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建局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
为切实加大水污染防治力度,保障水环境安全,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xx〕17号)和《**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府发〔20xx〕62号),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稳步改善水环境质量为核心,实施分流域、分区域、分阶段科学治理,强化水污染源头治理,系统推进水污染防治、水生态保护和水资源管理。坚持政府市场协同,注重改革创新;坚持全面依法推进,实行最严格环保制度;坚持实施“河长制”,严格各有关责任部门考核问责;坚持全民参与,强化节水洁水人人有责意识,形成“政府统领、企业施治、市场驱动、公众参与”的水污染防治新机制,实现环境效益、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多赢,全力推进“生态**”建设。
二、组织领导
为进一步落实水污染治理目标,细化责任分工,我局成立水污染治理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参与单位:发改委、水利局、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城管局、国土局、水利局、林业局、环保局。
三、工作目标
1、推进城市使用超过30年和材质落后的供水管网进行更新改造,20xx年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控制在12%以内,2020年控制在10%以内。(城建股)
2、到20xx年,严格城市规划蓝线管理,新建工程项目一律不得违规占用水域。(规划股)
3、到2020年,调查、整治并查处已侵占蓝线工程项目。(规划监察执法大队)
4、到2020年,对河库岸线开发与建设项目进行调查与整治,对已建项目限期退出,将拟布局的规划新增建设用地科学调出,保障自然岸线不减少。(规划监察执法大队、规划股)
四、主要任务
对全县工业污染、城镇生活污染、农村面源污染工程等进行全方位控制;从源头节水减污,严格控制规划蓝线,加强对侵占水域的新建在建工程项目的规划管理;全力保障饮用水源安全,扎实推进城市供水管网进行更新改造。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推进城市供水排污管网改造
1、加快供水旧网改造步伐。由于城区大部分为八十年代埋设的管道,时间长,再加上过去无完善防腐措施,管道内外腐蚀严重,管道内壁结垢,使管网水的浊度、色度、含铁量、含锰量等持续劣于出厂水,有时管网内余氯消失又使细菌指标明显恶化,管网水质受到严重影响,水压、水量不足的矛盾尤为突出,用户反映强烈。结合当前实际,根据我县城市建设发展需要和新型城镇化攻坚项目要求,加快城镇供水管网建设步伐,实施城乡供水一体化及石排工矿区供水管网建设项目,制定供水管网改造计划,对于经常发生爆管、漏水、使用年代已久(超过30年)和材质落后的老化供水管网尽快实施改造。但限于城市供水的特殊性,供水管网的更新改造只能分期分批推进。主要建设内容和规模:建设日处理5.5万吨的自来水厂一座;新建水源、澄江、吉潭、文峰供水管网20km;改造老城区供水管网15km;改造县城至石排工矿区原供水主管管网8km。到20xx年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控制在12%以内,2020年控制在10%以内。争取近三年完成污水管网建设28万米左右,建制镇(除**镇)污水处理厂总规模达到4900立方日处理量。
2、完善城市管网规划,提高施工质量。随着城镇化的推进,城市供水量的提高,暴露出供水管网在规划设计上的不足之处,对此,供水管线设计一定要委托有资质的设计单位,严禁无主设计,必须遵守国家有关给排水设计规范,深入调查研究,核实相关资料,合理选择管材,对城市发展的速度要有足够的估计,并且保证排气阀设计充足,减少压力变化造成的漏损,管线设计合理,减少因设计估计不足导致管线扩容和浪费。
3、加快城镇排污设施建设步伐。大力推进东江源头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申报和建设力度,多方位筹集建设资金,有效解决城镇污水排放问题,进一步完善城镇基础设施建设,提升现代城镇品味。建设规模与主要建设内容为**县城区、晨光镇、南桥镇、留车镇、桂竹帽镇、吉潭镇、澄江镇等的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以后条件成熟逐渐推广普及。其中,县城污水管网范围是新罗片区、沿206国道县城至石圳工业园区域(3个村)等项目,建设污水管网可研为435097米,乡镇(除**镇)污水处理厂总规模日处理能力4900立方以上。力争申报新型城镇化、**镇基础设施、海绵城市等基础设施建设专项资金,完善我县排水排污设施硬件。
(二)严控城市规划蓝线
1、强化规划管控。严格执行《城市蓝线管理办法》,落实蓝线管理的相关要求,在城市规划建设区内保留一定比例的水域面积和生态水量。在城市总体规划阶段,明确城市规划区范围内需要保护和控制的主要地表水体,划定城市蓝线,并确定城市蓝线保护和控制要求。在控制性详细规划阶段,依据城市总体规划提出城市蓝线范围内的保护要求和控制指标,并附有明确的城市蓝线坐标和相应的界址地形图。在城市蓝线划定过程中,统筹考虑防洪安全、水质保护、用地预留、景观建设和空间开发等需求。严格控制建设项目占用水域行为,新建项目一律不得违规占用水域。土地开发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要求,严格水域岸线用途管制,留足河道、湖泊和滨海地带的管理和保护范围,非法挤占的应限期退出。
2、调查、整治并查处已建侵占蓝线项目。调查蓝线范围内现有建筑现状,对侵占水体的各类违章建筑分步实施逐步清退。彻底清查城市蓝线内已建、已批未建、违法建设的项目,一是对已建侵占蓝线项目,实行分类管理,区分其产业结构,能够对水域产生污染的建设工程,督促其实行产业结构调整,一律实行污水无害化处理;二是对已批未建侵占蓝线工程项目,报县委、县人民政府同意后,工程项目整体迁移出城市蓝线。三是对违法(章)侵占蓝线建筑,依法进行强制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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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方案
下面是我们的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方案,请大家参阅!
为全面贯彻落实《xx市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和市政府下达的《xx区水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要求,持续改善区域水环境质量,切实加大水污染防治力度,保障区域水生态安全,维护水生态系统功能,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和目标
总体要求:以保障水环境安全、清洁、健康为目标,以全面改善水环境质量为核心,以源头控制、科学治理为原则,分阶段系统推进区域水污染防治、水生态保护和水资源管理,为实现全区经济、社会、环境的协调发展提供有力的保障。
工作目标:严守环境质量底线,按照水环境质量“只能更好、不能变坏”的原则,根据xx市确定的水环境控制单元,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实现以下目标:到2020年,全区水环境质量有效改善,基本消除丧失使用功能(劣于v类)的水体,考核断面达到水质目标,河道出境断面水质不劣于入境断面,完成xx市规定的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治理目标。到2030年,水环境质量明显改善,水生态系统基本恢复。到2040年,生态环境质量全面改善,生态系统功能全面提升,实现安全、清洁、健康的水环境目标。
二、加强区域水污染防治
(一)公开饮用水供水水质
定期监测、检测和评估本行政区域内饮用水安全状况。自20xx年起,每季度向社会公开本行政区域供水厂出水和用户水龙头水质等饮水安全状况。自20xx年起,所有饮用水安全状况信息向社会公开。(区卫生计生委)
(二)深化河道综合整治
梳理全区劣于ⅴ类水体清单,排摸水体污染严重的超标控制单元,编制、实施控制单元水质达标方案。制订分阶段目标,将达标任务分解落实到各街道(镇)、企业及治理维护单位,着力推进综合整治工程,杜绝新增污染严重水体。严格控制环境激素类化学品污染,开展生产使用情况调查。结合河道底泥疏浚,开展河道生态治理,消除重污染指标。加强运行维护,加大河道长效管理力度。按照河道保洁和设施养护“两个全覆盖”的要求,推进全区河道陆域、水域设施养护的一体化和综合化管理,提升河道水环境面貌。(区建管委、区环保局、相关街镇)
(三)加强地下水污染防治
配合完善现有地下水监测体系建设,开展跟踪监测和评估工作,保持地下水水质不恶化。到20xx年底,完成4座民营加油站地下油罐改造或防渗池设置。(区规土局、区环保局)
三、加强市政基础设施建设
(四)完善雨污水收集管网建设与维护
结合旧区改造、管网完善、截污纳管、雨污分流等工作,加快推进排水系统薄弱区的生活污水纳管,到2020年,基本解决彭浦西、临汾花园、彭浦新村、永和南和寿阳等五个排水系统的雨污管网混接问题。
配合市有关部门做好全区排水系统的规划调整工作,启动完善新闸路(江宁路-泰兴路)、茂名北路(南京西路-延安中路)、陕西北路(康定路-延安中路)、威海路(茂名北路-陕西北路)和余姚路(武宁南路-延平路)等路段的管网工程。到2020年底,全区实现污水全收集、全处理。
通过对排水管道的养护疏通,增加窨井、雨水口的清捞频次,保证排水管道的正常运行。同时加大对排水管网的检查力度,及时修复错接管道和破损设施,确保纳管后市政管道的安全、畅通。(区建管委、区房管局、相关街镇、市北高新集团)
(五)配合完成市政泵站截污改造
配合实施寿阳等市管泵站的污水截流设施建设与改造,推动截污改造方案的制定和实施,配合做好征地、施工及环评审批等工作。(区建管委)
(六)完成区管泵站截污改造
对候赵、祝家浜、俞泾浦、界泾、万荣和大宁灵石等6个区管雨水泵站实施旱流截污改造。20xx年完成泵站截污改造工程的方案评审,完成工程建设前期手续,力争开工2座泵站的截污改造工程。20xx年力争完成6座泵站的截污改造工程。(区建管委、彭浦镇、市北高新集团、大宁资产公司)
(七)推进海绵城市建设
在苏河湾地区和市北高新园区开发中,结合城区改造和河道整治,推进绿地建设、河岸植被、深根植被、公共建筑及道路等工程建设,实施新建公共停车场、可渗透路面、雨水回收系统,用于周边区域道路冲洗、公共绿地灌溉等。在苏河湾绿地规划中研究使用绿色屋顶雨水收集、雨水调蓄中心、植被浅沟、雨水花园城市湿地等生态设计方法。在浙江北路公共绿地项目建设中,设置雨水回收系统,将雨水回收到附近的泵站。(区建管委、区环保局、区绿化市容局、市北高新集团)
四、加强产业结构调整和布局优化
(八)加大产业结构调整力度
按期完成市里下达的淘汰落后产能任务。继续推进区域内电镀、热处理、铸造等三类工艺优化调整,全面淘汰手工电镀工艺、镀铅工艺、铸件酸洗工艺等生产企业。强化对保留企业、园区的高标准综合治理和高水平监管,对保留企业或过渡性保留企业实施全部清洁生产达标。全面排查中心城区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十小”项目,到20xx年底,全部取缔印染、电镀等严重污染水环境的生产项目。(区商务委、区发改委、区环保局)
(九)推进产业布局优化
禁止新建高污染项目,对于重点行业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坚持“批项目、核总量”制度,严格控制新增产能项目,实行主要污染物排放减量置换。加强常态管理和监督检查,全面清理整顿违反环评制度和“三同时”制度的建设项目。以都市型园区为重点,促进减量置换。进一步明确区域内各园区的规划布局和产业定位,高标准引进新项目,提高产业集聚度。市北高新园区等原则上不得新建、扩建工业项目。(区商务委、区发改委、区环保局)
五、加强水环境质量制度管理
(十)建立水质目标责任考核制度
依托本区环境保护和环境建设协调推进委员会工作机制和环保三年行动计划推进平台,按照市政府下达的目标责任书考核要求,建立分级水质目标考核体系。将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到各部门、街道(镇)和相关企业,按河道所在区域进行分段,落实街镇河长负责制,对分段河道负责。
按照《党政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实行)》,落实“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加大督查力度,确保水环境质量逐年提高。(区环保局)
(十一)加强污染物总量控制制度
严格控制进入水功能区的排污总量,重点对总氮、总磷分别提出限制排污总量控制方案,通过排污许可证管理制度明确排污单位总量指标。将新建、改建、扩建、迁建的建设项目企事业单位排污总量作为环境影响评价重点,纳入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相关项目必须取得排放总量指标,方可进行建设。(区环保局)
(十二)实施水资源管理制度
大力推进节水型园区、学校(校区)、小区、企业和机关的节水示范活动。推进工业节水工作,建立高耗水、高污染企业的逐步淘汰机制,抓好月用水量5万立方米以上重点监管工业企业的节水技术改造,不断提高用水效率,进一步减少全区工业用水总量。开展再生水回用试点建设。到2020年,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比20xx年下降23%和20%。推进非传统水源的利用,完成石门二路299号、康定路1155号等10处定点剂量取水装置的试点安装,为城市维护公共用水纳入计量用水、节约用水奠定基础。对使用超过50年和材质落后的供水管网进行更新改造。建立完善雨污水管网破损排查和维护制度。(区建管委、区教育局、区机管局、区商务委、区统计局、区房管局、市北高新集团)
(十三)完善公众监督制度
公开违法违规企业处罚整改情况等信息。企事业单位应定期开展废水污染物监测,并公布主要污染物排放、环保设施建设运行、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及清洁生产审核等相关信息。污染物排放超过国家或者地方排放标准,或超过总量控制指标的企事业单位,要向社会公开主要污染物的名称、排放方式、排放浓度和总量、超标及超总量等情况,以及相应的治理措施及治理工作进展情况。
建立社会监督平台。建立政府、企事业单位、公众定期沟通对话的协商平台,拓展企业、公众等利益相关方参与决策的渠道。推行环境公益诉讼,鼓励有奖举报,引导新闻媒体加强舆论监督。发挥民间组织在环境社会管理中的积极作用,鼓励和引导环保公益组织参与社会监督。(区环保局、各相关部门)
六、加强水污染防治监管能力
(十四)加强地表水环境监测和应急能力
根据《xx市20xx-20xx年环境保护和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和本区有关要求,加大对辖区内各水体的监控。到20xx年底,建成彭越浦-汶水路桥、彭越浦-延长路桥、走马塘-共和新路桥断面3个地表水岸边站,完善水环境预警监测体系,建设市区两级地表水环境质量管理信息平台。区域内所有河道均布设常规监测断面,实现水功能区监测全覆盖。对工业园区、泵站放江等特定功能区开展预警监测。(区环保局)
(十五)加强重点污染源监控能力
推进一类污染物水污染源的在线监测设备安装工作,通过在线监控、专项执法等手段严格监管,确保工业企业一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同时进一步督促电镀企业加快完成搬迁。
加强纳管排放企业监督,开展污染源总氮、总磷和行业特征污染物排放监测,确保工业废水达标排放。(区环保局)
(十六)加强环境监督执法能力
强化街道(镇)在环境监管事务中的能效,实行环境监管网格化管理,提升网格化管理主动发现和协同处置能力。
加强对污染源日常监管,严厉查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对重点环境问题实施挂牌督办,明确责任单位,公开查处结果。加强环境执法队伍建设,提升环境执法水平,全面实行重点污染源监管责任制,完善环保执法责任追究制度。(区环保局)
(十七)实施污染源排污许可管理
依法核发排污许可证。20xx年底前,完成区管重点污染源的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20xx年底前完成其他污染源的许可证核发,探索市政泵站纳入污染源管理体系,开展排污许可管理试点。(区环保局)
(十八)加强工业企业环保执法力度
排查工业企业排污情况,达标企业应采取措施确保稳定达标;对超标和超总量的企业予以“黄牌”警示,一律限制生产或停产整治;对整治仍不能达到要求且情节严重的企业予以“红牌”处罚,一律停业、关闭。自20xx年起,定期公布环保“黄牌”、“红牌”企业名单。定期抽查排污单位达标排放情况,结果向社会公布。结合本区电镀、热处理、铸造等三类加工工艺结构调整,对保留企业或过渡性保留企业全部实施清洁生产审核。(区环保局)
污染防治工作计划
(一)继续加大污染减排工作力度。重点抓好镇村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使镇村污水处理厂尽快形成减排效益,大力推进管理减排,不断加大环境执法力度,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积极推进清洁生产,引导循环经济有序发展。
(二)严把建设项目审批关,严格扩大内需项目建设中的环保准入。对中央政策支持的涉及民生工程、基础设施、生态环境建设等符合扩大内需要求的项目,以及满足环境准入条件、促进结构和布局调整的自治区重点项目,开辟环评审批“绿色通道”。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国家明令淘汰、禁止建设和对环境污染严重、污染物不能达标排放、不符合环保准入要求的项目坚决不予审批。不能为了拉动内需而放松环保要求,不能因为要上项目而降低环保门槛。严格限制审批对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有影响的项目。严格控制高耗水、高污染项目建设。
(三)全力做好饮用水安全保障工作。进一步完善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分级管理制度,强化保护区内建设项目和人为活动的监督管理,严肃查处环境违法行为;建立并完善饮用水水源污染应急预警体系,做好枯水期和汛期污染联防联治工作,尤其是做好与徐洪河饮用水源地上游的安徽省泗县和宿迁宿城区的区域联动,防止发生危及群众饮水安全的重特大水污染事故;加强监测能力建设,不断提高饮用水水源环境质量监测能力。
(四)继续加大水污染防治监督检查力度。继续深入开展环保大检查活动,进一步强化责任追究。严厉查处环境违法排污企业,完善重大水污染违法案件移送司法及协同配合机制,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加强执法检查,加大监测监管力度,加强对重点工业污染源和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的检查,增加检查频次,确保治污设施正常运行和稳定达标排放。加强涉水部门的沟通、协调,依法统一发布水环境质量信息,强化信息共享和部门联动。完善跨部门、跨区域的水污染联防机制,研究理顺流域管理体制,推动水污染防治形成合力。
(五)进一步加强农村环境保护,控制农业、农村面源污染。开展拉网式全覆盖农村环境整治工作,推进乡镇和村庄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加快解决突出的农村环境问题。逐步推广循环农业技术,大力发展绿色、有机、无公害食品,推广节肥、节药、节水实用技术,尽量减少农业生产中使用化肥、农药的数量,从源头防治农业面源污染。强化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合理确定畜禽养殖规模,鼓励发展高效生态养殖业,加强畜禽养殖粪便治理,建成一批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废弃物综合利用示范工程。强化防护林和湿地保护工程建设,发挥其防污减污作用。
(六)进一步完善水污染防治保障机制。健全政府、企业、社会多元化投入机制,整体提升污染治理能力和水平。健全环境经济政策体系,利用财政、税收、价格、信贷、保险等多种手段促进水污染防治工作。制订水污染应急预案和饮用水水源地的应急保障方案,不断加强水污染预警和风险管理。积极探索建立生态补偿制度,建立激励机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形成水污染防治长效机制,全面推进全县水污染防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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