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政务服务中心作风建设和效能建设,进一步强化工作人员的服务质量意识,提高政务服务中心的整体服务水平,结合庆祝“七·一”和作风建设年活动,决定在7月份开展“服务质量月”活动,现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改进作风、优质服务”为主题,切实加强政务服务中心作风建设和效能建设,不断增强服务群众、服务企业、服务大局、服务经济、服务发展的意识,按照便民、高效、廉洁、规范的要求,规范服务行为,促进依法行政,树立亲情服务的新形象,提高“保姆式”、“一站式”服务质量和水平,为加快发展、奋力崛起、实现跨越和建设和谐××搞好服务。
二、目标要求
1、服务意识进一步增强;
2、服务态度进一步端正;
3、服务行为进一步规范;
4、服务效能进一步提升;
5、服务质量进一步提高;
6、服务纪律进一步加强;
7、服务效果进一步显现。
三、活动安排
中心的“服务质量月”活动时间主要安排在7月份,分三个阶段实施。
第一阶段:6月25日-7月2日,为活动准备阶段。1、成立活动领导小组,落实活动方案。2、召开职工大会,进行动员部署。3、开辟服务质量月活动专栏,加大宣传力度。
第二阶段:7月1日-7月31日,为活动正式实施阶段。
(一)开展“服务质量月”文明服务活动。具体要求是:
1、严格执行考勤制度:准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不随意请假外出,因事因病请假严格履行请假手续,超过半天的由窗口单位派人顶岗,坚守工作岗位,不随意串岗、离岗;工作期间不从事窗口工作以外的其他事务活动,不在工作岗位上吃早点,吃零食。
2、严格规范服务礼仪:按规范要求着装,单位配发制服的工作人员统一着制服上岗,其他人员一律穿着中心统一制作的工作服装上岗,上班即时佩带胸牌(岗位证);工作岗位上的办公用品、告知单摆放整齐,卫生状态良好;坐姿端正,面色和蔼;遇到咨询、办事的,应充分尊重其人格,主动站起来并和颜悦色地解答问题,耐心细致地办事,体现热情周到。
3、坚持做到文明用语:接待办事的人应讲诸如:你(您)好、请问有什么事、我来帮你(您)查(问)一下、请稍等、请您(您)到××窗口办理、我再说一遍好吗、请走好、再见等文明语言,忌说:怎么搞的、办不了、你问他、我不知道、明天再来吧等不文明的语言,做到讲文明、讲礼貌、讲风格、讲姿态,富有亲和力,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树文明新风,有美好形象。
4、坚持提供高效服务:对窗口办理的任何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本文 ,都能熟练掌握其办理的条件、材料、程序、时限和机关收费标准,实行“一次性告知”,关键是能在承诺时限内尽快地办好,并及时通知办事的人拿到办好的结果。咨询处、保姆式服务窗口应能及时、准确地回答办事人的提问,引导办事人到机关窗口办理需办的行政服务事项,尤其对外商、投资人投资兴业提及的有关政策、办证办照事项,要应知应会,热情、耐心地解释,并做好记录建档工作。招投标交易中心各科室(部)对本职能职责范围的应办事项应熟练掌握相关政策和工作程序,做到讲的清楚、做的明白、合法合理、情到礼周,真正体现公平、公正、公开。
5、坚决做到廉洁自律:无论是窗口工作,还是部门工作,必须严格执行反腐倡廉的有关规定,做到清明、廉政,不拿不收办事人赠送的任何礼品、礼物,不接受吃请之类的活动邀请,严禁“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衙门作风,杜绝“吃、拿、卡、要”的不正之风。
(二)开展“服务质量月”作风建设活动。
1、组织一次宣传咨询活动,就政务服务中心的各项工作,涉及企业和群众的各类服务事项,发放宣传材料,现场解答市民咨询。
2、组织一次“转变作风、优质服务”大讨论,安排窗口代表交流发言。
3、组织业务知识测试,重点检查窗口人员的履行“一口告知”能力。
4、组织一次民意调查,设立服务投诉热线电话,广泛收集社会各界对各窗口及其工作人员的意见。
第三阶段:7月底-8月初,为活动检查整改阶段。1、开展一次全面检查,并对照存在问题全面整改。2、进一步完善工作制度,建立服务质量评价体系,形成加强服务质量管理的长效机制。
四、活动成效
1、工作纪律执行到位。一是坚持上下班“三部曲”:窗口工作人员每天上班做到一着装、二挂牌、三上线(登陆办件系统)。下班做到一检查(查当天业务是否全部办结)二清扫、三关电。二是自觉遵守考勤和请假制度,无迟到、早退、脱岗现象。三是计算机管理制度落实有效,窗口
市政务服务中心“服务质量月”活动实施方案第2页
工作人员及时将当天办件情况录入办件管理系统,上班时间不利用电脑从事炒股、游戏和其他娱乐活动。F132.com延伸阅读
老年服务中心活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实施国务院《质量发展纲要(XX-20xx年)》(以下简称《质量发展纲要》),加强质量舆论宣传,优化质量发展环境,推进建设质量强国。根据XX年全国、全省质量月活动的统一部署,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以下XX年全市质量月活动方案。
一、活动主题
质量强省全民行动
二、活动重点
1、全面开展质量宣传活动,深入宣贯《质量发展纲要》。紧紧围绕建设经济文化强省,大力实施质量强省战略,集中力量,精心策划,通过影响广泛、带动性强的主题宣传活动以及多层次、广覆盖的主题教育培训活动,把国务院《质量发展纲要》和《山东省人民政府贯彻国务院〈质量发展纲要〉,实施质量强省战略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的宣贯活动引向深入。
2、扎实开展质量提升活动,服务地方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紧紧围绕转方式、调结构、扩内需、稳增长的要求,充分发挥标准引领、品牌带动、技术支撑、质量驱动等作用,积极服务经济转型升级,推动提高地方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效益。
3、集中开展质量整治活动,切实解决突出的质量问题。突出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环节、重点产品和重点人群,有效整治事关公共安全、人身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的重大质量问题,切实保障关系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质量安全。
4、广泛开展群众性质量活动,营造质量发展良好环境。紧紧围绕共建共享质量,充分发动群众,普及质量知识,提升全民质量意识,推广先进质量管理方法,夯实质量工作的群众基础,营造人人重视质量、人人享受质量的良好氛围。
三、主要活动
1、举办全市质量月活动新闻通报会。会同市委宣传部、市经信委等部门,在9月初联合举办XX年全市质量月活动新闻通报会,通报我市XX年质量月活动主要安排。邀请新闻媒体到会进行广泛报道。
2、做好中秋、国庆节日期间食品安全工作。突出重点、强化措施,紧紧围绕与人民生活密切相关的月饼、肉制品、乳制品、酒类等重点产品组织开展监督检查,督促企业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切实保障节日期间生产加工环节的食品质量安全。
3、继续开展实验室、食品企业现场参观活动。开展质监技术机构检测实验室开放活动、质检邀您看企业食品安全大家行等活动,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消费者代表及媒体走进检验检测机构和食品企业,现场观摩检测过程和食品生产过程。
4、深化中小学质量教育社会实践基地建设。联合市教育局,在我市消费类产品生产企业;知名品牌示范区内企业;国家级和省级科研院所和检测机构、实验室;旅游和金融等现代服务企业等单位中,筛选并命名一批市级中小学质量教育社会实践基地,争创省级中小学质量教育社会实践基地,推动质量教育进校园、进课堂。
5、开展能源计量专项监督检查。组织对全市节能低碳性企业进行一次专项监督抽查,邀请能源计量专家参与此次专项监督抽查,充分发挥专家的技术优势,根据企业的需求,及时提供专项能源计量服务,帮助解决企业在能源计量工作中遇到的棘手问题,为企业改进能源计量工作、加强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提供合理化建议。
6、开展XX年市长质量奖评价。以开展市长质量奖评价为切入点,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推进质量振兴,不断提高全社会质量意识,引导和激励全市各行各业加强质量管理、提高产品质量、工程质量和服务质量的总体水平。组织质量专家进企业活动,邀请全国、全省质量管理专家进企业现场,开展对企业的质量管理工作评审、咨询活动,引导中小企业进一步提高产品质量,追求卓越管理。
7、加强企业标准体系建设,展示示范区工作成果。开展企业标准体系建设帮扶活动;举办标准化检查员和gb7718、gb2760、gb28050、gb14880等食品安全国家强制性标准培训班;组织开展企业产品执行标准情况大检查(互查)。以系列报道、专版、专栏等形式在报纸、网络以及网站等媒体上宣传优秀标准化示范区的建设成果;组织召开标准示范试点经验交流会,提高示范区管理水平,提升建设质量。
8、开展贴近群众的宣传活动。质量月期间,群发质量月宣传公益手机短信。组织开展计量杯羽毛球比赛活动;组织企业参展山东省第四届文博会;在市局网站开设质量月活动专栏;在日报等主流媒体及时报道相关活动动态新闻;发放质量月宣传画、宣传手册等宣传材料,悬挂质量月标语横幅,营造质量月活动氛围。举办质量宣传进社区、进街区、进校区活动。开展阳光纤检进高校和推进诚信计量、建设和谐城乡主题宣传活动。
9、开展《质量发展纲要》、《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宣贯。召开《质量发展纲要》、新版《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宣贯会,对省政府《关于贯彻国务院质量发展纲要实施质量强省战略的意见》及《山东省贯彻落实质量发展纲要XX年行动计划》内容进行宣传。邀请国家级、省级质量管理专家到会,讲解质量在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中的作用。对《质量发展纲要(XX-20xx年)》和新版《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实施指南》进行解读和宣贯。面向全市各部门、团体、企事业单位,广泛组织相关知识竞赛活动。
10、组织开展特种设备安全宣传咨询服务活动。开展特种设备安全知识进企业活动,深入企业宣传特种设备安全知识和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相关知识;发放特种设备宣传材料,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安全警示教育活动,宣传特种设备法律法规及安全常识,强化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实施主体责任履责报告、公开承诺制度重要意义的宣传;设立咨询、投诉台,及时解答消费者的质量问题,现场受理消费者投诉。组织特种设备企业开展应对各种突发事故的应急预案演练(或演习),提高应对突发事故的应急响应和处置能力。
11、集中开展质量整治、专项监督活动。组织开展质量安全风险排查整治活动;以种子、肥料、农药、农机等为重点,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以食品安全为重点,继续开展食品添加剂及重点产品专项整治活动;多方位组织开展絮用纤维制品专项打假工作;以民生计量为重点,开展公路在用汽车衡、电子计价秤、加油机及医疗机构等专项计量监督检查活动;结合打非治违专项活动开展全市特种设备安全检查活动。通过加强风险排查和严厉执法,曝光一批黑名单,查处一批质量违法案件,整治一批质量安全隐患突出的重点区域,严厉打击质量安全违法行为,提高质量安全保障水平。
12、举办质量月活动大会暨名优产品展示活动。会同检验检疫局、市教育局、市经信委、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国资委、市文广新局、市旅游局、市工商联、市总工会、团市委等部门联合举办XX年全市质量月活动大会。组织我市名优产品生产企业开展名优产品展示活动、企业文艺调演、现场咨询服务活动,展示全市实施名牌战略、质量兴市活动所取得的丰硕成果。组织质监系统出动执法宣传车,绕城宣传;制作展板、板报;发放宣传资料;设立宣传咨询台、识假辩假台和便民服务台;开展法律咨询、购买服装知识介绍、劣质絮用纤维制品识别等现场咨询活动;受理质量投诉举报;免费为消费者进行血压计、眼镜、***检测和产品真假鉴定。
四、活动要求
1、加强宣传,扩大影响。积极争取新闻媒体的支持配合,注重宣传,扩大社会影响,引导社会关注质量。各部门在活动进行当中和完成以后,要及时向宣教科和有关部门报送信息。
2、高度重视。各部门要把质量月活动作为提高产品质量和展示质监工作职能的平台,认真做好活动的具体组织工作,周密实施。使质量月活动成为影响大、内容实、效果好的品牌活动。
3、加强组织协调。成立由市局主要领导为组长,市局领导班子成员、各科室及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的XX年全市质量月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质量科,由质量科和办公室承担组织协调工作。
4、加强领导。成立质量月活动领导小组。局长贾四虎任组长,副局长路明、纪检组长许立新任副组长,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安排质量月期间的执法检查和有关宣传工作。质量月活动办公室设在质量科(食品科),负责信息报送,总结材料汇总及上报工作。
5、做到三个结合。一是把质量月活动同贯彻实施《质量发展纲要》紧密结合起来,注意对《质量发展纲要》的深入宣贯和相关工作任务的落实。二是把质量月活动同服务民生结合起来,注意在活动中解决实际问题,优化消费质量环境。三是把质量月活动同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结合起来,注意变企业被动参与为主动开展活动,使质量月真正成为企业的质量月。
6、注重三个互动。一是上下互动,市局协调市各有关部门组织全市性的质量活动,各县(市、区)质监局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支持,协调本地有关部门组织开展好相应的质量活动。二是部门互动,市局与市直相关部门共同组织协调好全市质量月活动,各地质监局要主动和有关方面进行协调,互相配合,联合开展活动。三是政群互动,各地要充分调动群众的参与积极性,多组织群众喜闻乐见、寓教于乐、互动参与的活动,使质量月深入人心。
7、实现三个到位。一是领导到位。各县(市、区)要高度重视,强化领导,做实活动内容,创新活动形式,细化活动方案,确保质量月各项活动的顺利开展。二是宣传到位。把宣传放到特别重要的位置,充分发挥电台、电视台、报刊及网络媒体的作用,全市质监系统要统一质量月活动主题,统一宣传质量月活动口号,统一使用质量月活动标志,营造质量月活动的浓郁气氛,增强质量月活动的影响力。各部门还要注重抓好内部信息报送,及时向上级部门反馈活动相关情况和信息。三是工作到位。要明确质量月各项活动的分工和责任,把工作落到实处。要加大检查和督促,避免质量月活动走过场。活动结束后及时总结,对活动期间组织好、成效显著的单位予以通报表彰。
8、及时报送工作开展情况。各单位要根据各级文件活动要求,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认真组织实施。各县(市、区)质监局要分别于XX年8月31日前和XX年10月8日前,将XX年质量月活动工作方案和工作总结报送市质监局质量科。
镇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实施方案
为了繁荣发展农村文化,尽快形成完备的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开展丰富多彩的农民文化活动,根据省文化厅**文公共【**】19号《 省文化厅关于做好服务中心示范点创建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制定我镇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实施方案如下:
一、实施范围 **镇公租房小区西部。
二、实施时间 **年12月底前,完成**镇综合文化服务中心主体工程建设及配套设施(舞台、篮球场等);2017年元月投入使用。
三、实施步骤
1、**年5月底前确定选址、完成规划设计;
2、**年5月31日向省、市、县文化局提出申请,经过审定,并开工;
3、**年6月底正式开工建设;
4、6-9月底完成主体工程建设;
5、9-11月底,完成室内装璜,购置、安装、调试器材设备,建成挂牌。
6、12月上旬完善文化服务中心各项规章制度。
7、2017年元月,正式投入使用。
四、建设标准
(一)**镇综合文化服务中心是农村公益性文化体育设施,选址要根据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总体要求,纳入小城镇建设规划,同时综合考虑方便群众就近、经常性参与以及交通便利等因素,并不得建筑在乡镇政府办公场所内。镇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建筑面积不低于1000平方米,统一名称、统一标识、统一功能。
(二)建成后的综合文化服务中心,悬挂“**镇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和“**省民间文化艺术之乡”标牌,使用**省乡镇综合文化服务中心专用标识。
(三)综合性乡镇文化服务中心基本功能空间要求做到室内与室外相结合。 1、室内基本功能空间应当包括“四室一厅”: (1)书刊阅览室:主要用于图书、报刊的借阅。 (2)文化科技培训室:主要用于举办各类文化艺术培训和农村实用科技知识培训。 (3)文化信息资源共享服务室:可以作为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的微机室。 (4)办公室:用于乡镇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办公、器材保管等。 (5)多功能活动厅:主要用于开展小型演出、文艺排练、游艺、室内体育健身等活动,面积不低于300平方米。 2、室外基本功能空间应当包括:一个标准篮球场、四个乒乓球台的场地面积。
五、资金筹措
1、县文体旅游局对**综合文化服务中心投资10万元,省文化厅、市文化局分别投资主要用于标准篮球场建设、舞台建设、休闲体育场地建设,安装篮球架、乒乓球台和体育健身器材等体育基础设施建设,以及篮球、乒乓球、羽毛球等体育器械的购置。
2、资金缺口部分由各乡镇自行解决。
六、保障措施
1、明确责任。**镇为具体责任单位,对综合文化服务中心的建设施工、管理具体负责,定期报告建设进度。省、市、县文化主管部门加强对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建设的监督检查,确保如期竣工投入使用。
2、建成后的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必须配备专职的正式工作人员。在业务上接受市、县文化体育部门的工作领导,及时完成上级文化、体育部门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
3、综合文化服务中心设施建设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所有设施应该面向当地群众开放,注意做好维护,避免意外故发生。
4、县文体旅游局建立乡镇综合文化站长效管理机制,制定考核办法,年底进行考核,通报考核结果,表彰先进。 5、资源整合,加强监管。**镇要统筹文化、体育等方面的建设,避免重复,切实发挥农村文化体育设施的服务功能。乡镇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属于公益性文化体育设施,房产、设备均为国有资产,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拍卖、租赁等形式改变其文化设施的用途,严禁挪作他用。
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建设实施方案
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小编寄语:下面是我们的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请大家参阅!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部署要求和第14次中央财经领导小组会议关于提高养老院服务质量的重要讲话精神,按照《民政部公安部国家卫生计生委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全国老龄办决定在全国开展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民发〔2018〕51号)精神和全国视频会议上民政部黄树贤部长等领导讲话要求,以及《关于印发**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2018年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民发〔2018〕46号)要求,结合**县养老服务业发展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按照以人为本、安全为先、诚信守法、以质取胜的工作原则,着力解决影响养老院服务质量的突出问题,建立以质量和效益为导向的养老院服务发展机制,塑造养老院“安全、诚信、优质”的服务品质,打造人民群众住得起、住得好的养老院,让养老院每一位老年人生活安心、静心、舒心,健康长寿、安享幸福晚年。
二、领导小组
组 长: ** 县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 县民政局副局长
** 县公安局副局长
** 县卫生计生局副局长
** 县工商行政管理和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局长
成 员:** 县民政局办公室主任
** 县民政局综合股股长
** 县消防大队防火办参谋
** 县卫生计生局家庭发展股股长
** 县民政局低保中心主任
** 县民政局综合股副股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民政综合股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担任,**负责办公室日常工作。
三、重点行动内容
(一)开展全县养老院服务质量大检查、大整治活动。全面排查养老院服务质量问题与不足,明确整治方向和内容,推进养老院服务质量大转变,夯实养老院服务质量可持续改善基础。
(二)加强养老院安全管理。树立全员风险防范意识,加强安全设施改造和设施配备,按照**民政厅、公安厅《关于印发〈全区社会福利机构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以及《关于印发**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2018年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民发〔2018〕46号)文件精神,全面开展我县养老机构消防安全隐患整改和创建达标工作。完善安全应急机制,提升风险防范能力,把养老院服务质量建立在牢固的安全管理基础上。
(三)提高养老院管理服务人员素质能力。全面贯彻以人为本、以需求为导向的服务理念,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业人才培养,定期组织参加**举办的养老院服务质量业务培训,提高服务质量。
(四)建立全县养老院业务管理系统。按照民政部的统一部署,利用全国养老院业务管理系统平台按时上报养老院基本数据信息。加快自治县养老服务信息平台建设,建立健全**县养老院服务质量监控体系,加强养老院运营管理及服务质量管理。
(五)开展“敬老文明号”创建活动。把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作为“敬老文明号”的重要创建内容,对在提升养老院服务质量工作中成效明显的养老院,优先纳入“敬老文明号”推荐范围,广泛培育并宣传专项行动中涌现的先进典型,努力形成争取先进、力创一流的气氛。
(六)加强养老院服务质量监督。利用**养老服务信息平台及门户网站等相关资源建立区域养老服务质量监督机制,完善养老院服务质量纠纷调解机制,加强老年人合法权益维护工作,防止欺老、虐老现象发生。将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且不整治以及因违法违规行为导致事故的养老院,及时向社会公告并通报相关部门。
四、工作目标
到2018年底,养老院服务质量明显改善,各项服务质量基础进一步夯实,全县统一的养老服务质量标准和评价体系初具雏形,50%以上的养老院能够以不同形式为入住老年人提供医疗卫生服务。到2020年底,基本建立全县统一的养老服务质量标准和评价体系,养老服务质量治理和促进体系更加完善,养老院服务质量总体水平显著提升,所有养老院能够以不同形式为入住老年人提供医疗卫生服务,质量建设成果更好地惠及全体老年人及其家庭,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美丽繁荣和谐**奠定坚实基础。
五、2018年主要任务
2018年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以“五查五改、对标达标”为主要内容,对照影响养老院服务质量的运营管理、生活服务、健康服务、社会工作服务、安全管理等五个方面(具体见《养老院服务质量大检查指南》),开展养老院服务质量大检查、大整治,推进养老院服务质量大转变。2018年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从2018年3月开始,具体分为三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和自查自纠阶段(5月底前完成)
1.县民政局高度重视,及时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在调查摸底基础上,制定实施方案,层层动员部署,广泛宣传发动。
2.4月30日前,组织相关人员参加**民政厅举办的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培训班,明确大检查大整治工作要求和提高养老院服务质量规范及相关要求。
3.5月10日前,依托全国养老院业务管理系统开展养老院信息第一轮摸底工作,并针对养老院服务质量存在的突出问题开展专项调研。通过全面实施**市养老机构星级评定、老年人能力评估和民办养老机构补贴等工作,将养老机构补贴与老年人能力等级、机构星级“双挂钩”,实现机构精准服务、补贴精准发放、政府精准监管,推动养老机构的转型升级和提质增效。
4.5月31日前,组织全县所有养老院、包括未取得设立许可证的养老院对照《养老院服务质量大检查指南》认真自查,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强制性标准的要立即整治;不能立即整治的,确定整治方案及期限。养老院应向负责设立许可的民政部门报告自查结果及整治方案。
加强养老院安全管理,按照**民政厅、公安厅《关于印发〈全区社会福利机构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全面开展养老机构消防安全隐患整改和创建达标工作;对照《社会福利机构消防安全管理十项规定》以排查整改火灾隐患、提升消防安全硬件条件,推行消防标准化管理,提升检查消除火灾隐患能力、组织扑救初起火灾能力、组织人员疏散逃生能力和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能力建设为重点,着力解决当前养老机构消防安全硬件条件不符合要求、消防审批手续缺失、消防安全管理不规范等突出问题。对验收不合格的养老机构,依法予以取缔,并责令退还消防安全改造补贴经费,公安消防部门依职权做好协作配合。
(二)核查整治阶段(6月至10月底)
1.对照《养老院服务质量大检查指南》,对全县内所有养老院自查情况进行逐一核查。核查结果应予公布,质量优秀的养老院要给予表彰,并在相关激励扶持措施中给予适当倾斜;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强制性标准的养老院要督促指导整治;存在违法违纪违规的养老院,要依法处置。
2.根据核查结果形成整治方案并组织实施。对普遍性问题,如养老机构因无房产和消防等手续不具备办理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全县市将统一部署研究解决;对个性化问题,要一院一策,针对性研究解决。
(三)巩固深化阶段(10月至12月底)
1.10月,接受**民政厅、老龄办联合公安厅、卫生计生委、质监局对**市县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的专项督查。
2.11月上旬,按照**民政厅《关于印发**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2018年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依托全国养老院业务管理系统,对全现养老院进行第二轮基本情况摸底,并与第一轮摸底情况进行对比分析。对照整治方案,盘点整治进度及成果。
3.11月底,对开展专项行动情况进行全面总结,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措施,推动建立常态化工作机制。
4.12月上旬,按照**民政厅统一部署,总结分析工作成效,确定2018年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主要内容。
综治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
为了进一步加强基层综治维权服务功能,打造基层群众出信初访的窗口、化解纠纷和维护权益的平台,推进全民普法教育、提供优质法律服务、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推动平安建设长足发展,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乡镇(街道)民生服务中心综治服务中心建设的意见》(石党发[**]21号)精神,现结合我镇实际,制定**镇综治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方案,如下:
一、进一步整合资源
整合综治、信访、法院、检察院、派出所、司法、城管等法律职能部门和工会、团委、妇联、社会组织进驻综治服务中心开展法律服务。建立服务清单向社会公开,增强队伍素质,常驻服务部门综治、司法、信访等工作人员实行常驻集中办公,驻点部门法院、工会、团委、妇联、公安等社会组织工作人员实行驻点“巡诊”值班服务。建立一个窗口服务群众、一个平台受理反馈、一个流程调解到底、一个机制考核落实的运作机制。
二、职能定位
整合政法、综治、信访、城管、司法、派出所、基层法庭等综合治理力量,承担矛盾纠纷化解,法律援助、法律咨询宣传等职能,综合运用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等方法对矛盾纠纷和重点突出问题进行调解。组织社会群团组织维护职工和妇女儿童权益,重点特殊人员管理,普法教育等职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稳定。协调各进驻单位,形成联合办公、联防联治、工作联动、问题联调、平安联创的社会综合治理新体系。
三、服务事项
(一)综治工作人员组织开展社会治理、平安建设、社会管理创新等工作。做好综治工作人员和群防群治队伍建设管理工作,组织指导村(居)、企事业单位积极开展平安创建活动;对影响社会稳定的基础性问题实施综合治理;指导、督促管辖区域内社会治安防控措施的落实;贯彻执行上级有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和平安建设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工作部署,定期分析治安形势,及时报告工作情况,提出工作建议。
(二)信访工作人员组织开展社会不稳定因素和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建立信访矛盾纠纷分流中心,统一受理、调解、处理各类矛盾纠纷和群众来信来访及上级交办的矛盾纠纷、信访案件的调处,建立网上信访通道,处置各类突发性和群体性事件。
(三)司法工作人员组织开展法律宣传以及法律援助,安置帮教、社区矫正等工作。建立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有效联动工作机制,综合运用法律、政策、经济、行政等手段和教育、协商、疏导等办法,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当地,解决在萌芽状态,做到小事不出村(居),大事不出乡镇。
(四)禁毒工作人员组织开展辖区禁毒康复人员的分类管控、尿检、家访、帮教及辖区内禁毒宣传工作。
(五)城管工作人员组织开展监督、指导社区物业管理。受理和调处物业管理纠纷,解决城镇建设中出现的管理问题。
(六)法院、检察院和律师协会开展法律咨询、诉前(司法)调解等法律服务。
(七)工青妇、群团组织开展维权服务工作站点,开展职工、妇女、儿童的维权服务代理工作。
四、规范工作流程
建立信访矛盾纠纷排查分离中心,实行“受理—分流—承办—办结—督办”的工作流程,对于群众来信来访、纠纷调处、咨询投诉等事项,由各服务窗口归口受理,逐一登记在册,建立工作台帐,做好现场处理或分流办理、跟踪督办、结案归档等工作。受理群众来信来访等事项后,要力争当场调解解决,不能当场调解解决的,视个案性质,分流给相关职能部门办理并督办反馈结果。各服务窗口要明确服务项目、工作流程及办理时限,指定专门工作人员,制作工作人员守则及行为规范,方便群众来信来访,提高服务效能。
五、工作机制
综治服务中心建立“六联”工作机制,实行规范化服务管理。
(一)矛盾纠纷联合调解机制。定期组织集中排查矛盾纠纷,按照分级负责、归口调处的要求,落实责任单位、责任人,限期解决。对直接要求调处或其他部门转入的矛盾纠纷和群众来信来访,实行统一受理,统一分流,统一协调,统一督办,统一归档,综合运用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等方法进行疏导化解。重点疑难或涉及两个以上部门、单位的纠纷,由中心直接调处或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单位共同解决。
(二)社会治安联合防控机制。定期进行治安形势分析,提出针对性的工作意见,及时发布治安预警信息及防范措施。在镇、村(居)建立健全专群结合的治安联防工作网络,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治安巡防活动,积极推广科技防范手段,落实治安防控措施。指导督促村(居)建立健全治安防控队伍,落实内部安全保卫制度,参与区域联防工作。
(三)重点工作联勤联动机制。统一组织安排成员单位及工作人员开展工作,统一调配使用中心工作力量落实值班备勤,统一纳入突发事件预警处置工作体系。一旦发生突发性、群体性事件,在镇党委、政府领导下,组织协调有关部门依法妥善处置。
(四)突出问题联合治理机制。定期组织排查、梳理全镇治安混乱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确定重点整治地区、行业和部位,统一组织专项整治。按照上级部署,动员和组织各单位及广大群众积极参与“严打”整治斗争和各项集中整治行动。
(五)基层平安联合创建机制。围绕平安创建总体目标,整合各方面力量,广泛组织开展平安乡镇、平安社区、平安村、平安家庭等多种形式的平安创建活动,提高创建实效。
(六)流动人口联合管理服务机制。定期分析研究流动人口管理服务情况,联系派出所社区,加强对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的服务管理,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服务好、管得住。
六、工作制度
建立健全综治服务中心管理制度和考评机制,实行制度化、精细化管理,用制度管人管事。
(一)工作例会制度。中心每半月召开一次工作例会,由分管领导主持,分析工作形势,掌握工作动态,促进各部门间的情况交流、信息沟通和工作协调,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会议记录列入中心工作台帐,归档保管。
(二)首问责任制度。群众来信来访时,中心信访工作人员即为首问责任人。首问责任人受理群众来信来访后,无论群众提出的问题和要求是否属于自己职责范围,都要耐心询问情况,做好登记备案。能自行解决的,直接答复解决。需要转交其他分管领导、部门解决的,及时转交相关领导、部门处理,并做好催办督办、群众答复工作。
(三)情况报告制度。中心定期和不定期向乡镇党委、政府以及上级综治、信访、维稳等部门报告相关工作情况。平时实行报告制度,重点时期实行“零”报告制度,突出情况随时报告,上报信息要分类归档。
(四)分流督办制度。根据受理事项的性质,对不能当场解决的,提出拟办意见报中心领导批示,按照工作流程,将受理事项分流给相关领导、职能部门办理,并督促落实,直至问题完全解决。对重点工作和重大事件的处置、重大矛盾纠纷调处、突出治安问题的整治等要向相关部门发出督办通知,落实专人督办。建立通报制度,对分流督办的各项工作落实情况定期进行通报。
(五)检查考核制度。把中心建设绩效纳入乡镇平安建设和综治目标管理考核的重要内容,明确成员单位职责,实行相关责任单位综治、信访、维稳工作捆绑考核、责任倒查。健全完善日常督办考核机制,保证中心高效运转,对常驻和驻点值班工作人员的工作情况由综治服务中心分管领导一月一评定。综合治理中心要把考核指标落实到中心各成员单位,定期进行检查考评。
(六)台帐记录制度。中心工作台帐包括:会议记录簿;受理事项登记簿;信访及矛盾纠纷排查调处记录;社会治安重点地区及突出治安问题排查整治登记簿;中心工作人员要认真填写,做到日清月结,分类归档,妥善保存,有案可查。
七、时间步骤
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安排部署阶段(5月上旬至6月初):按照市、县要求,制定综治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高度重视、统一思想,明确目标任务。
(二)组织实施阶段(6月中旬—11月初):按照实施方案,逐项逐条进行落实。
(三)接受验收总结阶段(11月初至12月初):接受市、县部门验收并进行总结考评。
八、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领导。按照市、县综治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的具体要求,将综治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要靠前抓。统一思想、高度重视、层层明确责任,综合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中心建设工作的联络协调。
(二)确保工作实效。中心承担职责范围广、任务重,涵盖社会治理的各方面,在加强中心自身建设的同时,更需要上级领导、部门的大力支持配合,主动与上级部门,驻镇法院、派出所、群团组织对接,有效的推进工作,努力使综治服务中心发挥最大的效能。
(三)狠抓责任落实。严格按照乡镇综治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考核标准和时间表、任务图进行推进,责任到人,保证中心规范化建设有序按时保质达标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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