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技术岗位竞聘上岗工作实施方案

生活中你如果没有计划,就很难去进行下一步的发展。很多时候为了提高工作效率,制定方案必不可少。制定一份全面的方案,我们在解决问题时才能胸有成竹。你感觉对写方案毫无头绪吗?你不妨看看专业技术岗位竞聘上岗工作实施方案,欢迎阅读,希望你能阅读并收藏。

龙家圈中心校专业技术岗位竞聘上岗工作实施方案

为做好专业技术岗位竞聘上岗工作,根据县人社局《关于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实施竞聘上岗的指导意见》和县教体局《关于专业技术岗位实施竞聘上岗的通知》,结合全镇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专业技术岗位等级、竞聘范围、聘期及岗位计划数。

1、专业技术岗位等级

专业技术高级岗位:中学副高级分五级、六级、七级三个层次;中学一级、小学高级分八级、九级、十级三个层次;中学二级、小学一级分十一级、十二级两个层次。

2、竞聘范围

取得专业技术高级、中级、初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书的专业技术人员可参加相应专业技术岗位竞聘。其中竞聘高级五级岗位的必须原来已经聘任高级4年以上,竞聘高级六级岗位的必须原来已经聘任高级3年以上;竞聘中级八级岗位的必须原来已经聘任中级4年以上,竞聘中级九级岗位的必须原来已经聘任中级3年以上;竞聘初级十一级岗位的必须原来已经聘任初级3年以上。

3、聘期

本次专业技术岗位竞聘聘期为三年(2010年12月31日至2013年12月31日)。

4、岗位计划数见附表。

二、竞聘上岗的程序及时间安排

1、建立聘任组织制定实施方案。中心校成立领导小组和聘任委员会,具体领导组织这次专业技术人员竞聘任工作。

2、公布竞聘上岗工作方案。实施方案经领导小组通过后,报县教体局审批,再经教代会通过后,公布实施。

3、公开报名,资格审查。获得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且参与竞聘的人员写出参与竞争聘任的书面竞聘申请,自愿放弃竞聘的写出书面放弃竞聘申请和,以学校为单位按照竞聘岗位级别分类交聘任委员会。聘任委员会审查申请人的资格及应聘条件,决定是否同意其参加相应级别岗位的竞聘。

4、竞聘上岗。竞聘上岗按照高、中、初级逐级组织实施,采取赋分的办法,从高级五级开始按照分数从高到低和分配指标依次聘任。

中学系列同资格竞聘人员按照个人得分由高到低排序,首先聘任高级五级岗位,聘满五级岗位后再聘六级岗位,以此类推。具有高级资格未获聘高级岗位的人员优先聘用中级职务的八、九级岗位;具有中级资格未获聘中级职务的优先聘用初级十一级岗位。已取得中学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本次主动放弃竞聘高级岗位的,直接确定为中学系列中级八级岗位,然后再依次聘任参加竞聘高级岗位未获聘的人员;具有高级资格人员聘任完成以后再按照具有中级资格人员得分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聘任中级岗位;已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本次主动放弃竞聘中级岗位的,直接确定为初级职务十一级岗位,具有中级资格人员聘任完成后,再按照具有初级资格人员得分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聘任初级岗位。

小学系列同资格竞聘人员按照个人得分由高到低排序,首先聘任八级岗位,聘满八级岗位后再聘九级岗位,以此类推。具有中级资格未获聘中级职务的优先聘用初级十一级岗位。已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本次主动放弃竞聘中级岗位的,直接确定为初级职务十一级岗位,具有中级资格人员聘任完成后,再按照具有初级资格人员得分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聘任初级岗位。

三、竞争聘任赋分标准

原聘职务高等级岗位竞聘。已聘任高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竞聘原聘任职务对应的高等级岗位的,按照以下标准将个人(1)一(6)项的得分相加,得出个人竞聘总分,按照得分、岗位设置及有关规定,具体确定出竞聘人员的岗位等级(得分相同时,先按照一线教师优先的原则确立;都是一线教师的,按照第(5)项分数高低确定)。

首次新职务岗位竞聘。首次竞聘高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竞聘上岗的,按照以下标准将以上个人(1)一(6)项的得分相加,得出个人竞聘总分,按照得分排出名次,根据各专业技术职务所空余的岗位及有关规定,确定出具体的拟聘任人选,首次聘任的人选按规定只能聘用为该职务最低级别岗位。(得分相同时,先按照一线教师优先的原则确立;都是一线教师的,按照第(5)项分数高低确定)。

(1)教龄分:教龄按每年0.5分核算。(以档案为准)

(2)任职年限计分:按竞聘专业技术职务的任职资格取得年限计算,每年得1分。

(3)年度考核计分:近三年(2008年至2010年),在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中,每获得一次优秀加1分。

(4)荣誉称号计分:近三年(2008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按照以下标准赋分。①各级政府教师节期间表彰的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模范、标兵等荣誉,省级、市级、县级、乡镇级分别计5分、3分、1分、0.5分(本项不累加,只得最高级别分值);②优秀教学成绩奖:省级、市级、县级分别得3分、2分、1分(本项不累加,只加最高级别的分值);③公开课、讲课比赛计分:省级以上公开课,省以上讲课一等奖加5分;市级公开课,省以上讲课二等奖、市讲课一等奖加4分;省以上讲课三等奖、市级讲课二等奖加3分;市级讲课三等奖、市电化教学优质课评选一等奖、县级公开课,县级讲课一等奖加2分;县讲课二等奖,市电化教学优质课评选二等奖加1分;县讲课比赛三等奖、市电化教学优质课评选三等奖、乡镇公开课、乡镇讲课比赛一等奖加0.5分;镇讲课比赛二等奖加0.2分;镇级讲课比赛三等奖加0.1分(本项不累加,获多项奖的只取最高一项加分);④教科研工作计分:获省、市、县教科研成果奖并在县以上推广的,分别计2分、1分、0.5分(本项不累加,获多项奖的只取最高一项得分);⑤齐鲁名师、沂蒙名师、沂水名师、教学能手(新秀):省、市、县分别得5分、3分、1分(本项不累加,只得最高级别的分值)。

(5)千分考核。在职在岗的,按照近三学年度(2007-2008学年度、2008-2009学年度、2009-2010学年度)个人千分考核成绩计算,该项占50分。

具体计算方法:竞聘者个人近三学年度千分考核平均成绩÷参加同职务竞聘人员近三学年度千分考核最高平均成绩×50(保留两位小数)。

新调入人员不足三年的,千分考核成绩按实际情况核算。

内病退人员:属县人事局、教育局备案管理的干部,经批准退居二线的可以同在岗教师参加同一职务的竞聘,赋分标准中千分考核一项按参加同一职务的竞聘人员的平均分计入,其他标准一致。也可以不参加竞聘直接确定为相应的七、十级职务。其他内退人员一律按20分计入(相当于千分中的德、能部分)。

(6)支教加分。根据县教体局《关于县乡学校教师交流和乡镇超编学校教师支教分流工作的通知》(沂教字[2008]36号)和镇党政办、中心校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四、其他注意事项

1、由较高等级岗位聘用到较低等级岗位的人员,任原职务(岗位)满5年、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且符合订立聘用至退休合同条件(工作已满25年的或者在本单位连续工作已满10年且据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已不足10年的。)的,可以保留原国家规定的工资待遇不变。

2、所有专业技术系列和辅助系列岗位均实行捆绑式竞聘的办法,辅助系列竞争上的,按照核准的岗位聘用最低级别岗位。

3、要坚持客观公正的原则,秉公办事。要选择公道正派、群众公认的人员担任聘任工作。要加大群众监督力度,参加竞聘人员的各项得分及确定的聘任人选等都要张榜公布、公示。在聘任工作中,有异议的,由竞聘领导小组调查落实,并将落实结果通知当事人,严禁不走组织程序、越级上访等现象发生。

4、竞聘结束,签订专业技术岗位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竞聘结果报县教体局、人社局备案。

五、加强管理,严肃纪律

1、专业技术岗位竞聘上岗是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成立领导小组,精心组织实施,做到政策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保证广大教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中心校举报电话: )

2、有异议的要按程序逐级反映,严禁越级上访。

3、各中小学要成立有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的“教师专业技术岗位竞聘上岗工作推荐审查小组”,校长为第一责任人,分管中层具体负责证件的审查、表册的填报工作。

4、这次竞聘上岗工作面广、量大、情况复杂,系关教职工的切身利益,各单位要严格按实施方案的有关规定认真组织实施。严禁任何形式的弄虚作假、营私舞弊,严禁暗箱操作,若出现问题,经查属实,取消当事人竞聘资格,降级聘任并将严肃追究校长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5、各学校根据竞聘上岗的结果,在聘期内根据聘任岗位职责与要求,加强对受聘人员的年度考核。其考核结果作为今后续聘、解聘或者调整岗位的重要依据。

附件:龙家圈镇专业技术人员竞聘上岗计划表

龙家圈镇中心校

2013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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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竞聘上岗实施方案


篇一:事业单位竞聘上岗实施方案

为更好地加强局属事业单位领导班子建设,经局党委研究,决定进行干部竞争上岗工作。为进一步规范干部选拔考察工作程序、加强民主监督,选准用好干部,特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XX届X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围绕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参照《干部任用条例》和《宁波市市直单位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实施细则》等文件精神,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强化激励机制,努力形成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不断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为加强局属事业单位全面建设,更加出色地完成国土资源各项工作任务提供更好的组织保证。

二、竞争岗位、任职条件及报名范围

(一)竞争岗位

1、市国土资源监察支队副支队长1职;

2、市征地拆迁办公室副主任2职;

3、市国土资源交易登记中心副主任2职;

4、市城市土地储备中心中层正职(副处)2职。

(二)任职条件

1、基本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能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立场坚定。

(2)有强烈的事业心和政治责任感,具备任职所需的领导能力、工作经验和业务知识水平。

(3)大局意识强,坚持依法办事,作风正派。

(4)工作积极勤奋,实绩明显。

(5)廉洁自律,在群众中有较高的认可度。

2、资格条件

(1)具有5年以上工龄;

(2)大专以上文化程度,且具有从事所报名竞争岗位的专业知识和相应的工作经历;

(3)任正科级职务或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且被聘任满3年;

(4)年龄:50周岁以下(事业单位人员报名竞争监察支队副支队长岗位的,年龄45周岁以下;工龄、年龄、任现职时间计算截止20XX年3月31日);

(5)身体健康,符合任职回避规定。

(三)报名范围

局机关、局属事业单位和市辖区、开发园区国土分局符合任职条件的干部。

三、方法程序

(一)制定并公布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经党委讨论确定后,通过一定的形式将主要内容予以公布。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报名参加竞争上岗的人员自愿填报竞争职位,原则上只能报一个志愿,同时应填写是否服从组织安排。

2、资格审查。由局组织人事处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公布结果。

(三)组织面试

1、面试形式。采取以命题演讲、在规定的时间内自由发挥的形式进行面试。

2、面试小组。成员由局有关领导、组织人事处和驻局监察室及相关部门单位负责人等7-9人组成。

3、面试实施。由面试小组具体实施面试工作,面试结束后将面试成绩通知本人。

(四)民主测评

1、民主测评的范围:市局机关报名人员在市局机关全体人员中进行测评;市局局属事业单位报名人员在市局机关和所在事业单位全体人员中进行测评;分局报名人员的民主测评范围原则上参照市局,但人数较少(30人以下)的分局在分局机关和事业单位全体人员中进行测评。

2、民主测评表分机关人员和事业单位人员分别填写的A、B表两种,根据报名人员身份设置权重比例(如报名人员是事业单位的,则所在事业单位人员的民主测评权重占60%,机关人员的民主测评权重为40%;如报名人员是分局机关的,则分局机关人员的民主测评权重占60%,分局所属事业单位人员的民主测评权重占40%。)。

3、民主测评分为优秀、称职(合格)、基本称职(基本合格)和不称职(不合格),并实行量化计分。

4、将民主测评结果通知本人。

面试和民主测评的分值分别占总分的60%和40%。

(五)民主推荐

民主推荐采用填写推荐票的方式、与民主测评同步进行,民主推荐范围与民主测评范围相同。民主推荐时由局组织人事处负责将符合资格条件并报名的人员的基本情况提供给参加测评和推荐的人员。

(六)确定考察对象

由局党委根据面试、民主测评和民主推荐结果等情况,通过综合遴选的方式,按1:3择优确定考察对象,并公布考察对象名单。

(七)组织考察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竞争岗位的适应程度等进行全面考察,并形成书面考察材料。

(八)决定拟任人选

由局党委根据竞争者面试、民主测评、民主推荐的结果和考察情况,集体讨论决定拟任人选。

(九)、直接选拔

因报名人数不足等原因形不成有效竞争又有合适人选的,经局党委研究决定,可以按照《干部任用条例》规定,通过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组织考察、党委集体讨论决定等干部选拔任用基本程序产生拟任(聘)用人选。

(十)公示和任职

党委讨论决定的拟任人选在一定范围公示7天,无异议后按规定的程序办理任职手续。机关行政人员到事业单位任职的,同时办理公务员转事业编制人员手续;事业编制人员到参公事业单位任职的,办理调任公务员手续。

五、时间安排

宁波市国土资源局局属事业单位干部竞争上岗工作从本实施方案公布之日开始,4月底前完成。

六、组织领导

宁波市国土资源局局属事业单位干部竞争上岗工作在局党委领导下进行。为加强领导,成立考察组工作领导小组,由柴利能同志任领导小组组长,李承戍同志任领导小组副组长,局党委其他成员为领导小组成员;同时成立考察组,由李承戍同志兼任考察组组长,考察组成员由局组织人事处、驻局监察室、有关县(市)国土局政工或纪检负责人及其他有关人员组成,具体实施考察工作。

七、纪律要求

为确保本次干部竞争上岗工作的圆满完成,按照有关规定提出以下纪律要求:

(一)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搞事先内定人选,不得在实施过程中随意更改实施方案;

(二)严格遵守保密纪律,不得事先泄露面试题、不得泄露考察和党委讨论情况;

(三)面试要客观公正、不准打人情分,考察应当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不准隐瞒或歪曲事实真象;

(四)竞争人员应当端正态度、正确对待,不得有弄虚作假、搞拉票等违纪行为。

对竞争上岗中的违纪行为,将视情节轻重予以组织或者纪律处分,并酌情确定本次竞争上岗的结果是否有效。


篇二:事业单位竞聘上岗实施方案

根据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东营市事业单位岗位竞聘上岗指导意见的通知》(东人社发〔20XX〕5号)和省、市岗位设置管理的有关文件规定,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制定如下办法:

一、指导思想

按照事业单位社会职能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发展的要求,建立与完善以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为主、符合事业单位特点、适应不同类型人才成长规律的人事管理制度,实现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的转变,形成人员能进能出,职务能上能下,优秀人才能脱颖而出的用人机制。

二、聘用原则

(一)按岗聘用、总量控制的原则。以事业单位岗位设置为基础,按照核准的岗位设置数量、类别、等级总量控制。

(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聘用的原则。

(三)先入轨、后规范的原则。实现事业单位岗位的全面聘用,专业技术岗位暂按各层级的最低等级聘用。

(四)以人为本、积极稳妥的原则。事业单位要以人为本,深入细致地做好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积极推进岗位聘用工作,确保好事办好。

三、聘用范围和条件

(一)聘用范围

1、纳入岗位设置管理范围的事业单位。

2、事业单位有下列情况的,应根据本单位实际,实行竞聘上岗:

(1)事业单位推行岗位设置管理后首次聘任的 ;

(2)工作人员调出或退休等自然减员出现岗位空缺的;

(3)聘任期满,需要重新确定拟聘人员的;

(4)根据干部管理工作需要,定期进行轮岗交流的;

(5)经批准调整了岗位设置方案的;

(6)其他需要竞聘上岗的。

3、事业单位以下几类岗位可暂不列入竞聘上岗的范围:

(1)涉及党和国家机密的岗位;

(2)因岗位任职条件特殊不宜公开竞争的岗位;

(3)其他任免机关认定不宜进行公开竞争的岗位。

4、在党纪、政纪处分期内或正在接受立案审查或停职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暂不参加竞聘上岗。

(二)聘用基本条件

1、事业单位岗位聘任基本条件:

(1)岗位设置方案已按干部管理权限经党委组织部门或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核准;

(2)事业单位人员的岗位明确;

(3)制定科学的岗位竞聘实施方案。

2、事业单位岗位基本任职条件

(1)事业单位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的基本条件,主要根据岗位的职责任务和任职条件确定。三类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是:

①遵守宪法和法律;

②具有良好的品行;

③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或技能条件;

④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2)专业技术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按照现行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有关规定执行。其中高、中、初各级内部不同等级岗位的条件,由单位主管部门和事业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和本行业、本单位岗位需要、职责任务和专业技术水平要求等因素综合确定。实行职业资格准入控制的专业技术岗位,还应包括准入控制的要求。

四、竞聘程序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竞聘上岗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1、成立聘用小组。聘用小组成员由单位主要(或分管)领导、人事(政工)负责人及相关部门人员等5至7人组成,研究制定本单位的竞聘上岗实施方案,组织实施本单位的竞聘上岗工作。

2、研究确定竞聘方式。根据单位集体领导研究意见,经全体职工共同确定竞聘方式。

3、制定竞聘上岗实施方案。实施方案经主管部门审核,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批。

4、公布竞聘岗位。岗位名称、任职条件、聘期和工资待遇等事项。

5、个人报名。

6、资格审查。对报名人员进行任职资格审查,对符合岗位任职条件的竞聘人员进行公示。

7、组织竞聘。采取答辩、测试或考核等方式进行竞争。

8、确定拟聘人员。根据竞聘成绩、推荐意见等,研究确定岗位拟聘人员。

9、公示拟聘人员,公示期一般不少于5天。

10、审核认定。公示期满无异议,将岗位拟聘结果经单位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认定。管理岗位拟聘结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审核备案。


篇三:事业单位竞聘上岗实施方案

为深化我县教育系统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健全我县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制度,实现我县教育系统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根据重庆市人事局《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渝人发〔20XX〕2号)、《关于印发重庆市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中、幼儿园岗位设置管理指导意见的通知》(渝人发〔20XX〕41号)、《关于印发重庆市义务教育学校岗位设置指导意见的通知》(渝人发〔20XX〕42号)、《关于印发重庆市科学研究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指导意见的通知》(渝人发〔20XX〕33号)、《关于印发重庆市机关直属服务性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指导意见的通知》(渝人发〔20XX〕34号)、《关于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工作若干问题的处理意见(一)》(渝人发(20XX)68号)和《关于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工作若干问题的处理意见(二)》(渝人发(20XX)106号)以及忠县人事局《关于转发〈重庆市人事局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竞聘上岗暂行规定〉的通知》(忠人事发〔20XX〕85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本县教育系统实际,特制定忠县教育系统事业单位竞聘上岗实施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国家人事部和我市关于实施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的文件精神为依据,按照科学合理、精简效能的原则,坚持将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结合起来,与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结合起来,与促进事业单位用人机制转换结合起来,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健全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制度。

二、工作目标

通过实行岗位总量控制、结构比例控制和最高等级控制,组织引导事业单位按岗聘用、以岗定薪、合同管理,实现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的转变,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推进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顺利实施,充分调动事业单位各类人员的积极性、创造性,增强事业单位生机与活力,逐步建立具有事业单位特点的人事管理制度,推动我县教育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三、组织领导

组 长:赵洪生

副组长:梁文政

成 员:张明喜 易坤权 陶卫东 李发明 曾庆安

下设办公室,梁文政兼任办公室主任,陈元柳任办公室副主任,李林峡、赵 明、黄德林、杨文豪、鞠小兰、秦华平、邓 华、陈世奎、伯海红、陈国英为成员。

四、竞聘岗位概况

我委所属事业单位109个,机构编制总数7541个,其中管理岗位共设置70个,专业技术岗位共设置7147个,工勤技能岗位共设置324个。

五、竞聘原则

岗位设置竞聘上岗工作应在批准的岗位职数内进行。坚持按需设岗、以岗择人、按岗聘任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注重实效、群众公认的原则;坚持公开竞争、择优聘任的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六、岗位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性;

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技能和资格条件;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上年年度考核结果必须为称职及以上。

6、在党纪、政纪处分期内或正在接受立案审查或停职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暂不参加竞聘上岗。

七、竞聘对象

忠县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的管理人员、工勤技能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经主管部门同意的上挂、支教、借调人员和离职学习人员均属在编在岗人员)

八、竞聘上岗的几种情况

1、竞聘上岗前,将原来已聘相应层级的人员对号入座,如果原来同一层级已聘人数少于设置的岗位数,首先在已聘人员中竞聘同一层级的不同等级,然后在获得同一层级任职资格而未聘任的人员中竞聘所剩空岗;如果原来同一层级已聘人数多余设置的岗位数,则先在同一层级已聘人员中竞聘同一层级的不同等级,然后将未竞聘上的已聘人员保留原聘任等级,在备注栏内注明过渡。

2、如果有岗位而同一层级没有已聘人员,则在现有取得相应资格的人员中开展竞聘上岗。

3、如果同一层级没有岗位但原来有已聘人员,则将已聘人员放在原来已聘岗位上,在备注栏内注明过渡。

九、管理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

1、七级职员岗位,须在八级职员岗位上工作满三年;

2、八级职员岗位,须在九级职员岗位上工作满三年。

3、单位没有设置管理岗位或管理岗位设置数少于现有实际享受同级工资的人数时,竞聘上岗后余下的管理人员保留现在聘任岗位,在名册备注栏内注明过渡。

十、工勤技能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

1、二级工勤技能岗位,须在本工种下一级岗位工作满五年,并通过技师技术等级考评。

2、三级、四级工勤技能岗位,须在本工种下设一级岗位工作满五年,并分别通过高级工、中级工技术等级考核。

3、五级工勤技能岗位,须学徒期、熟练期满,且通过初级工技术等级考核。

4、普通工岗位,须学徒期、熟练期满。

5、单位没有设置工勤技能岗位或工勤技能岗位设置数少于现有实际享受同级工资的人数时,竞聘上岗后余下的工勤人员保留现在聘任岗位,在名册备注栏内注明过渡。

十一、竞聘程序

1、成立竞聘上岗工作考评小组

学校成立由党、政、工、团(少)负责人和教师代表等组成的竞聘上岗工作考评小组,校长任组长。竞聘上岗工作考评小组中,教师代表不少于三分之一,由教职工大会民主选举产生。竞聘上岗工作考评小组成员名单报县教委备案。竞聘上岗工作考评小组成员每届任期为三年。三年任期内,个别不称职人员可经教代会通过后变更。竞聘上岗工作考评小组负责有关政策宣传和稳定工作,负责审定量化细则和参与竞聘上岗人员的考评工作,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逐项核实得分、审核竞聘结果等。

2、公开竞聘上岗有关情况

各校应召开教职工大会公布岗位职数、聘任条件和考评办法,并将逐项得分及竞聘结果在校园内醒目位置予以公示。

3、制定量化细则

各事业单位必须以此方案为依据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具体的量化细则,经全体职工反复酝酿讨论通过后上报教委备案并实施。细则一经制定,要坚持至少三年的连续性。某些条款确需修改,必须通过教职工大会讨论通过后才能有效。

4、申报审查

符合条件人员向学校竞聘上岗工作考评小组书面申报,考评小组对申报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5、述职评议

经审查合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在教职工大会上述职,由全校教职工对申报人员的思想工作表现进行量化评价。

6、综合考核

申报人员向竞聘上岗工作考评小组提供考评所需的有关佐证材料,原则上要提供原件。考评小组对申报人员按条件进行量化评分,择优选出聘任对象。

7、公示结果

学校将量化评分表和竞聘结果在学校醒目处公示5个工作日。

8、上报材料

公示结果无异议后,学校将竞聘结果和聘任材料完备手续后上报。

十二、考评办法(管理人员和工勤人员可以参考此办法)

考评实行量化打分,分思想工作表现、教龄、学历、奖励、考核结论、责任轻重、工作环境、论文奖、讲(说)课比赛(含观摩示范课、业务讲座)、指导奖、管理奖、出勤、工作量、教育教学业绩、聘(评)时间、加分等十六项,各项得分之和为申报人员量化得分,同一层级得分高者优先聘任同一层级的最高等级。

1、思想工作表现

由学校全体教职工根据申报人员平时的思想工作表现和述职情况,对申报人给予1520分的量化评价,分值为整数或一位小数。低于15分或高于20分者,作弃权处理,以实际有效打分的平均分作为申报人的该项得分。学校对申报人的思想工作表现量化评分时,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教职工参与。经主管部门研究同意的上挂人员、支教人员、借调人员先由用人单位对其进行思想工作表现量化评价,再上报主管部门核实并通知原单位。经主管部门研究同意的离职学习人员参加本单位的量化评价,其分值不得少于同一层级竞聘人员的平均数。

2、教龄

参加工作以来,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一年计0.5分。离职进修学习期间或长期病事假(癌症患者除外)以及长期在本单位没有具体工作岗位的(经主管部门同意的上挂、支教、借调人员除外),不计教龄分。

3、学历

以国家教育部或有关行政部门认可的院校颁发的毕业证书为准,专业合格证书不作学历看待。

研究生5分、本科4分、专科3分、中专2分、高中1分、初中及以下0.5分。

4、奖励

任现职务以来,受到各级党委、政府、教育主管部门等表彰奖励者只计最高一次,不重复记分。

优秀称号:国家级5分,省(市)级4分,县级3分;

先进称号:国家级4分,省(市)级3分、县级2分;主管部门1分、乡(镇)及校级0.5分。

受到各级党委、政府表彰或授予的其他称号可按先进称号相应级别记分。

5、考核结论

近三年内,年度考核结论为优秀者每年计0.5分。

6、责任轻重

(1)现担任单位实职领导或有关部门行文明确职级待遇的专业技术人员,履行了相应职责,工作有成效者,校级3分,中层2.5分。

(2)现为班主任1.5分。

(3)现为年级组长、教研组长、村小负责人并履行相应职责、工作有成效者计1分。

以上几项不重复计分。

7、工作环境(只限现有村小的学校)

村小任教每年计0.25分,连续在村小任教且聘任时仍在村小任教的另计1分。

8、论文奖

任现职以来在各级正式刊物上发表或交流与申报专业技术职务岗位密切相关的论文或获得各级教育学会、教研部门论文等级奖的,取最高一次计分。与申报专业技术职务岗位无关的论文、作品不计分。

国家级3分、市级2分、县级1分、校级0.5分。

9、讲(说)课比赛

任现职以来近五年内计最高一次。

讲(说)课比赛

国家:一等5分、二等4.5分、三等4分;

市级:一等4分、二等3.5分、三等3分;

县级:一等3分、二等2.5分、三等2分;

校级:一等1.5分、二等1分、三等0.5分.

10、指导奖

任现职以来,由教育主管部门、教研部门或业务部门经教育行政部门行文批准举办的科技学科知识竞赛、体育、艺术竞赛等获奖学生的指导教师按以下标准计分。(计最高一次)

国家一、二等奖3分,国家三等、市级一、二等奖2分,市三等、县一、二等奖1.5分,县三等、校级一等1分,校级二、三等0.5分。

11、管理奖

任现职以来,学校实职领导分管工作获上级个人奖励:国家级4分、市级3分、县级2分。(计最高一次)

12、出勤

近三年,出满勤者计10分,病假一天扣0.1分,事假一天扣0.2分,迟到或早退一次扣0.05分。近三年内,有旷课行为者不得聘任。经主管部门研究同意的上挂、支教、借调人员在上挂、支教或借调期间由用人单位对其进行出勤考核,再上报主管部门核实并通知原单位。

13、工作量

近三年按学期计算,六学期各分项之和除以6的结果数为各分项得分,各分项得分之和为总的工作量计分。

(1)周课时在20节及以上者计5分,1519节计4分,1014节计3分,49节计2分,4节以下计1分。

(2)所任班学生人数50名及以上每期计3分,4049名计2.5分,3039名计2分,30名以下计1.5分。

(3)担任几个班课程的老师,其班额学生数按所教班额平均人数计分。

(4)各单位经主管部门明确职级的行政人员和从事教育教学服务工作的非教学人员以及经主管部门同意的离职学习人员其工作量由各单位根据实际确定,但不能低于一线教学人员的平均工作量。

(5)经主管部门研究同意的上挂人员上挂期工作量应与本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的最高工作量相同。

(6)经主管部门研究同意的支教或借调人员在支教期或借调期的工作量由用人单位提供并上报主管部门,主管部门经核实后通知原单位。

14、教育教学业绩

考核近三年的教学成绩。每期每人基本分为60分,上升一个名次加0.5分,下降一个名次减0.5分,保留第一的加0.5分,保留倒数第一的减0.5分,六个学期分值之和除以6作为该项实得分。非统考学科的专业技术人员得分为参加竞聘同一层级的统考学科人员的平均分。

经主管部门研究同意的上挂、支教或借调人员在上挂期、支教期或借调期先由用人单位对其进行业绩考评,再上报主管部门核实并通知原单位。各单位经主管部门明确职级的行政人员和从事教育教学服务工作的非教学人员其工作量由各单位根据实际确定,但不能低于一线教学人员的平均工作量。

15、聘(评)时间

聘任(取得资格)一年加0.25分。转聘(评)前后同一层级可以连续计算。

16、加分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以加分(只计一次,不重复计分)

(1)任现职来经教育主管部门批准立项的教改实验项目,并获得教改实验项目奖的主研人员,国家级3分、市级2分、县级1分。

(2)市、县级骨干教师分别计2分、1分。

(3)聘任当年在县、校内有组织有目地开展各类大型活动的主要承担者,分别计2分、1分,只计一次。

十三、优先聘任条件(优先聘任同一层级中最高等级)

1、对男满58周岁、女满53周岁;在村小连续工作20年及以上,现仍在村小任教;教学业绩在所任教年级中等及以上位次的专业技术人员。(三个条件必须同时具备)

2、获县十佳师德标兵、县十佳班主任、市优秀教师(教育工作者)、劳模及以上称号者优先聘任。

十四、工作要求

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竞聘上岗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各单位要严格政策,严肃纪律,不违规突破岗位数额,不突击聘任职务。要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承认现状,平稳过渡,积极稳妥推进本单位竞聘上岗工作。

(一)认识到位、抓紧实施。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竞聘上岗工作是国家的统一部署,各单位要加强领导,统筹规划,组织精兵强将,集中精力做好实施工作。

(二)加强宣传、确保稳定。各单位一定要加强宣传引导,认真听取群众和专家的意见建议,做好单位工作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确保干部职工队伍和社会的稳定。

(三)政策公开、工作透明。各单位要增强工作的透明度,做到政策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保证单位教职员工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

(四)稳慎实施、平稳过渡。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竞聘上岗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到全县教育系统109个单位干部职工的切身利益,实施过程中要分步推进,先易后难,及时发现和处理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情况,平稳完成岗位设置工作。

(五)强化责任、严肃纪律。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岗位设置竞聘上岗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必须切实履行职责,不得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


篇四:事业单位竞聘上岗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引入竞争激励机制,建立健全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制度,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筑党发〔20XX〕21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市编办《关于印发〈贵阳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筑人通[20XX])18号精神,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进一步提高事业单位人员队伍的整体素质,实现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确保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顺利实施。

二、竞聘上岗原则

1、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

2、德才兼备、注重实绩的原则;

3、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实施竞聘上岗的岗位范围和条件

(一)范围:

1、局属各事业单位出缺的九级职员(科员)及其以下管理岗位;

2、局属各事业单位聘用期已满或出现空缺、新设的十级(中级)及其以上专业技术岗位;

3、局属各事业单位中层正副职岗位(因市房改办中层干部为科级职务,不列为此次竞聘上岗范围)。

(二)基本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具有竞聘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以及履行竞聘岗位职责的专业知识及工作能力;

4、身体健康,能在所竞聘岗位上坚持正常工作;

5、竞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基本任职条件

1、九级职员(科员)及其以下管理岗位一般应具有中专以上文化程度,

2、专业技术岗位的七、十级等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按我省现行的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有关规定执行。各级专业技术岗位任职条件,按照省人事厅制定的专业技术等级岗位基本任职条件指导意见执行。局属各事业单位可结合本单位的具体情况,根据不同等级岗位的职责任务、专业技术水平要求等因素制定具体办法。

3、局属事业单位中层正副职岗位任职条件: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社会主义;具备大学专科及其以上文化程度。

(四)下列人员不能参加竞聘上岗:

1、正在被司法机关立案侦察、纪检监察部门立案审查的;

2、党纪处分所规定的限制提任期未满的;

3、受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三、组织领导与监督

市人事局是全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竞聘上岗的综合管理部门,负责事业单位竞聘上岗工作的指导、检查和监督。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是本系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竞聘上岗的责任部门,负责下属事业单位竞聘上岗方案的审核把关。局属各事业单位单位应成立竞聘上岗考评工作领导小组,人员组成及职责如下:

竞聘上岗考评工作领导小组由事业单位党政领导、纪律检查部门和工会、职工代表组成,人数一般为5人或7人,领导小组负责集体研究提名推荐聘用人员,领导小组成员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

四、程序及时间安排

事业单位竞聘上岗的基本程序包括:制定《竞聘上岗工作方案》,学习动员,公布岗位及竞聘条件,个人申报,资格审查,考试考核,群众测评,成绩公布,组织决定,公示,签订聘任合同,兑现工资。

(一)准备阶段:9月14日9月25日

1、9月14日-17日成立事业单位竞聘上岗考评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本单位《竞聘上岗工作方案》;

2、方案经职工大会通过,于9月18日前送局人事处审核,报市人事局批准后,再组织实施。

3、9月23-25日召开本单位职工大会,公布竞聘岗位、岗位职责、任职条件、岗位待遇以及竞聘上岗的程序、办法、日期等事项。

(二)实施阶段:9月26日10月31日

1、9月26日符合竞聘上岗条件的人员申报应聘岗位;

2、9月27日竞聘上岗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竞聘人选。

3、9月28日,公示资格审查结果;

4、10月9日-10月14日对资格审查合格者进行考试;

(1)方式:考试分笔试和面试。考试内容主要是履行竞聘岗位职责所必备的基本知识和能力。其中,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面试分为A、B两类,其中A类为专业技术职务竞聘上岗面试,B类为事业单位中层干部竞聘上岗面试。既要竞聘十级(中级)及其以上专业技术的人员又要参加竞聘单位中层正副职位的,则需参加A、B两类面试。竞聘九级职员(科员)及其以下管理岗位的,只参加笔试,笔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

(2)考试结束后,在本单位公布考试成绩。面试考官由5人或7人组成,其中主考官由单位主要领导担任。面试考官的确定要严格执行有关回避制度。

(3)面试计分方法:面试按百分制计算,面试时间为15分,每名考生的面试得分按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然后将分数相加后除以考官人数(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3位 四舍五入)。

5、10月16日组织民主测评,参加测评的人数不得少于本单位或应参加测评总人数的80%,同等条件下民主测评得票数多者优先聘用;

6、10月19-21日领导小组根据竞聘人员考试成绩以及民主测评结果,确定拟聘岗位的考察对象。通过考察,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作出书面评价,提名推荐人选;

7、10月22日-23日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聘用人员;

8、10月23日-29日公示竞聘结果;

9、10月30日-31日签订岗位聘用合同,并送人事部门进行鉴证。

(三)总结阶段:11月2日-11月16日

1、11月2日4日,报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工作总结;

2、11月5日16日,由市人事局和局人事处,对事业单位完成岗位设置、岗位聘用、签订聘用合同的情况进行检查验收,验收合格后兑现工资。

五、聘任和待遇

1、竞聘上岗的岗位实行聘任制,聘任期限一般为5年。

2、竞聘上岗的人员,按照新任职务享受相应的待遇。实行按岗定酬,岗变薪变。

3、 单位对竞聘上岗的专业技术人员的履职情况定期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及时记入考核档案,作为专业技术人员职务升降、续聘和解聘的重要依据。考核不合格的,根据不同情况,予以解聘、低聘或调整工作。被低聘或调整工作的人员按照新聘任的职务享受相应的工资待遇。

4、 有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竞聘上岗落聘后,可以参加低一级专业技术职务竞聘,可以以原专业技术职称(资格)参加有关技术、学术活动。

5、对实施竞聘上岗后未能继续担任原职务的人员,应视情况另行安排适当工作。对因竞聘上岗而产生的内部待岗人员,应积极提供上岗机会,妥善安置。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精心组织

局属各事业单位领导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工作的重要意义,把实施竞聘工作摆在重要议事日程,班子成员要认真领会精神,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加强对本单位推行竞聘上岗的领导工作。

(二)严格政策、严肃纪律

开展竞聘上岗工作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的条件标准和程序进行。事业单位干部职工要自觉遵守人事工作纪律, 如有违反规定、徇私舞弊、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取消应聘人员的资格,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考官、命题组的人员以及其他工作人员要严格做好相关试题的保密工作,防止试题内容外泄,如有违反规定者,将严肃查处。

(三)扎实工作,切实处理好改革、发展与稳定的关系。

实行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工作涉及单位干部职工的切身利益和单位自身的稳定与发展,各事业单位一定要高度重视,在引导职工支持并积极参与岗位设置工作的同时,要保证单位工作正常运转,符合报名条件的同志要积极参加竞聘上岗,在搞好竞聘上岗的同时认真做好各项工作,处理好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关系,确保各项工作目标全面完成。


篇五:事业单位竞聘上岗实施方案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精神和新都区委、区政府《关于事业单位人事改革的实施意见》(新都委发[20XX]14号)文件要求。经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在我局事业单位实行人员竞聘上岗,其实施方案如下:

一、事业单位人员竞聘上岗的指导思想

事业单位实行人员竞聘上岗,以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德才兼备,注重实绩和公开、公正、公平、择优的原则,激励事业职工爱岗敬业,尽职尽责,勇于开拓,努力建设一支精干高效、勤政廉洁的高素质事业职工队伍,以适应国家改革开放和社会发展的需要。

二、事业单位人员竞聘上岗的领导机构

成立新都区民政局事业单位人员竞聘上岗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胡宗倏同志担任,副局长许正松、冯龙秀、纪检组长代先菊任副组长,李乔甫、陈德忠、张万奎、宁瑶为成员。

三、事业单位人员竞聘的范围

在区民政局及下属事业单位工作的事业人员,均可报名参加军干所、社区服务中心、殡管所、救助站等四个事业单位的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工人岗位的竞聘。

四、事业单位人员竞聘上岗的基本条件

根据《新都区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实施细则》的规定。竞聘人员应具有以下条件:

1、能自觉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身体健康,热爱本职工作,努力钻研业务。

3、竞聘管理人员应具有一定管理能力,能够胜任所任岗位职务,竞聘专业技术岗位和工人岗位应具有与该岗位相适应资格及履行本岗位职责的能力,应聘技术工种岗位的工人,须获得技术岗位等级证书。

五、事业单位人员竞聘上岗的方法和程序

1、岗位和职数

根据区编办的有关要求,经局党组研究决定,这次事业单位公开竞争的岗位和职数设置分别为:军干所职数7人,其中专业技术岗位5人,管理和工人岗位分别为1人;救助站职数6人,其中专业技术岗位4人,管理和工人岗位分别为1人;殡管所职数10人,其中专业技术岗位8人,管理和工人岗位分别为1人;社区服务中心职数13人,其中专业技术岗位11人,管理和工人岗位分别为1人。

2、程序和办法

(1)公布岗位和职数

召开事业单位职工大会,公布竞聘岗位、职数、任职条件及竞聘上岗的程序、办法等事项。

(2)公开报名

参加竞聘事业人员可采取个人自荐,群众推荐,组织推荐等方式报名。填写自荐表,原则上每人限报12个岗位,报名地点设在局办公室。

(3)组织考察

局竞聘领导小组按照竞聘上岗的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资格审查合格者,进行考试或考核,考试或考核的主要内容是履行竞聘岗位职责所必备的基本知识和能力。针对个人的报名情况,结合部门的工作需要和人员编制配备名额,确定其所聘用的岗位。

(4)公布聘用

根据竞聘资格审查、考试或考核结果,局竞聘领导小组决定并公布聘用人选,同时签定聘用合用。

(5)本实施方案未尽事宜由新都区民政局事业单位竞聘上岗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卫生系统公开竞聘上岗工作实施方案


卫生系统公开竞聘上岗工作实施方案为深化事业单位内部改革,强化竞争机制和激励机制,努力建设高素质的卫生干部队伍。在卫生系统内部建立一个充满生机与活力的用人机制。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卫生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指导意见》和县委十一届三次会议精神,结合卫生工作实际,局党委研究决定对局直单位领导班子行政副职岗位实行公开竞聘上岗。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和原则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十六届四中全会的要求,认真贯彻执行干部队伍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原则,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的渠道,改善干部队伍结构,提高干部队伍素质,为全面完成卫生改革发展任务提供有力的组织保证。在公开竞聘上岗工作中必须坚持党管干部,科学设岗,按岗聘任,事职相符,人事相宜;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双向选择,注重政绩,优化组合的原则二、竞聘岗位:(共16个)1、县人民医院副院长3人。2、县中医院副院长3人。3、疾病控制中心副职职数6人。其中,疾病控制中心业务副主任3人,卫生监督所副所长1人,地方病防治所业务副所长1人,结核病防治所业务副所长1人。4、妇幼保健站副站长2人。5、卫校副校长2人。凡今后局直单位班子副职岗位出现空缺或设置新的领导岗位,原则上要实行竞聘上岗。随着改革的深入,逐步扩大到全员竞聘上岗。三、聘任基本条件1、热爱卫生事业,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卫生方针政策,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和事业心、责任感。乐于吃苦,甘于奉献,勤于工作,有较显著的工作业绩。近三年年度考核均在称职以上,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2、具有一定的领导、组织、协调能力和实际工作经验,能结合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坚持原则,顾全大局,作风正派,善于团结同志。3、自觉接受党和群众的批评监督,秉公办事,廉洁自律。4、具有竞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管理知识、政策理论水平和专业业务能力,具备一定的文字和口头表达能力。5、身体健康。6、新参加副职领导岗位竞聘的人员,要具有大专学历,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四、聘用范围1、各单位所有在职职工符合应聘条件者,均可申请竞聘本单位行政副职岗位。2、原在职的领导干部,男满55周岁、女满50周岁主动提出申请不参与竞聘的,保留原待遇到正式退休为止。
五、竞聘程序1、确定方案。根据行政副职领导岗位的现状和本方案要求,由局领导小组提出竞聘上岗的工作细则。内容包括组织领导、竞聘职位、竞聘范围、任职条件、方法步骤等。由卫生局统一组织实施。2、公布岗位,宣传动员。在聘用范围内公布竞聘岗位、岗位职责和任期目标、应聘条件。并学习有关文件,动员具备条件的职工踊跃参加竞聘。3、个人报名,填写申报表。每人只能报一个职位,并填写是否服从组织安排。4、资格审查。按照竞聘上岗的条件,由局领导小组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后予以公布。在报名过程中,允许报名人员查询各职位报名情况,并允许根据情况改报其他职位。5、民主测评。由本单位全体职工或职工代表对申报本部门领导职位的人员进行民主测评并量化计分,测评结果通知本人。参加民主测评的人数必须达到应参加人数的80%以上。依据总分高低,按照一定比例择优确定考察对象并公布名单。考察对象首先在全体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会上对自身基本情况、任职优势和今后的工作设想进行演讲。测评和演讲工作在局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进行,成立由局领导、本单位领导、专家、职工代表组成的评审委员会。为了确保竞争上岗工作的公开、透明,全局职工都可以到演讲现场旁听,由评审委员会对演讲答辩进行打分。6、组织考察。根据民主测评、本人演讲的结果,按考核对象人数多于拟任职人数的原则,择优确定考核对象,由局党委组织人员统一进行考核。7、筛选确定。根据考核结果,局党委集体讨论提出拟聘对象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8、聘任备案。竞聘上岗人员,由卫生局长颁发聘任证书,签订岗位任期目标责任书。9、、对于积极参与改革,主动申报职位竞聘,经过考核程序表现优秀但因职位少原因而未被聘任者,根据工作需要,由本单位安排适当工作岗位。10、单位副职领导竞聘工作结束后,各单位制定中层干部竞聘上岗工作方案,方案报局党委审核批准后,由各单位自行组织实施。六、聘期、解聘和调整1、竞聘上岗人员实行任期制,任期一般为3年。新提拔的副职领导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为一年。聘期内享受有关待遇,聘期满后,经考核称职可续聘。2、受聘的副职领导干部要由局党委对其任期内的工作情况进行定期考核,如工作需要或明显不适应工作岗位需调整的,应按上述程序进行公开竞聘。七、时间安排2005年1月10日-2月末。八、组织领导推行事业单位副职领导职位竞聘上岗,是干部制度改革、加强卫生干部队伍建设的一项重大举措。为加强对这项工作的领导,决定成卫生系统公开竞聘上岗工作实施方案

卫生系统公开竞聘上岗工作实施方案立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成员:***/***/***九、有关要求1、要提高认识,积极参与。公开竞聘副职领导干部是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一项重要措施,也是贯彻《党政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实际步骤,各单位要认真做好宣传发动,鼓励、支持符合条件的同志积极参与。2、要严肃纪律,加强监督。严禁借公开竞聘工作之机搞小圈子或进行拉票,坚决防止和纠正各种与《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不相一致的行为,对违反组织人事纪律、搞不正之风的,要严肃查处。卫生系统公开竞聘上岗工作实施方案

卫生院院长竞聘上岗实施方案


卫生院院长竞聘上岗实施方案


根据《自治县卫生局关于印发〈自治县医疗卫生单位负责人竞聘上岗工作方案〉的通知》(双卫发〔〕20号)精神,为顺利开展好镇卫生院院长竞聘上岗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引入竞争激励机制,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营造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选人环境,形成以德选人、以能聘岗、以勤补拙、以绩评优、择优聘用、能上能下的干部聘用机制,选就一支奋发有为,干事创业的干部队伍,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和充满生机与活力的运行机制。
二、基本原则
(一)党管干部原则;
(二)德才兼备,任人唯贤原则;
(三)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原则;
(四)公开、公正、择优原则;
(五)依法办事原则。
三、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竞聘上岗工作的领导,县卫生局专门成立镇卫生院院长竞聘上岗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竞聘上岗工作的组织领导。成员如下:
组长:彭映春(县卫生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包金伟(县卫生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方林忠(县卫生局副局长)
成员:杨国明(县卫生局办公室主任)
俸志刚(县卫生局医政股股长)
李国燕(县卫生局疾基妇股股长)
张昌华(县卫生局卫生监督所所长)
李芬(县卫生局合管中心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包金伟兼任,人员由杨国明、俸志刚、李国燕组成。
四、竞聘上岗的范围和职位
(一)参加竞聘上岗的人员范围:本县卫生系统内在职在岗符合竞聘上岗条件和资格的人员。借用到县外及县内卫生系统以外的人员不能参加竞聘上岗。
(二)竞聘职位:镇卫生院院长。
五、竞聘上岗的条件和资格
(一)竞聘上岗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坚定的政治立场和政治方向。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水平,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 )要思想,能用辩证唯物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
2、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政治责任感。对事业负责、对工作负责、对群众负责,忠于党和人民,爱岗敬业。
3、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思想品质。勇于奉献、艰苦朴素、清正廉洁、勤政为民、密切联系群众;顾全大局、作风正派、公道正直、善于团结广大群众,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的批评与监督。
4、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业务能力和管理水平。有较为丰富的专业知识和工作实践经验,有胜任组织管理工作的能力和文化水平。
(二)竞聘上岗人员应具备的资格
1、在近三年年度履职考核中,被评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2、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取得执业医师资格。现任院长、副院长职务的可放宽到助理医师资格。
3、具有五年以上工龄,年龄在45周岁以下(少数民族、妇女、非党可适当放宽),在编在职在岗人员。
4、要求医师以上职称。
5、具备竞聘职位规定的其他条件资格。
六、竞聘上岗的程序和方法步骤
(一)制定实施方案(4月5日前)。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
组长:包金伟
成员:杨国明、俸志刚、李国燕。
负责制定包括竞聘职位、资格条件、竞聘范围、程序方法和各阶段完成时限要求等内容的实施方案。
(二)宣传动员(4月15日前)
1、开好一个宣传动员会:由各医疗卫生单位院长负责,召集院内全体干部职工开好一个竞争上岗宣传动员大会,宣读(双卫发〔〕20号)文件,积极动员院内职工参与镇卫生院院长竞聘上岗活动。
2、发布信息公告:由县卫生局办公室何真权负责,将竞聘职位、条件资格、程序方法等相关事宜在自治县公众信息网(www.shuangjiang.gov.cn/)公告。做好竞争上岗的后续宣传报道工作。
(三)报名工作(4月20日前)
组长:包金伟
成员:俸志刚、李国燕、宋云江。
负责接待由各医疗卫生单位民主推荐、组织推荐或个人报名工作。
(四)资格审查(4月22日前)
组长:包金伟
成员:俸志刚、李国燕、杨国明。
负责对报名的参聘者进行资格审查,由领导小组全体成员集体通过后方能确定为参聘人选。
(五)组织竞聘(4月27日前)
1、竞聘时间:另行通知。
2、竞聘地点:镇卫生院。
3、会场布置:由镇卫生院负责,在监督组和领导小组的监督和指导下进行布置。镇卫生院会议室为演讲答

卫生院院长竞聘上岗实施方案第2页

辩室,室内设演讲台、评委席、计分席、监督席和观众席,选相对分开的行政办公室2间分别为候考室和休息室,有专人守护。
4、人员安排:
监督席:县人大、政协、纪委监察、组织和人事局共5人。
评委席:在评委库中抽取5人,县卫生局指定2人。
计分席:现场指定4人。
观众席:领导小组成员及医疗卫生单位人员就座。
5、竞聘程序。监督员、评委库成员、工作人员及应聘者必须于上午7:30准时到达会场。工作人员清点人数并对应聘者进行身份验证。清点无误后,在会议室集中开会。会议内容如下:
(1)抽签确定评委:监督组在评委库中抽取人,县卫生局在局机关人员中指定2人共7人组成评委,现场确定一名评委为组长,主持评委评分工作。
()确定计时员、计分员、报分记录员:监督组在本院职工中临时指定计时员1名、报分记录员1名、计分员2名。
()确定竞聘顺序:监督组负责,由竞聘者现场抽签确定。
()监督组、评委、计分报分组依次对号入座。竞聘之前,考官、工作人员、监督员关闭通讯工具,统一交给监督员保管,待竞聘结束后返还。
(5)工作人员向大会宣读评分标准和纪律要求。宣读完毕,由引导员将应聘者带领到候考室休息。
(6)演讲和答辩:竞聘开始,由引导员将第一位竞聘者带领到会场,并将打印好的演讲材料分发评委各成员。评委组长宣布开始,竞聘者开始演讲,评委对其进行评分。演讲评分完毕,竞聘者向监督组抽取3个答辩题目或者由监督组抽取3个题目为答辩题。交与评委,由评委进行提问,同时进行评分。
(7)退场:答辩结束,评委示意退场,由引导者将竞聘者带领到休息室休息。
(8)评分:评委根据评分标准对竞聘者竞聘演讲和答辩情况进行评分。
(9)计分。收取评分表由计分员对7位评委评出的分数进行计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将其余5位评委的评分相加取平均分,得出竞聘者的最后得分(小数点后面保留两位数字)。
(10)公布成绩:第二位竞聘者答辩结束,由报分员将前一位成绩向大会公布。引导者将第一位竞聘者带领到会场听取成绩。听取成绩结束,再由引导者将二位竞聘者同时带领到休息室休息。其余依此类推。
(六)组织考察(4月30日前)。由领导小组按照(双卫发〔〕20号)文件精神对前2名进行考察。
(七)聘用公示(月7日前)。通过组织考察,确定拟聘用人选进行为期7—10天的公示。
(八)决定聘用(5月10日前)。公示期间,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公示期满,办理聘用手续。
七、任职与任期
(一)任职实行聘任制。任职人员应签订聘任合同,合同签订按《临沧市事业单位聘用制暂行办法》规定办理。
(二)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进行考核评议测评,如考核不合格,解除聘用合同。
(三)实行任期制,任期为3年,试用期计算在任期内,任期满后重新进行竞聘上岗。
(四)县卫生局将进一步建立健全和完善竞争医疗卫生单位负责人任期目标责任制,加强任期管理和考核,并认真应用好考核结果。
八、竞争上岗纪律要求
(一)严肃干部人事纪律,坚决防止和纠正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严禁各种非法组织活动,对违反纪律规定的,按照有关法律和规定严肃处理。
(二)高度重视镇卫生院院长竞聘上岗工作,充分依靠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竞聘上岗工作的各个环节必须置于干部群众的监督之下,提高竞聘上岗工作的透明度,落实干部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和监督权。

竞聘上岗方案


竞聘上岗方案(一)

为深化我县教育系统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健全我县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制度,实现我县教育系统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根据重庆市人事局《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渝人发〔20XX〕2号)、《关于印发重庆市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中、幼儿园岗位设置管理指导意见的通知》(渝人发〔20XX〕41号)、《关于印发重庆市义务教育学校岗位设置指导意见的通知》(渝人发〔20XX〕42号)、《关于印发重庆市科学研究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指导意见的通知》(渝人发〔20XX〕33号)、《关于印发重庆市机关直属服务性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指导意见的通知》(渝人发〔20XX〕34号)、《关于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工作若干问题的处理意见(一)》(渝人发(20XX)68号)和《关于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工作若干问题的处理意见(二)》(渝人发(20XX)106号)以及忠县人事局《关于转发〈重庆市人事局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竞聘上岗暂行规定〉的通知》(忠人事发〔20XX〕85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本县教育系统实际,特制定忠县教育系统事业单位竞聘上岗实施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国家人事部和我市关于实施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的文件精神为依据,按照科学合理、精简效能的原则,坚持将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结合起来,与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结合起来,与促进事业单位用人机制转换结合起来,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健全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制度。

二、工作目标

通过实行岗位总量控制、结构比例控制和最高等级控制,组织引导事业单位按岗聘用、以岗定薪、合同管理,实现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的转变,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推进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顺利实施,充分调动事业单位各类人员的积极性、创造性,增强事业单位生机与活力,逐步建立具有事业单位特点的人事管理制度,推动我县教育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三、组织领导

组 长:赵洪生

副组长:梁文政

成 员:张明喜 易坤权 陶卫东 李发明 曾庆安

下设办公室,梁文政兼任办公室主任,陈元柳任办公室副主任,李林峡、赵 明、黄德林、杨文豪、鞠小兰、秦华平、邓 华、陈世奎、伯海红、陈国英为成员。

四、竞聘岗位概况

我委所属事业单位109个,机构编制总数7541个,其中管理岗位共设置70个,专业技术岗位共设置7147个,工勤技能岗位共设置324个。

五、竞聘原则

岗位设置竞聘上岗工作应在批准的岗位职数内进行。坚持按需设岗、以岗择人、按岗聘任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注重实效、群众公认的原则;坚持公开竞争、择优聘任的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六、岗位基本条件

1、遵守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性;

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技能和资格条件;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上年年度考核结果必须为称职及以上。

6、在党纪、政纪处分期内或正在接受立案审查或停职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暂不参加竞聘上岗。

七、竞聘对象

忠县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的管理人员、工勤技能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经主管部门同意的上挂、支教、借调人员和离职学习人员均属在编在岗人员)

八、竞聘上岗的几种情况

1、竞聘上岗前,将原来已聘相应层级的人员对号入座,如果原来同一层级已聘人数少于设置的岗位数,首先在已聘人员中竞聘同一层级的不同等级,然后在获得同一层级任职资格而未聘任的人员中竞聘所剩空岗;如果原来同一层级已聘人数多余设置的岗位数,则先在同一层级已聘人员中竞聘同一层级的不同等级,然后将未竞聘上的已聘人员保留原聘任等级,在备注栏内注明“过渡”。

2、如果有岗位而同一层级没有已聘人员,则在现有取得相应资格的人员中开展竞聘上岗。

3、如果同一层级没有岗位但原来有已聘人员,则将已聘人员放在原来已聘岗位上,在备注栏内注明“过渡”。

九、管理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

1、七级职员岗位,须在八级职员岗位上工作满三年;

2、八级职员岗位,须在九级职员岗位上工作满三年。

3、单位没有设置管理岗位或管理岗位设置数少于现有实际享受同级工资的人数时,竞聘上岗后余下的管理人员保留现在聘任岗位,在名册备注栏内注明“过渡”。

十、工勤技能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

1、二级工勤技能岗位,须在本工种下一级岗位工作满五年,并通过技师技术等级考评。

2、三级、四级工勤技能岗位,须在本工种下设一级岗位工作满五年,并分别通过高级工、中级工技术等级考核。

3、五级工勤技能岗位,须学徒期、熟练期满,且通过初级工技术等级考核。

4、普通工岗位,须学徒期、熟练期满。

5、单位没有设置工勤技能岗位或工勤技能岗位设置数少于现有实际享受同级工资的人数时,竞聘上岗后余下的工勤人员保留现在聘任岗位,在名册备注栏内注明“过渡”。

十一、竞聘程序

1、成立竞聘上岗工作考评小组

学校成立由党、政、工、团(少)负责人和教师代表等组成的竞聘上岗工作考评小组,校长任组长。竞聘上岗工作考评小组中,教师代表不少于三分之一,由教职工大会民主选举产生。竞聘上岗工作考评小组成员名单报县教委备案。竞聘上岗工作考评小组成员每届任期为三年。三年任期内,个别不称职人员可经教代会通过后变更。竞聘上岗工作考评小组负责有关政策宣传和稳定工作,负责审定量化细则和参与竞聘上岗人员的考评工作,对申请 人进行资格审查、逐项核实得分、审核竞聘结果等。

2、公开竞聘上岗有关情况

各校应召开教职工大会公布岗位职数、聘任条件和考评办法,并将逐项得分及竞聘结果在校园内醒目位置予以公示。

3、制定量化细则

各事业单位必须以此方案为依据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具体的量化细则,经全体职工反复酝酿讨论通过后上报教委备案并实施。细则一经制定,要坚持至少三年的连续性。某些条款确需修改,必须通过教职工大会讨论通过后才能有效。

4、申报审查

符合条件人员向学校竞聘上岗工作考评小组书面申报,考评小组对申报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5、述职评议

经审查合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在教职工大会上述职,由全校教职工对申报人员的思想工作表现进行量化评价。

6、综合考核

申报人员向竞聘上岗工作考评小组提供考评所需的有关佐证材料,原则上要提供原件。考评小组对申报人员按条件进行量化评分,择优选出聘任对象。

7、公示结果

学校将量化评分表和竞聘结果在学校醒目处公示5个工作日。

8、上报材料

公示结果无异议后,学校将竞聘结果和聘任材料完备手续后上报。

十二、考评办法(管理人员和工勤人员可以参考此办法)

考评实行量化打分,分思想工作表现、教龄、学历、奖励、考核结论、责任轻重、工作环境、论文奖、讲(说)课比赛(含观摩示范课、业务讲座)、指导奖、管理奖、出勤、工作量、教育教学业绩、聘(评)时间、加分等十六项,各项得分之和为申报人员量化得分,同一层级得分高者优先聘任同一层级的最高等级。

1、思想工作表现

由学校全体教职工根据申报人员平时的思想工作表现和述职情况,对申报人给予15—20分的量化评价,分值为整数或一位小数。低于15分或高于20分者,作弃权处理,以实际有效打分的平均分作为申报人的该项得分。学校对申报人的思想工作表现量化评分时,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教职工参与。经主管部门研究同意的上挂人员、支教人员、借调人员先由用人单位对其进行思想工作表现量化评价,再上报主管部门核实并通知原单位。经主管部门研究同意的离职学习人员参加本单位的量化评价,其分值不得少于同一层级竞聘人员的平均数。

2、教龄

参加工作以来,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一年计0.5分。离职进修学习期间或长期病事假(癌症患者除外)以及长期在本单位没有具体工作岗位的(经主管部门同意的上挂、支教、借调人员除外),不计教龄分。

3、学历

以国家教育部或有关行政部门认可的院校颁发的毕业证书为准,专业合格证书不作学历看待。

研究生5分、本科4分、专科3分、中专2分、高中1分、初中及以下0.5分。

4、奖励

任现职务以来,受到各级党委、政府、教育主管部门等表彰奖励者只计最高一次,不重复记分。

优秀称号:国家级5分,省(市)级4分,县级3分;

先进称号:国家级4分,省(市)级3分、县级2分;主管部门1分、乡(镇)及校级0.5分。

受到各级党委、政府表彰或授予的其他称号可按先进称号相应级别记分。

5、考核结论

近三年内,年度考核结论为优秀者每年计0.5分。

6、责任轻重

(1)现担任单位实职领导或有关部门行文明确职级待遇的专业技术人员,履行了相应职责,工作有成效者,校级3分,中层2.5分。

(2)现为1.5分。

(3)现为年级组长、教研组长、村小负责人并履行相应职责、工作有成效者计1分。

以上几项不重复计分。

7、工作环境(只限现有村小的学校)

村小任教每年计0.25分,连续在村小任教且聘任时仍在村小任教的另计1分。

8、论文奖

任现职以来在各级正式刊物上发表或交流与申报专业技术职务岗位密切相关的论文或获得各级教育学会、教研部门论文等级奖的,取最高一次计分。与申报专业技术职务岗位无关的论文、作品不计分。

国家级3分、市级2分、县级1分、校级0.5分。

9、讲(说)课比赛

任现职以来近五年内计最高一次。

讲(说)课比赛

国家:一等5分、二等4.5分、三等4分;

市级:一等4分、二等3.5分、三等3分;

县级:一等3分、二等2.5分、三等2分;

校级:一等1.5分、二等1分、三等0.5分。

10、指导奖

任现职以来,由教育主管部门、教研部门或业务部门经教育行政部门行文批准举办的科技学科知识竞赛、体育、艺术竞赛等获奖学生的指导教师按以下标准计分。(计最高一次)

国家一、二等奖3分,国家三等、市级一、二等奖2分,市三等、县一、二等奖1.5分,县三等、校级一等1分,校级二、三等0.5分。

11、管理奖

任现职以来,学校实职领导分管工作获上级个人奖励:国家级4分、市级3分、县级2分。(计最高一次)

12、出勤

近三年,出满勤者计10分,病假一天扣0.1分,事假一天扣0.2分,迟到或早退一次扣0.05分。近三年内,有旷课行为者不得聘任。经主管部门研究同意的上挂、支教、借调人员在上挂、支教或借调期间由用人单位对其进行出勤考核,再上报主管部门核实并通知原单位。

13、工作量

近三年按学期计算,六学期各分项之和除以6的结果数为各分项得分,各分项得分之和为总的工作量计分。

(1)周课时在20节及以上者计5分,15—19节计4分,10—14节计3分,4—9节计2分,4节以下计1分。

(2)所任班学生人数50名及以上每期计3分,40—49名计2.5分,30—39名计2分,30名以下计1.5分。

(3)担任几个班课程的老师,其班额学生数按所教班额平均人数计分。

(4)各单位经主管部门明确职级的行政人员和从事教育教学服务工作的非教学人员以及经主管部门同意的离职学习人员其工作量由各单位根据实际确定,但不能低于一线教学人员的平均工作量。

(5)经主管部门研究同意的上挂人员上挂期工作量应与本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的最高工作量相同。

(6)经主管部门研究同意的支教或借调人员在支教期或借调期的工作量由用人单位提供并上报主管部门,主管部门经核实后通知原单位。

14、教育教学业绩

考核近三年的教学成绩。每期每人基本分为60分,上升一个名次加0.5分,下降一个名次减0.5分,保留第一的加0.5分,保留倒数第一的减0.5分,六个学期分值之和除以6作为该项实得分。非统考学科的专业技术人员得分为参加竞聘同一层级的统考学科人员的平均分。

经主管部门研究同意的上挂、支教或借调人员在上挂期、支教期或借调期先由用人单位对其进行业绩考评,再上报主管部门核实并通知原单位。各单位经主管部门明确职级的行政人员和从事教育教学服务工作的非教学人员其工作量由各单位根据实际确定,但不能低于一线教学人员的平均工作量。

15、聘(评)时间

聘任(取得资格)一年加0.25分。转聘(评)前后同一层级可以连续计算。

16、加分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以加分(只计一次,不重复计分)

(1)任现职来经教育主管部门批准立项的教改实验项目,并获得教改实验项目奖的主研人员,国家级3分、市级2分、县级1分。

(2)市、县级骨干教师分别计2分、1分。

(3)聘任当年在县、校内有组织有目地开展各类大型活动的主要承担者,分别计2分、1分,只计一次。

十三、优先聘任条件(优先聘任同一层级中最高等级)

1、对男满58周岁、女满53周岁;在村小连续工作20年及以上,现仍在村小任教;教学业绩在所任教年级中等及以上位次的专业技术人员。(三个条件必须同时具备)

2、获“县十佳标兵”、“县十佳班主任”、市优秀教师(教育工作者)、劳模及以上称号者优先聘任。

十四、工作要求

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竞聘上岗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各单位要严格政策,严肃纪律,不违规突破岗位数额,不突击聘任职务。要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承认现状,平稳过渡,积极稳妥推进本单位竞聘上岗工作。

(一)认识到位、抓紧实施。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竞聘上岗工作是国家的统一部署,各单位要加强领导,统筹规划,组织精兵强将,集中精力做好实施工作。

(二)加强宣传、确保稳定。各单位一定要加强宣传引导,认真听取群众和专家的意见建议,做好单位工作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确保干部职工队伍和社会的稳定。

(三)政策公开、工作透明。各单位要增强工作的透明度,做到政策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保证单位教职员工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

(四)稳慎实施、平稳过渡。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竞聘上岗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到全县教育系统109个单位干部职工的切身利益,实施过程中要分步推进,先易后难,及时发现和处理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情况,平稳完成岗位设置工作。

(五)强化责任、严肃纪律。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岗位设置竞聘上岗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必须切实履行职责,不得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

竞聘上岗方案(二)

根据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东营市事业单位岗位竞聘上岗指导意见的通知》(东人社发〔20XX〕5号)和省、市岗位设置管理的有关文件规定,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制定如下办法:

一、指导思想

按照事业单位社会职能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发展的要求,建立与完善以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为主、符合事业单位特点、适应不同类型人才成长规律的人事管理制度,实现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的转变,形成人员能进能出,职务能上能下,优秀人才能脱颖而出的用人机制。

二、聘用原则

(一)按岗聘用、总量控制的原则。以事业单位岗位设置为基础,按照核准的岗位设置数量、类别、等级总量控制。

(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聘用的原则。

(三)先入轨、后规范的原则。实现事业单位岗位的全面聘用,专业技术岗位暂按各层级的最低等级聘用。

(四)以人为本、积极稳妥的原则。事业单位要以人为本,深入细致地做好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积极推进岗位聘用工作,确保好事办好。

三、聘用范围和条件

(一)聘用范围

1、纳入岗位设置管理范围的事业单位。

2、事业单位有下列情况的,应根据本单位实际,实行竞聘上岗:

(1)事业单位推行岗位设置管理后首次聘任的 ;

(2)工作人员调出或退休等自然减员出现岗位空缺的;

(3)聘任期满,需要重新确定拟聘人员的;

(4)根据干部管理工作需要,定期进行轮岗交流的;

(5)经批准调整了岗位设置方案的;

(6)其他需要竞聘上岗的。

3、事业单位以下几类岗位可暂不列入竞聘上岗的范围:

(1)涉及党和国家机密的岗位;

(2)因岗位任职条件特殊不宜公开竞争的岗位;

(3)其他任免机关认定不宜进行公开竞争的岗位。

4、在党纪、政纪处分期内或正在接受立案审查或停职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暂不参加竞聘上岗。

(二)聘用基本条件

1、事业单位岗位聘任基本条件:

(1)岗位设置方案已按干部管理权限经党委组织部门或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核准;

(2)事业单位人员的岗位明确;

(3)制定科学的岗位竞聘实施方案。

2、事业单位岗位基本任职条件

(1)事业单位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的基本条件,主要根据岗位的职责任务和任职条件确定。三类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是:

①遵守宪法和法律;

②具有良好的品行;

③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或技能条件;

④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2)专业技术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按照现行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有关规定执行。其中高、中、初各级内部不同等级岗位的条件,由单位主管部门和事业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和本行业、本单位岗位需要、职责任务和专业技术水平要求等因素综合确定。实行职业资格准入控制的专业技术岗位,还应包括准入控制的要求。

四、竞聘程序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竞聘上岗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1、成立聘用小组。聘用小组成员由单位主要(或分管)领导、人事(政工)负责人及相关部门人员等5至7人组成,研究制定本单位的竞聘上岗实施方案,组织实施本单位的竞聘上岗工作。

2、研究确定竞聘方式。根据单位集体领导研究意见,经全体职工共同确定竞聘方式。

3、制定竞聘上岗实施方案。实施方案经主管部门审核,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批。

4、公布竞聘岗位。岗位名称、任职条件、聘期和工资待遇等事项。

5、个人报名。

6、资格审查。对报名人员进行任职资格审查,对符合岗位任职条件的竞聘人员进行公示。

7、组织竞聘。采取答辩、测试或考核等方式进行竞争。

8、确定拟聘人员。根据竞聘成绩、推荐意见等,研究确定岗位拟聘人员。

9、公示拟聘人员,公示期一般不少于5天。

10、审核认定。公示期满无异议,将岗位拟聘结果经单位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认定。管理岗位拟聘结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审核备案。

竞聘上岗方案(三)

为更好地加强局属事业单位领导班子建设,经局党委研究,决定进行干部竞争上岗工作。为进一步规范干部选拔考察工作程序、加强民主监督,选准用好干部,特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XX届X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围绕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参照《干部任用条例》和《宁波市市直单位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实施细则》等文件精神,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强化激励机制,努力形成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不断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为加强局属事业单位全面建设,更加出色地完成国土资源各项工作任务提供更好的组织保证。

二、竞争岗位、任职条件及报名范围

(一)竞争岗位

1、市国土资源监察支队副支队长1职;

2、市征地拆迁办公室副主任2职;

3、市国土资源交易登记中心副主任2职;

4、市城市土地储备中心中层正职(副处)2职。

(二)任职条件

1、基本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能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立场坚定。

(2)有强烈的事业心和政治责任感,具备任职所需的领导能力、工作经验和业务知识水平。

(3)大局意识强,坚持依法办事,作风正派。

(4)工作积极勤奋,实绩明显。

(5)廉洁自律,在群众中有较高的认可度。

2、资格条件

(1)具有5年以上工龄;

(2)大专以上文化程度,且具有从事所报名竞争岗位的专业知识和相应的工作经历;

(3)任正科级职务或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且被聘任满3年;

(4)年龄:50周岁以下(事业单位人员报名竞争监察支队副支队长岗位的,年龄45周岁以下;工龄、年龄、任现职时间计算截止20XX年3月31日);

(5)身体健康,符合任职回避规定。

(三)报名范围

局机关、局属事业单位和市辖区、开发园区国土分局符合任职条件的干部。

三、方法程序

(一)制定并公布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经党委讨论确定后,通过一定的形式将主要内容予以公布。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报名参加竞争上岗的人员自愿填报竞争职位,原则上只能报一个志愿,同时应填写是否服从组织安排。

2、资格审查。由局组织人事处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公布结果。

(三)组织面试

1、面试形式。采取以命题演讲、在规定的时间内自由发挥的形式进行面试。

2、面试小组。成员由局有关领导、组织人事处和驻局监察室及相关部门单位负责人等7-9人组成。

3、面试实施。由面试小组具体实施面试工作,面试结束后将面试成绩通知本人。

(四)民主测评

1、民主测评的范围:市局机关报名人员在市局机关全体人员中进行测评;市局局属事业单位报名人员在市局机关和所在事业单位全体人员中进行测评;分局报名人员的民主测评范围原则上参照市局,但人数较少(30人以下)的分局在分局机关和事业单位全体人员中进行测评。

2、民主测评表分机关人员和事业单位人员分别填写的A、B表两种,根据报名人员身份设置权重比例(如报名人员是事业单位的,则所在事业单位人员的民主测评权重占60%,机关人员的民主测评权重为40%;如报名人员是分局机关的,则分局机关人员的民主测评权重占60%,分局所属事业单位人员的民主测评权重占40%。)。

3、民主测评分为优秀、称职(合格)、基本称职(基本合格)和不称职(不合格),并实行量化计分。

4、将民主测评结果通知本人。

面试和民主测评的分值分别占总分的60%和40%。

(五)民主推荐

民主推荐采用填写推荐票的方式、与民主测评同步进行,民主推荐范围与民主测评范围相同。民主推荐时由局组织人事处负责将符合资格条件并报名的人员的基本情况提供给参加测评和推荐的人员。

(六)确定考察对象

由局党委根据面试、民主测评和民主推荐结果等情况,通过综合遴选的方式,按1:3择优确定考察对象,并公布考察对象名单。

(七)组织考察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竞争岗位的适应程度等进行全面考察,并形成书面考察材料。

(八)决定拟任人选

由局党委根据竞争者面试、民主测评、民主推荐的结果和考察情况,集体讨论决定拟任人选。

(九)、直接选拔

因报名人数不足等原因形不成有效竞争又有合适人选的,经局党委研究决定,可以按照《干部任用条例》规定,通过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组织考察、党委集体讨论决定等干部选拔任用基本程序产生拟任(聘)用人选。

(十)公示和任职

党委讨论决定的拟任人选在一定范围公示7天,无异议后按规定的程序办理任职手续。机关行政人员到事业单位任职的,同时办理公务员转事业编制人员手续;事业编制人员到参公事业单位任职的,办理调任公务员手续。

五、时间安排

宁波市国土资源局局属事业单位干部竞争上岗工作从本实施方案公布之日开始,4月底前完成。

六、组织领导

宁波市国土资源局局属事业单位干部竞争上岗工作在局党委领导下进行。为加强领导,成立考察组工作领导小组,由柴利能同志任领导小组组长,李承戍同志任领导小组副组长,局党委其他成员为领导小组成员;同时成立考察组,由李承戍同志兼任考察组组长,考察组成员由局组织人事处、驻局监察室、有关县(市)国土局政工或纪检负责人及其他有关人员组成,具体实施考察工作。

七、纪律要求

为确保本次干部竞争上岗工作的圆满完成,按照有关规定提出以下纪律要求:

(一)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搞事先内定人选,不得在实施过程中随意更改实施方案;

(二)严格遵守保密纪律,不得事先泄露面试题、不得泄露考察和党委讨论情况;

(三)面试要客观公正、不准打人情分,考察应当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不准隐瞒或歪曲事实真象;

(四)竞争人员应当端正态度、正确对待,不得有弄虚作假、搞拉票等违纪行为。

对竞争上岗中的违纪行为,将视情节轻重予以组织或者纪律处分,并酌情确定本次竞争上岗的结果是否有效。

职业高级中学教师竞聘上岗实施方案


职业高级中学教师竞聘上岗实施方案 为一步深化学校人事制度改革,切实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优化教师资源配置,建立充满生机与活力的选人用人机制,促进学校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州委、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州深化教育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发【2004】18号)精神及县委、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县城区学校人才流动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一、指导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进一步落实国家和省、州教育改革与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优化学校教师配置,充分调动教师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二、基本原则(一)、按编进人,科学设岗的原则。在县编委核定的编制数范围内,根据学校岗位的实际需要科学设岗。(二)、公开竞争,择优聘用的原则。根据学校岗位设置情况及竞聘条件,自主申报岗位参加竞聘,学校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公开聘用。三、竞聘范围县职中空缺岗位。四、健全机构,精心组织教师竞聘上岗工作。(一)、成立领导小组,加强领导。为保证教师竞聘工作稳步推进和规范化,学校成立岗位竞聘领导小组。组长:张传启;副组长:杨福瑞;组员: 。领导小组职责为:负责对学校竞聘上岗工作的领导和指导;拟定上报进人计划和相关措施;制定竞聘方案,明确竞聘名额和竞聘条件;负责报名竞聘人员的资格审查;组织协调整个竞聘工作,研究解决竞聘中出现的问题和困难。(二)、成立评审专家组。为确保竞聘人员专业素质等得到客观、公正的评判,学校成立一支由教育教学资历深的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组成的评审专家组。评审组由9人组成:张传启(校长)、杨福瑞(副校长)、职代会代表3人( )、学科专业教师4人( )。职责为:负责对竞聘人员专业综合测评和面试进行客观、公正的评判;严格执行竞聘工作各个环节的操作规程和保密制度,完成教师竞聘的各项评审任务。(三)、成立监督机构。为保证竞聘工作公平、公正、公开,专门成立竞聘工作监督组。成员由县保密局(1人)、县监察局(1人)、教工代表、学生代表组成。职责为:负责对学校竞聘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监督竞聘过程中是否体现公平、公正、公开和择优聘用原则;监督竞聘工作中专业综合测评、面试试题命题是否按相关保密工作规程进行;监督竞聘报名、资格审查、相关公告、上报审批是否符合组织程序等。五、竞聘条件(一)拥护党委、政府的领导,热爱教育事业,思想品行端正,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从教以来履职考核在称职及以上等次。(二)身体健康,精力充沛,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三)至少从教三年以上。(四)竞聘教师必须具有较高的教育教学水平,且有一定的教学科研能力,首席现代教育技术手段,能熟练制作课件,近三年教学成绩在学期或学年末县同侧重,综合成绩至少有一次在全县同级同类学校同年级同学科前5名,同时具有教学科研论文在洲际以上刊物、论坛发表或获奖。(五)必须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具有初级中学教师以上资格,且符合岗位要求的学科专业。六、竞聘程序及办法报名到我校竞聘的教师,一律实行公开竞聘,竞聘时间为:每年8月。具体办如下:(一)公布竞聘岗位名额,明确竞聘条件在县编委核定的编制范围内,结合学校目前专业缺额情况,确定竞聘名额和条件,并进行公布。(二)个人申报根据学校公式的竞聘岗位和条件,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职称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户籍证明、各级获奖证书及荣誉证书原件等相关资料到学校竞聘上岗领导小组报名。(三)资格审查学校竞聘上岗领导小组对报名参加竞聘的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对符合岗位报名条件的人员名单进行公示。每个岗位必须有2个人以上报名,方能进行竞聘。(四)竞聘方式竞聘工作在8月中旬进行,采用面试(说课、基本功展示、岗位陈述、回答问题)、专业综合测评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专业综合测评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五)确定拟聘人员1、对竞聘同一岗位的教师,按个人专业测评成绩与面试成绩之和由高到低聘用,直到岗位聘满为止。2、同一岗位出现分值相同情况时,优先聘人教育教学资历深的教师。3、学校竞聘上岗领导小组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后,对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者,报县教育局审核。审核合格者持相关文件到校办理聘用手续后,上岗履职。七

职业高级中学教师竞聘上岗实施方案、聘期目标及管理(一)被聘教师的聘用合同期为3年。(二)聘用期满后,经学校考核能履行工作职务的,可继续签订聘用合同,如不愿继续留在本校工作的,可解除聘用合同离校。(三)在聘期内和聘用期满后,经学校考核不能履行岗位工作职责的,解除其聘用合同。在学校还有空岗的情况下,可报名学校的其他岗位竞聘或到其它学校竞聘,如落聘和不愿重新竞聘的可向县教育局提出书面申请,由县教育局统一调配。(四)新竞聘到县职中的中、高级教师,学校根据当年的岗位指标情况确定续聘或低聘。(五)建立健全教师业务档案,如实记录每个教师的工作实绩和岗位履职情况,以作为教师本人晋级、增资、奖惩、提拔等重要依据。八、其它相关要求(一)在近三年的教学中所教学科累计有2次到数或学生反映极差的教师不能参加原教学岗位竞聘,参加其它学科竞聘若落聘的,报送县教育局进行统一调配。(二)有严重违法行为和严重违反师德师风的本校或其它学校的教师,不能在本校参加竞聘。**县民族职业高级中学

公司(企业)岗位竞聘上岗方案及工作职责和岗位要求


公司(企业)岗位竞聘上岗方案及工作职责和岗位要求


一、竞聘目的
为进一步深化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制度改革,充分体现公司“用人所长,不拘一格”的用人观,拓宽选人用人渠道,公司就部分岗位在全公司内部实行公开竞聘。
二、实施原则[本文来源于 --网,帮您找文章]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择优任用的原则。
2、坚持既注重学历,更注重工作经验和工作业绩的原则。
三、组织机构
成立竞聘评审组(以下简称“评审组”),负责对参加竞聘人员任职能力的推荐和综合评审。评审组由董事长、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人力资源部常务副部长组成。
四、竞聘岗位
序号竞聘部门竞聘岗位人数
1人力资源部员工关系管理专员1名
2专家组专家组助理1名[找材料到网--网上服务最好的资料站点]

竞聘岗位的工作职责和岗位要求见(附件一)。
五、竞聘流程
(一)公布竞聘方案
通过公司内部发文、公司网站宣传、邮箱等形式,公布拟竞聘岗位、聘任条件、竞聘程序等信息,鼓励公司内部优秀人才踊跃参加竞聘。
(二)竞聘人员候选名单确定
有如下两种方法:
一是公司内所有自认为符合岗位要求的员工均可自愿报名参加;
二是由各办事处组织民主推荐参加竞聘的员工。
(三)公开报名
1、所有自愿和推荐报名的员工须填写《****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岗位竞聘报名表》(见附件二),并附个人自荐材料。《报名表》可向公司人力资源部索取或在公司网站下载。
2、《报名表》须于20xx年10月20日前直接邮寄或传真至公司人力资源部。
(四)资格审查
1、公司人力资源部按照竞聘岗位的要求,对报名参加竞聘的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初步确定参加竞聘人选,并在公司网站上公开。
2、资格审查应在10月23日前结束。
(五)组织竞聘评审
为节约公司管理成本,人力资源部主要通过电话方式与通过资格审查的员工及其周围的干部和同事进行充分沟通,全面了解其各方面的综合情况,并做好书面记录。
(六)确定聘任人选
1、评审结束过后,人力资源部向评审组通报评审情况,并提出拟聘任人选名单人在全公司范围内进行公示,其他员工可于公布之日起2日内提出异议;
2、异议期届满,人力资源部将拟聘任名单报送董事长、总经理最终审核确定。
3、名单最终确定后,由人力资源部行文发布正式任命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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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聘岗位工作职责和岗位要求
(一)员工关系管理专员
一、工作职责
1、依据公司发展及员工变化情况,拟定、修改、完善各岗位工作细则及其它各种员工管理细则,并监督落实执行,对于员工反馈的情况要及时进行核实,并妥善解决;
2、每周与各部门、各办事处及员工进行沟通、交流,了解其思想、工作、生活动态,确保对员工的基本情况具有比较全面的、熟悉的了解,并做好书面记录;
3、根据公司发展及员工变化情况,及时收集、整理办事处人事报告、意见和建议、申请及其它材料等,并及时反馈给部门负责人或公司领导,确保信息的准确性,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4、建立和完善人力资源信息管理系统和员工档案,根据员工变化情况及时进行更新,确保档案材料的真实性、全面性,满足领导随时调取、察看员工档案;
5、负责收集各部门、各办事处员工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每半年组织评选一次“合理化建议奖”。
二、岗位要求
1、较强的口头和书面表达能力及人际沟通协调能力;
2、熟悉公司及办事处的经营战略及运作流程,善于洞察和把握员工的工作、生活、思想状况;
3、不怕吃苦,能够适应经常出差,能够承受较大的工作压力,具有强烈的工作责任心和忠诚度;
4、本科及以上学历,男性,身体健康,年龄在25岁左右。
(二)专家组助理
一、工作职责
1、负责安排专家组的后勤工作,包括差旅行程安排、票务预订、住宿饮食等;
2、负责接待及外联事宜,包括往返交通、会议安排、资料准备及审批、住宿饮食等事项;
3、负责整理和保管有关项目及专家组的机密文件和制度等;
4、按照领导要求,起草、修订相关制度,加强与公司内部相关部门的工作沟通,及时传达相关信息;
5、严格遵守公司人事、财务、物资采购等相关规章制度,圆满完成领导临时交办的其他事务,积极协助其它部门的工作。
二、岗位要求
1、了解公司的经营战略,熟悉相关矿产资源专业知识,对国家的能源政策有一定了解;

公司(企业)岗位竞聘上岗方案及工作职责和岗位要求第2页


2、较强的组织能力、口头和书面表达能力及人际沟通协调能力;
3、不怕吃苦,能够适应经常出差,能够承受较大的工作压力,具有强烈的工作责任心和忠诚度;
4、大专及以上学历,男性,身体健康,年龄一般不超过40岁。
附件二
湖北永福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竞聘报名表
姓名性别出生年月照片
籍贯入职时间健康状况
学历毕业院校
及专业
所在部门、办事处现任职务
竞聘岗位联系电话
工作简历
奖惩情况

综合素质自我评价
 
 
本人签字:
年月日

人事局(编办)二级领导班子竞聘上岗实施方案


人事局(编办)二级领导班子竞聘上岗实施方案**区人事局(编办)二级领导班子竞聘上岗实施方案
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区区直党政机关、事业单位股级干部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隆办发〔2004〕40号)文件精神,为深化我局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进一步调动全局工作人员的积极性,结合我局实际,制订二级领导班子竞聘上岗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认真贯彻执行干部队伍“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原则,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公务员法的有关规定,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的渠道,改善干部队伍结构,提高干部队伍素质,为出色完成人事人才与机构编制工作目标任务提供有力的组织保证。
推行竞争上岗坚持党管干部与走群众路线相结合的原则;德才兼备、注重实绩原则;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任人唯贤的原则。
二、竞聘对象、职位、条件和聘任期限
我局二级领导班子由局党组民主推荐任命制和竞聘上岗两种方式产生。
竞聘对象为局机关在编在岗的行政和事业工作人员。竞聘上岗的职数为局二级领导班子出现空缺或局党组认为有必要进行竞争上岗的岗位。
参加二级领导班子竞争上岗人员的基本条件有:
1、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公务员法规定的基本条件。
2、有履行职责所必需的思维能力、协调能力、管理能力、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和政策水平。
3、近三年来年度考核为称职等次及以上。
4、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5、竞聘二级领导班子正职岗位的还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①现任二级领导正职;
②现任二级领导副职满二年,大学专科以上;
③年龄男女不超过50周岁。
6、竞聘二级领导班子副职岗位的还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①现任二级领导干部;
②一般干部年龄不超过35周岁,文化程度要求在大专以上。
③在本局工作1年以上,且考核为称职以上。
聘任期限为3年。聘期满后根据情况重新竞聘。
三、方法步骤
1、制定竞聘上岗工作方案,提交全局干部职工讨论。
2、公布职位。召开二级领导干部竞聘工作大会,向干部群众公布竞争的具体职位、任职条件、选拔范围、工作程序、时间安排等事项。
3、公开报名。符合竞岗条件的人员可自荐报名,也可采取群众推荐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办法报名。每人可报1-2个岗位。
4、资格审查。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依据竞争上岗的条件,局党组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
5、本人演讲。召开局机关干部职工大会,组织参加竞聘人员抽签进行演讲。演讲内容包括竞争者对竞争职位的认识、本人竞争这个职位的有利条件和不足之处以及上岗后做好竞争职位工作的设想及目标承诺等。
6、民主测评。在每位竞聘者演讲结束后进行民主测评。主要评议竞争者能否胜任所竞争职位。由机关全体干部职工以投票方式进行,所投赞成票与总票的比例为该同志的得分,占总分的60%。
7、评委打分。由局领导担任评委,在每位竞聘者演讲结束后由领导小组成员进行打分。所打分数占总分的40%。
8、组织考察。根据竞争者的综合得分(民主测评+评委打分)进行组织考察情况。
9、公示。局党组根据考察结果提出初任人选进行任前公示(任前公示7天)。
10、决定任命。初任人选经公示无异议后,按干管权限报经相关部门审核同意后,局党组方正式任命。
四、组织领导
为确保竞聘工作顺利完成,各个阶段的工作都在局党组的统一领导下进行。
五、纪律要求
全体干部职工要充分认识二级领导干部竞聘上岗工作的重要性,自觉增强参与意识,以认真、积极的姿态投入到竞聘工作中来,正确对待组织和群众的评议。对违反组织人事纪律拉票或打击报复的人,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及必要的党纪、政纪处分。

钻石园(幼儿园)竞聘上岗方案


钻石园(幼儿园)竞聘上岗方案

株洲市幼儿园钻石园竞聘上岗方案
指导思想:
为了进一步推进管理体制改革,激活员工的危机意识、竞争意识、服务意识、质量意识,经幼儿园园长办公会决定,根据“德、能、勤、绩”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自愿申报、竞聘活动、组织考核、公开聘任,张榜公示等程序对所有愿意在钻石园任聘的人员实施公开竞聘。通过竞聘把一批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具有开拓进取精神,全心全意谋发展的员工聘用到幼儿园员工队伍中来。实施办法:
一、成立岗位竞聘考评领导小组
组 长:刘亮辉
副组长:帅常恺罗芳
成 员:袁自强、刘爱良、罗智芳、唐武娇
附:考评领导小组职责
1、收集、审核竞聘人资料。
2、组织竞聘人员参加竞聘活动。
3、组织考核,确定各岗位人选。
二、竞聘的条件及办法
1、各竞聘者提交本人身份证、学历证、获奖证原件和复印件。、
2、每一位竞聘者可选择申报两个岗位;
3、竞聘者必须符合幼儿园制定的条件、要求、职责;
4、竞聘者必须准备书面竞聘方案,在竞聘开始时,提交岗位竞聘领导小组。
三、竞聘流程及时间安排
1、竞聘动员大会(时间:20xx年7月5日下午5:30)。
2、对现有中层干部进行任职评议(20xx年7月8日中午12:00)职工评议60,考核小组评议40。
3、公开申请报名
(1)20xx年7月9日中午12:00,应聘者到竞聘考评小组领取竞聘申请表。
(2)20xx年7月9日下午5:00之前,应聘者将填好的竞聘申请表交考评小组。(每人可申请两个岗位)
4、20xx年7月12日中午张榜公示申报结果。
5、竞聘者方案准备。
20xx年7月12-16日,竞聘者根据自己的岗位就竞聘方案、竞聘演讲进行准备。
6、竞聘演说、竞聘答辩。
(1)7月13日-16日,申报助教的人员组织教学活动;
(2)7月17日上午8:30申报中层干部的人员竞聘演讲、答辩。
7、民主测评、组织考核、综合评价。(7月20日)
8、公布竞聘结果,签订岗位合同。(7月21日)
株洲市幼儿园钻石园竞聘上岗对象
1、本次面向社会招聘的人员。
2、20xx年在市幼儿园钻石园工作的所有愿意继续留用的员工。
株洲市幼儿园钻石园竞聘的岗位设定
教学园长助理:1人后勤园长助理:1人
年级组长:3人保育组长:1人
教学班班长:14人助教:14人
保育员:14人总务(兼维修、司机等):1人
食堂班长:1人
食堂厨师:1人
食堂勤杂:3人
株洲市幼儿园钻石园各岗位的工资设置
1、按20xx年上学期各岗位的工资设置。
2、20xx年下学期如仍在上期原岗位上竞聘上岗的人员,岗位工资在原基础上加10元/月。
3、对外招聘的保育员20xx年上学期和下学期均竞聘上保育员岗位者加20元/月。
4、20xx年下学期增设保育组长岗位,岗位工资在原基础上加40元/月。
表一:株洲市幼儿园钻石园中层干部岗位竞聘演讲、答辩评分标准
项目
分值
内容
仪表、仪容
10分
是否整洁、端庄、大方
语言表达
10分
是否顺畅、流利、准确
目标
15分
是否明确、科学、合理
思路
20分
是否清晰、具有创造性
措施
20分
是否得力,具有创造性和可操作性
答辩
25分
是否清晰、准确、全面
合计
100分
表二:株洲市幼儿园钻石园竞聘助教岗位教学活动评分标准
一、测评对象:申请助教以及专职教师岗位成员
二、测评内容:
标准
1、选材独特、新颖、有创意。(10分)
2、精心设计活动方案,深入挖掘教材内涵,层次清晰明了,能充分运用新的教育理念,表现新的教育理念,有效促进幼儿得到发展。(25分)
3、课堂活跃,教师有激情,引导恰当、得体,教师的主导作用和幼儿的主体地位得到充分表现,教育目标完成好。(25分)
4、积极培养幼儿良好的情感、态度,整个课堂活而不乱。(20分)
5、教学准备充分,教具准备恰当。(10分)
6、教师素质好,教态自然,有亲和力,普通话标准,教育机制灵活。(10分)
总分:100分
株洲市幼儿园钻石园各岗位任职职责
教学园长助理岗位职责
一、配合业务园长共同管理全园的教育、教学工作。
1、组织开展园内的教研、科研活动和日常的保教工作。
2、

钻石园(幼儿园)竞聘上岗方案第2页

协调好各年级组的工作,发现和解决教育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3、负责安排每学期课程计划,并定期检查落实情况。
4、每月最后一周召开一次年级组长会议。
5、协助业务园长组织园内观摩,幼儿节日活动及外出参观。
二、配合园长抓好师资队伍的建设:
1、每学期初完成全园教师业务培训计划,学期末完成总结。
2、帮助教师提高政治思想业务以及身体素质。
3、组织每双周一次业务学习。
4、负责传递现代教育、文化的新信息、组织交流学习,保证第一线的信息畅通及运用。
5、负责教师备课、业务学习、教研活动的记录及考勤工作。
三、配合园长做好家园协调工作。
1、每学期开设家长讲座1—2次。
2、听取本园家长对园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指导教师做好家长宣传工作。
3、做好招生工作。
四、负责教师考评工作。
后勤园长助理岗位职责
1、协助园长组织后勤人员的政治、业务学习与培训。积极参加有关主管部门及园内组织的各种学习培训活动。
2、负责全周安全、保卫、水电工作,并督促、检查做好维修、准护、巡视工作,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消除隐患.杜绝事故发生。
3、坚持经常下班检查,了解幼儿饮食、卫生、设备安全等情况,善于听取意见,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或反馈。
4、做好园内的综合治理、园林绿化等管理工作。
5、管理好幼儿园的财产、负责基建、维修、设备添置、大型器械、电器设备的管理。
6、做好园长领导委派的工作,督促、指导、检查各部门的工作质量,处理问题不推诿、不拖延,服务主动热情。
7、负责办公室工作。
年级组长岗位职责
一、配合园长助理完成本年级组的工作:
1、带领组员完成各项教育任务。
2、及时反馈本组成员的实际情况。
3、每月定期组织全组人员的工作交流会议。
二、根据教研目标,制定、完成、检查本年级各项教育活动计划:
1、每学期第一周定出年级计划,最后一周完成本组活动总结。
2、每周五组织本组成员研讨下周主要教育活动计划。
3、每月检查本年级组成员的备课本、教育随笔并做好记录。
4、每月组织本组成员研讨主题探究活动的内容及组织形式。
5、每月组织商讨本年级的社区活动及开放活动。
班长岗位职责
一、根据本园的教育层次目标,结合年级计划,本班幼儿的特点及差异,对本班的各项教育活动计划进行设计、调整、补充,每个幼儿学期发展目标及组织实施、评估工作:
1、每学期第二周前完成班计划,最后一周完成幼儿评估工作。
2、每月底完成本月各项记录,观察评估,教养随笔及下月计划。
3、每周四完成下周安排。
4、指导本班教师、保育员完成幼儿的个案观察记录。
5、每月召开一次班级会议,小结及布置班级工作。
二、负责管理本班班务工作:
1、为幼儿创设和保持一个良好的活动环境(材料充足、安全、整洁有序、美观舒适、师生关系融洽)。
2、做好班级财产物品的登记、保管、清理等工作。
3、处理好班级各项常规事务。
4、定期组织社区活动及家长开放活动。
三、开展好本班家长工作:
1、每学期对每个幼儿进行家访工作,并做好记录。
2、设立家园联系本,每周向家长汇报在园情况。
3、随时作好家长沟通工作,进行电话交流。
4、每期至少召开一次家长会,向家长介绍幼儿在园情况及班级教育情况。
助教岗位职责
一、观察了解幼儿,依据《规程》和新《纲要》精神,结合本班幼儿具体情况,制订和执行教育工作计划,完成教育任务。
二、严格执行幼儿园安全、卫生保健制度,指导并配合保育员管理本班幼儿生活和做好卫生保健工作。
三、与家长保持经常联系,了解幼儿家庭的教育环境,商讨符合幼儿特点的教育措施,指导家庭育儿,共同配合完成教育任务。
四、积极参加业务学习、进修和幼儿教育研究活动。
五、定期向园长助理反馈工作情况,接受其检查和指导。
六、贯彻幼儿园规定的一切规章制度。
七、每学期至少主动申报一节观摩课。
八、每月按质量完成教育随笔、观摩记录、教学实录,并作出总结对照下月工作计划。
九、认真落实教育目标,并能以目标为中心,选择教育内容方法、形式,组织好幼儿的一日活动。
十、协助主教做好配教工作,及时做好观察记录。
艺术工作室主任及资料室岗位职责
一、根据幼儿园教育目标和班级计划,制定一学期的教学计划,并组织落实:
1、每学期初完成美术活动计划,并及时与班长沟通。
2、每月末向班长及家长反馈幼儿美术活动情况,安排下月教学内容。
3、每周在艺术工作室为每班孩子组织一次美术教学活动,负责指导班级教师开展美术教学活动。
4、负责美术班的教学工作,每学期向家长汇报二次以上特色活动
二、负责积累、编写教师美术活动教材:
每月整理出5—10份美术活动资料(教案、教具等)。
三、做好资料室资料借阅登记,归还手续工作,资料室材料不对外,特殊情况经园长批准方可外借。
四、根据园里要求及学期工作实际,对资料管理、配备、制作等也要制订工作计划及总结。
保育员岗位职责
1、积极认真参加政治、业务学习,树立“三爱”、“三一切”思想,努力学习专业知识,具有一定的文化水平和工作能力,能够遵守教职工职业道德规范和园规园纪,落实岗位职责,品德良好,为人师表,身体健康。
2、认真执行幼儿一日生活制度、作息制度,指导幼儿值日生工作,培养幼儿良好生活习惯和能力。
3、认真按照保健标准和园卫生检查标准,有计划地做好本班房舍、设备及责任区的环境卫生工作,保持班务环境卫生经常化,每周卫生检查工作达标。·
4、在教师和保健医生指导下,精心细致照顾幼儿生活,培养幼儿良好的常规,并有目的、有计划地配合和协助本班教师参与指导幼儿教育活动,组织好幼儿一日生活。
5、虚心接受保健医生和本班教师指导,掌握有关的安全知识和防患措施,严格执行幼儿园安全、卫生保健制度,全面负责幼儿生活管理,掌握本班幼儿身体健康情况,耐心细致地做好幼儿生活护理工作,并向幼儿进行教育,保证安全无事故。
6、协助保健医生做好幼儿健康检查和保健工作,各项检查结果达到要求。
7、遵守幼儿的生活作息制度,认真贯彻幼儿一日生活常规,并协助保健医生护理好班上病儿。
8、认真负责本班设备、用具及幼儿一切用物的保管,无丢失、无差错。
9、做好家长联系工作,虚心听取家长意见,不断改进服务态度。
10、配合本班教师做好各项教育活动的准备工作及配合教师组织教学活动,并配合本班教师做玩教具。
后勤总务岗位职责
1、负责园内基础设施、设备的维护及保养工作。
2、每周一到各班了解安全设施情况,并及时做出维护。
3、主动为班级服务,管理好园内水、电及各设施,做到日事日毕。
4、兼任采购工作,负责对物品、食品进行采购及验收,参与食堂管理。
5、学期初负责检查全园水、电、门、窗、栏杆、玩具等处的基本情况,并对其进行一一登记,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6、及时完成领导交与的临时任务。
保健医生岗位职责
1、协助园长组织实施有关卫生保健方面的法规、规章和制度,并监督执行。
2、研究调配和改善幼儿膳食,检查饮食、饮水和环境卫生。
3、密切与卫生保健机构联系,及时做好计划免疫和疾病防治等工作。
4、坚持进行晨检与巡检工作,及时处理好幼儿的健康问题,做到小伤小病不出园门。
5、每年给幼儿进行一次全面健康检查,认真记录,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
6、做好传染病幼儿的护理、隔离工作,督促食堂做好病儿的病号餐。
7、妥善管理医疗器械,消毒用品和药品。
8、指导保教人员做好病症预防,幼儿护理及卫生保健工作。
食堂班长岗位职责
1、负责管理好食堂各项工作,圆满完成园领导交给的任务。
2、每月底配合后勤园长,保健医生一起做好本月膳食评估,对开支节流做好评估分析。
3、每周四完成下周的膳食安排表。
4、负责各种食品的验收工作。
5、负责管理好食堂班组成员之间工作的分工与合作。
6、定期向教学组、后勤组、行政组及家长了解幼儿的膳食满意情况,并及时给予调查。
7、经常下班了解伙食情况,做到服务主动、积极。
8、及时完成园领导交给的临时任务。
食堂工作人员岗位职责
1、负责每日幼儿伙食工作,做好选菜、洗菜、切菜、炒菜、洗碗及厨房卫生。
2、每周五进行厨房大扫除,要求保持厨房的干净、整洁。
3、工作人员采取既分工有合作的工作方式,力求团结一致,服务于教学班、服务于幼儿、服务于家长。
4、正确掌握幼儿出勤人数,做到每天按量供应足量的主副食。
5、遵守开餐时间,保证饭菜质量、粗食细做,做到色、香、味俱全。
6、严格执行卫生“五四”制,生熟食分开存放,不用腐烂、变质食物。
7、对各种食品机械做到有检查、有记录,严格保养,妥善使用。
8、及时完成园领导交给的临时任务。
仓库保管岗位职责
1、负责园内仓库财产验收、发放、管理等工作。
2、建立健全各种财产、物品登记、验收,发放制度按质验收,凭领料单发料,严格把关。
3、仓库内物品做到分类摆放整齐,精心保管,做到账物相符,每月盘底一次。
4、注意仓库物质信息反馈,协助总务做好物品选购进货工作,减少积压,贵重物品不得外借。
5、防止腐烂、变质,做到食品不发霉、变质,杂品不锈蚀、腐烂,进行清理、翻晒,做到干燥通风。
6、班级用品本着节约的原则,定期发放,危险用品不得发到班。
7、及时完成领导交给的临时任务。
8、每月盘底一次并上报主管领导。
9、负责食堂物品的保管分发工作。
传达室岗位职责
1、严格执行门卫制度,坚守岗位,认真负责,提高警惕,严防坏人入园破坏,对来访人员,做好查询和登记工作,发现可疑人员,及时报告园领导。
2、热情接待家长,坚守工作岗位,做到按时开门、关门、锁门,防止幼儿擅自离园,严防事故的发生。
3、做好报刊杂志、信件等发放工作。
4、负责打扫幼儿园室外环境卫生,保持清洁。
5、负责看管园内大型玩具,确保环境干净,不受损失、不丢失。
6、负责24小时幼儿园的巡视工作,切实保证幼儿园人、财、物的安全。
7、认真完成园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夜班保育员岗位职责
1、掌握有关的幼儿安全护理知识,虚心接受班上教师及医生的指导,全面了解本班幼儿的生活卫生及睡眠习惯。
2、严格执行幼儿一日生活的作息制度,保证幼儿入睡快,睡眠质量高,有充足的睡眠时间,提供良好的睡眠环境,确保幼儿的身心健康。
3、每天写好交接班本,交清幼儿人数,幼儿的健康及睡眠情况,病儿的处理,重要事件及待解决的问题等。
4、精心、细致护理好每一个幼儿,幼儿的情况做到了如指掌,工作时不怕脏、不怕累,不怕麻烦,全心全意为幼儿服务。
5、注意培养幼儿正确的睡姿,及时纠正蒙头睡、俯卧等不良睡姿,定时为幼儿叫尿,随时盖好被子。
6、对生病体弱幼儿要进行特殊护理,随时检查和观察病情变化,如遇突发事件应及时通报值班医生并做好恰当处理。
7、确认幼儿熟睡后,再做本班内的卫生工作尽消毒等工作,但不能离开本班范围,不能做私事。
表三:株洲市幼儿园钻石园岗位竞聘申请表
姓名
出生年月
性别
文化程度
职称
原工作岗位
原职务
现拟应聘岗位
第一岗位
第二岗位
表三:株洲市幼儿园钻石园岗位竞聘申请表
姓名
出生年月
性别
文化程度
职称
原工作岗位
原职务
现拟应聘岗位
第一岗位
第二岗位
表三:株洲市幼儿园钻石园岗位竞聘申请表
姓名
出生年月
性别
文化程度
职称
原工作岗位
原职务
现拟应聘岗位
第一岗位
第二岗位

岗位练兵实施方案


岗位练兵实施方案(一)

为认真贯彻落实各级关于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的一系列指示要求,全面提高人员综合素质,经研究决定,在全局开展岗位练兵活动,现提出如下方案。

一、 指导思想

以和“”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劳动保障工作业务为重点,以营造争先创优干一流的浓厚学习氛围为出发点,以提高业务素质、管理水平、服务质量、工作效率,培养一专多能的优秀复合型人才为目标,以“学业务、练绝活、当能手”活动为载体,通过岗位练兵,充分调动全局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激发内在动力,使一大批懂政策、善管理、会服务,精通业务、胜任本职、适应岗位要求的业务尖子脱颖而出,促进劳动保障工作健康发展。

二、基本原则

按照广泛参与、人人受益、突出重点、注重实效、方法灵活、便于操作的原则,开展岗位练兵活动。

三、活动内容

着眼劳动保障中心工作,重点从就业政策、劳动法规、基础管理、为民服务等方面开展岗位练兵活动,培养工作能手,主要设立五大板块:

(一)围绕就业政策,设立“劳动政策一口清 ”。要求对各级出台的就业、创业、等方面的政策了如指掌,运用熟练。

(二)围绕劳动维权,设立“劳动法规通 ”。要求熟练掌握劳动保障法规条文,并运用自如。

(三)围绕基础管理,设立“工作台账问不倒 ”。要求对所分管台账基本情况有问必答,应对自如。

(四)围绕窗口服务,设立“窗口服务满意能手”。要求善做服务对象的思想工作,讲究会话艺术,会沟通协调,善表达说服,能化解容易发生的各类问题和矛盾,使之带着情绪来,带着微笑走。

(五)围绕计算机操作,设立“微机操作能手”。要求熟练操作微机和在最短的时间内完成规定的打字内容,并且无差错。

四、方法步骤

整个活动分为五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思想发动(8月中旬 )。局召开动员大会,对开展岗位练兵活动进行全面动员部署。同时,各单位要进行层层发动,组织所属人员学习实施方案,明确开展岗位练兵活动的目的意义、方法步骤和基本要求,增强参与意识,激发和调动大家的积极性和自觉性,为扎实有效的开展岗位练兵活动奠定坚实思想基础。

第二阶段:学习提高(8月中旬—9月中旬)。各单位按照方案要求,组织对相关业务知识的学习研究,全面掌握规定的学习内容,增加知识拥有量,更新知识结构,营造人人学业务、个个练绝活的浓厚氛围。

第三阶段:报名选拔(9月中下旬)。在普遍学习、广泛受益、全面提高的基础上,根据工作能手标准条件和各自学习实际,层层选拔。各街保中心、劳动监察上报参加局竞赛人员不少于2人,其它科室不少于1人。

第四阶段:比武竞赛(10月上中旬)。各参赛选手按照所报能手类别,高标准、严要求,加大学习力度,实施强化训练。在此基础上,局组织比武竞赛,评选出各类能手。通过这一活动,使参赛选手业务素质大幅提升,真正成为本行业的业务尖子。

第五阶段:成果展示 。利用适当时机,组织评选出来的各类工作能手,为市局和区有关领导作汇报表演,展示岗位练兵活动成果,扩大知名度,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五、表彰奖励

对在竞赛中取得优异成绩的人员,授予工作能手称号,进行通报表彰,并给予适当的物质奖励。

六、 组织领导

领导小组:

组 长:马秀林

副组长:姜爱君、商士安

成 员:郭刚、马力、董良、于平吉、姜梅、石志敏、李欣

领导小组下设竞赛组织组:

组 长:商士安

副组长:姜梅

成 员:石志敏、于瑞业、李欣、方森

七、几点要求

(一)提高认识。开展岗位练兵活动,是加强劳动保障队伍建设,提高业务素质和实际工作能力,培养业务骨干,强化基础管理,促进工作落实,推动劳动保障工作上水平的有效途径。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对待,充分认识开展这项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增强责任意识。

(二)积极参与。各单位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动员,使之人人明确有关要求,人人参与岗位练兵活动。

(三)确保实效。各单位在开展岗位练兵活动中,既要营造轰轰烈烈的浓厚学习氛围,更要注重扎扎实实的实际效果;既要培养业务尖子,又要重视整体素质的提高,努力培养一专多能的优秀骨干人才。

青岛市市南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岗位练兵实施方案(二)

为了进一步提高全厂职工理论水平和专业岗位技能,激励员工比学赶超,不断提高自身素质。按照公司统一部署,决定在全厂范围内开展岗位大练兵活动。为确保岗位大练兵活动的顺利开展,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公司《煤矿洗煤厂岗位练兵和技术比武管理办法》为指导,坚持“缺什么、补什么、干什么、练什么、强项比强项”的原则,按照“全员参与、重在基层,立足岗位、切合实际,因岗施教、注重实效”的要求,通过个人自学、集中培训、专题研讨、等多种方式,大力抓好各部门、各工种、各岗位的学习和各项专业技能训练,从而进一步增强广大职工的适岗能力,实现“做标准事、干标准活”的总体目标,推动全厂各项工作再上新水平。

二、岗位练兵和技术比武的主要内容

根据公司《煤矿洗煤厂岗位练兵和技术比武管理办法》的要求,一线操作人员为练兵比武重点对象,重点提高操作技能,管理人员重在更新知识、提高管理水平,内容包括岗位应知应会及相关专业知识。岗位练兵分为理论知识学习和操作技能训练,技术比武分为理论考试和操作比赛两种形式。

岗位练兵和技术比武的具体内容根据各科室制定的练兵方案确定。

三、组织领导

组 长:康平平

副组长:白喜玉 刘利民

组 员:王庆洋 高吉林 李 飞 刘国平 薛凤平

四、实施步骤

(一)安排部署

1.制定方案。各科室结合本部门岗位实际情况,制定出本部门的具体练兵方案,明确内容、时间、规则、激励办法等,并于**年2月27日前交综合科备案。

2.思想动员。各部门要召开动员大会,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营造氛围,使广大职工充分认识到岗位练兵的重要性,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激发他们的自觉性和主动性,积极投身到岗位练兵和技术比武的活动中来。

(二)组织实施

1.时间间隔。洗煤厂每半年举行一次岗位练兵和技术比武;科队每季度举行一次岗位练兵和技术比武;班组每月举行一次岗位练兵和技术比武。

2.练兵原则。岗位大练兵关键是练兵,重点在一线操作人员。各科室要根据各自专业岗位特点及练兵方案要求,认真抓好组织工作。岗位练兵和技术比武必须坚持常态化、规范化,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有力推动员工技能水平稳步提升。

(三)检查评比

根据全厂岗位练兵和技术比武开展情况,在组织岗位练兵活动检查验收的基础上,针对各部门岗位练兵的实际情况,对组织岗位练兵和技术比武积极主动、富有成效的给予重奖,对消极应付、收效甚微的给予重罚。

五、几点要求

(一)提高认识,高度重视

各部门要组织所属全体人员,认真学习领会公司《煤矿洗煤厂岗位练兵和技术比武管理办法》的通知的有关精神,引导大家不断提高对开展大练兵活动重要意义的认识,明确大练兵活动的内容、目标和要求,落实层级负责制,不断增强参与的自觉性、积极性和主动性。

(二)结合实际,突出重点

各部门在制定练兵方案和组织大练兵活动时,要结合实际,注重实效,突出重点,突出特色。坚持“缺什么、补什么、干什么、练什么、强项比强项”的原则,按照“全员参与、重在基层,立足岗位、切合实际,因岗施教、注重实效”的要求,通过个人自学、集中培训、专题研讨、经验交流等多种方式,大力抓好各部门、各工种、各岗位的学习和各项专业技能训练,以确保练兵质量和效果。

(三)搞好保障,措施到位

1.建立大练兵工作运行机制。明确大练兵活动的内容、目标和要求,落实层级负责制,认真抓好组织落实,确保练兵比武取得实效。

2.建立大练兵考核考评机制。各部门在制定练兵和比赛方案时要考虑制定严格、科学、公正的练兵考核、考评办法,对勤学苦练、成绩优秀的给予重奖,对懒于学习、敷衍了事的给予重罚。

3.及时申报所需物资,确保大练兵活动书籍、光盘等材料及时到位。

六、监督与奖惩

监察科对岗位练兵和技术比武活动进行监督,及时实施奖惩,推动本方案不折不扣的贯彻落实。

张家庄洗煤厂综合科

岗位练兵实施方案(三)

为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相关指示精神,增强全局广大干部职工的工作热情,提高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职业道德水平和公共服务效能,增强使命感、责任感和荣誉感,造就一支具有公仆意识、廉洁、勤政、高素质、专业化的工作队伍,我局开展岗位大练兵活动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为指导,按照工作部署,积极迎接挑战,率先创优,扎实工作,

二、基本原则

(一)全员参与。全局领导干部及工作人员参加。

(二)立足岗位。以岗位为平台,本着“干什么练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的方针,将练兵内容与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能力结合起来。

(三)注重实效。局属各单位根据自身工作实际,区分情况,分类实施,有针对性地采取灵活多样的练兵形式,努力在提高工作水平、解决实际问题上下功夫。

三、总体目标

调动职工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推动全局各项工作水平的提高,局属各单位紧紧围绕活动主题,精心谋划,认真组织,全力推动。通过活动的开展,引导广大职工坚定信心,凝聚力量,迎接挑战,在全局大力营造争先进、创一流的良好氛围,促进各项工作的发展。

四、时间步骤

大练兵活动分三个阶段实施。

(一)第一阶段(4月5日至4月12日)

宣传动员阶段。制定印发大练兵活动方案和学习教材;召开动员会广泛进行宣传,让广大干部职工充分认识开展大练兵活动的原则、方法、内容和步骤,发动干部职工积极参与。

(二)第二阶段(4月13日至5月10日)

全面推进阶段。各单位结合岗位工作要求和人员素质状况,按大练兵内容实施分类练兵;进行理论学习、礼仪训练、案例分析、业务考试等。

(三)第三阶段(5月11日至5月31日)

总结提高阶段。通过现场知识竞赛、交流学习、参观考察、拓展训练形式全面提升综合素质,并对大练兵活动进行总结。

五、活动内容

为全面提升公路交通设施的公共服务水平和管养水平,达到“畅、安、舒、美、优”的公路交通环境,具体内容是:

1、广泛宣传,营造良好氛围。

通过集中研讨、班组学习等形式,宣传当前经济发展面临的挑战和机遇,宣传市局应对挑战采取的重大措施,努力把全局广大职工的思想统一到市局决策部署上来,引导干部职工认清形势,坚定信心,立足本职,干事创业。

2、加强领导,健全机制。

为便于练兵活动的开展,局党委及时召开班子会议,成立岗位大练兵领导小组,将一些相关部门和人员充实到领导小组中来,并建立相应的落实、监督和考核制度,做到以评促练、以练促干。同时局属各单位要搞好阶段性小结,随时将练兵活动情况、好的经验和做法上报局党办,进行宣传推广,通过以点带面来推动练兵活动的有效开展。在活动开展过程中要注意积累各类档案资料(包括文字、图片等),并及时上报局党办。

3、严格考评制度,务求练兵活动取得实效。

为确保练兵活动取得实效,局党委紧紧围绕活动主题,积极采取措施,细化考核项目分解,加大练兵督导力度,强化活动过程管理。各单位要在活动过程当中认真查找相对薄弱的工作环节和存在的问题,研究确定针对性的改进措施,确保考核内容无漏项,目标责任有落实,制度措施有保障。局岗位大练兵活动领导小组按计划对各单位进行阶段性考评,年终进行综合考评,并对考评标准和结果进行公示,对成绩优异的部门和站所进行精神和物质双重奖励,激励职工爱岗敬业、团结进取、积极向上,为实现武清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率先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岗位设置实施方案


岗位设置实施方案(一)

为进一步深化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加快和完善单位职务聘任制度,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转发******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实践,贯彻“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新”的方针,实行竞争上岗,择优聘任。

二、竞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单位按需设置岗位,确定岗位等级,制定竞聘条件,按照公开招聘、竞争上岗的有关规定择优聘用人员,办理聘任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三、组织领导

(一)岗位设置工作组织机构设置

为保证单位岗位设置工作顺利进行,成立岗位设置工作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

成员:**** **** **** ***

(二)工作小组工作职责

1、制定竞聘方案。根据省、市、县有关文件精神,制定单位竞聘实施方案。

2、资格审查及量化评分。对申请竞聘人员提交的材料对照岗位任职条件进行资格审查;组织对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行量化打分,确定单位拟聘人员名单。

3、协调和处理问题。对单位在岗位实施工作中出现的各种情况和问题进行协调并处理。

四、岗位设置及竞聘细则

(一)岗位设置

根据上级人事部门核准的岗位设置,本单位设置岗位总量**个,其中:管理岗位**个(七级职员*个,八级职员*个,九级职员*个);专业技术岗位**个(高级2个〈六级岗位1个,七级岗位1个〉,中级*个〈八级岗位*个,九级岗位2个,十级岗位3个〉,初级8个〈十一级岗位3个,十二级岗位3个,十三级岗位2个〉,工勤职能岗位38个(技术工三级10个,技术工四级15个,技术工五级13个)。

(二)竞聘量化评分细则。

量化评分采用百分制办法,各分值标准为本项的封顶分,各种年限的计算时间以竞聘当年12月31日为准,各种年限均以整周年认定计算。

1、基本资历(90分)

(1)工龄(50分):每年计2分(以人事档案为准)。

(2)学历(10分):按现有学历,本科及以上计10分,专科计8分,中专计6分,高中计4分,初中及以下计2分。

(3)专业技术资格(10分):取得高、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分别计10分、6分、2分。

(4)资历(20分):聘任现岗位专业技术职务(岗位)每年计1分。

2、综合评价(10分)

(1)局班子考评(5分):根据竞聘干职工的政治思想表现、工作任务完成情况,从德、勤、绩、廉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具体评分办法另行制定)。

(2)干职工考评(5分):根据竞聘干职工的政治思想表现、工作任务完成情况,从德、勤、绩、廉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具体评分办法另行制定)。

五、竞聘程序

(一)岗位余额。经县人事部门核准,本年度单位岗位余额情况如下:

1、七级管理岗位余额1个,八级管理岗位1个;

2、六级专业技术岗位余额2个,七级专业技术岗位余额1个,八级专业技术岗位余额1个,九级专业技术岗位余额1个,十一级专业技术岗位余额3个。

(二)申请报名。由申请人根据自身条件填写《****事业单位竞聘申请表》交行政办公室,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时将该岗位任职所需材料(资格证书、学历证书、聘任书等)一同上交。

(三)资格审查。岗位设置工作小组对提出申请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将审查结果予以公示。

(四)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对同一层级岗位按岗位级别按高到低顺序逐级对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行量化打分,同一层级高级别岗位落聘人员可参加低级别岗位的竞聘,最后单位按岗位层次和级别确定各岗位拟聘人员名单。

(五)单位公示。对拟聘人员名单及拟聘任岗位层次、级别,单位张榜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人事部门办理聘任手续。

六、职务续聘、解聘、低聘

(一)聘任年限原则上不超过三年;

(二)聘用人员在聘任期内,工作认真负责,年度考核必须称职以上,单位在聘任期限到期后按有关规定办理续聘手续。

(三)职务解聘、低聘

1、在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予以解聘:

(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被国家司法机关处理的;

(2)被行政处分或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的;

(3)脱离专业技术岗位;

(4)年度考核不称职或竞聘上岗中落聘的。

2、因能力差而不能履行岗位职责或年度考核为基本称职的专业技术人员,单位根据情况予以低聘。

七、其它事项

(一)任现职以来,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参与本次竞聘晋升或岗位聘用:

1、违反国家法律、规等行为受到处罚者;

2、 上年年度考核不称职或没有参加考核者;

3、工作严重失职、渎职,造成重大责任事故,或严重违反职业道德,影响极坏,群众意见很大者。

(二)荣获全国五一劳动奖章、劳动模范、三八红旗手、青年文明标兵等荣誉称号者,在单位有职数时可不参与竞聘,直接上岗。

(三)单位有职数,当年退休或有重大疾病的干部职工,可不参与竞聘,直接上岗。

(四)若得分相同则优先考虑年龄长的干部职工上岗。

(五)干部职工不在岗(连续旷工15天以上或一年内累计旷工30天以上、事假1个月以上)的年度不计算资历加分。

(六)加分应提供原件,提供假证件,假材料,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其上岗资格,两年内不予参加竞聘。

(七)本方案解释权归局岗位设置工作小组。

岗位设置实施方案(二)

根据原广东省人事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粤人发〔20**〕275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等有关文件精神,按照全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和人员聘用工作会议的统一部署,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根据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发展社会事业的需要,坚持以人为本,创新管理体制,转换用人机制,整合人才资源,凝聚优秀人才,充分调动事业单位各类人才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提供人才保障。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重在确立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基本制度。按照科学合理、精简高效的原则,坚持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构建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基本框架。

(二)坚持政府宏观管理与事业单位用人自主权相结合。政府人力资源部门负责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的政策指导、宏观调控和监督管理。事业单位主管部门负责所属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的工作指导、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事业单位根据岗位设置的政策规定,自主设置本单位的具体工作岗位,自主聘用各类人员。

(三)坚持与现行政策规定相衔接。岗位设置和人员聘用是现行人事管理体制和现有人员中开展的人事管理机制创新与机制转换,既坚持改革的方向,又注意新旧政策的衔接,保证改革平稳过渡。

(四)坚持统筹协调发展。确定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总量、各类岗位结构比例和人员聘用条件时,既要考虑岗位设置的基本比例标准,又要考虑历史传统和事业发展的实际,结合实际情况,统筹编制管理与岗位设置工作,拓宽职业发展通道,促进各类人才全面发展。

(五)坚持与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相配套。岗位设置、人员聘用与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紧密结合,岗位设置是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基础,实行岗位绩效工资制度是落实岗位管理制度的保障。今年重点完成岗位设置工作,随着改革的深化逐步完善收入分配制度以及社会保障制度。

三、工作目标

总体目标:以建立岗位管理制度和人员聘用制度为主要内容,以转换用人机制和搞活用人制度为重点,着力健全岗位管理、合同用人、公平竞争、绩效评价、分配激励、人员退出、监督管理等七大机制,建立起有别于机关和企业,权责清晰、分类科学、机制灵活、监管有力,有利于优秀人才成长和发挥作用的用人机制和重实绩、重贡献的分配机制,为优秀人才脱颖而出提供制度保证,实现事业单位人事化、法制化。

近期目标:20**年11月中旬前实行聘用制的单位和工作人员聘用合同签订的比例达到100%,20**年底前全市事业单位完成岗位设置管理和首次人员聘用工作。

四、实施范围

(一)单位范围

1、凡是我市为了社会公益目的,由国家机关举办或者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并列入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范围的事业单位,包括财政核拨、核补和自筹经费的事业单位;

2、行政类事业单位按在编在册的正式工作人员纳入岗位设置管理,其他事业单位按有聘用合同、正式人事关系和工资关系的在册正式工作人员纳入岗位设置管理;

3、使用事业编制的各类学会、协会、基金会等社会团体,参照执行;

4、各镇(街道)属事业单位。

经批准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进行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各类企业所属的事业单位,事业单位所属独立核算的企业,已由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的单位,不列入本实施范围。

(二)人员范围

1、事业单位编制内人员和经过市人力资源局按照有关政策批准进入事业单位与事业单位建立正式人事关系的人员,均纳入首次岗位设置和岗位聘用;

2、岗位设置管理中涉及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的,按照《批转市委组织部关于东莞市干部管理权限重新修订及有关问题的意见的通知》(东委发〔20**〕9号文)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有关规定执行。

五、实施内容

按照全省的统一部署和要求,今年重点开展和完成岗位设置和人员聘用工作。

(一)岗位设置工作。岗位设置是实行人员聘用制度和兑现收入分配制度的基础,组织引导事业单位因事设岗、按岗聘用、以岗定薪,实现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的转变。各单位按有关政策文件规定,结合行业岗位设置管理指导意见和自身实际情况,设置本单位的岗位类别结构比例、岗位等级结构比例、岗位基本条件,形成岗位设置方案和实施方案,按程序核准后组织实施。

1、岗位总量控制。机构编制部门核定的编制是核定岗位总量的基础,岗位总量的控制标准,在市机编办核定的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范围内确定。行政类事业单位(财政核拨经费的单位)岗位总量,必须按核定的编制总数确定。其他事业单位(财政核补和经费自筹的单位)岗位总量,若现有人员超过编制总数的,按在册正式工作人员数量,结合事业发展需要,由事业单位主管部门严格把关确定,并报市人力资源局审核。确定的岗位总量不作为增加编制和财政拨款的依据。

2、岗位类别设置和结构比例。事业单位岗位分为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三种类别,三类岗位总量的结构比例,在不同的事业单位是不同的,由市人力资源局和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按《实施意见》规定的控制标准确定。领导岗位和内设机构领导岗位的数量,根据市机编办核定的单位领导职数和内设机构领导职数,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和有关规定设置,其他承担管理任务的职员岗位设置,应保持合理的结构比例。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的结构比例按《实施意见》规定确定。

3、岗位最高等级。管理岗位根据我市实际,分为6个等级(东莞理工学院分为8个等级),现行的处级正职到办事员分别对应五至十级管理岗位。最高等级按照市机编办核定的机构规格确定。未核定机构规格的或已核定机构规格为股级的,最高等级一般定为九级职员岗位。专业技术岗位按高级、中级、初级设13个等级,按照规定,市属事业单位原则上可设至专业技术三级岗位。工勤技能岗位分技术工岗位和普通工岗位,技术工岗位由高至低分为5个等级,普通工岗位不分等级。专业技术二级岗位和技术工一级岗位按照全省总体控制标准,由事业单位按行政隶属关系报市人力资源部门审核后,报省人社厅核准确定。具体三类岗位等级设置按《实施意见》规定确定。

4、岗位任职条件。岗位任职条件分为基本条件和具体条件。基本条件按《实施意见》规定执行,是最低的准入条件,具体条件由主管部门和事业单位根据事业发展要求和岗位设置的原则、岗位职责任务、专业技术水平等因素确定。

5、岗位设置方案的制定。各事业单位作为岗位设置的主体,根据有关的政策规定和文件精神以及单位的社会功能、职责任务、工作需要和人员结构特点等因素,按照按需设岗、科学合理和精简效能的原则,研究制定本单位的岗位设置方案,报经上级核准。岗位设置程序按《实施意见》第37条规定执行。

6、岗位设置方案的审核与核准。岗位设置方案制定完成后,按程序报主管部门审核、政府人力资源部门核准。市直属事业单位的岗位设置方案报市人力资源局核准;市直部门所属事业单位的岗位设置方案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市人力资源局核准;镇(街道)属事业单位的岗位设置方案经镇(街道)人事办审核后,报市人力资源局核准。

7、特设岗位的设置。特设岗位属非常设岗位,主要用于急需聘用的特殊的高层次人才、高技能人才,不受事业单位岗位总量、最高等级和结构比例限制,在完成工作任务后,按管理权限予以核销。事业单位首次开展岗位设置工作时,原则上暂不设置特设岗位,待岗位设置管理工作入轨后,再根据事业发展需要,按照规定程序和权限申请设置。在此期间,如单位急需引进高层次人才,则按特殊情况进行处理。

8、岗位总量等的集中调控。规模小、人员少的事业单位,可由事业单位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制定岗位设置方案,报市人力资源局审核后,在核准的岗位总量、结构比例、最高等级限额内集中调控、集中管理。主管部门根据行业特点和工作需要,需对行业内各事业单位的岗位总量、结构比例等进行集中调控、集中管理的,制定岗位设置方案报市人力资源局核准后实施。

(二)人员聘用工作。人员聘用制度是区别于机关公务员制度和企业劳动合同制度的标志,是实现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转变、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的关键。推行人员聘用制度遵循先易后难,稳步实施,逐步到位。

1、全面推行聘用制度。列入本次实施范围的所有事业单位和人员都要按照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定单位和个人的人事关系,以契约的形式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各事业单位按照核准的岗位设置方案,制定岗位设置实施方案,进行岗位设置,组织岗位聘用。随着改革的推进,逐步健全和完善聘期考核、解聘辞聘、聘用监督等制度。

2、首次岗位设置和聘用原则。事业单位首次开展岗位设置和岗位聘用,应使现有在册正式工作人员,按现聘职务或岗位进入相应等级的岗位,不得突破现有的职务数额,不得突击聘用人员,不得突击聘用职务,不得突破现有人员的岗位等级结构比例。现有人员的岗位等级、类别结构比例已经超出核准的岗位等级、类别结构比例的,通过自然减员、调出、低聘或解聘的办法,逐步达到规定的岗位等级、类别结构比例。尚未达到核准的岗位等级、类别结构比例的,不要突击聘用,要根据事业发展要求和人员队伍等情况,严格按照核准的岗位等级和岗位类别结构比例,有计划地聘用人员,逐年逐步到位。首次开展岗位聘用,可以实行竞争上岗、择优聘用,也可以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采用单位与现有在职正式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的办法予以过渡。

3、做好新旧聘用政策的衔接。已经实行聘用制度的事业单位,可根据有关规定和核准的岗位设置方案,对现有聘用人员确定不同等级的岗位,按规定程序备案,并处理好新旧聘用合同在有关内容上的衔接,变更合同相应的内容。

4、未评聘专业技术职务人员的首次岗位聘用。未评聘专业技术职务的专业技术人员,按下列方法确定:从事管理工作的,按其现聘管理职务或岗位进入相应等级的职员岗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有博士学位的暂定为专业技术10级岗位,有硕士学位的暂定为专业技术11级岗位,有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的暂定为专业技术12级岗位,大专和中专毕业的暂定为专业技术13级岗位。

5、现聘任管理或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人身份人员的岗位聘用。凡符合相应职务(岗位)任职资格条件及任职(聘用)程序,且年度考核在称职以上等级的,可直接按现聘职务或岗位进入相应等级的岗位。

6、“双肩挑”问题。事业单位人员原则上不得同时在两类岗位上任职,因行业特点确需兼任的,则按照该管理岗位是否确需专业技术背景,是否从符合国家规定的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条件的人员中选聘,是否实际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是否确实按要求完成了专业技术岗位的职责任务等“四个原则条件”把握,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市人力资源局核准。

7、完成岗位设置和岗位聘用的认定和工资待遇。各事业单位实施方案经核准后,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采取逐级签订的方式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事业单位正职领导由主管部门领导与其签订,副职领导和中层正职由单位正职与其签订,中层副职、一般人员可由副职领导(或中层正职)与其签订。聘用合同管理按照国办发〔20**〕35号和国人部发〔20**〕61号、〔20**〕63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由各事业单位或其主管部门自行确定。事业单位完成岗位设置和岗位聘用,并签订聘用合同后,报市人力资源局认定。完成认定岗位设置和岗位聘用的事业单位,于认定时间的下月开始根据所聘岗位确定岗位工资待遇。

8、新进人员实行公开招聘。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政府第139号令)规定,从20**年1月1日起,全市所有事业单位新进人员,除符合特殊情形规定的,全面实行公开招聘。公开招聘人员必须在岗位空缺的前提下进行,做到招聘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并实行聘用合同管理。按规定免公开招聘人员,同样实行岗位聘用制。

六、组织实施

按照省的统一部署,结合我市实际,我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和人员聘用工作从现在起全面启动,20**年底前全市事业单位全面完成岗位设置和人员聘用工作。

(一)制定方案(从现在起至20**年6月下旬)

各单位、各部门和各镇(街道)要认真组织学习国家和省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特别是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和人员聘用有关政策文件,把有关政策宣传到全体人员,统一思想认识。要积极开展调研,切实掌握本部门、本单位的基本情况,分析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工作中可能遇到的问题,研究解决办法。各事业单位在深入调研和广泛听取意见的基础上,按照行业岗位设置指导意见或参照相近行业岗位设置指导意见,研究制定本单位的岗位设置方案,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市人力资源局核准。各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方案于20**年6月底前完成报市人力资源局。

(二)组织实施(20**年7月上旬至20**年11月中旬)

1、制定岗位设置实施方案。各事业单位根据核准的岗位设置方案,在核准的岗位总量、结构比例和最高等级限额内制定岗位设置实施方案,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讨论,单位负责人员集体研究通过后组织实施。

2、编制岗位说明书。岗位说明书包括岗位名称、类别、等级、设置数量、岗位职责、工作标准和岗位条件等。

岗位设置实施方案和岗位说明书原则上要求于20**年8月底前完成。

3、组织岗位聘用。各事业单位要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以及岗位聘用程序,组织岗位聘用工作,确保现有在册的正式工作人员按现聘职务或岗位进入相应等级的岗位。

4、岗位设置和岗位聘用结果认定。事业单位完成岗位设置和岗位聘用,并签订聘用合同后,写出书面,填写相关表格,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市人力资源局核准。

行业单位较多的系统(如卫生、教育、文化),可按照循序渐进的原则,选择2-3个单位开展岗位设置和人员聘用工作试点,7月底完成,通过试点,积累经验,以实现改革工作的顺利推进。允许有条件的事业单位在确保工作质量的前提下,适当加快进度。

(三)检查验收(20**年11月下旬至20**年12月中旬)

各事业单位对照有关文件和实施方案,对本单位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和人员聘用工作进行自查,主要对事业单位完成岗位设置、组织岗位聘用、签订聘用合同的情况进行验收确认,重点是岗位设置方案是否经过核准,岗位设置、岗位聘用和签订聘用合同是否符合国家和省的规范性要求,岗位职责和岗位任务是否明确具体,岗位等级是否按程序经过认定,是否按认定的岗位等级聘用工作人员,人员对象是否为原正式在册人员,进人手续是否规范。在自查的基础上,市人力资源局将会同事业单位主管部门组织检查验收。检查验收后,市将对工作完成情况进行通报。

七、工作要求

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和人员聘用工作是一项影响深远、艰巨复杂的重大改革,各单位、各部门要加强领导、突出重点、积极稳妥地大力推进。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和人员聘用工作的顺利推进,成立东莞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和人员聘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和人员聘用工作的统筹、协调和指导。组长由市有关领导担任,成员由相关部门领导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人力资源局,主要负责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和人员聘用实施的日常工作。各镇街、各部门也要成立相应机构,分工1名领导负责。建立目标责任制、情况通报制,做到组织到位、人员到位、责任到位。领导小组将定期对各结点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通报。

(二)强化统筹协调。市人力资源局是实施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和人员聘用工作的综合管理部门,会同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实行宏观调控,做好指导、协调、审核、监督和调查研究等工作,及时发现和纠正工作中出现的偏差和不足,协调解决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困难。各部门要加强对本系统、本行业所属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和人员聘用工作的组织、指导和监督管理。事业单位是岗位设置和人员聘用的主体,要按照国家和省政策文件的要求,制定好岗位设置方案,组织好岗位设置和岗位聘用。

(三)突出工作重点。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和人员聘用工作涉及面广,情况复杂,要充分认识改革的艰巨性和复杂性。要按照省的部署,抓住重点,逐步推进。今年着力抓好岗位设置实施工作、首次人员聘用工作、新进人员公开招聘工作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建设,随着改革的深化逐步完善收入分配以及社会保障等制度。岗位设置和人员聘用各个环节的工作都很重要,环环相扣。各单位要抓好每个环节工作,特别要抓紧、抓实制定岗位设置方案、岗位设置、编制岗位说明书和组织岗位聘用等环节。遵循“先入轨、后完善”的原则,先易后难,不断完善。

(四)积极稳妥推进。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和人员聘用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各单位、各部门要认真组织学习文件,深刻领会和把握文件精神,在摸清事业单位的基本情况、改革现状、人员结构等有关情况的基础上,根据本实施方案和行业岗位设置指导意见,制定本部门、本单位具体的实施方案,确保各项规定、要求落到实处。坚持积极稳妥、承认现实的原则,先建制、入轨运行,首次聘用不对现有人员结构进行调整,采取循序渐进的办法逐步到位。在实施过程中,要广泛听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意见建议,妥善研究处理出现的各种情况和问题。要严格政策,严肃纪律,及时纠正违规违纪行为,维护政策的严肃性和权威性,确保岗位设置和人员聘用工作顺利推进。

岗位设置实施方案(三)

为深化我院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健全岗位管理制度和人员聘用制度,实现单位人事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岗位设置方案及单位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通过推行岗位管理制度和人员聘用制度,创新管理体制,转化用人机制,整合人才资源,凝聚优秀人才,实现我院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转变,调动各类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各项事业的发展。

二、基本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坚持优化结构、精干高效原则;坚持按岗聘用、合同管理原则;坚持稳慎实施原则。

三、设置岗位情况

我院共设岗位53个。其中,管理岗位3个,占岗位总量的6%; 专业技术岗位48个,占岗位总量的90%;工勤技能岗位2个,占岗位总量的4%。主体岗位是医、药、护、技岗位,占岗位总量的87%。主系列专业技术岗位为医、药、护、技系列,设置数为46个,占专业技术岗位总量的95%。辅系列专业技术岗位分别为财务系列,岗位设置数为2个,占专业技术岗位总量的5%。

(一)管理岗位的等级、数量、名称

管理岗位共设3个。其中,九级岗位3个。

具体设置如下:

1、领导岗位3个。其中:九级岗位3个,岗位名称分别为院长、副院长。

(二)专业技术岗位等级、数量、名称

专业技术岗位共设48个(其中辅系列岗位2个)。

1、高级专业技术岗位1个。七级岗位1个

2、中级岗位10个(其中辅系列岗位1个)。其中,八级岗位1个,九级岗位2个,十级岗位7个(其中辅系列岗位1个)。

3、初级岗位37个(其中辅系列岗位1个)。其中,十一级岗位5个,十二级岗位18个(其中辅系列岗位1个),十三级岗位14个。

具体设置如下:

1、二门诊共设主系列技术岗位8个,其中,十级岗位2个,岗位名称为主治医师;十一级岗位1个,岗位名称为医师;十二级岗位2个,岗位名称分别为医师、护理师;十三级岗位3个,岗位名称分别为医士、护士、药士。

2、住院部共设主系列技术岗位19个,其中,八级岗位1个,岗位名称为主治医师;九级岗位2个,岗位名称分别为主治医师、主管护理师;十级岗位2个,岗位名称为主治医师、主管护理师;十一级岗位3个,岗位名称分别为医师、护理师;十二级岗位7个,岗位名称分别为医师、护理师;十三级岗位4个,岗位名称分别为医士、护士。

3、急诊部共设主系列技术岗位14个,其中,十级岗位2个,岗位名称分别为主治医师、主管护理师;十一级岗位1个,岗位名称为医师;十二级岗位6个,岗位名称分别为医师、护理师、技师、药师、检验师;十三级岗位5个,岗位名称分别为医士、护士、技士、药士、检验士。共设辅系列专业技术岗位2个,其中,十级岗位1个,岗位名称为师;十二级岗位1个,岗位名称为助理会计师。

4、药库共设主系列技术岗位2个,其中:十二级1个,岗位名称为药师;十三级1个,岗位名称为药士。

5、公卫科共设技术岗位2个,其中:十二级1个,岗位名称为公卫医师;十三级1个,岗位名称为公卫医士。

(三)工勤技能岗位等级、数量、名称

工勤技能岗位共设2个。其中:技术工五级岗位1个,普通工岗位1个。

具体设置如下:

1、住院部共设工勤技能岗位1个,其中:技术工五级岗位1个,岗位名称为司机。

2、急诊部共设工勤技能岗位1个,其中:普工岗位1个。

四、岗位职责与任职条件

三类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遵守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或技能条件;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一)管理岗位职责与任职条件

按管理岗位说明书要求的职责任务、工作标准、任职条件。

(二)专业技术岗位职责与任职条件

按专业技术各个岗位说明书要求的职责任务、工作标准、任职条件。

(三)工勤技能岗位职责与任职条件

按工勤技能岗位说明书要求的职责任务、工作标准、任职条件。

五、竞聘与聘用

(一)公布岗位设置实施方案。单位制定岗位设置实施方案报主管部门核准并送同级组织或人社部门备案后公布,公布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报考者持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有关证明材料(所有证件均要求原件及复印件),以及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同版小一寸相片3张,填写并递交《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可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上下载),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报名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查验核实有关证书、证明。每位报名者只可报名一个符合竞聘条件的职位。报名时,报名者要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竞聘资格。

(三)竞聘。根据岗位的不同特点,采取个人自荐、组织推荐等方式,运用面试、民主测评或专家评议等方法进行。

(四)确定拟聘人员。根据竞聘结果,单位领导班子集体讨论择优决定拟聘人员。

(五)公示。单位对拟聘人员名单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六)报批与核准。单位填写《广东省事业单位岗位聘用审核表》一式三份并附电子版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按岗位管理权限送同级组织或人社部门核准。

(七)签订聘用合同。按照《关于印发<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粤人社发【20**】58号)规定,由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与经核准的拟聘用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

六、组织领导

(一)组织机构

为保证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顺利进行,成立岗位设置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组成如下:

组长:院长。

副组长:副院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XX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工作职责

岗位设置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职责:领导、组织、管理本单位岗位设置工作。

岗位设置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职责:具体负责本单位岗位设置管理日常工作和事务。

七、实施步骤

我院岗位设置管理总体安排是:20**年7月底完成岗位设置和人员聘用工作。具体步骤如下:

(一)20**年5月28日—20**年6月20日,制定岗位设置实施方案。根据《广东省卫生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指导意见》(粤人社发【20**】86号)、河源市人社部门核准的岗位设置方案,结合单位实际,制定岗位设置实施方案,经听取单位职工意见后,院领导班子集体讨论通过报县卫生主管部门核准并送县人社局备案。

(二)20**年6月1日—20**年6月20日,编制岗位说明书。根据《广东省卫生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指导意见》(粤人社发【20**】86号)和单位岗位设置实施方案,编制岗位说明书,经我院领导班子集体讨论通过报县卫生局核准并送县人社局备案。

(三)20**年6月20日—20**年7月10日,组织竞聘与聘用。

(四)20**年7月11日—20**年7月30日,向市、县人社局申报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和人员聘用结果认定。

八、实施工作中需要说明的其他问题

单位完成岗位设置和人员聘用并报市、县人社局认定,于认定后的下月起兑现岗位工资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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