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精神文明建设实施方案
乡镇精神文明建设实施方案
为推动镇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弘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遏制歪风邪气的滋生,丰富人民群众的精神文明生活,经镇党委研究决定,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目标,以促进乡风文明、村容整洁为着力点;以完善文化设施,改善精神文化生活环境为突破口;努力提高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素质,为构建和谐镇提供强大的思想保证、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我镇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顺利进行,年初对镇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委员会作了部分调整,调整后如下:
主
任:贺玉良
副主任:胡咏新赵向发
成
员:胡乐群黄清贵
段威特冯雨洁张向前
向迪锋周佳春张恩奇
刘志军黄双燕
镇文明委办公室设在文化站,段威特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
三、主要内容
1、加强政策宣传和思想道德教育。广泛宣传中央和省市县关于“三农”工作的重大决策和重要举措,宣传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总体要求。积极开展传统美德和先进思想的宣传教育活动,引导广大人民群众形成讲正气、树新风、促和谐的文明风尚,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打下坚实的思想道德基础。
2、开展多种形式的群众性文化活动。各村要充分利用村级组织活动中心、农家书屋等精神文明建设阵地,广泛开展政策法规、科普知识和文明新风的宣传活动,引导和组织形式多样的文体活动,吸引农民群众广泛参与,寓教于乐,使其在各种健康向上的活动中愉悦身心、陶冶情操、提高素养。
3、开展文明单位、文明村、文明农户评选活动。本年度评选镇级文明单位2个,文明村3个,每村1—2户文明农户,评选活动依照村推荐、镇决定、后公示的步骤实施,并接受社会监督。各单位、各村要认真组织好本次评选活动,在全镇营造一个争先进、学先进、促文明的浓厚社会氛围。
四、时间安排
(一)宣传发动阶段(3月—4月)
1、召开镇文明委工作会议,明确工作任务和目标,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和具体实施方案。
2、召开全镇动员大会,要求各村各单位健全精神文明工作领导机构,明确工作任务和目标。
3、张贴宣传标语,悬挂宣传横幅,发放宣传资料,使精神文明建设深入民心。
(二)申报评选阶段(4月—10月)
各单位、各村根据创建文明单位、文明村、文明农户的标准,切实抓好创建工作。具体步骤为:
1、各村开展自评活动,对符合文明农户创建条件的家庭进行审查推荐,并于10月31日前向镇文明委申报。
2、各单位、各村对照评选标准,准备好创建材料,于10月31日前以自荐或管区推荐的方式向镇文明委申报。
(三)验收阶段(11月份)
镇文明委对各创建单位进行检查验收,会议集中研究评比,最后将结果进行公示。
(四)总结表彰(12月份)
镇精神文明委员会根据检查验收结果召开总结大会,对镇文明单位、文明村、文明农户的获得者进行通报表彰。
五、工作要求
1、搞好宣传发动。各村、各单位要自觉把精神文明建设活动摆上议事日程,加大宣传力度,不断提高群众对精神文明建设重要性的认识,在全社会营造昂扬向上、奋发有为的文明氛围,不断提升精神文明建设的质量和水平。
2、落实目标责任。各村、各单位要切实履行职责,把创建工作作为本单位工作的重点来抓。要根据全镇的总体部署和任务要求,结合本单位的工作实际制定具体的工作实施方案,层层分解,责任到人。
3、强化工作措施。各村、各单位要加大检查督查力度,对照目标要求,狠抓工作进度和工作质量,注重实际效果。要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切实避免搞形式、走过场,同时要保证必要的经费投入,促进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开展。
某县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测评验收的实施方案
某县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测评验收的实施方案
某县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测评验收的实施方案
“文明”“文明”建设是省、市委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加强新形势下精神文明建设而采取的重大举措。按照省、市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县于200年全面启动了“文明”建设。今年,省、市文明委将对各县、区“文明”、“文明”建设工作进行测评,向社会公布测评结果,并把测评结果作为200年底“文明”、“ 文明”总结表彰及第二届省、市文明城市评比表彰的重要依据。为进一步明确测评工作的内容、方式、方法和时间安排,做好迎接省、市文明委“文明”、“文明”测评验收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紧紧围绕 “文明”、“文明”建设的部署,解放思想,创新观念,认真做好迎接省、市文明委“文明”、“文明”测评验收工作,对我县“文明”、“文明”的实施过程、实际效果进行综合和分领域的总体评价,指导、推动“文明”建设向深度和广度拓展,进一步提高市民文明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推动全县精神文明建设健康、有序、和谐发展,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富裕、文明、和谐的新做出更大的贡献。
二、测评内容、方式及范围
1、“文明”、“文明”测评的内容。
“文明”、“文明”测评工作围绕《“文明”测评指标体系》的内容进行。“文明”测评指标体系,包括综合指标、城市指标、农村指标、行业指标四部分,分一级指标17个,二级指标138个。
“文明”、“文明”测评工作主要依据《“文明”测评操作手册》和《“文明”测评材料审核记录表》进行。
2、“文明”、“文明”测评的方式
“文明”、“文明”测评采取统计数据、部门数据、材料审核、问卷调查四种测评方式进行。测评中涉及到的统计数据由县统计局负责采集;部门数据由县直有关部门负责提供;材料审核和问卷调查由省、市文明办组织专人进行实施;按照人口基数的城乡居民比例,对我县随机抽取居委会、村庄进行问卷调查。
3、“文明”、“文明”测评的范围
“文明”、“文明”测评的数据为全县数据,各类数据和材料审核均以200年度的数据和材料为主。人口基数依据县统计局城市年报数据为准。
三、时间安排
整个工作安排分为四个阶段:
一是宣传发动阶段(200年5月)。召开会议,举办培训班,对“文明”、“文明”建设进行再部署、再动员。各乡镇、各责任部门单位根据《县“文明”、“文明”测评工作任务分解表》要求,对照责任分工,制定具体工作方案,进一步细化任务,明确责任。广泛宣传,层层动员,强化舆论引导,营造社会氛围,提高市民的知晓率、支持率和参与率。
二是组织实施阶段(200年 6月)。各部门单位尤其是各责任单位采取得力措施,抓好任务落实。要做好统计数据、部门数据和材料审核等与上级主管部门的对口衔接工作。同时,县里将对各乡镇和县直有关单位工作情况定期不定期进行抽查暗访,促进工作开展。
三是自查申报阶段(200年 7月上旬)。各有关部门单位按照《县“文明”、“文明”测评工作任务分解表》要求,认真自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形成自查报告,加盖单位公章,随审核材料一同上报县创建办。
四是迎查验收阶段(200年 7月中、下旬)。迎接省、市赴我县的问卷调查。
四、工作要求
(一)要强化责任,狠抓落实。“文明”、“文明”建设是精神文明建设各项工作的深化,各级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县“文明”、“文明”测评工作任务分解表》的要求,与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工作同部署、同要求,成立专门机构,制订好本单位的具体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目标,分解任务,落实责任,拿出倒排时间表,调动一切积极因素,上下一致,人人参与,将各项任务按期逐一落实,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环扣一环、层层有目标、人人有责任的工作格局。参照创建文明城市工作机制,实行“谁主管、谁负责、谁丢分、谁负责”的责任追究制,对因工作不力,影响全县测评验收总体工作的责任单位的责任人,追究其责任。
(二)要加大宣传,营造氛围。各新闻单位、互联网站要把“文明”、“文明”、“文明”建设的宣传作为一项重要任务,设立专栏、专题,加大宣传力度。各乡镇要通过宣传车、宣传栏、发放明白纸等各种形式,做好对村居群众的宣传发动工作。要善于发现、总结典型,通过新闻宣传、信息简报等形式,及时宣传他们的好经验、好做法,发挥榜样示范作用。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采取演讲比赛、知识竞赛、文艺演出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通过印制宣传画、设置公益广告和宣传标语等方法,营造浓厚的氛围。
(三)要明确目标,讲求方法。这次“文明”、“文明”考核验收,不再专门到县区进行实地综合考核,而是主要通过上级主管部门提供数据和审核材料以及群众进行问卷调查的方式进行。各部门单位一定要明确目标任务和测评检查方法,积极主动与上级对口部门衔接,及早把任务完成情况向上级部门汇报,让上级部门早了解、早支持,确保在材料审核、数据统计和部门数据方面不失分,以优异的成绩迎接“文明”、“文明”建设测评验收。
策划方案,是策划成果的表现形态,通常以文字或图文为载体,策划方案源自于提案者的初始念头,终结于方案实施者的手头参考,其目的是将策划思路与内容客观地、清晰地、生动地呈现出来,并高效地指导实践行动。《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如果还没解决您的需求,请访问我们为您2024准备的“精神文明建设实施方案”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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