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气环境保护事关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事关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事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事关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当前,我国大气污染形势严峻,以可吸入颗粒物(pM10)、细颗粒物(pM2.5)为特征污染物的区域性大气环境问题日益突出,损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影响社会和谐稳定。随着我国工业化、城镇化的深入推进,能源资源消耗持续增加,大气污染防治压力继续加大。为切实改善空气质量,制定本行动计划。
总体要求: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为出发点,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坚持政府调控与市场调节相结合、全面推进与重点突破相配合、区域协作与属地管理相协调、总量减排与质量改善相同步,形成政府统领、企业施治、市场驱动、公众参与的大气污染防治新机制,实施分区域、分阶段治理,推动产业结构优化、科技创新能力增强、经济增长质量提高,实现环境效益、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多赢,为建设美丽中国而奋斗。
奋斗目标:经过五年努力,全国空气质量总体改善,重污染天气较大幅度减少;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空气质量明显好转。力争再用五年或更长时间,逐步消除重污染天气,全国空气质量明显改善。
具体指标:到20xx年,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可吸入颗粒物浓度比20xx年下降10%以上,优良天数逐年提高;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细颗粒物浓度分别下降25%、20%、15%左右,其中北京市细颗粒物年均浓度控制在60微克/立方米左右。
一、加大综合治理力度,减少多污染物排放
(一)加强工业企业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全面整治燃煤小锅炉。加快推进集中供热、“煤改气”、“煤改电”工程建设,到20xx年,除必要保留的以外,地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基本淘汰每小时10蒸吨及以下的燃煤锅炉,禁止新建每小时20蒸吨以下的燃煤锅炉;其他地区原则上不再新建每小时10蒸吨以下的燃煤锅炉。在供热供气管网不能覆盖的地区,改用电、新能源或洁净煤,推广应用高效节能环保型锅炉。在化工、造纸、印染、制革、制药等产业集聚区,通过集中建设热电联产机组逐步淘汰分散燃煤锅炉。
加快重点行业脱硫、脱硝、除尘改造工程建设。所有燃煤电厂、钢铁企业的烧结机和球团生产设备、石油炼制企业的催化裂化装置、有色金属冶炼企业都要安装脱硫设施,每小时20蒸吨及以上的燃煤锅炉要实施脱硫。除循环流化床锅炉以外的燃煤机组均应安装脱硝设施,新型干法水泥窑要实施低氮燃烧技术改造并安装脱硝设施。燃煤锅炉和工业窑炉现有除尘设施要实施升级改造。
推进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在石化、有机化工、表面涂装、包装印刷等行业实施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整治,在石化行业开展“泄漏检测与修复”技术改造。限时完成加油站、储油库、油罐车的油气回收治理,在原油成品油码头积极开展油气回收治理。完善涂料、胶粘剂等产品挥发性有机物限值标准,推广使用水性涂料,鼓励生产、销售和使用低毒、低挥发性有机溶剂。
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要于20xx年底前基本完成燃煤电厂、燃煤锅炉和工业窑炉的污染治理设施建设与改造,完成石化企业有机废气综合治理。
(二)深化面源污染治理。综合整治城市扬尘。加强施工扬尘监管,积极推进绿色施工,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应全封闭设置围挡墙,严禁敞开式作业,施工现场道路应进行地面硬化。渣土运输车辆应采取密闭措施,并逐步安装卫星定位系统。推行道路机械化清扫等低尘作业方式。大型煤堆、料堆要实现封闭储存或建设防风抑尘设施。推进城市及周边绿化和防风防沙林建设,扩大城市建成区绿地规模。
开展餐饮油烟污染治理。城区餐饮服务经营场所应安装高效油烟净化设施,推广使用高效净化型家用吸油烟机。
(三)强化移动源污染防治。加强城市交通管理。优化城市功能和布局规划,推广智能交通管理,缓解城市交通拥堵。实施公交优先战略,提高公共交通出行比例,加强步行、自行车交通系统建设。根据城市发展规划,合理控制机动车保有量,北京、上海、广州等特大城市要严格限制机动车保有量。通过鼓励绿色出行、增加使用成本等措施,降低机动车使用强度。
提升燃油品质。加快石油炼制企业升级改造,力争在20xx年底前,全国供应符合国家第四阶段标准的车用汽油,在20xx年底前,全国供应符合国家第四阶段标准的车用柴油,在20xx年底前,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内重点城市全面供应符合国家第五阶段标准的车用汽、柴油,在20xx年底前,全国供应符合国家第五阶段标准的车用汽、柴油。加强油品质量监督检查,严厉打击非法生产、销售不合格油品行为。
加快淘汰黄标车和老旧车辆。采取划定禁行区域、经济补偿等方式,逐步淘汰黄标车和老旧车辆。到20xx年,淘汰20xx年底前注册营运的黄标车,基本淘汰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内的500万辆黄标车。到20xx年,基本淘汰全国范围的黄标车。
加强机动车环保管理。环保、工业和信息化、质检、工商等部门联合加强新生产车辆环保监管,严厉打击生产、销售环保不达标车辆的违法行为;加强在用机动车年度检验,对不达标车辆不得发放环保合格标志,不得上路行驶。加快柴油车车用尿素供应体系建设。研究缩短公交车、出租车强制报废年限。鼓励出租车每年更换高效尾气净化装置。开展工程机械等非道路移动机械和船舶的污染控制。
加快推进低速汽车升级换代。不断提高低速汽车(三轮汽车、低速货车)节能环保要求,减少污染排放,促进相关产业和产品技术升级换代。自20xx年起,新生产的低速货车执行与轻型载货车同等的节能与排放标准。
大力推广新能源汽车。公交、环卫等行业和政府机关要率先使用新能源汽车,采取直接上牌、财政补贴等措施鼓励个人购买。北京、上海、广州等城市每年新增或更新的公交车中新能源和清洁燃料车的比例达到60%以上。
二、调整优化产业结构,推动产业转型升级
(四)严控“两高”行业新增产能。修订高耗能、高污染和资源性行业准入条件,明确资源能源节约和污染物排放等指标。有条件的地区要制定符合当地功能定位、严于国家要求的产业准入目录。严格控制“两高”行业新增产能,新、改、扩建项目要实行产能等量或减量置换。
(五)加快淘汰落后产能。结合产业发展实际和环境质量状况,进一步提高环保、能耗、安全、质量等标准,分区域明确落后产能淘汰任务,倒逼产业转型升级。
按照《部分工业行业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指导目录(20xx年本)》、《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xx年本)(修正)》的要求,采取经济、技术、法律和必要的行政手段,提前一年完成钢铁、水泥、电解铝、平板玻璃等21个重点行业的“十二五”落后产能淘汰任务。20xx年再淘汰炼铁1500万吨、炼钢1500万吨、水泥(熟料及粉磨能力)1亿吨、平板玻璃2000万重量箱。对未按期完成淘汰任务的地区,严格控制国家安排的投资项目,暂停对该地区重点行业建设项目办理审批、核准和备案手续。20xx年、20xx年,各地区要制定范围更宽、标准更高的落后产能淘汰政策,再淘汰一批落后产能。
对布局分散、装备水平低、环保设施差的小型工业企业进行全面排查,制定综合整改方案,实施分类治理。
(六)压缩过剩产能。加大环保、能耗、安全执法处罚力度,建立以节能环保标准促进“两高”行业过剩产能退出的机制。制定财政、土地、金融等扶持政策,支持产能过剩“两高”行业企业退出、转型发展。发挥优强企业对行业发展的主导作用,通过跨地区、跨所有制企业兼并重组,推动过剩产能压缩。严禁核准产能严重过剩行业新增产能项目。
(七)坚决停建产能严重过剩行业违规在建项目。认真清理产能严重过剩行业违规在建项目,对未批先建、边批边建、越权核准的违规项目,尚未开工建设的,不准开工;正在建设的,要停止建设。地方人民政府要加强组织领导和监督检查,坚决遏制产能严重过剩行业盲目扩张。
三、加快企业技术改造,提高科技创新能力
(八)强化科技研发和推广。加强灰霾、臭氧的形成机理、来源解析、迁移规律和监测预警等研究,为污染治理提供科学支撑。加强大气污染与人群健康关系的研究。支持企业技术中心、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实验室建设,推进大型大气光化学模拟仓、大型气溶胶模拟仓等科技基础设施建设。
加强脱硫、脱硝、高效除尘、挥发性有机物控制、柴油机(车)排放净化、环境监测,以及新能源汽车、智能电网等方面的技术研发,推进技术成果转化应用。加强大气污染治理先进技术、管理经验等方面的国际交流与合作。
(九)全面推行清洁生产。对钢铁、水泥、化工、石化、有色金属冶炼等重点行业进行清洁生产审核,针对节能减排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采用先进适用的技术、工艺和装备,实施清洁生产技术改造;到20xx年,重点行业排污强度比20xx年下降30%以上。推进非有机溶剂型涂料和农药等产品创新,减少生产和使用过程中挥发性有机物排放。积极开发缓释肥料新品种,减少化肥施用过程中氨的排放。
(十)大力发展循环经济。鼓励产业集聚发展,实施园区循环化改造,推进能源梯级利用、水资源循环利用、废物交换利用、土地节约集约利用,促进企业循环式生产、园区循环式发展、产业循环式组合,构建循环型工业体系。推动水泥、钢铁等工业窑炉、高炉实施废物协同处置。大力发展机电产品再制造,推进资源再生利用产业发展。到20xx年,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比20xx年降低20%左右,在50%以上的各类国家级园区和30%以上的各类省级园区实施循环化改造,主要有色金属品种以及钢铁的循环再生比重达到40%左右。
(十一)大力培育节能环保产业。着力把大气污染治理的政策要求有效转化为节能环保产业发展的市场需求,促进重大环保技术装备、产品的创新开发与产业化应用。扩大国内消费市场,积极支持新业态、新模式,培育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型节能环保企业,大幅增加大气污染治理装备、产品、服务产业产值,有效推动节能环保、新能源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鼓励外商投资节能环保产业。
四、加快调整能源结构,增加清洁能源供应
(十二)控制煤炭消费总量。制定国家煤炭消费总量中长期控制目标,实行目标责任管理。到20xx年,煤炭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降低到65%以下。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力争实现煤炭消费总量负增长,通过逐步提高接受外输电比例、增加天然气供应、加大非化石能源利用强度等措施替代燃煤。
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新建项目禁止配套建设自备燃煤电站。耗煤项目要实行煤炭减量替代。除热电联产外,禁止审批新建燃煤发电项目;现有多台燃煤机组装机容量合计达到30万千瓦以上的,可按照煤炭等量替代的原则建设为大容量燃煤机组。
(十三)加快清洁能源替代利用。加大天然气、煤制天然气、煤层气供应。到20xx年,新增天然气干线管输能力1500亿立方米以上,覆盖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优化天然气使用方式,新增天然气应优先保障居民生活或用于替代燃煤;鼓励发展天然气分布式能源等高效利用项目,限制发展天然气化工项目;有序发展天然气调峰电站,原则上不再新建天然气发电项目。
制定煤制天然气发展规划,在满足最严格的环保要求和保障水资源供应的前提下,加快煤制天然气产业化和规模化步伐。
积极有序发展水电,开发利用地热能、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安全高效发展核电。到20xx年,运行核电机组装机容量达到5000万千瓦,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提高到13%。
京津冀区域城市建成区、长三角城市群、珠三角区域要加快现有工业企业燃煤设施天然气替代步伐;到20xx年,基本完成燃煤锅炉、工业窑炉、自备燃煤电站的天然气替代改造任务。
(十四)推进煤炭清洁利用。提高煤炭洗选比例,新建煤矿应同步建设煤炭洗选设施,现有煤矿要加快建设与改造;到20xx年,原煤入选率达到70%以上。禁止进口高灰份、高硫份的劣质煤炭,研究出台煤炭质量管理办法。限制高硫石油焦的进口。
扩大城市高污染燃料禁燃区范围,逐步由城市建成区扩展到近郊。结合城中村、城乡结合部、棚户区改造,通过政策补偿和实施峰谷电价、季节性电价、阶梯电价、调峰电价等措施,逐步推行以天然气或电替代煤炭。鼓励北方农村地区建设洁净煤配送中心,推广使用洁净煤和型煤。
(十五)提高能源使用效率。严格落实节能评估审查制度。新建高耗能项目单位产品(产值)能耗要达到国内先进水平,用能设备达到一级能效标准。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新建高耗能项目单位产品(产值)能耗要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方案
下面是我们的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方案,请大家参阅!
为全面贯彻落实《xx市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和市政府下达的《xx区水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要求,持续改善区域水环境质量,切实加大水污染防治力度,保障区域水生态安全,维护水生态系统功能,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和目标
总体要求:以保障水环境安全、清洁、健康为目标,以全面改善水环境质量为核心,以源头控制、科学治理为原则,分阶段系统推进区域水污染防治、水生态保护和水资源管理,为实现全区经济、社会、环境的协调发展提供有力的保障。
工作目标:严守环境质量底线,按照水环境质量“只能更好、不能变坏”的原则,根据xx市确定的水环境控制单元,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实现以下目标:到2020年,全区水环境质量有效改善,基本消除丧失使用功能(劣于v类)的水体,考核断面达到水质目标,河道出境断面水质不劣于入境断面,完成xx市规定的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治理目标。到2030年,水环境质量明显改善,水生态系统基本恢复。到2040年,生态环境质量全面改善,生态系统功能全面提升,实现安全、清洁、健康的水环境目标。
二、加强区域水污染防治
(一)公开饮用水供水水质
定期监测、检测和评估本行政区域内饮用水安全状况。自20xx年起,每季度向社会公开本行政区域供水厂出水和用户水龙头水质等饮水安全状况。自20xx年起,所有饮用水安全状况信息向社会公开。(区卫生计生委)
(二)深化河道综合整治
梳理全区劣于ⅴ类水体清单,排摸水体污染严重的超标控制单元,编制、实施控制单元水质达标方案。制订分阶段目标,将达标任务分解落实到各街道(镇)、企业及治理维护单位,着力推进综合整治工程,杜绝新增污染严重水体。严格控制环境激素类化学品污染,开展生产使用情况调查。结合河道底泥疏浚,开展河道生态治理,消除重污染指标。加强运行维护,加大河道长效管理力度。按照河道保洁和设施养护“两个全覆盖”的要求,推进全区河道陆域、水域设施养护的一体化和综合化管理,提升河道水环境面貌。(区建管委、区环保局、相关街镇)
(三)加强地下水污染防治
配合完善现有地下水监测体系建设,开展跟踪监测和评估工作,保持地下水水质不恶化。到20xx年底,完成4座民营加油站地下油罐改造或防渗池设置。(区规土局、区环保局)
三、加强市政基础设施建设
(四)完善雨污水收集管网建设与维护
结合旧区改造、管网完善、截污纳管、雨污分流等工作,加快推进排水系统薄弱区的生活污水纳管,到2020年,基本解决彭浦西、临汾花园、彭浦新村、永和南和寿阳等五个排水系统的雨污管网混接问题。
配合市有关部门做好全区排水系统的规划调整工作,启动完善新闸路(江宁路-泰兴路)、茂名北路(南京西路-延安中路)、陕西北路(康定路-延安中路)、威海路(茂名北路-陕西北路)和余姚路(武宁南路-延平路)等路段的管网工程。到2020年底,全区实现污水全收集、全处理。
通过对排水管道的养护疏通,增加窨井、雨水口的清捞频次,保证排水管道的正常运行。同时加大对排水管网的检查力度,及时修复错接管道和破损设施,确保纳管后市政管道的安全、畅通。(区建管委、区房管局、相关街镇、市北高新集团)
(五)配合完成市政泵站截污改造
配合实施寿阳等市管泵站的污水截流设施建设与改造,推动截污改造方案的制定和实施,配合做好征地、施工及环评审批等工作。(区建管委)
(六)完成区管泵站截污改造
对候赵、祝家浜、俞泾浦、界泾、万荣和大宁灵石等6个区管雨水泵站实施旱流截污改造。20xx年完成泵站截污改造工程的方案评审,完成工程建设前期手续,力争开工2座泵站的截污改造工程。20xx年力争完成6座泵站的截污改造工程。(区建管委、彭浦镇、市北高新集团、大宁资产公司)
(七)推进海绵城市建设
在苏河湾地区和市北高新园区开发中,结合城区改造和河道整治,推进绿地建设、河岸植被、深根植被、公共建筑及道路等工程建设,实施新建公共停车场、可渗透路面、雨水回收系统,用于周边区域道路冲洗、公共绿地灌溉等。在苏河湾绿地规划中研究使用绿色屋顶雨水收集、雨水调蓄中心、植被浅沟、雨水花园城市湿地等生态设计方法。在浙江北路公共绿地项目建设中,设置雨水回收系统,将雨水回收到附近的泵站。(区建管委、区环保局、区绿化市容局、市北高新集团)
四、加强产业结构调整和布局优化
(八)加大产业结构调整力度
按期完成市里下达的淘汰落后产能任务。继续推进区域内电镀、热处理、铸造等三类工艺优化调整,全面淘汰手工电镀工艺、镀铅工艺、铸件酸洗工艺等生产企业。强化对保留企业、园区的高标准综合治理和高水平监管,对保留企业或过渡性保留企业实施全部清洁生产达标。全面排查中心城区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十小”项目,到20xx年底,全部取缔印染、电镀等严重污染水环境的生产项目。(区商务委、区发改委、区环保局)
(九)推进产业布局优化
禁止新建高污染项目,对于重点行业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坚持“批项目、核总量”制度,严格控制新增产能项目,实行主要污染物排放减量置换。加强常态管理和监督检查,全面清理整顿违反环评制度和“三同时”制度的建设项目。以都市型园区为重点,促进减量置换。进一步明确区域内各园区的规划布局和产业定位,高标准引进新项目,提高产业集聚度。市北高新园区等原则上不得新建、扩建工业项目。(区商务委、区发改委、区环保局)
五、加强水环境质量制度管理
(十)建立水质目标责任考核制度
依托本区环境保护和环境建设协调推进委员会工作机制和环保三年行动计划推进平台,按照市政府下达的目标责任书考核要求,建立分级水质目标考核体系。将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到各部门、街道(镇)和相关企业,按河道所在区域进行分段,落实街镇河长负责制,对分段河道负责。
按照《党政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实行)》,落实“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加大督查力度,确保水环境质量逐年提高。(区环保局)
(十一)加强污染物总量控制制度
严格控制进入水功能区的排污总量,重点对总氮、总磷分别提出限制排污总量控制方案,通过排污许可证管理制度明确排污单位总量指标。将新建、改建、扩建、迁建的建设项目企事业单位排污总量作为环境影响评价重点,纳入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相关项目必须取得排放总量指标,方可进行建设。(区环保局)
(十二)实施水资源管理制度
大力推进节水型园区、学校(校区)、小区、企业和机关的节水示范活动。推进工业节水工作,建立高耗水、高污染企业的逐步淘汰机制,抓好月用水量5万立方米以上重点监管工业企业的节水技术改造,不断提高用水效率,进一步减少全区工业用水总量。开展再生水回用试点建设。到2020年,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比20xx年下降23%和20%。推进非传统水源的利用,完成石门二路299号、康定路1155号等10处定点剂量取水装置的试点安装,为城市维护公共用水纳入计量用水、节约用水奠定基础。对使用超过50年和材质落后的供水管网进行更新改造。建立完善雨污水管网破损排查和维护制度。(区建管委、区教育局、区机管局、区商务委、区统计局、区房管局、市北高新集团)
(十三)完善公众监督制度
公开违法违规企业处罚整改情况等信息。企事业单位应定期开展废水污染物监测,并公布主要污染物排放、环保设施建设运行、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及清洁生产审核等相关信息。污染物排放超过国家或者地方排放标准,或超过总量控制指标的企事业单位,要向社会公开主要污染物的名称、排放方式、排放浓度和总量、超标及超总量等情况,以及相应的治理措施及治理工作进展情况。
建立社会监督平台。建立政府、企事业单位、公众定期沟通对话的协商平台,拓展企业、公众等利益相关方参与决策的渠道。推行环境公益诉讼,鼓励有奖举报,引导新闻媒体加强舆论监督。发挥民间组织在环境社会管理中的积极作用,鼓励和引导环保公益组织参与社会监督。(区环保局、各相关部门)
六、加强水污染防治监管能力
(十四)加强地表水环境监测和应急能力
根据《xx市20xx-20xx年环境保护和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和本区有关要求,加大对辖区内各水体的监控。到20xx年底,建成彭越浦-汶水路桥、彭越浦-延长路桥、走马塘-共和新路桥断面3个地表水岸边站,完善水环境预警监测体系,建设市区两级地表水环境质量管理信息平台。区域内所有河道均布设常规监测断面,实现水功能区监测全覆盖。对工业园区、泵站放江等特定功能区开展预警监测。(区环保局)
(十五)加强重点污染源监控能力
推进一类污染物水污染源的在线监测设备安装工作,通过在线监控、专项执法等手段严格监管,确保工业企业一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同时进一步督促电镀企业加快完成搬迁。
加强纳管排放企业监督,开展污染源总氮、总磷和行业特征污染物排放监测,确保工业废水达标排放。(区环保局)
(十六)加强环境监督执法能力
强化街道(镇)在环境监管事务中的能效,实行环境监管网格化管理,提升网格化管理主动发现和协同处置能力。
加强对污染源日常监管,严厉查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对重点环境问题实施挂牌督办,明确责任单位,公开查处结果。加强环境执法队伍建设,提升环境执法水平,全面实行重点污染源监管责任制,完善环保执法责任追究制度。(区环保局)
(十七)实施污染源排污许可管理
依法核发排污许可证。20xx年底前,完成区管重点污染源的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20xx年底前完成其他污染源的许可证核发,探索市政泵站纳入污染源管理体系,开展排污许可管理试点。(区环保局)
(十八)加强工业企业环保执法力度
排查工业企业排污情况,达标企业应采取措施确保稳定达标;对超标和超总量的企业予以“黄牌”警示,一律限制生产或停产整治;对整治仍不能达到要求且情节严重的企业予以“红牌”处罚,一律停业、关闭。自20xx年起,定期公布环保“黄牌”、“红牌”企业名单。定期抽查排污单位达标排放情况,结果向社会公布。结合本区电镀、热处理、铸造等三类加工工艺结构调整,对保留企业或过渡性保留企业全部实施清洁生产审核。(区环保局)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第二轮全国艾滋病综合防治示范区工作任务表》、《中国遏制与防治艾滋病十二五行动计划》和《晋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艾滋病综合防治示范区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做好我市艾滋病防治工作,降低艾滋病危害。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紫帽镇20xx年工作计划,具体工作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提高基层防艾工作能力,深入开展农村宣传干预工作,探索解决基层防艾工作难点问题,推广镇、村适宜工作经验,努力遏制艾滋病传播蔓延,到20xx年底努力实现以下工作目标:
1、建立健全镇级艾滋病防治工作制度,培训一支具有较强服务能力的工作队伍,探索适合紫帽镇艾滋病防治的运作模式和服务方式。
2、农村居民艾滋病相关知识知晓率达到100%以上,校内青少年达100%以上,流动人口达100%以上,各类高危人群达100%以上。
3、开展村居宣传活动覆盖率达100%,村民张贴宣传海报覆盖率达100%,娱乐场所干预覆盖率达到100%、提供安全套或设置安全套发售设施达到100%,为孕产妇提供咨询检测率达到100%,青年学生预防艾滋病宣传覆盖率达到100%,进企业宣传覆盖率达100%。
二、紫帽镇性病艾滋病宣传工作小组的确定
根据《晋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艾滋病综合防治示范区的通知》的文件精神和本镇艾滋病流行情况以及高危人群,重点人群的分布情况,成立以院领导为组长的艾滋病宣传工作小组,负责开展本镇性病艾滋病的宣传教育工作。
三、主要措施
1、掌握分析基本信息
收集基本资料:包括紫帽镇人口和经济发展数据、医疗卫生资源、在校学生、高危人群和流动人群等有关信息,分析各种可利用资源和工作重点难点问题。
开展知晓率调查:20xx年11月底前,组织对紫帽镇农村居民、14-49岁妇女、外来务工人员、青年学生进行预防艾滋病知识知晓率调查,做好相关资料收集录入、整理分析工作。
2、落实宣传干预措施
强化农村防艾宣传:在各卫生所室、村委会、老人会、菜市场等场所张贴防艾宣传海报,在各村居分别刷写防艾宣传标语6条,在紫帽镇主要路口设置防艾宣传牌。加强媒体防艾宣传力度,镇有线电视和镇、村广播站要3套以上录音材料,每周播出防艾公益广告不少于2次。组织开展老年人防艾和卫生保健知识讲座,逐步构建老年人防艾志愿者队伍。镇直各有关部门和各村居,将防艾宣传与日常工作有效结合,利用农贸集市、新农合宣传等活动时机,通过分发防艾宣传材料等形式加强农村防艾宣传。
加强进企业专项宣传:在工会组织协作下,镇卫生院定期深入企业通过开展防艾知识讲座、卫生防病展板宣传、义诊咨询等活动,加强企业员工防艾宣传教育,提高卫生防病意识。另外,选择5-10家企业开展同伴教育,每个企业挑选20-40名同伴教育宣传员,定期组织培训教育,逐步构建企业人同伴教育宣传员队伍。
全面开展宣传月活动:由镇政府牵头每年下发12月份防艾宣传月活动通知,发动镇卫生、计生、妇联、团委、工会等有关部门组织开展预防艾滋病现场宣传教育活动,营造浓厚防艾宣传氛围。同时,挖掘其他有效宣传资源,通过手机短信、电话铃声等形式提高宣传实效。
加强多部门防艾宣传:镇卫生院和各村卫生所设置防艾宣传栏,结合日常诊疗活动和新农合窗口通过分发材料等形式进行宣传。镇流动人口服务站要结合办理暂住证等时机加强流动人口防艾宣传,镇计生办结合计生两查等时机开展各种形式的防艾宣传,镇妇联组织要组织深入开展妇女预防艾滋病面对面宣传活动,工会组织要组织开展企业职工红丝带健康行动,共青团组织要推动青春红丝带青少年防艾宣传活动,农业等部门结合各自活动开展防艾宣传。
落实艾滋病预防母婴传播工作:进一步优化服务环境,加强孕产妇系统保健管理率和孕产期保健知识宣传教育。对孕产妇进行防艾宣传,免费提供艾滋病抗体初筛检测,及时抽检标本送市疾控中心初筛实验室检测,做好检测结果保密和信息管理工作。组织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全员培训,强化医务人员预防艾滋病职业暴露防护意识,加强对可能造成医源性感染环节管理,防止医源性感染发生。
3、着力推进基层特色试点项目
组织镇村干部和医务人员全员培训:由镇政府牵头组织召开由镇政府和各村居干部工作会议和全员培训工作,并部署镇村落实防艾工作。组织对镇卫生院、村卫生所医务人员进行艾滋病防治和职业暴露防护知识、宣传干预工作技巧培训。在培训前后进行问卷调查,评估培训效果。
开展旅游景点专项宣传活动:在紫帽山脚和山顶设置防艾宣传广告牌、刷写防艾宣传标语,在紫帽山腰设置防艾果皮箱,加强广大登山群众进行宣传。组织开展紫帽高尔夫球场工作人员防艾知识讲座。
提升劳动教育基地宣传成效:完善中学生预防艾滋病宣教课程,组织基地防艾师资培训,依托晋江市劳动技术社会实践基地,加强青年学生防艾宣传教育。同时,各学校要落实艾滋病防治知识纳入教学课程工作,并充分利用学校资源,组织学生开展防艾禁毒遍万家等活动,对家庭和社区居民进行宣传教育。
开展公共场所服务人员干预:收集掌握紫帽镇娱乐场所可能存在高危行为的路边店基本情况,加强艾滋病性病宣传教育,做到每位服务小姐一份女性防病须知宣传材料,每个娱乐场所都张贴防艾宣传海报。在市疾控中心指导下,卫生院干预工作小组定期深入开展公共场所人员行为干预活动,努力改变高危险行为。
探索安全套售套机有效管理机制:选择部分企业安装安全套自动售套机,镇卫生院指定人员进行统一管理,探索安全套推广有效模式。贯彻落实《艾滋病防治条例》,由市疾控中心联合镇卫生院对住宿场所、娱乐场所进行检查,要求公共场所落实摆放安全套或安装安全套发售设施工作。同时,计生组织要进一步健全免费提供安全套服务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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