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违建创建活动实施方案
虞政办发〔2014〕102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有关部门和单位:
为贯彻落实全省“三改一拆”三年行动的总体部署,建立健全违法建筑防控和治理的长效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浙江省城乡规划条例》、《浙江省违法建筑处置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及《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无违建”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绍政办发〔2013〕170号)文件,经研究决定,自2014年1月1日起,在全区开展“无违建乡镇(街道)、无违建村(社区)”创建活动。特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优化城乡环境,建设美丽上虞”的总体要求,以实现违法建筑应拆尽拆、建立长效管控机制为方向,以创建“无违建乡镇(街道)、无违建村(社区)”为重点,坚持“属地负责、拆用结合、群众参与、分步推进”的原则,促进经济转型发展,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生活水平。
二、工作目标
(一)总体目标:通过开展“无违建乡镇(街道)、无违建村(社区)”创建活动,力争到2014年年底,全区15%的乡镇(街道)、村(社区)达到“无违建乡镇(街道)、无违建村(社区)”创建标准,2015年达到30%,以后逐年提高。全社会禁违控违的意识进一步增强,违法建筑防控和治理长效机制全面形成,违法建设行为得到全面遏制,“三改一拆”行动成果得到巩固和发展。
(二)2014年创建目标:到2014年年底,道墟镇、驿亭镇、陈溪乡、谢塘镇达到“无违建乡镇(街道)创建标准。申报”无违建“的乡镇(街道)辖区内无违建村(社区)达到70%以上,其他当年不申报的乡镇(街道)辖区内无违建村(社区)达到15%以上。
三、创建标准
各乡镇、街道和”两区“要全面开展”无违建“创建活动,其中”无违建村(社区)“应达到以下基本要求:
(一)无应拆既有违法建筑。全面完成”三改一拆“目标任务,对既有违法建筑,依法、有效、妥善处置,做到应拆尽拆。
(二)无新增违法建筑。全面禁止违法建设行为,对新增违法建筑,第一时间发现、制止并处置,做到即查即拆。
(三)无规划盲区。全面完成规划编制,做到土地利用规划、城乡规划全覆盖,拆后空地及时利用,做到净化、绿化、美化。
(四)无管理死角。落实《上虞市违法用地违法建设网格化防控管理办法》(虞政办发〔2013〕288号)文件,建立健全违法建设防控”责任网、巡查网、查处网和监督网“,实现防控工作常态化、长效化。
(五)无非法”一户多宅“。全面完成农村非法”一户多宅“的清理整治,对符合”一户一宅“要求的无房户、危房户,优先保障建房用地指标。
(六)无重大群体性事件和安全事故。未因违法建筑防控治理引发重大群体性事件、重大恶性社会事件和重大安全事故。
”无违建村(社区)“的认定工作,由各乡镇(街道)负责,区”无违建“创建工作小组进行抽查, 达到”六无“要求且无特别重大群体性事件、恶性社会事件和安全事故的村(社区)可认定为”无违建村(社区)“。
”无违建乡镇(街道)“的认定工作,区控违拆违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70%以上村(社区)创建成为”无违建村(社区)“,且全乡镇(街道)无特别重大群体性事件、恶性社会事件和安全事故的,可申报”无违建乡镇(街道)“。
四、工作安排
(一)宣传发动阶段(3月底前)。各乡镇、街道根据区委、区政府统一部署,召开动员大会,进行层层动员和工作部署;按照本实施意见精神,结合实际制订相关创建计划和实施方案,明确创建目标,落实工作责任,并将创建计划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二)创建实施阶段(4月—11月中旬)。各乡镇、街道按照”无违建“创建计划和实施方案,有步骤地开展创建各项工作。
(三)考核验收阶段(11月下旬)。对”无违建村(社区)“、”无违建乡镇(街道)“创建工作组织考核验收。
五、创建措施
(一)注重政策配套。各乡镇、街道和”两区“要按照《浙江省违法建筑处置规定》等有关法规、政策要求,制定完善违法建筑认定、分类处置和综合治理、防控的具体办法。要把”无违建“创建与新农村建设、”美丽乡村“建设结合起来,加强政策配套。
(二)健全规划体系。加强各层级各项规划编制和有序衔接,尽快实现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县(市)域总体规划、城镇控制性详细规划、乡规划、村庄规划的全覆盖,依法保障和管理城乡建设活动。
(三)建立防控体系。坚持”分级管理、分片包干、属地负责、联合防控“的原则,完善网格化的管理体系。各乡镇、街道、”两区“及相关部门要建立违法建设日常巡查防控和投诉快速处置机制,各乡镇、街道和”两区“要落实防违、控违和拆违主体责任;建设、规划、国土、城管执法、水利、、农林渔牧等部门要落实执法责任;工商、食品药品监管、安监、公安、、供电、供水和供气等部门要落实配合责任,协同工作,及时妥善处置涉及违法建设的信访投诉,有效防控各类违法建筑的产生。
(四)加强农民建房管理。全面落实农村住房建新拆旧的工作要求,规范农村建房管理秩序。保障村民建房用地需求,优先解决住房困难户建房用地指标。积极探索村民建房审批管理模式改革,下放审批权限,简化审批环节。
(五)做好维稳工作。在无违建创建活动中,加强对重大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建立健全各项应急预案和防控机制,深入细致地做好群众工作,妥善处置信访事项,排查和化解矛盾纠纷,坚决杜绝重大群体性事件、重大恶性社会事件和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维护社会稳定。
六、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绍兴市上虞区”无违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城管执法局,具体负责领导、组织、协调、监督考核等工作。各乡镇、街道、”两区“和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实施方案,提出创建目标和,建立”无违建“创建相应工作机构,精心组织,有序实施。要落实创建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做到人员、经费、机构三落实, 确保各项工作顺利推进和全面完成。
(二)深入宣传发动。各乡镇、街道、”两区“和相关部门要深入开展”四互三看“活动,加大法规、政策的宣传力度,充分发挥新闻舆论的导向作用,有计划、有重点地开展各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全面动员全区党员干部和让人民群众积极参与”无违建“创建活动,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
(三)严格监督考核。2014年开始,每年对乡镇、街道和”两区“的”无违建“创建工作进行考核表彰,并纳入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区”无违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制定具体考核办法,并会同各乡镇、街道、”两区“和相关部门做好组织实施和监督指导工作。
附件:1.绍兴市上虞区”无违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绍兴市上虞区”无违建“创建活动考核办法(试行)
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5月4日
乡镇文明创建活动实施方案
一、 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总体目标。以开展创建文明乡镇活动为主线,努力发展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改善农业生产和农民生活环境,提高村、居民整体素质和文明程度,促进我乡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因地制宜,深入实施。各村、各企事业单位要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因地制宜的,分阶段,分步骤的开展实施。
(二)政府主导,协同参与。以乡党委、政府为主导进行文明乡镇创建工作,成立了**乡文明乡镇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各村、社区及各企事业单位要成立相应的文明创建工作组,凝心聚力,协同参与此项工作。
(三)带头示范,以点带面。由**乡文明乡镇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组织文明示范村,文明示范社区和文明单位试点工作,选拔突出的优秀典型进行宣传报道,树立标榜典范,带头示范,以点带面的提高我乡文明乡镇的实施进程。
(四)完善机制,务求长效。完善责任制,以主要领导牵头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层层落实相关责任。将各项责任量化到片,细化到人。以效能建设为依托,将文明乡镇创建工作纳入2012年度目标考核,将其当成一项长效机制来抓。务必确保我镇文明乡镇创建工作的长期有效开展。
三、目标任务
(一)按照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总要求,切实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公民,提高我镇群众的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健康素质。
(二)深入开展吸引群众广泛参与的多种形式的创建活动,努力创建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安全稳定的治安环境、诚实守信的市场环境、健康向上的人文环境、安居乐业的生活环境和可持续发展的生态环境。
四、执行措施
(一)建立健全领导机构。经党委、政府研究,决定调整成立以党委书记为组长的**乡文明乡镇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领导小组将充分发挥核心作用,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要求,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自觉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高度重视精神文明建设,把创建文明乡镇纳入2015年度重要工作,坚持长抓不懈。
(二)加强公民思想道德建设工作。 1.我乡将积极开展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基本经验宣传教育活动,大力弘扬、培育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积极开展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引导我乡广大干部群众树立正确的理想信念和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并坚持依法行政与以德行政相结合,在我乡村(居)民中树立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
2.切实抓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做好刑释解释人员和青少年犯罪帮教工作,落实帮教对象,让老人、妇女、未成年人和残疾人等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得到切实保障。
3.不断挖掘评选和宣传表彰身边好人好事,倡导健康向上的道德风尚,营造文明良好的社会氛围。大力弘扬诚信意识,坚决防止不守信用行为,杜绝坑农、害农现象出现。
(三)创建优质社会服务。
1.稳步推进机关效能建设。深入贯彻党委、政府推行的“一线工作法”,以机关效能建设为主线,优化、规范政务环境。切实转变党政机关、党员干部服务作风,强化其服务意识,真心实意为群众解难题、办实事、谋利益,使群众对党政机关、党员干部的满意度达到90%以上。
2.健全各个行业基层站所、各种服务窗口规章制度,加强工作人员职业道德建设。加强监督管理,规范行业行为,改善服务质量和服务环境,坚决抵制各种行业不正之风。
3.逐步加大公共财政对我镇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的投入,采取切实措施,尊重和保护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切实减轻农民负担。尽力解决病残孤寡农民生产生活中的困难,促进农民群众生活质量的进一步改善。
(四)稳步发展科教文体卫。
1.坚持开展科普活动,充分运用农村党员干部远程教育电教化设施技术,向农民群众大力推广致富实用科技,拓展农民致富信息渠道。
2.大力开展我乡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工作,提高农民自身能力和素质,增强我乡农民转产转岗就业的能力。
3.积极发展我乡教育事业,普及和巩固农村九年义务教育,健全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减轻农民的教育负担。积极争取上级资金,进一步改善农村办学条件,切实保障我乡义务教育率100%。
4.加强我乡2015年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农村医疗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工作,提高我乡群众健康素质。
5.加强农村计划生育服务设施建设,抓好我镇计划生育工作,稳定农村低生育水平。
6.扫除农村陈规陋习,反对封建迷信活动,倡导健康、文明、科学的生活方式。
(五)创建安定的社会治安环境。
1.深入开展多种形式的民主法制教育活动,加强干部群众法律法纪观念,使我乡干部群众能够自觉遵纪守法,积极同各种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2.建立健全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加强社会治安综合管理。深入开展平安创建活动,依法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最大限度保障我乡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六)保持良好环境卫生面貌。
1.以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程为主线,认真落实《**乡2015年城乡环境工程实施方案》,重点治理整顿场镇卫生,搞好净化、绿化、亮化、美化工程,为我乡群众创造良好的工作生活环境。
2.加强农村卫生厕所改造,引导和帮助农民发展沼气池设备设施。在各村修建垃圾池,搞好农村污水、公路沿线住户门前杂物清理、垃圾处理,有效推进村庄治理,改善农村居住环境。
3.珍惜我乡境内自然资源,坚决杜绝滥垦、滥伐、滥采、滥挖现象,确保无破坏生态事件发生。
(八)发展壮大农村经济。
不断深化农村综合改革,调整优化我乡农业产业结构;加大科技投入,改善生产条件,规范经营行为,壮大农民群众经济实力,确保农业和农村经济健康发展、稳定增长,农民收入逐年增加。
五、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5年**月—2015年**月)
各村、各企事业单位召开专题会议,组织学习县委、乡党委有关文件精神和内容,成立主要负责人为首问责任人的的文明乡镇创建工作组,细化工作任务,明确工作责任,扎实推进我向文明乡镇的创建工作。
以宣传促进文明乡镇创建活动的开展落实工作,利用各种宣传载体深入开展宣传工作,通过办理专题板报、制作悬挂条幅、书写标语、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广泛进行宣传,建立健全高效运转的创建工作机制,做到创建活动有安排、有检查、有记录、成果显著,让群众对创建文明乡镇的知晓率达到90%以上,对创建工作的支持率达到80%以上。
(二)深入实施阶段(2015年**月—2015年**月)
严格按照**乡文明乡镇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实施意见及实施方案开展各项工作。
(三)巩固提高阶段(2015年**月—2015年**月)
各村各部门严格按照文件精神,以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为依托,对文明乡镇创建各项工作进行检查验收,使我乡群众整体素质和文明程度显著提高,环境卫生意识、社会公德意识显著增强,积极倡导和谐文明新风,以点带面使创建活动有安排、有落实,以便取得更好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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