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乡镇法制宣传教育五年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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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县人大的有力监督下,从XX年到XX年,我镇实施了第四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规划,完成了规划确定的各项任务,取得了明显成效。和法律基本常识广泛普及,广大公民的宪法观念和法律意识不断增强,学法守法护法和依法办事的社会氛围基本形成;依法治理工作全面推进,各项事业的法治化管理水平不断提高,推进了民主法制建设和依法治市进程,为我镇的改革发展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
《中华人民共和国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提出“实施五五普法规划,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全律素质,形成遵法守法,依法办事的社会风气”的要求,明确了“五五”普法在“十一五”期间的重要任务。中国共产党中央、国务院转发了中宣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法制宣传教育是一项在党的领导下,由政府主导、全社会共同参与的社会公益性事业,是提高全民法律素质和各级领导干部、公务员依法行政水平的有效途径,是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大力推进依法治镇的基础性工程,是推动我镇在新的起点上实现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又快又好发展的重要保障。在新的历史时期,要在传播法律知识、弘扬法治精神、增强全社会法律意识方面发挥新的更大作用。为此,根据中国共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县委、政府的部署,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在全镇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
一、指导思想、基本目标与工作原则
(一)指导思想:以和“”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按照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和构建社会主义的总体要求,紧紧围绕全国、全市全县以及我镇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的宏伟目标,紧紧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大力推进依法治理,坚持法制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坚持法制教育与道德教育相结合,为建设“平安XX”、“法治XX”、“和谐XX”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基本目标
通过深入扎实的法制宣传教育和法治实践,进一步增强全体公民的法律意识,提高全体公民的法律素质;进一步增强公务人员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进一步增强政府和社会组织依法治理的自觉性,提高依法管理和服务社会的水平。
(三)工作原则
一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推动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
二是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保障和促进全镇“十一五”规划的顺利实施;
三是坚持以人为本、服务群众,把提高公民的法律素质、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作为始终不渝的奋斗目标,着力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
四是坚持突出重点、统筹兼顾,促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全面发展。
五是坚持求实创新、与时俱进,不断创新普法依法治理理念,拓宽工作领域,丰富工作内容,改进工作手段,形成长效机制。
六是坚持从实际出发、分类指导,努力增强普法依法治理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主要任务
一是突出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制宣传教育。通过对《宪法》修正案和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纲领性文件的解读和宣传,继续深入学习宣传邓小平民主法制理论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的基本方略,增强村社干部、单位部门工作人员和领导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的法制意识,不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促进依法行政进程。
二是突出加强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加强公务员和机关工作人员的法制意识,进一步宣传《》、《公务员依法行政读本》,宣传《

行政》、《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行政监察法》《行政许可法》等行政法律法规。
三是突出与稳定发展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宣传。
——要积极开展人口、资源、环境和公共卫生等方面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培育公民人口意识、节约意识和环保意识,推进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
——要深入学习宣传、劳动和社会保障、社会救助、社会稳定等等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提高依法规范群众生产生活的能力和水平。
——要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重点学习宣传与农村土地征用、承包地流转、塘库堰包等相关的土地法、农业法、森林法、水土保持法等法律法规。
——要学习宣传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相关法律法规。加强守法观念的培养,形成自觉守法的社会风气;大力开展基层民主自治的宣传教育,增强公民依法参与管理社会事务的能力;加强依法维权、依法信访法制教育,引导公民依法解决各种矛盾和纠纷,依法表达自己的利益诉求,增强群众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和能力,预防和减少社会矛盾。开展刑事和治安法律法规宣传教育,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加强法律权威和司法公正教育,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要针对关系广大群众切身利益、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危害严重的问题,开展以打击食品、药品、农资等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和商业贿赂为重点的法制宣传教育;以打击规避招标、假招标和转包为重点的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的法制宣传教育;以打击偷税、骗税、非法减免税为重点的税收征管法制宣传教育;以整顿音像市场、娱乐市场,打击非法 “网吧”为重点的法制宣传教育,促进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重点宣传《劳动法》、《合同法》、《公司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培育公民诚实守信和依法经营管理的意识,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
——要大力开展专业法律法规和地方法的宣传,加大新颁法律的宣传力度。
四是突出十六届六中全会和《党章》的宣传教育。重点宣传党的十六大关于民主法制理论,党的十六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及《党章》党的,以及《预防职务犯罪条例》、反腐倡廉等方面法律法规。
根据全县和全镇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每年确定5至7个法律法规在全镇公民中重点宣传普及。 
五是普治并举,大力推进各项事业的法治化进程。围绕镇域内司法、执法、普法、法律监督和法律服务等环节,全面推进多层次多领域的依法治理工作,鼓励公民积极参与公共管理,促进依法行政、依法管理和公正司法,努力提高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认真贯彻《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促进法治政府建设,依法规范政府行为,切实把政府工作重点转到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上来。以推进依法行政、依法办事、加强行业管理、行业自律为主要内容,加强行业依法治理,完善依法行政体制和机制,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严格依法行政程序,强化行政行为监督。继续完善和推行执法责任制、执法公示制和执法过错追究制;探索建立执法质量考核评议制度。积极开展基层依法治理工作。大力推进农村民主法治建设,通过开展“民主法治村”创建活动,完善民主选举、民主管理、民主决策、民主监督制度,认真落实村务公开、财务公开,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开展“民主法治社区”创建活动,积极推进社区依法建制、以制治理、民主管理;继续做好企业和其他基层单位的依法治理工作,将各项管理工作纳入法制化、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
三、对象和要求
一切有接受教育能力的公民都要接受法制宣传教育,其中重点对象是各级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农民。
要紧密结合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适应人民群众的法律需求,广泛开展以“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为主要内容的法制主题教育活动,深入开展法律“六进一日”活动:
一是开展“法律进机关”活动,提高依法管理和服务社会的水平。要把法律作为机关学习的重要内容,做到有计划、有安排、有落实、有检查;充分利用机关学习园地、网络等阵地,建设机关法制学习资料信息平台,为公务员学法提供条件;积极开展面向社会的法制宣传教育,把法制宣传教育融入管理和服务全过程。
二是开展“法律进乡村”活动,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把法制宣传教育纳入政府对农村公共服务的重要部分。开展法制宣传资料、法制信息、法律服务、法制文艺、优秀党课和优秀法制讲座进乡村等活动,扩大宣传教育覆盖面,切实提高农民的法制观念和法律素质,增加农村法制宣传教育投入,提高农村法制宣传教育的服务性;继续深化“民主法治村”创建活动,建立健全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
三是开展“法律进社区”活动,促进和谐社区建设。要建立社区居民学法制度,建立社区法制宣传橱窗,建立社区法律图书角,建设社区法制

宣传教育队伍,定期开展群众性法制专题活动,积极开展公益法制讲座、居民法制论坛等活动。
四是开展“法律进校园”活动,推进青少年学生法律。发挥第一课堂的主渠道作用,坚持品德教育与法制教育并重,将法制教育列入课程,落实法制教育教材、课时和师资;积极开辟第二课堂,加强法制教育师资,推动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工作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完善学校、社会、家庭“三位一体”的法制教育网络,引导青少年开展学法用法实践活动,预防和减少未成年违法犯罪。
五是深入开展“法律进企业”活动,促进企业依法经营、诚信经营。围绕企业生产经营和改革发展,开展多种形式的法制教育和法制培训,提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广大职工法律素质,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加强对广大职工进行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会及民主管理方面的法制教育,建立企业干部职工学法用法制度。完善企业民主管理制度,依法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坚持法制教育与诚信教育相结合,开展争创诚信守法企业活动,促进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
六是深入开展“法律进单位”活动,促进法治化管理。各单位要建立法制学习园地,开展经常性法制教育;要利用单位培训场所和机构组织,开展对所属人员的法律培训;要结合工作实际开展社会性公益法制宣传,尤其是综合市场、车站、金融机构、农业服务中心门市部等公共活动场所管理单位要在所辖范围内开展法制宣传;有条件的单位要向公众开放宣传教育场地、设施,开展法律咨询和服务。
七是继续做好“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宣传教育活动,集中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制宣传教育。利用宣传月、宣传周、纪念日等形式,有计划、有组织地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营造学法用法的氛围;努力拓展法制宣传教育与群众文化生活相结合的深度和广度,繁荣法制文艺创作,鼓励、支持和引导群众性法制文化活动;积极探索法制教育与道德教育有机结合的新途径。
四、工作步骤和安排
第五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规划从2006年开始,到2010年结束。分三个阶段实施:
(一)宣传启动阶段:2006年11月底前以镇制定五年规划工作细则和具体措施,做好宣传发动工作,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报县委宣传部和法制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二)组织实施阶段:2007年月至2009年。依据本规定确定的目标、任务和要求,结合部门和行业和各村实际,每年有计划、有重点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有总结,做到部署及时,措施有效,指导有力,督促到位,做到有部署,有检查,确保“五五”普法规划全面贯彻落实。
(三)检查验收阶段:2010年。本工作意见实施完毕后,在党委统一领导下,镇普法领导小组具体组织对单位、部门和各村“五五”普法规划实施情况进行总结验收。
五、组织领导和保障措施
“五五”法制宣传教育规划的实施是我镇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中的一件大事,是一项宏大的社会系统工程,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各单位、部门和各村要高度重视“五五”法制宣传教育规划的实施工作,进一步完善党委领导、政府实施、人大监督、全社会参与的工作运行机制。
(一)进一步完善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的领导体制。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都要模范遵守宪法,严格按照宪法和法律办事,自觉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要将法制宣传教育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体系,纳入党委政府的目标管理责任制。镇人大要加强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检查和督促,保障规划确定的各项任务的落实。要健全各级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机构,明确领导职责,完善领导小组定期会议、联席会议、年度、工作督查等制度;进一步加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办事机构建设,镇“五五”普法的办事机构设在镇司法所。
(二)建立健全协调配合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机制。党委宣传部门、政府司法行政部门负责规划的具体组织实施,组织、协调、指导和检查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党委和政府各部门、各行业要运用各种手段和途径面向社会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党委宣传部门和政府司法行政部门,要会同党委组织部门和政府人事部门、教育行政部门、部门、农业农村工作部门等,负责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农民的法制宣传教育;文化部门负责组织指导文化单位、文艺团体开展法制文学艺术作品的创作、演出,推广群众性法制文化娱乐活动;新闻媒体负责开展公益性法制宣传教育,开办法制宣传栏目,开展形式多样、生活活泼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和其他组织要对特定对象加强针对性法制宣传教育。 
(三)建立法制宣传教育奖惩激励机制。要逐步建立评估考核机制,完善评估考核指标体系和评估手段体系;建立健全监督与激励机制

,开展规划实施的年度和阶段性考核评比工作,对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先进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
(四)落实法制宣传教育经费保障。政府要把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场镇各单位要安排相应法制宣传教育专项经费,保证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正常开展。
(五)加强法制宣传教育队伍建设。着力培养专兼职相结合的法制宣传教育队伍。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者学习培训活动,党委政府派驻各村(居)的驻村(居)干部、政法干部、法律工作者、村(居)“四职”干部、各单位选取1-3名和各学校选取10名以上优秀同志组成我镇普法宣讲骨干。
(六)加强法制宣传教育调查研究工作。深入基层调查研究,研究新问题、开拓新思路、提出新方法,改进和创新工作观念、工作措施和工作方式。在工作中不断总结新经验、培养新典型,通过典型带动,不断提高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水平。
总之,各村、各部门、各行业要适应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的趋势,不断创新载体、创新形式、创新手段,努力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更好地体现时代特点,满足人民群众的法律需求。要坚持“三贴近”原则,结合人民群众身边的涉法事件,采取群众看得懂、听得懂、记得住的表现形式,大力开展各种公益性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努力增强法制宣传教育的渗透力。要坚持把日常教育与集中教育、普遍教育与特色教育、阵地教育与社会教育、法制教育与工作实践有机结合起来,根据不同对象、不同阶段以及不同情况,因地制宜、因人制宜、因时制宜、因事制宜,努力增强普法依法治理的针对性。要按照“五五”普法规划的要求,加大投入,增加公共场所法制宣传教育设施,加强各类法制宣传阵地建设,逐步形成覆盖城乡的法制宣传阵地网络,为群众提供方便的学法场所和快捷的公益性法律信息服务,不断扩大法制宣传教育的覆盖面,提高实效性。
中国共产党XX委员会
XX镇人民政府
二〇〇六年十一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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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



根据《中国共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转发中宣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的通知》(中发〔2006〕7号)要求,结合我省农业系统实际,制定农业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2006年至2010年)规划。
一、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以和“”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树立和落实,紧紧围绕“三农”发展,按照建设法治社会的要求,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省委十一届九次全会精神,深入开展农业法制宣传教育,大力推进农业部门依法行政,不断提高农业市场主体的法制意识,为发展现代农业,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营造良好的法制基础和环境。
(二)总体目标:通过第五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和法制实践,进一步增强各级农业部门依法治理观念,提高依法管理和服务“三农”发展的水平;增强农业部门领导干部及公务人员依法行政观念,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增强管理相对人法律意识,提高维护农业农村市场经济秩序的自觉性;增强广大农民群众法律素质,提高维权能力,不断扩大农业法律的权威性和影响力。
(三)基本原则:
——围绕中心,服务“三农”。立足于发挥法律的保障作用,紧紧围绕“十一五”期间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目标和重点,认真落实农业法制宣传教育各项措施,着力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推进“三农”工作有序开展,促进高效生态农业健康发展。
——以人为本,突出重点。立足于提高法制素质,重点加强、国家基本法及农业农村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并根据不同对象的不同要求,突出不同的普法内容,提高农业法制宣传工作的针对性,使不同层次的普法对象都受到法制教育。
——结合实际,注重实效。把握新农村建设对法制宣传教育的根本需求,探索工作规律,转变工作观念,创新工作手段,改进工作方法。把普法宣传与教育结合起来,采取形式多样、生动活泼的方式,增进普法的实际效果。大力推进机关制度建设,不断促进普法工作的长效性。
——统一组织,分级负责。“五五”农业普法工作,在上级主管部门和地方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实行分级负责制。积极探索上下联动、左右互动的工作机制,提高普法的声势,力争农业普法在广度和深度上达到一个新的水平。
二、主要任务
(一)加强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制度的宣传教育。进一步学习宣传宪法,树立宪法权威;学习宣传党和国家关于民主法制建设的方针、政策和理论、国家基本法律制度,培育民主法制观念;广泛开展“讲法律、讲秩序、讲责任”的法制教育,形成遵守法律、崇尚法律、依法办事的氛围。
(二)加强农民权益维护密切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切实加强农业、农产品质量安全、农村自然资源与生态保护等方面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引导农民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强化自身安全意识;高度重视农产品质量,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保护土地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切实加强农村土地承包、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集体资产管理等方面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进一步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制止农村乱收费、乱集资、乱罚款、乱摊派行为,推进农村政务、村级财务方面规范化,保障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集体资产收益权,减轻农民负担,维护农民合法利益。切实加强、信访等方面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引导农民依法解决各种矛盾和纠纷,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利益。
(三)加强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加强公平竞争、诚实信用等市场经济基

本法律原则和制度的学习宣传,营造诚实守信、诚信经营的农村市场秩序。针对关系广大农民切身利益、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危害严重的问题,大力宣传农业投入品、农产品经营等方面法律法规,开展以打击农资等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为重点的法制教育,加强农资信用体系建设的宣传、普及,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农资市场。
(四)加强重大动植物疫病防控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着力宣传公共卫生安全知识,加大重大动植物疫病防控法律法规宣传力度,引导和教育广大生产经营主体坚持预防为主、防控结合,转变生产方式,科学合理安排种(养),全面落实防控措施。维护公共卫生安全。
三、对象和要求
(一)农业系统法制宣传教育主要在农业部门干部职工、乡(镇)、村干部、管理相对人和农民中进行。重点对象是农业系统各级领导干部、公务员等和行政执法人员,以及农业科研、教育、技术推广等单位工作人员。
(二)着力于提高领导干部依法行政能力,实现领导方式和管理方式的转变。进一步推进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化、规范化,坚持和完善党委(组)中心组学法制度、法律知识讲座制度、领导干部任职前法律知识考试考核制度、领导干部学法登记和学法档案制度,各级领导干部要树立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的观念,不断提高依法管理农业农村经济和社会事务的能力,坚持依法、科学、民主决策,规范决策、管理和服务行为。
(三)着力于提高公务员遵纪守法意识,增强维护法律尊严的自觉性。把法律知识纳入公务员资格准入考试考核内容,继续实施公务员学法和年度法制考试制度。广大公务员要树立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要追究的观念,养成良好的职业道德,自觉依法规范公务活动和管理行为,切实提高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公共权力的能力,提高法治化管理水平。
(四)着力于提高行政执法人员执法水平,确保法律的正确实施。坚持学法、普法、用法相统一,加大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制培训。广大执法人员要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掌握执法本领,自觉做到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不断提高行政执法的水平和技能。实行执法人员执法资格制度,落实执法责任制、执法公示制、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和执法质量考核评议等制度。继续深化执法体制改革,不断完善农业综合执法体系。
(五)着力于提高农业科研、教育、技术推广等单位工作人员依法服务的本领,更有效地为“三农”发展提供科技支撑。各类农业科研、教育、技术推广等单位的相关人员要把钻研技术与学习法律知识结合起来,认真学习社会主义市场律知识,以及与业务工作相关的农业专业法,增强守法和用法的自觉性,依法开展技术研究、推广和管理活动,不断推动科技创新和技术进步。
(六)着力于提高管理相对人的依法经营观念,确保诚信守法经营。注重把广泛宣传与严格执法相结合,把事前教育与事后惩处相结合,加强对农业行政管理相对人普法宣传,使之熟悉法律规定的义务和权利,引导其合法、诚信生产经营的同时,保护好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七)着力于提高农民的法制素质,增强依法维权的能力。注重宣传教育与法律服务、法律帮助有机结合,创新农村基层普法宣传教育的途径和形式,引导农民树立遵纪守法观念,培养健康积极的生活习惯和社会风尚,增强参与村民自治活动和其他社会管理的能力,了解和掌握解决矛盾纠纷、维护合法权益的法律途径,提高依法维权的能力。
四、步骤和方法
(一)“五五”农业法制宣传教育从2006年开始实施,到2010年结束。
——2006年,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本部门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规划和方案,培训普法业务骨干,确定专人负责“五五”普法事项,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和组织实施等工作。
——2007—2009年,根据规划的要求和重点,分层次、多形式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加强督促检查,做到年初有计划、年终有总结,推动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2010年,在继续抓好普法工作的同时,完成“五五”普法考核验收,进行总结评估,表彰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
(二)坚持普法与依法治理相结合。大力推进普法工作,改进工作方法,改善工作手段,切实提高普法效率,增强各级农业部门和全社会的农业法制观念,进一步推进法制政府建设,推动依法治农深入展开。围绕农民群众特别关注的社会热点、难点问题,开展以“民主法治村”建设为载体的基层依法治理活动,以“依法办事示范窗口”创建为载体的行业依法治理活动,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和整治活动,以依法治理带动普法的深入

,使普法与依法治理相互促进、相得益彰。
(三)集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结合有关新的法律法规出台实施,组织开展大规模的宣传月、宣传周活动,结合执法人员上岗或农业部门领导、有关人员继续教育的需要,分级开展培训活动;结合农技下乡开展集中送法下乡活动。同时,从广大农民需要出发,继续实施“法律进乡村”活动,做到法律宣传资料进乡村、法律服务进乡村,在服务农民中教育农民。加强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基础设施建设,扩大宣传教育覆盖面和效果。针对不同的对象,宣传不同的内容,采用生动活泼的宣传手段和方式,通过培训、资料图片、以案说法、现身说法等喜闻乐见的方法,以便于接受。
(四)加强和典型推广。认真总结各地、各有关单位在普法工作中的好做法、好经验、好典型,通过适当形式加强交流,相互借鉴,推进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不断深入和整体水平的提高。省厅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继续办好《农业普法通讯》,使其成为“五五”农业系统普法工作的交流平台。
(五)加强农业法制宣传教育阵地建设。加强农业法制宣传园地建设,推进宣传方式创新。积极发挥农业信息网络在法制宣传中的作用,发挥电子平台的迅捷功能。加强与新闻媒体的合作,发挥传媒在法制宣传教育中的重要作用。加强服务阵地建设,利用接待制度、法律服务热线等形式,为农民提供方便快捷的法律服务。
五、组织领导和保障
加强对“五五”普法的组织领导和监督检查,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把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落到实处。
(一)建立法制宣传教育领导机构。要高度重视“五五”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把此项工作摆上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重要议事日程。实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责任制,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实行目标管理。成立“五五”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加强领导和协调,监督本地区、本部门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深入开展。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法制工作机构要在本部门“五五”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认真抓好“五五”普法规划和年度的组织实施,确保取得实效。
(二)落实农业法制宣传教育经费。争取把普法宣传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实行专款专用。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普法工作实际,不断加大投入,保证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正常开展。
(三)加强法制宣传教育队伍建设。着力建设和培养专兼职相结合的法制宣传教育队伍。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者学习培训,提高专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者的政治、法律素质和业务能力。有计划的培养农村普法宣传骨干,充分发挥主力军作用。
(四)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理论研究。坚持理论和实践相结合,深入开展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工作经验,不断探索普法内在规律,研究新问题、开拓新思路、探索新方法,建立农业法制宣传教育长效机制,不断提高农业法制宣传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五)建立法制宣传教育奖惩激励机制。建立农业法制宣传教育评估考核机制,完善评估考核指标体系和评估手段。建立健全监督与激励机制,开展规划实施的年度和阶段性考核、评比,表彰、奖励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

关于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



在党中央、国务院的领导和全国普法办的指导下,全国残疾人联合会系统“四五”法制宣传教育取得了显著成效。为适应新形势新任务对法制宣传教育提出的新要求,继续提高残疾人工作者、残疾人及其亲属的法律素质和残疾人事业的法治化管理水平,增强全社会和有关部门依法维护残疾人权益、发展残疾人事业的法制观念,根据《中国共产党中央、国务院转发〈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的通知》(中发〔2006〕7号)精神和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关于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要求,结合残联系统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
第五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和“”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构建社会主义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任务,按照依法治国的要求,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大力推进依法治理,坚持法制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坚持法制教育与道德教育相结合,为促进残疾人事业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目标与任务
(一)目标
通过深入扎实的法制宣传教育和法治实践,进一步提高残疾人工作者、残疾人及其亲属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进一步增强残疾人工作者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提高依法管理的能力和水平;进一步增强全社会和有关部门依法维护残疾人权益、发展残疾人事业的法制观念;提高残疾人事业的法治化管理水平,促进残疾人事业健康发展。
(二)任务
1、学习宣传和国家基本法律制度。要组织广大残疾人和残疾人工作者进一步深入学习宪法,学习党和国家关于民主法制建设的理论、方针、政策,学习国家基本法律制度,努力提高残疾人和残疾人工作者的宪法意识和民主法制观念。注重培养残疾人权利义务对等的现代法制观念,增强残疾人遵纪守法、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和民主参与、民主监督的意识。注重提高广大残疾人工作者特别是领导干部的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水平,提高依法决策、依法服务、依法管理的能力。
2、学习宣传与残疾人事业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紧紧围经济社会发展的目标任务,围绕残疾人工作的重点,积极开展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要大力宣传与残疾人工作、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特别是残疾人保障法等与残疾人康复、教育、就业、文化、体育、环境和权益保障等相关的法律知识,为全面推进残疾人事业健康发展,落实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加强残疾人教育和就业工作,改善残疾人依法维权的社会环境,促进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办好2008年北京残奥会,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3、学习宣传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相关法律法规。特别是要注意宣传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社会保障、社会救助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使残疾人共享改革发展成果服务。深入开展以“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为主要内容的公制宣传教育。促进残疾人依法行使权利、履行义务,自觉用法律规范行为。加强对残疾人依法维权、依法信访的宣传教育,引导残疾人依法表达自己的利益诉求,依法解决矛盾和纠纷。要开展治安和刑事法律宣传教育,预防违法犯罪。加强法律权威和司法公正教育,促进崇尚法律、遵守法律、依法办事社会风尚的形成。
4、把法制宣传教育与弘扬社会主义荣辱观紧密结合起来。公民权利义务教育要与深入学习、实践社会主义荣辱观相结合,法制教育要与道德教育相结合,要在全国残联系统深化社会主义荣辱观的学习宣传教育,广泛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实践活动,把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渗透到残疾人事业的各项工作当中,要求广大残疾人和残疾人工作者熟知“

”的行为规范,积极践行“八荣”行为,自觉抵制“八耻”现象,把公民道德建设和残疾人工作者职业道德建设落实到实处。
5、坚持法制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继续推进残疾人事业依法治理工作。依法治理是法制宣传教育的内在要求。各级残疾人联合会和各级各类专门协会要妥善处理学法与用法的关系,以法制宣传教育为基础,以法治化管理为目标,进一步加大残疾人事业依法治理力度,努力提高残疾人事业法治化管理水平。
三、工作要求
(一)广大残疾人工作者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带头学法用法,树立法制观念,提高依法行政、依法管理能力,规范决策行为和服务行为;建立健全领导干部法制讲座制度、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法律制度、任前法律知识考试考核制度。建立和完善残联系统干部法制宣传教育制度,要将干部学法用法纳入干部总体培训计划,建立健全干部法律知识培训、考试、考核制度。
(二)各级残联要向一切有接受法制教育能力的残疾人,深入宣传宪法、国家基本法律知识和残疾人保障法等专门法律法规,不断增强残疾人的社会主义民主法制意识,努力做到学法、知法、守法、用法、护法。各级残联、各级各类残疾人专门协会要在特殊教育学校、儿童福利院、福利企业和残疾人比较集中的社区、乡村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开展法律咨询、法律知识竞赛,举办法制图片展览等,做好对残疾人的法制宣传教育。在向残疾人提供法律帮助、接待残疾人来访等工作过程中,向残疾人进行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把法制宣传教育融入到每一个工作环节之中。
(三)坚持学法用法相结合,法制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各级残联要结合本地区残疾人工作的具体情况,根据各类残疾人的不同需求,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坚持普法与解决残疾人关注的热点、难点及其他权益问题相结合,发挥残疾人维权岗的作用,引导残疾人遇到问题时要依法寻求法律帮助。注重提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运用法律手段管理和发展残疾人事业的素质,提高残疾人事业的法治化水平。
(四)继续向社会公众和有关部门宣传残疾人权利保障方面的法律法规。加大对机关以及村镇、社区、企业、学校等基层单位的法制宣传力度,促进社会各界了解和掌握有关残疾人权利保障的法律法规,并自觉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
(五)各级残联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资源,广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要充分发挥《中国残疾人》、《三月风》、《华夏时报》、《残疾人工作通讯》等报刊及地方残联所办报刊,中国残联网站及地方残联、各级各类专门协会所办网站的作用,积极利用电视、广播、报刊、互联网平台等大众传媒,及时反映普法工作的动态,交流普法工作经验,营造学法用法氛围,推动残联系统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开展。
(六)在每年的全国法制宣传日、全国助残日、国际残疾人日、国际盲人节、国际聋人节等大型纪念活动日,在新的法律法规颁布时,特别是残疾人保障法修订案和残疾人权利国际公约通过后,要集中组织开展大规模的公众宣传活动。
(七)注重调查研究,不断总结经验,推广和宣传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先进典型。培养一大批学法用法带头人和积极分子,充分发挥各类典型的示范作用,推动全国残联系统和广大残疾人不断掀起学法用法的热潮。
四、工作步骤和安排
全国残疾人联合会系统“五五”普法规划从2006年开始实施,到2010年结束。共分三个阶段:
制定规划和宣传发动阶段:2006年。各级残联根据本规划和地方普法规划的要求,从实际出发,制定五年普法规划,并做好组织、宣传、发动工作。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五五”普法规划年底前报中国残联普法办备案。
组织实施阶段:2006年到2010年。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残联根据“五五”普法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和要求,结合残疾人工作实际,制定年度,确定年度法制宣传教育的具体任务和工作重点,分层次、有重点地认真组织实施,并将年度工作计划执行情况报中国残联普法办。2008年开展“五五”普法规划实施中期督导检查活动。
总结验收阶段:2010年。进行总结评比、检查验收工作。
五、组织领导和保障措施
(一)各级残联要切实加强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领导。普法工作作为“十一五”期间残疾人工作的重要内容,各级残联要把法制宣传教育的各项任务、措施落到实处,要健全领导机构和办

事机构,要成立由残联领导挂帅,各相关部门负责人共同组成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要明确领导职责,建立和完善议事、和工作监督等制度,逐步建立评估考核机制,切实做好组织、协调、检查、指导工作。
(二)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者队伍建设。组织开展残联系统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者学习、培训活动,提高专兼职工作者的政治、法律素质和业务能力。鼓励法律职业者和法律院校师生志愿者参加残联系统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对残疾人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为残疾人提供形式多样方便有效的法律服务,寓法制宣传教育于法律服务之中。各级残联对在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中表现突出的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三)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所需经费应列入各级残联的财政预算,专款专用,保证工作正常有效的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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