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推进煤炭企业人事制度改革意见
中共**乡委员会 **乡人民政府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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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涉改车辆处置方案
下面是我们的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涉改车辆处置工作方案,请大家参阅!
第一条 为规范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涉及的车辆处置工作,根据《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xx县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县党政机关及参公事业单位的车辆处置,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车辆,包括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涉及的所有公务用车(含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即经批准保留的车辆和应当核减取消的车辆。
第四条 取消一般公务用车,从严控制保留车辆。改革后,仅保留必要的机要通信、应急、特种专业技术用车和符合规定的一线执法执勤车辆以及其他车辆。由县公务用车改革领导小组研究确定的保留车辆交机关事务管理局实行编制管理。
第五条 根据《xx县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县直机关、乡镇、开发区按照机关事务管理局要求,报送车辆的品牌、型号、牌照号、车架号、使用年限、实际行驶里程等信息,以便确定车辆处置方式。
第六条 取消车辆的处置,应当遵循公开公平、集中统一、规范透明、杜绝浪费的原则,采取强制报废和公开拍卖以及电子竞价等方式进行公开出售,防止甩卖和贱卖现象,避免国有资产流失。
第七条 除核准保留的车辆外,取消车辆按以下程序处置:
(一)摸清底数。各参改单位要认真统计拟取消车辆的相关信息,全面掌握车辆情况,按照资产、财务账目登记及权属关系统计机关车辆,做到不瞒报、不漏报,经机关事务管理局审核后报县车改办。
(二)封存停驶。各参改单位在接到县车改办保留车辆的核准通知后,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将取消车辆封存停驶,并备齐组织机构代码证、机动车辆登记证、行驶证、购车凭证、购置附加费(税)证、交强保险单、车船使用税凭证等材料以及随车工具,消除车辆违法记录,年检有效期须在封存停驶之日起3个月以上。因车辆手续不全、不能满足上述要求的,由所在单位负责完善相关手续。县车改办对各参改单位封存停驶的车辆进行检查确认。
(三)车辆移交。经公开招标确定的拍卖机构或产权交易机构根据县机关事务管理局指定的存放地点统一接收车辆,各参改单位配合做好车辆及手续的交接工作。
(四)鉴定评估。鉴定评估机构对取消车辆实行鉴定评估。县机关事务管理局牵头,县财政局、监察局、招投标局、国资局、采购中心参与,依据鉴定评估结果、车辆实际情况以及交通管理相关规定,提出车辆处置方案,报车改领导小组组长审核签字后,组织实施。对黄标车和无法继续行驶的老旧车辆,实行强制报废;其余车辆全部面向社会以拍卖、电子竞价等形式公开处置。公开处置底价以鉴定评估机构的评估价格为基准价,车辆实际成交价格不得低于基准价。处置结果向社会公开,并报县车改办备案。
(五)收缴管理。本次所有取消车辆实行集中处置,收入全部上缴国库。
(六)账务调整。各参改单位依据机关事务管理局的批复文件,及时调整资产、财务账目。
第八条 取消车辆处置的鉴定评估机构、交易机构和解体回收机构由县机关事务管理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我县国有资产处置的有关规定,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从具有相应资质的社会中介机构中确定。
第九条 违反本办法,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车改办责令限期改正;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的,由纪检监察部门依纪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一)违反《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的;
(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
(三)故意拖延或者拒绝处置取消车辆的;
(四)违规进行取消车辆评估和公开处置的;
(五)擅自改变保留车辆用途的;
(六)其他违反本办法的情形。
第十条 车辆处置工作由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县监察局、县财政局、县审计局按照职责分工,依照有关法律和规定进行监督检查,对违法违纪问题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十一条 本办法由县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解释。
一、指导思想
以适应基础教育课程改革为目标,以改变考试分数相加作为初中学生毕业和升学唯一规范的激进模式为核心,逐步建立和完善学业水平考试与综合素质评价相结合的毕业评价机制和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高中招生制度。依据《 省初中毕业考试与普通高中招生制度改革方案》基本精神,初中毕业考试与普通高中招生制度改革要以《 省中小学考试与评价制度改革指导意见》为指导。
二、改革原则
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有利于体现九年义务教育性质,初中毕业考试与普通高中招生制度改革要坚持有利于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有利于推进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有利于促进义务教育阶段和高中阶段校际间均衡发展;有利于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原则。
三、改革措施
(一)实行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
1评价内容
确定我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内容为六个方面:道德品质、公民素质、学习能力、交流与合作、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以《 省初中毕业考试与普通高中招生制度改革指导意见》为依据。
2评价工作体系
教育局基础教育科负责对学校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具体监督指导。各校成立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委员会,市教育局成立学生综合素质评价领导小组。班级成立由班主任和科任教师组成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小组。各初中制定各项保证制度,如诚信制度、公示制度、申诉制度等,学校和教育行政部门将对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
3评价方法与程序
以教育局制定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细则》另文下发)为依据由班级评价小组评定。以初中毕业生所在学校为评价主体。道德素质、公民素养、学习能力、交流与合作、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的评价。
4评价结果
即优秀、良好、合格、待合格。各校要严格掌握等级规范,评价结果以等级表达。等级划分从高到低依次为ABCD共四级。对D等级评价应非常慎重,仅限于极个别学生,对评价结果为D等级的学生家长,学校要召开听证会。
年应届初中毕业生的综合素质评价,根据我市实际情况。以学生本人在 年下半年和年上半年表示为主。对于目前在校的初一、初二学生,各校要制定切实可行的综合素质评价久远规划,认真着手开展好评价工作,加强在校生成长记录和学生档案管理,为今后的初中毕业考试与普通高中招生制度改革做好准备工作。
(二)实行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制度
1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是义务教育阶段的终结性考试。也是高中招生的重要依据之一。
2市招生考试办公室具体负责全市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工作。
3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效果以等第形式演讲。划分为四个等第,即ABCD或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学业水平考试获得D毕业生视为不合格,发给初中肄业证书。
(三)实行“综合素质评价+学业水平考试”相结合的高中招生办法改革。
1将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作为高中阶段招生的依据之一。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等级为D级的原则上不能被重点高中录取。
2初中毕业生的升学效果以分数呈现。
3市教育局将省首批重点高中统招生的35%作为指标生名额。适当降低规范录取,以此促进各初中学校均衡发展。
5体音美特长生可适当降低学生考试等第要求。
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妇幼保健院人事聘用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文章,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各科室:
根据*市委办公室《市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市直卫生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江卫[]393号)等文件的精神,我院结合实际,制订了试行人员聘用制实施方案,经医院人事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党总支部、院长办公会议和工会委员会、职工投票通过,我院
将有关方案上报卫生局并获准实施。现将有关方案公布,请认真学习。
附件:
1、《市妇幼保健院组织结构图》
、《市妇幼保健院现有在编人员情况说明》
、《市妇幼保健院试行人员聘用制实施方案》
、《市妇幼保健院岗位设置与人员配置方案》
、《市妇幼保健院中层干部和护长职数设置方案》
、《市妇幼保健院人员竞争上岗、双向选择实施方案》。
市妇幼保健院
二oo五年十月十二日
附件1
附件2
市妇幼保健院现有在编人员情况说明
我院现有编制人,现有在编人员人,应参加人员聘用制人,其中:
一、领导人;
二、行政职能科人,其中主任人,副主任人,职员人。
三、专家组人;
四、医疗保健人员人,其中主任人,副主任人,医生人,高级职称人,中级职称人,初级职称人。
五、医技人员人,其中主任人,副主任人,医技师人。高级职称人,中级职称人,初级职称人。
六、护理人员人,其中护长人,护士人,高级职称人,中级职称人,初级职称人。
七、工程人员人,其中主任人,工程师人。中级职称人。
八、工勤人员人,其中高级技工人,中级技工人,初级技工人,普工人。
附件:市妇幼保健院现有人员职称情况表
市妇幼保健院
二oo五年九月三十日
附件
市妇幼保健院试行人员聘用制实施方案
为深化我院人事制度改革,建立与现代医院相适应的人事管理制度,激活用人机制,促进人才成长,加快医院发展,根据《关于深化卫生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人发[]3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事部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粤办发[]69号)、《广东省事业单位全面推行聘用制试点方案》(粤人发[]257号)、*市委办公室《市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江办发[]7号)、《市事业单位试行聘用制度暂行办法》(江府办[]48号)、《市直卫生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江卫[]393号)等文件的精神,结合我院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1、指导思想。坚持以*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干部队伍“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单位自主用人、人员自主择业、配套措施完善的要求,建立适合我院特点的各级各类人员的聘用制度。形成人员能进能出,职务能上能下,待遇能高能低,人才结构合理,有利于优秀人才成长的、充满生机和活力的用人机制,实现人事管理的规范化、法制化、科学化。
2、基本原则。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坚持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方针;树立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的观念;坚持科学、合理、精简、效能的原则;坚持按劳分配与按生产要素分配和“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坚持走群众路线,保证职工的参与权、知情权、选择权和监督权。
二、组织领导
医院聘用制工作的组织领导由“医院人事制度改革领导小组”负责,成员如下:
组长:张建权
副组长:吴美琼李玉萍
成员:余春良陈永梅彭晓珊周尾良苏志兰
关如虹陈小青杨国华
领导小组下设办事机构,设在医院办公室,负责协调、落实各项工作和处理聘用制工作日常事务,成员如下:
组长:余春良
成员:邱坚进杨志清廖欣
医院人员的聘用、考核、续聘、解聘等事项由医院人事制度改革工作小组提出意见,报医院人事制度改革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
各科室领导(含护士长)参与医院人员聘用工作小组对应聘本科室人员的考评。由各科科主任、副主任、护长组成核心小组,配合完成有关聘用制的工作任务。
三、聘用范围
除市卫生局任命的领导外,在编在岗的职工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与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明确医院和受聘人员的权利和义务。党群组织等专职工作人员,在已与医院明确了聘用关系的人员范围内,按照各自章程或法律规定产生、任用;中层岗位(含)以下各类人员的聘任,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方法,分别采取竞争上岗、双向选择的办法,择优聘任。
四、实施聘用制的时间、步骤和方法
方案经批准后组织实施,在12月初前完成。
(一)全院动员学习(7月16日~10月30日)。
把开展人事制度改革的宣传学习贯穿于改革的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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