监督检查

积极探索研究化妆品流通监管方法,强化化妆品经营企业第一责任人意识,督促企业建立健全保证产品质量的各项管理制度。重点检查无《化妆品生产许可证》自制的化妆品、无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化妆品、无批准文号的国产特殊用途化妆品、无进口化妆品备案文号的进口化妆品。加强对市场安全风险度较高的祛痘、祛斑、美白、防晒、烫发、染发、婴儿和儿童用化妆品以及流通范围广、消费量大、消费者关注度高的化妆品监管。围绕重点单位、重点品种和重点区域对化妆品经营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并做好监督检查记录,对有不良记录的化妆品经营企业,要增加监督检查频次。逐步形成长效监督管理机制,摸索建立化妆品经营企业分类等级管理制度,促进企业诚信经营。

区局化保科负责全区化妆品监管工作安排部署、总结上报工作,并对各街办食药所化妆品监管工作进行督导;各街办食药所负责组织实施辖区内的化妆品流通企业日常监管工作;稽查大队负责辖区内化妆品重大案件查办工作。

(七)加大对中药材专项整治力度,进一步规范中药材、中药饮片流通秩序

要进一步加强对中药材、中药饮片经营企业的监督管理,重点防范生产经营企业合伙贴牌生产销售中药饮片、挂靠经营、销售假劣中药材等违法行为,在组织各项监督检查时,要将中药材、中药饮片经营情况列为重点检查内容,辖区内具备经营资质的企业一年不少于两次检查。加强中药配方颗粒临床试验监管,在开展医疗机构监督检查时,要将中药配方颗粒临床试验是否符合省局文件要求,作为一项重点内容来查,一经发现问题,要立即停止临床试验,进行整改,并上报市局药品化妆品流通监管科。

四、工作要求

(一)认真排查风险,完成评估报告和监督检查计划。

积极开展辖区内药品流通环节质量风险评估工作,要求药品经营企业查找自身存在风险因素,制定风险防控措施。要根据监管实际情况,分析评判本辖区内整体药品流通质量风险,形成风险评估报告,上报市局药品化妆品流通监管科。针对风险点,结合市局工作安排部署,制定有针对性的监督检查计划,落实日常监管责任,守土有责,确保一方平安。

(二)统筹安排各项检查,做好检查后处置工作。

进一步明确监管职责,统筹安排各项检查工作,要将GSp跟踪检查、飞行检查与日常监督检查相结合,提高监管效能。加大对违规经营企业的查处力度,巩固去年以来的整治成果,形成严格监管高压态势,倒逼企业自律经营。对于严重违反GSp情形或屡次违规经营企业进行严肃处理,并坚决予以曝光,涉嫌犯罪的要坚决移送公安机关。

(三)加强督查,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要认真落实“四个最严” 的要求,进一步明确目标,分解任务,细化责任,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确保流通监管工作的各项部署和任务落到实处。

年度商品流通处计划


一、发展现代服务业

(一)推进连锁经营

1、规范连锁企业发展,扩大连锁经营规模;

2、以超市+基地建设为课题,研究我市连锁经营发展新思路;

3、举办食品安全、优秀店长评选、
收银员技能竞赛等连锁企业需求的培训及评选;

4、建立连锁企业沟通交流平台,促进各企业间的交流;

5、做好特许连锁行业监管。

(二)加快物流发展:

1、推进引镇仓储物流中心、大明宫物流中心、六村堡空港物流、贝斯特物流配送中心等物流重点项目建设

2、贯彻落实商务部关于加快我国流通领域现代物流发展的指导意见,制定我市加快流通领域现代物流发展的政策和措施

3、总结经验,规范和提升第三方物流企业运作水平

4、加快物流企业网络信息系统建设

(三)电子商务

1、以利安电超市为依托,推进西安市电子商务综合服务平台建设。

2、推广电子商务在连锁超市和百货企业的应用,扩大企业建立自动销售管理系统比例,支持96128、红马甲进一步发展网上购物、电话购物等,逐步向多领域和全区域推广电子商务应用

二、推进新农村流通体系建设

1、继续实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一是在农家店的建设质量上进一步提高,二是控制农家店的建设比例,三是引导企业在自有品牌和乡镇农家店兼配送中心建设方面下功夫,减少配送成本,四是做好对农家店的店长的培训。

2、开展家电下乡试点工作。

3、推进信息田园农商对接网,为农副产品通过信息服务,解决农民卖难问题。

三、其他方面

(一)典当行业管理:以优化市场环境、规范企业经营行为,打造西北行业精品、确保行业整体推进和促进区域经济增长。1、加强行业管理力度,对典当市场需求动态进行调查研究,适时制定行业管理办法和地方性工作条例,加大对违规典当行为的查处力度。2、加大行业宣传,提高行业在社会的认知程度,塑造提升行业整体形象。3、打造行业发展平台。协调有关部门,为典当行做好政策上的服务。

(二)拍卖行业管理:1、重点培育文化艺术品拍卖市场,打造市场形象好、专业技能强、社会知名度高的拍卖企业。2、积极拓展拍卖领域。引导和鼓励拍卖企业围绕市场需求,着力拓展包括生产资料和非生产资料、有形资产和无形资产以及民品在内的新的拍卖业务。3、规范企业运作行为,建立淘汰退出机制,对拍卖企业业务进行监督规范。


(三)直销行业管理:1、加强日常的监管工作。严格按照《直销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对拟申请企业提交的服务网点资料进行前置审核和实地考察。2、加强部门之间的联系。及时与工商、公安等部门联系,主动了解企业有无违法经营情况以及被查出的问题,防止违法企业问题扩大,严重扰乱社会秩序,引发社会治安。3、加强动态监管。对直销企业和拟申报企业密切关注,随时了解和掌握企业服务网点的变化情况,依法从严管理,进一步规范我市直销行业健康发展。

(四)商场、超市节能减排:1、按照我局关于节能减排的工作安排,配合牵头处室,加大对我市商场、超市的督导检查力度,及时掌握企业节能减排的工作开展情况。2、督促企业开展节能减排宣传教育、培训工作,重点普及节能减排的知识,定期对操作人员业务进行培训。3、引导、鼓励企业对空调、通风、电梯等设施进行节能改造,同时使用节能产品。4、继续贯彻落实国家关于食品包装的相关要求,深入企业加强对限塑令的督导检查。

景区工商分局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考核办法


景区工商分局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考核办法


为了进一步加强××景区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充分发挥工商行政管理职能作用,切实保障食品市场消费安全,依据《××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考核办法》,制定《××景区工商分局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考核办法》(以下简称《考核办法》)。
一、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总体要求
(一)强化责任,狠抓落实。流通流域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是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的重中之重。分局各科室,直属各工商所要把景区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摆在突出位置,高度重视、强化责任,明确目标、狠抓落实。要按照《考核办法》的总体要求和考核项目,层层分解目标任务,层层落实监管责任,扎扎实实抓好制度落实和日常监管,确保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各项制度和各项要求落到实处,切实维护景区食品市场秩序和消费者合法权益,确保市场稳定和消费安全。
(二)突出重点,整体推进。要突出食品安全监管的重点区域、重点品种和重点环节,以各类超市、景区内各主要景点、农村、牧区食品市场为重点区域,以流通领域的批发零售为重点环节,以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和地方特色食品等为重点品种,采取抓重点与带一般相结合,强化日常监管与开展专项检查相结合,建立完善制度与狠抓制度落实相结合的措施和方法,着力构建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确保景区流通领域食品质量和消费安全,确保景区范围内不发生大的消费安全事件。
(三)完善机制,强化督察。分局将把景区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列为单项考核的范畴,进行重点安排、重点督察、重点考核,发现问题,从严问责。各科室、各工商所要严格按照《考核办法》的要求,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切实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努力使分局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尽快步入制度化、经常化、规范化、程序化轨道,推动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上层次、上水平。
二、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职责分工
(一)分局机关各科室、直属各工商所的主要职责。景区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由分局统一领导。分局综合监管科为××景区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牵头单位,负责组织、协调各科、所实施景区流通领域食品安全日常监管工作,加强对工商所开展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业务指导,并配合工商所开展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协助企业科把好市场准入关,依法取缔无照经营;对景区全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有安排部署,有行动方案,有监督检查,有阶段总结,确保辖区内不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和省局《关于进一步规范索证索票、批发配送二联单的通知》的要求,加强对食品经营户规范落实“进货检查验收、索证索票、进货台帐、食品批发配送二联单”等食品安全监管制度的督察和检查;督导工商所落实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层层签订《食品安全目标责任书》;建立健全食品经营主体准入、食品市场巡查、食品经营主体信用分类监管、不合格食品退市、食品安全信息公示等制度;结合时令性、阶段性食品市场特点,组织开展“元旦”、“春节”、“五一”、“十一”节日市场等重点活动期间食品市场专项整治工作,确保食品消费安全;组织查处景区流通领域食品经营中的不正当竞争、垄断经营、商业贿赂等违法行为;组织、指导对景区食品行业驰名商标的保护、侵权行为的查处以及虚假违法广告的查处工作;组织、指导景区内牛羊肉及生猪屠宰市场的监管工作;组织实施食品质量抽样检测工作,发现重大食品质量问题立即组织人员进行调查处理;制定《××景区工商分局处置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根据省局印发的《××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考核办法》,制定《××景区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考核办法》(以下简称《考核办法》);贯彻落实省局《省工商系统查办流通环节食品质量违法案件的指导意见》,以“两个规范性文件”为准则,按照_____行政执法指挥系统的操作规程和要求查办案件,确保不变通、不走样,无违反规定的行为发生,并将案件查办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责任,加大案件的查办和督导力度,以案件查办工作推动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进一步深入开展;加强基层工商所干部、特别是一线办案人员的业务、技能培训,提升工商所执法办案能力,推进工商所全员办案,力争在案件查办数量和罚没款上有新突破;每季度对两个工商所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综合督察,做好督察记录,草拟督察评价报告,作出具体点评,并将督察结果及时反馈工商所,督促工商所限时整改存在的问题。督察面、督查频次均要___%达到《考核办法》的要求;按照分局《考核办法》每半年对各工商所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进行一次考核,做到考核有记录、有点评、有通报;积极开展调查研究,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企业科职责:负责组织指导食品经营企业依法登记注册工作和组织指导对景区食品经营企业的日常监管、资质年检、审查及信用分类监管工作;指导各工商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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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健全完善景区个体食品经营户的经济户口和信用分类监管工作;加强对景区个体食品经营户无照经营行为日常监管和的查处工作。分局_____行政执法指挥中心职责:负责指导景区流通领域食品经营中的消费者申诉、投诉及涉及食品安全案件的上报工作。并根据省局_____行政执法指挥中心转办、分流的案件,做好分局案件的转办和分流。分局办公室职责:负责组织指导分局行政执法人员食品安全监管责任追究工作和负责组织指导分局行政执法人员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中违纪行为以及违反廉政建设有关规定的纪律处分工作;以“两个规范性文件”为准则,强化对案件查办工作的监督检查,并通过严格实行“一案一审”制度,确保查办案件程序合法、处置得当,案件核审率达到___%;结案率达到___%。工商所职责:负责抓好本辖区食品安全监管各项制度的落实和规范以及食品安全日常监管工作;及时召开工商所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会议,传达、贯彻和落实上级工作部署,做到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有部署、检查、总结、整改;全面掌握本辖区食品经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基本情况,对辖区范围的食品经营户,分片化段,划分责任区,确定相应的负责人和责任人,落实监管责任和监管任务;建立健全食品市场巡查工作制度,按照分局《考核办法》的标准和要求,认真开展一级市场巡查工作,做到巡查面、巡查频次和巡查记录填写规范率___%达到分局《考核办法》规定的标准和要求;每月对各片区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进行一次综合检查或适时组织片区责任人开展交叉检查,做到检查有记录、有点评,对存在的问题督促片区责任人限期整改;做到××景区各主要景点,景区内乡(镇)府所在地辖区和村社一级(含自然村)辖区食品经营户“索证索票”、“批发配送二联单”等制度实施率、食品经营户持照率、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考核总得分___%达到分局《考核办法》的标准和要求;严格按照《工商所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规范》和省局《关于进一步规范索证索票、批发配送二联单的通知》要求,督导食品经营者规范落实索证索票和进货台帐等制度,引导食品经营者建立并执行食品经营者管理自律制度,各项制度建立率达到___%,规范率达到___%;加强监督检查,对食品经营者不执行或不认真执行索证索票和进货台帐制度等的行为,依据《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予以处罚;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对辖区食品经营户的市场主体准入工作进行依法注册登记,并按照经济户口管理和企业、个体工商户信用分类监管工作要求,建立健全完善食品经营户经济户口管理制度(经济户口档案包括电子档案和书式档案)和信用信息的采集、录入和上报工作;依法对食品经营者的经营行为和食品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取缔无照经营食品违法行为;结合辖区食品质量状况,针对问题突出的食品和监管的薄弱环节,适时组织开展辖区食品市场专项检查;积极配合分局组织开展的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和食品质量监测工作;查处景区流通领域食品经营中的不正当竞争、垄断经营、商业贿赂等违法行为;查处制售假冒伪劣食品和销售不合格食品等食品违法行为;查处仿冒知名食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等不正当竞争行为以及违法食品广告、商标侵权行为、清查辖区内禁止入市经营的食品;对上级要求严查的有毒有害食品,认真组织力量查处;对上级机关督办的食品安全案件按期进行调查处理;贯彻落实省局《省工商系统查办流通环节食品质量违法案件的指导意见》,以“两个规范性文件”为准则,加大案件查办力度。并按照_____行政执法指挥系统的操作规程和要求查办案件,确保不变通、不走样,无违反规定的行为发生;推进工商所全员办案,力争案件查办工作有突破性进展;在法律法规规定期限内及时调查处理分局_____指挥中心分流、交办的食品安全案件;对收到的食品安全举报投诉信件或相关部门提供的食品案件线索按规定期限及时转交分局_____指挥中心处置;在收到分局_____行政指挥中心食品案件《案源处理通知书》后,对调查信息在规定期限内及时反馈;建立工商所食品安全预警,快速反应和处置机制。对辖区内发生的食品安全问题,及时组织力量、采取果断措施实施补救和主动消除危害后果。对发现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在__小时内及时报告分局;按照有关规定向上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报告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情况、问题和重大食品安全违法违章案件;积极受理并处理消费者有关食品安全的咨询、申诉和投诉;宣传有关政策、法规和食品安全知识,鼓励引导消费者尤其是农牧区广大消费者提高食品安全意识;建立合理的值班制度。保证__小时有人值班,节假日有专人值班,消费者投诉、举报、申诉电话__小时有专人接听,信息报送工作有专人负责。
(二)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分局和各直属工商所的一把手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本辖区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承担本辖区食品安全监管的主要责任。
(三)工商所必须明确网格或片区的监管责任。各工商所必须结合本辖区食品经营户的实际,按每个工商所监管区域进行划格分片,确定相应的负责人和责任人,具体负责片区或网格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承担食品安全监管的具体责任,做到责任清楚,任务明确。
三、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考核内容
(一)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组织领导情况;
(二)对食品经营户实行信用分类监管情况;
(三)食品经营户“索证索票”制度落实情况;
(四)食品批发经营户落实“批发配送二联单”制度情况;
(五) 依托_____行政执法体系查办食品安全违法违章案件情况;
(六)食品经营主体市场准入及查处取缔无照经营食品违法行为情况;
(七)食品质量监管情况;
(八)食品安全日常监管情况。
四、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督察及考核方法
(一)分局对景区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每半年考
核一次(全年考核两次),每一个年度为一个考核期。其中:每次对各工商所辖区(包括××景区和××景区)食品经营户的抽查不得少于总数的__%。考核必须有记录、有点评、有通报。
(二)分局每季度对辖区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一次综合督查。对各工商所辖区(包括××景区和××景区)食品经营户监管情况的检查面不得低于总数的__%。督查必须有记录、有点评、有通报,并将督查结果及时反馈工商所,对存在的问题督促工商所限期进行整改。
(三)工商所所长每月必须对各片区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进行一次综合检查或适时组织片区责任人开展交叉检查。检查面不得低于各片区经营户总数的__%。检查必须有记录、有点评,对存在的问题督促片区责任人限期整改;
(四)考核、督查、检查方式以随机抽样和明察暗访的形式进行。
五、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考核评价体系及标准
(一)考核评价体系。分局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考核评价体系由三项主要指标构成,即:食品经营户“索证索票”、“批发配送二联单”等制度的实施率;无本文 证无照食品经营户的控制率;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考核得分。
(二)考核评价层次。分局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将划分为二个不同层次的辖区进行分层考核,即:乡(镇)府所在地(含主要旅游景区)、村社一级(含自然村)。
(三)考核评价结果。根据考核评价体系指标的完成情
况和考核结果,将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划分为三个层次,即: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
(四)考核评价标准。
按二个不同层次的辖区确定考核评价标准。其中:
_、乡(镇)府所在地辖区(含××景区各主要景点)。食品经营户“索证索票”、“批发配送二联单”等制度实施率达到__%、食品经营户持照率达到__%、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考核总得分达到__分以上为合格;上述三项指标达到__%、__%和__分以上为基本合格;达不到基本合格标准的为不合格。
_、村社一级(含自然村)辖区:食品经营户“索证索票”、“批发配送二联单”等制度实施率达到__%以上、食品经营户持照率达到__%以上、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考核总得分达到__分以上为合格;上述三项指标达到__%、__%和__分以上为基本合格;达不到基本合格标准的为不合格。
(五)考核评价结果的确定。
_、考核评价标准中各层次的三项考核指标都是硬指标,是统一体。综合评定考核结果应遵循的原则是:在三项考核指标中,其中:三项均为合格,或两项为合格、一项为基本合格的,综合评定为合格;一项为不合格的,综合评定为基本合格;两项为不合格的,综合评定为不合格;其余综合评定为基本合格。
_、考核结果综合评定应遵循的原则是:只有两个层次的考核结果全部达到合格标准要求的,方可被确定为合格;两个层次的考核结果均为基本合格的,或一个合格、一个为基本合格的,综合评定为基本合格;一个层次的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综合评定为不合格。
_、如果因监管不到位或因失职渎职、徇私枉法造成流通领域食品安全重大责任事故,考核成绩为零。
六、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具体考核项目及扣分标准
分局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监管的具体工作从八个大项进行考核,满分为___分。在八个大项的考核项目中,在同一单位、同一食品经营户中同时查处涉及不同大项的扣分,或在同一大项中涉及不同小项的扣分,均为实际扣分,总扣分为累积扣分。
(一)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组织领导情况(__分)。
存在下列问题的,给予不同分值的扣分:
_、所长与片区责任人没有签订《食品安全监管责任书》和片区责任人未与辖区食品经营户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的扣_._分;
_、没有明确所长、片区责任人和内勤工作人员的食品安全监管职责或没有具体分工安排,责任分解率达不到___%的扣_._分;
_、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没有部署、检查、总结、整改的扣_._分;
_、未及时召开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会议,传达、贯彻和落实上级工作部署,或未采取有效措施、贯彻落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扣_._分;
_、对辖区内发生的食品安全问题,未及时组织力量、
采取果断措施实施补救和主动消除危害后果的扣_分;
_、对因生产等其他环节把关不严进入流通领域、上级要求严查的有毒有害食品,不认真组织力量查处,或查处不力,被上级督查时给予通报批评的扣_分;
_、对辖区内发生的食品安全突发事件、责任事故和其他重要情况瞒报、缓报、漏报,造成不良后果的扣_分;
_、对发生在辖区内的食品安全事故查处不力、造成不良后果的扣_分;
_、对辖区内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没有按有关规定和要求开展巡查或巡查面、巡查频次达不到规定要求的扣_._分;
__、无巡查记录或巡查记录填写不规范的,发现一次扣_._分。
(二)对食品经营户实行信用分类监管情况(__分)。
存在下列问题的,给予不同分值的扣分:
_、未对食品经营户进行信用分类监管的,发现一户扣_._分;
_、未建立健全辖区食品经营者的经济户口档案的(经济户口档案包括电子档案和书式档案,内容包括注册登记和行政许可的基本情况、主要经营情况、违法违规查处和诚信情况),发现一户扣_._分;
_、按照企业、个体工商户信用分类监管和经济户口管理要求,未对食品经营者进行信用信息的采集、录入和上报的,发现一户扣_._分。
(三)食品经营户落实“索证索票”制度情况(__分)。
存在下列问题的,给予不同分值的扣分(大型生产、批
发配送企业自己印制的批发配送六联单、三联单、电子单据等销货凭证涵盖“××省食品批发配送二联单”所列事项的,可以作为进销货凭证备查,考核时不予扣分,下同):
_、食品供货商及批发、配送经营户未建立“索证索票”制度的,发现一户扣_._分;
_、食品批发、配送经营户首次进货时未按“索证索票”制度向食品供货商索取和查验营业执照(身份证明)、生产许可证、质量认证证书、检验检疫合格证明、质量检验合格
报告复印件和销售发票(凭证)的(国家有特殊规定的,按
关规定执行),发现一户扣_._分;
_、食品批发、配送经营户进货时未按供货商名称或者食品种类进行登记、整理建档、保管相关档案资料的,发现一户扣_._分;
_、食品零售经营户进货时未按“索证索票”制度向首次供货的食品批发、配送经营户索要营业执照(身份证明)复印件的,发现一户扣_._分;
_、食品零售经营户每次进货时未向批发商或供货商索取全省工商系统规范使用的“食品批发配送二联单”等进货凭证的,发现一户扣_._分;
_、食品零售经营户未按全省工商系统“食品批发配送两联单”制度及规范要求粘贴、保存“食品批发配送二联单”等进货单据,并以此作为进货凭证的,发现一户扣_._分。
_、食品零售经营户在省外直接进货时,未按“索证索票”制度向食品批发商或供货商索要营业执照(身份证明)、生产许可证、质量认证证书、检验检疫合格证明、质量检验合格报告复印件和有批发商、供货商盖章或者签名的销售凭证的,发现一户扣_._分。
(四)食品经营户落实“批发配送二联单”制度情况(__分)。
存在下列问题的,给予不同分值的扣分:
_、食品批发、配送经营户没有建立健全“食品批发配
送单”制度的,发现一户扣_._分;
_、使用全省工商系统统一印制的“××省食品批发配
送二联单”的食品批发、配送经营户,在向食品零售经营户批发、配送食品时未使用“××省食品批发配送二联单”的,发现一户扣_._分;
_、食品批发、配送经营户在给食品零售经营户供货时不留存“批发配送二联单”等销货单据企业留存一联的,发现一户扣_._分;
_、食品批发、配送经营户在向食品零售经营户批发、配送食品时未按“食品批发配送二联单”等销货凭证规范填写所列事项的,发现一户扣_._分;
_、食品批发、配送经营户在向食品零售经营户批发、配送食品时未按“食品批发配送二联单”等销货凭证在经营户索要的一联上加盖单位公章或未签名的,发现一户扣_._分。
(五)食品安全违法违章案件查办情况(__分)。
存在下列问题的,给予不同分值的扣分:
_、未在法律法规规定期限内及时调查处理分局_____
指挥中心分流、交办的食品安全案件的,发现一次扣_._分;
_、未将收到的食品安全举报投诉信件或相关部门提供
的食品案件线索按规定期限及时转交分局_____指挥中心处置,擅自处理和滞压的,发现一次扣_._分。
_、在收到分局_____行政指挥中心食品案件《案源处理通知书》后,对调查信息不能在规定期限内及时反馈
的,发现一次扣_._分。
_、对上级机关督办的食品安全案件无正当理由未按期调查处理的,发现一次扣_._分。
(六)食品经营主体市场准入或查处取缔无照经营食品违法行为情况(__分)。
存在下列问题的,给予不同分值的扣分(享受特殊规定或政策性规定不予办理证照的,不视为无照经营,考核时不予扣分):
_、对食品经营主体市场准入审核把关不严,将不符合登记注册条件的食品经营者予以登记注册的,发现一户扣_分;
_、食品经营户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程序,未在法定期限内办理营业执照的,发现一户扣_._分;
_、对辖区内发现的无证无照食品经营户未下达书面《警示通知书》,警示其违法行为并抄告相关部门限期办理相关证照的,发现一户扣_._分;
_、对在所限期限内仍未办理相关证照、继续从事经营活动的食品经营户,未按有关规定依法进行查处或取缔的,
发现一户扣_._分;
_、对依法必须取缔而未履行取缔职责,且未书面告知
卫生等职能部门,或虽然履行了书面告知职责,但未积极协调卫生等部门并依法履行取缔职责,由此发生食品安全事件且在社会上造成负面影响的,发现一户扣_分。
(七)食品质量监管情况(__分)。
食品经营者有下列行为的,给予不同分值的扣分:
_、销售“三无”食品的,发现一户扣_._分;
_、食品经营者销售过期食品的,发现一户扣_._分;
_、食品经营者销售霉烂变质食品的,发现一户扣_._分;
_、食品经营者销售的肉、禽等应当检疫而未检疫的,发现一户扣_._分;
_、食品经营者出售明令禁止销售的食品的,发现一户、扣_._分;
_、食品经营者销售可明显看出为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食品冒充合格食品的,发现一户扣_._分;
_、食品经营者销售可明显看出为伪造食品产地、伪造或者冒用他人的厂名、厂址等食品的,发现一户扣_._分;
_、食品经营者销售可明显看出为掺杂、掺假食品的,发现一户扣_._分。
(八)日常监管情况(__分)。
_、各工商所对监管区域未进行划格分片、确定相应的负责人和责任人的,发现一户扣_._分;
_、××工商所对××景区的经营户在旅游旺季(_
月至__月)每周至少巡查一次;其余时段每月巡查一次;对××镇、××乡、××乡、××种羊场的经营户每月至少巡查一次,对××乡、××及辖区各村社的经营户两月至少巡查一次;××工商所对××景区的经营户在旅游旺季(_月至__月)每周至少巡查一次;其余时段每月巡查一次;对泉吉乡、黄玉农场的经营户每月至少巡查一次;对××乡及辖区各村社的经营户两月至少巡查一次。同时对信用分类监管中的c级和d级食品经营户加大巡查力度。
每次都要按规范要求填写巡查记录。未按要求履行巡查职责
和填写巡查记录的,发现一次扣_._分;
七、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责任追究
(一)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年度考核基本合格工商所的责任追究:
_、对半年考核基本合格的工商所进行通报批评;
_、对年度连续两次考核基本合格的工商所给予警告,并责令限期整改。
(二)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年度考核不合格工商所的责任追究:
_、对半年考核不合格的工商所,对相关责任人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
_、对年度连续两次考核不合格的工商所,如无确为公众认可的、人力不可克服的客观因素,工商所所长必须引咎辞职,相关责任人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并调整工作岗位。
(三)因失职渎职、徇私枉法造成流通领域重大食品安
全责任事故或因徇私枉法造成严重后果的责任人,依法依规给予降级、撤职等党纪、政纪处分乃至追究法律责任。
(四)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年度考核中对综合监管科的责
任追究:
_、在省局的半年考核中,有一个工商所达到基本合格的,对综合监管科进行通报批评;两个工商所都达到基本合格的,对综合监管科给予警告,并责令限期整改。
_、在省局年度连续两次考核中,有一个工商所不合格的,对综合监管科的相关责任人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两个
工商所都不合格的,如无确为公众认可的、人力不可克服的
客观因素,综合监管科科长必须引咎辞职,相关责任人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并调整工作岗位。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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