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暴力、讲法制、讲秩序专题教育活动实施方案

世界会向那些有目标和远见的人让路。当你的梦想无法完成时,我们应该要根据情况去制定相关方案了。方案对日常工作有督促的作用,你最欣赏哪种方案呢?经过搜索和整理,小编为大家呈上反暴力、讲法制、讲秩序专题教育活动实施方案,建议你收藏并分享给其他需要的朋友!

反暴力、讲法制、讲秩序专题教育活动实施方案

尊敬的各位领导:

为使我校广大师生认清和田“7.18”、喀什“7.30”、“7.31”事件的真相,看清暴力恐怖分子敌视国家、危害社会、残害人民的凶残面目,深刻揭露“三股势力”的险恶用心罪恶本质,进一步统一各族师生的思想认识,引导各族师生把思想统一到伊犁州党委、市委的指示精神和要求上来,根据伊市教党发[20xx]94号文件精神,并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校开展“反暴力、讲法制、讲秩序”专题教育活动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学习和深刻领会中央、自制区、伊犁州和伊宁市思想政制教育工作和安全稳定工作会议精神,以“反暴力、讲法制、讲秩序”专题教育活动为主题,深入开展德育和思想政制教育工作,加强民族团结、反对非法宗教活动教育,把广大师生员工的思想认识统一到中央、自制区、伊犁州和伊宁市党委对形势的分析判断和要求上来,深入解答广大师生员工的思想疑虑,深化对反分裂反渗透斗争的认识,构筑反分裂反渗透的思想防线,巩固我校各族师生员工紧密团结的大好局面,切实维护校园的和谐稳定。

二、活动主题:

以“反暴力、讲法制、讲秩序”专题教育活动为主题,加强民族团结,反对暴力恐怖活动、反对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动。

三、开展专题教育活动的具体部署

(一)、专题教育活动开展时间

9月6日—9月14日

(二)学习材料

相关学习材料:

1、《“反暴力、讲法制、讲秩序”专题教育活动学习资料汇编》。

2、青少年法制教育影像制品——《青春防线》光碟。

3、《国家安全法》宣传教育讲义。

4、新疆“三史”教育、四个认同教育

5、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学习问答

6、教育规范纲要

(三)活动方式

1、召开全校动员大会。学校在集中学习前召开全体教职员工动员大会,讲明此次专题教育的重大意义、目标任务、步骤方法等,提高教职员工参与的积极性、主动性,增强做好工作的自觉性和责任感。

2、举办专题讲座、辅导。学校组织领导干部、党团员、班主任、辅导员、思品教师等有经验的专业课教师,成立校内宣讲团,面向全校开展宣讲。

3、教职员工集中学习教育方式。以年级组为单位集中学习有关材料;召开座谈会,交流认识、感想,表明立场态度,查找思想上、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问题;每位教职员工在学习结束后都要撰写学习心得和体会,并安排专门时间交流,巩固学习成果。

4、学生集中学习教育方式。小学四、五、六年级学生参加此次专题教育活动。四、五、六年级根据本班级情况,合理组织安排学习。要安排学校领导、辅导员及班主任担任主讲老师,对学习内容进行学习讲解。在集中学习有关资料的基础上,分主题召开学习座谈讨论会,每一位学生都要围绕主题谈认识、谈看法、谈体会。每一个班级的学习讨论由班主任、辅导员跟班组织,学校领导、中层干部、宣讲团成员也要参与到班级学习讨论中,直接面对面的做工作。另外,还可通过国旗下讲话、主题班队会、绘画比赛、演讲比赛、校园广播等方式开展活动,小学低年级学生可组织观看爱国主义、民族团结等题材的电影、观看《青春防线》,讲故事、学唱爱国儿歌、开展民汉小朋友手拉手活动等。

5、丰富集中教育载体。在学习方法上,要改变简单的念文件、读报纸的传统方式,要在集中学习有关资料的基础上,根据本学校的具体情况,在完成规定任务的同时,创新教育形式,丰富教育内容,提高教育活动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五)活动总结

学校在集中学习教育期间和结束后及时总结专题教育活动开展情况,整理出开展专题教育活动中好的做法和经验,及时报送市教育局思政办。

开展“反暴力、讲法制、讲秩序”专题教育活动

领导小组名单

组长:(校长)

副组长:(书记)

成员:(副书记)

(副校长)

(教研室主任)

(教务主任)

(纪检委员)

(德育主任)

(少先大队辅导员)

各班班主任

市第小学

20xx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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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宣传活动实施方案


法制宣传活动实施方案

法制宣传活动实施方案
 今年是实施“六五”普法规划的第四年,也是全国第14个法制宣传日,又适逢现行宪法颁布实施32周年,党的十八大胜利闭幕,为做好今年“12·4”**镇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推进“六五”普法规划的全面贯彻落实,在**市党委、政府的领导下,我镇决定于今年“12·4”来临之际,在响应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要求下,在全镇开展为期一周的法制教育宣传活动,为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法制政府的建设贡献心力。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会议精神,认真贯彻“六五”普法规划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决议,突出宣传宪法,大力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和国家基本法律,在全社会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努力提高全民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不断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进程,为实现“十二五”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推进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全面实施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二、活动目标
 按照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要求,培养广大农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提高镇区各级领导干部拒腐防变的能力,进一步增强我镇依法治镇的能力和自觉性。
 三、活动主题
 1、深入学习宪法,大力弘扬法治精神;
 2、加强农民群众法制宣传教育;
 3、加强领导干部法律素质教育;
 四、活动内容
 1、大力宣传宪法、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和国家基本法律制度,使广大人民群众全面深刻理解宪法的基本原则和精神,充分认识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进一步增强全体公民的宪法意识、公民意识、爱国意识和民主法制意识。
 2、结合“六五”普法规划内容要求,积极开展与经济社会发展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大力宣传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宏观调控、资源环境、土地经营权流转、保护知识产权等方面的法律法规,服务科学发展,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
 3、围绕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深入开展“加强法制宣传教育,促进社会矛盾化解”主题宣传活动,宣传与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服务和保障民生相关的法律法规,引导公民依法表达利益诉求,维护合法权益,促进社会矛盾化解。4、重点宣传普法和法治建设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服务民生等方面取得的成效;宣传在服务司法体制改革,促进民主法制建设方面取得的成就。
 五、活动时间时间
 时间:**年12月1日—**年12月7日
 地点:镇政府及相关村街
 六、活动形式
 1、设立普法宣传点。在各村街设立普法宣传点,聘请相关司法人员主持,其功能是答疑解惑,即解答群众在日常生活中所遇到的有关法律方面的问题,为他们分析案件并指出所涉及到的法律条文,深入研究案情,寻求有效的法律援助及救济途径与手段,部分镇政府工作人员协助现场的各项工作;
 2、广泛张贴条幅标语、为各村街制做法制宣传展牌,就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历史、现状及未来建设规划做尽可能详细的介绍。
 3、组织各村群众观看有关法律方面的视频节目,以曾经发生的社会真实案例深化广大人民群众对法律的认识,强化其对法制观念支持与认同;
 4、宣传资料主要包括调查问卷、宣传单、报纸期刊、展牌等。
 通过以上四种法制教育宣传活动方式,进行宪法与法律法规的普及,进一步增强镇区群众、领导干部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提升其法律素养,为促进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的提高,推进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实施和构建和谐社会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与环境。
 七、活动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镇政府部门要高度重视“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动的指导,围绕中心工作,结合实际,认真部署,加强对话,认真落实开展宣传活动。
 2、面向基层,服务群众
 结合不同人群的特点和需求,开展有针对性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要深入基层,通过组织法律咨询、法制讲座、发放法制宣传资料、举办法制文艺演出等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把法律知识和法治精神送进千.家万户,帮助广大群众解决身边的法律问题,引导群众依法表达利益诉求,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3、拓宽渠道,加大宣传
 各部门要根据活动安排积极组织,重点抓好主要活动项目和宣传内容的落实,进一步扩大普法活动的影响力。要充分发挥报刊、广播、影视、网络等大众传媒的优势,及时与宣传部门取得联系,加强沟通与协作,展示宣传活动盛况和成效,营造良好的宣传声势。

讲正气树新风主题教育活动实施方案


讲正气树新风主题教育活动实施方案文章标题:讲正气树新风主题教育活动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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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中级人民法院于深入开展“讲正气、树新风”主题教育活动的实施方案
为全面加强市法院干警思想作风建设,进一步落实“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指导方针,根据市委的统一安排部署,院党组决定,从2007年4月开始,集中两个月的时间,在全院深入开展以学习贯彻胡锦涛同志在中纪委七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加强全院干警五个方面的作风建设、树立八个方面的良好风气为主要内容的“讲正气、树新风”主题教育活动。
一、开展“讲正气、树新风”主题教育活动的指导思想和目标要求开展“讲正气、树新风”主题教育活动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学习贯彻胡锦涛同志重要讲话精神、加强党员干部五个方面的作风建设、树立八个方面的良好风气为主要内容,认真解决全院干警在思想作风、学风、办公办案作风、领导作风、生活作风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弘扬新风正气,抵制歪风邪气,教育引导干警坚定理想信念、强化宗旨意识、加强道德修养、发扬优良作风,不断增强各级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把市法院建设成为公正、高效、廉洁、文明的学习型、科技型、创新型、服务型、节约型法院,为周口的追赶型跨越式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通过开展主题教育活动,要达到以下目标要求:(一)理想信念进一步坚定。全院干警要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自觉抵制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极端个人主义腐朽思想的侵蚀,坚定共产主义理想和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信念,增强党性观念,保持共产党员的先进性。(二)宗旨意识进一步牢固。全院干警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观念进一步增强,党群、干群关系进一步密切,始终把人民群众的冷暖放在心上,心系群众、服务人民,艰苦奋斗、克己奉公,真正做到公正、高效、廉洁、为民。(三)道德修养进一步加强。法院班子成员要带头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模范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生活正派、情趣健康,讲操守,重品行,始终保持高尚的精神追求,做到以德立身、以德服人、以德树威。(四)作风建设进一步改善。真正在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和生活作风上有明显提高。(五)各项工作进一步推进。要进一步解放思想,树立法院发展新理念,确立法院建设新思路,瞄准全省、全国先进法院,奋起直追,力争通过两到三年的努力,赶上或超过全省乃至全国先进法院。二、开展“讲正气、树新风”主题教育活动的方法步骤
这次主题教育活动从4月1日开始,至5月31日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一)学习动员阶段(4月1日至4月20日)主要任务:进行思想发动,组织学习培训,开展专题讨论,使法院干警充分认识开展主题教育活动的重要意义,进一步明确活动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方法步骤,切实增强抓好作风建设的自觉性和紧迫感。重点抓好四个环节:1、搞好思想发动。召开会议,下发文件,对“讲正气、树新风”主题教育活动进行全面部署。2.抓好理论学习。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等重大战略思想;重点学习邓小平、江泽民同志反腐倡廉理论,深入学习胡锦涛同志在中纪委七次全会的重要讲话、徐光春同志在省纪委二次全会上的讲话及中央、省、市关于加强作风建设的一系列文件,学习毛超峰同志在市纪委二次全会上的讲话、朱家臣书记和张明山院长在全市法院工作会议上的讲话。在学习形式上,坚持集中学习和分散自学相结合,正面引导与警示教育相结合,专题讲座与征文、演讲比赛相结合,不断提高学习效果;其中个人自学时间不少于40学时,集中学习时间不少于3天。
3、抓好三项活动。突出抓好主题教育活动动员大会、先进典型事迹报告会和典型案例警示教育大会三项重要活动,使教育活动入脑入心,使全院干警真正受到教育。4、开展专题讨论。在搞好学习教育、提高认识的基础上,要围绕加强作风建设,提高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围绕公正司法一心为民,为周口追赶型跨越式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等专题,组织开展“讲正气、树新风”主题教育活动的讨论,帮助法院干警深刻认识开展作风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自觉查找存在问题和差距,明确今后努力方向。学习动员阶段结束时,向市委主题教育活动领导组办公室提出转段申请,经同意后方转入第二阶讲正气树新风主题教育活动实施方案

讲正气树新风主题教育活动实施方案段。(二)查摆问题阶段(4月21日至5月10日)主要任务:广泛征求意见,查摆剖析问题,开展民主评议,使全院干警找准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以及产生问题的根源,认清问题的严重性和危害性,切实吸取教训。重点做好五个方面的工作:1、广泛征求意见。要通过召开座谈会、走访群众、设立意见箱、热线电话、发放征求意见表等形式,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对法院作风建设的意见、建议。要鼓励干警讲真话、讲实话,积极负责地向党组织和院党组成员提意见。2、开展谈心活动。全院干警之间要积极开展谈心活动,沟通思想,相互提醒,加强了解,增进团结,共同提高,共同进步。院长要主动找每位班子成员谈心,带动班子其他成员互相谈心。平时有误解、有分歧的同志要主动找对方谈心,开诚布公,推心置腹,以大局为重,多作自我批评,以取得共识。3、深入查摆剖析。要认真对照党章、“八个坚持、八个反对”及中央倡导的八个方面的良好风气,对照市委书记毛超峰同志提出的“五要五不要”、“三少三多”和“六个坚持、六个反对”等具体要求,结合本院制定的“十条禁令”的规定,认真查找班子和个人在理想信念、宗旨意识、道德修养等方面存在的问题,重点检查公正司法意识、大局意识、服务意识强不强,办案效率和服务质量高不高等问题。针对查摆出来的问题和群众反映的意见,都要进行自我解剖,写出不少于3000字的剖析材料。4、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要集中时间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采取“一人谈、众人帮、逐人进行”的方式,每位干警都要按照准备好的个人作风分析材料,逐个进行对照检查,就作风问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把个人在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找准、抓住、分析透,为整改提高工作打下坚实基础。衡量自我批评的质量主要看:(1)是否鲜明地摆出了个人在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讲清其表现,认识其危害;(2)对群众提出的意见和上级点明的问题是否有正确态度,并作出实事求是的回答;(3)是否做到了从政治上看问题,从世界观上找原因,深刻分析了存在问题的思想根源。5、认真查处干警作风问题的案件。主题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立举报电话、举报箱,受理社会各界和群众对干警作风问题的举报投诉(举报电话:0394—8158166)。对于因作风败坏引发的典型案件和违纪问题,将依法依纪严肃查处。查摆问题阶段结束后,向市委主题教育活动领导组办公室同意后,方可转入第三阶段。(三)整改提高阶段(5月11日至5月31日)主要任务: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公布整改情况,切实解决全院干警在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使人民群众切身感受到主题教育活动的实际效果。重点抓好五个环节:1、制定整改方案。院党组及全院各部门要根据查摆出来的问题和群众反映的意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明确整改重点,确定整改时限,落实整改责任。班子成员要制定出个人整改计划。全院每名干警都要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制定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2、认真进行整改。要围绕市二次党代会提出的加快“三大转变”、推进“两大建设”的历史任务,解放思想,求真务实,创新载体,有针对性地开展一些有特色的主题实践活动。要从群众不满意的事改起,从群众希望办的事做起,分清轻重缓急,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和要求,能够解决的要尽快解决;应该解决但一时解决不了的,要向群众说明情况,并采取措施逐步解决。主题教育活动期间,要为群众办三至五件实事、好事,每名干警都要解决自己工作范围内存在的一至二个突出问题。3、公布整改情况。制定整改措施和进行整改的情况,要在一定范围内公布,充分听取群众意见,自觉接受群众监督。4、建立长效机制。要认真总结开展“讲正气、树新风”主题教育活动的好做法、新经验,紧紧抓住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这个作风建设的核心,重点建立完善学习制度、联系群众制度、廉洁办案制度、政绩考核制度、监督制约机制、检查考评制度,形成社会、法院自身、纪检监察三位一体的效率作风监督体系。5、认真搞,迎接检查验收。主题教育活动结束时,全院各部门要认真总结工作经验,完善各项软硬件设施,迎接省、市检查验收。三、组织领导(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开展“讲正气、树新风”主题教育活动,是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深入,是推动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重要载体,是加快“两大转变”、推进“两大建设”的重要保证,也是当前全市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各支部要高度重视,切实把主题教育活动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各支部主要负责同志要承担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既要认真抓好本支部的主题教育活动,又要切实把自己摆进去,在主题教育活动各个阶段都起到表率作用,以自身的良好作风抓好主题教育活动的各项工作。要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周密安排,精心组织,绝不能图形式、走过场。(二)搞好协调,形成合力。这次主题教育活动在院党组的领导下,由纪委监察、政治部、办公室及其他相关部门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形成合力。(三)加强督促检查。市法院主题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将派出督导组对各部门主题教育活动的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及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发现先进典型、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四)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强化舆论监督,公开曝光损害群众利益、违法办案的典型案例,并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对组织不得力、措施不到位、主题教育活动走过场、群众满意度低的,要通报批评,同时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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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正气树新风主题教育活动实施方案

财税秩序综合治理活动实施方案


财税秩序综合治理活动实施方案为严肃财经纪律,规范财税工作秩序,营造良好的财税环境,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按照"加强征管,堵塞漏洞,清缴欠税、惩治腐败"的工作方针,严肃查处各类违反财税法律、法规等不法行为,进一步加大税费征缴力度,确保应收尽收。
二、工作原则
1、加强征管与堵塞漏洞相结合的原则。坚持一手抓强化征管,一手抓堵塞漏洞,严厉打击偷税(费)、漏税(费)、骗税(费)、欠税(费)和抗税(费)行为,建立良好的财税工作秩序。
2、综合治理与重点整治相结合的原则。在开展综合治理活动中,重点查处房地产和建筑开发企业、药品生产批发零售企业、水产品加工企业、三资企业和机动车销售企业存在的偷漏税问题,依法严厉打击。
3、批评教育与依法查处相结合的原则。对违反财税纪律的一般行为,坚持批评教育为主,辅以必要的行政惩罚手段;对触犯法律的行为,依法追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
4、专业监督与群众监督相结合的原则。由责任部门采取全面检查、重点检查、专项检查及定期或不定期抽查的工作方式,建立事前审核、事中监控和事后审查稽核相互配合的财税监督管理模式。同时,对群众举报反映的财税问题,必须认真接待,严肃查处。
三、治理范围
本次财税秩序综合治理的范围是: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含中、省、丹东市直单位),社会团体,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农场,个体工商业户。
四、治理内容
监督检查被检对象的财务收支以及财税法规、政策和财务会计制度执行中存在的问题。主要包括:
(一)税收方面
1、排查纳税主体的偷税、漏税、骗税、欠税和抗税问题。重点检查房地产和建筑开发企业、药品生产批发零售企业、水产品冷藏加工企业、涉外企业和机动车销售企业存在的偷、漏税问题;出口企业退税骗税问题;丹庄高速公路建设过程中收购未完税矿产品的资源税缴纳情况;个人转租浅海、滩涂、虾场使用权所取得的收入应征个人所得税缴纳情况;私款公存问题;餐饮服务业偷漏税问题;利用虚假运输发票抵扣税款或虚列成本问题;企业虚假申报税费问题。
2、排查税务机关的征管漏洞。主要包括:增值税起征点政策和下岗再就业税收优惠政策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定额征收或定率征收企业的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征缴漏洞;出租房屋的房产税、土地使用税等相关税收的征收漏洞。
3、清理不符合条件的合资企业和民政福利企业。
(二)非税收入方面
重点检查非税收入"收支两条线"政策执行情况。具体包括:行政事业性收费政策执行中存在的问题;政策性基金(资金、附加及专项收费)收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罚没收入政策执行中存在的问题;部门按照国家规定集中的收入(含提取的管理费、收入分成、上解资金等)管理问题;国有资产(资源)有偿使用收入(含土地出让、转让、出租、抵押、估价入股及海域、场地、矿区有偿使用)管理问题;价格调节基金收取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社会养老、失业和医疗保险费征缴问题;以政府或部门和单位名义接受的捐赠资金管理问题;广告收入管理问题;利用国有资产办学、办幼儿园收费存在的问题;用于乡镇政府开支的乡自筹资金和乡统筹资金及上述资金的利息收入管理存在的问题。
(三)财务管理方面
具体包括:现金管理混乱、白条列支、乱发钱物及公款私存、私设小金库、帐外账和开具各种银行卡等问题;动用公款为个人购买商业保险和挪用公款问题;借用公款长期未还问题;擅自截留、挪用财政下拨各项专项资金、周转金问题;违反政府采购制度规定等问题;违反收支两条线规定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将应纳入法定账的资产未纳入或转为账外问题;违反规定将非经营资产转为经营性资产问题;低价发包或出租出售国有资产问题;截留、转移、挪用和坐支非税收入问题;应纳入预算管理的各项行政事业收费、罚没收入体外循环问题;随意调整收费标准及擅自减免问题;违反行政事业收费票据规定,收费无票据或采取非法印制票据、其他专用收款票据问题;丢失或不提供专用票据问题。
(四)财政预算管理方面
主要检查各乡镇在拉税、混库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五、工作程序
本次综合整治工作要根据市政府的统一部署,集中组织实施。对一些重大事项的监督检查,可组织和协调纪检、检察、法院及监察、司法、公安、税务、审计、物价等有关部门参加,建立联席办公制度。
1、实施检查时,一般应提前3日向被检查单位送达检查通知书。特殊执法机关认为事前向被检查单位下达检查通知书对检查成效有明显不利影响时,检查通知书可在事前适当时间下达。
2、检查人员到被检查单位实施检查时,必须依法按程序进行。实施检查和对检查事项进行调查时,检查人员不得少于2人。
3、检查人员有权检查被检单位财税秩序综合治理活动实施方案

财税秩序综合治理活动实施方案的会计信息资料。在涉嫌违法的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可以对证据先行登记保存,并在规定时限内对先行登记保存的证据作出处理决定。
4、检查结束后,检查人员要按时出具检查报告,经征询被检查单位意见后,上报组织检查的机关。检查机关对检查报告必须按时、依法做出检查结论和处理决定,并将检查决定书送达被检查单位和有关单位。
六、处罚措施
对被检单位违反国家财税制度、行政法规的行为,应予以制止,责成其纠正,并依法实施处罚。
1、对被检单位在自查自纠阶段没有发现或没有进行查处的问题,一经市级检查机关查实,将对违规违纪款项全部予以收缴。属于市本级财政供养单位存在的问题,市财政局有权停止财政拨款;属于中、省、丹东市驻港单位存在的问题,市财政局有权提请银行扣缴入库;属于乡镇级存在的税收征管问题,除要求全额补缴到市本级财政外,还将等额扣罚财力。
2、对收入征收机关越权减免或不征、少征预算收入的,责令其自行撤消越权作出的决定,并补征应征的款项;拒不撤消的,由市财政局向市政府提出处罚建议。
3、对拉税、混库行为,市财政局应通知其予以更正,并依法进行处罚;拒不改正或情节严重的,由市财政局向市政府提出处罚建议。
4、对擅自截留、挪用财政资金的单位,应责成其立即改正,追回违规支出,并依法实施处罚;被监督单位在规定期限拒不执行的,市财政局有权停止或扣减对该单位的拨款。
5、对于被检单位违反《税法》、《会计法》、《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行政单位财务规则》、《事业单位财务规则》等法律、法规,或经认定存在违反国家税收法规行为,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的以及在检查过程中不予配合,或有意弄虚作假,必须依法实施处罚。
6、对存在问题的被检单位在规定期限拒不整改,将依法追究单位领导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行政责任;对已造成重大损失的,应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其法律责任。
7、对不符合条件的假合资、假民政企业,必须取消其合资企业和民政企业资格,并责令其补缴本年度的应纳税金,同时依法予以处罚。
8、对依法向被监督单位追缴的应缴未缴款项、违规违纪支出及罚款等财政资金,必须及时、足额上缴国库。
9、对群众举报的问题,一经查实,将按规定给予举报人适当的奖励;对打击报复举报人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10、若被检查单位及当事人对检查机关所做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的有关规定,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请行政诉讼。在行政复议和诉讼期间,不停止执行财政检查结论和处理决定,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七、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8月20日-31日)
按照实施方案的总体要求,相关责任单位要通过多种形式和各种媒体广泛进行宣传,扩大影响面,使各单位、部门、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进一步明确此次财税秩序综合治理工作的意义和目的。同时,市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审计局、公安局、政府办等部门都要设立公开举报电话。
(二)自查自纠阶段(9月1日-10日)
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农场,各部门和社会团体要认真按照实施方案的具体要求和整治工作重点进行自查,对发现的问题,未造成国家资产和资金损失的要及时纠正,对已造成重大损失和影响的要及时报告。同时,要以书面形式向财税秩序综合治理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自查自纠情况。
(三)集中整治阶段(9月11日-11月30日)
市政府将抽调专门人员成立联合检查组,对本次整治活动进行全面检查。对查出的各种违反财经法纪问题,按照法定程序,依法进行处理。
八、组织领导
为保证本次综合整治工作取得成效,市政府成立财税秩序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姜秀福市政府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李明久市财政局局长
王兆忱市国税局局长
王立特市地税局局长
陈洪萍市审计局局长
赖建华市公安局局长
陈学勤市物价局局长
方林浩市监察局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财政局,办公室主任由李明久兼任。
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农场和市政府有关部门必须成立相应的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辖区内的检查和指导工作。
财税秩序综合治理活动实施方案

反商业贿赂实施方案


反商业贿赂实施方案内容显示中反商业贿赂实施方案
为切实抓好商委系统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进一步规范市场秩序,维护公平竞争,深入推入反腐倡廉工作,根据商务部商机纪发〔2016〕65号文件和《重庆市商委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方案》精神,结合我县商委系统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充分认识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重要意义
第1版权所有为。商业贿赂违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本原则,破坏市场秩序,妨碍公平竞争和资源的合理配置,影响投资环境,损害商贸事业健康发展;增加企业经营成本,造成国家税收减少和公共财产侵吞;为假冒伪劣商品开了方便之门,直接侵害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商业贿赂败坏社会风气,腐蚀党员、干部和企业从业人员,成为滋生腐败行为和经济犯罪的温床。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治理商业贿赂工作。2005年7月27日,胡锦涛总书记作出重要批示,指出“坚决治理商业贿赂是维护市场经济秩序的必然要求,是反腐败的重要内容。”中纪委第六次全会、国务院第四次廉政工作会和市纪委七次全会,对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出重要部署,提出明确要求。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是加快建设商业信用体系和维护公平竞争原则,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必然要求;是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措施;是树立商贸流通工作良好形象,在参与市场竞争中争取有利地位的客观需要;是惩治腐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商委系统广大党员干部,要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商业贿赂的严重性的和危害性,提高认识,积极行动起来,坚决治理商委系统的商业贿赂,为我县商贸流通工作的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二、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总体要求和指导原则
(一)总体要求: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落科学发展观,按照《重庆市商委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我县的实际工作,以自查自纠不正当交易行为、依法查处商业贿赂案件、建立健全防治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为主要内容,切实开展治理工作,铲除商贸系统滋生商业贿赂的土壤和条件。
(二)指导原则:
1、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综合运用教育、经济、纪律和行政等多种手段进行治理,既要坚决纠正、从严惩治,又要深入探索有效预防的措施。
2、统筹部署,有序推进。通盘考虑,精心组织,稳步推进。
3、突出重点,注重实效。结合商贸流通实际,对公益性强、与消费者切身利益密切相关、严重破坏市场流通秩序的突出问题,集中治理。
4、把握政策,服务大局。坚持政治、经济和社会效果的统一,正确区分正常的商业交往与不正当交易行为的政策界限,正确区分违纪违规行为与违法犯罪的界限;既要治理商业贿赂,又要保持正常生产经营,促进商贸改革、发展、稳定。
三、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内容和方法
(一)对不正当交易行为进行自查自纠。不正当交易行为是指在经营活动中违反商业道德和市场规则,影响公平竞争的行为。商委系统的自查自纠工作从今4月至9月,在全系统开展对不正当交易行为自查自纠。要加强对情况的分析和调研,摸清存在的主要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企业在自查自纠工作中,一要坚持正面教育,把宣传教育贯彻始终,打牢思想基础。二要检查思想认识上是否有“商业贿赂‘潜规则’、‘润滑剂’”等错误观念,通过学习转变错误观念,树立正确的生产经营思想。三要检查企业经营活动中是否有违反职业道德和市场规则,影响公平竞争的不正当交易行为。各企业要以商品(服务)购销环节为重点,以核查经营成本为关键,对2001年以来的经营管理、财务管理、商品购销等情况进行自查。对存在的问题认真纠正。四要检查生产经营、财务购销等内部管理机制是否健全,针对制度、机制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切实整改。通过自我教育、自我检查、自我纠正、自我整改,使广大从业人员普遍受到教育,纠正错误观念和行为,自觉依法依规经营。
坚持实事求是,把握政策、讲求策略,根据错误事实、情节轻重、影响大小和认识态度,予以区别对待。对情节轻微的,以批评教育和自我纠正为主;能主动说清并认识错误的,可以依据有关规定从轻、减轻或者免予处分;对某些普遍存在的问题,要结合纠风工作进行自查自纠。对自查自纠不力的企业,要加以督导。对拒不自查自纠、掩盖问题的,一经发现,从严处理。
(二)依法查处商业贿赂案件。在开展治理商业贿赂工作中,要严肃查处商业贿赂案件,重点查处政府公务员利用职权参与或干预企业经营活动,谋取非法利益、索贿受贿行为以及政府采购中的商业贿赂行为,坚决惩处有关责任人员。要做好商业贿赂举报、投诉受理工作。高度重视在自查自纠过程中发现的案件线索,认真组织力量进行排查。对查经属实的商业贿赂问题,依纪依法进行严肃处理,反商业贿赂实施方案

反商业贿赂实施方案内容显示中要准确适用法律和政策,严格区分罪与非罪,坚持宽严相济。要敦促有商业贿赂问题的单位和人员向纪检部门主动交代问题。对主动交代并积极退赃的,依法依纪从轻、减轻或免予处罚。
(三)建立健全防治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从大局和长远出发,坚持用发展的思路和改革的办法解决商业贿赂问题,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第1版权所有
一是加强引导,通过宣传教育,倡导公平竞争、守法经营、诚实守信、敬业奉献的社会主义商贸文化,营造反对商业贿赂的社会氛围。要广泛宣传商业法规政策,提高对商业贿赂危害性的认识,纠正错误观念。要加强对商委机关、行业协会和企业人员法律、纪律和职业道德等方面的教育,增强抵制商业贿赂的意识。继续开展“诚信兴商宣传”、“渝商千店重诚信”等活动,创建和谐的商贸环境,发挥舆论监督作用,表彰维护市场经济秩序的先进典型,对商业贿赂的典型案件进行曝光。
二是加强规范,进一步建立健全制度规章,规范交易行为。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打破市场垄断、行政壁垒和地区封锁的政策措施。建治理商业贿赂的信息交换机制,实现信息资源共享。完善会计制度,坚决查处做假帐的行为。建立反商业欺诈的长效机制,建立跨部门、跨行业的反商业欺诈预警监管、执法协调和社会联防体系。积极探索市场流通监管领域的综合行政执法体系建设,推动行政执法体制的完善,提高执法效能。深化体制改地,进一步清理、减少和规范行政审批事项,大力开展“阳光政务工程”,推行政务分开,规范行政行为。
三是加强监督管理,加大对经营者的监督约束力度。各行业协会要充分发挥自律和监管作用,通过制定行规行约以及行业标准对会员单位进行约束,督促会员单位加强内控机制,健全会计制,强化审计监督。推行反商业贿赂承诺制,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对有商业贿赂问题的企业,登记在册,进行批评教育,直至追究公司的责任。各企业要加强对生产经营、采购销售等重点环节的监督检查,加强对经营管理的财物等重点人员的管理,认真执行《重庆市商业服务质量规范》、《重庆市商业职工道德规范》和《重庆市商业企业经营者职业道德规范》。
四、加强对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组织领导
成立忠县商委治理商业贿赂工作领导小组,指导和协调商委系统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县商委主任叶世久任组长,委党组书记朱士方、纪检组长谭定生任副组长,其他委领导陶洪富、杨德华、周康太、朱源民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谭定生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联系电话:),承担日常工作。各企业也要成立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领导机构和工作班子,将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作为2016年廉政工作重点,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要结合本企业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和方法步骤,抓好重点环节,确保不走过场。加强监督检查,及时向县商委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报告工作情况。县商委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要组织力量,对各企业的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要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掌握第一手材料,及时总结和推广治理商业贿赂的成功经验,提出有效的治理对策,为促进商贸流通改革发展稳定做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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