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药品安全治理工作措施和实施计划
为全面加强新形势下我市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确保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打造宜居幸福城市,特制定以下工作措施。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创建食品药品最安全城市这一总体目标,以打击违法犯罪为主线,以体制机制改革为抓手,以巩固基层基础为保障,用最严厉的处罚、最严格的监管、最严肃的问责,通过3年左右时间,努力促进我市食品药品安全形势实现根本性好转,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二)基本原则。
安全第一,从严监管。以保障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为根本目的,坚持在绝对安全的前提下抓监管促发展,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始终保持高压震慑态势。强化基础,提升能力。加强区(市)、镇(办)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健全技术支撑体系,实现监管中心下移,筑牢安全网底。统一协调,分工负责。强化各级政府责任,建立统一协调的部门联动机制,促进监管队伍、信息、监测、检验、科技、宣教等资源共享,提升整体效能。 政府引导、社会共治。发挥政府政策引导作用,调动行业企业、新闻媒体、社会公众等各方面积极性,共同参与食品药品安全工作。
(三)目标任务。2016年底前,基本建立起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机制,违法犯罪行为得到根本遏制,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安全形势实现根本性好转,成为全国食品药品消费最安全、最放心的地区之一。2015年底前,全市批发市场、大中型商场超市全面实现食品(农产品)可追溯管理;全市中型以上餐馆、学校食堂、中央厨房、集体配送餐单位“厨房亮化”达到100%;全市在产药品生产企业100%完成新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Mp)认证,药品经营企业100%完成新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认证。20**年,新建、改扩建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商场超市自检实验室100%配备到位;完成1500家以上餐饮单位的“厨房亮化”工作;全市在产药品生产企业50%完成新版GMp认证,药品经营企业50%完成新版GSp认证。
二、构建最严厉的处罚机制,始终保持高压震慑态势
(四)严惩违法犯罪行为。把查处违法犯罪案件作为当前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首要任务,围绕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突出重点品种、重点环节、重点领域,从严从快打击食品药品违法犯罪。根据安全形势,逐年确定执法办案目标并纳入全市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考核。
责任单位: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公安局,各区、市政府
完成时限:20**年12月底
(五)组建“食药警察”队伍。强化公安机关办案力量,各区(市)组建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门侦办机构,并探索完善多部门协作、多警种合成的联动工作机制,坚决追究犯罪分子的刑事责任。
责任单位:市编委办,市公安局,各区、市政府
完成时限:20**年12月底
(六)完善重奖举报机制。完善投诉举报奖励办法,提高举报奖励标准,按照入库罚没款10%-20%的比例兑现奖励,充分调动协管员和基层群众参与共治监督的积极性。
责任单位: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财政局
完成时限:20**年6月底
(七)强化检验检测作用。各级财政安排资金,安排定性定量检测不少于6.5万批次,充分发挥技术支撑作用,及时发现违法犯罪线索。对抽检结果实行批批曝光制度,让违法行为无所遁形。定期对抽检结果进行分析评判,科学确定城市食品药品安全指标指数,提升抽检工作的风险评估和消费预警意义。
责任单位: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财政局,各区、市政府
完成时限:20**年12月底
(八)健全行刑衔接机制。制定《关于建立和完善涉嫌食品药品安全犯罪案件移送工作机制的意见》,落实行政执法机关和司法机关联席会议、案件信息备案查询、信息通报等工作制度,整合食品药品安全执法监督资源,确保刑事责任追究到位。
责任单位: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公安局,市检察院
完成时限:20**年6月底
(九)兑现企业主体责任。全面推行企业承诺制。深入推进食品药品安全“黑名单”制度。将企业信用与产业规划、招标采购、金融信贷等政策紧密挂钩,切实提高诚信保障的刚性和约束力。
责任单位: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金融工作办,各区、市政府
完成时限:20**年6月底
(十)落实行业退出机制。对有关食品药品违法犯罪责任人面向社会公开,依法实行行业禁入。
责任单位: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各区、市政府
完成时限:20**年12月底
三、构建最严格的监管机制,努力实现全链条无缝隙监管
(十一)建设自检实验室。制定自检实验室建设标准和工作流程,新建、改扩建的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商场超市要配套建设自检实验室,通过以奖代补等方式,对通过实验室验收的市场主办者给予相应经费奖励。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各区、市政府
完成时限:20**年12月底
(十二)严格食用农产品入市检验。市场主办者要对所有进入市场交易的食用农产品实行每车必查,每品种必检,同一车次同一品种多批次检测,对季节性、高危品种菜品加大样品筛选密度。市场主办者与入市业户应当通过协议方式,加强食用农产品质量管理,凡在商场超市抽检一次不合格的,其供应商三年内不得入市;两次不合格的,终生禁入。凡在批发市场抽检一次不合格的,其供应商一年内不得入市;两次不合格的,三年不得入市;三次不合格的,终生禁入。
责任单位:各区、市政府,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完成时限:20**年12月底
(十三)探索推行市场质量保证金制度。探索通过行业自律组织,在自愿基础上交纳市场质量保证金。实行依申请“先行退付”和“假一赔十”制度,对市场主办者未履行快检义务、允许未检测或检测不合格农产品入市经营等行为,依照相关协议,扣减相应保证金。
责任单位:各区、市政府,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完成时限:20**年12月底
(十四)强化早夜市监督管理。各区(市)对本辖区早夜市进行全面的清理整顿,严格限定经营区域和时间,坚决取缔非法早夜市。市场主办者应当依法办理相关手续,加强入市业户管理,严禁未备案业户入市交易。严格限定生产经营品种,禁止现场制售食品、猪牛羊肉等生鲜肉制品、活禽入市经营等风险高危行为。落实每日快检制度,凡快检不合格的农产品,立即停止销售,监督销毁。
责任单位:各区、市政府,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城管执法局
完成时限:20**年12月底
(十五)建立食品安全追溯平台。全面推行食用农产品产销对接,入市交易食用农产品应当出具农产品质量安全机构的产地准出证明,落实“协议准入”“场厂挂钩”“场地挂钩”等追溯管理制度。积极推动食品生产企业从规模化、标准化农产品生产基地、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和能够保障食品信息可追溯的企业或市场采购食品原料。探索建立电子追溯平台,逐步实现食品“从田间到餐桌”的全程来源可溯、流向可追、问题可查。
责任单位: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农委,市商务局,**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市财政局
完成时限:20**年12月底
(十六)加强食品重点品种监管。从严规范销售散装食用油、酱油和醋等重点食品品种。加强肉制品、乳制品监管。积极推行婴幼儿配方乳粉、临界保质期食品、转基因食品等专柜销售,督促餐饮单位对使用转基因食品实行公示。实施食品添加剂“五专两公开”(专店购买、专账记录、专区存放、专器计量、专人负责,公开承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公开本单位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品种名单)管理,确保添加剂使用安全。
责任单位:各区、市政府,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完成时限:20**年12月底
(十七)推进餐饮单位“厨房亮化”。运用互联网、智能手机、大堂显示屏、玻璃幕墙等方式,深入推进餐饮单位“厨房亮化”工程,维护消费者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各区、市要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对“厨房亮化”企业给予适当奖励,联网运行费用由各区(市)财政承担。
责任单位:各区、市政府,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完成时限:20**年12月底
(十八)加强“三小”(小作坊、小市场、小餐饮)监管。各镇(办)组织建立本辖区“三小”登记台账和业户档案,对“三小”实行规范化管理。
责任单位:各区、市政府,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完成时限:20**年12月底
(十九)加快推进药品GMp、GSp实施。推动全市在产药品生产企业、经营企业完成新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Mp)和新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认证,清理整顿一批不达标药品生产经营企业。
责任单位: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各区、市政府
完成时限:20**年12月底
(二十)健全药品医疗器械可追溯。落实基本药物和特殊药品、含麻黄碱复方制剂实施全程电子监管的各项措施,提高电子监管实效,年内实现基本药物和高风险药品医疗器械的全品种全程可追溯。
责任单位: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各区、市政府,市财政局
完成时限:20**年12月底
(二十一)实施重大活动保障工程。做好节庆、世园会、啤酒节、海洋节和各级党代会、两会等重大活动保障工作,健全城市运行保障机制,坚决防控食品药品安全事件。
责任单位:各区、市政府,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完成时限:20**年12月底
(二十二)深入推进示范创建工作。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重点推进食品药品安全示范镇(街道)和村(社区)创建工作,争创全国食品药品安全示范城市。
责任单位: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各区、市政府
完成时限:20**年12月底
(二十三)加强正面宣传引导。健全食品药品安全新闻发布制度和新闻发言人制度,大力宣传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情况及优质企业,增强人民群众消费信心。
责任单位: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各区、市政府
完成时限:20**年12月底
(二十四)提高科普宣传效能。加大“六进”(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机关、进农村、进家庭)宣传力度,提高人民群众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责任单位:各区、市政府,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完成时限:20**年12月底
(二十五)大力支持舆论监督。建立健全舆情监控处置制度,对媒体曝光问题,要在24小时内组织核查,正面回应群众关切,大力推进社会共治。
责任单位:各区、市政府,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完成时限:20**年12月底
四、构建最严肃的问责机制,强化风险防范和责任追究
(二十六)强化隐患排查治理。健全网格化监管体系,实现“三级政府、四级组织”的层级覆盖。建立风险排查、评估、治理台账,实行网格安全“谁排查、谁签字、谁负责”原则,对网格内发生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而未提前排查到位的,追究网格责任人的直接责任。
责任单位:各区、市政府,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完成时限:20**年12月底
(二十七)落实风险会商制度。成立专家咨询委员会,坚持每季度召开一次风险会商会议,及时研判可能存在的风险点,定期发布风险管理警示,提高风险防范和化解能力。
责任单位:各区、市政府,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完成时限:20**年12月底
(二十八)加强应急管理工作。修订完善相关应急预案和操作手册。加强基层应急队伍建设。市和各区(市)至少分别开展一次食品药品安全应急演练,切实提高快速反应和处置能力。
责任单位: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各区、市政府
完成时限:20**年12月底
(二十九)健全工作考核机制。制定全市《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目标考核办法》,将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情况作为评价下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重要内容。
责任单位: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完成时限:20**年12月底
(三十)加大监察问责力度。制定《食品药品安全行政责任追究办法》,实行责任倒推机制,从隐患或事故产生的环节追根溯源,追究相关监管部门的责任。
责任单位: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监察局
完成时限:20**年12月底
五、保障措施
(三十一)加强组织领导。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实行地方政府主要领导负责制。各级政府要全面领导本地区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政府主要领导要担任本级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主任。各级政府至少每双月研究一次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加强统筹调度。各级政府不得以任何名义设立对食品药品安全监督检查的限制条件,不得以任何形式对监督检查和执法办案工作进行干预、阻挠。
(三十二)健全监管体制。深入推进监管体制改革,筑牢安全网底。健全综合协调机制,全市各区(市)和镇(办)均要强化在统筹规划、督查考核、制度建设等方面的职能职责,消除监管空白、交叉与盲区。
(三十三)加大财政支持。各级政府要将食品药品专项资金纳入财政预算,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足额保障新机构履行新职能。
区市容环境治理工作措施和实施计划
为深入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开展“办好**会建设生态城”市容环境整治提升行动的意见》,巩固近三年市容环境整治行动成果,进一步提升城市管理精细化水平,区委、区政府确定,继续在全区开展以“办好**会 建设生态城”为主题的市容环境提升行动,特制定以下工作措施。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以“办好**会、建设生态城”为主题,巩固好三年市容环境整治工作成果,继续开展市容环境整治提升行动,以崭新的城区面貌迎接20**年****会。
二、基本原则
1.严格依法整治,形成督查考核问责机制。强化依法依规整治的意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职责,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规划细化整治标准,确保整治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通过督查考核的方式对整治工作进行阶段性总结,对在整治过程中工作懒散、不作为等情况进行问责,确保整治工作合理合法。
2.加强整管并重,形成学习探索“六化”机制。严格实行监督考核,建立健全考核奖惩机制,确保城市管理工作落到实处。深入探索市委市政府提出的“规划国际化、作业精细化、参与社会化、管理法制化、监管数字化、机制长效化”的**特色城市管理新模式,进一步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巩固整治成果,破解城市管理的难题。
3.注重新闻宣传,形成公众参与机制。加强新闻宣传力度,营造浓厚氛围。注重以人为本,及时听取人民群众的意见,做到全民参与。整治行动要始终与老百姓的日常生活、与政府部门的常规工作相互联系、相互促进,在确保市容环境不断优化的同时,持续改善市民生活条件、优化城市商业氛围,形成社会各界广泛参与、城市管理高效运转的格局。
三、任务目标
1.过城河道整治行动。对河道进行清淤、截污、防洪、蓄水、绿化景观等综合整治,逐步实现河道全流域、上下游的系统治理,提升河道沿线环境水平。
2.居民小区楼院整治提升行动。居民小区拆除违章建筑,维修或更新小区车行道及人行道,增绿补绿提高绿化水平,楼体立面粉刷,屋面防水维修改造,小区院墙翻新改造,增设文化设施及健身器材设施,增设停车位及完善小区活动场地,修缮楼体内共用部位,达到整洁优美、和谐宜居、设施完善、整洁有序的小区环境。对有条件的居民小区实行围墙封闭,按市场化原则推行物业管理、社区管理或业主自治。
3.背街小巷(含市政道路)整治行动。按照导则,对市政道路的功能进行治理和完善,车行道要求车辆行驶舒适、安全、顺畅。人行道要求铺装平整、美观、抗滑、耐磨。检查井要求齐全平稳、无响噪、无破损、无沉陷、开启灵活。路缘石、挡车柱等道路附属设施要求以人为本、设施完善、外观整洁、环境协调。
4.市政地下管网改造及排水防涝治理行动。对**区内存在雨污混流、管网老化、历史遗留问题、配套不完善等问题的雨污水管网进行改造,实施雨污分流,完善城市排水体系,提升排水输送能力,提高污水集中处理率。通过雨水管网建设,减少积水点,提高城市防洪排涝能力,扩容排水设施,增加积水位置收水排水能力。
5.市容秩序整治提升行动。有效控制各类新生违法建筑,完成存量违法建筑拆除计划。违法建筑拆除后及时组织绿化、美化、硬化、修缮等。便民摊点群运行规范有序,城市管理主要道路、重点区域占路经营得到有效控制,占路烧烤得到有效治理,主干道跨门经营现象得到有效遏制,次干道跨门经营现象得到整治规范,游商浮贩得到疏导规范。地产瓜果、蔬菜等农副产品进社区规范有序。
6.建设扬尘治理和裸露土地绿化整理行动。建设工程设置连续、封闭围挡,对出入车辆实行清扫、冲洗,对堆放、运输等易产生扬尘污染的物料采取遮盖措施。城市主干道洒水降尘、高压冲洗率不低于10%;主要道路车行道至少每日冲洗1次、人行道至少每3日冲洗1次。提升长途汽车站、商场等大型公共建筑周边裸露土地以及公园、广场、游园等公共绿地的绿化景观;在城区道路、街巷两侧、商铺门前以及老旧庭院、小区的裸露地种植花灌木和地被植物;空闲地块优先考虑建设公园绿地,闲置时间超过3个月的要种植地被植物。
7.城中村及城乡结合部环境卫生整治行动。城中村及城乡结合部无卫生死角,实现生活垃圾、混合垃圾日产日清;生活垃圾收集设施配套完善,垃圾收集清运设施数量充足、设施完好;强化对城中村和城乡结合部环境卫生日常巡查、监管、考核,建立长效管理机制。落实环境卫生网格化管理,完善管理和作业队伍,实现卫生保洁常态化作业。全面提升城中村及城乡结合部环境卫生质量。
8.无序占用通道治理行动。逐条街道、逐个社区摸底排查并登记造册,确保全覆盖。科学划定道路停车泊位,做到“应划尽划”,停车标志牌等交通标识要增设完善,违法占用消防车通道等行为得到明显改观。完善设置人行道隔离护栏,疏导经营业户到隔离护栏后规范经营;小区内的消防车道禁停标线要施划完成,消防车道要环行畅通;占用消防通道设置的铁桩、石墩、水泥墩等的建(构)筑物必须全部予以拆除。
四、工作安排
1.过城河道整治行动。对**路河、**河、**河等3条河道实施清淤、截污。
责任单位:区城管局
完成时限:20**年11月底
2.居民小区楼院整治提升行动。完善督导考核及以奖代补机制,统筹调度全区楼院楼体整治工作,确保我区按计划完成15处楼院楼体整治。开展楼院楼体整治评级竞赛活动,调动各单位整治工作积极性,完善整治后楼院长效管理机制。
责任单位:区城管局
完成时限:20**年11月底
3.背街小巷(含市政道路)整治行动。整治**路(啤酒街)、**片区及**广场周边、**路等12条超期服役和病害道路。整治内容包括车行道补强盖被、人行道翻建、检查井整治、低洼部位积水治理、无障碍设施整治、调整路沿石等。
责任单位:区城管局
完成时限:20**年11月底
4.市政地下管网改造及排水防涝治理行动。按《**市河流污染综合治理规划(20**-2016年)》要求,积极配合市市政公用局,改建雨水、污水管网。对我区多处排水不畅的雨污水管网和积水点实施整治。
责任单位:区城管局
完成时限:20**年11月底
5.市容秩序整治提升行动。拆除存量违法建筑13万平方米,重点拆除居民小区楼院、背街小巷、占压燃气等市政管网所涉及的违建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违建。全面推进网格责任制,坚决遏制、严厉打击各类新生违法建设行为。加大便民摊点群设置力度,加强监管已设便民摊点群,规范疏导现有占路市场及农贸市场周边占路经营行为。加强对主要道路和重点区域跨门经营、游商浮贩、露天烧烤的整治。对学校周边占路经营实行专项整治。继续探索实施地产瓜果、蔬菜等农副产品进社区活动。
责任单位:区城管执法局
完成时限:20**年11月底
6.建设扬尘治理和裸露土地绿化整理行动。拆除工地重点做好围挡设置、拆除扬尘抑制、建筑垃圾清运、未清运垃圾覆盖等工作;开发建设局负责房屋征收房屋拆除管理;区属公司和管委会负责拟收储土地房屋拆除管理;各街道办事处负责非征收项目拆除备案上报管理,由区开发建设局协调市开发局对拆除单位进行立案查处,由区执法局、环保**分局对拆除施工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对长途汽车站广场、海丰广场、儿童公园等广场、游园,山东路、瑞昌路、重庆南路、燕山立交桥、山东路中央分车带等城市道路,海瑞社区、商城社区、海琴社区等老旧庭院等居民庭院的裸露地实行绿化,恢复绿化12余公顷。
责任单位:区开发局、区城管局
完成时限:20**年11月底
7.城乡结合部及农村环境卫生整治行动。清除城中村及城乡结合部卫生死角,采取拆除、清运、覆盖、绿化等方式,消除城中村、城乡结合部及过城河道内积存的混合垃圾、生活垃圾。完善城中村及城乡结合部生活垃圾收集设施,按照实际工作需要配置数量充足的垃圾桶、垃圾收集车。落实环境卫生保洁网格化管理措施,建立日常巡查和考核制度,突出抓好对城中村城乡结合部环境卫生的监管。建立和完善城中村及城乡结合部环卫保洁队伍和垃圾收集清运队伍,确保卫生保洁常态化、垃圾日产日清,杜绝垃圾乱倒现象。
责任单位:区城管局
完成时限:20**年11月底
8.无序占用通道治理行动。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全面排查治理背街小巷、居民小区、农贸市场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行为。拆除影响消防车道畅通的路桩及违法建(构)筑物,清理取缔影响消防车道通行的占路经营行为,依法查处其他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行为。治理规范农贸市场冒市占路经营,排查、整改、规范存在各类安全隐患的占路市场(早夜市、便民摊点群),不具备整改条件的坚决清理取缔。对居民群众居住生活确实需要的占路市场(早夜市、便民摊点群),要在人行道设置隔离护栏,将经营业户规范疏导到隔离护栏后,划定范围,规范经营,确保车行道畅通有序。对确需并有条件停车的背街小巷、居民小区,科学划定停车泊位,施划停车泊位线和消防通道禁停标线,增设完善停车标志牌等交通标识,对施划的人行道停车泊位改装承重道板,规范停车秩序。开展社区居民协商和矛盾调解等活动,及时劝阻清理违规停放车辆。
责任单位:区城管执法局、公安**分局、区城管局、区服务业发展局、交警**大队、交警四方大队、**消防大队、四方消防大队
完成时限:20**年11月底
五、保障措施
1.完善组织领导。各牵头单位继续重视抓好市容环境整治工作,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整治任务、工作标准、责任分工、实施步骤、时间进度和保障措施,强化效率意识、精品意识,集中人力、物力和财力,全力以赴予以推进市容环境整治工作。
2.强化机制保障。坚持定期考核通报制度,督促各牵头单位按计划推进各项整治工作。区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做好全区市容环境整治的督导工作,加强整治项目进度督查,组织不定期督导检查,及时通报发现问题。各牵头单位要做好本行业、本项目内的市容环境整治督导检查工作。
3.营造良好氛围。各单位要切实做好市容环境整治资料的收集工作,包括整治前、整治中、整治后的图片、录像、信息文字资料等,通过对比整治前原状和整治后现状进行成果展示,及时归纳总结整治成果和经验进行推广和宣传,营造浓厚的工作氛围。
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措施和实施计划
根据市、区关于深化平安建设、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部署要求,围绕“创新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和“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工作体系”重点等事项,研究制定以下工作措施和实施计划。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严格按照中央、省、市和区委、区政府的部署要求,以深化平安**建设为主线,以提升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为目标,以创新社会治理体制为重点,坚持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着力解决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突出问题,确保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
二、基本原则
问题导向原则。针对当前日益复杂的社会治安形势,从改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入手,进一步强化治安基层基础工作。
综合治理原则。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和条块结合原则,整合资源、综合施策,合力解决社会治安存在的普遍问题、难点问题,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科技支撑原则。坚持向科技要警力、要战斗力,拓展信息网络技术应用广度和深度,整合现有综治信息资源,加强互联互通和资源共享,提高信息化工作水平。
重心下移原则。以网格化管理、社会化服务为方向,搭建基层综合服务管理平台,落实基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职责任务,基层服务管理能力和水平不断提升。
三、任务目标
20**年,科学规划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大力推进视频监控“天网”工程建设,深入推进基层平安创建活动,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进一步加强,严密防范和惩治违法犯罪活动,社会治安满意度和人民群众安全感不断提升。
20**年底前,平安**建设体制机制进一步健全,基层综合服务管理平台建设稳步推进,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基本形成,流动人口、特殊人群服务管理和关怀帮扶体系健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衔接联动的“大调解”体系完善。
2016年底前,平安**建设深入开展,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体系健全,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完善,基层服务管理水平提升,社会治安大局稳定,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
四、工作安排
(一)创新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
1.集中部署开展反恐防暴工作。按照市统一部署要求,调整领导小组及成员,组建专门工作力量,配备制式武器和防暴装备,在全区车站、码头、景区、饭店、集贸市场、大型商场等人员密集场所武装巡逻,力争做到暴力恐怖案件“零发案”。
责任单位:公安**分局、区维稳办、区综治办,各街道办事处
完成时限:20**年12月底
2.严厉打击刑事违法犯罪。针对入室盗窃、扒窃拎包、“两抢”、盗窃车内财物、电信诈骗等多发性违法犯罪,深入开展“压发案、打现行”等专项行动,毫不动摇地推进严打斗争,有力震慑违法犯罪分子,进一步降低刑事犯罪发案率,提高群众安全感。
责任单位:公安**分局
完成时限:20**年10月底
3.净化社会治安环境。组织开展治安重点区域、复杂场所、突出问题排查整治行动,深入推进整治“黄赌毒”和打击毒品犯罪工作,对排查出的突出治安问题整治率达到100%。
责任单位:公安**分局、区综治办,各街道办事处
完成时限:20**年11月底
4.做好大型活动安保工作。按照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部署要求,积极做好全市系列重大活动、全区重大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确保重要敏感时期全区社会和谐稳定。
责任单位:区综治办、区维稳办、公安**分局、区信访局、交警**大队、交警四方大队,各街道办事处
完成时限:20**年12月底
5.推进视频监控“天网”工程建设。全面整合、维护原**、四方两区的视频监控系统,加大投资力度,推进“天网”工程建设,实现对全区主要干道、重点要害部位的全覆盖。
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公安**分局
完成时限:20**年12月中旬
6.加快社区警务室建设。筑牢“守土有责”意识,扎实推进社区警务室规范化建设,按照市要求打造5个社区警务示范派出所和**个示范社区,进一步推动基层警力下沉。
责任单位:公安**分局、区综治办,各街道办事处
完成时限:20**年12月底
7.加强社区安全防范。推动社区安全防范分级分类治理,深入组织开展“无命案街道和无刑事案件社区”综治主题创建活动,不断提高社会治安满意度和人民群众安全感。
责任单位:区综治办、公安**分局,各街道办事处
完成时限:20**年12月底
8.创新社会治安防范社会动员机制。发展壮大专业化的治安联防队伍,大力发展保安队伍、社区辅警队伍和治安志愿者、治安信息员等群防群治队伍,加大社会面巡逻防控力量,提高见巡率,增强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规范见义勇为协会、治安志愿者协会等社会组织建设,广泛动员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增强基层治安防范能力。
责任单位:区综治办、公安**分局,各街道办事处
完成时限:20**年12月底
(二)提升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水平
9.完善流动人口居住证制度。按照上级部署要求,深化户籍制度改革,进一步完善居住证制度,提高服务管理水平。
责任单位:公安**分局
完成时限:20**年12月底
10.推进流动人口信息社会化采集工作。进一步整合社区民警、综治、计生、劳动等多平台资源和力量,提高流动人口信息采集水平,互联网采集流动人口信息达到采集总量60%以上。
责任单位:公安**分局,各街道办事处
完成时限:20**年12月底
(三)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工作体系
11.健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制度。完善调处机制,定期组织开展排查调处活动,围绕重点领域、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人员,组织开展不间断的排查活动,定期召开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调度会议,全区矛盾纠纷调解率达到95%以上。
责任单位:区司法局、区信访局、区综治办,各街道办事处
完成时限:20**年12月底
12.加强联动机制建设。建立健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工作机制。规范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民事审判衔接联动工作制度,推动设立驻法院(法庭)人民调解室,提高调解水平,增强工作效能。完善行政调解、人民调解联动工作机制。指导推动在各公安派出所、交警队、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建立联合调解室,畅通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渠道。
责任单位:区司法局、区法院、区检察院、公安**分局、交警**大队、交警四方大队、区综治办,各街道办事处
完成时限:20**年12月底
13.健全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建设。进一步加强基层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网络、人员队伍、工作制度、基础保障建设,再培育推广1-2个以资深人民调解员命名的“品牌化”调解室。
责任单位:区司法局,各街道办事处
完成时限:20**年11月底
14.加强司法工作室建设。推动司法行政工作向社区延伸,在全区各社区深化社区司法工作室建设,推进规范化、制度化、信息化。
责任单位:区司法局,各街道办事处
完成时限:20**年11月底
(四)加强对社区服刑人员和刑满释放人员的管理帮扶
15.推动社区矫正机构建设。积极开展社区矫正管理服务中心建设,搭建平台,强化工作措施,完善管理服务功能。
责任单位:区司法局,各街道办事处
完成时限:20**年12月底
16.强化重点人员管理措施。利用社区服刑人员电子定位系统,对重点人员实行电子定位管理,防止脱管、漏管,再犯罪率控制在0.06%以内。
责任单位:司法局,各街道办事处
完成时限:20**年12月底
17.规范社区矫正工作。落实社区矫正执法工作、监督管理、教育帮扶、档案管理“四个规范”,加强基层干部培训,基层司法所长业务技能、心理知识培训率达到100%,进一步提高基层社区矫正工作水平。
责任单位:区司法局,各街道办事处
完成时限:20**年12月底
18.深化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整合资源,创新载体,开展多种形式的刑释解教人员社区就业援助(安置)活动,
帮助刑满释放人员回归社会、融入社会,重新犯罪率控制在2%以内。
责任单位:区司法局,各街道办事处
完成时限:20**年12月底
19.开展帮扶救助活动。联合团区委、妇联、区关工委等部门,对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开展帮扶救助活动,解除服刑人员后顾之忧。
责任单位:区司法局、团区委、区妇联、区关工委,各街道办事处
完成时限:20**年12月中旬
20.开展“阳光起航”青少年爱心帮教工作。以教育矫正和帮教服务为重点,积极推进青少年社区服刑人员的关爱服务和犯罪预防工作。
责任单位:团区委、区司法局、公安**分局、区人民检察院、区人民法院,各街道办事处
完成时限:20**年12月底
五、保障措施
(一)统筹社会力量资源。建立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多元化工作机制,完善社区自治功能,发挥社区培育社会协同主体作用,调动公众参与积极性,实现政府治理、社会调节、居民自治有效衔接和良性互动。
(二)加大财政保障力度。各单位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研究制定相关工作方案计划,安排专人负责,加大资金以及后勤保障力度,从人、财、物等多方面对工作给予支持和保障,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三)加强综治队伍建设。按照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的要求,加强综治队伍的思想建设、业务建设和作风建设,建立完善综治干部学习培训制度,通过集中培训、专家辅导、现场观摩、经验交流等形式,提高综治干部工作能力。
(四)完善考核奖惩机制。修改完善综治暨平安**建设考评办法,做到结果考评和过程考评有机结合;完善见义勇为表彰奖励和抚恤救助机制;落实领导约谈、通报批评、挂牌督办、黄牌警告、一票否决等制度。
(五)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大力弘扬平安文化,深入宣传平安建设的工作成效,进一步提高平安建设知晓率和参与率,营造平安共建、和谐共享的良好氛围。
商业改革处治理商业贿赂工作措施
商业改革处治理商业贿赂工作措施区农业局安全生产治理方案
局属各(站)所、场圃、企业、镇兽医站:
近年来,发生在“厂中厂”及出租厂房内的安全生产事故呈上升趋势,一些企业租赁工厂部分厂房形成“厂中厂”,容易造成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盲点,特别是一些不法企业利用“厂中厂”及出租厂房的“隐蔽性”,不办理营业执照,从事无证无照生产经营,由于这些企业游离于监管之外,很容易滋生安全隐患,且一旦发生事故,有时又找不到责任追究主体,给事故处理带来困难。近期,在我区发生的“8.7” **市海超纺织有限公司火灾事故以及“8.17”**市**区复兴东路3号**酒厂火灾事故,都是典型的厂房外租,违规大量存放树脂和酒精等危险化学品导致的影响较大的火灾事故。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区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会议精神,局决定从即日起至**月底,在全局范围内开展“园中园、厂中厂、楼中厂”和出租厂房、仓库(以下简称为“厂中厂”)安全生产专项治理。制定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事故预防这一主线,按照“突出重点、明确责任、疏堵结合、综合整治、注重长效”的要求,重点整治“厂中厂”安全隐患,整顿“厂中厂”安全生产秩序,规范“厂中厂”安全管理,强化“厂中厂”安全监管,着力健全事故防范体系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坚决杜绝较大以上安全事故的发生,为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稳定,创造良好的安全发展环境。
二、治理范围和重点
局属各单位、部门所辖范围内存在“厂中厂”情况的排查治理工作。重点治理以下内容:
一是严查“厂中厂”的承租方的资质、证照是否齐全,是否合法经营,坚决禁止将厂房出租给无资质、无证照的单位和个人;
二是严查利用“厂中厂”和出租厂房或仓库,未经批准擅自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使用的行为;
三是严查“厂中厂”的承租方安全生产条件是否符合要求,严禁将厂房出租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单位和个人;
四是严查“厂中厂”内存在的生产经营场所、仓库、宿舍“二合一”、“三合一”、“多合一”的现象;
五是严查“厂中厂”的出租方和承租方是否签订了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双方安全生产管理责任是否明确,是否建立以业主为主,各方承租人参加的安全监管组织领导机构;
六是严查危房出租和擅自改变建筑用途出租的行为,是否存在因违法建设或违章搭建而造成重大安全隐患;
七是严查“厂中厂”出租厂房或仓库消防通道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要求,消防设施是否完整有效,消防疏散条件是否达到要求,室内外消防栓是否有水、水压是否正常;
八是严查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员,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是否经过培训取得相应证件,其它员工的安全教育是否到位;
九是严查企业是否制订有针对性的应急救援预案并组织演练。
三、工作步骤及任务
此次专项治理工作自20**年**月开始至20**年**月底结束,共分四个阶段进行。
(1) 筹划部署阶段(20**年**月上旬)。
各单位要立即启动“厂中厂”安全生产专项治理工作,专题召开治理工作会议,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治理目标任务,落实具体工作措施。
(2) 调查摸底和自查自纠阶段(20**年**月中下旬
至**月中旬)。
各单位要对照治理范围和重点,按照隐患排查登记表内容,采取拉网过筛式的方式,对存在的“厂中厂”及出租厂房进行细致摸底、登记造册,全面了解厂房的设计用途、现有用途、生产产品、安全条件和证照办理等情况,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同时,要督促“厂中厂”的租赁双方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并按规定完善相关手续,对存在的一般性隐患及时进行整改。请各单位于**月20日前,将“厂中厂”基本情况排查登记表报局经管科。
(三)集中治理阶段(20**年**月中旬至**月上旬)。
各单位要在调查摸底工作基础上,对摸排出来的隐患和问题进行梳理分析,能解决的要及时解决,难以解决的问题和隐患,要通过限期整改、责令停产、终止租赁等措施共同解决,确保隐患和问题能够在最短时间内消除。要进一步强化出租双方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对主体责任不落实、问题排查不认真、隐患整改不及时的单位,要依法从严处罚。情节严重的,要依法追究法律责任。请各单位于**月**日前,将“厂中厂”安全生产治理情况统计表报局经管科。
(四)督查总结阶段(20**年**月下旬)
各单位要对这次专项治理工作进行认真总结,重点总结好的经验、做法、措施以及治理成果,并进一步理顺单位内租赁场所安全管理体制,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要建立动态管理机制,保证至少每季度更新一次排查信息,实时准确地掌握这些单位的安全状况,发现隐患和问题随时解决。请各单位于**月**日前,将此次治理工作总结报局经管科。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将于**月中旬开始对各单位“厂中厂”安全生产治理情况进行抽查与督查,对抽查、督查不合格的单位进行通报,要依法追究事故单位和相关人员的责任。同时做好区安委会于**月下旬开始的专项督查准备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要加强领导。各单位要认真吸取事故教训,充分认清当前“厂中厂”安全管理混乱、责任不明、隐蔽性强、安全状况差和易发群死群伤事故等特点,牢固树立“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切实加强对专项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切实把这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组织力量,扎实开展治理工作,确保达到预期目的。
二要落实责任。各单位要切实落实属地和所属部门管理责任,依法依规,严管严抓。所有企业都必须认真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做到安全责任到位、安全投入到位、安全培训到位、安全管理到位、应急救援到位,确保安全生产。
三要狠抓落实。各单位要切实抓好治理工作的落实,按照整治范围和重点,全面排查涉及单位和空间,全面排查隐患和问题,按照法律法规要求,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落实整改措施。对拒不整改的,依法进行查处,确保专项整治不留死角、不走过场、取得实效。
镇安全生产排查治理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进一步落实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政府的安全监管主体责任,全面排查治理事故隐患和薄弱环节,认真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建立重大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及分级管理制度,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促进全镇安全生产状况进一步稳定好转。[本文/ ]
二、对象和范围
本次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对象和范围为高危行业等重点行业和领域的种类生产经营单位,主要包括:非煤矿山、液化气站、加油站、自来水厂、烟花爆竹、在建水利项目、民爆器材、、建筑施工、学校、医院、、敬老院、水电站、农贸市场、砖厂、木竹制品厂、道路交通隐患点,特别是**镇危桥等重点行业和领域。
三、实施步骤
本次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安排部署阶段:制订我镇具体排查治理实施方案,召开专门会议,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并成立**镇安全生产隐患排查领导小组,由镇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成员**(派出所负责人)、(工商所负责人)、(财政所负责人)、镇安监站工作人员)。
(二)企业自查自改阶段:各相关企业和单位按照有关要求,深刻吸取本企业和其他同类企业以往发生的事故教训,结合实际制订具体方案,认真开展自查,全面治理事故隐患,一时难以治理的要列入计划,落实资金和责任,限期整改,并制订应急预案,加强监控。企业要将排查治理情况及时报镇安委会,各类企业和单位自查自改的重点内容包括:
1、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企业和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制及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各职能机构、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及落实情况。
2、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建立和落实情况。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情况;技术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建立、执行情况;隐患排查整改、重大危险源监控、作业现场安全监督检查情况;外来施工队伍(承包商)安全监管情况等。
3、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情况。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风险抵押金缴纳、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等情况;新建、改建、扩建项目依法履行“三同时”制度情况。
4、安全培训教育情况。企业和单位建立健全安全培训教育制度、经费保障情况;全员(包括农民工)安全培训教育及考核情况;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5、应急管理情况。建立专(兼)职应急救援物资、设备及维护情况;应急救援预案制订及演练情况。
6、事故处理和责任追究情况。事故报告制度建立情况;己发生的事故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要求,认真吸取教训,对有关责任人的责任追究和落实整改情况。
(三)政府督促检查阶段:镇政府将安排镇挂点企业干部、镇安委会成员等人员到各企业进行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并找准薄弱环节,提出整改意见。主要内容包括:一是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二是查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到位情况、存在的问题和应急措施制订情况;三是查企业安全生产投入和隐患治理资金落实情况。
(四)配合镇政府督查阶段:镇政府将组织由镇安监站、派出所、工商所等部门负责的安全生产督查组对我镇安全生产排查出的隐患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回头看。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强化责任落实。各部门要站在建设和谐平安**的高度,充分认识这次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进一步增强排查治理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切实查清隐患,消除安全隐患。
(二)创新工作方法,充分依靠群众,重视舆论监督。要充分依靠和发动广大从业人员参与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各类生产经营单位要调动职工群众的积极性,发挥他们对安全生产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组织职工全面细致地查找各种事故隐患,积极主动地参加隐患治理。
(三)突出整治重点,着眼发展大局,构建长效机制。要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强督促、检查和指导,督促企业,尤其是高危行业领域的生产安全。切实消除当前严重威胁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突出隐患,为实现赶超发展战略、建设和谐**创造安全稳定的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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