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暴力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各中学、联校,民办学校和局直各单位:
针对我市夏县校外无业青年殴打在校学生的事件,被媒体网络广泛传播,造成了不良影响。按照王清宪市长:“校园暴力令人恐怖!而此现象并非个别案件,并非个别学校,某种程度上说具有一定的普遍性。教育、管理部门对此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在全市以夏县的这一事件为鉴,开展一次普遍的校园暴力整治活动,建设文明、温馨、和谐、向上的校园。”的批示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决定在全县中小学开展校园暴力专项整治行动。特制订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公安部、中央综治办、教育部《关于全国中小学、幼儿园开展“护校安园”的行动方案》和山西省有关学校安全工作规定为依据,紧紧围绕维护教育系统稳定大局,推动平安教育、平安校园建设,在全县积极开展校园暴力排查整治行动,强化学校及周边综合治理,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工作,严防发生重大涉校涉园安全案事件,维护校园持续安全稳定,保障广大师生生命和财产安全,营造风清气正的教育教学秩序和环境。
二、工作目标
落实《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工作规范(试行)》要求,通过集中整治各级各类学校安全隐患,杜绝校园暴力案件发生,形成“校内安全管理、校外高危人员排查管控、校园安全督导检查和责任追究”等长效机制,切实增强广大师生的安全感,确保我县校园安全稳定。
三、主要任务
(一)排查校园内部安全隐患。教育科技局负责对学校排查整治工作的督导和检查。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校园内部安全负总责。学校要建立从校长、副校长到教师的层层负责的安全责任体系,加强校园内部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对学校内部保卫力量、守卫防护装备、安全防范设施和应急处置机制落实情况等进行自查。尤其是初中、高中、职中、民办学校要加强安全法制教育,提高学生守法意识;加强家校联系,及时掌握学生的思想动态和行为取向;对违纪的、思想压力大的、行为偏激的和与校外不良青年联系紧密的学生进行摸底排查,采取一对一教育管理方式,及时化解生生、师生之间的矛盾和纠纷;加强放学时间段对校门口、宿舍楼内的管理,有效减少学生的聚集;严查严管校园的易燃易爆品、管制刀具、剧毒化学试剂,堵塞安全漏洞。
(二)整治学校周边治安秩序。各校要协同公安部门打击侵害师生人身、财产安全的各类违法犯罪行为和校园及周边存在的流氓团伙、黑恶势力。全面排查管控校园周边以及与校园活动相关的各类重点危险人员,严防失控漏管造成现实危害;校园高峰勤务和“护学岗”是否落实,校园及周边警务室或包校责任民警的履行职责是否认真。
(三)加强学校安全管理。学校要加强重点部位的安全管理,特别是寄宿制中小学的门卫值班、值班巡逻、外来人员出入登记查验、宿舍管理、领导带班、学校岗位安全职责等制度是否落实,台账是否完备,信息反馈是否及时。
四、实施步骤
此次校园暴力排查整治行动从文件下发之日起,开展为期一个月的整治行动。
(一)排查摸底阶段(5月20日-30日)
各级各类学校要按照本方案,围绕工作任务和责任分解,确定排查重点,逐个学校进行排查摸底,要结合《学生校园暴力情况调查问卷》,彻底摸清影响校园安全稳定的隐患和问题,广泛接受家长和群众反映的建议,要分类整理、登记造册,建立台帐,并且上报教育科技局政教股。
(二)集中整治阶段(5月30日-6月15日)
对排查出的问题要逐一分析、分解任务、落实责任。学校负责校园内专项整治工作,做到有机构、有方案、有措施。教育科技局督导学校整治工作落实。校外涉校涉生暴力事件由综治牵头,教育部门和学校积极配合公安部门进行从快、从速、从严、从重打击和整治。
(三)检查验收阶段(6月16日-20日)
整治工作结束后,各学校要及时总结并向教育科技局上报整治情况。市综治、公安、教育将联合对校园暴力整治情况进行明查暗访和抽查验收。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县教育科技局成立校园暴力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负责具体组织实施、督导检查等工作。校园暴力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教育科技局政教股,联系电话:。各级各类学校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制定具体方案,落实校园暴力专项整治,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新绛县教育科技局校园暴力专项整治领导组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二)统筹协调,形成合力。各级各类学校要强化信息沟通,形成工作合力。凡不按照规定要求采取各项安全监管安保措施,因工作不重视、整改不到位导致发生涉校安全事件或校园安全工作长期排名落后的,要对主要责任人进行问责和追责,情节严重的要依法依纪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对因工作不力导致学校发生重大恶性案件和安全事故的单位,按照有关规定 “一票否决”,并在全县通报。
(三)要严格信息发布管控,防止产生负面效应。涉校涉园案事件发生后,学校、幼儿园要在第一时间向上一级主管部门报告情况。凡未经市级行政主管部门允许,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对外发布或泄漏相关涉校涉园和未成年人相关案件信息。
环境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按照市委关于第二批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专项整治行动的要求,为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反响强烈的市容环境问题,提升城市生活品质,经研究决定,从20**年**月份起,在全市深入开展市容环境专项整治行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 整治目标
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突出市容环境问题导向,加大市容环境秩序整治力度,通过全力开展市容环境专项整治行动,切实解决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市容突出问题,有效改善一批城市环境薄弱地段的市容市貌,使我市的市容环境面貌和长效管理水平有新的提升,为“四个**”建设提供保障。
二、整治重点
重点围绕占道经营、夜排档、广告店招、道板违停、违法建设、抛撒滴漏、偷倒垃圾等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市容环境问题,加大力度,集中开展六项专项整治,确保市容环境明显改善。
1、开展热点难点集中区域专项整治。以群众反响强烈的市容难点问题和影响群众生活品质的市容环境秩序热点问题为重点目标,以主要道路、商业街区、车站广场、农贸市场周边为重点区域,开展整治。通过持续攻坚、长效监管等措施,逐个突破解决。年内全市完成42个热点难点的攻坚整治任务。
2、强化社区环境专项整治。结合旧住宅改造、棚户区整治、低洼易淹易涝片区治理等工作,以整治社区环境脏乱差等薄弱点为重点,对社区实施环境连片整治。通过治脏治乱、完善设施等措施,进一步改善居民生活环境。年内完成43个社区的整治任务,同时,全面抓好社区环境连片整治成果巩固,落实长效管理。
3、实施背街小巷专项整治。以攻薄弱、重长效、创示范为目标,深化背街小巷专项治理改造活动。通过整治占道经营、店外设摊、道板违停和设施改造、落实保洁等措施,确保达到整洁、有序、通畅的要求。年内完成59条背街小巷的专项整治,其中31条背街小巷做精做细、形成样板, 28条背街小巷进一步提升综合治理成效。
4、开展违法户外广告专项整治。全面清理各类未经批准擅自设置或超期的户外广告,限期整改陈旧破损户外广告和店招标牌设施;拆除主要道路两侧有碍市容的遮阳蓬(伞)及条幅、布幔;清除沿街各类撑牌、立地式移动灯箱;加强“三乱”治理,确保主次干道沿线无明显“三乱”现象;加快推进主要道路包装出新工作。
5、开展违法建设专项整治。建立健全违法建设的联防联控机制,组织各级城管部门和街道、社区加强巡查,及时发现、制止违建。对各类违法建设,各级城管执法部门要加大执法力度,及时有力查处,坚决依法拆除,使违法建设得到有效遏制。
6、开展环境卫生专项整治。重点开展对乱倒、偷倒装潢垃圾的专项整治,同时,加大整治和清理暴露垃圾、卫生死角的力度;做好生活垃圾清运工作,严防运输收集车辆在运输过程中的抛撒滴漏;做好道路、广场、河道等区域的清扫保洁工作;新建和改建公厕30座,对部分老旧垃圾转运站、垃圾箱、果皮箱等环卫设施进行更新和改建。
三、整治步骤
第一阶段:**月1日到**月10日。宣传发动、调查研究、明确整治重点。对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听取的意见、收集到的问题进行分类汇总,并对重点路段、重点区域进行巡查检查,摸清情况,制定整治方案,明确整治时限和要求。
第二阶段:**月10日到10月底。按照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原则,对照整治行动要求,组织开展专项整治活动。整治范围全面覆盖主要道路、广场、车站、校园周边、农贸市场等重点区域,整治内容主要包括各类显现性市容违法违章行为。
第三阶段:11月到12月。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对整治成效进行查漏补缺,确保年内各项工作任务保质保量完成,并落实“五定”巡查等长效管理机制,进一步巩固提升热点难点问题的整治成效。
四、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统一认识。开展市容环境专项整治行动是市委、市政府的重要部署,是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工作的重要举措。各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进一步加强领导,统一思想,落实责任,城管系统各部门各单位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全力抓,切实加强对该项工作的领导、指挥、协调、监督,确保工作有效实施。
2、措施有力,注重实效。各区、各部门对本次整治工作要精心组织、严密部署,要根据自身职能及分工各司其职,拿出有效措施,力求标本兼治、注重实效,确保整治工作不走过场。
3、强化督查,狠抓落实。各地区、各部门要锁定整治目标,落实整治任务,强化监督检查,工作完成情况要纳入绩效考核。对工作不力,整治成效不明显的,要加大问责力度,确保将问题整改到位,让人民群众满意。
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和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近期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切实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根据市委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安全生产“春雷2017”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市办发电〔2016〕117号)和《中共**县委办公室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安全生产“春雷2017”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办字[2017]3号)文件要求,经局党组研究同意,从2017年1月1日至4月15日,在全县国土资源系统范围集中开展安全生产“春雷2017”专项整治行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目标
各乡镇资源国土所、各股室和二级机构要按照“四个全覆盖"(领导责任全覆盖、隐患排查全覆盖、问题整改全覆盖、督查问责全覆盖)“四个绝不能”(绝不能以学代干、绝不能以虚代实、绝不能以点代面、绝不能以宽代严)总要求,既全面深入排查治理,又集中力量突出重点,严厉打击和切实纠正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违规、违章行为,坚决堵塞安全监管漏洞,强化安全生产措施,将“大排查大管控大整治”持续深入抓紧抓实抓细,坚决遏制较大及以上事故发生,确保岁末年初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整治范围、内容
(一)整治范围
紧盯易发生安全事故的重点矿山、易引发地质灾害的在建工程和地质灾害防治“三大重点”,扎实做好安全生产各项工作。
(一)严厉打击非法勘查开采行为
1、严厉打击无证勘查开采行为。
2、严厉打击持过期失效许可证勘查开采行为。
3、严厉打击证照不齐全矿山勘查开采行为。
4、严厉打击持勘查许可证采矿或开采矿种与许可矿种不相符合等非法行为。
(二)严格查处违规勘查开采行为
1、严肃查处超越批准矿区勘查开采行为。
2、严肃查处一证多井、多井口生产行为。
3、严格查处影响安全生产的开采行为。
(三)认真组织地质灾害隐患宣传及防治工作
1、落实地质灾害隐患防治工作责任。地质灾害隐患点特别是纳入县级监测的265处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要做到一个隐患点,一名领导负责,一名干部包点,一名群测群防员值守,确保地质灾害防治责任有效落实。
2、督促建设单位强化在建工程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严格落实在建工程地质灾害防治配套工程和主体工程“三同时”制度,地质灾害防治配套工程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主体工程不得投入生产或使用。要求建设单位按照《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落实防治措施,实施防治工程。
(四)扎实推进其它相关重点工作
1、积极推进超深越界监督测量三年专项行动,逐矿建立执法监察信息档案,立案查处、挂牌督办、公开通报一批重大违法开采行为,切实督促矿山企业自觉遵守安全生产、守界开采。
2、联合公安、水务、林业、安监、环保等部门抓紧进一步落实山砂、砖瓦窑等矿山专项整治行动,依法关闭破坏地质环境和造成河流污染的采(洗)山砂场,综合整治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砖瓦窑。
3、加强人员密集场所和农民建房选址的隐患排查。
(二)整治内容
1.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1)各类证照是否齐全有效,安全生产条件是否具备,安全生产设施设备是否符合标准并定期检测维护;(2)是否建立并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等各项规章制度;(3)是否设立安全管理机构或人员并严格安全管理;(4)是否定期研究安全生产工作,开展安全生产自查自纠,主动排查整治安全隐患和问题;(5)是否组织开展新进员工岗前安全培训和全员定期安全培训,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6)是否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并组织开展演练。
2.各乡镇国土资源所安全监管责任落实情况。(1)是否及时传达贯彻上级领导指示和会议精神;(2)是否认真研究部署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3)监管责任是否落实到人,领导干部是否落实带队检查安全生产工作要求;(4)是否认真组织开展“全覆盖’安全生产排查整治和打非治违行动;(5)对发现的隐患和问题是否制定台账,并按照“五落实”的要求整改到位;(6)是否严格安全监管执法,对非法违法企业是否做到关停到位、处罚到位、处理到位;(7)是否严肃事故责任追究和事前问责。
三、具体要求
(一)各生产经营单位必须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程规章和技术标准要求,对本单位安全隐患进行及时、主动排查,突出检查事故易发的重点场所、要害部位、关键环节,排查出的隐患和问题要逐一列出清单,建立台账,制订整改方案,确保整改落实到位。排查情况、整改方案和整改结果必须经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在单位内部公布,接受职工群众监督,并报安全生产主管部门备案。
(二)各乡镇国土资源所、股室、二级机构必须坚持“分级管理,属地为主”、“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妥全”原则,按照职责分工对直接监管的企事业单位开展安全督查检查。各乡镇资源所要对辖区内所有企业每月全覆盖检查1次;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股室在专项整治行动期间要组织对部门监管的企事业单位进行2轮全覆盖检查。
(三)各带队领导要带队到基层开展安全生产专项督促检查。专项整治行动期间,局领导班子对所联系的乡镇至少开展2次督查(督查分组见附件1)。
(四)严格监管执法和责任追究。坚持对隐患和问题“零容忍”,敢抓敢管,动真碰硬,要切实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不走过场,确保取得实效。对检查发现的隐患和问题,必须现场依法提出处理意见。对存在重大隐患的,要依法停产整顿,并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查,复产必须经过验收。要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的单位一律关闭取缔;对存在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一律严厉处罚,并严格落实监管措施;对触犯法律的有关单位和人员,一律依法严格追究法律责任。对行动期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依法依规开展事故调查。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对发现重大隐患不整改、不落实隐患整改措施和不按时按要求整改隐患的一律实行事前追责。
四、工作步骤
安全生产“春雷20l 7”专项整治行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全面部署、宣传发动阶段(20l7年1月上旬)。局机关举行安全生产“春雷2017”专项整治行动启动仪式,下发工作方案,营造浓厚氛围。
(二)自查自纠、排查整治阶段(2017年1月中旬-4月初)。各乡镇各单位、生产经营单位对照检查范围和内容开展自查自纠与排查整治,各督查组对照检查内容和工作要求开展督促检查。各督查组牵头股室要于每月5目前向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上月行动开展情况、发现的问题和隐患督办情况。各乡镇国土资源所要对照隐患台帐督促落实整改,逐一销号。对技术要求比较高,短时间内难以整改到位的重大隐患,要请业内专家制定整改规划,做好防范预案,并派专人盯守。
(三)督查整改,总结验收阶段(20l7年4月初-4月15日)。局机关组织督查组及相关股室对各乡镇国土资源所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情况进行检查验收,总结专项整治行动成果与经验,表彰先进、鞭策后进。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局党组统筹安排部署专项整治行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督查,各督查组负责本组督查工作的组织实施。各乡镇所要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任务书、路线图、时间表,切实抓好本地本单位专项整治工作。
(二)落实经费保障。本次专项整治行动工作经费由局财务室据实解决。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对专项整治行动予以必要的经费保障。
(三)做好宣传发动。各乡镇国土资源所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对专项整治行动进行广泛宣传发动,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局办公室要及时组织报道先进典型和经验,对检查走过场,隐患排查治理不力的,要予以公开曝光。要充分发挥群众和舆论监督作用,鼓励通过各种方式举报安全隐患,及时兑现举报奖励。
(四)认真总结考核。各乡镇所各牵头股室要于2017年4月20日前将专项行动总结报送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
集镇整治专项行动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强力推进集镇规范化管理工程,经相关领导决议,联合各相关部门,对集镇占道经营及违规广告招牌等行为展开一次大的清查整治活动,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整治范围
全镇整治的范围为集镇规划区。
二、重点和目标
整治重点:镇容镇貌、集镇环境卫生和交通、经营秩序、违章建筑的整治。
建设重点:集镇出入口的绿化带亮点打造,沿线街道绿化带和广告牌的规范建设。
(一)镇容镇貌管理方面
1、对街道沿线和街道两旁乱堆乱放的沙石、木材、花盆、土堆、衣物、农机器械等杂物进行清除。对街道两旁违法挖宅基地、取土等行为加大执法力度。
2、对临街违规建设的构筑物、遮阳棚等进行拆除。
3、对违反“一店一招牌”的门店进行集中拆除。
4、临街工地施工必须实行围档作业,限期完工,统一围挡的外观样式和颜色。施工现场的材料、机具应堆放整齐,渣土应及时清运;房屋竣工后,应及时清理和平整场地。
5、清除在电线杆、树木、住宅楼道上以及其他未经批准的场所书写、刻画、张贴户外广告,清除行道树下杂草、集镇人行道及沿街菜地、圈养家禽等。
(二)交通管理方面
在集镇街道,各类机动、非机动车辆行驶、停放,必须停放到指定地点、有序出入。
(三)经营秩序管理方面
1、清除人行道上的广告牌、堆放商品或者占道经营、出店经营。
2、禁止不符合集镇容貌标准、环境卫生标准的汽车、摩托修理。
3、草绳、农具农资、超市、花木、早餐等门店必须店内场内经营,对不听劝告者予以没收。
(四)集镇建设方面
1、集镇自来水的铺装扫尾工作;
2、绿化带建设(含金塘岭及加油站花坛);
3、集镇主街道双黄线;
4、流动摊贩规范经营点打造;
5、坪上花木广告牌的规范建设;
6、人行道隔离桩建设;
7、公共停车场建设。
(五)拆违控违方面
主要针对集镇街道范围内未批先建和未批在建的违章建筑进行整治,另行制定方案。
工作目标:“定点划线,有序停车;及时清扫,有效保洁;洒水降尘,适时清洗;规范门店,店内经营。
三、整治步骤与方法
分四个阶段实施: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阶段(8月10日—17日)。
出动宣传车,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1)下发公开信,并通过宣传车和广播播发;
(2)由城管队先期上户摸底、劝导并下发《整改通知书》。
第二阶段:集中行动阶段(8月18日-8月21日)
按照基本任务,8:30在政府前坪集合点名签到,调动人员、车辆、机械设备对集镇路段发现的问题(详见附件)进行分组处理。其中17日完成柏南街和柏西街整治,18—19日完成金明街、柏沱路和步行街整治,20日进行整体扫尾。
第三阶段:巩固和建设阶段(8月22日—9月10日):
阶段重点抓好自来水管铺装扫尾工作和绿化带、双黄线、隔离桩、公共停车场的建设工作,规范广告牌和流动摊贩的建设工作。
第四阶段:全面提升阶段(9月10日至9月30日)。
在集中整治的基础上,进一步查找问题,进行整改,巩固提高前期整治成果,并组织自查自评,迎接上级领导验收。
在全面提升阶段,重点加强集镇的管理,形成高效、长效的管理机制,一是进一步加强外包保洁公司的考核管理;二是进一步加大对集镇街道的劝导、管理和执法力度。
四、组织领导
成立**镇环境卫生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顾 问: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整治办、综治办、司法所、经发办、城管队、巡防队、派出所、交警队、城建规划所、计生办、云田清洁公司。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整治办,由李家霆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宋丹、肖峰、娄政科负责日常办公。
行动组分几个小组,具体分配如下:
1、思想稳控组:
组 长
组 员
工作职责:劝教集镇悬挂竖式招牌、落地广告、店外经营、建筑材料、花木及杂物占道堆码等搬移,否则将强制处理。
2、整治行动组:
组 长
组 员:
工作职责:
(1)现场拉警戒线,确保行动安全。)
(2)清除集镇街道两侧违法违章建(构)筑物和影响镇容镇貌的雨阳棚和其它堆放物品等;)
(3)清除和规范沿街占道经营、占道堆物、违规设摊等行为;()
(4)劝离人行道停放车辆,要求车辆定点划线停放,摩托车摆放整齐有序);
(5)禁止公共场地晾晒衣物和其它乱悬乱挂行为;)
(6)在街面进行临时施工场地,要求其设置安全围护设施,各种建筑材料要堆放整齐,不准随意占用交通道路和公共场所,施工产生的垃圾要随产随清,竣工后要及时整理。(城管中队)
(7)清除过时的、不规范的、不健康的各类广告、宣传牌。)
3、机械设备组:
组长:
工作职责:负责联系一台铲车、两台中型装运车、自卸吊车一台,铲子、锄头各4把,警戒线等。主要对组织车辆对当天收缴的广告牌、建筑废物、渣土、苗木、杂物杂草、铁架棚子一律集中处理。
4、清扫冲洗组:
组长:伍接后
组员:云田清洁公司组织清扫人员和机械设备(扫路王、洒水车)。
工作职责:对当天执行行动后的人行道和马路进行清扫、冲洗。
5、应急处置和维稳组
组长:李义础
成员:派出所、巡防队
工作职责:负责整治过程中的应急处置和信访维稳工作,对阻碍依法进行整治的违法行为进行快速、有效处置。
6、督查监督和后期宣传工作组
组长:
成员:
负责对参加行动的干部进行督查,并开展综合协调、整治后期宣传工作。
7、建设完善组
组长:
成员:水管所、城建所、国土所、城管队、林业站、加油站
负责行动建筑垃圾的放置地点,限期8月底完成集镇自来水铺装扫尾工作,绿化带、双黄线、隔离桩、公共停车场的建设工作,行道死树的更换,规范广告牌和流动摊贩的建设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打击占道经营、落地广告、整治违规停车专项治理工作的重要性、艰巨性,积极主动地投入到整治工作中去。
(二)落实责任,完成目标。各单位各职能部门要加强协调和配合,明确责任,各司其职,服从行动的指挥,保证人员相对稳定并按时到岗到位,有效开展工作,确保整治工作的落实。
(三)依法依规,严格执行。严明执法纪律,依法行政,文明、规范执法,做到证据充分,程序合法。对带头寻衅滋事妨碍执法者依法严惩,涉嫌犯罪的,要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四)有效打击,确保安全。此次集中整治行动目的在于针对少量经营户的违规经营行为进行打击,各组人员在处置突发问题时应注意方式方法,确保自身行为合理合法,原则上尽力避免冲突,确保组员不受伤害。
(五)总结经验、建立长效。整治行动结束后,及时进行总结,由城治办牵头继续对前期成果进行保持,并将日常督查行为长期化、经常化,坚持不懈地开展清查行动,防止违规现象反弹,达到标本兼治的目的。
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为进一步做好今冬明春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工作,确保2013年元旦和春节期间全镇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形势稳定,按照上级和镇党委政府关于继续在全镇开展烟花爆竹百日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发展理念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积极预防,加强监管,落实责任,推动“打非治违”和“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强化年”的深入开展。集中力量、集中时间,全面排查和整治各类烟花爆竹安全隐患,严厉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严防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全镇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工作重点和主要措施
(一)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烟花爆竹经营企业要增强法制观念,严格落实岗位安全责任制,严防“三违”行为引发事故,严禁采购、销售非法和假冒、伪劣、超标、含氯酸钾的烟花爆竹产品,严禁超量存放、超员作业、超许可范围经营和在库房内拆箱分装。各烟花爆竹企业要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流向管理信息化建设的通知》要求,对所经营的产品进行标识,并将产品信息录入烟花爆竹流向登记管理信息系统,并使用《烟花爆竹安全买卖合同(示范文本)》,依法签订购销合同,规范填写合同各项内容,严禁无书面合同购买、销售烟花爆竹。
(二)严格落实监管部门监管责任。安监、公安派出所、工商、质监等有关部门要按照国务院《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国办发[20xx]53号文件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和文件要求,认真履行监管职责,强化监督检查。安监中队要充分发挥安全生产执法监察队伍的作用,强化执法检查。要制定执法计划,突出重点时段、重点地区和重点企业,责任落实到人,对辖区内烟花爆竹生产、批发企业和零售网点定期检查,对排查出的重大安全隐患,要登记建档,下达整改指令,限期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落实,确保发现的问题得到解决、查出的隐患得到整改、反馈的意见得到落实。要依法依规合理布设零售网点,严格审查核发烟花爆竹零售许可证,并标明零售场所存放数量,严禁零售点超量存放,严禁集中、连片或在居民楼内设置烟花爆竹零售点。公安派出所要切实加强烟花爆竹运输、燃放的安全管理。要加大检查力度,不间断地对重点村、重点户、重点人及闲置房、出租房进行检查。要强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的安全监管,重点检查燃放企业、人员是否具有相应资质和资格证书,是否依法履行审批手续等。要依法及时销毁企业过期和查获及收缴的烟花爆竹成品、半成品及原材料。交通运输部门要依法加大道路运输烟花爆竹的安全监管,尤其对进入我镇的烟花爆竹运输车辆,必须对承运人、运输车辆及驾驶员、押运员的相关资质进行严格检查。工商部门要加大市场检查力度,依法查处无照经营、假冒商标侵权等违法违规行为。质监部门要依法加强烟花爆竹产品质量和包装监督抽查工作,抽查情况及时通报安监、工商等有关部门。
(三)严格落实烟花爆竹“打非”责任。各有关部门要深刻吸取国内非法生产烟花爆竹事故教训,克服麻痹松懈思想,坚持不懈地抓好“打非”工作。要严格落实镇政府“打非”责任,层层签订责任状,做到任务分工到人,责任明确到人,并组织公安派出所、安监中队、工商所、质监分局、综治办等有关部门开展“拉网式”大检查,对废弃厂房、出租房、闲置房等可疑场所进行全面排查,不留死角。同时,要充分发挥农村基层组织作用,调动村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治保员的积极性,对有生产烟花爆竹传统和出现过非法制贩、储存烟花爆竹的重点村、重点户、重点人安排专人实施重点管控,一经发现,依法从严处理。对非法生产的,要彻底查清黑火药、烟火药、引火线等原材料的来源和产品销售渠道;对非法经营的,要深入追查产品来源,查出非法生产窝点及其生产原材料来源渠道。对组织、参与非法生产经营的人员及追查发现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从严追究相关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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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第2页
四)强化宣传教育,营造舆论氛围。要通过报纸、广播、电视、宣传栏等多种形势,广泛宣传百日安全专项行动重要意义,形成强大的舆论声势;要在各类新闻媒体上公布“打非”举报电话,发动群众进行有奖举报,坚决打击取缔各类非法制贩、储存烟花爆竹窝点。同时,教育广大群众特别是中小学生安全正确燃放,禁止在国务院《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条规定的地点和大型商场、批发市场等容易威胁公共安全的地点、场所燃放烟花爆竹。三、工作进度安排
全镇烟花爆竹百日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分三个阶段进行,自今年12月5日起至2013年3月15日完成专项整治任务。
第一阶段:从今年12月12日到12月31日。重点抓好两个方面:一是做好烟花爆竹临时零售布点规划和培训准备工作;二是组织开展烟花爆竹“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回头看”,公安派出所、安监、工商、质监采取联合行动,严厉打击非法制贩、储存烟花爆竹行为;依法销毁企业过期、查获或收缴的烟花爆竹制品及原材料。
第二阶段:从2013年1月1日到2月24日。认真做好烟花爆竹临时零售安全条件审查、安全培训和许可发证工作。重点加强烟花爆竹销售和燃放安全监管,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认真抓好烟花爆竹经营、运输、燃放等重点环节的安全监督检查工作,保持严厉打击非法制贩烟花爆竹行为高压态势,依法及时销毁查获或收缴的烟花爆竹制品及原材料。
第三阶段:从2013年2月25日到3月15日,重点抓好临时零售网点剩余的烟花爆竹回收和储存的安全监管。
四、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烟花爆竹百日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将其作为今冬明春重中之重来抓。分管领导要亲自部署,带头检查,对辖区内的烟花爆竹企业要全部检查一遍。要将专项整治行动摆到重要位置,精心制定工作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加强督促检查,确保整治行动顺利开展。
(二)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有关部门要依法认真履行职责,并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和情况通报制度,加强协作,密切配合,提高监管效率,切实抓好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燃放以及打击非法制贩烟花爆竹行为等各个环节的安全监管工作。对重视程度不够,工作不力,发生烟花爆竹生产安全事故的,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三)扎实细致,务求实效。在百日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期间,各有关部门要组织精干人员采取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的方式,深入村居和烟花爆竹经营点进行监督检查,严查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工作要扎实细致,各项检查和督查要有书面记录,检查人员与被检查单位负责人要在检查记录上签字。对发现的问题和安全隐患,尤其是发现非法制贩烟花爆竹行为,要及时果断地予以处置。通过认真细致的工作,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小型商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下面是我们的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小型商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请大家参阅!
为坚决遏制“家庭式商铺(作坊)”场所火灾事故,确保全市火灾形势稳定,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依据《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合用场所消防安全技术要求》(GA703-2017)等有关规定,结合安全生产“铸安”专项行动,采取搬迁与整改并进等有效方式,达到“三清查、三落实”(清查违规住人,清查违规用电,清查违规用火;落实逐户安装独立式感烟探测报警器,落实逐户普及消防常识,落实逐户签订消防安全承诺书)的目的,坚决遏制“小火亡人”事故多发势头。
二、工作措施和步骤
(一)全面部署阶段(x月x日前)。各县、区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要迅速行动,成立专门的组织机构,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明确专项整治的重点和要求,强力推进。
(二)综合整治阶段(x月x日至x月x日)。主要包括五项工作:
1.逐户排查登记。依托乡镇、街道办事处、公安派出所和居(村)委会,对“家庭式商铺(作坊)”划片摸排登记,督促单位开展火灾隐患自查自改,逐户签订消防安全承诺书。
2.逐户增设简易消防设施。除按规范要求设置火灾自动报警设施的建筑外,在“家庭式商铺(作坊)”全面安装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确保每个房间、每个楼层均设置到位,强化日常动态监管,确保9月30日前所有“家庭式商铺(作坊)”必须全部安装到位。同时,要根据火灾危险性程度,安装简易喷淋设施。
3.保持逃生通道畅通。督促业主调整功能布局,落实防火防烟分隔措施,增设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拆除影响疏散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金属护栏,配备防烟面具、逃生绳索等逃生器具;要督促业主制定火灾逃生预案,开展火灾逃生演练。
4.消除火灾隐患。整治“家庭式商铺(作坊)”突出的区域,对检查发现的违规住人、擅自设置夹层住人,违规使用天然气、液化石油气,以及违法储存、经营、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私拉乱接电线,超负荷用电等行为,督促立即整改。
5.强化消防宣传。落实逐户消防宣传,采取印发消防宣传画等方式,有针对性地开展消防宣传,督促业主做到“三会一提高”(即会查找隐患、会扑救初期火灾、会逃生自救;提高家庭成员消防安全意识)。
(三)抽查和总结阶段(x月上旬)。各县、区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验收,总结经验,巩固治理成果。凡排查有遗漏、整治走过场的,责令重新排查整治,决不敷衍过关;对执法不严、弄虚作假的相关人员,要予以严肃追究责任。市政府将跟踪督查各地工作推进情况,对存在的问题和取得的成效及时通报。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周密部署。市政府将成立由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刘辉任组长的全市夏季消防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组织协调工作。各地要牢固树立“人命关天、责任如山,事故可防、事在人为,有责必尽、执法必严”的理念,定期分析、研判、调度,细化工作措施,严格落实到位。
(二)多措并举,形成合力。各地要依托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平台,发挥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居(村)民委员会等基层组织的作用,开展联合执法检查。要结合日常监督检查,提升消防安全意识,强化防范措施。各级住建、工商(市场监管)、文化旅游、教育、卫生、安全监管、城乡规划、城管执法、商务、供电等部门和单位,要按照“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要求,认真开展本行业、本系统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在工商年检、安全监管等方面强化工作举措。公安派出所要结合暂住人口和出租房屋管理,强化动态监控,严防失控漏管,严防隐患反弹。积极发挥“96119”举报电话等火灾隐患举报投诉作用,调动群众参与整治、举报隐患的积极性,加强常态化宣传教育,注重日常养成。对火灾多发、高发和工作落实不力的地区,市政府将实行挂牌督办。
(三)完善预案,强化演练。各地要建立并落实灭火与应急救援联动机制。全市消防部队要结合“家庭式商铺(作坊)”特点,制定完善应急处置预案,提高部队灭火救援能力。对重点区域、部位和可能发生的复杂灾情,要修订各级灭火救援预案,制定现场勤务保卫方案,明确任务职责,规范处置程序。
每月月底前,各地要将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和《消防安全排查整治情况统计表》、《消防安全排查整治行动工作情况统计表》请上报至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x月底前上报整治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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