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治理办2022年关于公款出国(境)旅游专项工作方案范文

为了让团队成员能够更好的在工作上相互配合,我们将又一次的制定我们的工作计划了。工作计划是通过每个人的智慧检查方案的可行性,工作计划应该从哪些方面开始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县治理办2022年关于公款出国(境)旅游专项工作方案范文”,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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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因公(境)管理的若干规定》的通知,以下简称“两办规定”)和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外交部等部委和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及进推进我县治理出国(境)旅游工作的开展,提出以下工作方案:

一、组织领导全县治理公款出国(境)旅游专项工作在县委、县政府领导下开展。由县纪委、县外事办负责牵头,建立治理公款出国(境)旅游专项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由县委常委、纪委书记朱军同志任召集人,纪委、组织部、外事办、财政局、公安局、监察局、人事局、审计局、旅游局为成员单位,负责组织开展制止党政公款出国(境)旅游专项工作。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外事办,负责日常事务和开展督查工作。

二、工作机制

(一)坚持和完善专项工作分工责任机制专项工作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要认真履行职责,明确工作任务,狠抓落实。县纪委要负责将团组遵守外事纪律情况纳入干部监督管理范围,以及对公款出国(境)旅游等重大外事违规违纪案件的信访举报和案件查办。县委组织部负责对各部门制止公款出国(境)旅游工作情况纳入干部日常监督管理范围;将外事政策、法规培训列入各级党校培训内容;对全县因公出国(境)事项审核执行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外事办牵头负责本专项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管理实施。充分发挥外事归口管理与统筹协调职能,制定相应的因公出国(境)管理配套政策规定。财政局负责按照有关规定将因公出国(境)经费纳入专项预算管理,严格控制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规模。审计局负责各部门各单位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和重点抽查,促使各部门各单位不断加强内部管理和监督。

(二)建立专项工作联合督查机制由县纪委、外事办牵头,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市里统一部署,开展治理公款出国(境)旅游督查工作,发现问题,及进纠正。

三、工作措施

(一)严格因公出国(境)审核审批领导干部因公临时出国(境)审批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党政分工、分级审批的原则。一是严格禁止多头报批、越权审批问题的发生;二是严格禁止照顾性考察团组出访,重点压缩党政干部一般性考察出访比例。按照工作需要安排出国(境)参加各类会议,不得有请必到。三是严格审核团组因公出国(境)人数、出访次数、停留时间和目的地,因公出访人员身份必须与其执行任务相符合。四是严格控制双跨团组(包括培训和招商类)出访,参加以营利为目的各类因公团组出访,禁止通过中介机构、旅行社联系或出具邀请函、安排公务活动。

(二)建立完善机关制度按照市里要求,进一步完善我县党政领导干部因公出国(境)管理办法,对正在执行的年度计划进行完善和调整,建立党政干部因公出国(境)报备制度和团组境外活动情况核查制度。处级及以下人员出国(境)计划、审批及出访情况的报告要向县纪委备案。每个团组出访回国后必须在15天内写出书面考察报告或学习心得体会及“因公出访情况报告表”报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县外事办。任务结束后7日内将所持因公出国(境)护照或通行证交县外事办,由县外事办送到市外事办统一管理或注销。

(三)强化经费管理严格执行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及核销制度。各单位必须严格将因公出国(境)经费开支控制在预算内,不得挪用其他预算资金。因公出国(境)人员报销经费时,应提供出国(境)任务批件和护照等证件(包括签证、签注和出入境记录)的复印件及费用明细清单,对违反规定的费用不得予以报销。党政机关干部因公出国(境)不得以任何形式由企事业单位出资或补助,不得向下属单位,企业和地方摊派、转嫁出国(境)费用。因私出国(境)费用不得公款报销。

(四)加强监督检查各级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严格自律,带着遵守“两办规定”和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关于加强因公出国(境)管理的有关规定,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和影响因公出国(境)审核审批和经费审核工作。今年将对各部门各单位落实专项工作情况纳入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考核。县属各纪检监察组织要加大对本部门、本单位党政干部出国(境)任务审批、经费来源等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要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坚决查处违法违纪案件。严禁党政机关向企业、下属机构摊派费用或接受企业资助出国(境)。对不按规定报批,弄虚作假,通过因私渠道执行公务和公款报销因公出国(境)费用,一经查实,将作出严肃处理,并追究当事人及相关领导的责任。

四、工作进度安排20xx年12月,制定专项工作方案,报市联席会议办公室;召开专项工作联席会议,做好动员部署、政策规定宣传工作。

20xx年1-2月,根据有关规定及进调整年度计划,对计划执行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自查自纠;认真汇总工作情况,做好20xx年计划执行情况报告;开展20xx年度计划工作调研。

3-4月,联席会议听取专项工作阶段性情况汇报并对全县专项工作进行阶段性总结,对存在的问题进行研究并部署下阶段工作。

5-7月,对全县党政干部因公出国(境)有关制度落实情况进行检查,进一步修订和完善相关管理内容,研究建立从源头上预防公款出国(境)旅游问题的长效机制。

8-10月,各部门对落实《关于开展贯彻落实“两办规定”制止党政干部公款出国(境)旅游专项工作的通知》专项工作情况进行全面总结,联席会议办公室对全县开展专项工作的情况进行汇总分析,形成我县专项工作的总结报告报市联席会议办公室。

按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委部关于制止党政干部公款出国(境)旅游专项工作的要求,20xx年专项工作结束后,我县制止党政干部公款出国(境)旅游专项工作,由相关职能部门负责,继续做好日常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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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山秩序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矿山秩序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石灰石矿山开采开发和运输管理秩序,加快矿山生态治理恢复,切实保护矿区生态环境,根据矿产资源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结合全市石灰石矿山开采开发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整治时间及工作目标

20xx年1月至20xx年3月,对全市所有石灰石矿山开展全方位专项整治,重点整治重要道路交通沿线可视范围石灰石矿山企业。通过专项整治,使石灰石矿山开发利用水平明显提高,安全生产条件明显好转,资源保障能力明显增强,生态地质环境明显改善,实现资源开发与生态环境保护协调发展。

二、整治内容

(一)规范矿山开采秩序。是否办理了采矿许可证,是否在采矿许可证有效期内开采,是否超层越界开采矿产资源,是否严格按开发利用方案开采矿产资源;材料或产品堆码场是否按要求办理了临时用地手续;是否存在地质灾害隐患;是否及时足额缴纳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保证金。

(二)加强矿山生产安全管理。矿山开采生产是否按台阶方式进行;生产过程是否存在安全隐患;生产工业广场布局是否合理、场地是否清洁有序;材料或产品堆码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三)强化矿山运输监管。运输车辆是否按要求装车,装载是否超标超限;运输车辆是否实行密闭运输,运输过程中是否散落碎石影响公路路面平整,是否违规占道堆码;公路损坏及修复情况。

(四)落实植被恢复措施。是否坚持边开发边治理,及时实施治理恢复;是否依法办理征收占用林地相关手续;采矿权人是否履行义务,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恢复采空区植被。

(五)做好矿山环保工作。矿山企业是否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法》进行“环评”,是否按照环保要求,对生产产生的废渣、废水进行规范化处理;在破碎、筛分、落料、装卸、转运等生产的各个环节是否进行湿法作业,消除扬尘污染。

(六)加强火工产品管理。火工产品的销售、运输、保管、爆破的实施是否严格按照规程执行。

(七)严厉打击非法开采。辖区内是否存在无证开采等违法行为;监管职责是否履行到位;《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矿产资源开发管理规定的通知》(川府发〔20xx〕59号)、《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矿权出让管理规范矿业权市场的通知》(市政府办〔20xx〕62号)文件执行情况。

三、整治方式及工作步骤

本次专项整治活动采取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方式进行。区市县负责辖区内专项整治工作的全面组织和实施,市级相关部门负责按职责开展督促检查。具体分三个阶段:

(一)自查自纠(20xx年1月15日起至20xx年2月10日):前锋区、华蓥市、邻水要结合实际,精心组织,科学制定整改实施方案,采取强有力措施,认真全面开展整治工作,确保2月5日前完成自查并整治到位,并将自查报告于2月10日前报市矿山秩序专项整治工作办公室(设在市国土资源局)。

(二)检查督导(20xx年2月10日至20xx年3月10日):市整治领导小组组织进行专门督导,各负责督导的市级相关部门应对负责方面工作进行不低于2次的现场督查指导,督查情况于3月5日前报市整治办。现场督查要采取“四不两直”(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陪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的方式进行,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报整治办汇总后统一通报相关区市县,情节严重的进行公开曝光。驻市新闻媒体由整治办协调,根据督查责任单位的申请参与检查工作。

(三)整改验收(20xx年3月10日至20xx年3月底):相关区(市)县对发现问题和市整治办通报的问题要庚即安排进行整改,落实责任,确保在3月20日前整改到位。市整治办将针对督查发现的重点问题整改情况组织进行逐项验收,同时搞好整治工作总结,形成专题报告报市政府。

四、保障措施及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市上成立广安市石灰石矿山秩序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席世洪副市长任组长,市政府联系国土资源工作的副秘书长、市国土资源局主要负责人任副组长,市级有关部门及相关区市县政府分管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市国土资源局,由市国土资源局主要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分管领导兼任副主任,具体负责矿山秩序专项整治的组织协调和日常工作。市级有关部门作为整治领导小组的成员单位,要按照各自职责抓好督查检查具体工作。市安全监管部门负责矿山安全生产管理秩序整治,市交通运输部门负责矿产品运输秩序整治,市林业部门负责矿山植被恢复措施落实情况整治,市环保部门负责矿山环保工作情况整治,市公安部门负责矿山火工产品管理情况整治,涉及矿山开采秩序整治由市整治办直接负责。

相关区(市)县人民政府作为此次专项整治工作的责任主体,要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主要领导必须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部门各负其责直接抓。要组织强有力队伍,明确责任,落实措施,全力抓好辖区石灰石矿山专项整治工作。

(二)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各相关区市县、市级部门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广泛宣传开展石灰石矿山秩序专项整治的作用和意义,积极动员石灰石矿山企业业主主动配合矿山秩序专项整治;要大力鼓励广大人民群众支持参与矿山秩序专项整治,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促进工作开展。电视台、报社等新闻媒体要积极开展宣传,主动配合石灰石矿山秩序专项整治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三)敢于动真,碰硬查处。对此次专项整治行动中发现的各类违法违规问题,要从严肃查处。对无证和未依法办理征收占用林地手续开采矿产资源的行为要依法严厉打击;对超层越界开采矿产资源等违法行为依法严肃查处并限期整改,逾期整改不到位的采矿权年检不予通过,拒不整改的严肃处理直至吊销采矿许可证;对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矿山停产整顿,停供火工产品;对环境污染和破坏严重的矿山采取严厉措施督促其限期整改,逾期整改不到位的顶格严惩;对超载超限运输产品的车辆和随意堆码占道的企业从严惩处;对恶意破坏森林植被、不依法进行使用林地审批和按要求恢复植被的坚决查处;对检查中违反川府发〔20xx〕59号、市政府办发〔20xx〕62号文件规定的矿山一律按要求进行整顿关闭。

(四)强化协作,畅通信息。各相关区市县、市级部门要加强协作配合,充分发挥各自职能,共同推动专项整治工作顺利开展。各地各部门要明确一名联络员负责此项工作的联络和信息报送工作,联络员名单于1月15日前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食品无证经营专项治理方案


食品无证经营专项治理方案

小编寄语:下面是我们的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食品无证经营专项治理方案,请大家参阅!

打击食品行业无证无照生产经营行为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食品安全直接关系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到经济持续发展和社会稳定,也是受到高度关注的社会热点。近年来,在各方面的共同努力下,我县食品安全保障水平稳步提高,形势总体稳定向好,没有出现区域性、系统性质量安全问题,但仍存在不少影响食品安全的问题。为进一步净化和规范市场秩序,维护守法经营,促进有序竞争,经研究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打击食品行业无证无照生产经营行为专项治理行动。现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治理目标

遵循“各司其职、分工协作、综合治理”的原则,切实落实省、市、县政府关于食品安全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全面治理整顿食品行业无证无照生产经营违法行为,捣毁制售假冒伪劣和有毒有害食品的“黑窝点”、“黑作坊”、“黑门店”、“黑市场”,有效遏制食品行业无证无照生产经营行为,推动建立完善综合治理工作联动机制、长效机制,全面提升我县食品安全保障水平。

二、治理重点

专项治理工作要突出食品无证无照生产经营集中、易发、多发地区,针对主要商业路段、农贸市场、旅游景区、农村集贸市场、城中村、校园及公共场所周边等无证无照经营相对集中以及城乡结合部外来人员聚集区域,重点查处取缔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食品行业无证无照生产经营行为。具体内容如下:

(一)应办理《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备案凭证》以及《营业执照》而未办理的;

(二)应办理《保健食品生产许可证》或《保健食品经营备案表》以及《营业执照》而未办理的;

(三)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或批准文件被吊销、撤销或有效期届满未依法延续,仍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

(四)超出许可或核准登记的生产、经营范围、方式、项目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的;

(五)伪造、变造、租用、借用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或批准文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

(六)知道或应当知道属于无证无照生产经营行为,而为其提供生产经营场所、运输、保管、仓储等条件的。

三、时间步骤

(一)指导规范阶段(xx 月xx日至xx 月xx日)。优化办理流程,提供高效服务,引导符合法定条件的无证无照生产经营户尽快办理相关手续,应办理证照的办理证照,应备案的备案,走上合法经营轨道,提高食品生产经营持证率。

(二)集中治理阶段(xx 月xx日至xx月xx日)。巩固深化前一阶段工作效果,部门联动,集中力量分区域进行全面治理,对限期未办理相关手续的,依法予以查处;对达不到规定条件又无法在规定期限内获得许可和营业执照的,由当地政府统一组织依法予以取缔。

(三)总结验收阶段(xx月下旬)。县食安委将组织对治理工作进行全面验收,及时总结治理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深挖食品行业无证无照生产经营监管工作的问题、难点,探索建立科学合理、规范有序的综合治理机制、长效监管机制。

四、工作措施及要求

(一)提高认识,履职到位。各镇(街道)、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充分认清治理无证无照生产经营食品等违法犯罪行为的重要性、紧迫性。积极发挥属地管理作用,各镇(街道)食安委要充分发挥牵头协调作用,站在提升社会管理水平和政府形象角度,扎实推进工作开展。各有关单位要先行一步,依法履职,对属于本部门管辖的食品行业无证无照生产经营行为进行自查自纠,做好先期引导规范,切实落实监管责任,为集中治理打好基础。

(二)部门联动,综合治理。一是各镇(街道)要建立统一、协调、高效的指导协作机制,及时通报、共享信息,整合执法力量,对专项治理中发现的违法行为,坚决依法予以处置。对出现的新问题、新矛盾,要加强沟通,积极处理。二是各镇(街道)食安委、食品药品监管、公安、工商等职能部门要切实加强协调沟通,各负其责,分工协作,共同治理食品行业无证无照生产经营行为。三是深化“行刑衔接”,切实增强查处打击力度。公安部门视具体情况提前介入案件调查取证,对拒不接受监督检查、暴力抗法等情形,要依法快速处置;其他职能部门积极为公安机关提供专业支持,共同会商疑难复杂案件,形成案件查处合力,实现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无缝衔接。

(三)疏堵结合,标本兼治。坚持执法为民、标本兼治的理念,区别对待,追根溯源。对困难、弱势群体,应引导帮助其依法办理相关经营手续;对专业村和农贸市场、城乡结合部或偏远区域的无证无照生产经营户,要进行全面清理。对屡教不改的“钉子户”,抓住典型,公开曝光,严肃处理。对存在重大隐患、威胁人民群众健康安全的无证无照生产经营行为,要坚决依法查处直至取缔。要适时开展“回头看”,特别是要高度重视对被取缔业户的跟进检查,避免反弹。

2022交通安全工作方案


为保证xx年分局道路交通安全畅通,防止发生重、特大交通事故,特制定xx年交通安全工作方案

一、组织领导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制

成立xx年交通安全领导小组,由****任组长,*******副组长,分局各部门负责人为小组成员,明确工作标准、职责,狠抓落实。

二、工作目标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全面落实交通安全防范责任制,坚决杜绝重特大交通事故;广泛开展交通安全宣传,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制

分局落实交通安全防范责任制,做好内部车辆的安全维护和检查,保证安全技术性能良好,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车辆禁止上路行驶。

无论是局长办公会还是职工大会,要把交通安全教育工作列入重要日程,尤其对司机同志的安全教育工作做到常抓不懈。

交通安全领导小组定时召开司机工作会议,强调安全驾驶问题,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精心制定安全防范措施,并向司机提要求。一是首先爱护车辆,对自己的车要自检自查,不开带病车;二是车绝对不能交给非司机开;三是出车前绝对不能喝酒,并和司机签订了责任书,实现了措施到位、责任到人。

(二)宣传教育,做好安全防范

开展交通安全教育是必不可少的环节,司机例会学习更是警钟长鸣的必修课,积极参加每月车管例会学习和县安办组织的各项参展宣传活动,并积极在司机例会上传达相关会议精神和内容。

分局计划组织司机学习《北京市道路交通安全防范责任制管理办法》、《交通安全责任制办法》,组织司机观看“生命没有彩排”“铁椅下的警示”等宣传光盘,并做到人人谈体会,人人讲防范。

其次,为维护良好的社会秩序和公共安全,防止交通事故及违章行为的发生,组织机动车驾驶员进行《交通法规及相关知识试题答卷》,以进一步增强分局职工的交通安全意识。

此外,分局以各部门为重点,大力推进交通安全宣传工作,加强对职工和驾驶员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通过出板报、看交通光盘、写征文等形式,宣传交通法规知识,使交通安全深入人心。

(三)完善制度,确保交通安全

xx年分局继续健全《车辆管理制度》《车管制度》《奖惩制度》《例会制度》《驾驶员管理制度》等规章制度。做到档案齐全、台帐齐全,并有详细记录。

为进一步落实建设节约型机关相关工作,分局对机关车辆使用制度进行了调整,分局所有出县车辆均由办公室负责调度。首先由用车人提前到综办室填写出车登记单,写明用车人单位、用车事由、姓名、人数、目的地、车型要求、用车日期及时间等,由办公室根据全局情况协调调度。

分局与各科、院、所签订交通安全责任书,与专职司机签订了交通安全保证书,并要求司机作到措施到位,责任到人。

(四)加强自行车管理,增强职工安全意识

良好的交通环境是提高人民生活的重要保证,要想创造良好的交通环境就必需具有一流文明素质的公民遵章、守序、文明、礼让。除对司机进行安全教育外,分局对广大职工的安全教育工作也非常重视。

分局要求每名职工都从自身做起,增强交通安全意识和法制观念,争做文明骑车人、文明行人,自觉遵守交通规则,服从交警指挥,各行其道,安全礼让。过马路时走人行横道,骑车作到不带人,不骑车逆行,不抢行猛拐,时时刻刻遵守交通规则。

xx年的交通安全工作,我们将继续做到领导高度重视,车管人员精心抓,司机严要求执行,确保行车安全,为创造良好的交通环境而努力。

治理公路“三乱”工作方案


关于印发木兰县2005年治理公路
“三乱”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政府、县直各有关部门:
现将《木兰县2005年治理公路“三乱”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OO五年六月二日


木兰县2005年治理公路“三乱”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纪委五次全会和省纪委四次全会、市纪委三次全会精神,推动我县治理公路“三乱”工作的扎实开展,按照市《2005年治理公路“三乱”工作方案》的具体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和“”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重在预防的方针,紧紧围绕我县经济发展和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着力纠正解决损害企业和人民利益的公路“三乱”问题,确保公路畅通。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狠抓执法队伍建设,规范上路执法行为,巩固治理成果。为实现县委提出的“加快发展速度、提升发展水平、建设小康木兰”的总体目标,创造优良畅通的交通环境。
二、工作任务
(一)治理向机动车乱收费和清理道路站(卡)
1、继续治理向机动车乱收费的行为。各部门要相互配合,继续清理向机动车收取各项费用、罚款、集资和各种摊派,不符合规定的要坚决取消,重复收取的要予以合并。符合规定的项目经省政府审定后,实行目录管理,并向社会公布,接受群众监督,提高各类收费的透明度。
2、继续清理整顿公安、林业等部门的检查站(卡)。不符合规定的要撤销,不规范的要加以规范,实行规范化、标准化、制度化管理。对国家和省政府批准的个别部门季节性、突发性设站行为进行规范,完成任务或季节过后立即撤除。
3、巩固治理公路“三乱”成果,做好严查工作。要加大治理公路“三乱”工作的覆盖面,严肃查处省道、县道以及乡道、村(屯)自修自养道路和公路渡口的私自设卡和违规上路收费、搭车收费等问题。要把治理公路“三乱”工作同路下综合治理结合起来。
4、继续巩固依法规范的站、所和重要道口(临江道口、吉兴道口、五站道口)。林业、交通、公安部门要进一步加强规范化建设,健全各项制度,严格审批手续,简化工作环节,增设文明窗口,强化服务质量。
(二)继续规范有关执法部门的执法行为
1、清理纠正未经国家和省政府批准的部门上路设卡、截车、检查、收费等违规违法行为。按国家规定除公安、交通、和林业三个部门外,未经省政府批准,其他任何单位和部门一律不准在公路上设置任何形式的收费、检查站(卡)和上路执法。
2、有权上路的单位和部门要尽量减少上路的频率,必须要采取相应措施,统筹安排,避免在同一路段、同一时间多家上路问题的发生。
3、严格依法履行职责,规范执法行为。不得在职责任务范围之外从事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活动,规范本行业、本部门的内部执法行为,切实解决公路“三乱”问题。
三、具体要求
(一)提高认识,强化管理
各执法部门及有关领导要把治理公路“三乱”工作放在全面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高度上来认识,切实增强治理公路“三乱”的责任感、紧迫感,克服厌倦和松懈情绪,把此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按照县委县政府的部署和要求,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力度,在巩固成果、防止反弹、深化治理上下功夫,把工作抓实抓好。
(二)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治理公路“三乱”工作由交通部门牵头,公安、林业、财政、物价等部门为责任部门。各执法部门要按照和反腐败工作的要求,各负其责,层层签订责任状,狠抓落实。各部门要互相支持,相互配合,形成合力,齐抓共管。
(三)严格管理,规范执法
各部门要对执法人员开展全员,正确处理管理和服务的关系,不断强化大局意识、服务意识,定期对执法人员进行考核,对政治素质低,不称职的执法人员要及时调整,以确保执法工作的顺利进行。
(四)严肃执纪,坚决查处公路“三乱”案件
县纠风办、治理公路“三乱”办公室要对各执法单位实行定期、不定期检查和全面考核,采取达标挂牌、反弹摘牌的方式,坚决遏制公路“三乱”的发生。对问题较多的路段要组织重点突击检查和明察暗访,进行彻底整治。要建立健全工作情况通报制度,对典型案件要公开曝光。各执法单位在加大对超限超载综合治理的同时要加强源头治理,防止在治理时出现公路“三乱”问题。
(五)标本兼治、惩防并举。各部门要在从严刹风整纪的同时,进一步加大预防力度,努力从源头上铲除公路“三乱”滋生漫延的土壤。要结合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对执法人员深入开展从政道德和职业道德教育,使干部职工牢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宗旨,树立奉献社会、服务于民的理念,筑牢思想防线。要针对产生公路“三乱”易发多发的部门和环节,制定科学严密、具有可操作性的制约机制和防管措施,形成较为完善的防范公路“三乱”的惩防体系。
四、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治理公路“三乱”工作的领导,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特成立2005年木兰县治理公路“三乱”工作领导小组:

节能办2022年工作计划


为促进建设节约型校园,进一步强化我校节能减排工作,依据《后勤管理处20xx年工作要点》的要求,及后勤管理处的工作部署,在确保学校正常的教学、办公、生活秩序的前提下,加大节能减排工作力度,突出工作重点,努力抓好各项节能措施的落实,务求实效。特制定20xx年度工作计划如下:
一、制定和完善规章制度, 以适应学校发展、节能管理工作的实际需求,做到管理有依据、工作有规范。
1、依据相关的政策法规,结合本校工作实际,对原《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水电使用及节能管理办法》,以及《在校经营单位的能耗收费管理细则》进行修订、完善。
2、制定《水电收费调整方案》,适时执行。
二、 有效利用现有能源管理系统,建立能源核算、指标考核体系。逐级落实管理职责。
3、落实节能管理职责,签订《节能减排目标责任书》,明确属地管理责任,加强工作监督。
4、建立健全各级能源消耗台帐,努力推行能耗的指标量化管理。
三、认真做好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工作以及二氧化碳排放交易相关基础工作。
5、按照市发改委、市教委、区发改委、区教委的工作要求,完成对我校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自查工作。
6、按照市发改委的管理要求,依照规定工作程序完成碳交易的账户开立,配合学校相关部门进行碳排放的实质性交易工作。
7、积极配合市发改委等政府相关机构进行碳排放的核查工作。
8、完成20xx年计划用水指标的调整申报工作。
四、积极做好节能技改及新产品、新技术试验应用,有效发挥科技节能积极作用。
9、充分做好节能技术、相关产品的调研、应用试验工作。通过技术手段逐步对教学、办公等公共区域的照明系统进行技术改造,消除长明灯等不合理的用能现象,节约能耗。
10、完成红庙校区南新楼计量改造,实现用电收费智能化管理。
五、强化能耗收费,加强用能监督
11、严格执行能耗收费管理制度,强化对施工用能的监管,推行预付费用能管理措施。加大收缴力度,对经营性场所用能做到应收尽缴。
12、将家属区的水电费支付、收缴情况,纳入监管范围。
13、坚持巡查制度,加强日常及定期巡查,并加大对重点能耗单位的监督,有效制止各种浪费用能行为。
六、完善计量统计系统,做好能耗支付审核
14、进一步完善计量统计系统,逐步消除能耗计量盲区,获得准确完整的能耗数据,有效掌握能耗使用状况,分析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有针对性的节能改进措施。
15、坚持细致、认真地对每一笔能耗支出进行审核,确保支付合理、准确,纠正不合理能耗支出。
七、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节能法规、节能知识的宣传活动。
16、有效发挥学生社团的积极作用,加大宣传力度,开展节粮、节水、节电等系列宣传教育活动。
17、有效利用现有的宣传媒体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节能宣传活动,强化广大师生员工的节能意识,倡导以节约为荣的观念和行为规范。使节约逐步成为每个师生员工的良好习惯和自觉行动。
八、合理配置细化资产管理
18、认真执行资产管理的各项规定,做好后勤机关的资产管理,合理调派使用,协调配合各管理中心的资产管理工作,做到资产帐物相符。

节能办公室
20xx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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