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中高考和端午节期间食品安全整治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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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中高考和端午节期间食品安全整治工作方案

为确保广大人民群众过一个欢乐、祥和的端午佳节,及高考、中考期间食品饮食安全,乡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决定,立即在全乡范围内开展端午节、“两考”期间食品安全工作专项整治,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各相关单位、各村要切实加强对专项治理工作的领导,针对端午节令食品质量的突出问题和“两考”期间食品安全监管的薄弱环节,贯彻“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的工作方针,对重点区域、重点对象开展专项检查。对检查出的问题,要严格依法查处,不能以罚代管或只罚不管。

二、明确目标,突出重点。从重点节令食品入手,全面检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加大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力度,进一步减少和消除食源性污染的危害,使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和有毒有害食品的违法违规行为得到有效遏制,食品质量得到明显提高,市场经营秩序得到进一步规范,确保“两考”、端午节期间食品安全。

三、依法行政,各负其责。各相关单位要分工负责,互相配合,确保思想认识到位,工作措施到位,监管执法到位,让广大人民群众和考生吃上放心食品。

1、由乡派出所负责对各商场、超市、食品店、蛋糕房及学校周边摊点食品安全进行检查。重点检查食品经营企业是否建立进货验收、索证索票制度,散装食品在零售前,是否具有符合安全卫生要求的包装。对无证经营,以及经营无生产日期、保质期食品的经营主体予以严厉查处。对不合格食品要追根溯源,严厉查处;依法查处利用节日推销过期劣质食品、保健食品、发布虚假广告夸大食品功效、将假冒伪劣食品和不合格食品作赠品赠送等违法行为。要在各销售场所予以消费警示,最大程度地消除食品安全隐患。

2、由乡食安办对饭店、学校食堂(含学校周边小餐饮店)、工地食堂,以及各类餐饮店、群体性就餐点的食品卫生状况的检查,严格各项制度管理,取缔各类无证餐饮点。加强对餐饮业的食品是否符合卫生标准进行监督抽检,严格各类餐饮企业的卫生许可行为。对检查中发现的不符合卫生要求的单位,要督促其限期整改并验收落实,经整改仍达不到卫生要求的要依法吊销卫生许可。对存在安全隐患的C、D级餐饮企业,认真查找可能引发食物中毒事故的安全隐患,提出整改意见,监督及时整改,坚决杜绝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3、乡畜牧站要加强生猪屠宰管理,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加工注水肉和病害肉等违法行为,确保百姓食用放心肉。并要积极配合此次专项整治行动,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对流通领域不合格食品的追查、撤柜工作。

4、**乡小学校要认真检查学校有关食品安全各项制度的建立、执行情况,确保学校各项卫生防疫和食品卫生安全措施落到实处。当前,端午节以及高考、中考即将来临,要加强对承包食堂的监督与管理工作,要将承包食堂的卫生安全监督管理纳入学校工作职责,对资质不合格、卫生安全不达标的承包单位(或个人)要坚决予以清退。要结合夏季传染病流行和食物中毒易发的特点,对学校师生进行食品安全专项宣传教育。配合有关部门开展专项整治,对发现的问题要采取措施及时予以整改。

5、乡农业服务中小要加强对蔬菜农药残留的监测,着力整治蔬菜农药残留超标、兽药残留超标和水产品药物残留超标等问题,确保节日考试期间时常蔬菜安全供应。

6、乡党政办、食安办、农牧站、农服中心、卫生院、派出所对抽查出的不合格食品,要立即组织撤柜,及时销毁,绝不允许在市场上流通;同时,责令企业举一反三开展整改。各有关部门要加大对举报投诉和大案要案及典型案件的查处力度;对专项整治过程中整改措施不力,继续违法违规,导致食品安全事件发生的生产经营者,要依法实施行政处罚直至吊销相关证照,取消生产经营资格。

7、各村要密切配合各有关部门开展此次专项整治活动,建立值班制度,安排人员值守投诉电话,确保食品安全投诉“绿色通道”的畅通,确保节日、考试期间社会和谐稳定

四、加大力度,狠抓落实

1、各相关单位、各村对食品生产加工、经营企业和餐饮单位,要立即开展拉网式检查,确保整治工作落实到位。要针对食品安全监管中的薄弱环节,加大整治力度,确保人民群众饮食安全。

2、各相关单位、各村要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注重查找本部门管辖范围内容易产生食品安全风险,或可能导致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关键问题,及时采取措施,有针对性地开展整治工作,防患于未然。

3、本次专项整治从20**年**月**日---**月**日。各相关单位、各村办要认真组织开展本次专项整治活动。

**乡人民政府

二0**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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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放心工程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食品放心工程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国发〔〕23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云政发〔〕113号)和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姚政发〔〕60号)精神,在总结分析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成效和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坚持县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乡镇人民政府负总责,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的工作机制,突出重点、分类指导、以点带面、全面推进、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的工作方针,全面推进目标责任制、责任追究制,深入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不断规范食品市场秩序。
二、工作重点
(一)重点品种:肉及肉制品、大米及米制品、面粉、奶及奶制品、蔬菜、豆制品、水产品、植物油、饮料、酒、散装食品等。
(二)重点区域:以农村及城乡结合部、学校周边、旅游景区、建筑工地为重点区域,以种植养殖、生产加工、市场流通、餐饮消费为重点环节,对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各类食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超市(商店)、饮食摊点进行整治。
(三)重点内容:对行政区域内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开展全面的监督检查,检查食品生产经营资格、食品生产质量保障体系的建立和运行情况,检查食品经营进货验收、索证索票、购销台帐和质量承诺等制度的执行情况,依法查处制售假冒伪劣、有毒有害、过期霉变及其他不符合标准食品的违法行为,进一步规范食品生产经营秩序。
三、工作目标
通过专项整治,使全县食品市场及食品安全各环节存在的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食品生产经营秩序进一步好转,人民群众食品消费安全感进一步增强,我县食品安全水平进一步提高。
(一)各乡、镇人民政府将食品放心工程列入政府议事日程,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及时解决当地食品安全问题,措施得力,目标明确。
(二)认真学习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各部门职能落实到位,工作有成效,措施有力,完成预期目标;对食品安全事故反应灵敏,行动迅速,处理及时到位。
(三)按照省、州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认真开展食品安全集中整顿工作,进一步落实食品安全各环节监管责任,治理源头污染,有效遏制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和有毒有害食品的违法犯罪活动,进一步规范学校和周边的流动食品摊点及建筑工地食堂、餐饮业和农村自办宴席的监管,强化食品企业的第一责任人自律意识,完成专项整顿工作各项目标任务。
(四)各职能部门进一步整合检测资源,加大食品质量安全检测力度,不断提高监测水平和检测条件。
(五)进一步巩固食品安全监管信息报告、通报、分析、共享、预警、发布体系,提高预防和应急处置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能力,严格执行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
(六)畜产品“瘦肉精”检出为零,蔬菜农药残留超标率控制在5%以下,农(畜)产品农药、兽药残留超标率低于全州水平。
(七)全面禁止甲胺磷等5种国家禁用的高毒农药的生产、经营和使用;通过无公害农产品或绿色食品认证1个。
(八)对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监管覆盖率达100%;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卫生许可证、营业执照持有率达100%;小作坊100%签订食品质量安全承诺书;纳入国家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管理的28类食品,食品生产企业100%建立质量档案,其生产加工企业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取证率达60%,有50%的企业建立索证、索票制度,60%的企业建立自检制度。
(九)继续深入查处使用非食品原料加工食品、违法使用禁用食品添加剂及超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行为。加大抽验和查处力度,杜绝增白剂过氧化苯甲酰超标食物及非法添加“吊白块”面粉和豆制品流入市场。
(十)杜绝私宰滥屠现象,城区定点屠宰率达到100%,防止注水肉和病畜肉上市;加大县城定点屠宰场(厂)的改造,逐步实行乡镇生猪定点屠宰,积极探索牛、羊、禽类的定点屠宰。
(十一)对食品流通环节的监管覆盖率达100%;食品经营企业卫生许可证、营业执照持有率达100%;县城的市场和全县超市100%建立进货索证索票制度;乡镇、街道和社区食品经营店55%建立索证索票制度,100%建立进货台账制度。
(十二)80%大型超市开办者建立质量责任制度和销售食品质量承诺,农副产品和生鲜食品进市上柜严格,100%市场执行市场巡查制度。
(十三)基本建立食品质量监督抽查制度及不合格食品退市制度等日常监管制度。
(十四)对食品消费环节的监管覆盖率达100%,餐饮店(馆)卫生许可证、营业执照持有率达99%,食品从业人员健康体检、持证上岗率达100%;餐饮店(馆)建立进货原料索证制度率达60%以上;切实杜绝餐饮经营中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纠正滥用

食品放心工程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第2页

食品添加剂现象。
(十五)强化对学校、建筑工地和集体用餐食堂、农村自办宴席的有效监管,学校、集体食堂100%建立进货原料索证制度,有效控制集体食堂中毒现象发生。
(十六)全面实施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交通沿线、旅游景点、学校食堂量化分级管理率达到100%。
(十七)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生产加工的食品进行监督抽检,合格率比有所提高。
(十八)各监管部门加大对食品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力度,进一步提高企业食品安全的自觉性和守法意识,树立企业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意识。
(十九)加快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步伐,对已授牌的信用企业实行动态监管的同时,确定第三批试点单位,引导把好食品安全第一关,进一步提高“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意识,全面落实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的各项制度,完善我县食品安全信用体系的基本框架和运行机制。
(二十)积极探索食品安全示范县创建活动,在巩固第一批食品安全示范试点乡镇创建成果的基础上,再确定1-2个乡(镇)为试点,进一步提高食品质量安全体系,保障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提升。
(二十一)开展食品放心工程综合评价工作,全社会对食品安全的满意度有所提高。
四、主要任务和措施
(一)进一步加强农村食品安全专项整治。
1.加强对农村食品生产加工、流通和消费等各个环节的监管,突出抓好分散在广大农村的各类食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个体商贩、小作坊、小商店的整治,强化对农村集贸市场和餐饮单位的食品卫生监督检查,加强对农村地区学校食堂、小食店、小餐馆和自办宴席的监管,有效遏制假冒伪劣食品流向农村市场的势头,保障农民群众的饮食安全。各监管部门要加大农村食品市场的监管力度,强化食品安全专项执法检查和日常监管,有计划、分步骤地对农村食品市场进行专项整治,严厉打击各种违法行为,使农村食品市场秩序进一步好转,人民群众食品消费安全感进一步增强。
2.积极探索加强农村食品安全监管的长效机制,推进“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推进农村食品安全流通网、监管责任网和群众监督网建设,建立健全农村专兼职食品安全监管队伍,充分发挥农村食品安全协管员和信息员的作用。
(二)认真开展重要节日期间的食品安全专项整治。
结合“州庆”、“五一”、“火把节”、“中秋”、“国庆”等重大节假日和全县重要活动期间食品消费特点及存在的食品安全问题,扎实开展重要节日食品专项执法检查,依法查处假冒伪劣、有毒有害、过期霉变等食品,加强节假日食品市场监测,引导群众科学消费、安全消费,保证人民群众重要节假日期间的饮食安全。
(三)加强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
县农业、质监、工商、卫生、经贸等职能部门要进一步落实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教育、引导食品生产经营者树立诚信意识和法律意识,在开展食品安全信用体系试点建设工作的基础上,指导和落实食品企业生产经营档案和食品安全监管信用档案,完善食品安全信用基础标准和信用征集、评价、披露、奖惩制度,完成第三批试点单位的创建工作,强化食品生产经营者的信用意识和责任意识。
(四)积极开展食品安全示范乡(镇)创建工作
按照省、州开展食品安全示范县创建工作的总体要求,创新工作思路,在巩固和加强第一批食品安全示范试点乡镇创建成果的基础上,再确定1-2个乡(镇)为试点,积极探索开展食品安全示范乡(镇)创建工作,搭建一个以专为主、专兼结合、乡不漏村、村不漏点、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县、乡、村三级食品安全监督网络平台,强化监管措施,进一步规范食品生产经营行为,确保广大人民群众饮食安全与健康,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
(五)狠抓农产品污染源头治理
1.深入推进“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组织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绿色行动,组织实施农业行业标准,加大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农产品宣传、认证和监管工作。
2.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全面贯彻《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制度。深入开展产地环境安全评价和监控,加强对农药、兽药残留以及“瘦肉精”、氯霉素污染的监测,开展多种形式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试点,强化溯源管理。查处违法生产、销售国家明令禁止的农药、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的行为,严防药物残留超标的农产品流入市场。
3.深入开展对农业生产环境、投入品、生产过程的治理。继续推行加强农业投入品监管的相关工作,严禁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农药,加强农药经销点监管,严厉打击违规销售、使用高剧毒、高残留农药行为,推广使用高效低残农药、兽药。强化农资产品质量监管,扩大放心农资下乡进村试点,推进农资信用体系建设,加强对农民的服务指导,提高农民科学选购和使用农资能力。
(六)加大食品生产加工环节整治力度
1.按照《县食品生产加工业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做好食品生产加工业巩固提高阶段的工作,做到整治工作步骤不走样,确保工作进度和质量。
2.坚持标准,确保质量,严格实施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
3.加强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质量卫生日常监管。要加强对使用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的日常监管,建立和完善食品添加剂使用备案制度,规范食品添加剂使用行为。加强食品生产加工小企业、小作坊的监管,坚决取缔城乡结合部无证照生产加工食品的违法行为。采取分类监管、巡查、年底报告及审查、强制检验、定期检验、监督抽查、回访、执法监督检查和区域监管等有效措施和办法,切实加强食品质量安全监管。
4.深入开展食品打假执法工作,加强食品标准化建设。严格获证企业的监管和无证生产、经营食品违法行为的查处,严厉打击滥用食品添加剂和使用非食品原料、回收食品加工的违法行为。督促企业严格标准生产,严格执行产品出厂检验制度,提高和掌握企业的标准化意识和水平,推进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上台阶、上水平。
5.加强对屠宰厂(场)检疫及肉品品质检验管理工作和质量监督检查,确保出厂(场)肉品质量安全合格。制定相关政策措施,引导生猪屠宰企业向机械化屠宰、规范化加工、品牌化经营的方向发展。依法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制售注水肉、病害肉等不法行为和在饲料中添加“瘦肉精”等禁用药物的违法行为。
(七)进一步规范食品流通环节经营秩序
1.整顿和规范食品流通秩序,严格规范食品经营行为。以农村和城乡结合部为重点,开展重点区域执法检查,重点解决无证照经营和制售假冒伪劣食品问题;以商场、超市、集贸市场为重点,开展对经营者建立健全自律制度的专项执法检查,重点解决食品经营者进货验证验票、购销台帐、不合格食品退市、食品质量责任问责等制度的建立和落实问题。
2.严把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准入关。对涉及食品生产、销售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经营资格进行全面清理,清理检查证照是否齐全有效、经营事项与登记事项是否一致等,坚决依法取缔无照经营行为。
3.加强市场食品质量监管。加快12315行政执法监管体系建设,依法执行食品企业的前置审批规定,建立健全食品质量准入体系,逐步扩大对食品日常监测和快速检测的覆盖面,建立完善食品安全质量检测公告制度和报告制度,加强食品市场日常监管工作和食品退市监管。
4.开展食盐市场专项整治,严禁私盐、工业用盐、伪劣盐、非碘盐进入市场,确保合格加碘食盐供应;严厉查处以工业用盐冒充食用盐销售、使用的违法犯罪行为。
5.加强原粮质量卫生监管工作,做好申请粮食收购资格的经营者检测化验手段、粮食仓储条件的核查。加强对出入库粮食质量检验制度的监督检查力度。加大对粮食加工企业原粮质量索取检验单的监督检验力度。
(八)加大消费环节的执法力度
1.继续推进“食品安全行动计划”,深入贯彻实施《食品卫生许可证管理办法》、《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重点查处非法采购和使用劣质食用油,违法使用添加剂和使用不合格调味品等违法行为。
2.对农村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和食品市场开展专项监督检查,查处生产和经营不符合卫生要求的定型包装食品,清理农村市场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等违法行为。净化农村食品市场,维护广大农民群众的健康权益。
3.继续推进餐饮业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在餐饮企业和集体食堂推行原料进货溯源制度,加强对学校、社区、建筑工地、农家乐、旅游点餐饮和小餐馆的卫生监管,防控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和食源性疾病发生。
4.针对当前保健食品和普通食品违法宣传保健功能的行为,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保健食品和普通食品宣传保健功能行为,进一步规范保健食品生产经营秩序,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保护消费者健康。
(九)进一步健全食品安全事故应急体系
全面落实《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和《县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各项要求,进一步健全食品安全事故报告系统,完善应急处理机制,明确职责,严格执行应急预案规定的各项措施,切实提高处置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反应能力。严格执行食品安全责任追究制度,对不认真履行职责,延误事故处理者将按照相关规定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五、工作步骤与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5月)为动员部署阶段。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各相关部门要认真做好宣传动员,结合部门工作实际制定专项整治方案,对整治工作进行全面、周密的安排部署。
第二阶段(6月至11月)为组织实施阶段。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各相关部门要按照专项整治方案的要求,针对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采取措施,认真、全面实施食品放心工程和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县级相关职能部门要对各乡镇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指导,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将对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各相关职能部门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督察。
第三阶段(12月)为总结检查阶段。各乡、镇人民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要认真总结实施食品放心工程和专项整治工作的做法和典型经验,于12月10日前报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将组成检查组,对各乡、镇人民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开展食品放心工程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情况进行综合评价,并将评价结果报县人民政府。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各相关职能部门要认真贯彻县委、县人民政府对食品安全工作的总体部署,突出重点,精心组织、深入推进食品放心工程及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二)全面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将食品放心工程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纳入政府考核目标。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各相关职能部门要按照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和责权一致、实事求是、客观公正、落实到位的原则,将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具体任务和工作目标逐级分解落实,逐级考核,确保抓实抓细抓出成效。对整治工作不重视、措施不力而发生严重食品安全事故的,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部门和责任人的责任。
(三)加强协调,形成合力。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及其办公室要充分发挥组织、协调、指导、监督作用,各监管部门要各司其职,加强沟通与协作,切实解决多头执法,重复执法和执法空白等问题。同时,要加强和相关行业组织、群众团体、新闻媒体之间的协作,优势互补,信息互通,不断提高监管质量。
(四)强化行政执法部门监管责任。严格行政执法责任制,严惩行政执法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违法犯罪行为。切实解决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以及重审批,轻监管,甚至乱审批,不监管的问题。
(五)加强宣传,营造良好氛围。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各相关部门要通过多种形式宣传教育,普及食品安全知识,增强辨别能力。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引导和杜会监督作用,大力宣传有关食品法律法规和专项整治举措,宣传守法经营的先进典型,有选择地曝光典型案件,震慑违法犯罪分子,增强全社会的食品安全意识,进一步营造食品安全的良好氛围。
(六)加强和规范食品安全信息报送工作。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及时将食品放心工程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情况向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报告,并按规定及时发布本部门食品质量安全信息及食品放心工程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情况。

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年春节即将来临,根据县食安委做好春节食品安全监管有关工作部署,结合我镇实际,为切实做好我镇春节期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让**人民度过一个欢乐、祥和、平安的节日,营造重要节日和重大会议期间良好的食品安全环境,经镇委、镇政府研究决定,制定本食品安全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整治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严格贯彻《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依法履行食品安全监管职责,在辖区内开展春节期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全面消除食品安全隐患,确保春节期间食品安全。

(二)总体要求

通过开展春节期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使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得到有效遏制,突出问题得到及时解决,薄弱环节得到全面加强,农产品和食品质量安全水平显著提高,食品生产经营者的诚信守法意识达到普遍增强,食品生产经营秩序得到明显好转,食品安全事故发生率降到最低,人民群众节日饮食安全水平明显提高。

二、时间安排

整治时间从**年2月9日开始,至**年2月13日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月9日)

各村(社区居)委、各部门要结合本辖区、本部门实际,积极进行宣传发动,督促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和经营户开展自查自纠,动员广大人民群众关心和支持我镇食品安全工作,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二)集中整治阶段(2月10日—2月11日)

镇食安办联合镇生猪办,与县食安委组成联合工作小组,按照整治目标和进度安排,根据日常监管情况,明确责任,全面开展工作。针对整治过程暴露出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采取果断措施,增加抽检频次,扩大整治范围,集中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执法检查。

(三)全面总结阶段(2月12日—2月13日)

认真总结春节食品安全整治工作,巩固提高食品安全监管水平。

三、整治重点

(一)重点品种

食品添加剂、婴幼儿食品、保健食品、散装食品、休闲食品、米面制品、膨化食品、食用油、水产品、调味品、豆制品、乳品、肉品、蔬菜、酒类、饮料、糖类、糕点、水果、腊货、腌制品、食用菌、年夜饭等节日消费量大的食品。

(二)重点环节

以食品源头、生产、流通和消费为重点环节,对食品种植养殖、食品生产加工、食品流通和餐饮服务等环节开展全面、深入、细致的监督检查,加大食品抽检力度,及时排查、消除食品安全隐患。

(三)重点区域

以农村和城乡结合部为重点,对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各类食品批发市场、餐饮摊点街市、商场超市、交通枢纽、学校周边、旅游景点等区域进行集中整治。

(四)重点部位

以建筑工地食堂、机关单位食堂、酒店宾馆、农贸市场、农村聚餐、“五小”餐饮服务单位等作为重点部位,督促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健全进货查验、出厂检验、索票验证、购销台账记录制度和质量安全报告制度,查处食品违法行为,规范食品生产经营秩序,严防群体性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四、职责分工

**镇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分工详见附件)负责我镇食品安全相关工作的组织实施,统筹协调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按照本方案的要求及各清查巡查小组的工作计划,全面开展我镇食品安全工作。

(一)种植养殖环节:**镇生猪屠宰和猪肉质量安全巡查小组要深入开展养殖业违禁药物滥用整治工作,加强对家禽生畜的防疫、检疫,加强屠宰检疫管理,严厉打击和查处私屠滥宰及加工、销售病害肉、注水肉等违法行为;**镇农产品质量安全巡查小组要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检查,强化种植养殖环节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以蔬菜、肉类和淡水鱼等菜篮子产品为重点巡查对象,全面净化我镇农产品消费环境。

(二)食品生产加工及流通环节:**镇假冒伪劣食品清查小组要重点查处过期、腐败变质、非食用原料生产加工食品的违法行为,严厉打击滥用添加剂行为,加强对调味品、米面制品、食用油、肉制品、豆制品、酒类、糕点等食品生产加工的检查,坚决查处不符合生产规范的小企业、小作坊、小加工点。对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的地下作坊和无证生产加工行为坚决予以取缔,并从严从重处罚。要加强对食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食品超市等监督检查,特别要加大对农村集贸市场、小商店、小超市、代销点、流动摊贩的检查力度,提高其食品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严把食品进货关、贮存关、销售关,严厉打击无照经营、销售假冒伪劣食品的违法行为。

五、工作要求与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监管责任

各村(社区居)委、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春节期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的重大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落实“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的责任机制,确保春节食品安全整治工作有力有序开展。要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责任追究制度,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做到任务明确,责权一致,措施到位,工作落实。对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给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重大损害的,要依法依纪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二)开展自查自纠,落实主体责任

各村(社区居)委、各部门要限定整改时间,严格督促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商户开展自查自纠,完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做到依法生产经营,科学管理服务。要积极组织食品从业人员认真学习有关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使从业人员做到学法、知法、守法,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切实把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上级要求落到实处。

(三)履行监管职责,加强督导检查

当前正处于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改革期间,为确保机构改革期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平稳过渡、无缝对接,各相关部门要严格按照国家、省、市、县有关食品安全工作部署的要求,切实加强食品监管机构改革调整期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按照职责分工,履行职责,确保队伍不散、思想不乱、工作不断。各部门要进一步巩固**年食品安全隐患排查和食品领域“三打”成果,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切实履行食品安全监管职责,针对春节前后食品供应特点,狠抓薄弱环节和问题品种,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依法查处食品违法案件,严厉打击食品违法行为,对涉嫌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公安机关。专项整治期间,要不定期组织开展联合执法进行突击检查,并适时组织督查,确保整治效果。

(四)落实值班制度,做好应急防范

各村(社区居)委、各部门要严格落实节日值班制度,明确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及联系电话,公开投诉电话,保持通讯畅通,确保群众举报和发生食品安全问题能及时有效处理,对消费者的申诉举报要及时调查,及时处理,不得推诿拒受。要健全完善食品安全应急机制,做好食品安全事故的预防预警和突发事件的应对准备工作,防控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做到防患于未然。对突发事件要做到快速反应、果断处置。一旦发现可疑食品安全事件,要迅速采取控制措施和组织查处,最大限度减少危害,同时将有关情况迅速上报,不得迟报、漏报和瞒报。

(五)加强宣传报道,强化社会监督

各村(社区居)委、各部门要大力宣传国务院和省、市、县有关食品安全综合治理工作精神,及时报道本辖区、本部门整治工作的开展情况,报道诚信守法企业典型,正确引导消费,增强消费信心。大力宣传普及食品安全知识,提高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努力营造人人关注食品安全、参与食品安全的良好社会氛围。

国庆期间食品安全工作方案


国庆期间食品安全工作方案

以下是我们的小编给大家整理的国庆期间食品安全工作方案供大家参阅,希望能够帮到您!

为了切实做好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工作,保证中秋、国庆双节期间的食品安全,保持社会和谐稳定,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让人民群众过一个放心的双节,xxxx街道办事处制定本工作方案如下:

一、增强责任意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由于中秋、国庆期间,月饼类食品畅销、群体性聚餐频繁,是食品安全事故高发时段,为了认真做好本次专项行动,保障辖区内的食品安全,xxxx街道办事处领导高度重视,召开了专题会议统一安排部署各项工作,明确职责,落实责任,强化措施,加强对各个环节的监管,扎扎实实的做好节日期间食品安全工作,防止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节日食品安全。各村、社区要落实专人负责,有大型聚餐活动要提前做好安全准备工作,全面配合办事处的工作,及时上报信息

二、加强领导,提高意识

中秋、国庆是中国人民十分重视的节日,中秋是一家人团圆的日子,特别是中秋吃月饼的习俗,市面上会出现大量的月饼,而且群众性聚餐也较多,为了做好双节期间的安全工作,办事处领导高度重视,专门召开了节前工作会统一安排部署双节期间的各项工作,扎扎实实的做好节日期间食品安全工作,防止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在9月23日~~10月8日期间,各村、社区要认真做好本次专项行动。

三、加大监管力度,营造良好氛围

这次节日期间的食品安全整治是今年办事处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要加大对食品源头的整治力度,加强对食品加工环节的整治;抓好流通环节食品安全整治;强化消费环节食品安全整治;严厉打击各种制售不符合标准、有毒有害食品的违法犯罪行为。全面增强群众的消费安全感,确保广大人民群众过一个开心的节假日。

各村、社区要充分发挥各种宣传工具,利用板报、专栏、会议、群众性活动等积极宣传食品安全知识,努力提高人民群众的安全意识,进一步增强群众的自我保护能力和依法维权意识,在消费环节抵制、举报、制止、打击各种假冒伪劣产品。要加强对生产经营者的宣传教育,牢固树立食品安全法制意识、诚信意识和首责意识,提高保障食品安全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努力营造出良好的食品安全氛围。

四、主要任务

(一)从整体上对全县的食品生产加工单位和经营单位进行质量监管,大力净化食品市场环境和市场秩序

(二)严厉打击食品生产加工、经营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要加大对各菜市场的整治力度,对“三无食品”(无生产日期、无保质期、无生产地点)要依法严厉查处;对无证无照非法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的一律取缔;对添加有毒有害物质的食品,特别是熏蒸、浸泡过的有毒有害果蔬、水发产品等,要坚决予以查封、销毁,并对违法违规业主严厉查处,构成犯罪的,要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三)加强对食品加工环节的监管。要严格加工条件、卫生标准和原料质量,严格加工规程,严禁添加有毒有害物质。

(四)严防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要加强对宾馆、酒店、学校食堂、餐饮业、民工食堂,特别是小餐馆、个体经营门店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查处。

(五)加强群众性聚餐的监管,特别是重阳节老年人聚餐要高度重视,务必做好食品安全工作。

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自治区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有关文件精神,xx市食品安全质量,xx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对〈食品卫生法〉执行情况专项检查报告的审议意见》,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xx大、xx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按照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突出重点、带动全面的方针,紧紧围绕群众关注的食品卫生热点问题,统一时间,集中整治,分步实施,进一步强化对食品卫生监管力度,保证人民群众饮食安全。

二、工作目标

各地要在xx年专项整治工作的基础上,针对目前存在的中小型餐饮业后厨卫生环境差、部分学校食堂硬件设施不足、卫生管理不到位、小饭桌安全隐患多和节日大众食品消费高峰季节制售假劣食品的违法违规等行为,统一组织、统一人力、统一时间,开展专项整治活动,坚决取缔无证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保证专项整治工作各项任务落实到位。要坚持“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突出重点、以点带面,分级管理、加强督查、整体推进”的原则,xx市场秩序,明确部门、单位、业主及生产经营者的职责,落实各部门的监管责任,加强督促检查,探索长效管理机制,解决食品卫生安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确保卫生安全,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三、时间安排

从xx年1月16日开始至xx年5月31日结束。xx市统一时间、统一行动、统一步骤、统一整治内容。教育、卫生、质监、工商、农牧、商务、公安、药监、宣传、城管、街道和社区等相关部门要一起行动,有分有合,把专项整治工作开展得既轰轰烈烈又扎扎实实。本次活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1月16日-2月16日为准备阶段,开展宣传动员工作,大造声势、大造舆论,在全社会营造一个良好的整治氛围。采取分级分类培训和在新闻媒体宣传及出动宣传车等形式,大张旗鼓的开展宣传活动。

第二阶段:2月17日-5月15日为实施阶段,开展()督促、检查、整改工作。xx县市区为单位对所属的学校食堂、中小型餐饮业进行拉网式检查,落实部门、业主管理责任和监督人员的责任,市政府将不定期组织抽查两次以上。

第三阶段:5月16日-5月31日为总结、验收、评比阶段。16日至20日为各地自查验收,17日至月底,市政府统一验收。专项行动结束后将评出部分卫生先进中小餐馆、十个中小学校食品卫生管理示范食堂、十个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示范餐饮单位,市政府将进行表彰奖励。对检()查实施过程中工作不力、卫生条件差又不积极整改的单位和业主,要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四、整治内容

(一)xx市场

以中小型食品生产加工企业、xx市场、xx市、餐饮服务、各旅游景点、流动餐饮摊点、农村集体用餐和集中批发部门为重点单位,以米、面、油、肉、蔬菜、水果、炒货、豆制品、调味品、儿童食品、清真食品、饮料、乳制品、酒类、糕点类、糖果类散装食品、海产品、各类小食品等人民群众生活必需品和大宗食品为重点内容开展整治工作。严厉打击不法经营行为,xx市场,保证食品安全。xx市统一时间要在xx年12月28日至xx年2月28日结束。xx市食品专项整治办公室报送整治结果(电子版)。

(二)餐饮业

要结合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对餐饮单位进行全面整治,营业面积50平方米以下的中小型餐饮单位是整治工作的重中之重。要严格按标准审批,对不符合标准的,坚决不予许可。对已经许可、正在营业的,要进行一次全面清理,查遗补漏,发现问题限期整改,对经过整改仍不能达到标准的,坚决依法予以取缔。进一步规范餐饮具消毒保洁,对餐饮具消毒情况进行抽样检查,核实其消毒效果,对不符合规定要求的要促其进行整改,对不按照要求整改和整改不合格情节严重的,要依法予以吊销卫生许可证。严厉查处无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无健康证从事生产经营的餐饮单位。要抓住食品加工过程卫生、食品原料采购索证管理等关键环节,严防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

经过整治,持有效卫生许可证的餐饮单位达到卫生许可标准,特别是中小型餐饮单位的后厨卫生要有一个新的提高,从业人员健康体检率达到100%;餐饮具消毒情况抽()检合格率较整治前提高10%以上。

(三)学校食堂

全面实施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改善学校食堂的卫生经营环境,对不符合卫生条件的学校食堂,限期整改;落实食品卫生管理员制度,推行食品卫生检查员制度。

经过整治,软硬件建设得到提高,各项制度落实到位,学校自身管理意识明显增强。每所学校至少设一名专职或兼职食品卫生管理员,明确职能和责任,并报卫生行政部门和教育主管部门备案。每所学校聘请1-2名校医或学生代表担任学校食品卫生检查员,xx市、小卖店等食品经营单位进行巡回检查。学校周边的食品摊点、小商店、xx市经营的食品符合卫生要求。
(四)小饭桌
严格执行“**市小饭桌管理暂行规定”,小饭桌实行申报制度。凡为学生提供食宿的经营业户,必须向学生所在学校申报。学校对开办小饮桌的业户进行登记和初审后,交卫生行政部门进行验收,合格者发放卫生合格证。凡为 20人以上学生提供餐饮服务的,要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小型餐饮业卫生管理基本要求”进行审批和管理,未取得卫生许可证不允许开展食品经营活动;小饭桌经营()人员(包括家庭成员)必须每年进行健康体检,取得健康证明,并经过卫生知识培训合格后才能从业。从业人员必须保证个人及加工过程卫生。其他任何人不得参加加工经营活动。学校应提供在校外小饭桌就餐学生的健康证明。

五、职责分工

xx市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进行,xx县市区政府负责组织实施,采取以块为主,条块结合的形式进行。市政府成立“**市食品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xx市长担任,xx市政府分管秘书长、市卫生局局长担任,成员由相关部门领导组成。xx市整治工作的领导、指挥和督查;xx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辖区范围内整治工作的组织指挥和协调工作;各相关部门承担职责范围内的整治工作,具体分工如下:

卫生部门要全面实施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严格食品生产经营和餐饮单位卫生许可方面的规范和要求,进一步规范食品生产企业的卫生许可证发放审核和监督工作,xx市场和餐饮单位的食品卫生监督检查,严厉查处无卫生许可证生产、经营食品和开展餐饮服务的违法行为。开展以餐饮单位、特别是中小餐馆后厨、学校食堂和餐饮具消毒为重点的专项整治,认真落实餐饮具消毒卫生规范,防止群体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卫生监督部门要继续加强对餐饮单位和学校食堂的经常性卫生监督管理,对在本次专项整治中发现问题的单位要按时进行复查,凡发现有整改不力或屡教不改者,要依法予以严肃处理。xx市进行通报。

农牧部门要强化农产品质量监督和源头污染治理。以贯彻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为契机,继续开展种植业产品农药残留、畜产品“瘦肉精”等质量安全监测工作,促进农产品污染源头追溯,扶植无公害农产品、xx市场,做好外埠蔬菜和猪肉供应渠道的筛选和质量监督,保证广大消费者吃上放心菜、放心肉。

xx市场准入工作。大力整顿食品加工小作坊的质量安全,规范食品生产经营行为,加大无证查处力度,取缔非法生产加工食品的小作坊。组织开展强制检验和专项监督抽查,督促企业严格按照标准生产,严格出厂检验。规范食品标签标识,严厉打击使用非食品原料加工食品的违法行为。进一步完善区域监管责任制,对食品安全问题做到早发现、早控制、早处理。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加大食品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落实食品经营者进货检查验收、索证、索票、购销台账、xx市、食品质量责任、自查自纠等自律制度。重点查处制售假冒伪劣食品、无证无照生产经营不合格食品和有毒有害食品、食品中使用非食品添加剂、虚假食品广告、商标侵权、食品的假包装、假标识、假商标印制品等违法案件。认真组织开展散装食品标签标识的监督检查,严厉打击经销假冒伪劣、过期变质和有毒有害散装食品的违法犯罪行为。xx市场内有固定营业场所的饮食摊点店的整治。

商务部门要加强对畜禽屠宰行为的监管。严格生猪定点屠宰操作和检疫检验制度,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和制售注水肉、病害肉等违法行为。贯彻落实《酒类流通管理办法》,xx市场专项整治,切实保障人民群众饮酒安全。

教育部门要强化宣传教育,增强学校领导、食堂承包经营者和从业人员的食品卫生法制意识,提高其自身卫生管理能力,牢固树立食品卫生安全意识,规范学校、食堂承包者的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确保学生的饮食卫生安全,注重从各个操作环节全面落实各项食品卫生管理制度。()不断改善食堂硬件卫生设施,为学生就餐提供良好环境。同时,各学校要充分利用校黑板报、画廊、校内刊物等载体,以及通过上健康教育课的形式向在校学生广泛宣传预防食物中毒的有关知识,提高学生的自我防护能力。负责对小饭桌进行摸底调查、登记初审等方面的全程管理,配合卫生部门进行验收和从业人员健康体检。

宣传部门负责整个专项整治工作的宣传报道。

城管部门负责中小学门前餐饮摊点的清理整治。

公安部门负责整治工作的安全保障和秩序维护。

六、具体要求

(一)加强领导,狠抓落实。各地要进一步提高对食品专项整治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要从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高度出发,认真组织实施食品专项整治工作。

(二)加强食品卫生安全的宣传和群众监督。通过宣传和监督,营造人人关注食品安全、人人重视食品安全、人人参与食品安全的社会氛围。对违反食品卫生法律法规的违法行为通过新闻媒体曝光;同时大力宣传《食品卫生法》及其配套法律法规,进一步普及食品卫生知识,定期发布预警信息,提高群众的自我防范意识和能力。

(三)探索食品卫生监督管理长效工作机制,有针对性的开()展监督检查,切实加强对中小型餐饮单位、学校食堂和小饭桌的管理工作,维护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

(四)各地要建立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责任追究制,做到任务明确,措施到位,工作落实。对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给当地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重大损害的,要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五)做好专项整治工作信息报送工作。为及时掌握各地开展食品卫生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请各地及时以书面和电子邮件的形式报送整治情况、发现和查处的重大违法案件情况,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定期编印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简报。

春季食品安全综合整治工作方案


开展春季食品安全综合整治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我镇春季食品安全工作,规范食品生产经营行为,切实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省、市、县有关文件精神,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一次春季食品安全综合大整治专项行动。现结合我镇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1、指导思想

以坚持"突出重点、标本兼治"为原则,按照"排查要全面、整治要彻底、成果要巩固"的总体要求,针对食品安全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和重大隐患,积极在全镇范围内开展春季食品安全综合大整治专项行动,切实净化我镇食品市场和消费环境。

2、工作重点

通过开展春季食品安全综合整治专项行动,积极开展农产品生产环节食品安全、肉及肉制品食品安全、粮食及食用油食品安全、工地食堂食品安全、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校园食品安全、食盐食品安全等专项整治工作,切实落实食品安全管理责任,从而预防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3、工作安排

(一)专项整治活动分3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3月28日至3月31日):制定政策,宣传发动,动员部署,组织清理;

第二阶段(4月1日至4月30日):全面整顿,打击各类违法生产经营活动;

第三阶段(5月1日至5月10日):对违法的生产经营者依法进行处理,并对专项整治行动进行。

(二)整治内容

针对农产品生产环节食品安全、肉及肉制品食品安全、粮食及食用油、工地食堂食品安全、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校园食品安全、食盐食品安全等领域的食品安全,进行拉网式大检查,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安全责任网。

4、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确保这次专项整治行动的顺利进行,成立整治春季食品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做好全镇整治春季食品专项行动的组织协调工作。

(2)全面落实责任

各村、镇直相关单位要按照"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层级管理、属地管理、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原则,对这次打击春季食品违法生产经营活动的专项行动负总责,周密部署,有效开展行动,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安全责任网。派出所、卫生院、工商所等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同心协力、齐抓共管。具体的工作职责为:

1、要认真做好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及个体工商户的登记注册工作,取缔无照生产经营行为,加强对市场上的农产品、粮食及食用油、食盐、肉制品等食品质量的监督检查,全面实施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查处生产假冒伪劣食品和无证生产的违法行为;

2、积极推行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加强对食品卫生的日常监管和《卫生许可证》发放的监督管理,强化对学校食堂、工地食堂及餐饮业的卫生监管,认真核查食品添加剂采购和使用管理制度、食品加工制作等相关制度的制定及落实情况,进一步完善食品污染物的监测网络;

3、积极加强对农村集体聚餐的监督管理,对农村集体聚餐进行申报备案,加强对农村厨师的体检、和持证上岗管理;

(三)设立举报电话

设立举报电话:0719--******,镇党政综合办公室受理社会各界的举报和投诉,及时查处非法生产经营活动。

(4)加强宣传引导

通过加强宣传引导,进一步改善我镇食品的安全状况,维护市场秩序,坚决曝光各类生产经营假冒伪劣食品的违法犯罪行为,保障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小学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小学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XX市教育局 XX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为了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防止学校发生集体食物中毒事件,保障师生员工身心健康和安全,维护正常教学、训练秩序,增强全体师生食堂食品安全意识,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有效消除食品安全隐患,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以下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整改方案:

一、加强领导,明确职责。

我校切实加强组织领导,高度重视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把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落实好各自监管的职责。学校成立了食品卫生安全领导小组,校长为组长,实行分工负责,层层落实。领导小组分定期和不定期相结合的方式对学校的食品卫生安全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学校"预防"工作制度完善,制定了一系列学校食堂安全工作制度、管理制度、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安全教育制度等。

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吴XX

副组长:姚XX

成 员:王XX和各科任老师

二、精心组织,落实措施。

我校结合学校实际,制定具体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明确检查责任人,把学校饮食安全的检查、督促整改都落实到具体监管人员身上,及时召开领导小组会议,布置食堂食品专项整治工作,并进行具体分工: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检查任务落到实处,切实消除食品安全隐患,严防食物中毒事件发生。

三、全面检查,严格监管。

学校组织人员对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进行深入仔细地检查,并把检查情况逐一详细填写《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自查表》,对检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要如实填报,对责任落实不到位,提出整改意见,限期整改。

(一)、存在问题:

1.、卫生许可证还未办理

2、食品从业人员没有形成常态化;

3、食堂内环境卫生打扫不够整洁,不够规范。

(二)、整治措施:

1、向上级申报卫生许可证。

2、近日将组织食品从业人员进行有效培训;

3、学校将定期和不定期对食堂的整改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工作人员定期对食堂及周围进行打扫和清洗,要求食堂保持干净、整洁、规范。

四、强化宣传,提高认识。

(一)学校利用国旗下、黑板报、主题班会,开展健康和食品安全知识的宣传,倡导学生养成良好的卫生生活习惯。告诫学生不吃霉变食品,不买"三无"产品,不喝生水冷水,教育学生增强自我防护意识。

(二)加大管理力度,杜绝校门流动摊点的食品流入学校;禁止学生到无证摊点就餐或购买副食、饮料等商品。

我校将继续增强全体师生食堂食品安全意识,加强学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有效消除食品安全隐患,切实防止学校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努力把食堂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工作做好。

食品安全工作方案


篇一:学校食品安全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做好中小学校的食品安全工作,切实保障学校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市政府主要领导指示精神,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中小学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整治工作目标

本着对党的教育事业高度负责、对人民高度负责、对学生高度负责的精神,对全市每一所中小学校,采取拉网式集中整治的方式,排查学校食品安全隐患并进行整改,使全市中小学校校园食品安全状况有明显改善,集体用餐的卫生安全得到充分保证,保障青少年学生的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确保全市中小学不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二、整治范围

全市范围内的所有中小学校内的食堂、经营食品的商店、摊点。

三、组织分工

市、县(区)食安委办公室负责中小学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的方案制定、组织协调和工作指导。

市、县(区)教育局负责全市中小学校食堂和校园食品店经营者的管理工作,具体部署中小学校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市、县(区)工商局负责中小学校校园食品店经营行为的监督管理工作,依法查处不具备市场主体资格的食品商店、摊点,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的行为。

市、县(区)卫生局负责对中小学校园内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摊点)进行卫生监督检查,严肃查处无卫生许可证和健康证生产经营食品,以及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的违法行为。

四、整治措施

1、对学校商店、小卖部、摊点的整治。

检查其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健康证等证照的持证情况,是否超范围经营;购进食品、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的索证索票情况及进货台帐;经营场所的卫生情况,卫生设施配备情况,销售、贮存食品用的器具卫生情况;有无假冒伪劣食品、三无食品和过期变质食品。对发现的问题,责令经营单位或个人进行整改;情节严重的,予以依法取缔。

2、对学校食堂的整治。

检查食堂卫生许可证、工作人员健康证等证照的持证情况;采购食品、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的索证索票情况及进货台帐;学校食堂的整体布局是否合理;卫生设施的配备情况,食堂内外环境卫生情况;食物清洗、加工、储藏、销售是否符合卫生要求;变质和过期食品是否得到及时清理;餐具的清洗、消毒、保洁是否符合卫生要求;洗涤剂、消毒剂、杀虫剂等有毒有害物质及工作人员生活用品的保管、摆放情况;学校自供饮用水源、购进的纯净水是否符合卫生和质量安全要求。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责令食堂经营者限期整改;属承包经营且问题严重的,学校应取消其承包资格,改为自主经营或重新发包;食堂整体布局不合理的,学校应利用暑假时间进行必要的改造。

3、完善规章制度,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检查各中小学校食品安全规章制度的建立和落实情况、食品卫生工作的日常管理情况。作为校园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各中小学校要建立和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建立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机制,配备专职或兼职的食品卫生管理人员,不断强化食品安全日常管理工作;要切实加强对租赁学校房屋,从事食品生产经营行为的管理,与租房者签定正式合同,明确其食品安全责任,督促其健全食品购销台帐,落实索票索证制度;要求、督促学校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自觉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要加大食品安全宣传力度,建立经常性的宣传教育机制,大力宣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有关常识,强化有关人员食品安全责任意识,增强广大师生消费信心和自我保护意识,构建健康、安全、和谐的校园环境。

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要对各学校食品安全制度的落实情况,进行经常性的巡查和检查,坚决制止将学校食堂分散承包、多头承包,杜绝只承包不管理的现象;工商、卫生等监管责任部门,要密切配合,加大对学校食堂和校园内食品商店、小卖部的监管力度,进一步加强对学校周边饮食门店、商店、摊点的日常监管工作。

五、时间安排

全市中小学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准备阶段(6月29日-30日)。召开各有关部门参加的专项整治工作会议,并部署到各县区。各县区、各部门制定本地、本单位具体行动计划,抽调专人组成专项整治工作小组。

第二阶段:实施阶段(7月1日-15日)。

1、排查隐患阶段(7月1日-10日)。由各县区教育部门牵头,根据本辖区内整治工作任务量的大小,对相关部门抽调的工作人员进行合理分组,分配工作任务,按照方案要求,拉网式排查学校食品安全隐患,并提出整改意见。市教育局对各地中小学校整改工作进展情况适时组织检查。

2、落实整改阶段(7月11日-15日)。各中小学校根据整改意见,认真落实整改措施。县区、各部门对照整治工作目标,认真做好自查验收和阶段总结,并于7月15日前将专项整治工作阶段总结书面上报市食安办,市食安办汇总后报市政府。

第三阶段:督查阶段(8月25日-31日)。市食安办组织相关部门,于新学期开学前,对各地中小学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并对整治工作情况予以通报。


篇二:学校食品安全工作方案

为切实加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知识教育工作机制,提高广大师生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倡导科学合理的饮食卫生习惯,严防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此食品安全工作实施方案。

一、成立食品安全监督小组

加强对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的领导,学校成立食品卫生安全领导小组,具体分工,明确职责,层层抓落实。

组长:黎吉法

副组长:李启宏、林志夫、蔡文策、吉承惠

小组成员:关万平、张进、唐其、施致锋、张勇灿、李美洁、李馥丽

二、加大食品安全宣传教育

1、利用学校博客网站、黑板报、走字屏出示安全通告,宣传食品安全教育的重要性,采用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教育方式学习食品安全知识。

2、利用星期一升旗仪式进行有关食品安全的国旗下讲话。

3、邀请有关食品安全专业人员开展一次及以上的食品安全讲座。

4、各班级出一期有关食品安全知识的墙报,开展一次以食品安全为主题的综合实践活动或班队活动。

5、各班主任根据计划上好每学期5次的食品安全专题课,并组织学生观看食品安全影片及阅读《食品安全教育读本》。

三、消除校内外食品安全隐患

1、加强学校食堂安全监管

学校食堂监管从源头抓起,要求食堂负责人严把进货渠道关,每天做好采购记录,并预留样本做到采购有据可查,严禁购进农药残留及腐烂变质的瓜菜;积极配合卫生监督部门落实卫生防病和食品卫生管理措施,要求食堂必须取得卫生部门核发的《食品卫生经营许可证》;所有餐具、用具每天洗刷干净后要进行充分消毒,存放食品、餐具的箱柜要经常进行消毒处理;食堂内外要定期清洗、消毒,以免蟑螂、苍蝇等害虫滋生;要求食堂从业人员必须具备身体健康证,上班时要穿着清洁工作服、戴工作帽和口罩,同时要规范食品烹饪方法选择的科学性;加强食品卫生日常管理,每天由学校食品安全小组安排专人对食堂食品及卫生进行检查;严禁向学生出售变质食品和三无产品;依法强化学校食品卫生后勤管理,让学生吃上放心的饭菜,坚决杜绝学生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

2、加强校内小卖部的监管

校内取得营业执照小卖部应办理食品卫生安全许可证,明确进货渠道,确保食品卫生安全;对发现经营三无食品及对学生出售烟、酒等行为,立即向相关部门举报,给予责令整改及处罚;对校内无照经营销售食品的小卖部,暂扣了三无食品,并对其要求停业。

3、加强校外摊点治理

与有关执法部门联系,紧密配合工作,借助执法部门的力量取缔和整治校外无证经营的摊点。同时学校少先队大队部通过检查,约束和教育学生不得到无证经营的摊点购买零食。

四、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为了确保食品安全工作做到万无一失,学校对校园食品卫生突发事件做了各种应急预案,并专门成立应急预案机构,力争在突发事件发生时能按应急预案做到从容应对。


篇三:乡镇食品安全工作方案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镇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切实解决食品安全存在的难点、热点问题,努力为全镇创造一个安全、放心的食品消费环境,为全镇食品经营企业提供一个规范、有序的营商环境。镇委、镇政府决定,将全面开展食品安全综合整治列为20XX年镇政府重点工作之一。现结合我镇食品安全工作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统领食品安全工作,全面落实党的XX届X中全会、全国加强食品药品整治和监管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及省委九届九次、十次全会关于强化食品安全监管的会议精神,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增强责任意识,以强烈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把我镇食品安全综合整治工作抓出声势,抓出实效。坚持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各方联合行动、社会广泛支持的食品安全工作机制,加强组织领导,落实监管责任,部门协调配合,加大执法力度,全面整治食品安全存在的突出问题,坚决打击无证无照生产、经营食品的违法行为,保障全镇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和健康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推进经济社会双转型。

二、整治内容

(一)种植养殖环节。加大农(水)产品污染源头治理力度,深入开展产地环境安全评价和监控,加强对农药、兽药残留以及瘦肉精、氯霉素污染的监测。开展多种形式的农(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试点,强化溯源管理。查处违法生产、销售国家明令禁止的农药、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的行为,严防药物残留超标的农(水)产品流入市常

(二)生产加工环节。集中整治小企业、小作坊、坚决取缔无卫生许可证、无营业执照、无生产许可证的生产加工企业,坚决打击食品制假售假黑窝点和使用非食品原料生产加工食品的违法行为;加大对存在食品安全隐患的企业的巡查、回访力度和频次;进一步完善食品和食品相关产品市场准入制度,建立健全不合格食品召回制度。

(三)流通环节。认真组织开展农村食品市场整顿年活动,狠抓重点场所的整治,加大对各类食品批发市尝集贸市场的监管力度,严格实行食品准入制度,切实解决无证照、超范围经营食品,经销过期霉变、有毒有害和不合格食品等问题。

(四)消费环节。继续推进餐饮企业、集体食堂实施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在餐饮企业和集体食堂推行原料进货溯源制度,改进对学校、企业集体、建筑工地食堂以及小餐馆、小食品店的卫生监管,依法查处取缔无证照经营的饮食摊档,防控食物中毒事件食源性疾病发生。

三、整治重点

(一)重点区域镇中心区、各村及其结合部、校园及其周边区域。

(二)重点对象无证照的食品生产加工、经营企业;种植(养殖)户;各类食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学校、企业集体食堂。

(三)重点品种猪肉及其肉制品、食油、酒、蔬菜、豆制品、奶制品、水产品、饮料、儿童食品等8大类食品。

四、整治目标

通过综合整治,着重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食品安全突出问题,使生产经营假冒伪劣、有毒有害食品的违法犯罪行为得到进一步遏制,食品生产经营秩序得到进一步好转,人民群众食品消费安全感得到进一步增强,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得到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监管水平和效能得到进一步提高。具体工作指标:

(一)全镇蔬菜农药残留抽检阳性率低于8%;全镇生猪瘦肉精检测率(含快速检测)不低于4.5%,生猪养殖场瘦肉精残留阳性率低于1%,生猪屠宰环节瘦肉精残留阳性率低于4.5%;严禁违禁药物残留的大宗水产品进入市常

(二)全镇符合生产许可条件的28类食品生产企业获生产许可证达95%以上;全镇食品生产加工企业抽检合格率达80%以上,其中获得生产许可证的食品抽检合格率达85%以上;力争在年内基本取缔农村和城乡接合部的非法小作坊,全面消除乳制品、饮料等食品的无证生产行为。

(三)实施食品市场准入制度,严禁不合格品进入市常全镇预包装食品抽检品种覆盖率达90%以上,合格率达85%以上;食品进货索证票率达90%以上。

(四)生猪定点屠宰率达95%。

(五)全镇学校和企业的集体食堂监管覆盖率分别达到100%和80%;集体食堂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卫生知识培训率达90%以上;学校食堂、餐饮业实施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分别达到95%和70%以上,进一步减少集体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


篇四:食品安全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推动食品放心工程的实施,不断将食品安全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引向深入,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根据济南市*区食品药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区进一步深化食品安全示范单位创建活动方案》的通知( 长食药安协委[*]4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实施食品放心工程,不断加大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力度,通过采取有力措施,整合监管力量,在全面推动食品安全工作的基础上,推动餐饮业示范街、示范店、示范镇创建活动有效开展,营造诚信经营、放心消费的食品市场环境,全面提升食品安全监管水平,为全区人民群众饮食安全提供保障。

二、工作内容及任务

主要包括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加强日常监管,有效落实环节监管措施,配合支持乡镇(街道)落实示范单位创建工作,深入实施食品放心工程,认真组织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等情况。在大学园区和水鸣街重点开展示范园区,示范街、示范店创建活动,大学园区和水鸣街上所有餐饮店全部达到示范店要求。在此基础上再命名示范园区、示范街。每个乡镇创建一个餐饮示范店、一家公共食堂。大学园区、水鸣街及乡镇餐饮单位、食堂创建单位名单有相关监督科室负责于11月5日前报法制科。

三、时间安排

(一)宣传发动阶段。10月20日至11月5日为宣传发动阶段,各监督科室按照各自管辖范围,对辖区内餐饮单位发放《关于餐饮业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单位通知》及《*区食品安全示范单位创建工作餐饮单位考核表》,并组织餐饮单位食品卫生管理人员进行培训。

(二)自查阶段。11月6日至11月25日为自查阶段,各餐饮单位根据时间及要求,对照自身情况自查自纠。

(三)整改督导阶段。11月26日至12月5日为整改督导阶段,各监督科室按照分工,对所辖餐饮单位逐一进行督导检查,对存在的问题逐一进行整改。

(四)验收阶段。12月中旬为验收阶段,卫生监督所组织有关人员对餐饮单位整改情况进行验收。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提高对餐饮业示范店创建工作的认识,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重点,落实工作责任制,分解目标任务,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共同将这一创建活动做好。

(二)强化监督,突出重点。突出监管重点,落实监管措施,创新监管机制,提高监管水平,推进我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向纵深发展,营造安全和谐的消费环境。对所辖范围内餐饮单位,特别是农村、小型餐饮单位,严格卫生许可审查,加强日常监督管理。按照规范一批、扶持一批、取缔一批的工作思路,对全区有证店进行规范、引导、整治,使其达到布局合理、经营规范、卫生安全、资料齐全的要求;对未按要求进行整改的要严肃依法查处,对无证经营者会同工商、公安、执法等有关部门坚决予以取缔。

(三)搞好从业人员培训。根据创建活动需要,加强对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引导业户积极参与创建活动,使从业人员明确标准,明确责任,明确完成时限,增强做好食品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四)强化社会和舆论监督。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导向和监督作用,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对示范单位创建活动的宣传力度,普及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质量安全知识,形成企业、市民广泛参与的社会监督机制。


篇五:学校食品安全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建设平安慈溪,构建和谐社会为目标,认真贯彻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知识教育工作机制,切实把学校食品安全知识教育工作放在突出位置抓紧抓好,提高广大师生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但倡导科学合理的饮食习惯,严防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教育目的

通过教育引导青少年儿童养成良好的饮食习惯,掌握一定的食品安全知识和营养知识,提高食品消费的自我保护能力,从而为打造一个健康、科学、文明的民族奠定扎实的基础。

三、教育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职责

切实加强对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的领导。学校成立食品卫生领导小组,明确职责,责任细化,层层抓落实。

组长:洪银国

组员:沈利峰 王鲁克 各班主任

(二)、加大宣传,营造氛围

利用学校宣传媒体营造宣传的氛围,采用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教育方式学习食品安全知识:

利用周一升旗仪式进行两次及以上的食品安全国旗下讲话;

邀请有关专业人员开展一次及以上的食品安全讲座;

每班出一期食品安全知识的板报,开展一次以此为主题的综合实践或班队活动;

大队部出一期食品安全的宣传报,发放一份以此为主题的倡议书;

各班主任根据计划上好每学期5次的食品安全专题课,低段13年级组织观看食品安全卡通片,小学中高段46年级按上海教育出版社出版的《食品安全教育读本》,同时也可围绕慈溪市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和慈溪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放的《食品安全知识100问》、《安全用药60题》进行教育。

(三)、突出重点、狠抓落实

1、加强学校食堂安全监管

学校食堂监管从源头抓起,严把进货渠道关,加强食品卫生日常管理;并有专人负责,积极配合卫生监督部门落实卫生防病和食品卫生管理措施,规范食品烹饪方法选择的科学性,禁止向学生出售变质的食品和三无产品,依法强化学校食品卫生后勤管理,让学生吃上放心的饭菜,坚决控制学生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

2、加强校外摊点治理

与有关执法部门联系,紧密工作,借助他们的力量整治和管理校外无证摊点。同时学校大队部通过检查,约束和教育学生不得到无证摊点购买零食。

(四)加强业务培训工作、提高监管水平

认真参加好上级部门组织的师资培训班,同时,学校对教师进行一次及以上的培训,让教师首先自己学会食品安全的有关知识和有关法律常识,以此更好地教育学生。

重大节假日期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重大节假日期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确保我县20xx年重大节假日期间食品安全,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和省、州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整治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州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相关精神,按照“政府领导、部门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的工作格局和“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的工作方针,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思想,充分认识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长期性、复杂性及重要性,深入实施食品放心工程,切实加强重大节假日期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消除食品安全隐患,维护社会稳定,促进我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整治目标。坚持集中整治与制度建设、严格执法与科学管理、打假治劣与扶优扶强相结合的原则,在加强日常监管的同时,强化重大节假日期间专项整治,着力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及不安全隐患。通过专项整治,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和有毒有害食品的违法行为,消除食品安全隐患,增强人民群众的食品消费安全感,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
二、重点和范围
紧紧抓住食品源头污染治理、生产加工、流通和消费四个环节,深入开展专项整治。整治重点单位包括:农业、畜牧业投入品生产经营单位,规模以上畜禽产品养殖单位、农产品种植基地、水产养殖单位,初级农产品加工单位,食品及食品添加剂生产加工、经营单位,以及集体食堂、饭店、农家乐、学校周边饮食摊点等餐饮单位。重点品种包括:奶制品、肉类、食用油、豆制品、大米、小麦粉、饮料、酒类、儿童食品、保健食品和其他质量安全问题突出的农副产品等。重点区域是城乡结合部和农村集贸市场。
三、具体任务
各乡镇、各部门要根据节假日期间食品消费特点,进一步明确整治工作的具体任务和措施,扎实开展专项整治。
(一)农业部门要积极推进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和产品认证工作,引导农民进一步规范种植行为;要深入开展农资市场和农药残留专项整( )治,加大蔬菜农药残留的抽样检测力度,严厉打击违法制售农资和非法使用农资的行为,坚决防止农产品源头污染。
(二)质监部门要加大对食品生产企业、加工点、小作坊的整治力度,严格落实食品准入制度,全面开展食品添加剂备案工作,强化监督抽查,对不具备生产条件和生产不合格食品的违法行为及时进行查处,对违法情节严重的企业要依法吊销有关证照,进一步强化企业的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意识和安全意识,全面提高食品质量和安全保障水平。。
(三)工商部门要加强对农村集贸市场、食品批发单位、超市、副食店和流动摊贩的监督检查,进一步完善落实食品购销台帐、不合格食品退市、质量承诺、索证索票和散装食品标签标识等制度,加大食品假包装、假标识、假商标整治力度,依法严厉打击经营无生产日期、无保质期、无生产厂家、过期霉变等假冒伪劣食品的违法行为。
(四)卫生部门要加大对集体食堂、学校食堂及学校周边饮食摊点、餐馆、农家乐的整治力度,严查全县餐饮经营单位证照是否齐备,从业人员健康证是否合法有效;严厉打击使用各种非食品原料、回收食品生产加工食品和滥用防腐剂、色素等食品添加剂的违法行为,严格落实索证索票制度;加强农村自办宴席食品安全管理工作,通过宣传指导,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食品卫生知识和安全知识,防止食物中毒事故发生。
(五)商务部门要加强生猪定点屠宰场的监管,严厉打击私屠滥宰行为;稳步推进“万村千乡”市场工程,积极推行食品流通现代化。
(六)畜牧部门要开展畜禽产品违禁药物滥用及药物残留整治,引导畜禽养殖户进一步规范养殖行为,严厉打击违法制售和非法使用兽药、饲料的行为,防止畜禽产品源头污染;严格畜禽上市检疫制度,坚决打击制售注水肉、病害肉的违法行为,确保重大节日期间畜禽肉品食用安全。
(七)教育部门要积极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知识进校园活动,进一步提高学校师生的食品安全意识和能力;要切实加强学校食堂管理,严把食品采购、验收、加工、贮存等环节,防止食物中毒事故发生。
(八)粮食部门要紧紧围绕“放心粮油”认真开展专项整治,以大米、面粉、菜油为重点品种,加强粮油市场的监管,杜绝陈化粮、变质粮油流入市场。
(九)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要结合重大节假日期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际,进一步整合监管资源和执法力量,统筹协调好重大节假日期间的食品市场检查整治,确保整治取得实效。要严格节假日期间值班制度,及时报告、处理食品安全事故,确保全县人民群众节假日期间饮食安全。
(十)各乡镇人民政府要结合各地实际,认真制定节假日

重大节假日期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第2页

食品市场整治方案,做到目标、责任明确。要组织人员深入各村(居)委会、自然村,对食品批发单位、副食店、食品加工作坊、酒厂、学校食堂、餐馆、饮食摊点、农家乐和饮用水水源、供水点、集贸市场等逐一进行检查,及时排除食品安全隐患。要切实加强农村自办宴席的申报登记和监管工作,并严格执行节假日值班制度,确保辖区内人民群众饮食安全。
四、时间安排
(一)3·15期间(3月10日至3月20日);
(二)州庆期间(4月5日至20日);
(三)高考、中考期间(6月1日至7月10日);
(四)火把节期间(8月1日至8月10日);
(五)野生菌美食文化节期间(7月至8月);
(六)中秋、国庆期间(9月15日至10月10日);
(七)元旦、春节期间(20xx年12月20日至20xx年2月15日)。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在重大节日期间要认真履行职责,切实加强对本辖区、本部门食品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要结合各地实际和部门职责,认真制定节假日食品市场整治方案,做到目标、责任明确,并积极组织开展节日期间食品市场专项整治,加强食品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确保广大人民群众饮食安全。
(二)建立食品安全责任追究制度。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建立完善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对不认真履行职责,监管不到位的乡镇和部门,予以通报批评;对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给当地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重大损害的,要严格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三)加强协调配合,形成综合监管合力。在严格按照分工履行职责的同时,乡镇与部门之间、部门之间要加强沟通协调,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形成合力;要依法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违法行为,对涉嫌犯罪的,及时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四)加强宣传教育,营造氛围。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形式,利用赶集、节假日等机会,大力宣传食品安全科普知识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意识和能力。
(五)切实加强信息沟通,按时报送工作情况。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按照本方案要求,围绕整治重点认真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并将整治工作总结按时报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具体报送时间见《××县20xx年重大节假日期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总结报送时间表》。

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根据县食安办关于印发《隆回县2014年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全面提升校园食品安全水平和保障能力,确保广大师生饮食安全,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五个一批”专项整治,即查处一批制售假冒伪劣食品案件,取缔一批存在较大食品安全隐患的生产经营单位,曝光一批违法违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引导一批“四小”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小作坊、小餐饮、小摊贩、小超市)规范生产经营,创建一批食品经营示范单位,进一步规范校园及周边食品生产经营秩序,净化饮食消费环境,消除食品安全隐患,确保不发生群体性食品安全事件,切实保障广大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整治范围

(一)全镇范围内所有中学、小学、幼儿园和托儿所等各级各类学校的食品生产经营活动。

(二)校门两侧及街道对面两侧200米范围的食品生产经营活动。

(三)向学校配餐(含托餐)的食品生产经营活动。

三、整治对象和内容

(一) 学校食堂、学校内部及校园周边餐饮店、为营养改善计划提供配餐服务的餐饮服务单位和食品生产加工企业。

1. 查责任落实,看是否建立学校法人代表为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主管校长是否具体负责的工作制度,是否将食堂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学校日常管理;

2. 查主体资格,看证照是否齐全有效,是否在餐饮服务许可范围内开展经营活动,是否持续保持生产经营许可条件;

3. 查进货渠道,看是否建立进货验收台帐,是否索证索票,进货渠道是否正规,是否使用来源不明的原料加工制作食品,食品仓储是否符合要求,是否定期对食品原料仓库进行清查;

4. 查卫生条件,看经营场所内外环境是否整洁,食品的冷藏、消毒、防蝇、防虫等设施是否正常运行,加工用具、容器以及餐具的靖洗、消毒措施是否得到有效落实;

5. 查从业人员,看是否持有有效健康、证明等;

6. 查添加剂使用,看是否有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是否超范围、超剂量使用食品添加剂,是否对食品添加剂实施“五专”管理(专人采购、专人保管、专人领用、专人登记、专拒保存),并按要求公示。

(二)学校内部及校园周边食杂店。

1.查主体资格,看证照是否齐全有效,是否超范围经营,是否持续保持经营许可条件;

2.查进货票证,看食品经营者是否履行进货查验和查验记录义务,是否妥善保管进货凭证;

3.查从业人员,看是否持有有效健康证明;

4.查经销食品,看是否有质量合格证明、检验检疫证明,是否销售“三无”食品和假冒伪劣、有毒有害、过期变质等不合格食品;

5.查包装标识,看食品包装、标识是否虚假标示,是否有产品名称,厂名、厂址,是否标明食品主要成分和含量,是否标明生产日明和有效期限;

6.查散装食品,看在贮存位置、外包装或容器上是否标明食品的名你、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经营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三)校园周边食品摊贩。

重点检查从业人员是否持有有效健康证明;食品包装材料是否无毒、无害、清洁;餐饮具是否清洗、消毒;是否在指定场所、区域、时间内经营;严禁食品流动摊贩进入校园区域内,坚决制止非法食品摊贩设摊并向学生兜售食品的行为。

四、步骤措施

(一)动员部署阶段(3月中旬至3月底)。

各食品安全监管单位要根据镇里方案,明确责任人,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分解任务,明确责任。各监管单位要成立专项整治工作机构,加强专项整治期间执法力量。

(二)集中整治阶段(4月l日至10月15日)。

1.集中排查。在镇政府统一领导下,4月上旬对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切实掌握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现状,分级分类制定整改措施。中心校要督促各级各类学校对学校食堂和商店全面开展自查自纠。

2.集中执法。针对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组织开展春季、夏季、秋季三次集中执法行动,坚决清理取缔校园及周边无证无照生产经营行为和食品流动摊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严厉处理。

3.集中抽检。在6月、9月对校园及周边销售的食品进行集中抽检,重点抽检学生消费相对集中的肉制品、方便面、饼干、冷冻饮品、果冻、饮料、油炸食品、薯类食品、膨化食品、糖果制品、水果制品、水产制品、豆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等品种,对检测中发现的问题食品及时下架,立案查处。

4.集中销毁。10月上旬,配合做好全县统一开展问题食品公开销毁活动,对整治行动中收缴的问题食品集中销毁。

5.集中曝光。9月下旬,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曝光专项整治中查处的典型案例,督促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进一步增强社会责任意识,强化自律,诚信经营,主动履行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责任。

(三)总结评议阶段(10月16日至11月15日)。

1.集中评议。镇政府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学生及家长、新闻媒体、社会监督员等代表对各级各类学校食品安全工作进行评议。对评议出的好的典型予以表彰,并总结推广,发挥其示范引领作用;对评议出的问题,有条件整改的立即改正,暂时无条件整改到位的,要制定整改计划,积极创造条件,限时整改到位。

2.集中检查。加强督查督导,及时发现问题并加以改进,重要情况及时报告县食安办。10月上旬,县里将组织联合检查组,每个乡镇抽查不同类别学校3个,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现场检查、明查暗访等方式,对各地整治情况进行检查。

3.集中通报。10月下旬,县里将对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通报,对工作开展好的地区、部门和学校进行表扬,对工作开展较差的地区、部门和学校通报批评。

(四)整章建制阶段(11月16日至11月30日)。

认真梳理整治行动的好经验好做法,广泛征求基层意见、建议,用制度的形式固定下来,形成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进一步巩固和扩大整治成效。

五、责任分工

专项整治工作由镇食安办牵头组织实施,各成员单位要充分发挥监管职能优势,密切协作,联合行动,切实搞好这次专项整治。

(一)食安办负责整治行动的组织协调工作,组织有关部门,成立综合执法检查组,开展执法检查。

(二)中心校负责监督各级各类学校履行食品安全管理责任,加强对学校食品安全责任体系及食品安全应急方案的督查、指导;指导学校开展形式多样的食品安全宣传活动,引导学生合理饮食,自觉抵制垃圾食品,不在路边摊用餐,不向流动摊贩购买食品,增强学生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三)工商所负责学校内部及校园周边流通环节食品经营单位的监督检查,坚决查处无证无照经营。

(四)城建办负责对校园周边非指定场所、区域、时间内经营的食品摊贩依法予以取缔,全面整顿规范校园周边马路市场。

(五)农业、畜牧水产、卫生、派出所等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积极参与执法检查,做好专项整治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要加强领导。镇政府成立以镇长刘琴任组长,陈端阳、贺青贞任副组长,袁旭曦、罗黎、陈光亮、胡健璞、杨素娇、游训光、田从军、李谟长、欧阳杲靓、郭军、为成员的镇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工作专项集中整治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陈光亮兼任。镇里成立联合执法组,以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整治作为食品安全工作的重点,切实加强领导,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取得成效。

(二)要依法整治。在整治行动中,既要严格执法,依法从严从重查处一批大要案件,对情节恶劣的一律顶格处罚,涉嫌犯罪的一律移送公安机关,营造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监管高压态势,又要依法行政、文明执法,在执法过程中,要全面履行执法告知、说明理由等义务,把工作做细,切实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预防和减少行政争议,对情节轻微的,责令改正或限期整改,坚决纠正“重实体轻程序”、“重处罚轻纠正”等错误倾向。

(三)要以打促建。以此次专项整治行动为契机,完善各项制度,不仅要注重“打”,更要注重“建”,以打促建边打边建,对专项整治行动中发现的重大隐患和问题,要追根溯原,查找症结,及时抄告,落实治本之策,建立健全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

(四)要广泛宣传。将宣传教育贯穿于专项整治行动始终,深入开展“食品安全进校园”活动,形成家长、师生、群众高度关心和积极参与的良好舆论氛围。通过实物展示、集中宣讲、开设健康课、知识竞赛、比赛、设立宣传专栏和橱窗等方式,在师生员工中广泛宣传食品安全知识;加大对校园及周边食品生产经营者的法律教育,提升经营人员食品安全责任意识和守法意识;从街道、社区、老师、学生及家长中聘请一批责任心强、具有一定食品安全知识经验、热心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的人员,担任食品安全监督志愿者,建立一支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监督志愿者队伍;畅通有奖举报投诉渠道,发动群众参与专项整治;加大整治行动成效宣传力度,集中曝光典型违法案例,形成强大的整治声势,震慑食品生产经营违法行为。

奥运期间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奥运期间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2018年北京奥运会即将召开,为确保奥运期间全县食品药品安全,为顺利举办北京奥运会创造和谐稳定的环境,根据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市奥运期间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渝办发〔2018〕171号)要求,决定从即日起至奥运会(残奥会)结束,在全县范围内开展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以保障公众饮食用药安全为核心,以“解放思想、扩大开放”为动力,以确保奥运会期间食品药品安全为着力点,进一步整顿和规范食品药品生产经营秩序,努力解决公众关注的食品药品安全热点、难点问题,为全面落实“314”总体部署,实现我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二、工作重点和目标
坚持集中整顿与建立长效机制相结合的原则,围绕保障奥运食品药品安全的大局,加大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力度,认真排查可能引发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的各类隐患,建立和维护良好的食品药品生产经营秩序,消除监管死角。通过整治,全面提高我县食品药品安全水平,为确保奥运期间全县人民的饮食用药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作出贡献。
三、时间安排
此次专项整治工作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2018年6月7日前)。各乡镇、县府有关部门逐级建立健全领导机制,根据本方案,结合实际,提出本辖区、本部门的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并进行宣传动员和周密部署。
第二阶段:集中整治(2018年6月8日—8月7日)。各乡镇、县府有关部门对重点区域、重点单位、重点产品、重点环节分类组织实施专项整治行动,切实解决食品药品安全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不断巩固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成果,建立食品药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
第三阶段:应急准备(2018年8月8日—9月17日)。各乡镇、县府有关部门在继续加强监管的基础上,重点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做好及时启动应急预案的各项准备工作,一旦出现事故苗头,及时启动应急预案,迅速采取有效控制措施,妥善处置事故,最大限度减少事故危害程度。
四、主要措施
(一)食品方面
1.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县农业局、县畜牧局牵头,各乡镇和县府有关部门配合)
(1)全力抓好产业发展。做好生产指导,全力抓好“米袋子”、“菜篮子”和“果盘子”生产,促进农业生产发展,切实保障粮油、蔬果、肉、蛋、奶、鱼等主要农产品基本供给不脱销不断档,努力实现主要农产品市场价格不大涨不大落。
(2)大力推进农业标准化。加大农业标准化示范乡镇和示范产业的建设力度,重点推进粮油、生猪和水产业的标准示范建设,增强其辐射带动能力。加强对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推广实施农业标准化建设的指导和服务,大力开展农民培训,普及标准化知识和技术,增强农产品生产者、经营者、消费者和管理者的质量安全责任和意识。加快推进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地理标志农产品的培育和认证工作,提高优质安全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
(3)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加大监测频率,扩大监测范围,增加监测项目,重点组织实施农药、兽药残留监控计划,要根据实际,加强产地的农产品速测。依法加大对生产、经营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农产品行为的处罚力度,发现不合格产品,要追查源头,督促整改。
(4)组织专项执法检查活动。定期组织对农产品生产基地落实标准化生产技术规程和农药、兽药使用情况的检查;定期组织对农产品生产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建立自检或委托检测、建立生产记录档案情况的检查,严厉打击在猪肉生产中添加瘦肉精的行为。开展高毒农药专项整治活动,组织对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企业和门点的检查,坚决杜绝甲胺磷等5种高毒农药的销售和使用,依法查禁违规生产销售高毒农药的行为,把护农保春耕“一打三放心”联合行动推向深入;加大工作力度,依法查处生产、销售、储存、运输或使用“毒鼠强”行为。
(5)强化农产品市场准入管理。督导农产品批发企业完善市场管理责任制度、自检制度、台账记录和不合格农产品报告制度;完善蔬菜批发市场准入制度;指导农产品超市、配送中心等农产品销售企业建立健全进货检查验收制度,建立经营记录。
(6)加强产销衔接。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和市政府有关进一步加强鲜活农产品运输和销售工作的各项政策,服务于产销衔接,加强农产品生产和市场供求形势分析,及时发布有关供求信息,加强与流通企业、农产品批发市场和广大客商的沟通与服务,组织余缺调剂,保障市场供应。
2.加强食品生产监管工作(县质监局牵头,各乡镇和县府有关部门配合)
(1)加大对获证企业的监管力度。对获得食品生产许可证企业的食品生产原料、工艺、检验、储运进行全过程检查,包括食品加工中使用的包装、容器等,发现企业存在不能维持发证时质量安全必备生产条件的,一律停产并限期整改,整改复查

奥运期间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仍不合格的,吊销食品生产许可证。同时,加大无证查处力度,在流通领域凡发现销售无证、未加贴qs标志的食品,责令停止生产销售,并依法查处。
(2)加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监管。严格落实质量安全承诺书制度,督促小作坊业主认真按照承诺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严格限制小作坊产品在本乡镇范围内销售。加大小作坊产品监督检查频次,确保奥运期间不发生食品安全问题。
(3)加强对重点食品的专项监督抽查。采取定期监督检查与临时性突击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加强对节令食品和容易存在质量安全隐患的高风险食品的监督抽查,重点检验非食用原料、食品添加剂、重要卫生安全指标和违禁药物等。扩大抽查范围,对容易出现质量安全问题的、敏感的、高风险的以及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小麦粉、大米、米粉、瓶(桶)装矿泉水、食用植物油、酱油、醋、肉制品、乳制品、豆制品等食品开展专项抽查。对抽查不合格的生产企业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4)加强食品安全风险预警与监控制度建设。加强质量分析,总结发掘食品质量状况变化的规律,研究细化分析评价方法,使监督抽查结果成为衡量地区食品质量安全形势、衡量食品企业发展质量的重要标尺,为奥运会期间食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提供参考和指导。
3.整顿规范食品流通秩序(县工商局牵头,各乡镇和县府有关部门配合)
(1)加大食品安全日常监管执法力度。加大奥运会期间食品市场巡查力度,强化对完善和规范索证索票、进货台账制度的监督检查和分类指导,加大食品质量监测力度,强化对问题食品和不合格食品退市工作,确保食品质量合格。
(2)集中开展流通环节食品市场专项执法检查。以粮食、肉类、蔬菜、奶制品、饮料、酒类、禽蛋制品、调味品、休闲食品等市场消费集中的食品为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展食品质量专项执法检查;以旅游景区、车站码头、城乡结合部、繁华街道和交通枢纽等为重点区域,集中开展查处取缔食品无照经营专项执法检查;在巩固“农村食品市场整顿年”活动成果的基础上,集中开展农村食品市场专项执法检查,进一步维护和规范奥运会前及奥运会期间食品市场秩序。
(3)进一步加大食品违法案件查办力度。加强案件排查和督查督办工作,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销售不合格食品、无证无照经营食品以及销售过期霉变、有毒有害食品等违法行为,对涉嫌犯罪的要依法及时移交公安机关处理。同时,要妥善处理监管执法与促进奥运会期间食品流通的关系,既要严格依法行政,又要促进食品市场繁荣。
4.严格餐饮消费监管(县卫生局牵头,各乡镇和县府有关部门配合)
(1)全面开展重点区域餐饮经营单位卫生许可证清查工作。规范餐饮业食品卫生许可证的公开,全面实施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加强日常监管,取缔占道经营的饮食摊点,确保繁华街道、旅游景点等重点区域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实施率达到100%。
(2)加强对中小餐饮企业的食品卫生监管,逐步建立完善中小餐饮企业监管档案。重点对餐饮业、自制食品的商场、超市及学校食堂卫生条件、餐具消毒、原料采购等进行监督检查,严厉查处使用不合格或来源不明的食用油、畜、禽肉及其制品、不合格调味品、过期和重复使用原料、滥用添加剂等行为。
(3)切实抓好餐饮场所、学校、建筑工地食堂和其他集体用餐单位的食品安全工作。落实学校和建筑工地等总承包单位的主体责任,加强对餐饮单位、学校和建筑工地等重点单位的监督检查和食堂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严格执行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卫生规范,规范食品及原料采购进货渠道。落实食品卫生巡查制度和100人以上宴席提前24小时登记备案制度。开展学校周边小零售店、小餐饮店整治行动。严厉打击非法购买、存放和使用亚硝酸盐等违法行为,及时排查食物中毒事故隐患。
(二)药品方面
1.加强药品安全保障(县食品药品监管分局牵头,县府有关部门配合)
(1)强化药品流通监管。加强药械市场监管,继续保持高压态势,巩固药品专项整治成果,对专项整治期间发现的违法违规药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一律依法从严处理;进一步加强抽验工作,加大农村药品、高风险药品品种的监督抽验力度,结合药品不良反应和广告监测结果,开展专项监督抽验工作。加大违法药品广告整治力度,对违法情节严重的,要坚决采取暂停销售等行政强制措施。
(2)强化医疗器械监管。进一步加强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监管工作,以与奥运会有关产品为重点品种,组织开展检查工作。
2.深化兴奋剂专项治理(县食品药品监管分局牵头,县府有关部门配合)
根据《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彭水自治县兴奋剂生产经营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彭水府办发〔2018〕88号)要求,落实责任,建立工作协调机制;准确掌握全县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药品经营企业及化工类企业的名单和生产经营情况;认真梳理分析兴奋剂治理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和主要问题,按照职责分工认真组织检查,全面开展兴奋剂生产经营专项治理。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为了切实加强奥运期间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县政府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副县长黄勇任组长,县政府办副主任匡琳、县食品药品监管分局局长谭长春任副组长,县农业局、卫生局、工商局、质监局、监察局、公安局、文广新局、电信公司、电视台等单位分管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食品药品监管分局,负责与有关部门沟通、协调和配合,建立信息沟通和工作协调机制,牵头组织工作督查,及时掌握工作动态,加强对专项行动的指导和督促,提高协同作战能力。
各乡镇、县府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保障奥运期间食品药品安全的重要意义,以强烈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切实加强领导,采取有效措施,狠抓责任落实。要继续按照“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体系和工作格局,各乡镇人民政府对当地食品药品安全负总责,统一组织、领导本行政区域有关单位开展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并从人力、财力、物力等方面予以保障;县府有关部门在切实履行好各自监管职责的同时,要加强对乡镇的工作指导和组织协调。要建立和落实食品药品专项整治工作责任制,层层落实责任。要严格责任追究,对工作不力、敷衍塞责的乡镇和部门予以通报批评,对因渎职失职引发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的,要按规定追究领导及当事人的行政责任直至法律责任。
(二)精心组织,狠抓落实
各乡镇、县府有关部门要结合本地、本部门的实际情况,紧紧围绕广大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危害严重的食品药品安全热点和难点问题,因地制宜地制定具体的整治方案和措施,明确工作目标,逐级落实整治任务,抓好、抓实奥运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三)注重宣传,广泛发动
充分发挥新闻媒介的舆论引导和社会监督作用,广泛开展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宣传活动,努力营造人人关注、人人重视食品药品安全的社会氛围。同时,注重发挥消费者协会、行业协会等中介组织的维权和自律作用,形成全社会齐抓共管的打假治劣工作格局。
(四)加强信息沟通,强化应急预警管理
在专项整治期间,各乡镇、县府有关部门要加强信息沟通,畅通信息报送渠道,及时、准确地做好信息报送工作,有关食品安全方面的信息及时报送县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办公室(电话/传真78842444,邮箱pe)。要做好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的预警和应急管理,建立健全应对突发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的应急机制,规范应急处理工作,对可能引发的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要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要进一步完善食品药品安全突发事故应急预案,组织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应急演练,切实提升应对食品药品安全突发事故的反应能力和处置水平,一旦发生食品药品安全突发事故,能第一时间做出响应,高效组织应急救援工作,防止事态蔓延,最大限度地减少重大事故的危害,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要强化社会监督,落实投诉举报奖励制度,公布食品药品投诉举报电话、信箱等,为投诉举报者提供便利。
(五)加强督导,务求实效
在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期间,县政府督查室要会同县府有关部门根据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和工作要求进行督查指导,确保专项整治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

策划方案,是策划成果的表现形态,通常以文字或图文为载体,策划方案源自于提案者的初始念头,终结于方案实施者的手头参考,其目的是将策划思路与内容客观地、清晰地、生动地呈现出来,并高效地指导实践行动。《乡中高考和端午节期间食品安全整治工作方案》如果还没解决您的需求,请访问我们为您2024准备的“乡镇食品安全工作方案”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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