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国庆期间安全保障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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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国庆期间安全保障工作方案

为全面做好2016年国庆期间的旅游接待及确保节假日期间旅游工作安全有序进行,按照县旅游开发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有关"精心组织、周密安排、落实责任、加强协调"的工作方针,"安全、秩序、质量、效益"四统一的工作目标,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工作原则,精心组织,周密安排,落实责任,加强协调,着力维护旅游秩序、治安秩序、信访稳定,确保国庆期间秦明长城遗址、张峁水库、白文焕旧居等处的安全隐患排查、卫生保洁、交通疏导、停车管理和应急事件处理等工作圆满完成。着力抓好引导旅游消费,提高公共服务水平,丰富假日旅游产品等工作,满足游客多种需求,努力实现"安全、秩序、质量、效益"四统一的工作目标,全面完成2016年国庆节期间的旅游接待及确保节假日期间旅游工作安全有序进行。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领导,统一指挥,搞好配合,镇政府成立国庆期间旅游接待及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人员名单如下:

组长:蒋志国

副组长:张宝军 郭春龙 郭 晓

成 员:李向军 赵 静 孙生荣 崔海峰 李生利 陈 慧 王宝文 王 军 郝佳成 贾 丹 左都武 崔 琥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镇文书办公室。

办公室职责:

1、负责与县委、县政府、县旅游开发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及县有关部门联系与沟通,及时了解上级指示精神,组织落实工作任务。

2、协调各工作组的关系,搞好协调配合,及时处置各类突发情况。

3、协调解决全镇接待工作中产生的有关问题,确保各项工作有序进行。

三、人员分工及工作职责

(一)旅游接待、后勤保障组

组 长:郭 晓

成 员:刘 洋 崔 琥

主要职责:

坚持"安全、秩序、质量、效益"相统一的原则,制定详细方案,分解任务,责任到人,做好秦明长城遗址、张峁水库、白文焕旧居等处旅游接待和后勤保障工作。

(二)安全隐患排查、卫生保洁组

组 长:张宝军

成 员:李向军 赵 静 孙生荣 崔海峰 刘生利

主要职责:

1、负责国庆期间秦明长城遗址、张峁水库、白文焕旧居等处旅游景点的安全隐患排查及全镇卫生保洁工作

2、负责秦明长城遗址、张峁水库、白文焕旧居等景点的治安、安全管理,()禁止车辆和流动摊点进入张峁水库区域。

(三)交通安全、森林防火组

组 长:黄海浪

副组长:郭春龙

成 员:王宝文 王 军 郝佳成 贾 丹 左都武

主要职责:

1、 确保国庆期间景点区域交通安全、交通疏导、停车管理及全镇道路安全。

2、加强景区区域森林防火巡逻、宣传。

(四)应急保障、督查组

组 长:郭晓

成 员:张宝军 郭春龙

主要职责:

1、督查节日期间值班工作。

2、对节日期间各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察。

3、对突发事件进行应急处理

四、相关要求

1、各工作组要将各自所承担的责任任务进一步细化分解,明确职责,落实到人。本方案涉及的部门和个人,在认真履行本部门、本任工作职责的同时,进一步增强各成员单位之间的主动配合、积极协作和统筹协调意识,确保工作高效运转。

2、节日期间各安全岗位工作人员提前到位在岗,全面掌握安全动态,发现问题妥善处理,并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向上级部门和有关领导做好汇报。

3、各组要建立健全领导带班、24小时专人值班、信访接待、等工作制度,设立专门值班电话,确保24小时有人在岗,做好值班记录,及时处理有关紧急和突发情况。重大事项要在第一时间内向镇政府报告,并采取强有力的措施,确保事件得到及时妥善处理。同时镇政府将加强对值班工作情况的督查,对于擅离岗位、玩忽职守者,造成不良影响地,将追究相关人的责任。

4、各组领导班子成员在国庆节期间原则上不得离开靖边县,如有特殊情况须按规定报告和请示。全镇各级领导干部手机24小时处于开通状态,确保信息联络畅通。

镇靖镇人民政府

二O一六年九月二十八日

2016年中秋节和国庆节期间工作方案

各村(居)委会、各镇(属)办单位、镇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及企业:

中秋节、国庆节(以下简称"双节")将至,为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双节"期间全镇安全形势稳定,确保广大人民群众过一个平安、欢乐、祥和的节日,现将"双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切实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双节"处于旅游旺季,人员流动性大,繁忙,是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易发时段。各村(居)和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双节"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要求,明确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抓实、抓细、抓好"双节"期间的安全监管工作。督查生产经营单位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完善各项安全生产措施,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坚决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二、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

各村(居)和有关部门要及早安排部署,强化监管措施,在"双节"前组织开展一次全面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对于安全生产重点单位、关键部位、复杂场所,主要领导要亲自带队检查,确保检查不流于形式、不走过场。加大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力度,对检查发现的隐患,要坚决及时整改到位;对一时难以整改的要及时跟踪、指导、督查,采取严密的监控防范措施;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不能确保安全生产的企业和场所,要坚决责令停产停业整顿。继续全面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专项整治,确保隐患整治不留盲区,有效防范和遏制各类事故的发生。

三、强化监管,切实抓好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

各村(居)和有关部门,要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关于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化"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x委明电〔2016〕x号)、《xx省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化"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x安明电〔2016〕x号)和《抚州市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化"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x安字【2016】x号)要求,深化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油气输送管道、交通运输、建筑施工、消防、粉尘涉爆等重点行业领域"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工作。

(一)加强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各村(居)和有关部门要深刻吸取天津港区"8·12"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教训,组织对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运输、使用和废弃处置企业进行全面检查,切实加强危险化学品各环节的安全监管工作,依法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以防火、防爆和防泄漏为重点,加强监控,严防危险化学品泄漏、爆炸事故的发生。强化烟花爆竹安全监管,严格落实"一店一人"专人联系监管制度,严肃查处非法违法经营、运输和燃放烟花爆竹行为,严厉打击非法、超量存储烟花爆竹行为。

(二)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监管。公安、交通、教育、农业等部门要加强对客运车辆、旅游包车、危险品运输车、接送学生车辆等重点车辆的监管。强化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管理,督促各运输企业合理调度客车运营班次,严格落实GpS使用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客运车辆在2点至5点期间停运制度,在驾驶过程中做到不超速、不超员、不疲劳驾驶、不接打手机、不关闭动态监控系统,确保乘客生命安全。强化交通安全执法,严厉整治超速超员、超限超载、疲劳驾驶、酒后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坚决打击客车和校车非法改装、非法营运等行为。强化景区道路疏导,做好对危险路段和道路黑点的监测监控,确保"双节"期间全县道路安全畅通。

(三)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监管。建设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建筑施工现场尤其是重点工程作业现场安全管理的监督检查。重点加强对建筑施工现场脚手架搭设、临边洞口防护、深基坑、施工用电、塔吊和施工电梯、施工机械、安全帽和安全带使用以及安全管理的隐患排查,严格落实施工现场各项安全保障措施。严格落实重点工程项目安全生产责任制,防范建设项目赶工期、抢进度,急于竣工验收,忽视安全生产的行为。严厉打击无资质施工、超越资质范围承揽工程、违法分包转包工程等不法行为,整治不按专项设计方案施工、无相应资质证书从事建筑施工活动等问题。

(四)加强矿山企业安全监管。切实抓好矿山安全监管工作,督促企业全面落实生产各环节安全防范措施,加大隐患排查治理力度,落实防冒顶、防坍塌、防坠落、防炮烟中毒、防溃坝等措施,严格落实领导带班下井制定。严厉打击非法开采、非法转让、超层越界开采、违规排放等非法违法行为。对尾矿库、爆破作业、采空区、排土场、安全出口、提升系统、通风系统、露天矿山边坡等,要加强动态监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严防生产安全事故。

(五)加强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监管。各村(居)和有关部门要加大对商场、市场、影剧院、宾馆饭店、网吧、医院、学校等人员密集场所和重点消防场所的安全检查和整治,确保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和消防设备设施齐全完好,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对"双节"期间举办的各种大型聚集活动,要按照"谁主办,谁负责"和"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严格制定并落实安全保障措施,防止群死群伤事故发生。

(六)加强"三场所一企业"安全监管。开展有限空间作业场所、涉及可燃爆粉尘作业场所、喷涂作业场所、涉氨制冷企业"回头看",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员工教育、作业审批、警示标志设置、个体防护佩戴、应急救援装备配置等情况。督促涉喷涂作业场所企业严格对照《喷涂作业场所安全生产基本要求》进行隐患排查,制定整改方案,及时落实资金整改消除事故隐患。

四、强化应急值守,保障安全生产信息畅通

各村(居)和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双节"期间值班工作,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和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要加强对安全生产重点行业(领域)、重要设施、重点单位和部门以及人员密集场所各项应急准备工作的检查,切实完善应急预案、强化应急演练,确保应急组织机构、救援队伍、装备、物资等应急资源的落实,确保遇有突发事故能及时有效进行处置。要严格执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全面做好生产安全事故和其他紧急突发事件的信息报送和处理工作,确保事故信息和其他重要信息及时、准确上报。

各村(居)、各部门将国庆期间的安全生产值班表于9月28日前报镇安委会办公室;国庆期间每日下午4时前报送安全生产情况,总体简要情况于10月7日前报镇安委会办公室。联系电话:x.

xx镇人民政府

2016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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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秋国庆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方案


中秋国庆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方案

根据**安委﹝2015﹞25号《**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做好2015年中秋、国庆国庆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情况,切实做好中秋、国庆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深入排查治理各类安全隐患,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保证我镇人民群众过一个平安欢乐的中秋、国庆佳节,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机构

我镇成立由镇长钟伟为组长,分管安全副镇长李定才为副组长,安委会成员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中秋、国庆期间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安办,负责日常工作,主要负责工作开展情况的收集、整理、汇报及上报工作。中秋、国庆期间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二、明确重点、深入开展中秋、国庆期间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一)镇派出所交管办要重点监控干线公路交通安全,严查重处各类车辆超速超载、酒后驾车等行为,加强辖区镇村道路安全管理,加强节假日期间值班巡查。

(二)镇派出所消防部门要加大公众聚集场所等重点消防单位监督检查力度,认真排查事故隐患,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公众聚集场所、人员密集场所要坚决停产停业整顿,特别要加强对车站、商场、网吧、娱乐场所的监控。

(三)交管站加强对车站、客运企业、货运车队的源头监管,强化秋季运输安全管理,落实安全生产岗位人员职责,重点加大对客运车辆的监管,严格执行“五不出站”、夜间停车落地休息等制度。

(四)交管站要加强渡口、码头的监控,严防客船超载、人货混装,严格执行“救身衣”行动。

(五)安办、国土所、派出所等要继续做好煤矿和非煤矿山的安全监管。

(六)安办、派出所、工商所、经发办等加强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使用、运输等各个环节的安全监管,依法查处各类违法行为。

(七)村镇建设中心重点加强对建筑施工现场脚手架搭设、临边洞口防护、施工用电、塔吊和施工机械等的安全监督检查;切实加强工人的安全教育;认真开展燃气的安全检查和管理。

(八)经发办要加强对工业、商贸企业的安全监管,深入工业、商贸企业一线开展安全检查,督促企业落实安全责任,严格安全操作规程。

(九)食药监所、教育中心、卫生院、水利站等其他各部门,要按各自的行业特点,认真履行职责,做好中秋、国庆期间的安全工作。

(十)各村(社区)、镇相关部门要组织力量严厉打击非法生产、销售烟花爆竹的行为。烟花爆竹经营户中秋、国庆期间要做好通风、防晒等安全措施,加大储存、运输、销售、燃放各个环节安全监管。严格审查烟花爆竹零售经营点,严格落实防护间距和安全措施。

(十一)各执法监管部门要通力配合,保持严管重罚的高压态势,严厉打击各类违章违规行为,确保节日期间生产安全和社会稳定。节假日前和节假日期间,镇领导将带队督查各村(社区)、各部门工作情况。

1.严格落实政企双责。按照“分级属地、条块结合”、“三个必须(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相关企业是双节安全工作的主体,要认真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责任,亲自过问、亲自检查,组织开展好本单位的自查和整改工作。对安全自查做到全覆盖、不留死角,不留盲区。对排查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算,排查情况和隐患整改情况必须如实记录,经本企业主要负责人签字后向镇行业主管部门和安办报告备案。

安委会各部门要在企业全面自查的基础上,严格落实检查监督工作流程,认真履行检查程序,完善检查记录和文书手续。要对隐患和问题以“零容忍”的态度和“严细实”的工作作风,从操作层面倒查倒逼,强化政治。对排查出的隐患和问题,能立即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督促企业安排专人盯防,并注意制定整改方案,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对存在重大隐患、不能保证安全生产的,要坚决停产整顿。

2.健全工作制度,加强信息报送。要做好国庆长假期间值班值守工作,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和值班人员、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通讯联络畅通。要严格执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全面做好生产安全事故和其他紧急突发事件的信息报送、处理工作,确保事故信息和其他重要信息及时、准确上报。要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搞好物资储备,确保一旦发生事故能及时有效救援,减少事故损失。

请各村(社区)及各相关部门将中秋、国庆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总结于10月9日前报镇安办。

2005年春运期间公路安全保障工作方案


2005年春运期间公路安全保障工作方案2005年春运期间公路安全保障工作方案
2005年春运从1月25日开始,至3月5日结束。为做好今年的春运安全工作,为人民群众创造良好的出行环境,保障公路安全畅通,根据省交通厅的部署,结合公路实际,制定本方案。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指导思想:以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为动力,把春运工作作为“平安河北”和“平安公路”建设的重要环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管理原则,认真贯彻国家、省和省交通厅有关春运工作的文件和会议精神,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周密部署,精心组织,确保公路运输安全畅通。
工作目标:进一步完善各项管理措施,努力实现“四个确保”,达到省厅提出的“安全、方便、快捷、优质”的工作目标,为人民群众过一个欢乐、祥和的新春佳节创造“安全、畅通、有序”的公路运输环境。
二、组织领导
省厅公路局成立春运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马如滨局长任组长,王维、陈加木副局长任副组长,局安委会委员为小组成员,春运工作办公室设在路政处,由刘涛同志任办公室主任。
各市公路局及局直属各单位都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实行主要负责人责任制和“一岗双责”制度,制定保障春运工作实施方案,进一步完善突发事件处置预案。重点排查本单位、本企业的薄弱环节,明确节日期间生产、施工、值班岗位,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三、工作重点
针对春运期间学生流、民工流、探亲流和旅游流“四流”重合,客流量大,高峰集中等特点,各单位要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从提高执政能力的高度,充分认识春运安全生产的重要性,认真做好各项工作。
(一)加大力度,加强路政管理和车辆超限超载运输治理工作。
要按照全省集中联合整治交通秩序工作的要求,进一步加大治理力度,强化措施,继续保持打击超限超载的高压态势,对超限超载车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检查处理,巩固整治成果,要切实加强超限超载车辆的源头治理,保障公路安全畅通。要进一步完善路政巡查机制,加大巡查力度和巡查密度,落实路政巡查责任。每一条路、每一个路段都要明确责任人,严阵以待。要密切与有关部门的联系配合,形成救治、事故处理、道路清障快速联动反应机制,及时通报相关信息,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在快速救治、交通快速处理的同时,快速清障。要全面做好恶劣天气下高速公路管理工作。大雪、冰冻、大雾等恶劣天气,要及时要向过往司机发放安全提示卡,能见度低于50米时要坚决封路;局部大雾能见度低于100米时也要坚决封路,确保高速公路行车安全。
(二)加强养护,做好公路安保工程,彻底消除安全隐患。
春运前,各市公路管理局要对所辖的公路重点路段和桥梁集中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及时修复路面病害,加强现有窄桥梁的监控,完善标志标线等附属设施,切实整改事故多发路段安全隐患。春运期间要加强养护巡查,遇有路面及其设施破坏及时处理。同时要完善特殊天气条件下公路安全运营的应急预案,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公路沿线扫雪防滑队伍,备足防滑物料,遇恶劣天气时,要集中力量,突击重点,及时排除桥梁、涵洞、背阳等部位的积雪,保障道路安全顺畅。
(三)拓宽渠道,提高窗口服务质量。
各收费站、高速公路服务区等窗口单位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开展形式多样的文明服务、送温暖等活动。悬挂横幅标语,营造浓厚的优质服务、安全出行氛围。要按照当地政府的统一部署,增加必要的设施装备,做好公众场所的消毒和通风工作,有效预防控制非典等传染病的发生和传播。
(四)做好自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春运前,各单位对本部门生产中的薄弱环节和问题进行一次自查,覆盖面要达到100。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责任部门要及时进行整改,及时消除。市局将组成督查组,对重要路段、重点区域和重点单位进行抽查。
四、值班和总结表彰工作
节日期间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领导同志要亲自带班,负责春运期间的工作联络、指挥协调、宣传、信息收集,接受和处理各类投诉事项等。遇有紧急情况及时处理,并按规定上报主管部门。各春运办公室设立值班电话并向社会公布。
各单位要于1月25日前将春运工作组织机构及联系电话报省局春运办公室。春运工作结束后,要认真总结,表彰先进,查找问题,并于3月5日前将春运工作总结材料报送至省局春运工作办公室。
二00五年一月十二日
2005年春运期间公路安全保障工作方案

春节期间安全工作方案


春节期间安全工作方案

春节期间安全工作方案

为切实做好全乡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保护国家财产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安定,保障全乡人民度过一个快乐、平安、祥和的节日,根据“1.2”全县安委会(扩大)会议精神和《长治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长治县**年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方案的通知》(长县安办发【**】1号)文件要求,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机构
为加强我乡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和管理,乡政府成立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乡党委书记、乡长原泽英同志任组长,分管安全工作的副乡长王瑞科同志任副组长,乡安监站、派出所、工商所、国土所、供电所、联校、卫生院、林管站、水利站等单位主要负责人及各村村委主任为成员。办公室设在乡安监站,王瑞科同志任主任。
二、工作重点及内容
春节将至,节日期间是各类事故易发、高发期,安全工作任务更重,各单位、各村要认清搞好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严峻性和紧迫性,切实把做好春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摆在重要位置,结合市、县、乡各级政府有关安全会议精神,突出预防为主,加强监督、落实责任为主要抓手,全面加强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同时各单位要清晰职责、明确任务,把各项工作、责任落实到人,严防重特大事故的发生,确保全乡节日期间的安全稳定。
1、对辖区内的煤矿企业要强化节日期间的安全监管工作,乡镇安监站和煤矿所在村委要督促企业严格按照要求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尤其是对已关闭煤矿企业,国土所和所在村负责人要严格按照对政策性关闭煤矿的工作要求,加强对废弃矿井的看管,禁止出现私挖乱采的现象,如发现情况要及时向乡政府报告,对此类私挖乱采的现象要严肃处理,确保节日期间的安全生产形势好转。
2、节日期间要切实抓好非煤矿山、建材和危化企业的安全工作,安监站和各村委要督促企业落实好安全生产责任,把责任落实到各部门和各岗位,形成一套完整的安全生产责任制体系。二是针对全乡辖区内的加油站要严格遵守值班制度,自查企业内部火灾隐患,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三是对节日期间烟花爆竹经营单位,各村要配合派出所重点监管烟花爆竹的存放、运输和燃放,如村内有大型燃放烟火活动,各村要及时上报派出所和安监站备案,并安排专业场地、专业人员统一燃放,确保节日期间不出现因燃放烟花爆竹引起的安全事故。
3、各单位要加强对交通工具的安全性能检查,确保带病车辆不上路,上路车辆不带病,严防交通事故的发生。
4、各村要加强森林防火工作,由于目前气候干燥、降雨偏少,目前我乡已进入护林防火期,为了确保节日期间不出现森林火灾险情,各村要成立护林防火工作小组,明确各片责任人,加强宣传,禁止在野外非法用火,确保护林防火工作的有序开展。
5、学校要强化各项安全措施,通过班会的形式向学生宣传贯彻安全知识,尤其在放假期间,及时发放安全告知书,要求家长做好学生的安全工作,确保学生在离校期间的安全。
6、卫生院要加强对节日期间食品卫生质量的检查,让人民群众吃到放心食品,杜绝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同时要制定大面积食物中毒事故应急预案,以应对突发事件的发生。
7、对正在施工的项目,各村要配合安监站做好工程监督,防止工程队为了节日期间赶工期,组织施工人员加班加点,导致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8、各单位、各村要从2014年1月5日开始,到2月25日结束,认真组织开展一次地毯式安全隐患大排查,对所有涉及到安全的重点部位、重点环节要重点排查,发现隐患立即排除,一时无法排除的要停工停产停业,决不允许带着安全隐患生产作业,并要制定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排专人死看死守,防止事故的发生。同时要将排查信息按照要求上报乡政府安监站。
三、有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任务。各单位、村委负责人要充分认识到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从讲政治、保稳定、促发展的大局出发,切实抓好安全工作,把具体工作落实到人,明确分工,明确责任,从组织上保证春节期间的安全。对安全不到位,重视不够,不负责任而导致事故发生的单位,乡政府将严肃追究事故责任人和单位负责人的责任,绝不姑息迁就。
(二)搞好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识。各单位、村委要召开职工(村委)会议,教育广大职工(村民)强化安全生产意识,特别是加强用火、用电等消防安全方面的知识教育,严防火灾事故的发生。对司机人员要进行交通安全法规教育,杜绝酒驾、醉驾、超员、超速和带病行驶等现象发生,防治发生交通事故。
(三)加强节日值班和信息报送工作。各单位、村委一定要健全节日期间的安全防范制度,安排好节日期间的值班工作,主要领导要亲自带班,决不允许值班人员脱岗、断岗、漏岗,一经发现,严肃处理。要认真执行安全生产“零”报告制度,按时上报安全信息和各类报表。遇有紧急、重要事项或突发事件要及时向乡政府值班领导汇报,不得延误。各村、各单位于2014年1月25日前将“两节”期间值班花名表报送乡政府。

镇“中秋”、“十一”期间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


镇“中秋”、“十一”期间大检查工作方案

各村(社区)、镇直有关单位:

为切实加强“中秋”、“十一”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消除事故隐患,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方案。

一、检查范围

张庄公园旅游设施设备安全、六大农贸市场、加油站、粉尘企业、窑厂、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烟花爆竹经营单位、特种设备安全、建筑市场安全、公共聚集场所消防安全、、食品、药品、公共卫生安全等方面。

二、检查的主要内容

(一)综合检查

这次大检查的主要内容有:一是检查各村(社区)、镇直各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等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二是检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特别是有关单位负责人履行安全生产职责情况;三是检查文艺演出、集会等大型公共活动的安全防范措施、预案制定和落实情况;四是检查各行业生产经营场所、设施、设备存在的重大危险源和安全事故隐患及其排查、整治、监控和登记建档管理情况;五是检查开展各项安全专项整治情况;六是检查高危行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置和生产作业现场安全管理情况。

(二)专项检查

道路交通方面:公安负责检查是否有危险路段、事故黑点、运输车辆是否无证驾驶、超速行驶、违章停车、疲劳驾驶、占道行车、违章超车、酒后驾驶以及摩托车无证无照、驾驶员不戴安全头盔、违章载人等行为。交管负责检查客运企业是否符合经营资格和安全生产条件,车辆安全状况是否良好,是否带病车上路,驾驶员是否持证上岗,危险地段是否设立警示标志。农机部门负责农用运输车辆检查是否无证无照,是否黑车非驾,是否违章载人。工商分局负责检查贸易市场、骑路集市、店外店铺和流动售货摊点是否影响交通等。

公共聚集场所消防方面:公共聚集场由公安分局配合县消防部门负责,查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是否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是否符合国家规定。

危险化学品方面:要重点检查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

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是否设置了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是否

仍在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员工是否按规定佩戴、使用劳动防护用品。是否建立了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并悬挂明显标志。特种从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等。烟花爆竹批发及经营方面:公安分局、安委办切实加强烟花爆竹运输、储存、经营过程中的安全管理,确保“中秋”、“十一”期间安全经营。建筑施工、学校、特种设备、渡口渡船、燃气、供电等方面,各有关部门要认真检查。

食品、药品、公共卫生安全方面:由镇安委办协调各负有监管职责的单位,加大对学校、医院、车站、宾馆、饭店等人员较为集中场所的食品、药品、公共卫生安全的监管力度,确保节日期间安全无事故。

三、检查的时间和方式

检查时间从9月17日开始至10月7日结束;检查方式实行自查、抽查与督查相结合,以企业、行业自查为主,条块结合,各有关部门依据部门职责,各司其职。

四、组织方式

各村(社区)负责本辖区内全面的安全大检查,镇安委会成员部门分别负责组织对所属行业的检查,镇政府组织督查。

五、检查要求

1、要高度重视,把这次安全生产大检查作为当前工作的一件大事来抓,主要负责同志亲自部署,亲自听取汇报,亲自解决存在的问题。

2、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检查责任制。对照通知要求,认真排查事故隐患。检查要严要细,严禁搞形式、走过场,检查组要对检查效果负责,凡因检查不到位而造成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的要从严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3、所有检查必须有检查记录,包括检查时间、人员和负责人。对排查出的隐患要立即整改,对一时不能整改的重大隐患要制定整改措施,落实责任单位、责任人和整改时限。

4、节日期间,各村(社区)、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要24小时值班,并实行领导带班制,及时报告和解决安全生产问题,确保安全生产信息渠道畅通和突发事件的及时处理。

谢桥镇人民政府

2013年9月16日

住房保障工作方案


住房保障工作方案

各区市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201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十八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承前启后的关键一年,是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重要的一年,也是住房保障工作继续全面深入实施的一年。全市住房保障工作要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和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这一中心工作,继续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健全住房保障体制机制,完善保障性住房体系,确保完成年度各项工作目标任务。
一、全面推进住房保障工作
(一)2013年全市新开工建设保障性住房和改造棚户区任务2510套(户)。其中:建设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限价商品住房1711套,改造城市棚户区、林业棚户区799户。基本建成2420套,竣工1520套。
(二)抓好项目落地和开工前各项准备工作。按照“优先保障,按需供应,应保尽保”的土地供应原则,限时落实建设用地。各类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项目尽快落实到具体地块,优化审批程序,到位建设资金,5月底前完成招投标等前期准备工作,6月底前全面开工。
(三)加快建设进度。对续建项目逐一清理,将基本建成和竣工任务落实到具体项目,加强施工力量,加快项目施工进度,保证项目按既定工期有序推进,确保年底完成基本建成和竣工任务。
(四)确保工程质量。切实加大对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项目的监管力度,按照工程建设规范和标准,严把规划选址、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建筑用材、施工管理、竣工验收等关口,全面推行质量责任终身制,做好全过程监管,坚决杜绝质量安全事故,将房屋质量通病降到最低。
(五)切实抓好公平分配和退出管理。合理确定户籍、收入、财产、住房、工作及居住时限等方面的限制条件和准入标准;健全综合审查制度,全面、真实、准确掌握申请对象的收入财产和住房状况;严格执行公开分配制度和程序,确保分配全过程的公开透明和结果公平公正;加快完善住房保障档案管理制度,健全动态管理机制。
(六)完善配套设施。将保障性住房小区合理选址在市政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完善的区域。因供地紧张或城市发展将保障房选址在新城区等配套设施还需完善区域的,提前安排道路、供排水、燃气、通讯等市政基础设施建设,优先完善公共交通、学校、医院、市场、文体娱乐等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强化住房与配套设施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实施和同步建成投入使用,方便群众及时入住,方便群众生活。
(七)优化设计完善居住功能。设计上遵循并突出以人为本理念,提高建筑品位,强调安全环保,经济适用,重视功能,注重细节,满足一定的舒适性和适用性,做到功能齐全,分区合理,舒适方便。按照不低于普遍商品住房小区的标准,不断优化保障性住房户型设计和室内布局,绿化、美化保障性住房小区环境,保证住区品质,营造环境整洁优美、服务完善便利、风气健康向上的保障性住房小区。
(八)保障性住房项目执行绿色建筑标准。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和住房城乡建设部《绿色建筑行动方案》通知要求,2014年广安城区必须执行,2015年所有县级以上城市必须执行。
(九)推进城镇旧住宅区改造。将城镇旧住宅区综合整治纳入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规划推进实施。2013年完成全市摸底调查工作,编制改造规划,制定改造计划,并启动实施一批项目改造。重点加强城镇旧住宅区环境综合整治和房屋维修改造,完善房屋使用功能和小区配套设施,提高建筑节能水平,完善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
(十)抓好后期管理服务。按照《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为保障性住房小区提供市场化、专业化的物业管理服务,鼓励保障对象积极参与小区管理和服务。在全市全面推行保障性住房小区属地管理,实行社区化管理服务。将已建成入住的保障性住房小区由建设单位移交街道、社区实行属地管理。配合民政等部门通过社区平台将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等及时全面落实到保障性住房小区,为保障性住房小区居民提供同其他社区居民均等的政府公共服务。发挥社会力量,引导社会群团组织、公益组织、慈善机构为保障对象提供有针对性和差别化的社会服务,加大对特困对象的帮扶力度。
(十一)开展“农民工住房保障行动”。将农民工逐步纳入城镇住房保障体系。除加大园区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外,对已在城镇落户的农民工或有稳定职业并在城镇居住一定年限的农民工,逐步取消户籍限制,给予和城镇居民同等的住房保障或支持,允许其租赁公共租赁住房或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积极引导市场建设面向农民工的中小套型、中低价位的限价商品住房,支持具有一定经济能力的农民工改善住房条件。
(十二)抓紧完善住房保障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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划。按照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的统一部署要求,抓紧调整完善“十二五”住房保障规划,确定2014年和2015年建设计划,确保“十二五”末保障覆盖率达到20%以上。
(十三)加强信息公开。继续抓好住房保障信息公开工作。在当地政府网站和公开媒体及时公布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信息、保障性住房分配和退出信息,包括年度建设计划信息、年度建设计划完成情况信息、分配政策信息、分配对象信息、分配房源信息、分配程序信息、分配过程信息、分配结果信息、退出情况信息等,并及时更新;在施工现场公布相关信息。主动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并按要求报送备案。
(十四)加强住房保障机构队伍建设。健全住房保障机构,落实编制和人员,加强专职人员配备,保障工作经费。加强业务培训,提高保障队伍业务水平和能力,确保住房保障工作有力有序开展。
(十五)加快信息化建设。构建住房保障对象、资金、建设、分配、管理等数据库和住房保障信息化综合应用平台,建立保障性住房信息化管理系统,加强保障性住房申请、分配、入住、退出的动态管理。各地要加快住房保障信息化建设,力争到2015年末建立市、县、街道(乡镇)三级互联互通的信息平台。
(十六)加强住房保障档案管理工作。结合住房保障信息化建设,认真贯彻实施住房城乡建设部《住房保障档案管理办法》,按照部办公厅《关于贯彻实施住房保障档案管理办法的意见》(建办保〔2013〕4号)的具体部署,从2013年起,逐步建立住房保障档案制度健全、管理规范、运行高效、信息安全的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2014年底前各地应完成此项工作。
二、做好住房保障业务信息统计分析和报送工作
(十七)做好数据收集、整理和分析工作。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统计制度,高度重视住房保障各项业务的信息统计和发展态势分析。建立健全统计制度,落实统计责任,主动协调相关部门,认真做好统计数据的收集、整理工作,确保数据完整、真实、统一。加强统计数据的分析利用,要在统计成果的基础上,进行科学分析和数据挖掘,准确分析和评价住房保障情况,科学预测发展趋势,为完善政策、改进工作提供科学依据。同时要加强统计数据档案管理。
(十八)及时做好统计报表汇总和报送工作。按照规定程序和要求,逐级审核汇总,逐级报送统计报表。严格数据报送时限,建立逐级催报制度,按照时限要求,逐级督导,确保统计数据逐级及时上报。及时准确向当地统计部门报送相关数据。
(十九)加强项目清理和入库填报工作。自20xx年以来开工建设的各类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均要入库,包括各类保障性住房和棚户区改造项目,已分配入住的、已竣工交付的、在建的、新开工的、已立项未开工的项目。同时,纳入项目库管理的项目与向社会公开信息的项目,要一一对应衔接,相关信息要完全一致。
(二十)积极配合跟踪审计。加强沟通协调,积极配合国家审计署部署的连续3年的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及时准确提供相关业务数据、资料等。
三、抓好学风行风和党风廉政建设
(二十一)开展“学习型机关”创建活动。以邓小平理论、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转变工作作风为主线,以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出发点,立足本职岗位,根据工作实际需要,有针对性地加强住房保障和相关政策业务学习,进一步提高全市住房保障工作岗位干部职工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
(二十二)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做到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严格执行《廉政准则》,把党风廉政建设摆在和业务工作同等重要的位置,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

镇关于创建食品安全示范镇工作方案


镇关于创建食品安全示范镇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食品安全示范乡镇创建活动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我市农村食品安全工作,共同创造一个放心安全的食品环境。结合我乡实际,具体创建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及工作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为指导,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这一核心,全面贯彻《食品安全法》,深入整治种植养殖、生产加工、市场流通、餐饮消费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整合监管资源,加强制度建设,强化监管措施,落实监管责任,积极探索新时期食品安全监管的有效途径和工作模式。集中力量塑造典型,并充分发挥示范作用,把我镇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提升到一个新的水平。

(二)工作原则

坚持"政府负责、部门分工协作、各方联合行动"的工作方针,按照"突出重点、轻重兼顾、以点带面、全面推进"的工作思路和"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的工作要求,把专项整治与日常监管、严格执法与规范管理、打击伪劣与扶持名优有机结合起来,建立起"行政监管、企业自律、社会监督"为一体的食品安全保障体系,实现食品从"源头、生产、流通、消费"四个环节全程监控,确保群众吃上放心食品。同时,引导农村居民安全消费,促进农村食品安全状况实现根本性好转。

二、工作重点、目标任务及其责任单位

(一)工作重点

农业种植养殖环节、食品生产加工环节、食品市场流通环节、食品消费环节是专项整治工作的重点。突出抓好与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粮、油、肉、蔬菜、水果、饮料、豆制品、水产品、酒等九大类食品,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和有毒有害食品的违法犯罪行为。

(二)工作目标

把我镇建成全市食品安全示范镇,率先实现食品生产经营秩序进一步好转、食品安全状况进一步改善、食品安全事故进一步下降、食品安全保障水平进一步提高、食品监管工作合力进一步增强、群众食品安全满意度稳步上升的工作目标。

(三)工作任务及责任单位

1.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

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积极发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督促农业经营者建立生产经营记录,引导农民合理使用化肥、农药、兽药、饲料添加剂和植物生长激素等,规范种植、养殖行为。蔬菜农药残留和水产品药物残留检测合格率均达到95%以上。

责任单位:镇农业服务中心。

2.加强食品生产和加工环节监管

强化食品生产加工监管。组织开展食品生产小作坊专项整治,促进中小食品生产企业健康发展。本地产食品抽检合格率不低于90%。

责任单位:镇食安办。

3.抓好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

落实街道集贸市场、食品批发市场开办者的质量安全监管责任。严厉打击食品经营单位销售假劣食品行为。加强生猪产品销售管理,禁止从非定点屠宰企业购入生猪产品。

责任单位:镇兽防站。

4.加强食品消费环节监管

推进餐饮业食品卫生量化分级管理,加强农村自办宴席管理,预防和减少食物中毒事件和食源性疾病发生。学校食堂食品卫生量化分级管理达到100%,农村集体聚餐备案率达到85%以上。

责任单位:镇食安办、卫生院。

5.强化畜禽集中屠宰和酒类流通管理

严格实行生猪定点屠宰管理,严厉打击私屠滥宰行为。生猪定点屠宰率达到100%,生猪及其产品违禁药物检测合格率达到99%以上。高度重视酒类流通管理工作,规范酒类流通渠道,保证广大消费者喝上放心酒。

责任单位: 镇兽防站、卫生院。

三、工作步骤

(一)准备阶段(2016年5月)。成立创建活动组织机构和工作机构。按照创建目标要求,研究制定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和推进计划,明确工作责任,启动创建工作。

(二)动员阶段(2016年6月)。组织召开动员大会,结合《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采取多种形式全方位做好宣传动员工作,努力营造食品生产经营者积极参与、社会各界广泛支持、广大群众积极监督的良好氛围,为创建活动的开展奠定坚实基础。

(三)实施阶段(2016年7月至2016年12月底)。围绕创建工作目标要求,突出工作重点,全面加强保障体系、责任体系、监管体系建设,积极探索监管的有效途径,不断创新监管方式方法,切实加强宣传教育、综合治理和安全监管,全面加强农业投入品及食品添加剂的监管使用,依法规范食品生产、加工、经营秩序,依法打击各种危害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制假售假违法行为。全面调动社会各界参与、人民群众广泛监督的积极性,深入推进农村食品安全监管网络建设,提升科学监管水平。及时总结和报送创建活动中的典型经验和做法,加强工作交流和信息交流,促进创建工作有力开展。

四、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创建活动的组织领导,镇人民政府决定成立千佛镇食品安全示范乡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表格略

各村(居)支部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镇食安办公室,周晓东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冯婷同志具体办公。

五、工作要求

(一) 加强工作协调。创建工作中,各有关部门必须认真履行职责,切实加强配合,增强工作的主动性,确保创建取得实效。对因部门履行职责不到位或工作相互推诿扯皮,影响创建工作开展的,要严肃追究相关部门领导责任。

(二)加强督促检查。采取定期不定期召开会议,检查工作推进情况,针对存在的问题,及时研究处理。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要加强创建工作推进的督促检查,及时通报工作开展情况,及时帮助解决创建活动中的问题。要把创建活动的开展列入今年重要督查内容,加强督促检查,保障工作推进。

(三)加强信息反馈。及时上报各阶段工作总结和活动开展中的典型经验和存在问题。具体要求是:每月报送一次工作推进情况和阶段小结,2016年12月底前报送创建活动自评报告,接受市政府的评价考核。

国庆节安全工作方案


国庆节安全工作方案

**年国庆即将来临,为做好国庆节安全生产工作,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健康平稳发展,乡人民政府决定从即日起对全乡范围内的所有安全进行一次全面地毯式排查,结合本乡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和实践科学发展观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通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排查和整治事故隐患,消除事故诱发因素,确保生产安全。

二、组织领导

乡上成立国庆节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对全乡国庆节安全工作进行统一领导、统一安排、统一部署,研究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协调有关部门开展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乡安办,负责日常工作。

三、检查的时间

从即日起至10月7日

三、检查的重点

1.安全生产监管责任落实情况

重点检查各部门、村(社区)“一岗双责”、三包责任和辖区负责落实情况;安全生产隐患挂牌整治情况;更好地履行安全生产综合监管、专业监管、行业管理和指导等职责情况。

2、道路交通安全。强化道路交通隐患排查,治理公路危险路段,乡村道路危险路段;危桥、重点路段的安全标识标志设置情况;派出所、乡道安办对各种车辆和驾驶员的管理,严格查处超员、超速、农用运输车和拖拉机载人、驾驶证与所驾车型不符、无从业资格证驾驶运输车辆、无证驾驶、驾驶报废和非法拼(组)装车上路行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加强对摩托车交通违法行为的整治。坚持上路巡查,做到人员、措施到位,要采取集中宣传、开展集中整治等活动,严查超员超载、无证和醉酒驾驶、人货混装、农用车载客等现象,做好带病、报废车辆的监管;各中(小)学校要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知识教育,教育学生不要乘坐超员超载车辆、农用车、无牌无照车辆,筑牢学生道路交通安全意识。各村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对本村各条道路监管,对违章违法载客车辆进行制止,对乘客进行宣传教育。治理公路危险路段,在乡村道路的危险路段;危桥、重点路段的安全标识标志设置情况。同时,要上路执勤进行劝导工作。

3、建筑施工方面,重点检查建设工程项目是否经过主管部门审批,是否履行建设管理程序,是否存在非法从事建筑活动的,严厉打击非法从事建筑活动等非法违章建设行为。加大对农村房屋等安全的排查,发现隐患,及时告知,责令整改。

4、地质灾害安全。对全乡地质灾害地段安全隐患进行一次全面排查,由联系村领导牵头,组织驻村干部配合村两委对村境内的地质灾害的地段进行全面摸排,做好登记,明确监管人员。发现一处,及时报告,限时整改。

5、矿山安全。查看页岩砖厂是否落实自查整改,排查和整改工作中不要留死角,坚持谁排查谁签字,谁督促整改谁负责的原则,隐患整改后,要定期对整改情况进行回访。

6、烟花爆竹安全、危险化学品:对烟花爆竹零售业主是否持证上岗,烟花爆竹是否分类单独存放,是否配有消防器材,销售地点是否有易燃易爆物品。存放点的位置200米之内是否有学校、50米内是否有公众聚集场所。存放量是否超过15箱,销售场所是否低于10平方米。打击、取缔非法生产、销售、运输行为的情况,加强安全管理,排查生产、经营、使用、储存、运输等环节隐患,防火灾、防爆炸、防泄漏、防中毒。建设项目执行安全设施“三同时”情况;生产、储存和使用场所设置安全设施及其完好情况;危险化学品的购买、销售、使用台账的建立和登记情况;剧毒化学品是否如实记录购买单位的名称、地址和购买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及所购剧毒化学品的品名、数量、用途。

7、农村消防安全:这次检查,应做到不漏村不漏组不漏户,逐个进行排查,重点检查农户线路是否老化、裸露,柴草是否进屋等情况,检查一户登记一户,存在安全隐患的,要下达整改通知书,要求限期整改。同时还要做好弱势人群、孤寡老人、精神病人的排查,做好建档工作,明确好这部分人群的监护人。检查各村是否有消防水源、灭火设施;是否有消防安全制度和预案,是否有义务消防队伍,是否建立消防安全管理机制。检查人员密集场所是否有锁闭、封堵或占用疏散通道、疏散楼梯或安全出口现象,是否在疏散通道、疏散楼梯、安全出口处设置铁栅栏,疏散楼梯和安全出口位置、数量是否符合要求。

8、食品安全。对全乡各饮食店、小卖部进行全面检查,加大节日期间消费量大的水果、肉类等食品的监测和抽查力度,要及时预警,引导消费;重点做好农产品生产环节、畜禽屠宰环节、生产加工环节、流通环节、餐饮环节的监管,一是做好蔬菜、水果、肉类、蛋类、奶制品等和鲜活畜禽、水产品的检查;二是要查食品生产加工过程中使用过期烂变质原料,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违法行为,加强儿童食品、调味品、食用油、肉制品、食食品加工企业的执法检查和监督抽检,依法严处违法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的黑窝点;三是加强对集镇小卖部、批发部、粮油的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四是要以学校食堂、建筑工地食堂、饮食店为重点检查对象,以食用油、凉菜、熟制品、月饼、酒类、含乳食品及各种烧烤等为重点品种加强监管。五是重点做好学校学生食堂、学校内及周围的小卖部进行检查,学校对学生食堂的肉、蔬菜、大米、油等食品进货渠道、进货人进行登记,严把食品质量关,定期组织食堂工人到医院进行体检,杜绝带有传染性疾病人员上岗;专门明确一名教师对学生食堂、寝食的卫生督查检查,防止各种传染的传播。同时还要做好校园内外小卖部的食品安全进行检查,杜绝过期、劣质食品流入校园内外,防止学生吃过期食品、劣质食品中毒现象。六是督促检查农村红白喜事打招呼制度落实情况,是否进行登记、申报、审批、备案。

9、学校安全。排查学校消防、食品、在建建筑、边坡地质灾害、校舍安全及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等隐患,防范事故的发生。加强安全管理工作,建立安全管理机构,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档案,发现隐患及时处理,建立健全安全岗位责任制并严格执行,安全防范措施落实等情况,消防设施配备情况,避雷设施检测情况,制定事故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情况。检查消防设备是否完备、齐全、良好,消防器材是否齐备,疏散通道是否通畅,学生宿舍应急灯是否有效;检查食堂操作用火、用电、用所是否符合规范;检查学生宿舍有无使用禁用电器现象,有无私拉乱拉电线;检查校门口是否设有专职人员守卫,有无值班登记和交接班制度,严禁星期一到星期五住校学生外出,是否学校与学生及家长签订了安全责任书;认真开展学生安全教育;检查学校建筑、校舍是否存在危房和不安全因素;检查校园周边治安环境、学生出行道路交通等是否安全。

10、防洪防汛。乡防汛防洪领导小组主要开展了对五座水库以及各村的危险房屋的全面检查活动,发现问题立即采取措施,在问题解决在洪涝灾害之前,做到防患于未然。

11、三线安全.安排各村对“三线”问题进行了全面摸底排查,登记上报。通过摸底调查,我乡涉及的“三电”有电信、电力、移动、广电,全乡线路总长近100公里,同时,积极组织开展打击盗窃破坏电力电信广播电视设施违法犯罪切实保障我乡“三电”设施安全,确保公共设施的安全。

四、职责分工 

1、道路交通安全由吴军牵头,派出所、道安办负责组织实施;

2、建筑施工安全、天然气安全,非煤矿山安全、地质灾害安全由王万钧牵头,乡安办、乡村镇建设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

3、消防安全由吴军牵头,派出所负责组织实施;

4、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特种设备由吴军牵头,乡安办负责组织实施;

5、民政安全、商贸流通企业安全由张小华牵头,乡民政所负责组织实施;

6、水上交通安全及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建设的安全由吴军牵头,道安办负责组织实施;

6、学校安全由王万钧牵头,**小学负责组织实施;

7、人员密集场所和大型活动安全由王万钧牵头,乡宣传文化中心负责组织实施;

8、森林防火安全由蔡曙光牵头,乡林管办负责组织实施;

9、“三线”安全由张小华牵头,乡综治办负责组织实施;

10、乡政府机关内务安全由黄仕军牵头,乡党政办负责组织实施;

11、各村(社区)、各单位按照属地管理监管原则,负责本辖区、本单位内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情况,协助领导小组搞好检查工作。

四、工作要求

1、各村和政府各部门要认真执行领导值带班和安全生产信息报告制度,切实加强安全生产调度工作的领导,布置好国庆的值班工作,确保通讯畅通和人员到位。

2、严格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及时报送相关信息,一旦发生事故,尤其是重特大事故,要在规定时间内及时报送信息,第一时间赶到事故现场组织好事故救援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3、必须按照分工要求,组织人员认真开展工作,做到不走过场,不流形式,不留死角,做到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严格按这条实行奖惩。

4、各村和部门在10月12日前,将检查的小结和表格报乡安办,对于不按时报送的,将按乡制定的规章制度予以奖惩兑现。

高中考期间食品卫生监督保障工作方案


高中考期间食品卫生监督保障工作方案


为加强高、中考期间的食品卫生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有效预防食物中毒和食源性疾病的发生,保障高、中考工作的顺利进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餐饮业食品卫生管理办法》、《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学校食物中毒事故行政责任追究暂行规定》等法规,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高、中考是当前学生家长及全社会关注的热点,也是职能部门当前的工作重点。要站在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结合当前开展的创先争优活动,充分认识高、中期间卫生监督工作对于保障考生身体健康和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增强做好食品卫生安全保障工作的紧迫感、责任感。按照各自的职能分工,依法履行监督职责,密切配合、协调行动,及时通报情况、交流信息,切实完成中高考期间的食品卫生保障工作。
二、工作内容
(一)卫生监督所在高、中期间,对高、中考考点(学校)及其周边饮食摊点及公共场所单位依法进行食品卫生、饮用水卫生及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工作,并将高、中考食品卫生监督工作方案及工作开展情况及时上报卫生局。
要结合全县食品卫生专项整治和学校卫生专项检查等工作要求,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监督办法》、《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办法》等规定,依法履行食品卫生监督职责,加强食品卫生监督检查,细化食品卫生监督措施,对在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重大问题要及时报告,一旦在高、中考期间发生食物中毒事故及食源性疾患按规定及时处理、上报。
(二)卫生监督所严格加强对接待单位卫生监督检查,检查内容包括:
1、餐饮单位的餐饮服务许可证的效期,卫生管理组织、管理人员、卫生管理制度设立情况;
2、食品从业人员身体健康检查证明及健康状况;
3、直接入口食品及食品工具、用具、容器卫生监测情况;
4、餐饮单位生产加工制作过程卫生监督检查情况;
5、提供给考生的饮水是否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6、接待单位存在的卫生隐患问题及卫生监督意见;
卫生监督所对监督中发现的问题应下发《卫生监督意见书》,限期整改。对在监督中发现的违法问题应及时立案查处。
三、职责分工
卫生监督所负责高、中期间考点的食品安全保障工作,在高、中考开始前对校园周边的摊点、食堂进行检查督导,对存在安全隐患的下发卫生监督意见书,限期整改。参加高、中期间食品卫生保障工作的卫生监督员必须保证通讯工具畅通,以便应对突发事件,方便部门之间协作沟通。
四、监督保障要求
(一)保障时间要求
在高考(6月7日~8日)和中考(6月15日~17日)前期及期间组织督查。高考开始前,6月2日开始对学校周边进行食品安全检查,到高考结束;中考前6月13日开始对学校周边进行食品安全检查,到中考结束;
(二)重点保障地点
1、高考考点:一中;
2、中考考点:一中、二中、实验中学;
五、保障措施
(一)卫生监督所由所长亲自抓,切实明确职责,分工到人、到岗。
(二)卫生监督所根据高、中考相关信息及资料,做好卫生监督执法人员、车辆、通讯等后勤保障工作。
(三)建立健全突发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机制,严格按照卫生部《重大活动食品卫生监督规范》、认真落实食物中毒和食源性疾病的报告制度。高、中考期间,一旦发生食物中毒等突发卫生事件,除按规定及时报告,妥善处理外,还应当在最短的时间内报告上一级的卫生、教育行政部门,确保信息畅通、口径统一。
(四)加强宣传,提高考生自我保护意识。与新闻媒体配合,充分发挥舆论引导和监督作用,采取多种形式,加大食品卫生宣传教育力度,普及食品卫生法律法规和卫生知识,增强广大考生食品卫生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五)严格执法,部门配合,及时做好投诉举报的查处。卫生监督所对在监督过程发现的违法问题,应按照相应的法律法规立案查处。加强与各教育行政部门的联系,鼓励广大考生和人民群众积极举报双考期间的卫生违法问题。

镇采煤塌陷区安全度汛工作方案


镇采煤塌陷区安全度汛工作方案

有关村(社区):

汛期将至,为切实做好2013年全镇采煤塌陷区安全度汛工作,做到早准备、早部署、早落实,确保危房户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市、县政府的指示精神,结合本镇实际制定采煤塌陷区危房户群众安全度汛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强化责任

采煤塌陷区安全度汛工作关系到整个矿区社会稳定发展的大局,是我镇度汛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责任重大。相关行政村(社区)务必高度重视,要建立健全分级负责责任体系、明确责任到人。要对塌陷区重点地方实行分片、分户包干,一旦出现汛情、险情,能够迅速组织群众转移和抢险救灾。特别要注意已经塌陷、尚未搬迁村庄的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从严、从细、从深、从实做好各项度汛准备工作。

二、强化措施,确保安全度汛

一是加强汛前的摸底排查。有关行政村(社区)和采煤企业对辖区内采煤塌陷区的危房户需进行全面排查,对危房户逐一登记, 做到村不漏户、户不漏人。同时制定详细的安全隐患排查处理方案,并抓紧在雨季前落实实施。

二是严格搬迁政策,清理其他人员。一方面对已经签过搬迁协议书的危房户,要首先清理出去来;另一方面对聚集到煤矿周边拾煤渣、捡废品等,租住在塌陷区营生的相关人员加以清理,有效地从源头上控制采煤塌陷区的危房户数量,确保了塌陷区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三是加快应急工程建设。相关行政村(社区)要加快采煤塌陷区村庄搬迁应急工程建设,制定有力措施,倒排工期,及时组织群众搬迁入住新居。

四是强化应急措施。相关行政村(社区)对辖区内塌陷区危房,要迅速组织撤离受威胁的居民,设置监视点,设立警示标示(特危房要拆除),张贴危房通知书;()针对汛期的暴风雨等恶劣天气,随时做好人员疏散迁移准备,制定明确防汛受灾后的撤离路线、安置地点及安置点群众生活等,确保危房户居民一户不漏的得到妥善安置,确保不出现伤亡事故;协调学校及机关办公用房,在汛期恶劣天气临时安置受灾居民,鼓励群众自行租房、投亲靠友或选择合适的场所搭建彩板房、帐篷等进行临时安置。

五是落实安置户生活保障。镇政府进行资金配套,统筹解决塌陷区安置群众安置问题。对塌陷区安置五保、特困人员,相关行政村(社区)要造册上报,由镇政府统一解决米、面、药品、食品、草席、被褥、床等救灾物资,保障汛期困难群众生活所需。

三、严明纪律,落实度汛责任

各村社区要严明汛期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纪律,细化任务,落实责任,建立和完善采煤塌陷区危房户群众转移、安置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确保任务明确、责任到人、措施到位,对工作推诿拖拉、履行职责不到位,导致采煤塌陷区群众不能及时搬迁,发生伤亡事故,要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责任人相应的责任。要实行领导带班、值班制,保证24小时信息畅通。

附:谢桥镇采煤塌陷区安置人员转移安置表

谢桥镇人民政府

2013年5月10日

街道办事处国庆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方案


XX年国庆节即将来临,为认真做好国庆节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全街道人民过一个欢乐、祥和、平安的节日,根据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市、区安委会《关于认真做好国庆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要求和部署,现制定我街道国庆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方案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一是要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领导责任,认真研究,周密部署,确保职责明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工作到位,精心组织好节日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

二是要针对节日长假安全生产工作的特点,加强督查检查,提前查找存在的薄弱环节和各种漏洞,立足超前防范,消除安全隐患,特别要针对安全生产的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制定严密的防范措施,狠抓落实,确保安全生产。对责任不落实,管理松懈,失职失察造成重特大事故的,要依法严肃处理。

二、突出重点,强化措施,确保节日期间的安全生产

各部门、各单位要根据《**街道办事处关于调整街道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成人员的通知》与《**街道办事处安全生产检查分工的通知》要求,认真履行安全监管职责,针对国庆节期间安全生产的特点,突出工作重点,强化工作措施,狠抓工作落实。

一是综治办、交警要抓好道路交通安全。重点检查车辆安全状况,抓好道路交通安全秩序,严肃查处无证驾驶、违章驾驶、超员、超载和车辆“带病”运行,整治在驻地主要道路违章停车现象,加大对运输爆炸物品、化学危险品和其它违禁品的车辆稽查力度,特别要针对重大交通事故处理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一旦出现情况要及时行动、快速反应。

二是外商投资服务中心、经贸办、派出所要加强对企业的安全监管力度。重点检查企业的安全措施、规章制度和安全管理人员是否达到责任书的要求;检查特种设备质量检验证明;检查企业消防设施是否完好;检查车间、宿舍安全通道是否畅通;检查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等情况。要把防范液氨、石油液化气等泄漏事故和危险化学品运输事故作为重点,加强安全监管。同时,经贸办、派出所要加强对烟花爆竹生产、储存、运输、销售、燃放等环节的安全管理,坚决打击、取缔非法生产、销售、运输烟花爆竹行为,严防重大恶性事故发生。

三是城建办公室要加强对建筑施工的安全监管力度。要加强对建筑施工现场脚手架搭设、临边洞口防护、施工用电、塔吊和施工电梯、施工机械及安全管理的监督检查,严格落实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的规定,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切实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与现场管理,把问题解决在施工工地。对现场管理秩序混乱、问题突出、隐患严重的施工工地要停工整顿,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施工。

四是综治、公安、工商等各部门要加强对公共集聚场所的安全监管力度。要根据各自职责,加大对宾馆、饭店、商场、超市、医院、网吧等人员密集场所的监督检查和执法力度,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各类人员密集场所要坚决停产停业整改,特别要重点加强对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检查和整治,严肃查处锁闭、封堵或占用疏散通道、疏散楼梯、安全出口等违法行为,及时消除火灾事故隐患。对国庆节期间举办的节庆、体育、文化、娱乐和其他大型聚集活动,要按照“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制定严格的安全保障措施,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度,严格审批把(!)关,凡不符合安全要求的坚决不予审批,防止群死群伤事故的发生。

五是农业服务中心要加强对海上渔业的安全生产监管力度。目前正值秋季,气候变化无常,要严格渔船出海作业签证制度,确保出海作业的船员及船舶具备适航条件;继续抓好为40马力以上渔船配备气胀式救生筏和单边带电台工作。同时,要严肃查处私自出海,超航区、超抗风浪等级等违法违章作业行为,坚决杜绝重大事故的发生。

各责任部门请于9月25日至10月7日这段时间内,按照责任分工开展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并于10月8日上午9点前将活动开展情况及生产经营单位整改情况书面报街道经贸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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