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民政局双拥工作计划
区民政局双拥工作计划区民政局双拥工作计划第2页
1.工作目标倒逼责任落实,全面强化安全生产管理
一是实现安全管理工作目标。会同辖区消防部门,制定和完善应急预案,确保2016年中心内部不发生安全伤亡事故、实现零人伤亡的目标;二是加强和完善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继续增强检查消除火灾隐患能力,扑救初起火灾能力,组织疏散逃生能力以及消防宣传能力,做好消防安全培训和灭火疏散演练;三是做好各项物业设施设备安全管理、运行维护和二期建设工程建设工作。
2.逐步调整职能定位,充分发挥公办养老机构托底作用
公办养老机构主要承担“三无”、低保、特困、孤寡、“空巢”等基本养老服务保障对象老人的养老需求。区社会福利中心将逐步降低非基本养老服务保障对象老人收住比例,完善分区照料体制,推进养老服务资源向“特级护理”、“全护理”倾斜,形成针对性更强的服务格局。
3.继续深化老年民生建设,稳步推进服务质量提升
推进“医养融合”和临终关怀服务,方便老人就医,提高老人晚年生命质量。全面推进老年人精神慰藉工作,进一步完善六大功能室的设施设备配备工作,全力提升老年人精神慰藉室的软硬件环境,让老年人的生活更加丰富更加幸福。继续推进“无围墙”社区公益养老服务项目,继续为辖区空巢、孤寡、困难老人提供上门服务,做好相关社区主题活动,同时着力发展志愿者队伍和共建单位,让更多社区老人享受到养老机构的公益服务。
4.打破大包大揽传统模式,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
区社会福利中心二期营运现已通过政府招投标形式引进第三方民营企业提供部分为老服务,开创养老机构“轻装上阵”与社会组织积极性大提升的双赢局面。结合区人口特征,机构养老刚性需求可能在未来3-5年出现“井喷”式增长,导致养老机构护理员用工奇缺、后勤保障难度加大。为应对短时间内激增的入住需求及可能引发的一系列问题,区社会福利中心一期积极探索实行政府购买服务的可行性。
5.实行线上线下双驱动,力促公办养老资源“接地气”
继续推进公办养老资源进社区行动,定期投放宣传手册和便民联系卡。充分利用新媒体平台,打造精品养老公众号,加快推介中心优质的养老资源。加大宣传推广投入,避免社会舆论对公办养老机构“一床难求”的误解与恐慌,助力幸福发展成果人人共享。
一、职能调整
(一)划出的职能
将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职能划给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二)划入的职能
1、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管理职能;
2、组织协调救灾抗灾职能。
二、主要职责
经过以上职能调整,区民政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研究
制定全区民政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制定全区年度民政工作计划和配套措施,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负责全区社会团体的成立、变更、注销的登记、备案和年度检查;查处区内社会团体的违法行为和未经登记而以社团名义开展活动的非法组织;指导、监督社会团体的内部管理工作。
(三)负责区直单位所属和挂靠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年度检查;查处全区民办非企业单位的违法行为和未经登记的民办非企业单位;指导、监督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管理工作。
(四)组织、指导拥军优属活动;负责全区拥军优属、烈士褒扬和优抚对象的抚恤、优待、补助工作及国家工作人员的伤亡抚恤工作;审核上报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伤残等级和烈士称号。
(五)负责制定全区双拥工作规划和计划,并监督实施;指导和协调全区开展创建双拥模范城(区)活动。
(六)负责全区退役士兵、转业士官、复员干部的接收安置工作。指导各镇“两用人才”的开发使用。负责全区军队离退休干部、退休士官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接收安置、服务、管理,指导干休所的管理建设工作。
(七)组织、协调和指导全区救灾抗灾工作;掌握和上报灾情,拨发救灾款物;组织接收、分配救灾捐赠款物,检查、监督救灾款物的使用情况;指导灾区生产自救;开展减灾活动。
(八)负责落实全区社会救济和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指导各镇农村五保供养工作;组织和指导全区扶贫济困等社会互助活动。
(九)制定中心城区社区服务的发展规划,指导社区服务管理体系及设施的建立和完善;指导城乡开展村民自治示范达标活动和居委会达标升级活动,加强全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十)负责婚姻登记工作,依法实施婚姻登记管理,开展婚姻登记系列服务活动;负责社会弃婴依法收养登记工作,保障儿童(社会弃婴)的合法权益;负责并协调做好流浪乞讨人员的收容遣送工作。
(十一)研究和修订全区行政区域规划;承办本区镇行政区域和街道办事处的设立、撤销、更名、界线变更及政府驻地迁移的审核报批工作;承办区内街道办事处、镇界及本区与周边界线争议的调处,并向政府提出仲裁建议。
(十二)负责全区地名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地名标准化建设活动,规范全区地名标志的设置和管理;负责全区标准地名图书资料的审定、上报工作。
(十三)负责编制和组织实施全区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负责全区城乡社会救济工作;承担老年人、孤儿、五保户等特殊困难群体权益保护的行政管理工作;指导全区社会福利事业单位的管理工作。
(十四)负责全区各类社会福利企业年检认证和新办福利企业的审核工作,落实国家和省有关福利企业的优惠政策。管理福利资金和福利彩票发行工作。
(十五)负责全区殡葬改革工作;指导全区殡葬事业单位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十六)负责民政事业费的预算、管理、使用以及物资、基建项目等计划的落实;负责对局属事业单位的财务收支、固定资产和民政经济的检查监督。
(十七)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区民政局内设5个职能科(室):
(一)办公室
1、协助管理局机关日常工作,承办局机关综合性文件的起草和重要会议的组织工作;
2、负责全区民政系统的普法教育、法制宣传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工作;
3、组织协调全区民政系统政策理论研究、开展目标考评、推行政务公开和先进单位表彰活动;
4、负责局机关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处理;
5、负责局机关公文处理、督查督办、政务信息、信访、宣传报道、档案、办公自动化和人事劳资等行政事务管理工作;
6、负责本局及移交政府安置的离退休干部的服务管理工作;
7、研究拟定全区民政事业费管理办法和民政财务规章制度的制定;
8、编制全区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及有关计划;
9、监督检查全区民政事业预算、管理使用以及物资、基建等计划的落实情况;
10、负责全区民政事业统计工作;
11、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民政事业费、机关行政经费的预决算、日常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
12、负责管理局机关的国有资产和监督下属单位的国有资产。
(二)救灾救济低保科
1、掌握调查上报灾情;
2、管理发放救灾款物,接收分配外援和捐助的救灾款物,并监督检查落实情况;
3、组织生产自救、互济互助活动;
4、负责农村救灾工作和农村贫困户的扶持工作;
5、负责救灾信息系统管理;
6、协调救灾抗灾协会工作;
7、负责全区社会福利事业工作;
8、负责社会福利院的生活救济;
9、负责农村敬老院和孤儿、弃婴的管理工作;
10、编制并组织实施全区福利生产发展规划;
11、监督落实福利生产扶持保护政策;
12、负责全区各类福利企业的年检认证和技改项目的审报工作;
13、指导全区有劳动力的残疾人就业工作;
14、主管殡葬管理工作,推动殡葬改革,监督有关政策执行情况;
15、指导社会福利事业单位和殡葬事业单位的管理;
16、负责全区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建设,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施情况的调研,以及保障标准的调整和保障资金的测算,低保数据的统计、汇总和有关资料的上报,计算机信息联网管理;
17、受理低保来信来访的接待和处理;
18、负责低保确定补贴标准争议仲栽工作;
19、承担街道办事处、镇低保工作人员业务培训。
(三)基层政权建设区划地名科
1、负责全区城镇基层政权和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建设的日常工作;
2、指导先进镇、村委会、居委会的表彰活动;
3、负责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贯彻实施,指导推广村民自治和居委会升级达标活动;
4、认真抓好社区建设,负责承担社区建设工作领导组办公室工作,推动社会化服务体系的建立和发展;
5、研究行政区划总体布局;
6、承办全区镇行政区域和街道办事处的设立、撤销、更名、界线变更及政府驻地迁移的审报工作;负责全区行政区域界线的勘界工作;
7、调解和处理边界、地名争议,并向区政府提出仲裁建议;
8、定期向社会发布标准地名信息,管理监督地名标准,负责全区地名管理的日常工作。
(四)社会事务管理科(含区民间组织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1、负责区级社团的登记和年度检查;
2、指导和监督全区社团活动,查处社团组织的违法违纪行为,取缔未经登记而以社团名义开展活动的非法组织;
3、负责区直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和年度检查,取缔未经注册登记的民办非企业单位;
4、承办本区婚姻登记工作,开展婚姻登记系列服务活动,保护合法婚姻和妇女儿童权益;
5、依法办理社会弃婴的收养工作。
(五)优抚安置科(含“双拥”办公室)
1、负责拥军优属和优抚对象的抚恤、优待、补助及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伤亡抚恤工作;
2、制定优待抚恤实施意见,完善优抚制度,申报、褒扬革命烈士;
3、负责全区退伍义务兵、转业士官和复员军人的接收安置;
4、指导地方退伍军人两用人才的开发使用和军地共育人才的协调工作;
5、负责军队(含武警)离退休干部、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退休士官接收安置、服务管理和指导干休所的建设工作;
6、贯彻执行党委、政府关于双拥工作的指示和要求,制定本区双拥规划及工作计划并监督实施;
7、指导全区开展创建双拥模范城(区)活动;
8、协调和处理军地矛盾和军民纠纷的问题;
9、承办区双拥工作委员会和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四、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人员编制:核定总编制9名,其中行政编制6名,离退休人员服务管理工作编制单列2名。
领导职数:局长1名,副局长2名。
区民政局工作目标
区民政局20xx年主要工作目标区民政局工作目标第2页
,做好涉农街道和九龙、罡杨、苏陈等镇新建小区的组建工作。继续在全区推行建立“一委一居一站一办一校”组织架构,全面推行社区网格化管理,以创佳评先、达标考核为抓手,过堂式推进。区民政局工作思路
20**年,我局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的中心工作及“两强两品”战略,以解放思想为先导,以改革创新为动力,牢固确立“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民政工作宗旨,着力做到整体工作上台阶、重点工作出亮点、难点工作求突破,确保民政工作有新提升、新作为,助推**现代化核心城区建设。
一、做亮品牌、提升品质,大力推进家院互融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跨越式发展。
(一)围绕水平提升,努力增强“家院互融”品牌效应。一是增强家院互融中心的辐射能力。设计载体充分发挥家院互融区各服务区块的服务功能,进一步把日托、培训、中医康复等功能区块做强做精,增强家院互融的服务多样性和覆盖面,将家院互融中心打造成省内外有较大知名度的社会化养老示范基地和专业化服务辐射基地。二是进一步推广健康直通车服务。在白鹤街道成功试点的基础上,计划在全区推广健康直通车服务。以全科医生签约服务为载体,形成以全科团队为基础的困难高龄老人医疗服务网络,进一步拓展和充实家院互融服务体系。三是稳步促进竞争机制。在嘉和、三替两家服务机构初步形成良性竞争机制的基础上,进一步引进优质养老服务企业,扩大竞争面,让居家老人享受到更多专业化优质服务。四是增强信息平台的整合能力。进一步升级信息化服务平台,完善家院互融审批系统和高龄津贴审批系统模块,新增养老服务补贴、养老基础数据、义工团队管理模块,将全区养老机构、社区居家养老和志愿服务三大平台进行有机整合,通过三期工程的建设,加快养老服务资源的互通互融,不断提升智慧养老的能力。
(二)围绕保质提级,努力推进传统机构养老服务工作。一是进一步鼓励民间资本投资,高品质推动机构养老。贯彻落实**号文件,根据20xx年达到每百位老年人3.5张的要求,落实用地、财政、税费等优惠政策,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创办养老机构和开展社区养老服务,就近就便为社区老年人提供集中照护和上门服务。二是重点推广区域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提升居家养老的服务品质。要在全区各街道推广区域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在福城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成功试点的基础上,结合家院互融服务工作,重点建设1家街道级区域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并新建3-5家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进一步满足老年人的居家养老服务需求。三是注重功能完善,促进区社会福利中心发展。着力落实20**年区政府实事工程,全面打造完善失智老人照料中心。抓住**院和**医院签约合作契机,建立老年记忆指导中心和失智老人陪护指导基地,依托**医院专业优势,配备信息化照护系统和专业康复设备,努力打造适合失智老人需求的空中休闲花园,探索编撰失智康复教材,不断提升失智老人治疗康复和住养服务能力。
(三)围绕高品高效,努力完善社会助老机制。一是做亮品牌,建好蚂蚁助老志愿者队伍。继续发展红蚂蚁志愿服务队组织,加强组织引导和专业能力培训,同时根据社会养老体系建设开发志愿服务项目,把精神慰藉、专业服务和法律援助等作为开展志愿服务项目的重点,不断扩大红蚂蚁品牌的影响力。二是深挖潜能,着力培育现代老年服务产业。利用家院互融区老年产业产品开发中区,加强和发改、旅游等部门沟通协调,根据老年人的身心特点和消费习惯,培育老年食品、旅游、服饰、教育和文化市场,重点培育1-2家老年产品和服务企业,推进养老服务产业有序发展。
二、整合资源、强化合作,大力推进邻里中心品牌全面升级
(一)稳固基础,加强人员配备与培养。在抓好新的区级邻里中心硬件建设的同时,先行组建和培养管理团队。计划通过选拔优秀的社会组织负责人或公益人士,适当增配专业工作人员。同时加强社区邻里中心负责人队伍建设,每个街道优选1个社区,协同恩派专家团队通过系统化的能力建设培训课程,提升邻里中心负责人的专业素质。
(二)专业支持,优化邻里中心功能。继续深化与NpI的合作,通过引进专业机构、专业力量来帮助缓解区邻里中心发展中专业人才缺乏、能力不足等方面的困境。通过开展“公益创业大赛”、行政渠道推介、向社会招募等多种手段,吸引优秀的社会组织入驻邻里中心孵化园,并为其提供办公场地、种子资金、能力建设培训等综合性帮扶。借助公益沙龙交流等形式,吸引社会优秀社会组织负责人,分享交流项目管理经验,并促成一些有意向的组织进行结对帮扶,带动一批有潜力的**草根社区组织茁壮成长。
(三)重点督导,培育社区公益品牌项目。搭建常态化公益交流平台,实现公益项目常态化管理,包括申报、认领、实施、督导。同时搭建交流平台,促进公益资源、公益需求,重新进行合理配置。提升品牌项目社会影响力。选取群众反响良好、效果显著的社区“微小型”公益项目,对其进一步提炼推广,努力打造“一社一特”的公益项目品牌。推荐优秀项目争取经费支持。重点督导1-2个优秀公益项目,争取省级、中央,或者其他高端平台的项目经费支持。
三、适度普惠、保障民生,大力推进社会救助体系健全完善。
(一)探索社会力量参与救助新模式。在确保落实政策性救助制度的同时,积极引导社会力量通过设立帮扶项目、提供志愿服务等方式,参与社会救助,形成以政府救助为主导、社会力量参与为补充的多层次、立体式的社会救助体系。探索运用商业保险工具及机制提升民生保障服务,利用保险机构资源,开发与基本医疗保险相衔接的商业医疗保险项目,以及辖区内低洼地段困难家庭财产综合保险等项目。
(二)努力扩大儿童福利普惠。完善困境儿童分类保障制度。将孤儿外其他困境儿童纳入儿童福利保障范围,分层次、分类型、分标准实施保障。加强儿童福利关爱服务体系建设。建立儿童福利督导制度,强化儿童福利督导员业务培训,加强对孤儿和孤儿外困境儿童的关爱服务。深入实施“残疾儿童手术康复明天计划”和“贫困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项目”。推动社会工作介入,通过爱心超市平台联合相关群团组织或社会组织开展针对孤儿和困境儿童的社会互助志愿服务项目,如结对助学、心理咨询等项目。
(三)提升完善防灾减灾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巨灾保险制度。进一步推动各类避灾安置场所指示牌、标志牌的标准化和各项管理制度的规范化进程。与教育部门共同推进校园避灾安置场所建设。推广救灾物资协议储备模式,保证灾害发生时应急储备需要。及时总结与气象、人防部门的合作经验,进一步开展合作,共同推进防灾减灾工作。继续开展“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活动,力争全区有2个以上社区创建成为省级及以上综合减灾示范社区。组织好全国“防灾减灾日”和“国际减灾日”活动,提高群众防灾减灾意识和自救互救技能。总结社会组织参与救灾的成功经验,畅通社会参与救灾的渠道,完善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志愿者参与防灾减灾救灾的政策措施。
四、创新理念、夯实基础,大力推进社区发展品位提升
(一)打造特色典型,推进社区个性化发展。社区建设中抓典型、出特色、树品牌,是社区发展的重要课题,也是社区工作影响力之所在。为保持**社区建设的知名度、影响力,明年将建立社区发展基金、储备社区专家,以投标形式确定重点扶持社区,着重打造一批典型社区、典型邻里中心、典型公益项目、典型案例,在各项工作推进中树立品牌意识、精品意识。明年将重点关注5个东部新城社区的发展,特别是3个新社区从头起步,地理位置特殊,探索如何形成成熟的可推广的商业型新社区建设模式。
(二)拓展社区“领头雁”计划,培育社区建设带头人。抓好“导师结对”培养、高校专题培训、社会工作远程督导等环节,努力培养一批职业素质高、能力强的社工领军人才。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培养,坚持社区社会工作案例评选制度,实行持证社会工作师再教育制度,并与社工师职业津贴挂钩。在培训内容上实行分类培训,即社区主要负责人、社区领头雁、社会组织负责人、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培训辅导等,力求在培训对象及方式方法上有所突破,如在社区领头雁培养上,适应20xx年社区换届的需要,考虑从以社区书记为主向社区书记、主任、社区后备干部延伸。在社会组织领头人培养上,从以社区社会组织负责人为主向社会公益人士拓展,发现培养社会公益人才。在培训方式上考虑适当拓展,比如导师结对、高校培养、异地挂职等等。
(三)加强社区“标准化”应用,提升精细化服务。深化社区专职工作者职业能力指标体系推广应用。在教育培训方面,依托指标体系编制《**区社区专职工作者日常教育培训指导目录》,联合区社区建设指导委员会成员单位建立社区工作基础知识题库,开设“**社工之家”手机报,及时向全体社工推介精神食粮;在考核评价方面,总结完善相关试点单位经验,出台《**区社区专职工作者管理补充办法》,规范星级社工考评、社工年度考核及结果应用等方面工作;在日常管理方面,开发社区专职工作者管理信息系统,建立社区专职工作者职业能力信息化预警机制;在拓展应用方面,围绕社工能力提升,探索分区域、分领域、分类型多样化试点,形成一套兼具操作性、示范性、引领性的社工职业能力拓展项目。
五、优化环境、依法行政,大力推进专项社会事务管理规范发展。
(一)不断深化社会组织发展工作。一是落实社会组织政策扶持机制。贯彻落实《关于加强社会组织培育发展工作的意见》等政策文件。加大资金投入力度,拟在区社会组织促进会下设立区社会组织发展基金,发挥发展基金在扶持社会组织特别是公益服务组织中的孵化培育和引导激励功能。加快政府职能转移步伐,建立统一的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制度,通过项目招标、公益创投等方式,完善政府和社会组织合作提供公共服务的机制。二是做好社会组织评估工作。全面建立社会组织等级评估制度,完善社会组织评估办法和分类评估指标体系。到20**年底,我区分三批完成评估工作。制订并落实社会组织评估的激励措施,实行评估等级与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认定、推荐表彰先进等相挂钩。三是加强社会组织人才队伍建设。建立社会组织人才的培养、使用和激励机制。实施社会组织人员示范培训项目,建立新成立社会组织和新任社会组织负责人的岗位资格培训制度,通过培训、持证上岗等多种方式加强社会组织专职人员队伍建设,提升社会组织能力水平。
(二)积极开展双拥优抚安置工作。一是根据市自然增长机制标准,适时调整重点优抚对象的优抚金标准,做好重点优抚对象医疗费补助和“三属”工资补差工作,确保进一步提高优抚对象生活水平。二是落实民政部关于“双拥在基层”工作要求。加强热爱国防崇尚荣誉宣传教育,营造浓厚双拥氛围,尽力解决优抚安置对象特殊困难,活跃军民共建。积极配合宁波市争创全国双拥模范城“七连冠”。三是完成20xx年冬季退役士兵的接收工作,认真贯彻落实《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做好元旦春节期间拥军优属慰问工作。
(三)继续做好规范地名服务。一是做好全区特别是东部新城的新建小区和建筑物群地名编制和安装工作。二是继续巩固勘界成果,做好平安边界的保优工作,稳定界限管理四级网络管理队伍。三是全面做好并完成全国第二次地名普查工作,开展地名清理整顿工作,纠正地名管理和使用中的不规范行为,并促进地名普查成果的应用。
六、廉洁自律、改进作风,大力推进民政队伍自身建设。
(一)不断提升民政干部服务发展能力。强化教育培训。建立健全机关学习制度,推动常态长效,通过请进来、送出去等多种途径,提高民政工作人员政策水平和做服务工作能力。加大行风建设力度。规范民政事务受理行为,进一步优化民政服务内涵、提升服务效能。推行绩效管理考核。通过全区层面的考核系统,以目标管理为手段,做到每项工作都有计划、有目标、有措施,对工作表现好、业绩突出的,及时给予表扬,对完不成任务的给予批评教育,责令限期整改,进一步营造“风清气正、踏实干事、争创一流”的氛围。
(二)坚持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始终严格遵守廉洁从政的各项规定,引导民政干部切实加强党性修养和作风养成。进一步强化对权力运行的规范和制约,积极实施岗位廉政风险防范机制等制度,切实增强反腐倡廉制度的执行力。加强民政资金管理,确保各项资金使用安全。进一步强化依法行政的理念,加强民政政策法规的学习贯彻和宣传,做到学法、知法、守法,进一步健全按章办事、依法实施的行政机制。
(三)进一步巩固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继续抓好整改落实,坚持用善始善终、善作善成的态度,对照“任务书、时间表、路线图”,锲而不舍、一丝不苟地抓好整改方案和专项整治任务的落实。抓好活动成果转化,要把总结成功经验和转化运用成果结合起来,转化运用好教育实践活动的实践成果、理论成果和制度成果,以优良作风推动民政事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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