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一公车管理督查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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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一公车管理督查方案

下面是我们的小编给大家推荐的五一公车管理督查方案供大家参阅!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深入纠正“xxxx”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省纪委《关于五一和端午节期间开展作风建设情况专项督查工作的通知》、市纪委《关于印发〈五一端午期间加强监督执纪问责,深入纠正“xxxx”监督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xxxx发〔xxxx〕5号)、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五一端午期间公车管理督查工作方案》(宁事管字[xxxx]91号)文件,结合区纪委《五一端午期间加强监督执纪问责、深入纠正“xxxx”监督检查工作方案》要求,坚决纠正“xxxx”,巩固全区作风建设成果。经研究,决定对全区各单位公车管理问题进行专项督查。为认真做好督促检查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由区政府办牵头,区纪委、区财政局参加,成立公车管理督查小组,在区节日期间加强作风建设监督检查工作组的领导下开展工作,负责对全区各单位公务用车的使用和管理、公务用车节假日封存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二、检查时间

xxxx年4月30日至6月22日。

三、检查内容

1、执行节日期间公务用车封存停驶规定情况。除值班应急车辆外,其它公务用车应统一回单位封存停驶。确因工作需要使用封存车辆的,必须严格手续,报本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批和备案后,方可使用。

2、执行公务用车配备情况。重点检查是否存在利用工作或职务之便,借用、占用下属单位或其他单位车辆作为机关或个人交通工具。

3、公车驾驶人员遵章守法情况。重点检查驾驶人员是否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安全文明行车。

4、严禁公车私用的执行情况。重点检查是否存在公车送学、公车探亲、公车游玩以及使用公车参加非公务活动的情况。

5、公职人员杜绝酒后驾驶,尤其是酒驾公车的情况。

6、各单位公务用车日常管理台账。

四、检查方式

1、重点检查。对娱乐场所、酒店、旅游景区、中小学校、医院等场所进行重点检查。

2、实地走访。利用节假日进行实地走访。

3、随机抽查。非工作时间对各单位公车封存情况进行随机抽查,检查车辆去向。

五、工作要求

1、提高思想认识。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加强五一端午期间公务用车管理的重要性,牢固树立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安全意识,确保本单位公务用车使用和管理工作的严格规范。

2、加强教育提醒。各单位要组织所属驾驶人开展安全责任教育,提醒、督促驾驶人员严格遵守交通规则,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坚决杜绝违纪违规问题的发生。

3、严格自查自纠。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公务用车的使用和管理,加大单位内部自查自纠的力度和频次,坚决维护公车管理规定的严肃性,确保公车改革工作的平稳推进。

4、严肃执纪问责。五一端午期间,公车管理督查小组将对全区的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情况进行重点督查,不定期开展明察暗访,对顶风违反公车管理使用的问题,一律依纪依规从严处理,从严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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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停车管理方案


小区停车管理方案(一)

小区停车现状

随着汽车的普及,私家车数量剧增,小区停车场配套设施不足,尤其是对于一些老旧小区,由于建设之初缺乏必要的停车位规划,导致居住小区停车难现象突出。

小区停车现状:

1、车多位少导致停车难,出现乱停乱放现象。

2、业主上下班时间集中,进出车效率低下,出入口通行缓慢。

3、小区物业管理跟不上,出现停车纠纷。

影响

1、小区车辆乱停乱放,影响小区形象和环境,有些还会损害小区绿化。

2、小区出入口通行缓慢,影响门口道路通行,从而易引发交通拥堵。

3、小区物业对于停车位大多是只收费不管理,停车场车辆出现事故问题无人问责。

解决方案

1、建设立体车库,增加停车位

立体车库具有占地少、车辆排列紧凑的优点,可利用小区的空地,进行建设。在对绿化影响最小的前提下,满足更多的停车需求。

2、安装智能管理系统,提高出入口车辆进出效率

目前最先进的车牌识别系统,进出场不需要停车刷卡,而是通过出入口的车辆识别来判断车辆进出场的权限,实现不停车进出,快速通行的目的。

3、引入专业管理团队进行停车场管理

专业的事情交由专业的团队做,停车场管理直接影响到小区的环境和业主的关系,聘用外部管理人员可以严格执行管理制度,保障停车场及业主车辆安全。

小区停车管理方案(二)

下面还专门为大家介绍住宅小区停车场管理方案:

一、日常管理要点

1、制定完善的停车场管理制度,并遵照执行。

2、定期检查停车场配置足够的消防栓等灭火器械,并可通过防火卷帘将整个车场分割成若干个防火区域;车管员对易燃易爆物品、烟火等涉及安全的一切事项严格把关,提高警惕性,杜绝隐患。

3、私家车位设立明显识别标示,车管员不让其他车辆挤占私家车位;对于一些禁止停车的场所,设置显著的禁停标志,对违禁的车辆实施处罚。

4、对于临时泊车卡、月保卡与私家车位卡采用不同颜色印制,便于识别管理,在车卡背面注明有关事项如:不赔偿损失、车辆应自办等,尽量避免事后纠纷。

5、车场配置显著的出入口指示、限高标志、禁鸣标识、限速标志、车场管理须知、收费标准等。

6、车管员对每辆进入车场车辆作适当检查,注意车辆是否有被撞、被刮等迹象做好现场记录由车主签字确认,在此减少不必要的纠纷;主动礼貌提醒车主不要将贵重物品留在车内,同时阻止闲杂人员进入车场。

7、停车场将安排专职车管员对停车场实施巡查管理,并引导车辆停放,提供问询服务。

8、对车场出入口附近的路面实施人车分流,确保区内人员进出及活动的安全;对于易产生交通瓶颈、造成堵塞的地段及时进行有效疏导。

9、在停车管理员手中将备一份月保车主基本档案,以便车辆发生危险情况或紧急疏散时使用;车管员巡查中若发现停放车辆有异常情况(自燃等)要立刻采取措施实施补救,若车辆之间发生交通事故,要尽快处理,以不妨碍车辆通行为准则,并好事件报告。

10、对于长期乱停乱放、耍赖不交车辆保管费的车辆,车场管理部按规定给予发函提醒,再实施锁车处理,或将其强拖走交由交警部门进行处罚。

二、月保、临保、IC卡办理

停车场的出入口匀使用IC卡智能系统。有月保车辆需求的业主/租户首先到服务中心填写月保车辆申请,按收费标准交纳月保费用,由管理中心工作人员按技术要求将IC卡一卡通输入停车场月保通行指令,此时业主可享用IC卡一卡通的全程服务。若到月底未重新办理月保交费,IC卡一卡通将终止停车场通行服务。

临保车辆是用入停车场自动取卡,出车场时读卡交费。车辆临保的业主,不享受一卡通全程服务。其他外来人员使用的临时停车IC卡不具备从停车场进入楼层的功能。凡业主的大堂门IC卡皆具备从停车场进入楼层之功能。

三、负一层管理建议

负一层为住宅、商业公寓合用之地,按发展场出入口不字的要求,负一层将按照住宅109个车位,商业、公寓100个车位的划分明确区域,设置明确的行驶、停放指引牌,各行其线共享其路,并在负一层车场管理人员的配置上比负二层多设一人。

四、停车场环境管理

停车场将定期开启风机换气,保证空气流通。每日清洁人员将对车场实施保洁作业,定期对地面进行冲洗、管网实施擦抹。巡查人在其巡查过程中将随时注意地面卫生情况,并对大件垃圾立刻实施清理。

五、停车场物业管理费用收取

停车场的物业管理费用,我公司将按照行业规定对每一月保车位收取管理费100元,对每一临保车位收取管理费150元,空置车位另行商定。

六、停车场物业管理费收取的用途

停车场的物业管理费的收取费用,主要用在支付停车场管理人员的工资、福利,停车场设备、设施的养护维修,停车场用水、用电费用以及其它不可预见的费用。

七、停车场标识:市场各区域竖立停车场标识

八、停车场管理规定须悬挂公示

公车改革实施方案


公车改革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及《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40号),推进**县审计局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有效降低行政成本,根据《**省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总体方案》、《**州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总体方案》和《**县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结合审计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改革要求、原则和目标

(一)改革要求

按照中央关于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要求,坚持社会化、市场化方向,合理有效配置公务用车资源,创新公务交通分类提供方式,保障公务出行,降低行政成本,提高工作效率,转变工作作风,切实降低公务交通费用支出,积极推进廉洁型机关和节约型社会建设。

(二)基本原则

1.创新制度,保障公务。改革公务用车实物供给方式,取消一般公务用车,适度发放公务交通补贴,确保区域范围内公务出行不受影响。

2.统筹兼顾,政策配套。妥善处理改革涉及的各种利益关系,严格执行县的改革方案和配套政策,确保新旧机制平稳过渡、有机转换。

3.统一部署,分步实施。统一执行全县的公车改革工作方案,确保公车改革平稳有序进行。

(三)总体目标

按照统一部署和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审计局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适时启动**县固定资产投资审计中心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通过改革,实现公务出行便捷合理、交通费用节约可控、车辆管理规范透明、监管问责科学有效,基本建立符合审计实际的新型公务用车制度。

二、组织机构

全县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动员大会召开后,局党组按照县车改办的相关要求,及时成立县审计局车改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县审计局公车改革工作,日常工作由局办公室承担。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曾宪嵩 党组书记、审计局局长

副 组 长:宋纯江 党组成员、副局长

梁大琼 党组成员、副局长

朱 红 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成 员:各科、室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综合科,综合科全体工作人员为办公室工作人员,日常工作由田湖负责。

三、参改范围

(一)机构范围:**县审计局机关。**县固定资产投资审计中心,待国家出台有关政策后按规定执行。

(二)人员范围:局机关现有在职在编公务员9人。投资审计中心现有事业编制8人暂不纳入。

(三)车辆范围:审计局现有车辆3辆,申请保留1辆(**JJ5980),上交处置1辆(**J2**96)。投资审计中心1辆(**J58780)暂不参加改革。

四、公务交通保障方式

(一)改革公务交通保障方式

1.取消一般公务用车,适当发放交通补贴。按县规定保留2辆业务车辆(机关1、事业1)。

2.公务交通补贴保障范围:对参改人员适度发放公务交通补贴,自行选择公务出行方式,在公务交通补贴保障范围内从事公务活动的,不再报销公务交通费用。公务交通保障范围为:县城区或规定区域,按县公务用车改革领导小组确定的范围执行。跨行政区域和远距离公务出行,按照差旅费管理规定执行。

3.特殊情况公务用车保障:对执行重大抢险救灾、事故处理、突发事件处置等不可预测的特殊任务,执行**县特殊情况公务用车保障办法。

(二)公务交通补贴标准

1. 执行我县公务交通补贴层级划分和统一的公务交通补贴标准。我县公务交通补贴标准为:厅(局)级每人每月1950元、正处级每人每月1200元、副处级每人每月1**0元、正科级每人每月750元、副科级每人每月700元、科员每人每月500元、其他每人每月450元。

2. 补贴发放方式:公务交通补贴属于改革性补贴,扣除单位统筹使用部分,随工资按月发放给个人。

3. 根据审计工作的实际情况,从公务交通补贴中划出5%作为单位统筹部分,用于解决不同岗位之间公务出行不均衡的问题。

五、司勤人员安置

**县审计局工勤编制2人。2001年12月后没有专职司勤人员,现临时聘用1人从事驾驶工作。公车改革后继续聘用。

六、规范车辆处置

取消的公务用车,由县机关事务管理局牵头统一规范处置。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保留公务用车的管理。实行编制管理,严格配备标准。

(二)严格财务管理。严格公务交通补贴发放,不得擅自扩大补贴人员范围、提高补贴标准,不得以交通补贴名义变相发放福利。严禁利用职权和工作之便报销应由个人负担的交通费用。

(三)严肃改革纪律。不擅自处置涉改车辆,不得以特殊用途等理由变相超编制、超标准配备公务用车,不得以任何方式换用、借用、占用下属单位或其他单位和个人的车辆,不得接收企事业单位和个人赠送的车辆,不得以任何理由违反用途使用或固定给个人使用。公务人员不得既领取公务交通补贴,又违规乘坐公务用车。

(四)公务出行保障措施。转变工作思路,创新工作方法,改变工作模式,采取网上政务、电子公文传输、视频会议等方式,确保改革后公务的正常开展。

八、改革后公务交通费用节支出率测算情况

(一)改革前公务交通支出测算(按20**年进行测算)

根据文件规定,改革前公务交通总支出以20**年度为测算依据:改革前公务交通总支出=涉改公务用车实际更新和新增购置费+涉改公务用车实际运行费+涉改司勤人员支出+其他相关支出。经测算,公务用车运行费为83000元,涉改司勤人员支出67200.00元。

(二)改革后公务交通支出测算(按20**年进行测算)

根据现有文件的规定,改革后公务交通总支出以20**年度为测算依据:改革后公务交通总支出=改革后公务交通补贴费支出+保留车辆费用支出+保留司勤人员费用支出+其他相关费用支出经测算,改革后的20**年公务交通预计支出为5262625.35元,其中改革后公务交通补贴费支出75000.00元,保留车辆费用支出23560.00元,保留司勤人员费用支出33600.00元。

(三)节支预测及节支率计算

根据文件规定,**县审计局的公务交通支出节支率为:

节支率=(1-改革后的公务交通支出/改革前的公务交通支出)×100%=12.1%。

水务局督查管理工作方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确保政令畅通,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实现全县水利系统督促检查(以下简称督查)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督查工作是确保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落实及上级机关作出的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以及各项工作顺利实现的重要措施,是转变机关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的重要手段。
第三条 督查工作要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工作部署和水利中心工作,坚持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秉公办事,敢于负责的原则。
第四条 督查工作在局党总支的领导下,由办公室和监督组具体负责。
第五条 局各部门及下属各单位要把督办的各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各办、站、股、室、所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对本部门和单位完成局里交办的各项督查工作负主要责任。
第六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局各部门及下属各单位。(以下简称承办单位)
第二章 督查范围
第七条 督查工作范围主要包括:
(一)督促检查县委、县政府及上级水利部门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的贯彻落实情况;
(二)督促检查我局党总支会、局务会、局长办公会、全局干部职工会有关议定事项的落实情况;
(三)督促检查全县水利工作会议以及局领导主持召开的各种专题会、协调会等议定事项的落实情况;
(四)督促检查上级机关领导及本局领导批示、交办事项的落实情况;
(五)督促检查上级机关来文、来电及交办重要事项的办理落实情况;
(六)督促检查各部门和下属单位有关水利事项的请示报告办理情况及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完成情况;
(七)督促检查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复情况以及群众来信、来访工作的落实情况;
(八)各项工作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
(九)其他需要督查的事项。
第三章 工作程序
第八条 督查工作分日常督查和专项督查,日常督查为按照年度督查计划进行的督查,主要是对目标责任制、部门年度工作计划、各项工作制度的落实情况的督查。专项督查是未列入日常督查任务的督查,主要是对局党总支、局务会等有关会议的决定落实情况、领导批文、阶段性中心工作的落实情况的督查。
第九条 日常督查按计划、审批、执行、考核、通报、归档的程序进行。
(一)计划:每年年初由办公室根据全年工作计划提出初步督查计划,报局务会审批。
(二)审批:经局务会审批后,形成正式的年度督查计划;
(三)执行:由办公室按督查计划进行督查;
(四)考核:各承办单位要将列入督查事项的工作进行专项总结抄送办公室,由办公室按督查计划进行考核,并将考核情况报局务会;
(五)通报:对督查情况进行定期通报;
(六)归档:有关督查资料,要按照文书档案的要求及时立卷归档。
第十条 专项督查工作按照立项、计划、反馈、督办、审核、通报、归档的程序进行。
(一)立项:根据阶段性中心工作及局领导的批示及局务会等有关会议决定,由办公室填制督查任务表报请领导批准、立项、明确督查要点。
(二)计划:由监督组会商有关承办单位,由承办单位按督查要点,拟定落实计划。
(三)反馈:监督组及承办单位将落实计划报局领导审阅,根据局领导意见,修改落实计划。
(四)督办:监督组根据承办单位的落实计划进行跟踪督查。
(五)审核:监督组对承办单位报来的办理结果进行认真审核,对不符合督办要求的,予以退回;并及时向领导反馈落实情况。
(六)通报:对督查事项的贯彻落实情况进行定期不定期的通报。
(七)归档:督办事项办理结束后,相关督查资料要按照文书档案的要求及时立卷归档。
第十一条 各承办单位对督查事项要制定相应的落实计划,严格按计划执行,认真办理,对落实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反馈,有关落实情况要形成相应记录和报告。在办复期限内提前1日送办公室审核。
第十二条 各部门及下属各单位要进一步规范公文传递程序,各种发文应抄送办公室。
第四章 工作制度
第十三条 分级负责制。督查工作采取分级负责的原则,一级督查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
第十四条 岗位责任制。各部门要把督查工作纳入岗位目标责任制,按有关规定进行年度考核。
第十五条 督查时限制。督查事项必须有明确的时限要求,严格按照时限考核。
第十六条 责任追究制。对督查中发现的各种问题,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对不能按时按质完成督办任务的,要查明原因,分清责任,严格责任追究。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七条 本办法由水务局负责解释,局办公室组织实施。
第十八条 本办法自通过之日开始实施。

运输公司公车公营劳动定员方案


运输公司公车公营劳动定员方案

文章标题:运输公司公车公营劳动定员方案

一、基本原则找文章到网更多原创-
1、坚持“精简、合理、效能”的原则;
2、坚持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
3、坚持企业发展、市场需求,实事求是的原则。
4、缩短管理链条,减少管理层次,体现“一专多能”“综合办公”的理念。
二、织架构及定员
1、组织架构
各分公司机关增设公车公营管理办公室,设立公营车队,起步阶段考虑到效率成本因素,该机构合署办公,待条件成熟时再规范。

2、工作职能(见岗位职责)

3、劳动定员

1)、公车公营办公室定员4人。

2)、设专职副队长兼安全员、机务员、核算员、统计员共4个管理岗位。

3)、驾驶员按每车1.45人配备,首批12台车两个分公司各6台,各定员9人。

4、劳动报酬

车队所有员工的劳动报酬均实行底薪加岗位工资加奖金(或提成)的工资制度。

1)、底薪标准为480元。

2)、管理岗位实行岗位工资,其标准基数如下:

车队正职为1000元;

车队副职为800元;

车队科员为500元;

车队办事员为400元。

岗位工资实行浮动制,试运行三个月期间,岗位工资不实行浮动。待试运行结束后,测算出平均基数后,以此为基数,营收额增长或降低1,当月岗位工资同时上浮或下浮1,全额浮动。

3)、一线驾驶员的岗位工资实行计件工资制,计件工资按班次及里程计算。

4)、奖金计提标准待公车运行后根据效益另行规定。

三、人员调配

1、管理岗位的人员面向本企业选聘。

2、一线工作人员向社会公开招聘,在同等条件下本公司驾驶员优先(即本公司全民所有制职工到新公司应聘上岗签订上岗协议上岗)。

3、驾驶员招聘条件:

(1)、有相应驾驶资历3年以上,在我司从事驾驶工作,1年以上持有相应执业证件(驾驶证、从业资格证),经我司考核,持内部准驾证者上岗。

(2)、年龄在45岁以下,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执业要求。

(3)、无重大责任事故记录及信誉质量不良记录,无拖欠公款、承包款等不良记录。

(4)、交纳信誉质量保证金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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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查工作方案2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确保政令畅通,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实现全县水利系统督促检查(以下简称督查)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督查工作是确保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落实及上级机关作出的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以及各项工作顺利实现的重要措施,是转变机关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的重要手段。
第三条 督查工作要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工作部署和水利中心工作,坚持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秉公办事,敢于负责的原则。
第四条 督查工作在局党总支的领导下,由办公室和监督组具体负责。
第五条 局各部门及下属各单位要把督办的各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各办、站、股、室、所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对本部门和单位完成局里交办的各项督查工作负主要责任。
第六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局各部门及下属各单位。(以下简称承办单位)
第二章 督查范围
第七条 督查工作范围主要包括:
(一)督促检查县委、县政府及上级水利部门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的贯彻落实情况;
(二)督促检查我局党总支会、局务会、局长办公会、全局干部职工会有关议定事项的落实情况;
(三)督促检查全县水利工作会议以及局领导主持召开的各种专题会、协调会等议定事项的落实情况;
(四)督促检查上级机关领导及本局领导批示、交办事项的落实情况;
(五)督促检查上级机关来文、来电及交办重要事项的办理落实情况;
(六)督促检查各部门和下属单位有关水利事项的请示报告办理情况及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完成情况;
(七)督促检查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复情况以及群众来信、来访工作的落实情况;
(八)各项工作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
(九)其他需要督查的事项。
第三章 工作程序
第八条 督查工作分日常督查和专项督查,日常督查为按照年度督查计划进行的督查,主要是对目标责任制、部门年度工作计划、各项工作制度的落实情况的督查。专项督查是未列入日常督查任务的督查,主要是对局党总支、局务会等有关会议的决定落实情况、领导批文、阶段性中心工作的落实情况的督查。
第九条 日常督查按计划、审批、执行、考核、通报、归档的程序进行。
(一)计划:每年年初由办公室根据全年工作计划提出初步督查计划,报局务会审批。
(二)审批:经局务会审批后,形成正式的年度督查计划;
(三)执行:由办公室按督查计划进行督查;
(四)考核:各承办单位要将列入督查事项的工作进行专项总结抄送办公室,由办公室按督查计划进行考核,并将考核情况报局务会;
(五)通报:对督查情况进行定期通报;
(六)归档:有关督查资料,要按照文书档案的要求及时立卷归档。
第十条 专项督查工作按照立项、计划、反馈、督办、审核、通报、归档的程序进行。
(一)立项:根据阶段性中心工作及局领导的批示及局务会等有关会议决定,由办公室填制督查任务表报请领导批准、立项、明确督查要点。
(二)计划:由监督组会商有关承办单位,由承办单位按督查要点,拟定落实计划。
(三)反馈:监督组及承办单位将落实计划报局领导审阅,根据局领导意见,修改落实计划。
(四)督办:监督组根据承办单位的落实计划进行跟踪督查。
(五)审核:监督组对承办单位报来的办理结果进行认真审核,对不符合督办要求的,予以退回;并及时向领导反馈落实情况。
(六)通报:对督查事项的贯彻落实情况进行定期不定期的通报。
(七)归档:督办事项办理结束后,相关督查资料要按照文书档案的要求及时立卷归档。
第十一条 各承办单位对督查事项要制定相应的落实计划,严格按计划执行,认真办理,对落实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反馈,有关落实情况要形成相应记录和报告。在办复期限内提前1日送办公室审核。
第十二条 各部门及下属各单位要进一步规范公文传递程序,各种发文应抄送办公室。
第四章 工作制度
第十三条 分级负责制。督查工作采取分级负责的原则,一级督查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
第十四条 岗位责任制。各部门要把督查工作纳入岗位目标责任制,按有关规定进行年度考核。
第十五条 督查时限制。督查事项必须有明确的时限要求,严格按照时限考核。
第十六条 责任追究制。对督查中发现的各种问题,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对不能按时按质完成督办任务的,要查明原因,分清责任,严格责任追究。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七条 本办法由水务局负责解释,局办公室组织实施。
第十八条 本办法自通过之日开始实施。乡镇安全生产督查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督查工作方案(2)

一、督查目标

通过开展百日督查专项行动,进一步促进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各级安全生产部署的落实,促进各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各级各部门监管主体的落实,立足于治大隐患,防大事故,建立健全隐患排查,隐患分级治理,重大隐患政府挂牌督办,加强事故预警、预防和应急救援工作,促进我镇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

二、督查内容

(一)综合督查的主要内容。

1、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政策、法规,建立健全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健全安全生产监管机制,制订和实施安全生产规划,加大安全投入,加强应急预案等情况。

2、各单位、企业要开展隐患排查、登记、整改、监控治理的活动。

3、打击非法建设、生产、经营行为和瞒报事故的情况。

4、汛期除险加固、防范由自然灾害因素引发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各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

5、各类事故调查处理及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二)专项督查的主要内容。

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道路交通、消防、建筑施工、水利、电力、农业机械、人员密集场所、成品油市场、食品卫生等各行业安全生产规章、规程、制度、标准等贯彻执行情况。

三、组织领导及部署

成立xx镇百日督查专项行动领导小组,镇委委员、武装部长xx同志任组长,镇经济办、派出所、城建办、中心学校、国土所、卫生院、农业、水利、供电等部门负责同志任成员。办公室设在镇经济发展办公室,负责督查行动的日常工作。

各单位要成立相应的工作专班,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负总责亲自抓,分管同志要具体抓,深入抓,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要切实担负起自查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亲自动手抓落实。

(一)镇安委会负责全镇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综合指导、协调、组织综合督查。牵头负责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及板材企业、加工企业、养殖企业的安全生产专项督查。

(二)镇派出所牵头负责道路交通安全、水上交通安全、人员密集场所、民爆器材使用管理、商贸企业及成品油市场安全生产专项督查。

(三)镇中心学校牵头负责学校及校办企业安全生产专项督查。

(四)镇城建办牵头负责建筑施工、房屋拆除,城建燃气安全生产专项督查。

(五)镇卫生院牵头负责医疗机构安全生产、食品卫生安全专项督查。

(六)镇农机服务中心牵头负责农机安全生产专项督查。

(七)镇水利水产服务中心牵头负责水利行业,渔业船舶安全生产专项督查。

(八)镇文化服务中心牵头负责网吧安全生产专项督查。

(九)镇供电所牵头负责电力企业安全生产专项督查。

四、督查形式

此次督查由镇政府统一部署,各单位组织实施,镇安委会组织协调,督查形式突出“三个结合”,企业自查与部门抽查相结合,综合督查与专项督查相结合,督查行动与效能监察相结合。从5月下旬开始,镇政府组织成员进行督查,每月一次。

五、督查步骤

此次行动从XX年5月到7月底结束,分五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阶段(5月1日---5月15日)

镇政府召开全镇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动员大会,镇直各单位要按照文件及会议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订方案并组织实施。

第二阶段:自查自纠阶段(5月16日—5月31日)

各生产经营单位按照有关要求,成立领导小组,负责实施专项行动,排查安全隐患。镇安委会在月底进行一次检查。

第三阶段:整改落实阶段(6月1日---6月30日)

督查各单位开展专项行动的实施情况,查阅相关工作记录,重点检查生产经营单位自查自纠、隐患清理、整改措施落实等情况。

第四阶段:复查验收阶段(7月1日---7月15日)

对第一、二、三阶段工作进行认真分析,查漏补缺,对所排查的隐患整改进行逐一验收。

第五阶段:回头看再检查阶段(7月16日---7月31日)

巩固百日督查专项行动成果,总结取得的成绩和问题,建立隐患排重治理长效机制。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研究部署,分管领导要切实履行职责,亲自深入一线开展调查。

(二)周密部署,广泛宣传。各有关单位要根据上级会议精神制订切实的工作方案,明确内容,要求和责任,充分利用各种会议、媒体,广泛宣传此次行动的百日意义、做法、成效和经验,并结合“安全生产月”活动,加大宣传力度。

(三)突出重点,务求实效。百日专项督查行动要突出重点,立足于治大隐患,防大事故,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加以解决,不能走过场,搞形式主义,务求实效。



护航督查行动实施方案


护航督查行动实施方案


为了贯彻落实××县开展“创优发展环境年”动员大会和××县开展“创优发展环境年”活动实施方案精神,深入扎实推进我县“创优发展环境年”活动各项工作全面落实,为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经研究决定在全县“创优发展环境年”活动中开展“护航”督查行动,并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着“推进新型工业化、推进全民创业”这一主线,突出工作重点,强化工作措施,坚持以专项督查为重要手段,促进工作落实,优化发展环境,推动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的全面落实,确保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督查对象
各乡镇场、县委各部门、县直各单位及其下属有执法收费职能的单位,县各人民团体及行业协会,驻县各单位。
三、督查内容及安排
围绕县“创优发展环境年”活动动员大会精神和县开展“创优发展环境年”活动实施方案各阶段的工作安排,分为六个阶段进行督查,分别命名为“护航一号”至“护航六号”督查行动,具体安排如下:
1、“护航一号”督查行动
督查时间:5月15日至5月30日
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
协办单位:县效能投诉中心、县监察局、政风行风监督员
督查重点:①各乡镇场、部门、单位在“创优发展环境年”活动中建立组织机构、召开动员会、制定工作方案包括推进工作的载体和具体措施等的情况;②组织学习情况;③开展大讨论活动情况,科级以上干部是否全部发言,是否有书面发言稿,一般干部是否有50%以上发言;④公开服务承诺情况;⑤各项宣传报道和宣传载体建设情况,各乡镇场是否在企业集聚区、交通主干道书写固定宣传标语在5条以上,行政执收执罚部门和窗口服务单位是否制作悬挂了一幅优化发展环境的标语,建立了网站的单位是否在网络平台开展了创优发展环境活动的宣传;⑥验收大学习、大讨论活动成果。
2、“护航二号”督查行动
督查时间:6月20日至7月10日
牵头单位:县效能投诉中心
协办单位:县委办、县政府办、县纪委信访室、政风行风监督员
督查重点:①各乡镇场、部门、单位是否制定了开展“串百家门、听百家言”大走访活动方案;②乡镇组织专人走访本辖区内的企业比例不得少于50%,部门、单位走访服务对象不得少于40%;③畅通诉求渠道情况,是否向社会公布了投诉举报电话,投诉件是否及时予以了办理;④开展“找问题、挖根源”活动中问题梳理归类、问题分析等情况,组织专人对整改结果予以验收。⑤重点检查是否做到“一门式”办公、“一站式”服务,坚持一个程序办理,精减多余程序,缩短办事链条;是否将办理事项、收费标准、办理程序在醒目地方进行公示,实行操作;收费是否坚持最低标准,坚持按一个标准处理,禁止带有人为的收缩性,相关法规性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有上下限的一律按下限收取,如确需要浮动标准的,一律提交县政府办公室讨论。
3、“护航三号”督查行动
督查时间:8月10日至9月10日
牵头单位:县纪委监察局
协办单位:县委办、县政府办、县委组织部、宣传部、公共政务管理局、政风行风监督员
督查重点:①各乡镇场、部门、单位前阶段工作开展情况和党风廉政建设情况;②各乡镇场、部门、单位配合开展“查百岗、走百企”巡查暗访活动情况;③贯彻落实“一个办法、两个规定”情况和县“创优发展环境”各项制度落实情况; ④各乡镇场、部门单位向县“优化发展环境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推荐政风行风监督员候选人;⑤县委办公室同有关部门对机关效能情况开展专门督查,查看干部去向告知制度、干部到岗到位考核制度是否建立和落实,开展干本文 部作风建设明查暗访,对上班时间进行娱乐活动等情况进行严肃处理。同时还要检查服务态度是否有明显转变,有效克服“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不良现象。
4、“护航四号”督查行动
督查时间:11月10日至12月10日
牵头单位:县效能投诉中心
协办单位:县委办、县政府办、公共政务管理局、政风行风监督员
督查重点:①制定整改方案和整改措施情况;②开展“强措施、树形象”大整改活动情况;③相关工作制度执行情况;④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意见的落实情况。
5、“护航五号”督查行动
督查时间:12月10日开至20xx年1月10日。
牵头单位:县政府办
协办单位:县委组织部、宣传部、公共政务管理局、政风行风监督员
督查重点:①各乡镇场、部门、单位开展“政风行风争先进

护航督查行动实施方案第2页

位”活动情况;②开展“五满意”评选活动情况;③配合县监察局开展20xx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情况。
6、“护航六号”督查行动
督查时间:20xx年1月10日至1月20日。
牵头单位:县委办
协办单位:县政府办、县纠风室、公共政务管理局、政风行风监督员
督查重点:①对各乡镇场、部门、单位整个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考核;②各乡镇场、部门、单位通过查找问题、进行整改后建立长效机制的情况,查是否真正做到制度健全、完善,真正实现用制度管人,用制度管事;③进行工作总结和表彰。
四、组织领导
督查工作在县“创优发展环境年”活动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组织实施,日常工作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和调查处理等工作,根据督查内容、性质、特点和各阶段具体工作要求,由县纪委监察局、县委办、县政府办、县委组织部、县宣传部、县政务管理局等单位的人员和抽调部分监督员组成督查工作组负责具体实施,各阶段的督查一般由牵头单位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协办单位配合开展。
五、督查形式
督查主要采取调研走访、明查暗访、专题督查、跟踪督办、组织评议、定期通报、公开曝光、责任追究等形式,在所督查单位以听取汇报、召开座谈会、个别谈话、查看相关资料、问卷调查等具体措施进行。每个阶段的督查工作结束后,督查组要形成书面材料上交县“创优发展环境年”活动领导小组。
六、工作要求
1、要严格工作纪律。督查组在督查工作中要做到事实求是,公平公正,严肃工作纪律,对于工作落实不力,成效不明显的,该批评教育要批评教育,该追究责任的要追究责任,构成违纪违法的,要组织调查处理。
2、要认真开展督查。督查组工作人员要认真负责,深入基层调查了解,认真收集相关材料,作好督查记录,形成书面督查报告。同时,既要注意发现亮点,发掘培育典型;又要善于发现问题,找出差距,及时反馈,督促落实整改。
3、要加强联系沟通。督查工作涉及面广,时间跨度大,工作内容多,牵头单位要切实负起责任,加强协调协作,精心组织实施,及时沟通、密切配合,保证督查工作扎实有序,务必取得实效。要紧密结合县委、县政府和县纪委对乡(镇)场和县直单位的年终考评工作,把督查情况作为年终考评的重要依据。

全区环保督查工作方案



全区环保督查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掌握全区环保重点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发现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全面推动以主要污染物减排为中心的各项环保工作的落实,按照自治区加强督查工作的要求,拟组织开展全区环保督查行动,特制订此方案。
一、督查的主要内容
1、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减排工作的通知》(内政发79号)文件的贯彻落实情况,2009年减排项目进展情况。
2、全区2009年工作会议和污染防治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情况。
3、对重点项目建设进展情况调研。
4、松花江流域水污染防治项目建设情况。
二、时间安排
2009年5月初,大约一周时间。
三、人员安排
督查工作分成4个组,分别由局领导带队。
第一组:自治区环保局局长苏青带队。成员:李剑、郝庆文、王树晓、董英华、张卫东、韦和章、记者1人。督查范围:乌兰察布市、锡林郭勒盟、赤峰市。李剑、韦和章负责材料汇总。
联系人:张卫东 15304716466


第二组:自治区环保局副局长高震风带队。成员:赵福全、哈伦、顾永瑞、赵巍峰,记者1人。督查范围:呼和浩特市、包头市、鄂尔多斯市。赵福全、赵巍峰负责材料汇总。
联系人:赵巍峰 13704717022
第三组:自治区环保局纪检组长吕慧卿带队。成员:王龙、赵军、韩西钢、曹江营、武勤,记者1人。督查范围:兴安盟、通辽市、呼伦贝尔市督查工作。王龙、武勤负责材料汇总。
联系人: 武 勤 13848112114
第四组:自治区环保局副巡视员杜俊峰带队。成员:莫晓莲、白志峰、张山狮、石俊业,记者1人。督查范围:巴彦淖尔市、乌海市、阿拉善盟督查工作。莫晓莲、石俊业负责材料汇总。
联系人: 石俊业 13314870882
每组返回后,尽快形成督查报告,由局办公室统一汇总形成我局督查报告上报自治区党委、政府。
四、督查方法
采取听汇报与现场检查相结合的办法实施。
五、其他事项
1、办公室负责确定参加人员,拟制方案、通知,协调各盟市做好迎检准备。
2、监督管理处负责提供重大建设项目清单、环境影响评价有关资料及项目建设情况。
3、污染控制处负责提供各盟市2009年减排项目清单,松花江流域污染防治项目进展情况。
4、宣教中心负责协调媒体做好宣传报道工作。
5、机关事务中心负责车辆保障。
6、督查过程要轻车简从,各盟市应简化迎送方式,严格控制陪同人员数量和随行车辆,坚决杜绝各种铺张浪费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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