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运保障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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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运保障应急预案

“春运”期间,道路旅客运输繁忙,运输压力大,服务要求高,安全生产任务重。为了切实做好“春运”期间道路旅客运输工作,保障广大旅客安全、便捷出行,特制定本工作预案。

一、“春运”工作的指导思想及目标要求

“春运”工作是新年伊始全县交通行业的一项重要任务,关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民生工程。全县交通系统各有关单位和部门,都要从讲政治、促发展、保稳定的高度,贯彻落实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要求,认识“春运”工作的重要性,认真把握春运的指导思想,明确目标任务,落实具体要求。

(一)春运工作的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为指导,牢固树立“安全第一”、“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从做一个有作为、负责任的行业出发,高度重视“春运”工作,突出安全生产和运输服务质量两个重点,把安全生产放在春运的首位,努力抓好运力组织调度、站场“三品”检查、车辆安全管理、驾驶员安全管理、运输市场监管、公路养护管理等工作,确保“春运”期间广大旅客走得安全、走得及时、走得有序、走得满意,为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提供有力的运输保障和优良的运输服务。

(二)春运工作的目标

“春运”工作要紧紧围绕“平安春运”的主题,按照“以客为主、安全第一、服务至上、保障有力”的总体要求,加强领导,周密部署,精心组织,狠抓落实,认真履行各部门、各单位工作的职责,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保障春运安全生产,搞好运输优质服务,维护运输良好秩序。

(三)春运工作的要求

1.树立执政为民、以人为本的理念。要把满足人民群众乘候车需求作为春运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想旅客所想、急旅客所急、办旅客所需。

2.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要把安全生产放在春运工作的首位,强化源头管理,认真履行交通部门“三关一监督”的职能,切实落实运输经营业户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及时消除事故隐患,预防重特大道路运输事故发生。

3.实现文明服务、优质服务的目标。要拓展服务领域,提升服务能力,创新服务方式,坚决制止倒客、宰客、甩客、野蛮待客等违规行为,大力开展创建文明车站、文明客车和文明司乘人员的活动。

4.形成各司其职、协同作战的工作机制。涉及春运工作的各交通 主管部门、运管、综合执法、道路运输业户,都要认真履行各自的工作职责,认真负责地做好本职工作,并积极配合其他部门做好工作,协同作战,形成合力,确保“春运”工作顺利进行。

二、各部门在春运工作中的职责

全县交通系统各有关部门根据各自的职能,在上级交通主管部门和县政府的领导下,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上级交通部门有关“春运”工作的部署及要求,为保障春运工作的顺利开展,认真负责地做好相关工作。

(一)县交通运输局工作职责

1.负责制定及启动《**县交通运输局“春运”保障应急预案》;

2.负责督促检查各部门“春运”工作的准备及实施情况;

3.负责协调处理有关“春运”工作的重大问题;

4.负责县内“春运”工作的组织领导、安排部署、协调指导、检查考核。

(二)各股室工作职责

1.负责本辖区内“春运”工作的组织领导、安排部署、协调指导、检查考核;

2.负责辖区内县乡公路的养护管理,组织损毁公路的及时抢修,组织大雪等恶劣天气的扫雪打冰及防滑料的准备及抛洒,保障公路安全畅通;

3.负责监督道路运管、综合执法、道路机构制定工作方案,组织运力,强化监管,保障安全。

(三)运管所工作职责

1.负责安排部署、组织领导、督促检查全县道路运输工作;

2.负责组织客货(危货)运输车辆的安全技术检验及经营业户考核;

3.负责道路旅客流量、流向的调查、预测及分析,做好运力储备、组织及调用;

4.负责组织全县道路运输安全检查;

5.负责全县道路客运量的统计及有关信息的汇总上报。

(四)道路股工作职责

1.负责安排部署、组织领导、督促检查道路的“春运”道路运输相关工作;

2.负责在春运前对所属路段进行检查和养护,消除坑槽、路障等安全隐患,及时做好损毁路段的抢修工作,危桥险路备好防滑料,完善公路安全警示标志标线,保障公路安全畅通。

(五)办公室信息组工作职责

1.负责“春运”工作的宣传,及时报道信息及好人好事;

2.负责“春运”工作的舆论监督。

(六)综合执法大队职责

1.负责“春运”道路运输市场的监督管理,打击黑车非法营运,保障合法营运,维护市场秩序;

2.加大稽查力度,严厉打击超速超载、疲劳驾驶等行为;

3.负责查处客运车辆不按审批线路运营的违规行为;

4.负责查处倒客、甩客、宰客的行为。

(七)运输企业工作职责

1.负责本企业参加“春运”运输车辆的安全技术检查及保养,车辆技术状况必须符合要求;

2.负责本企业驾驶员、乘务员的培训教育,严格执行持证上岗制度;

3.负责本企业车辆及驾驶员、乘务员的动态监管,确保车容整洁、文明服务、安全行车,严禁疲劳驾驶、超速超载行驶等;

4.负责本企业“春运”工作检查,突出安全生产,预防重特大责任事故发生。

(八)汽车客运站工作职责

1.按照“三不进站,六不出站”规定,负责抓好落实,严禁“三品”进站上车;

2.负责客运车辆的安全例检,严禁不符合安全技术要求的车辆发车,严禁为手续不全的车辆售票,严禁发售超员票;

3.负责做好售票和安全告知工作;

4.负责做好车辆调度等工作,及时疏散旅客;

5.负责做好候车服务工作,保持站容站貌整洁卫生及温暖,及时提供送水、送药、送温馨等便民服务。

三、春运时间及预案启动

(一)春运时间确定

按照国家确定的时间进行。

(二)预案启动

1.准备阶段

“春运”前一周为预案启动准备阶段。在准备阶段,运管机构进行旅客流量流向调查、预测,组织车辆安全技术检验,储备运力,做好准备工作;道路养管部门加强公路养护,完善标志标线及安保设施,备好抢修机械,备足抢修材料等。

2.实施阶段

按照国家确定的时间,提前一天全面启动春运保障应急预案。各有关部门根据职责要求认真组织实施。

3.总结阶段

“春运”工作结束后,各有关部门要进行总结。并将工作总结报县局安全法规科。

四、春运工作的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

1.县局成立春运工作领导组。领导组组长由局长担任,副组长由分管安全生产、道路运输、道路等的领导担任,成员有法规股股长、运管所所长、道管站站长、执法大队长等相关人员。

2.各有关单位都要成立“春运”领导组及工作机构,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狠抓落实。

3.县局成立督查组,深入基层检查、督查、指导工作。

(二)运力保障

1.完善道路旅客运输应急保障体系,落实应急运力,搞好运力储备;

2.合理安排调度运力,适时增加客运班次,提高运输效率,保障运输需求;

3.运力调配紧张时可抽调企事业单位的非营运客车参加短途客运(县运管所负责落实);

4.运输企业提前与有关单位签订运输合同,及时增开包车或加班车,疏运旅客;

5.加强对道路货(危货)运市场的监管,保证充足的运力,为各种重要物资和商品的正常流通提供运输保障,必要时调用县战备物资道路运输保障车队。

(三)安全保障

1.要严厉打击客车超载行为。客运站要严格按车辆的载客定额发售客票和检票。对出站的客车要严格执行载客人数的检查、签字制度,谁签字,谁负责。对因客运站超售和超检客票造成车辆超载的,要依法严肃查处。凡发现超载运行的车辆,要采取措施进行分流,分流费用由有关当事人承担,同时要对驾驶人员和所在企业依法进行处罚。

2.在“春运”开始前,运管部门要对所有参加运输的车辆及消防设施进行全面的技术检查,确保技术状况良好。对不合格的车辆要收回营运牌证,严禁技术性能不合格、安全无保障的车辆参加运输。

3.进一步强化运输企业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意识和规章制度建设,督促运输企业加强对车辆驾驶人员的安全教育和管理严禁超速超载运输和疲劳驾驶。

4.县运管所根据上级规定和要求对长途客运的车辆技术状况进行检查,及时更换驾驶人员,保障驾驶人员正常休息,避免疲劳驾驶。运输企业对长途客车必须按规定配备驾驶员,切实纠正驾驶员驾驶时间过长、劳动强度过大、疲劳驾驶的问题。要充分发挥GpS等先进科技手段对车辆行驶情况的监督、控制作用。

5.汽车客运站要组织专门人员,对旅客托运和随身携带的行包进行认真检查,切实做好易燃、易爆、危险品的查堵工作。

6.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做好应对恶劣天气的各项准备工作。一旦发生大雪等恶劣天气,道路管理部门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保障公路安全畅通。

(四)服务保障

1.设立监督投诉电话,实行24小时值班,及时受理旅客或经营者的投诉。

2.加强对客运站点的监督与管理,规范经营者经营行为,维护运输市场的正常秩序。

3.加强对车辆的动态管理,纠正和打击各种违法违章行为。

4.加强对执法人员的培训和教育,提高执法水平,确保执法文明、规范、准确,严禁在公路上乱设卡、乱罚款、乱收费。

5.对无证经营、超范围(类别)经营和“甩”客、“卖”客、“倒”客、“宰”客、倒卖车票等违法违章行为进行严厉打击。

6.广泛发动旅客对客运经营者进行监督,对举报情况属实的,可适当对举报人予以奖励。

7.加强价格监督,切实保护旅客和守法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严格执行运价政策。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乱涨价、乱收费。

8.运管部门和运输企业要牢固树立和落实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加强对站务人员、司乘人员的教育、监督和管理,提高服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自觉性。

9.开展多种形式的优质服务竞赛活动,倡导文明服务,大力推行规范化服务,努力提高服务质量,特别是对老幼病残弱等有困难的旅客要进行重点照顾,对革命伤残军人和因公致残人民警察要按照国家规定给予乘车优待。

10.加强运输调度指挥,保证车辆正班正点运行。

11.保持站容站貌和车容车貌整洁,定期洗换座(卧)具,为旅客提供良好的旅行环境。

(五)值班和信息保障

1.设立“春运”值班电话,严格值班制度,保障信息渠道畅通。

2.严格统计制度,指定专人负责统计工作。运管所负责道路统计汇总工作,并及时向上级对口部门报送。

3.运管机构要积极配合《山西交通》等媒体做好宣传工作,组织好专题报道。

4.利用汽车站、交通网站等及时发布运输信息。

(六)政策保障

1.各单位各部门对“春运”涌现出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要给予表彰奖励。

2.“春运”工作业绩纳入运输企业服务质量考核内容。

3.春运工作中发生重特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服务质量事件的业户,在客运班线经营权服务质量招投标、客运班线经营许可中,要给予限制。

4.严格追究发生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服务质量事件责任人和责任企业的责任,情况严重的撤销客运班线经营许可、吊销从业资格证。

5.对客运市场混乱的企业、车辆进行公开曝光,接受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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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运工作应急预案


春运工作应急预案

各村、乡级各单位:

根据万府办发〔2016〕17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2016年春运工作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2016年春运期间的各项工作,结合我乡实际,制订本应急预案如下:

一、组织机构

成立**乡2016年春运应急领导小组,负责统一指挥全乡的春运应急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张朝江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负责联络、综合协调等具体工作。

二、预案启动

春运期间,如遇大雪大雾等恶劣天气、重大交通事故、公共案件、疫情等而导致交通堵塞,使我乡正常秩序受到严重破坏的紧急情况下启动《应急预案》。

三、任务职责

乡春运领导小组:负责春运《应急预案》的启动、指挥、协调。督促各村、各生产单位执行《应急预案》的工作情况。

乡交管办:负责要道和周边道路的交通疏导,维护突发事件

现场的交通秩序,及时处置交通堵塞或重大交通事故,保障道路畅通;加强道路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治,加大日常隐患排查和整治力度;加大对道路车辆的检查力度,重点检查面包车、摩托车、农用车有无超载、超员等违法行为;特别注重冰雪天气期间的安全检查,做到时刻不放松警惕,警钟长鸣,同时对道路交通隐患、整治情况及时上报八台派出所及上级部门。

各村委会:负责组织人员维护各交通要道区域的治安、交通秩序,确保来往通道畅通和旅客生命财产安全。加强对机动车驾驶员的安全教育,预防交通事故的发生。在接到实施应急方案的指令时,要及时增派人员迅速到达指定区域。负责本辖区内春运突发事件人员疏散和宣传解释工作。并组织劳力配合有关的进行道路维修、抢险整治工作。

乡卫生院:在春运期间准备好医疗救护应急力量。在接到实施应急方案的指令时,要及时派遣医疗救护队进驻紧急疏散点,抢救伤病人员,安排做好伤员救护工作。

乡综治办:负责收集治安隐患、矛盾纠纷、不稳定事端和突发事件动态信息,及时做好防范、化解工作,同时上报八台派出所及上级部门;依法采取有效措施,果断处置突发事件,防止事态发展。

四、应急措施

1、乡政府春运应急小组指挥旅客向指定场所疏散,以缓解交通要道的压力,其他乡干部分别负责疏散地的治安和卫生保洁工作。

2、交管站维护突发事件现场的交通秩序,封闭主要交通道路,禁止除特种车辆(救护车、消防车、警车等)外的其它车辆通行。

3、综治办协助八台派出所维护突发事件现场和周边的治安秩序,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

4、向市交通局要求调配公路应急运力,紧急疏运滞留旅客,以缓解道路运输压力。

5、所在地村委会协助乡干部做好突发事件人员疏散和宣传解释工作。并组织劳力配合有关的进行道路维修、抢险整治工作。

6、交管站及各村委会在冰雪、大雾天气,对辖区道路采取悬挂安全警示牌、劝解禁止通行、封路等措施,保证村民的生命财产安全。

春运安全应急预案


春运安全应急预案

为确保春运期间学校交通安全工作平稳、有序进行,积极应对春运期间可能出现的各种突发事件和恶劣天气造成的情况,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切实做好春运期间学校交通安全防范工作,确保教育系统春运期间学生安全畅通离、返校园,结合我区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 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以人为本”的服务宗旨,保障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确保春运期间师生安全稳定。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区在春运期间,因突发事件(公共卫生事件、道理堵塞、交通事故等)和恶劣天气影响师生安全的群体性事件的预防、处置和善后工作。

三、应急指挥组织机构及职责

成立春运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并设立办公室,其组成人员与春运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组成人员相同。

1.春运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实行24 小时值班,其职责是协调沟通相关单位,及时做好协调、处理工作,督促检查各有关单位做好相关工作,及时传达区春运领导小组的指令并迅速落实,及时启动本应急预案。

2.办公室职责:

(1)督促指导各相关学校做好春运工作;

(2)负责日常工作情况的收集汇总,并向区应急工作领导小组报告本系统春运动态及进展情况;

(3)落实、协调应急工作车辆保障等在内的各项保障措施;

(4)在区应急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发出各项应急处置指令,指挥有关单位开展应急工作;

(5)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宣传、公布有关情况。

四、应急响应

(一)应急响应行动

春运期间,实行24 小时值班制度,及时监测突发事件变化情况,做好相关应急响应工作,并将灾情和救援工作情况及时报告区应急领导小组。

(二)信息报送和处理

值班人员接到突发事件信息并经核实确认发生后,应立即向领导小组汇报,由领导小组发出指令,结合事件性质及时采取相应应急处置措施。

(三)应急处置

应急领导小组应快速反应,迅速行动,向区应急领导小组汇报情况,配合区相关部门启动有关道路、道路运输的应急或抢修方案,保障道路畅通和物资、旅客的及时运输,为处置各类突发事件提供道路运输保障。并根据突发事件状况,组织人员赶赴现场,帮助做好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应急处置。

五、工作要求

1.落实责任。区教育局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担负领导责任,职能科室及相关科室负责人负指导责任,各相关学校校长为本校师生春运安全第一责任人,分管校长负直接责任。

2.加强春运安全教育。各学校在放假前,要对乘车离、返校园的学生进行交通安全教育,教育、引导学生遵守交通法律法规,乘车过程中服从驾乘人员的指导,保证乘车安全。

3.加强值班领导。值班领导要保证24小时通讯畅通,及时了解、报告学生交通安全状况,发生紧急情况,及时报告并启动应急预案,协调相关部门参与应急救援工作。总值班人、总联络员要随时了解、检查值班情况。

4.要及时做好事故总结评估工作,积累经验和教训,逐步完善应急机制,提高预警和应急处置能力。

自然灾害通信保障应急预案


自然灾害通信保障应急预案

自然灾害通信保障应急预案

一、编制目的

为了及时、妥善地组织开展自然灾害救助工作,全面提高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能力,促进应急通信指挥调度工作迅速、高效、有序地进行,满足突发情况下通信保障应急和通信恢复工作的需要,合理配置救灾资源,减轻灾害损失,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制定本预案。

二、编制依据

《甘肃省电信传输局网络应急恢复总体预案》版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甘肃行政区域内,下述可能发生或已经发生的重大保障和通信恢复工作。

水旱灾害,台风、冰雹、雪、沙尘暴等气象灾害等事件;地震、火山灾害,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等事件;森林火灾和重大生物灾害等自然灾害事件。

四、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最大程度地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2、政府统一领导,分级管理,条块结合,以块为主。

3、部门密切配合,分工协作,各司其职,各尽其责。

4、依靠群众,充分发挥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和公益性社会团体的作用。

五、灾害通信恢复分级

根据自然灾害的性质、危害程度、涉及范围和通信恢复的实际需要,分为一般自然灾害、重大自然灾害、特大自然灾害通信恢复。

(一)一般自然灾害通信恢复:一次灾害过程造成以下一种或几种后果的,受灾人口为全县总人口20%以下,农作物受灾面积为全县当季播种面积的30%以下,转移安置人口为全县总人口1%以下。居住房屋倒塌在100间以下(自然间)。

(二)重大自然灾害通信恢复:一次灾害过程造成以下一种或几种后果的,受灾人口超过全县总人口的20%以上;农作物受灾面积超过全县当季播种面积的30%以上;转移安置人口占全县总人口的1%以上,居住房屋倒塌在100—500间以下(自然间)。人员伤亡严重,在国内或国际造成一定影响;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其他突发公共事件造成重大人员伤亡。

(三)特大自然灾害通信恢复:一次灾害过程造成以下一种或几种后果的,受灾人口超过全县总人口的40%以上;农作物受灾面积超过全县当季播种面积的50%以上;转移安置人员占全县总人口的3%以上,居住房屋倒塌在500间以上(自然间)。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在国内或国际造成一定影响;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其他突发公共事件造成特别重大人员伤亡。

六、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一)应急综合协调机构

甘肃省电信传输局成立应急工作领导小组,作为应急综合协调机构,统一领导、指挥、协调全省自然灾害的通信应急保障工作。成员组织有:运行维护部、财务部、综合部、人力资源部、局工会、车辆管理中心、相关分局等部门。

(二)应急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1、统一领导、指挥、协调全省自然灾害的通信应急抢通工作,宣布启动和结束应急预案。

2、协调有关部门听取全省受灾地区通信恢复情况汇报。

3、组织会商,分析、评估灾情,研究落实通信恢复方案。

4、组织有关部门组成联合工作组,赴灾区指导开展通信恢复工作。

5、决定其他有关重大事项。

(三)应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

1、运行维护部:牵头制订本预案,并组织演练和实施,组织协调全省通信恢复工作;组织、协调、监督、指导通信恢复抢险,对主要干线进行调度,配置资源。指导做好灾后恢复和恢复重建。分析灾情统计数据及对通信产生的主要影响。组织、指导应急通信恢复器材和材料的调拨。救灾储备建设和救灾捐赠。

2、综合部:负责通信恢复情况报道和汇总、汇报。

3、财务部:按照相关要求提供经费保障。

4、人力资源部:负责抗灾救险人员的调派。

5、局工会:负责与相关捐助组织联络,并统计传输局捐助情况。

6、车辆管理中心:负责全省抗灾救险通信恢复中车辆的及时调派。

7、受灾地区所在的分局:及时开展自救,报告灾情,协助有关部门开展灾害恢复和恢复重建等工作。

(四)领导分工

一般灾害救助工作由运行维护部牵头负责,受灾地区维护单位具体负责,有关部门给予支持。重、特大自然灾害救助工作由传输局分管副局长指挥,视情成立若干工作组,明确主要职责和相关人员,开展自然灾害通行恢复工作。

七、应急准备

(一) 各维护单位要切实做好灾害的预警工作,对可能发生重、特大自然灾害的重点地区,要严密监测并及时报告,落实防范措施,进行经常性的检查和督促。各维护单位要掌握本维护单位维护光缆电路路由等情况,制订应急调度预案,确保在灾害来临时能及时恢复县以上光缆通信。有计划地组织基础设施恢复和抢救等工作的模拟演练。

(二)落实应急救灾资金,备足各类应急通信保障材料。备好应急通信设备及应急 交通工具,以便灾害来临时紧急调用。

六、应急反应

自然灾害通信保障应急预案第2页

灾情发生后,受灾地区维护单位应当迅速做出反应,统一指挥辖区内的通信恢复工作,按程序启动本级通信恢复应急预案。受灾地区维护单位在灾害发生1小时内,向传输局运维部报告灾情;传输局运维部等有关部门在灾害发生2小时内,及时向省公司运维部上报灾情核实情况和抢险救灾情况。受灾地区维护单位按照灾害发生情况,每天早上8点钟以前向运行维护部等有关部门报告灾情,实行零报告制度,待灾情稳定后,在两天时间内,将灾情核实完毕,上报省公司和相关部门。同时,财务部安排应急款、运行维护部调拨其它为受灾地区抢险队伍赶赴灾区进行抢险。。

七、附则

(一)奖励与责任。对在自然灾害通信恢复工作中作出突出的先进集体和个人,予以表彰;对在自然灾害通信恢复工作中玩忽职守造成损失的,依法追究当事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二)本预案由运行维护部牵头制订、跟踪管理和修改完善,报省公司批准后实施。各维护单位根据本预案,制定本地区自然灾害通信恢复应急预案,报运行维护部备案。

(三)本预案由运行维护部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突发公共事件财政应急保障预案


突发公共事件财政应急保障预案1、总则1.1编制目的为有效预防和处置突发公共事件,保证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及时提供财政政策和资金支持,保障公民的生命和财政安全,维护经济社会稳定。1.2编制依据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云县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临沧市《突发公共事件财政应急保障预案》,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预案。1.3适用范围1.3.1本预案适用于我县行政区划内突发公共事件的预防和处置,以及发生在外县区域或境外对我县可能造成影响的突发公共事件的预防和处置的财政应急保障。1.3.2本预案所称突发公共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重大财政损失、生态环境破坏和严重社会危害,危及公共安全的紧急事件。包括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突发社会安全事件等各类涉及公共安全的事件。1.3.3根据突发公共事件的性质和影响程度,将突发公共事件分为四级。具体分类标准按《云县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相关专项预案的分级标准执行。1.4工作原则1.4.1县乡两级财政应急保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理工作,应当贯彻预防为主,以人为本,常备不懈的方针,遵循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协调配合、反应及时、措施果断、保障有力的原则。1.4.2突发公共事件财政应急保障措施,包括财政收入政策、财政支出政策、资金快速拨付办法等方面。根据突发公共事件造成的影响程度,确定采取相应的财政应急保障措施。对造成全局性影响的突发公共事件,可同时采取财政收入政策、财政支出政策、资金快速拨付办法;对造成局部性影响的突发公共事件,可采取财政收支政策或资金快速拨付办法。1.4.3加强应急保障措施和决策机制的超前研究,提高处置效率。2、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2.1应急机构及职责2.1.1领导机构在云县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委员会(以下简称应急委)的领导下,设立云县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财政应急保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统一领导、组织、安排全县突发公共事件财政应急保障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分管财政的副县长担任,副组长由与分管发生突发公共事件对应的主管部门的副县长、政府办公室主任、联系财政的副主任和县财政局局长担任,成员由县财政局、县发展局、县国税局、地税局、人民银行云县支行、县审计局、县监察局和突发公共事件相应主管部门的主要领导组成。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在县应急委的领导下,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应急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随着县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启动,相应决定启动和实施县级财政保障预案,并组织领导财政应急保障工作。2.1.2日常工作机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办公室),负责综合协调财政应急保障工作,办公室设在县财政局,办公室主任由县财政局局长兼任,成员由县财政、发展改革局、国税、地税、人民银行云县支行、审计、监察和突发公共事件相应主管部门的有关负责人组成。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根据县应急委和领导小组的要求,认真研究应急资金保障措施和相关财政政策,并组织实施;及时安排、拨付财政应急资金,确保落实到位;做好相关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应急资金使用安全、高效。2.2组织体系与应急联动机制2.2.1领导小组决定启动本级财政应急保障预案后,各成员单位立即按照各自的职责,快速反应,沟通信息,密切配合,按以下分工及时开展工作。(1)资金保障组由县财政局、发展改革局、人民银行云县支行、突发公共事件相应的主管部门组成,负责安全和筹措应急保障资金;紧急调拨资金并落实到位;安排对征用的设备、物资和场地等进行补偿的资金;向上级财政提出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的资金补助申请。(2)政策拟定由县财政、发改局、国税、地税、人民银行云县支行、突发公共事件相应的主管部门组成,负责根据突发公共事件造成的影响,对受其影响较大的行业、企业、单位和个人以及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机构,在财权范围内研究地方财政收入和支出政策的调整,并组织落实;对影响较大的突发公共事件,报请县政府或市政府作相应的政策调整。(3)监督检查组由县财政、审计、监察、突发公共事件相应的主管部门组成,负责对财政应急保障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保证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2.2.2各成员单位处理突发公共事件财政应急保障工作的内部运作流程由各单位另行制定。2.2.3各乡镇人民政府应在县人民政府应急预案框架下设置相应的财政应急保障组织指挥体系,并明确各自的职责。3、应急准备3.1为了维护经济社会稳定,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保证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及时提供财政政策和资金支持,各级财政保障应

突发公共事件财政应急保障预案急机构在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启动后,及时协调各相关部门,筹集与应急工作相适宜的应急资金,提供相关的政策支持。3.2应急资金的来源3.2.1设置应急专项经费。按照《预算法》的规定,在当年的预算编制中,按本级政府预算支出额的1%至3%设置的预备费,优先用于处置当年预算执行中的突发公共事件。3.2.2年度预算调整。在必要时,财政部门在保证人员工资和必要支出的前提下,协调预算单位调整优化预算支出结构,优先保证应急支出。3.2.3申请上级补助。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发生时,财政部门和相关部门要积极向上级财政部门和对口管理部门申请,获得资金支持。3.2.4社会捐助资金。社会各界对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的捐助资金应该用于处置突发公共事件。捐助者有捐助意愿的,严格按捐助者意愿安排;捐助者无捐助意愿的,由接收捐助的同级民政、财政部门提出初步意见,报政府批准后统一安排。3.2.5其他资金来源。必要时,突发事件相关单位和主管部门要优先动用责任人和保险公司赔款、历年结余、临时贷款和其他单位自有资金参与突发公共事件的处置。4、应急响应4.1分级响应程序4.1.1县内发生突发公共事件:由县乡两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根据本预案的规定分级响应。(1)发生一般(iv级)突发公共事件,由县(乡)人民政府启动本级预案负责处理,县(乡)财政应急保障预案随之启动。县财政应急保障指挥机构可根据工作需要对乡镇的处理突发公共事件财政应急保障工作进行指导和帮助。(2)发生较大(iii)突发公共事件,经县应急委批准启动县级突发公共事件预案时,县突发公共事件财政应急保障预案随之启动。在接受县级突发公共事件财政应急保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本县处理突发公共事件财政应急保障工作指导的同时,根据县应急委和县政府领导批示,由领导小组领导和成员随县应急委领导率领的工作组赶赴现场指挥处理工作。同时,请求市财政局给予帮助、支持。(3)发生重大(ii级)突发公共事件,经县应急委批准启动县级突发公共事件预案时,县突发公共事件财政应急保障预案随之启动。在接受市突发公共事件财政应急保障领导小组对本县处理突发公共事件财政应急保障工作进行指导的同时,根据县应急委和市政府批示,由领导小组或成员随市应急委领导率领的工作组赶赴现场指挥处理工作。同时请求市财政局给予帮助、支持。(4)发生特别重大(i级)突发公共事件,经县应急委批准启动县级突发公共事件预案时,县突发公共事件财政应急保障预案随之启动。在市县应急委的统一指挥下,由领导小组领导和成员随市应急委领导率领的工作组赶赴现场指挥处理工作。同时请求市财政局、省财政厅给予帮助、支持。4.1.2上级财政保障预案启动,下级财政保障预案随之启动。4.2财政收入政策4.2.1对突发公共事件影响较大的行业、企业和公民,领导小组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有关规定,及时研究提出税收优惠政策,按审批权根上报国务院和省政府。4.2.2对受突发公共事件影响较大的行业和企业,领导小组及时拟定临时性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减免政策,按相关审批权限报批后执行。4.2.3税收、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优惠(减免)政策到期后,突发公共事件对相关行业、企业和个人的影响仍然较大的,按原审批程序报经批准后,可适当延长优惠(减免政策)期限。4.2.4因执行税收、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优惠(减免)政策而减少的财政收入,原则上按照现行财政体制负担。对减收影响重大而地方财政特别困难的,按程序积极向上级反映,争取上级财政给予适当补助。4.3财政支出政策4.3.1对突发公共事件影响较大的行业、企业、单位、公民以及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机构,由领导小组及时提出财政支出政策,报县政府批准执行。4.3.2财政支出政策包括:对受突发公共事件影响较大的公民个人、行业、企业、单位的损失,由相关责任人和保险公司给予补偿,没有直接责任人或责任人无力承担的,政府可根据情况给予适当救助和支持;在一定时期内对受突发公共事件影响较大的行业、企业流动资金贷款给予贴息;对处置突发公共事件工作给予经费支持;其他财政支出政策。4.3.3处置突发公共事件需财政负担的经费,按照现行事权、财权划分原则,分级负担。属于中央政府事权的,按程序积极向中央反映,经费由中央财政负担;属于省政府事权的,按程序积极向省政府反映,经费由省财政负担;属于市政府事权的,按程序积极向市政府反映,经费由市财政负担;属县(乡)政府事权的,经费由县(乡)财政负担。对受突发公共事件影响较大和财政困难的地区,上级财政从财力和资金调度上适当给予帮助、支持。4.3.4处置突发公共事件所需财政负担的经费,已在年度预算中专项安排的,财政部门应及时拨付资金。需要由部门预算进行调剂的,财政部门在保证人员工资和必要支出外,应及时协调各预算单位调整预算支出结构。预算调整工作按照规定程序办理。4.3.5年度预算安排和调整不能满足处置突发公共事件工作需要时,财政部门可提出动支预备费、超收使用安排等方案。特殊情况下,经领导小组批准,可先安排资金,再按程序补办相关手续。4.4资金拨付4.4.1财政部门对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资金拨付实行“特事特办、急事急办”,建立紧急预案拨款和用款的“绿色通道”。4.4.2对县本级部门或预算单位突发公共事件的拨款,由县级财政部门以文件形式下达应急资金预算后,用款单位接到有效通知,即可从本单位现有账户中支用资金;财政部门应在当日或次日上午10点前办妥相关拨款或下达“财政授权支付额度”手续,确保应急资金及时拨付用款单位。4.4.3对乡级财政部门突发公共事件的拨款,由县级财政部门将应急资金预算及时下达相关乡(镇)。乡(镇)财政部门在接到有关预算执行依据后于当日或次日上午10点前办妥相关拨款手续,确保应急资金及时拨付。4.4.4乡(镇)财政部门收到县级财政部门应急资金预算后,如国库存款不足以支付的,要确保应急资金到位,并及时向县级财政部门申请增加资金调度额度,县级财政部门在两个工作日内,办妥下级财政的专项资金调度工作,补足库款,保障应急资金的预算执行。4.4.5人民银行和商业银行要积极支持和配合财政部门、用款单位做好应急资金调度和款项拨付工作,建立健全特别是节假日的应急资金调拨保障机制,保障用款单位对应急资金的支付,提现等工作。4.5应急采购4.5.1因严重自然灾害和其他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突发公共事件的紧急采购,可以不适用《政府采购法》的有关程序和规定。4.5.2除严重自然灾害和其他不可抗力事件以外的其他突发公共事件的紧急采购,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可采取竞争性谈判方式和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4.6应急结束4.6.1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理结束,财政应急保障预案相应结束。由领导小组宣布解除应急措施,恢复正常工作。4.6.2财政部门应及时将本地区支持突发公共事件的财政收入政策、财政支出政策、资金拨付情况等报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财政部门。5、应急资金的管理和监督5.1财政、监察、审计部门应加强对突发公共事件财政应急保障资金的管理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5.2各级财政部门和突发事件主管部门要根据突发事件的处置特点及应急资金管理的特点,制定相应的应急资金管理办法,规范资金管理。5.3应急资金的管理、使用,实行专人、专账管理,保障资金的安全、有效。5.4县(乡)财政部门、县级各有关部门要定期向县财政部门报送应急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县级各相关部门要定期向上级对口部门报送应急资金使用情况报告。上级各相关部门对下级对口部门应急资金使用进度和执行情况进行定期不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5.5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结束后,各级财政部门应及时对突发公共事件财政应急资金进行清算,对资金使用进行绩效评价。5.6对突发公共事件财政应急保障资金管理和使用中的违法、违纪行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并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6、附则6.1根据实际情况发展变化,由县财政局适时对本预案进行修改和完善,并报县政府批准实施。6.2各乡(镇)财政所,应根据本预案并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定本乡(镇)突发公共事件财政应急保障预案实施细则,并报县财政局备案。6.3本预案由县财政局负责解释。6.4本预案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策划方案,是策划成果的表现形态,通常以文字或图文为载体,策划方案源自于提案者的初始念头,终结于方案实施者的手头参考,其目的是将策划思路与内容客观地、清晰地、生动地呈现出来,并高效地指导实践行动。《春运保障应急预案》如果还没解决您的需求,请访问我们为您2024准备的“应急预案方案”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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