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表彰劳动模范的意见

机遇从不光顾没有准备的头脑。为了保证下一个阶段工作质量,方案需要不断的磨合方案的主要的项目俱全,无缺项漏项,你最欣赏哪种方案呢?经过收集并整理,小编为你呈上关于评选表彰劳动模范的意见,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近几年来,全县各级各部门认真实践“”重要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解放思想、埋头苦干、扎实工作,全面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各行各业涌现出一大批先进典型,在全县开展评选表彰县劳动模范活动,特提出以下意见:

一、评选范围和名额要求

(一)范围:2002年以来,在改革开放、经济建设和各项社会事业发展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工人、农民、科教人员、专业技术人员、人员、机关工作人员、进城务工人员及其他人员等。

(二)名额:这次全县评选劳动模范10名。

人员比例:按照有关规定,推荐人选中各类人员所占比例为:一线职工不少于总数的40%;科教人员占总数的20%;企业负责人的比例控制在10%以内;农民群众比例为20%;其他人员10%。

根据分配的名额比例,我县一线职工为4人,科教人员2人,农民2人,企业负责人1人,其他人员1人。凡上报推荐人选的乡镇和系统,要根据这次劳模推荐名额分配数额和要求,充分考虑本单位、本行业特点和被推荐人的实际贡献,全面衡量,综合考虑,认真做好推选上报工作。

二、评选条件

县劳动模范必须是认真学习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在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具有崇高的理想和信念,爱岗敬业、工作勤奋,并具有下列条件之一者:

(一)在发展经济、提高劳动生产率、提高产品质量、提高服务质量、增加经济效益和保障社会供给等方面做出贡献的;

(二)在发明创造、技术改进、劳动竞赛、合理化建议、技术推广和技术服务等经济技术创新活动中刻苦钻研、勇于攻关做出突出贡献的;

(三)在深化企业改革、优化产业结构中,科学管理,民主管理,民主决策,为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做出突出贡献的;

(四)在招商引资和服务经济建设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

(五)在实施“工字号”工程,促进再就业工作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

(六)在发展个体、民营和外向型经济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

(七)在发展农业生产和农村经济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

(八)在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等各项社会事业中做出突出贡献的;

(九)在、安全文明生产、计划生育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

(十)在勤政廉政、拒腐防变、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当好人民公仆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

(十一)在保卫国家和人民利益,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增进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

(十二)在其他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

三、方法步骤

(一)评选工作以镇(办)、系统为单位,按照县里分配的名额和评选条件,采取自下而上、好中选优的办法推选出县劳动模范人选,报县劳动模范评选工作办公室。办公室对上报的候选人进行认真汇总、审核后公开、公示。

(二)办公室根据公示反馈情况,将整理好的候选人名单及事迹材料提交评选委员会评审,最后由县政府审定。

(三)对评选出的县劳动模范,“五.一”节前县政府召开表彰大会,颁发荣誉证书,并给予适当物质奖励。

四、几点要求

(一)评选推荐要充分发扬民主、走,充分听取所在单位广大职工群众的意见。被推荐人是一线职工或企业负责人的要经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是农民的要经村民大会或村委会讨论通过,并经基层单位党政同意后上报。

(二)正科级以上领导一般不参加劳模评选。对企业领导干部的推荐,不但要看其所在单位经济指标和工作完成情况,而且要看本人思想观念、民主作风、遵纪守法、依法纳税、廉洁自律等方面的现实表现。

(三)3年来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单位负责人不能参加评选:发生重大伤亡事故的;廉政建设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有重大问题的;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未依法纳税的;未依法组建工会组织的;公有制企业未建立职代会制度的;集体企业未进行平等协商签定合同的;拖欠职工工资、养老金的。

(四)已获得县级和县级以上劳模称号的不再参加本次评选。

(五)推荐的劳模候选人,每人报1000字左右的简要事迹材料20份。

五、组织领导

评选表彰县劳动模范是全县人民非常关心、关注的一件大事,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影响力大,确保评选质量至关重要。为加强对评选表彰工作的领导,县决定成立劳动模范评选工作委员会(名单附后),委员会受县委、县政府委托,负责评选和表彰工作。评选工作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总工会),负责日常工作。各镇(办)、系统、各单位要成立相应的工作班子,主要负责同志要高度重视,亲自挂帅;分管政工的领导和工会干部要靠上抓,确保做好评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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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道德模范评选方案


为充分展示广大公民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的精神风貌,切实发挥道德模范在公民道德建设中的示范引导作用,在全社会形成知荣辱、讲正气、树新风、促和谐的文明风尚,为我市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包头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中共包头市直属机关工委、包头市总工会、共青团包头市委、包头市妇联决定开展第二届全市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现就我市评选推荐全市道德模范提出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以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根本,以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为主要内容,以社会道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为重点,广泛发动群众推荐和学习身边的道德典型,在全市形成学习、宣传道德先进和争做道德模范的热潮,为建设经济繁荣、政治稳定、社会和谐、生态优美、人民幸福的科学发展示范地区营造良好社会氛围,提供强大精神动力。
二、评选推荐内容
按照公民基本道德规范的要求,结合我市社会生活实际,评选推荐全市道德模范分为“助人为乐模范”、“见义勇为模范”、“诚实守信模范”、“敬业奉献模范”和“孝老爱亲模范”五大类。
三、评选推荐标准
评选推荐为全市道德模范的基本标准是:凡从XX年中央印发《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以来,自觉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模范遵守公民基本道德规范,在助人为乐、见义勇为、诚实守信、敬业奉献、孝老爱亲方面表现突出,社会形象好、群众认可度高的我市公民,可评选推荐为全市道德模范人选。XX年被评为道德模范提名奖的今年可继续推荐参评。
四、组织领导
本次评选活动,我市成立评选表彰活动组委会。组委会主任由包头市委宣传部副部长、文明办主任担任,副主任由市文明办、市直机关工委、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有关负责同志担任。
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市文明办创建处。具体负责媒体公示、征求意见、组织投票等工作。
五、推荐及评选办发
全市道德模范的评选推荐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组织发动和提名推荐阶段(3月20日——4月30日):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以块为主、条块结合,组织和接受广大群众和单位推荐候选人。各旗县区、中央内蒙驻包各大企业、市直机关工委分别成立道德模范评选活动组委会,受理基层群众和单位的推荐人选。各地区、各大企业和市直机关工委评选推荐名额为每类人选2名。组织发动工作,各旗县区要做到街道、社区、乡镇、村(嘎查);各大企业要做到车间、班(组);市直机关系统要做到机关各科室。
(二)审核把关、上报公示和投票评选阶段(4月30日——6月30日):各地区、各大企业和市直机关工委的活动组委会对群众评选推荐的候选人进行审核把关,将候选人首先在本单位或所在村委会、居委会、社区公示,并征求当地相关部门意见(如防范办、计划生育、基层公安机关等,党员和公职人员应征求组织、纪检、监察部门意见,从事经济活动人员,应征求工商、税务部门意见),最终研究确定上报人选名单,按分类填写《推荐表》(附后),每人附不超过1000字的事迹材料,并附近期一寸免冠彩照2张(加盖主办单位公章),以上材料一式两份并电子版,于4月30日前上报市文明办创建处(电子邮箱:wmb518@xx)。市组委会在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后,在市主要媒体(包头日报和包头文明网)公示各地区、各大企业和市直机关工委推荐人选,接受社会监督。广大市民通过填写报纸刊登的“全市道德模范”选票或在包头文明网网站上投票进行评选。市组委会综合公众投票和评选委员会的投票情况,最终确定全市道德模范人选。
(三)集中宣传和表彰奖励阶段(7月):各级新闻媒体要紧密配合评选推荐工作,认真策划,精心组织,对推荐上报的道德模范先进典型开辟专栏、专题进行集中宣传,充分展示各地区、各单位和部门道德建设的成效、经验和各类道德模范的风采,使道德模范先进典型的感人事迹和高尚品德深入人心。全市道德模范每类表彰3名,共计15人。
六、工作要求
1、精心组织,重在推动工作。各地区、各单位和部门要充分认识评选推荐道德模范的重要意义,加强组织领导,做出周密部署,把开展道德模范评选推荐活动作为加强公民道德建设的有效抓手,把组织评选推荐道德模范的过程变成深入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大力推进精神文明建设的过程。
2、群众为本,重在自我教育。评选推荐工作要充分体现群众性,立足社区、企业、村镇、机关、学校等基层单位,着重推选群众身边看得见、摸得着、学得到的先进人物,使推出的道德模范可敬、可信、可亲、可学,使推荐评选成为群众进行自我教育、自我提高的有效载体。
3、加强宣传,重在深入人心。要把宣传贯穿评选推荐活动始终,大

力宣传近年来本地公民道德建设的进展和经验,宣传我市公民良好的精神面貌,宣传公民道德建设中涌现的先进人物事迹,在全市形成追求先进、崇尚先进、学习先进的良好道德风尚。届时要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情况,充分发挥道德模范的示范带动作用,运用典型力量,抓好示范引导,注重推广实践,使道德模范的高尚行为逐步成为广大公民的自觉行动,促进全社会文明程度和道德水平进一步提高。

评选表彰活动方案


评选表彰活动方案

根据县委、县政府创建文明县城和巩固城乡同建同治工作要求,为进一步充分调动工人的工作积极性,培养工人的集体荣誉感和使命感,并激励先进、鞭策后进,营造人人关心、人人支持创建工作,在工人中形成人人争先进的良好氛围,决定于2015年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最美环卫工人”等四项评选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15年元月下旬至12月底,2016年1月召开大会进行表彰。

二、活动机构

为认真组织开展好“最美环卫工人”等四项评选表彰活动,成立评选活动领导小组。

组 长:向慎敏县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工会主席

副组长:全志县环卫所所长

段连河县环卫所书记

成 员:张鸿、宋代富、熊本华、罗波、杨春

三、活动内容

(一)开展“最美环卫工人”评选表彰活动。进一步调动一线环卫工人的工作热情和积极性,引导广大市民更加尊重环卫工人、更加关爱“城市美容师”,让环卫工人更加体面的工作、更加体面的劳动。(评选名额:名)

(二)开展“最美保洁员”评选表彰活动。进一步调动保洁员的工作积极性,引导社区居民尊重保洁员,让保洁员在社区更加体面的开展保洁工作。(评选名额:名)

(三) 开展“文明岗位标兵”评选表彰活动。促进全所干部职工诚信守法、爱岗敬业、文明服务,履行社会责任,为实现文明县城创建目标,打造美丽和谐新**做出积极贡献。(评选名额:文明岗位标兵个)

(四) 开展“先进班组”评选表彰活动。为充分发扬路段成员之间团结友爱,集体荣誉感,优良的工作作风,不断形成一种团结和谐的氛围。(评选名额:先进班组个)

四、活动步骤

(一)宣传发动(2015年1-3月)。宣传发动工作贯穿全年。采取多形式、多渠道、全方位广泛宣传动员,积极引导广大环卫工人从自身做起、从现在做起、从本职工作做起,干出一流成绩,不断提高自身素质,积极参与文明**创建,努力在全所范围内掀起新一轮“争当先进,赶超先进”的热潮。

(二)组织评选(2015年4月—2016年1月)。要认真总结评选活动的先进经验,精心推选出一批先进典型,并在广泛征求意见建议基础上,于2016年1月15日前向所评选活动领导小组推荐审核,最终确定表彰名单并予以公示。

(三)总结表彰(2016年1月)。结合全所年度工作表彰会议,隆重表彰“最美环卫工人”等四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并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先进集体奖300元,先进个人奖200元。要把开展“评先”活动作为常态化工作,进行制度化安排,每年定期组织评选表彰,树立全所范围内的服务标杆。

五、评选标准

(一)最美环卫工人:

1、热爱环卫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2、有强烈的事业心,勤奋工作,文明服务,能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3、在环卫一线岗位连续工作1年以上,有熟练的操作技能,能出色完成本职工作和组织分配的各项任务。

4、尊老爱幼,助人为乐,团结同事,发扬互助友爱精神。

(二)最美保洁员:

1、对工作尽职尽责,能经常性地对辖区居民进行卫生保洁宣传教育,提高居民的卫生保洁意识。

2、按时收集规定范围居民的生活垃圾,并将所收集的生活垃圾集中到垃圾处理设施进行处理。

3、对所负责辖区内垃圾做到日产日清,不留卫生死角和卫生盲区,路面保持清洁,无杂物、无垃圾。

4、负责责任区内的垃圾桶能及时清理,垃圾不外溢,并保证公共场所的垃圾桶外表干净,无居民投诉。

(三)文明岗位标兵:

1、作风正派,清正廉洁,恪守职业道德规范,无违反职业道德行为,有良好的威信。

2、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干一行、爱一行、钻一行、精一行。工作尽职尽责,求实奉献,在本职岗位上创造了显著的社会效益,业务水平在本行业拔尖。

3、努力提高自身的专业素质,职业技能和业务水平优秀,富有创新精神,无任何责任事故。

4、言行举止文明,服务优质,接待服务对象热情耐心,无冷硬粗硬、坑蒙欺诈等不良作风和行为,市民满意度高。

5、讲究卫生、遵守公共秩序,保护公共环境,爱护公共财产,维护公共设施,助人为乐。

(四)先进班组:

1、路段成员之间团结友爱,集体荣誉感强,工作作风优良。

2、路段在每次州同建同治检查工作中完成较好,没有被扣分,为单位争取较多荣誉。

3、遵守所各项制度和纪律,起到带头示范作用。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高度重视“最美环卫工人”等四项评选表彰活动,要相应成立评选活动领导小组。要做好活动方案,明确责任,专人负责,周密部署,扎实有效开展评选表彰活动。

(二)严格评选标准。在评选活动中,要严格按照程序进行评选,杜绝搞形式、走过场的现象发生,要严格按照评选标准进行全面比较、综合衡量,突出一线,做到好中选优、优中选强,真正把好的典型评选出来,使人感到可敬、可信、可亲、可学,增强评选结果的说服力和感召力。

(三)强化舆论宣传。要加强“最美环卫工人”等四项评选表彰活动的新闻宣传和社会宣传,使活动的内容、标准和具体做法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切实提高广大民众的知晓率和支持率。

小学道德模范评选方案


小学道德模范评选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思想道德建设,弘扬社会道德新风,切实发挥道德模范在公民道德建设中的引领示范作用,提高校园道德思想建设,促进我校群众性精神文明建设,经学校研究,决定开展2013年道德模范评选活动,方案如下:

一、 指导思想

坚持以和“”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加强师生道德教育,按照《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要求,以构建社会主义价值体系为核心,以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建设为重点,广泛发动群众推荐、评选身边的道德模范,在全院上下形成学习、宣传道德模范先进事迹,争做道德模范的热潮,努力营造知荣辱、讲正气、树新风、促和谐的良好社会风尚,为提高我院思想道德建设,巩固“双评”成果提供有力思想保障。

二、 组织领导

在学校党委的领导下,成立道德模范评选领导小组,小组成成员由办公室、组织人事处、工会、学生处、宣传教育办公室、各系有关同志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宣传教育办公室,具体负责推荐评选的组织协调工作。

三、 评选对象

本次评选对象为学院全体师生。已受表彰的省级、市级道德模范及提名奖获得者,不参加此次评选。

四、 评选标准

(一)基本标准

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事业,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身体力行社会主义荣辱观,模范遵守公民道德规范,在日常工作、学习、生活中品德高尚、事迹突出、群众公认。

(二)各类奖项标准

助人为乐模范:以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和无私奉献精神,坚持帮助他人,坚持热心公益事业,积极捐资捐物,在奉献社会方面做出突出贡献。

诚实守信模范:具有强烈的诚信意识,真诚做人,实心做事,不弄虚作假,不隐瞒欺骗,讲信用,守承诺,忠于自己承担的责任,言行一致。

敬业奉献模范:刻苦钻研、勤奋工作,任劳任怨、无私奉献,恪尽职守、爱岗敬业,勇于创新、开拓进取,在教学、科研、工作、学习中成绩突出,群众公认。

孝老爱亲模范:孝老爱亲数十年如一日,模范恪守家庭美德,做到不离不弃、守护相助、患难与共,为践行家庭美德树立榜样,事迹生动感人。

五、 评选步骤和方法

(一)申报推荐阶段(11月下旬)

1、印发评选实施方案。在院报、学院网站发布评选公告,并对评选活动进行宣传发动,提高活动知晓率和参与率。

2、做好评选的推荐工作。采取个人自荐、群众推荐、组织推荐三种。推荐须填写《莱芜职业技术学院2011年道德模范评选推荐表》,由本单位审核,上报学院道德模范评选领导小组办公室。

3、各系部推荐2-3人(学生须占一定比例),填写《推荐表》并附,以上材料一式三份及电子版,电子版发送至**。

(二)评选初审阶段(12月上旬)

对候选人进行参选资格评审,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后,确定候选人并公布。

(三)表彰奖励阶段(12月下旬)

评选结束后,学院召开会议进行表彰。

六、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精心组织。各单位、各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认真研究,周密部署,严格把关,切实做好推荐评选工作,把评选活动作为加强公民道德建设、弘扬崇高道德风尚的重要事情来抓,把评选活动变成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提升教广大师生思想素质,推进精神文明建设的过程。

2、面向基层,发动群众。推荐评选工作要立足基层一线,深入挖掘一线中的优秀典型。要广泛发动,人人参与,把推荐评选工作做得扎实有效。

3、强化宣传,突出示范。要把宣传工作贯穿到评选活动的始终,大力宣扬优秀典型,大力宣传先进人物的感人事迹、崇高理想、高贵品质,把评选活动变成学模范、做模范的群众性活动。

莱芜职业技术学院办公室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十二日

烟草专卖局经营守法模范商户评选表彰实施方案


烟草专卖局经营守法模范商户评选表彰实施方案内容显示中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市烟草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市局统一安排部署,评选表彰在烟草事业发展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卷烟零售商户,在全市行业和全社会展示他们的风采,发挥他们的模范典型示范带动作用,进一步密切烟草与商户之间的关系,构建和谐周口,促进****烟草实现追赶型跨越式发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烟草专卖法律法规为依据,以维护国家利益、维护消费者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规范商户行为、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以发挥模范典型榜样作用、带动全体商户遵纪守法为根本,巩固卷烟专卖和营销基础建设,建立烟草行业新型合作关系,推动**烟草全面健康协调可持续科学发展。 二、组织领导 为有效组织开展好评选表彰活动,城区局成立表彰活动工作领导小组,***同志任组长,*** *** ***任副组长,*** *** .....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专卖稽查中心,***为办公室主任,***为副主任,*** *** *** ....为办公室成员,负责评选表彰各项具体事宜。 三、评选范围和数量 持有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守法规范经营的卷烟零售商户。 每个专管员、客户经理要有模范商户30户;**专卖管理所、**专卖管理所要各评选模范商户30户;城区专卖管理所要评选模范商户260户;**烟草专卖局要评选模范商户300户,并向市局推荐30户模范商户;市局将对入选的模范商户进行表彰。 四、评选条件和标准 卷烟守法经营模范商户评选条件和标准。 1、遵法守纪,诚信经营,一户一码,规范经营,两年内没有发生被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他行政执法部门查处的违法违规行为; 2、亮证经营,店面整洁,卷烟商品陈列排放整齐有序,经营场所与住宿场所相分离; 3、执行协议销售,履约率达到98%以上; 4、模范遵守执行烟草行业制定的各项政策,积极配合烟草部门开展工作。 5、烟草应知应会知识抽查合格率达到90%以上; 6、无消费者投诉,群众调查满意率达到90%以上。 参加全市评比表彰的商户,必须以经营卷烟为主,经营场所内外具有良好形象,经营场所不低于20平方米,卷烟商品陈列展柜展台要有较好视觉效果,具有较大经营规模和较强资金实力;商户经营理念较为先进,服务热情周到,对烟草和消费者有亲和力,引领卷烟销售先进时尚,具有较强的实力和影响力。 五、评选办法和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3月3日-3月20日) 稽查中心、营销中心要抓好宣传工作,制作宣传单。以专卖所为单位发放宣传单,组织召开辖区商户会议,公布评选条件和评选标准,专管员和客户经理分别以管理、服务线路进行宣传,让商户了解评选方法、步骤、程序、标准,认识评选表彰对提高知名度、扩大影响、提升效益等方面的重大意义,能够给商户带来实实在在的利益,鼓励商户积极参加评选。 (二)专管员、客户经理初步推荐阶段(3月21日-4月15日) 商户申请推荐:专管员与线路客户经理分别对辖区商户进行排查摸底,根据日常掌握的情况和线索,鼓励符合条件的商户提交申请,选择优秀商户30名,向专卖所推荐,并参加全所的评选表彰。 (三)专卖所、客服中心审查推荐阶段(4月16日-4月30日) 专卖所、客服中心根据专管员、线路客户经理的推荐,分别组织人员对推荐的商户进行实地考核,填写考核表。对通过考核的商户择优表彰并向城区局考核领导小组推荐。 (四)城区局审查推荐阶段(5月1日-5月21日) 城区局考核领导小组根据专卖管理所的推荐,组织人员再次进行实地考核,填写考核表。对通过考核的商户择优培养90名年底表彰,并优中选优向市局推荐30名,于5月21日前向市局提交推荐表和相关材料。 (五)全市培养审核阶段 商户培养审核(6月1日-12月31日):市局根据**局的推荐,组织人员进行实地考核,填写考核表。对通过考核的卷烟守法经营模范商户进行表彰。 (六)总结阶段 商户评选总结(2019年元月):**局对商户评选工作进行总结,树立典型,发扬成绩,克服不足,元月10日以前向市局提供书面总结报告,介绍典型经验做法。 六、表彰 **局召开卷烟守法经营模范商户表彰大会,颁发匾牌和证书,披红戴花,实行荣誉激励和适度政策扶持。在商户经营场所开展一定形式、一定规格的宣传活动,大张旗鼓,扩大影响。城区局将通过市电视台、《**日报》、《**烟草报》、行业内部网站进行宣传,营

烟草专卖局经营守法模范商户评选表彰实施方案内容显示中造声势,并向市级和省级行业媒体推荐宣传。 七、有关要求(一)加强领导,成立组织。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评选表彰工作,切实加强领导,组织专卖稽查、卷烟、网建、督查办抓好实施,协调配合,分工协作,责任到岗,具体抓好落实,严格监督检查指导,保证评选表彰工作的顺利开展,**局要有卷烟样板街区和样板乡镇;每个专卖所都要有卷烟样板街,每个专管员都要有自己的样板户。 (二)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部门要组织好宣传工作,特别是宣传评选表彰工作对商户产生的积极影响、重大促进作用等重大意义,让商户明白各个环节的具体要求,充分调动积极性,鼓励广大商户自觉主动参与到评选表彰活动中来。 (三)严格标准,务求实效。各部门要认真对照评选条件和标准,严格把关,严格考核,严格程序,促进评选表彰工作扎实开展,力争把遵纪守法、诚信规范、配合度高、忠诚度强、贡献度大的商户评选出来。搞好商户比例分配,调整好城区商户和乡镇所在地商户结构。树立典型,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四)强化纪律,扎实推进。各部门要从大局出发,从维护行业健康发展的高度出发,从树立**烟草行业良好的社会形象出发,把各个阶段的工作做扎实。凡发现在评选表彰工作中弄虚作假、造成不良影响的,一经查实,城区局将严厉追究有关责任人责任,一查到底,严惩不贷。 附件:全市卷烟守法经营模范商户申请、推荐、考核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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